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輪崗方案
為了確保我們的努力取得實效,常常需要提前準備一份具體、詳細、針對性強的方案,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的特點。那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交流輪崗方案,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交流輪崗方案1
為了深入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建立符合我校特點的教師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教師輪崗交流工作長效管理機制,切實解決我鎮偏遠地區學校教師缺編、各小學教師資源配置上的結構性矛盾,優化教育資源配置,實現教育資源共享,促進海口鎮小學教育公平和均衡發展,不斷提升辦學水平和效益,努力辦好讓人民滿意的教育。經研究,制定大觀區海口中心學校教師輪崗交流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以辦好每一所小學和關注每一個學生健康成長為宗旨,以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質量為根本任務。立足我校實際,建立和完善教師輪崗交流制度,促進教師資源均衡配置,實現教師隊伍管理上的創新與突破,積極推動我校教師輪崗交流工作。
二、基本原則
按照“以人為本、統籌兼顧、增強活力、和諧穩定”的工作要求,實現“資源共享、協調發展”的原則,做到三個結合,即:建立教師輪崗交流機制與建立健全科學合理的教師年度工作考評和獎懲機制相結合;建立教師輪崗交流機制與教師評優、晉級、職稱聘任相結合;建立教師輪崗交流機制與校長、主任隊伍管理相結合。
三、組織領導
成立大觀區海口中心學校教師輪崗交流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xx
辦公室辦公室主任:xx
四、實施辦法
(一)輪崗對象
海口中心學校在編(除外單位借調的)在崗、在現任教學校服務已滿3年的專任教師,均為輪崗對象。其中下列人員不作為輪崗交流對象:
1、年齡男55周歲以上,女50周歲以上的專任教師。
2、身體殘疾或長年病假的教師(以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經區教育局批假為準)。
3、中層管理干部、教導主任輪崗交流方案另行制定。
(二)輪崗交流措施
1、競聘小學高級教師職務的教師,必須有在培文小學、保嬰小學、引河小學、義湖小學其中之一學校任教2年的經歷。(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50周歲不受此項限制)
2、小學高級教師崗位10級晉升9級,9級晉升8級;必須有在培文小學、保嬰小學、引河小學、義湖小學其中之一學校任教2年的經歷。(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50周歲不受此項限制)。
3、從20xx年開始,我鎮小學教師評先進、優秀等,必須有在培文小學、保嬰小學、引河小學、義湖小學等偏遠學校任教經歷。
4、從20xx年開始,中心學校將從公用經費和績效工資中提取相應部分,用于在偏遠學校任教而家不在任教學校所在村的教師生活、交通補貼。
5、超編學校教職工績效工資發放按中心學校績效工資方案執行。
6、從20xx年開始,新任命的校長、主任必須有在偏遠地區任教2年以上的工作經歷。
7、從20xx年開始,新分配的教師全部到培文小學、保嬰小學、引河小學、義湖小學等校任教。服務期為3年。
8、到偏遠地區學校輪崗交流任教時間為2年。中心學校與輪崗交流教師簽訂輪崗協議,輪崗交流結束后由中心學校統一安排。(原則上愿意回原校任教的安排到原校)
五、工作要求:
1、各校要加強領導,提高認識、精心組織,服從全局安排。
2、有關人員要積極參與,爭取機會,提高自我,為我鎮小學的均衡發展作出貢獻。
3、派出學校要加強與接收學校的溝通與協調,了解輪崗交流教師的工作、學習等情況,及時給予關心和幫助,使其能夠思想穩定、工作安心。
4、輪崗交流教師的工資關系不變,年度任職考核和教師工作量化評估由接收學校負責進行。
5、所有涉及到的輪崗人員都必須按要求準時到崗盡責,不得自行安排或雇用臨時人員頂崗。凡不服從組織調配,超過一周拒不到崗的,將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予以批評教育;超過半個月時間拒不到崗的,按自動離職處理,上報教育局予以除名。
6、各校校長是實施教師輪崗交流機制的第一責任人。凡對輪崗制度不落實、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影響的,將追究學校主要領導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7、從20xx年開始,每年的7月海口中心學校受理教師輪崗交流申請。8月編制海口中心學校崗位設置方案。
(對在20xx年上學年,主動申請到偏遠學校任教的,計算時間按20xx年8月執行)
交流輪崗方案2
根據《蒲城縣教育局關于深入推進義務教育學校教師校長交流輪崗工作的實施意見》文件精神,為建立健全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科學合理的流動機制,促進教師資源優化配置,深入推進義務教育學校優質均衡發展,結合我縣義務段各校教師隊伍現狀和教學實際,現就義務段20xx—20xx學年度教師交流輪崗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交流輪崗對象
凡男50周歲、女45周歲以下,在同一學校連續任教6年以
上(含6年)的專任教師均應交流。各單位要確保本學年交流人數不低于符合交流條件教師總數的15%,其中名師(特級教師、教學能手、學科帶頭人等)、高級教師和一級教師交流人數應不低于交流總數的30%。
二、交流輪崗時間
每位教師交流輪崗任教時間應不少于兩年。其中,支教教師支教一年后考核合格,第二年可采用人回原校,定期到受援學校教學等形式開展相關工作。跟崗教師跟崗一年后考核合格,可繼續在城區學校跟崗一年;兩年后回原鄉鎮學校工作。
三、交流輪崗方式
(一)縣教育局組織的交流包括:城區教師赴鄉村學校頂崗支教、鄉村教師到城區學校跟崗學習、緊缺學科兼課走教、“三區”人才支持計劃教師專項計劃(“三區”支教)等4種形式。
1、城區教師頂崗支教。教育局今年繼續安排城區學校的教學能手、學科帶頭人、教學名師和中青年骨干教師等教學能力強的教師到鄉村學校和薄弱學校開展頂崗支教幫扶工作。各城區義務段學校要召開專題會議,認真學習文件,采取個人申請、單位推薦的辦法遴選出相應數量的教師(附件1),由個人填寫申請表(附件3),學校匯總造冊(附件4)于9月5日上午12點前報人事股。
2、鄉村教師到城區跟崗學習。根據青年教師的培養需求,教育局組織鄉鎮學校部分青年教師到城區學校跟崗學習。鄉村學校在確保開齊開足課程的前提下,推薦35周歲以下、有培養潛力的青年教師(附件2),造冊(附件4)于9月5日上午12點前報人事股,由教育局根據城區學校課程開設情況統籌使用。
3、緊缺學科教師兼課、走教。根據城區學校體音美教師緊缺的實際,將青少年活動中心教師統籌使用,在城區學校之間進行兼課、走教,充分發揮緊缺學科教師的專業特長,緩解師資力量不足問題。
4、“三區”人才支持計劃教師專項計劃(“三區”支教)。
(1)申報對象:城區城區中小學中教齡在6年以上,年齡不超過55周歲,身心健康,且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教師和“三級三類”骨干教師。
(2)受援地及需求學科:永豐九年制學校5人(語文2人,政治、地理、生物各1人),上王九年制學校2人(政治、數學各1人),西頭中心校2人(數學、英語各1人)。
(3)申報流程:個人將身份證、職稱本、教師資格證、相關榮譽證書復印件,電子學歷注冊備案表裝訂后統一交學校審核,學校審核公示無異議后報人事股,縣局結合個人意愿及受援學校需求狀況統一安排。
(4)工作任務:擔任班主任并滿量承擔學科教學任務,組織教研活動開展業務培訓和教學指導,充分發揮骨干示范作用,與當地教師形成教學團隊,帶動受援學校整體提升學校教學水平和育人管理能力。受援學校要根據支教人員情況組織教師與支教教師結對跟學,同時負責支教教師的住宿生活、工作崗位及日常管理,要充分發揮他們的引領示范作用,并如實對教師支教期間的工作情況進行考核評價,每學期末將考核結果報教育局人事股,考核結果作為發放相關待遇的依據。
(二)各片區或中心校組織的交流包括:片區內校際間教師交流、學區長學校結對幫扶、中心校內校際間教師交流、緊缺學科教師兼課走教等4項工作。
1、片區內校際間教師交流。由各片區牽頭,在片區內開展校際間學科教師交流,各片區對交流的科目、數量、形式進行統籌安排。
2、學區長學校結對幫扶。由各片區學區長學校牽頭,積極開展團體交流活動,對結對學校采取送教、一對一結對幫扶、跟崗學習等形式予以幫扶,并將教學設施、設備在學區內部共享。
3、中心校內校際間教師交流。由各中心校協調,根據各自實際組織中心校內各小學之間的教師進行交流,交流情況匯總上報片區,由片區匯總上報人事股。
4、緊缺學科教師兼課、走教。各中心校根據教育教學工作實際,確定本轄區內緊缺學科范圍,由所在片區牽頭,將片區內的緊缺學科教師統籌使用,在交通相對方便的幾個學校之間進行兼課走教,充分發揮緊缺學科教師的專業特長,緩解師資力量不足問題。片區內校際間教師交流、中心校內校際間教師交流、緊缺學科教師兼課走教情況以表冊形式(附件4)由片區統一匯總于9月16日12點前報人事股。
四、實施步驟
(一)制定方案。各單位要按照交流輪崗要求對符合交流輪崗的人員進行排查摸底,結合實際,制定切實可行、操作性強的教師交流輪崗實施方案,并如實填寫蒲城縣教師交流輪崗調查統計表(附件5)。
(二)個人申報。凡符合交流輪崗條件的教師都必須自覺申報,并填寫教師交流輪崗申請表(附件3),注明交流形式和層次。
(三)學校推薦。學校根據實施方案、個人申報情況和本校教師工作崗位聘任實際,由學校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城區教師赴鄉村學校頂崗支教、鄉村教師到城區學校跟崗學習、中心校內校際間教師交流、緊缺學科教師兼課走教的交流輪崗人選,結果告知相關人員后,上報人事股。
(四)組織競聘。教育局組織協調各學校推薦上報的城區教師赴鄉村學校頂崗支教、鄉村教師到城區學校跟崗學習人員到新學校參加競聘,落聘者,由原學校另外推薦人選繼續參加新學校的競聘,直至新學校聘用為止。
五、措施保障
1、中小學教師評定高級職稱時,必須具有在農村學校任教1年或在薄弱學校任教3年的經歷。凡沒有農村或薄弱學校工作經歷且不服從交流安排的教師,不得晉升高一級教師職稱,當年年度考核和職稱考核定為不合格或不稱職,3年內考核不能確定為“優秀”等次,不得參與各種評優評先活動。
2、在教師評優評先過程中,將進一步加大農村學校名額數量,同時,把交流輪崗的經歷和業績作為優先考慮的依據;城區義務段學校教師在評定縣級及以上先進榮譽時,必須有農村學校交流經歷。
3、教學能手、學科帶頭人和教學名師等教學能力強的教師到鄉村學校和薄弱學校交流任教者,在交流任教期間應做到每月進行一次公開課教學,每學期進行一次專題講座、指導或幫扶一名青年教師,每學年帶動一個教研組工作、指導一次課題研究,并把以上工作作為對相關人員考核的必要項目。
六、幾點要求
(一)高度重視、層層把關。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教師交流輪崗工作,成立由中心校校長任組長,各校、教學點負責人任副組長的工作領導小組,對本轄區內的交流輪崗工作進行安排部署。按照教育局交流輪崗的指標要求,對符合交流輪崗條件的教師進行認真篩查,積極做好宣傳教育,在保證本單位教育教學工作正常開展的基礎上,將轄區內符合交流輪崗條件的教師全部納入交流輪崗計劃。要將交流輪崗工作作為本校對外展示的重要媒介,將能力強、有潛力的優秀教師推薦上報,堅決不能敷衍應付。秋季開學后,各片區將中心校安排的參與交流輪崗教師情況造冊匯總(附件4),以片區為單位于9月16日12點前報人事股。
(二)嚴格管理、定期考核。各片區要把交流輪崗教師的督查和考核工作作為日常管理的重要事項。嚴格落實交流輪崗教師全日住校工作,每月督查一次到崗情況,每學期進行一次專項考核。在考核過程中要嚴格考核紀律,全面客觀評價交流輪崗教師。
(三)注重成效、獎優罰劣。教育局將教師交流輪崗工作作為各校年度目標考核的重要內容,不定期對教師交流輪崗工作進行檢查。對選派到基層學校工作消極、教學成績明顯落后、引起不良影響的教師,在評優評先、職稱評定和職務晉升過程中實行“一票否決”,并延長其交流輪崗期限,當年年度考核定為不合格等次,在規定職稱晉升年限內,推遲3年申報。同時,加大評優表彰力度,每年對在教師交流輪崗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獎勵。
交流輪崗方案3
一、交流輪崗的對象和條件
1、對工作年限的限制
例:
1)在同一職位滿5~8年的人員。
2、對工作崗位的限制
例:
1)在同一單位的執紀執法、干部人事、財務審計、項目審批、資金管理、工程建設管理等崗位任職滿5年的。
2)在衛生執法部門的審批、主辦崗位工作滿6年。
3、對職級的限制
例:
1)在同一處室連續任正副職滿5~10年的人員。
2)在職能部門任正職或副職累計滿10年的人員。
4、其他
例:
1)副科級后備干部缺乏兩個以上單位工作經驗的。/具有發展潛力,需多崗位鍛煉的
2)在同一單位工作滿5年,本人自愿交流,并經本單位黨委同意的。
二、交流輪崗的方式
1、跨部門交流
1)含義
即在同一單位不同部門或同類性質部門之間交流。
2)對象
在同一單位任職滿8年或在同一單位的執紀執法、干部人事、財務審計等崗位任職滿5年的
直屬各單位人事、財務部門負責人主要在本單位不同崗位交流必要時可以在直屬單位同類性質部門之間交流。
2、跨區域交流
1)含義
即不同單位的中層干部之間交流。
2)對象
處級以上干部或直屬單位領導。
副科級后備干部缺乏兩個以上單位工作經歷的人員。
3、內部交流
1)含義
即在本部門不同崗位間輪崗交流。
2)對象
在同一單位的同一崗位任職滿5年的人員。
三、交流輪崗的程序
1、排查任職情況
由人事部對各單位中層干部的任職情況進行調查摸底,登記造冊。
2、產生預備交流人選
采取個人申請(獲組織批準)、單位推薦、人事部門根據工作需要直接確定人選三種方式,產生預備交流人選。
3、確定預備交流崗位
在用人單位申報預備交流職位的基礎上,組織人事部門將申報單位空缺的職位、預備交流人選所對應的職位統一調劑,確定預備交流職位。
4、制定方案
根據要求,結合實際,在充分溝通醞釀、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制定輪崗交流工作方案,經黨委研究同意后,報有關部門審核批準實施。
5、確定交流人選和崗位
雙方確定交流人選和崗位:
1)組織填報志愿
根據確定的預備交流職位,書面征求預備交流人選的擇崗志愿。
2)雙向選擇確定交流人選的崗位
結合個人意愿和用人單位意見,確定交流人選對應崗位。對雙方意愿不一致的預備交流人選,組織人事部門個別征求意見,調劑安排。
領導決定交流人選和崗位:
1)黨委召開專題會議,根據摸底情況、工作需要、崗位特點及人員專長等條件,討論決定交流人選及崗位,并予以公布。
6、任職報批
輪崗交流人員任職崗位確定后按干部任免程序和要求報有關部門審核批準并予以公布任職。
7、到崗履職
任職決定公布后,輪崗交流人員應迅速將以前承擔的工作進行清理,并由分管領導主持,搞好工作交接。在做好交接工作的基礎上,盡快到崗。
四、交流輪崗的其他相關事項
1、任期管理
1)輪崗交流后,對所有局管科級領導干部重新發文任命,任期三年,距退出領導崗位年限不滿3年的中層干部,其任期按實際任職年限計算。(樣例3)
2、保障措施
1)中層干部交流輪崗工作一般每2年集中組織一次。(樣例1)
2)對交流的干部,同等條件下優先提拔任用。(樣例1)
3)凡提任副科級領導職務的,原則上應具有兩個以上單位的中層崗位工作經歷。(樣例1)
交流輪崗方案4
一、干部交流輪崗的基本原則
1、黨管干部原則;
2、依法依規辦事原則,干部交流輪崗必須在編制、職數和職位限額內進行;
3、培養鍛煉干部原則;
4、發揮干部專業特長與業務職能相近原則;
5、有利工作、有序推進原則;
6、公平公正、公開透明原則。
二、干部交流輪崗的類型、對象和范圍
干部交流輪崗是指按照干部管理權限,通過調任、轉任等方式對干部的工作崗位進行調整。適用于科技局內設機構負責人和所屬事業單位知識產權服務中心負責人。應結合科技局及所屬事業單位工作的實際需要,統籌安排,突出重點,有計劃分期分批進行干部交流輪崗,原則上每次交流的干部不少于應交流干部總數的30%;同一干部不得頻繁交流;在同一職位任職滿5年的必須進行交流輪崗;在同一職位連續任職達到兩個任期的,不再推薦、提名或者任命擔任同一職務,根據干部個人情況和工作需要對其工作予以適當安排;因工作崗位特點和工作需要延期或不進行交流輪崗的,須報市委組織部和市直機關工委審批同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交流或暫緩交流、不受時間限制交流等。
1、離最高任職年齡不足5年的(屬于必須交流的對象,可區別不同情況對其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2、因健康原因不宜交流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收紀檢監察或司法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對專業性、技術性較強,或在工作性質特殊崗位上工作的干部,或有其他特殊原因暫不交流的干部,可視不同情況適當延期交流。
5、因工作需要,為發揮干部特長、有利于開展工作及其他原因需要的,可視不同情況不受任職時間的限制適時進行調整交流。
三、交流輪崗的形式和程序
交流輪崗原則上在本系統、本單位內部進行,交流輪崗工作由局黨組根據《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黨政領導干部交流工作規定》的有關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結合本單位工作實際統籌安排。按照《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有關事項報告辦法(試行)》規定需要批復同意或請示的事項,須事前向市委組織部報告。干部本人不得自行聯系交流事宜,領導干部不得指定交流人選。
四、交流輪崗工作的有關要求
1、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實行干部交流輪崗,是加強干部隊伍建設、激發干部隊伍活力的重要舉措,是實現干部資源合理配置的現實需要,是強化用人監督的重要保障。實行干部交流輪崗,有利于培養干部的能力,增添干部的動力,激發干部隊伍的活力,提高工作效能;有利于打破由于長時間在同一崗位、同一領域工作而可能形成的思維定勢和利益紐帶,具有防止不正之風乃至腐敗問題發生的重要作用。要把交流輪崗工作作為提高領導干部的素質能力、加強黨風廉政建設、促進工作科學發展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切實加強領導,抓好宣傳發動,強化教育引導,確保交流輪崗工作順利完成。
2、精心組織實施。要堅持原則條件,嚴格按照交流輪崗范圍和對象,對本單位符合交流輪崗條件的人員進行全面調查摸底,統籌安排,認真抓好落實。要注意研究新情況、新問題,對在交流輪崗工作中遇到的情況和問題,要及時報告,妥善處理。堅持交流與培養使用相結合,關心愛護交流干部,妥善安排工作、生活,跟蹤了解交流干部的思想、工作情況,加強教育、管理和監督,充分發揮他們的作用。
3、嚴格執行干部交流輪崗工作紀律。干部交流輪崗工作必須在“三定”方案核定的職位職數范圍內進行,不得借交流輪崗突擊提拔干部。要嚴格執行干部交流程序,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堅持群眾公認和黨組把關相結合。干部必須服從組織安排,對不服從交流輪崗決定的干部,應按照干部管理規定和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對按照有關規定需作離任離崗審計的交流輪崗干部,應進行經濟責任審計或內部審計。
4、實行干部交流輪崗工作責任追究制度。對違反紀律或者執行紀律不嚴的,要嚴肅批評教育;造成嚴重后果的,要追究主要責任人和其他相關人員的責任。
交流輪崗方案5
為進一步增強教師隊伍建設,規范教師交流管理,科學配置教師資源,推進全縣教育優質平衡發展,依據《xx縣人民政府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實施觀點》(太政(202x)67號)《xx縣人民政府關于推動縣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的實施觀點》(x政秘(202x)129號)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交流原則
(一)編制掌握原則。教師交流應在編制限額內進行。超編學校不得交流進教師,學科教師多余的學校不得交流進同學科教師超編學校教師應向空編學校流淌。
(二)推進平衡原則。平衡在理配置教師資源,優化教師隊伍的學科構造、年齡構造、職稱構當前隱藏內容免費查看造和性別構造等,縮小城鄉差距、校際差距,推進學校優質平衡發展。
(三)統籌聘用原則。職稱崗位由流入學校統籌聘用,凡申請交流的教師,由鄉鎮學校交流到城區學校,中心學校或城區學校之間教師交流,在職稱崗位聘用時,流入學校依據職稱崗位余缺情況,統籌聘用,有崗可按現聘崗位聘用,無崗降崗聘用。
(四)以人為本原則。關懷愛懷一線教師,優先解決優秀教師夫妻兩地分居、照顧家庭困難等情形。
(五)公平公開公正原則。交流步驟公開,交流結果公示。規范操作,嚴格紀律,增強監督。具備下列行為的不予交流:
1.近三年來有擅自離崗現象的;
2.正在接受有關部門調查處理或受到紀律處分未廢除處分的;
3.近三年年度考察、師德師風考察有不達標的;
4.在教師交流過程中弄虛作假、供應虛假證明的;
5.違反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等相關規定及其他不宜交流情形。
二、交流管理
(一)鄉鎮到城區學校交流
1.城區學校范圍本方案所指城區學校包括縣直城區學校(含三中東校區)、北城中心學校、南城中心學校、新城中心學校和局直屬學校(下同)。
2.交流計劃今年擬交流進城教師40人。3.申請交流教師必需具備以下條件:
(1)具備與申請交流的學段、學科相適應的學歷、教師資格;
(2)在我縣鄉鎮學校工作6年以上,且在現任教鄉鎮中心學校持續工作3年以上;
(3)近3年來年度考察均在“達標”等次以上。4.交流步驟
(1)申報。縣教育局公布教師交流方案,教師向所在中心學校提交交流申請,填寫《xx縣鄉鎮到城區學校教師交流申請表》(附件1)和《xx縣鄉鎮到城區學校教師交流量化評分表》(附件2)。中心學校對申請教師進行綜合考察,量化打分,確定推舉擬交流城區教師名單,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后,報縣教育局。各中心學校推舉人數掌握在教職工總數的3%以內。
(2)量化評分。教育局對具備交流條件的教師進行量化評分,確定量化得分。
(3)面試。面試由教育局統一組織,實行無生上課,主要內容以所報學段、學科現行教材為依據。面試教師備課時間、上課時間各15分鐘。面試成就當場公布。面試滿分為50分,設定最低分數為30分,達不到30分的取消交流資格。
(4)確定人選。量化和面試得分之和為總分。依據總分多少,對申請教師按學段、學科進行排名,確定擬交流教師,并依排名順序擇校。如總分相同,則依據量化評分條件的第(1)到第(8)條依序進行分數比對,按高分優先的原則進行。
(5)公示。擬交流教師名單在xx教育微信公眾號上進行公示,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辦理調動交流相關手續。
(二)城區到鄉鎮學校交流
主動鼓舞城區學校教師向鄉鎮學校流淌(舊縣鎮、大新鎮、趙集鄉除外)。城區學校教師到鄉鎮學校交流,本人提出申請,填寫《xx縣城區到鄉鎮學校教師交流申請表》(附件3),流出學校同意并簽署觀點后報教育局。教育局研究同意后辦理手續。交流教師享受農村教師生活補貼,優先安排教師周轉房,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評先晉級。鼓舞城鎮教師到鄉村學校支教。城區各校以中心學校、局直屬學校(園)、縣直學校為單位每年向教育局推舉支教教師,教育局依據鄉鎮學校需求,統一研究安排,支教期限一般為2個學年度。
(三)城區義務教育學校或中心學校之間教師交流
城區義務教育學校、鄉鎮中心學校之間教師交流,均須在同一學校(鄉鎮)工作滿3年。由擬交流教師本人寫出申請,填寫《xx縣城區學校(中心學校)教師交流申請表》(附件4),流出學校同意并簽署觀點后報教育局。交流總量掌握在本學校教師總數的4%左右。舊縣、大新、趙集三所中心學校今年不流入教師。
(四)中心學校內部教師交流
中心學校要增強區域內教師交流力度,交流要有組織、有方案,確保公開公正,在理有序,平穩進行。今年交流教師比例應到達符合交流條件教師總數的10%以上,其中骨干教師應到達應交流教師的20%以上。
(五)縣直學校之間教師交流
縣直學校之間教師交流原則上在同種類、同級別學校之間進行。由個人提出申請,填寫《xx縣城區學校(中心學校)教師交流申請表》(附件4),流出學校同意并簽署觀點后報教育局,由教育、人社、編辦等部門依據學校編制、職稱崗位、學科需求等實際情況聯合會商,并經流入學校組織試講達標后,辦理交流手續。
(六)教師申請縣外交流
(調出)申請交流縣外工作的教師必需按簽定的聘用合同完成服務期內工作任務,對服務期未滿的教師,學校不得簽署同意交流觀點。教育局將縣外交流教師工作納入全縣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綜合評估,并對違規簽署觀點的學校負責人進行問責。各校要統籌安排,分批分學年度安排縣外交流教師,確保學校內部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確保教師隊伍穩定。
(七)公開引進縣外教師
引進縣外在編在職優秀教師堅持編制缺額進人原則、學校層次、類型、區位對等引進原則、平衡配置原則、優秀人才優先原則。申請引進教師須身體健康,45周歲以下,第一學歷專科及其以上,因違反師德師風受到黨政紀處分的不予引進。教育局、人社局發布引進公告后,凡符合引進條件、有意向到我縣工作的教師帶身份證、結業證、教師資格證、專業技術資格證、聘任證(表)、近兩年年度考察表(卡)等證件到教育局報名,按步驟辦理。
三、相關要求
(一)各中心學校、局屬學校、縣直各學校要高度重視教師交流工作,準時制定本學校教師交流方案,明確教師交流計劃,公開交流數量、交流步驟和交流辦法,主動穩妥地做好教師交流工作,確保教學秩序穩定。
(二)教師交流工作事關xx縣教育事業發展,事關寬敞教師的切身利益,要實事求是,公平公正,嚴禁徇私舞弊。要以人為本,嚴格執行教師交流政策,本著自愿申請、主動參加、嚴格把關、組織統籌安排的要求,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做好教師交流服務工作。
(三)申請交流教師必需實事求是地供應相應的原始材料,如有弄虛作假的,三年內不予交流;已經交流的,取消交流資格。凡接到交流通知人員,必需在三個工作日內辦理有關手續,按時到交流學校報到,不得借交流之名影響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四)鄉鎮到城區學校教師交流推舉名單、申請表、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及公示情況以中心學校為單位,于x月9日前報教育局人事股。城區到鄉鎮學校交流、城區義務教育學校之間交流、鄉鎮中心學校之間教師交流、縣直學校之間教師交流、教師申請縣外交流(調出)申請表于8月16日之前報教育局人事股,逾期不再受理。中心學校內部教師交流名單于x月20日之前報教育局人事股備案。
交流輪崗方案6
為進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強干部、職工隊伍建設,提高工作效能,促進勤政廉政,結合本單位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科學發展觀,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規定程序開展。著眼于鍛煉培養干部,增強干部、職工主人翁意識,促進人員流動,優化干部隊伍結構,增強隊伍活力;著眼于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改進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為營造本單位旅游事業風清氣正的發展環境,為創建工作的順利實施提供堅強有力的組織保證。
原則:必須堅持有利于本單位事業科學發展,有利于各項工作規范化,有利于優化干部結構,有利于培養鍛煉年輕干部的原則;堅持量才適用、擇優上崗的原則;堅持個人服從組織的原則。
二、交流輪崗的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單位管理處中層正、副職干部,以及全體職工。
三、交流輪崗的方式
1、在處各部門不同崗位、同級別之間進行。
2、交流輪崗的形式主要是調任、轉任。
四、交流輪崗的范圍和條件
(一)在同一職位任職滿5年的中層正、副職干部,必須進行輪崗交流。
(二)在同一科室由副職升任正職且連續任職滿5年的,有計劃的進行輪崗交流。
(三)在同一崗位連續工作滿10年以上職工,有計劃地進行輪崗交流。
五、交流輪崗的方法步驟
(一)調查摸底(11月1日至10日)。對中層干部及職工情況進行調查摸底,登記造冊,對需要交流的崗位及相關人員情況進行初步分析。
(二)制定方案(11月11日至20日)。根據要求,結合實際,在充分溝通醞釀,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制定輪崗交流實施方案。經處黨委研究確定后,報區人社局備案。
(三)組織實施(11月20日至12月30日)
1、動員部署。組織召開全體干部職工會議,進行安排部署,宣布本單位輪崗交流工作實施方案。
2、推薦測評
(1)干部:首先由符合輪崗條件人員本人以記名的方式就交流去向進行選擇性自薦,每人自薦2個崗位,然后根據自薦情況,由黨委會研究確定初步任職人選,最后對初步人選按任
職崗位是否適應、基本適應、不適應三個等次,由處中層以上干部進行民主測評。
(2)職工:由各部門上報本部門職工崗位年限,以有自薦情況,在規定時間內上報至人力資源部(表格見附件)。
3、黨委決定
推薦測評結束后,黨委召開專題會議,在認真分析民主測評結果的基礎上,根據工作需要,作出干部、職工輪崗交流決定,并予以公布。
4、集體談話
輪崗任職決定公布后,由黨委同已輪崗交流人員進行任前集體談話(干部、職工分開進行)。就工作交接、履職盡責和嚴格執行制度、紀律等提出要求。
5、到崗履職
集體談話后,輪崗交流人員,應迅速將以前承擔的工作進行清理。
六、下屬公司可參照執行。
交流輪崗方案7
根據學校20xx年工作要點和暑假黨委常委會的有關要求,經研究,決定近期內對部分中層正職干部進行交流輪崗。現將此次中層干部交流輪崗工作的具體安排通知如下:
一、交流輪崗的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科學發展觀,堅持人才強國戰略,全面貫徹我校第七次黨代會精神。著眼于鍛煉和培養干部,促進干部合
理流動,優化干部隊伍結構,提高干部能力和素質,增強干部隊伍活力。從關心和愛護干部出發,防止腐敗,促進發展,保持穩定。充分調動廣大干部的工作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為學校跨越式發展提供強有力的組織保證。
二、交流輪崗的對象
根據中央《黨政領導干部交流工作暫行規定》(中辦發(1999)16號)的有關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此次干部交流輪崗主要是在同一職位上任職滿八年及以上的學校中層正職干部;以及合校以來,學校有關部門和后勤服務集團、出版社任職滿四年及以上的正職干部,其中有的單位正職干部任職將滿四年的,因干部調整工作的整體需要,此次一并考慮交流輪崗。
三、交流輪崗的崗位
1.本次需要交流輪崗的崗位,共8個。具體如下:
1)中層正職在同一職位任職滿八年及以上的崗位(4個):社科部部長、國際交流部部長、測繪學院黨委書記、動力與機械學院黨委書記;
2)部分部門和單位正職同一職位任職滿四年及以上的崗位(4個):高新技術產業發展部部長、后勤保障部部長、出版社社長、后勤服務集團總經理;
2.本次可供中層正職干部交流任職的崗位,共16個。具體如下:
1)上述交流輪崗的崗位(8個);
2)截止20xx年9月底,男滿58周歲、女滿53周歲的專職干部退居二線后的崗位(5個):出版社黨委書記、電氣工程學院黨委書記、資源與環境科學學院黨委書記、圖書館黨委書記、直屬單位黨委書記;
3)機構與干部調整后空缺崗位(3個):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處長、招投標中心主任、xxx深圳研究院院長。
四、交流輪崗的程序
1)對干部交流輪崗工作進行部署和動員;
2)干部本人填寫《xxx中層干部交流輪崗意向表》;
3)黨委常委會集體討論決定干部交流任職的具體方案;
4)校領導分別與交流輪崗干部談話;
5)學校發文,交流輪崗干部到任。
五、交流輪崗的時間安排
9月初進行動員和部署;
9月3日(星期五)下午6:00以前此次交流輪崗的干部將填寫好的《xxx中層正職干部交流輪崗意向表》送交黨委組織部;
9月6日至7日黨委組織部根據本人意向、工作需要提出交流輪崗干部任職的.建議方案;
9月8日至10日,黨委常委會集體討論決定交流輪崗干部的任職;
9月11日至17日校領導分別找交流輪崗的干部談話,學校發文后到任。
六、交流輪崗的要求
1.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此次中層正職干部交流輪崗是學校黨委努力建立科學規范的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機制和監督管理機制,關心、愛護和培養干部的重要舉措。各單位一定要高度重視,站在全面貫徹科學發展觀,推進干部隊伍“四化”建設,促進學校跨越式發展的高度,加強思想教育和正面引導,把工作做深做細,使盡可能少的人在利益上受到負面的影響,使盡可能多的人感到能發揮更大的作用,保證干部隊伍的高度穩定、保證學校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
2.顧全大局、嚴肅紀律。此次中層正職干部交流輪崗既是關系學校全局的一項重要工作,同時也是關系干部個人切身利益的一件大事。全體中層領導干部必須處理好學校利益與個人利益、眼前利益與長遠利益之間的關系,從學校的根本利益出發,無條件服從組織的安排,認真執行干部交流輪崗的紀律規定,尤其是嚴格財經紀律,保證國有資產安全完整,保證交流輪崗工作的順利完成。
交流輪崗方案8
為進一步促進城鄉義務教育協調均衡可持續發展,優化我區學校教師合理配置,全面夯實教育內涵發展的基礎,根據z區教育局《z區學校(幼兒園)教師校長(園長)交流輪崗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侖教〔20xx〕43號),制定本實施方案。
第一條、以實現我區學校教育高位均衡發展、加快實現教育現代化為目標,不斷促進教師資源合理配置,優化教師隊伍結構,提升教師隊伍整體素質,增強教師隊伍活力,為辦好每一所學校提供有力保障。
第二條、根據區教育局要求,教師校長交流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促進均衡。均衡合理配置教師資源,優化教師隊伍的學科結構、職稱結構和年齡結構,縮小校際差距,縮小城鄉差距,努力辦好每一所學校,促進每一個學生健康成長。
(二)增進激勵。通過交流,增加鍛煉機會,消除教師職業倦怠,不斷激發工作熱情和創新能力,提高教師適應不同學校、不同學生的教育教學能力,增強教師隊伍活力,促進教師的專業發展和學校的可持續發展。
(三)有序流動。教師校長交流工作納入區教育發展規劃和教師隊伍建設規劃,重點引導骨干教師和校長向農村學校(教學點)和城區薄弱學校流動,引導超編學校教師向缺編學校流動。
(四)統籌兼顧。統籌各類學校和教師的不同需求,統籌交流與培養、使用與結構優化,統籌學校需要和交流對象的實際情況,兼顧學校的辦學特色與優勢,兼顧交流對象的工作、生活和家庭實際情況,保持教師隊伍的動態平衡,維護學校良好的教育教學秩序。
(五)公開規范。公開教師校長交流辦法、程序和結果,規范操作,嚴肅紀律,加強監督,切實防止不規范、不公平以致xx現象的發生。
第三條、交流輪崗是指事業編制教師從一所學校調到另一所學校工作,并隨遷人事關系的流動過程。交流對象為在同一學校連續任職或任教達到一定年限的校長(包括其它他中層及以上干部,下同)和教師。
第四條、以下人員可以不納入交流范圍:
(一)男超過50周歲、女超過45周歲(具有高級職稱且選擇延遲退休的女教師為50周歲)的教師。
(二)已有2所及以上其他學校的工作經歷且每所學校工作時間均超過3年及以上的教師。
(三)處于孕期和哺乳期的教師,或患病并經區教育局指定醫院診斷不宜交流的教師。
(四)現承擔學校特色課程的領銜教師、承擔學校重大教科研項目的教師,經區教育局同意,可暫不納入交流。
(五)下一學年擔任畢業班教學工作的教師,學校確需留任可暫緩安排,但延長時間一般不得超過一年。
第五條、以下人員為符合年度交流條件的對象:
(一)同一學校任職滿九年的校長或書記;
(二)同一學校同一崗位任職滿6周年的副校級及中層干部;
(三)同一學校任教滿12周年的教師;
(四)夫妻在同一學校的其中一方(符合第四條第一款的對象仍列入交流范圍);
(五)符合第四條第2、3、4款可不納入交流條件,但在同一學校已連續任職滿15周年的有關人員;
(六)無3周年以上非城區學校或2所以上學校(幼兒園)工作經歷的,獲得區學科骨干及以上榮譽的城區教師;
(七)新分配或從區外調入z城區學校滿3周年,未到z農村(非城區)學校服務的教師。
(八)其它因工作需要、結構優化,需調整交流的有關人員。
第六條、對沒有達到交流條件或可不納入交流范圍的教師校長,本人申請要求交流的,經所在學校(幼兒園)同意并報區教育局批準也可納入交流對象范圍。
第七條、交流在全區范圍內進行。交流后服務時間一般不少于3周年。
第八條、符合交流條件的校長原則上均要進行交流,區學科骨干及以上榮譽的教師每年參與交流的比例應不低于符合交流條件的骨干教師總數的15%。義務段學校、幼兒園、成人學校每年流動率不少于教師總數5%—8%。
第九條、支教、借調人員及教育集團內校際交流情況計入其他學校工作經歷;中心學校內校際流動計同一所學校工作經歷。
第十條、校長交流輪崗工作一般參照《z區教育局關于完善中小學(幼兒園)校長(園長)隊伍管理的若干意見》(侖教人〔20xx〕19號)文件進行;中層干部交流輪崗工作一般按《z區學校實施中層干部競聘上崗的實施意見》(侖教人〔20xx〕12號)及崗位對等、人崗相適等原則進行,超齡人員視作一般教師進行交流輪崗;教師交流輪崗人員推薦確定的順序一般按個人志愿、同一學校工作年限、年齡及教學工作特殊需要的順序排列。
第十一條、激勵保障
(一)新任義務教育段學校校長應有在2所及以上學校工作的經歷,其中每所學校工作時間一般不得低于3周年,或在農村學校有6周年及以上的工作經歷。
(二)義務教育學校教師評選省特級教師、區級及以上名師名校長(園長)時,被評選人須具有2所及以上學校的工作經歷,且每所學校工作時間不得低于3年,或在農村學校有6年及以上的工作經歷。
(三)參評中級及以上職稱,須具備農村(非城區)任教一年及以上的經歷;參評名優骨干教師,須具備三年及以上農村(非城區)任教服務經歷。骨干教師農村學校服務經歷納入年度骨干教師考核指標。
(四)在省特級教師、省教壇新秀評選,以及浙派名師名校長培訓和省級骨干教師培訓中,優先向城區學校交流到農村學校的骨干教師傾斜。
(五)符合交流條件無其他特殊原因拒不交流的教師,三年內不得評先、評優及晉升高一級職稱資格。
交流輪崗方案9
為推動全縣教育事業協調發展,促進教師隊伍合理流動,根據人事部、教育部關于印發《關于深化中小學人事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國人部發〔20xx〕24號)和《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實施意見》及中共河南省委編辦、河南省教育廳、河南省財政廳、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挖潛創新加強教職工管理的意見》(豫編辦〔20xx〕6號)文件精神,經研究,并報請縣委縣政府同意,決定面向全縣農村義務教育學校選聘部分教師到城區義務教育學校交流輪崗,結合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原則;
(二)堅持公開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則;
(三)堅持自愿申報,擇優聘用的原則;
(四)堅持人崗相適,人事相宜的原則。
二、交流對象
虞城縣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在編在崗一線教師。
三、學科及人數
本次交流教師150名,其中:
(一)小學(100人):語文30人、數學35人、英語18人、信息技術2人、體育5人、音樂5人、美術5人;
(二)初中(50人):語文10人、數學10人、英語6人、物理3人、化學1人、生物3人、歷史3人、地理3人、道法1人、信息技術2人、體育5人、音樂1人、美術2人。
四、申報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
(二)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教師職業道德,嚴謹治學,為人師表;
(三)45周歲及以下(以檔案年齡為準);
(四)申請初中教師崗位應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申請小學教師崗位應具有專科及以上學歷;
(五)持有相應學段教師資格證書。持有高學段教師資格證人員可以申請低學段的崗位,持有低學段教師資格證人員不得申請高學段的崗位;
(六)身心健康,能適應申請崗位工作要求;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報:
1.特崗教師服務期限未滿3年的人員;
2.小學定向全科教師服務未滿6年的人員;
3.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或正在接受審查調查的人員;
4.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5.近三年(20xx年、20xx年、20xx年)年度考核結果有“不合格”等次的人員;
6.存在其他違背師德師風行為的人員。
五、方法及程序
(一)報名及初審
由各鄉鎮組織符合條件的教師填寫申請表,并進行資格初審。各鄉鎮要嚴格把關,不得弄虛作假,資格審查貫穿全過程,凡被發現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除取消當事人交流資格外,將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二)復審及面試
8月15日下午6點前以鄉鎮為單位將本鄉鎮教師申請表(見附件),身份證、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獎勵證書復印件各1份,近期小二寸標準證件照2張統一報送至縣教體局干部人事股,由干部人事股組織人員對申報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結束后,按照不低于1: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
面試采取試講和答辯相結合的方式進行,面試總成績100分,其中試講70分、答辯30分。備課時間15分鐘,面試時間共10分鐘(試講時間8分鐘,答辯時間2分鐘)。試講主要考察申報人員的學科專業素養、教育教學基本素養、教育教學能力、職業道德素質和心理素質等,試講不使用多媒體,不帶教具,可帶試講提綱進入面試室。答辯主要考察申報人員的語言表達能力和臨場應變能力。每組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面試成績。
(三)公示與聘用
根據面試成績,按照1:1確定考察人員,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交流輪崗人員,考察不合格的依次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遞補,最終確定人員在各鄉鎮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交流輪崗教師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參與學校學年度綜合考核,考核合格人員,統一辦理調動手續;考核不合格人員,退回原工作單位。另外,交流輪崗教師需無條件服從工作分配,凡不服從工作安排,不能勝任教學工作的,原則上退回原工作單位,三年內不得申請交流。
(四)人員補充
各鄉鎮對符合條件報名的教師,不得以各種理由推諉拒絕,對因教師交流輪崗空缺的崗位,原則上由20xx年招聘的特崗教師、小學定向全科教師及城區輪崗支教教師進行補充。
未盡事宜由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交流輪崗方案10
根據《關于東麗區中小學教師校級領導干部交流輪崗工作的意見》和《市教委關于進一步深化義務教育學校教師校長交流輪崗改革的通知》文件精神,結合推進落實“區管校聘”工作要求,制定教育系統20xx—20xx學年度教師交流輪崗工作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服務和促進教育均衡發展為目標,以提高教師隊伍整體素質為核心,創新教師隊伍管理的體制、機制,通過科學有序流動,調整、優化師資資源配置,縮小骨干教師在中心與薄弱(偏遠)校際之間分布上的差距,促進各學科師資配備基本滿足學校教育教學的需要,增強教師隊伍活力,形成一支素質優良、結構合理、適應教育改革和發展的教師隊伍,為辦好東麗區人民滿意的教育提供有力支撐。
二、工作原則
開展教師交流輪崗工作要堅持合理流動、師資均衡、資源共享、立足長遠、統籌兼顧的原則,促進教師由超編學校向缺編學校流動,由優質學校向薄弱(偏遠)學校流動,達到一名優秀骨干教師帶動一批青年教師的效果。
三、實施辦法
(一)交流范圍
所有教學單位,包括中小學(含育才中學)、幼兒園、少年宮、教師發展中心、職教中心。
(二)交流形式
1、調動交流(人事、工資關系隨人到受援學校)。
調動原則:申請調動人員所在學校原則上是超編單位或是學科結構性富余的單位,且工作滿五年以上,有合理的調動理由;調入單位須是缺編單位、急缺學科教師或專業人員;工作不滿5年的教師、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的教師,學校和教育局不受理調動申請。
2、優秀骨干教師的交流。
3、超職數聘任人員的交流。
4、中心地區的學校根據教師職稱晉升條件,有計劃的選派符合條件的教師到相對薄弱(偏遠)學校頂崗任教交流。
5、集團化辦學學校之間的交流。
6、學校之間的學科對等交流。
(三)交流期限
教師交流輪崗(調動交流除外)工作一般為兩學年,交流期滿后回原學校工作。20xx—20xx學年度交流的教師本學年度延續交流任教。
(四)交流程序
1、交流教師條件
以20xx年8月底為時間節點,凡男50周歲以下、女45周歲以下,且在同一所學校連續任教6年及以上的教師。
2、交流比例要求
本校應交流教師人數為符合交流條件人數的20%(見點就入),應交流教師中的骨干教師人數為應交流教師人數的50%(見點就入)。
3、測算交流人數
各校統計本校骨干教師情況,骨干教師稱號的范圍是20xx至20xx年經過認定的骨干教師稱號;按照交流比例要求,將測算人數及推薦人選填入《20xx—20xx學年度教師交流輪崗推薦表》;嚴格按照滿教學工作量測算,上報學校的需求學科和富余學科情況。
4、教育局人事科匯總后,按照交流輪崗比例要求,結合各校學科需求情況,作出交流輪崗安排。
(五)交流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
教師交流期間,獎勵性績效工資由接收學校發放,工資關系仍在派出學校,仍享受派出學校的其他福利待遇。
(六)交流期間的考核工作
交流期間交流教師由接收校負責日常考勤和考核,如實上報《東麗區教育系統交流教師工作月報表》和年度綜合考評資料。派出學校要嚴格按照接收學校提供的考勤、工作考核情況,落實相關待遇。
交流教師在交流期間每月病、事假累計達到10天及以上,接收學校要將情況上報人事科,人事科將視情節決定該教師是否繼續交流。
派出學校和接收學校的主要負責人如實上報交流教師的工作情況,不準瞞報漏報,一經發現將按照有關規定追究雙方學校主要領導的責任。
交流教師在交流期間必須嚴格遵守所在學校的各項紀律要求,服從所在學校的工作安排。對不服從接收學校考核管理的交流教師,教育局責成派出學校按照《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條例》作出相應的處分。接收學校要做好交流教師所有材料整理存檔工作,以備上級部門的檢查。
(七)建立激勵機制
將教師交流經歷和業績作為教師評優、評先、晉升職稱等優先考慮的重要依據。
四、工作要求
(一)嚴格按照程序進行測算與推薦工作
各學校要對學校教師隊伍進行分析梳理,召開行政會研究決定推薦人選,填寫《20xx—20xx學年度教育系統教師交流輪崗推薦表》,上報人事科(本校教師的交流意向只作為參考,不作為最后交流的去向)。
(二)嚴格落實交流比例要求
按照測算出來的應交流人數和應交流人數中的骨干教師人數上報推薦名單。推薦的骨干教師必須是在人事科備案注冊的教師(附件1的名單)。上一學年度的交流輪崗教師繼續交流,計入本學年度學校推薦名單,按今年新的測算比例要求,人數不足的學校再補充新的推薦人選。
嚴格按照市教委對義務教育學校的要求,凡義務教育學校,無論超編校還是缺編校,必須嚴格按照“兩個比例”要求完成推薦交流輪崗推薦工作。
(三)推薦的交流輪崗教師可以根據工作需要適當放寬條件。
(四)上報的數據要實事求是,不準弄虛作假,一旦查出將追究單位主要領導的責任。
(五)為保證交流輪崗分配工作順利進行,新學期開學前交流輪崗教師能夠按時到崗,各單位要按規定時間將需要上交的材料上報人事科(交流范圍內的所有單位必須上報)。
1、上報形式:電子版通過QQ傳給人事科,文件名格式為單位編號+單位名稱+附件名;紙質版蓋學校公章,主要領導簽字,標注學校編號。
2、需要上交的材料:東麗區骨干教師情況統計表(附件1)、20xx—20xx學年度教師交流輪崗推薦表(附件2)、20xx—20xx學年度學科需求與富余情況統計表(附件3)的電子版和紙質版。
交流輪崗方案11
根據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xx年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的通知》要求,結合我區學校、幼兒園實際,制定20xx年校(園)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方案如下。
一、交流輪崗人員范圍
全區中小學、職業學校、幼兒園、局所屬事業單位(以下簡稱學校)的在編在崗(含人員控制總量、合同制教師)校(園)長、教師(以下簡稱校長、教師)。
二、交流輪崗的對象和人數
符合以下條件的校長、教師均須按規定參加交流:
(一)在同一所學校連續任職滿2屆的校長。其中,校長每屆任期一般為5年、副校長為3-5年,同一所學校校長、副校長一般不同時進行交流;
(二)已聘任一級教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在同一所學校連續任教超過2個聘期的專任教師。高級教師及以下每個聘期為3年、正高級教師為5年;
(三)新晉升履職的教師原則上3年內至少安排其參加1次不低于1學年的城鄉教師輪崗交流。
除上述條件以外,本人自愿交流的校長、教師,所在單位要給予積極支持。
三、交流輪崗的類別和時間
(一)調配交流。校長的調配交流,按校長職級制的有關規定,按程序辦理,人事關系同步調整。教師的調配交流根據《墾利區教育系統人員調配暫行規定》(墾教發[20xx]41號),區教育局擬定人員調配方案,經區委編委領導同意后,報區委編辦、區人社局備案,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手續,調配交流人員人事關系同步調整。
(二)校際之間交流。由各區直學校提報交流任教教師到鎮、街道學校任教的材料,報區教育局審批備案,交流期間不轉人事關系,原單位工資待遇等保持不變;學校學科富余人員,根據學科情況,各學校提報人員名單,由教育局統籌安排交流,交流期間不轉人事關系,原單位工資待遇(鎮、街道學校教師交流到區直學校教師不再享受鎮、街道相應補貼)等保持不變。教師交流時間原則上為1-3學年。校長每次交流的年限原則上不少于一屆。
(三)局屬事業單位與學校之間的交流。局屬事業單位人員到學校交流,學校教師到局所屬事業單位交流,由所在單位提報人員交流材料,報區教育局審批備案,交流期間不轉人事關系,原單位工資待遇(鎮、街道學校教師交流到局所屬事業單位不再享受鎮、街道相應補貼)等保持不變。交流時間原則上為1-3學年。
四、交流輪崗的方式
(一)個人申請。符合交流輪崗要求的校長、教師本人提出交流申請,報學校和區教育局審批。
(二)學校推薦。學校根據教師交流的有關規定和本校教師隊伍實際,制訂年度交流計劃。主要依據教師在本校連續任職時間和個人申請,確定符合規定條件的校長、教師,原則上不低于符合交流條件人數的10%,分期分批進行交流,報區教育局備案后實施。
五、交流輪崗的實施步驟
(一)人員上報。確定全區各學校交流輪崗人員計劃,采取個人報名、組織安排的方式確定本單位交流人員,填寫《墾利區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登記表》,上報區教育局備案。
(二)資格審查。根據報名條件要求,區教育局審核報名人員資格,確定交流輪崗人員。
(三)組織交流。根據報名情況和資格審查情況,對審查合格的教師做出統一安排。各單位要為交流輪崗校長、教師創造必要的工作條件,支持、指導、幫助交流輪崗校長、教師履行工作職責。
(四)報送要求。以學校為單位,將《墾利區符合交流輪崗教師統計表》、《墾利區教師交流輪崗登記表》、《墾利區校長交流輪崗登記表》和《墾利區校長教師交流輪崗人員匯總表》紙質版一式兩份于8月31日前報區教育局509室;上年度交流輪崗教師所在單位和交流學校要認真總結教師交流工作取得的成效,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的意見、建議,形成書面報告,一并上交。不按規定時間和要求提報材料的學校,區教育局不再受理。
六、有關要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經個人申請,所在單位同意,區教育局批準,可以不列入交流范圍:
1.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
2.因患重大疾病正在治療,或正在孕期、哺乳期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安排參與交流: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
2.因健康等原因不能保證正常工作的;
3.存在嚴重師德問題的。
(二)交流范圍內的校長、教師參加職稱評審、聘任的必須具有交流工作經歷,其中:申報評審高級教師職稱、正高級教師職稱和評選特級教師的必須具有在鎮學校任教1年以上的工作經歷。對出勤達不到要求、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認定支教經歷。
(三)交流輪崗待遇。按照區委組織部下派干部的標準發放交通、生活補貼,交流期滿結束時經考核合格后根據考勤情況一并發放。交流輪崗校長、教師與接收學校教職工在培訓學習、假期安排、日常管理等方面同等對待。
(四)優先安排交流輪崗校長、教師的培訓計劃和項目。
(五)嚴肅工作紀律。各學校在實施校長、教師交流工作中,必須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肅紀律,加強監督,切實維護參與交流人員的合法權益,維護教師隊伍穩定。
交流輪崗方案12
為推進股級干部交流輪崗工作,進一步提高行政效能,激發干部隊伍活力,根據中共分宜縣委辦公室關于印發《全縣科級領導班子成員分工調整和正股級(中層)干部交流輪崗的意見》的通知(分辦字[20xx]27號)精神,結合衛生工作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加強干部隊伍執政能力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為目的,提高干部管理科學化水平,從嚴落實干部管理各項制度,對關鍵崗位干部實行重點管理,打造一支政治素質高、創新意識強、工作能力優、廉潔自律好的干部團隊。
二、實施范圍及交流輪崗對象
實施范圍:全縣各級公立醫療衛生單位及局機關各股室。
交流輪崗對象:縣直醫療衛生單位職能科室主任;各鄉鎮衛生院院長;局機關各股室股長。
三、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原則。根據各單位實際情況,結合被調整分工或交流人員的專業、能力、經歷、特長等綜合因素,做到量才為用、人崗相適。
2、有序適度原則。從有利于干部隊伍穩定,保證工作的銜接出發,有計劃、有步驟地進行,做到統籌規劃、突出重點、數量適當、有序實施。
3、服務大局原則。嚴格組織紀律,堅持個人服從組織,下級服從上級,局部服從全局。
4、依法辦事原則。嚴格執行法律法規和黨內規章制度,確保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
四、交流輪崗要求
1、正股級(中層)干部在同一單位同一中層崗位任職時間連續滿4年的,原則上不在原崗位繼續任職,應當有計劃地逐步輪崗;滿6年的,必須交流輪崗。
2、正股級(中層)干部在人事、財務、基建、項目審批、資金管理、執紀執法或其他直接管理人、財、物的中層崗位任職時間連續滿4年的,必須進行交流輪崗。
為保證工作的連續性,原則上不同時調整正股級(中層)干部和分管該股室工作的班子成員。對個別專業性、技術性較強的崗位,經批準可以適當延長交流輪崗年限。
正股級(中層)干部交流輪崗要嚴格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規定程序,在單位編制限額和職數范圍內進行。
五、實施程序:
1、由各單位提出本單位中層崗位工作人員的交流輪崗意見上報局黨委。
2、崗位調換可以直接由單位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提出調換方案,按干部管理權限報批后執行。
3、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加強領導,周密安排,精心組織,穩妥實施,堅決杜絕交流輪崗工作中的不正之風,確保交流輪崗制度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
六、有關要求
1、確定干部交流輪崗,須在廣泛征求群眾意見,有利于工作開展的基礎上,經局黨委集體研究決定。
2、已談話明確即將交流輪崗的干部,在做好交接工作的基礎上,盡快到崗。
3、凡經組織研究決定安排交流輪崗的干部,應自覺服從組織決定,盡快到崗任職。對無正當理由拒不服從組織決定者,要進行批評教育;經批評教育不改者,應予以相應的處分。
交流輪崗方案13
為進一步促進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合理配置,推進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優質均衡發展,同時打破教師“一校所有”的格局,積極推行“學校人”向“系統人”的轉變,結合區教育武教人〔20xx〕13號《關于做好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交流工作的意見(試行)》文件精神,現制定禮河實驗學校教師輪崗交流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為指導,以推進區域內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加快實現教育現代化為目標,通過交流,促進教師資源合理配置,優化教師隊伍結構,提升教師隊伍整體素質,增強教師隊伍活力,為辦好每一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提供有力保障。
二、交流原則
(一)優化結構、合理流動、注重實效的原則;
(二)個人主動申請與組織統籌安排相結合的原則;
(三)個人發展、學校發展與區域均衡發展相結合的原則;
(四)教師交流與隊伍穩定和學校長遠發展相結合的原則。
三、交流形式
交流分為頂崗交流、結對互助交流、跟崗學習交流、指導性交流和走教交流五類以及區教育局認可的其他形式。
1.頂崗交流。超編學校(學段)向缺編學校(學段)派出教師,派出的教師在交流周期內,原則上在另一方學校(學段)工作。
2.結對互助交流。雙方學校互相派出教師,派出的教師在交流周期內,原則上在另一方學校工作。原則上雙方學校互派出同學段同學科同數量的教師。
3.跟崗學習交流。中層及以上學校管理人員參加區教育局組織的跟崗學習。
4.指導性交流。區級及以上骨干教師和學校中層以上干部,日常工作主要仍在原學校,但通過定期到交流學校上示范課、開展教研活動、結對培養青年教師等,開展指導性交流工作。
5.走教交流。區域內學校之間,緊缺學科教師可以安排走教交流,即在雙方學校都擔任一定課務。
四、教師交流的范圍、對象、人數及時間
(一)交流范圍:全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完中初中部。
(二)交流對象與條件:男50周歲以下,女45周歲以下,在同一所學校任教滿6年以上的公辦教師,原則上都應分期分批循環參加交流。
(三)交流人數:結對交流人數原則上不少于2人,骨干教師、專任教師的比例原則上不少于15%。
(四)交流時間:頂崗交流、結對互助交流,2年為一個周期;指導性交流、走教交流,3年為一個周期;跟崗學習交流每期時間由區教育局確定。
五、交流辦法與程序
(一)成立輪崗交流領導小組,
組長:蔡自力
副組長:龔廣發、陳建國
組員:莊小芬、金建中、丁東偉、楊莉亞
(二)結合本校實際,制定教師交流工作實施方案。
(三)符合交流條件的教師向所在學校提出申請。
(四)工作責任和要求
1.交流教師:
⑴交流教師由派出學校和接收學校雙重管理,其中頂崗交流、結對互助交流以接收學校管理為主。
⑵交流期間教師的人事、工資關系不變,參加頂崗交流和結對互助交流的黨員的組織關系轉入接收學校,在接收學校參加組織活動。
⑶指導性交流的骨干教師應通過青藍工程、師徒結對等形式,為對方學校培養1-2名青年教師;同時,每學期至少在交流學校開設4次以上示范課,或學科專題講座,或指導集體備課,至少進行8次聽課評課等教科研活動。
⑷跟崗學習交流原則上不少于參加2期不同學校的跟崗學習。
⑸教師交流期滿后,回派出學校工作。要求繼續交流的教師須經派出學校和接收學校雙方同意并報區教育局批準。
2.派出學校:
⑴要精心選派交流教師,有序安排教師參加交流,確保教師交流工作取得實效。
⑵及時向接收學校了解交流教師的工作、學習和生活情況。
⑶對參加交流教師的交流時間、交流效果等建立詳細的基礎臺賬,并報區教育局組人科存檔備查。
3.接收學校:
⑴要從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關心交流教師,妥善解決好他們的工作、學習和生活問題,促使其迅速適應崗位變動,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學工作。定期與派出學校溝通交流教師的情況。
⑵要根據交流教師的專業及特長合理安排工作,為交流教師提供專業成長與發展的良好平臺。
⑶要加強對交流教師的過程管理。認真記載其業務檔案,每學期進行考核,交流期滿時作出綜合鑒定,并將考核情況報區教育局組人科進行交流認定。經區教育局組人科認定的交流材料交派出學校存檔。
⑷要認真做好教師交流的考核工作。教師交流期滿后,由接收學校和派出學校、并以接受學校為主共同做好交流教師的考核工作,認真填寫《武進區義務教育學校教師交流工作考核表》,在雙方學校公示后報區教育局審批。
六、保障措施
(一)頂崗交流和結對互助交流教師,享受每月最高1000元的教師交流補貼,具體標準由區教育局根據實際家庭住址與交流學校路途遠近等分別確定。
(二)頂崗交流教師和結對互助交流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在接收學校考核發放,其他形式交流教師的獎勵性績效工資仍由原學校考核發放,其在交流接收學校的工作和現實表現反饋給派出學校并可納入派出學校的考核。
(三)在專業技術崗位競聘中,同等條件下,具有交流工作經歷的教師優先聘用。教育系統組織評優評先、高層次學習培訓時,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實績突出的交流教師。
(四)從20xx年起,凡申報中級、高級職稱評審的應交流教師,均需具備交流工作經歷才可參與擇優申報。
(五)頂崗交流教師由接收學校實行單獨年度考核,考核優秀比例可放寬至頂崗交流人數的30%。
(六)區教育局將按學年度對各校教師交流工作進行專項考核,考核結果作為學校工作考核評價的內容之一。對政治思想合格,專業技術過硬,業績突出、符合基本條件的交流教師,經派出學校和接收學校推薦,組織考核,可列為學校后備干部。擬提拔的學校中層正職以上干部,原則上應有交流工作的經歷,或者在提拔試用期內必須參加交流。
(七)嚴肅教師交流紀律。
凡屬應交流對象的教師,如果不服從學校交流安排的,按照以下條款處理:
1.學校不得推薦其參加市、區“五級梯隊”等專業榮譽稱號的評選;
2.當年年度考核不能定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3.交流教師不能勝任本職工作,導致教學質量嚴重滑坡,或工作不負責任造成重大事故的,當年年度考核不能定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教師交流工作事關教師的切身利益和學校教育的優質均衡發展,我們要充分認識教師交流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廣泛宣傳,加強教育,認真組織,統籌安排;要深入細致地做好交流教師的思想工作,及時化解各種矛盾,保證教師交流工作平穩、有序地推進;要及時總結教師交流工作經驗,及時反饋好的做法和建議,不斷改進和完善教師交流工作。
交流輪崗方案14
為推進股級干部交流輪崗工作,進一步提高全系統黨員干部的素質和能力,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提高行政服務效能,根據《黨政領導干部交流工作規定》及南昌市國土資源局《關于切實加強全市國土資源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實施意見》(洪國土資黨字〔20xx〕28號)有關精神,結合全縣國土系統干部工作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干部交流輪崗工作,要在局黨組的統一領導下,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干部交流工作規定》以及中央、省、市一系列政策規定,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規定程序開展。要把推進干部交流輪崗與改進干部選拔任用機制,加強對干部的培養、鍛煉結合起來;要通過交流輪崗,優化中層領導結構,提高干部素質,改進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為營造風清氣正的工作環境、加快全縣國土資源管理事業發展提供堅強有力的組織保證。
二、工作原則
1、遵循民主集中、統籌兼顧、逐步實施、公開公平、客觀公正、按章辦事的原則。
2、交流輪崗按先正股級后副股級的原則有序推進。
三、交流對象:
1、在同一職位擔任股級職務滿3年的原則可以交流;滿5年的,應當交流;滿8年的,必須交流;
2、因工作需要、發揮干部特長需要進行交流輪崗的;
3、缺少基層工作經驗或崗位單一的;
4、因其他原因,需要進行交流輪崗的。
四、實施程序:
1、由局人事股提出交流輪崗人選和崗位;
2、局黨組與交流輪崗干部談話,做好思想工作,提出有關要求;
3、征求干部交流輪崗部門分管領導意見;
4、局黨組集體研究決定;
5、局人事股辦理有關手續。
五、工作紀律
1、確定干部交流輪崗,須在廣泛征求群眾意見,有利于工作開展的基礎上,經局黨組集體研究決定。
2、已談話明確即將交流輪崗的干部,在做好交接工作的基礎上,盡快到崗。
3、凡經組織研究決定安排交流輪崗的干部,應自覺服從組織決定,盡快到崗任職。對無正當理由拒不服從組織決定者,要進行批評教育;經批評教育不改者,應予以相應的處分。
交流輪崗方案15
為進一步完善干部隊伍管理的競爭、激勵機制,促進優秀人才脫穎而出,提升干部職工隊伍整體素質,推動全縣水利事業又好又快健康發展提供強有力的人才支撐。參照《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國家公務員職位輪換(輪崗)暫行辦法》、《國家公務員任職回避暫行辦法》、《黨政領導干部交流工作暫行規定》和《關于開展縣直機關干部交流輪崗工作的通知》(鹽黨辦發[20xx]2號)等有關文件要求,結合我局實際,特制定干部輪崗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本次干部交流輪崗工作,在局黨委的統一領導下,以“加大多崗位鍛煉,提升綜合素質;盤活資源,優化干部隊伍結構;激發干事創業激情,提高水利工作效能;打破崗位終身制,建立輪崗長效機制;促進勤政廉政,打造人民滿意水利服務隊伍”為宗旨,逐步實現輪崗常態化、制度化,激發廣大干部職工愛崗敬業、奮發向上的工作熱情,不斷增強水利行業干部職工隊伍的生機和活力,從而促進全縣水利事業科學發展。
二、交流輪崗目的
(一)合理配置,規避風險。通過完善干部交流輪崗制度有效防止腐敗,采取崗位輪換的方式防范管理風險或道德、法律風險。
(二)多崗鍛煉,培養人才。通過內部崗位輪換,有效地培養出能夠在水利工作中獨擋一面的復合型人才。
(三)拓寬視野,激發熱情。通過交流輪崗使干部職工積累人脈資源、發現自己真正的興趣與能力所在、鍛造多方面的能力與經驗,力求人盡其才、人盡其用。
三、交流輪崗范圍
此次交流輪崗的范圍是局中層干部及一般工作人員(不含工勤人員),重點是近年來沒有交流輪崗的中層干部和一般工作人員。
四、交流輪崗條件
(一)內部交流輪崗(中層干部及一般工作人員)
1、缺乏多崗位任職經歷的優秀中層干部;
2、在同一崗位工作5年以上(含5年)的中層干部原則上要進行交流輪崗(同一崗位計算時間截止20xx年12月31日);
3、按照相關規定,需要任職回避的;
4、因工作需要進行交流輪崗的;
5、其他原因需要交流輪崗的。
符合上述有關條件的,同等條件下年紀較輕、任職時間較長、同一單位(崗位)工作時間較長的應優先考慮交流輪崗。
(二)跨部門交流輪崗
根據工作需要,提出符合條件的跨部門交流輪崗的人員和崗位,特別是從事人、財、物管理、項目審批等關鍵崗位工作5年以上(含5年)的,原則上要進行交流輪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交流輪崗或者暫緩交流輪崗:
1、涉及黨和國家重要機密,不宜交流輪崗的;
2、專業技術性較強,不宜交流輪崗的;
3、職位條件有特殊要求,不宜交流輪崗的;
4、距退休年齡不滿五年的;
5、因健康原因不宜交流輪崗的;
6、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紀檢監察或司法機關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7、其他原因不適合交流輪崗的。
五、組織機構
為了確保本次交流輪崗工作順利實施,成立水務局干部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張立澤
副組長:張建軍張德龍黃明森孫峰
成員:李薛鋒黃利蔣聽張本強馬志偉
梁曉波王興瑞王永智侯學存
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在縣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組織實施本單位的交流輪崗工作。
六、實施程序
內部交流輪崗
1、中層干部內部交流輪崗由局黨委根據內部交流輪崗的條件提出需交流輪崗人選和崗位,或由符合內部交流輪崗條件的中層干部個人提出交流輪崗的申請(包括書面申請和口頭申請),提交局黨委研究決定。
2、一般工作人員內部交流輪崗由局分管領導及中層干部根據內部交流輪崗的條件,提出需交流輪崗人選,或由符合內部交流輪崗條件的一般工作人員個人提出交流輪崗申請(包括書面申請和口頭申請),提交局干部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跨部門交流輪崗
局黨委及局干部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工作需要,提出符合條件需跨部門交流輪崗的人員和崗位,或由符合跨部門交流輪崗條件個人提出申請,報縣干部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審定。
本次交流輪崗人員身份要與崗位對等,即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事業單位人員等身份、編制、工資類型必須與崗位一致。內部交流輪崗確有困難或在一些重點、熱點崗位工作的人員,提交縣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通盤考慮,進行跨部門交流輪崗。
七、進度安排
(一)內部交流輪崗
1、中層干部交流輪崗
(1)1月11日-2月6日調查摸底,制定實施方案,局分管領導對中層干部任職基本情況及干部隊伍結構等進行摸底調查,提出建議。
(2)2月14日-2月20日由局黨委提出交流輪崗的中層干部人選和崗位。符合內部交流輪崗條件的中層干部個人自愿交流輪崗的,可直接向局黨委申請。
(3)2月21日-2月28日由局黨委召開會議研究確定交流輪崗的中層干部人選和崗位,行文通知被交流輪崗的中層干部做好手續交接,到崗工作。
2、一般工作人員交流輪崗
(1)1月18日-2月20日調查摸底,制定實施方案,局分管領導及中層干部對本單位一般工作人員人數、本崗位工作年限、隊伍結構等進行摸底調查,提出建議。
(2)2月21日-2月28日局分管領導及中層干部提出本單位擬交流輪崗一般工作人員的人選。符合內部交流輪崗條件的一般工作人員個人提出交流輪崗的,直接向局干部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提出申請。由局干部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3)3月1日-3月8日局干部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召開會議研究確定交流輪崗的一般工作人員和崗位,行文通知被交流輪崗的一般工作人員做好手續交接,到崗工作。
(二)跨部門交流輪崗
1、4月1日-4月30日由局黨委及局干部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工作需要,提出符合條件需跨部門交流輪崗的初步人選和崗位,或由符合跨部門交流輪崗條件的個人提出交流輪崗的申請,提交局干部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跨部門交流輪崗初步人選及崗位。
2、5月1日-5月31日對跨部門交流輪崗初步人選,經縣分管領導簽字同意,向縣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上報交流輪崗人事方案。經縣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審核,與需交流雙方黨組織充分溝通并征求分管縣領導意見后,由縣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提出擬交流輪崗建議人選,經縣編委會研究通過后進行交流輪崗。
跨部門交流輪崗的人員必須于20xx年6月底前到崗工作,并做好離崗交接手續。
八、要求
1、營造一個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的交流輪崗工作環境。要深入細致地做好思想工作,保證干部隊伍的穩定性和工作的連續性。
2、各單位必須執行關于干部交流輪崗決定,認真實施輪崗工作。
3、嚴格按照規定的程序,結合工作實際,充分調動干部職工積極性,由局黨委和局干部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水務局實際研究確定交流對象。
4、中層干部及一般工作人員接到調動通知或交流輪崗通知后,必須服從局黨委的決定,在限定的時間內,辦理完工作交接手續到新崗位報到工作。
5、所有交流輪崗的人員,必須服從組織決定,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接受交流輪崗決定。
九、本方案自下發之日起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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