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承包合同通用15篇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范地承諾和履行合作。那么制定合同書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林地承包合同,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林地承包合同1
甲方(轉讓方):
乙方(承包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土地管理法》、《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業法》及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平等協商,雙方簽訂林業用地承包合同如下:
1、甲方自愿將座落在張家嶺、看牛嶺、黃竹沖嶺的林地轉讓讓給乙方種植。轉讓林地應具備如下條件:
1)、林地權屬的四至界限清楚一一出示《中華人民共和國林權證書》原件,并提供復印件。
2)、無糾紛、爭議、沒有被抵押、查封、租賃承包給他方或他方合作經營等。
3)、經批準的分類經營劃定的商品用材林林區的林地。
2、具體地點、面積和面積測量:
1)、四至界限以雙方簽名確認的[ft=,+0,]1:[ft=,+0,]10000地形圖現場勾繪的界線為準。
2)、總面積畝以實際承包面積(結算租金面積)畝。
3)、面積測算方法:用[ft=,+0,]1:[ft=,+0,]10000地形圖勾繪的界線按水平面面積進行求算,或用[ft=,+0,]GPS(衛星定位儀)到現場測算。
3、甲方的林地轉發包給乙方后,林地使用權歸乙方,林地的規劃、投資和經營由乙方負責,收益亦由乙方享受。在履行本合同的基礎上,乙方可以不經甲方同意轉租或與第三人聯營合作,但所形成的一切債務與甲方無關。
4、承包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年( 年),租金 ,20xx年不變。承包期的最后一年,如因承包地內經營的作物及所營造之活立木未達到經濟主伐年齡或砍伐指標或市場木材過剩等原因不能按期砍伐完畢的,允許延長承包時間,延長時間不足三個月的不計承包年限,延長時間超過三個月的,以原承包金為基數,按實際延長年限的比例支付林地承包費,但延長時間最多不能超過半年。
5、承包費的支付:
1)、從甲方交林地之日起,乙方向甲方交林地承包金按每年每畝人民幣[ ]元整。(¥ 元)
2)、支付方式:合同簽訂后,乙方一次性付清五年的承包金給甲方, 年 月乙方付清第六年的承包金給甲方,以后的承包金支付方式與上年相同,但到承包第 年時,乙方停止向甲方交納后五年的租金,待到第 年開始乙方繼續向甲方交當年的租金,以此類推交到租期期滿。
3)、乙方交承包金時,甲方必須是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人。
6、甲方發包給乙方的原林地上的疏殘林、竹、經濟林或其他作物在簽訂本合同且獲得林木采伐證后 天內要全部清理完畢,砍伐手續及費用由甲方負責。超過 天,林地上的附著物還不處理清楚的,視為甲方放棄所有權,任由乙方處置。在承包期內,林地上的所有種植物包括其他附著物,全部歸屬乙方所有。
7、甲方現有通往承包林地的林區公路、鄉村公路、便道等設施無償提供給乙方使用,不得阻塞和破壞。經過相鄰村屯的各種道路出現阻塞和破壞的甲方有義務配合乙方調解處理。
8、乙方在承包期間,視生產經營的發展,需要開設林區公路、林道而占用甲方山地、竹地、坡地時,甲方必須無償提供解決,所占用水田及損壞水田、坡地的青苗的補償費按當地鄉鎮修建鄉村四級路補償標準進行補償,其費用由乙方一次性補清,以后乙方不再承擔任何責任,并且有權無償使用公路和林道,所修的道路雙方維護,不得毀壞。
9、承包林地后,甲方不得在承包地內種植果樹、竹、木及其他作物,如種植,乙方有權清除,所造成損失由甲方承擔。
10、承包林地后,乙方有權在林地種植綠化苗木,乙方在出售綠化苗木時,有權根據苗木規格要求取相應的土球,甲方不能以此為由收取任何費用。
11、甲、乙雙方的責任
1)、甲方責任:
①、因山界林權發生糾紛的,必須無條件負責解決。
②、承包期內,甲方或其他方不得在承包地野外用火或修建其他工程設施,或毀林活動,如因此造成乙方損失,屬甲方責任的,由甲方賠償乙方全部損失,損失款項可從甲方承包金名抵扣。屬其他方的責任的,甲方有權協助乙方追究其他方賠償乙方的損失。
③、承包期內,不得有任何損害乙方所承包的林地及林木之行為。
④、林地發包后,不得在承包土地上開礦、開石、葬墳(如特殊情況,甲方本村個人村民確需葬墳的,原則在占地面積不超[ft=,+0,]10㎡)。在承包林地上原有的舊墳,按原有的主權架保留(其范圍從墳圈邊線出2m內),不計入承包林面積,但墳地不能再擴大范圍。 ⑤、因國家建設需要,征、占用乙方承包的林地時,甲方必須協助乙方辦理各種補償手續,盡快取得補償金。林地補償金歸甲方所有,地上附著物(清苗補償,搬遷費,一切建筑設施)補償金歸乙方所有。發包的林地被征用后,從被征用之日起,在發包的林地內減除相應的面積和林地承包金。
2)、乙方責任:
①、落實資金,搞好造林規劃、設計,盡快實施指數造林。
②、搞好林、農作物的經營管理,林、農作物的銷售按規定繳納稅費。
12、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皆構成本合同解除的理由: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本合同的。
2)、甲方與第三方因承包地權屬糾紛或侵權行為,經處理后不能解決人。
3)、乙方承包地超過60%以一被國家征、占用的。
4)、乙方承包的林地取得使用權后,兩年滿尚未進行造林的。
5)、乙方超過 年沒有支付林地承包費的。
6)、因不可抗力(不可抗力系指地震、臺風、水災、火災、病蟲災、戰爭及其他不可預見因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
7)、法律規定的其他解除事由。
13、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滿終止時作如下處理:
1)、屬國家征、占地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依[ft=,+0,]10.⑤條規定處理補償金;國家未征、占部分作物歸乙方所有,土地交回甲方,但乙方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并全部處理完該地面上作物。
2)、合同期滿后,如甲方繼續將該林地發包的,在同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如乙方不承包時,乙方必須在[ft=,+0,]20天內將地面所有作物處理完畢[ft=,+0,],超期視為乙方放棄所有權,由甲方處理。
3)、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或部分不能履行和,雙方互不承擔損失賠償責任,善后工作由雙方協商解決。
14、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時,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完會履行,相關條款已有約定的按其約定執行,沒有約定的,違約方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并全部賠償守約方的全部經濟損失。
2)、雙方都有違約行為,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者無法完全履行,則根據實際情況,由各方分別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15、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附件應包括: ([ft=,+0,]2)、用[ft=,+0,]1:[ft=,+0,]10000地形圖勾繪的林地山界圖(蓋騎縫章)。
[ft=,+0,]16、承包期內,如甲乙雙方的法寶代表人變更,本合同繼續有效,履行至合同期滿為止。
17、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償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8、如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由雙方盡量協商解決,確實協商不成,由[ft=,+0,]仲裁委員會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19、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兩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發包方):
代表:
乙方(承包方):
代表:
監證方:
鄉(鎮)林業站:
(章)代表:
本合同經辦單位(蓋章):
合同經辦人(簽字):
林地承包合同2
(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
為了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國十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十、調節氣候、改善環境和提供林產品的作用,根據《森林法》的有關規定和中央有關文件的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承包內容、面積和地點
甲方將座落在店前鎮畝,發包給乙方植樹和管理,四界是:南至,北至,西至,東至。
第二條承包時間
承包期限承包期為三十年,從20_年4月3日起,至20xx年4月2日止。
第三條林木收益分配
1、承包林地內原有林木,成材林木實行雙方共同所有共同采伐。
2、承包期內乙方新植樹木,歸乙方所有。
3、對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歸甲方,甲方修枝要嚴格按照林業部門的有關技術規定執行。
第四條種植密度、采伐與納稅
1、轉讓承包期間,甲方保證轉讓承包林地范圍內權屬無爭議。
2、在轉讓承包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采伐樹木。如一方需要采伐時,應由雙方向有關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批準發給采伐許可證后,按批準采伐的方式(如擇伐、間伐或漸伐)進行采伐。對采伐后的空地,實行誰采伐誰補種的原則,由采伐方在采伐當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積和株數,必須大于采伐的面積和株數,并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將應由自己補種的樹木委托給乙方補種的,應向乙方支付勞務費,費用由雙方議定。
3、采伐稅實行誰采伐準負擔,應納稅方應在國家規定的時問內向稅務部門納稅。
第五條雙方的義務
1、轉讓承包期間,乙方負責山林樹木的管理防護。乙方應做到“三有”,即有專人護林,有房屋崗棚,有護林器械。
2、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準許他人在轉讓承包林地內毀林開墾、采石、采砂、采土和進行其它毀林行為。
3、乙方必須切實做好護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災隱患。一旦發生火災,乙方除積極采取滅火措施外,應及時向甲方報告。
4、上級發放用于造林、育林的扶持資金、物資或貸款,甲方必須及時、合理分配給乙方。
5、轉讓承包期內的林木治蟲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獎懲
1、轉讓承包期內,乙方可以委托甲方對林地進行看護和管理,看護利管理的費用雙方另議,甲乙雙方未經批準擅自砍伐樹木的,砍伐一株,罰款一百元給對方。
2、甲方如克扣上級發放用于造林、育林的資金、物資和貸款,除應如數補齊外,還應向乙方償付相當于其價值的20%的違約金。
3、如因乙方的責任造成火災,對于燒毀樹木,應視乙方責任的大小,決定其應付賠償的數額。
第七條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轉讓承包林地內林水的損火,經調查證實后,對損失部分林木雙方均不負責。
第八條轉讓承包的費用支付
1、轉讓承包費按元/畝計算,以轉讓的林權證登記面積為準。
2、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支付萬元,在林權證轉讓登記好時支付價款的%,余下的價款在月內支付完畢,如未按時間付款,其林權證作廢。
3、所有轉讓林權登記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支付。
4、雙方就費用支付和辦理登記均不得違約,如果一方違約,需要向對方支付價款%的違約金。
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送鄉政府、村委會、(如經公證或鑒證,還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
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大力發展油茶產業,打造油茶特有經濟,推進老齡油茶山地的品種改良開發。甲乙雙方就甲方將其林地使用權、經營權租憑給乙方,用于油茶林業開發事業的相關事宜,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
一、根據《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第十五條的有關山地使用權承包規定,簽訂本合同。
二、甲方:______市鎮村組,向乙方提供適宜的林地使用權。林地坐落名、界址說明,乙方在取得甲方所提供的上述林地使用權后,可自主經營,或與其他單位及個人聯合使用經營權,但種植前不得轉讓給第三方使用,林地使用權承包期限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年,承包期內甲方無權終止合同,期滿時按乙方需要可繼續簽訂承包合同,或歸還給甲方。
三、甲方提供的林地必須是合法使用之林地,林地使用權承包給經營者使用期間,政府發給甲方的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證及自留山使用證中的使用權已承包給乙方,乙方完全擁有該山地的經營使用權,甲方不得以持有證件為由,否定本合同的山地經營權和林木所有權。
四、甲方提供給乙方的林地,由乙方全權負責生產經營,乙方除造林外,根據生產需要,可在承包山地內開設道路及有關設施,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擾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五、甲方提供林地使用權的報酬,每年承包租金為林地每大份人民幣元,當年承包款于12月30日前一次付清。
六、甲方提供的林地如發生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糾紛,由甲方理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承包期內未經乙方同意,任何人不得在乙方承包林地用火,不得自行或準許他人在林業基地上進行任何毀林、開墾種植作物及放牧,也不得進行建筑工程設施、采石、采礦、取土(國家征地除外)和其他毀林活動。造成乙方損失,甲方應協助乙方查處、處理和賠償。乙方施工的過程中應保留原有的墳地,新建墳地應征求甲乙雙方許可,毀壞林木按株補償。
七、在承包期內乙方可請甲方協助乙方在油茶收摘期內維護好現場秩序,不允許偷盜、哄搶和其他破壞行為發生,共同維護雙方的利益。
八、簽訂本合同時,甲方必須提供承包使用權林地范圍界線附圖2承包使用林地的山界林權證或能夠證明甲方山界林權的相關證明。
九、本合同不受機構撤并和人事變動影響。
十、本合同如有不盡事宜,可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內容與本合同一樣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共頁,附件頁。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4
發包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碼:
承包方(乙方):身份證號碼:
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原則,就林地承包經營問題,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條款如下:
一、承包林地概況。甲方將其位于轄區內地名高洞山的林地,面積約20_畝,發包給乙方承包經營。承包林地的具體四至以大寨灣村民組派代表指定邊界為準。另附由林業技術人員勾繪并經甲、乙雙方蓋章、簽名確認的萬分之一地形圖作為合同附件。
二、承包期共20_年。期限為:從付先榮采伐結束之日開始計算時間至25周年止。(最好是寫為“20_年6月30日至20xx年6月30日的格式”)
三、承包期間承包款按以下所列方法由乙方繳交給甲方:
1、承包款合計15、5萬元人民幣。(所涉及的金額建議寫為大寫如十五萬五千元或者寫為155,000元)
2、承包款繳納方式:
(1)簽定合同之日付1、55萬元。
(2)付先榮采伐結束,乙方完全進行經營之日,付4、65萬元。
(3)不出現邊界糾紛,乙方完全進行經營之日起五年內付清余款。
四、承包林在付先榮采伐結束時已經沒有地上物(包括所有林木)。如有極少地上物無償歸乙方所有,并由乙方自行處置。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督促乙方按合同規定繳納承包款。
2、在簽訂合同時,甲方必須向乙方提供以下有效證件:
(1)承包林地范圍內經縣人民政府登記換發的新版林權證。
(2)林地發包方案的集體決議。該決議要有該村民小組戶主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戶主簽名同意。
(3)由林業技術人員用萬分之一地形圖現場勾繪擬發包林地的范圍界線圖。
3、按合同規定,甲方必須依時將承包林地交付給乙方使用,該林地性質必須是商品經濟林地。在承包期內,甲方必須協助乙方理順林地周邊關系和本轄區內的村民關系,做好確認承包林地與周邊地塊的權屬確認工作,做到四至清楚,界至明確,確保乙方的承包經營權,收益權不受侵害。如因甲方發包林地權屬有糾紛,甲方要負責解決,因此而造成乙方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4、在承包期內,在承包范圍內外的甲方原有的交通道路,要無償提供給乙方使用。
5、甲方要協助乙方搞好護林防火和林區治安管理工作,確保乙方正常經營生產。
6、甲方要協助乙方申辦林權登記手續和采伐申請手續等。
〈二〉乙方權利義務:
1、在承包經營期內,按合同規定乙方對承包的林地有獨立自主經營權、林木所有權、林木處分權和收益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
2、在承包經營期限內,乙方對林地承包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由乙方獨自享有和承擔,與甲方無關。
3、在承包經營期限內,乙方可以向外招商引資或引進技術和資金與第三人進行合作經營或聯營,但必須告知甲方備案。
4、在承包期限內,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進行種養開發,要做好承包范圍內的生態環境保護和水資源的保護,做好護林防火工作。
5、在承包期內,乙方不得將承包林地擅自轉包或將經營權轉讓,如乙方確實需要轉包或轉讓,必須經得甲方同意,并依法辦理轉包或轉讓手續。在確保甲方能依照本合同規定取得權益的前提下,甲方不得故意阻撓乙方轉讓經營權。
6、在承包期內,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繳交承包款給甲方,并依法依規繳交各項稅費。
7、在承包期內,乙方要做好承包林地范圍內的道路、灌溉設施和其他設施的保養、維修工作,做好道路暢順、灌溉設施完好。
五、承包的林地,如因政府建設需要征用而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雙方都不能追究對方責任。政府補償的土地款歸甲方所有,其他補償款歸乙方所有。
六、合同承包期滿后,如乙方繼續承包該林地,必須在期滿前60天內用書面向甲方提出申請,承包費用不得超過本次的兩倍;如甲方村民提出承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如乙方不再繼續承包,乙方必須將承包林地的林木砍伐處理完畢。在合同期滿后30天內將原承包的林地交還給甲方。
合同期滿時,承包林地內的林木若因未達到經濟采伐期、或因采伐指標等限制未能采伐,乙方可向甲方申請有限度延長承包期至林木采伐完畢,甲方應該適當給予延長承包期,延長期的承包費由雙方另行商定。
七、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生效后,雙方都必須認真履行合同,不得單方擅自解除合同,如單方解除合同,則視為違約,違約方必須向守約方交付違約金5萬元,并要賠償守約方的一切經濟損失,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或有權解除合同。
〈二〉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繳交承包款給甲方,如超期繳交承包款,則按應付未付部分的日萬分之四交付逾期付款違約金給甲方,直至付清應交的承包款為止。如超過6個月尚未付清應交的承包款,則視為乙方違約,按合同第七條第〈一〉款處理。
〈三〉如因甲方發包的林地手續不合法或因甲方發包的林地權屬不清產生糾紛,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則視為甲方違約,按合同第七條第〈一〉款處罰。
八、在承包期間,如雙方有未盡之事宜或雙方發生糾紛,可通過友好協商解決,通過協商達成一致的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如協商不成,可訴至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解決。
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送有關部門備案叁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簽名:
簽約日期:20_年10月4日
林地承包合同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和《重慶市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森林資源管護辦法》等有關法律(規)及政策規定,經甲方區縣(自治縣、市)鄉鎮人民政府(或國有林場<所>)與乙方于年月日共同協商一致,依法簽訂森林資源管護
合同商定內容如下:
一、森林資源管護對象
乙方負責位于鄉鎮(或國有林場<所>)村(或國有工區)(地名)共計________個小班畝的森林資源管護,即:小班號小地名林地地類分區類型優勢樹種面積四至界限備注東南西北
二、森林資源管護期限
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期限共計________年。
三、乙方應履行的主要義務
(一)積極配合或主動落實森林資源管護區域、保護標志、管護任務、管護措施;
(二)積極配合或主動做好森林“三防”工作(即森林防火、森林病蟲害防治、防止盜伐濫伐);
(三)保護好野生動植物資源;
(四)要防止毀林開墾或毀林采石、采砂、采土及其他毀林行為的發生,制止非法征占用林地;
(五)促進森林資源數量、質量和生態效益良性發展。
四、乙方應享有的主要權利
(一)凡完成森林資源管護任務,并經鄉鎮人民政府(或國有森林經營單位)檢查屬實的,甲方按規定及時撥付年森林資源管護補助費元,即森林資源管護補助費在半年檢查合格時預付總額的30%(計元)、年底檢查合格時補撥余下的70%(即元)。
(二)在國家允許的政策范圍內,優先開發利用管護區內的林下資源,如采摘種子、山果、藥材、菇類等。
(三)在所管護的一般生態保護區(即限伐區)內有人工林合法采伐任務的,在技術人員的指導下,優先安排乙方實施作業,并獲得勞務收入。
(四)對所在村組或所在單位安排有國家公益林建設任務的,優先安排乙方承擔建設,并按規定支付其建設補助費。
(五)在管護區內安排有國家統一開展的建設項目(如森林病蟲害防治、較大型的工程保護標志等)時,優先安排乙方承擔實施,并獲得相應的勞動報酬。
五、違約責任
(一)乙方因管護不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要全額扣減其年森林資源管護補助費,并中止管護合同,直至追究乙方的相應責任。
1、發生森林火警及其以上程度火情不及時處置和報告的;
2、發生毀林開墾或者毀林采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毀林行為,或者發生非法征占用林地不及時制止和報告的;
3、發生盜伐濫伐案件不及時制止和報告的;
4、發生破壞野生動植物資源行為不及時制止和報告的;
5、發生森林病蟲災害的(非承包人員責任的除外)。
(二)若乙方屢次發生除五條(一)款以外其他問題的,甲方也應中止管護合同,并相應給予乙方從重處罰。致使森林資源遭受到嚴重破壞的,要依法追究乙方的刑事責任。
六、其他事項
(一)甲、乙雙方有關管護中其他未盡事宜按規定另行商定。
(二)本管護合同書一式叁份,甲、乙雙方簽章生效,分別存于甲方、乙方和縣級林業主管部門。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6
訂立合同雙方:
_____縣_____鄉_____村__________組,以下簡稱甲方
_____縣_____鄉_____村________村民,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國土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和提供林產品的作用,根據《森林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內容、面積和地點
甲方將坐落在_____的林地(山地)_____
畝,發包給乙方植樹和管理,四界是:南至_____,北至_____,東至_____,西至____。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期為________年___個月,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三條
林木收益分配
1.承包林地內原有林木,成材林木(成材林木的標準,按林業主管部門的規定確定),實行_____:_____分成,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幼林實行___:___,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
2.承包期內乙方新植樹木,成材林木實行___:___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
3.對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按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成,乙方得______成。由乙方承擔修枝勞務。承包期內新植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歸乙方所有。乙方修枝要嚴格按照林業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條
種植密度、采伐與納稅
1.承包期間,乙方必須保證承包林地范圍內每畝植樹不少于______株,樹苗由乙方自備(或由甲方提供)。
2.在承包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采伐樹木。如一方需要采伐時,應由雙方向有關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批準發給采伐許可證后,按批準采伐的方式(如擇伐、皆伐或漸伐)進行采伐,對采伐后的空地,實行誰采伐誰補種的原則,由采伐方在采伐當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積和株數,必須大于采伐的面積和株數,并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將應由自己補種的樹木委托給乙方補種的,應向乙方支付勞務費,費用由雙方議定。
3.采伐稅實行誰采伐誰負擔,應納稅方應在國家規定的時間內向稅務部門納稅。
第五條
雙方的義務
1.承包期間,乙方負責山林樹木的管理防護。乙方應做到“三有”,即有專人護林,有房屋崗棚,有護林器械。
2.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準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開墾、采石、采砂、采土和進行毀林行為。
3.乙方必須切實做好護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災隱患。一旦發生火災,乙方除積極采取滅火措施外,應及時向甲方報告。
4.上級發放用于造林、育林的扶持資金、物資或貸款,甲方必須及時、合理分配給乙方。
5.承包期內的林木治蟲費用,由甲方承擔______%
,乙方承擔______%。
第六條
獎懲
1.承包期內,如果林木被盜伐,乙方未發現或未抓住盜伐人的,被盜伐一株,乙方應向甲方賠償人民幣_____元。如乙方發現或抓住盜伐人的,應交給甲方處理,按所盜伐樹木對盜伐人作價罰款_____倍。罰款全部(或部分)獎給乙方,被盜伐的樹木歸甲方所有。甲乙雙方未經批準擅自砍伐樹木的,砍伐一株,罰款_____元給對方。
2.甲方如克扣上級發放用于造林、育林的資金、物資和貸款,除應如數補齊外,還應向乙方償付相當于其價值的___%的違約金。
3.如因乙方的責任造成火災,對于燒毀樹木,應視乙方責任的大小,決定其應付賠償的數額。
第七條
不可抗力
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承包林地內林木的損失,經調查證實后,對損失林木部分雙方均不負責。
第八條
其他
本合同自承包起算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滿失效。承包期滿后雙方如愿意繼續承包應重新訂立合同。在承包期內,承包戶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
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送鄉政府、村委會(如經公證或鑒證,還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或簽名)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7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為了加快林業發展步伐,加強林地管護,扭轉以往由于林地距離場部較遠,導致管理不到位,造林不成林的現象,現經勝利林場職工代表會議研究通過,甲方將部分林地承包給有能力補植造林、中耕、撫育及管護的職工。為維護雙方合法權益,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承包內容、面積和地點:甲方將位于邵家窯溝的林地170畝,發包給乙方供乙方進行補植造林、中耕、撫育、管護等林業生產。其四界是: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附草圖及GPS點。
該林地現狀:
(一)該林地原為甲方退耕還林地,現甲方將該林地名下退耕還林地塊及任務已全部移至甲方其它林地內,其國家退耕還林補助款項仍由甲方享受。
(二)該林地樹木成活率未達到國家造林技術規程標準,且地板板結,長勢極差,牲畜踐踏、啃食嚴重,急待進行補植造林、中耕、撫育、管護等工作。
二、承包期限:承包期為三十年。自20xx年4月1日起至20xx年4月1日止。
三、承包費及交付方法:承包費為3.00元/畝年,170畝3.00元/畝年30年=15,300.00元,計壹萬伍仟叁佰元整。在簽訂本合同時乙方一次性交給甲方。
四、由乙方于20xx年春季開始進行全面補植造林(補苗),在20xx年5月15日前必須完成補苗工作,并達到國家造林技術規程標準要求的林地樹木成活率85%及保存率80%以上。
五、造林技術標準及要求:乙方必須嚴格按照國家造林技術規程執行,甲方在乙方補植造林期間及時進行質量檢查,提出技術標準要求,乙方必須接受和執行。
六、甲方同意乙方在承包的林地內,在不破壞現有樹木的情況下,進行樹垅間條狀整地(翻地、耙地等),然后進行中耕撫育管理。在保證樹木長勢良好,促進樹木生長的前提下,乙方可在樹行間進行林糧間作。林糧間作必須種植矮棵及有利于樹木生長的作物,嚴禁施用有礙樹木生長的農藥、化肥等。乙方必須認真做好幼林地撫育管理工作。
七、乙方必須切實做好護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災隱患。乙方不得自行或準許他人在承包的林地內毀林開墾、采石、采土和進行其它毀林行為。
八、乙方進行補植造林、整地、中耕、撫育及管護等林業生產所需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支付。
九、乙方必須維持承包林地的林業用途,不得用于非林用途、建設或者毀林開荒、閑置荒蕪等。
十、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乙方合同的執行情況,有權制止乙方違反林業政策、破壞森林資源的各種違法行為。乙方必須接受甲方對其經營活動的監督檢查,服從甲方的規劃和技術指導。
十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林木所有權、林地使用權歸乙方所有,乙方承包經營林地所得收益完全歸乙方享有。乙方按有關法律法規和文件規定,可依法繼承、轉讓、抵押、擔保、入股等,但必須經甲方同意并按有關規定履行變更手續。
十二、因國家建設需要,征、占用乙方承包的林地時,甲乙雙方共同辦理有關手續,盡快取得補償金,其補償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十三、乙方在承包林地造林期間,在同等條件下須優先使用甲方所屬職工及其子女,報酬由乙方承擔。
十四、依據國家有關禁牧的政策規定,為了保護乙方承包經營的林地及周邊其它林地資源,甲方要求乙方必須做到:在不改變林地用途,不占用林地面積,不影響林地樹木生長的前提下,可以搞養殖業,但不得在林地內散養、散松牛、羊等牲畜。
十五、為了加強對林地資源的有效管護,甲方要求乙方在承包的林地內的適當位置建40-60m2的工作房,并常年有人居住,進行林地管護、護林防火等工作。
十六、乙方在承包的林地內需要進行采伐作業時,必須向甲方提出申請,由甲方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協助乙方辦理林木采伐許可證。
十七、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若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規定的責任時,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完全履行,相關條款已有約定的按其約定執行,沒有約定的,違約方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守約方由此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十八、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收回承包給乙方的林地,由此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擔,其乙方承包費也不予退還:
1. 改變林地用地性質、用途,進行非林開發、建設的;
2.毀林開荒、荒蕪林地的;
3.三年后林地樹木成活率及保存率仍然達不到國家造林技術規程標準要求的;
4.在林地內散養、散松牛、羊等牲畜的。
十九、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并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二十、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送森林公安派出所及上級主管部門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8
甲方:
乙方:
為確保甲乙雙方的共同利益不受侵害,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一致,雙方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述內容。
一、勞務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日開始算起,至塔吊作業完成時止。
二、工作內容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自愿承包該工地重機司機操作。
2、乙方必須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勞務規章制度和現場項目部管理,乙方必須隨時通知(叫)隨時到,保證塔機正XX使用及各施工班組服務。認真履行崗位職責,負責搞好塔機的駕駛,并負責檢查含緊固螺絲、打油、故障檢查等工作。(除機械保養、鋼絲繩更換,黃XX安裝公司負責)。
3、因項目特殊乙方塔吊操作工,必須滿足現場各工種需用材料、物品、工具正XX吊裝運行。
4、乙方保證每臺塔吊配備經驗豐富的持證操作工,所有人員證件交甲方報送____區安監站押證備案上崗。乙方必須保證人員長期穩定,甲方不準隨意調換或無故辭職。
三、勞務報酬 本合同采用承包制,塔吊承包總價 。
四、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根據公司的規章制度及項目部雙方合同約定內容對乙方進行管理。
2、甲方人員有權對乙方工作進行監督、指導和考評,甲方提供乙方住宿。
3、甲方必須認真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內容,按合同約定按時支付乙方工資。
4、根據乙方檢查發現的問題,報經甲方核查后及時通知塔吊安裝公司維修、更換零部件。
五、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認真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及甲方和項目部的各項規章制度,提高敬業精神。講究職業道德,維護甲方的利益。
2、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認真履行崗位職責,不講條件按時完成甲方規定的各項本職工作任務。
3、認真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內容,嚴格執行塔吊操作及指揮規程,遵守區安監局檢查提出的整改要求,搞好本職工作。
4、愛護塔機。保持塔機清潔,每日開啟前必須做到先檢查后啟動,先試運行后工作的原則,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及時匯報、保證塔機安全、可靠運行。每班下班后不得將對講機處于充電狀態。每周的檢查、維修和保養,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決不影響第二天的工作。
5、乙方若發現不安全因素,應及時停止作業。下到安全障礙排除。
6、每日做好塔機運行工作記錄。
7、保證施工期間塔機正XX運轉,除機械修理及停電,大風不能操作以外,根據施工需要保證隨時運轉。
8、禁止大風天氣和塔機帶病工作。
9、乙方必須與班組同時上下班;如有加班,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并按甲方管理人員通知時間到崗。
六、勞務合同的變更和解除,發生以下情況之一,本合同終止。
1、合同期滿。
2、雙方達成一致。
七、合同期內甲乙雙方必須認真履行合同所述內容,不得違約擅自解除合同,不得隨意離職。若因乙方原因未經甲方同意而中途不干違約退場,應違約賠償甲方20元一臺。甲方違約賠償乙方20元一臺。
八、本合同未及事項,由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簽字日生效,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期滿自行解除。
甲方: 乙方:
代表: 身份證號:
上崗證:
電話:
____日期: ____日期
林地承包合同9
發包人:(簡稱甲方)________
承包人:(簡稱乙方)________
甲方自愿將本戶座落石榴園發包給乙方管理收益,經甲方家庭成員同意,特與乙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
一、果園土地四至范圍:
二、承包期限________年,止。
三、年承包金額:,________年共計人民幣(:________元)。
四、付款方式:甲方開收據給乙方收執。
五、約定條款:1、合同期內甲方集體按果園土地面積所收費用由乙方經營所需需用由乙方承擔支付。
2、合同期內若因承包產生糾紛,由甲方承擔排除責任,確保乙方經營。
3、承包期內,乙方經營自主,管理收益。但合同期最后________年,乙方收果后不得修砍果樹,將果樹無條件交還甲方,果樹自然死亡,甲乙雙方互不追究責任。
4、合同期內若甲方或乙方不測亡故則由法定繼承人履行本合同。
5、合同期內若國家依法征用本果園土地,土地補償費歸;補償費歸。若臨時占地所給復耕費歸乙方所有,乙方已交甲方需尚未到期的承包款甲乙雙方重新核計由甲方退還乙方。固定設施補償費誰投資歸誰所有。
六、違約責任: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必須自覺履行,若違約,違約金元整(________元),由違約方支付守約方,并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名蓋印后生效,甲乙雙方及代書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代書單位:新安法律服務所
經辦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10
甲方、
乙方、
依照《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相關法律等,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的鋼筋工施工項目達成一致,訂立本協議。
一、乙方承包甲方邦盛現代城步行街3門市樓鋼筋工程。注(包括二次結構及屋面全部工程)。
二、承包方式、大包清工。
三工程質量標準、合格。
四、承包價格、(建筑面積按實際面積為準),不包括稅金。
五、甲方職責、
1、負責提供所需原材料。
2、按合同支付工程款。
六、乙方職責
1、服從工地管理人員管理,對本工程質量進度負責。
2、對所屬人員的安全及人員調配負責,如發生安全事故,甲方將按其對工地造成經濟損失的一倍付款。
3、嚴格按圖紙文件說明及規范施工,做到下料準確,搭配合理,變更按實際費用增減;如出現質量問題無條件返修并承擔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4、對本工程中所需機械、工具、電線、扎絲、焊條、鋼筋焊接、線繩等小五金和梁內底梁X墊塊及馬XX的墊塊均由乙方負責,搞好文明施工,做到活完場地清,料場整潔有序。
5、夜間需加班時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每個階段不能按時完成的甲方有權自行處理。6、由于乙方自己管理不善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及傷害他人的均由乙方負責,并處以對工地造成損失一倍的罰款。
7、不準酒后進入工地,酗酒鬧事,違者罰款500元。
8、嚴禁在工地偷盜,樓內大便,違者罰款1000元。
以上條款每違約一次罰款200元。
七、付款方式、
1、二層封頂一周內付總款30%。
2、四層封頂一周內付總款20%。
3、六層封頂一周內付總款20%,八層完工付總款20%。
4、屋面及二次結構驗收合格后,無質量問題剩余款一次付清。
八、施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年完工。本合同一式兩份簽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11
發包方:
鄉(鎮)村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式:
住所:
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式:
住所:
為維護林地承包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林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等有關法律法規,按照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林地承包方案,在公開、平等、自愿的原則下,經雙方(發包方、承包方)協商同意,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承包林地情況
發包方將坐落在的林地:
宗地序號:
宗地編號:
樹種:
面積共畝的林地(具體見下表及附圖)林地承包經營權和林木所有權以(家庭承包形式為協商一致;“四荒地”非家庭承包形式為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其他形式)的方式發包給承包方,承包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
上述林地、林木交付現狀:
第二條承包林地的用途
本承包林地必須用于林業生產,未經依法批準不得用于非林業建設或者其他建設。
第三條承包價款及支付方式、期限(一)承包價款
本合同約定林地承包價款總計為元人民幣(大寫:)
1、林地承包價格為元/畝〃年,承包年合計元人民幣。2。林地上附屬建筑及設施承包價款為元人民幣。3。林地上林木承包款為元人民幣。(二)價款支付方式及支付時間承包方采取下列第種方式支付:1。現金方式一次性支付:
2、分期付款支付:人民幣
3、其他方式支付:
第四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發包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發包方有權監督承包方依照本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林地。
(2)發包方有權制止承包方損害承包林地和其他森林資源的行為。
(3)承包方對承包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發包方有權向承包方要求損害賠償。
(4)發包方有基于承包林地所有權獲得收益的權利。
(5)發包方有權要求承包方按規劃完成造林任務。
2、義務
(1)確認前述承包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沒有作為抵押或擔保物。
(2)維護承包方的林地承包經營權,不得擅自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3)尊重承包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經合同約定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4)協助承包方申領林權證。
(5)協助承包方做好護林防火、林業有害生物防治等工作。
(6)依照本合同約定為承包方提供生產、技術、信息等服務。
(二)承包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收益權;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依法處臵林木及產品;有權依法自主決定承包林地是否流轉和流轉的方式。
(2)享受國家優惠政策和扶持。
(3)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林地的,在承包期內,承包方家庭內部成員分戶需要對承包林地進行分割經營的,可經家庭成員協商一致后,以原承包合同為依據,各分立的家庭分別與發包方簽訂承包合同,并依法申辦林權證變更登記手續。
(4)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依法繼續承包。
(5)承包期內承包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2、義務
(1)維持承包林地的林業用途,不得用于非林建設或者使之閑臵荒蕪。屬生態公益林的,不得改變公益林性質。
(2)落實造林和管護措施。荒山應自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年內參照國家有關造林標準造林。林木采伐后應在當年或次年更新。
(3)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自行或準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實施毀林開墾、采石、挖沙、取土等給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行為。在承包林地內發生毀林和亂占濫用林地行為時,應積極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4)保護好野生動物、植物資源,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5)在承包期內轉讓林地承包經營權的,應經發包方同意,否則轉讓無效;轉包(僅家庭承包方式適用)、出租、互換(僅家庭承包方式適用)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轉林地承包經營權的,應當報發包方備案。
(6)及時、足額支付承包費。如遇國家征用、占用林地,配合林業等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7)配合發包方執行縣(市、區)、鄉(鎮、辦事處)林業總體規劃、重點工程實施方案,組織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林業基礎設施建設。
第五條特別約定
(一)發包方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發包“四荒地”林地經營權的,應提供:
1、發包方《林權證》復印件;
2、依法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村民代表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承包的票決記錄復印件;
3、鄉(鎮)政府批準意見書。(二)其他: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本合同法律效力不受雙方(發包方、承包方)負責人變動影響,也不因集體經濟組織的分立或合并而變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終止合同。
(二)合同有效期間,如因政府依法征占用該承包林地,或者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時,本合同自動終止。
(三)承包合同期滿后,承包方在日內將原承包的林地交還給發包方。未采伐林木的`處理方式約定為。
(四)合同終止或解除后,原由承包方修建的道路、灌溉渠等設施,處臵方式為。修建的房屋及其他可拆卸設施,處臵方式為。
(五)合同期滿后,如承包方繼續承包經營該林地,在同等條件下,承包方擁有優先承包經營權,但需與發包方重新協商簽訂合同。
第七條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簽訂后,如因發包方發包地手續不合法或因發包地權屬不清產生糾紛,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視為發包方違約,由發包方負責協調處理,由此給承包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發包方負責全額賠償。
(二)承包期內,發包方擅自收回承包林地,或者干預承包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使承包方遭受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三)承包期內,承包方未按規定用途使用承包地、改變林地用途,未按合同約定落實造林營林等經營及管護責任,或者造成林地永久性損害的,經勸阻無效發包方可依法解除合同,并由承包方承擔林地恢復費用。
(四)承包方不按約定繳納林地承包費用,按日承擔應繳資金‰的滯納金;逾期超過30日不繳納的,發包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承包林地。
(五)承包方在承包的林地上非法建筑、開礦等改變林地用途的,發包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視情節交由相關部門處理。
第八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合同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員會、鄉(鎮)政府等進行調解;協商、調解不成的,可采取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一)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二)向人民法院申請訴訟。
第九條其他約定
第十條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履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各執一份。
(三)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發包方(蓋章):負責人(簽字):
簽約日期:年月日
承包方(蓋章):負責人(簽字):
簽約日期:年月日
鑒證方(蓋章):負責人(簽字):
鑒證方(蓋章):負責人(簽字):
林地承包合同12
發包方:________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_住所: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_住所:________
為維護林地承包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林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等有關法律法規,按照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林地承包方案,在公開、平等、自愿的原則下,經雙方(發包方、承包方)協商同意,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承包林地情況
發包方將坐落在________的林地,宗地序號:________宗地編號:________,樹種:________,面積共畝的林地(具體見下表及附圖)林地承包經營權和林木所有權以(家庭承包形式為協商一致;“四荒地”非家庭承包形式為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其他形式)的方式發包給承包方,承包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年。
上述林地、林木交付現狀:
第二條承包林地的用途
本承包林地必須用于林業生產,未經依法批準不得用于非林業建設或者其他建設。
第三條承包價款及支付方式、期限
(一)承包價款
本合同約定林地承包價款總計為元人民幣(大寫:
1、林地承包價格為元/畝〃年,承包年合計元人民幣。
2、林地上附屬建筑及設施承包價款為元人民幣。
3、林地上林木承包款為元人民幣。
(二)價款支付方式及支付時間承包方采取下列第種方式支付:
1、現金方式一次性支付:
2、分期付款支付:人民幣)
3、其他方式支付:
第四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發包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發包方有權監督承包方依照本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林地。
(2)發包方有權制止承包方損害承包林地和其他森林資源的行為。
(3)承包方對承包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發包方有權向承包方要求損害賠償。
(4)發包方有基于承包林地所有權獲得收益的權利。(5)發包方有權要求承包方按規劃完成造林任務。
2、義務
(1)確認前述承包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沒有作為抵押或擔保物。
(2)維護承包方的林地承包經營權,不得擅自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3)尊重承包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經合同約定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4)協助承包方申領林權證。
(5)協助承包方做好護林防火、林業有害生物防治等工作。
(6)依照本合同約定為承包方提供生產、技術、信息等服務。
(二)承包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收益權;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依法處臵林木及產品;有權依法自主決定承包林地是否流轉和流轉的方式。
(2)享受國家優惠政策和扶持。
(3)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林地的,在承包期內,承包方家庭內部成員分戶需要對承包林地進行分割經營的,可經家庭成員協商一致后,以原承包合同為依據,各分立的家庭分別與發包方簽訂承包合同,并依法申辦林權證變更登記手續。
(4)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依法繼續承包。
(5)承包期內承包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2、義務
(1)維持承包林地的林業用途,不得用于非林建設或者使之閑臵荒蕪。屬生態公益林的,不得改變公益林性質。
(2)落實造林和管護措施。荒山應自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年內參照國家有關造林標準造林。林木采伐后應在當年或次年更新。
(3)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自行或準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實施毀林開墾、采石、挖沙、取土等給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行為。在承包林地內發生毀林和亂占濫用林地行為時,應積極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4)保護好野生動物、植物資源,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5)在承包期內轉讓林地承包經營權的,應經發包方同意,否則轉讓無效;轉包(僅家庭承包方式適用)、出租、互換(僅家庭承包方式適用)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轉林地承包經營權的,應當報發包方備案。
(6)及時、足額支付承包費。如遇國家征用、占用林地,配合林業等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7)配合發包方執行縣(市、區)、鄉(鎮、辦事處)林業總體規劃、重點工程實施方案,組織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林業基礎設施建設。
第五條特別約定
(一)發包方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發包“四荒地”林地經營權的,應提供:
1、發包方《林權證》復印件;
2、依法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村民代表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承包的票決記錄復印件;
3、鄉(鎮)政府批準意見書。
(二)其他: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本合同法律效力不受雙方(發包方、承包方)負責人變動影響,也不因集體經濟組織的分立或合并而變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終止合同。
(二)合同有效期間,如因政府依法征占用該承包林地,或者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時,本合同自動終止。
(三)承包合同期滿后,承包方在________日內將原承包的林地交還給發包方。未采伐林木的處理方式約定為________。
(四)合同終止或解除后,原由承包方修建的道路、灌溉渠等設施,處臵方式為________。修建的房屋及其他可拆卸設施,處臵方式為________。
(五)合同期滿后,如承包方繼續承包經營該林地,在同等條件下,承包方擁有優先承包經營權,但需與發包方重新協商簽訂合同。
第七條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簽訂后,如因發包方發包地手續不合法或因發包地權屬不清產生糾紛,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視為發包方違約,由發包方負責協調處理,由此給承包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發包方負責全額賠償。
(二)承包期內,發包方擅自收回承包林地,或者干預承包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使承包方遭受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三)承包期內,承包方未按規定用途使用承包地、改變林地用途,未按合同約定落實造林營林等經營及管護責任,或者造成林地永久性損害的,經勸阻無效發包方可依法解除合同,并由承包方承擔林地恢復費用。
(四)承包方不按約定繳納林地承包費用,按日承擔應繳資金________‰的滯納金;逾期超過30日不繳納的,發包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承包林地。
(五)承包方在承包的林地上非法建筑、開礦等改變林地用途的,發包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視情節交由相關部門處理。
第八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合同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員會、鄉(鎮)政府等進行調解;協商、調解不成的,可采取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一)向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申請訴訟。
第九條其他約定
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履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各執一份。
(三)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發包方(蓋章):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承包方(蓋章):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鑒證方(蓋章):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
鑒證方(蓋章):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
林地承包合同13
甲方: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為甲方提供保潔服務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章:服務得內容和要求123整棟樓樓層衛生,廠區內衛生,舊件分類。保證廠區內整潔。
第一款:乙方為甲方提供保潔服務得地址為:陜縣XX廠
第二款:乙方為甲方提供保潔服務得范圍為:所有廠區內衛生。
第三款:服務標準為每月支付保潔承包費650元
第四款:工期為________年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為期365天。
第五款:乙方采取全承包得方式為甲方提供服務。
第二章:甲方得權利和義務
第一款:按約定得時間讓乙方人員準時進入施工現場。
第二款:確保乙方提供服務時,不得有阻礙乙方服務得行為。
第三款:指派專人負責聯系、協調、監督、檢查、驗收乙方得清洗工作。
第四款:負責提供乙方清潔工作所需得水電及清潔用品得正常供應,以保證乙方工作得順利進行。
第三章:乙方得權利和義務
第一款:按本合同得要求,準時到達作業現場,按時完成服務工作。
第二款:負責服務人員各種技能培訓及安全、內保、防火、防盜知識教育,并教育服務人員遵守甲方得各項規章制度。
第三款:積極與甲方協調、配合,并根據甲方得要求,不斷改進、提高清洗服務質量。
第四款:清潔后得結果要達到質量環境體系得相關標準。
第四章:合同金額及付款方式
第一款:金額合計:每年支付人民幣7800元柒仟捌佰元整(月650元)
第二款:付款方式:現金
第三款:付款時間:甲方應于乙方每月____日左右付清乙方工程款。
第五章:違約責任如因乙方有情況對甲方公司得保潔造成延時沒有進行打掃得,或有其他情況需要離開甲方工作單位得,應有乙方提前3個月通知甲方。不得擅自影響甲方保潔工作。如有違約,支付年承包費得百分之三十。
第一款: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時(如下雨等),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款:在不可抗力消除后,雙方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七章:未盡事宜及爭議得解決
第一款:本合同必須由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或摁手印)。
第二款: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款: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四款: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X廠乙方:蓋章:蓋章
林地承包合同14
甲方:
乙方:
為了大力發展油茶產業,打造油茶特有經濟,推進老齡油茶山地的品種改良開發。甲乙雙方就甲方將其林地使用權、經營權租憑給乙方,用于油茶林業開發事業的相關事宜,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
一、根據《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第十五條的有關山地使用權承包規定,簽訂本合同。
二、甲方:常寧市 鎮 村 組,向乙方提供適宜種植的林地使用權。林地坐落名、界址說明,乙方在取得甲方所提供的上述林地使用權后,可自主經營,或與其他單位及個人聯合使用經營權,但種植前不得轉讓給第三方使用,林地使用權承包期限從二0年 月 日起至二0 年 月 日止,共 年,承包期內甲方無權終止合同,期滿時按乙方需要可繼續簽訂承包合同,或歸還給甲方。
三、甲方提供的林地必須是合法使用之林地,林地使用權承包給經營者使用期間,政府發給甲方的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證及自留山使用證中的使用權已承包給乙方,乙方完全擁有該山地的經營使用權,甲方不得以持有證件為由,否定本合同的山地經營權和林木所有權。
四、甲方提供給乙方的林地,由乙方全權負責生產經營,乙方除造林外,根據生產需要,可在承包山地內開設道路及其它有關設施,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擾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五、甲方提供林地使用權的報酬,每年承包租金為林地每大份人民幣 元,當年承包款于12月30日前一次付清。
六、甲方提供的林地如發生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糾紛,由甲方理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承包期內未經乙方同意,任何人不得在乙方承包林地用火,不得自行或準許他人在林業基地上進行任何毀林、開墾種植作物及放牧,也不得進行建筑工程設施、采石、采礦、取土(國家征地除外)和其他毀林活動。造成乙方損失,甲方應協助乙方查處、處理和賠償。乙方施工的過程中應保留原有的墳地,新建墳地應征求甲乙雙方許可,毀壞林木按株補償。
七、在承包期內乙方可請甲方協助乙方在油茶收摘期內維護好現場秩序,不允許偷盜、哄搶和其他破壞行為發生,共同維護雙方的利益。
八、簽訂本合同是,
1:甲方必須提供承包使用權林地范圍界線
2承包使用林地的山界林權證或能夠證明甲方山界林權的相關證明。
九、本合同不受機構撤并和人事變動影響。
十、本合同如有不盡事宜,可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內容與本合同一樣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15
發包方(簡稱甲方):
承包方(簡稱乙方):
經全體代表及兩委班研究決定,對外公開招標承包,墳坨村袁志成以最高標的中標,經雙方協商規定如下合同條款,雙方遵守執行。
一、承包年限:70年。即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承包金額:承包費用共計叁萬伍仟元整,上打租一次性交清。
三、山林四至:
第一片 東至道,西至南刁山界,南至分水梁,北至道。
第二片 東至小道,西至康各莊邊界和村責任田,南至 村責任田,北至道。
四、乙方對承包的山場由經營、使用權,允許乙方依法開發和利用林地資源,乙方對原有的或新植樹木進行撫育間代或更新采伐時,必須報林業主管部門取得合法手續,并在當年或次年更新。
五、乙方對承包的林地內的林木由所有權和使用權。乙方在承包后依法修建的各種設施,合同期滿后,由乙方與北刁村委會雙方共同協商解決,超出原松林覆蓋率以外的其它樹種,由乙方自行處理。承包期滿后,乙方繼續承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六、在承包期內乙方有經營自主權、繼承權和轉讓權,但必須與北刁村委會辦理相關手續。
七、在承包期間,如遇國家征用,乙方無償交由所用地段。
八、合同簽字后,望雙方共同遵守,如有一方違約,要賠償另一方的所有經濟損失。
九、此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一份,鎮合同管理部門一份,林業局一份,撫寧縣公證處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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