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水利普查季度工作計劃
一、完成已編制的初始名錄的'清查工作,并對所有調查對象名錄進行核實,補充刪除倒閉、關閉、拆遷的工業和三產企業名錄數,并完成清查工作。
二、各區鎮普查辦和普查人員要深入企業和居民用水戶,進一步完善臺賬發放工作。檢查、指導臺賬填報,確保填報準確,數據真實可靠。
三、完成各類普查對象清查后,進一步核定初始名錄,編制好初始名錄底冊,匯總后上報蘇州市水普辦。
四、市水普辦組織人員對各區鎮核定的普查對象進行實地抽查,并對已建臺賬對象進行現場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給予糾正和更正臺賬表。
五、配合上級普查機構完成工作底圖,基層登記臺賬管理系統、數據處理上報系統的安裝和部署。
六、各區鎮普查辦要按照全國水利普查質量控制要求,組織普查指導員對清查各類項目進行人工審核。市水普辦組織人員對各普查分區進行交叉式抽查,將審核驗收后的數據錄入基層登記臺賬管理系統,并通過抽查復錄比對和機審復核進行質量控制,清查成果復核合格后,進行分類匯總清查成果,編制普查對象清查名錄上報蘇州市水普辦。
七、各區鎮水普辦要按照《昆山市第一次全國水利普查宣傳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繼續加大水利普查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新聞媒體作用,積極開展各種形式的宣傳活動,及時報道市和區鎮普查動態,確保水利普查家喻戶曉,廣泛動員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八、市水普辦要積極配合上級普查機構對我市進行水利普查督查和指導工作,對在普查中存在的不足和問題,及時督促各區鎮水普辦進行更正,確保督查工作的質量符合全國水利普查的要求。
九、市水普辦在清查和清查數據錄入階段,要組織督查組對各區鎮普查進度、質量進行多批次督查與指導。并組織各區鎮普查辦技術人員不定期進行實地交叉檢查,確保普查資料完整性,填報準確性,數據真實性。
十、組織開展全市普查工作座談和經驗交流,有計劃組織各區鎮相關人員到普查先進單位進行參觀學習,到本市普查工作先進區鎮進行座談和經驗交流,全面總結水利普查前階段各項工作,推廣好的做法和經驗,改進不足,解決好存在的問題。
【水利普查季度工作計劃】相關文章:
水利普查工作總結11-26
水利普查月的宣傳標語06-28
水利普查半年5大總結05-30
水利普查培訓講話稿06-17
水利普查工作個人總結4篇04-07
水利普查個人工作總結01-07
水利農機下季度工作計劃范文12-02
長江水利普查工作簡報范文09-09
營業普查工作計劃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