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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擔保合同

      時間:2024-11-28 21:44:40 宜歡 擔保合同 我要投稿

      反擔保合同(通用15篇)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么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反擔保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反擔保合同(通用15篇)

        反擔保合同 1

        甲方一(抵押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電話:

        乙方(抵押權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電話:

        鑒于乙方為借款人_________向出借人______借款______萬元(借款合同編號為:______ )提供擔保,應乙方的要求甲方自愿提供反擔保,甲方和乙方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自愿、平等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以其共同合法擁有的房產/土地抵押給乙方,作為乙方為甲方提供上述借款擔保的反擔保。

        第二條

        (1)抵押房產狀況:房產座落于______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房產產權編號:______,房產權利人:______共有權人:______,抵押房產價值:______。

        (2)抵押土地狀況:土地位于______,土地面積______平方米,土地證宗地號:______,土地產權人:______,共有權人:______,抵押土地價值:______。

        第三條

        抵押房產/土地反擔保的范圍:借款合同及擔保合同項下的乙方代借款人墊付借款本金、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第四條

        本抵押擔保的保證期限為乙方為借款人承擔擔保責任后二年。

        第五條

        本合同簽訂后,甲方或甲方代理人應會同乙方代理人按照乙方的安排到有關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物的抵押登記手續,抵押登記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物的所有權或使用權憑證及其他有效證明文件、相關材料,以及有權登記部門出具的抵押登記證明文件和其他相關證明文件正本甲方共同委托乙方保管。

        第七條

        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物由甲方占管的,甲方應妥善保管、使用、維護抵押物,保證抵押物的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八條

        甲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根據乙方的要求如實向乙方申報以往向第三人提供擔保的情況,在履行本合同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中的任何人或公司不得向第三人提供擔保。

        第九條

        甲方聲明與承諾如下:

        1、甲方保證是抵押物的唯一合法所有人,對抵押物享有合法的所有權和處分權,有權利簽署本合同并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并保證抵押物是依法可以作為抵押擔保的.標的物,保證抵押物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被查封、被扣押、隱瞞出租、隱瞞共有等情形。否則,應向乙方支付借款額10%的違約金,如果給乙造成損失的,還應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2、抵押物所有權人已仔細閱讀并完全了解和接受本協議的內容,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是自愿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其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的簽字已經過合法授權。

        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報表和憑證等是準確、真實、完整和合法有效的。

        4、甲方保證不存在任何涉及抵押物的、并將會對抵押物的價值造成嚴重不利影響的任何查封、訴訟、扣押、仲裁或其他爭議事件。

        5、借款合同項下本息全部結清前,并經乙方事先同意,除本合同項下所設的抵押外,甲方不得在抵押物上設立其他任何擔保,亦不得對抵押物做出贈與、轉讓、出售、出租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置抵押物,否則,應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6、甲方應及時將可能影響抵押物價值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涉及抵押物的任何查封、扣押、訴訟、仲裁、拆遷或其他爭議事件)通知乙方。由于甲方的過錯或其他任何原因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的,甲方應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并應在15日內向乙方提供乙方認可的與減少價值相當的擔保,或提前結清全部借款本息。

        7、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對抵押物的檢查。當抵押物因意外毀損或滅失,以及其他原因導致價值減少,足以影響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清償的,甲方應及時將情況告知乙方并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前結清借款本息。

        8、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如果借款人未能按時、足額履行還款義務導致乙方承擔擔保責任后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或提起訴訟請求人民法院處置、變現抵押物的,甲方應積極配合辦理過戶及相關手續。

        9、抵押物權存續期間,抵押物被列入拆遷范圍的,甲方應在三日內書面通知乙方,抵押物拆遷補償金或置換財產繼續作為抵押財產,不足部分甲方應在達成拆遷協議之前提供新的符合乙方抵押條件的抵押物重新辦理抵押登記或結清全部借款本息。

        10、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與第三人就抵押物發生任何糾紛的,須在三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如果影響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向乙方承擔足額賠償責任。

        第十條

        如借款期限屆滿,借款人全部結清借款本息的,乙方應自借款人全部結清借款本息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為甲方辦理解壓手續。

        第十一條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

        授權委托人(簽字):授權委托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反擔保合同 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

        借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反擔保人(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

        一、乙方與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主債權人)簽訂《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以下稱主合同),向主債權人申請__________________(選擇下列任一項或多項,以下稱主債權)

        1、 貸款人民幣______萬元,期限_____月;

        2、 銀行承兌匯票,金額人民幣______萬元;

        3、 銀行保函,擔保金額____________萬元,期限_____月;

        4、 其他金融債權,金額__________萬元,期限_____月。

        甲方為乙方上述主合同項下債務向主債權人承擔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二、甲方與乙方簽訂《委托擔保合同》(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就委托擔保相關權利、義務進行了約定。

        丙方自愿為乙方向甲方承擔連帶責任保證反擔保,甲、乙、丙三方依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保證反擔保方式

        1.1 丙方為乙方向甲方承擔連帶責任保證反擔保。如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上述《委托擔保合同》中約定的乙方的義務和責任,丙方應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三日內代乙方向甲方清償,并且不得以甲方還持有其他物的擔保為由,要求甲方先實現抵押權或質押權,否則按照應付款項每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直至支付完畢。

        1.2 無論《委托擔保合同》、乙方與主債權人簽訂的主合同或其他合同如何更改,丙方仍應按照本合同約定承擔擔保責任。

        第二條 丙方保證擔保的范圍

        2.1上述《委托擔保合同》中約定的甲方履行保證義務代乙方償還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他費用和損失;

        2.2上述《委托擔保合同》中約定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2.3 反擔保最高額不超過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第三條丙方的保證期間

        甲方代乙方償還全部借款或部分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之日起二年內。

        第四條 丙方的其他義務

        4.1根據甲方的要求,定期或隨時向甲方提供反映本企業生產經營狀況、資金、財務會計、統計等方面的文件材料并保證其真實性、合法性;

        4.2配合甲方對乙方進行定期或隨時的檢查、了解和監督;

        4.3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出租、出售、轉移、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分丙方的全部或大部分財產;

        4.4丙方機構若發生分立、合并、重組、變更、撤銷等情況,應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本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由乙方和丙方落實為甲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證人;

        4.5約定的其他義務:

        4.5.1丙方如為數位反擔保人,相互之間承擔連帶責任。

        4.5.2丙方及其他為甲方承擔反擔保責任人(無論何種擔保方式)相互之間承擔連帶責任,甲方可要求其中一位反擔保人承擔反擔保責任,也可要求其他反擔保人承擔反擔保責任。

        4.5.3如甲方針對乙方還持有其他物的(或權利)擔保,丙方放棄要求甲方先行使物的(或權利)擔保權的權利。

        第五條 在乙方所有債務尚未全部清償前,丙方承諾:

        5.1在乙方所有債務未全部清償前,無論乙方與丙方有任何其他債權債務關系,丙方承諾甲方的權益永遠優先于丙方;

        5.2 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丙方不能同時要求乙方承擔任何擔保或索取任何款項,如已索取,該等擔保或款項將如數交還給甲方;

        5.3 如乙方發生破產或任何債務重組的訴訟時,丙方如可從中獲得任何資產或款項,所得將作為代償款如數支付給甲方。

        第六條 三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6.1本合同獨立于《委托擔保合同》及乙方、甲方與主債權人簽訂的主合同及其他任何合同,如上述合同被判令無效或部分無效,或做出的任何修改(修改無需丙方同意),均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丙方仍應按照本合同約定承擔相應的責任。

        6.2保后監管

        丙方應按甲方要求報送足以反映其真實情況的有關資料,并保證按月向甲方報送財務報表和應收帳款清單,且保證其提交情況的真實性與完整性,甲方有權定期或不定期對丙方的經營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必要時委派專人指導和全程監控,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丙方承擔。丙方如拒絕、推諉甲方的保后監管工作,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10萬元/次。

        第七條 違約責任

        如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除應按本合同其他條款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按主債權金額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八條 義務與責任的連續性

        本合同項下丙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其上級單位的`任何指令或地位、財力狀況改變或與其他單位簽訂任何協議、文件、合同而免除;不因各方發生合并、分立等事項或變更法定代表人、承辦人等情況而免除,不因乙方與主債權人之間的主合同或其他有關合同無效而免除。若本合同項下各方當事人發生合并、分立、變更等情形的,由變更后的當事人承擔。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9.1本合同的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當事人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本合同簽訂地為昆明市五華區。

        9.2 甲方通過上述方式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時,產生的律師費由乙方承擔(律師費標準按照相關部門規定為準)。

        第十條 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三方同意按照下列地址及聯系方式進行聯系,如需變更,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余各方,否則視為未變更,有關本合同履行的各項法律文件需按以下地址送達:

        甲方地址: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本協議內容已由甲方人員對乙方、丙方進行了詳細的說明與解釋,乙方、丙方對協議中有關己方權利、義務的約定已充分了解與明確。

        擔保人(甲方):__________授權代表:__________

        借款人(乙方):__________

        反擔保人(丙方):__________授權代表: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反擔保合同 3

        編號: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債務人:(以下簡稱丙方)

        鑒于:

        1.乙、丙雙方已簽訂《委托保證合同》,約定由乙方為丙方向(以下簡稱債權人)申請的為期 年,金額計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的貸款提供連帶保證擔保。

        2.為保障乙方在代丙方向債權人清償債務后自身擔保債權的實現,經各方充分協商,甲方愿意以其擁有所有權的向乙方提供抵押反擔保,并承擔反擔保責任。

        為確定各方的權利義務,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釋義

        1.本合同中的乙方是指反擔保法律關系中接受甲方提供的財產抵押擔保的抵押權人,也是為丙方提供保證擔保的保證人。

        2.本合同中的甲方是指反擔保法律關系中的反擔保人,即向乙方提供財產抵押擔保的抵押人。

        3.本合同中的債務人是指對債權人負有債務并由乙方為該債務提供了保證擔保的被保證人。

        4.本合同中的債權人是指對債務人擁有債權并接受了乙方提供的保證擔保的債權人。

        第二條、抵押標的

        甲方以下列財產作為反擔保抵押物:

        1.抵押物名稱:

        2.抵押物數量:

        3.抵押物所在地:

        4.房屋所有權證:

        第三條、抵押物事項

        1.雙方商定抵押物的抵押價值為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

        2.該抵押物的擔保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

        第四條、抵押擔保范圍

        本合同反擔保范圍為《委托保證合同》下的乙方因承擔保證責任而向貸款銀行償付的所有款項(包括但不限于實際支付的貸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失賠償金、向貸款銀行或第三方償付的與追索該項貸款有關的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公證費、律師代理費等費用)、丙方應向乙方支付的擔保費本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乙方在追償過程中所發生的相關費用等(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公證費、律師代理費等實現債權的費用),以及乙方獲得清償前所產生的代償款利息,利率按同期人民銀行的基準貸款利率計算;相關裁判文書裁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利息的,應當依法支付,如遇基準貸款利率和加倍遲延履行利息兩種情形并存時,以金額高者為準。

        第五條、甲方的承諾和保證

        1.甲方保證其對抵押物享有獨立的、完整的、合法的所有權和處分權。

        2.甲方保證其提供的抵押物在本合同簽訂前不存在任何現實或潛在的爭議或瑕疵,不涉及任何訴訟或仲裁。

        3.甲方保證其提供的與抵押物有關的一切資料均真實、完整、合法、有效。

        第六條、甲方的義務

        1.甲方保證是該抵押物的合法所有權人。抵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擅自將抵押物轉移、轉讓、出售、贈與、重復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并不得實施減少或降低抵押物價值的行為。

        2.由于甲方的行為而使抵押物價值減少或降低的,由甲方承擔責任,甲方應在15日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新的擔保物。非甲方原因而使抵押物價值減少或降低的,乙方有權在甲方得到的賠償范圍內要求提供擔保。

        3.在抵押期間,甲方對設定的抵押物應須妥善占有、保管,并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有關費用(如倉儲、經營、維修、保養等)由甲方承擔。

        4.甲方不得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設定抵押權的任何情況。

        5.本合同項下有關的登記、鑒定、保管以及其他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抵押登記手續

        抵押需要辦理登記的',則甲、乙、丙三方應在本合同簽署同時共同到財產登記機關辦理本合同項下抵押的正式登記手續,并由乙方持有正式的抵押登記證明。委托辦理抵押登記手續的費用和辦理抵押登記手續的費用由丙方承擔。

        第八條、抵押權的實現

        在乙方履行了代償義務后的15日內未受丙方清償的,乙方可依法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并變賣該抵押物(抵押物價值由乙方委托的評估機構評估確定),并以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物變賣后所得價款仍不足以清償的,乙方有權就不足部分繼續向丙方追償。

        在抵押、質押、保證等各種反擔保方式并存的情況下,乙方向各反擔保人的追償無順序限制。

        第九條、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2款約定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恢復抵押物原狀,并要求甲方提供乙方認可的新抵押物,同時可要求甲方按抵押物價值總額的百分之五支付違約金。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3款約定,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物毀損、滅失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恢復抵押物原狀并重新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

        3.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2、第3款的約定,又未能按乙方要求將抵押物恢復原狀或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則乙方有權要求甲丙任何一方提供其他方式的反擔保,同時有權要求甲丙雙方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4.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與責任以及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甲丙雙方應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5.甲方或丙方任何一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視為違約,乙方有權行使抵押權:

        (1)甲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承諾和保證條款。

        (2)甲方違反本合同的其他任何條款或義務、責任。

        (3)丙方未能向債權人償還債務而使債權人向乙方主張代償的。

        (4)甲方、丙方或公司被宣告關閉、解散或破產。

        (5)抵押物被司法機關或其他有權機構采取查封、凍結、拍賣或采取其他強制執行措施。

        甲方、丙方有其他違反本合同的任何行為或危害乙方正當利益足以妨礙本合同正常履行的行為。

        丙方擅自與貸款銀行變更借款合同。

        丙方擅自提前向貸款銀行還款。

        甲方、丙方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

        如出現上述違約行為或丙方未能按借款合同約定的時間還款并導致乙方代為清償的,則乙方有權在任何媒體(包括但不限于報紙等紙質媒體、網絡媒體等)上披露(包括但不限于以黑名單或公告形式)甲方、丙方的違約行為及違約事實。

        第十條、合同的獨立性

        1.本合同項下甲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其他合同的解除或終止而當然解除或終止。

        2.本合同項下甲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各方上級單位的指令,或各方與其他單位簽訂任何協議、文件、合同而減輕或免除。

        3.本合同項下甲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各方發生合并、分立、重組、破產、解散、撤銷等事項或變更企業有關登記事項而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所列權利、義務由變更后的當事人、承繼人繼續承擔反擔保責任。

        第十一條、合同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國業已公布并正在執行的法律,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任何爭議,當事人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合同生效

        1.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簽字后生效。

        2.任何有關本合同的補充、修改、變更須經三方協商一致并訂立書面協議。

        第十三條、合同終止

        本合同在債務人歸還對債權人的全部債務或甲方的擔保債權得到全部清償后終止。

        第十四條、其他

        第十五條、文本及簽署

        本合同正本壹式份,甲方、乙方、丙方及相關機構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簽訂。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丙方:(簽字)

        房地產抵押物清單

        編號:

        抵押物名稱所在地

        產權人產權共有人

        面積用途

        權證名稱

        及編號

        評估值抵押價值

        上述抵押物可作抵押價值合計:人民幣

        抵押權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抵押人(簽字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反擔保合同 4

        甲方:(公司)

        乙方:

        1、 (個人),身份證號:

        2、 (個人),身份證號:

        3、 (個人),身份證號:

        根據甲方與(以下簡稱借款方)簽訂的[ ]第( )號《委托擔保合同》和借款方與(以下簡稱貸款人)簽訂的《保證擔保借款合同》的約定,甲方作為借款方的擔保人向貸款人提供擔保。為了保障甲方擔保貸款債權的實現,乙方為甲方提供反擔保。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合同。

        一、反擔保范圍

        1、甲方代借款方向貸款人清償的全部債務,包括本金、利息、違約金、滯納金、賠償金等;

        2、委托擔保合同中約定的借款人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滯納金、賠償金、擔保費等;

        3、甲方為實現債權而產生的費用,包括訴訟費用、律師費、咨詢費、差旅費等;

        二、如借款方未能按借款合同和委托合同規定履行相關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保證責任,而無須先向借款方追償,乙方保證在收到甲方第一次書面索付通知后天內,即無條件按通知要求將上述借款方所欠借款本金、利息、滯納金、賠償金、擔保費及違約金等支付給甲方,其中借款人的逾期付款違約金計算至乙方實際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書作為付款憑據,對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三、聲明與保證

        1、乙方向甲方聲明:

        (1)乙方向甲方及銀行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資料等均準確、真實、完整、有效。

        (2)乙方不存在已經發生或即將發生的有可能影響甲方接受其為反擔保人的`下列事項:

        a、存在未了結的重大訴訟案件,非訴訟法律糾紛、行政處罰、爭議;

        b、存在重大債務及或有負債;

        c、存在尚未披露向第三人擔保之情形;

        d、其他影響反擔保人財務狀況及擔保能力的情況;

        2、乙方向甲方保證:

        (1)甲方在履行了保證責任后有權向乙方追償款項,乙方保證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后日內即時支付甲方全部代償全額及應付費用;

        (2)乙方若同時面臨還本利息及甲方追償時,應優先償付甲方追

        (3)乙方在遇到償還債務風險的各種情況均應書面通知甲方。

        四、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之部分或全部即構成違約,違約方須向守約方支付反擔保金額總計數 %的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以補償守約方因此受到的直接和間接損失,違約方還須向守約方支付其損失超過違約金部分的差額。

        乙方已將購買的坐落于的房產作為反擔保保證,與該房產的所有共有人向甲方承擔連帶責任,當乙方違約且無法履行償債義務時,甲方有權對該房產進行處置(包括但不限于通過司法途徑申請查封、拍賣等)。

        五、管轄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雙方應盡量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六、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反擔保合同 5

        甲方: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甲方為一股份有限公司,乙方為一民營企業,甲方、乙方與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下簡稱a銀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了一份《人民幣保證貸款合同》(合同編號:[ ]____貸字第____號)。依該合同約定,甲方就乙方據該合同向a銀行貸款提供保證,當乙方在還款期限屆滿而不履行還款義務時,a銀行有權直接要求保證人即甲方清償該項債務。甲方在承擔上述保證責任后,取得代位求償權,可向乙方追償上述債務。現甲方為確保上述代位求償權的實現,特要求乙方向其提供反擔保。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上述反擔保相關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并簽署合同內容如下:

        第一條 擔保債權

        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甲方就上述《人民幣保證貸款合同》約定之貸款本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罰息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向a銀行履行保證義務后所產生的對乙方的債權。

        第二條 擔保形式

        乙方根據本合同以抵押方式向甲方提供擔保。

        第三條 債務履行期限

        乙方應于甲方根據上述《人民幣保證貸款合同》約定向a銀行履行保證責任后____日內向甲方償還甲方為履行上述保證義務所付出之全部款項。

        第四條 抵押財產

        乙方以下述財產向甲方提供抵押(略)

        第五條 保證

        乙方就下述事項向甲方作出保證:

        1.乙方對上述抵押財產為依據《擔保法》允許抵押的財產,且上述財產的所有權與使用權合法、有效;

        2.乙方未在上述抵押財產上為除本合同項下債務以外的任何債務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

        3.乙方就上述抵押財產所提供的一切文件、報表、陳述均是真實、完整的。

        第六條 擔保范圍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抵押擔保的范圍包括甲方為履行上述《人民幣保證貸款合同》項下保證義務所支付的全部款項,包括貸款本金、利息(含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七條 抵押登記

        乙方負責向有關部門辦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登記;若本合同由于乙方未即時、有效辦理抵押登記而無法生效,則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甲方權利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作為債權人及抵押權人,享有如下權利:

        (1)在甲方依據上述《人民幣保證貸款合同》約定履行保證義務后向乙方行使代位求償權;

        (2)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甲方未受清償的,甲方可以向乙方行使抵押權,即與乙方協商以上述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上述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協議不成的,甲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若本合同項下抵押權由于上述抵押物的滅失而消滅,甲方有權以乙方所得的賠償金作為抵押財產行使抵押權;

        (4)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乙方不履行債務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扣押的,甲方有權自扣押之日起收取由抵押物分離的天然孳息及法定孳息;

        (5)甲方有權就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的現實狀況及使用情況進行調查和了解,并要求乙方提供相應文件、報表和作出相關陳述;

        (6)甲方有權拒絕乙方就本合同項下之抵押物為除本合同項下之債務以外的任何債務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甲方有權拒絕乙方在抵押期間轉讓本合同項下之抵押物;

        (7)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轉讓抵押物時,若轉讓抵押物的價款明顯低于其價值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相應擔保或要求乙方以其轉讓抵押物所得價款提前清償債務;

        (8)若甲方發現乙方的行為足以使本合同項下抵押物價值減少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上述行為;抵押物價值減少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抵押物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9)甲方有權轉讓本合同項下債權,無須取得乙方的同意,但應依法通知乙方。

        2.甲方作為債權人及抵押權人,應履行下列義務:

        (1)當乙方依本合同履行還款義務時,甲方應依合同約定接受乙方履行上述債務;

        (2)甲方在乙方履行還款義務后,不得再向乙方行使抵押權;

        (3)甲方依本合同約定向乙方行使抵押權,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后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部分應歸還乙方;

        (4)甲方應嚴格保守在依本合同約定對乙方進行調查時所了解到的乙方的商業秘密;

        (5)甲方不得與本合同項下債權分離而單獨轉讓抵押權或以其為其他債權擔保。

        第九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作為債務人和抵押人,享有如下權利:

        (1)甲方依本合同約定行使抵押權后,乙方有權要求歸還抵押物折價、拍賣或變賣后超過債權數額部分的價款;

        (2)乙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并告知受讓人后,可以轉讓抵押物;

        2.乙方作為債務人和抵押人,應承擔如下義務:

        (1)乙方應確保其對其所提供的抵押財產擁有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合法、有效,其所提供的抵押財產上不存在為《擔保法》所禁止作為抵押物的情況;

        (2)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同意的情況下,就本合同項下之抵押物為除本合同項下之債務以外的任何債務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

        (3)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同意或未告知受讓人的情況下,轉讓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

        (4)若乙方的行為足以使本合同項下抵押物價值減少時,乙方應立即停止上述行為;抵押物價值減少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應依甲方要求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抵押物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5)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撓甲方依本合同約定對乙方抵押財產現實狀況及使用情況所進行的善意調查和了解,甲方因乙方上述阻撓行為所發生的各種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6)乙方應依據本合同約定及時辦理相關登記手續。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乙方在發生下列事件之一時即構成違約:

        1.乙方在本合同項下債務到期時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

        2.乙方沒有履行或遵守本合同中的任何一項義務或規定;

        3.乙方向甲方提交的與其抵押財產有關的任何文件、報表及陳述在甲方認為是重要的任何方面被證明為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或故意使人誤解;

        4.乙方終止償還其到期債務不能或表示不能償還其到期債務;

        5.由于乙方的過失使本抵押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被取消、終止執行或無法予以強制執行。

        上述違約事件發生后,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立即履行本合同義務;乙方除應依照合同約定履行該項債務外,自甲方依上述《人民幣保證貸款合同》履行保證義務之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相當于上述債務標的金額____%的違約金;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除應依本合同約定繼續履行該項義務外,還應向對方支付相當于本合同項下債務標的金額____%的違約金;由此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第十一條 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上述《人民幣保證貸款合同》無效或失效并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本合同項下的抵押延及乙方在上述《人民幣保證貸款合同》無效或失效后的法律責任;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一切義務均具有連續性,對其接管人、受讓人及其合并、改組、變更名稱后的主體均具有完全的約束力;本合同的某些條款或某些條款的部分內容在現在或將來無效的,該無效條款或該無效部分并不影響本合同及本合同的其他條款或該條款的其他內容的效力。

        第十二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反擔保合同 6

        甲方(借款擔保人):

        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 電話:

        聯系地址:

        丙方(反擔保人): 身份證號: 電話:

        工作單位及電話: 聯系地址:

        根據民法典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丙三方經充分協商自愿簽定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丙方自愿為符合小額擔保貸款條件的借款人 申請 萬元的借款向甲方進行反擔保,并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二、丙方反擔保責任范圍,包括貸款本金及該筆貸款所發生的罰息(從代償之日起至還清上述款項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甲方為實現債權所產生的全部費用。

        三、乙方借款到期且未履行《借款合同》約定償還借款的,由丙方 代為償還借款本金、罰息及甲方為實現債權所產生的全部費用。

        四、丙方承諾在甲方代乙方償還借款后兩個月內,履行連帶保證責任,丙方如逾期不履行連帶法律責任,則按照本合同以及公證書的約定自愿接受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

        五、丙方保證責任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代乙方償還借款之日后兩年止。如甲乙雙方就還款時間達成延期協議的',丙方的反擔保責任期限順延至到期后兩年

        六、丙方授權其所在單位,可以扣收丙方工資用以歸還乙方沒有歸還的貸款本金、罰息、甲方為實現債權所產生的全部費用。

        七、甲方向乙方和丙方發出履約情況調查函的地址,以本合同中各自簽定的聯系地址為準。如乙方和丙方在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經營地址、聯系地址、電話、工作單位變更,必須在____日內親自到甲方辦公場所,以書面形式履行告知義務。如未告知,則乙方和丙方不得以聯系地址變更沒有收到履約情況調查函為由提出抗辯。

        八、甲、乙、丙三方如因本合同引起的爭議則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本合同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核保人: 經辦人:

        乙方(借款人簽名、指紋):

        丙方(反擔保人簽名、指紋):

        丙方單位意見(加蓋公章、蓋章人簽名):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反擔保合同 7

        甲方一(抵押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電話:

        乙方(抵押權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電話:

        鑒于乙方為借款人___向出借人___借款___萬元(借款合同編號為:___ )提供擔保,應乙方的要求甲方自愿提供反擔保,甲方和乙方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自愿、平等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以其共同合法擁有的房產土地抵押給乙方,作為乙方為甲方提供上述借款擔保的反擔保。

        第二條

        (1)抵押房產狀況:房產座落于___建筑面積___平方米,房產產權編號:______,房產權利人:___共有權人:___,抵押房產價值:___。

        (2)抵押土地狀況:土地位于______,土地面積______平方米,土地證宗地號:______,土地產權人:______,共有權人:______,抵押土地價值:______。

        第三條抵押房產土地反擔保的范圍:借款合同及擔保合同項下的乙方代借款人墊付借款本金、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第四條本抵押擔保的保證期限為乙方為借款人承擔擔保責任后________年。

        第五條本合同簽訂后,甲方或甲方代理人應會同乙方代理人按照乙方的安排到有關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物的抵押登記手續,抵押登記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物的所有權或使用權憑證及其他有效證明文件、相關材料,以及有權登記部門出具的抵押登記證明文件和其他相關證明文件正本甲方共同委托乙方保管。

        第七條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物由甲方占管的,甲方應妥善保管、使用、維護抵押物,保證抵押物的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八條甲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根據乙方的.要求如實向乙方申報以往向第三人提供擔保的情況,在履行本合同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中的任何人或公司不得向第三人提供擔保。

        第九條甲方聲明與承諾如下:

        1、甲方保證是抵押物的唯一合法所有人,對抵押物享有合法的所有權和處分權,有權利簽署本合同并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并保證抵押物是依法可以作為抵押擔保的標的物,保證抵押物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被查封、被扣押、隱瞞出租、隱瞞共有等情形。否則,應向乙方支付借款額10%的違約金,如果給乙造成損失的,還應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2、抵押物所有權人已仔細閱讀并完全了解和接受本協議的內容,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是自愿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其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的簽字已經過合法授權。

        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報表和憑證等是準確、真實、完整和合法有效的。

        4、甲方保證不存在任何涉及抵押物的、并將會對抵押物的價值造成嚴重不利影響的任何查封、訴訟、扣押、仲裁或其他爭議事件。

        5、借款合同項下本息全部結清前,并經乙方事先同意,除本合同項下所設的抵押外,甲方不得在抵押物上設立其他任何擔保,亦不得對抵押物做出贈與、轉讓、出售、出租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置抵押物,否則,應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6、甲方應及時將可能影響抵押物價值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涉及抵押物的任何查封、扣押、訴訟、仲裁、拆遷或其他爭議事件)通知乙方。由于甲方的過錯或其他任何原因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的,甲方應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并應在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乙方認可的與減少價值相當的擔保,或提前結清全部借款本息。

        7、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對抵押物的檢查。當抵押物因意外毀損或滅失,以及其他原因導致價值減少,足以影響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清償的,甲方應及時將情況告知乙方并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前結清借款本息。

        8、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如果借款人未能按時、足額履行還款義務導致乙方承擔擔保責任后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或提起訴訟請求人民法院處置、變現抵押物的,甲方應積極配合辦理過戶及相關手續。

        9、抵押物權存續期間,抵押物被列入拆遷范圍的,甲方應在____日內書面通知乙方,抵押物拆遷補償金或置換財產繼續作為抵押財產,不足部分甲方應在達成拆遷協議之前提供新的符合乙方抵押條件的抵押物重新辦理抵押登記或結清全部借款本息。

        10、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與

        第三人就抵押物發生任何糾紛的,須在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如果影響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向乙方承擔足額賠償責任。

        第十條如借款期限屆滿,借款人全部結清借款本息的,乙方應自借款人全部結清借款本息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為甲方辦理解壓手續。

        第十一條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

        授權委托人(簽字):授權委托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反擔保合同 8

        抵押人: (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 (以下簡稱乙方)

        鑒于乙方同意為借款人 與貸款人xx開發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營業部簽訂的借款額為 萬元整的《借款合同》(合同編號: )提供保證擔保,甲方愿向乙方提供財產抵押和連帶責任保證,作為乙方承擔保證責任的反擔保。現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并承諾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被擔保的主債權數額

        乙方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與借款人簽訂的《委托擔保合同》(合同編號: 年號)約定的并由乙方提供信用擔保的貸款或承兌等,擔保貸款額為 萬元整。

        第二條 合同的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時間 年。如借款人未還清欠款,本合同延長至還清欠款為止。

        第三條 反擔保的方式和范圍

        3.1甲方除提供抵押反擔保外,還承擔連帶責任保證的反擔保責任。

        3.2甲方提供擔保的范圍:為乙方根據《委托擔保合同》(合同編號: 年號)的約定應貸款人要求代借款人清償的全部債務(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貸款人債權的費用等),以及應由借款人支付給乙方的滯納金等。

        3.3乙方為實現債權而產生的費用,如:訴訟費、律師費、咨詢費、差旅費等。

        第四條 抵押物

        4.1抵押物詳見《抵押物清單》。

        4.2《抵押物清單》對抵押物價值的約定,并不作為乙方依本合同第八條對抵押物進行處分的價值依據,也不構成乙方行使抵押權的任何限制。

        4.3抵押物的相關有效證明和資料由甲方交予乙方保管,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五條 抵押登記

        5.1法律規定或雙方約定應當辦理抵押登記的,甲、乙雙方應當在本合同簽訂后十五日內到當地有關抵押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5.2抵押事項發生變化,依法需要進行變更登記的,甲、乙雙方應在登記事項變更之日起十五日內到有關抵押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5.3借款人按期歸還全部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后,甲、乙雙方在《借款合同》履行完畢后的十五日內向原抵押登記機關辦理抵押注銷手續,本合同即行終止。

        5.4以上各項登記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抵押物的'占管

        6.1 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由甲方占管。甲方在占管期間應維護抵押物的完好,不得采用非合理方式使用抵押物而使抵押物價值產生減損。乙方有權檢查抵押物的使用管理情況。

        6.2 抵押物發生毀損、滅失的,甲方應及時告知乙方,并立即采用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同時應及時向乙方提交有關主管機關出具的發生毀損、滅失的原因證明。

        第七條 保險

        7.1 本合同簽訂后15日內,甲方應當在有關保險機構辦理抵押物的財產保險基本險及其他相關保險手續:保險期限不短于借款合同履行期,保險金額不低于主合同貸款本息。

        7.2 甲方應在保險單中注明,出險時乙方為第一受益人。保險單中不應有任何限制乙方權益的條款。

        7.3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

        7.4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物如發生保險事故,保險賠償金應當全額作為抵押財產存于乙方指定賬戶,或經乙方同意用于恢復抵押物的價值。

        第八條 抵押權的實現

        8.1乙方在行使抵押權時,有權依據法律規定,經與甲方協商對抵押物進行拍賣、變賣以取得的價款優先受償或將甲方房產轉戶到乙方指定的個人名下,抵頂未還借款。

        8.2 乙方依據本合同8.1處分抵押物時,甲方應給予配合,不得設置任何障礙。

        第九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9.1 本合同簽訂后,甲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再設立任何形式的抵押或質押;未經乙方同意,不得轉讓抵押物,否則轉讓行為無效;甲方出租抵押物的,應書面通知乙方;甲方以抵押物饋贈第三人時應書面通知乙方,征得同意后并向乙方提供相應價值的擔保。

        9.2 甲方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應停止其行為。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時,有義務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抵押物價值減少部分的其他擔保。

        9.3 甲方對抵押物價值減少無過錯的,應當以獲賠償的范圍內向乙方提供擔保。抵押物價值未減少的部分,仍作為債權的擔保。

        9.4 因國家建設需征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時,甲方應當將所獲得的征用補償金提前清償借款,解除本合同;或將所獲得的補償金收益繼續向乙方提供反擔保。

        9.5 抵押物的所有權或使用權發生爭議或出現其他變化,甲方應在事發后15日內書面通知乙方,并妥善落實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9.6 甲方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財產保險、鑒定、估價、登記、過戶、保管及訴訟的費用。

        9.7 甲方履行完《借款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后,有權要求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0.1 借款合同履行期屆滿,借款人未能依約歸還貸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的,且乙方依據貸款人要求代償后,有權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有權要求甲方承擔連帶責任保證的反擔保責任。

        10.2 乙方處分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清償:

        10.2.1 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的費用;

        10.2.2 扣除處分抵押物房產應交的各種稅費;

        10.2.3支付乙方應付的與《委托擔保合同》相關的一切費用和利息;

        10.2.4 處分抵押物所得金額不足以償還乙方代償金額、占用費及相關費用時,乙方仍有權向借款人、抵押人追索欠款。

        10.3 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所得,在償還本合同抵押擔保范圍內的全部債務后還有剩余的,將剩余部分退還甲方。

        10.4 乙方有權對抵押人進行審查,對抵押物進行例行檢查。

        10.5 乙方有權向借款人收取評審費、擔保費、保證金及其他相關費用。

        第十一條 合同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11.1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實現抵押權,實現抵押權而產生的費用(如:訴訟費、律師費、咨詢費、差旅費等)和其他費用全部清償完畢之日終止。

        11.2 本合同獨立與《借款合同》和《委托擔保合同》,不因其無效而無效。如《借款合同》和《委托擔保合同》無效,甲方仍應承擔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擔保責任和連帶責任保證的責任。

        11.3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需變更或解除時,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本合同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2.1甲方應保證自己為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完全的、合法的所有者,甲方同時保證抵押物的共有人同意對抵押物的處分;甲方還應保證抵押物不存在任何使用權瑕疵。

        12.2 如甲方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本合同合同義務,導致乙方不能順利實現抵押權的,應向乙方承擔《借款合同》總金額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

        第十三條 其他

        13.1 本合同未盡事宜,應依照《擔保法》及《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執行。

        13.2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3 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4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由公證處備案,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5 甲方保證簽訂本合同是在對《借款合同》及《委托擔保合同》充分了解并完全理解的基礎上,出于完全自愿的真實意思表示。

        13.6 甲、乙雙方執行本合同時發生爭議或糾紛而引起訴訟的,由榆次區人民法院管轄。 13.7 甲、乙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后,共同向公證處辦理合同公證手續,雙方同意由該公證處賦予本合同具有強制執行的法律效力;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義務,乙方有權依法直接向榆次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公證費、執行費等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四條 附件

        14.1《抵押物清單》

        14.2《財產共有人承諾書》

        甲方(簽字):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

        反擔保合同 9

        質權人:_________(以下稱甲方)

        出質人: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根據甲方與_________(下稱借款人)簽訂的_________號《委托擔保合同》(下稱委托合同)和甲方與_________(下稱貸款人)簽訂的(_________)_________號《保證合同》的約定,甲方作為擔保人為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號《借款合同》]提供信用擔保。為了保障甲方擔保貸款債權的實現,乙方經借款人全體股東同意并自愿以其在借款人處的股份向甲方出質。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質押反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和數額:

        即借款人與貸款人簽訂的上述借款合同約定的擔保貸款,數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三、反擔保質押財產:

        乙方愿意以其在_________公司享有所有權的全部股份向甲方提供質押反擔保。質押股份由本合同項下的《質押財產清單》載明(附后),該《質押財產清單》屬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四、質押反擔保的范圍:

        (一)甲方代為借款人清償的全部債務(本金、利息、復息、借款人違約金、實現貸款人債權和甲方擔保債權的費用等),以及應由借款人支付給甲方的代償資金占用費。代償資金占用費以代償的全部債務為計算基數,從代償后次日起按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浮動_________%計算。

        (二)委托合同中約定的借款人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擔保費等。擔保費按實際擔保期限、擔保額及擔保費率計算。五、質押財產移交日期:

        乙方將其質押股份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工商局辦理轉讓登記手續,據此將甲方記載于借款人股東名冊之下。六、他特約事項:

        (一)辦理股份轉讓的有關登記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乙方不得隱瞞質押股份存在的任何瑕疵(如:權屬爭議、被查封、被扣押、已設定質押權等)。

        (三)質押股份在質押期間的孳息由甲方收取。

        (四)當甲方為借款人代償后,甲、乙雙方應在甲方代償后的'_________日內,協商將質押股份折價或拍賣、變賣處理,乙方應當積極配合。質押股份折價或拍賣、變賣所得實際價款應當首先清償甲方(實際價款為拍賣、變賣收入扣除相關費用后的余額),如不足以清償的,甲方依法就不足部分另行向乙方追償;質押股份折價或拍賣、變賣所得實際價款清償甲方后的余款屬乙方所有,清償后_________日內交付乙方。

        (五)借款人還清上述借款本息后,甲方在_________日內將乙方轉讓給甲方的質押股份按原價再轉讓給乙方。八、違約責任:

        甲、乙任何一方違約,應按上述擔保貸款金額_________元的_________%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如果違約方給對方造成了損失且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的,違約方還應當支付賠償金。

        九、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或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抄送貸款人和借款人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蓋章):_________公司

        乙方(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反擔保合同 10

        ________________甲方(名稱)

        ________________乙方(名稱)

        應甲方要求,________與甲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了第____號擔保契約,并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立了以乙方為受益人,金額為____萬____的第____號保函(上述擔保契約和保函以下稱擔保)。應甲方要求,對上述擔保,我們____公司(下稱擔保人)同意出具反擔保,特在此不可撤銷地和無條件地向________作出下述保證事項:

        一、我方同意上述擔保契約和保函的全部條款;我方保證甲方按期履行合同和擔保契約的全部義務;對甲方在擔保契約項下的一切應付款項,包括XX按保函規定向保函受益人支付的任何或全部款項及由此產生的墊付利息和費用(下稱應付款項),我們保證承擔連帶償付責任或和連帶賠償責任。

        二、如乙方未能按契約規定履行支付義務,________即有權直接向本保證人索償,而無須先向甲方追償或和處理抵押品,本擔保人保證在收到你行

        第一次書面索付通知后10天內,即無條件按通知要求將上述甲方所欠款項,以擔保契約規定的幣種主動支付給________,其中墊付利息額計算至本擔保人實際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書作為付款憑據,對本擔保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三、如果本擔保人未能按前條規定期限履行上述連帶保證責任,由此造成對你行的`延付利息及其他經濟損失概由本擔保人承擔;同時,你行有權從本保證人存款賬戶中扣收上述所欠款項及延付利息,本擔保人保證不提出任何異議和抗辯。

        四、如果甲方未能按期履行合同項下義務,而________以貸款方式間接履行擔保責任,我們保證無條件對該貸款按________規定格式另行出具擔保書。

        五、如果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或數種情況時,無論是否事先通知本擔保人,本保證書第

        1、

        2、3條規定的連帶償付責任或和連帶賠償責任絲毫不受影響,本保證書繼續有效。

        1.本保證項下所有當事人變更各自的名稱、地址、合資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經營范圍、企業性質,或乙方合并、分立、停止、撤銷、解散、破產等;________延緩行使擔保契約項下的任何權利,或對應付款項的償付給予任何寬限;

        3、保函項下權利被讓與或轉讓;

        4、保函有效期應甲乙雙方要求予以延展;

        5、擔保契約的任何修改和補充。

        六、如果保函金額發生更改,本擔保書的擔保責任不變,仍按最高不超過原保函金額承擔本擔保責任。

        七、在上述應付款項全部得到清償之前,本擔保人不能行使由于履行本擔保書項下義務而獲得的任何索償權。如果甲方向本擔保人提供抵押品,非經________書面同意,本擔保人也不應行使抵押項下的權利;如果經________同意處理抵押品,其所得全部款項保證首先用于向你行償付上述應付款項。

        八、本擔保人將按你行要求定期提供有關的財務報表,并將第4條第1款中本擔保人的變更情況及時通知________。

        九、本擔保書自開立之日起生效,直至________在上述保函項下的擔保責任完全解除或擔保契約項下應付款項全部得到清償之日失效。

        十、在履行本擔保書的過程中如有爭議,應盡量通過協商解決,經協商未能圓滿解決時,將向________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本擔保書正本一式4份,________執2份,甲方及本擔保人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日期:________

        反擔保合同 11

        抵押人[1]:__________

        抵押人[2]: ____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____

        (以下簡稱被保證人)與慶 元縣 (以下簡稱受益人)簽訂編號為 的 (以下簡稱主合同),與債權人簽訂編號為 的《委托保證合同》,約定由債權人為被保證人提供保證期限為自主債務履行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屆滿之日起 ,保證金額為人民幣 (大寫)的保證擔保。為確保主合同項下被保證人義務得到切實履行,抵押人愿意向抵押權人提供抵押反擔保。為明確當事權利、義務,依據我國《合同法》、《擔保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當事人經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抵押人陳述與聲明

        抵押人是本合同項下抵押物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或國家授權的經營管理者;該抵押物不存在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方面的爭議。

        完全了解主合同被保證人的權利、義務,為其提供抵押反擔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已對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瑕疵作出充分合理說明。

        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依法可以設定抵押。

        設立本合同的抵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未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監管。

        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如已部分出租或全部出租,保證將設立抵押事宜告知承租人,并將有關出租內容書面告知抵押權人。

        第二條 抵押物

        抵押物詳見抵押物清單(附后)。

        第三條 抵押反擔保范圍

        抵押人抵押反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合同項下全部主債權、利息(包括復利和罰息)、違約金、賠償金以及被保證人應當向債權人交納的擔保費及債權人實現上述債權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財產保全費、執行費、評估費等)。

        當被保證人不履行債務時,無論被保證人或第三人是否向債權人提供其他反擔保,抵押權人均有權直接要求抵押人在其擔保范圍內承擔擔保責任。

        抵押人確認,受益人與被保證人協議變更主合同條款的,視為已征得抵押人事先同意,抵押人的保證責任不因此減免,但以下兩種情況除外:

        延長主債務履行期;

        增加主債權金額。

        第四條 抵押權的存續期間

        抵押權的存續期間至本合同擔保的債權的訴訟時效屆滿之日后兩年止。

        第五條 抵押登記

        依法應辦理抵押物登記的,抵押人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日內辦妥押物登記手續。抵押物有關登記文件的副本由抵押權人保存。

        第六條 抵押物的占管

        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由抵押人占有和保管,抵押人同意隨時接受抵押權人對抵押物的檢查。

        抵押人應妥善保管、保養和維護好抵押物,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抵押物的安全、完整,如抵押物需要維修,抵押人應及時進行,并承擔相應費用。

        抵押人應將有關抵押物所有權證書或使用權證明文件交抵押權人保管。

        第七條 保險

        押押權存續期間,抵押人應根據有關法律及抵押權人指定的險種、投保期限、投保金額辦理抵押

        保險期至少應長于借款合同履行期間三個月;如保險期限屆滿,借款人未償清借款本金、利息和費用的,抵押人應對保險期作相應延長。

        在借款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和費用償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如抵押人中斷或撤銷保險,抵押權人有權續保或代為投保,其費用由抵押人承擔。抵押人對抵押權人因保險中斷或被撤銷而蒙受的一切損失負全部責任。

        保險單正本及保險權益轉讓書應由抵押權人保管。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物如發生保險事故,保險賠償金應當全額作為抵押財產。對保險賠償金,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有權選擇下列方式進行處理,并協助辦理有關手續。

        清償或提前清償主債務及相關費用;

        轉為定期存單,存單用于質押;

        經抵押權人同意,用于修復抵押物,以恢復抵押物價值;

        抵押人提供符合抵押權人要求的新的反擔保后,抵押人自由處分。

        第八條 抵押權的實現

        抵押權人在行使抵押權時,有權依據法律規定,經與抵押人協商對抵押物進行折價以抵償被保證人所欠債務或對抵押物進行拍賣、變賣以取得價款優先受償。

        抵押權人依據本合同第條處分抵押物時,抵押人應給予配合,不得設置任何障礙。

        第九條 抵押人權利和義務

        抵押人出售、出租、轉移、轉讓、承包、贈予、再抵押、托管、以實物形式聯營、入股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置抵押物,應事先征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否則,抵押人的上述行為無效。對抵押物處置所得價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有權按本合同第、、、條選擇進行處理,并協助辦理有關手續。

        本合同生效后,抵押權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抵押人在原抵押擔保范圍內繼續承擔擔保責任。

        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應停止其行為;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時,有義務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抵押權存續期間,如果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抵押人應重新提供抵押權人認可的反擔保。抵押物價值未減少部分,仍作為債權的擔保。損害賠償金應存入抵押權人指定的帳戶。對該損害賠償金,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有權按本合同第、、、條選擇進行處理,并協助辦理有關手續。

        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財產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財產保險費、登記、保管、過戶、公證等費用。

        法人抵押人在抵押權存續期間內注冊資本減少、股東變更、抵押物權屬發生爭議、發生重大經濟糾紛、出現停產、歇業、注銷登記、被吊銷執照、經營虧損及住所、電話、法定代表人變更等,應提前30日通知抵押權人。

        自然人抵押人在抵押權存續期間內涉及重大經濟糾紛、抵押物權屬發生爭議及住所、電話發生變更等,應提前30日通知抵押權人。

        第十條 債權人權利和義務

        主合同履行期間,被保證人未依主合同約定歸還全部或部分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有權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處分本合同項下抵押物所得,在償還本合同抵押擔保范圍內的全部債務后還有剩余的,將剩余部分退還給抵押人。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抵押人在本合同中第一條中作虛假陳述與聲明,給抵押權人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本合同生效后,當事人應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約定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因抵押人過錯造成本合同無效,抵押人應在原抵押反擔保范圍內賠償抵押權人的全部損失。 如抵押人未按、條規定將住所、法定代表人變更情況通知抵押權人的`,抵押權人按原址發送的函件視為送達。

        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人違反本合同第一條、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第九條的約定,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限期糾正違約、提供相應擔保、賠償損失,并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對抵押物處分所得價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有權按本合同第、、條選擇進行處理,并協助辦理有關手續。

        第十二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

        本合同經當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自然人抵押人簽字生效)。 主合同、《委托保證合同》無效,本合同仍有效,抵押人以抵押物對于被保證人因返還財產或賠償損失而形成的債務也承擔擔保責任。

        本合同經雙方書面同意,可以修改、補充或解除;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補充均構成本合同不可

        本合同任何條款的無效均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

        當事人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而引起糾紛的,由抵押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

        抵押期間抵押物發生權屬爭議,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抵押期間抵押物滅失的,抵押人須另行向抵押權人提供反擔保物。

        抵押人在2人以上(含2人)的,任何一個抵押人履行條手續后,本合同即在該抵押人與抵押權人間生效。且每一抵押人均以其提供抵押物范圍內承擔擔保責任。

        第十五條 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附件《資產抵押清單》

        第十一條 附則

        本合同一式 份,當事人、被保證人及登記機關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抵押人(公章):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抵押人簽字: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抵押權人(公章):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反擔保合同 12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聯系電話:

        丙方一:

        地址:

        聯系電話:

        丙方二:

        地址:

        聯系電話:

        丙方三:

        地址:

        聯系電話:

        本合同系反擔保人為經甲方提供擔保的情況下乙方在 銀行的借款合同提供反擔保的合同,各方經友好協商,特就甲方為乙方提供擔保后的反擔保事宜一致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反擔保依據及反擔保人

        為減少甲方的擔保風險,乙方愿依據本合同約定提供丙方為反擔保人,丙方亦自愿為乙方向甲方提供擔保,反擔保形式為保證。

        第二條 釋義

        1、反擔保適用我國關于擔保的法律規定,反擔保人亦即擔保法規所稱的擔保人,根據選擇反擔保情況,本合同中反擔保人指丙方。如無特指,以下所稱的擔保與反擔保為用義語。

        2、本合同所稱擔保期間指本合同有效存續期間,即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擔保范圍內全部債務清償完畢之日止。

        第三條 保證責任及保證期間

        丙方提供保證形式為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間屆滿之日起三年。

        本合同所稱主債務指甲方在前述借款合同履行擔保責任完畢后形成的對乙方追償之債務。主債務履行期間為:甲方在前述借款合同履行擔保責任完畢之日起至甲方向乙方主張追償權利之日止。

        第四條 擔保范圍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范圍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在借款合同中約定的`全部保證擔保范圍,甲方凡因履行借款擔保及向乙方行使追索權、實現反擔保權利而導致的一切支付均在本擔保范圍之內。諸如借款合同擔保范圍,含甲方在履行借款擔保中代償或支付的主債權及相應利息(含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等;所有律師費用;向乙方行使追索權及實現反擔保權利的各類訴訟及非訴訟費用等等。

        第五條 獨立擔保

        1、本合同項下設立的反擔保獨立于借款合同而存在,不因借款合同的無效而無效,也不受借款合同的終止或修改而受到影響。

        2、反擔保人明白:如甲方同意修改、補充借款合同,甲方無需另行征得反擔保人同意,反擔保人應按修改后的相關內容承擔反擔保責任。但甲方未征得反擔保人同意擴大借款合同中約定的擔保范圍除外。

        3、任何時候,反擔保人均不得以甲方未積極行使追索權等為由要求減輕或免除反擔保責任。

        第六條 聲明與保證

        1、反擔保人向甲方聲明:

        (1)反擔保人向甲方及銀行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資料等都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

        (2)反擔保人不存在已經發生或即將發生的有可能影響甲方接受其為反擔保人的下列事件:

        A、與銀行或其主要領導人惡意串通、互涉重大違紀、違法或法律糾紛;

        B、存在未了結的重大訴訟案件、非訴訟法律糾紛、行政處罰、爭議;

        C、存在重大債務及或有負債;

        D、存在尚未披露向第三人擔保之情形;

        E、其他業已影響反擔保人財務狀況及擔保能力的情況。

        2、反擔保人向甲方保證:

        A、甲方在履行了保證責任后有權向反擔保人追償款項。反擔保人保證在接到甲方通知后7日內即時支付甲方全部代償金額及其他應付費用;

        B、反擔保人保證本次擔保合法有效,任何影響或可能影響本次擔保的情形均已被反擔保人依法排除。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借款合同或本合同之部分或全部即構成違約,違約方須向守約方支付反擔保金額總計數10 %的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以補償守約方因此受到的直接和間接損失,違約方還須向守約方支付其損失超過違約金部分的差額。

        如屬雙方或多方違約,應根據實際情況,由違約各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上述違反合同之部分或全部行為包括但不限于:

        1、不履行主合同及本擔保合同義務,含明確表示不履行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

        2、遲延履行合同義務;

        3、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

        違約方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后,如守約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違約方還必須繼續履行并視情況采取補救措施。

        第八條 通知與送達

        1、本合同項下的通知或送達應以書面形式按本合同記載的地址或以手機短信、電子郵件等有效途徑送達對方。

        2、如本合同任何一方的地址或其他聯系方法發生變化,應立即通知對方。

        3、任何通知或各種通訊聯系只要按照上述地址(地址變更的,則按變更后的地址)發送,即應視作下列日期被送達:

        (1)如果是信函,則為掛號信或特快專遞發出后5個工作日;

        (2)如果書面直接送達,則為收件人收到書面通知之日;

        (3)如果是手機短信或電子郵件通知,則為向對方所留通訊號碼或電子郵箱地址發送之日。

        第九條 管轄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雙方應盡量友好協商解決。若引起訴訟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條 其它事項

        由乙方簽訂的所有與該筆借款相關的文件及合同,作為本反擔保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印章):

        乙方(簽字、手印): 丙方(簽字、手印):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反擔保合同 13

        質權人(以下稱甲方):

        出質人(以下稱乙方):

        為確保__ 號《借款合同》的履行,根據甲方與___簽訂的___《質押擔保合同》的約定,甲方作為擔保人為乙方提供股權質押擔保。為了保證甲方的權益,乙方愿意為甲方提供反擔保。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反擔保的債權種類及期限

        1.反擔保的主債權種類為____,本金數額(幣種及大寫金額)為____。

        2.反擔保期限自 ____年 ____月 ____日至 ____年 ____月 ____日。

        第二條 反擔保質押合同標的

        1.質押標的為乙方持有的 有限公司 ____%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

        2.質押股權派生權益,系指質押股應得紅利及其他收益。

        第三條 出質人承諾

        1. 乙方已就質押事宜征得 ___批準。

        2. 乙方保證對質押標的擁有充分的、無爭議的所有權。

        3. 質押標的沒有被重復抵押,可以流通轉讓等。

        4. 質押標的不存在其他影響甲方權利實現的情形。

        5. 乙方保證及時提供甲方要求的相關資料。

        第四條 質押登記

        乙方應在訂立合同__日內到有關登記機關辦理質押登記手續,并將質押登記文件的正本原件及股權證書等相關文件移交甲方保管。

        第五條 質押權的實現

        乙方發生下列事項之一時,甲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質押標的,

        (1)乙方不按借款合同規定,如期償還借款本金,利息及費用。

        (2)乙方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第六條 處置質押標的所得價款不足以清償借款本息的,由乙方繼續清償,直至甲方代償部分得到全部清償。甲方為乙方代償債務的資金占用費自代償后次日起按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上浮__%計算。

        第七條 乙方持有的麗江玉龍雪山印象旅游文化產業有限公司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1.經營機制發生變化,如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并(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或股東發生變化,與外商合資(合作)、破產、歇業、解散等;

        2.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訴訟;

        3.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

        4.單位地址、電話、法定代表人、經營范圍、注冊資本、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記事項發生變更。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均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約定的義務,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2.乙方如有下列行為之一,給甲方造成損失,應給予全額賠償:

        (1)隱瞞質押標的存在爭議、重復質押等情況。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處理質押標的。

        (3)其他違反本合同約定或影響甲方權利實現的行為。

        第九條 費用承擔

        本合同項下質押標的.的登記、評估、保險、鑒定、公證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依法需辦理質押登記的,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除經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__份,各方各執一份,每份效力相同。

        第十四條 提示

        甲方已提請乙方注意對本合同各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乙方的要求作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含義認識一致。

        甲方(公章):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

        乙方(公章) : 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

        簽約時間:___年__月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

        反擔保合同 14

        甲方:_____

        乙方:______

        甲方與乙方于____年__月__日就____項目簽訂之____號合同。應甲方要求,貴行與甲方于____年__月__日簽訂了第____號擔保契約,并于____年__月__日開立了以乙方為受益人,金額為____萬____的第____號保函。應甲方要求,對上述擔保,我們____公司同意出具反擔保,特在此不可撤銷地和無條件地向貴行作出下述保證事項:

        一、我方同意上述擔保契約和保函的全部條款;我方保證甲方按期履行合同和擔保契約的全部義務;對甲方在擔保契約項下的一切應付款項,包括貴行按保函規定向保函受益人支付的任何或全部款項及由此產生的`墊付利息和費用,我們保證承擔連帶償付責任或和連帶賠償責任。

        二、如乙方未能按契約規定履行支付義務,貴行即有權直接向本保證人索償,而無須先向甲方追償或和處理抵押品,本擔保人保證在收到你行第一次書面索付通知后0天內,即無條件按通知要求將上述甲方所欠款項,以擔保契約規定的幣種主動支付給貴行,其中墊付利息額計算至本擔保人實際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書作為付款憑據,對本擔保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三、如果本擔保人未能按前條規定期限履行上述連帶保證責任,由此造成對你行的延付利息及其他經濟損失概由本擔保人承擔;同時,你行有權從本保證人存款賬戶中扣收上述所欠款項及延付利息,本擔保人保證不提出任何異議和抗辯。

        四、如果甲方未能按期履行合同項下義務,而貴行以貸款方式間接履行擔保責任,我們保證無條件對該貸款按貴行規定格式另行出具擔保書。

        五、如果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或數種情況時,無論是否事先通知本擔保人,本保證書第、2、3條規定的連帶償付責任或和連帶賠償責任絲毫不受影響,本保證書繼續有效。

        1.本保證項下所有當事人變更各自的名稱、地址、合資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經營范圍、企業性質,或乙方合并、分立、停止、撤銷、解散、破產等;

        2.貴行延緩行使擔保契約項下的任何權利,或對應付款項的償付給予任何寬限;

        3.保函項下權利被讓與或轉讓;

        4.保函有效期應甲乙雙方要求予以延展;

        5.擔保契約的任何修改和補充。

        六、如果保函金額發生更改,本擔保書的擔保責任不變,仍按最高不超過原保函金額承擔本擔保責任。

        七、在上述應付款項全部得到清償之前,本擔保人不能行使由于履行本擔保書項下義務而獲得的任何索償權。如果甲方向本擔保人提供抵押品,非經貴行書面同意,本擔保人也不應行使抵押項下的權利;如果經貴行同意處理抵押品,其所得全部款項保證首先用于向你行償付上述應付款項。

        八、本擔保人將按你行要求定期提供有關的財務報表,并將第4條第款中本擔保人的變更情況及時通知貴行。

        九、本擔保書自開立之日起生效,直至貴行在上述保函項下的擔保責任完全解除或擔保契約項下應付款項全部得到清償之日失效。

        十、在履行本擔保書的過程中如有爭議,應盡量通過協商解決,經協商未能圓滿解決時,將向貴行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本擔保書正本一式4份,貴行執2份,甲方及本擔保人各執一份。

        甲方:_____ 乙方: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反擔保合同 15

        擔保保證人(以下簡稱甲方):

        住址:

        身份證號:

        反擔保保證人(以下簡稱甲方):

        住址:

        身份證號:

        根據乙方與甲方簽訂的《保證合同》的約定,甲方為乙方與貸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提供保證擔保,現乙方以向甲方提供反擔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協議,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保證反擔保范圍

        乙方愿意根據《保證合同》的有關條款約定向甲方進行反擔保,并履行反擔保責任:

        根據《保證合同》的有關條款約定,在乙方未能按期履行還款義務,甲方承擔了保證責任后,乙方必須立即足額向甲方償付:乙方未清償貸款人的全部款項;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逾期擔保費;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甲方墊付的以及甲方為實現債權支出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拍賣費、保險費及審計評估費等)。

        第二條:反擔保保證方式

        1、如乙方為多人,則乙方中多人各為獨立的保證人。

        2、本合同項下的保證具有獨立性及完整性,不受其他擔保合同效力的影響。

        3、如對甲方的反擔保既有本保證又有物的擔保,則乙方和物的擔保人承擔連帶責任。在實現擔保權時,甲方可以請求乙方先行承擔全部擔保責任;甲方也可以請求乙方先對物的擔保范圍外的余額承擔保證責任,然后再在物的擔保變現后尚不能清償的債權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三條:反擔保保證期間

        反擔保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還清全部款項時止。

        第四條:反擔保保證的有效性

        1、本合同為《保證合同》的從合同,但本合同的有效性不受《保證合同》有效與否的影響。即使在《保證合同》被法院或仲裁機構認定無效的情況下,反擔保保證行為仍然有效。

        2、本合同項下的反擔保義務具有連續性,不因乙方發生人身或財產重大事故(如死亡、宣告失蹤、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自然災害等)而受影響。

        第五條:聲明

        乙方在此向甲方聲明:

        1、乙方為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有權簽署并履行本合同。

        2、反擔保保證期間,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擔保。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及對甲方的授權

        一、乙方在反擔保債務未全部清償之前向甲方提供的全部資料均真實、完整、合法、有效。

        二、接受甲方對其有關經濟狀況的監督和檢查,并給予協助和配合。

        三、在保證期間出現下列任一事項時,乙方應當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1、乙方在與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或單位簽訂的借款合同、擔保合同或與其他任何債權人所簽訂的授信合同項下發生任何違約事項;

        2、與乙方或乙方的主要負責人有牽連的重大違紀、違法或被索賠事件;

        3、乙方出現嚴重困難和財務狀況發生惡化;

        4、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未履行完畢之前,乙方將承擔債務、或有債務或向第三人提供抵押、質押擔保;

        5、乙方出現或即將出現訴訟或仲裁及其他法律糾紛;

        6、其他可能影響乙方財務狀況和償債能力的情況。

        四、乙方在發生下列任一情況之前,必須書面通知甲方,并如實提交有關資料。經甲方審查并書面同意之后,乙方才能付諸實施:

        1、乙方進行對外投資或資產轉讓等重大事項;

        2、乙方轉讓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

        3、其他需要乙方書面同意的事項。

        五、在保證期間,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擔保能力的擔保或以任何有可能危及其擔保能力的方式處置資產。

        六、乙方在此授權甲方在甲方認為必要的時候,代表乙方全權處理其到期債權的追償和追索事宜,由此得到的款項優先清償乙方的反擔保債務。

        第七條:違約及違約處理

        乙方發生下列任一事件時,即構成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

        1、乙方不按約定履行保證責任;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或第五條的規定;

        3、乙方違反本合同的其他任何條款。

        二、違約處理

        違約發生后,甲方有權對乙方采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限期糾正違約;

        2、有權從乙方的任何帳戶中扣收其所擔保的全部債務;如果帳戶中款項的貨幣幣種與借款貨幣幣種不同,則甲方有權按當日外匯牌價折算成借款幣種清償反擔保債務;

        3、甲方有權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

        第八條:權利的`保留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延緩履行合同中的義務,或甲方對乙方任何違約或者延誤行為施以的任何寬容、寬限,均不能損害、影響、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有關法律規定享有的一切權利,也不能視為甲方對任何違反本合同行為的許可或者默許,也不能視為甲方放棄對乙方現在或者將來的違約行為采取行動的權利。

        第九條:通知

        如乙方變更地址、電話和傳真號碼,須事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按上述地址對其發出通知,即視為已履行通知義務。

        通知必須使用中文。

        第十條:合同的修改、補充和解釋

        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均應以書面形式作出并構成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本合同的解釋應當按照本合同的目的、所使用的詞句、有關條款、交易習慣以及誠實信用原則,確定合同條款的真實意思。

        第十一條:適用法律及合同爭議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在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如發生爭議或糾紛,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通過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的方式解決。

        第十二條:合同生效

        甲乙雙方簽章后,該合同即時生效。

        第十三條: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兩份,當事人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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