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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抵押合同

      時間:2022-08-05 09:51:11 抵押合同 我要投稿

      實用的抵押合同模板合集六篇

        隨著人們對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那么合同要怎么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抵押合同6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實用的抵押合同模板合集六篇

      抵押合同 篇1

        抵押人: (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郵編: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號碼

        聯系方式:

        抵押權人: (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郵編: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號碼

        聯系方式:

        債務人: (以下簡稱“丙方”)

        地址: 郵編: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號碼

        聯系方式:

        1。 年 月日,本合同乙方與丙方簽訂的編號為 的《 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詳見附件1)。

        2。 甲方自愿以其在建工程作為抵押物,擔保丙方按期履行付款義務。

        經平等協商,各方就抵押擔保相關事宜達成一致并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一、主債權

        1。本合同所擔保的主債權為:依據主合同約定 _________ 。

        二、抵押物

        1.坐落位置:_________區_________街路_________號(詳見附件2《抵押物清單》)。

        2.用途:_________,建筑結構:_________。

        3.建筑面積: ,占地面積: 。

        4.已完成部分:層數_________ 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5。 竣工時間:

        6.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 出讓/劃撥 使用年限: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7.證件(詳見附件3—7):

        (1)國有土地使用證號:

        (2)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號:

        (3)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

        (4)建設工程開工許可證號:

        (5)開工許可證號:

        (6)預售/銷售許可證號:

        8。其他: 【配套、裝修等】

        三、抵押物價值及抵押率

        1。本合同項下抵押物共作價人民幣(大寫) 元整,抵押率為百分之 —,實際抵押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

        四、擔保范圍

        1。抵押物的擔保范圍為主債權、違約金和實現主債權的費用(仲裁、訴訟費用、差旅費、律師費等等)。

        五、抵押登記

        1。各方應于本合同簽訂后 5個工作日內向登記機關提交抵押登記申請及相關資料:

        2。乙方應于抵押權消滅后5個工作日內,向登記機關送達撤銷抵押登記的通知,協助甲方辦理撤銷登記手續。

        3。各方應當協力提供登記所需文件、資料等。

        (1)甲方:

        (2)乙方:

        (3)丙方:

        4。因抵押登記和撤銷登記所發生的費用,由各方依據國家及登記機關的規定承擔;無相關規定的,由各方承擔各自的費用。

        六、抵押物的使用與處分

        1。抵押物由甲方占有、使用,全部收益歸甲方所有。

        2。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出售抵押物,但是丙方提前清償債務或另行提供擔保的除外。

        3。抵押物滅失的,丙方應當另行提供擔保或提前清償債務,乙方可以就因抵押物滅失而取得的賠償行使物上代位權。

        七、行使抵押權的條件

        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處分抵押物:

        (1)主合同約定的付款期限屆滿,丙方未依約支付合同價款的;

        (2)丙方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2。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主債務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主債務后還有剩余的,乙方應退還甲方。

        3。乙方行使抵押權后,甲方有權向丙方追償。

        八、抵押權的消滅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抵押權消滅:

        (1)主債權消滅;

        (2)抵押權實現;

        (3)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九、違約責任

        1。由于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抵押物毀損的,乙方有權要求恢復原狀,或要求丙方提供其他擔保或提前支付合同價款。

        2。未經抵押人同意,乙方與丙方變更延長主合同付款期限的,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十、爭議解決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的糾紛,經各方協商仍無法解決的,任何一方可以向抵押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各方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印章之日起生效。

        (此頁無正文)

        此頁系合同簽署頁

        甲方:(印章)

        代表人:

        乙方:(印章)

        代表人:

        丙方:(印章)

        代表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XXXX

      抵押合同 篇2

        出租人:

        承租人:租賃合同(三) 與

        在廣州市海珠區共同簽署

        目錄

        章節 頁碼

        第一條釋義………………………………………………………… 3

        第二條反商業賄賂………………………………………………… 3

        第三條租賃物權屬………………………………………………… 4

        第四條租期及租賃物交付…………………………………………

        第五條租金………………………………………………………… 5

        第六條租賃物業維修責任及返還要求…………………………… 6

        第七條轉讓和轉租…………………………………………………

        第八條關于雙方權利義務的特別約定……………………………

        第九條合同解除……………………………………………………

        第十條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其他…………………………………………………………

        租賃合同

        編號: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房屋等有關事宜,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執行。

        一 釋義

        本合同中,雙方均認可除非另有說明,否則下列詞語應具有如下含義:

        “本合同” 指 本合同及甲、乙雙方經共同簽署而作出的對本合同之補充、修

        正或解釋等特別約定;

        “標的物業” 指 位于市路號 層 房位臵之房屋及“租賃物業”

        “租賃物”

        “標的區域” 指 標的物業內,乙方所承租的部分,即 ,及該部分所應享“租賃區域” 有的標的物業之附屬區域及附屬配套設施設備(包括但不限于地

        下餐廳、員工宿舍、倉庫、辦公室、電梯、消防泵房、熱水泵房、

        配電房等)。租賃面積為平方米。(詳見附件《建筑物平面

        圖》)

        “一切損失” 指 包括但不限于租金損失,裝修損失,預期可得利潤損失,律師 費用,調查費用,差旅費用等 其附屬房屋、公共分攤物業、房屋外墻、屋頂、場地院落及必要的進出口、

        汽車通道等。

        “經營損失” 指 按每日2萬元計算

        “裝修損失” 指 按裝修發票總額除以10年均攤值乘以未履行合同年數

        二 反商業賄賂

        2.1 在與乙方洽談、簽約過程中,甲方不得主動或被動的向乙方有關工作人員進行任何

        的商業賄賂,包括但不限于暗中向乙方有關工作人員給予金錢、物品(價值人民幣500元以上)或是進行其它的賄賂行為。

        2.2 甲方違反第2.1條的,乙方有權:

        a 直接解除合同,甲方賠償乙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損失,并須額外向乙方按照本合

        同第10.3條的約定進行賠償;

        b 不解除合同,甲方按當年租金總額向乙方進行賠償。

        c 向有權機關舉報甲方的行為。

        2.3 乙方反商業賄賂舉報,甲方可隨時通過該舉報郵箱反映乙

        方工作人員之索賄行為。

        三 租賃物狀況

        3.1甲方承諾并保證如下事項:

        a.標的物業(包括其土地使用權及地上附著物)除本合同3.2披露情況外,未設定其他任何擔保,也不存在其它產權糾紛或債務糾紛等任何糾紛。

        b.標的物業符合政府規定的規劃、環保、衛生、消防、建設等部門的要求或標準,并已通過整體驗收合格,也未被法院或其它機構采取查封、扣押等強制措施。

        c.標的物業可以被乙方合法承租并可合法用作酒店經營等商業用途。

        d.具有標的物業、標的區域于本合同項下的合法出租權及收益權并提供相應證明,該等權利為充分、完整、惟一且無暇疵。

        e.甲方已向有關政府部門了解并保證,在簽署本合同時,標的物業的使用功能、土地使用性質符合市政府關于規劃管理單元控制性規劃的內容,規劃部門未就標的物業的全部或部分作出拆遷、征用、舊城改造的安排。

        3.2 標的物業已于年 月 日抵押給銀行,貸款 ,貸款期

        限為 至 ,銀行現已同意本租賃合同,并出具了《抵押權人同意書》(見合同附件)。

        甲方提供標的物業權屬證照復印件作為本協議附件,承諾該等復印件與原件一致,

        并承諾該等證照為真實、合法、有效且無遺漏。標的物業的權屬證照情況為:

        房產證 份,編號為 ,租賃物業所有權人為甲方,建筑面積共 平方

        米;租賃物業建筑結構為 結構;房屋用途為。

        3.3甲方特別承諾并保證:標的物業房產及土地的所有權、使用權、用途、性質、結構、承重、安全性等方面均合法合規,以及物業在抵押的狀況均不會影響乙方正常、合法地用于酒店經營。若因上述任一方面的問題導致乙方的租賃使用受到限制或無法使用全部的租賃區域,或乙方無法正常及時辦理酒店正常經營所需的消防、衛生、環保、特種行業許可證、營業執照等證照的,甲方負責辦理上述所有證照,并承擔所有費用,且因此而產生的租金損失由甲方承擔。

        如因甲方或標的物業原因導致乙方未能在申請辦理證照之日起30日內獲取所有經營所需證照的,則乙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甲方應賠償乙方的一切損失,并按本合同10.1承擔違約責任。若乙方同意不解除合同的,則甲方同意延長免租期到乙方取得所有經營所需證照之日止,且甲方仍應按前款相關規定履行義務。

        除前述情況下,乙方經營所需證照由乙方負責辦理,辦理證照所需正常費用由乙方負責,但甲方須在乙方發出協助通知后10日內提供辦理證照所需的全部文件。

        3.4 乙方承租甲方標的區域用于酒店經營(含酒店配套經營服務)用途。

        四 租期及租賃物交付

        4.1該租賃物業租賃期自起租日起至結束日止共計 年。即:

        租賃期限起租日為: ;

        租賃期限結束日為: 。

        4.2甲方應于起租日之前交付標的區域。甲方同意,自起租日起至年 月 日(首次支付租金日)為免租期,免租期共計 天,在此期間,乙方可無償使用租賃區域。具體交付日以雙方簽署確認的《物業交接確認書》為準。但局部交付、交付標的存在主體結構或配套設施與合同約定不一致等問題均視為遲延交付(不視為完全交付),此情況下《物業交接確認書》不作為完全交付的依據,交付日自完全交付租賃物業開始計算。

        4.3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租賃物業,乙方應如期返還。乙方需繼續承租該物業的,

        則應于租賃期屆滿前30天,向甲方提出書面續租要求,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承租權。

        五 租金

        5.1 自計租日起,租金如下表:

      抵押合同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

        抵押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___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自愿以“抵押物清單”(附件)所列的財產作為貸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擔保甲方與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的借款合同,按期履行債務償還借款。該貸款種類為_________,金額_________元,貸款利率為月利率_________‰(如遇國家利率調整或借款人未按時向貸款人付息時,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辦理),用于_________。貸款期限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借款合同編號為_________。

        第二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為(詳見抵押財產清單及財產有效證書):

        _________。

        第三條 抵押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四條 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整,抵押率為_________,實際抵押額為_________元整。

        第五條 抵押財產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責任如下:

        1.抵押財產中的_________待甲、乙雙方封存后,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財產中的_________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在抵押期內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2.抵押財產中的_________由甲方交乙方保管,并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_________元整的保管費。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不準挪用抵押財產。

        第六條 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對抵押財產中的_________辦理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應長于主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若主合同項下借款延期,甲方須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保險財產如發生災害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賠償中優先收回抵押貸款。

        第七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有價證券在抵押期內到期時的處理方式,甲、乙雙方約定如下:

        _________。

        第八條 抵押期間,各種抵押物的孳息歸財產所有人或經營管理權人所有。

        第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十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公證、保險、鑒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一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分其抵押財產。

        第十二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1.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歸還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的;

        2.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余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三條 甲方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本息或者提前歸還借款本息的,抵押權即自動撤銷,乙方保管的甲方財產和財產保險單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四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1.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第1項的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

        2.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第2項的約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者要求乙方賠償其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3.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的約定的,乙方可以停止發放主合同項下貸款,或視情況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4.甲方違反第七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乙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總額_________的違約金。

        5.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6.甲、乙任何一方違反第十四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_________的違約金。

        7.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義務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

        8.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甲、乙雙方商定如下:

        _________。

        第十六條 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七條 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八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后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九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二十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二十二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

        抵押財產清單及財產有效證書一式_________份(附件略)。

      抵押合同 篇4

        抵押權人(貸款人): (以下簡稱甲方) 住 所:

        身份證號: 電 話:

        抵押人(借款人): (以下簡稱乙方)

        住 所:

        身份證號:

        電 話:

        為確保抵押人(乙方)與抵押權人(甲方)于xx年4月11日簽訂的編號為 的《借款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保障甲方債權的實現,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愿意與甲方依主合同形成的債務提供抵押擔保,并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抵押財產

        一、乙方以本合同附件上所列“抵押物清單”所列之財產向甲方設定抵押;

        二、因抵押財產換發新的權利證書,導致本合同“抵押財產清單”與上述新的權利證書或登記機關的登記薄相關記載不一致的,乙方不得以此為由拒絕承擔擔保責任;

        三、如果抵押財產價值已經或者可能減少,影響甲方債權的實現,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提供新的擔保。

        第二條 擔保范圍

        主合同項下全部債務,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甲方為實現債權與擔保權利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公證費、送達費、公告費、律師費等)。

        第三條 抵押財產登記

        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后及時到相應的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第四條 主合同變更

        一、如果甲方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主要條款,乙方同意對變更后的主合同項下債務承擔擔保責任;

        二、乙方不因甲方委托第三方履行其在主合同項下的義務而減免擔保責任;

        三、主合同項下債權轉移給第三人的,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應協助甲方及該第三人辦理法律要求的抵押變更登記手續;

        四、主合同項下債權或債務的轉移行為未生效、無效、被撤銷、被解除,乙方仍按照本合同對甲方承擔擔保責任;

        第五條 抵押財產的占有與保管

        一、乙方應妥善地對抵押財產進行占有、保管和維修保養,合理使用抵押財產,維持抵押財產完好,按時繳納與抵押財產相關的各項稅費。甲方有權對抵押財產進行檢查,并可要求乙方將抵押財產權利憑證的正本交甲方保管;

        二、乙方委托或同意第三方占有、保管、使用抵押財產的,應當告知該第三方甲方抵押權的存在,并要求其保持抵押財產的完好、接受甲方對抵押財產的檢查以及不妨礙甲方實現抵押權;乙方不因此免除前款中的義務,同時應對該第三方的行為承擔責任;

        三、抵押財產造成人身或財產損害的,應由乙方自行承擔賠償責任。如果甲方因此遭到索賠而承擔了責任,或為乙方墊付賠償金,則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六條 第三方妨礙

        一、如果抵押財產被第三方查封、凍結、扣押、監管、留置、拍賣、強行占有、毀損或者進行其他處置,乙方應當立即通知甲方,并及時采取制止、排除或補救措施,防止損失擴大;若甲方提出要求,乙方應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新擔保。

        二、抵押財產發生前款情形后的剩余部分仍作為甲方債權的抵押擔保。乙方因上述原因取得的賠償金或補償金,應存入甲方指定的帳戶。

        第七條 對乙方處分抵押財產的限制

        一、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處分抵押財產,包括但不限于放棄、出租(包括原租賃合同到期后續租)、贈與、轉讓、出資、重復擔保等。

        二、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處分抵押財產而獲得的價款或其他款項應當存入甲方指定的帳戶。

        第八條 抵押權實現

        一、債務人不履行主合同項下到期債務或不履行被宣布提前到期的債務,或違反主合同其他約定,甲方有權處分抵押財產。

        二、本合同《抵押物清單》記載的或雙方另行約定的抵押財產價值,無論是否記載于登記機關的登記薄,均不表明抵押財產的最終價值,其最終價值為甲方處分抵押財產所得價款在扣除各項稅費后的凈額。

        三、甲方處分抵押財產所得價款,在支付處分過程中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保管費、評估費、拍賣費、過戶費、稅費等)后,優先用于清償主合同項下的債務,剩余價款退還乙方。

        四、甲方可以對乙方的抵押財產之外的財產申請強制執行,且不以放棄抵押權或必須優先處分抵押財產為前提條件。

        五、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妨礙甲方實現抵押權。

        六、無論甲方對主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他擔保,甲方均可直接要求乙方依照本合同約定在其擔保范圍內承擔擔保責任,乙方將不提出任何異議。

        七、甲方同意,即使因債務人清償、甲方實現其他擔保權利或任何其他原因導致主合同項下的債務部分消滅,乙方仍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在擔保范圍內對尚未消滅的債務承擔擔保責任。

        八、乙方已充分認識到利率風險。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責任:

        如果甲方因過錯遺失乙方交付的抵押財產權利證書;或者主合同項下債務清償完畢后,甲方不及時返還抵押財產權利證書或在乙方提出申請后不依法協助辦理抵押登記注銷手續,乙方有權采取以下措施:

        1、要求甲方承擔抵押財產權利證書的補辦費用;

        2、要求甲方限期返還抵押財產的權利證書,或協助乙方辦理注銷抵押財產登記。

        二、乙方違約責任:

        (一)乙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一約定或陳述與保證的事項存在任何虛假、錯誤、遺漏,甲方有權采取以下措施:

        1、要求乙方限期糾正違約行為;

        2、要求乙方提供新的擔保;

        3、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4、處分抵押財產;

        5、法律許可的其他救濟措施。

        (二)如果因乙方原因導致抵押權未有效設立,或者導致抵押財產價值減少,或者導致甲方未及時或充分實現抵押權,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 其他條款

        一、費用的承擔

        與本合同及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有關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占有、管理、處置、登記、評估、公證、維護、保養、拍賣、過戶等費用),由乙方承擔,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甲方為實現抵押權而實際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送達費、公告費、公證費、律師費等)均由乙方承擔。

        二、即使甲方不行使或延緩行使主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或未用盡主合同項下的任何救濟,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并不因此減免。

        三、乙方通訊地址或聯系方式發生變動,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因未及時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有效性、履行、違約及解除等有關的爭議,合同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應向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約定債務人債務履行完畢后,簽訂《抵押登記注銷協議書》,注銷抵押物抵押登記。

        第十三條 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經甲方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及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十四條 本合同壹式 兩 份。

        第十五條 乙方陳述與保證

        一、乙方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乙方要求,甲方已經就本合同作了相應的條款說明。乙方對本合同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曉并充分理解。

        二、乙方具備擔保人的合法資格,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行為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因乙方無權簽署本合同而產生的一切責任均由乙方承擔,包括但不限于全額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三、乙方確認自己對債務人資產、債務、信用、信譽等情況、是否具備簽署主合同的主體資格和權限以及主合同的所有內容已經充分了解。

        四、乙方對抵押財產依法享有完全的所有權或處分權,抵押財產并非公益設施、禁止流通與轉讓的財產,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

        五、抵押財產不存在其他共有人,或者雖然存在其他共有人,但該抵押擔保行為已經獲得其他共有人的書面同意。

        六、抵押財產不存在任何未書面告知甲方的瑕疵或負擔,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財產為限制流通物、被查封、被扣押、被監管、被出租、被留置、抵押財產存在拖欠購置款、維修費用、國家稅款、損害賠償金等情形或者抵押財產已為第三人設定擔保。

        七、乙方提供給甲方的一切與抵押財產有關的資料和信息均真實合法、準確完整。乙方簽署與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符合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且自愿簽署本合同。

        甲方(抵押權人): 乙方(抵押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抵押合同 篇5

        質 權 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地址: 電 話:

        出 質 人: (以下簡稱乙方) 居住地址: 身份證號: 電 話:

        甲、乙雙方于 ____ 年____ 月 ____ 日在甲方所在地簽訂了本合同。乙方愿以其合法擁有且未作其他任何債務抵押的___________ 車質押給甲方,作為借款的擔保,并支付合同所約定的利息和綜合費用。根據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則,經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資遵照履行。

        第一條 質物的基本狀況

        第三條 質物估價與當金確定 質物的估價,由典當行評估定價為準。 根據該車輛的出場日期、新舊程度、現狀及行駛里程,商定該車的現行價為:__________ 元。

        第四條 借款數額(當金)及借款期限

        4.1 當金數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 整。 4.2 月利率 ___________ %。

        4.3 借款期限:自______ 年______ 月 ______ 日至 _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

        4.3.1 借款期限在10日以內的,按10日計收利息和綜合費用,超過10天的按半月計收利息和綜合費用。

        4.3.2 借款期內及借款期限屆滿后5日內,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當,屆時雙方另行簽署《續當憑證》,《續當憑證》確定的借款終止日為本合同的借款終止日。

        4.3.3 鑒于機動車為特殊商品,價格波動頻繁且不易長期存放,故該車輛的最長典當期限不能超過 個月。

        4.3.4 質押當物在典當期內或者續當期內發生遺失或損毀的,典當行應當按照估價金額進行賠償,如由于不可抗力造成質押物損毀的,典當行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條 乙方承諾

        5.1 本車作為此筆典當借款的質押擔保,在此之前未向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做過債務抵押。

        5.2 超過典當期限五日,乙方既不贖當又不續當,該當物即為絕當,其質押的車輛歸典當行所有,典當行有權自行處理,無爭議,不訴訟。

        第六條 本合同《當票》、《續當憑證》是質押典當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條 合同生效及份數

        7.1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劃押,質物入庫封存,開具當票之日起生效。 7.2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已雙方各執一份。 第八條 特別聲明 乙方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對本合同所有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曉,并予以充分、準確無誤的理解。

        質 權 人:XXXXXXXXXXXXXX 出 質 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 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

        日 期:_____年 _____月_____日 日 期:____年 _____月_____日

      抵押合同 篇6

        抵 押 人(以下稱甲方):

        配 偶:

        抵押權人(以下稱乙方):

        為確保 貸款擔保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自有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詳見附件:抵押清單)。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大寫)人民幣元整,實際抵押額為 元整。

        第三條 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期間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四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五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公證、鑒定、登記、運輸、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變更合同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七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抵押財產由乙方提前處分,以所獲價款優先受償。

        第八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1.主合同約定的償債期限已到,債務未依約償還或所延期限屆滿仍不能償還;

        2.債務人被宣告解散、破產;

        3. 債務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處理抵押財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債務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還有余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九條 主合同債務人按期償還債務的,抵押權終止。

        第十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抵押財產毀損,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抵押財產。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規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乙方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原狀,并可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的債權,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該債權總額 xx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甲方以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自有財產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擔保,并于本合同簽訂后,到________________市房地產管理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即辦理房屋他項權利證)。乙方將在他項權利辦妥后三天內將全部資金付給甲方。

        4.借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存款利率執行。

        5.甲方保證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按期還本付息。否則乙方有權處置抵押物

        6.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畢本合同止。

        7.簽訂本合同后,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等影響,如乙方發現甲方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將處置

        8.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貸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2)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歸還借款,乙方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于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9.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雙方應向________________市公證處辦理公證手續,有關抵押的登記、公證等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10.本合同系經________________市公證處公證并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甲方到期不履行義務,乙方可根據《民訴法》第一百六十八條規定,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11.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持三份、乙方執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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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實用的抵押合同模板合集六篇

          隨著人們對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那么合同要怎么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抵押合同6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實用的抵押合同模板合集六篇

        抵押合同 篇1

          抵押人: (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郵編: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號碼

          聯系方式:

          抵押權人: (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郵編: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號碼

          聯系方式:

          債務人: (以下簡稱“丙方”)

          地址: 郵編: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號碼

          聯系方式:

          1。 年 月日,本合同乙方與丙方簽訂的編號為 的《 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詳見附件1)。

          2。 甲方自愿以其在建工程作為抵押物,擔保丙方按期履行付款義務。

          經平等協商,各方就抵押擔保相關事宜達成一致并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一、主債權

          1。本合同所擔保的主債權為:依據主合同約定 _________ 。

          二、抵押物

          1.坐落位置:_________區_________街路_________號(詳見附件2《抵押物清單》)。

          2.用途:_________,建筑結構:_________。

          3.建筑面積: ,占地面積: 。

          4.已完成部分:層數_________ 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5。 竣工時間:

          6.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 出讓/劃撥 使用年限: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7.證件(詳見附件3—7):

          (1)國有土地使用證號:

          (2)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號:

          (3)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

          (4)建設工程開工許可證號:

          (5)開工許可證號:

          (6)預售/銷售許可證號:

          8。其他: 【配套、裝修等】

          三、抵押物價值及抵押率

          1。本合同項下抵押物共作價人民幣(大寫) 元整,抵押率為百分之 —,實際抵押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

          四、擔保范圍

          1。抵押物的擔保范圍為主債權、違約金和實現主債權的費用(仲裁、訴訟費用、差旅費、律師費等等)。

          五、抵押登記

          1。各方應于本合同簽訂后 5個工作日內向登記機關提交抵押登記申請及相關資料:

          2。乙方應于抵押權消滅后5個工作日內,向登記機關送達撤銷抵押登記的通知,協助甲方辦理撤銷登記手續。

          3。各方應當協力提供登記所需文件、資料等。

          (1)甲方:

          (2)乙方:

          (3)丙方:

          4。因抵押登記和撤銷登記所發生的費用,由各方依據國家及登記機關的規定承擔;無相關規定的,由各方承擔各自的費用。

          六、抵押物的使用與處分

          1。抵押物由甲方占有、使用,全部收益歸甲方所有。

          2。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出售抵押物,但是丙方提前清償債務或另行提供擔保的除外。

          3。抵押物滅失的,丙方應當另行提供擔保或提前清償債務,乙方可以就因抵押物滅失而取得的賠償行使物上代位權。

          七、行使抵押權的條件

          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處分抵押物:

          (1)主合同約定的付款期限屆滿,丙方未依約支付合同價款的;

          (2)丙方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2。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主債務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主債務后還有剩余的,乙方應退還甲方。

          3。乙方行使抵押權后,甲方有權向丙方追償。

          八、抵押權的消滅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抵押權消滅:

          (1)主債權消滅;

          (2)抵押權實現;

          (3)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九、違約責任

          1。由于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抵押物毀損的,乙方有權要求恢復原狀,或要求丙方提供其他擔保或提前支付合同價款。

          2。未經抵押人同意,乙方與丙方變更延長主合同付款期限的,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十、爭議解決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的糾紛,經各方協商仍無法解決的,任何一方可以向抵押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各方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印章之日起生效。

          (此頁無正文)

          此頁系合同簽署頁

          甲方:(印章)

          代表人:

          乙方:(印章)

          代表人:

          丙方:(印章)

          代表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XXXX

        抵押合同 篇2

          出租人:

          承租人:租賃合同(三) 與

          在廣州市海珠區共同簽署

          目錄

          章節 頁碼

          第一條釋義………………………………………………………… 3

          第二條反商業賄賂………………………………………………… 3

          第三條租賃物權屬………………………………………………… 4

          第四條租期及租賃物交付…………………………………………

          第五條租金………………………………………………………… 5

          第六條租賃物業維修責任及返還要求…………………………… 6

          第七條轉讓和轉租…………………………………………………

          第八條關于雙方權利義務的特別約定……………………………

          第九條合同解除……………………………………………………

          第十條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其他…………………………………………………………

          租賃合同

          編號: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房屋等有關事宜,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執行。

          一 釋義

          本合同中,雙方均認可除非另有說明,否則下列詞語應具有如下含義:

          “本合同” 指 本合同及甲、乙雙方經共同簽署而作出的對本合同之補充、修

          正或解釋等特別約定;

          “標的物業” 指 位于市路號 層 房位臵之房屋及“租賃物業”

          “租賃物”

          “標的區域” 指 標的物業內,乙方所承租的部分,即 ,及該部分所應享“租賃區域” 有的標的物業之附屬區域及附屬配套設施設備(包括但不限于地

          下餐廳、員工宿舍、倉庫、辦公室、電梯、消防泵房、熱水泵房、

          配電房等)。租賃面積為平方米。(詳見附件《建筑物平面

          圖》)

          “一切損失” 指 包括但不限于租金損失,裝修損失,預期可得利潤損失,律師 費用,調查費用,差旅費用等 其附屬房屋、公共分攤物業、房屋外墻、屋頂、場地院落及必要的進出口、

          汽車通道等。

          “經營損失” 指 按每日2萬元計算

          “裝修損失” 指 按裝修發票總額除以10年均攤值乘以未履行合同年數

          二 反商業賄賂

          2.1 在與乙方洽談、簽約過程中,甲方不得主動或被動的向乙方有關工作人員進行任何

          的商業賄賂,包括但不限于暗中向乙方有關工作人員給予金錢、物品(價值人民幣500元以上)或是進行其它的賄賂行為。

          2.2 甲方違反第2.1條的,乙方有權:

          a 直接解除合同,甲方賠償乙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損失,并須額外向乙方按照本合

          同第10.3條的約定進行賠償;

          b 不解除合同,甲方按當年租金總額向乙方進行賠償。

          c 向有權機關舉報甲方的行為。

          2.3 乙方反商業賄賂舉報,甲方可隨時通過該舉報郵箱反映乙

          方工作人員之索賄行為。

          三 租賃物狀況

          3.1甲方承諾并保證如下事項:

          a.標的物業(包括其土地使用權及地上附著物)除本合同3.2披露情況外,未設定其他任何擔保,也不存在其它產權糾紛或債務糾紛等任何糾紛。

          b.標的物業符合政府規定的規劃、環保、衛生、消防、建設等部門的要求或標準,并已通過整體驗收合格,也未被法院或其它機構采取查封、扣押等強制措施。

          c.標的物業可以被乙方合法承租并可合法用作酒店經營等商業用途。

          d.具有標的物業、標的區域于本合同項下的合法出租權及收益權并提供相應證明,該等權利為充分、完整、惟一且無暇疵。

          e.甲方已向有關政府部門了解并保證,在簽署本合同時,標的物業的使用功能、土地使用性質符合市政府關于規劃管理單元控制性規劃的內容,規劃部門未就標的物業的全部或部分作出拆遷、征用、舊城改造的安排。

          3.2 標的物業已于年 月 日抵押給銀行,貸款 ,貸款期

          限為 至 ,銀行現已同意本租賃合同,并出具了《抵押權人同意書》(見合同附件)。

          甲方提供標的物業權屬證照復印件作為本協議附件,承諾該等復印件與原件一致,

          并承諾該等證照為真實、合法、有效且無遺漏。標的物業的權屬證照情況為:

          房產證 份,編號為 ,租賃物業所有權人為甲方,建筑面積共 平方

          米;租賃物業建筑結構為 結構;房屋用途為。

          3.3甲方特別承諾并保證:標的物業房產及土地的所有權、使用權、用途、性質、結構、承重、安全性等方面均合法合規,以及物業在抵押的狀況均不會影響乙方正常、合法地用于酒店經營。若因上述任一方面的問題導致乙方的租賃使用受到限制或無法使用全部的租賃區域,或乙方無法正常及時辦理酒店正常經營所需的消防、衛生、環保、特種行業許可證、營業執照等證照的,甲方負責辦理上述所有證照,并承擔所有費用,且因此而產生的租金損失由甲方承擔。

          如因甲方或標的物業原因導致乙方未能在申請辦理證照之日起30日內獲取所有經營所需證照的,則乙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甲方應賠償乙方的一切損失,并按本合同10.1承擔違約責任。若乙方同意不解除合同的,則甲方同意延長免租期到乙方取得所有經營所需證照之日止,且甲方仍應按前款相關規定履行義務。

          除前述情況下,乙方經營所需證照由乙方負責辦理,辦理證照所需正常費用由乙方負責,但甲方須在乙方發出協助通知后10日內提供辦理證照所需的全部文件。

          3.4 乙方承租甲方標的區域用于酒店經營(含酒店配套經營服務)用途。

          四 租期及租賃物交付

          4.1該租賃物業租賃期自起租日起至結束日止共計 年。即:

          租賃期限起租日為: ;

          租賃期限結束日為: 。

          4.2甲方應于起租日之前交付標的區域。甲方同意,自起租日起至年 月 日(首次支付租金日)為免租期,免租期共計 天,在此期間,乙方可無償使用租賃區域。具體交付日以雙方簽署確認的《物業交接確認書》為準。但局部交付、交付標的存在主體結構或配套設施與合同約定不一致等問題均視為遲延交付(不視為完全交付),此情況下《物業交接確認書》不作為完全交付的依據,交付日自完全交付租賃物業開始計算。

          4.3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租賃物業,乙方應如期返還。乙方需繼續承租該物業的,

          則應于租賃期屆滿前30天,向甲方提出書面續租要求,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承租權。

          五 租金

          5.1 自計租日起,租金如下表:

        抵押合同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

          抵押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___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自愿以“抵押物清單”(附件)所列的財產作為貸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擔保甲方與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的借款合同,按期履行債務償還借款。該貸款種類為_________,金額_________元,貸款利率為月利率_________‰(如遇國家利率調整或借款人未按時向貸款人付息時,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辦理),用于_________。貸款期限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借款合同編號為_________。

          第二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為(詳見抵押財產清單及財產有效證書):

          _________。

          第三條 抵押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四條 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整,抵押率為_________,實際抵押額為_________元整。

          第五條 抵押財產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責任如下:

          1.抵押財產中的_________待甲、乙雙方封存后,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財產中的_________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在抵押期內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2.抵押財產中的_________由甲方交乙方保管,并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_________元整的保管費。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不準挪用抵押財產。

          第六條 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對抵押財產中的_________辦理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應長于主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若主合同項下借款延期,甲方須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保險財產如發生災害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賠償中優先收回抵押貸款。

          第七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有價證券在抵押期內到期時的處理方式,甲、乙雙方約定如下:

          _________。

          第八條 抵押期間,各種抵押物的孳息歸財產所有人或經營管理權人所有。

          第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十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公證、保險、鑒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一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分其抵押財產。

          第十二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1.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歸還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的;

          2.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余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三條 甲方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本息或者提前歸還借款本息的,抵押權即自動撤銷,乙方保管的甲方財產和財產保險單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四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1.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第1項的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

          2.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第2項的約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者要求乙方賠償其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3.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的約定的,乙方可以停止發放主合同項下貸款,或視情況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4.甲方違反第七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乙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總額_________的違約金。

          5.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6.甲、乙任何一方違反第十四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_________的違約金。

          7.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義務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

          8.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甲、乙雙方商定如下:

          _________。

          第十六條 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七條 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八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后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九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二十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二十二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

          抵押財產清單及財產有效證書一式_________份(附件略)。

        抵押合同 篇4

          抵押權人(貸款人): (以下簡稱甲方) 住 所:

          身份證號: 電 話:

          抵押人(借款人): (以下簡稱乙方)

          住 所:

          身份證號:

          電 話:

          為確保抵押人(乙方)與抵押權人(甲方)于xx年4月11日簽訂的編號為 的《借款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保障甲方債權的實現,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愿意與甲方依主合同形成的債務提供抵押擔保,并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抵押財產

          一、乙方以本合同附件上所列“抵押物清單”所列之財產向甲方設定抵押;

          二、因抵押財產換發新的權利證書,導致本合同“抵押財產清單”與上述新的權利證書或登記機關的登記薄相關記載不一致的,乙方不得以此為由拒絕承擔擔保責任;

          三、如果抵押財產價值已經或者可能減少,影響甲方債權的實現,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提供新的擔保。

          第二條 擔保范圍

          主合同項下全部債務,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甲方為實現債權與擔保權利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公證費、送達費、公告費、律師費等)。

          第三條 抵押財產登記

          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后及時到相應的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第四條 主合同變更

          一、如果甲方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主要條款,乙方同意對變更后的主合同項下債務承擔擔保責任;

          二、乙方不因甲方委托第三方履行其在主合同項下的義務而減免擔保責任;

          三、主合同項下債權轉移給第三人的,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應協助甲方及該第三人辦理法律要求的抵押變更登記手續;

          四、主合同項下債權或債務的轉移行為未生效、無效、被撤銷、被解除,乙方仍按照本合同對甲方承擔擔保責任;

          第五條 抵押財產的占有與保管

          一、乙方應妥善地對抵押財產進行占有、保管和維修保養,合理使用抵押財產,維持抵押財產完好,按時繳納與抵押財產相關的各項稅費。甲方有權對抵押財產進行檢查,并可要求乙方將抵押財產權利憑證的正本交甲方保管;

          二、乙方委托或同意第三方占有、保管、使用抵押財產的,應當告知該第三方甲方抵押權的存在,并要求其保持抵押財產的完好、接受甲方對抵押財產的檢查以及不妨礙甲方實現抵押權;乙方不因此免除前款中的義務,同時應對該第三方的行為承擔責任;

          三、抵押財產造成人身或財產損害的,應由乙方自行承擔賠償責任。如果甲方因此遭到索賠而承擔了責任,或為乙方墊付賠償金,則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六條 第三方妨礙

          一、如果抵押財產被第三方查封、凍結、扣押、監管、留置、拍賣、強行占有、毀損或者進行其他處置,乙方應當立即通知甲方,并及時采取制止、排除或補救措施,防止損失擴大;若甲方提出要求,乙方應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新擔保。

          二、抵押財產發生前款情形后的剩余部分仍作為甲方債權的抵押擔保。乙方因上述原因取得的賠償金或補償金,應存入甲方指定的帳戶。

          第七條 對乙方處分抵押財產的限制

          一、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處分抵押財產,包括但不限于放棄、出租(包括原租賃合同到期后續租)、贈與、轉讓、出資、重復擔保等。

          二、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處分抵押財產而獲得的價款或其他款項應當存入甲方指定的帳戶。

          第八條 抵押權實現

          一、債務人不履行主合同項下到期債務或不履行被宣布提前到期的債務,或違反主合同其他約定,甲方有權處分抵押財產。

          二、本合同《抵押物清單》記載的或雙方另行約定的抵押財產價值,無論是否記載于登記機關的登記薄,均不表明抵押財產的最終價值,其最終價值為甲方處分抵押財產所得價款在扣除各項稅費后的凈額。

          三、甲方處分抵押財產所得價款,在支付處分過程中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保管費、評估費、拍賣費、過戶費、稅費等)后,優先用于清償主合同項下的債務,剩余價款退還乙方。

          四、甲方可以對乙方的抵押財產之外的財產申請強制執行,且不以放棄抵押權或必須優先處分抵押財產為前提條件。

          五、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妨礙甲方實現抵押權。

          六、無論甲方對主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他擔保,甲方均可直接要求乙方依照本合同約定在其擔保范圍內承擔擔保責任,乙方將不提出任何異議。

          七、甲方同意,即使因債務人清償、甲方實現其他擔保權利或任何其他原因導致主合同項下的債務部分消滅,乙方仍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在擔保范圍內對尚未消滅的債務承擔擔保責任。

          八、乙方已充分認識到利率風險。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責任:

          如果甲方因過錯遺失乙方交付的抵押財產權利證書;或者主合同項下債務清償完畢后,甲方不及時返還抵押財產權利證書或在乙方提出申請后不依法協助辦理抵押登記注銷手續,乙方有權采取以下措施:

          1、要求甲方承擔抵押財產權利證書的補辦費用;

          2、要求甲方限期返還抵押財產的權利證書,或協助乙方辦理注銷抵押財產登記。

          二、乙方違約責任:

          (一)乙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一約定或陳述與保證的事項存在任何虛假、錯誤、遺漏,甲方有權采取以下措施:

          1、要求乙方限期糾正違約行為;

          2、要求乙方提供新的擔保;

          3、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4、處分抵押財產;

          5、法律許可的其他救濟措施。

          (二)如果因乙方原因導致抵押權未有效設立,或者導致抵押財產價值減少,或者導致甲方未及時或充分實現抵押權,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 其他條款

          一、費用的承擔

          與本合同及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有關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占有、管理、處置、登記、評估、公證、維護、保養、拍賣、過戶等費用),由乙方承擔,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甲方為實現抵押權而實際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送達費、公告費、公證費、律師費等)均由乙方承擔。

          二、即使甲方不行使或延緩行使主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或未用盡主合同項下的任何救濟,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并不因此減免。

          三、乙方通訊地址或聯系方式發生變動,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因未及時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有效性、履行、違約及解除等有關的爭議,合同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應向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約定債務人債務履行完畢后,簽訂《抵押登記注銷協議書》,注銷抵押物抵押登記。

          第十三條 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經甲方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及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十四條 本合同壹式 兩 份。

          第十五條 乙方陳述與保證

          一、乙方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乙方要求,甲方已經就本合同作了相應的條款說明。乙方對本合同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曉并充分理解。

          二、乙方具備擔保人的合法資格,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行為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因乙方無權簽署本合同而產生的一切責任均由乙方承擔,包括但不限于全額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三、乙方確認自己對債務人資產、債務、信用、信譽等情況、是否具備簽署主合同的主體資格和權限以及主合同的所有內容已經充分了解。

          四、乙方對抵押財產依法享有完全的所有權或處分權,抵押財產并非公益設施、禁止流通與轉讓的財產,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

          五、抵押財產不存在其他共有人,或者雖然存在其他共有人,但該抵押擔保行為已經獲得其他共有人的書面同意。

          六、抵押財產不存在任何未書面告知甲方的瑕疵或負擔,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財產為限制流通物、被查封、被扣押、被監管、被出租、被留置、抵押財產存在拖欠購置款、維修費用、國家稅款、損害賠償金等情形或者抵押財產已為第三人設定擔保。

          七、乙方提供給甲方的一切與抵押財產有關的資料和信息均真實合法、準確完整。乙方簽署與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符合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且自愿簽署本合同。

          甲方(抵押權人): 乙方(抵押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抵押合同 篇5

          質 權 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地址: 電 話:

          出 質 人: (以下簡稱乙方) 居住地址: 身份證號: 電 話:

          甲、乙雙方于 ____ 年____ 月 ____ 日在甲方所在地簽訂了本合同。乙方愿以其合法擁有且未作其他任何債務抵押的___________ 車質押給甲方,作為借款的擔保,并支付合同所約定的利息和綜合費用。根據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則,經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資遵照履行。

          第一條 質物的基本狀況

          第三條 質物估價與當金確定 質物的估價,由典當行評估定價為準。 根據該車輛的出場日期、新舊程度、現狀及行駛里程,商定該車的現行價為:__________ 元。

          第四條 借款數額(當金)及借款期限

          4.1 當金數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 整。 4.2 月利率 ___________ %。

          4.3 借款期限:自______ 年______ 月 ______ 日至 _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

          4.3.1 借款期限在10日以內的,按10日計收利息和綜合費用,超過10天的按半月計收利息和綜合費用。

          4.3.2 借款期內及借款期限屆滿后5日內,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當,屆時雙方另行簽署《續當憑證》,《續當憑證》確定的借款終止日為本合同的借款終止日。

          4.3.3 鑒于機動車為特殊商品,價格波動頻繁且不易長期存放,故該車輛的最長典當期限不能超過 個月。

          4.3.4 質押當物在典當期內或者續當期內發生遺失或損毀的,典當行應當按照估價金額進行賠償,如由于不可抗力造成質押物損毀的,典當行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條 乙方承諾

          5.1 本車作為此筆典當借款的質押擔保,在此之前未向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做過債務抵押。

          5.2 超過典當期限五日,乙方既不贖當又不續當,該當物即為絕當,其質押的車輛歸典當行所有,典當行有權自行處理,無爭議,不訴訟。

          第六條 本合同《當票》、《續當憑證》是質押典當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條 合同生效及份數

          7.1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劃押,質物入庫封存,開具當票之日起生效。 7.2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已雙方各執一份。 第八條 特別聲明 乙方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對本合同所有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曉,并予以充分、準確無誤的理解。

          質 權 人:XXXXXXXXXXXXXX 出 質 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 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

          日 期:_____年 _____月_____日 日 期:____年 _____月_____日

        抵押合同 篇6

          抵 押 人(以下稱甲方):

          配 偶:

          抵押權人(以下稱乙方):

          為確保 貸款擔保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自有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詳見附件:抵押清單)。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大寫)人民幣元整,實際抵押額為 元整。

          第三條 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期間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四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五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公證、鑒定、登記、運輸、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變更合同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七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抵押財產由乙方提前處分,以所獲價款優先受償。

          第八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1.主合同約定的償債期限已到,債務未依約償還或所延期限屆滿仍不能償還;

          2.債務人被宣告解散、破產;

          3. 債務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處理抵押財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債務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還有余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九條 主合同債務人按期償還債務的,抵押權終止。

          第十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抵押財產毀損,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抵押財產。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規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乙方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原狀,并可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的債權,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該債權總額 xx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甲方以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自有財產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擔保,并于本合同簽訂后,到________________市房地產管理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即辦理房屋他項權利證)。乙方將在他項權利辦妥后三天內將全部資金付給甲方。

          4.借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存款利率執行。

          5.甲方保證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按期還本付息。否則乙方有權處置抵押物

          6.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畢本合同止。

          7.簽訂本合同后,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等影響,如乙方發現甲方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將處置

          8.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貸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2)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歸還借款,乙方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于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9.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雙方應向________________市公證處辦理公證手續,有關抵押的登記、公證等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10.本合同系經________________市公證處公證并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甲方到期不履行義務,乙方可根據《民訴法》第一百六十八條規定,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11.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持三份、乙方執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