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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個人擔保合同

      時間:2023-07-17 10:09:22 擔保合同 我要投稿

      (推薦)個人擔保合同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么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問題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個人擔保合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推薦)個人擔保合同

      個人擔保合同1

        債權人:

        擔保人:

        經雙方同意,就未來債務擔保,特訂立本合同如下:

        第一條關于主債務人與甲方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的合同

        第二條乙方應保證主債務人在未來清償最高開倉限額票據上的債務,以及利息滯納金,利息滯納金為擔保物權的成本。以及所有不履行債務的損害賠償。

        第三條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向主債務人借款超過第一條約定限額的,超出部分仍由乙方負責。

        第四條當甲方同意主債務人提前解決部分債權擔保標的并放棄抵押(質押)權,或部分或全部交換時,乙方的'連帶保證責任不變,乙方仍應負責不以中途變更擔保物權為借口主張免除其責任。

        第五條主債務人不含履行合同義務的,無論擔保項目多少,乙方在得到甲方通知后,應代為清償主債務人的全部債務,并愿意放棄先抗辯的權利。

        第六條乙方被擔保債務的履行地約定為甲方所在地。

        第七條乙方未按約定履行職責時,其訴訟法院的管轄由甲方指定,乙方無異議。

        前款訴訟費用由乙方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八條乙方同意甲方將其部分或全部債權轉讓給主債務人,其擔保權益轉讓給他人。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債權人(甲方)

        共同擔保人(乙方)

        日期:

      個人擔保合同2

        甲方(債權人):

        乙方(債務人):

        丙方(擔保人):

        為保證甲方債權的實現,丙方自愿為甲乙雙方形成的相關債權提供最大限度的擔保..因此,根據《合同法》、《擔保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三方經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如下:

        第一條、定義

        最高額保證是指甲方和丙方對乙方在一定期限內連續發生的多筆債務確定一個最高額,丙方在該最高額內為乙方履行債務向甲方提供保證。最高金額是指乙方在甲方的所有債務(包括或有負債)的總余額..

        第二條、被擔保的主債權

        被擔保的主債權是指甲、乙雙方從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在上述約定的期限和最高金額內,一系列合同、協議等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借條、對帳函等。)甲乙雙方根據《銷售合同》簽訂的合同為本合同的主合同。

        第三條、擔保方式

        風險警告:

        保證責任分為連帶責任和一般保證。主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連帶責任保證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保證責任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一般擔保只在債務人不履行(與不履行相區別)債務時承擔擔保責任。因此,當事人應根據不同的擔保目的確定擔保方式,以降低風險。

        丙方提供的擔保為連帶責任擔保。

        只要《銷售合同》及其他主合同(以下統稱“主合同”)在本項單項債務履行期屆滿時,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債務,甲方有權直接要求丙方承擔擔保責任。

        乙方未按主合同約定履行債務時,無論甲方是否有其他擔保(包括但不限于擔保、抵押、質押、保證、備用信用證等),甲方有權直接要求丙方承擔其擔保范圍內的擔保責任。)為主合同項下的債權。

        第四條、保證期

        風險警告:

        現在很多擔保公司都不太重視保證期的設定。有的保證合同沒有設定保證期間,有的設定的時間早于主債務合同履行期屆滿的期間。所有這些設置都被視為不同意保修期。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和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因此,在沒有保證期間的情況下,債權的實現期限會大大縮短,很容易出現因過失導致債權無法實現的情況。

        1.主合同項下的其他單項債務,保證期間為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兩年。

        2.法律法規有規定的,甲方聲明債務提前到期的,保證期自債務提前到期之日起兩年。

        第五條、擔保范圍

        本保函的范圍包括主合同項下的`債務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為實現債權而實際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

        第六條、丙方的陳述和保證

        1.丙方是依法成立的法人,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丙方自愿為乙方提供主合同的擔保,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一切意圖均為真實。

        3.丙方提供的與主合同有關的所有文件、聲明和陳述均合法、真實、準確、完整。除已向甲方書面披露的情況外,丙方未披露任何其他重大負債(包括或有負債)、重大違約、重大訴訟、重大仲裁事項或影響其資產的其他重大事項。

        第七條、保證人的權利和義務

        風險警告:

        違約責任的規定通常是為了鼓勵合同當事人遵守約定,嚴格履行合同。但對于債權人來說,也是債務人不履行借款合同時,實現法律規定以外的利益的重要手段和杠桿。違約責任可以加強債權人的權利。但是,不當約定也可能限制債權人的賠償范圍。

        1.丙方應向甲方提供能夠證明其合法身份的真實有效的法律文件。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丙方如變更法定代表人、住所、姓名、電話、傳真,應在變更后一周內書面通知甲方。

        3.丙方應根據甲方的要求,定期或隨時向甲方提供真實反映其綜合財務狀況的報表及其他文件。

        4.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丙方如發生轉股、重組、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合資、合作、聯營、承包、租賃、變更經營范圍和注冊資本、轉讓主要資產等情況,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甲方。

        5.丙方應當自停業、歇業、宣告破產、解散、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財務狀況惡化或者涉及重大經濟糾紛之日起三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第八條,確保權利的實現:

        1.債務履行期屆滿,乙方不履行債務的,甲方有權要求丙方承擔擔保責任。

        2.債務履行期內,如甲方有確實證據證明乙方經營惡化、資金被提取、資產被轉移以逃避債務,或有其他足以危及甲方債權的情形,甲方有權要求丙方提前承擔保證責任。

        3.當丙方有可能部分或全部喪失償付能力時,甲方有權要求丙方提前承擔擔保責任。

        第九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任何爭議,應由三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通過訴訟解決。

        第十條、本協議一式份,雙方各執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日期:

        丙方:

        法定代表人:

        日期:

      個人擔保合同3

        出借人:(本合同簡稱為”甲方”)

        告貸人:(本合同簡稱為”乙方”)

        告貸人的擔保人:(本合同簡稱為”丙方”)

        甲、乙、丙三方依據相等、公正的準則,經屢次洽談自愿締結告貸合同(以下簡稱“合同”),致使一起恪守:

        第一條告貸還款內容

        1.告貸人:xxxx

        2.出借方向告貸方出借人民幣總金額為小寫

        3.出借方在xxxx年xx月xx日以轉賬的方法將金錢打入告貸方指定的帳號xx,出款人收到告貸確認書為憑。

        4.告貸方已于xx年xx月xxxx日收到了告貸。

        5.兩邊約好的告貸期限為xx天,年xx年xx月xx日)。

        6、如告貸方對本合同告貸逾期,則乙方須額定付出違約金給甲方,違約金按告貸總金額的每天仟分之四計收。

        6.告貸人許諾該筆告貸只用于收買xx,確保不挪作他用。

        7.還款方法:告貸方在告貸期限屆滿內以現金方法將告貸本金打入出借方帳戶。

        第二條乙方職責和職責

        1.乙方應照實向甲方供給與告貸相關的材料,供給實在的本年度月財政報表和年度審計報表、開戶行的根本帳戶或相應的銀行一般帳戶、銀行存告貸狀況;生產運營、財政活動狀況及告貸資金運用去向,還款資金來源;告貸人和擔保人還需供給工商管理部門處理年檢手續的營業執照及公司章程等材料。

        2.與本合同有關的悉數費用均由乙方付出或許歸還。該費用包含但不限于甲方為完結債款而產生的費用(例如評估費、拍賣費、律師代理費、訴訟費、因調查取證而產生的費用、典當物品產權搬運而產生的稅費和相關費用等)和其他不行估計而實踐產生的費用。

        3.在本合同有用期限內,如乙方運營管理不善或與第三方產生債款膠葛,或許擔保人財政狀況呈現較大問題時,甲方有權提早回收合同告貸。

        第三條擔保

        1.丙方贊同本合同乙方的確保人,確保乙方徹底實行本合同中的悉數職責及承當因本合同悉數條款所產生的民事職責。

        2.確保規模:包含確保乙方在任何狀況下都應按合同的規則付出告貸本金金額、告貸利息。假如乙方違約或乙方呈現其它危及甲方利益的'行為或呈現甲方有權提早免除合同的景象時,則由確保人無條件向甲方承付乙方敷衍的悉數債款,確保人對該筆告貸負有歸還的無限職責。本款及以下條款中所提“悉數債款”包含乙方的告貸本金、利息和第二條第二款所說到的“悉數費用”。

        3.確保方法:連帶職責擔保。本擔保是獨立的、不行吊銷的、持續的擔保。確保人的確保職責不因本合同改動實行期限或標的、或本告貸合同悉數或部分無效、可吊銷而有所改動,也不因告貸人和確保人任何改動本身運營或管理體制的行為而有所改動。

        4.確保期間:自合同開端實行直至屆滿后兩年。如甲、乙兩邊洽談贊同改動合同的實行期限或標的,無需另行告訴確保人,確保人持續為乙方承當連帶確保職責。確保期間至改動合同約好的主債款實行期滿后兩年。

        5.補償:確保人不行吊銷地確保,出借人因確保人的確保行為無效或未實行或推延本合同的任何條款而遭受的任何丟失,確保人均承當連帶補償職責。

        第四條其他約好

        未盡事宜,簽定補充協議。如產生膠葛,由甲、乙、丙三方洽談處理。如需申述,則在合同實行地法院申述。

        第五條合同收效及停止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經甲、乙兩邊及乙方確保人蓋章簽字后收效。本合同自其項下乙方對甲方所負的悉數債款清償結束后停止。

        出借人(甲方)

        簽(章)字

        告貸人(乙方)

        簽(章)字

        告貸人的擔保人(丙方)

        簽(章)字

        簽約地址:

        簽約時刻:xx年xx月xx日

      個人擔保合同4

        出借人(甲方):xxx

        身份證號碼:xxx聯系方式:xxx

        借款人(乙方):xxx

        身份證號碼:xxx聯系方式:xxx

        擔保人:xxx

        身份證號碼:xxxx聯系方式:xxx

        甲、乙雙方及擔保人經過充分協商,自愿就乙方借款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并訂立本合同:

        一、借款金額和時間:甲方借給乙方人民幣(大寫)X佰萬元整,期限為一個月,從XXXX年X月X日起至XXXX年X月X日止。

        二、利息約定:乙方應當于每月借款對應日前支付給甲方利息(大寫)元,(經雙方協商確定的利息)借款到期日歸還本金。

        三、借款用途:本人做生意資金周轉,乙方必須按照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轉移用途,否則甲方有權停止新的借款,直至收回已借給的款項。

        四、違約責任:如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額度,付息、還本,以及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即按日違約金額的萬分之十五承擔違約責任。

        五、擔保方式:

        1、為保證按時還款XXX自愿將其坐落于XXX房屋作抵押;XXX

        2、為保證按時還款,擔保人自愿用本人全部資產(包括但不限于銀行存款、有價證券、車輛、機械設備、房地產、公司股權及其他動產和權利等)為乙方的借款本息及違約金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乙方和擔保方應當對甲方實現債權的.行為無條件積極配合。

        六、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如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解決。本合同一式三份,由借、貸及擔保人三方各執一份,自三方簽字按手印后生效。

        甲方:xxx

        乙方:xxx

        擔保人:xxx

        xxx年xx月xx日

      個人擔保合同5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方經過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貸款方提供借款方_________貸款_________元。借款、還款計劃如下:

        第二條 貸款方應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罰息同。

        第三條 貸款利率,按銀行貸款現行利率利息。如遇調整,按調整的新利率和計息辦法計算。

        第四條 借款方應按協議使用貸款,不得轉移用途。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新貸款,直至收回已發放的貸款。

        第五條 借款方如不按規定時間、額度用款,要付給貸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按借款額度、天數、按借款利率的50%計算。

        第六條 借款方保證按借款契約所訂期限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遲在貸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方同意,辦理延期手續。但延期最長不得超過原訂期限的`一半,貸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辦理延期手續的逾期貸款,加收罰息。

        第七條 借款方的借款由擔保人用_________作擔保。

        第八條 貸款到期后一個月,如借款方不按期歸還本息時,由擔保單位(或擔保人)負責為借款方償還本息和逾期罰息。

        第九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貸款雙方各持正本_________份,擔保方_________份,_________公證處一份。

        第十二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貸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擔保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個人擔保合同6

        保證人(甲方):身份證:住所(地址):聯系人:聯系電話:

        保證人2(甲方)身份證:住所(地址):聯系人:聯系電話:

        債權人(乙方):____市____區___額貸款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址):____市____區遂州北路530-544號(金玉滿堂)五樓

        法定代表人:陳__授權代理人:楊__聯系電話:082____8666合同簽約地:____市____區

        為了確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借款人)與本合同乙方簽訂的遂匯利借字(201)第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項下借款人義務得到切實履行,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依據《民法典》、《擔保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陳述與保證

        1.1依據中國法律具有保證人主體資格,可以對外提供保證擔保。

        1.2有足夠的能力承擔保證責任,并不因任何指令、財力狀況的改變、與任何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而減輕或免除所承擔的保證責任。

        1.3甲方已認真閱讀了本合同之主合同各項條款,完全了解主合同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對主合同主體各方的約定沒有不理解和誤解的事項,為主合同借款人提供保證擔保完全出于自愿,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1.4若借款人未按主合同約定履行償付借款本息和相應費用的義務,乙方可直接向甲方追索,甲方授權乙方通過人民法院查詢、凍結和扣收甲方在所有銀行開立的所有賬戶上的資金,以抵償主合同項下甲方的擔保債務。扣劃款項為外匯的,按扣劃日中國__所公布的外匯買入價折算。同時,可以依法查封、變賣甲方包括上市股票、公司股權、所有動產和不動產在內的任意資產用于乙方在本合同項下擔保債權本息和相關費用的優先受償。

        第二條被保證的主債權種類及金額

        2.1本合同擔保的主債權為乙方依據主合同發放的貸款,金額為人民幣 萬元整。 萬元。

        第三條主合同借款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3.1主合同履行期限為個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如有變更,依主合同之約定。

        第四條保證方式

        4.1本合同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以甲方(兩個保證人)所有資產(包括但不限于現金、存款、上市股票、公司股權、任何實物資產與債權)及全部收入承擔無限連帶保證責任。借款人不能按照借款合同約定履行義務,則由本合同甲方任意保證人承擔借款本息和費用的償還責任,承擔保證責任后,按照法律規定追償。

        第五條保證范圍

        5.1本保證合同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代理費等。

        第六條保證期限與被保證人的權益實現

        6.1本合同項下的保證期間為:自主合同確定的借款到期之次日起兩年。

        6.2如主合同確定的借款分批到期的,則每批借款的保證期間為每批借款到期之次日起兩年。

        6.3如乙方根據主合同之約定提前收回貸款的,則保證期間為自乙方向借款人通知的還款日之次日起兩年。

        6.4乙方被擔保債權的實現。若主合同借款人未按時足額履行主合同項下債務,乙方即可于主合同違約之日起____日內書面通知主合同項下各擔保人按照所擔保的債務承擔未清償債務的連帶清償義務,依法處置擔保人在本通用版合同.4和

        4.1項下的任意資產,用于乙方應收債權的'優先受償。

        第七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7.1根據乙方要求提供相關資料,并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

        7.2對乙方發出的催收函或其他催收文件,甲方有義務簽收并在簽收后____日內寄出回執。

        7.3甲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應及時通知乙方:

        7.3.1經營機制發生變化,如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并、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合作等;

        7.3.2經營范圍和注冊資金發生變更、股權變動;

        7.3.3財務狀況惡化或涉及重大經濟糾紛;

        7.3.4破產、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

        7.3.5住所、電話、法定代表人發生變更。

        7.4發生7.3.1或7.3.2條情形的,甲方應提前____日通知乙方;發生前款其他情形的,應在事后____日內通知乙方。

        7.5乙方與借款人協議變更主合同的,除展期或增加貸款金額外,無須經甲方同意,甲方仍在原保證范圍內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7.6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將主債權轉讓給

        第三人的,甲方仍在原保證范圍內繼續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7.7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再向

        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約定權益和利益均不因此而受到任何侵害。

        7.8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并、股份制改造或其他事件時,保證妥善落實本合同項下全部保證責任。

        7.9借款人償清其在主合同項下全部債務后,甲方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第八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8.1有權要求甲方提供能夠證明其合法身份的有關文件。

        8.2有權要求甲方提供能夠反映其資信情況的財務報告及其他資料。

        8.3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乙方債權全部或部分未受清償的,有權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承擔保證責任。

        8.4對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書面通知甲方提前承擔保證責任,甲方應在接到上述通知之日起____日內履行保證責任:

        8.4.1乙方依主合同約定依法解除主合同的;

        8.4.2乙方依主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提前收回貸款的。

        8.5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

        第三人和主合同貸款展期的,應及時通知甲方。

        第九條違約責任

        9.1甲方在本合同

        第一條中作虛假陳述與聲明,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9.2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約定義務,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9.3因甲方過錯造成本合同無效的,甲方應在保證范圍內賠償乙方全部損失。

        9.4甲方不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履行擔保債務的連帶清償責任者,或未經乙方書面同意處置、轉移、隱匿財產,或為乙方依法追索擔保責任設置障礙者,應向乙方承擔應付擔保債務金額的雙倍賠償支付責任。

        9.5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乙方有權無須經甲方同意,直接通過媒體等公開手段發布催收公告;有權向國家征信管理機關舉報其違約事實并要求將其違約事實錄入甲方的征信記錄。

        第十條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10.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納印蓋章后生效,至主合同借款人在主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全部清償之日終止。

        10.2本合同獨立于主合同,不因主合同的無效而無效。如主合同無效,本合同繼續有效。甲方仍應按本合同承擔擔保責任。

        10.3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確需變更或解除,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該書面協議達成之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

        11.1本合同當事主體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發生的爭議,首先應由合同當事人共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則在乙方所在地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11.2本合同當事主體協商一致,同意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發生的爭議可以通過仲裁方式解決的,則由____市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但必須另行達成仲裁協議。

        第十二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2.1無。

        第十三條附則

        13.1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當事人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本合同附件:

        13.2.1甲方份證復印件(復印件應與原件核對一致);

        (甲方1簽印):

        乙方(簽章):

        授權代理人:(甲方2簽印):

        本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擔保合同7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民間抵押擔保借款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托事項:

        1、借款種類;

        2、借款用途;

        3、借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 __________);

        4、借款期限;

        5、借款利率;

        6、結息方式;

        7、還款方式。

        上述委托事項僅作為甲方在乙方辦理預約登記參考數,最終以甲方和貸款方自行協商、雙方簽訂的抵押擔保借款合同條款為準。但借款利率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

        二、甲方辦理借款時應提供下列資料:

        1、借款人身份證、戶口本;

        2、房屋所有權證;

        3、房屋產權共有人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及同意抵押擔保的書面授權文件;

        4、用于抵押擔保的房屋已出租的`,應提供承租人已知悉該房屋用于抵押的證明文件;

        5、用住房抵押擔保借款的,應盡可能提供兩套住房產權證明或第二住所證明。

        甲方保證,上述資料合法、真實、有效。

        三、乙方協助甲方辦理以下事項:

        1、簽訂抵押擔保借款合同;

        2、房產評估;

        3、辦理公證手續;

        4、辦理房地產抵押合同;

        5、辦理借款資金和他項權證的交接。

        辦理上述手續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以相關部門的收款發票為準)。

        四、乙方完成委托事項時(貸款方收到《他項權證》,甲方收到借款),甲方按借款額的3%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傭金。

        五、借貸業務流程:

        1、貸款方、借款方、抵押方,三方簽訂抵押擔保借款合同書;

        2、貸款方、借款方、抵押方,三方到公證處辦理公證;

        3、貸款方、借款方、抵押方,三方到房產局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

        4、貸款人領到《房地產他項權證》,借款人領到借款。

        六、本合同在乙方完成甲方委托事項后自行終止。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蓋章)之日有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簽訂時間:__________

      個人擔保合同8

        質權人:(以下簡稱甲方)

        出質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甲方與借款人簽訂的《委托擔保合同》(以下簡稱《委托合同》)及甲方與____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以下簡稱“貸款人”)簽訂的《擔保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甲方作為擔保人,向貸款人為借款人[()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年號(以下簡稱《主合同》)借款人民幣1萬元,為保證甲方的擔保貸款債權的實現,借款人應向甲方提供反擔保。乙方受借款人委托,自愿為甲方的擔保貸款債權提供質押擔保..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質押反擔保主債權類型及金額:即借款人與貸款人簽訂的主合同中約定的.貸款,金額為人民幣100萬元。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三.質押反擔保的范圍:

        (1)全部債務(本金、利息、復利、罰息、借款人違約金、實現甲方和貸款人債權的費用等。)由甲方代位支付,以及借款人應向甲方支付的賠償基金占用費..賠償基金占用費以被賠償的全部債務為基礎計算,從賠償后的次日起,按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上浮50%計算。

        (2)委托合同約定的借款人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和保證費。擔保費按實際擔保期限、擔保金額、擔保率計算。

        四.反擔保質押財產:乙方的工資收益權。

        動詞(verb的縮寫)特殊事項: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不承擔擔保責任:

        1.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同意借款人和貸款人變更主合同;

        2.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與貸款人協商允許借款人轉讓債務;

        3.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同意貸款人允許借款人延長還款期限;

        4.甲方與貸款人協商,以“還舊債”的形式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5.貸款逾期且甲方未按要求發出書面通知(貸款到期后30天內)。

        (2)甲方可委托乙方所在單位從賠償(包括因貸款人提前收回貸款而產生的賠償)的次月起,逐月從乙方的全額工資及其他合法收入中扣除,直至甲方的賠償資金全部付清。如果乙方變更工作單位,甲方將在新的工作單位繼續扣款。如果乙方被裁員、辭職或辭退,即無工資收入,甲方將繼續依法申請落實乙方個人家庭財產。

        (3)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在事件發生后15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1.乙方以其家庭財產或合法收入為第三方債務提供擔保,或為自己或第三方債務設定抵押、質押擔保,可能影響其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

        2.乙方工作單位、住所、電話發生變更。

        不及物動詞違約責任:

        如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應按上述擔保貸款金額10000元的%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方給對方造成損失,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的,還應當賠償。

        七.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或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本合同的某一條款,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提起訴訟。

        八.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同時,由乙方自費到公證處辦理公證..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和借款人各執一份,乙方工作單位和貸款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居民身份證號碼:

        地址:

        乙方工作單位:

        簽約地點:

        簽署日期:__年__月__日

      個人擔保合同9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乙方:

        地址: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經友好協商,就乙方委托甲方為乙方向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以下簡稱貸款人)申請的貸款人民幣 萬元(¥ 萬元)提供提供階段性保證擔保及支付甲方擔保費用等相關事宜達成以下一致條款,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被擔保的主債權

        第1。1條、甲方所擔保的主債權為乙方和貸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所約定的主債權,擔保金額為主合同項下規定的貸款本金即:人民幣(下同) 元整(¥ 萬元整,以借款借據為準)。

        第二條擔保方式

        第2。1條、甲方承擔的擔保責任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第三條擔保范圍

        第3。1條、本合同項下甲方擔保范圍包括主合同項下借款人實際債務本金、利息、罰息、實現債權的費用及所需支付的訴訟費用、找律師網費用、通知費用、催告費用和其他所有相關費用等。

        第四條擔保期限

        第4。1條、本合同項下保證期限至乙方辦妥以貸款人為抵押權人的`他項權證之日止。暫定為叁個月,自20xx年 月 日始至20xx年 月 日止(以銀行借款借據為準)

        第五條擔保費用

        第5。1條、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叁個月的擔保費用(包括項目受理費、項目評審費和擔保費,不足叁個月按叁個月計)。擔保費為叁萬元整(¥30000元),若擔保期限超出叁個月尚未能解保,超出時間按每月1%計收擔保費用,不足壹個月按壹個月計,并且乙方須在甲方出具擔保額度起用通知書之日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如逾期支付,乙方應按逾期金額每日0。5‰向甲方支付逾期違約金從貸款出帳之日起至付清之日止。甲方帳號如下:

        戶名:

        開戶行:

        帳號:

        第5。2條,若甲方和貸款人批準乙方貸款展期的申請,則展期期限在半年內(含半年)的,乙方同意按展期總金額的6%向甲方支付擔保費;展期期限在半年以上一年以內(含一年)的,乙方同意按展期總金額的10%向甲方交付保費。

        第5。3條、若該筆擔保貸款發生逾期,則從逾期之日起,乙方還須每天按擔保貸款本息余額的1‰計算向甲方支付逾期違約金,直到貸款本息還清日止;若該筆貸款逾期后由甲方代償,則從代償之日起,乙方按代償款金額每日2‰向甲方支付逾期違約金。

        第5。4條、對于甲方代償后因實現債權所需支付的訴訟費用、律師費用、通知費用、催告費用、交通費用及所需支付的訴訟費用、找律師網費用、通知費用、催告費用和其他所有相關費均應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反擔保措施

        第6。1條、乙方須向甲方提供反擔保,以保障甲方合法權利的實現。乙方或為乙方提供反擔保的第三方須和甲方另行簽定反擔保合同(具體措施及雙方的權利義務詳見相關反擔保合同),其中:乙方所提供的抵押反擔保、質押反擔保按法律規定需辦理登記手續的,乙方應配合甲方在貸款人發放貸款前向有關部門辦理登記手續,乙方未辦妥反擔保措施的,甲方有權拒絕為乙方提供擔保。

        第6。2條、乙方或第三人提供保證、連帶責任擔保、抵押、質押等作為上述借款的反擔保,如甲方代償乙方債務,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6。3條、乙方對甲方所提供的具體擔保形式如下:

        1、 提供個人連帶責任保證反擔保。

        第七條承諾與保證

        第7。1條、乙方向甲方作以下承諾和保證:

        A、從甲方開出擔保函之日起,無條件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所有反擔保責任;

        B、按甲方要求及時按月提供財務資料、納稅憑證及反映其經營與財務狀況的其他所有資料;

        C、乙方與債權人協議變更主合同,或加重擔保人的責任的,必須事先通知甲方并必須經甲方同意方可變更;

        D、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項目進度或經營及購銷等情況的證明材料;

        E、發生下列情形之一,必須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a)財務狀況惡化或可能影響還款能力的其他情況;

        (b)發生任何一種對乙方還款能力有重大影響的改變經營機制的行為,包括但不限于承包、租賃、合并、分立、股份改造、聯營、與外商合資或合作、入伙或退伙;

        (c)經營范圍、注冊資本或出資變更,股權變動;

        (d)歇業、解散、清算、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或施工許可證、被撤銷工商行政登記;

        (e)變更單位名稱、章程或合伙協議、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及其它重大事項;

        (f)涉及或可能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訴訟、仲裁或及其他對乙方還款能力有重大影響的糾紛、訴訟、仲裁,財產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監管。

        F、完全了解主合同項下款項的實際使用,為擔保人提供反擔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項下的意思表示完全真實;

        G、向甲方提供的所有資料都是真實、準確、完整而沒有任何隱瞞的;

        第7。2、甲方向乙方作如下承諾:

        對乙方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時所提交的有關文件、財務資料及其他相關資料中的未公開信息保密,但法律、法規及規章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八條違約和違約救濟

        第8。1條本合同生效后,任一締約方不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或違背其在本合同項下所作的任何承諾與保證,即構成違約,因此而給對方造成的損失的,應予以全額賠償。

        第8。2條因乙方過錯造成本合同無效,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九條生效、變更和解除

        第9。1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生效。

        第9。2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變更事項,經甲、乙雙方協商后并以書面形式補充,補充協議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爭議解決

        第10。1條在合同履行期間,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也可直接在甲方所在地管轄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一條其他

        第11。1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11。2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及指模):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簽字):

        簽約時間:20xx年 月 日 簽約時間:20xx年 月 日

      個人擔保合同10

        承諾人(甲方):

        擔保機構(乙方):

        為確保借款人 中國XX銀行____市支行擔保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借款人借款金額 萬元整,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承諾。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承諾。甲、乙雙方根據有關的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甲方承諾的貸款金額為人民幣(幣別) 萬元整,貸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條 本合同的承諾方式為連帶責任承諾,甲方對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如借款人沒有按借款合同約定履行或者沒有全部償清其債務,乙方有權直接要求甲方承擔承諾責任。甲方應在接到乙方《催收到(逾)期貸款通知書》之日起 5 個工作日內履行清償義務。若仍未履行,乙方將通過有關部門批準或法律手段直接從甲方工資中劃撥,直至償清借款人貸款本息。

        第三條 承諾擔保的范圍:借款合同項下的貸款金額人民幣 (幣別) 萬元整及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質物保管費用及實現貸款債權和質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律師費等)。

        第四條 承諾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

        滿之日后________年。

        第五條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被承諾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條 承諾期間,借款合同的當事人雙方協議變更借款合同除貸款利率以外的其他內容,應當(毋須)事先取得本合同甲方的`書面同意。

        第七條 承諾期間,甲方發生機構變更撤銷或其它足以影響承諾能力的變故,甲方應提前10天書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由甲方在____日之內落實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承諾人。

        第八條 承諾期間,乙方有權對甲方的資產狀況和財產狀況進行監督,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其收入證明或財務報表等資料,甲方應如實提供。

        第九條 承諾期間,甲方不得向

        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承擔能力的擔保。

        第十條 發生以下情況之一,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前承擔承諾責任,甲方同意提前承擔承諾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

        第七條、

        第八條、

        第九條的約定或者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2、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致使乙方貸款債權落空,或者借款人有《借款合同》約定的違約情形的;

        第十一條 甲方不承擔承諾責任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的,應向乙方支付被承諾的借款合同項下借款金額 1 %的違約金,因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且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所受損失的,還應賠償乙方的實際經濟損失。對上述違約金、賠償金以及甲方未承擔承諾責任的貸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費用,乙方有權直接用甲方存款賬戶中的資金予以抵消。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條 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起訴(向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

        1、甲方違反本合同自愿接受強制執行;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或按指紋) 乙方:(公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擔保合同11

        合同編號:

        簽訂日期:

        甲方:

        乙方:

        丙方:

        第一條 貸款

        1.1 貸款金額:見本合同第九條。

        1.2 貸款用途:見本合同第九條。

        1.3 貸款期限: 見本合同第九條。

        實際貸款金額和起止日期在本合同約定范圍內以個人貸款出賬憑證為準。

        1.4 貸款利率

        本合同項下人民幣貸款利率以第九條約定為準,按借款的實際天數計息,日利率=年利率/360.

        (1)合同已簽訂貸款發放前,遇中國人民銀行貸款基準利率調整的,乙方按調整后的基準利率依本合同第9.4條約定的浮動方式對本合同約定利率進行相應調整,并按調整后的利率發放貸款。

        (2)貸款期內遇中國人民銀行貸款基準利率調整的,對于約定的還款方式為分期還款(包括等額還本付息法和等本還款法)的貸款,乙方按調整后的基準利率依本合同第9.4條約定的浮動方式對本合同約定的利率進行相應調整;對于約定的還款方式為非分期還款的貸款,乙方按調整后的基準利率依本合同第9.4條約定的浮動方式對本合同約定利率按年進行調整。

        約定的調整方式為按月進行調整的,調整日為基準利率調整日后的第一個結息日。

        約定的調整方式為按季度進行調整的,調整日為貸款發放月每順延三個月的結息日。

        約定的調整方式為按年進行調整的,每年調整日為貸款發放月年度對應月份的結息日。

        遇基準利率多次調整的,乙方按調整日最新的基準利率進行相應調整。如果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基準利率浮動范圍,使得上述約定的貸款利率低于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利率下限時,則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調整為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利率下限。

        (3)國家變更利率確定方式、調整方式和計息方法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上述利率調整乙方不再另行通知甲方。

        1.5 每月結息日為貸款發放日的對應日,貸款發放日如為29、30、31日的,結息日為每月28日,但合同項下貸款還款方式為按月付息到期還本的,貸款結息日為每月20日。雙周供貸款首個結息日為貸款發放日后第14日,以后結息日為前一結息日后第14日。

        貸款最終到期日為最后一次結息日,利隨本清。

        第二條 貸款的發放

        2.1 乙方在貸款發放前有權審查下列事項,并根據審查結果決定是否發放貸款,此類審查不構成乙方的義務:

        (1)甲方是否已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妥與本合同項下貸款有關的登記等法定手續;

        (2)有關的擔保合同是否已生效;

        (3)甲方是否已付清與本合同有關的費用;

        (4)甲方是否滿足了乙方要求的貸款條件;

        (5)甲方及擔保人民事行為能力和經濟狀況是否發生不利變化;

        (6)甲方還款意愿和擔保人擔保意愿是否發生變化;

        (7)甲方是否發生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情形;

        (8)貸款用于購房的,甲方是否已支付購房的首期款。

        2.2 本合同項下貸款甲方應委托乙方將貸款資金發放后直接支付至實際收款人賬戶,貸款發放前甲方應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并附相關交易資料和憑證,乙方有權審核甲方提款申請及所附資料是否符合本合同約定并決定是否發放貸款。如甲方申請以自主支付方式發放貸款的,需另行征得乙方同意。

        2.3 貸款發放后,乙方有權對貸款的使用、貸款資金去向進行監管,甲方應予以配合。采用甲方自主支付方式發放貸款的,甲方應每季向乙方報告貸款資金支付情況,乙方有權通過賬戶分析、憑證查驗、現場調查等方式,核查貸款資金支付是否符合約定用途。

        2.4 因貸款發生的有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通訊費、郵遞費、查詢費由甲方承擔。無論甲方最終是否使用貸款,乙方因貸款而收取的.有關費用均不退還。

        2.5 貸款發放前,如因國家宏觀調控政策變化、乙方監管部門對乙方提出控制信貸規模或信貸投向的要求及其他非因乙方原因致使乙方無法發放本合同項下貸款,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或解除本合同,甲方對此無任何異議。

        第三條 還款

        3.1 甲方按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方式還款:

        (1)等額還本付息法,每期還本付息金額以乙方向甲方出具的還款計劃表為準(利率調整時應還金額會相應變動)計算公式如下:

        每期還本付息額={[ 貸款利率*(1+貸款利率)還款總期數 ] / [(1+貸款利率)還款總期數 - 1 ]} * 借款金額 (注:雙周供貸款,還款總期數為雙周數,貸款利率為雙周利率;當按月還款時,貸款利率為月利率;當按季還款時,貸款利率為季利率;當按年還款時,貸款利率為年利率。選擇低供貸還款方式時,還款總期數以雙方在第十條約定為準。)

        (2)等本還款法:按月等額還本、遞減付息,計算公式如下:

        每期還款金額=貸款本金/還款總期數+(借款總額累計償還本金額)*月利率

        (選擇低供貸還款方式時,還款總期數以雙方在第十條約定為準。)

        (3)凈息還款法:按月付息,到期一次性還本。

        (4)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

        (5)其他還款方式。

        3.2 在選擇雙周還款方式下,甲方已充分了解乙方各類還款法以及雙周供產品的特性(即該產品按每年實際天數計收按揭利息,每年需要還款26期,個別年份達到27 期),知悉雙周供貸款適合收入較為穩定和均衡的人士,并在平等、自愿的原則下選擇雙周還款方式。在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政策調整要求終止或利率政策發生重大變化時,乙方有權終止雙周供還款法,另行與甲方協商確定新的還款方式,如無法達成一致意見,乙方有權將其調整成按月等額還本付息法。

        低供貸還款方式是指甲方按雙方約定的還款總期數計算的每期還款金額在貸款期限內分期歸還貸款本息,而在貸款期限內的最后一期還款日將剩余本金一次性償還的還款方式。該還款方式中約定的還款總期數超過依貸款期限計算的還款期數,甲方在貸款期限內每期還款金額相對較少,但在貸款期末會有一定的剩余本金需一次性償還。

        3.3 按月還款的,首期還款日為甲方貸款發放的次月結息日,以后還款日為每月的結息日,首期還款金額以借款實際天數計算為準。按季還款的,還款日為貸款發放月每順延三個月的結息日;按年還款的,還款日為貸款發放月年度對應月份的結息日。貸款最終到期日為最后一期還款日。

        雙周供貸款還款的,還款日為雙周供貸款結息日。

        選擇低供貸還款方式的,貸款期內最后一期還款金額為剩余貸款本金與當期應還貸款利息之和。

        3.4 甲方在乙方處開立賬戶,應至少在約定的還款日前一天,將應還款項存入該賬戶內,因未足額存入資金致使乙方無法按時扣收應還款項的,后果由甲方承擔。

        3.5 甲方應按時足額地歸還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及利息。

        分期還款任一期未按時足額還款,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前歸還全部貸款,并對未歸還的全部貸款自逾期之日起按逾期貸款計收罰息。

        3.6 甲方不可撤銷地授權乙方直接從其任何賬戶中扣收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保險費、乙方對甲方的代墊費用及其他相關費用。乙方從甲方賬戶扣收款項按照先前期、后當期和先費用、利息、后本金的順序進行。

        3.7 甲方可以提前歸還貸款,但需提前三十天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經乙方確認后即為不可撤銷。部分提前還款的,每次提前還款金額不少于一萬元,提前還款后每期還款額相應變更。

        甲方提前還款,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補償金。該補償金應由甲方隨提前還款本金和應付利息一并支付給乙方。補償金按提前還款金額提前還款天數本合同約定利率計算。提前還款時間不到三十天的,按實際天數計算,減半計收;超過三十天的,只按三十天計收。

        3.8 對于本合同第九條約定利率下浮幅度超過15%的,如甲方在貸款發放后兩年內部分或全部提前歸還貸款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該違約金應由甲方隨提前還款本金和應付利息一并支付給乙方,違約金按提前還款金額60天本合同約定利率計算。

        第四條 抵押與保險

        4.1 丙方愿意以其擁有的房地產(見本合同第十一條)(以下稱抵押房地產)作為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補償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債權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費、訴訟費或仲裁費、律師費、過戶費、差旅費)的抵押擔保。

        4.2 無論何種原因造成本合同無效或部分無效,本合同抵押條款仍然有效。

        4.3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為抵押房地產投保財產險,并指定乙方為保險權益的第一受益人。財產險投保金額以抵押房地產價值為準,保險期限不短于債務期限。

        抵押房地產為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中長期授信提供擔保的,可按年分期購買保險。

        4.4 甲方應按時支付保費,并履行保險合同所約定的義務。在本合同項下債務本息和費用還清前,甲方須辦理續保手續,否則,乙方有權代為投保,保險費由甲方承擔。

        4.5 保險單正本由乙方保管,甲方清償本合同項下所有債務本息和費用后,乙方將保險單正本退還給甲方。

        第五條 甲方、丙方保證與承諾

        5.1 甲方已如實提供個人和家庭的收入、財產等乙方要求的相關材料,并保證所提供文件和資料的真實、完整、準確;并以個人和家庭收入、財產作為還款保障。

        5.2 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丙方不得以轉讓、贈與、設定擔保物權等任何方式處分抵押房地產。

        5.3 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丙方不得出租抵押房地產。

        經乙方同意出租時,必須在租約內訂明:所出租房地產已抵押給乙方。

        5.4 丙方保證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抵押房地產,不做任何使抵押房地產價值減少的行為。

        5.5 丙方接受并保證配合乙方對抵押房地產的使用、保管、保養狀況及權屬情況進行檢查。

        5.6 甲方在下列事項發生或可能發生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有權根據事項具體情況決定是否要求甲方追加擔保或提前收回全部貸款:

        經濟情況惡化如失業、單位破產或個人財產遭受重大損失、個人身體情況發生重大不利變化等可能影響甲方履行本合同能力的事項。

        5.7 甲方、丙方變更居住地、工作單位、聯系電話的,應自變更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5.8 丙方確認,抵押房地產不是丙方及其撫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乙方根據本合同約定行使抵押權時可依法拍賣、變賣抵押房地產,抵押人放棄就此抵押房地產主張保留其基本生活需要住房的要求。

        5.9 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二方)以上共同借款,共同借款人中任何一人對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債務均承擔連帶清償義務。抵押房地產不可分割地全額抵押給乙方作為清償全部借款本息的擔保。如甲方違約未按期償還借款本息,乙方有權向任何一方借款人追索,要求其承擔全部貸款本息及有關費用,并可依法處理抵押房地產清償貸款本息。

        5.10 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丙方應于情形發生之日的次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有權根據情況決定是否要求甲方追加擔保或提前收回貸款:

        (1)抵押房地產損壞的;

        (2)抵押房地產滅失的;

        (3)發生保險事故的;

        (4)抵押房地產權屬發生爭議的;

        (5)抵押房地產被采取查封、扣押等強制措施的;

        (6)抵押房地產受到第三方侵害的;

        (7)抵押房地產被列入拆遷的范圍。

        5.11 乙方有權要求定期由乙方認可的評估機構對抵押房地產進行價值評估,評估費用由甲方承擔。如抵押房地產價值明顯下降,已不足以作為本合同債務的擔保,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歸還部分貸款、更改還款方式或提供乙方認可的其他擔保措施。

        乙方有權在貸款發放后對貸款進行重新估價,查詢甲方內外部信用記錄,檢查貸款使用情形,如發生可能影響借款人還款能力的情形,乙方有權采取以下措施:要求甲方歸還全部或部分貸款、更改還款方式或提供乙方認可的其他擔保措施。

        5.12 合同履行期間,對于本合同第九條約定利率下浮幅度超過15%的,如本合同項下貸款逾期超過30天(含),乙方有權在當期結息日將貸款利率調整為基準利率下浮15%;對于本合同第九條約定利率低于同期基準利率的,如逾期3個月(含)以上的,乙方有權在當期結息日將貸款利率調整為基準利率。逾期罰息的收取,以本合同違約條款約定為準。

        甲方在出現上述逾期情形后,全額清償所欠乙方逾期貸款本息,且連續6個月依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歸還貸款本息的,乙方在滿足上述條件后下一期結息日將貸款利率下浮幅度恢復成本合同第九條約定的下浮幅度。但乙方已依合同約定決定提前收回貸款的除外。

        對于本合同第九條約定利率下浮幅度未超過15%的,如本合同項下貸款逾期,乙方有權在當期結息日將貸款利率調整為按合同約定利率上浮30%執行。

        5.13 本合同項下貸款如用于甲方所經營企業,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所經營企業的財務報表及乙方要求的其他相關資料,保證所提供文件和資料的真實、完整、準確、客觀。

        乙方有權在貸款發放后對甲方所經營的企業進行監督檢查,檢查內容包括本合同項下貸款使用情況、查詢企業信用記錄、企業工商登記情況和企業經營狀況等。如發現所經營企業發生可能影響借款人還款能力的情形,乙方有權根據具體情況決定是否要求甲方追加擔保或要求甲方更改還款方式、提前歸還全部或部分貸款。

        5.14 抵押房地產被列入拆遷范圍的,丙方應將拆遷進程實時向乙方反映,并根據乙方的要求及時提供拆遷所有資料。丙方與拆遷方簽署拆遷補償協議后,應在一個工作日內將協議復印件提供給乙方。如丙方擬接受補償款方式進行補償的,丙方應在乙方開立專戶,并將該帳戶設置為拆遷補償款的唯一收款帳戶(丙方同時為借款人的,應將其在乙方開立的還款賬戶設置為拆遷補償款的唯一收款賬戶),并將上述收款賬戶在拆遷補償協議中明確約定或以書面形式通知拆遷方并抄送乙方。拆遷款到賬后,乙方有權立即扣劃用于清償甲方貸款。

        第六條 違約條款

        6.1 甲方任何一期未及時足額歸還借款本息即視為逾期,從逾期之日起,對逾期金額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加50%計收罰息;甲方未按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的,從違反合同約定使用貸款之日起,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加100%計收罰息。因此被宣告提前到期的,乙方對本合同項下未歸還的全部借款本金計收罰息。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逾期罰息利率計收復利。

        6.2 本合同履行期內,出現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追加乙方認可的擔保措施或提前收回全部貸款,并有權處置抵押房地產:

        (1)甲方未按雙方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或未按約定方式支用貸款資金或以提供虛假資料等方式規避本合同第2.2條約定的受托支付;

        (2)甲方不能按合同約定歸還本息的;

        (3)甲方違反所做的陳述與保證;

        (4)甲方轉移財產、逃廢債務;

        (5)甲方在履行與乙方或其他銀行簽訂的其他合同時,有延遲履行等違約行為;

        (6)出現可能導致抵押房地產價值減少或滅失,從而使乙方的債權遭受損害的情形;

        (7)甲方發生其他可能影響其償還能力事件的情形。

        6.3 乙方依法以抵押房地產折價或拍賣、變賣抵押房地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6.4 發生行使抵押權情形時,乙方與丙方協商確定抵押權的實現方式,未能協商一致的,乙方有權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拍賣、變賣抵押房地產。

        6.5 甲方承擔乙方為實現債權所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證費、訴訟費、仲裁費、律師費、過戶費、差旅費)

        6.6 甲方有逃避乙方監管、拖欠貸款本金及利息、惡意逃廢債務等行為時,乙方有權將該行為向其所在單位及其他有關單位通報,并在媒體上公告。

        第七條 附則

        7.1 乙方可以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人。

        7.2 乙方有權要求對本合同項下債務辦理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

        7.3 甲方在此同意并授權乙方有權依照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將本人個人信用信息報送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和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設立的征信機構,并同意上述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權使用人可依據規定的范圍,查詢本人個人包括社保信息在內的信用報告。

        7.4 本合同項下的出賬確認書、個人貸款出賬憑證及經各方確認的借款申請書等相關文件、資料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同等法律效力。

        7.5 乙方就本合同給予其他方的任何通知、要求或其它函件,一經按本合同記載的或按其他方已書面通知乙方變更后的地址發出即視為已送達。

        7.6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7.7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7.8 本合同經甲方、丙方簽字和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公章或個貸業務專用章后生效。

        7.9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乙方執二份,甲方、丙方、登記機關各執一份,如需公證,應增加一份用于公證機關備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丙方(簽字):

        相關法規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八條訂立借款合同,貸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擔保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十三條:在借貸關系中,僅起聯系、介紹作用的人,不承擔保證責任。對債務的履行確有保證意思表示的,應認定為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個人擔保合同12

        借款人(全稱): 身份證號碼: 地址:(以下簡稱甲方)

        擔保人(全稱): 身份證號碼: 地址:

        出借人(全稱): 身份證號碼: 地址:(以下簡稱乙方)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本著平等、自愿、誠實守信、協商一致的原則,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貸條款

        第一條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二條 借款金額

        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小寫:¥ 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具體事項見借條)。

        第三條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借款利率

        借款期限內的利息雙方已協定。到期未歸還本金的按國家規定的最高利息收取,并每月收取借款金額的百分之三十作為滯納金。每月利息和滯納金并入下月本金并計算利息(即計算復利),自借款本金到期之日起至借款本金還清之日止。

        第五條 還款方式

        借款到期時一次性還清全部借款本金。

        如出現下列情形,出借人有權隨時要求借款人在約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

        1.借款人將所借款項用于非法活動。

        2.擔保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擔保人不能提供出借人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擔保的。

        第六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貸款人的監督和檢查;

        2.保證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動;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時償還借款本息。

        第七條 出借人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貸本金和利息,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所有權利。

        第二部分 擔保條款

        第八條 擔保人:

        為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擔保人自愿以其所有權并有處分權的全部財產擔保給貸款人,作為借款人歸還借款的擔保。

        擔保人保證:所擔保的`自有財產滿足擔保條件,并同意受本合同約束。

        但保人所承擔的擔保為連帶責任擔保。在借款期內,保證人發生被宣告破產、死亡、被依法撤銷、解散、資不抵債等喪失擔保資格和能力的變故時,保證人應及時通知乙方,甲方應提供新的擔保。

        本合同項下保證人的一切義務均具有連續性,對其合法繼承人具有完全的約束力。貸款方有權就抵押物優先受償

        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包括訴訟費和律師費)。當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其還款義務時,無論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擔保,貸款人均有權直接要求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

        第三部分 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下列情況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借款人提供的證件、證明等有虛假、非法的情況,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借款及相應利息,可依法行使對本合同項下擔保產品及其它機械的擔保權。

        2.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視為嚴重違約,應另行向貸出借人支付違約金、滯納金并承擔貸款人為實現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包括訴訟費和律師費)。

        3.擔保人因隱瞞擔保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已擔保或者已出租等情況,而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向貸款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1.在簽訂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內容,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實有效。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后生效。

        2.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后,本合同終止。

        3.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協議。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各方各執一份。

        注:

      1.本借款合同同時為借款人收訖借款的法律憑證;

        2.借款人與擔保人的身份證復印件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3.借款人在未還清借款和所有應出費用前出借人有永久法律上訴權。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擔保合同13

        債權人(甲方)_________保證人(乙方)_________

        第一條為確保甲方與_________(以下簡稱借款人)簽訂的________年_________字____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稱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向甲方提供保證,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乙方保證范圍為借款人根據借款合同向甲方借用的貸款本金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及其利息(包括因借款人違約或逾期還款所計收的復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違約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和律師費)

        第三條本合同保證的借款合同的履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保證合同的保證期間為兩年,自借款人不履行債務之日起計算。

        第四條本保證合同獨立于借款合同,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不因借款合同無效而免除。

        第五條乙方承諾對借款人的還款義務承擔連帶責任,并在甲方開立的賬戶上始終保留相當于借款人借款余額的_________%的款項作為履行保證義務的保證金。如借款人未按合同的約定履行還款義務,乙方保證在接到甲方書面索款通知后____日內履行還款義務。如乙方未主動履行,即表示乙方授權甲方從其開立的賬戶中扣收。

        第六條乙方同意甲方在借款人逾期未償還貸款本息時,有權依

        第五條規定的方式直接要求乙方履行義務。

        第七條乙方保證如發生借款合同項下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情況時,借款人又不及時還款的,乙方立即開始履行保證義務。

        第八條乙方保證有足夠的能力承擔上述保證責任,并不因乙方受到的任何指令、乙方財力狀況的改變、乙方與任何單位簽訂任何協議而免除其所承擔的責任。

        第九條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接受甲方對其資金和財產狀況的調查了解,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其資產狀況的.有關資料。

        第十條在本合同有效期間,乙方如再向

        第三方提供擔保,不得損害甲方的利益。

        第十一條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一方需變更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同意,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二條借款人與甲方協議變更借款合同的,應征得乙方同意;未經乙方同意的,乙方只在本合同規定的保證范圍和期限內承擔責任。但甲方由于國家政策調整而執行新利率的,無須征得乙方的同意。

        第十三條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對方支付擔保余額的_________%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對方損失的,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補償。

        第十四條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XXX;

        XXX.

        第十五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甲、乙雙方共同選擇下列方式之一:

        1.提交__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2.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第十七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債權人住所:_________基本賬戶開戶行: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賬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XX編碼: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XX編碼: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

      個人擔保合同14

        保證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2(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債權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約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確保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借款人)與本合同乙方簽訂的遂匯利借字(201)第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項下借款人義務得到切實履行,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依據《合同法》、《擔保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陳述與保證

        1.1依據中國法律具有保證人主體資格,可以對外提供保證擔保。

        1.2有足夠的能力承擔保證責任,并不因任何指令、財力狀況的改變、與任何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而減輕或免除所承擔的保證責任。

        1.3甲方已認真閱讀了本合同之主合同各項條款,完全了解主合同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對主合同主體各方的約定沒有不理解和誤解的事項,為主合同借款人提供保證擔保完全出于自愿,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1.4若借款人未按主合同約定履行償付借款本息和相應費用的義務,乙方可直接向甲方追索,甲方授權乙方通過人民法院查詢、凍結和扣收甲方在所有銀行開立的所有賬戶上的資金,以抵償主合同項下甲方的擔保債務。扣劃款項為外匯的,按扣劃日中國銀行所公布的外匯買入價折算。同時,可以依法查封、變賣甲方包括上市股票、公司股權、所有動產和不動產在內的任意資產用于乙方在本合同項下擔保債權本息和相關費用的優先受償。

        第二條被保證的主債權種類及金額

        2.本合同擔保的主債權為乙方依據主合同發放的貸款,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整。¥__________萬元。

        第三條主合同借款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3.1主合同履行期限為_____個月,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如有變更,依主合同之約定。

        第四條保證方式

        4.1本合同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以甲方(兩個保證人)所有資產(包括但不限于現金、存款、上市股票、公司股權、任何實物資產與債權)及全部收入承擔無限連帶保證責任。借款人不能按照借款合同約定履行義務,則由本合同甲方任意保證人承擔借款本息和費用的償還責任,承擔保證責任后,按照法律規定追償。

        第五條保證范圍

        5.1本保證合同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代理費等。

        第六條保證期限與被保證人的權益實現

        6.1本合同項下的保證期間為:自主合同確定的借款到期之次日起_____年。

        6.2如主合同確定的借款分批到期的,則每批借款的保證期間為每批借款到期之次日起_____年。

        6.3如乙方根據主合同之約定提前收回貸款的,則保證期間為自乙方向借款人通知的還款日之次日起_____年。

        6.4乙方被擔保債權的實現。若主合同借款人未按時足額履行主合同項下債務,乙方即可于主合同違約之日起_____日內書面通知主合同項下各擔保人按照所擔保的債務承擔未清償債務的連帶清償義務,依法處置擔保人在本合同1.4和4.1項下的任意資產,用于乙方應收債權的優先受償。

        第七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7.1根據乙方要求提供相關資料,并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

        7.2對乙方發出的催收函或其他催收文件,甲方有義務簽收并在簽收后_____日內寄出回執。

        7.3甲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應及時通知乙方:

        7.3.1經營機制發生變化,如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并、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合作等;

        7.3.2經營范圍和注冊資金發生變更、股權變動;

        7.3.3財務狀況惡化或涉及重大經濟糾紛;

        7.3.4破產、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

        7.3.5住所、電話、法定代表人發生變更。

        7.4發生7.3.1或7.3.2條情形的,甲方應提前_____日通知乙方;發生前款其他情形的,應在事后_____日內通知乙方。

        7.5乙方與借款人協議變更主合同的,除展期或增加貸款金額外,無須經甲方同意,甲方仍在原保證范圍內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7.6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甲方仍在原保證范圍內繼續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7.7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再向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約定權益和利益均不因此而受到任何侵害。

        7.8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并、股份制改造或其他事件時,保證妥善落實本合同項下全部保證責任。

        7.9借款人償清其在主合同項下全部債務后,甲方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第八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8.1有權要求甲方提供能夠證明其合法身份的有關文件。

        8.2有權要求甲方提供能夠反映其資信情況的'財務報告及其他資料。

        8.3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乙方債權全部或部分未受清償的,有權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承擔保證責任。

        8.4對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書面通知甲方提前承擔保證責任,甲方應在接到上述通知之日起_____日內履行保證責任:

        8.4.1乙方依主合同約定依法解除主合同的;

        8.4.2乙方依主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提前收回貸款的。

        8.5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和主合同貸款展期的,應及時通知甲方。

        第九條違約責任

        9.1甲方在本合同第一條中作虛假陳述與聲明,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9.2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約定義務,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9.3因甲方過錯造成本合同無效的,甲方應在保證范圍內賠償乙方全部損失。

        9.4甲方不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履行擔保債務的連帶清償責任者,或未經乙方書面同意處置、轉移、隱匿財產,或為乙方依法追索擔保責任設置障礙者,應向乙方承擔應付擔保債務金額的雙倍賠償支付責任。

        9.5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乙方有權無須經甲方同意,直接通過媒體等公開手段發布催收公告;有權向國家征信管理機關舉報其違約事實并要求將其違約事實錄入甲方的征信記錄。

        第十條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10.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納印蓋章后生效,至主合同借款人在主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全部清償之日終止。

        10.2本合同獨立于主合同,不因主合同的無效而無效。如主合同無效,本合同繼續有效。甲方仍應按本合同承擔擔保責任。

        10.3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確需變更或解除,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該書面協議達成之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

        11.1本合同當事主體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發生的爭議,首先應由合同當事人共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則在乙方所在地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11.2本合同當事主體協商一致,同意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發生的爭議可以通過仲裁方式解決的,則由xx市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但必須另行達成仲裁協議。

        第十二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無。

        第十三條附則

        13.1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當事人各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本合同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_。

        13.2.1甲方份證復印件(復印件應與原件核對一致)____________;

        (甲方1簽印):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2簽印):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擔保合同15

        借款人:

        貸款人:

        抵押人:

        出質人:

        保證人:

        借款人:住所:身份證號碼

        開戶銀行及賬號:電話:

        貸款人:

        地址:法定代表人:電話

        抵押人:住所:身份證號碼

        開戶銀行及賬號:電話:

        出質人:住所:身份證號碼

        開戶銀行及賬號:電話:

        保證人:住所:身份證號碼

        開戶銀行及賬號:電話:

        保證人:住所:身份證號碼

        開戶銀行及賬號:電話:

        保證人:住所:身份證號碼

        開戶銀行及賬號:電話:

        借款人向貸款人申請借款,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貸款,抵押人/出質人/保證人同意為

        借款人提供擔保。為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經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借貸條款

        第一條借款種類與金額

        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申請,同意向其發放以下(名稱)貸款,

        金額為人民幣(大寫)萬元。

        1、個人住房消費貸款

        2、個人商用房貸款

        3、個人商住兩用房貸款

        4、二手房貸款

        5、住房公積金貸款

        6、其他:

        第二條借款用途:

        用于向(以下簡稱售房人)購買區街小區(地址)房屋套(大寫)。

        所購商品房資料要素如下:

        房型:;座落位置:棟室;

        銷售單價:元/平方米;建筑面積:平方米;

        第三條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為個月,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本合同借款期限與借款憑證不一致的,以借款憑證記載為準。借款憑證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第四條貸款利率、利息和利率調整

        (一)、貸款利率以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為基準利率,(上/下)浮%,確定按(年息/月息)計算,按計息。

        (二)、貸款利息自貸款轉存到借款人指定的賬戶之日起計算。

        (三)、貸款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的,執行合同利率,遇基準利率調整,不分段計息;貸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基準利率調整,于次年某月某日開始,按相應利率檔次及浮動比例確定并執行新的利率。

        第五條提款方式

        借款人應當一次性支用借款。支用借款采取受托支付方式,由借款人、貸款人簽定《個人貸款支付委托書》后,將借款劃至售房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結算賬戶內。

        戶名:

        賬號:

        開戶行:

        第六條借款撥付條件

        本合同生效并全部滿足下列條件后方可辦理提款手續:

        (一)、貸款人已收妥借款人與售房人簽訂的經貸款人認可的購房合同或協議及推薦保證函;

        (二)、借款人必須出具貸款所購房產總價值%,即元的首期購房款憑證,并在此授權貸款人將該首期購房款連同本合同項下的借款一次性全額劃人售房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結算賬戶;

        (三)、借款的擔保已依法辦理有關手續且已生效,有關擔保文件、單據正本已移交貸款人收執。

        (四)、符合借款撥付條件的有關應付費用已經結清。

        第七條還款方式及還款計劃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采用以下(名稱)歸還。

        1、等額本金還款法

        2、等額本息還款法

        3、一次性還款法

        (一)、貸款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的,可申請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利隨本清。

        (二)、貸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借款人從借款日的次月開始,按月償還貸款本息。還本付息日期定為(定日結息/實際放款日)。還本付息日為實際放款日的,每期還款日為次月起的每期對應日,無對應日的,還款日為該期最后一日,最后一期還款日為貸款到期日。遇到法定節假日順延。

        (三)、借款人在取得貸款后,第一次確定的每月還本付息額為人民幣(大寫:元整,共還款個月。此后需按本合同第四條進行利率調整的,每月還本付息額,由貸款人重新計算結果確定。

        第八條貸款的償還

        (一)、借款人保證按第七條確定的還款計劃歸還借款本息,并于每月還本付息日前將應還款額存入其在貸款人處開立的還款賬戶內,并在此特別授權貸款人有權按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到期日(包括提前到期)從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任何賬戶中直接扣收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

        (二)、借款人在借款期限內可進行一次部分償還貸款本金或提前一次性歸還全部貸款本息。借款人如部分償還貸款本金或提前一次性歸還全部貸款本息,需提前10個營業日內通知貸款人,并征得貸款人同意。貸款利息按實際貸款應付利息計算。

        (三)、若還款賬戶發生掛失、凍結、止付、結清,或借款人需要變更還款賬戶的,借款人應到貸款人處辦理還款賬戶變更手續。在變更手續生效前,若原還款賬戶已無法足額劃款,借款人應到貸款人處辦理柜面還款。借款人未及時辦理還款賬戶變更手續或未及時到貸款人柜面還款導致未按期足額清償到期貸款本息及其他費用的,借款人應當按照本合同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權利和義務

        (一)、借款人有權要求貸款人按合同約定發放貸款;

        (二)、借款人應按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和還款期限歸還貸款本息;

        (三)、借款人應按貸款人要求定期提供有關經濟收入的證明,并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四)、貸款人有權檢查貸款的使用情況;

        (五)、借款人如以所購房屋為本合同項下借款提供抵押擔保,借款人有義務對借款所購房屋進行投保,并以貸款人為被保險人和第一受益人;

        (六)、借款人因購房事宜與售房人發生任何糾紛均不影響借款人按期償還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及費用,也不影響擔保方擔保責任的承擔。

        (七)、借款人貸款所購房屋轉讓,須經貸款人書面同意;

        (八)、各方當事人住所發生變化,有義務及時通知對方。

        第十條意外賠償

        借款人如以所購房屋為本合同項下借款提供抵押擔保,在還款期內房屋發生一切保險責任范圍內的理賠款或其他賠款,應優先償還所欠貸款人貸款本息和實現債權其他費用。

        第十一條轉讓

        借款人如以所購房屋為本合同項下借款提供抵押擔保,還款期內,借款人轉讓房屋應事先征得貸款人書面同意,轉讓所得應首先用于歸還借款人借款本息和實現債權其他費用。

        抵押條款

        第十二條抵押人保證及聲明

        (一)、抵押人是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該抵押物不存在所有權等權屬方面的爭議。

        (二)、抵押人完全了解本合同的全部內容,為本合同借款人提供抵押擔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三)、抵押人沒有隱瞞抵押物項下拖欠稅款、工程款等款項及抵押物出租的情況。

        (四)、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依法可以設定抵押。

        (五)、設立本合同的抵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六)、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未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監管。

        (七)、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如已部分出租或全部出租,保證將設立抵押事宜告知承租人。

        第十三條抵押擔保范圍

        抵押擔保的范圍包括:本合同借貸條款中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

        損害賠償金、貸款人為實現主債權、追索抵押人擔保責任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公證、鑒定、評估、登記、保險、過戶、拍賣等事項的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十四條抵押物

        (一)、抵押物詳見《抵押物清單》。《抵押物清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抵押物清單》對抵押物價值的約定,并不作為貸款人依本合同第十八條對抵押物進行處分的估價依據,也不構成貸款人實現抵押權的`任何限制。

        (三)、抵押物的相關有效證明和資料由雙方確認封存后交與貸款人保管,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五條抵押登記

        (一)、法律、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抵押登記的,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某日內到當地有關抵押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二)、抵押登記事項發生變化,依法需進行變更登記的,雙方應在變更登記事項之日起某日內到有關抵押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三)、以法定抵押登記范圍外的財產抵押的,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某日內共同到公證部門辦理抵押登記。

        第十六條抵押物的保管

        (一)、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由抵押人保管。抵押人在保管期間應維護抵押物的完好,不得采用非合理方式使用抵押物而使抵押物價值產生減損。貸款人有權隨時檢查抵押物的使用管理情況。

        (二)、抵押物發生毀損、滅失的,抵押人應及時告知貸款人,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同時應及時向貸款人提交有關主管機關出具的發生毀損、滅失的原因證明。

        (三)、抵押人自抵押物登記之日起須將抵押登記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保險單、抵押物權屬證書原件等有關文件)交付貸款人保管。

        第十七條抵押物保險

        (一)、本合同生效前,抵押物已投保的,抵押人應當辦理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的產保險變更手續;抵押物未投保的,在本合同簽訂之日,抵押人應當到有關保險機構辦理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的財產保險基本險及附加險手續;保險期限不得短于本合同履行期。

        (二)、抵押人必須在保險單中注明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不得在保險單中設定任何限制貸款人權益的條款。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如保險中斷,貸款人有權代為辦理保險手續,一切費用由抵押人承擔。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物如發生保險事故,貸款人對保險賠償金享有優先受償權。保險賠償金應當提前向貸款人清償,或經貸款人同意用于恢復抵押物的價值。

        第十八條抵押權的實現

        (一)、貸款人在行使抵押權時,有權依據法律規定,經與抵押人協商對抵押物進行折價以抵償本合同借款人所欠債務或對抵押物進行拍賣、變賣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二)、貸款人依據本合同處分抵押物時,抵押人應給予配合,不得設置任何障礙。

        第十九條抵押人權利和義務

        (一)、抵押物出租的,抵押人和承租人應在本合同簽訂前與貸款人共同簽訂或由承

        租人出具保證抵押權實現的書面文件。本合同生效后,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為第三人設立任何形式的抵押、質押,也不得將抵押物出租、轉讓、饋贈給任何第三人。

        (二)、本合同生效后,貸款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抵押人仍在原抵押擔保范圍內向受讓人承擔擔保責任。

        (三)、除展期和增加貸款金額外,貸款人與本合同借款人協議變更借貸條款,無須經抵押人同意,抵押人仍在本合同確定的抵押擔保范圍內承擔抵押擔保責任。

        (四)、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應立即停止該行為;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時,有義務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自抵押物價值發生減少之日的當日,提供經貸款人認可的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五)、抵押人對抵押物價值減少無過錯的,應當在所獲損害賠償的范圍內向貸款人提供擔保。抵押物價值未減少的部分,仍作為債權的擔保。

        (六)、因國家建設需要征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時,應當以所獲得的征用補償金提前清償所擔保的主債權或向貸款人所在地公證機關提存。

        (七)、在抵押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時,有義務通知貸款人并采取一切措施使貸款人免受侵害。

        (八)、有下列情形之—,抵押人應當以書面形式立即通知貸款人:

        1、涉及經濟糾紛訴訟;

        2、抵押物權屬發生爭議;

        3、轉移已抵押的財產;

        4、住所地、通信地址、聯系電話、工作單位及收入狀況等發生變化。

        (九)、借款人清償了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后,有權要求解除本合同項下抵押。

        第二十條貸款人權利和義務

        (一)、本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依約歸還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的,貸款人有權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二)、出現下列情形之—時,貸款人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并從處分所得價款中優先受償:

        1、依據本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解除本合同;

        2、依據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貸款,其借貸條款的債權未實現或未能全部實現;

        3、違反本合同第十二條以及第十九條一至八款約定的。

        (三)、貸款人有權要求抵押人采取一切措施以避免抵押權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依法轉讓主債權的,應及時通知抵押人。

        (五)、實現抵押權后,如果是第三方抵押的,抵押人應盡力配合貸款人行使其對借款人的追償權。

        (六)、處分本合同項下抵押物所得,在償還本合同抵押擔保范圍內的全部債務后還有剩余的,將剩余部分返還抵押人。

        質押條款

        第二十一條出質人陳述與聲明

        (一)、出質人是本合同項下質物的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質物不存在所有權方面的爭議。

        (二)、出質人完全了解本合同的全部內容,為借款人提供質押擔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三)、本合同項下質物依法可以設定質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四)、出質人已對本合同項下質物的瑕疵做出充分、合理的書面說明。

        (五)、本合同簽署前未對本合同項下質物作出過包括設立抵押、饋贈或轉讓在內的任何處分。

        第二十二條質押擔保范圍

        質押擔保的范圍包括:本合同借貸條款中全部借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質物保管費用和貸款人為實現質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公證、鑒定、評估、登記、保險、過戶、拍賣等事項的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的費用(以下簡稱擔保債權)。

        第二十三條質物

        (一)、質物情況詳見《質物清單》。

        (二)、《質物清單》對質物價值的約定,不作為貸款人處分該質物時的估價依據,不對貸款人實現質權構成任何限制。

        第二十四條質物的移交

        (一)、本合同項下的質物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由出質人交付貸款人,并向貸款人支付管理費用。管理費用的具體數額,由雙方另行約定;貸款人依《質物清單》進行驗收,并向出質人出具收押憑據。

        (二)、本合同項下質物的權屬證書、發票和其他相關資料經雙方共同確認封存后交由貸款人保管。

        (三)、債務履行期屆滿,本合同債務人履行債務、或出質人提前清償所擔保債權的,貸款人應及時將質物及相關資料返還出質人。

        第二十五條質權的實現

        (一)、本債務履行期屆滿或貸款人提前收回貸款時未受清償的,貸款人有權與出質

        人協商,將質物折價以抵償借款人所欠債務,或將質物拍賣、變賣后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二)、貸款人依本合同處分質物時,出質人應予配合,不得設置任何障礙。

        第二十六條保管和提存

        (一)、如貸款人不能妥善保管質物可能使質物滅失,毀損的,出質人可要求貸款人將質物提存,費用由出質人承擔。

        (二)、如出質人所提供質物有損壞或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足以危害貸款人權利,且出質人拒絕提供相應擔保的,貸款人有權拍賣或變賣質物,并將拍賣或變賣所得提前實現所擔保的本合同項下全部債權或向貸款人所在地公證機關提存,提存費用由出質人承擔。

        第二十七條保險

        (一)、本合同生效前,質物已投保的,出質人應當辦理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的財產保險變更手續;質物未投保的,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某日內,出質人應當到有關保險機構辦理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的質物財產保險基本險及附加險手續。保險期限應不短于主債務到期日。

        (二)、出質人應在保險單中注明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不得在保險單中設定任何限制貸款人權益的條款。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出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如保險中斷,貸款人有權代為辦理手續,一切費用由出質人承擔。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質物如發生保險事故,貸款人對保險賠償金享有優先受償權。保險賠償金應當提前向貸款人清償,或經貸款人同意用于恢復質物的價值。

        第二十八條出質人權利義務

        (一)、出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貸款人:

        1、涉及經濟糾紛訴訟;

        2、出質的財產發生權屬爭議;

        3、住所地、通信地址、聯系電話、工作單位及收入狀況等發生變動。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質物饋贈、轉讓或再行質押。

        (三)、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服務、財產保險、鑒定、估價、登記、過戶、保管、拍賣及訴訟的費用。

        (四)、質物毀損、滅失所得賠償金應當存入貸款人指定賬戶,以擔保主債權的履行。

        (五)、質物非因貸款人原因給貸款人或第三人造成損害,出質人應承擔賠償責任。

        (六)、貸款人質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時,出質人有義務通知并采

        取一切措施使貸款人免受侵害。

        (七)、貸款人與本合同借款人協議變更借貸條款的,除展期和增加貸款金額外,無須

        經出質人同意,出質人仍在本合同確定的擔保范圍內承擔擔保責任。

        (八)、本合同生效后,貸款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紿第三人的,出質人仍在原質押擔保

        范圍內向受讓人繼續承擔擔保責任。

        (九)、本合同借款人償清其在主合同項下全部債務后,出質人不再承擔擔保責任。

        第二十九條貸款人權利和義務

        (一)、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貸款人可以提前行使質權處分質押財產,并以所得價款

        優先受償:

        1、依據本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解除本合同;

        2、依據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提前收回貸款,其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未能實現或未能全部實現的;

        3、出質人違反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八條一至八款規定的。

        (二)、貸款人有權要求出質人采取一切措施,避免質權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三)、貸款人有權收取質物所生的孳息。

        (四)、貸款人負有妥善保管質物的義務。

        (五)、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貸款人依法轉讓主債權時,應及時通知出質人。

        (六)、處分本合同項下質物的所得,在償還本合同質押擔保范圍內的全部債務后還有剩余的,將剩余部分退還出質人。

        保證條款

        第三十條保證人陳述與聲明

        (一)、依據中國法律具有保證人主體資格,有權對外提供保證擔保。

        (二)、有足夠的能力承擔保證責任,并不因任何財力狀況的改變、與任何單位簽署的任何協議而減輕或免除所承擔的保證責任。

        (三)、完全了解本合同的全部內容,為借款人提供保證擔保完全出于自愿,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四)、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償付借款本息和相應費用的義務,貸款人可直接向保證人追索,保證人在此特別授權貸款人有權從保證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賬戶上劃收相應款項。

        第三十一條保證擔保的范圍

        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本合同借貸條款中的借款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貸款人為實現主債權、追索保證人保證責任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公證、鑒定、評估、登記、保險、過戶、拍賣等事項的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以下簡稱擔保債權)。

        第三十二條保證方式

        本合同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當借款人不按借貸條款的約定履行還款義務時,貸款人有權直接向保證人追償,保證人應在接到貸款人書面通知后立即無條件向貸款人清償全部擔保債權。

        第三十三條保證期間

        (一)、本合同項下的保證期間為:自借貸條款中確定的借款到期之日起兩年。

        (二)、本合同雙方就借貸條款中貸款期限達成展期協議的,經保證人書面同意,保

        證人的保證期間為展期協議約定的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

        第三十四條保證人權利和義務

        (一)、根據貸款人要求提供相關資料,并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

        (二)、對貸款人發出的催收函或其他催收文件,保證人有義務簽收并在簽收之日起某日內將回執送達貸款人。

        (三)、保證人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應立即書面通知貸款人:

        1、財務狀況惡化或涉及經濟糾紛;

        2、住所地、通信地址、聯系電話、工作單位及收入狀況等發生變動;

        (四)、貸款人與借款人協議變更本合同的,除展期或增加貸款金額外,無須經保證人同意,保證人仍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五)、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貸款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保證人仍在原保證范圍內向受讓人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保證人如向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均不得損害貸款人的利益。

        (七)、借款人償清其在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后,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八)、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了物的擔保的,保證人自愿就所擔保的全部債務先于物的擔保履行保證責任。

        第三十五條貸款人權利和義務

        (一)、有權要求保證人提供能夠證明其合法身份的有關證明材料。

        (二)、有權要求保證人提供能夠反映其資信情況的相關資料。

        (三)、主債務履行期屆滿,貸款人債權全部或部分未受清償的,有權要求保證人按照本合同承擔保證責任。

        (四)、有下列情形之—的,貸款人有權要求保證人立即履行連帶保證責任:

        1、貸款人依本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依法解除本合同的;

        2、貸款人依據本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提前收回貸款,其借貸條款中的債權未能實現或未能全部實現的;

        3、保證人違反第三十四條一至三款規定的;

        4、借款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被宣告失蹤、死亡且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承擔債務。

        (五)、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貸款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應及時通知保證人。

        其他條款

        第三十六條費用

        借款人/抵押人/出質人/保證人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公證、律師服務、財產保險、鑒定、估價、抵(質)押登記、過戶、保管、訴訟及拍賣的費用。

        第三十七條違約責任

        (一)、借款人/抵押人/出質人/保證人在本合同中作虛假陳述與聲明,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全部損失。

        (二)、本合同生效后,本合同當事人均應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三)、借款人未按約定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或利息的,貸款人有權對逾期借款從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率基礎上上浮百分之(大寫)計收違約金,并對未支付的利息按罰息計收復利,直至本息清償為止。逾期期間,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貸款基準利率上調,罰息利率自基準利率調整之日起相應上調;逾期期間,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貸款基準利率下調,罰息利率仍按原標準執行。

        (四)、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按時償還借款本息,借款人授權貸款人可以從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賬戶內按相關費用、利息、本金的順序直接扣收。

        (五)、在合同有效期內,借款人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貸款人有權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及其相關費用:

        1、借款人未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

        2、借款人拒絕或阻撓貸款人對貸款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借款人向貸款人提供虛假的證明材料;

        4、借款人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

        5、借款人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經濟組織簽訂有損貸款人權益的合同和協議;

        6、借款人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

        7、借款人一個月未按規定歸還貸款本息。

        8、借款人拒不簽收或采取其他變相方式不簽收貸款人催收函或催收文件的;

        9、借款人向本合同當事人以外的第三人提供的擔保(保證、抵押或質押)可能導致貸款人本合同項下債權實現受到威脅或遭受嚴重損失的。

        (六)、保證人不及時向貸款人履行第三十四條第三款所約定的通知義務,應向貸款人承擔擔保金額3%的違約金。

        (七)、如因借款人/抵押人/出質人/保證人的原因造成本合同無效,借款人/抵押人/出質人/保證人應在原借款擔保范圍內賠償貸款人的全部損失。

        第三十八條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本合同生效后,合同當事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合同。借款人/抵押人/出質人/保證人如將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方,應事先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其轉讓行為在受讓人和貸款人重新簽訂借款擔保合同后生效。

        (二)、借款人死亡或經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借款人的財產代管人或合法繼承人應當在法律規定范圍內繼續履行本合同約定的還款義務。

        (三)、本合同經合同當事人簽字并加按手印,貸款單位負責人或授權的代理人簽章并加蓋單位公章后生效(貸款人在本合同中加蓋“貸款專章”與“公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至本合同借款人的借款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賠償金、貸款人為實現主債權、追索借款人保證責任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公證、鑒定、評估、登記、保險、過戶、拍賣等事項的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全部償清之日終止。

        第三十九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當事人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直接向貸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在協商和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各方仍須履行。

        第四十條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一條附則

        (一)、借款人提供的貸款申請審批書及其他證明材料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一式份,合同當事人各執一份,副本份。

        第四十二條提示

        (一)、貸款人提請借款人、擔保人對本合同各項約定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借款人、擔保人的要求作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含義認識一致。

        (二)、本合同項下利率遇人民銀行利率調整,以人民銀行利率調整公告為準,貸款人于次年某月某日開始,按相應利率檔次及浮動比例確定并執行新的利率將不再另行通知借款人。

        抵押物清單

        質物清單

        金額單位:萬元(人民幣)

        貸款人:(公章)授權代理人:(簽字)

        借款人:(簽字、手印)共同借款人:(簽字、手印)

        抵押人:(簽字、手印)抵押物共有人:(簽字、手印)

        出質人:(簽字、手印)質物共有人:(簽字、手印)

        保證人:(簽字、手印)共同債務人:(簽字、手印)

        保證人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授權代理人:(簽字)

        合同簽署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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