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item id="r3jhr"></menuitem><noscript id="r3jhr"><progress id="r3jhr"><code id="r3jhr"></code></progress></noscript>

      法律服務合同

      時間:2022-11-07 14:53:46 服務合同 我要投稿

      法律服務合同匯編15篇

        隨著人們對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范地承諾和履行合作。那么正式、規范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法律服務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法律服務合同匯編15篇

      法律服務合同1

        甲方(委托人):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身份證號:

        乙方(受托人):律師事務所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鑒于甲方因購買房屋,需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服務內容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為甲方購買房屋提供法律服務。

        二、服務費用

        1.本次服務具體項目與費用如下:

        服務項目

        收費標準

        服務次數

        費用合計

        審查購房合同

        元/份

        共同參與購房合同談判

        元/次

        調查買房所涉房產公司主體資格的合法性

        元/次

        上述服務費用合計:人民幣(大寫)(¥元)

        2.差旅費用:

        在辦理委托事項過程中所需的辦案費用(包括資料、交通、通訊、文印、差旅、食宿等費用)按如下第種方式支付:

        (1)乙方墊付,甲方實報實銷;

        (2)元包干;

        (3)免收辦案費用,但因工作所需在市外發生的差旅費用由甲方據實報銷。

        3.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日內一次性交清服務費用,并支付差旅費用(采取差旅費用包干模式時)。

        4.如甲方要求提供乙方提供約定項目以外的服務時,應另行協商支付費用。

        5.乙方指定收款賬號:

        開戶行:

        戶名:

        三、雙方權利義務

        1.乙方必須認真依法保護甲方合法權益。

        2.甲方應當向乙方如實提供辦理專項法律事務的相關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若甲方不積極提供相關材料,或弄虛作假等情況,有權終止服務,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違約責任

        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所收取費用應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五、合同聯系方式

        1.為更好的履行本合同,雙方提供如下聯系方式:

        (1)甲方聯系方式

        郵寄地址:

        聯系人:

        電話:

        電子郵箱:

        (2)乙方聯系方式

        郵寄地址:

        聯系人:

        電話:

        電子郵箱:

        2.雙方通過上述聯系方式之任何一種(包括電子郵箱),就本合同有關事項向對方發送相關通知等,均視為有效送達與告知對方,無論對方是否實際查閱。

        3.雙方確認上述聯系方式同時作為有效司法送達地址。

        4.一方變更聯系方式,應自變更之日起三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應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六、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合同各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應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2)依法向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七、附則

        1.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各方各執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經各方簽署后生效。

        甲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簽署時間:年月日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簽署時間:年月日

      法律服務合同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向______公司出具并發送律師函(以下簡稱“項目”)中的有關法律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項目概況

        甲方向______公司提供網絡技術服務,現約定的付款期限已到,______公司并沒有付款的意思,已經違約,目前經甲方核算欠款總額為96100元,特此委托乙方出具并發送律師函。

        第二條:服務內容

        乙方為甲方出具并發出律師函一份

        第三條:甲方義務

        1、甲方應當向乙方如實陳述案件事實,提供相對應的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對賬單等);

        2、甲方需要提供______公司準確的地址、電話、聯系人等可供郵寄到達的聯系信息。

        第四條:乙方義務

        1、乙方應當及時完成律師函的起草、寄出工作,寄出前由甲方確認后方可寄出;

        2、甲方對其獲悉的行業秘密應當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第五條:費用及支付方式

        1、價格:二仟元(¥:20xx元);

        2、甲方應當在收到律師函確認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甲方可以現金或者轉賬的方式將上述律師費支付至如下賬戶,乙方收款后應當出具正式發票。

        乙方戶名:

        開戶行:

        賬號: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應當在2個工作日之內完成該項工作,逾期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不支付費用;

        2、甲方應當在收到律師函確認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逾期付款應當根據逾期的情況向乙方支付本次服務總價款30%的違約金。

        第七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或者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及辦案律師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特別約定

        1、乙方是根據甲方的陳述及提供的資料出具律師函,不對本次服務的結果做任何承諾,乙方不承擔甲方決策的結果或責任,甲方也不得將律師函用于非法目的;

        2、乙方在簽訂合同簽已經向甲方解釋了收費規定及標準,甲方在本合同簽署前已經全部閱讀并知曉合同內容,本合同自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法律服務合同3

        合同編號:115810

        委托方(甲方):姓名(或名稱)

        住所地址:電話: 受托方(乙方):

        住所地址:電話: 甲方因,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務,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師擔任甲方的代理人(辯護人)或提供的法律服務活動。乙方的代理權限詳見委托書。

        二、乙方應當充分運用自己的專業知識和技能,就甲方委托事項提供法律服務,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如乙方指派的律師因故中途不能履行職務,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根據乙方完成的工作量協商退費,但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律師代理的除外。

        三、甲方支付乙方法律服務費元,并承擔乙方提供服務過程中甲方應當支付的差旅費、通訊費、文印費等費用。乙方收取甲方的服務費,應向甲方出具正式發票。其它費用結案后據實結算。

        四、乙方不得向甲方索要或收取合同約定以外的費用。但甲方增加訴訟請求或對方提起反訴的另行收取法律服務費。

        五、甲方應如實向乙方陳述案情,提供與本案有關的證據或證據線索。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證據原件應妥善保管,并向甲方出具收據。

        六、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證據線索視案情進行調查取證。同時協助甲方將相關證據在法定期限內向法院提交。

        七、甲方應保證提供相關證據的客觀真實。乙方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有捏造或隱瞞事實、弄虛作假行為,有權解除與甲方的服務合同,甲方交納的服務費不予退還。

        八、乙方對服務過程中知悉的甲方的隱私、商業秘密、技術秘密負保密義務。

        九、本合同簽定后,雙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乙方未盡約定義務或無故解除協議,法律服務費全部退還;甲方非因乙方(律師)過錯解除協議,法律服務費不予退還。

        十、本合同的有效期從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案本審下達判決書(包括調解書、裁定書、非訟事宜完成等)時止。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并交納服務費后生效。

        十二、雙方約定的其它條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服務合同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因辦理甲方需要委托他人辦理房屋不動產登記證書事宜,甲方需委托乙方辦理律師見證手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如下條款:

        一、指派律師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師對甲方委托受托人的委托行為進行見證。

        二、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必須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情況,提供有關見證工作的真實材料。甲方提供虛假事實和材料的,乙方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2、乙方應依法向甲方提供有效的律師見證服務,并向甲方出具律師見證手續。

        三、委托事項

        對甲方委托他人辦理房產事宜進行律師見證。甲方委托他人辦理房產事宜相關信息如下: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

        房產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指定為準對應房產信息,甲方委托受托人處理范圍,房屋不動產權證、不動產權轉移登記、繳納契稅、維修基金、交易服務費、印花稅等稅費及領證等相關事宜。

        四、律師費用

        1、律師見證費用標準為:_________________人民幣元/每套房產。

        2、此次服務共涉及套房產,合計律師見證服務費用為人民幣_______元。

        如實際辦理見證涉及房產套數與上述約定不一致的,應根據實際辦理見證所涉及房產套數結算律師費用,多退少補。

        3、乙方指定收款賬號: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

        戶名:_________________

        4、乙方應向甲方開具正規發票。

        5、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后支付律師費用,乙方律師于甲方支付律師費用后開始提供服務。

        五、附則

        1、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合同各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法律服務合同5

        深圳市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房產項目開發過程法律服務合同

        合同雙方:

        甲方:深圳市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廣東融商誠達律師事務所

        甲方聘請乙方為______公司所屬房產開發項目提供專業法律服務,要求乙方指派熟悉房地產行業且擅長代理房地產糾紛案件的律師負責甲方項目的法律服務,以確保和維護甲方在整個項目銷售過程中的合法權益。經協商,雙方達成以下條款:

        一、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師為 房地產開發項目以下階段提供下述非訴訟法律服務:

        (一) 商品房銷售階段

        1、審查待售商品房項目是否具備法律法規所規定的預售、銷售條件,必要時將出具法律意見書。

        2、審查委托人提供的有關樓宇預、銷售的廣告等宣傳資料,根據具體情況提出修改意見。

        3、 提供預售和現售的法律服務,參與大宗購房談判。

        4、協助委托人監督商品房銷售合同的履行,調解處理在合同履行中產生的糾紛。

        5、參與委托人與有關銀行的談判,起草或修改委托人和銀行的合作貸款協議。如有資金監管協議,則同時起草或審查該協議并提出修改意見。

        6、審查、修改項目預、銷售及租賃的有關法律文件:

        A:協助委托人審查、修改《購房須知》、《樓宇認購書》、《商品房預(現)售合同》補充條款、《租賃合同》等相關法律文書;

        B:接受因上述法律文書而產生的法律問題咨詢;

        8、負責與公正處的聯絡,并使本所起草的與該項目有關的涉外法律文書得到公正處的認可;

        9、根據購房業主的要求,出具與該項目的預銷售、租賃有關的見證和法律意見書(費用由購房業主和承租人承擔);

        10、經委托人指定由本所律師代為辦理下列事宜(費用由購房業主和承租人承擔);

        A:代為審查辦理購房業主個人購房抵押貸款手續及提供律師見證服務;

        B:代為辦理該項目涉外預、銷售合同公正手續;

        C:代為申領購房業主的〈房地產權證〉

        D:代為辦理房屋租賃登記手續;

        (二)、交付驗房階段律師服務

        1、審查房屋是否具備交付條件并出具法律意見書;

        2、 審查修改《商品房使用說明書》、《住宅質量保證書》《房屋交付交接單》;

        3、 審查修改《入住手冊》、《業主臨時公約》、《前期物業管理協議》;

        4、 協助解決委托人辦理商品房的產權過戶手續時出現的問題。根據按揭業主辦理他項權證,按保證合同的約定及時解除開發商的擔保責任;

        5、 協助調解處理項目完成后工程結算產生的爭議,及時提出法律意見。

        (三)為委托人提供的動態跟蹤法律服務

        1、 及時向委托人介紹新頒布的房地產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必要時出具相關法律意見。

        2、 及時解答和解決有關法律咨詢和法律事務。

        二、乙方根據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內容,安排有關律師或工作人員提供法律服務,其費用包含在本合同規定的服務報酬中。

        三、法律服務報酬與支付方式:

        1、雙方商定:甲方支付乙方以上全過程專項法律服務代理費為人民幣____萬元。

        2、支付的方式:律師服務報酬以人民幣支付。支付期限為:

        第一期:自簽約之日七天內,支付人民幣____萬元;

        第二期: 年 月 日之前,支付人民幣____萬元;

        第三期:年 月 日之前,支付余款人民幣____萬元;

        四、本合同第一條注明由業主或銀行支付的'法律服務費用,另行計算,由乙方向業主或銀行收取。

        五、乙方提供的上述法律服務的各項法律關系,如因爭議導致訴訟或仲裁時,乙方可代表甲方全權處理,其費用另行計算。

        六、 乙方提供的法律服務應保證服務質量,確保經律師審

        查修改后的合同和法律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在法律、法規發生變化的特殊情況下除外)如因工作疏漏或失誤致使甲方利益受損,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七、 甲方應根據乙方提供法律服務的需要,按乙方的要求

        提供各種有關書面材料,并如實向律師闡明情況。

        八、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所有約定的法律服務時終止。

        九、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深圳市____有限公司 乙方:廣東融商誠達律師所

        法定代表人: 代表:

        年 月 日

      法律服務合同6

        (以下簡稱甲方)因與 等公司為證券交易代理項目一事,聘請上海市泛亞*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提供法律服務,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條款: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 律師為甲方提供如下服務:

        1、審核客戶的法人經營情況及資金來源;

        2、監督甲方資金安全使用;

        3、提供證券買賣及國債回購的法律意見;

        4、協調甲方與有關客戶可能發生的訴訟;

        5、參與甲方與客戶業務談判;

        6、協助草擬、修改、制作、審核有關文件;

        7、其它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務。

        二、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情況,提供有關的材料證據。乙方接受委托后,發現甲方反映不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委托,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同意向乙方繳納律師為該項目提供服務的費用計人民幣 萬元。

        四、如甲方要求變更委托項目,需另行委托,本合同即終止。

        五、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服務項目結束為止。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法律服務合同7

        聘用單位:三臺縣石安法律服務所 (簡稱甲方)

        受聘人員: (簡稱乙方)

        為大力發展基層法律服務事業,穩定基層法律服務隊伍,根據司法部、省司法廳、市司法局的有關文件規定,乙方提出執業申請,經審查符合基層法律服務執業條件,甲方同意聘用乙方為本所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甲乙雙方為明確權利義務關系,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聘用期限:自20xx年5 月 12 日至20xx年 5月11日止。

        二、聘用期間:乙方必須承認本所《章程》享有并履行本所《章程》所規定各項權利和義務,經濟上實行效益浮動工資制。即按乙方業務收入總額的60%計發,上不封頂,下不保底,按月支付,年終結算,甲方不在支付其他經濟費用。

        三、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乙方業務收入的5%支付給乙方,由乙方自行購買養老保養,不足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乙方在聘用期間必須服從甲方安排,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內部管理辦法,積極工作,完成年度崗位目標任務,遵守職業道德和法律,接受年度考核、考評,不斷提高政治業務素質,工作技能。

        五、乙方因自身工作原因給當事造成損害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六、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中止或解除合同。

        1、本合同確定的聘用關系,違反國家用工制度的。

        2、乙方經上級選拔任用或考入高等學校脫產學習。

        3、乙方因健康原因不能勝任工作的。

        4、乙方因工作需要,被國家機關或企事業單位錄用的。

        5、乙方不能全面完成本年度目標考核任務的。

        6、嚴格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和法律,經教育不改或受黨紀政紀,刑罰處罰的。

        7、嚴重失誤,徇私或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七、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主管單位一份。

        九、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和需要修改、完善的,均需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并存主管單位備查。

        甲方:三臺縣石安法律服務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簽訂時間: 年月日

      法律服務合同8

        聘請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聘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之規定特聘請乙方擔任常年法律顧問,實施家庭法律服務保障計劃。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訂立下列條款,以共同信守。

        第一條、乙方指派律師承辦甲方的法律事務,對于甲方的法律咨詢需求,乙方將靈活安排有關律師或律師助理人員向甲方提供。

        第二條、工作方式。

        在合同期間內,甲方可以告知顧問律師因本人的業務需要,法律顧問的工作時間不受法定節假日的限制,在提前通知的前提下,及時處理法律事務。

        第三條、保密條款。

        顧問律師對因工作原因知悉的甲方的經營信息、管理信息、和技術機密等均視為顧問單位的商業機密,顧問律師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以及律師職業道德的規定,對以上信息無論在合作期間還是在合作期后均予以保密,不向外泄露。

        第四條、家庭法律服務保障計劃的服務對象和內容。

        1、面向的客戶類型:

        城市居民家庭、個體工商業主。

        2、法律服務的項目:

        1)法律咨詢(網絡咨詢、電話咨詢),咨詢內容包括婚姻家庭、繼承、收養、房屋地產、私人借貸、合同、股票證券、交通事故、醫療糾紛、勞資糾紛、鄰里關系等法律事項。

        2)服務年度內為當事人起草、審查合同或就專門法律問題出具法律意見共計10份。

        3)約見律師面談總時間不超過3小時。

        4)參加當事人委托的訴訟、仲裁活動以及其它非訴訟的代理事項。

        第五條、家庭法律服務保障計劃的收費:

        1)對于上述1-3項服務,每天收費1元,共計人民幣360元。該款項在本合同簽署時內支付。

        2)對于第4項服務,按部門收費標準的80%收取代理費。

        3)對于領取城市最低保障金的居民、年齡超過70歲的老年人,免費提供上述1-3項服務。對于第4項服務,按部門收費標準的50%收取代理費,達到法律援助標準的,進行法律援助。

        法律顧問受委托出差辦理案件的,可以與甲方協商差旅費用的支付。

        第六條、其他約定。

        本合同有效期為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期限滿前一個月,如雙方均無異議,可以續約。 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法律服務合同9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經與_________律師事務所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乙方指派_________律師擔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辦理_________,提供法律幫助。律師執業證號:_________。

        第二條 律師費

        提示:請在選擇使用的條款前的□打"√";或直接把不使用的條款刪除。

        □根據《律師業務收費辦法》的規定,委托人向_________律師事務所繳納委托費用_________元。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_________元;余款在委托事項辦妥后支付。

        □雙方協商以代理事項標的額_________%,共計_________元為乙方應得的委托費用。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_________元;余款在委托事項辦妥后支付。

        □乙方在訴訟和執行期間不收取甲方任何費用,待執行回款物后,甲方同意乙方從執行回的款物中另行扣除總額的_________%作為乙方律師的報酬。

        案件以調解或仲裁方式解決的,律師費的計算方式:_________。

        本案所需訴訟費、公證費、執行費等費用,由甲方按國家規定交納并由乙方按照規定代收代交。律師費不包括律師進行工作的差旅與長途電話費,后者由甲方根據實際發生額向乙方另行支付。

        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律師費應退還給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師費不予退還。

        第三條 服務期限

        雙方同意,服務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協議期滿后是否續簽,可于本合同到期前_________個月由雙方協商并書面確認。

        第四條 甲方委托乙方律師的代理權限

        提示:請在選擇使用的條款前的□打√;或直接把不使用的條款刪除。

        □起訴、遞交和簽收法律文書,收集相關證據;

        □代為推選訴訟代表人并接受訴訟代表人的委托代理訴訟;

        □代為追加、變更被告和第三人;

        □代為申請回避和控告;

        □代為參加訴訟,陳述事實和理由,出示證據、質證和辯論;

        □代為承認、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提出上訴,申請執行,代為接收執行回來的錢物等。

        第四條 乙方的工作范圍:_________。

        第五條 乙方指派律師的工作方式

        乙方應采取_________(不定期工作方式/全日制工作方式)完成甲方委托的代理事項。

        第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1.及時、準確、完整地提供乙方所需的資料及文件;

        2.保證所提交資料及文件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3.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4.乙方人員辦理本合同委托事項應做到勤勉盡責,否則甲方有權要求更換人員;

        5.按約定支付律師費。

        第七條 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律師有義務解答甲方提出的問題,并提供相應的法律意見;

        2.乙方有權按合同約定收取律師費;

        3.在維護甲方利益,遵從法律和行業規則的要求前提下,乙方律師有權保持工作的獨立性和客觀性;

        4.乙方律師應服從增發工作的整體安排,保質保量提供法律服務,并應甲方要求隨時報告工作進度;

        5.乙方律師應采取最安全、最經濟、危險性最小的方案履行其代理義務或提出相關建議,甲方若作出不適當的指示、決定或提出不合理的方案時,律師應當給予足夠的警示或建議;

        6.乙方律師不得有損害甲方利益或故意拖延、耽擱辦理受托事項等違反律師執業紀律或職業道德的行為;

        7.乙方律師應認真學習并熟知與甲方業務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文件,認真履行職責,全力維護甲方合法權益。乙方律師在工作范圍內因嚴重疏忽,給甲方造成損失或引起糾紛訴訟,乙方須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八條 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書面同意,任何時候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不得利用以上信息為自己或他人牟利,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雙方應信守本合同,未經雙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解除和終止本合同。

        2.甲方在下述情況下,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或要求更換律師:

        (1)代理律師不按本合同的約定提供法律服務,經甲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2)因代理律師的過錯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

        3.乙方在下述情況下,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有意向代理律師提供虛假情況、捏造事實的;

        (2)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約定提供工作條件的;

        (3)甲方累計3個月未按時向乙方支付費用的。

        第十條 違約責任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履行本合同不符合約定條件的,即違反本合同時,應賠償另一方的損失,并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第十一條 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后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四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六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法律服務合同10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聘請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為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師_________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法律幫助,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甲方指定_________為法律顧問的聯系人。

        二、法律顧問工作范圍

        1.為甲方解答法律問題,必要時提供法律意見書。

        2.協助草擬、修改、審查合同和有關法律事務文書。

        3.接受甲方委托,參與經濟合同談判。

        4.接受甲方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活動。

        5.應甲方要求,向職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

        6.接受甲方委托、辦理其它法律事務。

        三、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系約定。

        四、甲方向乙方每月繳納聘請律師費_________元。律師費用按季繳納,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以及項目談判,收費按規定另議。

        五、律師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費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應向律師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之日起生效,期限為_________年。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法律服務合同11

        (一)創建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及資金募集階段

        該階段的律師業務主要涉及設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募集資金方面 的法律事務。

        1、提供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設立的法律環境評價。

        通過對國家關于私募 投權投資的法律、法規、規章的研究和說明,借以幫助發起人明確國家 在私募股權投資的發展戰略、法律制度和政策導向。

        2、參與基金設立模式策劃設計。

        設立新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法律途 徑可以選擇公司制、信托制和有限合伙制,律師從法律角度進行比較提 出建議。如果采用有限合伙制模式,律師審查是否符合當地的法規、規 章設置的投資門檻,以及對投資管理人的資格限制。

        3、基金設立的法律框架的設計、論證。

        設計私募股權投資法律框架是 通過規范資本供給者(投資者)、資本動作者(私募股權基金管理人) 和私募股權資本接受者(目標企業)三方的權利義務,保護他們的合法 權益,將市場交易中的不確定性降到最低,增加各方對交易后果的可預 測性,保障交易各方的

        交易安全。

        4、參與基金路演和投資談判。

        律師可以協助私募基金發起人進行基金 路演,制作、修改路演材料以及基金初步組建方式和投資意向書等,參與 投資人與基金發起人的協商談判,同時可以幫助基金篩選和推薦專門的代銷機構進行基金推廣,草擬并修改代銷協議。

        5、起草基金的核心法律文本。根據基金確定的不同設立組織形式,律師 幫助基金起草并確定私募股權基金最終的法律文本,比如基金章程、內 部治理規章制度、有限合伙協議等。律師從設立、運行、表決機制、責 任分配、利益分享、經營期限、投資退出、終止等進行完善的法律設計。

        6、參與辦理私募股權基金的審批和注冊登記等,規避基金設立的法律 風險。

        7、參與主體的資格審查。審查投資主體的法律資格、授權范圍,董事、 高管及合伙人的資格審查。

        8、協助基金份額的變更、轉讓。律師對基金引入新的投資人或將原有 投資人的份額轉讓,協助簽署相關協議及辦理變更手續。

        9、受聘為基金投資決策委員會的外聘法律專家委員,參加投資決策委 員會會議,就重大投資決策項目提出專業意見。

        10、資金安全性的審查。協助建立基金管理人風險控制本系,律師協助 審查基管理人的權限職責,評估基金內部控制制度的合法合規性、全面 性、審慎性和適時性,及時提出修改意見和方案。

        11、監管的設計。協助基金建立明確的投資授權制度,建立嚴格的投資 禁止和投資限制制度,保證基金投資的合法合規性。

        12、及時評估法規政策、市場環境等重大變化對基金運營產生的影響, 及時提出應對方案。

        13、協助基金制定突發性重大風險事件和違規事件的解決方案。

        (二)投資項目篩選審查階段

        本階段律師的主要任務是幫助投資人尋找合適的投資項目,并從法 律上進行論證。其內容主要包括:

        1、協助投資者提供有價值的項目和投資機會。

        2、協助進行項目初審。律師對企業提交的商業計劃書或融資計劃書及 相關材料進行書面審查,并參與目標企業初步實地考察評估,對項目可 行性進行法律論證。

        3、參與談判協商,確定和保障投資商的投資權益。

        4、協助簽署《投資意向書》及《備忘錄》,及時鞏固談判成果。

        5、協助制定《保密協議》,對洽談過程中各方的商業秘密如財務數據、 企業戰略與規劃、重要合同、客戶名單等采用相關措施加以保護。

        6、對擬投資項目進行盡職調查。盡職調查范圍包括被投資方主體合法 性,財務與稅務,公司治理結構及團隊,勞動用工,資產資金,知識產 權及專有技術,合同與協議,對外投資,關聯交易,訴訟與潛在訴訟, 行業法律環境等方面進行調查,并根據行業不同、企業

        發展期不同等因 素確定不同的調查側重點,避免投資風險,提高投資效率。

        7、設計投資模式,起草與洽談《投資協議》。協議包含投資金額、充 分稀釋后的股權價格與股權形式、股份的優先權、投資的前提條件、反 稀釋條款、回購條款、保護性條款等,并設計公司的財務結構與治理結 構,投資人的股權比例,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及經理的各自權責與 制衡機制,管理層的股權與期權安排,對賭條款等。

        8、根據投資模式,起草并簽訂《增資擴股協議》或《股權轉讓協議》。

        9、協助《投資協議》的簽署及執行。律師協助完成投資協議的簽署后, 協助向各審批機構進行審批并協助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同時完善協助辦 理包括被投資企業與投資人的交接手續、人員派駐、材料交接、資產清 點等相關手續。

        (三)管理投資項目階段 在私募股權基金投資企業后,律師根據被投資企業的實際情況協助私募股權基金對目標企業進行投資管理。此階段律師的工作主要有:

        1、提供投資調查分析,為企業產品市場前景進行市場調查和分析的服 務,幫助目標企業確定市場定位。

        2、幫助目標企業選擇戰略合作伙伴,并且作為代理人協助客戶與潛在 的合作者進行接觸,參與談判,促成雙方的合作。

        3、協助投資方進一步完善被投資企業的內部治理結構。 包括調整董事 會的組成及投票權,高管人員的推薦,財務人員的派駐,以及未能

        達到預 定業績時治理結構的變更。此外,律師可以協助設計一定的激勵和約束 機制, 增加管理層持股計劃,來實現投資人對被投資企業高級管理人員 的有效控制。

        4、幫助投資方審核目標企業新修訂的章程、股東會議事規則、董事會 議事規則等重要的規范運作的文件,以督促目標企業建立合理的管理制 度和法律框架。

        5、提供商標注冊及保護、專利申請及保護服務,協助目標企業進行商 標注冊和專利申請,協助企業主張相關權利。

        6、代表投資方行使投資權益,參加董事會,對資產進行監督并協調投 資各方的利益關系,制定投資收益分配方案。

        7、針對擬上市的目標企業,協助目標企業上市,設計上市方案。

        8、受聘為目標企業的專項或常年法律顧問,參與目標企業的整合及規 范工作。

        (四)退出階段

        風險資本的退出主要包括公開上市、收購兼并、回購、清算等幾種方式。在投資項目運作成功后,律師將為資本的退出提供法律服務,參 與項目上市、收購兼并等整個過程,協助投資者最大程度地收回投資。 這里相關的工作包括:

        1、談判協商,起草審閱各種交易文件。

        2、論證各種退出模式的利弊、協助選擇具體退出模式。

        3、擬定整個退出程序方案,制作所涉及的法律文書,對退出程序。

      法律服務合同12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甲方因業務發展及依法規范經營需要,需對公司進行全面風險防控,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相關規定,特聘請乙方律師作為法律顧問,提供法律盡職調查法律服務。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現就法律服務聘用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守:

        第1條 顧問律師、聯系人

        1.1 顧問律師及承辦人員

        1.11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由乙方主任郭志聯、陳濤、申曉偉律師作為甲方的法律服務律師,為甲方提供盡職調查專項法律服務。

        1.12 法律顧問律師根據具體業務的情況,可以指定本所其他人員從事協助、配合性的工作。在征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可以根據具體業務的專業分工,由法律服務律師指定本所相應的專業團隊律師承辦具體事項。

        1.2 聯系人

        為便于工作開展,甲方指定 為乙方顧問律師的聯系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系人應在五個工作日內予以通知。

        第2條 顧問律師工作范圍

        乙方律師的服務內容包括:對甲方及甲方股東進行法律盡職調查,出具盡職調查報告,主要涉及:

        2.2 工商登記注冊信息及發展歷史沿革;

        2.3 重要資產情況調查,包括固定資產及重要流動資產;

        2.4 重要知識產權情況,包括商標、專利等;

        2.5 重要業務合同情況;

        2.6 對外擔保、債權、債務情況;

        2.7 內部勞動人事情況,等等;

        2.8 審核甲方提供的申請文件及相關材料,依據法律和法規的要求提出法律建議或者處置措施;

        第3條 顧問律師工作方式

        3.1 鑒于處理承辦法律事務的特殊性,在兼顧雙方利益的原則下,乙方顧問律師可以以座談處理、書面處理、E-MAIL及其他網絡通訊工具處理、電話溝通處理等方式擇一進行。

        3.2 工作方式以乙方對甲方或相關主體提供的帶有真實承諾性的文件進行書面調查為主,以對乙方認為重要的信息抽樣實地核實為輔。

        第4條 專項服務費及服務期限

        4.1 專項法律服務費為年¥ ___________元(大寫:年人民幣 ___________萬元)。

        4.2 支付時間:

        第5條 辦案費及支付

        5.1 服務律師因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實際發生的,由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5.2 北京市城區外發生的差旅費、交通費、復印費,通訊費、查詢費等實際開支由甲方承擔。

        5.3 甲乙雙方往來文件、信函均使用中文,因需翻譯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5.4 服務律師對于其他可能發生的實際費用,應提前預估并告知甲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實施。服務律師應本著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并憑有效票據實報實銷。

        第6條 雙方義務

        6.1 甲方義務

        6,11 甲方應為乙方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全面、客觀和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辦理事項有關的全部材料和情況,配合律師開展工作;

        6.12 甲方應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工作費用;

        6.13 甲方有責任對委托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重大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第三方運用乙方律師工作成果可能導致的損失,與乙方無關。

        6.2 乙方的義務

        6.21 乙方律師在委托事項范圍內,根據甲方提出的要求,勤勉、盡責地完成有關工作。

        6.22 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后,根據工作難易程度,及時完成委托事項,并應甲方要求通報工作進程;

        6.23 乙方對委托事項涉及的有關甲方的情況予以保密,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秘密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但雙方有權對外表明雙方之間的合作關系,有權在其產品、廣告、對外宣傳資料上載明委托聘用關系及聯系方式。

        第7條 合同效力

        第8條 雙方因本合同項下及相關事項產生糾紛,應友好協商解決,解決不成,由中國國際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8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由甲乙雙方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服務合同13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杭州市法律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管理辦法》以及司法行政機關有關聘用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的管理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就聘用事項訂立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_

        一、合同期限。

        按下列第項確定:_________________

        (一)本合同有固定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從_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本合同無固定期限,從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法定或約定的解除(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其中試用期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止。

        二、工作崗位。

        甲方經考核,同意聘用乙方為甲方的法律服務工作者。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法律服務工作者崗位工作,完成該崗位所承擔的各項工作內容。

        三、勞動報酬。

        按下列第項確定:

        (一)乙方試用期的月工資為_______元,試用期滿的月工資為_______元。工資發放日為每月______日。

        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二)雙方議定:

        四、乙方的權利:

        (一)了解對法律服務工作者的權利義務有影響的甲方管理制度,對相關管理制度的補充、修訂享有建議權;

        (二)享受必要的培訓和教育;

        (三)取得規定的報酬及福利待遇;

        (四)因甲方的不當行為損害了乙方的利益,可以要求甲方賠償;

        (五)遇到法定或約定的解除(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可以要求解除本合同;

        (六)享受法定權利和雙方約定的其它權利。

        五、乙方的義務:

        (一)遵守《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管理辦法》以及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紀律的規定,接受甲方的日常管理;

        (二)按時完成承辦的工作任務或工作目標;

        (三)自覺維護甲方的形象和利益,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愛護甲方的財產;

        (四)接受甲方指派開展基層法律工作者業務;

        (五)未經允許不得從事公民代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

      法律服務合同14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就下列法律服務事

        項達成一致意見,于 年 月 日訂立本合同。

        1、法律服務范圍:甲方委托乙方處理下列法律事務(以下簡稱“本事務”):

        甲方與一案的第審訴訟/仲裁代理。

        2、委托權限:甲方授予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的權限為下列第( )項范圍第( )授權:

        民事訴訟代理;

        1、特別授權代理:代為起訴(包括代為在訴訟文書上簽章)、代為承認、放棄、變更

        訴訟請求,可以和解、調解、上訴、反訴,代簽代收法律文書。

        2、一般授權代理:代為起訴、參與訴訟、提供證據。

        3、代為繳納、退取訴訟費。

        刑事訴訟辯護或刑事自訴代理。

        其他非訴業務代理。

        3、承辦律師及助理: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師(助

        理)為本事務的承辦律師(以下簡稱“律師”)。

        4、律師費:雙方約定按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給乙方律師費:

        計件收費方式(政府指導價):本事務律師費總額為人民幣元;

        部分風險代理:

        1、本事務收取前期律師費元,后期律師費按的收費; 若本事務達不到雙方共同期待的結果,則乙方只收取前期律師費,后期費用不再收取。

        2、全風險代理:

        本事務若達到雙方共同期待的結果,則乙方收取律師費。

        5、訴訟費:本事務甲方預先向乙方繳納訴訟費最后以實際向法院繳納為準,實行多退少補。

        6、交通費:本事務甲方向乙方支付交通費

        7、本律所不收證據原件,原件已由委托人自己保管。

        8、生效條件:本合同在雙方簽署后成立,在甲方付款后生效。

        9、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本事務完成止,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本合同以上條款委托人已經認真閱讀,對各條款均已清楚,委托人: 。

        委托人(簽字/蓋章):

        受托人:

        代表(簽字):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法律服務合同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事宜,委托乙方代理,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委托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師為甲方與一案的審代理人。

        第二條代理權限

        經雙方約定,乙方的代理權限以授權委托書為準。

        第三條乙方的義務

        (一)乙方應當遵循誠實守信的原則,依法告知甲方所委托事務可能出現的法律風險;

        (二)乙方應當根據法律規定的時限、時效及時提交證據,按時出庭,及時辦理受委托事務;

        (三)乙方應當及時告知甲方有關代理工作的情況,對甲方了解委托事務情況的正當要求,應當盡快給予答復;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法律服務合同】相關文章:

      法律服務合同04-22

      專項法律服務合同04-24

      關于法律服務合同08-17

      提供法律服務合同09-07

      配股法律服務合同09-07

      精華法律服務合同09-29

      增發法律服務合同10-08

      標準法律服務合同11-04

      基層法律服務合同11-17

      法律服務委托合同05-03

      久久亚洲中文字幕精品一区四_久久亚洲精品无码av大香_天天爽夜夜爽性能视频_国产精品福利自产拍在线观看
      <menuitem id="r3jhr"></menuitem><noscript id="r3jhr"><progress id="r3jhr"><code id="r3jhr"></code></progress></noscript>
        亚洲蜜芽在线精品一区 | 日本精品专区在线 | 夜夜38亚洲综合网 | 亚洲一区二区三区国产精品 | 在线观看a视频 | 在线人成日本视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