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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勞動合同書

      時間:2024-07-14 23:09:41 勞動合同 我要投稿

      北京市勞動合同書15篇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范。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么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北京市勞動合同書,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北京市勞動合同書15篇

      北京市勞動合同書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屬街道辦事處: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___個月。本合同_____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工作制。

        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 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 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加點的,甲方應支付加點工資。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應按照國家或北京市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

        第九條 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______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__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____元。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支付按_________執行。

        第十條 由于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于_____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后,《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_________執行。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六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七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八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二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義務兵復員退伍和建設征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4.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第二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_________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五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八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離休、退休、退職及死亡或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和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三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高于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第三十二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三條 支付乙方經濟補償時,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還應發給乙方不低于企業 上年月人均工資六個月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癥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癥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 費的百分之一百。

        第三十五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秘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和招待收費。其標準為:_________。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八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 十日內向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第三十九條 甲方以下規章制度_________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四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勞動合同書2

        編號:

        勞 動 合 同 書

       。ü潭ㄆ谙蓿

        甲 方:北京城建五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北京城建五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冊地址

        經營地址

        第二條 乙方 性別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京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ㄊ校 區(縣)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 年月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年 月 日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六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八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每月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元或按 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 元或按 執行。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二十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北京市勞動合同書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

        學歷:_________________

        專業: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共同確認本協議以下條款內容:

        一、乙方在甲方_________部門試用,試用時間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計_________個月。

        二、甲方負責安排乙方工作,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三、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能和公司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甲方按照公司的規章制度考核乙方,如乙方對公司有突出貢獻,經申請批準后可提前轉正。

        五、乙方享受公司試用期工資待遇。

        六、乙方必須遵守甲方所規定的一切規章條款,盡職盡責,服從領導,與本公司全體同仁團結合作,如有違反或不能按期達標者,被甲方調離現工作崗位或辭聘亦無異議。

        七、乙方應嚴守工作中所獲得的'有關本公司的經營、財務、人事等機密,違反《保密制度》者,應承擔相應責任并接受處理。

        八、乙方因工作績效不佳,品德不良,有重大失誤或給公司帶來較大經濟損失和形象損害者,甲方可隨時解除此協議,甲方亦不負任何責任。

        九、乙方如被解聘或自動請求解聘時,一經核準,應立即辦理工作移交手續。

        十、乙方應于試用期滿前一周向甲方提交工作總結及轉正申請,甲方根據乙方表現作出書面簽后立即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勞動合同書4

        編號:

        勞 動 合 同 書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月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制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冊地址

        乙方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年 月 日

        家庭住址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ㄊ校 區(縣)街道(鄉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 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 年月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于 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 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工時制度。

        1。執行標準工時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

        2。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

        3。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于工資的10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于工資10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于工資的100%的工資報酬。

        乙方加班工資基數為每日 元或按 執行。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范圍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 元或按 執行。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

        第九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 元或按 執行。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

        第十一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二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衛生、 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并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ㄒ唬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北京市勞動合同書5

        用人單位(甲方):

        地址(住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員工姓名(乙方):

        身份證住址:

        身份證號碼: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有關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確立勞動關系。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種形式確定勞動合同期:

        1、有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二)試用期的約定,采取下列第_____種形式: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為_______個月(天),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部門、工種或職務)為: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

        (三)乙方工作地點是: ;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地或外單位工作,應簽訂補充協議。

        (四)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和乙方的能力表現,可以合理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包括部門、工種或職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 為周期,總工時 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三)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甲方依法按排乙方休息休假,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依法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費。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 )種形式執行,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乙方試用期工資 元/月(日);試用期滿工資 元/月(日)。

        2、其他形式:。

        (二)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三)甲方可以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乙方的能力表現,及工作崗位的調整情況,合理調整乙方的工資。

        (四)甲方每月 日發放乙方上一個月的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

        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六)因乙方過錯造成乙方停工,甲方不支付乙方停工期間的工資,并可根據造成的損失,按有關規定相應處理。

        (七)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未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最長三十日)的,甲方應當按照正常

        工作時間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據乙方提供的勞動,按照雙方新約定的標準支付工資;甲方沒有安排乙方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勞動者生活費,生活費發放至企業復工、復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

        (八) 乙方因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進行治療,在國家規定醫療期內,甲方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支付病傷假期工資。甲方支付的病傷假期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

        (九)乙方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產假、看護假、計劃生育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當視同其正常勞動并支付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內,甲方應依法為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社會保險費按規定的比例,由甲乙雙方負責。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并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并按勞動保護規定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要求改正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勞動紀律

        (一)乙方應自覺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企業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二)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頂。

        八、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一)甲乙雙方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二)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九、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由甲方提出協商解除合同的,應依法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由乙方提出協商解除合同的,甲方無需支付乙方經濟補償。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并有權要求甲方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因甲方過錯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且無需支付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乙方過錯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員工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支付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方與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支付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九條第五、六項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甲方依本項第1目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支付乙方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但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

        甲方依照本項第4目、第5目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應支付乙方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九)勞動合同期滿,有第九條第七項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本合同第七項第2目規定乙方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十) 經濟補償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乙方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乙方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乙方月工資高于甲方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乙方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十一)勞動合同期滿而甲方需續延勞動合同的,應在勞動合同期滿前30日內將《續訂勞動合同意向通知書》送達乙方,經雙方協商同意續延勞動合同的,應在勞動合同期滿前30日內重新訂立勞動合同;重新訂

        立的勞動合同,自前份勞動合同期滿次日起生效。

        十、違約責任

        (一)乙方違反培訓協議中的服務期約定,應當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二)乙方違反雙方簽訂的競業限制協議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三)乙方試用期滿后解除勞動合同而未提前30天通知的,或者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而未提前3天通知的,或自動離職的,以乙方日工資為標準,每延遲1日支付1日工資的賠償金;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金額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招收錄用乙方所支付的費用、培訓費用、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四)勞動合同依法被確認無效,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有過錯的一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五)甲方違約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合同第九條第十項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六)任何一方的其他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按法律規定賠償對方經濟損失。

        十一、爭議處理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他約定

        (一)雙方在此之前簽訂的所有勞動合同,凡與本合同不一致的,應以本合同為準,雙方專門針對培訓、商業秘密保護、競業限制、購房等個別事項簽訂的協議除外。

        (二)乙方保證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時,已與其他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了勞動關系,并提供相關單位的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證明,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由于乙方的過錯,導致甲方被乙方原工作單位追訴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損失。

        (三)乙方因故辭職,應按照甲方的有關規章制度辦理完工作交接手續后方可離職,否則甲方有權不予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有關手續(包括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辦理檔案和社保關系的轉移等手續)。

        (四)甲乙雙方另行簽訂的培訓協議、保密協議、競業限制協議等與勞動合同相關的協議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五)甲方在企業內公開發布的各項規章制度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除非該制度違反了國家法律法規或與本協議相沖突,否則視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六)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勞動法規有抵觸的,按現行勞動法規執行。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涂改或冒簽無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北京市勞動合同書6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甲方地址:

        乙方:

        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向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個月本合同__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申方的合法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工作制。

        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加點的,甲方應支付加點工資。

        第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北京市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

        第九條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元。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支付按_______執行。

        第十條由于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于_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后,《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二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執行。

        第十三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六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七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八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一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八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二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義務兵復員退伍和建設征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4、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第二十四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_____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五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八條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離休、退休、退職及死亡或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和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三十一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高于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第三十二條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三條支付乙方經濟補償時,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還應發給乙方不低于企業上年月人均工資六個月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癥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癥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一百。

        第三十五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秘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第三十九條甲方以下規章制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章):

        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北京市勞動合同書7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

        根據國家勞動管理規定以及本公司員工聘用辦法,甲方招聘乙方為試用員工,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簽訂本試用合同,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一、試用合同期限:  試用期為  個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根據甲方的工作安排,聘用乙方在 工作崗位。

        三、甲方聘用乙方的月薪為元(含養老、醫療、住房公積金)。試用期滿后,并經考核合格,可根據平等協商的原則,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四、甲方的基本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

        ●有權要求乙方遵守國家法律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在試用期間,乙方如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企業規章制度,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的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賠償,情節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

        ●試用期間,乙方由于個人原因所發生的疾病以及傷殘等意外事故,乙方自行負責;

        2.甲方的義務

        ●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能及公司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五、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乙方的權利

        ●享有國家法律法規賦予的一切公民權利;

        ●享有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權利;

        ●試用期間如變更單位,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雙方協商終止試用合同;

        2.乙方的義務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當地政府規定的公民義務;

        ●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員工手冊、行為規范的義務;

        ●維護公司的聲譽、利益的義務。

        六、甲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試用期間,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突出表現,甲方可提前結束試用,與乙方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七、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試用期滿,有權決定是否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具有參與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權利;

        ●反對和投訴對乙方試用身份不公平的歧視。

        八、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著友好協商原則處理。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 簽:

        簽約日期:年月日

      北京市勞動合同書8

        編號: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年月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冊地址

        經營地址

        第二條乙方性別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年月日

        家庭住址郵政編碼

        在京居住地址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ㄊ校﹨^(縣)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年月日止。本合同于年月日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六條乙方工作應達到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八條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甲方每月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元或按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條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元或按執行。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二十條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一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

        勞動合同續訂書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為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為年月日,續訂合同終止。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月日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為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為年月日,續訂合同終止。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月日

        勞動合同變更書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做以下變更: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年月日

      北京市勞動合同書9

        編號: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勞動局制

        甲方:

        法定代表人文化程度:

        乙方姓名: 性別: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居民身份證號:

        單位地址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所屬街道辦事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___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_個月,本合同_________終止。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從事出租汽車駕駛員崗位工作。乙方應按照營運任務承包合同以及崗位責任制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營運任務。

        第三條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和出租汽車管理局規定的營運車輛,建立健全駕駛員服務規程、勞動安全等有關規章制度。

        第四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遵章守紀、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五條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乙方違反勞動紀律或規章制度,甲方可依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處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第六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不定時工作制,乙方在保證安全行車、完成甲任務的前提下,工作、休息和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七條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_____日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內工資_________元。乙方的其他勞動報酬按駕駛員營運任務承包合同辦理。因甲方原因造成車輛停運的,在停運期間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

        第八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大病醫療統籌及其它社會保險費用。

        第九條乙方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和病假工資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甲方按照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保障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工資、保險和有關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乙方應保證完成甲方擔負的外事、搶險、主要客運集散點供車及其它特殊任務。

        第十三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四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有關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出租汽車準駕證)、(出租汽車駕駛員監督卡)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符合本合同第十三條規定,雙方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七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的規定終止、解除勞動合同:

        1.因工負傷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復員轉業軍人和國家建設征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5.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6.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條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因其他問題正在被審查或處理期間,乙方不得依據第一款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提供勞動條件或者支付勞動報酬的。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在本合同工期滿前三十日甲方向乙方表明終止或續訂意向,經雙方協商同意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二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或依據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十六條解除勞動合同,應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經濟補償的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三條甲乙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損失或損害的,應當說依據國家和_________市有關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四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五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六條北京市出租汽車駕駛員營運任務承包合同及甲方以下規章制度_________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鑒(公)證意見: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公)證機關(章)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注: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鑒(公)證實行自愿原則)

        附:

        一、本合同書可做為出租汽車公司與駕駛員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本合同格式及合同中有關主體資格認定;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保險福利待遇;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經濟補償與賠償;勞動爭議處理的內容,不得任意變動。

        三、本合同中凡劃線的地方,要由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后填寫或告知職工本人具體政策規定。

        四、本合同設定的條款不適用的,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在本合同書“第二十四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中寫明:“下列條款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取消”,列出某某條款即可。經雙方當事人協商需增加的條款,也在該條中寫明“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同意增加以下條款”,并在下面逐條寫清。

        五、本合同中甲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職工本人應簽字或蓋章;乙方姓名、出生日期應同居民身份證一致。

        六、本合同用鋼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本合同一經簽訂,不得涂改。

        七、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變更書及續訂書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低。

        八、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

      北京市勞動合同書10

        甲 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甲方地址:

        乙 方: 性 別: 文化程度: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居民身份證號碼: 郵政編碼: 家庭住址: 所屬街道辦事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年--月--日,其中試用期--個月。

        本合同--------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作制。

        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 八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己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 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加點的,甲方應支付加點工資。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 建立建全生產工藝流程, 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追綉凑諊一虮本┦杏嘘P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的工資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

        第九條 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的的乙方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元。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支付按-----執行。

        第十條 由于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于---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后,《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 執行。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六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七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第十九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八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二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義務兵復員退伍和建設征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4.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第二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 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五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八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離休、退休、退職及死亡或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和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三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高于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第三十二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規定給予己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三條 支付乙方經濟補償時,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還應發給乙方不低于企業上年月人均工資六個月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癥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癥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一百。

        第三十五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秘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和招接收費。其標準為:--------------------------------------------。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八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第三十九條 甲方以下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四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 章) 乙方(簽 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鑒證機關(蓋章) 鑒證員(簽章)

        鑒證日期: 年 月

      北京市勞動合同書11

        編號: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勞 動 合 同 書 北京三陽通盛(北京)貨運有限公司 田玉軍 20xx 年 7 月 3 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

        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北京三陽通盛(北京)貨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趙國會

        注冊地址: 北京市豐臺區豐管路甲一號A座301室

        第二條 乙方: 田玉軍 性別 男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110224196710163416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駕駛證 證件號碼:110224196710163416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20xx 年 7 月 4 日

        家庭住址 北京市大興區榆垡鎮南化各莊東三條11號

        在京居住地址 北京市大興區榆垡鎮南化各莊東三條11號

        戶口所在地 北京 省(市) 大興 區(市) 榆垡鎮 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 20xx 年 7 月 3 日生效,本合同于 20xx 年 7 月 2 日終止。合同期滿后甲乙雙方協商續簽合同。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貨 物 運 輸 的 駕 駛 員 崗

        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北

        京市內及周邊地區

        第六條 (1)乙方工作應達到應定時保養車輛,如換機油、檢查輪子等,保

        持車輛安全性能,車內外之整潔,若因乙方未盡以上職責,造成車輛損壞,則由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2)乙方聘用期間須服從公司安排出車,不得有任何理由拒絕及拖延之情形,如有違反,公司依情節輕重給予警告、記過、罰款或開除處理。

        (3)乙方關于安全駕駛等管理之規定,按照國家交通管理法律法規辦理。乙方因證照不全或交通違章被處罰款的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法定 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 2天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八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 在假期休完的第二天必須歸隊上崗,如

        若不能歸隊上崗的按每天基本工資扣除。不休假的給予按天數補給乙方基本工資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每月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乙方在不到發放工資之日前借支工資的,甲方在

        乙方不超過月工資總額的80%給予借支。

        第十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 20xx 元或按每月50%發放執行。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法定節假日給予帶薪休假,發放生活油品,甲方如需乙方法定節假日內加班的給予3倍工資發放。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疾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疾病防治的管理,提高疾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北京市勞動合同書范本

        第十九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二十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一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20xx年 7 月 3 日

      北京市勞動合同書12

        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派遣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促進就業,滿足甲方的用人需求,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平等協商,建立勞務派遣合作關系。甲方將本企業所需勞動力交由乙方統一派遣。雙方經協商一致,就勞務派遣事宜簽訂以下協議:

        一、勞務派遣人員的條件和提供勞務的方式

        乙方按甲方要求招聘、錄用符合條件的人員,以勞務派遣的方式派往甲方(具體人數另約定)。

        二、勞務派遣人員的招錄與變更

        1、勞務派遣人員可由甲方自行面試、確認錄用,也可委托乙方進行招聘并交由甲方確定。派遣的勞務人員一經確定,甲、乙雙方應擬定《勞務派遣人員名單》,并簽字、蓋章,作為本合同的附件,由乙方與勞務派遣人員簽定勞動合同;

        2、甲、乙雙方按照商定對被派遣的勞務人員進行變更的,要相應更改《勞務派遣人員名單》,并須經雙方簽字、蓋章認可。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依法需要辭退的,甲方應提前35個工作日將辭退意見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乙方負責與勞務派遣人員辦理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手續,甲方應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

        3、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因病、工傷(含職業病)在醫療期內的,以及女性職工的“三期”期間,甲方不得通知乙方與其終止、解除勞動關系,甲方應按勞動法的有關規定繼續履行用人單位的職責。

        三、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見附件)支付

        1、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標準和福利待遇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標準執行,實行同工同酬;

        2、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甲方應于每月日前轉入乙方銀行賬戶。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清單,轉入每個勞務派遣人員的'銀行工資卡賬戶內;

        3、甲方應做好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明細表,乙方根據甲方轉入的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足額發放和繳納;

        4、勞務派遣人員的每月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甲方如不能按期支付,以及乙方未能按期轉入工資卡賬戶,違約方應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未支付總額5%的比例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四、甲方權利與義務

        (一)必須按照勞動法的規定合法規范用工,安排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的具體工作崗位,監督、檢查、考核勞務派遣人員完成工作的情況;

        (二)對勞務派遣人員是否適合要求有最終決定權;

        勞務派遣人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通知并退回乙方: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北京市勞動合同書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雇主(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受雇職工(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北京市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雇工勞動管理暫行辦法》,甲乙雙方以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自_____年___月____日開始,至______年___月___日終止,其中試用期___天。

        第二條 乙方同意在甲方從事________________工作。

        第三條 甲方對乙方的勞動質量和數量要求是___________。

        第四條 甲方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_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元。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不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至少休息一日,因工作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經乙方同意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第六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甲方應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1.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乙方小時工資標準的150寫支付工資;

        2.在休息日工作,按照乙方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工資;

        3.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應另外支付乙方日或小時工資標準300%的工資。

        第七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八條 甲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法規、規章,為乙方提供勞動安全和衛生設施。根據從事工種的需要,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和配置生產、工作必需的勞動工具。

        第九條 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險期限由甲方按照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確定,保險金額為___元。

        第十條 甲方應給予乙方____月的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乙方在醫療期內患病的醫療費用甲方負擔___%。

        第十一條 乙方應遵守的勞動紀律是__________。

        第十二條 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三條 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可以解除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2.乙方勞動未達到勞動合同規定的質量和數量的;

        3.甲乙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二條,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五條 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六條 乙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十八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終止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甲方破產倒閉時,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第二十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十五條解除乙方勞動合同以及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和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加點工資報酬的,甲方應依據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一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乙方損失。

        第二十二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秘密事項,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甲方損失。

        第二十三條 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四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簽名(蓋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鑒證機關(蓋章)______________

        鑒證員(簽章)________________

        使用說明

        一、本合同書可作為個體工商戶與雇工簽訂勞動合同之用。

        二、個體工商戶與雇工利用本合同書簽訂勞動合同時,凡需要雙方協商的,經協商一致后填寫在空格內;需要告知的事項,在空欄內填寫清楚告知乙方。

        三、本合同設定的條款不適用的,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在本合同書第二十三條一欄中寫明:“下列條款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取消”,列出某條某款即可。經雙方當事人協商需增加的條款,也在本欄寫明“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同意以下條款”,并在下面逐條寫清。

        四、本合同用鋼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本合同一經簽訂,不得涂改。

        五、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變更書及續訂書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紙。

        六、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各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

      北京市勞動合同書14

        編號:

        勞 動 合 同 書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

        期: 年月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制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冊地址

        經營地址

        第二條 乙方 性別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 年月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年 月 日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

        或工作地點為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七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每月元或按 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九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 元或按 執行。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一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 關規定執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二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四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

        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五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

        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六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

        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七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

        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

        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十九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

        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一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北京市勞動合同書15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勞 動 合 同 書 遼寧光大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20xx 年 7 月 3 日 營口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營口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趙國會

        注冊地址: 營口市豐臺區豐管路甲一號A座301室

        第二條 乙方: 田玉軍 性別 男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1102246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20xx 年 7 月 4 日

        家庭住址 營口市大興區榆垡鎮南化各莊東三條11號在營口居住地址 營口市大興區榆垡鎮南化各莊東三條11號戶口所在地 營口 省(市) 大興 區(市) 榆垡鎮 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 20xx 年 7 月 3 日生效,本合同于 20xx 年 7 月 2 日終止。合同期滿后甲乙雙方協商續簽合同。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貨 物 運 輸 的 駕 駛 員 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營

        口市內及周邊地區

        第六條 (1)乙方工作應達到應定時保養車輛,如換機油、檢查輪子等,保持車輛安全性能,車內外之整潔,若因乙方未盡以上職責,造成車輛損壞,則由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2)乙方聘用期間須服從公司安排出車,不得有任何理由拒絕及拖延之情形,如有違反,公司依情節輕重給予警告、記過、罰款或開除處理。

        (3)乙方關于安全駕駛等管理之規定,按照國家交通管理法律法規辦理。乙方因證照不全或交通違章被處罰款的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法定 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 2天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八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 在假期休完的第二天必須歸隊上崗,如若不能歸隊上崗的按每天基本工資扣除。不休假的給予按天數補給乙方基本工資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每月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乙方在不到發放工資之日前借支工資的,甲方在

        乙方不超過月工資總額的80%給予借支。

        第十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 20xx 元或按每月50%發放執行。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營口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營口市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營口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法定節假日給予帶薪休假,發放生活油品,甲方如需乙方法定節假日內加班的給予3倍工資發放。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疾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疾病防治的管理,提高疾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營口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二十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一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營口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20xx年 7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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