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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防范管理制度規定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那么擬定制度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安全防范管理制度規定,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安全防范管理制度規定1
一、電烙鐵
(一)手柄、導線、插頭應完好無損,導線不準用強度低的塑料線。使用前必須檢查,出現手柄及插頭破損,帶電體裸露、導線老化等情形之一者,不準使用。
(二)在機架上使用時,應防止燒壞布線或其它設施。在帶電設備上使用時,不準接地(在保證電烙鐵不漏電的'情況下)。烙鐵上的余錫不準亂甩。
(三)暫時停用應放在專用支架上,不準放在地面、桌子上或易燃物旁;未冷卻不準放回原處。
二、移動式排風扇、電風扇
(一)排風扇金屬外殼及其支架,必須有接地保護措施,并使用安裝漏電保護器的電源接線盒。移動時應先切斷電源。
(二)使用前應檢查并應定期檢修,零部件破損、導線老化,不準使用。不準在人孔內使用排風扇、電風扇。
三、手電鉆、電錘
(一)應使用雙重絕緣的手電鉆、電錘。使用不是雙重絕緣的手電鉆、電錘時,應檢查金屬外殼不得漏電,手柄、開關、導線及插頭必須完好無損。使用時其插頭必須與帶漏電保護器的單相三眼和三相四眼插座相符合,嚴禁將導線直接插入插座孔使用。
(二)使用前必須檢查外殼是否漏電;并進行空載試驗;運轉正常方可使用。裝卸鉆頭時,嚴禁戴手套,并在完全停止轉動時進行。
(三)遇停電、離開工作地點或轉移工作地點,上、下傳遞時,必須先切斷電源。
(四)在易燃、易爆場所或附近,不準使用手持式電動工具;使用中出現震動、高熱或異聲,應立即停止使用。
(五)操作者必須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鞋或站在絕緣板上。
(六)在潮濕或金屬容器內使用手持電動工具,應采用低壓電源。
(1)凡無廠家、許可證編號、生產日期及國家鑒定合格證的安全防護用品、用具,嚴禁采購和使用;
(2)安全防護用品、用具采購計劃應經安全監察部審核,領導批準后實施;
(3)安全防護用品、用具應設專人管理;
(4)安全防護用品、用具不得接觸高溫、明火、化學腐蝕物品,不得移作他用;
(5)安全防護用品、用具每次使用前必須進行外觀檢查,有下列情況者嚴禁使用:
1.安全帶(繩):斷股、霉變、損傷或鐵環有裂紋、掛鉤變形、縫線脫開等;
2.安全帽:帽殼破損、缺少帽襯(帽箍、頂襯、后箍),缺少下顎帶等;
3.登高板:登板有傷痕、繩索斷股或霉變、鉤子裂紋等;
4.腳扣、表面有裂紋、防滑襯層破裂、腳套帶不完整或有傷痕等;
5.驗電器:未經耐壓試驗、批示燈不亮或無音響等。
安全防范管理制度規定2
1、報告制度是學校教職員工向學校或學校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學校安全工作中相關事項的安全管理制度。
2、教職員工對所負責的安全責任區域內的安全隱患,要及時向學校分管安全工作的行政領導報告或直接向校長報告。
3、報告安全隱患應包括隱患的影響范圍、影響程度、已采取的應急措施、整改措施等;報告安全事故應包括發生時間、地點、經過、人員傷亡情況、采取的急救措施、事故現場的.保護措施等。
4、班級出現學生無故缺席、意外傷害事故或其他安全事故,班主任要在第一時間報告安全辦公室,以便做應急處理。
5、值日教師要向學校行政值周領導報告每天的值班情況,對值班過程中的偶發事件或異常情況要在第一時間向學校分管領導報告,并妥善處理。
6、安全分管領導每月要向學校安全領導小組匯報本月安全工作情況,并在每月5日前,書面向縣教育局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匯報學校上月安全工作及校長履職情況。
7、學校發生安全責任事故或其它具有重大影響的事件,堅持逐級報告的原則,任何人不得越級上報。學校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在明確事故后第一時間向教育行政部門電話報告,(局:安全辦xx、局辦公室xx)并在二小時以內書面報告教育行政部門。
安全防范管理制度規定3
1、學校安全用電管理由校長、安全副校長、總務主任、安全辦公室主任全面負責,并落實職責到人。
2、總務主任、安全辦公室主任要經常檢查教學用電、生活用電是否正常,是否完好。
3、學校信息組負責多功能教室、微機室的用電線路以及用電器的使用和檢查。
4、值班教師每一天交接要巡視學校電源線路、照明、插座、生活用電、電教設備、做到安全使用,發現問題要報告總務主任、安全辦公室主任,并要及時維修。
5、辦公室線路不得私自任意更改、移位、拆裝和亂接。
6、發現電器有故障時,應及時關掉電源,不得隨意拆卸,要經過學校主管領導請專業人員進行修理。
7、做到節儉用電,班主任、各功能室負責人下班前要把自我負責區域的電燈、用電器以及電源關掉。
8、班主任教師要經常經過安全課、放學前一分鐘安全教育等形式教育學生安全用電,不得任意損壞電源設施、設備。
9、各教室、辦公室、值班室禁止使用電爐子、電褥子等大功率用電器。安裝大容量的.電器設備,必須經電業管理部門批準,擅自安裝的予以沒收。不允許安裝大容量用電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裝。
10、電器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打火、異味、高熱、怪聲等異常情景時,必須立即停止操作,關掉電源,并及時找電工檢查、修理,確認能安全運行時,才能繼續使用。
11、安全用電必須堅持定期檢查制度,學校每月要進行一次徹底檢查,對不安全隱患及時整改。
安全防范管理制度規定4
1、每周一、周五由當值值班成員副值對干燥燈泡進行檢查、發現燈泡損壞應立即匯報班長并更換。
2、安全員每周要檢查一次、包括燈泡是否損壞,電源線、插頭、插座是否有異常、短路,發現問題應立即匯報班長并處理。
3、正常時根據實際情況、空氣濕度(室外有大霧)應將干燥燈投入(由當班人員負責)。
4、連續兩天陰雨天氣應將干燥燈投入(由安全員負責)。
5、剛做過試驗的絕緣安全用具、涼干放入柜內后應將干燥燈投入(由班長負責)。
6、正常天氣、室內室外空氣干燥、絕緣用具亦干燥、干燥燈應停用,但要檢查干燥燈應在良好的狀態(保證在任何情況下都可以使用干燥燈)。
注:其他安全用具應每月檢查一次并要有記錄、發現問題應立即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