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大會倡議書
業主大會倡議書1:
中植方洲苑廣大業主同仁:
大家好。丁香吐蕊,芳草又綠,初夏的中植方洲苑迎來了一年中最美的季節。六年來,徐虎物業公司服務下的中植方洲苑一直頗有佳譽,榮獲省級優秀物業管理示范小區、市綠化先進單位、文明社區等多項稱號。在此期間,小區民主選舉產生第一屆業主委員會與徐虎物業溝通良好,相處和諧;同議服務細則,共建美好家園,在不降低服務標準的前提下,成功將物業費標準降低一半,實現了廣大業主與物業公司雙贏的良好局面,成為哈市小區業委會與物業公司保持良性互動的范例,我小區房價的增值也因此大大高于周邊同期樓盤。
20**年,在少數業主的操縱下,中植方洲苑組建了新一屆“業委會”。20**年初,本屆業主委員會宣布不再與徐虎物業續簽物業服務合同,并指定一家管理資質低于徐虎物業的物業公司進駐小區。 “業委會”在招標物業公司過程中違反法定程序、違背主流民意的做法遭到了廣大正直業主和徐虎物業的抵制。在絕大多數業主的支持和聲援下,徐虎物業仍繼續堅持為小區提供物業管理服務。
今年5月20日,針對中植方洲苑小區持續5個多月的物業糾紛,市房產住宅局物業管理處會同南崗區信訪辦在調查核實情況后,召集“業委會”有關負責人、部分業主代表及徐虎物業有關人員,做出調查結論:中植方洲苑“業委會”選聘的科技園物業資質過低不符合競聘要求,選票不足法定投票權數三分之二,故選聘結果無效,中植方洲苑物業服務仍由徐虎物業負責。
新一屆“業委會”自去年9月成立以來,行事罔顧民意,決策違背民主。業主大會累月不開,廣大業主難獲知情;選票上有意漏掉現任物業,招標程序顯失公正;法定票數不足2/3即強行解聘“徐虎”,決策結果難以服眾;回避溝通一意孤行,令小區業主整體利益受到威脅。目前,小區物業服務已“空轉”五個多月,危機重重。徐虎物業在服務人員不減、服務標準不降的情況下仍堅守崗位,保證了小區“兩節”祥和度過,庭院彩化綠化高標準實施,管理井然有目共睹,親情服務自在人心。而在這種情況下,新一屆“業委會”拒聽民聲,一意驅“虎”,激化矛盾,進退失據,其所作所為使“業委會”與物業管理陷入相持僵局,小區面臨棄管危機,給廣大業主的.切身利益埋下隱患,長此以往,必將導致物業公司與小區業主整體利益的“雙輸”。
有鑒于此,我們認為,新一屆“業委會”工作方法背離了民主公開的基本原則,工作能力不能勝任目前工作,工作結果辜負了廣大業主的期待與厚望,不能作為全體業主的代言人代表廣大業主的根本利益。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占小區20%的業主取得一致后,有權提議召開臨時業主大會,罷免現任業主委員會成員,選舉新的業主委員會。
新的業主委員會將根據實際情況,在與徐虎簽署短期合同化解危機的前提下,重新啟動招標物業公司程序。在此,我們號召廣大業主關心關注家園建設,支持響應提議,積極參與小區民主自治管理,選舉出具有廣泛代表性和務實工作能力的新業主委員會,共同為建設美好和諧家園出力獻策。
業主大會倡議書2:
尊敬的鄰居:
您是否也曾為與物業出現分歧而又缺乏溝通渠道而煩惱?
您是否也曾想過我們應該用我們的公共維修基金把咱們日漸破敗的公共設施修葺一新?
您是否也曾羨慕別人家管理的井井有條的小區環境?
您是否也曾懷念我們兒時親密的就像一家人的鄰里關系?
為了咱們的小區管理更完善,社會更和諧,根據《憲法》、《民法通則》、《物權法》、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物業管理條例》和《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指導規則》的相關規定,我們倡議發起成立BOBO自由城業主大會及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
業主大會及業主委員會產生步驟如下:
1、征集總戶數5%的業主簽名(正在征集中!)
2、向街道辦事處提交成立籌備委員會申請
3、公示《業主公約》及《業主大會議事規則》征求意見稿
4、業主大會投票表決通過《業主公約》及《業主大會議事規則》,需50%贊成票以上通過
5、根據《業主大會議事規則》提名并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成員
6、公示投票及選舉結果
7、在政府部門正式備案
為向政府部門提出籌備申請,現向廣大業主征集發起人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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