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實驗室安全制度(通用12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那么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學校實驗室安全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學校實驗室安全制度 1
1、做好防火工作。除實驗需要外,嚴禁火種。配置相應的滅火器材。
2、各種危險品必須嚴格登記造冊,建立購買、使用、領取、清退等臺帳。對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出入庫必須有精確計量和記載。
3、對危險物品的管理必須貫徹“控制使用、重點管理、嚴格出(入)庫”的方針,堅持“分類存放,特殊保管”的原則。嚴加保管,應專庫存放,雙人雙鎖。對所有物品應定期檢查核對,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4、危險物品的管理人員應熟悉并掌握所存放的危險物品的性質,防護和使用等各方面基本知識。
5、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物品,存放與保管危險物品時,必須嚴格執行“四個不準”的規定:性質相抵觸,不準存放在一起;互相能引起燃、爆的,不準存放在一起;非危險物品倉庫,不準存放危險物品;露天不準存放。
6、嚴禁設置一切明火,嚴禁試驗、分裝、打包與其他任何可能引起燃、爆的'不安全操作,裝卸危險物品時,必須輕拿輕放,不得震動、撞擊或磨擦;不得隨意重壓和傾倒,不得隨意碰撞或滾動搬動。存放區域的附近,應樹立明顯的警示標志。
7、做好防盜工作、安裝防盜設施,貴重器材及危險品的存放點必須有防盜報警器。管理人員離室應關鎖好門窗、切斷電源,關閉自來水。無關人員不得擅自入內。
8、管理人員要認真做好安全自查,對性質不穩定或容易分解變質的危險物品,應定期測量化驗,并作詳細記錄。
9、進、出庫或使用后,必須對操作現場與周圍環境作認真檢查,對遺存或散落的危險品及時清掃、處理。
10、實驗器材、藥品一律不外借。
學校實驗室安全制度 2
1、實驗管理人員必向學生介紹各種藥品的特性,對有毒、有害、有腐蝕性的藥品必須著重強調,在開展活動或使用實驗器具前,教師要講清操作要領和可能發生的意外事故及防止意外事故發生的`方法,并在教案中做文字記錄。
2、學生在開展活動過程中要按教師講的要領操作,不許隨意使用或品嘗藥品,有事或對活動有異議的必須向教師報告。
3、學校實驗室應遵守《化學危險品管理條例》等法規,按有關部門規定,加強對易燃、易爆、放射、劇毒等危險化學品的管理。學校危險化學品使用人員應經過安全培訓,熟知危險化學品的特性及其安全防范、救治措施,并嚴格按照技術規范要求開展實驗。除教學正常使用的少量化學試劑外,各種危險化學品應存放在危險品庫或專用危險品櫥柜內,實行雙人雙鎖管理。對危險化學品的領用、消耗,學校應隨時登記,建立檔案備查。存放各種危險化學品的倉庫要設在遠離教室、宿舍、食堂以及水源的地方。
4、學校應按規定在實驗室(專用教室)配齊配足消防器材,保持安全疏散通道暢通,保證滅火器械規格正確、功能有效,有關管理人員必須熟悉使用滅火器等消防設施。
5、學校要加強對校園計算機網絡的管理,防止反動、色情、暴力等不健康的內容影響學生。
6、實驗室(專用教室)要有電源箱,內置自動空氣開關,嚴禁使用刀閘開關。
7、管理人員組織學生有序出入,對號入座,認真填寫使用登記。
8、管理人員關閉電源、鎖閉門窗最后離開。
學校實驗室安全制度 3
1、化學、生物教師應對本學科實驗內容易產生的.安全事故環節、預防措施以及事故處理方法應全面了解,制定出實驗規則,根據每次試驗內容重點強調。
2、安裝照明電路。實驗員應仔細檢查使用導線是否有裸露,插頭是否完好,裸露的導線、損壞的插頭勿用。
3、教師應使學生認識到,稀釋酸液只能將酸液注入水液,而不能相反。
4、比熱測定時,應讓學生把溫度計先插入冷水中,逐漸加溫,而不應直接插入熱水,謹防驟然升溫,導致溫度計爆裂。
5、酒精燈點火,禁止燈對燈點,謹防酒精外溢引起爆炸。
6、教師應教育學生,用試管加熱液體時管口忌直對人體,特別是面部;觀察管內變化時,應保持適當距離,只能側視而不參面對管口直視。
7、解剖生物應指導學生刀具使用方法,忌用刀開玩笑以免劃傷、刺傷。
8、實驗結束,實驗員、教師應認真清點實驗器材,不使酸堿液、刀具外帶。
學校實驗室安全制度 4
1、實驗前,學生要認真預習實驗內容,明確實驗目的`、要求和步驟,掌握基本原理,并寫出預習提綱。
2、學生進入實驗室,按編定的小組就位,未經教師許可,不得調換小組,不得動用儀器和藥品。
3、保持室內安靜、整潔,做到步輕、聲低,嚴禁高聲喧嘩,不準做與實驗無關的事,不得私自帶火柴、打火機等進實驗室。
4、認真聽講,實驗時必須按照步驟、操作方法、注意事項進行。
5、實驗必須遵守實驗規程,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發生,如有危險現象,應立即報告指導老師和實驗員進行處理。
6、實驗完畢,清潔好儀器,排列整齊,收拾干凈,經指導老師和實驗員驗收允許后方可退出實驗室。
7、愛護儀器,節約藥品,損壞的儀器要及時報告,填寫《儀器設備損壞報告單》,并按《儀器設備損壞賠償制度》進行賠償。
8、在老師指導下注意用水、用電及化學藥品的使用安全,出現不安全故事及時向老師報告。
學校實驗室安全制度 5
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以防為主,杜絕事故隱患。
2. 實驗室管理員是實驗室安全責任人。對進入實驗室的人員,要進行安全教育,講明本室的安全規定、實驗中的.注意事項及儀器設備的操作規程。無關人員不得進入實驗室、保管室。
3. 實驗室全體人員應您正確使用滅火機,發現火險隱患及時報告處置,發生火災主動撲救,及時報警。
4. 實驗樓禁止使用一切電爐取暖、燒水做飯。
5. 實驗樓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以及自行車和其他生活用品。
6. 每天上班應檢查門、窗、鎖有無異常,如有異常,保護現場,立即報告系辦并通知保衛部門。離開實驗室應關好門、窗,注明去向;下班應斷開電源、鎖好門窗;關閉水龍頭。
7. 實驗室如發生火災、盜竊等責任事故,將根據情節輕重對責任人和分管領導給予相應的處分。情節嚴重者,將追究法律責任。
學校實驗室安全制度 6
一、實驗室工作人員必須牢固樹立安全保衛意識,做好“四防”(防火、防爆、防盜、防事故)工作,保證實驗教學和科學研究工作順利進行。
二、實驗室要建立安全保衛檢查實施細則,相應設立安全檢查員,責任落實到人,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對不安全的隱患安全檢查員要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理,同時上報校保衛處。
三、實驗完畢,工作人員要認真檢查實驗室的環境和實驗用器具,及時斷水斷電,清除不安全因素,注意關窗鎖門。
四、實驗用儀器設備要制定“操作規程”,實驗人員要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操作,以免發生意外。對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任何人都有權制止。
五、大型精密貴重儀器設備要有專人保管。貴重物品應放在安全的地點,建立保管、借用和交接制度。嚴防丟失、被盜和毀壞。
六、易燃、易爆、劇毒、毒菌、放射性等危險品的領取、保管(存放)、使用,及污物處理,應嚴格執行上級的有關規定。
七、實驗室(操作室)內嚴禁存放雜物及與實驗無關的`物品。
八、實驗室要根據實際情況設置消防器材。工作人員應掌握基本消防知識。一旦發生災情,及時撲救、報警,同時上報校保衛處。
九、較長時間的節、假日,實驗室在做好安全檢查后及時封門。
學校實驗室安全制度 7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建立安全的實驗環境,減少實驗過程中發生災害的風險,確保師生員工正常有序地開展教學科研工作,制定本制度。
一、在實驗室工作的所有人員都應了解自己所用化學品的MSDS(即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做好風險評估,遵守操作規程,熟悉應急預案。
二、所有新進實驗室人員均須先期進入學院《化學實驗室安全教育及考試系統》的“順序練習”模塊參加安全知識學習,并參加考試。考試通過取得《實驗室安全教育及考試合格證》后,方能進入實驗室進行實驗。未經學院批準,實驗室不得擅自安排外來人員做實驗。
三、實驗課指導教師和研究生導師有責任和義務對學生進行實驗前的安全教育和指導,并定期對實驗室進行安全檢查。各實驗室必須針對本實驗室的特點制定實驗室安全事故緊急處理預案,將其與實驗室安全管理措施一并張貼在實驗室內,并組織實驗室人員學習。
四、實驗室人員應熟悉室內的水、電、煤氣的總開關所在位置及使用方法。遇有事故或遇停水、停電、停氣時,或用完水、電、氣時,使用者必須及時關好相應的開關。電閘箱、水閥及氣閥嚴禁遮擋。
五、實驗人員實驗前必須在導師指導下事先制定縝密的操作步驟,嚴格遵守操作規程進行實驗(特別是具有危險性的新實驗),應熟悉所用試劑及反應產物的性質和潛在的危險,對實驗中可能出現的異常情況應有足夠的防備措施(如防爆、防火、防濺等),并制定相應的處置預案。
六、實驗進行中操作者不得擅自離開實驗室,離開時必須有人代管。試劑用過后一定要將瓶蓋蓋好并將試劑瓶復位,以免不慎打翻發生危險。
七、非工作需要不得在實驗室過夜。因工作需要進行過夜實驗時,需按照《化學化工學院關于過夜實驗的規定》要求進行。
八、進行危險性實驗(如劇毒、易燃、易爆的`實驗)時,房間內不應少于2人,必須佩戴防護器具(防護鏡、口罩、手套等);危害性很大的實驗(如高壓實驗、放大試驗以及能產生危險氣體而危及本人或周圍人員人身安全的實驗)不可在化學樓內進行。
九、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購買、領取、存放和保管各類化學藥品,實驗室試劑存放量應符合《化學化工學院關于控制實驗室試劑存儲量的有關規定》。應定期根據實驗室化學藥品目錄(應包括化學品的名稱、存儲量、危險性等信息)對實驗室存儲的化學品進行檢查和整理,檢查內容至少要包括:包裝是否完好、標簽是否清晰、是否已過期。這樣可以降低存儲化學品帶來的安全風險。
十、實驗室產生的化學廢液要分類收集存放、集中回收處理,嚴禁倒入下水道。為保證下水管通暢,嚴禁將廢棄物品、雜物等丟入下水道。
十一、有明確規定不能放在室內的氣體鋼瓶種類必須放在室外;易燃氣體和助燃氣體的氣瓶不得放在一室;盛裝易聚合成反應或分解反應氣體的氣瓶,應避開放射性射線源;放在室內的鋼瓶數原則上不超過3個并須進行固定。氣體鋼瓶周圍不得有熱源,不得在陽光下曝曬,使用鋼瓶時嚴格遵守操作規程,經常檢查鋼瓶是否漏氣。
十二、注意用電安全,不得私拉電線、擅自改接電源線或使用老化、裸露的電線,不得超負荷使用電源和器件(配電箱、插座、插銷板、電源線等)。
十三、檢查電器設備性能,充分考慮使用設備的局限性,不得使用運行狀態不正常儀器設備,以免造成短路等事故。
十四、實驗室應保持衛生整潔,嚴禁吸煙、飲食,保持室內空氣流通,產生有害氣體、嚴重異味的實驗應在通風櫥中進行。
十五、進行實驗人員需穿全棉工作服,著裝盡量少裸露皮膚,長發束起,不準穿拖鞋、涼鞋,禁止佩戴隱形眼鏡。
十六、本科生論文導師和研究生導師出差、出國,必須委托其他教師管理學生和實驗室安全,并提前將寫好的委托書交學院辦公室。
十七、不宜將兒童帶進化學樓,尤其不可帶進實驗室。若因兒童不慎而引起事故,其監護人應承擔全部責任。
十八、各房間安全員(或交代最后離開實驗室的人員)有義務有責任檢查水、電、氣閥門,關閉門、窗、水、電、氣后方可離開。
十九、熟悉緊急情況下的逃離路線和緊急疏散方法,清楚安全設施(如滅火器、滅火毯、石棉布、消防沙、洗眼器、急救箱等)的存放位置及使用方法。滅火器使用后,不可放回原處,使用者應及時報告辦公室以便更換。
二十、實驗室發生安全事故時應立即報告實驗室負責人和院辦公室,并盡快寫出事故報告。學院視事故性質及損失情況,按照《安全責任事故處理辦法》對事故責任者給予處罰;違法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學校實驗室安全制度 8
一、實驗室使用的氣體鋼瓶應保持最少數量,并有專人管理。
二、放在室外的`氣瓶應有氣瓶柜并加鎖,放在室內的氣瓶應有支架立放或臥放。鋼瓶上應有安全帽、橡皮圈以防傾倒爆炸。
三、氫氣鋼瓶必須放在室外的專用氫氣鋼瓶房中,內存氫氣的設備和管道必須密封,嚴防氫氣外溢或空氣滲入引起危險。
四、氣體鋼瓶移動或搬動時應輕拿輕放,嚴防撞擊。
五、易燃性氣瓶和助燃性氣瓶必須分開存放。氣瓶內氣體不能用完,必須留有剩余壓力。
六、氣體鋼瓶應離明火10米以外,不得靠近暖氣或其它熱源,應避免曝曬,夏天應注意降低室溫,并經常檢查,防止漏氣。
學校實驗室安全制度 9
1、嚴格執行我校《治安保衛工作條例實施細則》、《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工作管理制度》。
2、各單位對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及其它危險品須加強管理、安全存放、責任到人,并有專人負責此項管理工作。
3、劇毒、麻醉品和放射性物品的訂購,需由使用單位提出申請報告,寫明品名、規格、數量和用途,經單位或課題負責人審核簽字,一式三份交供應科統一辦理。
4、對劇毒、麻醉品和放射性物品的出入庫,必須有正確計量和記載,嚴格保管。
5、一般危險品(劇毒、麻醉品和放射性物品除外)的領有量不得超過三天。
6、劇毒、麻醉品和放射性物品的領用,必須有負責人審批、限量發放(不得超過一日用量)、雙人簽名、雙人領用。
7、劇毒、麻醉品和放射性物品的使用過程,應予嚴格控制和監督,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對其領、用、剩、廢、耗的數量必須詳細記錄。使用的.容器、變質料、廢溶液殘渣,應妥善處理,嚴禁隨意亂拋。用剩的以上物品必須存放在專用鐵柜內,并嚴格實行雙人雙鎖的保管制度,任何人不得將此類物品帶出實驗室。
8、學生實驗原則上不允許使用劇毒物品。確因教學等需要而必須使用劇毒物品時,必須由指導老師在場指導,檢查使用情況,嚴格審核使用記錄。嚴禁學生單獨進行實驗,嚴禁把劇毒物品帶出實驗室外。實驗完畢,使用劇毒物品后的殘液必須妥善處理和保管,嚴禁亂倒亂放。
9、一般危險品價撥外單位,必須經基建后勤處審批,劇毒、麻醉品應報分管校長批準,并經校保衛部門和當地公安部門備案同意。
學校實驗室安全制度 10
一、要做到安全用電,實驗室的電路安裝要規范化,電線不能裸露。對電氣設備要經常檢查。使用時不能用濕手接觸電器。
二、學生做實驗時,實驗設備和電路按要求接好,經老師檢查無誤,方可進行實驗,用電結束后應拔掉連接電源的插銷。
三、教育學生要遵守紀律,認真做好實驗預習和嚴格按規程操作。發現異常現象要立即向老師報告。
四、實驗室要有良好的通風排氣設施和防護用品,進行有毒氣體產生的實驗時,盡可能密封化,能回收的.要回收,化學實驗要特別加強安全操作,切實做到防毒、防爆炸。
五、實驗室安全措施要齊全,按要求配備防火、防盜設施。滅火器要定期檢查,定期換藥液。
六、實驗員每天在離開實驗室前,要認真檢查門窗水電,一切無誤后,方可離開實驗室。
七、實驗室里要設置急救箱,以便初步處理臨時發生的燒傷、燙傷、割傷等事故。
學校實驗室安全制度 11
1、實驗室是教學和科研的重要場所,非本室工作人員未經許可,不得入內。
2、工作人員進入實驗室必須嚴格遵守實驗室的規章制度,嚴格按儀器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實驗。儀器設備未經本室管理人員許可,不得擅自啟用。
3、電器設備安裝、電源線及其聯接必須符合有關安全規程的規定,實驗人員能夠正確使用電器設施和消防器材。
4、教務處每月要對實驗室進行一次安全檢查(主要是防火、防爆、防盜、防污染),保證消防器材有效,門鎖窗戶保險可靠,如發現安全隱患應及時消除。
5、對易燃、易爆、有毒物品,應按有關規定制定專門的安全條例,上述物品應有專用儲藏室、專人負責保管發放,防止造成事故,避免對環境造成污染。
6、在進行有一定危險性的實驗時,應有安全措施,如發現有不安全因素及故障應立即停止實驗,及時消除不安全因素和排除故障后方可進行實驗。
7、實驗人員(包括學生)在進行實驗時,凡因違反實驗室安全條例,違反儀器設備的操作規程而造成事故的,要追究責任,按情節輕重根據有關規定給予處分和經濟賠償。
8、實驗室應設專人擔任安全員,負責本室的安全工作。實驗室人員下班(或離開實驗室)應檢查實驗室的安全情況,關閉電源、水源及門窗。
9、如果在上實驗課的過程中出現意外情況,工作人員要立即打開房門,有序組織學生撤離,成人隨后離開,以生命至上為原則。
學校實驗室安全制度 12
為保障實驗教學與科研工作的正常進行,保障師生生命財產安全,預防實驗室各類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一、各級領導要重視實驗室安全管理,落實安全責任,做好安全宣傳教育。各學院、實驗室要有一名領導負責安全工作,并經常督促檢查,消除隱患,防止事故。實驗室主任為該實驗室安全責任人。
二、實驗室要注意防火、防盜、防爆、防塵、防潮、防震、防銹、防磁,要預防細菌、病毒和輻射的危害,要有應急設施和應急措施。
三、實驗室消防器材要備齊存放,電器電路要符合安全規范。儀器設備的'安全保護設備要可靠。出現意外事故,實驗室要有必要的應急措施。
四、貴重藥品、貴重金屬要存放在保險柜等安全可靠的地方。劇毒化學品、危險化學品、細菌、病毒、放射源要專庫儲存,要有存放、領用管理規定和處置措施。要嚴格執行上述物資的計劃購置、運輸、存放的規定,對品種、性質、數量要嚴格登記入檔,專人負責,專人保管。
五、實驗室儀器設備、材料、低值品、易耗品、藥品等要存放整齊,符合安全要求,嚴禁亂堆亂放。
六、實驗室用過的實驗動物,廢瓶、廢渣、廢液要集中存放,按安全、環衛管理要求,統一處理。
七、高壓容器存放合理。易燃與助燃氣瓶分開放置,離明火10米以外。
八、有溫度、濕度要求的實驗室,按規定控制溫度、濕度。
九、實驗室照明、噪聲、通風須符合要求。
十、水、電、暖管道走線和實驗設施布局要安全、合理,實驗室環境要整潔美觀,符合規定要求。
十一、實驗室各種標識清晰、完善。
十二、實驗室安全要定期檢查,原則上每月檢查一次,法定節假日和寒暑假放假前更應認真檢查,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整改,每次檢查都要詳細記錄在“安全檢查記錄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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