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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工程管理制度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那么擬定制度真的很難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房地產工程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房地產工程管理制度1
第一節責權劃分
一、建設單位
1、協調施工、監理、設計單位的關系。
2、根據國家的有關標準、規范、規程、規定、設計文件、施工組織設計(方案)、承包合同對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的工作質量和施工質量進行檢查。對不符合國家規定和設計的行為提出整改要求。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均應按建設單位的要求改進工作。
二、施工單位
1、嚴格按照設計文件。施工方案。施工組織設計和國家標準、規范、規程施工,對施工質量負責。
2、及時按建設單位和監理的指令改進工作,對建設單位及監理的書面指令應在建設單位及監理指定的期限內完成書面答復。施工單位有權拒絕建設單位、監理不正確的指令,但必須陳述'拒絕'的正當理由,并得到建設單位和監理的確認。在建設單位、監理堅持其指令必須執行時,其后果由堅持人負責。
三、監理單位
1、根據國家標準、規程、規范、規定、設計文件代表建設單位對施工單位的施工質量進行監理。對違反國家規定和設計文件的行為發出整改指令。施工單位無正當理由拒絕監理指令,監理可發出停工令。復工令亦由監理發出。
2、確認施工質量。并對已確認的施工質量負責(但并不免除施工單位對施工質量的責任)。
第二節技術質量管理方針
三全管理(全員、全過程、全方位)、預控為主、確保質量。
第三節技術質量管理體系
一、建設單位、施工、監理都應根據本單位的具體情況,建立以總工程師為首的技術質量管理系統。
二、管理系統的人員必須到崗,職責必須劃分明確、管理到位。
第四節圖紙收發和審核
一、工程圖紙及設計文件(包括設計變更)一律由建設單位檔案員分發給施工單位項目經理部技術負責人(或檔案員)以及監理工程師。
二、各單位技術負責人應組織有關人員認真審查圖紙。
三、圖紙審查要點:
1、要尺寸、標高、位置、預留孔洞埋件是否正確。
2、重要構造是否合理。
3、圖紙、文件是否互相矛盾。
4、執行標準、規范是否明確。
5、土建與安裝的銜接有無問題。
6、現在施工技術、裝備、供應條件是否適應技術難點的特殊要求。
7、有無危及安全的因素。
第五節設計交底
設計交底由建設單位組織有關單位進行。設計交底的主要目的在于說明工程特征、了解設計意圖、澄清圖紙會審中的問題、更正圖紙錯誤等。設計交底記錄由設計單位整理,經建設單位、設計、監理、施工各方共同簽署后建設單位分發有關單位。
第六節施工組織設計
一、施工組織設計由施工單位編制。由監理單位組織施工、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等有關人員審核。
二、施工組織設計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1、工程概況;
2、施工總平面圖;
3、綜合計劃:包括進度、材料、預制件、設備、勞動力、施工機具、臨時設施計劃;
4、施工方法及技術措施;
5、季節施工措施;
6、質量保證措施;
7、安全技術措施;
8、環保及文明施工技術措施。
三、施工組織設計的修改、批準程序要符合施工單位的管理制度,同時應通知建設單位、監理重大修改應由建立組織有關人員重新審定。
第七節技術交底
由各單位技術負責人向各自的屬下進行技術交底。尤其是施工單位的技術交底必須深入到基層,交底應有針對性,說明操作要點、質量標準和安全注意事項。
第八節施
工嚴格按照標準、規范、規程、設計文件,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施工。
第九節設計變更
一、變更設計施工必須按設計變更圖(通知)及洽商記錄進行。
二、施工中有下列情況由施工單位向監理提出,經建設單位同意后提交設計單位書面批準后可以變更施工。
1、圖紙錯誤
2、合理化建議
3、施工條件、材料規格、品種無法滿足原設計要求。
三、不影響結構建筑美觀和使用功能的次要部位,可以在得到建設單位及設計人同意的前提下先施工,后補充洽商記錄。
四、設計變更圖、變更通知、洽商記錄是設計文件的組成部分,是監理的依據。
第十節材料檢驗
一、主要材料、構件、配件、設備、儀表必須具備合格證、檢驗報告方可使用。新材料、新產品應具備鑒定證明、質量標準、使用說明和工藝要求方可使用。
二、對較大、無合格證、部位特別重要的材料、構件、配件、設備、儀表必須按規范、標準的要求由施工單位復驗。
三、建設單位、監理對材料、構件、設備、儀表產生疑問,可以抽樣復驗,復驗合格由建設單位承擔費用,復驗不合格,施工單位承擔費用,并嚴禁使用。
第十一節技術檢驗
施工規程、規范和技術文件規定的技術檢驗(比如:強度、壓力、絕緣、探傷等)一律按有關規定由施工單位進行,不得任意減少內容和降低標準。關鍵的'檢驗應通知監理到場。施工單位應將檢驗報告提交監理審查登記。
第十二節隱蔽驗收
一、上道工序的工作結果被下道工序所掩蓋,無法或很難進行再次檢查;發生錯誤無法或很難彌補的工程部位,必須進行隱蔽檢查合格后方準開始下道工序。
二、監理單位必須事先按分項工程編制隱蔽驗收部位計劃表,表中應注明項目、部位、檢查內容,并書面通知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
三、工程進行到監理單位規定的隱檢部位,施工單位在自己進行了技術復核、質量評定之后,準備好相應的檔案資料和檢驗工(量)具,報請監理驗收。
四、隱蔽驗收各專業人員都須參加,而且必須作出記錄并有施工和監理代表簽字確認。
第十三節中間驗收
根據施工組織設計要求對主體工程分層次、某一部分特殊工藝、特殊設備的分部工程完成之后,由建設單位召集施工、監理、設計聯合進行驗收,做出書面記錄,后續的分部工程方可插入。
第十四節設備試運轉
一、具備下列條件方可進行試
運轉
1、安裝工作完成,并經質量檢驗合格;
2、技術文件規定的檢驗工作完成并合格;
3、試運轉方案編制完畢;
4、測試量具,工具齊備。
二、試運轉由施工單位主持實施,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參加。
三、試運轉記錄應完整歸檔。
第十五節竣工驗收
一、竣工驗收條件:
1、合同規定的工程范圍施工完畢,并達到質量標準;
2、檔案齊備,已通過監理、質監部門審核。
二、竣工驗收由質量監督站、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設計單位、監理聯合進行。
三、竣工驗收應填寫驗收單。
第十六節工程質量管理
1、各施工單位應當認真貫徹國務院《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建立質量管理機構,設置專職質檢員,建立質量責任制,強化工程質量管理,對各自施工工程范圍的施工質量負責。
2、施工單位應按照新修訂的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系列規范的標準,控制工程質量,按照'驗評分離、強化驗收、完善手段、過程控制'的指導思想,采取有效的手段,加強施工過程中的質量控制。施工單位項目經理為質量的第一責任人。
3、業主要求總承包單位按照本工程的總體質量目標參與全部工程質量管理,總承包單位應按照總體質量目標,針對充分滿足使用功能、設計效果和觀感質量,全面提高工程質量整體水平的目的,提出合理化建議,各分包施工單位應給予配合執行。
總承包單位配合監理單位加強施工單位自身質量管理能力,充分強化和調動各施工單位的質量意識和積極性,實現全員、全過程的質量管理。
4、為了確保工程質量達到優質標準,每周至少定期一次由監理組織,業主、總包單位和各分包單位責任人參加質量檢查,對各施工單位本周完成的工程質量進行評定,對不合格工程或質量隱患下達整改指令,并將評定結果在監理例會上通報。
5、各分包施工單位應服從總包單位質檢員的各項口頭或書面的整改要求,對不服從管理的施工單位,總包單位應報業主和監理,經批準后可采取強制措施。
6、各分包單位必須編制分項工程作業設計或施工方案,由總包單位報業主和監理單位審核后實施,方案必須符合工程總體質量目標要求。
7、各分項分部工程所用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必須符合國家相關質量檢驗標準、設計和相關合同文件要求,材料進場時,提供產品合格證和有效質量證明文件,按照規定需要復檢的材料,必須有施工單位和監理方見證取樣,并送具有檢測資質的單位檢驗。
8、對施工單位私自更換工序做法及材料、成品、半成品的品牌或自行更換具有同樣效能的材料的行為,一經發現監理單位將給予嚴厲處罰,并對已施工的部位予以返工處理。
9、施工過程中的上一道工序未經驗收,不得進入下道工序的施工,監理單位組織施工單位責任人對分項工程的工序節點和成品驗收,驗收時必須先向監理報驗,并提前24小時向監理單位送報驗材料。
10、工程施工技術資料是施工質量可追溯的依據,各單位應該與工程同步,及時有效的整理,要求項目齊全,內容具體,手續完備,真實、準確、可靠。
工程資料的填寫按照國家標準《建設工程文件歸檔整理規范》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建筑工程施工統一用表》的規定整理填寫。
11、工程竣工時,施工單位必須交業主一套完整的竣工資料(包括音像資料),必須是原件,復印件必須字跡清晰,有關簽字完整有效。
第十七節質量評定
一、質量評定按《建筑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按分項、分部和單位工程劃分進行檢驗評定。
二、質量評定由施工單位按標準規定組織相應的人員進行。施工單位自檢核定合格報監理單位核準。
第十八節持證上崗
一、需要持證上崗特殊工種,施工單位必須安排持證人員操作。
二、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應隨時檢查特殊工種的持證情況,并有權停止無證人員工作或拒絕確認由無證人員進行施工的工程質量。
第十九節質量保證資料
施工單位應按自治區建設廳的有關文件的規定整理質量保證資料。質保資料應在施工過程中及時整理,嚴禁寫'回憶錄'和編假數據。質量保證資料應報監理審查、登記、竣工后由施工單位整理成卷,一式三份報監理核定。
第二十節質量事故
一、發生質量事故,施工單位應立即通知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同時采取防止事故擴大的有效措施。
二、質量事故不得擅自修補掩飾。施工單位需組織有關方面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寫出書面方案報監理。經設計和監理同意后方可進行處理。
三、事故處理完畢,施工單位應寫出事故報告,報告應說明事故原因,
處理方法和處理結果,并對處理結果進行檢查、登記備案。
第二十一節計量
一、施工使用的儀器、量具必須合格,并在規定的計量檢定周期內使用。
二、監理應對在用的量具的檢定合格證'進行檢查、登記。
房地產工程管理制度2
1、負責項目的技術把關,施工圖紙設計遺漏,材料組織采購,編制施工計劃及材料供應計劃落實工作
2、負責對施工現場,材料用料,施工質量,安全施工,施工進度進行監督;發現問題應及時報告并提出整改意見。
3、負責協調與工程有關政府職能部門的檢查、驗收、報批等關系。
4、負責項目工程預算把關,資料準備工作。
5、負責項目工地現場的三通一平'工作,確保施工順利進行。
6、負責材料員,監理員,水電施工員,倉庫保管員,安全員的.正常管理工作。
7、負責工程調度會的組織協調工作,確保會議決議有效執行落實。
8、嚴格把握和及時處理項目的技術變更及施工中工程技術問題。
9、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臨時性工作。
房地產工程管理制度3
第一節管理職能
一、總工程師負責簽證工作的領導,由總工負責審批。
二、工程部負責會同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確認工程簽證的實物量。
三、工程部負責會同審查工程簽證的金額,確認材料價差補償范圍、種類及預算量,確認價差。
第二節辦理簽證的范圍和依據
一、下列情況可以辦理工程簽證:
1、施工單位依據設計院或建設單位出具的設計變更圖、洽商記錄、變更通知而變更施工。
2、由于建設單位的'責任引起的停工,返工損失。
3、施工單位應建設單位的要求從事施工范圍之外的作業。
二、辦理價差簽證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施工單位自行采購并實際用到工程上的材料、加工件或半成品。
2、合同預算中對該品種的材料,加工件或半成品沒有包死價格,并規定可以計算價差。
三、造價增加小于等于20xx元的項目只辦理技術洽商,不辦理簽證。
四、計算工作量時,必須同時計算增、減工作量。
房地產工程管理制度4
一、責權劃分
(一)建設單位
1、協調施工、監理、設計單位的關系。
2、根據國家的有關標準、規范、規程、規定、設計文件、施工組織設計(方案)、承包合同對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的工作質量和施工質量進行檢查。對不符合國家規定和設計的行為提出整改要求。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均應按建設單位的要求改進工作。
(二)施工單位
1、嚴格按照設計文件。施工方案。施工組織設計和國家標準、規范、規程施工,對施工質量負責。
2、及時按建設單位和監理的指令改進工作。對建設單位及監理的書面指令應在建設單位及監理指定的期限內完成書面答復。施工單位有權拒絕建設單位、監理不正確的指令。但必須陳述"拒絕"的正當理由,并得到建設單位和監理的確認。在建設單位、監理堅持其指令必須執行時,其后果由堅持人負責。
(三)監理單位
1、根據國家標準、規程、規范、規定、設計文件代表建設單位對施工單位的施工質量進行監理。對違反國家規定和設計文件的行為發出整改指令。施工單位無正當理由拒絕監理指令。監理可發出停工令。復工令亦由監理發出。
2、確認施工質量。并對已確認的施工質量負責(但并不免除施工單位對施工質量的責任)。
二、技術質量管理方針
三全管理(全員、全過程、全方位)、預控為主、確保質量。
三、技術質量管理體系
(一)建設單位、施工、監理都應根據本單位的具體情況,建立以總工程師為首的技術質量管理系統。
(二)管理系統的人員必須到崗,職責必須劃分明確、管理到位。
四、圖紙收發和審核
(一)工程圖紙及設計文件(包括設計變更)一律由建設單位檔案員分發給施工單位項目經理部技術負責人(或檔案員)以及監理工程師。
(二)各單位技術負責人應組織有關人員認真審查圖紙。
(三)圖紙審查要點:
1、要尺寸、標高、位置、預留孔洞埋件是否正確。
2、重要構造是否合理。
3、圖紙、文件是否互相矛盾。
4、執行標準、規范是否明確。
5、土建與安裝的銜接有無問題。
6、現在施工技術、裝備、供應條件是否適應技術難點的特殊要求。
7、有無危及安全的因素。
五、設計交底
設計交底由建設單位組織有關單位進行。設計交底的.主要目的在于說明工程特征、了解設計意圖、澄清圖紙會審中的問題、更正圖紙錯誤等。設計交底記錄由設計單位整理,經建設單位、設計、監理、施工各方共同簽署后建設單位分發有關單位。
六、施工組織設計
(一)施工組織設計由施工單位編制。由監理單位組織施工、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等有關人員審核。
(二)施工組織設計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1、工程概況;
2、施工總平面圖;
3、綜合計劃:包括進度、材料、預制件、設備、勞動力、施工機具、臨時設施計劃;
1、施工方法及技術措施;
2、季節施工措施;
3、質量保證措施;
4、安全技術措施;
5、環保及文明施工技術措施。
(三)施工組織設計的修改、批準程序要符合施工單位的管理制度,同時應通知建設單位、監理重大修改應由建立組織有關人員重新審定。
七、技術交底
由各單位技術負責人向各自的屬下進行技術交底。尤其是施工單位的技術交底必須深入到基層,交底應有針對性,說明操作要點、質量標準和安全注意事項。
八、施工
嚴格按照標準、規范、規程、設計文件,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施工。
九、設計變更
(一)變更設計施工必須按設計變更圖(通知)及洽商記錄進行。
(二)施工中有下列情況由施工單位向監理提出,經建設單位同意后提交設計單位書面批準后可以變更施工。
1、圖紙錯誤
2、合理化建議
3、施工條件、材料規格、品種無法滿足原設計要求。
(三)不影響結構建筑美觀和使用功能的次要部位,可以在得到建設單位及設計人同意的前提下先施工,后補充洽商記錄。
(四)設計變更圖、變更通知、洽商記錄是設計文件的組成部分,是監理的依據。
十、材料檢驗
(一)主要材料、構件、配件、設備、儀表必須具備合格證、材質單方可使用。新材料、新產品應具備鑒定證明、質量標準、使用說明和工藝要求方可使用。
(二)指較大、無合格證、部位特別重要的材料、構件、配件、設備、儀表必須按規范、標準的要求由施工單位復驗。
(三)建設單位、監理對材料、構件、設備、儀表產生疑問,可以抽樣復驗,復驗合格由建設單位承擔費用,復驗不合格,施工單位承擔費用,并嚴禁使用。
十一、技術檢驗
施工規程、規范、和技術文件規定的技術檢驗(比如:強度、壓力、絕緣、探傷等)一律按有關規定由施工單位進行,不得任意減少內容和降低標準。關鍵的檢驗應通知監理到場。施工單位應將檢驗報告提交監理審查登記。
十二、隱蔽驗收
(一)上道工序的工作結果被下道工序所掩蓋,無法或很難進行再次檢查;發生錯誤無法或很難彌補的工程部位必須進行隱蔽檢查以及合格后方準開始下道工序。
(二)監理單位必須事先按分項工程編制隱蔽驗收部位計劃表,表中應注明項目、部位、檢查內容,并書面通知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
(三)工程進行到監理單位規定的隱檢部位,施工單位在自己進行了技術復核、質量評定之后準備好相應的檔案資料和檢驗工(量)具,報請監理驗收。
(四)隱蔽驗收各專業人員都須參加,而且必須作出記錄并有施工和監理代表簽字確認。
十三、中間驗收
某一部分分部工程完成之后,由建設單位召集施工、監理、設計聯合進行驗收,做出書面記錄,后續的分部工程方可插入。
十四、設備試運轉
(一)具備下列條件方可進行試運轉
1、安裝工作完成,并經質量檢驗合格;
2、技術文件規定的檢驗工作完成并合格;
3、試運轉方案編制完畢;
4、測試量具,工具齊備。
(二)試運轉由施工單位主持實施,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參加。
(三)試運轉記錄應完整歸檔。
十五、竣工驗收
(一)竣工驗收條件:
1、合同規定的工程范圍施工完畢,并達到質量標準;
2、檔案齊備。
(二)竣工驗收由質量監督總站、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設計單位、監理聯合進行。
(三)竣工驗收應填寫驗收單。
十六、質量評定
(一)質量評定按《建筑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按分項、分部和單位工程劃分進行檢驗評定。
(二)質量評定由施工單位按標準規定組織相應的人員進行。施工單位自檢核定合格報監理單位核準。
十七、持證上崗
(一)需要持證上崗特殊工種,施工單位必須安排持證人員操作。
(二)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應隨時檢查特殊工種的持證情況,并有權停止無證人員工作或拒絕確認由無證人員進行施工的工程質量。
十八、質量保證資料
施工單位應按市建委的有關文件的規定整理質量保證資料。質保資料應在施工過程中及時整理,嚴禁寫"回憶錄"和編假數據。質量保證資料應報監理審查、登記、竣工后由施工單位整理成卷,一式三份報監理核定。
十九、質量事故
(一)發生質量事故,施工單位應立即通知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同時采取防止事故擴大的有效措施。
(二)質量事故不得擅自修補掩飾。施工單位需組織有關方面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寫出書面方案報監理。經設計和監理同意后方可進行處理。
(三)事故處理完畢,施工單位應寫出事故報告,報告應說明事故原因,處理方法和處理結果。家里對處理結果進行檢查、登記備案。
二十、計量
(一)施工使用的儀器、量具必須合格,并在規定的計量檢定周期內使用。
(二)監理應對在用的量具的"檢定合格證"進行檢查、登記。
二十一、分包工程質量
分包單位的資質由建設單位和監理確定,分包工程質量由總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的施工技術由總包單位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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