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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體勞動合同

      時間:2024-09-09 06:45:25 勞動合同 我要投稿

      集體勞動合同通用15篇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范地承諾和履行合作。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么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集體勞動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集體勞動合同通用15篇

      集體勞動合同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維護職工和企業的合法權益,促進企業的健康發展,建立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_________企業集體合同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結合_________業局的工作實際和行業特點,經雙方代表平等協商一致,特制訂本合同。

        第二條 本合同的主體是_________電業局和該企業的全體職工。_________電業局(以下簡稱企業)由該企業法定代表人代表,該企業的全體職工由_________電業工會(以下簡稱工會)主席代表,簽訂本合同。在本合同有效期間,企業法定代表人的更換和工會組織的換屆,不影響本合同的執行。

        第三條 本合同草案應提交_________局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后,方可簽訂。

        第四條 本合同生效后,對企業和企業全體職工具有同等約束力,雙方應自覺依據合同的原則和內容履行各自的權利和義務。企業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認真履行本合同和職工個人與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規定的各項義務,尊重并支持工會的工作,企業在制定各項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時應提前征求工會意見,企業在研究有關職工切身利益等重大問題時工會主席和女職工代表應當參加或列席會議,以切實保障職工的合法權益。工會是企業全體職工合法權益的代表,工會有義務指導和幫助職工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教育職工遵守企業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動員和引導職工完成生產和工作任務,協調勞動關系,妥善處理勞動關系,促進企業的改革發展,使企業的生產和經營水平不斷提高。

        第二章 企業用工

        第五條 _________的企業用工制度以國家法律、法規和_________電力(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的相關人事勞動管理制度為依據。

        第六條 企業應以勞動合同的形式與職工建立勞動關系,勞動合同的標準文本由企業負責制作和提供,勞動合同標準文本的內容應符合本合同的規定。職工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時,應有工會代表或職工代表在場。

        第七條 訂立、變更和解除勞動合同,應當遵循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企業在制定和修改個人勞動合同標準文本或解除勞動合同時,應事先聽取工會意見,征得工會同意。

        第三章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八條 根據勞社部發[20xx]8號文件《關于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精神,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的天數和工作時間調整為20.92天和167.4小時,即執行國家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40小時,不超過44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九條 工作時間具體按《_________電力集團公司關于職工工作時間的實施意見》執行。如在本合同期限內國家或有關部門對工作時間的規定進行調整,按新規定執行。

        第十條 企業和工會要合理組織和安排生產與職工休息,嚴格控制加班加點。工會要主動協助企業加強內部管理,充分挖掘人員潛力,教育職工增強主人翁責任感,保質保量的完成企業分配的工作任務。企業行政積極推廣和采用新工藝、新技術與現代化管理手段,不斷提高工作效率和勞動生產率。工會要積極引導職工學習新科技、新技術,作合格的勞動者,不斷提高勞動技能。如企業確因生產或經營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經與職工及所在基層工會組織協商同意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的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第十一條 一次性加班或長期加班,以及在工休、節假日大范圍加班時,必須征得工會的同意。但在加班后應安排同等時間的補休或按《勞動法》規定標準支付加班工資。

        第十二條 企業執行政府法定種類節假日制度,執行國家規定的帶薪年休假制度。

        第四章 勞動報酬

        第十三條 企業所有職工的勞動報酬按照_________電力(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工資制度的有關規定執行。效益工資可依據企業經濟效益的變化而增減,但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四條 職工在法定休假、婚喪假期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企業應依法支付工資。

        第十五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克扣和拖欠職工工資。

        第五章 保險與福利

        第十六條 企業應為職工提供集體福利設施(如辦好職工食堂、醫療、托幼、單身宿舍、浴室及文體活動陣地等設施)。

        第十七條 企業在經濟效益較好,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應逐年改善和增加職工的福利待遇。

        第十八條 工會參與審議決定職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和其它有關職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項。企業每年應將福利基金提取的總數及使用情況向工會通報。

        第十九條 企業要按照國家和地方政府關于建立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制度的法律法規,為職工辦理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法定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統籌,按時足額為職工交納各項統籌基金,免除職工的后顧之憂。并按年度將繳納情況向職代會報告。

        工會協助企業做好各項勞動保險工作,企業要支持工會舉辦各種補充保險及互助互濟活動。

        第二十條 企業在職工因工負傷、因工致殘、因工死亡;以及因患職業病和在療養、治療、殘廢、死亡時,企業應按勞動保險、福利政策的規定支付費用和給予相應的待遇。

        第六章 勞動保護與職業衛生

        第二十一條 企業應嚴格執行政府有關勞動安全衛生和勞動安全保護的法規和條例,建立健全本企業的勞動安全衛生防護制度,保證職工在勞動過程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不斷改善和提高職工的工作環境和條件,防止、消除職業病和職業危害。

        企業負責加強和改善勞動安全技術工作和勞動保護特殊工種保護工作,為職工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和條件,防止事故發生,減少職業危害。

        第二十二條 工會應支持企業加強勞動保護管理,配合企業檢查、監督勞動保護和安全衛生情況。

        第二十三條 企業應按照電力行業有關規定和工種崗位需要,為職工配備相應的個人防護用品、保健食品和其他物品。

        第二十四條 每年冬、夏兩季,企業負責采取防寒保暖、防暑降溫措施。

        第二十五條 企業應嚴格執行《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加強女職工四期保護和特殊保護工作,確保女職工身體健康。

        第二十六條 企業應對女工及從事有毒、有害工種等損壞職工身體健康的崗位的職工,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體檢的費用由企業支付,體檢由企業行政組織實施或委托工會進行 。

        第二十七條 工會支持企業教育職工遵守企業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操作規程,配合企業教育和組織職工接受安全技術培訓管理。

        第七章 職業培訓

        第二十八條 企業應堅持職業培訓制度,按國家規定提取和使用職業培訓經費,制定職業培訓計劃。企業負責職工上崗和轉崗的技術培訓,在崗期間定期進行業務技能培訓。企業必須向從事特種作業的勞動者提供專門培訓,使其取得特種作業資格方可上崗。培訓期間的工資、工時、獎金、福利等待遇按企業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 工會應開展對職工的思想教育,職業道德教育,要協助企業對職工進行科學文化、業務技術的培訓,開展技術練兵活動和競賽活動,鼓勵職工自學成才,樹立終身學習的理念。

        第八章 紀律與獎懲

        第三十條 企業依據《勞動法》等法律法規,清理、整頓企業的規章制度和勞動標準,建立、健全必要的規章制度。企業制定和修改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時,應征求工會意見,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討論通過。職工遵守勞動紀律,完成生產和工作任務成績顯著的,或者職工違反勞動紀律,經批評教育不改的,企業依照或參照《企業職工獎懲條例》的`有關規定予以獎勵和懲處。

        第三十一條 對于模范執行企業各項規章制度在完成年度方針目標生產和工作任務、產品開展、技術改造提高質量和提高勞動生產等方面作出貢獻的職工,企業應給予榮譽獎勵和相應的物質獎勵。

        對職工記功、記大功、晉級和配發獎金,由工會提出建議并會同企業研究決定;

        擬對職工授予先進生產(工作)者、勞動模范榮譽稱號的,由工會提出建議并與企業協商后,向上級工會推薦。

        評定職工獎勵的工作應在每年年底前進行,如實際情況需要,亦可及時評定。配發獎金每年宜進行一次,個別確有突出貢獻而需作特殊處理的除外。

        第三十二條 對違反規章制度,造成一定后果的職工,可根據國務院《企業職工獎懲條例》和《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視情況輕重,可給予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察看、開除等行政處分及經濟處罰。

        企業給予職工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必須弄清事實,取得證據,由企業行政會議討論并征求工會意見,在聽取職工本人申辨后決定。

        對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犯有重大過錯的職工作開除決定時,應符合下列程序:

        1、企業行政提出處理意見;

        2、征求工會意見;

        3、須由企業行政會議或者專門小組聯席會議討論決定;

        4、開除職工須由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討論決定;

        5、書面通知職工本人。

        第九章 監督檢查及爭議的解決

        第三十三條 為確保本合同的全面執行,企業和工會職工代表應按人數對等的原則聯合組成集體合同監督檢查小組,對合同執行情況,每半年進行一次檢查。通過檢查,及時解決合同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同時接受上級勞動行政部門的監督檢查。

        第三十四條 合同期限屆滿,由企業法定代表人向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代表團(組)長聯席會議報告合同執行情況,并寫出書面總結;由工會組織職工代表并會同有關職能部門,對合同執行情況進行全面的檢查考核。

        第三十五條 在合同履行當中如發生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安全衛生等方面的問題,一方提議,并征得對方同意,可隨時召開會議進行協商談判,達成一致協議后實施。

        第三十六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協議商解決,經協商不能解決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處理。

        第十章 合同履行及變更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自正式訂立之日起,履行期為3年。時間由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均應嚴格遵守,認真履行,非因法定事由或雙方協商同意,不得予以修改或者變更。

        本合同期滿前三個月經雙方協商談判簽訂新合同。新合同未簽訂生效前,本合同有效期繼續順延二個月,新生合同的生效日期與前合同的終止日期應吻合。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有特殊情況時雙方都有提出修改本合同條款要求的權利。

        修改合同的過程應按平等協商的程序進行,修改后的條款,其執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章 附則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未予明文規定的事項,應依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法律、法規亦無明文規定的,須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四十條 雙方履行合同如有一方違反合同所規定的條款,按國家和政府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簽字后應于7日內分別報送地方勞動行政主管部門和_________電力工會。合同自勞動管理主管部門予以登記之日起15日內未提出異議的,即行生效。合同正本一式5份。雙方各執一份;一份留存備案;一份報地方勞動行政主管部門;一份報上級工會。

        合同生效后,企業和工會應及時以適當的形式分別向各自代表的全體成員公布。

      集體勞動合同2

        企業名稱(蓋章):_______

        經濟類型:_______________

        企業地址: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職工人數: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首席代表: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工首席代表: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集體合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障企業和職工雙方的合法權益,促進勞動關系的和諧穩定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和《集體合同規定》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企業與工會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 本合同是雙方促進企業發展和在生產經營管理活動中必須遵守的行為準則,對企業和全體職工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三條 本單位行政應與工會建立平等協商機制,形成定期舉行協商會議制度,協商會議就簽訂、變更、續訂集體合同,確定勞動條件、勞動報酬等標準進行平等協商。就集體合同的履行情況進行監督與協調。

        第四條 單位與工會進行平等協商、簽訂集體合同必須遵循相互尊重、平等協商、誠實守信、公平合作,兼顧雙方合法權益的原則。在平等協商中,雙方均不得采取過激行為,不得以任何形式打擊報復對方協商代表。

        第二章 勞動合同管理

        第五條 本單位在勞動者履行勞動義務前與之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并在簽訂勞動合同后十五日內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辦理錄用備案、勞動合同鑒證和社會保障登記等手續。單位與職工在勞動合同中有約定事項,雙方應當在簽訂勞動合同前進行充分協商。工會應幫助、指導職工與企業就約定事項進行協商,并有權監督勞動合同的履行情況。

        第六條 本單位與職工簽訂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不得少于______年。勞動合同期滿,單位與職工經協商一致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單位應在勞動合同期滿前______日內與勞動者辦妥續訂手續。職工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____年,單位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如果職工提出要求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單位應當與之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第七條 勞動合同的訂立、變更、解除、續訂應當遵循雙方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勞動條件、勞動報酬標準不得低于本合同的規定。

        第八條 本單位對新錄用的職工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期限在不滿6個月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5日;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不滿2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3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

        第三章 勞動報酬

        第九條 本單位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制定的工資分配方案須經職工代表審議通過,根據“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及本單位的經濟效益情況,確定本單位的工資水平,并隨著企業經濟效益的增長,適時提高職工工資收人水平。

        第十條 本單位于每月____日以法定貨幣形式向職工支付工資。如遇節假日和休息日,單位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單位在支付工資時,應向職工提供一份其本人的工資清單。

        第十一條 職工工資中除按國家有關規定由單位代扣代繳的部分以外,不得以任何理由無故克扣和拖欠職工工資。

        第十二條 單位應建立工資平等協商機制。單位內部工資分配制度、分配方式、工資水平、年度調資增幅及獎金、津貼等,由工會與單位協商確定,工會代表職工在每年初,根據本地的生活物價指數和單位生產經營、經濟效益等狀況,向本單位提出增資要求,單位要予以明確答復。

        第十三條 單位對職工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標準不低于________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的工作時間內未提供正常勞動的不適用本條款。

        第四章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十四 條本單位對計時制職工實行每日工作不得超過八小時,每周工作不得超過四十小時的`工時制度,單位應當保證職工每周休息 ____日,休息日安排在每周的____。因生產需要對____工種不能實施以上標準,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可以實行不定時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并告知職工。

        第十五條 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實行不定時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工種、崗位的職工,單位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或輪換休息的辦法安排職工休息。

        第十六條 確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職工和工會協商后,可以延長職工的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累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延長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

        第十七條 本單位對連續工作____年以上的職工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具體規定由單位與工會協商確定。職工享受帶薪年休假,由本人申請,經部門領導批準后,視為其已提供正常勞動。

        第五章 保險與福利

        第十八條 單位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實行勞動社會保險制度。工會協助單位做好各項社會保險工作,職工按規定享受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待遇。

        第十九條 單位應創造條件,為職工提供集體福利,并建立相應的制度予以落實。單位的各項重大福利的設施、標準和實施辦法,或由單位提出方案,或由工會提出要求,經雙方協商同意后實施。

        第二十條 單位應按上一年度職工工資總額的____%提取職工福利費用,由工會協助單位合理安排使用,工會應當協助單位搞好職工的各項基本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福利等方面的工作。

        第二十一條 單位應逐步改善并發展職工文化設施和住房、交通、膳食等條件,提供其他與單位經濟相適應的福利。

        第二十二條 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單位應按照國家規定實行醫療期制度。對職工因工或非因工死亡后的喪葬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救濟費及各類補貼等,按國家現行規定標準執行。

        第六章 勞動安全衛生

        第二十三條 單位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責任制度,按規定的比例提取安全環保費用,用于改善勞動條件和勞動環境。

        第二十四條 單位按照國家規定進行新建、擴建、改建和技術改造工程時,對勞動條件和安全衛生設施實行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時,工會有權對此提出意見和進行監督。

        第二十五條 單位對____崗位的特殊作業人員必須進行專門培訓,取得特種作業資格,做到持證上崗。工會發現單位違章指揮、強令職工冒險作業,或生產過程中發現明顯重大事故隱患、職業危害和危及職工生命安全時,有權建議單位解決和組織職工撤離危險現場。

        第二十六條 單位應根據季節變化,采取具體措施做好防暑降溫、防寒保暖工作,按時發放防暑降溫費。夏季高溫時期和其他特殊情況下,工會應建議單位減少職工工作時間,單位應予以考慮。

        第二十七條 單位根據國家規定,對有毒有害作業崗位的保健津貼和勞動保護用品的發放標準按照不同的作業場所和作業崗位的保健津貼標準,每月按時發放。針對不同作業工種和作業環境發給不同期限及不同作業的防護用品。

        第二十八條 單位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職工每____年(季度)定期進行專項健康體檢。對全體職工每____年組織全面的體檢。

        第二十九條 單位和工會有責任教育職工嚴格遵守單位的各項生產規章制度及操作規程,教育和組織職工接受安全技術培訓和管理,工會應支持單位對危及單位和職工安全的行為進行懲處。

        第七章 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

        第三十條 單位應與工會就女職工的合法權益特殊保護進行平等協商,根據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簽訂《女職工專項集體合同》,保護女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三十一條 單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國家規定級別以上的粉塵、有毒、高空、冷水、高溫、低溫等作業,以及從事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礦山、井下、放射性、易燃易爆等其他禁忌作業。

        第三十二條 單位根據國家規定對未成年工的使用和特殊保護實行登記制度。招收未成年工,除符合一般用工要求外,還必須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辦理登記手續,并取得《未成年工登記證》,未成年工持證上崗。

        第三十三條 未成年工的健康檢查在安排工作崗位之前、工作滿一年、年滿十八周歲且距前一次的體檢時間超過半年,各進行一次體檢。

        第八章 職業技能培訓

        第三十四條 位應建立職工教育培訓制度,每年根據生產經營發展需要,制定職工實施職業教育和職業技能培訓計劃。

        第三十五條 單位應負責對職工的崗位、崗前培訓、繼續教育及轉崗教育和培訓計劃的實施。

        第三十六條 本單位應按照國家規定以工資總額的____%提取職工教育和培訓經費,專項用于職工教育和職業技能培訓。工會有權協助并監督職工教育和培訓經費的合理安排使用,單位應按年度向工會通報職工教育和培訓經費的使用情況。

        第三十七條 工會應組織或協助單位開展職工職業道德、科學、技術、業務知識的教育,鼓勵職工自學成才、崗位成才,不斷提高職工隊伍素質。每年要對在業余時間學習,并取得相應學歷文憑的職工,給予一定的獎勵和補貼。

        第九章 獎懲

        第三十八 條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單位與工會通過平等協商的方式制訂職工守則、勞動紀律、崗位職責、考核獎懲等規章制度。所制訂的規章制度必須經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并向全體職工公布后執行。

        第三十九條 單位對模范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完成生產工作任務、新產品開發、技術改造、提高產品質量、提高勞動生產率、改善經營管理、增收節支等方面作出優異成績的職工給予榮譽和物質獎勵。

        第四十條 單位對違反國家勞動法律、法規和企業規章制度的職工,可分別情況給予批評教育,開具過失單或給予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察看、解除勞動合同等處分。

        第四十一條 給予職工處分的,必須查清事實、證據充分。應經單位行政會議集體討論并征求工會意見,聽取受處分職工本人的申辯后,制作處分決定書,由本人簽收,記人本人檔案。給予職工解除勞動合同處分的,必須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工會認為不當的,有權要求重新研究處理,單位應當研究工會意見,并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

        第四十二條 給予職工經濟處罰的,每月扣除的金額不得超過本人月工資的____%。扣除后的工資部分,不得低于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章 則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有效期為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 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1.單位因破產、兼并、解散等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2.因不可抗拒力等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部分無法履行的;

        3.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條件________________;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四條 在本合同的履行期內,如當地政府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本合同據此約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應作相應的調整。

        第四十五條 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的程序,依據簽訂本合同的平等協商程序進行。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先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四十六條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后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

        第四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報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核備案后,單位與工會各留存一份。

        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首席協商代表(簽名或蓋章):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工會(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首席協商代表(簽名或蓋章):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集體勞動合同3

         本合同由 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與 公司工會(以下簡稱工會)簽訂。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用以明確和調整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系。

         第二條 工會代表公司職工(以下簡稱職工)整體的利益,依據本合同的原則,指導職工正確處理和公司的勞動關系,并監督和協調這種關系。

         公司用以和職工個人確定勞動關系的合同,不得與本合同相悖。

         第三條 本合同是雙方遵守的共同準則。

         雙方在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范圍內,遵守不低于有關職工就業、勞動報酬、勞動保險、勞動保護、生活福利、退休養老和各種節假日等方面的規定,并努力提供盡可能高的'水平和標準。

         第四條 公司尊重工會維護和代表職工利益的權利。公司制訂各項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均應符合本合同的原則并應有工會代表參加,聽取工會意見,取得工會合作。

         工會有義務支持公司的生產、工作和管理,支持公司的合法權益,教育職工認真履行勞動合同,遵守勞動紀律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努力完成生產、工作任務,促進公司發展。

         第二章 職工聘用

         第五條 公司根據生產經營情況,本著擇優錄用的原則,有權招聘職工。

         第六條 公司分別與職工簽訂個人勞動合同,在簽訂個人勞動合同之前,工會和公司應指導職工明確合同的權利和義務及違約的責任的處理。工會有權監督個人勞動合同執行情況。

         第七條 公司制訂和修改個人勞動合同標準文本,應聽取工會意見。

         第八條 因履行個人勞動合同而發生爭議,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九條的規定處理。

         第三章 工作日制度

         第九條 公司根據生產經營情況,以不超過政府規定的標準,實行本公司工作日制度。

         第十條 公司有責任嚴格控制延長職工的工作時間,盡可能避免或減少加班加點。長時間或長期加班加點以及在公休節假日大范圍加班時,應征得同級別工會同意,并給職工另發加班加點工資,其待遇應高于正常工資水平。

         第十一條 公司執行政府規定的各類節假日制度。

         第四章 工資和津貼

         第十二條 公司根據按勞分配的原則和需要,確定本公司工資制度,并發放各類專項津貼。

         第十三條 公司工資分配制度(工資標準、工資分配形式、工資發放辦法)的制定和變更,由公司決定。公司在做出上述決定時,應聽取工會意見,取得工會合作。

         第五章 職工福利

         第十四條 公司按規定每月提取工資總額 %的福利費用和 %的職工醫療費用,每年從稅后利潤中提 %的福利獎勵基金,用于職工集體福利和獎勵,不得挪作他用。其中用于福利的部分,由工會協助合理安排使用。公司應定期向工會提供該項基金使用情況報表。

         第十五條 公司有責任改善職工文化設施和住房、膳食、醫療、托兒、交通條件并提供其他與公司經濟相適應的福利。

         第十六條 公司各項重大福利的設施、標準、實施辦法,或由公司提出方案,或由工會提出要求,均應經雙方同意后實施。

         第六章 勞動保險

         第十七條 公司根據勞動保險有關法律的規定,實行勞動保險制度,支付職工勞動保險費用,并努力擴大保險險種。

         第十八條 職工因工負傷、因工致殘、因工死亡,以及因患職業病,在治療時所花費的符合規定的費用由公司支付。公司制定此類費用細則。

         第十九條 職工一般每年應進行體檢一次,女工及有毒有害工種應按規定定期進行專項體檢。

         第二十條 公司實行養老保險制度。

         公司根據有關規定,按時提取和發放職工退休費用。

         第二十一條 工會協助公司做好各項勞動保險工作。

      集體勞動合同4

        甲方: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全體搬運工(附名單、身份證復印件)

        1根據有關規定經協商甲、乙雙方共同簽訂本協議共同執行。

        2本協議期限為一年,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

        日止。

        3工作任務:

        3.1甲方安排乙方在搬運工崗位,從事該崗位職責范圍內的工作;

        3.2乙方的崗位、職責及工作質量要求,按照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3.3乙方應完成工作任務,執行安全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3.4因甲方生產(工作)情況發生變化或乙方不能勝任崗位時,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和調配。

        4勞動報酬: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制,按多勞多得的原則辦理。

        乙方的勞動報酬,

        計件總額不足____________萬時,按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月大寫:____________萬圓,予以發放;超出____________萬時,按實際總額發放。

        其它各種福利、津貼均含在當月的勞動報酬中,不再另行計發。

        5勞動紀律:

        5.1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規定。

        遵守甲方的工作規范、操作規程、勞動安全衛生制度等各項規章制度,包括《員工手冊》中寫明的'

        各項規定和要求。

        同時,愛護甲方財物,維護甲方利益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教育。

        5.2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對其進行批評教育直至按有關規定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或解聘。

        5.3甲、乙雙方出現問題,由乙方泒代表同甲方協商解決。

        若乙方無視協議,聚眾滋事,帶頭者將處以處罰;參與者將處以處罰。

        6協議的終止、變更、續簽和解除:

        6.1本協議期限屆滿時即終止由于生產、工作需要在雙方同意條件下可續簽協議并應提前____________個月辦理續簽協議手續。

        6.2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協議有關內容并辦理協議變更手續。

        6.3甲方可以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生產經營狀況解除本協議。

        6.4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6.4.1乙方故意破壞公司形象,惡意影響企業的正常營運,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

        6.4.2乙方員工因工負傷,由甲方給予免費治療,乙方負擔其基本工資。

        醫療終結時,由縣以上醫院出具“醫療證明書”,經企業所在地勞務鑒定

        委員會鑒定,確認為不能從事原崗位工作的,退回原藉,企業按規定發給因工致殘撫恤費。

        6.5具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6.5.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生產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職工身體健康企業又不加以改善的;6.5.2甲方違反勞動協議或法律、行政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6.6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協議均應提前15日通知對方。

        7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給對方成經濟損失應視其后果和責任大小按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8協議如有未盡事宜,凡屬國家有規定的,按有關規定執行;凡屬國家沒有規定的,甲、乙雙方可協商修訂、補充。

        9本協議雙方簽字即生效。

        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集體勞動合同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勞動部《集體合同規定》以及江蘇省企業集體協商和集體合同規定

        同江蘇華富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江蘇華富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工會(以下簡稱乙方)高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保險福利、勞動安全衛生等事項

        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經集體協商可以達到一致意見的單項、多項或者所有事項簽訂集體合同)。

        一、勞動報酬

        包括工資分配方式,工資支付辦法,工資增減幅度,工資收入水平,延長工作時間付酬標準,特殊情況下工資標準等。

        二、工作時間

        包括工時制度方式,加班計劃和限制,特殊工種工作時間,勞動定額的確定等。

        三、 休息休假

        包括月休息時間、調休息安排、年休假標準,不能實行標準工時的職工休息休假等。

        四、保險福利待遇

        包括依法參加的各項社會保險,企業補充保險的設立項目、資金來源以及享受的條件和標準、企業福利設施的修建、職工文化和體育活動經費的`來源

        職工補貼和津貼標準,困難職工救濟、職工療養、休養等。

        五、勞動安全衛生

        包括安全衛生的目標、勞動保護的措施、勞動條件和作業環境改善的具體標準和實施項目,定期健康檢查以及對職工未成年的特殊保護。

        六、勞動合同管理

        包括簽訂、變更、解除、終止和續簽勞動合同的程序和辦法、經濟裁員的條件和辦法等。

        七、職業培訓

        包括職工上崗前和工作后的培訓,轉崗培訓、培訓的周期和時間表以及培訓期間的工資和福利待遇等。

        八、合同期限

        本合同經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討論通過,經雙方首席代表簽字上報勞動行政部門審查后生效,予以公布。有效期五年,從20xx年1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九、合同變更、解除、終止

        變更或者解除集體合同應當經雙方協商一致,變更集體合同按簽訂集體合同程序進行。

        1、訂立集體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已經修改或廢止的。

        2、集體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或者企業生產工藝經營狀況發生重大變化變化致使集體合同部分或者全部無法履行的。

        3、因不可抗力致使集體合同或全部無法履行的。

        4、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十、集體合同爭議的處理

        甲乙雙方因簽訂集體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提請勞動部門協商處理。因履行集體合同發生爭議,首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

        可以向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違反集體合同的責任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集體合同的義務或者履行義務不符合集體合同規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十二、雙方認可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集體合同生效后,簽約雙方應當認真履行,企業每年至少一次向全體職工報告集體合同履行情況。

        2、簽訂兩年期以上集體合同的,可以每年就工資等不定因素方面的內容進行協商簽訂年度協議,作為集體合同相關內容的變更和補充。

        甲方代表: (簽章) 乙方代表: (簽章)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見證監督方: (簽章)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集體勞動合同6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先生為代表的廚師團體(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經過相互信任、自愿、平等、協商的協商,達成一致,甲方聘請乙方( )先生擔任酒店行政總廚,愿意將本餐廳廚房人事管理、工資發放承包給乙方。

        一、承包期限暫定 ____ 年,于 ____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起至 ____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止。將廚房承包給乙方工作。人員共 _____ 人。基本月工資定為稅后工資人民幣 ____________ 元整 ( 大寫 : ___ 拾 ___ 萬 ___ 千 ___ 佰 ___ 拾 ___ 元) 。每月的工資發放為次月的 ___ 日,由乙方代表代領代發、自由支配。

        二、在基本工資的基礎上,確保菜肴毛利率 45% ——50%的基礎上,營業額(酒水、菜肴等)保底為 _____ 萬,如超出 _____ 萬以上部分,按超出的總營業額的 ___% 提成作為廚房的獎金,獎金于次月的 ____ 日連同基本工資一起發放,由乙方自由支配。

        三、甲方負責乙方工作廚師的'工作餐、住宿(集體宿舍),節假日補貼和其他福利,參照相關法規與酒店其他員工同等。

        四、甲方支持乙方參加各類有利于酒店聲譽的各類社會活動。

        五、甲方的權力和義務:

        1 、提供乙方工作所需的設備和良好的工作環境的義務。

        2 、甲方如對主干廚師技術能力不滿,有要求乙方更換的權力。

        3 、乙方須接受甲方領導和監督,如乙方違反相關店規,甲方有權利對乙方做出正當處罰(具體條例協規章制度中)。

        4 、甲方為乙方管理及技術保密,如發生泄露造成的一切損失和后果由甲方負責。

        六、乙方的權力和義務:

        1 、在保證餐廳正常運作的情況下,可自行安排人員休息、請假等事宜。

        2 、在保證酒店正常運作和足夠技術力量情況下,廚房人事權利歸乙方代表。

        3 、 乙方有遵守和執行酒店制定的各項指標和制度的義務。如衛生要求、菜肴出品要求、安全操作要求的要求、設備設施保管的要求。

        4 、乙方技術人員變動,提前三日與甲方協商解決。

        5 、廚房原料由乙方報單,甲方負責購買,乙方有權退回(拒用)一切不合格原料。

        七、公傷事故的處理方法:乙方在廚房工作期間,如正當操作情況下出現的受傷等事故視為公傷,由甲方負責參照相關法律法規處理。

        八、如遇餐廳轉讓,甲方須提前1個月通知乙方。后來的法人不留用乙方的情況下,甲方須結清所有工資并補償半個月工資。如遇到非典等類似情況則按相關法規處理。

        九、提前終止協議的處理方法:

        1 、如果甲方提前終止協議,須提前一個月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甲方須結清所有工資并補償乙方1個月工償。

        2 、如乙方提出提前終止協議,須提前一個月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并賠償1個月基本工資給甲方做為找用。

        十、違約的處理辦法:

        1 、欠發工資或獎金十天以上視為違約。

        2 、雙方未按協商的方法提前終止協議視為違約。

        3 、公傷事故未按協議方法處理視為違約。

        4 、雙方刻意刁難對方視為違約。

        5 、以上4項任何一方違約將賠償對方半個月基本工資。

        十一、補充條款:

        ————————————————————-——-————

        十三、協議在執行中,經雙方協商可修改條款,但未修改前仍按原條款執行,協議經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簽字、酒店印章) (乙方代表簽字、私人印章)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集體勞動合同7

        本集體勞動合同(合同)由“_________公司”,一家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組成和存在的中外合資企業,其法定地址位于中華人民共和國 _________(下稱“公司”)與“_________公司工會”,一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組建和存在的工會,其辦公地點位于中華人民共和國 _________(下稱“工會”,并與公司合稱“雙方”),于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簽訂。

        前言

        (一)根據_________和_________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的合資合同(下稱“合資合同”)和公司董事會通過的決議,公司應與工會簽訂集體勞動合同以明確公司職工雇傭的條款和條件,并規定公司應與職工個人簽訂個人勞動合同。其形式基本如本合同附件a。

        (二)合同系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和其他有關法律和法規,為促進公司發展,調動職工積極性,正確處理公司與職工的關系,本著平等互利原則,通過平等和友好協商簽訂。

        (三)公司應根據有關規定尊重工會維護和代表職工利益的權力,在研究決定有關工資、福利、安全生產以及勞動保險等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時應聽取工會的意見。公司工會負責人有權列席有關討論公司的發展規劃、生產經營活動及與職工利益有關的問題的董事會會議,反映職工的意見和要求。

        (四)工會應協助公司搞好生產、經營和管理,協助公司合理使用各項基金,教育職工認真履行個人勞動合同中載明的義務,配合公司組織開展合理化建議、技術革新,促進公司提高經濟效益。

        第一條 定義

        (一)“雇員”系指由公司雇用的取酬人員,但不包括合資合同第46條所述少數擔任總經理、副總經理和部門經理的外籍高級管理人員和中方高級管理人員。

        (二)“主管人員”指任何在“公司”總經理領導下行使主管職能的任何雇員。

        第二條 職責

        (一)公司與員工的共同義務

        雇員應勤奮地履行其職責并努力促進公司的業務,公司應就雇員的勞動向其付酬,并促進雇員福利及努力改善雇員的文化生活。

        (二)雇員的具體職責和義務

        1.每個雇員的責任將按照公司的需要由董事會和總經理隨時代表公司予以確定。

        2.每個雇員必須按照其主管人員指示盡最大的努力認真執行任務,與主管人員和同事合作,遵守本合同、個人勞動合同以及公司頒布的工作規章的規定。

        3.所有雇員必須遵守以下各項:

        (1)小心操作交給他們的設備和工具;

        (2)堅守工作崗位,上班時不與其它雇員隨便來往;

        (3)不向公司外人員或在履行職責時不需要了解有關情報的公司內人員披露有關公司業務或經營的情報,除非經公布的法律或法規強制要求公開這些情報;

        (4)受公司雇用期間,除經公司批準,不得受雇于公司以外的其它雇主;

        (5)避免有損公司聲望、名譽或業務的行為;

        (6)未經同意,不得為個人目的取用公司的金錢或財產。

        4.鼓勵雇員提出改進公司經營的意見和方法,其中包括,但不限于,生產、安全、工作環境、產品質量和效率方面的意見和方法,提出值得受獎勵的意見或方法的雇員將按公司有關規定給予適當獎金或獎勵。 5.除經公司管理部門明確授權,雇員無權亦未被授權為公司或代表公司達成任何交易或訂立合同或作出其它行為。

        (三)公司的具體職責

        1.公司將尊重雇員的人格和個性,并在可能的情況下,為其安排與其能力相適應的任務。公司將建立職業培訓制度,有計劃地對員工進行職業培訓。

        2.公司鼓勵管理部門、主管人員和雇員之間的和睦關系,并適時頒發公司業務有秩序進行所必須的工作守則。

        3.公司按本合同第五條和與雇員個人簽訂的個人勞動合同所述發給雇員基本工資和提供補助。

        4.公司應按《合資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九條規定,積極支持工會工作,為工會組織提供必要的辦公室和辦公設備。公司每月按企業職工(包括外籍高級管理人員)實際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二(2%)撥交工會經費,該筆金額應作為公司開支。工會可以按中華全國總工會的規定《工會經費管理辦法》使用工會經費。

        5.公司將為雇員提供良好的工作條件,改善職工文化設施和住房、膳食、醫療、托兒所、交通條件,并提供其他與公司經濟狀況相適應的福利待遇。

        (四)工會的具體職責

        公司工會是職工利益的代表,它的基本任務是:依法維護職工的民主權力和物質利益;協助公司安排和合理使用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組織職工學習政治、業務、科學和技術知識,開展文藝、體育活動;教育職工遵守勞動紀律,努力完成公司的各項經濟任務。

        第三條 雇用手續

        (一)公司作為中外合資企業,根據有關法律享有企業自主權,有權依法雇用和解雇其職工。在錄用職工時,除國家規定的不適合婦女的工種或者崗位外,不得以性別為由拒絕錄用婦女或者提高對婦女的錄用標準。

        (二)公司董事會有權根據公司經營需要自行決定公司招聘雇員的標準和人數。

        (三)公司招聘計劃和實施情況應向工會通報。

        (三)公司雇員成為公司正式雇員前應合格完成六個月的試用期。

        (五)公司將與雇員簽定個人勞動合同,個人勞動合同格式附后作為本合同的附件a。

        (六)職工簽定個人勞動合同前,公司和工會應指導雇員明確個人勞動合同載明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工會有權監督個人勞動合同的執行情況。

        (七)從_________轉入_________的職工,其在_________的工齡應視為在_________的工齡。

        第四條 工作時間、節假日

        (一)工作時間

        1.公司董事會決定基本工作周,以適應全部生產能力。

        2.雇員正常工作時間每天八小時(不包括用餐和休息時間),平均每周工作不超過四十四小時。

        3.公司可隨時更改雇員的工作日程,包括改動雇員工作日的起始和結束時間。由于工作需要,經以工會和員工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在特殊情況下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適用法律許可者除外。

        4.公司應嚴格控制雇員加班時間,盡可能避免或減少加班情況。

        5.夏季高溫時期和其他特殊情況,為保障雇員健康,工會可建議公司減少工作時間。

        6.雇員必須按公司工作規章規定的程序報告每天出勤情況。任何雇員由于個人原因擬遲到、早退或缺勤需事先取得主管人員的同意。遇有緊急情況不可能事先批準,雇員應盡快報告緊急情況的性質和未能提早報告的原因,但最遲應在復工時立即報告。 (二)節、假日

        雇員每年享有下列法定節、假日(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公司可適當增加節、假日休息天數):元旦(一月一日)_________一天;國際勞動節 (五月一日)_________一天;國慶節(十月一日)_________二天;春節_________三天;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

        (三)有薪假期

        1.受公司連續雇用滿一年的職工每年有十二天有薪假期。公司對有貢獻的的職工可適當增加休假天數。

        2.經公司批準,假期可分一次或多次享用。

        (四)特殊性質的事假按有關規定辦理。

        (五)病假按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六)婚假、產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婚姻法和計劃生育政策規定執行。

        (七)喪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辦法執行。家有喪事的雇員應立即報告其部門主管。

        (八)探親假

        1.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辦法執行;但是享受探親假當年應不再享有年度休假。

        2.有資格依適用法規享受探親假之雇員可由公司自行決定,并事先取得總經理批準后享用探親假。

        第五條 工資、補助和各項基金

        (一)公司有權根據有關法律和公司的利益和需要,決定雇員工資、獎金和各項補貼的分配制度,在經濟效益提高的前提下并考慮消費、物價上漲的因素,應增加雇員工資。公司制訂和修改上述分配制度時應聽取工會的意見。

        (二)董事會根據資格決定中方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和福利。

        (三)雇員有資格享受公司規定的工資、津貼、獎金和福利,以及適用法律規定的其他補助。

        (四)公司將根據董事會制訂的方針,按雇員的工作表現和對生產的貢獻以及公司的效益,決定是否發給獎金及獎金數額。

        (五)公司依法支付加班工資。對正常工作日加班的雇員,公司按雇員小時工資之百分之一百五十(150%)支付加班費。對在公休日加班的雇員,公司按雇員小時工資的百分之二百(200%)支付加班費。對在節假日加班的雇員,公司按雇員小時工資之百分之三百(300%)支付加班費。如果雇員因未在正常工作時間認真自覺履行其工作任務而需加班,公司不發給任何加班費。

        (六)公司應支付法律規定的任何其它金額,包括病假工資和節假日工資。

        (七)支付雇員的工資、獎金和津貼以及任何其他付費應由公司直接支付給雇員本人,上述支付如涉及個人收入調節稅、所得稅和其它稅賦或費用,該稅賦或費用應根據中國有關法律由有關雇員本人負擔并由公司扣繳。

        (八)如果公司臨時停產,停產期間公司應向雇員支付停產期工資,金額相當于雇員平均工資的百分之七十(70%)。如果停產超過一個公歷月,公司應決定采取相應措施,包括本合同8.2款預期的措施。

        (九)除第(五)款規定的.費用外,公司將對下列費用負責:

        1.每一上班雇員的午餐費;

        2.每一雇員工作服的費用;

        3.本合同第七條第(五)款規定的雇員責任保險費用;

        4.按董事會批準的“公司獎勵制度”,從職工獎勵和福利基金中提取的獎金和福利費用;

        5.按本合同第六條第(一)款1.項,付給雇員的款項。

        (十)公司依照_________規定,按比例提取各項費用和基金;

        1.按月提取相當于中方職工實發工資總額百分之七點五(7.5%)的中方職工醫療基金;

        2.按月提取相當于中方職工實發工資總額發之二十(20%)的中方職工日常勞保福利費用(包括辭退補償金);

        3.按月提取相當于中方職工實發工資總額百分之二十(20%)的中方職工養老儲備金;

        4.按年提取相當于中方職工實發工資總額百分之一點五(1.5%)的中方職工日常教育經費;

        5.按中方職工人數,按每人每月元的標準向_________市財政局交納中方職工糧、油、燃料、副食、文教衛生和其他各項價格補貼費。公司評為產品出口企業或先進技術企業后,除按照規定支付職工工資,提取中方職工勞動保險、醫療、福利費用和住房補貼以外,不再上繳國家對中方職工的各項補貼。

        6.根據《_________》,公司和職工個人每月應交存工資總額10%作為中方職工住房公積金。

        7.其它符合規定的費用基金。

        (十一)公司應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上述費用和基金,并定期向工會通報使用情況。

        第六條 獎勵、獎金和補助

        (一)公司對雇員的出色工作,長期、忠誠的服務,對公司有益的行動和建議,給予表揚和嘉獎或給予公司認為合適的獎勵,這類獎勵可以用獎金辦法頒發。

        (二)對下述特別情況,將發給下述特別補助:

        1.雇員結婚:人民幣_________元;

        2.雇員第一次生育:人民幣_________元;

        3.雇員由于長期生病被解雇:人民幣_________元。

        4.雇員父母亡故:人民幣_________元。

        (三)公司可因以下任何理由發給雇員獎金:

        1.在達到生產目標、完成工作任務或增加生產效力方面取得杰出成就;

        2.模范執行公司工作規章;

        3.生產、技術的創造發明或改進生產方法和技術;

        4.對改進公司經營管理或工作環境作出貢獻;

        5.提出有用的建議,并因此防止意外發生和/或防止公司遭受損失。

        6.其他應予物質獎勵的模范行為。

        獎金和其它獎勵可由公司直接支付給雇員本人。

        第七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保險

        (一)公司應遵守適用于合資企業的關于勞動保護、勞動保險的法規,以保證安全文明生產,不斷改善勞動條件。公司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公司和工會有責任教育雇員遵守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組織雇員接受安全技術培訓。從事特種作業的員工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資格。

        (二)雇員每年體檢一次,費用由公司負擔。身處有害環境的雇員可視情況增加體檢次數。

        (三)雇員應遵守中國有關的安全法規,以及隨時由公司頒布的安全規則。公司在引進、推廣新技術、新設備時必須同時引進或采取可靠的勞動保護措施并對職工進行培訓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員工對公司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五)如雇員因工業事故死亡或受傷,或嚴重職業中毒和發生其它引起傷害的職業事故,公司應按照國務院一九九一年頒布的《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及時向公司的主管部門和當地勞動人事部門及工會組織報告,并接受他們的調查和處理。

        (六)公司負責購買全體雇員的責任保險。

        (七)公司負責向職工提供勞保用品并制定勞保用品發放細則,此類細則應足以在任何氣候和工作條件下對工人進行保護。

        (八)公司將執行政府有關合資職工的退休政策實行養老保險制度。在遵守上述規定的前提下,公司可另行制定其認為適當的退休養老政策和制度。

        第八條 處罰和解雇

        (一)解雇試用期內的雇員

        試用期內任何一方有權提前7天書面通知對方終止合同。

        (二)因故解雇和其它處罰

        1.公司解雇其正式雇員時,應提前三十天發給正式雇員和工會書面通知。公司對于違反公司各項規章制度,違反勞動紀律,造成一定后果的職工,可分別情況給予批評、削減基本工資或停職等處分,情節嚴重,屢教不改的可以開除。

        2.上述批評指公司要求雇員作出書面道歉及公司指示雇員今后如何改進的情況。削減基本工資指公司要求雇員作出書面道歉,并對其第一次違章扣取其每月工資的百分之三十(30%)。但是,每一計薪期間因違章削減工資金額不能超過該計薪期間所發工資額的百分之六十(60%)。停職指雇員停薪停職,為期不超過七(7)天。

        (三)由于傷害或疾病原因引起的解雇

        1.公司制定公司有關病假的規定和制度;員工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對屬于下列情況,公司不會按第八條(二)款規定解雇雇員:

        (1)員工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員工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國家法律或政策禁止解除本合同。

        (四)通知和備案

        公司解雇雇員時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工會和被解雇雇員,并報公司主管部門和公司所在地勞動人事部門備案。

        (五)解雇費

        如果公司在集體勞動合同有效期內根據第八條(二)款和第八條(三)款1.解雇雇員或雇員個人勞動合同期滿后公司未予續約,被解雇的雇員可根據其受公司雇用時間,每工作滿一年可領取一個月的公司平均工資,工作滿十年的雇員自第十一年起,每滿一年領取一個半月的公司平均工資。雇員由于長期生病和因生產技術條件變化被解雇可酌情加發給雇員三至六個月實得工資。對開除的雇員不發給解雇費。

        (六)由于公司違法引起的解雇

        因公司嚴重違反合同侵害雇員合法權益,雇員提出辭職時,公司需按規定支付解雇費。

        (七)工會代表

        對于公司雇員的解雇、辭退或懲罰,須征求工會意見,有關雇員或就有關問題向公司陳述其立場。工會如果認為不合理,有權提出反對。工會可以派代表與代表董事會的管理部門磋商,尋求解決的辦法,但管理部門有作出終局決定的最終權利。如有爭議按第十二條(二)款執行。

        (八)被解雇的雇員

        不管任何原因被公司解雇的雇員應立即向公司歸還所有公司擁有的或公司有所有權的文件、設備和其它財產。

        第九條 辭職

        (一)一般性辭職

        在第八條(二)款規定的前提下,要求辭職或退休的雇員在取得工會同意后,必須在建議的辭職日的三十(30)天前通知公司。具體說明有理由辭職的特別情況,對這類辭職的請求,公司不得無理拒絕。辭職雇員無權獲得解雇費。

        (二)受過特別培訓雇員的辭職

        盡管有第八條(一)的規定,任何參加過公司出資培訓的公司雇員,如在受訓結束起五(5)年內從公司辭職,需向公司償付培訓費用,其金額按公司有關制度執行,辭職雇員無權獲得解雇費。

        第十條 保密、不競爭

        (一)雇員同意對獲披露的有關公司或公司任何關聯商業實體的生產管理過程和技術、推銷或財務資料,及公司或公司任何關聯商業實體的客戶、產品、程序、業務和服務資料嚴格保密,未經公司同意,不以任何方式將其披露給公司內外任何人士,亦不將其用以與公司進行競爭或用作雇員履行本合同規定職責和義務以外的其它用途。

        (二)公司與雇員個人勞動合同終止時,雇員應把其占有的全部公司圖紙、藍圖、備忘錄、客戶名錄、配方、財務報表或促銷資料歸還公司。

        第十一條 發明

        本合同有效期內,雇員因其工作而作出任何工藝產品或配方方面的發明(“發明”),該等發明應是公司的專有財產,雇員應立即將其披露給公司,并采取必要步驟(包括簽署文件),使公司擁有這些發明的產權和所有權。盡管有該規定,對雇員在工作時間外,在未使用或參考公司設施、機密資料或材料情況作出的任何發明而獲得的全部專利,雇員應有權保留所有權。

        第十二條 監督檢查和爭議的解決

        (一)監督檢查

        為保障勞動合同的全面執行,公司和工會將根據人數對等原則組成勞動合同監督小組,監督合同的執行情況。勞動合同每年檢查一次,檢查結果以書面報告形式提交雙方代表。雙方亦可應一方要求,不定期召開聯席會議,通報和協商有關公司和職工利益的重大事宜。

        (二)勞動糾紛

        公司內部出現的勞動糾紛應先由公司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協商解決,一方或雙方都可請_________市勞動部門仲裁,如果有一方對仲裁結果不同意,該方可向_________市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臨時性人員的聘用

        (一)臨時性人員的定義,指聘用期不超過一年,公司臨時聘用的人員。

        (二)聘用程序,公司聘用臨時性人員由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討論同意,由總經理決定后,簽發聘書。

        (三)聘用臨時性人員的工資和福利待遇需由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討論決定。

        (四)聘用臨時性人員需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

        第十四條 合同的解釋

        解釋和執行本勞動合同時,雙方需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實施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關于鼓勵外商投資的規定》、合資企業合同和其它有關條例。

        第十五條 生效和期限

        (一)在本合同簽署后,雙方應立即將本合同報_________市勞動部門和公司主管部門備案。本合同自雙方簽署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__年,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到期。合同期滿,如雙方無異議,本合同自行延長_____年。

        (三)本合同內容如與政府的規定有抵觸,須按政府規定及時修改。修改后的合同同本合同構成同一文件。本合同只能由雙方書面予以修正。

        第十六條 適用法律

        本合同未盡事宜將參照政府有關法律和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本合同雙方已促使各自正式授權代表于上述日期簽訂本合同,特此證明。

        _________公司簽署人(簽章):_____________

        _________公司工會簽署人(簽章):_________

      集體勞動合同8

        本集體合同由_________(以下簡稱“企業”)與_________(以下簡稱“工會”)雙方在自愿和平等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依法簽訂。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企業和工會簽訂本合同,用以明確和調整雙方合作共事的權利和義務的關系。

        第二條

        工會代表職工整體的利益,依據本合同的規定,指導職工正確處理和企業的勞動關系,并監督和調整這種關系。企業與職工個人簽訂的勞動合同,不得與本合同相悖。

        第三條

        本合同是雙方為促進企業發展,尊重和調動職工積極性應遵守的共同準則。雙方在有關法律法規范圍內,遵守不低于有關職工就業、勞動報酬、勞動保險、勞動保護、生活福利、退休養老和各種節假日等方面的規定,并努力提供盡可能高的水平和標準。

        第四條

        企業應根據有關規定尊重工會維護和代表職工利益的權力,在研究決定有關工資、福利、安全生產以及勞動保險等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時應聽取工會的意見。企業工會負責人有權列席有關討論企業的發展規劃、生產經營活動及與職工利益有關的問題的董事會會議,反映職工的意見和要求。

        第五條

        工會有義務支持企業的生產、經營和管理,支持企業的合法權益,教育職工認真履行勞動合同,遵守勞動紀律和企業各項規章制度,協助企業合理使用各項基金,配合企業組織開展合理化建議、技術革新,促進企業提高經濟效益,促進企業發展。工會主席或其代表依法列席企業董事會會議。

        第二章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

        企業根據生產經營情況,以不超過政府規定的標準,實行本企業工作制度。

        第七條

        企業執行定時工作制的,企業安排職工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企業保證職工每周至少休息一日。企業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職工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的條件下,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第八條

        企業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第九條

        企業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企業工作任務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職工自行安排。

        第十條

        企業安排職工延長工作時間或加班的,應按照下列標準給予職工相應待遇:

        1、安排職工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

        2、安排職工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200%的工資報酬;

        3、安排職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一條

        企業有責任不斷改善生產管理,嚴格控制延長職工的工作時間,盡可能避免或減少加班加點。長時間或長期加班以及在公休節假日大范圍加班時,應征得同級工會同意,并按法定的標準向職工另發加班工資。

        第十二條

        嚴重有損職工身體健康或人身安全的加班,工會有權支持職工拒絕執行。在夏季高溫時期和其他特殊情況下,工會可以建議企業減少工作時間。

        第十三條

        企業執行政府規定的各類節假日制度。企業在制訂本企業休假制度時,應聽取工會意見。

        第三章勞動保護

        第十四條

        企業為職工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和標準。企業不提供勞動安全衛生條件的,工會有權與企業交涉,企業拒不改正的,工會可請求當地人民政府作出處理。

        第十五條

        企業負責對職工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工會給予協助和配合。

        第十六條

        企業執行政府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企業負責加強和改善勞動技術和工業衛生、勞動防護以及特殊工種和女職工的特殊保護工作。企業按規定向從事塵毒有害作業的職工提供療養機會與費用。

        第十七條

        工會支持企業勞動保護管理,配合企業檢查、監督勞動保護情況。

        第十八條

        工會發現企業違章指揮、強令工人冒險作業或生產過程中發現明顯重大事故隱患和職業危害,有權提出解決的建議;當發現危及職工生命安全的情況時,有權向企業建議組織職工撤離危險現場,企業行政方面必須及時作出處理決定。

        第十九條

        企業依照國家規定在進行新建、擴建、改建及租賃廠房和技術改造工程時,對勞動條件和安全衛生設施實行“三同時”。工會有權對此提出意見進行監督檢查。

        第二十條

        企業在引進、推廣新技術、新設備、新工藝時必須同時引進或采取可靠的勞動保護措施,并對工人進行培訓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十一條

        企業根據工種崗位需要,保證供應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企業應制定勞動防護用品發放細則。企業向從事特殊工種的職工發放營養補助費或提供營養補助食品。

        第二十二條

        每年夏暑季節,企業負責采取防暑降溫措施,在冬季,企業負責采取防寒保暖措施。

        第二十三條

        企業優先保證用于改善職工生產安全和勞動條件的資金。每年由企業提出年度安全技術措施項目方案,落實資金,組織實施。工會參與安全技術措施立項討論并監督實施情況。

        第二十四條

        企業和工會有責任教育職工嚴格遵守企業各項規章制度及操作規程,教育和組織職工接受安全技術培訓和管理。工會支持企業對危及企業和職工安全的行為的懲處。

        第二十五條

        企業發生職工因工傷亡事故或其他危及職工勞動安全的重大事故,應及時通知工會。工會有權參與調查和提出處理建議。

        第四章勞動報酬

        第二十六條

        企業根據按勞分配的原則以及實際需要,確定本企業工資制度,企業工資分配制度(工資標準、工資分配形式、工資發放辦法)的制定和變更,由企業決定。企業在做出上述決定時,應聽取工會意見,取得工會合作。

        第二十七條

        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企業于每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職工工資,工資不低于人民幣_________元。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支付標準和辦法按下列執行:_________。

        第二十八條

        由于企業生產任務不足,使職工下崗待工的,企業保證職工的月生活費不低于人民幣_________元。

        第二十九條

        工會在每年月份根據生活物價指數和勞動力資源狀況變動等因素,向企業提出本年工資要求。董事會在討論此類問題時,應有工會代表參加。企業根據董事會的工資決議,提出分配方案。

        第五章保險與福利

        第三十條

        企業應按照國家有關部門關于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和代扣代繳養老、失業、醫療和工傷等社會保險費用,工會有權予以監督。

        第三十一條

        企業按規定每月提取工資總額20%的福利費用和7。5%的職工醫療費用,每年從稅后利潤中提取10%的福利獎勵基金,用于職工集體福利和獎勵,不得挪作他用。其中用于職工福利的部分,由工會協助企業合理安排使用。企業應定期向工會提供該項基金使用情況報表。

        第三十二條

        企業有責任改善職工文化設施和住房、膳食、醫療、托兒、交通條件并提供其他與企業經濟相適應的福利。工會支持企業為此所做的努力。

        第三十三條

        企業各項重大福利的設置、標準、實施辦法,或由企業提出方案、或由工會提出要求,均應雙方同意后方可實施。

        第三十四條

        職工因工負傷、因工致殘、因工死亡,以及因患職業病,在治療、療養、殘廢、死亡時所發生的符合規定的費用由企業支付。企業制訂此類費用細則。

        第三十五條

        職工一般每年應進行體檢一次,女工及有毒有害工種應按規定定期進行專項體檢。

        第三十六條

        企業根據有關規定,按時提取和發放職工退休費用。

        第三十七條

        企業根據《保險法》和有關法律的規定,實行勞動保險制度,支付職工勞動保險費用,并努力擴大保險險種。工會協助企業做好各項勞動保險工作。

        第六章職工聘用、教育與培訓

        第三十八條

        企業根據生產經營情況,本著擇優錄用的原則,有權招聘職工。企業招工計劃及實施情況應向工會通報。

        第三十九條

        企業分別與職工簽訂個人勞動合同。在簽訂個人勞動合同之前,工會和企業應指導職工明確履行合同的權利和義務及違約責任的處理。工會有權監督個人勞動合同執行情況。

        第四十條

        制定、修改、廢止企業制度和修改個人勞動合同標準文本,應聽取工會意見。

        第四十一條

        因履行個人勞動合同而發生的.勞動爭議,按勞動爭議協商、調解、仲裁和訴訟程序處理。

        第四十二條

        企業根據政府規定按期提取職工教育經費,幫助職工獲得和提高文化及專業知識。企業教育管理機構負責職工崗前、崗中及轉崗的教育培訓。企業按年度向工會通報教育基金使用情況。

        第四十三條

        工會組織或協助企業開展對職工的職業道德、科學、技術、業務知識教育,鼓勵職工自學成才,不斷提高職工隊伍素質。

        第七章勞動紀律和獎懲

        第四十四條

        企業有權制定勞動紀律與獎懲制度。企業有權依據勞動紀律與獎懲制度決定對職工進行獎勵或懲罰。

        第四十五條

        企業對于模范執行企業各項規章制度,在完成生產、工作任務、產品開發、技術開發、技術改造、提高質量和提高勞動生產率、改善經營管理等方面作出優異成績的職工,有權分別給予榮譽獎勵和物質獎勵。

        第四十六條

        企業對于違反企業各項規章制度,造成一定后果的職工,可分別情況,給予批評教育、開具過失單或不同的行政處分;也可酌情處以一次性罰款或者經濟賠償;情節嚴重的,可以開除。

        第四十七條

        對職工進行行政處分時,須征求工會意見,聽取被處分職工本人的申辯,由企業作出決定。開除職工,事先應經工會參加處分文件會簽。工會認為不合理的,有權提出異議,與企業協商解決。因生產經營條件變化,企業大規模變更職工的工作或裁員時須征得工會同意。

        第四十八條

        各類處分由企業獎懲規章制度統一規定。企業各基層單位或部門制定的同類制度,需經企業承認并備案。企業獎懲規章制度,應經工會同意后實施。

        第八章合作與聯系

        第四十九條

        雙方為促進企業發展和維護企業與職工的利益,保證實行密切而有效的合作。

        第五十條

        企業和工會可每月召開一次聯系會議,就重大事宜和有關職工整體利益問題進行通報和協商。必要時,可隨時約見對方。雙方應遵守聯系會議所做出的決定。

        第五十一條

        工會正、副主席或其代表可以應企業要求向企業通報工會開展的與企業有關的重大活動情況。雙方應經常共同或分別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建議。

        第五十二條

        雙方同意采取具有凝聚力的精神或物質手段,以及通過各種公關聯誼活動,聯絡和密切企業領導與職工的感情。雙方同意繼承和發展自企業開業以來為實現上述目的所采取的方法。

        第九章監督檢查和仲裁

        第五十三條

        為保證全面執行本合同,雙方聯合成立集體合同監督小組,其成員由工會代表、企業代表根據人數對等的原則組成。本合同每年檢查_________次,檢查結果以書面報告形式提交雙方簽約代表,簽訂代表應認真研究和處理檢查結果。

        第五十四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首先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有關規定的仲裁程序辦理。

        第十章合同期限

        第五十五條

        本合同的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滿前_________個月經雙方協商簽訂新合同。

        第五十六條

        在本合同期限內,若簽訂本合同的環境和條件發生,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時,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要求,另一方應給予答復,并在7日內進行協商。

        第五十七條

        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若合同一方就本合同的執行情況提出商談時,另一方應給予答復,并在7日內進行協商。

        第五十八條

        在本合同期限內,雙方都有權提出修改本合同。經雙方協商同意后,進行修改。修改后的條款,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章其他

        第五十九條

        企業侵犯工會合法權益的,工會有權提請人民政府或有關部門予以處理,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十條

        本合同解釋權歸簽約雙方。本合同未盡事宜,按中國法律和政府規定執行,或由雙方另行協商后確定。

        第六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報勞動行政部門登記備案一份。

        第六十二條

        企業在本合同簽訂后7日內將本合同一式三份及說明報送相關勞動行政部門登記、審查和備案,勞動行政部門自收到本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內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即行生效。

        第六十三條

        本合同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查后,雙方應當及時以適當的方式向各自代表的全體成員公布。

        企業(蓋章):_________

        工會(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集體勞動合同9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乙方(勞動者)姓名:

        地址:

        性別: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年齡:

        現住址: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從xx起至xx止,期限為xx。其中試用期從xx起至xx止,共xx。

        第二條 生產(工作)任務

        乙方愿意接受并完成下列生產(工作)任務:在xx崗位,為x工種。

        乙方在生產(工作)上應達到的數量、質量指標:xxx 。

        第三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 ,并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 ,保健食品費x元。

        第四條 勞動紀律

        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各項規章、制度,具體內容:

        乙方在合同期內須嚴格遵守各項紀律,服從甲方管理,積極做好工作。

        第五條 工作時間與勞動報酬

        1、乙方每月工作x天,每天實行x小時工作制。如雙方同意延長工作時間,按加點給予報酬,加點費為每小時x元。

        2、合同期內,職工工資待遇(甲方支付乙方工資、獎金的數量、支付時間和方式等)按下列約定辦理:

        第六條 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1、乙方非因工負傷、患病住院治療,以及死亡的待遇參照國家和當地有關規定執行:

        (1)乙方非因工負傷、患病的,甲方應給予x月的醫療期。醫療期滿尚未治愈的再延長x月。

        (2)醫療期內的醫療費由甲方負責x%,病假工資為x元。

        (3)醫療期滿后因不能從事原工作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發給乙方不低于企業月平均工資6個月的醫療補助費。

        (4)乙方非因工負傷、患病而死亡的,甲方負擔喪葬費x元,撫恤費x元。

        2、乙方因工負傷、致殘、死亡的待遇,參照國家和當地有關規定執行:

        (1)醫療期為x月(年),期滿未治愈的延長x月。

        (2)乙方的醫療費x 。

        (3)因工負傷致殘的,其待遇:x。

        (4)因工死亡的,喪葬費x元,直系親屬撫恤費x元,其他費用x元。

        3、在合同期內,乙方符合條件的,享受探親假x天,婚假x天,喪假x天,女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及有關文件執行。

        4、甲方因本合同第七條第2款第(2)項規定和第4款規定的情況解除勞動合同時,應按工作每滿1年(滿半年不滿1年按1年算)發給乙方解除合同前12個月本人月平均工資1個月的生活補助費,最多不超過12個月的。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1、在下列情況下,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1)甲方因轉產,調整生產任務或情況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2)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事項,且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已修改的;

        (4)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2、下列情況,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參照國務院《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乙方屬于辭退的;

        (4)甲方破產或歇業的。

        3、下列情況,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第2款規定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經醫務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假、哺乳期間的。

        4、下列情況,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違反國家規定,無安全防護設施,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職工身體健康的;

        (2)甲方無力或不按照勞動合同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3)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法規、政策,侵害職工合法權益的;

        5、乙方被開除、勞動教養,以及受刑事處分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6、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必須提前通知對方。本條第2款第(1)、(3)項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提前通知對方。

        7、合同期滿后應即終止執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在征得乙方同意的條件下,雙方可以續訂勞動合同。如不終止執行,又不履行續訂合同手續,則本合同視為續訂同一合同期限。

        第八條 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在不變更合同的條件下,安排乙方從事本合同規定以外的工作:

        (1)合同期內發生事故或自然災害,需要搶修或救災;

        (2)合同期內因工作需要而進行的臨時調動,期限為x月;

        (3)合同期內發生不超過x個月的短期停工;

        第九條 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支付對方違約金x元,進行賠償。

        第十一條 勞動爭議處理

        勞動爭議發生后,當事人可以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組織申請調解,調解不成,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有抵觸的,按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主要負責人、委托代理人):(簽章)

        合同簽訂日期:

        鑒證機關:(蓋章)

        鑒證人:(鑒章)

        合同鑒證日期:20xxx年x月x日

      集體勞動合同10

        企業名稱(蓋章):____________

        經濟類型:____________

        企業地址: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

        職工人數:____________

        甲方乙方:____________

        企業首席代表:____________

        職工首席代表: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第一章總則

        為保障企業和職工雙方的合法權益,促進勞動關系的和諧穩定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企業與工會代表(或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

        本合同是雙方促進企業發展和在生產經營管理活動中必須遵守的行為準則,對企業和全體職工具有法律約束力。

        本單位行政應與工會建立平等協商機制,形成定期舉行協商會議制度,協商會議就簽訂、變更、續訂集體合同,確定勞動條件、勞動報酬等標準進行平等協商。就集體合同的履行情況進行監督與協調。

        單位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進行平等協商、簽訂集體合同必須遵循相互尊重、平等協商、誠實守信、公平合作,兼顧雙方合法權益的原則。在平等協商中,雙方均不得采取過激行為,不得以任何形式打擊報復對方協商代表。

        第二章勞動合同管理

        第一條本單位在勞動者履行勞動義務前與之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本單位杜絕事實勞動關系的存在。單位與職工在勞動合同中有約定事項,雙方應當在簽訂勞動合同前進行充分協商。工會應幫助、指導職工與企業就約定事項進行協商,并有權監督勞動合同的履行情況。

        第二條本單位與職工簽訂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不得少于________年。勞動合同期滿,單位與職工經協商一致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單位應在勞動合同期滿前十日內與勞動者辦妥續訂手續。職工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除職工不愿意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單位應當與之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第三條勞動合同的訂立、變更、解除、續訂應當遵循雙方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勞動條件、勞動報酬標準不得低于本合同的規定。

        第四條本單位對新錄用的職工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按照《勞動法》的規定執行。

        第三章勞動報酬

        第五條本單位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制定的工資分配方案須經職工代表審議通過,根據“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及本單位的經濟效益情況,確定本單位的工資水平,并隨著企業經濟效益的增長,適時提高職工工資收入水平。

        第六條本單位于每月________日以法定貨幣形式向職工支付工資。如遇節假日和休息日,單位則應提前支付。單位在支付工資時,應向職工提供一份其本人的工資清單。

        第七條職工工資中除按國家有關規定由單位代扣代繳的部分以外,不得以任何理由無故克扣和拖欠職工工資。

        第八條單位應建立工資平等協商機制。單位內部工資分配制度、分配方式、工資水平、年度調資增幅及獎金、津貼等,由工會與單位協商確定,工會代表職工在每年初,根據本地的生活物價指數和單位生產經營、經濟效益等狀況,向本單位提出增資要求,單位要予以明確答復。

        第九條單位對職工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標準不低于當地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的工作時間內未提供正常勞動的不適用本條款。

        第四章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十條本單位對職工實行每日工作不得超過八小時,每周工作不得超過四十小時的工時制度,單位應當保證職工每周休息日,休息日安排在每周的__________。因生產需要對__________某工種不能實施以上標準,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可以實行不定時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并告知職工。

        第十一條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實行不定時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工種、崗位的職工,單位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或輪換休息的辦法安排職工休息。

        第十二條確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職工和工會協商后,可以延長職工的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累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延長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

        第十三條本單位對連續工作__________年以上的職工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具體規定由單位與工會協商確定。職工享受帶薪年休假,由本人申請,經部門領導批準后,視為其已提供正常勞動。

        第五章保險與福利

        第十四條單位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實行勞動社會保險制度。工會協助單位做好各項社會保險工作,職工按規定享受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待遇。

        第十五條單位應創造條件,為職工提供集體福利,并建立相應的.制度予以落實。單位的各項重大福利的設施、標準和實施辦法,或由單位提出方案,或由工會提出要求,經雙方協商同意后實施。

        第十六條單位應按上一年度職工工資總額的_________%提取職工福利費用,由工會協助單位合理安排使用,工會應當協助單位搞好職工的各項基本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福利等方面的工作。

        第十七條單位應逐步改善并發展職工文化設施和住房、交通、膳食等條件,提供其他與單位經濟相適應的福利,

        第十八條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單位應按照國家規定實行醫療期制度。對職工因工或非因工死亡后的喪葬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救濟費及各類補貼等,按國家現行規定標準執行。

        第六章勞動安全衛生

        第十九條單位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責任制度,按規定的比例提取安全環保費用,用于改善勞動條件和勞動環境。

        第二十條單位按照國家規定進行新建、擴建、改建和技術改造工程時,對勞動條件和安全衛生設施實行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時,工會有權對此提出意見和進行監督。

        第二十一條單位對_____________崗位的特殊作業人員必須進行專門培訓,取得特種作業資格,做到持證上崗。工會發現單位違章指揮、強令職工冒險作業,或生產過程中發現明顯重大事故隱患、職業危害和危及職工生命安全時,有權建議單位解決和組織職工撤離危險現場。

        第二十二條單位應根據季節變化,采取具體措施做好防暑降溫、防寒保暖工作,按時發放防暑降溫費。夏季高溫時期和其他特殊情況下,工會應建議單位減少職工工作時間,單位應予以考慮。

        第二十二條單位根據國家規定,對有毒有害作業崗位的保健津貼和勞動保護用品的發放標準按照不同的作業場所和作業崗位的保健津貼標準,每月按時發放。針對不同作業工種和作業環境發給不同期限及不同作業的防護用品。

        第二十三條單位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職工每__________年(季度)定期進行專項健康體檢。對全體職工每年組織全面的體檢。

        第二十四條單位和工會有責任教育職工嚴格遵守單位的各項生產規章制度及操作規程,教育和組織職工接受安全技術培訓和管理,工會應支持單位對危及單位和職工安全的行為進行懲處。

        第七章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

        第二十五條單位應與工會就女職工的合法權益特殊保護進行平等協商,保護女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二十六條單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國家規定級別以上的接塵、有毒、高空、冷水,高溫、低溫等作業,以及從事第四級體力勞動強渡、礦山、井下、放射性、易燃易爆等其他禁忌作業。

        第二十七條單位根據國家規定對未成年工的使用和特殊保護實行登記制度。招收未成年工,除符合一般用工要求外,還必須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辦理登記手續,并取得《未成年工登記證》,未成年工持證上崗。

        第二十八條未成年工的健康檢查在安排工作崗位之前、工作滿一年、年滿十八周歲且距前一次的體檢時間超過半年,各進行一次體檢。

        第八章職業技能培訓

        第二十九條單位應建立職工教育培訓制度,每年根據生產經營發展需要,制定職工實施職業教育和職業技能培訓計劃,并負責對職工的崗位、崗前培訓繼續教育及轉崗教育和培訓計劃的實施。

        第三十條單位應建立職工教育和培訓制度,每年根據生產經營發展需要,制度職工實施職業教育和職業技能培訓計劃,負責對職工的崗位、崗前培訓、繼續教育及轉崗教育和培訓計劃的實施。

        第三十一條本單位應按照國家規定以工資總額的2%提取職工教育和培訓經費,專項用于職工教育和職業技能培訓。工會有權協助并監督職工教育和培訓經費的合理安排使用,單位應按年度向工會通報職工教育和培訓經費的使用情況。

        第三十二條工會應組織或協助單位開展職工職業道德、科學、技術、業務知識的教育,鼓勵職工自學成才、崗位成才,不斷提高職工隊伍素質。每年要對在業余時間學習,并取得相應學歷文憑的職工,給予一定的獎勵和補貼。

        第九章獎懲

        第三十三條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單位與工會通過平等協商的方式制訂職工守則、勞動紀律、崗位職責、考核獎懲等規章制度。所制訂的規章制度必須經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三分之二以上人員審議通過,并向全體職工公布后執行。

        第三十四條單位對模范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完成生產工作任務、新產品開發、技術改造、提高產品質量、提高勞動生產率、改善經營管理、增收節支等方面做出優異成績的職工給予榮譽和物質獎勵。

        第三十五條單位對違反國家勞動法律、法規和企業規章制度的職工,可分別情況給予批評教育,開具過失單或給予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察看、開除等處分。單位也可以按照《勞動法》有關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六條給予職工處分的,必須查清事實、證據充分。應經單位行政會議集體討論并征求工會意見,聽取受處分職工本人的申辯后,制作處分決定書,由本人簽收。給予職工解除勞動合同處分的,必須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工會認為不當的,有權要求重新研究處理,單位應當研究工會意見,并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

        第三十七條給予職工經濟處罰的,每月扣除的金額不得超過本人月工資的20%。扣除后的工資部分,不得低于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章附則

        第三十八條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三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1、單位因破產、兼并、解散等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律行的;

        2、因不可抗拒力等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部分無法履行的;

        3、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條件,比如_______________;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條在本合同的履行期內,如當地政府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本合同據此約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應作相應的調整。

        第四十一條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的程序,依據簽訂本合同的平等協商程序進行。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先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四十二條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后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一式四份,報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核備案后生效,單位與工會各留存一份。

        單位(蓋章):____________

        工會(蓋章):____________

        首席協商代表(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

        首席協商代表(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集體勞動合同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 ( 以下簡稱______________)代表企業全體職工與 ( 以下簡稱______________) 簽訂。(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第_______屆_______次職代會通過)。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建立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保障企業和職工的合法權益,規范雙方行為,加強雙方合作,共謀企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集體合同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經集體協商,簽定本合同。

        第二條 協商雙方的代表依法產生,協商雙方具有平等地位,協商活動依法組織進行。

        第三條 本合同不得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相抵觸;勞動者個人與企業簽定的勞動合同中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報酬不得低于本合同規定的標準。

        第四條 本合同依法訂立,適用于本企業全體職工,對企業和工會雙方具有約束力,并要求實際履行。

        第五條企業在生產經營管理上享有國家法律、法規及本合同規定的權利。企業尊重工會的合法權益,依照《工會法》每月按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2%撥交工會經費。

        企業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

        第六條職工享有國家法律、法規及本合同規定的權利。工會有義務支持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教育和幫助職工服從合理的生產調度和工作安排,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執行安全衛生規程,提高勞動技能,努力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第二章 勞動用工管理

        第七條企業招用職工,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以書面形式與之簽訂勞動合同。簽訂勞動合同應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并貫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工會有權幫助和指導職工簽定勞動合同。

        第八條 企業與職工按規定可以簽定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第九條企業可在勞動合同期內確定一段時間試用期,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第十條 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滿需延續勞動關系的應在勞動合同期滿前30日內,協商續簽勞動合同。

        第十一條 在勞動合同期內,企業或職工需變更勞動合同的,應事先征得對方同意,并書面達成協議。

        第十二條 企業或職工要解除勞動合同,一般應提前30日通知對方。

        第十三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企業不得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條 企業依法裁員時,應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

        (二)提出裁員方案;

        (三)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

        (四)向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裁員方案,聽取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意見;

        (五)公布裁員方案,與被裁人員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第十五條 企業建立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調解勞動合同糾紛,工會主席依法承擔該委員會主任職務。

        第十六條 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辦理。

        第三章 職業培訓

        第十七條 企業根據本企業特點和條件,建立職業培訓制度,按照國家規定提取和使用職業培訓經費,對職工組織有計劃的培訓。

        企業應對職工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和培訓,并建立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檔案。認真落實“三級安全教育”制度,并建立健全職工轉崗教育制度和臺帳,結合企業實際對職工進行國家政策法規、條例教育;有毒有害化學物質信息卡及其防護教育;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教育;職業病防治和各種生產工傷事故案例教育;化學危險品應用等基礎知識教育;企業安全操作規程、崗位操作法及技能教育。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國家有關部門培訓后,取得相應資格操作證,方可安排其進行特殊作業。

        第十八條企業安排職工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由企業負擔培訓經費,并于培訓前對職工培訓后回企業服務的最低年限和未達此年限的賠償責任等問題,與受訓職工協商簽約。

        第十九條 職工有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工會有權就職業培訓有關問題與企業協商。

        第四章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二十條 企業依法建立工時制度,職工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

        特殊工種和崗位因生產工作需要,經企業申請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后,可以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第二十一條企業嚴格控制加班加點,保證職工充分休息的權利。但由于企業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職工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按第二十六條執行。(結合企業實際制定具體內容)

        第二十二條 職工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法定節假日和帶薪年休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結合企業實際制定具體辦法)

        第五章 勞動報酬

        第二十三條企業和工會雙方于每年初根據本企業上一年經濟效益、同行業同類企業平均工資水平、市場勞動力供求狀況、居民生活物價指數等因素,召開會議,在國家核定的工資總量內,協商決定企業年工資水平以及年度企業平均工資增長(+、-)幅度。在崗職工工資不低于省人民政府公布的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待崗職工生活費由企業自主確定(一般不低于當地失業金水平)

        第二十四條 本企業工資制度,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并由企業和工會雙方協商確定。(工資集體協商)

        企業應在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逐步提高職工的收入水平。

        第二十五條 本企業各類人員的工資,企業按國家有關規定擬定方案,提交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后執行。

        第二十六條 本企業工資調整,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企業向職工代表大會作調整工資方案說明;

        (二)企業提出調整工資的方案;

        (三)將調整工資方案提交職工代表大會審議;

        (四)調整工資方案經審議通過后,企業負責組織實施。

        第二十七條 本企業職工工資的支付。

        (一)職工工資以貨幣形式支付;

        (二)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資,每月 日為發薪日;

        (三)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

        1、延長工作時間又不能耐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150%;

        2、休息日安排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200%;

        3、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300%;

        4、婚、喪假期間的工資支付100%;

        5、探親假期間的工資支付100%;

        6、病假、事假、曠工的工資支付,按企業職代會審議通過的企業規章制度執行。

        7、醫療期的工資支付: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

        第六章 社會保險和福利

        第二十八條企業依法為全體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醫療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并根據經濟效益情況,建立企業年金制度。

        第二十九條 職工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應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辦理。其直系供養親屬應享受國家規定的有關待遇。

        第三十條 因工傷殘的職工,按照按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患職業病的職工享受工傷待遇。

        第七章 勞動安全衛生

        第三十一條 企業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管理制度,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不斷改善勞動條件和增強職工安全意識,防止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三十二條 企業應有計劃地進行安全設備、設施的更新改造。每年年初制訂年度安全技術措施項目方案,及時提供資金保證,確保專款專用。

        第三十三條企業根據各工種的崗位需要,為職工提供符合國家標準及行業標準的勞動保護用品,教育職工正確使用。對不按規定穿戴和不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的職工,行政有權拒絕其上崗操作。對違反操作規程的職工,行政有權查處。

        第三十四條企業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建立健全危險品臺帳,加強對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儲存、使用、運輸、經營的`管理,建立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告知職工和相關人員在緊急情況下應當采取應急措施。

        第三十五條企業要嚴格執行《職業病防治法》,高度重視勞動保護工作,在接觸有毒有害化學物質崗位和較大危險工作場所,積極搞好在崗位操作中常用有毒有害化學物質信息卡的推廣應用、培訓工作,并列入企業現場管理檢查內容,做到每季對車間、班組定期檢查,嚴格考核。

        企業對直接從事有毒有害工種的職工每月發放有毒有害津貼,對特殊崗位提供保健補助食品。

        第三十六條在生產過程中發生工傷事故和嚴重職業危害時,企業按國家有關規定在及時向有關方面報告的同時報告工會。在事故調查、處理過程中,要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事故調查處理必須有企業工會和職工代表參加。

        工會支持企業勞動保護管理,認真履行工會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委員會職責,每季定期檢查、監督勞動保護的執行。

        第三十七條工會有權糾正違章指揮,對強令工人冒險作業行為或當發現明顯事故隱患和職業危害時,有權停止作業并提出解決的建議,采取防護措施,行政方應當及時研究答復;當發現危及職工生命安全的情況時,有權組織職工撤離危險場所,企業行政方面應及時做出處理決定。

        職工在崗位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停止作業或者在采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后撤離作業場所。企業不得因職工在緊急情況下停止作業或者采取緊急撤離措施而降低其工資、福利待遇或者解除其勞動合同。

        第八章 女職工特殊利益

        第三十八條 女職工與男職工同工同酬,在提職、晉級、評定專業技術職稱和享受福利待遇方面應男女平等。

        第三十九條 對女職工每兩年 ( 或每一年 ) 進行一次婦科、乳腺病普查所需經費由行政方出資。

        第四十條 女職工在經期不得安排從事高處、低溫、冷水作業等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

        不得安排懷孕七個月以上(含七個月,下同)的女職工從事夜班勞動,或延長其勞動時間。

        懷孕七個月以上的女職工,經本人申請,單位批準,可請假休息,休息期應發給其基本工資。

        女職工懷孕流產,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應給予產假。懷孕不滿四個月流產的,給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產假;懷孕四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四十二天產假。正常生育者給予產假九十天,其中產前休假十五天,產假期包括星期日和法定假日;難產女職工增加產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十五天;

        實行晚育的女職工,按照有關計劃生育法規的規定,可增加產假三十天。女職工在產假期間,不影響其福利待遇和參加晉級、評獎。

        第四十一條女職工懷孕、分娩時所用的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和藥費,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經辦機構按規定支付,沒有參加生育保險的,由單位支付。

        女職工生育后,嬰兒一周歲以前,其所在單位應保證其哺乳時間。

        女職工生育后滿法定假即上班的,原則上安排原崗位工作。如因特殊情況需要變動,應與女職工協商解決。

        女職工生育后,因哺乳而上班有困難的,經本人申請,單位批準,可在哺乳期請長假,直至嬰兒滿一周歲,由單位發給基本生活費。(生活費標準由企業自主確定)

        第四十二條 按月發放女職工特殊勞動保護用品和女職工衛生用品,經費由行政方解決。

        第四十三條 企業在組織職工外出進修、業務學習、崗位培訓、出國考察、掛職鍛煉時應考慮有一定比例的女職工參加。

        第九章 紀律與獎懲

        第四十四條 企業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本合同規定,制定企業勞動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

        第四十五條 企業制定和修改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應經職工代表大會通過。

        第四十六條 企業對遵守勞動紀律、完成任務好的職工,給予物質和精神獎勵,具體辦法由企業自主確定。

        第四十七條企業對違反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勞動合同規定的職工,可給予行政處分、經濟處罰、依法追究賠償責任、違紀解除勞動合同等處理,按企業職代會審議通過的《企業規定制度》執行。

        第十章 本合同履行、變更和解除

        第四十八條 本合同從依法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合同期限一般為1—3年)

        第四十九條 本合同期滿前30日,企業和工會協商簽定新的集體合同。

        第五十條企業和工會雙方根據人數對等原則,聯合成立集體合同履行監督檢查小組。每年6月和12月對本合同的履行進行檢查,檢查結果以書面形式報告雙方簽約代表,企業和工會雙方應在7日內進行研究,并就本合同履行中存在的問題,協商提出處理意見。

        第五十一條 企業和工會雙方協議變更本合同,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一方提出建議,向對方說明變更本合同的條件、理由和條件。

        (二)雙方在7日內組織協商,達成一致后,就變更本合同有關問題形成書面協議。

        (三)將書面協議提交職工代表大會審議。

        (四)自審議通過之日起7日內,將協議書面上報勞動行政部門合同管理機構審查、登記、備案。

        (五)將經審查確認后生效的集體合同,在7日內公布實施。

        第五十二條 下列情況,企業和工會雙方應主動協商變更本合同:

        (一)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的。

        (二)因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致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三)其他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部分條款無法履行的。

        第五十三條 本合同解除,按本合同第五十一條規定的程序辦理。下列情形,本合同可以解除:

        (一)企業被依法宣布破產、撤消的;

        (二)工會被依法解散的;

        (三)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經勞動仲裁機構裁決、法院判決,本合同必須解除的;

        (四)其他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全部條款無法履行的。

        第十一章 違約責任

        第五十四條 企業和工會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應承擔有關責任。

        (一)企業違反本合同規定,應依法承擔經濟責任及其他有關責任。

        (二)工會違反本合同給企業利益帶來影響和損失的,可按工會章程承擔責任,應糾正違約行為,組織和教育職工,挽回損失和影響。

        (三)對違約直接責任人,視其責任大小,給予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

        第五十五條 企業和工會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應積極采取補救措施,并應對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

        第十二章 本合同爭議處理

        第五十六條因本合同的內容、履行情況和不履行后果等問題發生爭議,企業和工會雙方應在7日內,召開協調會議,協商解決有關爭議問題,協商達成一致的,簽訂書面協議。

        第五十七條 雙方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五十八條 在本合同范圍內,涉及單個職工權益被侵犯的,工會可代表職工個人參加調解、仲裁、訴訟活動。

        第五十九條 在解決本合同糾紛之協商、仲裁、訴訟期間,企業和工會雙方均不得采取怠工、罷工、停產、閉廠等過激行動。

        第十三章 附 則

        第六十條本合同未予明文規定的事項,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辦理;國家法律、法規、規章也未明文規定的,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規章確定的原則,由企業和工會協商解決。

        第六十一條 本合同生效后,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對勞動條件標準有新的規定的,按新的規定執行。

        第六十二條 本合同依法訂立后,協商一方或雙方首席代表變更,不影響本合同的有效性。

        第六十三條 本合同由企業和工會負責解釋。解釋有歧義的,按本合同第十二章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六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企業和工會各執一份,審查登記的勞動行政部門存檔一份,上級工會備案一份。

        第六十五條 本合同雙方簽章后,自報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之日起,15日內未提出異議的,即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集體勞動合同12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建立企業內部協調、穩定的勞動關系,規范企業與職工行為,維護雙方合法權益,增加相互合作和企業凝聚力,共同促進我廠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國家鐵路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若干規定的通知》和有關法規,由xxx廠(以下簡稱廠)與xxx廠工會(以下簡稱工會),雙方代表平等協商達成協議而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 本合同遵循:合法的原則,平等的原則,權利義務相對等的原則,兼顧國家、企業、職工利益的原則,維護正常生產、工作秩序的原則。

        第三條 本合同有關勞動用工、勞動報酬、勞動工時、勞動保險、勞動保護、職工培訓、職工福利、退休養老和各種節假日等方面的待遇的條款,應不低于國家和地方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

        第四條 本合同是雙方在企業發展、科學管理、民主管理,建立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等方面應遵守的行為規范和共同準則。

        第五條 廠、工會及全體職工應共同實現20xx年各項目標:

        一、完成工業總產值980萬元。

        二、實現銷售收入1000萬元。

        三、實現綜合經濟效益15萬元。

        四、產品出廠合格率達到100%。

        五、在崗職工收入比上年增長5%。

        六、完成固定資產增值10%。

        七、消滅人身重傷以上事故,消滅責任火災重大事故和設備事故,實現安全年。

        八、搞好治安綜合治理,堅持計劃生育基本國策,維護大局穩定,確保工廠經濟持續穩定增長。

        第二章 企業用工

        第六條 廠根據生產需要,可以適當調整勞動力分布結構,改善勞動組織,采取多種形式的用工制度。待崗的職工需要培訓,使其盡快達到上崗條件。

        第七條 因履行個人勞動合同而發生的勞動爭議,按勞動爭議調解程序處理。

        第三章 工作時間

        第八條 本廠職工的工作時間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實現每周不超過40小時工作制度。

        第九條 廠、分廠原則應不提倡加班,確實因滿負荷生產工作狀態下仍不能完成生產、工作任務,而需要加班,應經主管領導同意,并向同級工會組織通報認可后方可適當延長工作時間,原則加班每次不得超過3小時。特殊情況延長工作時間(如出現天災人禍,組織搶救工作等《勞動法》第四章第四十二條規定情況)不在本規定范圍之內。其中實行換班工作制的職工休假日、法定假日工作制的職工休假日、法定節日工作視為正常工作,其中法定節日按照加班處理。

        第四章 休息、休假

        第十條 國家法律規定的休息日,應當安排職工休假,婚假、產假、探親假等應按國家法規執行。年休假可以根據生產和工作情況有組織的安排休假。

        第十一條 廠制定關于職工病事假的有關規定時,必須依據《勞動法》及鐵道部、路局、分局的相關規定,應與同級工會協商,同級職代會共同審議通過。

        第十二條 廠及分廠對生產崗位上的分廠兼職工會主席應提供每年不少于30天的'工會工作日,工資及其它待遇不受影響。

        第五章 勞動報酬

        第十三條 在勞動生產率和經濟效益增長的前提下,職工收入的增長原則不低于分局公布的平均職工工資指數。

        第十四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廠應按《勞動法》規定標準支付勞動報酬。

        1、安排職工延長勞動時間,累計時間滿8小時為一個工作日,依次類推,原則安排調休。在本年度內不能安排調休者按工資

        150%支付工資報酬。

        2、休息日加班不能調休的,應支付不低于200%的工資。

        3、法定節假日加班,工作一天,調休兩天,不能調休的應支付不低于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4、廠支付職工超過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的計算基數為職工個人崗位工資、技能工資。

        第六章 勞動保險

        第十五條 廠根據國家和地方法律規定,參加養老、待業等社會保險。廠行政應給職工互助補充保險基金組織提供資助,金額視經濟效益協商確定。

        第十六條 對因工負傷、殘、死亡的,應按有關勞動保險政策規定,為其支付費用并給其予應享受的待遇。

        第七章 勞動保護

        第十七條 廠負責加強和改善勞動安全技術工作和勞動保護條件,特殊工種及女職工的特殊保護工作,防止人身事故發生,預防并減少職業病危害。

        第十八條 廠根據工種崗位需要,按期給職工配發勞動保護用品,冬夏季節采取防寒保暖,防暑降溫措施。

        第十九條 廠發生職工因工傷亡事故,應及時通過工會備案,工會應參加調查并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

        第二十條 工會支持并監督廠行政加強勞動保護管理。當發生嚴重有損職工身體健康或人身安全的情況時,工會有權采取措施維護職工的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

        第八章 職工培訓

        第二十一條 廠負責制定職工教育規劃和年度實施計劃,搞好職業培訓工作,并納入廠發展規劃中,同時布置,同時實施,同時檢查評比。教育發展規劃應提交職代會討論審議,接受監督。

        第二十二條 實行“先培訓、后上崗”制度,職工必須參加廠安排的各類教育培訓,遵守廠制定的各項教育制度。廠對關鍵崗位實行崗位合格證制度,凡考試不合格的按有關規定實行試崗、待崗。

        第二十三條 廠應依據上級有關規定為職工提供集體福利設施。

        第二十四條 廠要加強對離退休職工的管理水平,按規定每年提取離退休人員專項管理費,幫助離退休職工解決實際困難。

        第二十五條 廠每年應將福利基金提取的總數及安排、使用情況向工會通報,并提交職工代表大會審議。

        第二十六條 廠2004年為職工辦兩件實事:

        1、返還50%職工個人風險抵押金。

        2、美化廠區,逐步建成花園式工廠。

        第九章 紀律與獎懲

        第二十七條 廠按照國務院《企業職工獎懲條例》等有關文件和分局有關獎懲規定,制定本廠勞動紀律與獎懲制度,并以此為依據決定對職工進行獎懲。廠獎懲制度的制定有工會參加并經廠職代會審議通過后實施。

        第二十八條 對于違反企業規章制度造成一定后果的職工,廠可分別不同情節給予批評教育或經濟賠償,情節嚴重的可以辭退、除名、直至追究法律責任。對職工進行行政處分時,須事先征求同級工會組織意見,聽取被處分人申辯,然后由行政作出決定,工會認為處理不適當的可以提出異議,與行政協商解決。

        第十章 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二十九條 當事人雙方依據合同的原則和內容,履行各自的權利和義務:

        廠行政:

        1、深化改革,強化企業管理,堅持科學管理,民主管理,正確行使生產指揮權。建立自負盈虧機制。降低成本、挖潛提效,提高經濟效益。

        2、積極推進干部制度改革,按照德才兼備原則,聘用干部,德能勤績考核干部,強化干部

        管理制度,不斷提高干部的政治、業務技術素質。

        3、制定切實可行的有效措施,保質保量地負責完成全年安全生產經營銷售任務。

        4、堅持“科技興廠、教育為本”的方針,大力發展科技教育事業,搞好職工教育和職工崗位培訓,提高教育質量,為我廠發展提供合格人才。

        5、關心職工生活,為職工多辦實事、好事,逐步為職工提供良好生產和生活環境。

        6、根據廠生產任務情況,確定職工息工、待崗、下崗有關辦法規定,交職工代表大會審議討論通過實施。

        職工:

        1、學習黨的各項方針政策,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樹立“廠興我榮,廠衰我恥”的觀念,積極支持、參與各項改革,參加民主管理工作,參政議政,當好企業主人。

        2、參加群眾性合理化建議、發明創造,小改小革及崗位練兵、技術比武活動,鉆研業務,提高職業技能。

        3、堅持安全生產,認真執行規章制度,落實崗位責任制,嚴格按照操作規程辦事,保證人身安全。

        4、在廠、分廠領導下,保質保量地完成本職工作任務,發生人為責任問題,自覺接受有關規定處理,不得無理取鬧。

        5、貫徹《勞動法》,維護和服從行政領導對廠生產和經營活動的統一指揮權,嚴格按照勞動合同辦事。

        第三十條 廠在重大決策的制定、研究各項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生活福利等重大問題,應與廠工會組織及時溝通、磋商,并提請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

        第十一章 合同的期限、變更與監督檢查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有效期為一年。合同期滿前一個月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新合同,新合同簽訂生效前,本合同繼續有效。新合同的生效日期與前合同的終止日期吻合。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有特殊情況時,雙方都有權提出修改本合同的條款。修改后的條款為合同的附件執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無權變更。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有下列情況之一時可以解除:

        1、廠與工會協商一致;

        2、因不可抗拒情況出現,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3、企業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和重大變化。

        解除合同須經職工代表大會通過,并在五日內向原合同審查的勞動行政主管部門,分局行政和分局工會提交書面說明。

        第三十四條 雙方因履行合同發生爭議,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向上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裁決。

        第三十五條 在次年廠召開職工代表大會時,由廠行政報告上年廠集體合同的履行情況,并由職工代表按照“全面履行、較好履行、基本履行、未履行”做出評議,并由干部評議組根據評議的實際數據做出集體合同履行情況的書面報告,由大會審查并做出決議。

        第十二章 合同的違約責任

        第三十六條 企業違反規定的、或合同約定的條款,應依法承擔法律責任;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法律法規以外的損失,向上級主管領導、部門報告,請求上級處理。

        第三十七條 工會不是集體合同的主體,不承擔集體合同規定的經濟、物資責任。工會違反本合同應承擔道義上的責任,職工違反本合同應承擔一定范圍內的責任。

        第十三章 附 則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經廠九屆四次職代會審議通過并經雙方法人代表簽字。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簽字后,雙方各持一份,并于七日內將合同文本及全部附件一式三份報送勞動主管部門、分局行政和分局工會。

        第四十條 本合同自上報上級勞動主管部門、分局行政、分局工會的十五天內如未提出異議,即行生效。

        生效后雙方應及時向全體職工公布并認真履行,任何一方不得違約,保證合同的權威性、法規性、嚴肅性。

        廠法人代表:(簽字)

        工會法人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集體勞動合同13

        甲方:_____乙方:_____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______省勞動合同條例》,______公司(甲方)與 (乙方)就中止履行已簽訂的勞動合同事宜,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中止履行于______年____________月日簽訂的勞動合同。

        二、在協議有效期內,甲乙雙方明確以下權利和義務:

        1、自本協議生效的次月起停發乙方工資、獎金和各種津貼、補貼,原工資情況作為檔案工資予以記載,并作為計算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的基數。乙方停止享受勞保、休假等福利待遇,住房公積金予以封存(購房或建房時可按規定支取),停止執行企業年金計劃,其企業年金賬戶予以封存。

        2、乙方中止履行勞動合同期間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等,屬企業繳交的部分仍由甲方承擔;屬個人繳納的部分由甲方負責為其代繳并于每年基本社會保險基數調整后一個月內,甲乙雙方結算一次。

        3、中止履行勞動合同期間乙方不再參加甲方在職員工的薪資調整。

        三、本協議須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履行,協議期滿雙方協商協議是否續延,如未能達成共識,本協議終止;如乙方不能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勞動合同按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為由予以解除,屆時甲方將依法不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四、乙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應遵紀守法,不得以甲方或甲方下屬單位的名義從事各類經營活動。中止履行勞動合同期間所發生的債權債務、人身傷亡事故以及違法違紀等均由乙方個人負責。其中,違法、違紀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五、乙方在協議期間申請調出、辭職、解除勞動合同等事宜的,按甲方的有關規定辦理。

        六、本協議作為甲、乙雙方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七、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_____ (蓋章) 乙方:_____(蓋章)

        委托代理人:_____

        日期: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集體勞動合同14

        根據________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訂的合資合同(下稱“合資合同”)和公司董事會通過的決議,公司應與工會簽訂集體勞動合同以明確公司職工雇傭的條款和條件,并規定公司應與職工個人簽訂個人勞動合同。

        合同系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和其他有關法律和法規,為促進公司發展,調動職工積極性,正確處理公司與職工的關系,本著平等互利原則,通過平等和友好協商簽訂。

        公司應根據有關規定尊重工會維護和代表職工利益的權力,在研究決定有關工資、福利、安全生產以及勞動保險等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時應聽取工會的意見。公司工會負責人有權列席有關討論公司的發展規劃、生產經營活動及與職工利益有關的問題的董事會會議,反映職工的意見和要求。

        工會應協助公司搞好生產、經營和管理,協助公司合理使用各項基金,教育職工認真履行個人勞動合同中載明的義務,配合公司組織開展合理化建議、技術革新,促進公司提高經濟效益。

        第一條 定義

        本合同內:

        1.1 “雇員”系指由公司雇用的取酬人員,但不包括合資合同第46條所述少數擔任總經理、副總經理和部門經理的外籍高級管理人員和中方高級管理人員。

        1.2 “主管人員”指任何在“公司”總經理領導下行使主管職能的任何雇員。

        第二條 職責

        2.1 公司與員工的共同義務

        雇員應勤奮地履行其職責并努力促進公司的業務,公司應就雇員的勞動向其付酬,并促進雇員福利及努力改善雇員的文化生活。

        2.2 雇員的具體職責和義務

        (a)每個雇員的責任將按照公司的需要由董事會和總經理隨時代表公司予以確定。

        (b)每個雇員必須按照其主管人員指示盡最大的努力認真執行任務,與主管人員和同事合作,遵守本合同、個人勞動合同以及公司頒布的工作規章的規定。

        (c)所有雇員必須遵守以下各項:

        (Ⅰ)小心操作交給他們的設備和工具;

        (Ⅱ)堅守工作崗位,上班時不與其它雇員隨便來往;

        (Ⅲ)不向公司外人員或在履行職責時不需要了解有關情報的公司內人員披露有關公司業務或經營的情報,除非經公布的法律或法規強制要求公開這些情報;

        (Ⅳ)受公司雇用期間,除經公司批準,不得受雇于公司以外的其它雇主;

        (Ⅴ)避免有損公司聲望、名譽或業務的行為;

        (Ⅵ)未經同意,不得為個人目的取用公司的金錢或財產。

        (d)鼓勵雇員提出改進公司經營的意見和方法,其中包括,但不限于,生產、安全、工作環境、產品質量和效率方面的意見和方法,提出值得受獎勵的意見或方法的雇員將按公司有關規定給予適當獎金或獎勵。

        (e)除經公司管理部門明確授權,雇員無權亦未被授權為公司或代表公司達成任何交易或訂立合同或作出其它行為。

        2.3 公司的具體職責

        (a)公司將尊重雇員的人格和個性,并在可能的情況下,為其安排與其能力相適應的任務。公司將建立職業培訓制度,有計劃地對員工進行職業培訓。

        (b)公司鼓勵管理部門、主管人員和雇員之間的和睦關系,并適時頒發公司業務有秩序進行所必須的工作守則。

        (c)公司按本合同第五條和與雇員個人簽訂的個人勞動合同所述發給雇員基本工資和提供補助。

        (d)公司應按《合資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九條規定,積極支持工會工作,為工會組織提供必要的辦公室和辦公設備。公司每月按企業職工(包括外籍高級管理人員)實際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二(2%)撥交工會經費,該筆金額應作為公司開支。工會可以按中華全國總工會的規定《工會經費管理辦法》使用工會經費。

        (e)公司將為雇員提供良好的工作條件,改善職工文化設施和住房、膳食、醫療、托兒所、交通條件,并提供其他與公司經濟狀況相適應的福利待遇。

        2.4 工會的具體職責

        公司工會是職工利益的代表,它的基本任務是:依法維護職工的民主權力和物質利益;協助公司安排和合理使用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組織職工學習政治、業務、科學和技術知識,開展文藝、體育活動;教育職工遵守勞動紀律,努力完成公司的各項經濟任務。

        第三條 雇用手續

        3.1 公司作為中外合資企業,根據有關法律享有企業自主權,有權依法雇用和解雇其職工。在錄用職工時,除國家規定的不適合婦女的工種或者崗位外,不得以性別為由拒絕錄用婦女或者提高對婦女的錄用標準。

        3.2 公司董事會有權根據公司經營需要自行決定公司招聘雇員的標準和人數。

        3.3 公司招聘計劃和實施情況應向工會通報。

        3.4 公司雇員成為公司正式雇員前應合格完成六個月的試用期。

        3.5 職工簽定個人勞動合同前,公司和工會應指導雇員明確個人勞動合同載明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工會有權監督個人勞動合同的執行情況。

        第四條 工作時間、節假日

        4.1 工作時間

        (a)公司董事會決定基本工作周,以適應全部生產能力。

        (b)雇員正常工作時間每天_____小時(不包括用餐和休息時間),平均每周工作不超過_____小時。

        (c)公司可隨時更改雇員的工作日程,包括改動雇員工作日的起始和結束時間。由于工作需要,經以工會和員工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在特殊情況下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適用法律許可者除外。

        (d)公司應嚴格控制雇員加班時間,盡可能避免或減少加班情況。

        (e)夏季高溫時期和其他特殊情況,為保障雇員健康,工會可建議公司減少工作時間。

        (f)雇員必須按公司工作規章規定的程序報告每天出勤情況。任何雇員由于個人原因擬遲到、早退或缺勤需事先取得主管人員的同意。

        遇有緊急情況不可能事先批準,雇員應盡快報告緊急情況的性質和未能提早報告的原因,但最遲應在復工時立即報告。

        4.2 有薪假期

        (a)受公司連續雇用滿一年的職工每年有十二天有薪假期。公司對有貢獻的的職工可適當增加休假天數。

        (b)經公司批準,假期可分一次或多次享用。

        4.3 特殊性質的事假按有關規定辦理。

        4.4 病假按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4.5 婚假、產假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婚姻法和計劃生育政策規定執行。

        4.7 喪假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辦法執行。

        家有喪事的雇員應立即報告其部門主管。

        4.8 探親假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辦法執行;但是享受探親假當年應不再享有年度休假。

        有資格依適用法規享受探親假之雇員可由公司自行決定,并事先取得總經理批準后享用探親假。

        第五條 工資、補助和各項基金

        5.1 公司有權根據有關法律和公司的利益和需要,決定雇員工資、獎金和各項補貼的分配制度,在經濟效益提高的前提下并考慮消費、物價上漲的因素,應增加雇員工資。公司制訂和修改上述分配制度時應聽取工會的意見。

        5.2 董事會根據資格決定中方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和福利。

        5.3 雇員有資格享受公司規定的工資、津貼、獎金和福利,以及適用法律規定的其他補助。

        5.4 公司將根據董事會制訂的方針,按雇員的工作表現和對生產的貢獻以及公司的效益,決定是否發給獎金及獎金數額。

        5.5 公司依法支付加班工資。對正常工作日加班的雇員,公司按雇員小時工資之百分之一百五十(150%)支付加班費。對在公休日加班的雇員,公司按雇員小時工資的百分之二百(200%)支付加班費。對在節假日加班的雇員,公司按雇員小時工資之百分之三百(300%)支付加班費。如果雇員因未在正常工作時間認真自覺履行其工作任務而需加班,公司不發給任何加班費。

        5.6 公司應支付法律規定的任何其它金額,包括病假工資和節假日工資。

        5.7 支付雇員的工資、獎金和津貼以及任何其他付費應由公司直接支付給雇員本人,上述支付如涉及個人收入調節稅、所得稅和其它稅賦或費用,該稅賦或費用應根據中國有關法律由有關雇員本人負擔并由公司扣繳。

        5.8 如果公司臨時停產,停產期間公司應向雇員支付停產期工資,金額相當于雇員平均工資的百分之七十(70%)。如果停產超過一個公歷月,公司應決定采取相應措施,包括本合同8.2款預期的措施。

        5.9 除第5.5條規定的費用外,公司將對下列費用負責:

        (a)每一上班雇員的午餐費;

        (b)每一雇員工作服的費用;

        (c)本合同第7.5條規定的雇員責任保險費用;

        (d)按董事會批準的“公司獎勵制度”,從職工獎勵和福利基金中提取的獎金和福利費用;

        (e)按本合同第6.1(c)款,付給雇員的款項。

        5.10 公司依照北京市人民政府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發布的《北京市實施〈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的.補充規定》和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發布的《關于實施國務院“關于鼓勵外商投資的規定”的若干規定》以及《合資法實施條例》,按比例提取各項費用和基金;

        (a)按月提取相當于中方職工實發工資總額百分之七點五(7.5%)的中方職工醫療基金;

        (b)按月提取相當于中方職工實發工資總額發之二十(20%)的中方職工日常勞保福利費用(包括辭退補償金);

        (c)按月提取相當于中方職工實發工資總額百分之二十(20%)的中方職工養老儲備金;

        (d)按年提取相當于中方職工實發工資總額百分之一點五(1.5%)的中方職工日常教育經費;

        (e)按中方職工人數,按每人每月元的標準向北京市財政局交納中方職工糧、油、燃料、副食、文教衛生和其他各項價格補貼費。公司評為產品出口企業或先進技術企業后,除按照規定支付職工工資,提取中方職工勞動保險、醫療、福利費用和住房補貼以外,不再上繳國家對中方職工的各項補貼。

        (f)根據《關于北京市外商投資企業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的規定》,公司和職工個人每月應交存工資總額10%作為中方職工住房公積金。

        (g)其它符合規定的費用基金。

        5.11 公司應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上述費用和基金,并定期向工會通報使用情況。

        第六條 獎勵、獎金和補助

        6.1 公司對雇員的出色工作,長期、忠誠的服務,對公司有益的行動和建議,給予表揚和嘉獎或給予公司認為合適的獎勵,這類獎勵可以用獎金辦法頒發。

        6.2 對下述特別情況,將發給下述特別補助:

        (a)雇員結婚:人民幣______元;

        (b)雇員第一次生育:人民幣____元;

        (c)雇員由于長期生病被解雇:人民幣_____元;

        (d)雇員父母亡故:人民幣_____元。

        6.3 公司可因以下任何理由發給雇員獎金:

        (a)在達到生產目標、完成工作任務或增加生產效力方面取得杰出成就;

        (b)模范執行公司工作規章;

        (c)生產、技術的創造發明或改進生產方法和技術;

        (d)對改進公司經營管理或工作環境作出貢獻;

        (e)提出有用的建議,并因此防止意外發生和/或防止公司遭受損失。

        (f)其他應予物質獎勵的模范行為。

        獎金和其它獎勵可由公司直接支付給雇員本人。

        第七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保險

        7.1 公司應遵守適用于合資企業的中國政府關于勞動保護、勞動保險的法規,以保證安全文明生產,不斷改善勞動條件。公司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公司和工會有責任教育雇員遵守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組織雇員接受安全技術培訓。從事特種作業的員工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資格。

        7.2 雇員每年體檢一次,費用由公司負擔。身處有害環境的雇員可視情況增加體檢次數。

        7.3 雇員應遵守中國有關的安全法規,以及隨時由公司頒布的安全規則。公司在引進、推廣新技術、新設備時必須同時引進或采取可靠的勞動保護措施并對職工進行培訓后方可投入使用。

        7.4 員工對公司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7.5 公司負責購買全體雇員的責任保險。

        7.6 公司負責向職工提供勞保用品并制定勞保用品發放細則,此類細則應足以在任何氣候和工作條件下對工人進行保護。

        7.7 公司將執行中國政府有關合資職工的退休政策實行養老保險制度。在遵守上述規定的前提下,公司可另行制定其認為適當的退休養老政策和制度。

        第八條 處罰和解雇

        8.1 解雇試用期內的雇員

        試用期內任何一方有權提前7天書面通知對方終止合同。

        8.2 因故解雇和其它處罰

        公司解雇其正式雇員時,應提前三十天發給正式雇員和工會書面通知。公司對于違反公司各項規章制度,違反勞動紀律,造成一定后果的職工,可分別情況給予批評、削減基本工資或停職等處分,情節嚴重,屢教不改的可以開除。

        上述批評指公司要求雇員作出書面道歉及公司指示雇員今后如何改進的情況。削減基本工資指公司要求雇員作出書面道歉,并對其第一次違章扣取其每月工資的百分之三十(30%)。但是,每一計薪期間因違章削減工資金額不能超過該計薪期間所發工資額的百分之六十(60%)。停職指雇員停薪停職,為期不超過七(7)天。

        8.3 由于傷害或疾病原因引起的解雇

        (a)公司制定公司有關病假的規定和制度;員工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b)對屬于下列情況,公司不會按8.2款規定解雇雇員。:

        (Ⅰ)員工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Ⅱ)員工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Ⅲ)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Ⅳ)國家法律或政策禁止解除本合同。

        8.4 通知和備案

        公司解雇雇員時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工會和被解雇雇員,并報公司主管部門和公司所在地勞動人事部門備案。

        8.5 解雇費

        如果公司在集體勞動合同有效期內根據第8.2和8.3(a)款解雇雇員或雇員個人勞動合同期滿后公司未予續約,被解雇的雇員可根據其受公司雇用時間,每工作滿一年可領取一個月的公司平均工資,工作滿十年的雇員自第十一年起,每滿一年領取一個半月的公司平均工資。雇員由于長期生病和因生產技術條件變化被解雇可酌情加發給雇員三至六個月實得工資。對開除的雇員不發給解雇費。

        8.6 由于公司違法引起的解雇

        因公司嚴重違反合同侵害雇員合法權益,雇員提出辭職時,公司需按規定支付解雇費。

        8.7 工會代表

        對于公司雇員的解雇、辭退或懲罰,須征求工會意見,有關雇員或就有關問題向公司陳述其立場。工會如果認為不合理,有權提出反對。工會可以派代表與代表董事會的管理部門磋商,尋求解決的辦法,但管理部門有作出終局決定的最終權利。如有爭議按12.2條執行。

        8.8 被解雇的雇員

        不管任何原因被公司解雇的雇員應立即向公司歸還所有公司擁有的或公司有所有權的文件、設備和其它財產。

        第九條 辭職

        9.1 一般性辭職

        在第8.2條規定的前提下,要求辭職或退休的雇員在取得工會同意后,必須在建議的辭職日的三十(30)天前通知公司。具體說明有理由辭職的特別情況,對這類辭職的請求,公司不得無理拒絕。辭職雇員無權獲得解雇費。

        9.2 受過特別培訓雇員的辭職

        盡管有8.1條的規定,任何參加過公司出資培訓的公司雇員,如在受訓結束起五(5)年內從公司辭職,需向公司償付培訓費用,其金額按公司有關制度執行,辭職雇員無權獲得解雇費。

        第十條 保密、不競爭

        10.1雇員同意對獲披露的有關公司或公司任何關聯商業實體的生產管理過程和技術、推銷或財務資料,及公司或公司任何關聯商業實體的客戶、產品、程序、業務和服務資料嚴格保密,未經公司同意,不以任何方式將其披露給公司內外任何人士,亦不將其用以與公司進行競爭或用作雇員履行本合同規定職責和義務以外的其它用途。

        10.2 公司與雇員個人勞動合同終止時,雇員應把其占有的全部公司圖紙、藍圖、備忘錄、客戶名錄、配方、財務報表或促銷資料歸還公司。

        第十一條 發明

        11.1 本合同有效期內,雇員因其工作而作出任何工藝產品或配方方面的發明(“發明”),該等發明應是公司的專有財產,雇員應立即將其披露給公司,并采取必要步驟(包括簽署文件),使公司擁有這些發明的產權和所有權。盡管有該規定,對雇員在工作時間外,在未使用或參考公司設施、機密資料或材料情況作出的任何發明而獲得的全部專利,雇員應有權保留所有權。

        第十二條 監督檢查和爭議的解決

        12.1 監督檢查

        為保障勞動合同的全面執行,公司和工會將根據人數對等原則組成勞動合同監督小組,監督合同的執行情況。勞動合同每年檢查一次,檢查結果以書面報告形式提交雙方代表。雙方亦可應一方要求,不定期召開聯席會議,通報和協商有關公司和職工利益的重大事宜。

        12.2 勞動糾紛

        公司內部出現的勞動糾紛應先由公司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協商解決,一方或雙方都可請北京市勞動部門仲裁,如果有一方對仲裁結果不同意,該方可向北京市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臨時性人員的聘用

        13.1 臨時性人員的定義,指聘用期不超過一年,公司臨時聘用的人員。

        13.2 聘用程序,公司聘用臨時性人員由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討論同意,由總經理決定后,簽發聘書。

        13.3 聘用臨時性人員的工資和福利待遇需由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討論決定。

        13.4 聘用臨時性人員需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

        第十四條 合同的解釋

        解釋和執行本勞動合同時,雙方需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實施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關于鼓勵外商投資的規定》、合資企業合同和其它有關條例。

        第十五條 生效和期限

        15.1 在本合同簽署后,雙方應立即將本合同報北京市勞動部門和公司主管部門備案。本合同自雙方簽署日起生效。

        15.2 本合同有效期為五年,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到期。合同期滿,如雙方無異議,本合同自行延長五年。

        15.3 本合同內容如與中國政府的規定有抵觸,須按政府規定及時修改。修改后的合同同本合同構成同一文件。本合同只能由雙方書面予以修正。

        第十六條 適用法律

        本合同未盡事宜將參照中國政府有關法律和規定執行。

        本合同雙方已促使各自正式授權代表于上述日期簽訂本合同,特此證明。

        簽署人:

        職務: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簽署人:

        職務: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集體勞動合同15

        甲 方:

        乙 方:企業職工 人

        企業法定代表人:

        企業工會主席:

        企業方首席代表:

        職工方首席代表:

        第一條 為建立穩定和諧的勞動關系,依法維護職工和企業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集體合同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 本合同生效后,對企業和企業職工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三條 職工與企業應簽訂勞動合同,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工資支付的內容,約定的工資支付標準不得低于本合同或者工資集體協議的規定。

        第四條 企業實行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的工時制度。企業有責任不斷改進生產管理,控制延長工作時間。確需延長工作時間的,企業應說明情況,與工會或職工協商同意后,可適當延長時間,并按規定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五條 企業每月以貨幣形式發放月工資給職工本人,最低工資不低于政府規定的最低標準水平。

        第六條 職工代表與企業代表可依法就企業內部工資分配制度、工資分配形式、工資收入水平等事項進行平等協商,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工資集體協議。工資協議作為集體合同的附件,與集體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 企業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對職工進行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發生,減少職業危害。職工代表與企業代表可就職業安全衛生事項進行平等協商,簽訂專項協議。職業安全衛生協議可作為集體合同的附件,與集體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企業應改善勞動條件,保障女職工的特殊權益。職工代表與企業代表可就女職工權益保護事項進行平等協商,簽訂專項協議。女職工權益保護協議可作為集體合同的附件,與集體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 企業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的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對職工實行社會保險,提高職工的福利待遇。

        第十條 企業應當建立職業培訓制度,有計劃地對職工進行職業技能培訓和職業衛生培訓。

        第十一條 職工應當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十二條 企業建立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處理本企業的勞動爭議。

        第十三條 本合同經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

        第十四條 為全面有效地履行本合同,企業代表與職工代表組成監督檢查小組,對合同履行情況進行定期監督檢查,及時協商解決檢查中存在的問題。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有效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或通過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總工會各一份。

        甲 方:

        乙 方:

        (蓋章)

        (蓋章)

        企業方首席代表:

        職工方首席代表:

        (簽字或蓋章)

        (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

        1、工資集體協議參考文本;

        2、職業安全衛生協議參考文本;

        3、女職工權益保護協議參考文本;

        4、簽訂集體合同的有關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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