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食品安全承諾書模板合集6篇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承諾書,承諾書僅是一方的聲明及義務性的認可,其法律效力與合同是不同的。怎么寫承諾書才能避免踩雷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食品安全承諾書6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食品安全承諾書 篇1
為確保保健食品流通安全,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維護消費者的正當利益,現承諾如下:
一、企業法人代表或負責人為企業食品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
二、嚴格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認真落實進貨查驗制度、索證索票制度并及時做好臺帳記錄管理工作;
三、保證所經營的產品是從合法渠道購進的合格產品,不經營假冒偽劣和來路不明的產品,每個產品能具備供貨方提供的批準證書、檢驗報告、生產或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等(均指加蓋紅印章的復印件);
四、做到取得有效《保健食品經營企業衛生許可證》合法經營,并將許可證懸掛在店內顯著位置;
五、建立健全保健食品安全質量管理組織和管理制度,落實安全管理員制度和從業人員體檢、培訓上崗制度;
六、經營場所內做到規范廣告宣傳,對所經營的產品不做虛假和夸大宣傳,不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
七、做到經營的保健食品設有專柜存放,不同類的產品或保健食品與非食品應分開存放,并且要有明顯的標志。
八、規范經營行為,自覺接受行政執法機關依法監管和社會監督,維護和保障消費者的健康與其他合法權益。
以上承諾均為本人(單位)真實意思的表達,因違反承諾,而引發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本人(單位)自行承擔。
承諾單位(蓋章): 單位負責人簽名:
年 月 日
注:本承諾一式兩份,承諾單位(人)和行政執法部門各留存一份。
食品安全承諾書 篇2
衢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就食品流通行政許可事項告知如下:
一、法律、法規依據與部門規章、行業規范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
(四)《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
(五)《食品流通安全監督管理辦法》
(六)《浙江省食品流通許可實施細則(暫行)》
二、申請人應達到的條件、標準與要求
1 適用范圍
本條件適用于在流通環節從事食品經營的,應當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許可的商場、超市、副食品店等。
2人員管理
2.1配備有專職或兼職的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并與申請材料一致。
2.2從事直接入口食品經營活動的從業人員,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的要求。
3場地要求
3.1經營場所周圍無有毒、有害場所、污染源,或與有毒、有害場所和污染源保持規定距離。
3.2經營場所與個人生活空間應當分開。
3.3 經營場所內部環境整潔。
4制度建立
已建立制度,并形成書面材料。規章制度應明示。
4.1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4.2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5設施要求
5.1具有與食品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
5.2設備空間布局和操作工藝流程合理。
5.3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安全、無害,能夠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
5.4直接入口的食品應當有小包裝或者使用無毒、清潔的包裝材料、餐具;銷售無包裝的直接入口食品,應當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工具。
5.5食品用工具和容器必須與個人生活用品嚴格分開
6食品準入
6.1食品經營者應當建立食品進貨查驗制度,對采購的食品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履行檢查義務,檢查食品感官質量和標簽;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并通過多種方式,記載查驗情況。銷售進口食品的,還應當查驗進口食品的合法證明。
6.2食品經營企業應當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生產日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或者保留載有上述信息的票據。
鼓勵其他食品經營者參照前款規定建立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食品經營者可以將供貨者提供的銷售票據或清單作為進貨查驗記錄,票據或清單應當裝訂或者粘貼成冊。
6.3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食品經營企業,可以由企業總部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進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企業總部應當向所屬經營者提供進貨查驗的證明。統一配送之外自行采購的食品,應當建立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6.4從事批發業務的食品經營者銷售食品,應當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生產日期、保質期、購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銷售日期等,或者保留載有上述信息的銷售票據。
從事批發業務的食品經營者應當向購貨者開具載有前款規定信息的銷售票據或清單,同時加蓋印章或簽字。
6.5食品經營企業的進貨查驗記錄、批發記錄或者票據應當真實,不得偽造,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兩年。食品經營者應當采用先進技術手段對進銷貨記錄或者票據進行管理。
6.6以電視購物、郵購、電子商務、直銷等方式銷售食品的,食品經營者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查驗食品及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并保存相關交易憑證和交易記錄。
6.7食品集中交易市場的開辦者、食品經營柜臺的出租者和食品展銷會的舉辦者,對食品流通安全,應當履行下列管理義務:
(一)審查入場食品經營者的食品許可證和營業執照;
(二)與入場食品經營者簽訂協議,明確入場食品經營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責任;
(三)建立食品經營者檔案,記載市場內食品經營者的基本情況、主要進貨渠道、經營品種、品牌和供貨商狀況等信息;
(四)定期對入場食品經營者的經營環境和條件進行檢查;
(五)建立和完善食品經營管理制度,加強對食品經營者的培訓;
(六)設置食品信息公示媒介,及時公開市場內或行政機關公布的相關食品信息;
(七)加強市場衛生環境管理,保障場內衛生環境良好;
(八)其他應當履行的食品安全管理義務。
發現食品經營者不具備經營資格、應當禁止其入場銷售;食品經營者不具備與所經營食品相應的經營環境和條件的,可以暫停或者取消其入場經營資格;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有其他違法行為的,應當及時制止,并立即將有關情況報告轄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
7食品銷售
7.1食品經營者應當建立健全食品貯存、保管、運輸安全管理制度。對貯存、保管、運輸條件有特殊要求的食品,食品經營者應當配備相應的設施,并按照有關要求貯存、保管、運輸。
食品經營者委托他人提供食品貯存、保管、運輸等物流服務的,應當對被委托人是否具備相應的食品貯存、保管、運輸條件進行審查,確保食品貯存、保管、運輸的安全。
7.2食品經營者對貯存、銷售的食品應當定期進行檢查,查驗食品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及時清理變質、超過保質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主動將其退出市場,并做好相關記錄。
7.3食品經營者貯存、銷售散裝食品的容器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
食品經營者貯存、銷售散裝食品,應當在貯存、銷售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
銷售生鮮食品和熟食制品,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所需要的溫度、空間隔離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7.4食品經營者禁止經營下列食品:
(一)《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的食品;
(二)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的'食品;
(三)食品包裝標簽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條、第四十八條規定的預包裝食品;
(四)未在顯著位置上清晰標明生產日期、保質期的食品;
(五)沒有中文標簽的進口食品;
(六)偽造或者變造生產日期、生產批號、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的食品;
(七)偽造產地,偽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廠名、廠址,偽造或者冒用許可標志、認證標志、名優標志等質量標志的食品。
7.5食品廣告的內容應當真實,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夸大的內容,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
廣告制作者、廣告發布者應當核查廣告主的經營資質和食品安全信息的真實性,對不符合法律、法規要求的食品廣告,不得設計、制作、代理、發布。
食品生產經營者的廣告、通知、聲明、店堂告示及食品的標簽、包裝、說明等,不得宣稱或者標示食品由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或者承擔食品檢驗職責的機構、食品行業協會、消費者協會等消費者組織推薦。
7.6食品經營者應當主動向消費者提供銷售憑證,自覺履行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更換、退貨等義務。鼓勵食品經營者在其銷售的食品包裝上附加特殊身份標記,將其銷售的食品與其他食品經營者銷售的食品相區分。
7.7食品經營者應當建立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和健康檔案制度。食品經營人員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患有《食品安全法》規定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疾病的從業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食品經營者應當將其調整到其他不影響食品安全的工作崗位。
8食品退市
8.1食品經營者應當建立并執行食品退市制度。食品經營者發現其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應當立即停止經營,下架單獨存放,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并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將有關情況報告轄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
8.2食品經營者應當協助食品生產者執行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生產者對召回的食品采取補救措施,能夠保證食品安全的,食品經營者在履行查驗和記錄制度后,可以繼續銷售。
8.3食品經營企業應當制定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定期檢查本企業各項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
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經營企業應當及時采取處置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同時,應當立即向事故發生地衛生行政部門和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報告。
三、辦事程序
1、申請:申請人到市(縣、區)行政服務中心窗口或轄區工商所領取《食品流通許可申請書》,填寫申請表并提供申報材料。
2、受理:窗口工作人員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形式審查,申請材料齊全并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出具申請材料接收憑證和受理通知書;申請材料不符合要求或不齊全的,當場出具申請材料接收憑證和補正通知書,自收到補正材料之日起方為受理,出具受理通知書。
3、現場核查。轄區工商所指定2名以上執法人員對該企業(或個人)的人員管理、場地要求、制度建立、設施要求進行現場核查和指導,5日內進行反饋;需要整改的,經轄區工商所領導批準,現場核查可以展期5天。工商所對申請人進行現場核查時,可以根據申請人的申請,向業主告知經營該項目應當符合或達到的條件、標準、要求,發放《衢州市食品流通行政許可告知書》
4、承諾:申請人認真領會告知承諾書內容,愿意按照告知承諾制辦理的,由全體申請人或全體股東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在承諾書上簽字或蓋章后附相關材料一并提交工商所核查人員。
5、核準發證。對申請人提交的食品流通許可申請予以受理的,許可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20日內作出是否準予許可的決定。20日內不能作出許可決定的,經許可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10日,并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人。許可機關作出準予許可決定的,應當出具《準予許可通知書》,告知申請人自決定之日起10日內,領取《食品流通許可證》。
四、提交材料
(一)《食品流通許可申請書》;
(二)《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復印件;
(三)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經營場所的使用證明;
(四)負責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的身份證明;
(五)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經營設備、工具清單;
(六)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經營設施空間布局和操作流程的文件;
(七)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八)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規定的其他材料。
申請人委托他人提出許可申請的,委托代理人應當提交委托書以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證明。
已經具有合法主體資格的經營者在經營范圍中申請增加食品經營項目的,需提交營業執照等主體資格證明材料,不需提交《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復印件。
新設食品經營企業申請食品流通許可,該企業的投資人為許可申請人;已經具有主體資格的企業申請食品流通許可,該企業為許可申請人;企業分支機構申請食品流通許可,設立該分支機構的企業為申請人;個人新設申請或個體工商戶申請食品流通許可,業主為許可申請人。申請人應當在申請書等材料上簽字蓋章。
五、監督管理要求與法律責任
1、申請人獲得食品流通許可證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將于許可證核發后二個月內依法進行執法檢查,如在檢查中發現不符合告知和承諾的許可條件或有其他違法行為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將依法予以行政處罰或者采取必要的行政措施,直至撤銷許可。一切法律后果由申請人自行承擔。
2、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有權采取下列措施:(一)進入經營場所實施現場檢查;(二)對經營的食品進行抽樣檢驗;(三)查閱、復制有關合同、票據、賬簿以及其他有關資料;(四)查封、扣押有證據證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違法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以及用于違法經營或者被污染的工具、設備;(五)查封違法從事食品經營活動的場所。
六、其他
申請人對告知事項不明確的,應當及時與市行政服務中心食品流通許可窗口和轄區工商所聯系。市行政服務中心地址:衢州市區荷花西路107號,聯系電話:3890289,郵編:324002。
告知人(蓋章):衢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告知日期:x年x月x日
食品安全承諾書 篇3
為保障消費者的飲食安全,營造餐飲業良好的用餐環境,構建誠信和諧社會,本單位特向社會公開承諾:
一: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餐飲服務行業規范,牢固樹立安全第一,誠信經營的觀念。
二:嚴格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定期做好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工作。
二:保證餐飲店內外環境整潔,采取有效的防蠅、防鼠、防塵設施。
三:食品制作過程規范并符合安全要求。在食品生產經營過程中確保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不超量使用添加劑,不使用過期變質和被污染的食品,不使用非食品用具及容器,包裝材料,不使用未經消毒合格的餐飲具、工具、容器。
四:嚴把食品原料采購和進貨驗收關。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進貨時查驗供貨方的許可證和相關證明文件并建立食品采購與進貨驗收臺賬,不采購變質、有毒、有害,、來歷不明的食品原料及食品。
五:嚴格落實餐(飲)具清洗,消毒及保潔制度。按照規范流程洗消餐(飲)具,未經消毒的餐飲具不得供顧客使用。
六:加強餐飲服務單位的業主(法人代表)為食品安全的第一責任人意識,落實餐飲服務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如因提供的食物損害消費者權益的,自愿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接受處理。
本單位將嚴格履行以上承諾,對社會和公眾負責,保證食品安全,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承諾人:xxx
日期
食品安全承諾書 篇4
為了確保上海口岸進出口食品安全,我公司承諾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在未取得檢驗檢疫機構頒發的食品合格證單《(衛生證書》或《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前,絕不擅自調離,使用,銷售本批進口食品。
本批進口食品存放在以下倉庫場地中:
倉儲場地名: 上海富臻實業有限公司 倉庫 倉儲場地地址: 上海虹中路115弄3號 進口公司聯系人: 韓 永 順
聯系方式(手機): 13916571930
(公司印章)
12年 9 月 26 日
食品安全承諾書 篇5
食品安全關系到消費者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關系到社會經濟的發展和穩定。為保障消費者健康權益,保證餐飲食品安全,本單位鄭重承諾:
1、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承擔餐飲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職責,落實餐飲服務安全各項管理制度。
2、保證依法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和從業人員健康合格證明等相關證照后從事餐飲服務活動,并按規定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
3、依法建立并落實食品(原料)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的采購記錄制度,認真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食品合格證明文件、產品標識和食品及原料質量,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嚴把進貨關,保證本單位食品(原料)購進的可追溯性、真實性,以防范和控制食品安全風險。查驗記錄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本單位保證不采購使用未經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檢疫或者檢疫不合格的肉類及其制品;不采購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動物肉類及其制品;保證向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供的肉類及其制品索證資料的真實性。
本單位保證不采購使用“地溝油”、“不合格一次性筷子”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者要求的食品、食品原料、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
4、保證提供餐飲服務的場所環境、設備設施、布局流程及操作過程符合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的標準和要求。不使用食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規禁止使用的食品及原料。
5、保證規范食用油脂和添加劑管理使用,杜絕添加非食用物質,不超范圍、不超劑量濫用食品添加劑。不使用非食品用具及容器、包裝材料,不使用未經消毒合格的餐飲具、工具、容器。
6、建立本單位食品安全督查制度,規范經營行為,提高餐飲服務質量和自律意識,同時自覺接受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承擔社會和法律責任。
承諾單位名稱(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承諾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本承諾書一式二份,一份向社會公開承諾,另一份交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食品安全承諾書 篇6
為確保學生校外托餐食品安全,本人愿意遵守餐飲食品安全相關規定,做出如下承諾:
一、保持開辦場所內外環境衛生整潔,配備與供應食品相適應的清洗、消毒、冷凍冷藏、防蠅、防塵、防鼠以及存放廢棄物的設備設施。
二、供水水質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規定。
三、從業人員持有有效健康合格證明并經過食品安全知識培訓。
四、從正規渠道采購食品及原料,索取購物憑證留存備查。不采購和使用任何感官性狀異常或有毒有害的食品原料。
五、嚴格落實餐飲具清洗消毒制度,不使用未經清洗和消毒的餐飲具,不重復使用一次性餐具。
六、在食品加工過程中不使用食品添加劑,所有食品均當餐制作,不提供涼拌菜、生食海產品、豆漿、四季豆、野生蘑菇等高風險食品。
七、及時報告食品安全事故,配合相關部門開展調查。
八、自覺接受監管部門監督檢查,認真落實監管部門提出的整改措施,主動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承諾人(簽名):
年 月 日
注:本承諾書一式二份,一份在用餐場所張貼,一份由街道辦事處存檔。
【食品安全承諾書】相關文章:
食品安全承諾書03-30
食品安全承諾書04-15
食品安全承諾書05-04
食品安全承諾書12-03
食品安全公開承諾書-承諾書01-04
超市食品安全承諾書-承諾書12-25
食品安全的承諾書09-13
食品安全承諾書范例04-26
食堂食品安全承諾書11-23
公司食品安全承諾書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