關于施工安全協議書集錦十篇
在當下社會,很多情況下我們需要用到協議,簽訂了協議就有了法律依靠。那么什么樣的協議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施工安全協議書10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施工安全協議書 篇1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使甲方位于某地的住宅樓能保質保量的按時完工,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現甲方將住宅樓以包清工形式承包給乙方施工,為在施工期間明確雙方的職責、責任,現甲乙雙方簽定以下協議:
一、承包范圍:乙方負責建筑住宅樓整體(包括地基、主體、蓋瓦、粉刷的土建項目)。含泥工、土工、小工、模板、鐵釘、鐵絲、機械、腳手架、耗材輔料、等施工工具。乙方必須及時發放施工人員工資,確保住宅樓正常施工。甲方提供建筑材料(建筑所需的鐵釘、鐵絲除外)。需要的建材乙方必須提前七日告知甲方,以便甲方及時將所需的建筑材料提供到施工工地。建筑材料卸車及施工場地搬運由乙方負責(含卸車和搬運時的人員安全等由乙方負責)。
二、工程質量:乙方必須按施工規范要求施工,澆梁、柱、平面等重要工序,乙方承包人必須在現場監督指導。主體工程按圖紙施工(主體建筑圖紙附后),甲方如需修改,應在施工前一天告知乙方,乙方必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后方可變動。在施工過程中發現質量不合格或與圖紙不符,產生返工的一切工料、人工費用均由乙方負責。乙方不得使用破損模板,由此造成的質量問題,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三、付款方式:地基以上主體按投影面積1:1結算,水上、欄桿窗臺、化糞池另行計算。承包價格:主體為 元/平方米、閣樓包括蓋瓦為 元/平方米,一次性承包。每層主體澆好后付當層工
程的70%,內、外墻完工后付至工程總款的90%,剩余10%工程款待完工、驗收合格后一個月內付清。
四、責任:乙方施工人員必須遵紀守法。必須做好安全工作,施工人員必須參保建工險。如有一切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法律和經濟責任。乙方必須做好施工工具、建筑機械、建筑材料等防盜工作,如發生損失丟失,由乙方負責。
五、工期: 年月日開工,工期為個月, 年月日前完工(包括節假日及返修延誤的工期,不可抗力的作業除外)。
六、違約:乙方需合理安排施工人員人數,在規定的工期內保質保量完成施工,如有拖延乙方自愿承擔 元/天,以彌補甲方損失。
七、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雙方各持一份,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八、住宅樓建筑驗收結束和工程款結清后,此合同自動失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施工安全協議書 篇2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期間既有線行車、施工人員和機械設備等安全,根據鐵道部和蘭州鐵路局安全管理方面的文件要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甲方:
乙方:
第一條 工程項目:
第二條 施工地址:
第三條 甲方責任
1、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提供相關資料。
2、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施工,盡量為乙方創造條件并作好與蘭州鐵路局施工組織協調工作,并為乙方委派專職安全防護員。
3、甲方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工作,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影響鐵路行車安全,不符合安全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并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和經濟處罰,直至清退出場。
4、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管理人員、施工人員和機械設備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培訓和考核,未經培訓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
5、因乙方人為或施工造成鐵路設備發生損壞時,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及時組織搶修,甲方有權對乙方調查、處罰和統計上報。 6、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未按施工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7、甲方管理人員發現乙方人員有影響既有線行車安全行為或人員、機械設備違章作業,有權制止、處罰和停工。
第四條 乙方責任
1、乙方應遵守國家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鐵路安全規章制度和甲方安全管理制度,應為施工人員購買人身保險,并配備合格的工作服、勞保用品和安全用具等。
2、乙方在施工前,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無措施或未落實嚴禁施工。
3、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崗前安全教育,并將參加安全教育人員名單(包括臨時增補或調換人員)與考試成績報給甲方備案。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資格證書,方可上崗。
4、乙方必須提供所有機械設備和人員的安全操作證、特殊作業操作證、駕駛證、身份證等相關證件報甲方備案。
5、乙方在甲方未同意和安全防護人員未到現場,擅自施工或違反施工程序、安全技術標準構成的行車事故乙方負全部責任,并承擔全部的直接和間接損失。
6、施工期間,乙方必須聽從鐵路局安全監管人員、甲方管理人員的施工安全的要求,以確保既有線行車安全為重。乙方應設有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當大型機械設備作業時,應嚴格按照“一機一人一防護”的規定。
7、乙方用于本工程項目中的機械設備、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后,方可使用。
8、因乙方人為或施工造成鐵路設備發生損壞時,乙方承擔全部經濟賠償。 9、乙方應在施工范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圍進行施工,無甲方防護人員乙方人員或機具不得進入既有線隔離柵內。
10、乙方必須加強人員、機具、材料的管理,不得侵入既有線機車車輛限界,不得影響正常的行車作業,做到工完料盡,否則發生不良后果由乙方負責。
11、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發現和提出的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施工中發生安全事故,不得隱瞞,應立即報告甲方,并積極配合調查。
12、乙方因違反操作規程和安全管理規定,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1)造車行車中斷、鐵路設備損壞;
(2)造成人身傷亡事故;
(3)發生施工機械、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4)發生火災、觸電和交通事故;
(5)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6)應機械設備帶病作業,酒后、疲勞等駕駛所造成的損失和事故。
第五條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調解解決;若經協商、調解不能解決爭議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負 責 人: 負 責 人:
日 期: 日 期:
施工安全協議書 篇3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根據國家有關法規,加強施工期間的安全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項目施工操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促進施工順利進行,特簽訂本協議。
一、甲方安全生產管理責任
1、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范標準,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落實各項安全技術措施要求,保證工程安全施工投入的有效實施。
2、甲方有為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安全、技術等資料的義務
3、協助乙方了解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協助乙方解決施工過程中碰到的各種涉及安全的問題。從思想上和組織上應把乙方安全生產管理納入甲方統一的安全管理體系之中。
4、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刻撤走現場內不遵守、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操作規程、安全條例和指令的人員,無論在任何情況下,此人不得再雇傭于現場。
5、對不符合安全規定的,甲方安全管理人員有權要求停工,整改合格后方可繼續施工。
6、對違反安全生產、消防、施工規定的行為,甲方依據相關規定有權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
二、乙方安全生產管理責任
1、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條例、規定;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規定及要求。
2、乙方是施工現場安全責任的主體,對施工安全全面負責,并接受甲方的統一監督管理,乙方在施工中應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并嚴格執行。
3、乙方不得將所承包工程轉包、分包或者以任何變相的形式轉包、分包給第三方。
4、乙方應當建立施工安全保障體系,實行施工安全崗位責任制,推行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和施工現場標準化作業。
5、乙方項目負責人負責工程項目的施工安全,落實安全施工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安全施工投入的有效使用,并根據工程特點組織制定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隱患。及時、如實報告施工安全情況。
6、乙方應當加強對本單位人員的安全施工教育和培訓,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保證從業人員熟悉并嚴格執行有關的安全施工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具備必要的安全防范知識。
7、乙方必須依法為其從業人員辦理工傷保險或商業保險。
8、乙方應當按照工程承包方式的不同為作業人員提供符合安全施工和技術規范要求的施工機具和勞動防護用品,并告知其正確的使用方法。
9、乙方應當負責施工現場內的安全設施的建立、正常使用和維護工作;并應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場所、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符合國家標準的安全警示標志。
10、乙方應當定期進行安全隱患排查,并及時向甲方通報排查情況;對甲方或乙方查出的安全隱患,乙方必須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整改完畢。
11、由乙方違章違規作業造成重大事故隱患或發生事故,致使工程設備及其它受到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12、發生災害事故時,乙方應當及時向甲方通報,由甲方相關部門和人員統一指揮救災,乙方要認真執行甲方搶險、救災命令,所需搶險救災人員、材料、設備等均無條件服從甲方調度。
13、發生工程施工安全事故時,乙方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滋生事故的生產或事故擴大,保護好事故現場,需要移動現場物品時,應當做出標記和書面記錄,妥善保管有關物證。乙方應當及時、如實報告,不得瞞報、謊報、遲報;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相關證據。
14、因乙方直接責任造成乙方人員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并向屬地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積極配合各級事故調查組進行事故調查,承擔處理事故與善后所需的費用和傷亡指標。
三、一般規定
1、本協議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與本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同時生效。
3、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20xx年 月 日
施工安全協議書 篇4
甲方:XX(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XX(以下簡稱“乙方”)
為加強xxxxxx的安全管理,確保電路、用電安全,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特制定安全協議。
一、甲方責任
1、甲方應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和政府部門的有關規定以及甲方對安全工作的管理要求。
2、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崗前專業培訓,并熟悉單位電力線路分布圖,經培訓考核合格后,乙方才可進入甲方配電室進行操作。
3、甲方應向乙方交清工作環境和各重點要害部位等安全注意事項,為乙方提供安全規范的操作環境,有不安全隱患需甲方解決,若出現不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害或經濟損失的,甲方負全部責任。
4、對乙方提出的有關安全問題,應盡全力解決。
二、乙方責任
1、乙方必須持國家頒發的有關證件上崗,嚴格遵守操作規章,不得違章操作。
2、乙方應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和政府部門的有關規定以及甲方公司對安全的管理要求,嚴格遵守各項安全管理規定。
3、乙方要做到出現問題時隨叫隨到,并且在作業期間不得擅自離崗或找人頂替,要做好各項記錄登記工作,確保安全運行。
4、乙方人員不準私自動用、拆卸甲方單位的用電設施,在進行工作過程中,必須自己配備、使用合格(經有關部門檢驗合格)的專業電工工具,否則,造成任何違章操作的甲乙雙方和第三方人員傷亡的意外情況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負全部責任,甲方概不承擔。
三、本協議未盡事宜,一律按國家法律法規辦理。如本協議內容與國家法律法規有抵觸,則以國家法律法規為執行標準。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五、本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起執行。
甲方:XX
XXXX年XX月XX日
乙方:XX
XXXX年XX月XX日
施工安全協議書 篇5
甲方:
乙方:
為保證施工安全,切實保護施工人員生命和身體健康,甲乙雙方特訂立此安全協議書。(本協議作為主合同的附件,與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雙方應嚴格遵守。
(1)高處作業必須帶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帶,嚴禁穿拖鞋、酒后上班,嚴禁高處向下扔物品;嚴禁在吊籃上嬉戲、打鬧、聊天、吸煙,使用時籃上不得多于兩人。
(2)正常施工時吊籃的限載重量不得大于額定載荷的80%,并應使載荷籃內盡量保持均勻;吊籃每次升空前必須對關鍵部位進行檢查,可靠后方可升空運行;患心臟病、高血壓、精神病、癲癇病等不適合高處作業的人員,不得從事高處作業。
(3)吊籃運行中操作人員應經常注意各機件的運行情況,如發現提升發熱、噪音異常、鋼絲繩斷絲、安全檢查鎖失效、兩提升機升降速度不勻、限位開關及操作開關失靈不正當情況時,應及時檢修或停止使用。
(4)吊籃不在工作時,必須將吊籃停在穩妥可靠的位置,并不能壓在電纜和鋼絲繩上,關掉電源,如遇雨天要對電機及電器部位進行遮蓋,以防漏電。
(5)在施工中,乙方必須做到安全生產,一旦發生事故全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6)以上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后自行廢除。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協議書 篇6
編號:
甲方:工程建設總公司金屬結構廠
乙方:濮陽市創億機械設備有限公司
甲方于 20xx 年 01 月 04 日與乙方簽訂了 濮陽市創億機械設備有限公司 合同(協議),經甲方審查,具備安全生產施工作業條件,為了保證乙方作業人員的人身安全和甲方人員安全和設備安全運行,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協議:
一、施工項目名稱:
鋼結構制造與防腐施工
二、作業起止時間:
20xx.01.04
三、雙方責任:
甲方:
1、負責審查乙方隊伍安全作業證,負責對乙方有關人員進行安全及現場文明施工教育。
2、負責審查乙方施工作業安全組織措施。
3、有權制止乙方不符和安全作業規定的作業行為,在甲方日常安全環境、現場文明施工檢查過程中發現乙方有違章、違規行為,則有權下發罰款通知單,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
4、施工隊伍在施工現場發生事故,組織有關部門對現場進行勘察,處理事故現場,盡快恢復生產。
乙方:
1、施工隊伍進入施工現場要嚴格遵守甲方HSE管理方面的有關規定。
2、施工隊伍作業應明確安全工作負責人,并向甲方提供保證施工作業的安全措施,并嚴格執行。
3、施工隊伍在作業前應按甲方規定,辦理安全協議書等有關手續。
4、施工作業隊伍在施工現場發生事故后,應向甲方安全部門立即匯報并提供書面的事故報告,寫明事故經過、原因分析及發生事故后采取的防范措施,經甲方安全等有關部門認可后,方可繼續作業。
5、進入施工作業區,應向甲方安全部門交納人民幣1000-5000元現金,或者按照工程合同款的1%作為安全押金,作為安全施工作業風險抵押金,在施工過程中如果能遵守甲方安全環境管理規定,能做到工完料凈場地清,不發生事故,施工結束經甲方安全部門負責人在安全協議書上簽字認可后,全部退還安全施工作業保證金,如果在甲方日常安全環境、現場文明施工檢查過程中發現乙方有違章、違規行為,罰款金額從乙方交的保證金里面直接扣除。
6、施工作業隊伍在作業中造成乙方員工人身傷亡事故及甲方的人身傷亡和損壞設備事故,乙方負責全面責任,安全風險抵押金全部扣除,并賠償因事故造成雙方的全部經濟損失。
7、因違章造成的設備、工具、電路等物品損壞,乙方負責進行賠款。
四、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五、現場安全工作負責人:
六、現場安全工作監護人:
七、乙方在簽訂《外部施工隊伍安全協議書》之前,應向甲方提供如下材料:
1、勞動部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許可證號
2、作業人員人數及持證上崗情況;
3、保證施工作業的安全措施。
八、附則
本安全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簽章) (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協議書 篇7
甲方:xx
乙方:xx
為堅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實施和執行,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方針,嚴格消防監督管理,加強消防管理力度,防止火災發生,減少火災損失,保障巨龍古玩城(簡稱本城)的正常生活秩序及人員、財產的安全,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中山市地方消防安全法規的`要求,特簽訂本消防安全協議書,具體約定如下:
一、根據“誰主管、誰負責”的消防責任界定原則,甲方將本城區屬乙方購買所有或租賃的商鋪范圍的消防安全保障工作分割委托給乙方負責。
二、甲方責任義務:
1.負責本城區消防安全防范的組織工作,定期開展消防安全知識宣傳和消防逃生演習活動,定期安排防火檢查,對火災隱患及時上報或整改。
2. 負責本城區公共消防設施設備的管理維護工作,貫徹執行各項消防管理規定,認真落實安全管理措施。
3. 負責在本城區發生火警時及時組織撲救和協助政府消防部門進行消防滅火施救工作。
4. 其它作為本城區物業管理公司所應承擔的消防責任義務。
三、乙方責任義務:
1. 積極支持配合和參加甲方組織的消防安全防范活動,自覺培養消防意識宣傳消防重要性。
2. 不在所屬住宅房屋或車輛內貯藏保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
3. 不違規使用電器、不超容量用電和不違規使用液化氣、管道煤氣等燃氣具。
4. 教育和培養家庭成員特別是小孩學習消防逃生技能、會報警、不玩火和不燃放煙花爆竹。
5. 遵守裝修工程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和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范。
6. 在有火警緊急情況下能冷靜準確向119報警并滅火、指引和協助他人逃生。
7.在政府組織的相關職能部門,對乙方自己搭建的鐵棚或雨棚等檢查時,如需進行整改或拆除時,所產生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做任何補償。
8.乙方自己搭建的鐵棚或雨棚等其它物品,因臺風或其它原因對他人造成傷害或損失,由乙方承擔責任。
9. 其它作為本城區業主或住戶所應承擔的防責任義務。
四、甲乙雙方對上述各項消防安全管理責任義務應認真執行,若有違反,承擔相關法律后果。
五、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約定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甲乙雙方簽名之日起生效。
甲方:xx
乙方:
日期:20xx年X月XX日
施工安全協議書 篇8
建設(監理)方:xx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總承包方:xx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為確保xx施工改造及裝飾工程的順利完成,依據國家、北京市的有關規定,特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1、貫徹消防“誰主管,誰負責”的工作原則,乙方須認真執行北京市消防條例和政府關于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第84號令XX年)第四條規定:“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甲、乙雙方應共同督促施工單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乙方要組建安全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工作。
2、乙方在本協議簽訂三日內,必須向當地公安消防機構申報,經公安消防機構核發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許可證后,方可繼續進行施工。
3、乙方須在三日內到北京市消防局領取并如實填寫《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審批表》、《北京市建筑工程現場消防安全審核備案表》,并將施工組織設計、施工現場防火安全措施和消防保衛方案及現場治安措施方案一并報市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審批。
4、乙方對進駐施工現場人員須進行嚴格審查,并負全部責任,做好對施工人員的法律、法規、及消防安全教育,嚴格遵守甲方及長城飯店的各項安全規定。
5、乙方與各分包及班組應簽訂安全協議書,專業施工隊應與每個進場的工人簽訂安全協議。施工現場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乙方應組成現場安全保衛組,制定施工現場各項安全制度和措施并張貼在施工現場,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甲方負責施工現場防火安全的監督檢查。
6、施工單位每天收工后,乙方須留有一定的保安人員,負責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因乙方安全檢查員不到位,經甲方查出,將對乙方進行人民幣100元罰款。
7、施工現場由乙方負責配備abc干粉滅火器及其它消防器材設施,乙方防火負責人對施工人員進行消防知識和器材使用的培訓。長城飯店保衛部可協助,做到未經安全培訓的人員不得上崗,違者甲方將對乙方負責人處以人民幣100元罰款。
8、施工前,乙方應對進場施工人員辦理施工出入證,施工人員佩帶后,方可進入施工現場,尤其對特殊工種應嚴格把關。
9、施工單位使用的電氣焊設備須甲方及長城飯店專業人員檢查認可后,方可投入使用。
10、施工期間嚴格管理明火作業。動火前,由長城飯店現場消防管理人員辦理“動火證”,長城飯店消防專職人員和乙方保安人員到現場查看后,方可動用明火。動火人必須先清理現場可燃物和易燃物并持有特殊工種操作證,設看火人,配備必要的滅火器、水桶。嚴禁非焊工操作。違者甲方或長城飯店保衛部將根據實際情況對乙方進行罰款或其它處理。
11、施工中必須使用的易燃、易爆物品,要設專人負責,建立領用制度,妥為保管,嚴禁亂扔、亂放,本著當日用多少,取多少的原則,嚴禁在作業場所分裝、調料、儲存及交叉作業。
12、施工單位的工程用料,須建立嚴格的管理制度,物料進出飯店要有嚴格手續,主動接受保安人員的查驗,施工現場所用材料、工具等,由乙方自行組織力量進行看管,如有丟失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13、甲方認為施工現場存在重大隱患,有權責令停工整改,停工期間所造成損失及工程進度滯后,由乙方自己負責和承擔。
14、施工單位必須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按操作規程文明進行施工,施工中發生的傷害事故,均由施工單位自負。
15、施工單位在施工期間,因不遵守消防安全制度造成火警、火災事故,甲方將追究當事人和乙方負責人的責任,并由乙方賠償一切經濟損失,重大事故應報有關部門處理。
16、施工中,乙方施工人員損壞消防設施、設備,應照價賠償。其賠償物品與飯店現設備型號、功能一致;故意損壞者,除賠償物品外,還要處以罰款。
17、施工中需改動消防報警設備及消防水系統時,應提前一天向長城飯店保衛部申報,不得擅自移動,違者對乙方施工單位處以200元罰款。
18、明確施工現場若干規定如下:
18.1全部工作人員應佩戴出入證(胸卡),無證者不得入場。
18.2進入現場應戴安全帽,無帽者不得入場,入場后不戴安全帽者罰人民幣100元。
18.3施工現場嚴禁吸煙,甲、乙雙方負責檢查。違者第一次罰人民幣100元,第二次罰人民幣300元,第三次罰人民幣500元并逐出場。如發現某專業隊施工現場地面有煙頭,雙方檢查人員均有權對該專業隊進行十至五十元的罰款。
18.4場地內嚴禁大小便,違者第一次罰人民幣100元,第二次罰人民幣300元,第三次罰人民幣500元并逐出場。
18.5現場嚴禁打鬧、斗毆、喝酒,違者罰人民幣100元。
18.6現場除管理人員外不得使用手機,違者罰人民幣50元。
18.7施工單位所需要的臨時電源、水,須經乙方工程部提出書面申請,并報長城飯店保衛部備案;由乙方工程部電工指定配電盤,電源線須用雙護套線接通使用;未經乙方許可私自拉臨時線路,私接電源,甲方及長城飯店保衛部將對當事人進行100元的罰款,對施工負責人進行200元的罰款。如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18.8現場不得使用未準許使用的工具,如須使用火藥槍(射釘槍)、高壓槍、釘水栓,切割機等,乙方須提前一日申請,許可后方可使用。違者罰人民幣100元。
18.9乙方特殊工種需持證上崗,如須進行電氣焊、噴燈等明火作業,應提前取得長城飯店動火證,配備看火人員、消防器材后方可進場規范作業,違者罰人民幣300元,第二次罰人民幣1000元,第三次罰人民幣5000元并沒收設備工具。
18.10施工現場廢棄物乙方應按指定地點存放并及時清走,違者將進行200元的處罰。
19、乙方在施工全過程應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北京市有關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相關政策、法規與規定,認真貫徹執行《建筑施工安全技術規范》、《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程》;堅持做到“安全工作五同時”,即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施工生產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真正做到預防為主,杜患未然。
20、乙方應認真貫徹執行北京市《建設工程監理規程》和相關的規定,在今后施工全過程,按照施工監理程序開展工作,認真對待甲方(監理方)提出的整改要求,對監理通知及會議紀要所提問題及時整改、消項,切實做到各項工作(含安全工作)的預控和過程控制。
21、此協議書一式三份,各持一份。
甲方單位(簽章): 乙方單位(簽章):
XX年1月30日 XX年1月30日
施工安全協議書 篇9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共同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的一切工程(含零星工程)施工的安全責任問題,訂立如下協議:
一、凡甲方委托乙方的一切工程施工項目(含零星工程)適用本協議。乙方必須遵守安全生產條款,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施工。
二、乙方人員進入工程施工現場,必須遵守甲方制訂的安全生產制度和客戶的安全規定。
三、乙方在工程施工場地必須根據實際情況,按規定懸掛安全警告標志,發現違章作業者要立即糾正并作出處理。
四、乙方在實施“工程合同”期間,所有安全責任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乙方且承諾為每位施工人員提供人身意外險保障,保費由乙方承擔。由于乙方的工具設備和施工不符合安全規定或違反操作規程造成的事故而造成甲方或乙方或第三方人員的傷亡的,其一切損失及責任一律由乙方負責,并由乙方向其上級主管單位上報,組織調查,接受處理。
五、由于乙方的工具設備和施工不符合安全規定或違反操作規程等原因造成甲方或乙方第三人員傷亡事故的, 一切行政、民事、刑事責任概由乙方承擔,并由乙方負責向其上級主管單位上報,組織調查,接受處理。
六、乙方的特種作業人員(含當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及其他相關政府主管部門規定的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乙方要有專人負責安全監督檢查工作,使用的工具、設備必須符合安全要求。發現危險因素必須立即整治。
七、乙方在廠房內動火或架設臨時用電線,接取用電電源等,必須經用戶有關部門批準才能進行作業,甲方有權按協議規定進行抽查和監督,發現違章作業(施工)時,甲方有權停止乙方作業,其損失由乙方自負。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經辦人:
經辦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協議書 篇10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二﹑ 合同內容:
甲方將 商住小區一期的中央空調末端系統安裝工程委托乙方進行安裝施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明確雙方在安裝過程中的權利和義務,甲、乙雙方遵照平等互利原則,經協商就如下條款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三、 施工范圍:
商住小區1#﹑2#、4#、5#、7#、8#、11#、13#、14#、16#樓的室內中央空調末端工程安裝(包括風機盤、控制開關、外墻1.5米以內的風機盤配套管道及管道保溫、管道過墻開洞、封堵等施工)。
四、 工程地點: 小區內。
五、 承包方式:
清工承包法(包工不包料)。
六、 結算方式:
每組風機盤以 肆佰 元人民幣計算。
七、 付款方式:
按工程進度付款,每棟樓施工至一半時,甲方付給乙方完成工程量的 70% 作為工程進度款,每棟樓完成驗收合格后甲方付給乙方完成工程量的 95% ,剩余的 5% 在工程全部交工或一個采暖期后一次性付給乙方。
八、 安裝施工期:
總安裝期:20xx年12月31日前完工(具體各棟樓交工時間根據實際情況雙方協商決定)。
九、 關于材料供應的約定:
1、全部工程所用安裝材料均由甲方提供。
2、乙方需要的安裝工具及腳手架由乙方自行提供(大型工具除外500元以上)
十、 施工準備:
1、甲方須在雙方確定的開工日前 10日內做好安裝施工的前期準備工作,并及時書面通知乙方代表到場驗看,如發現問題,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召集相關部門,在規定時間內,做好上述整改工作。
2、安裝開工前,甲方給乙方開具進場施工開工通知書并組織乙方相關人員,到現場做好施工技術交底工作。
3、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完成上述準備工作,并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后,及時到場驗看,以保證安裝工程如期開工。
4、乙方進場安裝前用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具體開工日期和安裝班組負責人名單,甲方聯系人簽收回復乙方,甲方簽收確認的日期為正式開工日期,若甲方未將相關書面資料反饋乙方,則開工日期相應順延。
十一、安裝要求:
1、開工前乙方要派出工程技術及施工人員到施工地現場認真核對甲方設計的中央空調圖紙與甲方原有的給排水、強、弱電、消防管道、排風(煙)管道是否有沖突的地方,實施中如因與上述管道有沖突要局部改變管道走向而發生的工程量增加額度在安裝費的18%以內(含18%)甲方不予簽證,該費用已包含在總價中。
2、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相應的機房、管道井、風井等的土建部分布置設計圖紙以便乙方進行相應的安裝施工,未按照圖紙要求和施工規范要求或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改動位置或管道走向造成的反工,全部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3、空調的安裝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通風與空調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如與本合同相關的國家質量標準發生變化時,則以國家最新頒布的標準及規范執行。
十二、關于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1、本工程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暖通行業標準,乙方向甲方提供管道沖洗記錄、打壓試驗報告,及其它證件和手續。
2、質量要求:合格。
3、在施工過程中,甲方提出設計修改意見及增減工程項目,須提前與乙方聯系,雙方確認之后,方能對原計劃施工方案做修改。
4、工程竣工驗收,以施工圖紙和施工規范作為依據,若甲方驗收不合格,乙方則要重新安排安裝調試直至驗收合格為止。
5、乙方安裝完畢驗收合格后,如被甲方或甲方裝璜單位損壞的管道乙方不予負責(如需修理工費由甲方支付)。
十三、關于安全生產和防火的約定:
1、乙方的施工場地應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施工過程嚴格遵守安全施工規范,杜絕違章操作,杜絕安全生產事故。主要包括電器線路、自來水和其它管道暢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和消防措施,保障作業人員及相鄰的安全,造成損失或發生事故,由乙方負責賠償,承擔全部責任。
2、施工中凡涉及改變房屋結構,拆、改承重墻,加大樓(地)面荷載,需經有關部門確認后方可施工。
3、乙方應注意電器使用安全,確保登高施工的安全保障及其他施工過程的安全保障,并責令施工人員做好安全防護措施。施工現場發生任何安全
十四、甲乙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1、根據國家規定提供施工期間的臨時水源、電源。
2、負責協調解決在施工過程中與其他工種的互相配合,督促和指導乙方施工。
3、負責在調試、檢驗過程中的監督、驗收。
乙方責任:
裝條件的提出施工整改意見。
2、負責設備、施工材料在施工現場的保管、搬運、起吊、分層、就位等。
3、遵守甲方制定的安全制度和各項管理制度,并負責本項目設備安裝工程的施工安全及防護措施。提供中央空調安裝施工資質證書、安裝管理制度和上崗證及特殊工種操作證件,派員參加甲方主持的現場工程協調會或總包方、監理公司組織的有關施工單位的工作會議。
4、負責編制施工進度計劃表提交甲方,對安裝現場實行專人管理,配備事故由乙方負責及賠償,承擔全部責任。 負責組織施工人員進場,對施工環境情況進行全面了解,對不符合安專業管理人員實施現場監理。
5、負責正常安裝過程中所需空調部件及材料的搬運、堆放。自備安裝工程所需工具、機械和勞保用品。
6、 負責做好安全防護,負責清理施工產生的垃圾,做到工完場清。
7、 負責施工過程中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和材料損失。
十五、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如期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權順延開工,并對工期的延誤不承擔任何責任。
2、乙方因不能如期完工的,推遲一天扣合同總款的0.3%作為工期延誤罰款。
3、任何一方單方面解除合同的,應向對方賠償相當于本合同總價百分之三十(30%)的違約金。
十六、雙方代表:
1、甲方委派一名代表,負責安裝現場工作的監督及聯系協調。
2、乙方委派一名代表,負責安裝現場施工安排及聯系協調。
3、雙方代表經確定后,如確需變更的,須提前 5個工作日,以書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十七、其他事項:
1、本合同中的所有附件均不可分割,且對簽署方具有同等效力。
2、凡發生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應進行友好協商。如雙方無法協商一致,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任何一方對由于不可抗力所產生的任何結果(包括損失和延期交貨)不承擔責任。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故發生后盡快通知對方,并于事故發生后五(5)天內將事故發生地的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用航空信(或任何更快的方法)寄給對方審閱確認。在取得合法證明后,可免于承擔違約責任。
十八、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自雙方蓋章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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