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item id="r3jhr"></menuitem><noscript id="r3jhr"><progress id="r3jhr"><code id="r3jhr"></code></progress></noscript>

      作業管理制度

      時間:2024-12-19 15:25:13 煒玲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作業管理制度(通用22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范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那么制度怎么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作業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作業管理制度(通用22篇)

        作業管理制度 1

        作業是檢測教師教與學生學習效果的中介,是師生交流的工具,是教師常規教學工作的嚴重組成部分,是全面提高教學質量的嚴重保證,為了加強質量管理,規范對學生作業的管理,根據根據教育部《關于加強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作業管理的實施意見》,結合本校實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作業布置

        1、每學期教研組內教師應該開展作業專題研究活動,對教材上的作業進行詳盡研究,確定學期內的作業范圍、作業要求等基本內容。

        2、教師在布置作業前大凡先將作業做一遍,將作業分為“必做作業”和“選做作業”,作業布置應根據學生的學情,為學生精心選擇作業,作業要保證基礎性和時效性,杜絕機械重復的作業。

        3、作業的形式應該多樣化,要根據學科以及學生的年齡特點,積極探索作業的`形式,可將作業分為課堂作業、家庭作業、課外實踐作業等,學生可采用書面、社會實踐等形式來完成。

        4、學生的課堂作業一定要適量節制,大凡在課堂上給學生留十分鐘左右的作業時間,盡量保證課堂作業在課內時間完成。其中數學作業應該一天一練,語文作業一課一練,大作文每學期6—8篇。

        5、語數英等學科教師要協調好學生的家庭作業時間,一二年級不留書面作業,三四年級不超過半小時,五六年級控制在一小時以內。

        6、嚴禁教師將書寫作業作為懲罰學生的手段。

        二、作業書寫

        7、一二年級學生用鉛筆書寫作業,從三年級開始學生用鋼筆書寫作業。

        8、教師應該根據作業的特點規定相應的書寫格式,作業書寫應該強調格式規范,書寫整齊,作業本明凈衛生。

        9、班級每學期舉辦一次優異作業展示,發揮學生之間作業的傳幫帶作用。

        三、作業批改

        10、提倡學生作業面批制,通過面批及時發現問題,及時更改。教師對學困生的作業進行當面批改,當面指出學生作業中的優點和存在的問題,及時引導學生對作業進行更正,加強教師對學生作業情況的及時指導。

        11、對學生的作業評價大凡采用“等級與激勵性語言”相結合的形式,也可采用“五星”等形式。教師在等級評價等基礎上,應該用激勵性的語言來鼓勵引導學生,特別是習作(作文、日記等)、美術等一些創作性的作業,教師應該從多方面來評價鼓勵學生,發揮作業評價對學生的指導與激勵作用。

        12、教師應該及時批改作業,批改時一律用紅筆,對正確的作業采用打“√”等形式,對于學生作業中特別精彩的地方,可采用其他符號或者語言進行提示鼓勵。同時教師對具有創造性、獨特性的作業應該以鼓勵和引導為主,注意保護學生的積極性。

        13、對于學生作業中錯誤的地方教師應該要求學生及時訂正,然后按照作業的基本要求書寫,教師及時對學生訂正的作業進行批改。

        14、對習作的批改要有眉批、尾批,對習作中柔美語句用“”標出,批改要有針對性、指導性,在批改中既有對學生習作格式、語言等方面的評價,也有對學生情感態度價值觀方面的鼓勵性評價。

        15、學生之間相互評價作業,教師應在學生評價的基礎上,既要對學生的作業做出再評價,同時應該對學生的評價做出再評價。學生的作文一學期相互批改不超過兩次。

        16、作業應該及時批改,作文大凡在一周內批改完成外,其他作業大凡在當天批改。

        17、教師在批改過程中應該做好相關記錄,特別是對有獨創性和有普遍性錯誤的地方做好記錄,作為講解和輔導的依據。

        18、注重家庭作業、雙休作業和假期作業的布置與評價。

        原則上雙休作業和假期作業注重能力作業和有彈性的作業,讓學生多參加社會實踐,培養學生的綜合能力。

        四、三本(課堂作業、家庭作業、練習冊)

        19、做到不得要求學生自批自改,做到不給家長布置作業或要求家長批改作業,要求任課教師對本學科作業做到全批全改。

        作業管理制度 2

        1、目的

        為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方針,規范作業現場安全行為,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保護員工的生命和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

        公司所有生產活動

        3、職責

        3.1各單位對本單位安全作業負責。落實作業證制度;按規定設置警示標識;貫徹落實職業病危害防治規章制度、操作規程,按規定配置勞動防護用品;貫徹落實職業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措施,公布職業危害檢測結果;貫徹落實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對承包商進行安全管理;現場檢查安全作業措施落實情況。

        3.2綜合管理部負責作業證的審批、公共安全警示標識的設置管理、公共場所作業安全管理和檢查各單位安全作業情況,發現問題立即通知生產單位進行整改,并對整改情況進行監督。

        4、內容

        4.1作業證管理

        公司對動火作業、進入受限空間作業、破土作業、臨時用電作業、高處作業等危險性作業實施作業證管理。

        4.1.1各單位在進行以上作業之前,必須對作業進行風險分析,填寫作業證,作業證應有針對作業活動的.安全措施和有效期、責任人、監護人等內容。填寫完的作業證報綜合管理部審批。

        4.1.2未辦理作業許可證,不得進行危險性作業。

        4.2警示標志管理

        4.2.1各單位應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場所的醒目位置設置警示標識和告知牌,警示標識的設置要符合《安全標志》、《安全標志使用導則》和其他有關要求,告知牌要載明危險物品的名稱、危害后果、預防措施、應急措施等。

        4.2.2進行檢維修、施工、破土、斷路、吊裝等作業的單位要在現場設置相應的警戒區和警示標志。

        4.2.3產生職業危害作業的單位要在醒目位置設置公告欄,內容包括:相關職業危害防治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職業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措施和工作現場職業危害因素檢測結果。

        4.2.4生產單位要在可能產生嚴重職業危害作業崗位的醒目位置設置警示標志和警示說明,內容包括:職業危害的種類、后果、預防、應急救治措施及職業危害因素檢測結果)。

        4.3直接作業環節

        4.3.1危險性作業

        對動火作業、進入受限空間作業、破土作業、臨時用電作業、盲板抽堵作業、斷路作業、高處作業、起重作業等直接作業環節,作業單位必須執行《作業許可證管理制度》,進行風險分析,制定控制措施,配備、使用安全防護用品,配備安全監護人員等,作業單位對作業過程和結果負責。作業證未經綜合管理部批準,不得進行作業。

        4.3.2承包商作業

        進入公司施工作業,必須按照《承包商管理制度》接受公司管理,施工人員必須進行相關培訓教育,各種作業活動必須按公司制度辦理手續,施工人員必須按相關規范使用勞動保護用品,完善安全設施,參加公司與該施工有關的安全聯席會議等,施工現場所在單位要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檢查要有記錄。綜合管理部對施工作業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立即提出整改要求,并監督實施。

        4.3.3危險化學品作業

        各單位要嚴格按照國家《危險化學品管理條例》和公司《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進行危險化學品的儲存、出入庫、運輸、裝卸等作業。必須嚴格按要求配備安全設施,建立管理臺帳,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作業管理制度 3

        1.目的

        為切實抓好安全生產,增強領導和職工的安全意識,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公司所屬各單位。

        3.職責

        3.1安技部負責制度的制定、檢查、考核及日常管理工作。

        3.2各單位負責本制度的貫徹執行等工作。

        4.工作程序

        4.1帶班安排

        4.1.1廠級領導帶班安排

        廠級領導按廠長、書記、工會主席、生產副廠長、總工程師、人事廠長、銷售廠長的順序輪流帶班,如工作忙或出差等,按順序由下一人帶班。廠級領導帶班具體名單由廠部辦公室統一安排并報安技部門。

        4.1.2車間級領導帶班安排

        車間級領導按書記、主任、副主任的順序每人輪流帶班。各單位應在每月28日前將下月帶班領導名單安排報安技部門。

        4.2帶班職責

        4.2.1廠級領導帶班職責

        4.2.1.1堅持生產工作與安全工作的“五同時”,模范地執行各項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對本單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4.2.1.2負責當日的安全檢查、督促和指導各車間的`安全工作,解決安全方面的疑難問題,防范可能發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4.2.1.3負責當日生產現場的安全監督、督促和檢查工作,有權對“三違”現象進行處罰,并停止其工作,對情節嚴重者,并按有關規定處理;

        4.2.1.4對發現的事故隱患必須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提出整改意見,督促限期整改;

        4.2.1.5對當日發生的事故要組織對傷員的搶救,保護好現場并向上級部門報告,要參加事故的調查、分析原因,并提出安全措施及處理意見。

        4.2車間領導帶班職責

        4.2.1布置當日生產必須執行安全工作的“五同時”,模范地執行各項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對本車間的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4.2.2負責當日的安全檢查、督促和指導各班組的安全工作,幫助班組職工共同解決安全方面的疑難問題,并對其安全生產狀況負責;

        4.2.3負責當日生產現場的安全監督、督促和檢查工作,對“三違”現象有權進行制止并協助廠領導和安全部門進行處罰,性質嚴重的有權停止其工作,并向上級報告;

        4.2.4要認真檢查人的、物的不安全因素,發現事故隱患必須按“三定、四不推”的原則處理;

        4.2.5當日發生的事故,必須組織對傷員的搶救,保護好現場并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同時向上級部門報告,協助對事故的調查、分析原因,并提出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4.3帶班要求

        4.3.1安全帶班領導對當日安全工作直接負責,當日安全值班領導,必須堅守崗位,按安全值班職責要求認真檢查安全工作,做好記錄;

        4.3.2認真做好交接班記錄,把當天的安全工作遺留問題,負責向一下班的帶班領導交待清楚。

        4.3.3當日安全值班領導必須佩安全帶班標志。

        5 考核:

        5.1對下列帶班領導實行獎勵:

        5.5.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和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條例和辦法,保持本單位長期安全生產或扭轉安全生產被動局面,成績顯著的有關領導;

        5.1.2領導在帶班過程中及時發現或報告事故隱患,避免重大傷亡事故發生者;

        5.1.3防止事故擴大,搶險有功者;

        5.1.4對本單位“三違”人員能大膽管理,嚴格執行處罰規定,成績顯著者。

        5.2對下列帶班領導實行處罰:

        5.2.1不按時上報領導安全帶班名單,每一次罰10元;

        5.2.2安全帶班領導不佩戴安全帶班標志,帶班記錄簡單不認真,每發現一次罰20元;

        5.2.3安全帶班領導不檢查、不履行職責,忽視安全生產,造成事故,應承擔安全責任,接受上級部門的追查和處罰。

        5.2.4對本單位“三違”人員不制止不按規定處罰,每發現一次,罰50元。

        6.附則

        6.1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作業管理制度 4

        1.完善管理制度。學校要明確管理職責及教師工作要求,加強對作業來源、設計、布置、批改、分析、反饋、輔導等全過程管理,加強作業與備課、上課、輔導、評價等教學環節的系統設計。

        2.規范作業來源。學校要圍繞作業選用與設計等主題開展校本研修,不斷加強校本作業資源建設。教師不得使用未經學校及上級主管部門備案審查的學習類APP布置作業,不得要求或組織學生購買未經國家或上海市審查通過的教學資料。

        3.科學設計作業。學校應基于課程標準及其他相關課程指導意見,圍繞作業的目標、內容、難度、類型、數量等關鍵要素,通過選編、改編、自主創編等方式,科學設計符合新時代育人要求、體現學校特點、適合學生實際的作業,凸顯德育實效、促進思維發展、提升體質健康、強化美育熏陶、培養勞動習慣。根據學生身心特點和體質短板設計個性化“運動處方”,根據學生興趣愛好設計多樣化藝術活動,統籌安排班級值日、家務勞動、公益勞動等勞動實踐。探索利用信息化等手段不斷提升各類作業設計的'科學性和有效性,不得使學生作業演變為家長作業。

        4.合理布置作業。教師要提前試做擬布置的作業,原則上要隨堂布置作業,不得布置懲罰性作業。布置作業時要向學生明確作業要求及評價方式,提升學生認真完成作業的積極性。布置寒暑假“運動處方”,應在開學兩周內組織相應體能監測并將結果納入體育日常成績;布置電子作業,應對學生進行正確使用網絡、注意用眼衛生教育。

        5.統籌作業總量。

        要嚴格控制書面作業總量,小學一二年級不布置書面家庭作業,小學其他年級每天書面作業完成時間平均不超過60分鐘;初中不超過90分鐘。教研組、備課組等要指導教師根據課標和意見合理布置、及時報備學科作業。學校要探索利用信息化等手段,以年級組等為單位統籌各學科日常及假期基礎性作業和彈性作業總量,有序安排實踐性作業、跨學科作業。確保作業總量控制在合理范圍內。

        6.有效評改反饋。教師應按時回收、認真檢查批改、全面分析、及時反饋作業。不斷提升集體講評、個別面批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強化作業評改、反饋的育人功能。杜絕要求家長代為評改作業,不使用侮辱、嘲諷言詞或符號批改、反饋作業。

        7.正確引導家長。學校要通過家長學校、家委會、新媒體家校互動平臺等多種渠道引導家長形成科學育兒觀與成才觀,著力關注孩子自主學習能力發展,掌握培養孩子良好作業習慣的方法。學校應向家長提供加強親子溝通、實施時間管理、預防網絡沉迷等專題輔導,加強教育政策正面宣傳,指導家長根據孩子個性特長、成長規律和發展需求進行學業和生涯規劃,學會合理安排孩子課余生活,避免造成孩子過重的校外學習負擔,保證小學生每天睡眠時間不少于10小時,初中生不少于9小時。鼓勵孩子與家長共同承擔家務勞動,參加體育鍛煉及社會活動。

        作業管理制度 5

        有限空間作業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目的

        為加強對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管理,保證進入有限空間人員的安全與健康,預防和控制中毒、窒息、火災、爆炸等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根據國家有關法規標準和公司相關文件,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術語

        (一)有限空間:是指封閉或部分封閉,進出口較為狹窄有限,未被設計為固定工作場所,自然通風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質積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間。

        (二)有限空間分為以下三類:

        1、封閉、半封閉設備,如:儲罐、反應塔、冷藏車、沉箱及鍋爐、壓力容器、浮筒、管道、槽車等。

        2、地下有限空間 ,如: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倉庫、地下工事、暗溝、隧道、涵洞、地坑、廢井、地窖、沼氣池及化糞池、下水道、溝、井、池、建筑孔樁、地下電纜溝等。

        3、地上有限空間,如:儲藏室、酒槽池、發酵池、垃圾站、溫室、冷庫、糧倉、封閉車間、試驗場所、煙道等。

        (三)有限空間作業:是指作業人員進入有限空間實施的作業活動。

        第三條 相關文件

        《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化學有害因素》

        《安全標志及其使用的導則》

        《安全防護報警用具管理制度》

        《安全檢查管理制度》

        《應急準備與響應管理程序》

        《安全培訓教育管理制度》

        《廠區動火作業管理規定》

        第四條 本制度適用于集團所屬各單位對有限空間及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管理。

        第二章 職責

        第五條 安全辦是公司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監督管理單位,負責組織建立公司《有限空間及安全要求清單》(以下簡稱《有限空間清單》),負責對有關檢測設備及應急設備的配備、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組織各單位制定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技術操作規程,負責組織單位開展有關培訓教育、制定有關應急預案,負責對檢測單位開展檢測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管理,負責一級危險有限空間作業的審批,負責對公司有限空間及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與考核。

        第六條 制造部、 機修組和水電組負責協助安全辦建立公司《有限空間清單》,負責組織配備、管理、檢定和維護有關檢測設備及應急設備,負責組織配置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告知牌,負責對工程施工過程中有關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管理。

        第七條 管理部及安全辦負責與有限空間作業有關的的動火作業的審批和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第八條 各單位是本單位有限空間和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責任單位,負責對本單位危險有限空間作業的申報工作,負責組織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實施前和過程中的管理工作,安全辦負責建立本單位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應急預案等有關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負責組織開展有限空間相關的培訓教育和應急演練工作。

        第三章 有限空間管理

        第九條 公司對有限空間實行危險分級管理。根據有限空間內部已聚集或可能聚集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質種類和含量、入內作業的頻繁程度以及可能導致事故的嚴重程度等因素,將有限空間分為一級危險有限空間、二級危險有限空間、三級危險有限空間。

        第十條 制造部會同管理部參照本制度第二條、第九條之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具體擬定公司有限空間危險級別判定標準。

        第十一條 管理部負責將有限空間危險級別判定標準下發各單位,并組織其按標準開展本單位有限空間識別和危險級別判定工作。各單位按要求組織有關安全、生產、設備、技術管理人員及一線職工共同識別、討論、判定形成本單位的《有限空間清單》,并上報安全辦。

        第十二條 安全辦對各單位上報的《有限空間清單》進行補充、審核、確認,報公司管理部主管批準后,形成公司《有限空間清單》,由安全辦下發各單位執行,同時報安全監督管理處備案。

        第十三條 制造部應按照《安全標志及其使用的導則》等有關標準,組織各單位在有限空間入口處或醒目處設置“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告知牌”,安全辦予以協助和監督指導。告知牌內容應包括警示標志、作業現場危險性、安全操作注意事項、危險有害因素濃度要求、應急處置措施和聯系方式等。各單位應在日常加強對告知牌的維護和管理,保持其清晰、完好,并教育和督促職工嚴格執行告知牌所告知的要求。

        第十四條 各單位對有限空間控制應按照“優先綜合治理、其次封閉隔離、而后作業控制”的原則進行,具體控制措施及其先后順序如下:

        (一)采取技術革新、設備改造等措施從本質上減少或消除有限空間。

        (二)采取改進作業組織、封閉隔離等措施,減少或消除有限空間作業。

        (三)按照本制度及有關規定、規程對有限空間作業過程進行控制。

        第十五條 公司《有限空間清單》形成或集中更新后,制造部、管理部應組織有關單位共同研究討論技術設備改造、作業組織改進、封閉隔離等措施的可行性,必要時應形成改造計劃、改進方案等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后予以實施。

        第十六條 各級《有限空間清單》均應實行動態管理。各單位應堅持在日常持續關注、不斷識別并及時上報安全辦進行增減和完善。管理部應組織相關部門和單位進行一次集中識別、判定,并按程序更新各級《有限空間清單》。

        第四章 有限空間作業管理

        第十七條 有限空間作業應嚴格執行“先檢測、再審批、后作業”的程序,作業中還應根據作業環境可能發生的變化實施持續檢測或動態檢測。在未準確測定氧氣含量、有害氣體、可燃性氣體、粉塵的濃度前,及經檢測上述物質濃度不達標或超標而未采取有效的防控手段時,嚴禁進入該場所。

        第十八條 有限空間作業必須辦理《有限空間作業票》(以下簡稱《作業票》,《作業票》辦理程序如下:

        (一)作業負責人向有限空間所屬單位(以下簡稱所屬單位)安全管理機構提出申請,所屬單位安全管理機構接到申請后應根據本單位《有限空間清單》和現場實際情況作出是否具備基本作業安全條件的定性結論,并告知作業負責人。如結論為“否”,則本流程終止,不得作業。如結論為“是”,單位安全管理機構則應向作業負責人發放空白《作業票》并指導其填寫。

        (二)對于一級危險有限空間,作業負責人應通知管理部進行檢測。對于二、三級危險有限空間,由安全管理機構進行檢測。

        (三)檢測完成后,檢測人員將檢測結果和檢測結論填入《作業票》中,簽字確認,并將檢測時所取樣品封存保管(樣品至少保留8小時)。

        (四)所屬單位安全管理人員、作業負責人共同確定、安排好作業監護人,向作業人員、監護人員交代必要的安全知識、氣防知識、器具使用及急救常識,并組織落實防護措施。交代完畢、防護措施落實后,作業人、監護人共同在《作業票》中簽字確認。

        (五)檢測合格、措施落實到位后,作業負責人在《作業票》上簽署意見,并將《作業票》報審批單位簽字批準后,方可開始作業。其中一級危險有限空間《作業票》由管理部審批(必要時應由公司負責人簽署意見),二級和三級危險有限空間《作業票》由所屬單位安全管理機構負責人審批(必要時,應由單位負責人簽署意見)。

        第二十條 《作業票》管理要求

        (一)作業票共四聯,第一~三聯分別由作業負責人、監護人、作業人在作業過程中隨身攜帶,第四聯由審批單位留存備查(保存期1年)。

        (二)《作業票》要有明確的起止時間和作業詳細地點、部位,作業期間應根據有限空間內介質的危險程度,確定檢測分析的時間間隔和作業票的有效時限。作業時限要求一般為:一級危險有限空間作業不應超過4小時,每隔4小時單位安全管理機構應進行一次復查并在《作業票》中注明,作業過程間斷超過1小時應重新辦理《作業票》。二級、三級危險有限空間連續作業通常不超過8小時,裝置(設備)全面停工(停車)檢修期間不超過24小時,作業過程間斷超過4小時應重新檢測分析,超過8小時應重新辦理《作業票》。

        第二十一條 檢測分析單位應具備較高的檢測分析能力、安全防護能力和應急處置能力,取樣要具有代表性,在進行檢測分析時要確保自身安全,必要時應佩戴隔離式呼吸器。檢測過程中,單位安全管理人員、作業負責人等相關人員應在現場進行監護。

        第二十二條 作業負責人能力要求和職責

        (一)了解整個作業過程中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和防范措施,具備較高的應急處置、指揮和急救能力;

        (二)負責辦理《作業票》;

        (三)在確認作業環境、作業程序、防護設施、作業人員符合要求后,在《作業票》規定的時限和地點,依照作業標準、安全標準組織作業;

        (四)及時掌握作業過程中空間內發生的變化,當作業條件異常或不符合安全要求時,要立即終止作業,并組織作業人員安全撤離。

        第二十三條 監護人的能力要求和職責

        (一)應熟悉作業區域的環境、工藝情況及作業人員,有判斷和處理異常情況的能力,具備基本急救常識,掌握應急報警方式。

        (二)全過程掌握作業者作業期間的狀況,與作業人規定明確的聯絡信號,保持有效的作業、報警、撤離等信息溝通,保證在有限空間外持續進行監護。

        第二章 (三)檢查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發現落實不到位或措施不完善時,有權下達暫停或終止作業的指令。

        (六)發現附近排放易燃、可燃、有毒、有害物質時,應立即下達暫停或終止作業的指令,并及時通知有限空間內作業人員安全撤離。

        (七)在作業前后對進出有限空間的人員、工具、材料等進行清點。

        (八)有限空間作業完畢后,監督對有限空間予以恢復或封閉。

        (九)監護過程中如發現作業人員中毒、窒息或出現異常,應立即指揮內部人員撤離并報警,不得盲目進入空間內施救。

        第二十四條 作業人能力要求和職責

        (一)熟悉所從事作業的危險有害因素和應急處置及自救措施,掌握報警及聯絡方式。

        (二)嚴格執行“五不作業”的原則,即:沒有有效的.《作業票》不作業;監護人不在現場不作業;安全措施不落實不作業;作業時間、地點與作業票不符不作業;勞動保護著裝和器具不符合規定不作業。

        (三)遵守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使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設施與個人防護用品;

        (四)與監護人保持有效的作業、報警、撤離等信息溝通。

        (五)對違反本制度和有關規程規定的、強令冒險作業的、安全措施不到位或不落實的指令,有權拒絕執行并向上級反映。

        (六)作業過程中如發現他人或自身有中毒、窒息癥狀或出現異常時,應立即發出撤離信號,向監護人傳遞信息,并立即撤離現場。

        第二十五條 作業單位與有限空間所屬單位不是同一單位時,雙方應分別指派一名以上人員擔任監護人。作業人員分屬不同單位時,雙方應協商指定一名人員擔任作業負責人。一級危險有限空間作業時,還應設置專職指揮人員,負責在有限空間外統一指揮。

        第五章 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技術要求

        第二十六條 有限空間作業環境檢測合格標準如下:

        (一)氧氣含量為19.5%-23.5%;

        (二)有毒有害物質濃度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規定,如:一氧化碳濃度不超過20mg/m3,硫化氫濃度不超過10mg/m3。

        (三)可燃性氣體含量低于其爆炸下限的10%,如:一氧化碳含量低于11.25%(爆炸下限為12.5%),丙烷含量低于1.89%(爆炸下限為2.1%)。

        第二十七條 有限空間作業要切實做好工藝處理,所有與有限空間相連的管線、閥門必須斷開、加堵盲板,并按規定進行吹掃、置換合格,不得以關閉閥門代替盲板,盲板應掛牌標示。

        第二十八條 進入帶有轉動部件的有限空間內作業,必須先停機、切斷電源,并懸掛“有人檢修,禁止合閘”標示牌,必要時應設專人監護。

        第二十九條 有可燃氣體或可燃性粉塵存在的作業現場,必須使用符合防爆要求的檢測儀器、電動工具、照明燈具、作業工具等,進入煤氣環境還應攜帶便攜式報警儀。

        第三十條 有限空間內如需進行動火、臨時用電等作業時,必須同時辦理上述作業審批手續。

        第三十一條 嚴禁用純氧進行通風換氣。有限空間作業前和作業過程中,可采取強制性持續通風措施降低危險,保持空氣流通。

        第三十二條 進入有限空間作業所用照明應使用安全電壓和安全行燈。在金屬設備內及特別潮濕場所作業,使用的行燈電壓應在12V以下,凡超過12V的電氣設備都必須設漏電保護器且保持良好絕緣和接零保護。

        第三十三條 電器設備、焊鉗、手持電動工具、導線進出有限空間必須事先切斷電源傳遞進出。暫時不用的焊鉗、電氣設備、工具應切斷電源,放在干燥的木板或絕緣板上,嚴禁將帶電的焊鉗、電氣工具隨意直接放在有限空間的金屬體上。

        第三十四條 在有限空間內使用二氧化碳、氬氣或氦氣進行焊接作業時,必須在作業過程中不間斷通風換氣,確保空氣符合安全要求。

        第三十五條 有限空間的出入口內外應保持其暢通無阻,便于人員出入和搶救疏散。

        第三十六條 有限空間應急要求

        (一)管理部按照《應急準備與響應管理程序》組織相關單位制定基地級和單位級有限空間作業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預案應確定救援人員及職責,明確救援設備器材,科學、規范策劃事故處置程序。預案應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演練后應及時進行可行性評估、修訂。

        (二)作業人員進入有限空間前,作業負責人應組織擬定緊急情況下的撤離路線和方法,并在《作業票》中注明,作業人應牢記。

        (三)有限空間外的現場應配備合格的隔離式呼吸器、滅火器、應急照明設備、強制通風設備、安全繩、安全梯等應急物資。

        (四)有限空間發生事故時,監護人應立即啟動有關預案,指揮內部人員撤離,并及時報警,救援人員應做好自身防護,配備必要的呼吸器具、救援器材,嚴禁盲目施救導致事故擴大。

        第六章 日常安全管理要求

        第三十七條 各單位每年應對作業負責人、監護人和作業人進行安全培訓,培訓內容應包括:有限空間存在的危險特性和安全作業的要求;進入有限空間的程序;檢測儀器、個人防護用品等設備的正確使用;事故應急救援措施與應急救援預案等。培訓應有記錄,參加培訓的人員應簽字確認。

        第三十八條 有限空間作業實施前,有限空間所屬單位安全管理人員應對作業負責人、監護人和作業人員進行針對性安全教育,教育內容包括作業空間的結構和相關介質、有限空間內可能存在的有毒有害物質,作業中可能遇到的意外情況以及處理、救護方法等。

        第三十九條 有限空間檢測分析及應急所需設備、工具、儀器等由裝備動力部組織配備。檢測分析及應急所用設備、工具、儀器等應作為安全防護報警用具進行管理,裝備動力部應組織各單位建立《安全防護報警用具登記臺帳》,開展日常維護管理和定期檢定工作。安全環保部應對各單位檢測分析及應急所用設備、工具、儀器的建賬登記、日常維護管理、定期檢定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四十條 外委施工涉及有限空間作業時,外委施工組織單位(部門)應通報安全環保部和有限空間所屬單位,并與承包單位簽訂安全生產協議,告知其有限空間危險狀態。安全生產協議應明確承包單位承擔的檢測分析、安全管理等責任。作業過程中,我方不得為其出具檢測分析結論、審批《作業票》等。外委施工組織單位(部門)、安全環保部、有限空間所屬單位應加強對承包單位的有限空間作業情況的監督檢查。

        第四十一條 各單位應制定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明確作業步驟、安全要求和應急措施等,規程應分別單獨制定保證與各個有限空間一一對應,規程編制過程中安全環保部應予指導。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經安全環保部審核并報安全監督管理處備案后下發執行,相關作業人員必須熟知熟記并嚴格遵守。

        第七章 罰則

        第四十二條 未按要求建立并動態管理《有限空間及安全要求清單》的,對責任單位處1000~2000元罰款,并責令限期整改。

        第四十三條 未按要求設置“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告知牌”的,對責任單位處每例100~300元罰款,并責令限期整改。

        第四十四條 有限空間作業未辦理或違規辦理《有限空間作業票》的,對責任單位處20xx~4000元罰款,對責任人處500~1000元罰款,并責令立即停止作業。同時,違規情況應在基地范圍內通報。

        第四十五條 《有限空間作業票》未按要求隨身攜帶的,對責任人處50~100元罰款,并責令立即暫停作業進行整改。

        第四十六條 有限空間作業過程中安全措施落實不到位、管理松散的,視情節對責任單位處1000~2000元罰款,對責任人處300~500元罰款,并責令立即停止作業。

        第四十七條 有限空間作業過程中作業負責人、監護人、作業人未按規定履行職責的,對責任單位處500~1000元罰款,對責任人處300~500元罰款,并責令立即停止作業。存在違章、違規行為的加倍處罰。

        第四十八條 作業過程中違反本制度第五章之規定的,視情節每項對責任單位處500~1000元罰款,對責任人處100~400元罰款,并責令暫停作業進行整改。

        第四十九條 未開展有限空間作業相關人員安全培訓或培訓無記錄的,對責任單位處1000~2000元罰款,并限期整改。

        第五十條 未制定有效的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或規程未分別單獨制定不能保證與各個有限空間一一對應的,對責任單位處1000~3000元罰款,并限期整改。

        第五十一條 未在有限空間作業前對作業負責人、監護人、作業人進行針對性安全教育的,對責任單位處1000~2000元罰款,對責任人處100~200元罰款,并責令立即停止作業。

        第五十二條 未按規定制定有限空間作業應急預案的,對責任單位處1000~3000元罰款,并責令限期整改。

        第五十三條 未與從事有限空間作業的外委施工單位簽訂安全生產協議的,對責任單位處1000~2000元罰款,并責令限期整改,必要時責令立即停止施工。

        第五十四條 有限空間檢測分析及應急所用設備、工具、儀器配備不全或管理不善的,視情況對責任單位處500~1000元罰款,并責令限期整改。

        第五十五條 其他違反本制度及有關規程、預案規定的,由管理部等主管部門視情節作出處罰決定,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的還應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追究責任。

        第八章 附 則

        第五十六條 本制度所用記錄見附表。

        第五十七條 本制度由安全辦制定,報公司審核、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第五十八條 本制度由管理部負責解釋。

        第五十九條 本制度自20xx年7月1日起執行。

        作業管理制度 6

        為了進一步落實省、市、區三級業務主管部門關于作業改革的文件精神,進一步規范我校辦學行為,切實減輕學生的課業負擔,科學有效地提高教育教學質量,促進學生全面健康發展,制定開發區實驗中學作業管理制度。

        一、作業管理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組 員:

        及各教研組長

        二、制定制度,分工落實

        教務處根據上級主管部門關于作業改革的文件精神,制定出學校作業管理整體要求,并將工作具體分工級部主任、教研組長和備課組長,每個層面各負其責。級部主任負責作業過程監控與監督記錄,教研組長負責制定本學科的作業設置與評價制度,進行作業設計與評價的指導,帶領學科老師進行作業改革探索,備課組長帶領組內老師進行作業集體備課。

        三、控制作業總量

        課外作業的科目及數量要求嚴格執行《煙臺市進一步規范辦學行為深入推進素質教育若干規定》的通知(煙教〔20xx〕37號)中有關規定,每天書面家庭作業總量不超過1.5小時。

        四、作業設置與評價

        作業的布置要依據新課程標準和教材內容,精選習題,建立“必做+選做”模式,杜絕給學生布置機械性、無效重復、難度過大的.作業,嚴禁布置懲罰性作業。豐富作業類型,提倡布置探究性、實踐性作業。既要有練習型、預習型作業,也要有擴展型、創新型作業。除書面作業外,鼓勵布置綜合實踐作業、實驗操作作業、小組合作探究作業以及個性化作業。教師必須認真、及時批改學生作業,做到全批全改,批改后的作業要標明批改時間,以備隨機抽查。嚴禁讓家長、學生代為布置、批改作業的做法

        五、作業備課制度

        學校建立完善的作業備課制度。學校把作業計劃具體落實在教學計劃里,每周備課組教師在集體備課中實現作業的集體備課。集備作業的過程中,要求老師了解作業的難易程度、所需時間、規范格式、容易出錯的地方和適宜的學生群體,做到布置作業適量且具有針對性。

        六、建立作業監測、公告和問責制度

        每周的作業在前一周通過集體備課集體決定,當周每天各備課組長在級部QQ群里向全體老師公示當晚作業,經級部主任審核通過后布置給學生。然后由任課老師把當天作業在班級家長QQ群里公示,讓家長監督作業并監督學生在家作業情況。學校通過執行作業審查監督表,實行學生、家長、級部主任和教務主任四級監督管理制度,教務處每周根據上報監督表進行實地學生作業抽查,及時發現問題整改問題。

        七、作業考核評價

        每學期教務處牽頭對教師作業工作進行每月一自查,及時糾正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學期2次考核量化,第一次由學校層面發出簡報,第二次量化后結果計入教師個人常規績效考核中。

        八、作業問題問責

        學生作業管理與監督工作是一個系列工作,各部門分工要落實到位,各負其責,一旦出現作業問題,要責任到人,個人責任將扣除績效考核中的常規一欄分數,部門責任直接記入部門工作業績考核。

        作業管理制度 7

        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浙江長興發電有限責任公司特種作業安全管理的管理職能、管理內容與要求、檢查與考核。

        本標準適用于浙江長興發電有限責任公司特種作業安全的管理。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動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5306-85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則

        3、管理職能

        安全監察部是公司特種作業安全管理的歸口部門,負責特種作業的安全監督。總經理工作部具體負責特種作業崗位人員的培訓、發證、復審等管理工作。

        4、管理內容與要求

        4.1 特種作業的分類

        4.1.1 金屬焊接(氣割)作業。

        4.1.2 機動車輛駕駛(包括鏟車,推土機,電瓶車等)。

        4.1.3起重機械作業。

        4.1.4登高架設作業。

        4.1.5 電梯操作、維修。

        4.1.6 有關機械操作(指電吊、行車、橋抓等)

        4.2 特種作業人員應具備的條件

        4.2.1 年滿十八周歲以上。

        4.2.2 經醫院檢查確認身體健康,無妨礙從事特種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4.2.3 具有特種作業所需的文化程度和技術知識,并掌握與本工種相關工作的安全技術知識。

        4.3 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

        4.3.1 從事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業技術和安全技術教育培訓,經理論、實踐考試成績合格,并定期進行驗證、復審。

        4.3.2 培訓形式

        4.3.2.1參加考核發證單位(部門)或由其指定的教育培訓單位的培訓。

        4.3.2.2企業自行組織的現場教育培訓。

        4.3.3 大、中專、技工學校的畢業生,持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特種作業教育、經考核合格的相關有效證件的,當年可免培訓考核。

        4.3.4 參加發證單位培訓的時間與內容,可根據國家頒發的特種作業安全技術考核標準和有關規定而定。參加企業自行組織培訓的時間不少40學時,培訓內容為本工種有關的技術與安全知識(規程、規定等)。

        4.4 考核和發證

        4.4.1 特種作業人員經技術、安全培訓后,必須進行考核,并記入個人培訓檔案。經考核合格取得相關證件后,方可獨立作業。

        4.4.2 考核內容由發證單位(部門)根據國家頒發的特種作業安全技術考核標準和有關規定確定。

        4.4.3 起重機械、金屬焊接(氣割)、電梯操作或維修、登高架設、有關機械操作等由省、市勞動部門考核、發證。

        4.4.4 企業內部的.機動車輛(不含汽車駕駛)駕駛人員由省、市勞動部門或指定單位考核、發證。

        4.5 復審

        4.5.1 取得特種作業的人員,必須由該工種的考核、發證部門或指定單位定期進行復審。

        4.5.2 復審內容

        4.5.2.1復試本工種的專業技術理論、實際操作和安全技術理論,與本工種相關工作的其他基本知識。

        4.5.2.2身體健康檢查等。

        4.5.3 復審不合格者,在兩個月內可申請再復審一次。仍不合格者,由發證單位收繳操作證,并不得繼續獨立作業。超過期限未經復審者,不得繼續獨立作業。

        4.5.4 因故停止工作三個月以上需復工者,應對其進行考核,合格后方可獨立工作。

        4.5.5 在兩個復審期內,做到安全無事故的特種作業人員,經所在單位審查,報經發證單位(部門)批準后,由所在單位給予嘉獎。

        4.5.6 每次復審,由復審單位(部門)在操作證上注明意見并簽章。

        4.5.7無證或持過期操作證在特種工種崗位上作業的人員,一律視為違章作業,并按違章作業規定予以處理。

        4.6 管理職責

        4.6.1總經理工作部

        4.6.1.1負責公司特種工種崗位的設置符合生產的需要,人員的技術條件及身體健康狀況符合特種作業的有關規定。

        4.6.1.2負責公司特種工種作業人員的配備、變更和調配。

        4.6.1.3 負責公司特種作業人員專業技術、安全技術的培訓、考核及發證、復審等管理工作。

        4.6.1.4 建立各類特種工種管理檔案,并根據需要抄送設備管理部、安全監察部。

        4.6.1.5 負責公司機動車輛(包括鏟車、推土機、電瓶車等)證照的辦理、年審,以及使用、維護等工作的監督和檢查。

        4.6.1.6 負責機動車輛駕駛人員的安全教育與考核,具體按公司交通安全管理標準執行。

        4.6.2 設備管理部

        4.6.2.1協助總經理工作部做好公司特種工種崗位的設置和人員的配備工作。

        4.6.2.2對公司特種作業的現狀進行評價,并提交總經理工作部作為特種工種設置變更的依據。

        4.6.3安全監察部

        4.6.3.1對特種工種人員的專業技術、安全培訓及考核的執行情況實施監督。

        4.6.3.2 負責對特種作業人員現場作業時實施安全措施的監督。

        4.6.3.3負責對外包單位安全資質審查的同時,驗證其特種作業人員的持證情況及異地作業的審批手續是否齊全有效。

        5、檢查與考核

        5.1本標準的執行情況由公司分管領導和安全監察部、總經理工作部組織檢查與考核。

        5.2按《浙江長興發電有限責任公司考核標準》進行檢查與考核。

        作業管理制度 8

        作業是檢測教師教與學生學習效果的中介,是師生交流的工具,是教師常規教學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全面提高教學質量的重要保證,為了加強質量管理,規范對學生作業的管理,根據冊亨縣教學常規管理的有關規定及課改理念以及相關管理條例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作業布置

        1、每學期教研組內教師應該開展作業專題研究活動,對教材上的作業進行具體研究,確定學期內的作業范圍、作業要求等基本內容。

        2、教師在布置作業前一般先將作業做一遍,將作業分為“必做作業”和“選做作業”,作業布置應根據學生的學情,為學生精心選擇作業,作業要保證基礎性和時效性,杜絕機械重復的作業。同時教師應該根據學生的不同學情和學習能力,對不同層次的學生布置不同層次的作業,為不同的學生的學習創設不同的作業空間。

        3、作業的形式應該多樣化,要根據學科以及學生的年齡特點,積極探索作業的形式,可將作業分為課堂作業、家庭作業、課外實踐作業等,學生可采用書面、社會實踐等形式來完成。

        4、學生的課堂作業一定要適量適度,一般在課堂上給學生留十分鐘左右的作業時間,盡量保證課堂作業在課內時間完成。其中數學作業應該一天一練,語文作業一課一練,大作文每學期6~8篇。其它學科按照本學科的學期教學計劃由任課教師自己設計,原則上作業次數與所上課時數等同,每節課后都要有作業,每次不少于三道題,如達不到應向教務處進行情況說明。

        5、各學科教師要協調好學生的家庭作業時間,其中語數外大科教師尤其要控制自己的作業量在十五分鐘內,整體作業量控制在一小時四十分鐘左右。

        6、嚴禁教師將書寫作業作為懲罰學生的手段。

        二、作業書寫

        1、學生統一用鋼筆(或碳素筆、圓珠筆,不得用紅筆)等書寫作業。

        2、教師應該根據作業的特點規定相應的書寫格式,作業書寫應該強調格式規范,書寫整潔,作業本干凈衛生。學生作業做錯需重寫的.,可在錯題前面打“#”。作業應該書寫題號,每一個大題之間留下一定的距離。

        3、學生在作業完成后書寫:正確:整潔:日期(供教師批改評價).

        4、班級每學期舉辦一次優秀作業展示,發揮學生之間作業的傳幫帶作用。

        三、作業批改

        1、提倡學生作業面批制,通過面批及時發現問題,及時更改。教師對學困生的作業進行當面批改,當面指出學生作業中的優點和存在的問題,及時引導學生對作業進行更正,加強教師對學生作業情況的及時指導。

        2、對學生的作業評價一般采用“等級、分數與激勵性語言”相結合的形式,在“正確”和“整潔”方面評價分別優、良、一般三個等級或者用分數來評價,教師在等級、分數評價基礎上,應該用激勵性的語言來鼓勵引導學生,特別是習作(作文、日記等)、美術等一些創作性的作業,教師應該從多方面來評價鼓勵學生,發揮作業評價對學生的指導與激勵作用。

        3、教師應該及時批改作業,批改時一律用紅筆,要求一題一批,對正確的作業采用打“√”等形式,對于學生作業中特別精彩的地方,可采用其他符號或者語言進行提示鼓勵。同時教師對具有創造性、獨特性的作業應該以鼓勵和引導為主,注意保護學生的積極性。

        4、對于學生作業中出現的錯誤,一般在錯誤的地方用“”或者“?”等形式指出來,一般不采用“×”來指出錯誤的地方,對于書寫明顯書寫錯誤的地方,教師應該在學生錯誤的地方將正確的答案書寫表示出來,引起學生的注意。

        5、對于學生作業中錯誤的地方教師應該要求學生及時訂正,學生在改錯前標注“訂正”二字,然后按照作業的基本要求書寫,教師及時對學生訂正的作業進行批改。

        6、對習作的批改要有眉批、尾批,對習作中優美語句用“≈”標出,批改要有針對性、指導性,在批改中既有對學生習作格式、語言等方面的評價,也有對學生情感態度價值觀方面的鼓勵性評價。

        7、學生之間相互評價作業,教師應在學生評價的基礎上,既要對學生的作業做出再評價,同時應該對學生的評價做出再評價。學生的作文一學期相互批改不超過兩次。

        8、作業應該及時批改,作文一般在一周內批改完成外,其他作業一般在當天批改。

        9、教師在批改過程中應該做好相關記錄,特別是對有獨創性和有普遍性錯誤的地方做好記錄,作為講解和輔導的依據。

        四、附則

        1、教師對學生作業管理的執行情況由教導處進行監督管理,具體內容方法由教導處制定,并在全校教師大會上通過。

        2、本作業主要指學生的課堂作業以及教師布置的家庭作業。本制度自公布之日開始執行,相關事宜由教導處解釋。

        作業管理制度 9

        一、總則

        (一)為了確保進入有限空間人員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二)項目部負責對本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二、管理內容

        (一)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必須填寫《有限空間作業記錄表》,辦理程序如下:

        1、進入有限空間作業的施工單位提出申請,由所在項目的工程部負責辦理《有限空間作業記錄表》。

        2、落實進入有限空間的安全防護措施,確認安全措施和有限空間內氧氣、可燃氣體、有毒有害氣體濃度的檢驗結果。

        3、指派監護人員,監護人員與作業部門共同檢查監護措施、防護設施及應急報警、通訊、營救等設施,確認合格后簽字認可。

        4、工程部負責人在對上述內容全面復查無誤,報項目經理審批后,方可進入作業。

        (二)進入有限空間作業的綜合安全技術措施

        1、作業前,應指定專人對監護人和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包括有限空間作業的結構和相關介質等方面的知識,作業中可能遇到的意外和處理、救護方法等。

        2、切實做好有限空間的工藝處理,所有與作業點相連的管道、閥門必須加盲板斷開,并對設備進行吹掃、蒸煮、置換,不得以關閉閥門或水封來代替盲板,盲板應掛標志牌。

        有攪拌器等轉動部件的'有限空間內作業,電源的有效切斷可采取取下電源保險絲或將電源開關拉下后上鎖等措施,并加警示牌,設專人監護。

        4、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前30分鐘應取樣,嚴格控制可燃氣體、有毒氣體濃度及含氧量在安全指標范圍內,分析合格后才允許進入設備內作業。有毒有害氣體含量不得超過GBZ1-20xx設計衛生標準規定的最高容許濃度,氧含量應為19.5%以上。如在設備內作業時間長,至少每隔2小時分析一次,如發現超標,應立即停止作業,迅速撤出人員。

        5、取樣分析要有代表性、全面性,有限空間容積較大時要對上、中、下各部位取樣分析。

        6、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必須遵守動火、臨時用電、高處作業等有關安全規定,《有限空間作業記錄表》不能代替上述各作業票,所涉及的其他作業要按有關規定執行。

        7、有限空間作業出入口內外不得有障礙物,應保證其暢通無阻,以便人員出入和搶救疏散。

        8、進入有限空間作業一般不得使用卷揚機、吊車等運送作業人員,特殊情況需報經公司批準。

        9、進入有限空間作業應有足夠的照明,設備內照明電壓應不大于36V。在潮濕或狹小容器內作業應小于12V,所有燈具及電動工具必須符合防潮、防爆等安全要求。

        10、作業現場要配備一定數量符合規定的應急救護器具和滅火器材。

        11、作業人員進入有限空間前,應首先擬定和掌握緊急情況時的外出路線、方法,有限空間內人員應安排輪換作業或休息。

        12、有限空間作業可采用自然通風,必要時可再采取強制通風的方法(嚴禁向有限空間內通氧氣或富氧空氣)。

        13、對隨時產生有害氣體或進行內防腐作業的場所應采取可靠措施,作業人員要佩戴安全可靠的防護面具,由安全人員親自監護,并進行定時監測。

        14、發生中毒、窒息的緊急情況時,搶救人員必須佩帶氧氣呼吸器進入作業空間,并至少留一人在外做監護和聯絡工作。

        15、在檢修作業條件發生變化,并有可能危及作業人員安全時,必須立即撤出;若需要繼續作業,必須重新辦理進入設備內作業審批手續。

        16、作業完工后,經檢修人、監護人與車間負責人共同檢查設備內部,確認設備內無人員和工具、雜物后,方可封閉設備孔。

        (三)進入有限空間前應做一次全面檢查,凡是取樣分析不合格、無安全措施、安全措施未全面落實和工具行燈等不符合規定要求的,均不準進入內部作業。

        (四)進入有限空間內進行檢修作業,應打開設備的所有手孔、人孔、風門、煙門,保持設備內空氣流通,必要時可向設備內通風;對于通風不良、容積較小的設備,作業人員要進行間歇作業,不準強行連續作業。

        (五)進入罐、容器、塔、井內作業時,應按作業點的高度或深度搭設安全梯或配備救護繩索為應急救離使用,在作業中嚴禁向外投擲材料,以保證作業安全。

        (六)進入含有有毒有害物質的有限空間內作業時,要按要求戴好個人防護用具。

        (七)進入有限空間內作業的人員應清理衣兜,禁止攜帶與作業無關的物品,所帶入的工具、配件等必須登記清楚,作業結束后應一一清點,防止遺留在設備內部。

        (八)在清理設備容器內的可燃物料殘渣、沉淀物時,必須使用不產生火花的工具,嚴禁使用鐵器敲擊碰撞且不準穿戴化纖織物。

        (九)作業中斷時間在150分鐘以上或作業條件發生改變,需繼續進入內部作業時,應重新辦理作業票,作業者要嚴格按照作業票規定的時間進入內部作業。

        (十)作業完成后,作業人員和現場監護人員必須共同對設備容器內外進行檢查,雙方確認無誤,且均在作業票上簽字后,方可封閉人孔。

        作業管理制度 10

        1.凡屬國家規定的特種作業人員(如:電工、電氣焊工、登高架設工、塔吊起重工、信號工、急救人員、機械操作工等工種),必須按國家建設部規定要求持證上崗。

        2.特種作業人員,除應接受三級安全教育外,還應接受特種作業人員的.專門針對性的安全教育,嚴格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并經有關部門培訓考試合格后憑操作證方可上崗操作。

        3.特種作業人員由企業每年進行一次復審教育和參加體檢,由企業安全部門負責進行考核,自發證之日起定期到發證機關進行復審考核。

        4.工種發生變化時,應經企業安全有關部門同意,進行備案,一般工種轉變為特殊工種時,應接受特殊工種安全技術教育,經有關部門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證上崗。

        5.特種作業人員必須要責任心強,熟悉本工種業務技術和本工種安全知識和檢查標準與操作規程,不冒險蠻干,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6.特種作業人員必須保存好自己的上崗證件,如有丟失及時匯報。

        7.凡特種作業人員必須遵守以上管理制度及公司規章制度。

        作業管理制度 11

        一、目的

        控制動火作業行為,使之風險降至最低,減少和避免火災事故和其它事故的發生,保障公司的生產安全。

        二、定義

        1、動火作業:指在廠區內進行焊接、切割、加熱、打磨以及在易燃易爆場所使用電鉆、砂輪等可能產生火焰、火星、火花和赤熱表面的臨時性作業。

        2、易燃易爆場所:主要指我公司涂裝及噴砂場、油庫、氣站、危險品倉庫、材料庫、油品及油漆稀料、前處理劑等化學品儲存及使用場所、液化氣瓶儲存室、變配電室、相互禁忌作業可能引起火災的區域。

        三、職責

        1、擔當部門:主要指在公司內進行的維修、改造、施工等臨時性作業的部門,如設備管理部、生產技術部等。負責動火申請,《安全作業許可書》辦理,動火現場的清理及監護等;對擔當的承包方在公司區域內動火時,《安全作業許可書》的初審及動火作業狀況監督。

        2、承包方:負責動火作業時的申請,《安全作業許可書》辦理,動火現場的清理及監護等;負責配合、落實擔當部門、管理部提出的安全防范及整改、預防措施。

        3、安全環保課:接受動火申請,負責批準《安全作業許可書》;檢查動火作業的安全狀況及督促現場改善。

        四、動火作業的分類

        1、動火作業分類:公司內的動火作業分為A級、B級、C級三類;

        2、A級動火作業:在易燃易爆場所進行的動火作業,易燃易爆場所指本規程第二款第2條規定的區域。

        3、B級動火作業:在公司區域內除易燃易爆場所外,有關部門或承包方進行的臨時性的維修、改造、施工等動火作業。

        4、C級動火作業:主要指在公司焊接線區域內進行的固定的長期性動火作業。

        5、遇節假日、雙休日或特殊情況時,除C級動火作業外,公司內進行的其它動火作業一律按A級動火作業升級管理。

        五、安全操作規程

        1、 C級動火作業要求、B級和A級動火作業基本要求

        (1)動火作業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標準要求,遵守公司相關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焊割工必須具有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

        (2)動火作業前,操作者必須對現場安全確認,明確高溫熔渣、火星及其它火種可能或潛在噴濺的區域,該區域周圍10米范圍內嚴禁存在任何可燃品(化學品、紙箱、塑料、木頭及其它可燃物等),確保動火區域保持整潔,無易燃可燃品。

        (3)對確實無條件移走的可燃品、動火時可能影響或損害無條件移走的`設備、工具時,操作者必須用嚴密的鐵板、石棉瓦、防火屏風等將動火區域與外部區域、火種與需保護的設備有效的隔離、隔絕,現場備好滅火器材和水源,必要時可不定期將現場灑水浸濕。

        (4)高處動火作業前,操作者必須辨識火種可能或潛在落下區域,明確周圍環境是否放置可燃易燃品,按規定確認、清理現場,以防火種濺落引起火災爆炸事故;室外進行高處動火作業時,5級以上大風應停止作業。

        (5)凡盛裝過油品、油漆稀料、可燃氣體、其它可燃介質、有毒介質等化學品及帶壓、高溫的容器、設備、管道,嚴禁盲目動火,凡是可動可不動的火一律不動,凡能拆下來的一定拆下來移到安全地方動火;特殊情況下必須動火時,要保證容器、設備、管道處于常溫、常壓狀態,通過切斷、加裝符合要求的盲板等措施保證動火設備或管道與生產系統的物料徹底隔離,動火前必須檢查分析容器、設備、管道中的化學品性質及周圍環境,利用空氣、惰性氣體(氮氣、氬氣等)、水蒸汽、水等經過充分的吹掃、清洗、置換后,經反復確認無危險隱患后,方可動火;該動火作業屬于A級動火,擔當部門必須辦理《安全作業許可書》,并派人監火,現場備好滅火器材和水源,必要時可不定期將現場灑水浸濕。

        (6)使用氣焊割動火作業時,氧氣瓶與乙炔、丙烷氣瓶間距不小于5米,二者與動火作業點須保持不少于10米的安全距離,氣瓶嚴禁在陽光下曝曬,氧氣瓶口及減壓閥、閥門處不得沾染油脂、油污,乙炔瓶嚴禁橫躺臥放;運輸、儲存、使用氣瓶時,嚴禁碰撞、敲擊、劇烈滾動,且氣瓶要放置牢固,防止氣瓶傾倒。

        (7)動火作業前應檢查電焊機、氣瓶(減壓閥、膠管、割炬等)、砂輪、修整工具、電纜線、切割機等器具,確保其在完好狀態下,電線無破損、漏電、卡壓、亂拽等不安全因素;電焊機的地線應直接搭接在焊件上,不可亂搭亂接,以防接觸不良、發熱、打火引發火災或漏電致人傷亡。

        (8)動火作業結束后,操作人員必須對周圍現場進行安全確認,整理整頓現場,在確認無任何火源隱患的情況下,方可離開現場。

        2、 A級和B級動火作業特殊要求

        (9)A級和B級動火作業時,擔當部門必須按規定負責組織辦理《安全作業許可書》,嚴格落實“三不動火”原則,即沒有經批準的《安全作業許可書》不動火,防火安全措施不落實不動火,現場無人監護不動火;擔當部門負責組織落實動火監護人,動火監護人要嚴格履行看火職責,及時處理、消除火災隱患。

        (10)B級動火作業由擔當部門或操作人員進行作業前安全確認,安全環保課根據情況確定是否派人協助確認;A級動火作業必須經安全環保課進行作業前安全確認,擔當部門或操作人員協助確認,經安全環保課確認許可,落實《安全作業許可書》要求及有關防范措施后,操作人員方可進行動火作業。

        (11)A級和B級動火作業時,必須按規定清理現場,動火區域周圍十米嚴禁放置任何油漆稀料、油品、氣瓶、其它化學品等易燃品及包裝材料、木料等可燃品,并明確監火人,現場備好滅火器材及水源,必要時應在動火區域灑水浸濕。動火作業時,火種可能進入涂裝室、油庫及其它高危區域時,應將該區域灑水浸濕。

        (12)A級動火作業時,擔當部門應組織操作人員(外協承包方)進行危害辨識,制定安全動火方案,落實防火安全措施;A級動火作業現場的通風設施要保持良好,尤其是涂裝場所、油庫、氣站等;在易燃易爆場所揮發性氣體氣味較濃時,嚴禁動火,應打開門窗,保持良好的通風置換,在無明顯氣味時方可動火。

        3、安全作業許可書

        (13)《安全作業許可書》由擔當部門負責組織操作人員、外協承包方提出動火申請,經擔當部門初審后,到安全環保課辦理。安全環保課終審批準《安全作業許可書》。

        (14)《安全作業許可書》一式兩份,辦證人員一份,安全環保課一份;辦證人員持《安全作業許可書》到現場,檢查動火作業安全措施落實情況,確認安全措施可靠并向動火人、監火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項,并將《安全作業許可書》交動火人;動火作業完畢后,《安全作業許可書》要交給擔當部門存檔保存。

        作業管理制度 12

        (一)各年級建立家庭作業審批制度,《審批單》有時間、學科、作業內容、預計完成時間、審批人五項內容,班主任每天一審批,一周一匯總送交教導處備案。實現學校總控、教導主任把關、任課教師負責、班主任協調有機統一。

        (二)學校每學期召開學生座談會、家長會,了解作業量和作業批改情況,針對問題及時調整,及時采取有效措施,改考試方法,改變考試難度過大的做法,積極推行分層教學,因材施教,實施課堂教學分層、作業分層、評估分層,力爭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允許學生作力所能及的選擇,讓學生在自己選擇的可接受的平臺上,充分體會到學習的樂趣。

        (三)創新作業形式。布置系統性、多樣性、趣味性的書面作業、實踐性作業和探究性作業,積極探索布置跨學科綜合性作業。

        (四)注重作業設計。要切實提高作業設計質量,將作業設計工作納入校本教研工作體系,確保作業難度符合學生實際,不得超過課程標準要求。鼓勵分層布置作業,布置彈性作業、個性化作業,注重設計探究性作業、實踐性作業,探索跨學科作業、綜合性作業,進一步創新適應不同學生學習需要的作業形式。

        (五)學校教導處產格監督各學科各年級書面作業總量。嚴格執行規定:實行各學科作業統籌把關制,建立教導處牽頭、學科主管領導落實、學科年級組長協調、班主任負責、各科教師配合的工作機制,做好各學科作業的.統籌平衡工作。教導處不定時抽查作業或訪問學生,發現問題馬上整改。

        (六)規范作業布置。課后書面作業以教材課后練習、學校統一征訂的教輔資料為主,其他課后的探究性學習、習作練習、閱讀及書寫訓練等學業安排布置,均應根據課程計劃及課程實施情況安排。嚴格執行國家課程標準和課程方案,科學制定并認真落實教學計劃,不隨意增減課程難度,不隨意加快教學進度,不布置難度水平超過課標要求的作業。堅決杜絕給學生布置機械性、重復性、高難度的作業,雙休日及節假日不得加大作業量,不準用增加作業量的方式懲罰或變相懲罰學生,特別是教師不得通過微信、釘釘等班級交流群布置家庭作業。

        (八)嚴禁教師使用微信群、群布置作業。作業應當堂布置,嚴禁使用未經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和審核的教育類APP布置作業。學校統一規范使用微信群、QQ群,不得在群里發布學生完成作業情況、考試成績、批評表揚、拉票評比、搶紅包等內容。

        (九)布置作業要避免難題、怪題,注重學生基礎訓練,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

        (十)嚴控書面作業總量。嚴格控制好每天作業總量,書面作業時間不超過60分鐘。

        (十一)加強作業完成指導。教師充分利用課堂教學時間加強學生作業輔導,培養學生自主學習和時間管理能力;提高作業設計質量;加強作業與備課、上課等教學環節的一致性,提高教師的作業設計能力。

        (十二)創新作業形式,嚴禁布置重復性、懲罰性的低效作業。按照學生實際和學習內容布置系統性、多樣性、趣味性的書面作業、實踐作業和探究性作業,積極探索布置學科綜合性作業。采用“基礎作業+彈性(特色)作業”的模式,“彈性(特色)作業”要體現分層,靈活要求,供學生自主選擇。

        作業管理制度 13

        一、作業安全管理目標:

        杜絕安全傷亡事故發生。

        二、作業準備:

        (一)危害告知:施工作業之前,進行危害識別和風險評估,讓作業人員熟知崗位風險。

        (二)安全技術交底:施工項目組工程技術人員針對分項工程作業特點向施工班組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讓施工作業人員掌握控制措施和方法,防止事故發生。

        (三 )作業培訓和作業票證培訓:施工作業前,對持證的作業人員進行相關的培訓并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作業;對相關作業的票證使用進行培訓。

        (四)現場標準化和安全管理要求:

        1、施工項目部在工程現場入口處設置體現公司形象的標志及“五牌一圖"。

        2、施工人員必須穿戴勞動防護用品,登高作業必須系安全帶。

        3、進入現場的施工機械、材料和設備必須按施工總圖管理的要求進行布局,放齊,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4、施工現場的溝、坑槽設圍欄、蓋板,現場的孔洞、建筑物、臨邊、高空作業區、吊裝作業區、射線作業區等應設置醒目的安全標志。所有防護設施和安全標志不得隨意挪動或拆除。

        5、施工人員必須嚴格按照HSE,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要求進行作業,嚴禁違章作業。

        三、分項作業安全規定

        (一)一般風險作業:

        挖掘作業(地面挖掘深度不超過0.5m),登高作業(兩米以下)等要穿戴相應的勞保防護用品,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必要時有監護人員,并做好警示標志。

        (二)、較大風險作業:

        1、無損檢測

        (1)探傷工作前應申請放射許可。

        (2)做好放射線的安全防護工作,劃出安全防護區域,設置安全線,掛上安全防護警戒標志,夜間應設紅燈以示危險,并有專人看管。

        (3)工作許可的復印件應貼在現場進口的告示欄中,以告知其他人員。

        2、有限空間作業

        (1)凡進入受限空間作業,必須辦理進入受限空間作業許可證,開展工作前安全分析,辨識危害因素,制定安全工作方案。

        (2)進入受限空間作業時,應將相關的作業許可證、安全工作方案、應急預案、連續檢測記錄等文件存放現場。

        (3)不得在無監護人的情況下作業,作業監護人員不得離開現場或做與監護工作無關的事情。

        (4)受限空間內的溫度應控制在不對人員產生危害的安全范圍內。

        (5)受限空間內可能出現墜落或滑跌,應特別注意受限空間中的工作面(包括殘留物、工作物料或 設備)和到達工作面的路徑,并制定預防墜落或滑跌的安全措施。

        (6)進入帶有轉動部件的受限空間內作業,其電源線路與開關之間必須有明顯的斷開點并設警示牌,同時在開關上掛“有人檢修、禁止合閘”等內容的警示牌,并設專人監護。

        (7)進入受限空間作業,應有足夠的照明,照明燈具應符合防爆要求。在金屬設備內和特別潮濕作業場所作業,其安全燈電壓應為12V且絕緣性能良好。

        (8)進入受限空間作業不得使用卷揚機、吊車等運送作業人員,進入受限空間作業的'工具、材料要登記,作業結束后應清點,以防遺留在作業現場。

        (9)作業過程中如果安全狀況發生變化,應立即停止作業,待處理達到安全作業條件后,方可進入受限空間作業。

        3、焊接和切割作業

        (1)施工作業人員要經考試合格并持有上崗證。

        (2)焊接和切割工作前辦理動火許可證。

        (3)使用必須的個人防護用品,如防護眼鏡、面罩、防護服、絕緣鞋等,配備必須的消防器材。

        (4)檢查焊接和切割設備 ,焊機要接地接零。

        (5)焊接和切割管道之前,確保管道己隔離、通風。

        (6)工作結束后,應拉閘斷電,焊機應單獨分開,焊條應取出放好。

        (7)在風力超過六級和下雨時,禁止露天焊接和切割。

        (8)正確貯存、使用氣瓶,保證氣瓶的安全裝置有效。

        (三)重大風險作業

        1、挖掘作業(地面挖掘深度超過0.5m)

        (1)作業前必須對參加作業的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內容包括:作業現場和過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現的不安全因素及對策;作業過程中個人防護用品的正確佩戴和使用;作業項目、任務、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措施交底。

        (2)挖掘作業實行作業許可,并辦理《挖掘作業許可證》。

        (3)挖掘工作開始前應進行工作前安全分析,根據分析結果,確定應采取的相關措施。

        (4)在坑、溝槽內作業應正確穿戴安全帽、防護鞋、手套等個人防護裝備。不應在坑、溝槽內休息,不得在升降設備、挖掘設備下或坑、溝槽上端邊沿站立、走動。

        (5)坡面上操作人員要及時清除松動的土石,坡下棄土及滾石范圍內的道路應設警告標志,作業時禁止通行,操作人員應與施工機械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

        (6)挖掘深度超過1.2m時,應在合適的距離內提供梯子、臺階或坡道等,用于安全進出,并安排專人監護作業,始終保持有效的溝通。

        (7)應根據現場土質的類型,確定斜坡或臺階的坡度允許度(高寬比)。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設計斜坡或臺價,制定施工方案,并以書面形式保存在作業現場。

        (8)挖出物或其他物料至少應距坑、溝槽邊沿lm,堆積高度不得超過1.5m,坡度不大于45度,不得堵塞窖井以及作業現場的逃生通道和消防通道。

        (9)施工結束后,應根據要求及時回填,并恢復地面設施,做好隱蔽設施資料,以完善地下設施布置圖。

        2、高處作業(≥2米)

        (1)申請辦理作業許可證,同時進行工作前安全分析,辦理高處作業許可證

        (2)辦理高處作業許可證時,應準備高處作業內容詳細說明、工作前安全分析結果、墜落保護計劃。

        (3)對作業人員進行高處作業培訓和教育,熟知安全防范措施和操作規程。

        (4)配備符合規定的安全帶、安全帽等防護裝備。作業人員應系好安全帶,戴好安全帽,衣著靈便,禁止穿帶釘易滑的鞋。

        (5)使用符合標準規范的吊架、梯子、腳手板、防護圍欄和擋腳板等。作業前,作業人員應仔細檢查作業平臺是否堅固、牢靠。

        (6)高處作業應與架空電線保持安全距離。夜間高處作業應有充足的照明。

        (7)高處作業禁止投擲工具、材料和雜物等,工具應有防掉繩,并放入工具袋。所用材料應堆放平穩,作業點下方應設安全警戒區,應有明顯警戒標志,并設專人監護。

        (8)禁止在同一墜落面上進行上下立體交叉高處作業,如需進行分層作業,中間應有隔離措施。

        (9)30m以上的高處作業與地面聯系應配備相應的通訊裝置、設施。

        3、起重吊裝作業

        (1)吊裝作業負責人辦理吊裝作業許可證,并準備好以下相關資料:風險評估結果(工作前安全分析);吊裝作業計劃或關鍵性吊裝作業計劃;起重機外觀檢查結果、鋼絲繩和吊鉤檢查結果;相關安全培訓記錄。

        (2)起重作業應嚴格遵守起重工安全操作規程,起吊任何設備、部件均應選用與設備、部件重量和高度相符的吊車,雷雨天氣及風力達到六級以上不得進行起重吊裝作業。

        (3)大型設備吊裝必須編制專門的吊裝方案,并按照吊裝方案要求進行作業,相關人員必須有操作證,嚴格執行吊裝令。

        (4)所有參加人員應根據現場作業條件選擇安全的位置作業。

        (5)正式吊裝前應進行試吊,確認一切正常后方可正式吊裝。

        (6)吊裝重物時必須有繩牽牢,以防晃動碰傷人和設備。

        (7)吊裝時應動作平穩,就位后應及時找正、找平或臨時性支牢,吊件固定前不得解開吊裝索具。

        (8)吊裝中因故暫停,必須及時采取安全措施,并加強現場警戒,盡快排除故障,不得使吊件長時間處于懸吊狀況。

        (9)吊裝作業應設警戒線,并掛好安全標志,無關人員嚴禁入內。

        4、交叉作業

        (1)施工項目部必須向交叉作業人員交代項目部關于交叉作業和當次交叉作業的安全事項和作業管理要求,涉及的相關作業需要辦理作業票的要辦理作業票 。

        (2)作業時,施工項目部必須派人陪同交叉作業各方人員到作業現場,一同落實好安全措施,直至作業完成。

        (3)必須配備專職安全員,負責和協調作業現場安全管理。

        (4)施工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員要審查和落實相關作業指導書中有關交叉作業的安全措施,并進行安全交底。

        (5)施工項目部組織交叉作業各方商定各自的施工范圍及安全注意事項,施工場地盡量錯開。

        (6)無法錯開的垂直交叉作業,層間必須搭設嚴密、牢固的防護隔離設施。

        (7)交叉作業通道應保持暢通。

        (8)在夜間和光線不足的地方禁止進行交叉作業。

        (9)有危險的出入口處應設圍欄或懸掛警告牌。

        (10)隔離層、孔洞蓋板、欄桿、安全網等 安全防護設施嚴禁任意拆除;必須拆除時,應征得原搭設小組的同意,并采取臨時安全施工措施,作業完畢后立即恢復原狀并經原搭設小組驗收。

        (11)交叉作業時,工具、材料、邊角余料等嚴禁上下投擲,應用工具袋或吊籠等吊運。吊物下方嚴禁站人或逗留。

        作業管理制度 14

        凡經批準動火的施工單位,動火前做到“八不”,動火中作到“四要”,動火后做到“一清”。

        一、動火前“八不”:

        1、防火、滅火設施不落實不動火;

        2、周圍有易燃雜物不動火;

        3、附近有難以移動的易燃結構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動火;

        4、凡盛裝過油類等易燃液體的容器和管道未經洗刷干凈、排除殘存的油質的不動火;

        5、凡盛裝過氣體受熱膨脹后有爆炸危險的容器和管道不動火;

        6、凡儲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庫和場所,未移走易燃易爆危險品時不動火;

        7、在高空進行焊接或切割作業時,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防護措施的不動火;

        8、未有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的.不動火。

        二、動火中“四要”:

        1、動火前要指定現場安全負責人;

        2、現場安全負責人和動火人員必須經常注意動火情況,發現不安全苗頭時要立即停止動火;

        3、發生火災燃炸事故時要即使撲救;

        4、動火人員要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三、動火后“一清”:

        動火人員和現場工作負責人動火結束后,應徹底清理現場,確認無殘留隱患時才能離開現場。

        四、明火作業許可證申請程序

        1、因施工需要明火作業的施工單位負責人到工程監理處領取《動火申請表》并填寫。

        2、施工單位持有工程指揮部簽字的《動火申請表》到保安部辦理《明火作業許可證》。

        作業管理制度 15

        一、 總 則

        1.1 動土作業是指生產區內部地面、埋地電纜及地下管道區域范圍內,以及公司范圍內交通道路、消防通道上開挖、掘井、鉆孔、打樁等各種動土作業。

        1.2 動土作業涉及到用火、臨時用電、進入有限空間等作業時,應辦理相應的作業證。

        二、作業管理

        2.1 動土前,本公司負責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以及施工的安全措施的現場交底,并負責貫徹落實。

        2.2 動土前,施工單位必須與本廠取得聯系,應根據工作任務、交底情況和施工要求,查清動土地點的地下情況,制定施工方案并落實安全措施,由生產部和動土地點所屬國土資源單位聯合簽發《動土許可證》后,方可施工。

        2.3 動土中,施工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動土許可證》上規定的安全措施和審批人員提出的補充要求,不準擅自撤消或改變安全措施。

        2.4 動土中,若發現有事先未預料到的地下電纜、管線以及不能辨別的物品時,必須立即停止動土,并報告動土審批單位處理。

        2.5 在臨近電纜、電線的位置動土時,應小心謹慎、輕輕挖掘,嚴禁使用鐵鍬和抓斗等強行深挖。

        2.6 在靠近建筑物旁挖掘基坑時,應該視挖掘強度作好防止滑坡和塌方等情況的必要安全措施。

        2.7 動土中被暴露的`電纜、管線等,應及時妥善保護,遷移電纜和懸吊電纜火線時,必須停電,經驗電后方可進行。

        2.8 挖掘土方應該由上而下逐層施工,禁止采用挖空底腳和挖洞的方法,且應作好排水措施,防止塌方和滑坡情況發生。

        2.9 動土完畢,現場的溝、坑等應及時填平,否則,應該設置圍欄、蓋板和警示標志,夜間應設置紅燈指示。

        2.10《動土許可證》審批后,應交動土執行人隨身攜帶,對違章指揮、審批手續不全以及安全措施不落實的動土作業,施工人員有權拒絕作業。

        2.11 在雨期和解凍期在土方工程內作業時,應及時檢查土方邊坡,當發現邊坡有裂紋或不斷落土及支撐松動、變形、折斷等情況應立即停止作業,經采取可靠措施檢查無問題后方可繼續施工。

        三、 附 則

        3.1 本制度如與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公司相關規定不一致時,按上級規定執行。

        3.2 本制度由生產部負責解釋。

        3.3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作業管理制度 1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危險作業安全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作業人員生命和公司財產安全,根據《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范》,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及所屬單位組織實施的建設、檢維修、改造等項目中的動火作業、吊裝作業、高處作業、受限空間作業、動土作業、臨時用電作業、轉動設備檢維修作業等危險作業項目。

        第三條危險作業安全管理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原則,由項目實施部門負責。公司及所屬單位安全管理部門根據實際對危險作業進行監督檢查。

        第二章作業前準備

        第四條項目實施部門應向具體從事危險作業的單位進行技術交底,提出安全組織、技術和管理要求,具體從事危險作業的單位應嚴格貫徹落實。

        第五條具體從事危險作業的單位應對作業人員進行培訓,提高作業人員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培訓不合格的嚴禁上崗。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第六條具體從事危險作業的單位應向項目實施部門提出危險作業申請。項目實施部門應在對安全組織、技術和管理要求落實情況、施工現場進行核實基礎上進行審批,確保符合安全作業條件。涉及相關業務部門的,應事先征求業務部門意見。審批單應報安全管理部門備案。

        第七條危險作業申請審批表實行一處一審批,不應用一張危險作業申請審批表進行多處危險作業。

        第三章作業要求

        第八條動火作業指能直接或間接產生明火的臨時性作業。

        (一)動火作業實行“三不動火”,即沒有經批準的危險作業申請審批表不動火、動火安全監護人不在現場不動火、防火不落實不動火。

        (二)在正常運行生產區域內,凡可用可不用的用火一律不用火,凡能拆下來的設備、管線都應拆下來移到安全地方用火,嚴格控制用火。

        (三)五級風以上(含五級風)原則上禁止露天動火作業,應生產需要確需動火作業,動火作業應升級管理,作業申請重新審批。

        (四)在動火作業前應清除現場一切可燃物,并準備好消防器材。動火期間,距動火點30m內嚴禁排放各類可燃氣體,15m內嚴禁排放各類可燃液體。在動火點10米范圍內及下方不得同時進行可燃溶劑清洗和噴漆等施工作業。

        (五)動火部位存在有毒有害介質的,應對其濃度作檢測分析,若其含量超過所在區域空間空氣中有害物質最高容許濃度的,應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并在危險作業申請審批表上注明。

        (六)作業人員要清楚工作內容,正確穿戴勞保用品。焊接和切割作業時,設置監護人員,設置警戒線或隔離,排凈易燃易爆介質,清除周圍可燃物質。

        (七)乙炔氣瓶應直立放置,氧氣瓶與乙炔瓶間距不應小于5米,二者與動火作業地點垂直距離不應小于10米,并遠離熱源,嚴禁在烈日下暴曬。

        (八)電焊時保證接頭和線路完好,防止發生漏電。在高處焊接或切割時,清除下方所有可燃物,對地溝、窨井、電纜等進行遮蓋,放置接火盆,防止火花濺落。

        (八)不得擅自擴大動火范圍。

        (九)作業人員離開檢修現場時,應切斷施工電源,搞好現場清潔。

        第九條受限空間作業是指進入爐、罐、倉、管道、煙道、下水道、污水道等封閉、半封閉的設備、設施及場所的各類施工作業,也即進入一切通風不良、容易造成有毒有害氣體積聚和缺氧的設備、設施和場所進行的作業活動。

        (一)作業單位應事先辨識有限空間危險有害因素,檢測氧濃度、有毒有害氣體濃度,檢測合格才能作業。

        (二)作業單位應事先向作業人員告知防控措施和應急處理措施,穿戴符合要求的防護用品,準備好應急救援物資,設置警示牌。

        (三)設置外部監護人員,監護人應由有的人員擔任,監護人必須認真負責,堅守崗位,保持通信聯絡,發現異常情況立即中斷作業并撤離現場。

        (四)因密閉空間環境較差,作業人員連續作業時間不宜過長,應實行輪班制。

        (五)設備與外界連接的電源應有效切斷,應采用取下電源熔絲或將電源開關拉下后上鎖等措施,并加掛警示牌。需要用電時,應使用安全電壓。使用超過安全電壓的`手持電動工具,必須按規定配備漏電保護器。臨時用電線路裝置,應按規定架設和拆除,線路絕緣保證良好。

        (六)進入受限空間作業,作業人員所帶的工具、材料須進行逐項登記;完成作業離開有限空間時,應清點作業工具、材料的數量并全部帶出,不準留在有限空間。

        (七)受限空間作業應保持有限空間空氣良好流通。在缺氧、有毒環境中作業,應佩帶正壓式空氣呼吸器;在易燃易爆環境中作業,應使用防爆型低壓電器燈具及不發生火花的工具,穿戴防靜電等防護服裝;在酸堿等腐蝕性環境中作業,應穿戴好防腐蝕護具,穿防腐鞋。

        (八)帶有未加防護的轉動部件的有限空間,應在停機后切斷電源,摘除保險或掛接地線,并在開關上掛“有人工作、嚴禁合閘”警示牌,必要時派專人監護。

        (九)多工種、多層交叉作業時,應采取互相之間避免傷害的措施,不能拋擲材料、工具等物品;在設備內動火作業,除執行有關動火的規定外,動焊人員離開時,不得將焊(割)炬留在設備內。

        (十)作業完成,務必清點作業人數,確保作業人員全部撤離有限空間作業現場,同時拆除各種警示牌。

        第十條高處作業是指在墜落高度基準面垂直距離2米以上(含2米)有墜落可能的位置進行的作業。

        (一)不能上下同時垂直作業,高壓線下禁止作業。

        (二)大風、雷電、暴雨、大霧等惡劣天氣不能高處作業。

        (三)避免夜間高處作業,如需夜間高處作業要評估風險,制定安全措施,保證有充足的燈光照明。

        (四)進行高處作業時,應對作業內容,進行危險辨識,制定相應的作業程序及安全措施。

        (五)指定現場安全監護人員,設置警戒線或圍欄。監護人員要加強監控和聯絡,出現異常立即通知作業人員停止作業,安全快速撤離現場。

        (六)高處作業人員應經過專業技術培訓及專業考試合格,持證上崗,并應定期進行體格檢查。對患有職業禁忌病癥、年老體弱、疲勞過度、視力不佳及不適于高處作業的人員,不得進行高處作業。作業人員不得在高處作業休息。

        (七)高處作業人員應熟知工作內容,按照規定穿戴符合國家標準的勞動保護用品。

        (八)高處作業中的安全標志、工具、儀表、電器設施和各種設備,應在作業前加以檢查,確認其完好后投入使用。使用的材料、器具、設備應符合有關安全標準要求。

        (九)高處作業用的腳手架的搭設應符合國家有關標準。高處作業應根據實際要求配備符合安全要求的吊籠、梯子、防護圍欄、擋腳板等。跳板應符合安全要求,兩端應捆綁牢固。作業前,應檢查所用的安全設備是否堅固牢靠。

        (十)作業場所有墜落可能的物件,應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作業時不得投擲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易滑動、易滾動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腳手架上時,應采取防止墜落措施。

        (十一)雨天和雪天進行高處作業時,應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凍措施。凡水、冰、霜、雪均應及時清除。對進行高處作業的高聳建筑物,應事先設置避雷設施。遇6級以上強風、濃霧等惡劣氣候,不得進行高處作業、露天攀登與懸空高處作業。暴風及臺風暴雨后,應對高處作業安全設施逐一加以檢查,發現有松動、變形、損壞或脫落等現象,應立即完善。

        (十二)帶電高處作業、高處作業涉及臨時用電應符合相關標準規范要求,使用絕緣工具或穿絕緣服。

        (十三)登不堅固的結構(如彩剛瓦、石棉瓦、瓦棱板結等輕型材料)作業前,應保證其承重的立柱、梁、框架的受力能滿足所承載人負荷,應鋪設牢固的腳手板,并加以固定,腳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

        (十四)高處作業與其他作業交叉進行時,應按指定的路線上下,不得上下垂直作業,如果需要垂直作業時應采取可靠的隔離措施。

        (十五)發現高處作業時的安全技術設施有缺陷和隱患時,應及時解決;作業人員在作業中如果發現情況異常,危及人身安全時,應停止作業。

        第十一條吊裝作業是指在生產、檢修和維修過程中,利用各種吊裝機具將設備、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發生位置變化的作業過程。

        (一)吊裝作業前應對從事指揮和操作的人員進行資質確認,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指派專人監護。對起重吊裝機械和吊具進行安全檢查確認,確保處于完好狀態。作業單位使用汽車吊裝機械,要確認安裝有汽車防火罩。

        (二)作業單位的有關人員應對吊裝區域內的安全狀況進行檢查(包括吊裝區域的劃定、標識、障礙)。警戒區域及吊裝現場應設置安全警戒標志,并設專人監護,非作業人員禁止入內。

        (三)作業單位的有關人員應在施工現場核實天氣情況。室外作業遇到、暴雨、大霧及6級以上大風時,不應安排吊裝作業。

        (四)吊裝作業時應明確指揮人員,指揮人員應佩戴明顯的標志及安全帽,安全帽應符合相關標準規定。

        (五)嚴禁利用管道、管架、電桿、機電設備等作吊裝錨點。未經有關部門審查核算,不得將建筑物、構筑物作為錨點。

        (六)吊裝作業中,夜間應有足夠的照明。室外作業遇到大雪、暴雨、大霧及6級以上大風時,應停止作業。起吊重物就位前,不許解開吊裝索具。

        (七)利用兩臺或多臺起重機械吊運同一重物時,升降、運行應保持同步;各臺起重機械所承受地載荷不得超過各自額定起重能力的80%。

        (八)操作人員應服從指揮,按指揮人員所發出的指揮信號進行操作。對緊急停車信號,不論由何人發出,均應立即執行。司索人員應聽從指揮人員的指揮,并及時險情。

        (九)吊裝作業嚴禁下列行為

        1、當起重臂吊鉤或吊物下面有人,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時,不準進行起重操作。

        2、嚴禁起吊超負荷或重物質量不明和埋置物體;不得捆掛、起吊不明質量,與其他重物相連、埋在地下或與其他物體凍結在一起的重物。

        3、嚴禁起吊易燃易爆物品。

        4、在制動器、安全裝置失靈、吊鉤防松裝置損壞、鋼絲繩損傷達到報廢標準等情況下嚴禁起吊操作。

        5、重物捆綁、緊固、吊掛不牢,吊掛不平衡而可能滑動,或斜拉重物,棱角吊物與鋼絲繩之間沒有襯墊時不得進行起吊。

        6、不準用吊鉤直接纏繞重物,不得將不同種類或不同規格的索具混在一起使用。

        7、無法看清場地、無法看清吊物情況和指揮信號時,不得進行起吊。

        8、起重機械及其臂架、吊具、輔具、鋼絲繩、纜風繩和吊物不得靠近高低壓輸電線路。在輸電線路近旁作業時,應按規定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不能滿足時,應停電后再進行起重作業。

        9、停工和休息時,不得將吊物、吊籠、吊具和吊索吊在空中。

        10、在起重機械工作時,不得對起重機械進行檢查和維修;在有載荷的情況下,不得調整起升變幅機構的制動器。

        11、下方吊物時,嚴禁自由下落(溜);不得利用極限位置限制器停車。

        第十二條動土作業是指進行地面挖掘、鉆孔、打樁、爆破、建構筑物拆除等各項動土作業。

        (一)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培訓合格;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作業人員在作業中應按規定著裝和佩戴勞動保護用品。

        (二)指定現場監護人員,作業現場設置警示標志。

        (三)避免夜間作業,如需夜間作業要評估風險,制定安全措施,保證有充足的燈光照明。

        (四)動土作業前,作業單位應按照施工方案,逐條落實安全措施,并對所有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后方可施工。動土作業涉及到電力、電信、地下供排水管線、生產工藝埋地管道等地下設施時,作業單位應設專人進行施工安全監督。

        (五)動土開挖前,應先做好地面和地下排水,嚴防地面水滲入到作業層面,造成塌方。動土開挖,應防止鄰近建(構)筑物、道路、管道等下沉和變形,必要時采取防護措施,加強觀測,防止位移和沉降。挖掘動土時應由上至下逐層挖掘,嚴禁采用挖空底腳和挖洞的。在動土開挖過程中應采取防止滑坡和塌方的措施。

        (六)施工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報告相關部門,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繼續進行施工:

        1、需要占用規劃批準范圍以外的場地。

        2、可能損壞道路、管線、電力、郵電通信等公共設施的。

        3、需要臨時停水、停電、中斷道路交通的。

        4、需要進行爆破的。

        (七)施工過程中,如發現不能辨認物體時,不得敲擊、移動,應立即停止作業,報有關部門,查清情況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繼續施工。

        (八)雨期和解凍期在土方工程內作業時,應及時檢查土方邊坡,當發現邊坡有裂紋或不斷落土及支撐松動、變形、折斷等情況應立即停止作業,經采取可靠措施檢查無問題后方可繼續施工。

        (九)動土開挖過程中,出現滑坡、塌方或其他險情時,應做到:

        1、立即停止作業。

        2、先撤出作業人員及設備。

        3、掛出明顯標志的警告牌,夜間設警示燈。

        4、劃出警戒區,設置警戒人員,日夜值勤。

        5、通知設計、監理和安全等有關部門,共同對險情進行調查處理。

        (十)作業結束后,應及時清理現場,確保車輛、人員等安全通行。

        第十三條臨時用電作業是指除按標準成套配置的,有插頭、連線、插座的專用接線排和接線盤以外的,所有其他用于臨時性用電的電纜、電線、電氣開關、設備等組成的供電線路進行的作業。

        (一)有自備電源的施工和檢修隊伍,自備電源不應接入公用電網。

        (二)安裝臨時用電線路的電氣作業人員,應持有電工作業證。

        (三)臨時線路施工必須在安全監護人監督下進行。

        (四)臨時用電設備和線路應按供電電壓等級和容量正確使用,所用的電氣元件應符合國家規范標準要求,臨時用電電源施工、安裝應嚴格執行電氣施工安裝規范,并接地良好。

        (五)臨時線路必須沿墻或懸空按固定線路架設,必須采用絕緣良好的橡皮線,線路必須與負荷相匹配,必須設總開關控制,如有分路應設與負荷相匹配的熔斷器,露天作業的要有防雨措施。

        (六)臨時線路必須設有專人負責,實行安裝、使用、拆除全過程管理。

        (七)臨時線路上的作業,停送電等事宜均按固定線路規定進行,作業人員必須穿戴勞保用品。

        (八)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危險區域,切斷與設備連接的電源,在開關箱或總閘上設置“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的警示牌。

        (九)檢修設備和處理故障過程中,任何人不得擅自調整保護和自動裝置的設定值。

        (十)項目實施部門每天應進行兩次巡回檢查,確保臨時供電設施完好。對存在重大隱患和發生威脅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緊急停電處理。

        (十一)作業單位應嚴格遵守臨時用電規定,不得變更地點和工作內容,禁止任意增加用電負荷或私自向其他單位轉供電。

        第十四條轉動設備檢修作業是指有驅動機帶動的轉動設備,如泵、壓縮機、風機等檢修作業。

        (一)檢修帶電設備,先聯系相關人員切斷電源,在開關箱上設置“禁止合閘、有人工作”警示牌。

        (二)做接觸高溫物體的工作,應戴手套和穿專用的防護工作服,盡可能避免靠近和長時間的停留在可能受到燙傷的地方。

        (三)拆除設備防護設施必須使用工具進行拆除,禁止用手錘直接擊打,防止金屬碎片飛出傷人。

        (四)對于正在運轉中的設備,不準裝卸和校正以及修理工作。

        (五)轉動機械檢修完畢后,工作負責人應清點人員和工具,確認無人員或工具留在機械內部后,方可啟動。

        (六)轉動機械檢修完畢后,轉動部分的防護罩應牢固地裝復,否則不準啟動。

        第四章監督檢查

        第十四條具體實施危險作業單位應設置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加強對作業現場管理,開展經常性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發現安全隱患立即進行整改。

        第十五條公司及所屬單位項目實施部門對批準的危險作業應指定專人進行安全檢查,督促作業單位遵守安全管理、安全操作規程,發現安全隱患或違章行為,督促立即整改。

        第十六條公司及所屬單位安全管理部門應將危險作業列入安全檢查計劃,定期或不定期進行現場檢查,發現安全隱患立即督促整改,對存在重大隱患的掛牌督辦。

        作業管理制度 17

        一、指導思想

        作業是師生交流的工具,是教師常規教學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全面提高教學質量的重要保證,為加強教學常規管理,杜絕教師搭配教輔資料,切實減輕學生學業負擔,真正實現減負增效的目標,為學生全面健康和諧發展奠定堅實的基礎,根據新課改精神以及相關管理條例,特制我校學生作業管理制度。

        二、基本要求

        1、語文、數學、英語、科學、道德與法治、大慶精神、安全等學科要有書面作業,其他學科可適當布置口頭作業或實踐性作業。

        2、各科作業內容要符合新課標和教學內容的要求,結合本校、本班的實際情況精心選擇設計作業,難易適度,書面作業必須有任科教師批閱,批語要富有鼓勵性,點評有針對性,不得他人代批。學生的作文一定要詳批細改、正確運用批改符號,必須有眉批、段批。

        3、布置作業要根據學生的實際情況,既要面向全體學生,又要分層次布置作業,達到發展優生、照顧差生、全面提高的效果。杜絕布置單一、機械、重復、繁雜性的作業。

        4、學生的家庭作業要有布置、有檢查、有輔導,教師要與家長進行有效溝通,要求家長督促學生按時完成,促使其形成良好的完成家庭作業的習慣。

        5、嚴格控制作業量,學生作業時間不能超過上級有關部門的.規定。作業管理日志要和學生課堂作業、家庭作業內容一致。

        6、教師要指導和要求學生的作業書寫,做到認真、規范、整潔。

        7、學校教導處每月不定期對各年級各學科作業進行一次檢查,及時把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反饋給任科教師,使任科教師能及時改正。

        三、布置與落實

        (一)、作業類型

        隨堂作業、書面作業、家庭作業、課外實踐作業。

        (二)、作業內容與作業量

        1、隨堂作業:

        各年級各學科隨堂作業內容為新課的輔助練習,大約五分鐘左右,保證課內完成。

        2、書面作業:

        各年級各學科的正式作業,統一布置,用統一的作業本。語文作業每周3次,作文(各年級根據要求基本達到8篇左右)。數學基本每周4次作業。英語每周3次作業。道德與法治每課1次。科學每課1次作業。大慶精神和健康與安全每學期8次作業。美術學科學生作品和書面作業結合布置。

        3、家庭作業:

        一、二年級不布置家庭作業。三至五年級家庭作業量不得超過1小時,語文可以布置拓展性作業----課外閱讀、積累,拓寬學生的知識面,養成學生良好的讀書習慣。布置作業一定要適量適度,以中等學生水平為準,設計要有一定的梯度,盡量滿足不同層次學生的需求,各學科教師每天布置家庭作業時要相互溝通、協調,把時間控制在規定的范圍內。

        4、堅決杜絕教師為學生布置懲罰性作業。

        (三)、作業書寫要求

        1、一、二年級用鉛筆、三至五年級一律用藍色或藍黑色鋼筆書寫作業。

        2、認真填寫作業本的封面,字跡工整、學校、學科、年班、姓名一目了然。

        3、學生的每一次作業都必須標有課題、單元、章節。

        4、作業內容的書寫一定要整潔,不許勾勾抹抹,不要用涂改液和修改紙。作業中出現線段的地方超過1厘米的必須用格尺劃。作業布局一定合理,不能出現半頁空白現象。

        5、學生寫字的姿勢要求必須達到3個一:握筆的手指尖與筆尖1寸、身體距桌子一拳、眼睛距紙面一尺。

        (四)、作業批改及講評

        1、教師要認真、及時地批改作業,在上下一節新課之前一定要進行講評,解決上節課遺留的問題,做好新舊知識的銜接,為更好地學習新知識做好鋪墊。

        2、作業要有批有改,批改符號大小適當,批語不要信馬由韁,一定整潔且多指導性、鼓勵性語言,字跡要工整、規范。教師批改不出現知識性錯誤,給學生以良好的示范效果。同時要做好記錄,找出作業中的優點和不足。

        3、作文批改要有精批(約60﹪)和略批(約40﹪),精批要做到總批、眉批、段批,從標點符號到字、詞、句、段、章都要進行修改,一定要運用批改符號。;略批只有總批,內容只有小的修改。要充分肯定學生作文中所運用的好詞佳句等,同時認真上好作文的講評課。

        4、提倡對學生作業有針對性的面批面改,特別是學困生的作業,能當面指出其作業中的優點和存在的問題,及時引導學生對作業進行更正,加強教師對學困生作業的及時指導。四、作業常規管理

        1、教導處要詳細記錄作業檢查記錄,力求客觀、公正,準確地體現出作業檢查中的情況,教師要積極配合并虛心接受學校和教導處對教師批改學生作業情況的檢查建議,有保留的吸收采納,取人之長,補己之短。

        2、每月月底教導處組織檢查作業,并就全校作業檢查的具體情況召開會議進行總結,研究問題,提出改進意見。

        作業管理制度 18

        第一條為加強進入設備作業的安全管理,防止發生缺氧、中毒窒息和火災爆炸事故,保證職工生命和國家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凡在生產區域內進入或探入爐、塔、釜、罐、槽車以及管道、煙道、隧道、下水道、溝、坑、井、池、涵洞等封閉、半封閉設施及場所作業統稱進入設備作業。

        第三條凡進入設備作業,必須辦理《進入設備作業票》。進入設備作業票由車間安全技術人員統一管理,車間領導或安監部門負責審批。未辦理作業票,嚴禁作業。

        第四條進入設備作業必須設專人監護,注明作業時間,不得在無監護人或作業時間以外作業。

        第五條進入設備作業票辦理程序。

        1.進設備作業負責人向設備所屬單位的車間提出申請。

        2.車間技術人員根據作業現場實際確定安全措施、安排對設備內的氧氣、可燃氣體、有毒有害氣體的濃度進行分析;安排作業監護人,并與監護人一道對安全措施逐條檢查、落實后向作業人員交底。在以上各種氣體分析合格后,將分析報告單附在《進入設備作業票》存根上,同時簽字。

        3.車間領導在對上述各點全面復查無誤后,批準作業。

        4.進入設備作業票第一聯由監護人持有,第二聯由作業負責人持有,第三聯由車間安全技術人員留存備查。

        5.進入危險性較大的設備內的作業時,應將安全措施報廠領導審批,廠安全監督部門派人到現場監督檢查。

        第六條監護人的職責。

        1.監護人應熟悉作業區域的環境、工藝情況及作業人員,有判斷和處理異常情況的能力,懂急救知識。

        2.作業單位和設備所在單位不是同一單位時,雙方應各出一名監護人。

        3.監護人對安全措施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發現落實不好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時,有權提出暫不進行作業。

        4.監護人應和作業人員擬定聯絡信號。在出入口處保持與作業人員的聯系,發現異常,應及時制止作業,并立即采取救護措施。

        5.監護人要攜帶《進入設備作業票》,并負責保管。

        第七條進設備作業人員的職責。

        1.持批準的《進入設備作業票》方可作業。

        2.無《進入設備作業票》不作業。

        3.進設備作業任務、地點(位號)、時間與票不符不作業。

        4.監護人不在場不作業。

        5.勞動保護著裝和器具不符合規定不作業。

        6.對違反本制度強令作業或安全措施沒落實,有權拒絕作業。

        第八條作業票應一天一開,當日有效。全面停車大修期間,作業票有效期不超過3天,間斷作業要重新分析。

        第九條在進入設備作業期間,嚴禁同時進行各類與該設備相關的試車、試壓或試驗工作及活動。

        第十條對工藝上裝催化劑行裝有特殊要求的進設備作業時,要采取特殊預防措施,并經廠領導批準。

        第十一條進設備作業的綜合安全技術措施。

        1.車間領導指定專人對監護人和作業人員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內容應包括所從事作業的`安全知識、作業中可能遇到意外時的處理、救護方法等。

        2.對所進設備要切實做好工藝處理,所有與設備相連的管線、閥門必須加盲板斷開,并對該設備進行吹掃、蒸煮、置換合格。不得以關閉閥門代替盲板,盲板應掛牌標示。

        3.帶有攪拌器等轉動部件的設備,必須在停機后切斷電源,在開關上掛“有人檢修、禁止合閘”標示牌。并設專人監護。

        4.取樣分析要有代表性、全面性。設備容積較大時要對上、中、下各部位取樣分析,應保證設備內部任何部位的可燃氣體液度和含氧合格(當可燃氣體爆炸極限大于4%時,指標為小于0.5%,爆炸極限小于4%時,指標為小于0.2%;氧含量19.5%~23.5%為合格);有毒有害物質不超過國家規定的“車間空氣中有毒物質的最高容許濃度”的指標。設備內溫度宜在常溫左右,作業期間應每隔四小時取樣復查一次(分析結果報出后,樣品至少保留4小時),如有1項不合格,應立即停止作業。

        5.進設備作業,必須遵守動火、臨時用電、起重吊裝、高處作業等有關安全規定,進設備作業票不能代替上述作業各票,所涉及的其它作業要按有關規定辦票。

        6.對盛裝過能產生自聚物的設備,作業前必須按有關規定蒸煮并做聚合物加熱試驗。

        7.設備的出入口內外不得有障礙物,應保證其暢通無阻,便于人員出入和搶救疏散。

        8.進設備作業一般不得使用卷揚機、吊車等運送作業人員,特殊情況需經廠安全監督部門批準。

        9.進設備作業所用照明應使用安全電壓和安全行燈,在金屬設備內及特別潮濕場所作業,其安全行燈電壓應為12v以下且絕緣良好。

        10.進設備作業的人員、工具、材料要登記,作業前后應清點,防止遺留在設備內。

        11.設備外的現場要配備一定數量符合規定的應急救護器具和滅火器材。

        12.作業人員進設備前,應首先擬定緊急狀況時的外出路線、方法。設備內人員每次作業時間不宜過長,應安排輪換作業或休息。

        13.為保證設備內空氣流通和人員呼吸需要,可采用自然通風,必要時可再采取強制通風方法(不允許通氧氣)。

        14.在特殊情況下,作業人員可戴長管面具、空氣呼吸器等,但佩戴長管面具時,一定要仔細檢查其氣密性,同時應防止長管被擠壓,吸氣口應置于空氣新鮮的上風口,并有人監護。

        15.出現有人中毒、窒息的緊急情況,搶救人員必須佩戴空氣式防護面具進入設備,并至少應有一人在外部做聯絡工作。

        16.以上措施在作業期間發生變化,應立即停止作業,待處理并達到作業的安全條件后,方可再進入設備作業。

        第十二條進入設備作業票是進設備作業的依據,不得涂改、代簽,要妥善保管,保存其為1年。

        第十三條其他非生產區域的進入設備作業,可參照本制度。

        第十四條本制度未盡事宜可參照國家有關標準、制度、法規執行。

        第十五條本制度從1997年4月1日起執行。

        作業管理制度 19

        一、目的

        為加強公司特殊作業安全管理,控制和消除特殊作業過程中的潛在風險,減少和避免特殊作業各類事故的發生,保障公司安全生產。依據《安全生產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部門、與公司有承發包關系的外來作業單位及所有進入公司范圍內從事高處作業、動火作業、臨時用電作業、有限空間作業、吊裝作業、施工作業的安全管理。特殊作業還包括公司內所有容易造成嚴重傷害事故和財產損失的作業,主要指臨時性作業、非生產性作業以及勞動條件惡劣的危險性作業。具體內容如下:

        1.高處作業:凡是在墜落基準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墜落的作業。公司的高處作業包括在生產過程中電器及機械設備的維修、屋面建筑物的修補和日常高處清潔衛生的高處作業。

        2.動火作業:可能產生熱量的工作,產生的熱量足夠引起燃燒,包括焊接、切割、銅焊、研磨等,使用電氣焊工具或者類似能引起燃燒或火星的工具與設備。公司的動火作業包括在生產過程中電器及機械設備的維修維護和保養、屋面、建筑物的修補維護等需進行的動火作業。

        3.臨時用電作業:公司內一切臨時用電的作業。臨時用電作業包括在生產過程中電器及機械設備的維修維護和保養、臨時照明的線路連接、屋面、建筑物的修補維護等作業需臨時用電的作業。

        4.有限空間作業:進入或探入各類塔、釜、槽、罐、爐膛、鍋筒、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窨井、坑(池)、下水道或者其它封閉、半封閉場所的作業。

        5.吊裝作業:利用各種吊裝機具將設備、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發生位置變化的作業過程。

        6.施工作業:在公司范圍內進行挖土、打樁、鉆探、坑探、地錨入土作業,或使用推土機、壓路機等施工機械進行填土或平整場地等可能對地下隱蔽設施產生影響的作業。

        三、部門職責

        1.安質部負責對公司特殊作業的許可審批,對作業現場進行抽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2.各施工或作業主管部門負責特殊作業的日常安全管理,并向安質部申報作業情況,報備相關作業人員操作證件及人員信息情況。

        3.作業主管部門負責填寫特殊作業審批表(附件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各項作業安全實施。需進入大廈、碼頭現場施工的工程項目,必須由公司項目主管部門向公司安質部提出申報,履行《施工申請表》(附件2)會簽手續,由安質部下發《施工許可證》(附件3),主管部門確保作業單位具有相關資質并簽訂安全協議書,并做好安全交底。作業人員認真落實危險作業安全技術措施。

        4.公司相關部門依其職責對路由、用水、用電等事宜會簽。

        5.作業期間作業主管部門應每天向相關部門通報作業計劃、進度。當遇節假、公休日時間作業的,作業主管部門應提前24小時通知公司相關部門知悉。

        6.與公司無關的外來施工作業,包括“一關兩檢”、客運派出所等駐公司單位的`施工,統一由工程物業部為主管部門,負責相關申報、資質備案、安全交底及安全協議簽署等手續辦理。

        7.公司所有員工對外來施工人員有詢查、幫助和對違章勸阻、制止的權力和義務。

        四、主要內容

        1.特殊作業的審批程序

        (1)進行特殊作業的主管部門提前向安質部負責人員提出書面特殊作業申請,即填寫特殊作業審批表。

        (2)若情況特別緊急,來不及辦理審批手續,主管部門必須經安質部負責人員同意方可先作業,再補辦手續。

        (3)安質部負責人員接到申請后半個工作日內審批。

        (4)安質部負責人員對作業現場進行不定時監督檢查,落實安全技術措施,監督作業人員的工作,確保安全。

        (5)作業人員有作業禁忌癥、生理缺陷、勞動紀律差、喝酒后及有不良心理狀態等情況,不準從事特殊作業。

        2.特殊作業的實施

        (1)特殊作業申請批準后,執行特殊作業的單位負責人下達作業指令,操作人員有權拒絕沒有正式作業指令的特殊作業。

        (2)作業前,作業單位負責人負責根據作業內容和可能發生的事故,有針對性地對全體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交底,落實安全措施。

        (3)特殊作業使用的設備、設施必須符合安全標準和規定。特殊作業所使用的工具、原材料和勞動保護用品必須符合國家安全標準和規定。做到配備齊全、使用合理、安全可靠。

        (4)作業前,特殊作業人員對作業現場進行危險因素辨識,采取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特殊作業現場必須符合安全生產現場管理要求。作業現場內應整潔,道路暢通,應有明顯的警示標志。

        (5)特殊作業過程中,作業單位需指定一名工作認真負責、責任心強,有安全意識和豐富實踐經驗的人員作為現場工作監護人,負責特殊作業全程的安全監督檢查。安質部、特殊作業主管部門、特殊作業現場負責人適時對作業現場進行監督。進入施工作業現場勞保用品必須穿戴齊全,進入碼頭現場還要加穿反光背心,碼頭邊緣及水面作業,必須要穿戴救生衣。

        (6)對違章指揮,作業人員有權拒絕作業。作業人員違章作業時,作業監護人、安質部、特殊作業主管部門、特殊作業單位負責人均有權停止作業。

        (7)特殊作業完工后,作業執行人必須清理作業現場,保證作業現場在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有一個安全良好的狀態。

        3.特殊作業的具體要求

        (1)高處作業安全要求

        個人防護用品齊全,包括安全帶、安全帽、防滑鞋、工作服等;防護用品要正確佩戴和使用,高空作業人員要系好安全帶;登高所用的梯子等登高用具性能要好,擺放要穩固;高處作業必須設置防護設施;高處作業范圍內若有其他危及人身安全的物品,應采取隔離、斷電、停用等防護措施;設置警戒區域,禁止其他人員進入;避免交叉作業;高處作業使用的工具物品不準拋擲;攀登石棉瓦等輕型材料的建筑物,要有加墊板等防護措施;作業完畢后要清理作業場所。不遺留工具、物品和作業垃圾。

        高處作業高度在2米至5米時,稱為一級高處作業;高處作業高度在5米以上至15米時,稱為二級高處作業;高處作業高度在15米以上至30米時,稱為三級高處作業;高處作業高度在30米以上時,稱為特級高處作業。

        (2)動火作業安全要求

        作業管理制度 20

        (一)各年級建立家庭作業審批制度,《審批單》有時間、學科、作業內容、預計完成時間、審批人五項內容,班主任每天一審批,一周一匯總送交教導處備案。實現學校總控、教導主任把關、任課教師負責、班主任協調有機統一。

        (二)學校每學期召開學生座談會、家長會,了解作業量和作業批改情況,針對問題及時調整,及時采取有效措施,改考試方法,改變考試難度過大的做法,積極推行分層教學,因材施教,實施課堂教學分層、作業分層、評估分層,力爭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允許學生作力所能及的選擇,讓學生在自己選擇的可接受的平臺上,充分體會到學習的樂趣。

        (三)創新作業形式。布置系統性、多樣性、趣味性的'書面作業、實踐性作業和探究性作業,積極探索布置跨學科綜合性作業。

        (四)注重作業設計。要切實提高作業設計質量,將作業設計工作納入校本教研工作體系,確保作業難度符合學生實際,不得超過課程標準要求。鼓勵分層布置作業,布置彈性作業、個性化作業,注重設計探究性作業、實踐性作業,探索跨學科作業、綜合性作業,進一步創新適應不同學生學習需要的作業形式。

        (五)學校教導處產格監督各學科各年級書面作業總量。嚴格執行規定:實行各學科作業統籌把關制,建立教導處牽頭、學科主管領導落實、學科年級組長協調、班主任負責、各科教師配合的工作機制,做好各學科作業的統籌平衡工作。教導處不定時抽查作業或訪問學生,發現問題馬上整改。

        (六)規范作業布置。課后書面作業以教材課后練習、學校統一征訂的教輔資料為主,其他課后的探究性學習、習作練習、閱讀及書寫訓練等學業安排布置,均應根據課程計劃及課程實施情況安排。嚴格執行國家課程標準和課程方案,科學制定并認真落實教學計劃,不隨意增減課程難度,不隨意加快教學進度,不布置難度水平超過課標要求的作業。堅決杜絕給學生布置機械性、重復性、高難度的作業,雙休日及節假日不得加大作業量,不準用增加作業量的方式懲罰或變相懲罰學生,特別是教師不得通過微信、釘釘等班級交流群布置家庭作業。

        (八)嚴禁教師使用微信群、群布置作業。作業應當堂布置,嚴禁使用未經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和審核的教育類APP布置作業。學校統一規范使用微信群、QQ群,不得在群里發布學生完成作業情況、考試成績、批評表揚、拉票評比、搶紅包等內容。

        (九)布置作業要避免難題、怪題,注重學生基礎訓練,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

        (十)嚴控書面作業總量。嚴格控制好每天作業總量,書面作業時間不超過60分鐘。

        (十一)加強作業完成指導。教師充分利用課堂教學時間加強學生作業輔導,培養學生自主學習和時間管理能力;提高作業設計質量;加強作業與備課、上課等教學環節的一致性,提高教師的作業設計能力。

        (十二)創新作業形式,嚴禁布置重復性、懲罰性的低效作業。按照學生實際和學習內容布置系統性、多樣性、趣味性的書面作業、實踐作業和探究性作業,積極探索布置學科綜合性作業。采用“基礎作業+彈性(特色)作業”的模式,“彈性(特色)作業”要體現分層,靈活要求,供學生自主選擇。

        作業管理制度 21

        一、 目的:

        通過制定電工安全管理規定,明確規定電工安全作業的標準規程,防止工傷事故以及電氣災難,更好的為生產做好安全保障。

        二、適用范圍:

        公司各生產場所、倉庫、辦公室及宿舍

        三、權責:由電工主管組織執行,主管離職或請假由機修組長組織實施,安全主任負責監督。

        四、內容:

        1、停電作業時,必須先用電筆檢查是否有電,方可進行工作,凡是安裝設備或修理設備完畢時,在送電前進行嚴格檢查,方可送電。

        2、在一般情況下不許帶電作業,必須帶電作業時,要做好可靠的安全保護措施,有二人進行(一人操作一人監護)。

        3、雷雨天禁止高空、高壓作業(禁止使用高壓拉桿等),雨天室外作業必須停電,并盡量保持工具干燥。

        4、高空作業必須佩戴好安全帶、小繩及工具袋,禁止上下拋擲東西。

        5、高空作業必須執行停送電工作票制度,做到無工作票不上桿,不交票不送電。

        6、高空作業堅持四不上:梯子不牢不上,安全用具不可靠不上,沒有監護不上,線路識別不明不上。

        7、帶電工作時,切勿切割任何載流導線。

        8、工作前必須檢查工具是否良好,并要合理使用工具,工作前需首先檢查現場的安全情況,保證安全作業。

        9、任何電氣設備拆除后不得有裸露帶電的導體,清掃電動機線圈時,不得用洗油及尖銳金屬以免損壞絕緣,設備檢修時不得私自改變線路,安裝必須按圖紙施工。

        10、凡是一般用(臨時)的電器設備與電源相接時,禁止直接或搭掛,需裝臨時開關或刀閘。

        11、使用高壓拉桿時,須戴高壓絕緣手套。

        12、遇有嚴重威脅人身或設備的安全緊急情況時,可先拉開有關開關,事后向上級報告。

        13、在設備進行維修前,必須將電源切斷并加鎖或懸掛停電作業牌。

        14、對變壓器維修時,高低壓側均需斷開線路電源及負荷線,防止意外發生高壓等危險。

        15、電氣設備及線路的檢修工作,低壓設備(400伏以下)遇特殊情況需要帶電作業時,應經領導同意,佩戴好電報警安全帽,做好安全措施,有專人監護方可進行。

        16、在作業旁邊有裸露的帶電體,必須采取安全措施,方能進行作業。

        17、對電氣設備或線路停電檢修時,1、斷開有關的電源開關; 2、驗明工作部分確無電壓(對電纜、電容器組,高壓電氣設備及線路,停電后須先放電);3、在有關的開關手柄上掛上標示牌;4、根據具體情況是否需要設三相短路接地線,需要時(如檢修電纜),則裝上后,方可進行工作。

        18、對電氣設備或線路的停送電操作必須遵循下面的基本原則:停電時先斷開能帶負荷拉合的斷路器(如接觸器、空氣斷路器、油斷路器等),后斷開閘刀(如刀開關、隔離開關);送電時則先合刀閘,后合斷路器。

        19、檢修具有兩個以上電源的`環形供電系統時,應先熟悉線路來龍去脈。

        當需要拔下配電箱或電板上的保險以斷開線路電源時,必須在無負荷電流的情況下進行。

        20、拆卸、更換、安裝具有兩路或多路電源供電的線路時,在工作完成之后,一般應該用儀表校對相系無誤后,經通電并列試車正常,才能交付生產單位使用。

        21、新安裝的電器設備、金屬外殼及金屬配線管,必須做好接地、接零保護。設備及線路絕緣水平應達到有關規定的標準。

        22、電工工作時必須頭腦清醒,思想集中,嚴格按確認制操作。

        23、機修或電工每天必須對全廠的電器設備,以及各車間的配電箱進行一次檢查(尤其是油漆部和木工部),并做好巡查記錄。

        24、在現場處理完事故結束或者在檢修期間在檢修現場完畢后,要保持現場衛生干凈,使用過的材料和其他物品要及時清理干凈,廢棄的物品要堆放在垃圾箱中,或存放在指定地點。

        25、每月底對全廠的消防應急燈和安全出口指示燈進行一次檢查,并及時跟換或者維修。

        26、當電工人員出現請假,需要帶電作業時,機修必須配合其工作。

        27、當公司發生火警時,電工人員必須第一時間切斷公司的電源,并保證水源的通。

        28、如果需要維修配電柜,必須到安全主任處報備,否則當按違規操作進行處理。

        作業管理制度 22

        1、目的

        規范公司各車間、部門以及外來施工單位臨時用電安全管理,避免人身觸電、火災爆炸及各類電氣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2、引用文件

        《東方德森能源有限公司安全作業管理制度》

        《電業安全工作規程》

        3、管理職責

        3.1電修車間負責臨時用電的作業審批和安全管理。

        3.2安保科負責本制度的監督執行。

        4、要求

        4.1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的辦理

        4.1.1本企業因臨時用電時,須向電修車間申請辦理臨時用電許可證;

        4.1.2外單位以及外來施工單位需臨時用電時,由用電單位持用火作業許可證、電工作業操作證、施工許可證等到安全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并通知電修車間主任派人前往現場檢查,電修車間和管理部門對作業程序及安全措施進行確認后,由安全管理部門簽發《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電修車間進行用電設備和線路的接駁。外單位用電必須經公司或廠領導同意。

        4.1.3臨時用電必須嚴格確定用電時限,超過時限要重新辦理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的延續手續,同時辦理相關的繼續用火作業許可證手續。

        4.2用電現場要求

        4.2.1在運行的生產裝置、罐區和具有火災爆炸危險場所內一般不允許接臨時電源。確屬生產、檢查維修需要時,在辦理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的`同時,按規定辦理用火作業許可證。

        4.2.2臨時用電作業前,針對作業內容進行危害識別,指定相應的作業程序及安全措施。

        4.2.3有自備電源的施工隊其自備電源不得接入電網電源。

        4.2.4用電結束后,臨時施工用的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立即拆除,由用電執行人所在生產區域的技術員、供電執行部門共同檢查驗收簽字。

        4.2.5安裝臨時用電線路的作業人員,必須具有電工操作證方可施工。嚴禁擅自接用電源,對擅自接用的按嚴重違章和竊電處理。電氣故障應有電工排除。

        4.2.6臨時用電設備和線路必須按供電電壓等級正確選用,所用的電氣元件必須符合國家規范標準要求,臨時用電電源施工、安裝必須嚴格執行電氣施工、安裝規范。

        4.2.7在防爆場所使用的臨時電源,電氣元件和線路要達到相應的防爆等級要求,并采取相應的防爆安全措施。

        4.2.8臨時用電的單相和混用線路應采用五線制。

        4.2.9臨時用電線路架空時,不能采用裸線,架空高度在裝置內不得低于2.5米,穿越道路不得低于5米;橫穿道路時要有可靠的保護措施,嚴禁在樹上或腳手架上架設臨時用電線路。

        4.2.10采用暗管的埋設,地下電纜線路必須設有“走向標志”及安全標志。電纜埋深不得小于0.7米,穿越公路在有可能受到機械傷害的地段應采取保護套管、蓋板等措施。

        4.2.11對現場臨時用電配電盤、配電箱要有編號和防雨措施,配電盤箱門必須能牢靠關閉。

        4.2.12臨時用電設施必須安裝符合規范條件的漏電保護器,移動工具、手持式電動工具應一機一閘一保護。

        4.2.13臨時供電執行部門送電前要對臨時用電線路、電氣元件進行檢查確認,滿足送電要求后,方可送電。

        4.2.14對臨時用電設施要有專人維護管理,每天必須進行巡回檢查,建立檢查記錄和隱患問題處理通知單,確保臨時供電設施完好。

        4.2.15臨時用電單位必須嚴格遵守臨時用電的規定,不得變更臨時用電地點和工作內容,禁止臨時增加用電負荷,一旦發現違規用電,電修車間停止供電。

        4.2.16臨時用電結束后,臨時用電單位應及時通知電修部門停電,由原臨時用電單位拆除臨時用電線路,其他單位不得私自拆除。私自拆除而造成的后果由拆除單位負責。

        4.14臨時用電單位不得私自向其他單位轉供電。

        4.15《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不得涂改、不得代簽,要妥善保管,保存期為一年。

        4.16《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一式二聯,一聯由施工單位保存,一聯由安保科保存備查。

        4.17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保存期為1年。

      【作業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作業管理制度07-21

      電焊作業管理制度01-27

      培訓作業管理制度01-27

      危險作業管理制度02-08

      登高作業管理制度04-15

      保安作業管理制度05-26

      危險作業管理制度07-20

      電焊作業管理制度09-18

      標準作業管理制度03-11

      物業作業管理制度12-30

      久久亚洲中文字幕精品一区四_久久亚洲精品无码av大香_天天爽夜夜爽性能视频_国产精品福利自产拍在线观看
      <menuitem id="r3jhr"></menuitem><noscript id="r3jhr"><progress id="r3jhr"><code id="r3jhr"></code></progress></noscript>
        色就是色亚洲欧洲视频 | 亚洲不卡AV影片在线播放 | 特黄少妇60分钟在线观看播放 | 午夜福利不卡视频 | 久久精品79国产精品 | 亞洲中文字幕第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