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醫療器械日常監督檢查工作計劃
根據《20xx年度省醫療器械日常監督檢查工作計劃》,結合我市醫療器械監管實際,制定本計劃。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增強監管有效性為目標,以從源頭抓質量為重點,按照依法、規范、高效的要求,不斷創新切合實際的監管模式,建立和完善科學有效的監管機制,規范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使用行為,確保人民群眾用械安全有效。
二、工作目標
通過大力強化日常監管措施,深入開展專項整治活動,促進企業法律責任意識的進一步增強,企業質量保證體系進一步完善,醫療器械監管機制進一步健全,醫療器械產品質量總體水平進一步提升。
三、結合醫療器械監管工作實際,深入開展醫療器械安全專項整治工作
(一)檢查重點對象
1、生產環節
(1)產品列入省重點監控醫療器械產品目錄的企業;
(2)生產第三類醫療器械產品的企業;
(3)上年度國家、省產品質量抽驗中產品質量不合格或發生產品質量重大事故的企業;
(4)上年度被確定為警示、失信、嚴重失信等級的企業;
2、經營環節
(1)經營第三類醫療器械的企業;
(2)上年度被確定為警示、失信、嚴重失信等級的經營企業;
(3)經營省重點監控產品的企業。
3、使用環節
(1)縣級以上醫療機構;
(2)2016年因違法違規使用醫療器械被查處的醫療機構。
(二)、檢查重點內容
(一)生產環節
1.醫療器械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落實情況;
2.質量安全生產法規、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
3.質量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及落實情況;
4.質量安全生產基礎工作及培訓情況;
5.質量安全生產重要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況及日常維護情況;
6.影響產品質量關鍵原材料采購的供方評價及檔案制度執行情況;
7.產品標準的執行情況,特別是國家發布新的強制性標準后,企業是否及時執行的情況;
8.生產過程控制情況,特別是凈化車間的控制情況;
9.產品檢驗規定的`執行情況,特別是檢驗記錄是否真實完整、檢驗報告書是否規范等情況;
10.質量安全分析例會及報告制度的建立與落實情況;
(二)經營環節
1.企業負責人、質量管理人等人員是否熟悉醫療器械相關法規規章;
2.各項規章制度是否健全并認真貫徹執行;
3.購銷渠道是否合法,購銷記錄是否健全,能否做到票、賬、貨相一致;
4.產品質量跟蹤情況,產品追溯性如何;
5.培訓檔案、健康檢查檔案是否健全;
6.有無超范圍經營或降低經營、倉儲條件;
7.有無擅自變更經營、倉庫場所、質量管理人等許可事項;
8.現場抽查2—3種產品,查看各項記錄是否真實完整;
9.查看有無建立質量手冊(三類企業,除隱形眼鏡門店),是否建立重點環節程序控制文件。
(三)使用環節
1.是否建立了采購和質量驗收及使用管理制度并有完整的采購和質量驗收及使用記錄;
2.是否存在從無《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的企業購進醫療器械的行為;
3.是否建立了高風險醫療器械,特別是建立植入、介入醫療器械可追溯制度并嚴格實施;
4.是否建立了不良事件監測制度,并有完整監測記錄;
5.是否建立了不合格醫療器械處理制度并有完整的處理記錄;
6.是否建立了醫療器械儲存養護、使用維修控制制度并予以落實;
四、監管責任
醫療器械監管科:負責醫療器械生產企業、醫療器械專營企業,縣以上醫療機構醫療器械的日常監督檢查工作,并負責收集、匯總、上報相關數據、資料等。
藥品流通監管科:負責藥品批發公司、連鎖公司總部醫療器械的日常監督檢查工作。
藥品稽查大隊:負責藥品批發公司的分支機構、藥品零售連鎖公司門店、個體藥店、社會醫療機構、個體診所所經營使用醫療器械的日常監督檢查工作。
藥物不良反應監測中心:負責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工作。
各縣、區局負責轄區范圍內醫療器械日常監督檢查工作。
五、工作任務
(一)市局
1.2月15日前,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和實施20xx年度全市日常監督檢查工作計劃和年度工作要點,建立監管分布圖、區域責任人員圖,明確重點監控企業,將工作任務、監管責任落實到科室、人員,并報省局備案;并對各縣區局履行監管職責情況進行指導、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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