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買賣合同通用15篇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么合同要怎么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關于買賣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關于買賣合同1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身份證復印件附后)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證復印件附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就期房轉讓事宜,訂立本協議,甲、乙共同信守:
第一條甲方為的正式員工,按照于______年______月出臺的員工保障性住房銷售政策,甲方可在______年______月至月間按照每平方米元的單價購買坐落于的______棟______號,該房屋為鋼混結構,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擬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交房。
第二條甲方愿意在乙方按其公司政策代為支付房款的前提下將該期房轉讓給乙方,即在乙方支付完房款后將該期房按甲方公司現定價格轉讓給乙方,并以乙方名義辦理購房合同。
第三條該期房的現定單價為每平方米______元(人民幣),房屋交易總價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元。乙方按恒大地產集團政策選擇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收據或發票由乙方保管。
第四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由乙方對甲方支付該期房的轉讓中介費為人民幣(大寫)______萬元,甲方出具轉讓中間費收條,待乙方簽訂合同當日,由乙方退還甲方。
第五條在房屋交易、轉讓以及合同的辦理過程中,甲方協助乙方完成相關工作。
第六條因甲、乙雙方任一方違約造成本協議不能繼續履行的,除按照相關法律規定的定金賠付原則進行賠付外,違約方還應額外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房屋交易總價的10%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本協議如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本協議為雙方自愿的情況下所簽訂,因房屋購買為乙方,故從簽訂協議至協議終止為止期間,所發生的任何因變動而增加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甲方只負責配合乙方順利簽訂合同,期間,房市的漲跌等不可預見等因素,均由乙方承擔風險,甲方也不得再索要任何其他費用,否則,違約方按第六條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在購房合同簽訂時間之前,乙方若將購房指標轉讓與第三方,必須經甲方確定,并由此引起的經濟糾紛與甲方無關。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乙方簽訂購房合同時作廢,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手印)
乙方:______(手。
身份證號: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合同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一:
轉讓中間費收條
今收到乙方向甲方支付的______房屋的轉讓中間費
第______筆,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萬元整。
鑒于目前以甲方名義購買,實為甲方收到此款項,認定為甲方向乙方借支。待乙方以乙方名義簽訂購房合同后,由乙方退還本收條給甲方,特此為證。
收款人: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關于買賣合同2
訂立合同雙方:
出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購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確保雙方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房產的規定,經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制定以下條款,以資雙方共同信守執行。
一、甲方將位于:小區
(街)區號樓單元室房產一套,系私人產權房(房產證號),建筑面積平方米,雙方同意按新測繪面積為準。并與土地使用權一并轉讓給乙方。
二、房屋交易價:人民幣元整。
三、乙方自愿購買上述房屋并接受此房屋現狀,乙方于年月
日向甲方交付購房定金元整。待購房款全部交齊,定金抵作購房款。
四、雙方于年月日以前到房管局辦理過戶手續。由房管局受理當日,乙方應付清全部購房款。不能拖期。甲方將空房及房屋鑰匙一同交給乙方驗收。
五、甲方售房以前所發生的水、電、煤氣等費用由甲方付清,乙方不承擔。電表止碼數度,水表止碼數立方,煤氣表止碼數立方。
六、甲方確保此房產權明確和真實并合法,無任何糾紛、無抵押和債權債務,否則出現糾紛由甲方負全部責任,并賠償乙方按成交價10%的經濟損失。
七、甲方將此房出售后,此房一切事宜無權過問,并無條件的配合乙方到房管局辦理過戶手續或到公證處辦理公證買賣。辦理過戶所發生的一切費用,雙方協商由方承擔,方不承擔。
八、此協議自雙方簽字起發生法律效力,雙方不得違約。如乙方違約定金不退,如甲方違約定金雙倍返還。并按成交價的10%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九、特別約定:
1、甲方保證及房屋鑰匙后30天內將戶口遷出。
甲方:乙方:
年月日
關于買賣合同3
法定違約金是指法律法規中明文規定的違約金數額或比例;約定違約金是指合同雙方當事人在簽訂合同時約定的違約金數額或比例。
如果當事人在合同中只對違約金做了原則性的規定,沒有具體約定違約金的比例或數額,則應該按照相關法規條例的具體規定處理;如果有關條例也沒有明確規定違約金比例的,則應該按照《民法通則》及《合同法》中關于承擔違約金責任的一般原則執行。如果合同中沒有規定違約金的條款,但只要由于違約造成了對方的損失,違約方就應向對方支付賠償金。該賠償金的數額,可按照簽訂合同時有效的有關條例的規定執行,有關條例對違約金比例未作規定,而違約又未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酌情處理。下面談談法定違約金與約定違約金數額的確定和適用。
一、法定違約金
合同對違約金作了原則性規定,且有關條例規定了違約金比例,適用法定違約金。在此情況下,由于合同的內容、違約的性質、程度的不同,確定違約金的方法與數額也有所不同。第一,有關條例明確規定了違約金比例的,即可以按照該比例直接計算出違約金的數額。例如《工礦產品購銷合同條例》第35條第5項規定,逾期交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總值計算,向需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這里明確規定了延期交貨的違約金比例為每日萬分之三。又如《如工承攬合同條例》第21條第4項規定,逾期交付定作物,應當按照合同規定,向定作方償付違約金。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由此可見,延期履行合同的法定違約金的計算標準是固定的。各種滯期費、滯納金等適用如上規定。第二,有關法規只規定了違約金一定比例范圍。這需要通過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或合同仲裁機關確定一定的比率,才能計算出違約金的數額。如《工礦產品購銷合同條例》第35條第1項規定,供方不能交貨的,應向需方償付違約金。通用產品的違約金為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1%至5%。一般來講,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法定違約金為一定的比例范圍。
二、約定違約金
由于約定違約金的比例法律無明文規定,因此在實踐處理中也不一致。有的認為約定違約金的數額不能超過法定違約金,超過的就是無效,但實際中也常常遇到約定違約金過高的問題。究竟應如何確定約定違約金的比例或數額?下面從幾個方面談談筆者看法。約定違約金的最高限額為違約部分的貨款或酬金的總額,這里既包括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違約金,也包括延期履行合同的各種違約金。從法律上講,《民法通則》第122條第2項規定,當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約定,一方違反合同時,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該法條對約定違約金的數額未作限制,允許當事人用約定違約金來彌補某些法定違約金過低的缺陷。如《工礦產品購銷合同條例》規定通用產品的法定違約金的比例只是違約部分貨款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五。這就使一些不法商人有可乘之機,如供貨方在因市場行情變化使自己產品變為緊俏時,可能徑行違反合同不供貨,即使按最高數額支付違約金,仍大有利可圖。這顯然不處利于社會主義經濟秩序的穩定,不利于保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因此,法律規定當事人通過協商,在法定違約金之上議定約定違約金是完全必要的。通過較高的約定違約金可以起到預防違約的積極作用。但這樣的約定也不是無限制的,根據《民法通則》的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以及司法實踐中的慣例,將約定違約金的數額限制在違約部分的貨款總額或酬金總額之下較為適宜。但如果有關條例對違約金數額有特別規定的,應按特別規定辦。如《公路貨物運輸合同實施細則》第19條第1項規定,違約金數額由雙方商訂,同等對待,一般最高不應超過違約金部分運量應計運費的10%。對此,約定違約金的最高比例也應為違約部分運量應計運費的10%。值得注意的是,這里所說的對違約金最高數額的限制,不同于違約方對另一方的實際損失所做的賠償!睹穹ㄍ▌t》第122條第1款規定,當事人一方違反合同的賠償責任,應相當于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如一份購銷合同的貨款總值為5萬元,違約金為1萬元。如果由于供方未履行合同,使需方受到了6萬元的經濟損失。對此,違約的供方除支付1萬元的違約金外,還應賠償5萬元的經濟損失。在司法實踐中,對具體合同的違約金條款進行認定時,應首先看其是否符合訂立經濟合同的一般原則性規定。即要看其是否有顯失公平、是否有脅迫或欺詐等情況的存在。如果屬于《合同法》中關于無效經濟合同規定的,則應認定該違約金條款為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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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買賣合同4
甲方(購方):_____
乙方(供方):_____
地址:_____
地址:_____
郵政編碼:_____
郵政編碼:_____
電話:_____
電話: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職務:_____
職務: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嚴格履行。
第一條訂購產品名稱、單位、單價、數量約定如下:
1、產品名稱:_____ 。
2、單位:_____ 。
3、單價:_____ 。
4、數量:_____ 。
第二條產品質量按照國家規定的規格標準執行。
第三條包裝要求和費用負擔
1、包裝材料及規格:_____。
2、每包凈重:_____千克。
3、不同品種等級分別包裝。
4、包裝牢固,適宜裝卸運輸。
5、每包品種等級標簽清楚。
6、包裝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四條交貨時間、地點
1、交貨時間:_____ 。
2、交貨地點:_____ 。
第五條驗收方法:。
第六條運輸方法及運費承擔:_____ 。
第七條結算方式與期限:_____ 。
第八條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必須按合同規定收貨,否則,應向乙方償付少收部分總價值_____ %的違約金。
2、甲方沒有按照國家規定的等級和價格標準,壓級壓價收購,除還足壓價部分貨款外,應向甲方償付壓價部分總價值_____%的違約金。
3、甲方在乙方交貨后,應按時付款,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償付未付款部分總價值_____ %的違約金。
第九條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合同規定品名、品級、數量交貨,應向甲方償付少交部分總價值_____ %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合同規定時間交貨,每逾期_____ 天,應向甲方償付遲交部分總價值_____ %的違約金。
3、乙方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應當返工,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負。
第十條甲乙雙方由于自然災害和其他不可抗力,確實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可免除全部或部分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簽章):_____
乙方(簽章):_____
代表人:_____
代表人: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關于買賣合同5
甲方:姓名: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職業:________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職業:________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
鑒于:
1、甲方單位現準備在通過集資建設樓房,甲方根據其單位的規定,具有參于建房的資格。
2、甲方愿意將其單位本次建房的資格轉讓于乙方。
3、乙方同意以甲方名義向甲方單位繳納集資建房款。
4、甲方同意收取乙方繳納的集資款項,并以自身的名義向其單位繳納,若單位同意由乙方名義繳納,則乙方有權自行繳納集資款項。
5、甲方確認以其名義取得的本次集資建房房屋產權屬于乙方所有。
6、自簽訂本協議之日起至房屋產權過戶于乙方名下期間,甲方只是該集資房的名義產權人,乙方為此房屋的實際產權人
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以達上述目的,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取得位于集資建臨街商住樓房的房屋產權特簽訂以下協議:
第一條:集資房屋的基本情況及產權實際人約定
1、甲方單位集資建設的房屋坐落于;甲方依據其單位的規定,可通過集資建房取得位于第_________層,房屋結構為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的房屋的產權。
2、自協議簽訂之日始,乙方即為上述第1款約定房屋的實際產權人。
第二條:集資款項繳納
1、甲方根據其單位集資建房的要求,收取乙方的房屋集資建設款項,在收取每筆集資建房款時應向乙方出具相應數額的書面收據,并按其單位要求及時繳納于該單位;在繳納每筆集資款項后,應在繳納當日向乙方交付該單位開具的收款憑證原件。
2、若甲方單位同意由乙方名義繳納,則乙方有權自行繳納集資款項,取得的交款憑證自行保存。
3、若甲方單位將甲方名下的住房公積金直接扣劃作為應繳納的集資建房款項時,則在甲方出具單位扣劃證明后,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與扣劃款項相同數額的資金(該部分資金視同乙方向甲方單位繳納的集資款項)。
第三條、集資建房手續辦理
甲方應按本單位的要求,及時辦理其單位集資建房過程中所需各種手續的辦理工作,及時提交各種資料,以確保不因其疏忽和懈怠而影響乙方取得該房屋的產權。
第四條、集資房屋交付、產權證的辦理和取得
一)房屋交付
若協議約定的房屋建成后,若甲方單位將房屋交付于甲方,則甲方應在其單位交房日即行將該房屋轉交付予乙方。乙方即行行使基于實際產權人對該房屋的所有權益。
二)產權證的辦理和取得
1、如果甲方單位允許以乙方名義直接取得該甲方名下的集資房屋的產權,則甲方有義務,及時和乙方共同提交單位所需辦理房屋產權予乙方名下的各種文件和資料。
2、如果甲方單位不允許直接將集資房屋的產權辦理至乙方名下,則甲方應在取得該房屋產權證書后,將以其名義取得的房屋產權協助乙方轉讓過戶至乙方名下(該轉讓甲方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3、無論出于何種原因,致該房屋產權暫時無法辦理至乙方名下,在此期間,乙方基于實際產權人仍享有對該房屋的所有權益,甲方不得就此主張任何異議。
第五條、甲方報酬
因甲方出讓其單位集資建房名額予乙方,乙方同意在本協議簽訂后分三批給甲方報酬萬元整,第一批在第二批第三批
第六條除集資款外的費用承擔
本協議履行中,甲方除收取因轉讓本次購房資格的報酬萬元整()元外。不再向乙方收取除集資款外的任何費用,因辦理房屋產權而發生的各種法定稅、費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協議履行中,甲方擅自終止協議,除應退還乙方全部向甲方單位已繳納的集資款和報酬款外,還應向乙方承擔與甲方單位所建設房屋(協議約定的房屋)應繳集資款和收取乙方報酬款項數額相同的違約金。
2、協議簽訂后,乙方無故不履行協議,除有權取回其已交購房款外,無權要求甲方退還已收取的報酬。
第八條聲明及保證
鑒于本協議履行中,若由于甲方原因致生障礙,對乙方權益影響重大,甲方承諾其簽署本協議時,對此協議的簽署取得了其家庭所有成員的同意,甲方及其家庭成員保證:放棄所有不利于協議履行的主張和權利。
第九條協議的變更
本協議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協議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協議,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條爭議的處理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補充與附件
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協議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協議的效力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2、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關于買賣合同6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高質量完成20_年全縣園林綠化工程,確;ɑ苜|量,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林業有關法律法規及種苗管理有關規定,經雙方共同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花卉品種、要求、數量、價格、金額。
二、乙方必須按相關技術要求,負責花卉的起苗、包裝,并按甲方要求運輸至栽植地點,由甲方負責驗收,并開具相應的花卉收據。對達不到要求的花卉,甲方有權拒絕收苗。
三、甲方要給乙方明確提出起苗時間,提前1天通知乙方。
四、乙方必須提供花卉“一簽兩證”,手續由乙方辦理,甲方提供方便,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五、其他:
(一)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以及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的`爭議問題雙方協商解決。不能協商解決的,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執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于買賣合同7
20xx年被告上海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本市某公司的廠房建設工程,其工地負責人Z某、C某以該公司名義與原告上海某鋼材物資有限公司簽訂《鋼材購銷合同》,Z某和C某在合同落款處簽名,被告公司未蓋章,建筑鋼材買賣合同。合同約定被告向原告購買鋼材用于該廠房工程,約定鋼材價款按上海西本鋼鐵每日市場報價為基準上浮每噸150元作為成交價,又約定以送貨單確定的單價和總金額為結算依據,也明確約定了被告付款時間及逾期付款按所欠貨款金額的日千分之二支付違約金。原告至20xx年底依約送貨,共計貨款金額為520萬余元。被告通過Z某、C某陸續付款計360萬元,余款160萬余元逾期不付。原告多方與Z某、C某協商付款事宜,皆未果,被告公司也不予答復。此時適逢金融危機,原告經受極大資金壓力,遂委托律師代理訴訟。
我們接受委托后,經周密調查,掌握Z某被告的工程項目經理、C某為被告該項目工程的內部承包人,原告有理由相信他們有權代表被告簽訂買賣合同,該合同相對方應為被告公司,同Z某和C某以個人身份自愿對被告貨款承擔共同付款責任,律師代理原告上海某物資有限公司起訴被告上海某建筑工程公司支付鋼材貨款160萬余元、違約金17萬元,并起訴Z某、C某為共同被告,要求兩人對被告的貨款義務承擔共同清償責任,同時向法院申請訴訟保全,全額凍結了被告公司的銀行賬戶,保證了債權的實現。
訴訟中,被告以貨款金額計算有誤和違約金過高為由提出抗辯,并以原告交付鋼材質量不合格為由提起反訴,要求賠償被告損失50余萬元。
因雙方考慮各自在本案中是法律風險,我方在保障根本利益得到順利實現的前提下愿與對方和解,經法院主持調解,雙方達成調解協議,被告公司于和解當日支付145萬元貨款。
因訴訟目的已經實現,我方遂申請撤訴。
關于買賣合同8
買賣是商品交換的主要形式,買賣合同是人們在日常生活或者交易往來最常見的一種合同,簡單的說,買家的風險主要在于付款后收不到貨,而賣家的風險在于發貨后收不到款。以下是常見的合同風險:
1. 主體沒有訂立合同的資格,沒有實際履行能力。
在現實經濟生活中,經常出現的合同風險就是訂立合同的主體沒有訂立合同的資格,根本沒有履行能力,即通常所說的皮包公司利用出賣人的輕信,騙取出賣人的貨物。這種情況主要出現在以法人及其他組織為一方當事人之間訂立的合同,主要表現形式為:a.訂立合同的一方根本沒有提供法人資格證明;b.合同一方雖提供了《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但為副本(未年檢)或復印件,其實為偽造的證明;c.合同一方提供了正式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但其實際虛報注冊資本,無實有資金,并沒有實際履行能力;d.合同一方在訂立合同時雖提供了正式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但因其它原因已歇業或已被吊銷營業執照。
2. 代理人超越代理權限,以被代理人名義簽訂買賣合同。
在買賣合同的簽訂中,經常有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義簽訂合同的情況,在被代理人授權范圍內,代理人所簽訂合同的權利義務應由被代理人承受。但代理人超越代理權或代理權授權期限已屆滿后所訂立的合同,未經被代理人追認,由行為人承擔。根據《民法通則》有關規定有可能會給合同另一方當事人造成損失。因此,在簽訂合同過程中,如果對方是加蓋分公司、部門的印章或者是部門經理、業務人員等都需要明確的授權委托書。
3. 買賣合同的內容中出現漏洞導致權利得不到保護。
買賣合同中經常出現因為對業務不熟悉或者談判經驗不足而在合同內容中出現漏洞,常見漏洞有:a. 質量約定不明確;b. 履行地點不明確;c. 付款期限不明確;d. 違約責任不明確;e. 付款方式不明確;f. 履行方式不明確;g. 計量方法不明確;h.檢驗標準不明確。以上漏洞多出現在合同主文內容缺少或者約定不明,使用文字雙方有爭議等情況。
4. 在買賣合同中的惡意履行。
簽訂了一份內容齊備、詳盡完善的合同并不代表沒有任何風險,在實際履行中有可能出現惡意履行的情況,一般有:a. 借口產品質量差而拒付貨款;b. 產品有質量問題而故意不告知;c. 在發生多交貨時不予通知;d. 在對方履行不符合約定時,不及時采取措施避免或減少損失的發生;e.出賣人工作人員收貨后以工作人員非本企業員工為由拒絕支付貨款。
5.虛開支票,套取貨物。
虛開支票是近年來增長較快的一種欺詐行為。主要形式是開具不實面額的支票即空頭支票,這樣當收票人將支票交給自己的開戶行轉賬時會被出票人的開戶行拒付而使支付額不可兌現。也有買受人在星期六或星期天去提貨,以支票形式付款,因銀行有時周六日不上班,出賣人周一去銀行時發現是空頭支票。另一種形式是故意制造障礙使開出的支票不能兌現,這種形式更具有隱蔽性。例如,支票上的印鑒與出票人在銀行預留的印鑒不同;支票的大小寫不同;日期有誤;連筆致使支票不能清晰辨認;有涂改等都會導致支票被拒付。虛開支票方利用收票人需用一段時間才能弄清支票真偽,而套取了貨物,使對方處于十分不利的局面。
關于買賣合同9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乙方向甲方購買漁船事宜,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平等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自愿將漁船賣于乙方,并保證提交給乙方的漁船真實,船用設備正常及證書(包括漁業捕撈許可證、國籍證書、所有權證書、檢驗證書等)真實齊全有效。
二、該漁船總價款為人民幣萬元,乙方支付甲方。
三、該漁船于年日,在由甲方交付給乙方。
四、漁船過戶的手續費用由 方負責;辦理過戶前,漁船涉及的所有債務和欠費(如違規處罰、檢驗驗收等費用)等由甲方負責。
五、漁船當年度未予發放的油價補助金,經協商
六、其他內容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八、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20xx年xx月xx日
關于買賣合同10
需方:簽訂時間:20140409 供方: 簽訂地點:北京 一、產品名稱、型號、數量、金額:
二、質量要求及技術標準: 1、供方保證所供應產品符合雙方約定或相關國家標準,以高標準為先;供
方所供標的物必須滿足需方的質量要求及使用要求。2、產品應附有生產廠家產品質量合格證書,并按實行質量三包。保質期為 1年。3、供方保證其提供的產品在正確安裝、正常使用的情況下,在其使用壽命內具有良好性能。
三、驗收標準及提出異議期限:按本合同第二條由需方組織驗收,提出異議期限為30 天。
四、本合同所定標的物因驗收不合格或質保期內出現質量問題,供方負責無條件更換或修復,發生的
一切費用全部由供方承擔。
五、交貨地點:□公司廠區物資供應部 / □ 上海市(□火車站/□汽車站),由需方自行負責提取,
或甲方指定地點。
六、運輸方式及費用:供方負責將貨物運輸至交貨地點,由供方決定運輸方式,交貨前的所有的運輸
費用以及運輸風險由供方承擔。(可以快遞)
七、標的物所有權自需方收到標的物并驗收合格后在驗收單上簽字時轉移;標的物風險隨所有權一并
轉移。
八、付款方式:產品經需方驗收合格后,需方應在約定時間內通過銀行轉賬或者商業匯票的方法付清
費用,供方應向需方開具17%增值稅發票。
九、合同生效:合同自雙方簽字并蓋章后生效。使用傳真方式簽訂的,生效期以首先簽字蓋章的一方
收到對方簽字蓋章的傳真合同為準。
十、合同有效期: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雙方權利義務履行完畢時止。
十一、 價格變動因素:雙方遵照合同約定執行的,概不考慮物價變動因素。如供方有遲延交付貨物
或其他違約行為的,價格上漲的執行原價,價格下降的執行下降后的價格。如需方有遲延付款或其他違約行為的,價格上漲的執行上漲后的價格,價格下降的執行原價。(此條僅作參考選用) 十二、 違約責任:□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本合同任何一方有違約行為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連續履
行時,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守約方有權解除合同!醭豢煽沽σ蛩赝,本合同任何一方有違約行為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時,違約方除承擔違約責任外應賠償守約方合同價金的3 倍作為違約金。
十三、 爭議解決辦法:雙方平等協商解決。不能達成協議的,向合同簽訂地(需方)所在人民法院
起訴。
十四、 本合同一式2 份,需方執 1 份,供方執 1 份。蓋章生效。
甲方:
代表簽字:蓋章
日期:20xx年 4 月 09 日
乙方: 代表簽字:蓋章
日期:20xx年 4月
日
關于買賣合同11
第一、合同法規訂中沒有對買賣合同中違約金的存在進行強制規定,即違約金不是買賣合同的必要組成部分。
違約金可以分為兩種,即法定違約金和約定違約金。法定違約金是指直接由法律直接規定的違約金為法定違約金。在《合同法》施行前,有關買賣合同的法律及條例中都有逾期付款支付違約金的規定,屬法定違約金,如1993年9月2日公布的《經濟合同法》第三十三條第二款第二項,1984年1月23日國務院發布的《工礦產品購銷合同條例》第三十六條第四項,1984年1月23日國務院發布的《農副產品購銷合同條例》第十八條第五項等。1999年10月1日《合同法》施行后,上述法律條例被新法代替而自然終止,該法分則第九章買賣合同中對逾期付款并沒有法定違約金的規定,故對違約金的適用只能從當事人的約定,如當事人對逾期付款沒有約定違約金,則不得適用給付違約金的法律責任,判決或調解逾期付款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
第二、如何理解最高院就逾期付款違約金計算標準批復。
在這里小編覺得,最高院的批復是對高級人民法院、解放軍軍事法院就審判工作中具體應用法律問題的請示所作的答復,原《經濟合同法》及有關條例中規定的逾期付款違約金,沒有統一具體的計算標準,最高院法函[1994]10號首次對逾期付款違約金的計算標準作出統一規定,后又以法復[1996]7號、法釋[1999]8號批復,兩次調整了逾期付款違約金的標準,并規定對于合同當事人沒有約定逾期付款違約金標準的,人民法院可以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逾期付款違約金。中國人民銀行調整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時,人民法院可以相應調整計算逾期付款違約金的計算標準。《合同法》施行后,最高院法釋[20xx]34號批復規定,將法釋[1999]8號批復中規定的計算標準刪除。上述批復,源于原法律條例中有關支付違約金的規定,先前法律已作了修改,舊的解釋就不能藉以為據,批復所依據的原法律、條例現已廢止,批復的法律基礎喪失,如仍按批復精神,在沒有約定違約金時,參照人民銀行的逾期付款利率,按照每日萬分之二點一的標準計算逾期付款違約金,將與現行法律相沖突。
第三、違約金與其他違約責任的適用問題。
對違約金的適用,有法定的從法定,沒有法定的,看合同雙方有沒有約定,如沒有法定,也沒有約定,則只能適用其他的違約責任,如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賠償損失等。逾期付款給相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依照法律規定或根據合同約定承擔賠償對方當事人所受損失的責任。根據《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因逾期付款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如沒有約定,債權人應提供對方逾期付款給自已造成損失的證據,含利息損失、追款費用等。對沒有約定違約金的一方當事人主張違約金的,法官應將法律規定向當事人進行釋明,要求當事人變更訴訟請求,當事人堅持不肯變更的再駁回其請求,以充分保護當事人的權益,防止訟累。
第四、逾期付款從應當支付價款時承擔違約責任。
根據《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一條規定:買受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時間支付價款,對支付時間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買受人應當在收 有法律問題,上法律快車/retype/zoom/01523c13f78a6529647d53c4pn=2&x=0&y=1268&raww=168&rawh=44&o=png_6_0_0_135_1148_126_36_892.979_1262.879&type=pic&aimh=44&md5sum=cc0abef628b3bf147637dc23590ea3fc&sign=c7e566a1a0&zoom=&png=7950-&jpg=0-0" target="_blank">點此查看到標的物或者提取標的物單證的同時支付。當事人約定或者法律規定應當支付價款之日,買受人不自覺履行的,視為違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而不是從債權人主張權利時才視為買受人違約。
綜上,當事人在合同中對逾期付款違約金有約定的從約定,沒有約定的,就不適用支付違約金的違約責任,債權人可以要求賠償損失,但應當提供對方逾期付款給自已造成損失的證據,從當事人約定或法律規定應當支付價款之日起,承擔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賣合同中逾期違約金與逾期利息(逾期損失)問題 鑒于,欠款糾紛的買賣合同案件,所提出的訴訟請求除返還欠款外,當事人的金錢孳息損失,是以“逾期違約金”提起還是應以“欠款利息”提起的問題,在查閱相關案例及法條后,就如何準確定位該訴訟請求,發表一些個人的看法,也為今后該類型的訴訟案件提供一些思路。
一、逾期付款違約金和逾期利息(逾期損失)的概念
所謂“違約金”,顧名思義,是指合同一方違反合同的約定,而應向合同相對方支付的一定金額。其存在的前提是合同對此有約定。逾期付款違約金就是合同雙方約定當一方不按期履行其付款義務時,應向另一方支付的違約金。
逾期利息(逾期損失),是指一方有向另一方支付一定金錢的義務,而其并未履行這個義務,另一方有權在向其主張支付本金時,同時主張本金延付期間的利息。
由上可知,原告主張逾期付款違約金,應當有合同約定,而主張逾期利息(逾期損失),則不一定有合同的約定,甚至不一定是合同糾紛,只要能夠證明存在欠款的事實即可。
二、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款項支付的不同情形
1、當事人既約定了支付款項的時間,也約定了逾期支付款項應承擔的違約金或支付利息的標準或數額;
2、當事人約定了支付款項的時間,也約定了逾期支付款項應承擔違約金或支付利息,但未約定違約金或利息的計算方法或數額;
3、當事人約定了支付款項的時間,但未約定逾期支付款項是否應承擔違約金或支付利息;
4、當事人對支付款項的時間未作約定或約定不明確。
三、原告一般會列出的幾種訴訟請求模式。
1、在請求對方支付款項本金時,同時請求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
2、在請求對方支付款項本金時,同時請求支付利息;
3、在請求對方支付款項本金時,既請求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又請求支付利息;
4、在請求對方支付款項本金時,同時請求賠償利息損失。
四、針對不同情況應當采取的訴訟模式。
我國現行法律對不同的合同中出現的欠款情形應承擔法律責任的規定是不盡相同的。《合同法》對此情形的基本規定是支付違約金,如總則部分和分則中的買賣合同、承攬合同、技術合同等。但是有些合同,如借款合同、建設工程合同等,則規定的是支付利息。另外有些合同,既沒有規定應支付違約金,也沒有規定應支付利息。
根據上述不同類型的合同約定,我總結出以下四種向對方主張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或利息的方法:
1、合同雙方明確約定了支付款項的時間和逾期支付違約金或利息的計算方法或金額。這時,應嚴格按照雙方的合同約定來主張違約金或利息(除非此類約定違反了法律規定)。此種情況下,不論是逾期付款違約金還是欠款利息,兩種表述都是可以接受的,不會引起歧義,也不會導致法律適用的沖突。
但需特別注意的是,當事人如同時主張逾期付款違約金和利息,即使這兩者均有合同約定,也存在著被法院駁回的風險。因為這種重復計算實際上過分加重了對方當事人的負擔,法院很可能會應對方當事人的請求,引用《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規定,判令駁回對其中一項的訴訟請求。
2、合同雙方明確約定了支付款項的時間,也約定了逾期支付款項應承擔違約金或支付利息,但未約定違約金或利息的計算方法或金額。這時,應當根據法律的相應規定(主要為《合同法》,見附件一),準確提出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或利息的主張。
(1)如果法律規定此類合同拖欠款項應支付違約金,應向對方主張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方法或金額應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逾期付款的違約金應當按照何種標準計算問題的批復》的規定,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執行。 在此,有必要引用一下中國人民銀行現行的逾期貸款利率標準:
《中國人民銀行關于人民幣貸款利率有關問題的通知》(銀發[20xx]251號)規定:“
三、關于罰息利率問題。逾期貸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日期還款的借款)罰息利率由現行按日萬分之二點一計收利息,改為在借款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罰息利率,由現行按日萬分之五計收利息,改為在借款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100%。
對逾期或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從逾期或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之日起,按罰息利率計收利息,直至清償本息為止。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利。” 可以看到,參照上述標準計算逾期付款違約金時,日萬分之二點一的原標準在名義上已喪失法律效力,但是以“在借款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作為新的計算標準,實踐中會經常缺乏可操作性。比如非借款合同的當事人往往不會約定合同履行期內的利率,這種情況下,根本無法推算出逾期付款違約金的標準。
由于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在適用中國人民銀行逾期貸款利率的問題上使用的是“可以”,而非“必須”或“應當”,所以法院既可以按照司法解釋的規定調整逾期付款違約金標準,也可以選擇不這樣做。既然現標準缺乏可操作性,有人就主張仍適用萬分之二點一,似乎也不是不可以。
筆者則認為,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加收30%~50%也許更適合作為逾期付款違約金的計算標準。比如說,截止到起訴之日,違約期限在一年以上二年以下的,按照一年期貸款的基準利率加收30%~50%;違約期限為二年至三年的,按照二年期貸款的基準利率加收30%~50%;違約期限超過五年,按五年期貸款的基準利率加收30%~50%。
(2)如果法律規定此類合同拖欠款項應支付利息,則只能向對方主張支付利息。利息的計算方法或金額應當參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規定。
。3)如果法律對此類合同未作相應規定,則應當根據合同約定的不同表述,確定不同的主張內容。即約定逾期付款違約金的,按照前述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處理;約定欠款利息的,參照前述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處理。
3、合同雙方只約定了支付款項的時間,但未約定逾期支付款項是否應承擔違約金或支付利息。這時,不可以提出逾期付款違約金的請求。對于是否能適用前述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復,個人認為也是不能夠適用的。因為該批復中涉及的情形只是針對“未明確違約金計算標準”,而不是針對“未約定違約金”。
如法律或司法解釋對此有相應規定,可以提出要求對方支付利息或逾期付款損失,如借款合同、建設工程合同、買賣合同等;在法律沒有相應規定的情況下,可要求對方賠償利息損失,利息損失數額可參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4、合同雙方對支付款項的時間未作約定或約定不明確。這時,首先應根據法律相應規定,確定款項應當支付的時間,之后,可以向對方主張賠償利息損失。利息損失數額同樣可參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五、結論
綜上,在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或支付利息的情況下,個人認為應當按照上述論述中述第三種情況以“逾期付款損失”的名義提起金錢孳息要求為佳。即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法釋〔20xx〕8號)第二十四條第4款之規定,以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為基礎,參照逾期罰息利率標準計算。
六、相關法條
。ㄒ唬逗贤ā酚嘘P規定
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一款:“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第三款:“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钡谝话僖皇鍡l:“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第一百一十六條:“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
第一百六十一條:“買受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時間支付價款。對支付時間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買受人應當在收到標的物或者提取標的物單證的同時支付!
第二百零七條:“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二百二十七條:“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四十八條:“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租金。承租人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賃物。
第二百六十三條:“定作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報酬。對支付報酬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定作人應當在承攬人交付工作成果時支付,工作成果部分交付的,定作人應當相應支付!
第二百六十四條:“定作人未向承攬人支付報酬或者材料費等價款的,承攬人對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權,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二百八十六條:“發包人未按照約定支付價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發包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價款。發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設工程的性質不宜折價、拍賣的以外,承包人可以與發包人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建設工程的價款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
第三百三十一條:“委托開發合同的委托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
第三百五十二條:“受讓人未按照約定支付使用費的,應當補交使用費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不補交使用費或者支付違約金的,應當停止實施專利或者使用技術秘密,交還技術資料,承擔違約責任!
。ǘ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逾期付款違約金應當按照何種標準計算問題的批復》
作者:楊佰林 京衡律師
一、合同雙方有違約金約定的情況下,只要一方不主張過低或過高,則依合同約定辦。但應注意的問題是,如已經主張增加違約金后,又提出賠償損失的,法院不予支持。因此在選擇增加違約金和主張違約金+實際損失(包括可得利益)之間,要進行權衡,何種主張更為有利。
二、雙方沒有違約金約定的情況下,一般不能主張違約金;存在損失的,可以主張賠償損失,照實賠償。
三、在既有損失,又有違約金約定的情況下,除賠償實際損失外,違約方還應承擔違約金責任,該違約金應以不超過造成損失的30%為限。即實際損失再加損失的30%,為總的賠償額。
四、在沒有實際損失,只有違約金約定的情況下,又分兩種情況:
4.1 預期利益可以計算的情況下。
一般按預期利益的130%主張違約金,即預期利益再加預期利益的30%。雙方所約定的違約金高于該數的部分,一般為對方所抗辯,法院一般也不會支持。
4.2 預期利益不能計算的情況下。
在沒有實際損失,預期利益也不能計算,但雙方又有較高違約金約定的情況下,守約方可以按約定的違約金主張,就是主張歸主張,如何判決由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權,此時,守約方應堅持違約金的懲罰
性,指出合同約定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要求法院全部支持。違約方一般會主張違約金過高,但證明過高的舉證責任當然在該違約方,最終仍然會回歸到合同如順利履行對方預期可得利益的計算上來。
上述違約金的計算,主線為:
在既有實際損失,又有違約金約定,除主張賠償實際損失外,所主張的違約金過分高于實際損失的,依目前合同法及其解釋規定,除賠償實際損失外,違約金以不超過因違約所造成實際損失的30%為限。
沒有實際損失,但預期可得利益可以計算的情況下,除主張賠償預期可得利益外,所主張的違約金以不超過預期可得利益的30%為宜。
相關法條
合同法解釋二第28條【違約金增加:填補原則】 當事人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請求人民法院增加違約金的,增加后的違約金數額以不超過實際損失額為限。增加違約金以后,當事人又請求對方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解析】
我國合同法中違約金的性質主要是以彌補當事人的損失為主。本條司法解釋貫徹了該原則,即:1、當事人請求增加違約金的,增加后的金額以不超過實際損失為限;2、當事人增加違約金后,因為
違約金已經可以彌補當事人的損失,因此如果在增加違約金后,又提出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合同法解釋二第29條【減少違約金的原則】 當事人主張約定的違約金過高請求予以適當減少的,人民法院應當以實際損失為基礎,兼顧合同的履行情況、當事人的過錯程度以及預期利益等綜合因素,根據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予以衡量,并作出裁決。
【違約金過高的認定】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超過造成損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認定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的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
【解析】
本條同樣貫徹了違約金主要功能是彌補當事人損失的原則。但與解釋第二十八條不同的是,如果當事人主張違約金過高應當減少時,人民法院是以實際損失為基礎。同時本條解釋第二款對什么是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進行了規定,作為對司法實踐中判定的標準。該條對于違約金過高的認定,與最高院法釋[2003]7號《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的規定一致。
值得注意的是:
1、以實際損失為基礎:該司法解釋規定僅是判斷違約金過高的一般原則,該判斷標準是以存在造成損失為前提的,如果不存在造成損失的情況,對于違約金是否過高又如何判斷?顯然這一規定并不能盡量全面解決如何判斷違約金是否過高的問題。
2、對違約金過高進行調整的幅度。在能夠認定違約金過高的情況下,一方當事人請求進行調整,調整到什么程度才算合理,這又是實踐當中的一個難題。合同法解釋(二)的規定,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超過造成損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認定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的‘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該司法解釋實質上已經為違約金的調整規定了下限標準,即超過造成損失的百分之三十。 超過造成損失的百分之三十以上的部分是可以適當減少的部分,而適當減少后的違約金應當大于或等于超過造成損失的百分之三十,至于可以大多少,則是自由裁量權的問題。
3、實際損失與預期利益。合同法第113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據此,賠償損失的范圍應包括預期利益。但合同法解釋(二)第29條中以實際損失為基礎中的實際損失顯然是不包括預期利益的。如果作此理解,第二十八條規定的實際損失也不應包括預期利益。如果基于上述判斷,則在考慮是否主張增加違約金時,須考量該主張與主張支付違約金,并賠償其他損失(包括可得利益)之間,何種主張更有利于守約方利益的保護。其實,實踐中當事人約定違約金的意義之一在于可以避免其損失在舉證上的困難。
【法條鏈接】最高院法釋[2003]7號《關于審理商品房買
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6條:
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為由請求減少的,應當以違約金超過造成的損失30%為標準適當減少;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為由請求增加的,應當以違約造成的損失確定違約金數額。
關于買賣合同12
轉讓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 址:
受讓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 址:
出租方(丙方): 身份證號碼:
住 址:
根據我國《門面買賣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丙三方友好協商,就下述門面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轉讓門面
轉讓門面位于 ,建筑面積 平方米丙方為上述轉讓門面的所有權人和出租方,F對甲、乙雙方根據本門面買賣合同約定轉讓上述門面承租權的行為,丙方表現同意。
原甲、丙雙方所簽門面租賃門面買賣合同的權利與義務轉由乙方享有和履行,乙方與丙方不再另行簽訂租賃門面買賣合同。本門面買賣合同生效和門面交接完畢后,甲、丙雙方之間原門面租賃門面買賣合同終止履行,權利義務自行解除。
二、租金的結算與支付
丙方與甲方原租賃門面買賣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間為一年,即自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月租金為 元人民幣,現甲方剩余租期為 月,門面轉讓前尚欠租金、水電費、物業管理費等共計人民幣 元,上述欠交款項由乙方在本門面買賣合同生效后三日內支付給甲方。
門面轉讓乙方后,甲、丙雙方原門面租賃門面買賣合同中所約定的租金轉由乙方根據該門面買賣合同約定(指有關金額、時間、付款方式和違約責任等條款)向丙方支付,甲方不再負有支付義務。
三、門面設施、設備的歸屬
轉讓門面現有裝修設施在轉讓后歸乙方所有。
轉讓門面租賃期(含門面租賃門面買賣合同續簽期限)屆滿后,該門面裝修設施的不動產歸丙方所有,營業設備等動產歸乙方(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按原有租賃門面買賣合同執行)所有。
乙方在接收該門面后,有權根據經營需要,在保證房屋安全使用的情況下進行再次裝修。
四、門面轉讓費的支付
乙方于本門面買賣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 元。甲方在門面買賣合同簽訂次日向乙方騰讓門面并交付鑰匙,同時乙方向甲方支付轉讓費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 ),上述費用已包括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飾、設備(詳見《轉讓財物交接清單》)及其他相關費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五、債權債務的處理
乙方接手前該店鋪所有的一切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接手后的一切經營行為及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
六、交接條件、時間及方式
轉讓門面定于 年 月 日正式交接。
門面交接時,甲方應騰空非《轉讓財物交接清單》范圍內的一切設施、物品和貨物,保持門面已有裝修、裝飾、設施、設備、門窗、墻面、地面和天花板面的完好和完整,以便于使用。
辦理門面交接手續時,由甲、乙、丙三方共同進行現場驗收,按照《轉讓財物交接清單》點驗、接收有關財物,交接完畢后,甲、乙、丙三方應共同簽署《轉讓財物交接清單》,在丙方的現場監督下,甲方向乙方交付門面鑰匙。門面鑰匙一經交付,轉讓門面即告驗收、交付完畢。
轉讓門面不符合約定的交接條件時,乙方有權拒絕交接,甲方應及時整改、修復,直至符合交接條件為止。并將視為甲方逾期交付門面,由甲方承擔逾期交付的違約責任。
七、違約責任:
甲方保證該門面有合法承租權并有權依法轉讓,應該按時交付門面,甲方逾期交付門面時,按下列方式計算違約金:逾期交付天數× 元/天;超過30天甲方仍不能交付轉讓門面時,乙方有權通知甲方解除門面買賣合同,返還已支付的門面轉讓費,和按上述約定追償違約金。
乙方應按時接收門面和支付門面轉讓費。乙方逾期接收門面超過7天時,甲方有權通知乙方解除門面買賣合同,不予返還已支付的門面轉讓費。乙方逾期支付門面轉讓費時,按下列方式計算違約金:逾期付款天數× 元/天。
七、如遇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本門面買賣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繼續履行的,門面買賣合同各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但遇政府規劃,國家征用拆遷門面等原因本門面買賣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繼續履行的,則應由丙方按照本門面買賣合同約定的門面轉讓費標準補償給乙方(如乙方未按本門面買賣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門面轉讓費,則該項補償由丙方支付給甲方)。
八、門面買賣合同爭議的解決
本門面買賣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由門面買賣合同三方協商處理;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將爭議提交長沙仲裁委員會,通過仲裁程序解決。
九、其他規定
原《門面租賃門面買賣合同》和《財物交接清單》為本門面買賣合同附件,是本門面買賣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具有法律效力。
本門面買賣合同由三方簽署后生效。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丙方(簽字):
簽約時間:
簽訂地點:
關于買賣合同13
【案情簡介】 原告李彥軍訴稱:原告生產、經營民用建筑類樓板。20xx年5月份,被告武喜軍在鄭州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黃商村承攬民房建設工程需用樓板。雙方經口頭協商訂立買賣樓板合同。按約定,原告先后向被告交付規格為3.3×0.48(米)的樓板251塊,約定單價為57元/塊,貨款總計為14300元。雙方約定的付款進度為:被告每完工一層樓房,為原告結清一層樓板的貨款,但被告始終未按約定給付原告貨款。20xx年5月28日,經原告要求,被告為原告出具欠條一份,主要內容為:“欠條收到251塊樓板,李彥民廠里3.3米,14300元整。武喜軍”。該欠條中“欠條收到251塊樓板,李彥民廠里3.3米”部分系原告之妻書寫,但其中“14300元整。武喜軍”部分系被告武喜軍親自書寫并捺指印。但之后,雖經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仍未予清欠貨款。無奈,原告訴至法院,請求判令被告給付貨款14300元。原告提供的證據有: 被告武喜軍為原告出具欠條一份,其主要內容為:“欠條 收到251塊樓板,李彥民廠里3.3米,14 300元整。武喜軍”,用以證明被告拖欠原告貨款14300元的事實。被告未到庭答辯,亦未提供證據。 訴訟中,依原告申請,證人吳XX出庭作證(證人吳XX系隨車貨運人員),用以證明其曾隨原告一起為被告武喜軍運送樓板及被告為原告出具欠條的事實。另外,依原告申請,本院依法調取了被告武喜軍的戶籍證明。庭審質證中,被告武喜軍無正當理由未到庭參加訴訟,亦未對原告提供的證據進行質證,視為其放棄質證的權利。本院向原告及證人出示被告武喜軍的
戶籍證明,原告李彥民及證人吳XX均指認戶籍證明中頭像系樓板收貨人武喜軍頭像,亦即本案被告武喜軍。對于原告提供的欠條及證人吳XX的證言,本院綜合分析認為,欠條中關于樓板數量、規格、貨款總額等信息可以與原告的陳述互相印證,而欠條中送貨人及收貨人及欠條出具人又與證人吳XX的證言互相印證,故本院對于原告提供的證據及證人吳XX的證言予以采信。
【法院認定】經庭審質證,依據有效證據,結合當事人陳述,本院確認下列案件事實: 原告李彥民生產、經營民用建筑類預制板。20xx年5月份,因被告武喜軍在鄭州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黃商村承攬民房建設工程需用樓板,雙方經口頭協商訂立買賣樓板合同。按約定,原告先后向被告交付規格為3.3×0.48(米)的樓板251塊,單價為57元/塊,貨款總計為14300元。雙方另約定:被告每完工一層樓房,為原告結清一層樓板的貨款,但被告始終未按約定給付原告貨款。后經結算,被告為原告出具欠條一份,主要內容為:“欠條收到251塊樓板,李彥民廠里3.3米,14300元整。武喜軍”。之后,被告仍未予清欠貨款。現原告訴至法院,請求判令被告給付貨款14300元。
【法律分析】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受法律保護,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等違約責任。買賣合同中的買受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數額支付價款。本案中,原告李彥民與被告武喜軍之間
系口頭形式的買賣合同關系,合法有效,應受法律保護。被告武喜軍在原告李彥民履行完交貨義務后,未及時支付貨款,經原告多次催要,仍長期拖欠,構成違約,應承擔給付原告貨款的民事責任。原告要求被告給付貨款14300元的訴訟請求,本院予以支持。
關于買賣合同14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居民身份證號碼:
地址: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居民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系電話: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則,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并經房屋宅基地所有權人同意,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的基本情況
現甲方自愿將甲方合法擁有的坐落在吉林省長春市雙陽區長嶺鄉雙頂村九社。并將與所出賣房屋的使用權同時轉讓給乙方。乙方也充分相識該房屋具體狀況,并自愿購買該房屋,該房屋始建于***年,房屋結構為**結構,建筑面積**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筑面積**平方米)。
第二條 價格
雙方議定上述房產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即人民幣小寫**元。
第三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1、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購房款(人民幣***元),由銀行直接劃撥給甲方指定賬號。因甲方提供指定賬號錯誤等原因造成甲
方購房款無法到賬的責任由甲方全部承擔。乙方出具銀行劃撥憑證,甲方應開具收款收據或收款證明。
2、其他付款方式:
第四條 交付期限
甲方應于購房款到賬之日起**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如遇房屋正在出租,自交房之日起,租賃關系自動轉為乙方,由乙方負責收租。
第五條 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金額的2‰支付違約金,逾期達一個月以上的,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屆時將由乙方承擔此次交易中雙方的全部費用,并向甲方支付購房款10%違約金。
第六條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總款向甲方索賠倍處罰賠償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七條 關于合法、權屬的約定
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并已經取得全部共有人的一致同意。合同生效后,如遇政府征地拆遷,房屋的拆遷利益(包括拆遷補償款、回遷房等)全部歸乙方所有。甲方房產合法繼承者,不得向乙方收回乙方所購買的房屋及所有權。
第八條 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辦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具有同等效力。附件包括甲乙雙方身份證復印件、甲方擁有房屋合法所有權證明、甲方和宅基地所有者簽署的賠償協議復印件
第十一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時,可向有關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簽名(簽章):
乙方簽名(簽章):
中間人簽名(簽章):
關于買賣合同15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買受人(簡稱:甲方):
出賣人(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采購文件及藥品集中采購代理機構向乙方發出的成交候選通知書,經雙方協商一致,就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具體協議。
一、藥品品種、數量、價格
。ㄒ唬┎少徦幤菲贩N和數量:甲方向乙方所采購的藥品品種、劑型、規格、數量等詳見藥品成交品種買賣電子訂單。
。ǘ┧幤返膬r格
1、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提交藥品的價格必須是不高于成交候選通知書中確認的價格,本價格為甲方的入庫價格。
2、成交藥品臨時最高零售價格執行期間,遇國家或省價格主管部門下調價格或其他情況時,對未供貨部分,甲乙雙方可協商調整供貨價格。
二、質量標準
乙方交付的藥品必須符合國家最新藥典或國家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的標準,并與供應時的承諾相一致,附有該藥品生產企業同批號的出廠藥品檢驗記錄或合格證,以備驗收檢查。
三、藥品有效期
。ㄒ唬┮曳浇桓端幤返挠行趹c文件中規定的有效期相一致。
。ǘ┮曳剿峁┧幤返挠行诓坏蒙儆12個月;特殊品種雙方另行商定。
四、包裝標準
(一)乙方提供的全部藥品均應按國家規定的標準保護措施進行包裝,每一個包裝箱內應附有一份詳細裝箱數量單和該藥品生產企業同批號的出廠藥品檢驗記錄或合格證(進口藥品應提供進口藥品注冊證和口岸藥檢所的進口藥品檢驗報告書復印件,并加蓋經營企業公章)。如為拼裝箱件,箱內應按前述要求附有各種藥品數量單和藥品質量證明材料復印件,并加蓋配送企業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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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配送服務
配送由乙方提供或組織提供,乙方按合同要求對甲方提供或組織配送服務,每次配送的時間和數量以乙方收到甲方的供貨通知為準。原則上在乙方收到供貨通知后36小時內送達,屬急救及加急供貨的應在4小時內送達。(具體做法見第十一條)
六、伴隨服務
乙方應甲方要求提供或組織提供下列伴隨服務:
。ㄒ唬┧幤返默F場搬運或入庫;
。ǘ┨峁┧幤烽_箱或分裝的用具;
(三)對進貨驗收時發現的破損、有效期少于12個月或不符合特殊約定期限的藥品及其他不合格包裝的藥品及時更換;
驗收方式:
(四)在甲方指定地點(甲方醫療服務范圍內)為所供藥品的臨床應用免費進行現場講解或培訓。
七、雙方的權利義務
。ㄒ唬┘追奖仨毎春贤s定采購成交藥品品種;除本條第四項規定外,甲方不得采購其他非成交藥品替代成交品種。
。ǘ┘追巾氃诤贤幎ǖ臅r間內,按實際入庫的藥品數量及時結算貨款;并在貨、票驗收后60日內結清貨款。
。ㄈ┘追皆诮邮账幤窌r,應于當日對藥品進行驗收入庫,對乙方提供的藥品不符合合同約定的品種、數量、質量要求的部分,甲方有權拒絕接受。
。ㄋ模┘追接凶C據證明乙方交付的藥品不符合質量標準(以省、省轄市藥監部門的檢驗結果為準)或延期交貨等不按合同約定交貨時,可以書面通知乙方終止該藥品的供貨;并可以另行采購替代藥品;同時將選擇的替代成交藥品名稱、價格、數量清單或另行采購替代藥品的協議,在七日內由甲方送徐州市藥品集中招標采購管理辦公室和藥品集中采購代理機構各一份備案。(具體做法見第十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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