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寫盡職報告
如何寫盡職報告
主要通過各種媒介物搜尋有價值的資料,這些媒介物包括報紙、雜志、新聞媒體、論壇、峰會、書籍、行業研究報告、互聯網資料、官方記錄等。搜尋調查應注意信息渠道的權威性、可靠性和全面性。下面是小編整理的盡職報告,歡迎大家閱讀參考!
融資租賃的盡職調查范文
一、盡職調查的方法
1.現場調查
現場調查可以對調查對象有比較直觀的了解,并可以得到據以調查的相關線索。因此,現場調查是盡職調查最常用的方法,它包括現場會談和實地考察。
現場會談時,應當約見盡可能多的、不同層次的成員,包括市場銷售部門、行政部門、財務部門、生產部門的主管。會談主要了解企業經營戰略和發展思路、企業文化、團隊精神、企業的內部管理及控制等情況,通過會談獲取對企業高管的感性認識。
實地考察應側重調查企業的生產設備運轉情況、生產組織情況、實際生產能力、產品結構情況、訂單、應收賬款和存貨周轉情況、固定資產維護情況、周圍環境狀況、用水、用電、排污情況、員工的工作態度及紀律等。
2.搜尋調查
主要通過各種媒介物搜尋有價值的資料,這些媒介物包括報紙、雜志、新聞媒體、論壇、峰會、書籍、行業研究報告、互聯網資料、官方記錄等。搜尋調查應注意信息渠道的權威性、可靠性和全面性。
3.官方調取
通過行業協會、政府職能管理部門獲取或調取企業的相關資料。如工商管理機關、稅務機關、金融管理機關、外匯管理部門、環保管理部門、衛生管理部門、質量監督管理部門、供電部門、供水部門、土地及城建管理部門、行業主管部門等。
4.通知調查
通知被調查人,要求其提供相關資料和申報信用記錄,然后對該資料和記錄進行抽樣驗證、分析。
5.秘密調查,是指在被調查人不知道的情況下進行的調查方式。主要通過接觸客戶的關聯企業、競爭對手、商業伙伴或個人獲取有價值的信息。
6.委托調查。可以委托社會中介機構進行部分或全部信息的調查。對于比較重要或法律關系復雜的融資租賃交易,可以利用律師執業技能、專業知識以及法律賦予的調查取證的特權,進行律師盡職調查,形成全面、專業、規范的律師盡職調查報告,供信用評估時參考。對于客戶的財務調查可以委托注冊會計師進行,對于租賃物也可以委托資產評估師進行資產評估,形成專業的評估報告。
二、盡職調查的內容
考慮到融資租賃的交易成本,對承租人的盡職調查的內容的繁簡應根據融資租賃交易的具體情況而定。如果交易額相對較小、租期相對較短,可以參照商業銀行的貸前調查內容展開調查;對于交易數額大、租賃期限較長的項目,對承租人進行全面、審慎、獨立和有針對性的盡職調查很有必要。此外,盡職調查還應考慮承租人的具體情況及租賃物的特點,如上市公司其相關信息一般比較透明、公開,需要調查的內容就簡單一些;電信設備運營商因其行業壟斷特點,也不需要做仔細的盡職調查;對于飛機租賃,由于其本身的特點也不需要做太繁瑣的調查。盡職調查因涉及承租人的商業秘密,應考慮出租人的接受程度和實際需要及可行性,確定盡職調查的內容。
下面就融資租賃的盡職調查列一清單,供出租人根據項目的具體情況選擇適用。如果交易的項目對出租人來說達到重要、復雜的程度,出租人應該委托專業的社會中介機構、閱歷資深的從業人員進行調查,并出具調查報告。
1.基本情況(包括公司及公司的全資、控股、參股子公司和聯營、合作企業)
1.1公司歷史沿革的說明;
1.2請填寫法律盡職調查附表,并按照填寫的內容提供相應的文件;
1.3公司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設立時領取的營業執照、歷次變更的營業執照及經過最新年檢的營業執照);
1.4公司設立時的出資協議、股東協議(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設立時的出資協議、股東協議,現行有效的出資協議、股東協議,以及歷次出資協議、股東協議的修改和補充文件);
1.5公司股東簽署的公司章程(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設立時的章程,現行有效的章程,以及歷次章程的修改和補充文件);
1.6除公司出資協議和章程外,請提供公司股東之間簽訂的與公司或公司的經營有關的其他合同、協議、意向書、備忘錄;
1.7公司的驗資報告(包括但不限于設立時的驗資報告、歷次資本變更的驗資報告);
1.8如果公司曾接受過國有資產占有單位的非現金出資,請提供該等非現金出資的資產評估報告、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的立項批復、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對評估結果的核準文件或備案文件(或確認文件);
1.9公司的國有資產產權登記證(如適用);
1.10公司歷次工商變更登記的書面情況說明,以及所有工商登記申請文件,包括公司設立時的工商設立登記申請書(表),其后歷次工商變更登記的申請書(表)以及工商局核發的審核意見書(表);
1.11所有與公司增資擴股、減資、股權轉讓、合并、分立、收購兼并、資產置換、資產剝離、對外投資等重大事件相關的協議/合同、與上述重大法律事件相關的政府批準文件或法庭判決;
1.12如果上述第1.11項所述重大法律事件的標的涉及國有資產,請提供相應的資產評估報告、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的立項批復、或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對評估結果的核準文件或備案文件(或確認批復);以及有關工商登記備案文件;
1.13與公司股權質押相關的合同和/或批準文件、工商登記備案文件;
1.14若公司曾購入任何其本身的股份,請提供董事會授權購入股份的決議及有關該等購入的所有協議的副本;
1.15公司與股東簽訂的任何其可據以放棄或同意放棄日后股息的安排或協議;
1.16公司現任董事會、監事會人員名單及選舉/聘任決議;
1.17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如有)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名單以及選舉決議/委派書;
1.18公司股東會歷次決議、股東會會議記錄和會議通知;
1.19公司董事會歷次決議、董事會會議記錄和會議通知;
1.20公司監事會歷次決議、監事會會議記錄和會議通知;
1.21公司完整的組織結構圖,包括公司各股東及公司的全資、控股、參股、聯營、合作企業等、不具備法人資格的下屬企業或部門(包括于分公司、營業部、中心等,下同),結構圖應標明控股或參股關系、持股份額、其它持股人名稱及持股數量;
1.22政府部門對公司設立的任何分公司、辦事處或其他經營實體的批準文件及對上述分公司、辦事處或其他經營實體變更的批準文件(如有);
1.23政府主管部門向公司及其全資、控股、參股子公司和聯營合作企業及下屬部門核發的全部涉及公司及其下屬企業、下屬部門生產經營的許可性文件,或特許權、特許經營等許可性文件,以及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向公司及其下屬企業、下屬部門核發的涉及公司及其下屬企業、下屬部門生產經營活動的全部通知、決定、批復、復函、許可證、登記備案等文件(如有);
1.24請提供公司及其全資、控股、參股子公司和聯營合作企業及部門的所有資質證明文件、高科技企業、國家重點扶持企業證書/批復、其他政府認定、資助或扶持項目的證書/批復或其他與公司及其下屬企業、下屬部門業務相關的證書及獎項(如有);
2.股東文件
2.1公司各股東的現行有效并經過年檢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公司章程、最近一年度的審計報告或財務報告及最近月份的資產負債表,其從事的業務情況介紹,其現在董事會成員及高級管理人員名單;
2.2請說明公司各股東之間是否存在關聯關系(包括但不限于是否相互持有股份、一方的高級管理人員是否存在關聯雙方雙重任職情形、是否相互存在重大債權債務關系或管理關系);
2.3請確認股東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是否設置質押;如設置,請提供有關主合同、質押合同和質押登記文件;
2.4請確認股東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是否存在被司法凍結、權屬爭議等其他限制其轉讓的情形,如存在,請提供該等情形的詳細書面說明和相關材料;
2.5請確認公司股東所持公司股份是否存在委托持股或代持股等相關情況;如存在,請提供該等情形的詳細書面說明和相關材料;
2.6請確認公司股東是否與他人簽訂轉讓、回購或質押所持公司股份的協議;如存在,請提供該等協議;
2.7除上述提及的協議外,請提供公司與公司各股東簽訂的其他任何協議;
3.重大資產(包括公司及其全資、控股子公司的情況)
3.1土地
3.1.1請填寫法律盡職調查附表,該表應包括公司及附屬公司所占用的全部土地的清單;
3.1.2土地使用權證、他項權利證、租賃登記證明、抵押登記證明等;
3.1.3有關政府機關關于土地處置方案的批復;
3.1.4與土地使用權有關的協議和批準文件(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轉讓合同、租賃協議、抵押協議等);
3.1.5如為劃撥地,請提供國土資源部門出具的關于國有土地使用權劃撥的批文,征地費用的支付憑證,包括但不限于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青苗補償費;
3.1.6土地使用權出讓、租賃、轉讓所涉及的出讓金、租金、轉讓費和土地使用費的支付憑證;對于出租的土地,請提供出租方有權出租的證明;
3.1.7請說明是否存在占用集體土地的情況,如有,請提供相關的協議文件;
3.1.8請提供與土地使用權有關的合作開發合同、聯營或合作協議;
3.1.9請書面確認所提供的土地使用證的內容與土地使用現狀是否相符,如有變更土地實際用途而土地使用權證中對變更沒有記錄,請以列表的方式說明各宗土地的變更情況;
3.1.10請確認上述土地上是否設定了任何抵押、擔保,如有,請提供抵押協議、擔保協議、抵押登記文件、主債務合同。
3.2房屋
3.2.1請填寫法律盡職調查清單附表,該表應包括公司擁有的全部自有房產(不包含租賃房產);并請相應提供該表中所填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房屋購買協議;
3.2.2請說明上述自有房屋上是否存在抵押,如是,請提供房屋抵押協議和抵押登記證明文件;
3.2.3請填寫法律盡職調查清單附表,該表應包括公司擁有的全部租賃房產,并相應提供該等租賃房屋的租賃協議、租賃登記文件等相應文件);
3.2.4擁有或租賃的房產的使用、出售、租賃或轉讓的限制、合約及承諾的詳細清單及協議文本;
3.2.5請確認提供的房屋所有權證上所列的內容與房屋現狀是否相符。如有變更而未在房屋所有權證上做記錄的(如房屋已拆除,或出售),請以列表的方式說明變更情況,包括房屋所有權證號、發證日期、幢號、面積、原用途、現用途、變更原因,變更時間;
3.2.6請確認上述房產上是否設定了任何抵押、擔保,如有,請提供抵押協議、擔保協議、抵押登記文件、主債務合同;
3.3主要固定資產
3.3.1請提供詳細的固定資產清單;
3.3.2與在建工程的建設相關的協議,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承包合同、建設合同;
3.3.3擁有車輛的車輛登記證;
3.3.4請確認上述固定資產上是否設定了任何抵押、擔保,如有,請提供抵押協議、擔保協議、抵押登記文件、主債務合同。
3.4無形資產
3.4.1請填寫法律盡職調查清單附表,列舉并說明所擁有的,被許可使用的,或正在申請的所有知識產權,包括但不限于專利、商標、服務標識、商號、品牌、著作權、專有技術、域名、商業秘密和技術工藝等,并提供全部專利權證書、商標注冊證、其他知識產權證明及有關申請文件;
3.4.2就所持有或主張的前述知識產權,請確認是否已繳納相應的費用(如專利年費)并請提供繳費憑證;
3.4.3所有現行有效的公司作為一方的知識產權許可使用合同、轉讓合同以及技術開發合同等,包括但不限于商標、服務標記、著作權、專利和/或專有技術的許可/轉讓/開發合同及相關登記/備案文件;
3.4.4目前擁有的特許經營權(如有)的相關證明文件;
3.4.5請確認上述知識產權上是否設定了任何質押、擔保,如有,請提供質押協議、擔保協議、質押登記文件、主債務合同;
3.4.6有關上述知識產權的資產評估報告。
4.生產經營和項目建設(包括公司及其全資、控股子公司的情況)
4.1有關公司業務流程、業務管理的情況說明;
4.2公司生產或經營的產品和服務清單;
4.3請以書面方式詳細描述公司各項產品和服務的業務流程、各項產品和服務的生產經營所對應依賴的資產,包括但不限于房屋、設備/生產線/主要檢測儀器、運輸、倉儲、技術、商標等;
4.4公司的業務是否變更過,如變更過,是否辦理了相關經營項目的批準、變更營業執照和章程、設立新的分支機構并辦理營業執照,并應書面說明具體情況;
4.5政府主管部門向公司核發的全部生產經營許可性文件,或特許權、特許經營等許可性文件,以及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向公司核發的涉及公司生產經營活動的全部通知、決定、批復、復函、許可證、登記備案等文件;
4.6請說明公司產品需遵守的國家或行業的定價政策。
4.7生產許可證;
4.8公司獲得的有關礦產開采的各種許可證件,包括但不限于勘查許可證和采礦許可證(如有);
4.9就公司持有的礦權證,請提供公司成立以來和礦權相關的所有繳費證明,包括但不限于探礦權使用費繳納證明、采礦權使用費繳納證明、礦產資源補償費繳納證明(如有);
4.10請確認公司及公司股東是否在境外經營,如存在,請提供以下文件:
4.10.1在境外經營的批準文件,包括境外投資批文、外匯管理部門的批文等;
4.10.2在境外設立的機構的登記注冊文件、章程;
4.10.3境外經營業務的詳細書面情況介紹;
4.11請根據公司已完工、在建或擬建的生產建設項目,填寫附表,并相應提供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對項目立項申請、可行性研究報告、環境影響評估報告的批復、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土地使用權證、施工許可證、竣工驗收報告、環保驗收及其他須報政府機關批準或備案的文件的批復和備案證明文件;
5.財務狀況及重大債權債務(包括公司及其全資、控股子公司的情況)
5.1最近三年資產負債表;
5.2最近三年的年度審計報告及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利潤分配和虧損彌補方案等);
5.3獨立會計師關于公司財務管理制度、會計制度、外匯支出及其他有關重大財務問題的信函,以及公司相應的回復(如有);
5.4請填寫法律盡職調查附表,該表中應包含公司目前正在履行的全部借款合同(包括與銀行/金融機構之間的借款以及與其他各機構或個人之間的借款)以及對應的擔保合同,并請提供該等借款和擔保合同/協議的文本;
5.5涉及上述第5.4項所列借款的借款協議、轉貸協議、信用額度協議或相關非正式協議、文件;
5.6涉及上述第5.4項所列借款的涉及的政府批準文件,如有借用外債的情況,請提供相應的外債登記文件;
5.7任何其它重大融資安排(包括但不限于項目融資、分期購買、融資租賃);
5.8請就公司以公司信譽和/或資產提供擔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證擔保、抵押擔保和質押擔保等)情況填寫法律盡職調查清單附表,并提供相應的擔保合同、主債務合同、擔保登記文件;
5.9對外擔保審批文件、《對外擔保登記書》、《對外擔保反饋表》及《外匯(轉)貸款登記證》(如有);
5.10任何有關國家、省級或地方政府向公司提供的補助及/或補貼的協議、批準或其他安排的相關批復和文件。
6.重大合同(包括公司及其全資、控股子公司)
6.1請提供公司近三年排行前十名的業務交易對象單位清單及交易情況說明;
6.2請提供業務合同樣本、范本或標準文本。
6.3請在法律盡職調查清單附表中列明下述尚未履行完畢或雖已履行完畢但存在爭議的、所涉金額單項或同一客戶數項交易累積達人民幣×××萬以上合同/協議的相關情況,并提供該等合同/協議;
6.3.1原材料供應協議;
6.3.2產品生產協議;
6.3.3產品銷售合同、采購合同、產品分銷和/或經銷合同,以及限制交易的協議;
6.3.4運輸合同;
6.3.5現行有效的與水、電、氣、熱等公共設施管理部門簽訂的公共設施服務協議(如有);
6.3.6重大建設/建筑合同(如有);
6.3.7現行有效的保險合同、保單、付款憑證和一切保險索賠清單以及有關保險撤銷或拒延的信函往來;
6.3.8收購、合并或出售公司權益、業務或資產的合同或協議(如有);
6.3.9戰略合作協議(投資協議、收購協議、合作協議或聯營協議);
6.3.10承包、管理、顧問協議(如有);
6.3.11有關進出口業務的文件,進口代理商的名稱及與該等代理商簽訂的有關合同(如有);
6.3.12保密協議;
6.3.13保險合同、保單、付款憑證;
6.3.14技術轉讓、技術合作、技術研究和開發、技術服務等合同或協議(如有);
6.3.15現行有效的技術許可或技術進出口合同及登記/備案文件(如有);
6.3.16知識產權(如著作權、商標、專利、域名、非專利專有技術)實施、許可、使用、轉讓或其他相關協議(如有);
6.3.17其他對公司有重大影響的合同、協議或其他書面文件及公司認為應向本所提供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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