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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門衛管理制度和職責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學校門衛管理制度和職責,歡迎大家分享。
學校門衛管理制度和職責1
為維護學校正常秩序,完成各項保衛任務,切實保障師生的合法權益和人身安全,特制定學校門衛制度如下:
1、門衛人員上崗執勤要衣冠整齊,要文明執勤,禮貌待人,以理服人,必須堅守工作崗位,履行工作職責,24小時內必須有人在崗,不得擅離職守,或做與門衛無關的`事。
2、上課期間學生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出學校,須憑班主任或有關老師批條,并在規定時間內按時返回學校。
3、學生翻越圍墻進入校內者,應及時上報學校。
4、除上級領導檢查及特殊情況外,禁止一切閑雜人員進入校園.。
5、外來人員來訪,門衛要問清事由,及時與有關人員聯絡,并填好會客單。
6、外訪人員進入學校,必須遵守學校有關規章制度,門衛有責任維護并保證學校教學有序進行。
7、報刊信件的及時分發。在節假日如有重要信件,及時通知有關老師。
8、對危害學校安全的人和事,有權采取臨時相應措施加以制止,并迅速報告學校相關領導或值班領導。
9、在節假日、晚上必須進行巡視,及時開啟報警設備,有情況及時查看,報警防盜裝置需經常調試如有損壞及時報告。
10、負責門前三包,禁止一切商販進入校內買賣,門前嚴禁擺攤設點。確保校門通道整潔暢通。
上述各項,務必嚴格遵守,門衛做好安全保衛工作,如有不聽勸止。蓄意尋釁鬧事者,門衛應及時制止和處理并報告學校,情節嚴重者交公安機關處理。
學校門衛管理制度和職責2
1、嚴格執行省、市、區、學校有關安全的管理規定,做好學校安全保衛工作,維護正常教育教學秩序。
2、按規定時間啟、閉校門,組織學生有序進出。對儀表不整、勸其整改到位。負責門衛室及校門內外的保潔。
3、按規定做好教職工報刊雜志的分發工作。
4、做好校園內師生車輛的停放和守護工作,車棚及時上鎖,對亂停亂放屢教不改的可以暫扣車輛交學校負責部門處理。
5、嚴格詢問和登記制度,對來訪人員必須嚴格履行檢查、核實、登記和通報確認制度,凡不能證明有效身份的應責令其離開學校,對形跡可疑人員應扭送公安機關。
6、學生在校期間,禁止機動車輛進入校園。經同意進入校園的`車輛必須限速限道行駛,在指定的地點停放。學生家長的接送車輛一律停放在校門兩側。
7、家長探視學生一律在門衛室接待,上課期間學生不接受探視。學生在校期間中途離校,必須憑班主任的批條放行。
8、上課期間教師一概不接待外來人員。
9、驅趕校門口的流動攤販。
10、在師生靜堂以后,經常巡視校園,發現異常情況及時處理。
11、保持通訊暢通,重大問題及時報告學校領導或直接向派出所報案。
學校門衛管理制度和職責3
一、門衛必須24小時有人在崗,按時登記交接班(北京時間早晨9:00——晚上21:00),不得擅離職守。嚴格杜絕無人管理狀態。值班人員值班時,不準干私活。
二、早上、下午上課期間和晚自習期間值班人員必須鎖上大門,嚴防學生出校園和外來人員隨意進入校園。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有污染的物品進入學校。
三、外來人員出入校門必須嚴格登記,認真履行登記手續,外來人員的車輛一律不準進入校園。(特殊情況除外)
四、上課、晚自習期間學生不得出大門或回寢室,如因病或其他特殊情況需出校門或回寢室,必須有班主任假條并在門衛處登記后才能離校。
五、嚴禁小商販在校門口擺攤設點,做好門前“三包”。學生騎自行車到校門口必須自覺下車,自行車應按規定位置停放。
六、凡發現校內有陌生人或不明身份的人員,門衛應立即當面詢問,勸其離校或上報學校領導共同處理。如遇突發事件應及時通知當天值班領導并趕到現場,冷靜處理。
七、節假日未經學校批準,一律禁止學生或其他人員進入校園。如有特殊情況必須進入校園的,必須做好登記。
八、門衛負責校門一帶及門衛室的衛生打掃及保潔。堅持每天清掃至少二次。接受學校領導臨時安排的.工作。
九、門衛工作人員必須做到衣冠整潔,接待來訪人員時注重文明禮貌。上班時間不能喝酒。
十、門衛工作人員應嚴格遵守學校的作息時間及請假制度。因病因事須向學校領導請假,經同意后方能調班。
十一、放學后檢查所有教室、辦公室及其他場所是否能已關門上鎖;有權盤查并禁止可疑人員進入校園;晚上要適當在校園巡視,保證學校財產安全,防止無關人員進入校園后尋釁鬧事,保證學校的教學秩序。
十二、以上制度希望值班人員嚴格遵守。凡由于工作失誤造成不良影響或安全事故者,學校將作出相應處理或處罰,并對造成的后果承擔全部責任。
學校門衛管理制度和職責4
為加強學校保安員管理,明確保安員崗位職責,規范保安員日常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保安員應忠于職守,遵紀守法,著裝整齊,禮貌執勤,禮貌待人,熱情服務。
二、學校保安員堅持優質服務,自覺維護學校的聲譽。
三、學校保安員務必熟練使用學校的各種消防器材,愛護學校公物。
四、學校保安員要嚴格執行學校的規章制度,尊重領導、師生,服從管理。
五、學校保安員要認真做好“防火、防盜、防破壞、防事故”工作,維護學校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以及學校的設備設施安全。保安員要認真落實安全防范措施,維護學校治安秩序。一旦發現問題或遇突發事件,要迅速作出正確的決定和處理,及時向主管部門和領導報告,防止各種意外發生。
六、學校保安員要準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認真交接值班狀況,填寫值班記錄并簽名。
七、學校保安員不在崗位上睡覺、喝酒、吃檳榔,不離崗、脫崗,不在崗位上會客或辦私事。
八、學校保安員要加強校內四周以及各樓層的`巡查。
九、對車輛的管理:
(1)本校教職工和家屬的車輛出入,要認真做好登記。
(2)正常上課期間對外來人員務必問清工作單位、姓名及事由后聯系被訪人,經允許后先登記再請其進入;如遇直接來找校領導的陌生人員,務必與相關領導聯系確認后才準予入校;如遇上級主管部門或其他單位工作人員來我校檢查、指導工作,應及時報告校長辦公室或與相關處室聯系,并指引來訪人員進校,指揮其車輛按要求停放。
(3)其它無關人員及車輛一律不許進入學校。進入學校的車輛要引導其按指定的地方停放,嚴禁其車輛亂停;出入學校的外來車輛(特別是貨車)要嚴格檢查,出校的物品務必經校領導同意(批條)方可放行。
十、被訪人不在學校,要婉言拒絕其進入學校。
十一、學生正常上課期間因事須離校者,要查看并留存班主任或科任教師簽字的請假條,然后予以放行;否則,值班保安員承擔一切職責。
十二、學校保安員要搞好保安室及周邊衛生,要用心協助學校做一些力所能及的搬運、張貼等工作。
十三、保安人員有事,務必請假,經同意后才許離校,未經同意或自理崗位者做曠工處理,請假后不按時歸隊的做曠工處理,累計警告三次以上者做自動離隊處理。
十四、保安員不服從管理,頂撞主管人員或校領導,或散布謠言、惡意中傷他人的;保安員觸犯法律被治安行政拘留或追究刑事職責的,直接開除出校。
學校門衛管理制度和職責5
為加強學校保安員管理,明確保安員,規范保安員日常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保安員應忠于職守,遵紀守法,著裝整齊,禮貌執勤,禮貌待人,熱情服務。
二、學校保安員堅持優質服務,自覺維護學校的聲譽。
三、學校保安員務必熟練使用學校的各種器材,愛護學校公物。
四、學校保安員要嚴格執行學校的規章制度,尊重領導、師生,服從管理。
五、學校保安員要認真做好“防火、防盜、防破壞、防事故”工作,維護學校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以及學校的設備設施安全。保安員要認真落實安全防范,維護校園治安秩序。一旦發現問題或遇突發事件,要迅速作出正確的'和處理,及時向主管部門和領導,防止各種意外發生。
六、學校保安員要準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認真交接值班狀況,填寫值班記錄并簽名。
七、學校保安員不在崗位上睡覺、喝酒、吃檳榔,不離崗、脫崗,不在崗位上會客或辦私事。
八、學校保安員要加強校內四周以及各樓層的巡查。
九、對車輛的管理:
(1)本校教職工和家屬的車輛出入,要認真做好登記。
(2)正常上課期間對外來人員務必問清工作單位、姓名及事由后聯系被人,經允許后先登記再請其進入;如遇直接來找校領導的陌生人員,務必與相關領導聯系確認后才準予入校;如遇上級主管部門或其他單位工作人員來我校檢查、指導工作,應及時報告校長辦公室或與相關處室聯系,并指引來人員進校,指揮其車輛按要求停放。
(3)其它無關人員及車輛一律不許進入學校。進入學校的車輛要引導其按指定的地方停放,嚴禁其車輛亂停;出入學校的外來車輛(個性是貨車)要嚴格檢查,出校的物品務必經校領導同意(批條)方可放行。
十、被人不在學校,要婉言拒絕其進入學校。
十一、學生正常上課期間因事須離校者,要查看并留存班主任或科任教師簽字的請假條,然后予以放行;否則,值班保安員承擔一切職責。
十二、學校保安員要搞好保安室及周邊衛生,要用心協助學校做一些力所能及的搬運、張貼等工作。
十三、保安人員有事,務必請假,經同意后才許離校,未經同意或自理崗位者做曠工處理,請假后不按時歸隊的做曠工處理,累計警告三次以上者做自動離隊處理。
十四、保安員不服從管理,頂撞主管人員或校領導,或散布謠言、惡意中傷他人的;保安員觸犯被治安行政拘留或追究刑事職責的,直接開除出校。
學校門衛管理制度和職責6
為了切實加強學校安全工作管理,進一步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防止有害物品及不良分子進入校園,確保師生人身安全,根據上級有關部門安全文件精神及結合我校實際,特制訂如下管理措施,希望有關人員切實履行職責:
1、安全室組織召開全體學生安全教育大會,要求學生遵守學校的`安全管理制度,教育學生自我保護和規避風險的知識。
2、班主任負責教育、督促學生午、晚放學后一律按時回家,不準逗留校內;教育走讀生嚴格遵守學校的作息時間;教育學生在校期間進出校園必須履行請假制度;要求學前班和小學低年級學生上學放學時應有家長接送,以防意外。要求小學高年級學生和初中生上學放學路上要結伴同行,放學后要立即離校回家,不得在路上逗留、玩耍。
3、學生集中上下學時段,值周領導、值日教師必須在校門口維持秩序。
4、學生進出校園一律檢查,絕不允許出現未經學校同意擅自離校這種現象。
5、家長來校探視學生一律必須登記,由門房聯系班主任、老師或直接通知學生本人。
6、家長送給學生的物品門衛必須認真檢查,并填寫《學生家長送物交接單》后通知學生領取。
7、家長接送學生來校一律到門口止步(特殊情況經門衛批準除外)。
8、外來車輛及人員一律不準進入校內,確需進入需請示有關領導或當事人。
9、門衛要嚴格履行登記手續,規范門口制度,確保24小時有人在門口值班,絕不允許出現上班時間沒人管理狀態。
10、凡發現校內有陌生人或身份不明者,教職工都有責任進行追詢,做出處理或上報學校領導。
11、學校放學以后,值周教師、班主任、門衛有義務檢查教室及校園有無學生逗留,發現后及時通知班主任,做好遣送工作。
12、節假日未經學校批準,一律禁止學生回校。
以上措施希望有關人員切實履行,凡由于工作失誤造成安全事故或不良影響,由學校校委會討論做出處理或處罰,嚴重的要由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該措施由公布之日起開始執行。
學校門衛管理制度和職責7
一、進出人員證件查驗制度
1、非學校教職員工進入學校,應主動向學校保衛人員出示證明身份的相關證件。
2、學校門衛工作人員應認真查驗進入學校的外來人員的相關證件,嚴禁不明身份人員進入學校。
3、對拒不出示證件或不能證明其身份的外來人員,學校門衛工作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并做好解釋工作。
4、在上課期間,學生確因特殊情景需出校門時,必須按保衛科制定的規定持有班主任教師簽字同意的請假條,查驗后方可放行并將請假條存檔備查。其它情景一律不準學生外出,遲到的學生必須按要求作好登記后才準許入校。
二、外來人員入校登記制度
1、外來人員進入學校,必須在學校進行登記,經允許后方可進入。
2、對拒不進行登記的外來人員或登記資料與事實不符的,門衛工作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并做好解釋工作。
三、會客制度
1、學校教師在開展教育教學工作期間原則上不會客,確因工作需要會客的,外來人員來訪必須經門衛工作人員與被訪人員聯系,經同意并完成登記后方可入校。
2、學生家長到學校找教師交流或了解學生情景時,需由門衛工作人員與被訪人員聯系,到門衛室確認和登記后準予進入。
3、學生家長要進學校找自我的`孩子或其他學生,只能在課間由門衛工作人員與班主任教師聯系并登記后進入。
四、車輛準入放行制度
1、學校在正常教育教學工作期間,應關掉好校門,嚴禁機動車輛進入學校。
2、上級視察工作或確因工作需要進入學校的車輛,需經學校領導同意后,在門衛工作人員的引導下停放到指定地點,禁止鳴笛,限速行駛,確保師生安全。
五、物品出入查驗制度
1、學校門衛工作人員對進出學校的外來人員攜帶的物品進行登記,對可疑物品要進行查驗,嚴禁易燃易爆、劇毒、管制*具等危險物品進入學校。
2、學校門衛工作人員對帶出學校的大宗物品要經有關部門同意并查驗登記后方可放行。
3、學校門衛工作人員要加強對帶入或帶出學校的可疑物品的盤查,確保學校和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
學校門衛管理制度和職責8
為了加強我校的門衛安全管理,更好地做好門衛工作,盡到門衛應盡的'職責,特制訂如下制度:
一、門衛人員必須24小時在崗,不得擅自離崗,如有特殊情況要離崗,需與學校領導或總務處協商,證得同意并且由門衛另行安排好責任性較強的人前來替代方可離崗。
二、外來人員進入校內必須做好登記工作,并與被訪問者取得電話聯系。特別是對于陌生人進入校區,必須要求其出示相關證件,并作登記,經同意后才可進入;對學生在校期間外出要嚴格控制并把關,未經班主任老師同意不得放行;對家長接孩子進入校區應盡量做好解釋勸說工作。
三、保證學校劃分給的包干區常年清潔,樂意接受學校分配給的其它任,配合做好校門口的清衛工作。
四、協助總務處和學校其它條線處理突然事件。
五、記好臺帳資料,每月匯報一次。
學校門衛管理制度和職責9
1、學生出入校門應穿校服或出示學生證,上課時間禁止學生外出,學生請假外出憑班主任簽發的`出門證出校.
2、外來人員辦事出入校門必須經被訪人員同意,持有效證件到門衛辦理出入登記手續。禁止推銷、散發廣告和閑散人員進入學校。
3、禁止攜帶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和寵物進入校園。
4、禁止外單位車輛和出租車進入校園。進校送貨的車輛,須經有關部門批準在門衛登記方可進校,并接受門衛檢查。上級主管部門車輛進校也要嚴格履行登記手續,并通知有關領導方可放行。
5、攜帶物品出校須持相關部門的證明,經檢查后方可放行。下班后和節假日禁止攜帶物品出校。
6、校園內不準騎行摩托車、自行車,汽車、摩托車、自行車按規定地點停放,汽車、摩托車在校園內不準鳴號。非本校人員機動車,未經批準不得在校內過夜。
7、廢品收購人員要經有關部門同意,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校園內收購廢品,并接受門衛檢查。
8、中午12:40~13:40(冬季)、12:40~14:00(春季)為靜校時間關閉大門,禁止人員出入。
9、校大門在晚22:00關閉,禁止住校學生外出,對晚歸住校學生要進行登記,按校規校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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