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執法調研報告錦集4篇
按照縣人大常委會的工作安排,6月至7月,法工委牽頭組成調研組,在陳先平副主任的帶領下,先后深入江口、雙江、工商、市政園林等鄉鎮(街道)、部門及部分企業,采取座談、走訪、查閱執法案件資料、調查問卷等方式,對全縣行政執法工作情況進行了專題調研。發出《XX縣行政執法工作情況調查問卷》300份,收回286份,在接受問卷調查的人員中,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占50%以上。全部問卷顯示其身份構成:農民26、9%、商戶(企業家)25、2%、工人19、2%、行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7、5%、自由職業者11、2%。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取得的主要成效
近年來,縣政府將規范行政執法工作納入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重要內容,高度重視,強力推進,狠抓落實。截止6月底,全縣39個職能部門,42個鄉鎮(街道)具備行政執法主體資格,共有行政執法人員2633名,初步構建職能明確、覆蓋全面的行政執法網絡體系。
(一)依法行政成效好
堅持政務公開,依托縣政府公眾信息網、云陽新聞網、云陽電視臺、云陽報等媒體,公開行政許可機關、行政審批項目、行政執法依據等信息。采取強力措施,減少審批環節,簡化辦事程序,整頓干部作風,優化行政執法和服務態度,提高行政效率,受到了群眾好評。調研中,群眾普遍認為全縣行政執法工作總體趨好,依法行政推進力度大。問卷顯示,認為執法機關實施行政處罰時體現了執法為民要求的占67、5%;認為處罰公平合法和基本公平合法的占63、6%。
(二)隊伍建設速度快
縣政府重視行政執法隊伍建設,嚴格行政執法崗位設置和人員的選拔,嚴格行政執法主體資格合法性審查,落實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制度,快速建立起了比較健全的行政執法網絡體系。加強法律培訓和“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等教育,行政執法人員政治素質和業務水平提高。問卷顯示,對行政執法隊伍的執法能力水平滿意和基本滿意的占79、3%。
(三)監督制度要求嚴
縣政府從強化制度建設入手,依法界定各行政執法部門的職責,合理設定執法崗位,規范執法程序,完善執法績效考核,強化執法過錯責任追究,構建投訴體系,建立評議制度,形成了目標明確、考核嚴格、獎懲分明的行政執法機制。同時,建立了行政監督、社會監督等多元化監督制度,強化重點部門的執法監察,定期開展專項檢查和案件評查,查處失職瀆職和違法違紀行為,督促各部門依法行政、規范執法。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我縣行政執法工作成效明顯,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困難和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一)行政執法行為有待規范
一是職能重疊交叉。問卷顯示,認為當前行政執法多頭、交叉、重復執法的占43、3%,認為執法機關不作為或亂作為的占35、3%,認為執法機關實施行政處罰時濫用自由裁量權,處罰畸輕畸重的占50%。由于行政法律規范不完善,行政職能相互交叉,造成執法主體多元化,某些領域出現交叉、重復執法或者監管盲區,比如城鄉違法建設、畜禽規模養殖等。二是權責分離突出。問卷顯示,認為當前行政執法體制“權責脫節”的占56、6%。一些鄉鎮反映,全縣大多數行政執法部門委托鄉鎮(街道)執法[1],“權力上收、責任下放”的現象客觀存在。鄉鎮(街道)承擔一線社會管理任務,再承擔大量的委托執法,容易出現執法缺位、越位執法、或執法主體資格欠缺等情形,執法質量和水平難以保證。三是法治觀念不強。有的執法相對人不重視、不善于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對行政執法不支持、不配合。有的干部法治觀念比較淡薄,以言代法、以權代法、干預行政執法的問題時有出現。
(二)行政執法保障機制有待完善
問卷顯示,認為要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應“加強行政執法保障”的占25、2%,不少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一線執法人員反映,行政執法保障乏力,經費短缺裝備差,鄉鎮(街道)幾乎沒有行政執法經費,制約了行政執法工作的全面深入開展。如有的單位反映執法車輛較差,不能第一時間趕到現場,錯過調查收集證據的最佳時機,造成工作被動;執法檢查中發現的一些技術性問題,因無專業檢測設備而無法解決,只好草草處理了事;有的執法不得不核算成本,避免過重的經費負擔。行政執法經費保障不足,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法制宣傳教育和執法隊伍素質提高。運管、市政執法人員反映,他們常遇暴力抗法者,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希望與公安部門開展聯合執法。
(三)行政執法隊伍素質有待提高
行政執法隊伍處于行政管理的第一線,其人員素質的高低直接影響到行政執法的效果。問卷顯示,對行政執法隊伍業務素質評價一般的占37、1%,較差和很差的占14、3%;對行政執法隊伍的作風評價,認為清正廉明的占15%,一般的占33、2%,不正的占23、1%,不好說的占29、4%;認為“行政處罰不公表現比較明顯”的單位(前5個)是:交警(30、4%)、安監包括鄉鎮街道交安辦(28、3%)、國土房管(26、6%)、交通包括運管路政港航(25、9%)、消防(23、8%)。這表明人民群眾對行政執法隊伍的整體素質滿意度不高。究其原因,我們認為主要有四點:一是行政執法機構人員編制偏少且配備不齊,多數行政執法單位反映執法人員缺乏,有的借調其他機構的工作人員,有的臨時聘用社會人員,執法人員綜合素質參差不齊,影響了執法權威。二是部分機構人員結構老化,少數執法人員服務意識淡薄,缺少必要的專業知識和業務技能,執法不嚴、違法不究、隨意執法、選擇執法時有發生。個別執法人員還存在“只要處罰結果正確,程序是否合法無所謂”、“違反程序規定不算違法”、“只要收集到證據,手段在所不惜”的錯誤認識。問卷顯示,認為執法機關在運用法律中“存在重實體、輕程序的傾向”的占23、8%,認為當前執法機關“存在重處罰、輕管理的傾向”的占75、2%。三是缺乏激勵機制。不同執法主體之間待遇差距大,執法人員待遇低、專業職稱評定難,挫傷了部分同志的工作積極性,部分鄉鎮(街道)行政執法人員人心渙散、隊伍不穩定。四是一些單位執法人員更換頻繁,雖然耗費大量時間、精力、財力開展基礎性培訓,但執法水平“年年培訓,卻始終保持一個低水平”。
(四)行政執法監督有待加強
加強行政執法監督是公正執法和依法行政的重要保障,但現階段行政執法監督也存在一些薄弱環節。一是政府法制監督主體不明確。在制度層面,政府法制機構僅是政府依法行政的參謀助手,如何定位政府法制機構、怎么發揮政府法制監督的作用,沒有明確。二是執法監督手段乏力。由于部分法律法規不健全,行政執法權力監督體系不完善,政府法制監督缺乏有效的保障措施,行政執法違法責任追究不到位,行政執法監督難以深入推進,已經成為當前行政執法中一個不容忽視的現實問題。
三、幾點建議
針對在調研中發現的問題,結合基層一線行政執法的工作實際,提出如下建議:
(一)加強執法隊伍建設,提高執法水平
一是合理配置執法機構編制數量,把好人員入口關,努力建設一支政治素質、業務素質過硬的執法隊伍,解決“有人執法”的問題。二是提供財力保障,充分保證行政執法的人員經費、辦公場所和執法裝備,避免客觀因素影響執法工作的開展,解決“有條件執法”的問題。三是加強業務學習和培訓,全面提升執法人員綜合素質和業務能力,為規范、文明、公正執法奠定堅實基礎,解決“會執法”的問題。
(二)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加大執法力度
一是各行政執法部門要對執法依據、執法權限、執法程序進行規范并公開;二是進一步優化整合行政執法資源,加強對行政執法爭議的統籌協調功能,嘗試成立行政執法綜合執行機構,解決一些長期積壓的行政執法難題,從源頭解決多頭執法、重復執法、執法缺位、執法主體資格欠缺的問題;三是依法履職,堅持嚴格執法與文明執法并重,保證執法的公開、公平、公正;四是完善行政執法保障機制,依法追究暴力抗法、妨礙公務行為者的法律責任。
(三)強化行政執法監督,提升依法行政質量
一是政府監察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對行政執法部門和基層行政執法人員的監督,強化執法管理和執法監督,及時糾正和制止不規范行為。二是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制度,依法追究行政不作為、亂作為和辦事拖拉、推諉者的責任;三是要進一步完善規范性文件的前置合法性審查制度,嚴格執行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制度,搞好定期清理工作,切實解決規范性文件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和影響依法行政工作的問題。
(四)大力開展普法宣傳,提高法律意識
多形式多層次深入開展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增強干部群眾法治觀念和法律意識,讓廣大群眾充分了解相關法律法規的內容,知曉哪些可為哪些不可為,特別要有效提高各級干部以及執法人員學法守法用法的主動性和自覺性,自覺按照法律規定和法定程序解決各種矛盾糾紛,把依法行政與公正執法的各項要求落實到政府工作中去,切實維護法律的尊嚴與政府的公信。
行政執法調研報告 篇1
一是各行政執法部門要對執法依據、執法權限、執法程序進行規范并公開;
二是進一步優化整合行政執法資源,加強對行政執法爭議的統籌協調功能,嘗試成立行政執法綜合執行機構,解決一些長期積壓的行政執法難題,從源頭解決多頭執法、重復執法、執法缺位、執法主體資格欠缺的問題;
三是依法履職,堅持嚴格執法與文明執法并重,保證執法的公開、公平、公正;四是完善行政執法保障機制,依法追究暴力抗法、妨礙公務行為者的法律責任。
(三)強化行政執法監督,提升依法行政質量
一是政府監察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對行政執法部門和基層行政執法人員的.監督,強化執法管理和執法監督,及時糾正和制止不規范行為。
二是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制度,依法追究行政不作為、亂作為和辦事拖拉、推諉者的責任;
三是要進一步完善規范性文件的前置合法性審查制度,嚴格執行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制度,搞好定期清理工作,切實解決規范性文件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和影響依法行政工作的問題。
(四)大力開展普法宣傳,提高法律意識
多形式多層次深入開展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增強干部群眾法治觀念和法律意識,讓廣大群眾充分了解相關法律法規的內容,知曉哪些可為哪些不可為,特別要有效提高各級干部以及執法人員學法守法用法的主動性和自覺性,自覺按照法律規定和法定程序解決各種矛盾糾紛,把依法行政與公正執法的各項要求落實到政府工作中去,切實維護法律的尊嚴與政府的公信。
行政執法調研報告 篇2
各位領導:
歡迎到執法局檢查、指導依法行政工作。
首先,我先向各位領導簡要介紹我們執法局的基本情況。我局是今年4月10日掛牌成立的新局,人員主要由原建設局城管大隊、規劃執法中隊、環衛所、園林所整體劃轉組成,八月下旬完成人員交接。按照“三定”方案的規定,其職能職責主要是負責清泉城區市容市貌管理、環境衛生管理、市政設施和園林綠化的建設管理和維護工作,行使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城市規劃管理、綠化管理、市政管理、環境保護、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交通運輸管理、城市房屋拆遷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或部分處罰權。到目前為止,在縣委、縣政府的重視、關心和支持下,除因《房屋拆遷法》尚未出臺而無法履行職責外,其他方面的工作均已全面展開。
我們城市管理執法局行政執法依據有18部。分別是:《城鄉規劃法》、《大氣污染防治法》、《環境噪音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6部;《城市綠化管理條例》、《城市道路管理條例》、《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等行政法規4部;《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城市垃圾管理規定》、《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等部門規章3部;《湖北省城鄉規劃條例》、《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湖北省城市綠化實施辦法》、《湖北省城市道路管理實
施辦法》等地方政府規章5部。
我們建設局共有行政執法人員171余人,均全部參加今年六月份縣政府法制辦組織的行政執法資格考試,并全部考試合格。
下面,我就執法局依法行政工作情況向各位領導簡要匯報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執法責任。
一是抓組織建設,進一步加強對行政執法工作的領導。我局十分重視依法行政工作,成立了以局長任組長的行政執法責任制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全面負責建設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和貫徹執行,定期督促檢查建設行政執法質量,監督執法人員的執法行為。二是抓職責分解,明確執法責任。將法定的職權分解到各股室和二級單位每一個工作崗位,對各執法部門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明確執法責任。三是抓崗位學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一方面組織局系統的行政執法人員參加了縣政府法制辦今年組織的行政執法證換證培訓;另一方面,結合“六五普法”教育和創學習型機關活動,在局系統開展崗位學法活動,充分利用政治學習時間進行建設領域和相關公共法律法規的學習,通過崗位學法,有效地提高了干部職工的依法行政意識和行政執法水平。
二、加大宣傳力度,提高隊伍素質。
為大力宣傳憲法和法律,弘揚法治精神,推進法制宣傳教育,提高公民法律意識,給社會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12月4日上午,我局緊緊圍繞“深入學習宣傳憲法,大力弘揚法治精神”主題,組織執法人員開展全國法制宣傳日活動。在商業大樓前設立了法制宣傳點,廣泛開展了法制宣傳教育活動。通過現場布展板、發放宣傳資料,介紹群眾咨詢投訴等方式,積極營造市民學法、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圍。活動期間,市民積極參與,不時向執法人員詢問相關問題。執法人員就群眾所關心的熱點、難點、疑點問題,耐心、細致地予以講解和答復。共發放宣傳單5000余份、城市管理常用法律法規匯編500冊、設立文字及圖片展板4塊,接受市民法律咨詢300余人次,有效提高了廣大市民自覺維護良好市容市貌的法律意識,有力促進了市民對執法工作地進一步了解,為市民理解、支持和參與城市管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三、梳理執法依據,規范文件管理。
一是認真梳理執法依據。我們執法局根據《關于浠水縣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的批復》(鄂政函[]304號)、《浠水縣城市管理執法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浠政辦發[]72號)文件精神,遵循“法律規定的內容不能減,法律規定的程序不能少”的原則,根據我局工作職能,對照《行政許可法》,對行政執法內容、行政執法依據進行了全面清理。二是加強規范性文件管理。我局依據法律、法規和上級機關文件的規定及城市管理工作的需要,對行政管理職權范圍內制定發布的、涉及行政管理相對人權利義務并具有普遍約束力、可反復適用的文件,都進行嚴格審查。規范性文件發布都按要求上報縣政府法制辦備案。同時,認真收集社會各界對下發的規范性文件的意見,并及時予以答復。
四、立足便民利民,規范行政許可。
按照集中受理、限時辦結的規范要求,制定了內部工作流轉程序,明確要求,精減環節,簡化程序,通過便民宣傳單、政務公開網站向社會公布,建立起完善的行政許可受理、審查、決定、公示、監督檢查和過錯責任追究制度,最大程度地便民利民。如:為了便民,我局許可項目的承諾時限普遍壓縮了30%以上,其中建筑垃圾處臵審批由原來的15個工作日縮短至目前的6個工作日,只要手續齊全,即到即辦,當場辦結。
五、健全完善制度,規范行政行為。
為完善規章制度,加強內部管理,規范行政執法行為,我局先后制定了《縣城市管理執法局行政執法程序規定》、《縣城市管理執法局行政執法行為規范》、《縣城市管理執法局行政處罰一般流程圖》、《縣執法局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辦法》、《縣執法局行政執法監督制度》等20多項規章制度。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制度,將收費和支出情況定期公布。將審批項目必須具備的`條件、需要提供的書面材料、收費標準、辦事程序、承諾期限等事項要求工作人員一次性告知,使群眾前來辦事清楚明白。不斷推進內部管理的制度化和規范化,做到以崗位責任制明確工作職責,以承諾制來明確管理和服務要求,以公示制來推行政務公開,以失職和追究制來嚴肅工作紀律。
六、規范執法行為,提高執法質量。
一是抓基礎工作,規范執法程序,并電腦、攝像機、數碼照相機等行政執法設備,為準確、公正執法創造了條件。二是抓日常巡查,掌握建筑市場動態。我們采取“拉網式”與“分片式”巡查相結合的方法,開展逐街逐路的重點執法巡查施工工地。同時,為暢通舉報投訴渠道,開通了浠水縣城市管理執法局網站和設立了監察室,熱情接待投訴群眾,高度重視群眾舉報,對群眾的來電、來信、來訪舉報的案件,立即派人前往調查,并根據情況寫出調查報告,及時向當事人反饋。三是開展專項整治,確保取得立竿見影效果。今年省市作出加強和創新城市管理的決定后,我局迅速組織開展“城管會戰”,啟動了十大整治工作,重點對道路擁堵、垃圾圍城、廣告雜亂、立面破舊、沿街為市、綠化缺失等方面的治理工作。四是抓文明執法,樹立良好的執法形象。執法過程中,嚴格按照規定由兩名以上工作人員到場,并先向當事人亮明身份,做到說話文明、舉止得體,不計較當事人的態度,不在乎上門做工作的次數,自始至終堅持禮貌待人、熱情服務、公正處事。同時做到科學的界定處罰標準,慎用自由裁量權,杜絕了行政處罰的隨意性,做到了嚴格執法、公正執法、文明執法。
在20xx的行政執法工作中,雖然通過我們的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離構建和諧社會和群眾的滿意度還有一定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們要進一步落實好行政執法責任制,加大執法力度,規范執法行為,確保我縣建設市場健康有序發展
行政執法調研報告 篇3
稅收行政執法是稅務機關的重點工作。依法治稅是依法治國的重要內容和客觀要求,也是稅收行政執法的基本原則和重要保障。我市國稅系統經過多年的稅收行政執法規范,已初步形成了一整套相對完備的稅收行政執法體系,依法治稅工作取得了長足的發展和進步。但由于稅收行政執法受到立法、執法監督、執法環境、執法人員素質等諸多因素的影響,當前稅收行政執法仍面臨一些問題的困擾。為此,筆者就當前稅收行政執法現狀中的一些熱點、難點問題進行了一點思考。
一、稅收行政執法存在的問題
(一)稅收立法的滯后阻礙了稅收執法的發展。現階段,我國稅收立法總體上是協調的,稅收制度比較完整,但仍存在一些需要完善的地方。一是稅收基本法還是一項空白。稅收基本法統領、約束、指導、協調其他稅收法律、法規,它對稅收的基本制度、稅收的立法原則、稅收立法的管理權限等基本內容進行規定。二是稅收法律規范的級次不高。具有法律層級的稅收規范只有《稅收征管法》、《企業所得稅稅法》和《個人所得稅》,絕大多數的稅收規范是以法規、規章、稅收規范性文件等形式存在并實施的。三是個別稅法政策復雜,理解、操作難。如新出臺的《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細則,當前在我市稅務機關內部能真正理解運用好該法的稅務行政執法人員不多。四是地方立法權不足、缺位。制定稅收地方規章必須得到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明確授權。在當前地方政府不能享有完全立法權的`前提下,地方政府為了促進本地區經濟的發展,或解決本地區的實際問題,必然尋求非規范途徑對這種體制的突破。
(二)稅收行政執法責任和考核評議制未得到真正落實。國家稅務總局《稅收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辦法》早已制定下發,稅務系統為落實追究辦法,在這方面做過許多工作,一些執法過錯行為得到了追究。但總的來說執法責任追究在基層局面臨執行難的問題,究其原因主要有三,一是執法崗責不清,即對執法的崗位、權限、程序、要求及責任等不明確,已經明確的也不夠具體,不夠科學,稅收管理員感到執法責任重大。二是考核評議不完善。在基層稅務機關中,由于法制機構沒有單獨建立起來,根據當前基層局人員配備和內設機構職能,還沒有一個內設機構能夠擔當起執法評議的職能。三是責任追究難于下手。由于非執法崗責任追究沒有建立起來,造成執法崗和非執法崗職業風險不均,執法崗位責任大,風險大,但工資獎金待遇與非執法崗并無太大差別。四是稅務人員流動時責任難以追究,不數人有老好人思想,怕得罪人。
(三)行政執法的程序和證據意識不強。當前稅收執法領域,“重實體,輕程序”的事件屢見不鮮。如實施行政處罰時,不事先責令當事人改正或限期改正就作出處罰決定;行政處罰告知書與行政處罰決定書同時下達;進行稅務檢查不出示稅務檢查證;扣押、查封商品、貨物,不開具收據或清單。稅收執法過程中出現許多證據采集運用不規范的現象。如取得有關部門保管的書證復印件沒有經保管部門蓋章,也沒有注明原件的出處;取得會計賬冊復印件沒附說明材料,也未經被采集單位核對蓋章。需要認定主要事實,提供的證據不能有力證明事實的存在。收集的各種證據材料之間互相有矛盾,不能形成完整的證據鏈等。
(四)稅收行政執法的環境需要進一步的優化。從稅務機關內部來講,“稅收計劃管理”仍廣泛的影響依法治稅的發展。“稅收任務一票否決”仍成為上級稅務機關對下級稅務機關考核重要內容。從行政執法的外部環境來看,政府干預稅收的現象仍然存在,各級政府為了搞政績,樹形象,從其他方面干預稅收執法。外部環境還有廣大社會群眾的納稅、協稅護稅意識和經濟環境的因素。有少數老國有企業在市場經濟的沖擊下,逐步被改改制,過去歷史包袱沉重,但稅收行政執法不講歷史原因,這些老國有企業許多欠稅不能及時清繳,稅收強制措施只能慎用,滯納金更是無從加收。
(五)稅務執法人員執法素質影響稅收執水平的提高。當前稅務執法人員素質總體情況是好的,依法治稅意識較以前有了很大的提高,執法更加規范有序,但也存在參差不齊的問題。部分稅務執法人員依法治稅、依法行政觀念淡薄,濫執法、隨意執法現象在一定范圍內存在;少數稅收執法人員對有關稅收實體法、程序法了解不夠。個別執法人員“以情代法”,以人情踐踏法律,執法的隨意性比較大,對自由裁量缺乏規范。對提高稅務執法人員執法水平的機制沒有完全建立起來,行政執法好壞一個樣。
二、規范稅務行政執法的幾點建議
(一)加快稅收立法的步伐,真正做到有法可依。建議全國人大盡早出臺稅收基本法,確立以稅收基本法為稅收領域的母法,以強化稅法的系統性、穩定性和規范性,并為單項稅收立法提供依據和范例,最終建立一個以稅收基本法為統領、稅收實體法和稅收程序法并駕齊驅的稅法體系。提高現行稅收法律規范的等級,對比較成熟的稅收法規、規章可以通過人大立法,上升為法律層級。按照事權與稅權相一致的原則,授予地方一定的立法權。立法要考慮執法現狀,對稅法與會計的差異問題要盡量縮小。
(二)認真落實稅收執法責任制。稅收執法責任制包括執法責任、評議考核、和責任追究三個方面,三方面相輔相成,配套實施,缺一不可。首先,必須明確稅收執法責任,就是對執法的崗位、權限、程序、要求及責任等進行嚴格界定和明確分解,做到分工到崗,責任到人。其次,建立科學、完善的評議考核體系。在省、市、縣局內部單獨設立政策法規處(科、股),最好在基層分局也配備專職法制員,充實一定的人力,負責評議考核的調查取證,并提出責任追究處理建議,提交該稅務機關成立的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考核評議委員會集體討論決定。第三,對應追究的執法過錯行為必須嚴格追究。對考核評議委員會作出的責任追究決定由人事、監察等機構負責執行。對非執法崗也應建立嚴密的崗責評議考核體系,并對其過錯行為嚴格責任追究。
(三)進一步規范行政程序和證據采集行為。建立完整的稅收執法程序是規范執法的基礎,也是稅務部門多年來探索并付諸實施的重要工作。這一工作的重點主要體現在稅收征收管理程序、稅務行政處理程序和稅務行政救濟程序三方面,它們互相聯系,是征納雙方必須共同遵守的準則。當前各級稅務機關從上到下要借推廣使用大集中征管軟件為契機,全面規范各項征管執法行為,重點規范各項執法程序。對證據的規范做到依法采集證據,任何行政行為必須有稅收法律、法規所規定的事實要件為基礎;每一個事實要件必須有相關的事實證據,各種證據材料內容應該一致,證言之間、證言與證物之間、證物與其他證物之間,應互相印證,符合邏輯關系;每一個證據材料來源及取得的方法和手段在合法性方面都無可非議。
(四)營造良好的稅收執法環境,提高稅收執法透明度。一是嚴格按照“依法征稅、應收盡收、堅決不收‘過頭稅’”的工作方針組織稅收收入,通過考核執法水平與任務完成情況相結合的辦法來考核稅務機關的工作績效。二是整頓和規范稅收秩序,營造一個相對寬松的、公平競爭的稅收環境。特別要利用互聯網絡信息化的渠道,讓廣大網民來參與、監督稅收執法。三是加大稅法宣傳的力度。從宣傳的方式、內容和途徑等方面都要有大的改進。對“用稅”情況要實現逐步透明化、民主化,解決納稅人“用稅”之憂。通過正、反兩方面的例子來引導納稅人依法納稅。四是對我市老國有大中型企業,通過稅收優惠政策的引導和扶持,幫助其早日擺脫困境,依法履行各項納稅義務。
(五)教育培訓與考核評議并舉,建立長效機制,從根本上全面提高全體執法人員的素質。執法人員嚴格實行持證上崗。建議《執法資格證》實行屆期制,三年為一屆,到期后重新考試,合格的方可領證執法。執法資格考試要求從嚴,包括考試題目難易程度和考試紀律。對沒有通過執法資格考試的安排在非執法崗位工作。法制教育培訓既要注重形式,更要注重培訓的效果。對執法責任的考核評議,一定要動真格,一旦發現執法責任過錯行為,一定追究執法單位及相關責任人員的行政、經濟責任。對執法規范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并與工作績效考核、干部任用掛鉤。通過這種長效機制從根本上提高執法人員的執法水平。
行政執法調研報告 篇4
近年來,各級財政部門緊緊圍繞加強財政法制建設,促進部門依法理財這個中心,在財政行政執法方面不斷加強和完善財政監督職能,健全財政監督機構,拓展監督范圍,積極探索具有財政管理特色的財政監督思路,將財政支出監督放到監督工作的突出位置,針對支出管理中的薄弱環節,加大了對支農、社會保障、衛生、教育、科技、國債資金等公共支出項目的監督檢查力度,加強事前、事中監控的方式方法,促進了相關管理制度的規范和完善,擴大了財政監督的綜合成效,強化了財政行政執法力度。但是,我們也應該清醒的看到,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財政改革和發展對財政法制建設和財政部門執法水平的要求越來越高,財政行政執法存在的問題迫切需要得到解決。現結合近年來我市財政監督檢查工作,就如何強化財政行政執法,加強財政監督職能調研分析如下:
一、我市財政行政執法的特點
行政執法制度建設是規范行政執法行為、提高行政執法質量的制度保障。近些年來,我市財政部門按照上級
作與財政業務工作相結合。將《預算法》、《預算法實施條例》、《政府采購法》、《會計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行政處罰法》、《行政許可法》、《行政訴訟法》、《行政復議法》、《國庫管理條例》、《會計準則》等作為法治宣傳的重要內容,常抓不懈。
1、制定措施認真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為了推進行政執法責任制,加強執法人員執法資格管理,切實做到依法行政,我市財政部門成立了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領導小組,制定了《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的實施意見》,明確了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的工作目標、實施范圍。梳理了行政執法依據32條,執法職權176項,全部分解落實到了執法具體部門和執法的每個崗位,并明確了各自的執法責任。進一步完善了行政執法責任體系,提高了依法行政的效率,防止了違法行政和不當行政行為的發生。同時在行政許可方面,專門制定了《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業務規程》,簡便了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配置、處置的審批手續,提高了工作效率。為了接受社會監督,還將政務公開與行政執法考評相結合,實行了執法程序、執法標準和執法結果的公開,并通過設立行政執法舉報投訴電話、舉報箱、局長信箱以及發放調查問卷、聘請服務對象擔任監督員等形式進行監督,建立完善行政執法監督機制。
2、注重執法人員資格管理。我市財政部門還把行政執法信息管理也作為依法行政的重要內容,不斷完善執法人員的檔案、實行資格管理,持證上崗,示證上崗,崗位輪換到行政執法崗位的,堅持先培訓后上崗,目前在崗的行政執法人員,全部持有行政執法證,無臨時工、合同工執法現象。
根據國家財政法律、法規、規章和機構編制“三定”方案的規定,除法律、法規明確授權以外,我市財政部門只有財政局具有法定的執法主體資格,財政局直屬單位、內設科室只是行政處罰的承辦單位,在實施財政行政處罰的過程中均不能以自己的名義實施行政處罰,必須統一以財政局的名義對財政違法當事人做出行政處罰決定。財政部門辦理的各類行政處罰案件,必須嚴格遵守法定程序,實行“辦案、審查、決定”三分離制度和罰、繳分離制度。在對違反財政法律法規的單位和個人做出行政處罰決定后,必須依法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當事人要求聽證的,由市財政局負責組織聽證,要按時安排辦案人員參加聽證會的答辯質證。行政處罰決定書下達之前,嚴禁辦案單位提前向當事人收取罰款或沒收非法財物或非法所得。嚴禁辦案單位未取得行政執法證件的工作人員參與財政執法活動。
在財政行政執法的整個體系中,財政監督工作是財政行政執法工作的具體體現。在社會主義市場條件下,利益主體的多元化、決策的`分散化、競爭的自發化已成為必然。為維護國家和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保障市場經濟良性運轉,創造寬松的市場環境,必須進一步強化財政行政執法工作,加強財政監督,深化財政改革,完善財政管理。只有從源頭上抓好、抓實財政監督檢查工作,才能做到依法治稅,依法理財,保證國家的財政收入,促進國家財力壯大。謝旭人部長在全國財政工作會議上,明確指出:各級財政部門在財政行政執法方面進行了積極的探索,為更好更快地保障中央重大決策落實到位發揮了積極作用。不論是在擴內需、保增長的政策落實和強農惠農資金專項清查、“小金庫”專項治理等方面,還是在教育、醫療、社保等重點領域展開的監督檢查方面,財政監督工作始終服務于大局,準確把握,積極籌劃,全程參與,更加密切關注與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相關的問題,更加凸顯民生特色,更加強調財政監督工作在保障中央重大決策部署落實中的作用,為建立健全財政監督保障重大決策落實的長效機制積累了經驗。
二、存在的問題
多年來,我市財政部門按照上級部門的要求建立起了比較完善的法律學習宣傳工作體系,為財政機關依法管理財政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同時也不可否認,我們在財政執法活動中還面臨著一些問題,突出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
目前財政部門的執法人員全日制教育的水平普遍不高,接受財政法律法規以及與財政執法工作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的專業法律知識的教育和培訓更少。受傳統管理理念的影響,財政執法人員重業務知識學習、輕法律知識學習的現象比較普遍,自覺鉆研法律法規、熟練掌握法律知識的更為鮮見。作為財政執法人員,不全面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識,就不可能提高自身法律素質,也就不可能高質量的開展財政執法工作。
財政行政執法行為包括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征收、行政強制執行等。由于行政執法行為種類較多,故在具體執法活動中反映出的問題也較復雜,執法沖突時有發生。財政部門作為政府的職能部門,不論在縱向間,還是在橫向間都應當為實現財政管理的目標而共同努力、相互配合與支持。而在現實中執法不協調和沖突已成為一個突出的問題。主要反映在部門間的執法協調問題,即“多頭執法”問題。這在財政行政執法中也時有發生,如財政監督檢查和審計監督檢查,就存在重復檢查的現象,給被檢查單位也帶來了負擔。
財政監督管理有空白和盲點。就內部而言,一方面,財政部門一定程度上還存在著傳統的重收支、輕管理的積弊,財政監督管理貫穿于財政收入分配全過程,進而實現財政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的資源配置、收入分配、調控經濟和監督管理等項職能,仍然有很大的拓展空間;另一方面,囿于工作職責,財政部門有關執法機構存在各自為陣、力量分散的情況。這就造成財政行政相對人既要接受財政部門的財政資金收支使用情況的財務檢查,又要接受會計管理情況的監督檢查,還要政府采購、國有資產管理等方面的監督檢查,多頭檢查使財政執法監督難以形成合力,財政監督的職能作用沒有得到最大發揮。
【行政執法調研報告】相關文章:
行政執法調研報告03-14
行政執法調研報告11-07
行政執法調研報告范文06-05
行政執法調研報告實用【10篇】11-08
地方政府行政執法調研報告08-03
關于地方政府行政執法的調研報告10-27
有關于藥品行政執法的調研報告09-21
地方政府行政執法調研報告范文10-25
工商所行政執法現狀的調研報告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