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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產管理制度

      時間:2025-02-22 08:54:51 賽賽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資產管理制度(精選23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資產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資產管理制度(精選23篇)

        資產管理制度 1

        1、固定資產實行局統一管理:財務室負責本單位固定資產核算工作,通過固定資產明細賬、固定資產卡片進行會計核算,確保固定資產賬實相符、賬卡相符、賬證相符、賬賬相符。綜合辦負責固定資產采購、保管(計算機使用人負責保管)、驗收、維護保養工作;負責固定資產登記、統計工作、定期盤點、清理核對工作;負責對固定資產調配、報損、殘值處理等有關管理工作。

        2、固定資產購置:是指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作為固定資產進行核算。

        3、本單位所需固定資產應根據業務工作的需要和單位財力的'可能,經局黨組集體研究同意,統一由財務室報告區財政局國有資產管理股,政府采購管理股進行審批,手續完備由綜合辦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有關規定實施采購事項。

        4、固定資產處置:每年綜合辦組織定期清理,購入和報廢的,及時向區財政國資股、采購股報備,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并調整固定資產賬務。

        資產管理制度 2

        某企業(公司)不良資產處置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和規范不良資產的處置管理工作,落實不良資產處置工作責任制,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按照《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市市屬國有企業不良資產處置暫行辦法》等規定,結合我公司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集團公司本級及其出資的企業(以下簡稱子公司)在清產核資和財產清查中不良資產的申報、核銷、清理回收、處置等行為。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不良資產,是指企業在清產核資和財產清查中根據合法證據、由具有合法資質的中介機構出具經濟鑒證證明認定實質已形成損失、并經集團總經理室審核,報市國資委批準核銷的資產。具體包括:

        (一)不能收回的各項應收款項;

        (二)難以收回的不良長期投資和短期投資;

        (三)長期積壓、變質、報廢、淘汰、毀損的存貨;

        (四)報廢、毀損、丟失、待報廢的固定資產和停建、廢棄、報廢、拆除、毀損的在建工程;

        (五)其他資產損失。

        第二章 不良資產的申報與核銷

        第四條 企業對清理出來的不良資產的核實和認定,具體按照國資委《國有企業資產損失認定工作規則》的有關規定進行。

        第五條 企業對清理出來的不良資產的核實和認定都必須取得合法證據。合法證據包括:

        (一)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證據。

        (二)社會中介機構的經濟鑒證證明。

        (三)特定事項的企業內部證據。

        第六條 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證據,是指企業收集到的司法機關、公安機關、行政部門、專業技術鑒定部門等依法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書面文件,主要包括:

        (一)司法機關的判決或裁定;

        (二)公安機關的立案結案證明、回復;

        (三)工商管理部門出具的注銷、吊銷及停業證明;

        (四)企業的破產清算公告及清償文件;

        (五)政府部門的公文及明令禁示的文件;

        (六)國家及授權專業技術鑒定部門的鑒定報告;

        (七)保險公司對投保資產出具的出險調查單,理賠計算單等;

        (八)符合法律條件的其他證據。

        第七條 社會中介機構的經濟鑒證證明,是指社會中介機構按照獨立、客觀、公正的原則,對企業的某項經濟事項發表的專項經濟鑒證證明或鑒證意見書,包括: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律師事務所、專業鑒定機構等出具的經濟鑒證證明或鑒證意見書。

        第八條 特定事項的企業內部證據,是指企業在財產清查過程中,對涉及財產盤盈、盤虧或實物資產報廢、毀損及相關資金掛賬等情況的內部證明和內部鑒定意見書等,主要包括:

        (一)會計核算有關資料和原始憑證;

        (二)資產盤點表;

        (三)相關經濟行為的業務合同;

        (四)企業內部技術鑒定小組或內部專業技術部門的鑒定文件或資料;

        (五)企業內部核批文件及有關情況說明。

        第九條 對作為不良資產核銷的所有證據,應當根據內部控制制度和財務管理制度,進行逐級審核,認真把關。

        第十條 由集團財務處聯系、委托社會中介機構對本級及子公司擬申報核銷的不良資產進行相關的調查取證、審查核實,并出具相應的經濟鑒證證明。

        第十一條 企業不良資產核銷的申報程序:企業不良資產核銷方案應先上報集團公司總經理室審核,再由財務管理處轉報市稅務主管部門與市國資委審批。其一般流程如下:

        (一)企業內部有關責任部門經過取證、核查責任,提出報告,并說明形成不良資產的原因和責任。

        (二)不良資產損失金額無法根據證據確定或難以取得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證明,應當委托社會中介機構進行經濟鑒證并出具鑒證意見書。

        (三)企業按照內部決策程序進行審議,由集團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議通過并形成書面決議。

        (四)集團公司財務處具體負責整理不良資產核銷的資料,轉報市稅務主管部門與市國資委審批,其中涉及企業損益的,應事先征求市稅務主管部門的意見。

        第十二條 企業不良資產核銷應提供的材料:

        (一)申請核銷的報告,其主要內容為:

        1、企業基本情況簡介;

        2、不良資產的內容,需核銷的數額、成因及有關責任落實情況;

        3、對企業資產狀況和經營成果的影響評價。

        (二)市屬國有企業不良資產核銷審批表。

        (三)具有相應資質的中介機構依法出具的清產核資、財務審計或資產評估報告。

        (四)《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登記證》。

        (五)市有關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三條 對清產核資中清查出的各項資產損失,取得充分、合法證據的,經集團總經理室審核、市國資委批準后,方可予以財務核銷。

        第十四條 不良資產核銷的財務處理,按照《企業財務通則》(財政部令第41號)等有關財務會計制度規定進行,具體處理如下:

        (一)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期間形成的不良資產,應及時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計入當期損益。

        (二)對批準核銷的不良資產數額較大,企業能夠自行消化的,報經主管稅務機關同意后,計入當年損益處理。

        (三)對數額較大,企業沒有能力消化或主管稅務機關不同意計入稅前列支的,可依次沖減未分配利潤、盈余公積、資本公積、實收資本。

        第三章 不良資產的清理回收

        第十五條 所屬單位對批準核銷的不良資產處置,應按照“公開、公正、規范、高效”的原則,要及時進行不良資產清理回收工作,防止錯失處置時機或貽誤時效造成資產損失。

        第十六條 集團公司“不良資產清理小組”應嚴格按照處置方案進行不良資產的處置,并在規定的期限內辦結。

        第四章 監督與檢查

        第十七條 所屬子公司應接受集團公司職能處室對其不良資產處置工作的監督和管理。定期對不良資產處置情況進行檢查,檢查內容主要包括處置方案、處置方式、處置程序、賬戶設置、處置收益管理等。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八條 企業應在每個會計年度終了2個月前,清理出本年度形成的不良資產,形成書面資料,及時向集團總經理室申報核銷。

        資產管理制度 3

        目的:充分發揮公司固定資產的效能,避免公司固定資產的減值和流失。

        適用范圍:百貨事業部所屬各門店,。

        第1條固定資產的定義

        1、固定資產的定義:

        固定資產是指長期使用過程中,仍然保持原有的實物形態及使用效能,而不改變其外部形態及屬性的實物。

        2、固定資產的分類:

        公司固定資產分為以下七類

        2.1土地、房屋及建筑物

        2.2商用固定資產

        2.3專用固定資產

        2.4電器等通訊固定資

        2.5交通運輸工具

        2.6辦公固定資產、家具用具

        2.7其它

        第2條固定資產的管理職責

        1、固定資產由財務部、物管部、技術部門和使用部門共同管理,財務部和物管部負責對公司使用的固定資產進行監督、檢查。

        2、財務部負責固定資產的資金形態管理,建立固定資產總賬,明細賬和使用單位財務賬,做到賬賬相符。

        3、物管部負責固定資產的實物形態管理,是固定資產的管理部門。負責建立固定資產臺賬、使用卡片,做到賬卡相符、卡物相符,并收集、整理、保管固定資產技術資料和有關證件。

        4、技術部門負責固定資產的技術鑒定、質量驗收和安裝調試,做好檢修和日常維護工作。

        5、使用部門負責本部門固定資產實物管理,建立本部門固定資產使用卡片,落實本部門固定資產管理責任人。負責本部門固定資產的日常使用維護和檢修工作。

        第3條固定資產購置管理

        各單位按月編制本單位固定資產購置計劃。填制《固定資產購置計劃表》,于每月20日前報總公司審批。特殊情況確需計劃外購置的,要填制《固定資產購置申請表》,并辦理追報審批手續,追報手續與報批手續相同。

        第4條固定資產的驗收

        1、新開店在開業前,物管部要對所有固定資產進行逐項驗收登記,填制《固定資產驗收單》并建立固定資產賬卡。

        2、設備到達單位,物管部門會同采購部門和使用部門(必要時請有關技術部門)到場共同開箱,對設備的`外觀、附件、備件、工具、技術資料進行核查、清點,填寫《固定資產驗收單》無誤后,辦理入庫手續。

        3、使用部門辦理出庫手續,領出設備,進行試運轉(必要時請有關技術部門參與安裝、調試),并在《固定資產驗收單》上做記錄。運轉正常后,物管部組織使用部門進行合格驗收,填寫齊全《固定資產驗收單》一式二份,一份物管部門存檔,一份交財務部門。

        4、附件、工具交使用部門使用保管、重要部件交庫房保管、技術資料由物管部歸檔,使用部門可留用復印件。

        5、固定資產購置部門、物管部及技術部門在《固定資產驗收單》上簽字,憑《入庫單》、《固定資產驗收單》、《正式發票》到財務部門報賬,缺少任一單據,財務部門不予報賬。

        第5條固定資產的建賬、建卡

        1、經驗收合格投入使用的設備,物管部按固定資產規定分類、編號,并將編號牌(標簽)釘(貼)在設備明顯處,建立《固定資產臺賬》填寫《固定資產卡片》一式三份,使用部門、財務部門、物管部門各執一份入賬。

        2、在賬卡記載已調出、售出、報廢的設備,在銷賬后,為避免今后出現編號重復引起管理混亂,設備的編號不再重復使用。

        第6條固定資產的維修

        固定資產維修應填寫編制固定資產報修申請表,超預算必須履行追報審批手續,追報手續與審批手續相同。

        第7條固定資產的停用

        固定資產停用,使用部門要做好停用前的準備工作,報物管部和財務部,并在《固定資產卡片》上做記錄,可移動的設備退庫房保管,沒有做好停用準備工作的設備,庫房不予接受。

        第8條固定資產的調撥

        固定資產的調撥需書面報主管副總經理批準,填寫《固定資產調撥單》一式四份,調入部門、調出部門、財務部門、物管部門各留存一份,做為部門入賬和銷賬的憑據,并在《固定資產卡片》上做變更記錄,對未經批準擅自調動的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第9條固定資產的報廢和售出

        1、無法達到工作,影響安全、污染嚴重、修理不好更新的設備報廢時,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填寫《財產報廢申請單》,經物管部門核實(必要時請有關技術部門鑒定)財務部門復核,報公司審批。各部門按審批意見辦理,核銷賬卡。

        2、報廢設備零部件可拆卸使用的也可在國家規定允許范圍內轉讓、出售。

        第10條固定資產的檢查

        1、每年年末物管部門、財務部門牽頭,統一安排年終盤點,使用部門配合對固定資產校對賬、卡、物,并將盤點結果進行匯總,提出處理意見,報總公司審批。

        2、財務部門、物管部門和使用部門根據公司審批意見各自進行賬、卡等事物處理,處理后的賬、卡、物要保證一致相符。

        第11條其它

        凡接收饋贈的固定資產均屬公司財產,按購置固定資產處理。各單位的設備固定資產只有使用管理權,不經公司總經理批準,不得擅自出售、出租、轉移、投資和充做抵押。

        第二十九條相關記錄表

        1、固定資產臺帳

        2、固定資產盤點匯總表

        3、固定資產清查盤點表

        4、閑置資產報告單

        5、固定資產驗收單

        6、固定資產轉移單

        7、固定資產調撥單

        8固定資產卡片

        9、固定資產報廢(售出)申請單

        資產管理制度 4

        1.固定資產及其相關規定

        (1)根據相關的財會制度規定,固定資產是指同時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資產。

        ①單位價值較高。

        ②為生產商品、提供勞務、出租或經營管理而持有的。

        ③使用年限超過一年。

        (2)本制度將企業投資建設、購置或以其他方式形成的,交由企業經營管理的以下資產作為固定資產。

        ①企業房屋、建筑物、構筑物。

        ②復印機、相片沖印設備、運輸車輛等。

        ③中央空調、監控系統、消防系統、通信及播音系統、電梯、鍋爐、冰柜及制冷設備(設施)衛星電視接收系統、供配電系統、供排水系統、洗滌設備。

        (3)不作為固定資產管理的工具、器具等實物,作為低值易耗品管理,低值易耗品的管理按企業存貨管理辦法執行。低值易耗品,應包括(但不僅限于)下列項目:

        ①各種用具、家具、工具、玻璃器皿、瓷器等。

        ②電視機、影碟機、音箱、顯示器、投影儀等。

        ③餐桌、餐椅、餐具、食品架、食品容器、不銹鋼用具等。

        ④電話機、傳真機、辦公桌椅、沙發、文件柜、飲水機、會議桌椅、移動電話、幻燈機、電腦、打印機、裝訂機、驗鈔機等。

        ⑤廚房中除冷柜以外的所有工、器具。

        ⑥地毯、燈飾、燈具、花瓶、擺件、飾品掛件等。

        ⑦制服、餐桌用品、麻棉制品等。

        ⑧在經營過程中周轉使用的包裝容器等。

        ⑨固定資產的維修維護用品、用具及備用零部件等。

        (4)企業全部資產的所有權均屬企業所有,任何個人或其他組織無權私自對企業的資產進行處置、變賣、毀損、報廢,無權將企業資產對外進行擔保、抵押、質押等民事行為。

        (5)企業管理人員對資產行使經營、管理、使用和維護的職權。

        2.固定資產預算制度

        (1)每個會計年度初期,企業各部門根據本部門的經營情況,將本部門的現有資產的使用情況、維修計劃、報廢計劃、擬新增資產購置計劃及其他與固定資產相關的支出計劃,上報給工程技術部門和財務部門。

        (2)企業財務部根據企業下年的資金情況,提出資金安排計劃。

        (3)工程技術部門根據各部門對固定資產的使用情況,對上述計劃從技術角度提出意見。

        (4)企業采購部門、使用部門、財務部門及企業財務部門,各自遵照固定資產預算執行相應責權,記錄、監督、管理、使用好固定資產。

        (5)企業總經理召集相關部門,根據上述意見制定出固定資產的增減、維修計劃后報企業相關部門。

        (6)企業管理委員會將上述計劃討論通過后形成企業的年度固定資產預算。

        3.固定資產購建及形成

        (1)在年度預算范圍內的固定資產,由相關部門按預算執行購建任務。

        (2)未列入預算范圍而急需使用的資產,按照預算形成程序,由使用部門提出報告,相關部門(含企業財務部)出具意見后,由企業總經理決定是否確需購建資產。

        (3)對于確需購建的資產,由企業總經理將購建計劃提請企業的決策人員審批。

        (4)各相關部門按審批意見執行購建任務。

        4.固定資產的管理

        (1)根據企業經營管理的具體情況,企業固定資產按賬務和實物分別進行管理。

        (2)企業固定資產的賬務管理。

        ①企業固定資產賬務統一由企業財務部門核算,固定資產的核算按照企業的相關規定執行。

        ②企業財務部組織相關部門,每半年和不定期地清點、盤查企業的固定資產。對固定資產的使用、維護、維修、服役狀態、報廢情況與賬面記錄情況進行核實,并對各責任人的資產管理執行情況提出獎懲建議。

        ③企業財務部負責企業固定資產的增加、報廢、折舊、資產減值等的'賬務處理、記錄、核算工作。

        ④對于已提完折舊,尚在服役的固定資產,應登記造冊,與其他資產同等管理。

        (3)企業固定資產的實物管理。

        ①各部門應對本部門所管理的資產建立資產檔案,對本部門的資產位置、功能、工作狀況、操作方法、使用注意事項、能源耗用情況、修理維護情況、預算執行情況等各種信息作詳細記錄,并將管理責任落實到個人,以確保資產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②企業財務部雖不對企業固定資產進行賬務核算,但應按固定資產原始入賬價值設置固定資產清單、建立固定資產臺賬及固定資產卡片,將固定資產統一編號、歸類,對固定資產的實物形態作詳細記錄,對固定資產的管理負全面監督責任。

        ③各部門應對固定資產進行不定期的清查盤點,積極配合財務部門對資產的清點和監督管理工作。

        ④在由財務部統一記錄的基礎上,將企業的固定資產管理責任分解到各個部門。各個部門的負責人對本部門責任內的資產負有全面管理的責任。

        ⑤各部門應對管轄內的資產制定定期檢修制度,以確保機器、設備的正常運行和建筑物的功能完好。

        ⑥對于專業性較強,需要特殊技能、須持證人員操作的設備,應配備專門的操作人員,嚴格按照設備的操作規程和國家的相關規定執行。

        ⑦企業總經理對企業固定資產的實物管理負有全面責任,企業工程技術部門協助總經理做好固定資產的管護工作。

        5.固定資產的折舊

        (1)固定資產的折舊由企業統一核算。除以下情況外,應對所有固定資產計提折舊。

        ①已提折舊仍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

        ②按照規定單獨估價作為固定資產入賬的土地。

        (2)固定資產的折舊采用直線法、按單項資產計提,各類資產的折舊年限如下。

        ①房屋營業用房年、非營業用房年、簡易房年。

        ②建筑物年。

        ③機器設備類。供電系統設備年、供熱系統設備年、中央空調設備年、通信設備年、洗滌設備年、維修設備年、廚房用具設備年、電子計算機系統設備年、電梯年、相片沖印設備年、復印設備年、其他機器設備年。

        ④交通運輸工具類。大中型客車(座以上)萬公里年、小轎車萬公里年、貨車萬公里年、摩托車萬公里年。

        ⑤電器及影視設備類。閉路電視播放設備年、音響設備年、電冰箱柜年、空調器柜式年窗式年、電影放映機年、其他電器設備年。

        (3)企業固定資產凈殘值按稅務機關的要求執行。

        (4)固定資產減值,按企業相關制度進行處理。

        6.固定資產的修理、維護及日常保養

        (1)企業的固定資產應定期維護和保養,以確保資產正常、經濟、有效地運行。資產的維修按年度固定資產預算進行。

        (2)資產維修部門和物資采購部門,根據總經理的批示意見執行維修任務。

        (3)各責任部門應隨時掌握本部門的資產運轉情況。若發現急需修理而又未納入預算的情形,應做出報告經工程技術部門鑒定并出具意見,由財務部門審核后,上報企業總經理批準。

        (4)若與固定資產有關的后續支出金額較大(通常按超過固定資產原值的為準),則應當計入固定資產賬面價值。相應的支出,應由企業負責人審批。

        (5)零部件等維修費用,按企業費用報銷辦法執行,相關費用計入企業當期損益。固定資產的修理支出不得以預提或待攤的方式處理。

        (6)企業正常經營期間,若需對建筑物進行裝修。裝修方案和相應支出應由企業負責人批準。

        若裝修支出符合固定資產改良支出標準,則企業財務應將此項支出在固定資產賬下單獨設“固定資產裝修”明細科目核算,并采用合理的方法單獨計提折舊。

        7.固定資產的清理及報廢

        (1)企業財務部和企業財務,應按會計制度、會計核算辦法和本固定資產管理規定,及時對固定資產的盤虧、盤盈、報廢、毀損、轉出、轉入事項進行賬務處理。

        (2)各部門應不定期地對所管轄的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對盤虧、盤盈、報廢、毀損、轉出、轉入的固定資產,應及時與企業財務部和企業財務取得聯系。對于盤虧、報廢、毀損的資產,應查明原因。若系人為因素造成,須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企業資產的轉出和轉入應征得企業負責人的批準。

        (3)對于超過服役期或尚在服役期內的設備,如存在下列現象則按程序進行清理或報廢處理。

        ①由于意想不到的因素,資產受到不可抗力損壞,已無法繼續服役。

        ②無法正常運行,且無法修復。

        ③能源消耗等使用成本過高,購置新設備比使用現有設備更經濟。

        ④修理費用過高,不如購買新設備。

        ⑤原有設備的工藝、技術已被新工藝、新技術淘汰,繼續使用已經不經濟。

        ⑥由于國家新法規、新標準頒布,現有設備的使用已違反了這些新規定。

        ⑦其他需要對設備進行報廢的原因。

        ⑧繼續使用將對環境造成重大不良影響。

        (4)對于未來得及納入預算的資產報廢,應按預算形成程序,最終由企業負責人立項審批。各相關部門根據審批意見辦理。

        (5)對于需要清理、報廢的資產,由各資產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報告,經工程技術部門鑒定、財務部門(含企業財務)驗證后,由企業總經理確認,按程序納入年度固定資產預算管理。各相關部門根據預算處理。

        (6)對在政府行政主管部門登記備案的資產,相應資產管理部門應及時辦理好報廢資產的銷戶、轉出轉入資產的過戶等相關手續。

        (7)財務部門(含企業財務)應配合并監督好各相關部門的清理工作,做到資產清理費用按規定開支、資產殘值收入及時入賬。

        對于保險賠償范圍內的資產報廢,應及時與保險公司取得聯系,做到財產賠償及時、足額入賬。

        8.附則

        本制度自批準之日起執行,此前與本辦法不一致的規定自動作廢。

        資產管理制度 5

        第一章 總則

        一、 為強化公司固定資產管理,提高固定資產使用效率,減少損失和浪費,經深入研究制定本規定。

        二、公司固定資產的標準指:由公司購置,使用期限超過一年且單價值x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機器設備、辦公設備、運輸工具、主要的工作用具及其他設備等實體資產。

        第二章 管理職責

        一、固定資產管理實行歸口負責、分級管理制,人事行政部與財務管理部為固定資產的歸口部門,保管使用單位(部門)為固定資產實物的具體管理部門。

        二、人事行政部負責固定資產動態管理,具體管理職責有:

        (一)編制固定資產新增、更新計劃;

        (二)每半年組織開展一次清產核資,要求固定資產“帳、卡、物”一致;

        (三)負責公司固定資產購置,并設立管理臺帳,填制卡片;

        (四)負責審查辦理公司固定資產的調撥、轉移、報廢、租賃等手續。隨時記錄固定資產的變動情況,并協同有關部門做好確認;

        (五)負責公司固定資產使用說明等資料的收集并交機要室保管,為固定資產使用單位提供其他保障服務;

        (六)負責公司固定資產維修、保養的協調組織工作。

        三、財務管理部負責公司固定資產價值管理,具體管理職責:

        (一)負責監督公司各單位購置固定資產計劃的執行情況;

        (二)協同人事行政部對公司進行固定資產清查工作;

        (三)負責公司固定資產總分類帳及明細帳管理,根據原始憑證及時入帳、轉帳,正確核算固定資產的原值、折舊和凈值;負責固定資產的增減、調撥、轉移、報廢的審核與財務處理,定期與人事行政部核對。

        四、 各部門負責本部門固定資產管理,負責對所使用資產的運行、維護和保養,保證資產始終處于良好狀態。

        第三章 固定資產購置

        一、 固定資產的購置

        (一)人事行政部統一負責固定資產的購置,嚴格按照公司采購制度執行,并會同使用單位進行驗收。驗收后及時根據實物填寫固定資產卡片,建立管理臺帳,準確記錄固定資產規格、數量、價值、使用單位等情況;管理臺帳需有紙質文本和電子文本兩種形式;

        (二)公司各部門于每年1月10日前制定本年度固家資產增加計劃,交人事行政部匯總上報,等待審批。每年12月20統計本年度固定資產變動情況,交人事行政部匯總審核,報單位負責人審閱后,并交財務部備案;

        二、固定資產的盤點

        盤點時由固定資產使用保管單位配合,共同填具《固定資產盤存表》分別報人事行政部、財務管理部審核,及時根據盤點情況完善固定資產卡片,設立管理臺帳,準確記錄固定資產規格、數量、價值、使用單位等情況。

        三、 固定資產的租入

        租入的固定資產應由使用單位固定資產管理員根據實際情況填制《固定資產調撥/租賃單》,交行政人力部門負責人審核后,報分管副總審批。

        租入資產實物由行政人力部門負責管理,建立實物臺帳,此類資產參加定期固定資產盤點;使用結束后行政人力部門負責核銷。

        四、固定資產的.調入

        各部門之間固定資產的調撥由需求方根據本公司實際需求填制《固定資產調撥單》,經分管負責人審核后報集團人事行政中心復核,經分管副總裁審批同意后,審核,作調撥處理,通知財務管理部門根據《固定資產調撥單》作帳務處理。

        第四章 固定資產的計價和折舊

        一、固定資產的計價:

        (一)對購置的固定資產應按其取得時的成本作為入帳價值,包括買價、進口關稅、運輸和保險等相關費用,以及為使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必要的支出。

        (二)購置計算機硬件所附帶的未單獨計價的軟件,應與所購置的計算機硬件一并作為固定資產計價。

        (三)具體的各類固定資產計價按財務制度的有關規定執行。

        (四)固定資產價值按規定入帳后,除下列情況外,不得任意變動:

        1、根據國家規定對固定資產價值重新評估;

        2、增加補充設備或改良裝置;

        3、將固定資產的一部分拆除;

        4、原是暫估價調整為實際價值;

        5、發現原記價值有錯誤。

        二、固定資產的折舊

        (一)固定資產的折舊按財務有關規定計提。

        (二)下列固定資產不計提折舊:

        1、房屋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要用的固定資產;

        2、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

        3、已提足折舊但仍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

        4、按國家規定在成本、費用中列支的,因新產品、新技術開發而購置的單價值在x萬元以下的測試器、試驗裝置等固定資產;

        5、以前已經單獨入帳的土地;

        6、已辦理提前報廢手續的固定資產。

        第五章 固定資產的登記及清查

        一、 固定資產卡片由人事行政部的固定資產管理員按一物一卡填制。卡片一式三份,一份交財務管理部進行明細核算,一份由人事行政部固定資產管理員留存,一份交使用保管部門保管。

        二、 固定資產卡片應記錄下列內容:

        (一)卡片編號(適應電算化核算需要);

        (二)資產的主件、主要附屬設備的名稱、規格型號、生產制造單位、出廠序號、計量單位、數量和安裝使用地點;

        (三)資產的來源、原值和變動情況;

        (四)資產的購買日期、啟用日期和使用保管單位及使用人;

        三、 固定資產的管理責任單位或部門應有專人(專職或兼職)登記、管理資產卡片,保證卡片記錄正確無誤,并根據固定資產變動情況及時調整卡片記錄同時,人事行政部根據固定資產不同類別和卡片編號在實物上設置標識,標注名稱、購買日期、編號、責任單位和責任人。

        四、為提高固定資產管理工作效率,管理臺帳、報表等均須采用電子與紙質形式結合的辦法;傳遞可通過網絡傳遞、電子郵件方式。

        五、對無利用價值、閑置的固定資產,公司人事行政部負責整理,由資產管理員填寫《閑置固定資產明細表》,提出意見呈報分管領導批復后處理。

        六、每年截止6月30日和12月31日,公司分別開展兩次全面清產核資。各部門對所屬的固定資產進行一次清查、盤點,并將清查結果及固定資產增減情況分別填具《固定資產盤存表》和《固定資產增減表》,報公司人事行政部與財務管理部。人事行政部應會同財務管理部對帳、卡、物不符合情況及時查明原因,根據盤點情況,明確責任人或部門,予以處理,將結果報公司總經理審核后,上報集團人事行政中心備案分析。

        第六章 固定資產的減少

        一、固定資產的報廢

        (一)當使用的固定資產出現主要部件陳舊、損壞嚴重,經技術部門或由技術部門外聘的專業機構鑒定再予大修也不能符合使用要求,或雖能修復但費用太大,修復后可使用的年限不長,效率不高,或按國家規定必須報廢的情況時,使用保管單位可填具《固定資產報廢單》申請報廢。

        (二)固定資產的報廢手續:

        1、由使用保管單位提出報廢申請,或由人事行政部根據實際情況通知使用保管單位填寫《固定資產報廢單》,經技術部門或由技術部門外聘的專業機構鑒定后,交財務管理部門復核,固定資產報廢的審批程序、審批權限與購置時相同。

        2、固定資產使用保管單位在報廢申請批準后,將固定資產卡片撤出并設置固定資產清理登記簿予以登記。經批準報廢的固定資產統一由人事行政部門上報領導批準后處理。處置收益及時交存財務管理部門進行相關的賬務核算。

        3、對處理報廢固定資產過程中,如出現虛報、謊報,故意壓低報廢資產價值等相關有損公司利益的行為,公司視情節輕重和價值多少處以x的罰款,造成損失金額在x元以上者,公司可無償解除勞動合同。

        二、固定資產的盤虧

        盤虧的固定資產由使用保管單位查明情況、分清責任,資產管理員填寫《固定資產盤存單》分別報人事行政部、財務管理部,金額在x元(含)以下人事行政部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后作相應處理,個人承擔責任的應按損失金額及責任大小予以賠償,金額在x元以上到x元(含)經公司總經理審核后報集團人事行政中心會審,分管副總審批后處理。金額較大的需經集團總裁審批后處理。

        三、固定資產的出租

        出租的固定資產是指集團范圍內固定資產對外單位的出租,應由出租

        單位固定資產管理員根據實際情況填制《固定資產租賃單》和《固定資產租賃合同》,報人事行政部審核,經分管領導批準后作出租處理。

        四、 固定資產的調出

        固定資產調出相關規定同固定資產調入

        第七章 固定資產維修與保養

        一、固定資產的日常清潔保養工作由各使用單位負責。設備發生故障,則由使用單位提出修理申請,由人事行政部核實后安排維修;需要支付費用的,須經總經理(集團經分管副總裁)審批,方可聯系安排修理。

        二、人事行政部嚴格控制維修費用,充分利用公司內部技術力量,在公司內部無法解決時,安排外單位修理,使用部門參與驗收。

        三、維修驗收后,經辦人將維修清單附于發票后交人事行政部簽署意見,總經理審批。

        四、對有固定資產損壞的情況,人事行政部應會同維修人員查明損壞的原因,界定事故責任,如屬人為因素造成的損壞,應追究責任人、保管人的相應經濟責任,責令賠償或承擔維修費用。

        第八章 附 則

        一、 固定資產的保險根據具體情況另行確定。

        二、本規范由集團人事行政中心負責解釋,各成員公司參照本規范執行并制定公司內部制度,但不得與本規范相關精神、原則發生沖突。

        三、本規范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資產管理制度 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物業公司資產管理工作,確保資產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提高財務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物業公司對其自有和管理的所有固定資產、流動資產、無形資產和財務信息的管理。

        第三條:資產管理的目標是保護和增值公司的資產,確保其正常運營。

        第四條:本制度的執行部門是財務部,負責全面監督和管理資產的運營和使用。

        第五條:資產管理必須堅持“安全第一、保養為主、維修為輔、節約為目標”的`原則,提倡科學、系統和規范的管理。

        第二章:資產分類與編碼

        第一條:物業公司應對所有資產進行分類,包括固定資產、流動資產、無形資產和財務信息等。

        第二條:資產分類應根據其功能、用途、價值和重要性進行劃分。

        第三條:資產編碼應按照一定規則進行,便于管理和查詢。

        第三章:資產采購管理

        第一條:物業公司資產采購必須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規定進行,嚴禁私自采購和挪用資金。

        第二條:資產采購程序包括需求申請、采購招標、供應商評審、合同簽訂和驗收等環節。

        第三條:采購招標應遵循公正、公開、公平的原則,尋求合理價格和良好的質量。

        第四章:資產領用與歸還管理

        第一條:物業公司應建立完善的資產領用與歸還管理制度,對資產進行登記、驗收、分發和接收等操作。

        第二條:領用人必須按照公司規定的程序進行申請,經過審批后方可領用資產。

        第三條:領用人應對所領用的資產負責,妥善保管和維護資產的完好性和安全性。

        第四條:領用人在不需要資產時,應及時歸還,并且應進行檢查和驗收。

        第五章:資產盤點和清查

        第一條:物業公司應定期進行資產盤點和清查工作,確保所有資產的真實性和準確性。

        第二條:盤點工作應由專人或專門機構負責,全面清點和登記資產的數量、質量和狀況等。

        第三條:盤點結果應及時匯總和錄入系統,發現問題和差異應進行調查和處理。

        第四條:資產清查工作應隨時進行,發現遺失、損壞或其他異常情況應立即報告。

        第六章:資產維護和處置

        第一條:物業公司應對資產進行定期和預防性維護,延長其使用壽命和提高效益。

        第二條:維護工作應包括保潔、保養、維修、更換和升級等。

        第三條:資產損壞或報廢時,應及時進行處置,并按照公司規定進行報廢手續。

        第四條:資產處置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包括出售、報廢、捐贈或其他方式。

        第七章:資產報表和分析

        第一條:物業公司應定期編制資產報表,及時反映資產的變動和價值。

        第二條:報表應包括資產收入、支出、負債和凈資產等內容。

        第三條:報表應按照會計準則和相關法規進行編制,確保其真實、準確和完整。

        第四條:報表應由專業財務人員進行分析和解讀,為決策者提供參考依據。

        第八章:監督和考核

        第一條:公司高層應加強對資產管理工作的領導和監督,確保制度的執行和落實。

        第二條:規范的考核制度應建立,對資產管理工作進行評估和獎懲。

        第三條:監督機構應設立并落實,對資產管理工作進行檢查和審計。

        第九章:附則

        第一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實施,如有需要修改,應經相關部門批準。

        第二條:本制度的解釋權歸物業公司所有。

        第三條:本制度的具體操作細則由相關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和完善。

        以上為物業公司資產管理制度的主要內容和要點,供參考和遵守。具體操作細則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制定和完善。

        資產管理制度 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公司對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和辦公用品的管理,掌握其使用情況,確保公司財產不受損失,提高其使用效率,特制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控股公司)辦公資產管理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控股公司范圍內所有部門的辦公資產管理,包括固定資產及低值易耗品管理和辦公用品管理。

        (一)固定資產是指用于經營管理,行政辦公的主要設備物品,單價在2000元以上,且使用期限超過2年的辦公用工具物品。特別規定辦公室所用空調、照相機、攝像機、錄音筆、傳真機、打印機、碎紙機均屬辦公固定資產范圍內。

        (二)低值易耗品為單位價值低于2000元,使用期在2年以下,不列入固定資產范疇內的各種工具、家具和物品。這里主要包括辦公室所用電話、飲水機、書柜、桌椅、沙發及茶幾、衣架等。

        (三)辦公用品指各辦公部門所用日常消耗辦公品。

        第三條控股公司總裁辦公室負責辦公資產的實物管理,對控股公司范圍內的固定資產及低值易耗品,辦公用品統一監管。辦公資產不論其資金來源,均由總裁辦負責其實物監管。

        第四條資產實物管理部門職責:

        (一)擬定控股公司固定資產及低值易耗品管理和辦公用品管

        理辦法和有關規章制度。

        (二)固定資產及低值易耗品購入后,做好分類,統一編號,登記臺賬及卡片;做到賬、物、卡相符。

        (三)聯合控股財務部進行定期盤點,統計各部門固定資產及低值易耗品的使用情況,達到帳、卡、物相符。對丟失、損壞的要查明原因,劃清責任,嚴重者給予處罰。

        (四)每月定期統計控股公司各部門辦公用品的使用需求情況,統一購辦辦公用品。

        (五)嚴肅紀律,嚴禁出現擅自贈送、變賣、挪用辦公資產的行為和惡意破壞辦公資產的現象。

        第五條辦公資產使用部門責任:

        (一)使用部門負責本部門的辦公資產的使用管理、保管及維護工作,要文明、節約使用,嚴禁出現惡意破壞現象。若物品出現故障,應及時向相關部門報修。

        (二)使用部門對固定資產有保管責任,要防止其丟失、損壞,并配合辦公資產定期盤點工作。

        (三)辦公資產的領用、調出、報廢必須經主管部門及上級領導批準,未經批準,不得擅自挪用、報廢,更不能自行外借和變賣。

        第二章固定資產及低值易耗品管理

        第六條固定資產及低值易耗品管理的具體內容包括:資產的購置、使用、處置和盤點清查。

        (一)辦公資產的購置

        1、辦公資產的.購置,各部門根據其部門的年度預算進行計劃、分配。固定資產及低值易耗品購入,不論其資金來源,購置物品到貨后,由資產使用部門持相關發票單據,到總裁辦辦理登記入賬手續,填寫《控股固定資產登記臺帳》(附件一)或《控股低值易耗品登記臺帳》(附件二),登記后,由總裁辦負責人在發票單據上簽字,方可履行相應的報銷程序,相關財務部門未見到總裁辦負責人簽字,不得予以報銷。

        2、總裁辦根據實物及臺帳記錄,填制辦公資產登記卡加固于固定資產及低值易耗品之上,確定其上編號、分類、名稱、類型及使用部門、使用人等信息與臺帳、實物相符一致。

        (二)辦公資產的使用及管理

        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實行“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落實到具體部門或個人,有關部門要做好保管、使用和維護工作。如在使用過程中出現故障,及時與責任部門聯系、維修、上報。如出現由于不及時報修致使延時修復而造成的資產損失,將由資產使用人分攤部分經濟損失。

        (三)辦公資產處置

        辦公資產的處置是指公司對各類實物資產在公司部門間進行轉移管理及資產封存保管。

        1、公司內部固定資產的調撥與轉移,必須通過總裁辦辦理資產轉移手續,填寫《辦公用品管理責任轉移證明》(附件三)。同時由調出、調入部門的雙方領導及經辦人簽字,由總裁辦負責人簽字后,辦理轉帳手續,進行帳、卡交接。

        2、凡停用三個月以上的固定資產及低值易耗品,使用部門需上報總裁辦,填寫《控股資產封存申請單》(附件四),后由總裁辦封存、保管。已封存固定資產,如需使用,需填寫《控股資產啟封申請單》(附件五),后由總裁辦執行啟封,使用部門可繼續使用。

        (四)資產盤點清查

        為了保護固定資產的安全與完整,由財務部協同總裁辦進行資產盤點。于每年12月下旬對控股公司各部門的固定資產及低值易耗品進行年度清查、盤點,填寫《控股固定資產盤點表》(附件六)或《控股低值易耗品盤點表》(附件七)以掌握固定資產的實有數量,查明有無丟失、毀損或未列入帳的固定資產,保證賬實相符。在清查時若發現固定資產缺失、毀損,要查明原因,由責任部門寫出書面材料,報知上級領導及總裁辦,待批復后,做相應的處理。

        第三章辦公用品管理

        第七條控股公司各部門辦公用品由總裁辦每月統計控股各部門上報需求、匯總、統一采購。具體方法如下:

        (一)控股總裁辦于每月25日,將《辦公用品采購需求表》(附件八)發放到控股各職能部門,各部門根據實際使用情況,本著節約原則,填報需求物品及規格數量,由部門主管負責人審核、簽字。

        (二)總裁辦將于每月27日,收取各部門《辦公用品采購需求表》,進行核對后,匯總控股公司辦公用品需求總量,交付采購執行部門統一購買。

        (三)總裁辦將于次月5日,將各部門所需辦公用品,根據上報需求物品及數量,發放到各辦公室。各部門領取人確認物品后,填寫《辦公用品領取表》(附件九)。

        (四)《辦公用品采購需求表》中所注明的辦公用品多為常規使用種類,如有特殊需求,請在其他項目欄中寫明或提前通知總裁辦所需物品。

        第四章罰則

        第八條對違反本辦公資產管理辦法的有關人員,將根據公司相關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罰。

        第五章附則

        第九條本辦法如與其他有關公文規定出現不一致或相沖突的方面,以本辦法為準。

        第十條本辦法由控股總裁辦公室負責解釋與修訂。

        第十一條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生效。

        資產管理制度 8

        第一條為加強固定資產的管理,防止資產流失及損壞,延長固定資產的使用年限和提高利用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資產單價不足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財產,如課桌椅、家具、圖書等均應列為固定資產。

        第三條固定資產的分類。

        (一)房屋和建筑物。房屋和建筑物是指學校擁有所有權和使用權的房屋建筑物和附屬設施。內容為:

        教學用房:教室、實驗室、電化教室、圖書室、階梯教室、傳達室等。

        辦公用房:辦公室、會議室等。

        生活用房:教職工宿舍(未參與房改的宿舍)、學生宿舍、食堂餐廳、鍋爐房、浴室、倉庫、廁所等。

        生產用房:校辦企業廠房等。

        運動場館:體育館、風雨操場、燈光球場等。

        建筑物:操場、圍墻、道路、水塔、假山、雕塑等。

        附屬設施:通訊線路、輸電線路、網絡線路、水氣管道等。

        (二)專用設備。專用設備是指學校根據教學和業務工作的實際情況需要購置的各種具有專門性能和專門用途的設備。內容為:物理儀器、生化儀器、電化教學設備、網絡信息技術教學設備、教學標本、文體器材、醫療器材、交通運輸、通訊設備等。

        (三)一般設備。一般設備是指學校用于業務工作的通用性設備。內容為:辦公自動化設備、辦公用桌椅、辦公家具、學生桌椅、學生用床、炊具、服裝等。

        (四)文物陳列品。文物陳列品是指學校的各種文物和陳列品。

        (五)圖書。圖書是指學校儲藏的`由學校統一管理使用的紙質圖書和電子圖書。

        (六)土地。已辦理土地使用證,擁有土地使用權的校園土地和勤工儉學土地。

        (七)其他固定資產。其他固定資產是指以上六類未包含的固定資產。

        第四條固定資產計價。固定資產計價標準有原始價值、重置完全價值和殘值。根據學校業務活動和固定資產管理的特點,主要采用原始價值計價,在無法確定固定資產原值時,采用重置完全價值計價,由學校清理資產小組評估。

        第五條固定資產賬務處理。固定資產必須根據審核后的固定資產原始憑證,連同入庫單或驗收單一并入帳。入庫單應視同發票一樣,作為固定資產入帳附件,一并作為原始憑證裝訂到憑證中。

        按中小學校賬務處理方法做好固定資產的增加(購入、新建、調入、捐贈、自制)減少(調出、變賣、報廢)等入賬工作,從金額上對固定資產進行全過程監督控制,并分類登記明細賬。明細賬總額必須與總賬的固定資產和固定資產基金的總額相符。

        第六條調出、變賣、報廢固定資產要有申報制度和審批制度,單位原值在1萬元以下的由使用單位提出申請,學校組織鑒定和審查,報校長室審批。單位原值在1萬元以上報上級主管部門,組織鑒定、審核、評估后再報財政部門和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審批。

        第七條學校之間相互借用固定資產必須經校長審批,履行借用手續。管理人員應按時收回,不得丟失。社會其他單位或個人向學校租借固定資產,必須經上級主管部門同意。

        第八條各實驗室的儀器設備必須專人負責,實驗員的臺帳必須與財務的帳目相符,并建立實驗儀器使用、借用、維修、損壞、報廢登記本。

        第九條圖書室的圖書必須有專人負責,管理員的臺帳要與財務的圖書帳目相符。要有圖書借閱和歸還記錄。

        第十條單位的固定資產必須定期維護和維修,延長使用壽命。人為的損壞和丟失必須進行賠償(全額或部分)。

        第十一條固定資產管理要建立責任制,明確到人,實行歸口管理、分級負責。各室保管人員要結合學校具體情況及本職工作特點,制訂管理細則。細則中要明確驗收登記制度、賠償制度、定期清點盤存制度、償還制度、報廢清理制度、移接交制度等。

        第十二條固定資產必須每年參加國有資產登記。

        第十三條學校應成立固定資產清理檢查小組。清理檢查小組每年對固定資產進行一次清理檢查,填寫固定資產登記冊,做到帳帳相符、帳物相符。

        第十四條固定資產經清理核查后,由清查小組填寫固定資產管理責任表一式二份,使用部門或使用人對照實物查驗無誤后簽字。一份交學校存檔,一份由使用人保管。

        資產管理制度 9

        第一章緒論

        第一節總則

        第1條為規范資產經營管理行為,維護資產價值,保護企業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2條本制度適用于所有資產經營活動,包括但不限于資產的采購、使用、維護、處置等環節。

        第3條本制度的編制機構為企業資產管理部門,負責制定、執行、監督和評估資產經營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并對管理制度進行修訂和完善。

        第4條本制度中的術語解釋參照公司內部文件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二節目標和原則

        第5條資產經營管理的目標是通過合理有效的管理,最大限度地維護和增加企業資產的價值。

        第6條資產經營管理的原則是合法、公正、高效、安全、節約。

        第三節職責及權限

        第7條企業資產管理部門是資產經營管理的主要責任部門,其職責包括但不限于:

        (一)制定資產經營管理制度;

        (二)編制年度資產經營計劃;

        (三)組織實施資產的采購、使用、維護、處置等活動;

        (四)對資產進行清查、評估和監督;

        (五)協調各部門和單位的資產利益關系;

        (六)開展資產經營管理培訓和宣傳工作。

        第8條各部門和單位應當按照企業資產經營管理制度的要求,落實資產經營管理職責,積極配合資產管理部門的工作。

        第9條資產經營管理需征求公司高層決策者的意見,并按照相關程序辦理相關手續。

        第二章資產采購管理

        第一節采購程序

        第10條資產采購實行招投標制度,除法律、法規和集團公司規定的例外情況外,所有資產采購均須按照招投標程序進行。

        第11條對于重要資產采購項目,應當組織相關專業人員進行評估和論證,形成采購方案并報資產管理部門審批。

        第12條對于非重要資產采購項目,可以通過詢價方式進行,但應開展充分的市場調研和比較分析,保證采購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第二節供貨商管理

        第13條供貨商應符合法律、法規和公司相關規定的`要求,具備合法經營資格,并具備相應的生產能力和服務實力。

        第14條供貨商應與企業簽訂供貨合同,明確雙方權責和交付的時間、質量標準、付款方式等條款。

        第15條對于供貨商的管理,資產管理部門應定期進行評估,對不符合要求的供貨商及時進行整改或淘汰。

        第三節資產驗收管理

        第16條資產的驗收應當由資產管理部門組織進行,驗收人員應具備相關專業知識和驗收能力,并嚴格按照相關規定進行驗收。

        第17條對于驗收合格的資產,資產管理部門應及時登記入賬,并與財務部門做好對賬工作。

        第18條對于驗收不合格的資產,驗收人員應當及時向資產管理部門提出異議,資產管理部門應協調供貨商解決問題或退貨處理。

        第三章資產使用管理

        第一節資產領用管理

        第19條資產領用應當按照公司內部領用制度進行,資產領用人應當填寫領用單,并注明具體用途和歸還時間。

        第20條資產領用人應按照資產使用管理制度要求,妥善保管和使用資產,不得擅自轉借、轉讓或私自調整資產的性質和用途。

        第二節資產維護管理

        第21條資產維護應當按照維護計劃進行,維護人員應具備相關技術和維護能力,并嚴格遵守維護規范和操作規程。

        第22條資產維護人員應定期對資產進行檢查和維護,及時發現問題并進行處理,確保資產的正常使用和安全性。

        第23條對于資產的維修和更換,應當及時進行,維修和更換的資產應按照相關規定進行報廢或處置。

        第三節資產報廢管理

        第24條資產報廢應當按照資產報廢管理制度進行,資產報廢申請應由資產使用人提出,并經資產管理部門審批。

        第25條資產報廢應當進行資產清查,了解資產的真實情況,并做好資產清查記錄。

        第26條報廢資產應當及時進行處置,資產管理部門可以選擇固定資產處置公司或通過拍賣、變賣等方式進行處置。

        第四節資產保險管理

        第27條企業應根據資產的實際情況和價值進行保險管理,并選擇合適的保險險種和保險公司進行保險。

        第28條對于保險索賠事宜,資產管理部門應協助保險公司進行理賠,及時向保險公司提供相關資料和證明。

        第29條資產保險管理應建立健全的檔案管理制度,保證保險文書和資料的完整和安全。

        第五節資產盤點管理

        第30條資產盤點應當按照資產盤點管理制度進行,定期對企業的資產進行盤點,確保資產的準確性和完整性。

        第31條資產盤點應由資產管理部門組織進行,盤點人員應遵守相關規定,認真履行盤點職責,并及時整理和上報盤點結果。

        第32條對于盤點發現的問題和差異,應及時進行核實和處理,落實盤點結果,并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第四章資產處置管理

        第一節資產處置程序

        第33條資產處置應當按照資產處置管理制度進行,資產使用人應當提出處置申請,并經資產管理部門審批。

        第34條對于無法修復的資產,應及時進行報廢處置,并對處置程序和結果做好記錄。

        第35條對于能夠修復的資產,應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修復方式,并對修復過程進行監督和驗收。

        第二節資產處置方式

        第36條資產處置可以采取拍賣、變賣、捐贈、交換等方式進行,但應當根據資產的實際情況選擇合適的處置方式。

        第37條資產拍賣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規定的程序進行,保證公開透明、公平競價。

        第38條資產變賣應當充分征求相關專業人員的意見,選擇合適的渠道和方式進行變賣。

        第39條對于捐贈和交換的資產,應當與受贈單位或交換單位簽訂相應的協議,并按照協議的約定進行處置。

        第三節資產處置收入

        第40條資產處置收入應當按照相應程序及時上繳,并與財務部門進行對賬。

        第41條資產處置收入應當詳細記錄和歸檔,做好記錄工作,以備查驗。

        第五章資產經營管理監督

        第一節監督檢查

        第42條資產管理部門應定期對資產經營管理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進行整改和處理。

        第43條各部門和單位應配合資產管理部門的監督和檢查工作,主動提供相關資料和情況。

        第44條對于發現的問題和違規行為,資產管理部門應及時進行通報、處理,并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第二節評估鑒定

        第45條資產管理部門應定期對企業固定資產進行評估和鑒定,保證資產價值的真實性和準確性。

        第46條資產評估和鑒定應當由具備相應資質的評估機構、鑒定機構進行,結果應及時上報資產管理部門。

        第47條對于評估和鑒定的結果,資產管理部門應及時進行驗證和核實,并做好記錄和歸檔工作。

        第六章資產經營管理制度的修訂和完善

        第一節修訂程序

        第48條本制度的修訂應當由資產管理部門按照規定的程序進行,并征求公司高層決策者的意見。

        第49條修訂的內容應明確、具體,并經過相關部門的審核和認可。

        第二節完善體系

        第50條資產經營管理制度應與公司的其他管理制度相銜接,形成完整的管理體系。

        第51條資產經營管理制度應與公司的戰略規劃和發展目標相一致,并根據實際情況不斷完善和提升。

        第52條資產經營管理制度應配合公司內部的培訓和宣傳活動,提高全員的資產經營管理意識和能力。

        結語

        資產經營管理制度是企業維護和增加資產價值的重要措施,本制度的制定旨在規范資產經營行為,促進資產的合理利用和有效管理。資產經營管理涉及到資產采購、使用、維護、處置等多個環節,本制度對這些環節進行了具體規定和要求。各部門和單位應按照制度要求,落實相關職責,積極配合資產管理部門的工作。資產管理部門應加強監督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進行整改和處理。資產經營管理制度的修訂和完善應與公司的其他管理制度相銜接,形成完整的管理體系,并不斷提高全員的資產經營管理意識和能力。

        資產管理制度 10

        一、背景介紹

        隨著農村社會經濟的發展,村集體資產資源的管理問題日益凸顯。為了保障集體利益,加強對資產資源的合理利用和保護,制定和完善村集體資產資源管理制度顯得尤為必要。

        二、管理原則

        1. 公平公正原則:村集體資產資源的管理應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則,確保每個村民的權益得到合理保障。

        2. 可持續發展原則:村集體資產資源的管理應注重長遠利益,鼓勵可持續發展的方式和做法。

        3. 公開透明原則:村集體資產資源的管理應公開透明,接受村民監督,保證管理決策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4. 依法管理原則:村集體資產資源的管理應依法進行,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

        三、管理內容

        1. 村集體資產資源的登記與歸集

        (1) 對村集體資產資源進行全面登記,明確產權歸屬和使用權。

        (2) 歸集村集體資產資源,建立集體資產統一管理的體制。

        2. 資產資源的管理與使用

        (1) 制定資產資源管理規范,明確各類資產的使用期限、使用范圍和使用方式。

        (2) 對資產資源進行分類管理,確保合理利用并避免資源浪費。

        (3) 加強對重要資產資源的監督和保護,確保集體利益不受侵害。

        3. 村集體資產的收益分配

        (1) 制定公正合理的收益分配機制,確保村集體資產收益與村民利益相符。

        (2) 推行集體收益再投資機制,促進村集體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4. 資產財務管理

        (1) 建立完善的資產財務管理制度,加強對資金的監管和使用。

        (2) 定期進行資產財務審計,確保資產使用的合法性和規范性。

        5. 村民參與機制

        (1) 鼓勵村民參與集體資產資源的管理和決策,發揮其積極性和主動性。

        (2) 加強村民的知識普及和意識提升,提高集體資產資源管理的整體水平。

        四、管理機構與責任

        1. 村集體資產資源管理委員會

        (1) 由村民代表組成,負責協商制定村集體資產資源管理制度和規范。

        (2) 組織實施村集體資產資源管理的各項工作,并負責監督執行情況。

        2. 村集體資產資源管理人員

        (1) 專門從事村集體資產資源管理工作,具備相關專業知識和管理能力。

        (2) 負責資產資源的登記、核算、監督和管理等工作。

        3. 村民責任

        (1) 遵守村集體資產資源管理制度,不得侵害集體資產資源的合法權益。

        (2) 積極參與村集體資產資源管理的`決策和監督,共同維護村集體利益。

        五、監督與評估

        1. 村民監督機制

        (1) 建立村民代表會議制度,定期召開會議,聽取和反映村民意見和建議。

        (2) 鼓勵村民舉報村集體資產資源管理中的違規行為,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

        2. 評估與獎懲機制

        (1) 定期對村集體資產資源管理工作進行評估,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2) 鼓勵先進單位和個人,對優秀管理者給予表彰和獎勵,并對違規者進行相應處理。

        六、總結

        村集體資產資源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對于保障集體利益、實現村集體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只有通過嚴格的管理制度和有效的監督機制,才能更好地保護和利用好村集體資產資源,促進農村社會經濟的繁榮和穩定發展。

        資產管理制度 11

        職業學院固定資產管理流程

        1、固定資產定義:指單價在800元(含)以上,能獨立使用且耐用期在一年以上的儀器設備,以及單價在300元(含)以上,能獨立使用且耐用期在一年以上的一般行政設備。

        2、計劃內采購:由各使用部門上報申購計劃,經教務處(儀器設備)、院長辦公室批準制定本年度儀器購置計劃。其中大型精密儀器設備的申購需填寫《zz職業技術學院大型精密儀器申購論證報告》。

        3、計劃外采購:院資產辦根據已批計劃統一負責設備的'購置。對屬于計劃外因急用而確需購置的設備,需由請購部門填寫《zz職業技術學院儀器設備購置申請單(計劃外)》報資產辦,經相關部門審批后由資產辦負責采購。

        4、設備驗收:儀器設備到場后,由資產辦組織各使用單位資產管理員、相關專業教師及供貨單位進行驗收,并填寫《zz職業技術學院儀器設備驗收報告單》。其中大型精密儀器設備的驗收需填寫《zz職業技術學院大型精密儀器設備驗收報告》

        5、設備管理:儀器設備在交付使用部門后,由使用部門資產管理員負責儀器設備的使用及保管,院資產辦負責設備的建帳,并不定期地進行儀器設備的清查核對工作。

        6、設備調劑:院資產辦有權根據需要進行儀器設備的院內調劑,儀器設備的調劑由院資產辦填寫《zz職業技術學院儀器設備調劑申請、交接單》,并由院資產辦組織調入及調出部門資產管理員進行儀器設備的調撥及交接。

        7、設備維修:儀器設備在保修期內,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卸修理,對保修期外確需進行維修的儀器設備,由使用部門設備管理員填寫《zz職業技術學院儀器設備維修申請單》報院資產辦,由資產辦組織相關專業技術人員進行維修。

        8、崗位調動:人員崗位調整時,如有辦公資產隨人員崗位一起調整時,由原屬部門資產管理員會同現屬部門資產管理員進行辦公資產的交接,并填寫《zz職業技術學院崗位調整辦公資產交接單》報院資產辦。

        9、設備出借:儀器設備出借必須填寫《zz職業技術學院儀器設備出借單》,并經資產辦及有關領導審核批準后方可出借。

        10、設備報損報失:儀器設備由于非正常原因而毀壞,或丟失時,要及時填寫《zz職業技術學院儀器設備報損、報失單》報院資產辦,由資產辦根據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11、設備報廢:符合報廢條件的儀器設備,由使用部門資產管理員填寫《zz職業技術學院儀器設備報廢申請單》報院資產辦批準并具體辦理報廢手續,報廢儀器設備由資產辦負責處理。單價一萬元以上(含)的儀器設備報廢還須填寫《zz職業技術學院萬元以上(含)儀器設備報廢技術鑒定表》。

        注:以上事項未盡事宜請參考《zz職業技術學院資產管理辦法》、《zz職業技術學院儀器設備管理辦法》、《zz職業技術學院大型精密儀器設備管理辦法》《zz職業技術學院儀器設備出借、調撥、報廢管理辦法》《zz職業技術學院儀器設備損壞丟失賠償辦法》《zz職業技術學院儀器設備驗收工作規程》

        資產管理制度 12

        1、為加強學校固定資產管理,提高固定資產使用效益,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2、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3、對固定資產實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責任到人的管理體制。

        4、學校財務處對全校固定資產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其主要職責如下:

        (1)擬訂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實施辦法和規章制度;

        (2)登記固定資產總分類明細帳簿;

        (3)審核辦理固定資產增加、調劑、處置等手續;

        (4)組織學校的固定資產清查和統計工作;

        (5)監督、檢查固定資產管理、維護和使用情況;

        (6)保管、養護固定資產;

        (7)提出固定資產處置申請;

        (8)檢查、報告固定資產日常使用情況。

        資產管理制度 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資產管理,明確資產責任,保障資產安全和完整,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行政人事部為公司資產管理部門。行政人事部設資產管理員一名(可兼任),負責公司的資產管理。

        第三條公司資產財務部負責對公司的資產管理進行業務指導及監督,并定期對公司的資產狀況和對本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

        第四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部門。

        第二章資產管理范圍

        第五條公司資產的管理范圍包括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和物料用品等。根據公司實際情況,公司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和物料用品界定如下:

        一、固定資產

        1、單位價值在2000元(含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超過一年并能獨立使用的物品;

        2、單位價值不足2000元,但主管部門指定作為固定資產管理的特殊物資。

        二、低值易耗品

        1、單位價值在2000元及以下,在使用過程中能保持原有形態的物品;

        2、低值家具類、技術圖書資料、工藝裝飾品、辦公用品(主要指優盤、計算器等)、娛樂用品等。

        三、物料用品

        在使用過程中不能保持原有形態、使用年限不超過一年的物品為物料用品,主要包括:印刷品、清潔用品、日用品、文具、辦公耗材等。

        第六條不納入本制度資產管理范圍的物品

        一、用于促銷、接待所購置的物品,雖不納入資產管理范圍,但使用部門應做好物品明細登記,以備檢查;

        二、樓宇竣工后資產產權發生轉移的商品房及其配套設施、園區公建配套設施。

        第三章資產管理職責

        第七條資產管理相關部門職責

        一、資產管理部門主要職責

        (1)負責制定、修訂各類資產管理制度和細則,并組織相關業務培訓;

        (2)負責資產購置、驗收、調撥、減損、報廢、出租、外借的審核及處理;

        (3)負責建立公司資產臺賬(格式見附表一),并監督指導各部門資產臺賬的建立及管理;

        (4)負責對各使用部門的資產進行跟蹤檢查、抽查、盤點;

        (5)負責公司員工崗位變動的資產交接監督及資產變更登記工作。

        二、財務部門主要職責

        (1)固定資產購置、驗收、調撥、減損、報廢、出租、外借等業務的審核及賬務處理,建立固定資產明細賬;

        (2)固定資產減損、租借時提供相關折舊價值數據;

        (3)員工崗位變動時,確保其使用的固定資產已辦理移交手續;

        (4)協助資產管理部門對各使用部門的資產進行跟蹤檢查、抽查、盤點。

        三、資產購置部門主要職責

        (1)公司的資產由執行采購職能的部門負責購置;

        (2)在資產購置審批表(格式見附表二)上加具相關意見;

        (3)凡正在使用的資產在保修期內出現故障需要維修、更換,由資產購置部門聯系原供貨商處理相關事宜。

        四、資產使用部門主要職責

        (1)部門負責人為本部門資產管理的第一責任人。部門負責人應選擇責任心強、工作踏實、崗位相對穩定的人員擔任部門資產管理員,人員名單需報公司資產管理部門備案;

        (2)每項資產落實使用人,部門內公共使用資產的使用人為該部門資產管理員;

        (3)妥善保管新購資產的相關資料,以備日后保修、維修;

        (4)建立部門資產臺賬,粘貼資產實物卡,并根據資產購置、驗收、調撥、閑置、減損、報廢、出租、外借等情況及時進行更新;

        (5)本部門員工發生崗位變動時,落實其使用資產的移交工作,并報給公司資產管理部門及財務部門;

        (6)每季度對本部門資產進行自查(包括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并于該季度末月的25日前將部門負責人簽字的'自查盤點表(格式見附表三)原件及電子版交公司資產管理員,復印件自留存檔。

        第四章資產日常管理

        第八條各部門對資產要嚴格管理,建立固定資產及低值易耗品臺賬,按要求粘貼資產實物卡,做到賬賬相符,賬實相符。財務資產明細賬、公司、部門資產管理臺賬三者同時建賬,每季度定期核對,對不遵守規定的相關人員將嚴肅處理。

        第九條資產申購流程

        一、固定資產的申購流程

        由使用部門填寫《資產購置審批表》,資產管理部門加具資產現狀意見,交由資產購置部門進行詢價議價(招標)。完成詢價議價(招標)后附上相關資料報公司總經理審批,資產購置部門依據批示購買。

        二、低值易耗品及物料用品的申購流程

        由使用部門填寫《資產購置審批表》,經部門負責人和總經理確認后,交由資產購置部門購買。

        三、共享物資統一由資產購置部門集中采購。

        四、對單次購置能夠實現的資產,申購不得化整為零購置。

        第十條資產購置驗收事宜

        一、資產購置后,由資產購置部門和使用部門共同驗收。

        二、驗收合格后,財務部門根據資產材料提供資產編碼。公司資產管理員據此辦理資產直撥手續。使用部門根據資產編碼粘貼資產實物卡后登記資產管理臺賬,并辦理領用手續。

        三、對于由在建工程或開發成本轉入的新增資產,要完善資產直撥和驗收手續。

        第十一條資產盤點

        一、每半年各部門應配合公司資產盤點小組進行全面盤點(特殊情況需臨時盤點除外)。盤點小組由公司資產管理部門、財務部門相關人員組成。

        二、固定資產盤點必須根據公司資產臺賬和財務資產明細賬、資產實物卡對實物逐一進行清點,低值易耗品盤點實行部門臺賬與實物對照抽查。盤點結果應是賬、物、卡三者統一,賬賬相符,賬實相符,若有出入,交由資產使用部門負責人一周內查清原因。

        三、盤點結束后,形成資產盤點報告上報公司總經理,并根據總經理批示及時進行相關處理。

        第十二條資產調配

        一、資產調配工作統一由公司資產管理部門負責。根據各部門資產使用現狀,經與部門協調,報公司總經理簽批同意后,將公司資產進行合理調配。調配同時開具資產調撥單(格式見附表四),資產調配雙方據此及時更新資產臺賬,財務部門要更新財務資產明細賬。

        二、部門之間的資產調配工作統一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負責。按照公司管理辦法對各類資產進行合理調配。

        三、各部門的閑置資產必須及

        時移交給公司資產管理部門,不得把公司資產作為后備庫存。(資產移交表見附表五)

        四、因公司組織架構的調整,部門合并、拆分或名稱變更的,新資產使用部門應及時更新資產臺賬,并提交公司資產管理部門和財務部門。

        第十三條資產報廢

        一、屬自然損耗的資產由使用部門填寫《資產報廢審批表》(見附表六),專業技術部門給予檢測意見,財務部門給予折舊意見,公司資產管理部門簽署意見,按公司制度報公司總經理審批。

        二、經審批后的報廢資產,由資產使用部門移交給公司資產管理部門,再由資產購置部門負責多方詢價后實施外賣處理,同時辦理資產銷賬手續。報廢資產處置前,如有遺失,則視同丟失同類資產論處,須追究資產原屬使用部門責任。

        第十四條資產遺失、損壞、被盜賠償

        一、資產管理按“誰使用、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責任到人。公司各部門如有資產被盜,應第一時間向當地公安機關報警,并同時向公司資產管理部門通報被盜情況。如有隱瞞不報或延時報告者,一經查實,將按被盜資產購入時單價三倍進行處罰。

        二、資產遺失、損壞、被盜賠償必須填寫《資產遺失、損壞、被盜賠償審批表》(見附表七)。人為原因造成的資產遺失、損壞、被盜等,相關責任人除按資產凈值的1—3倍賠償外,還將進行失職問責處理。

        三、屬自然或其他非人為原因造成的固定資產損壞等,其損失由公司承擔。

        第五章其他

        第十五條公共辦公區域資產的管理,原則上以存放地點靠近、使用率孰高劃歸到部門管理(資產調入時由公司資產管理部門指定接收部門的除外),每件資產明確到部門、責任到人。

        第十六條任何部門、任何人員不得隨意挪用、搬遷、長期借用其他部門資產,因工作需要調撥的,須辦理資產調撥手續。若違規者,一經查實,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失職問責。

        第十七條公司須加強現場售樓部(包括樣板房、示范單位)、外展場所以及安全性較差的辦公場所(現場辦公點等)的資產管理,相關部門須協調現場物業或建筑公司確保資產的安全。使用部門的資產管理員必須堅持每日檢查資產使用狀況,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向部門負責人和公司資產管理部門匯報。

        第十八條售樓部樣板房、示范單位不能二次使用的資產,由營銷部門列出資產明細并提出隨樓拍賣或附送建議,報公司總經理批示后,由營銷部門負責實施拍賣或附送工作,拍賣或附送資產的資料報送公司資產管理部門和財務部門,辦理資產銷賬手續。

        第十九條物業系統公司須建立物料用品臺賬。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條本制度自正式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一條本制度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負責解釋。

        資產管理制度 14

        一、目的

        第一條為有預見性的做好持有資產的經營管理工作,使之持續保持完好、可用或正常使用狀態,滿足客戶合理需求,確保公司資產保值、增值,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資產是指濱海分公司所屬,由經營管理部負責管理的工業廠房、寫字樓、商鋪等不動產。

        三、管理職責

        第三條本制度所稱資產巡查工作應由經營管理部負責實施,經營管理部應根據本制度制定具體工作流程、表格等。

        四、管理內容

        第四條資產巡查的基礎工作

        經營管理部須編制資產臺帳,登記內容包括但不限于資產落成時間、位置、建筑面積、占地面積、原值、評估值、凈值、能源配置情況、客戶名稱、客戶生產經營狀況、房屋使用情況、客戶改造記錄、維修記錄、自行改造記錄等,作為資產巡查的依據。資產巡查后,應根據巡查結果更新資產管理臺帳,以保證其能夠反應最新的資產狀況。

        以上臺帳及更新均由經營管理部負責提供其他部門,供其隨時了解廠房的狀況。

        第五條定期巡查

        (一)巡察內容。對本制度規定范圍內的資產進行全面巡查,包括但不限于閑置(待租)資產、客戶使用資產、共用部分資產,以及對物業公司按照合同約定應對資產進行的保管維護進行檢查和督促。

        (二)巡查要求:

        1、空置(待租)資產

        (1)對于空置(待租)資產每季度進行一次巡查,每季度最后一個月25日之前完成檢查報告;

        (2)對照資產管理臺帳,確認相關房屋是否處于應有的閑置狀態;

        (3)檢查資產主體結構是否處于完好可用狀態;

        (4)檢查資產附屬設施是否處于完好可用狀態。

        2、客戶使用資產

        (1)對于客戶使用的資產每季度進行一次巡查,每季度最后一個月25日之前完成檢查報告;

        (2)檢查我公司是否存在因質量問題而導致資產損壞的情況,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主體設施和門窗、電梯、水、電、暖等附屬設施;

        (3)檢查客戶是否存在未經我公司同意而自行改造的情況;

        (4)檢查客戶是否存在與其原經營狀況不符的改變廠房用途的'情況;

        (5)檢查客戶的安全生產協議、特殊改造承諾書、改造的相關審批手續(包括但不限于消防、綠化、規劃等必要審批)是否齊全并與現場使用及改造相一致;

        (6)檢查客戶是否存在因不當使用房屋及附屬設施而導致資產損壞或滅失的情況,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主體設施和門窗、電梯、水、電、暖等附屬設施;

        (7)檢查客戶的安全使用情況,包括但不限于危險品的堆放和使用是否符合安全生產要求,廠房地面荷載是否在設計標準之內。

        3、共用部分資產:

        (1)對于共用部分資產每季度進行一次巡查,每季度最后一個月25日之前完成檢查報告;

        (2)檢查是否存在客戶長期占用公用設施或場地的情況;

        (3)檢查公用資產是否處于良好可用狀態,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圍欄、綠化、側石、燈桿等;

        (4)對于水、電、供熱等專業設施的巡查,由資產管理部負責邀請外部專業公司實施檢查,頻次及內容依據專業設施維護要求進行。

        4、物業公司資產維護情況:

        (1)每季度進行一次巡查,每季度最后一個月25日之前完成檢查報告;

        (2)檢查以物業管理合同規定的資產維護內容為依據,重點檢查發現是否按照合同約定對資產實施定期的檢查和維護工作;

        (3)檢查物業公司對于資產的資料管理情況,即廠房的圖紙是否完整,客戶裝修改造的手續是否齊全等;

        (4)檢查物業公司是否按照流程要求實施日常的客戶服務工作。

        第六條專項巡檢

        (一)巡檢內容:

        日常工作中或定期巡檢中發現的集中或普遍存在的問題(如廠房漏雨問題、占用消防通道等問題)進行專項檢查;能源啟動(如采暖期)前應進行專項巡檢;對安全隱患較大的資產(如獨立空置廠房及其附屬設計和廠房內其它資產)進行專項檢查;其它需要進行專項檢查的內容。

        (二)巡檢要求:

        1、根據既定巡檢內容進行專項巡檢;

        2、對安全隱患較大的資產根據需要增加巡查頻次;

        3、對于專業要求比較高的專項檢查由資產管理部負責聯是外部專業公司配合組織實施。

        第七條資產毀損或滅失

        在資產巡查過程中發現資產毀損或滅失,經營管理部應進行原因查找和責任分析。如是客戶或第三方原因造成,則要求責任方進行維修、添置或賠償。如是資產質量問題引起的,除在資產巡察報告中予以體現外,對于影響較大的需上報維修計劃,進行維修;對于影響不大的可納入年度維修計劃,安排后續維修工作。

        第八條不當占用

        在資產巡查過程中發現客戶或第三方不當占用資產,如未經公司同意,占用未租用部分或公共區域等,則經營管理部須要求其限期騰出,若造成我公司其它損失則須要求責任方進行賠償。若責任方未如期騰出或未予賠償的,則須啟動法律程序解決。

        第九條私自改造

        在資產巡查過程中發現客戶未經過我公司同意自行對資產進行改造,則經營管理部須對客戶改造情況進行評估。

        如初步判斷該改造不對資產質量、消防和安全生產構成影響,則須要求客戶補報改造方案,履行消防審批和公司內部審批等手續。在審批過程中若發現其改造實質不合規范,則須要求客戶方進行恢復,如造成潛在損失的,應要求客戶進行賠償。

        如判斷該改造對資產質量、消防和安全生產構成影響,則須要求客戶方恢復原狀,如造成損失,應要求客戶賠償。

        第十條不當使用

        在資產巡查過程中發現客戶或第三方不當使用資產或私自改變資產用途,經營管理部須要求客戶在規定的期限內進行整改,如造成損失,應要求責任方賠償。

        第十一條資產巡查結果的上報

        資產巡查完成后,經營管理部須將巡查結果及擬處理意見以報告形式報公司領導審閱,及相關部門知悉。

        第十二條資產巡查結果的溝通

        經營管理部依據本制度對客戶或責任方提出的整改、索賠、訴訟通知均須以書面形式發出,并根據有關規定履行內部審批程序。

        五、附則

        第十三條本制度由經營管理部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本制度自xx年8月1日起施行。

        資產管理制度 15

        一、每年利用暑假對學校一切財產進行一次全面清查,通過清查,核對數量,檢查使用情況,總結經驗,改進工作。

        二、清查時,總管理員和部門管理員,以帳對物,逐件盤點。

        三、倉庫保管人員必須做好盤點前的準備工作,登記好材料、低值易耗品,并結好余額,以便核對,整理好財產物資,分門別類。

        四、在全面清查的基礎上,編報“年度固定資產盤存表”(一式三份)。具體由部門管理員填報、總管理員匯總,經學校領導審查簽字后報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準,會計據其進行帳務處理。

        五、根據財產清查情況,對固定資產管理進行認真總結。針對薄弱環節,制訂整改措施,努力提高設備利用率。

        六、清查固定資產,要理清是否轉資,建帳卡,資料齊全,已報廢的.是否手續完備,做到帳、卡、物相符。

        資產管理制度 16

        第一條資產的保管與帳簿的記載,應由不同人員分別負責。

        第二條資產的保管,應明確指派人員負責,以免責任混淆。

        第三條有形資產應加防護,以免私自或不當使用。

        第四條應隨時核對零用金與庫存現金,并維持最少額度。

        第五條各項支出的核決與支付,應分責辦理。

        第六條應盡可能以支票支付,支票的簽發與保管,皆應有嚴密的控制。

        第七條已簽章的付款支票,不得由該支票簽章人,或核決人領取或寄交。

        第八條有關現金、存貨或其他流動資產收發的.單據,應事先印妥連續編號。

        第九條負責現金、有價證券及其他貴重資產處理責任的人員,須要有充分保證。

        第十條上項人員應采輪調、輪休,并指派他人暫代其職務。

        第十一條各項付款憑據一經支付,應即加蓋支付印戳銷案,防止重復請款。

        第十二條存于內部保險箱或銀行保管箱的有價證券等貴重物品,應由二人以上共同保管。

        第十三條倘人員編制許可,下列職責應予分立,避免集中一人。出納與帳務員,財務

        主管與會計主管,采購與驗收,銷貨與倉儲,薪工計算與支付,收款與帳務,裝運與倉儲,

        訂貨與倉儲等等。

        第十四條信用授與、折讓折扣、客戶贈品、招待等,皆應嚴格管理。

        第十五條定期舉行資產的全面盤點,包括原物料、在制品、成品、用品、固定資產

        等(每年一次為宜)。

        第十六條單據開具盡可能一次復寫,并避免涂改。

        第十七條盡可能訂立各項工作的書面手冊,以避免誤會,促進效率。

        資產管理制度 17

        (一)總則

        1.控制目標

        (1)規范無形資產的管理行為,避免因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而遭受的財產損失風險;

        (2)防范無形資產管理中的差錯和舞弊;

        (3)明確職責權限,降低經營決策、資產管理風險。

        2.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的無形資產管理。

        (二)崗位分工與授權批準

        1.不相容崗位分離

        (1)無形資產投資預算的編制與審批分離;

        (2)無形資產的采購、驗收與款項支付分離;

        (3)無形資產處置的申請與審批、審批與執行分離;

        (4)無形資產業務的審批、執行與相關會計記錄分離。

        2.經辦和核算無形資產業務人員的素質要求

        (1)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業務素質;

        (2)熟悉無形資產的用途、性能等基本知識;

        (3)符合公司規定的崗位規范要求。

        3.部門具體職責

        (1)總經理辦公室:審核無形資產購置方案;審核無形資產相關法律文件。

        (2)經辦部門:提出無形資產購置方案;組織實施無形資產業務取得過程;組織無形資產驗收;辦理無形資產處置;建立無形資產臺賬;定期對無形資產安全、適用性進行檢查。

        (3)財務部:建立無形資產臺賬;對無形資產進行會計核算;參與無形資產的驗收、檢查、處置工作;定期進行無形資產清查盤點;監督、指導管理部門對無形資產的管理。

        (三)無形資產取得與驗收控制

        1.無形資產投資預算管理

        (1)公司無形資產投資預算的'編制、調整、審批、執行等環節,按《預算控制制度》執行;

        (2)公司根據發展戰略和生產經營實際需要,并綜合考慮無形資產投資方向、規模、資金占用成本、預計盈利水平和風險程度等因素編制預算;

        (3)對無形資產投資項目進行可行性研究和分析論證的基礎上合理安排投資進度和資金投放。

        2.無形資產外購流程業務操作操作人內控要求采購申請各經辦部門

        (1)根據年度預算提出請購申請;

        (2)采購項目已經可行性論證并且可行;

        (3)對請購的無形資產的性能、技術參數有明確要求;

        (4)編制《無形資產購置申請表》。

        審核法律部/財務部

        (1)審核合同條款的合規性;

        (2)審核財務相關條款的適用性。

        審批授權審批人

        (1)按照公司授權,在授權范圍內審批;

        (2)審批時應充分考慮審核部門的意見,未經審核的采購項目不予審批。

        3.3無形資產驗收

        3.3.1無形資產驗收

        3.3.1外購無形資產

        (1)外購無形資產由管理部門組織,按照合同、技術交底文件規定的驗收標準進行驗收;

        (2)在辦理無形資產驗收手續的同時,管理部門應完整地取得產品說明書及其他相關說明資料;

        (3)管理部門持發票和相關資料到財務部辦理無形資產入賬手續;

        3.3.2自制無形資產

        (1)自制無形資產制作完成后,由項目負責人向管理部門提出驗收申請;

        (2)自制無形資產由管理部門負責組織驗收;

        (3)財務部依據制作部門提供的《項目驗收報告》、相關驗收單據進行相應的賬務處理。

        4無形資產的日常管理

        4.1無形資產的日常管理

        4.1.1無形資產的日常管理由財務部和管理部門共同管理。

        4.1.2無形資產管理部門負責根據無形資產的使用狀況,及時維護本部門無形資產臺帳。

        4.1.3無形資產管理臺帳登記的內容包括:無形資產的名稱、規格型號,單位價值,數量,生產廠家,啟用時間,使用部門,攤銷年限,使用狀態。

        4.1.4公司管理部門、財務部定期(至少一年一次)核對相關賬簿、記錄和文件,發現問題,及時向上級報告和處理,以確保無形資產賬務處理和資產價值的真實性。

        4.1.5無形資產管理臺帳的保管期限為5年。

        4.1.6財務部根據購置合同明確的使用期限與估計使用年限孰低確定無形資產的攤銷年限。所有權歸屬公司的無形資產均屬攤銷范圍。

        4.2無形資產的權利保持管理部門應保持公司無形資產在壽命時限內的占有權,具體參照《知識產權管理規定》執行。

        5、無形資產處置和特許使用

        5.1無形資產處置

        5.1.1無形資產處置申請無形資產不能繼續使用時,由管理部門詳細填寫《無形資產處置申請表》。

        5.1.2處置鑒定由無形資產管理部門組織有關部門的技術專業人員對處置的無形資產進行技術鑒定,確保無形資產處置的合理性。

        5.1.3處置審批根據權限對無形資產管理部門上報的《無形資產處置申請表》進行審查,并簽署意見。

        5.1.4處置審計

        (1)審計部在處置前會同相關部門或人員對無形資產的處置依據,處置方式、處置價格等進行審核,重點審核處置依據是否充分,處置方式是否適當,處置價格是否合理;

        (2)財務部在處置后根據審批人批準的呈批表,認真審核無形資產處置憑證,檢查批準手續是否齊全,批準權限是否適當等,審核無誤后據以編制記賬憑證,進行賬務處理。

        5.2無形資產特許使用公司特許其他公司使用公司的無形資產,由無形資產管理部門會同財務部擬定方案,經授權人員批準后辦理相關手續,簽訂合同。合同應當明確無形資產特許使用期間的權利義務。

        6、監督檢查

        6.1監督檢查主體

        6.1.1監事會:依據公司章程對公司無形資產業務決策的審批進行監督。

        6.1.2審計部:依據公司授權和部門職能描述,對公司無形資產購置、處置的執行合規性進行審計監督。

        6.1.3財務部:依據公司授權,對公司無形資產管理進行監督。

        6.2監督檢查內容

        (1)無形資產業務相關崗位人員的設置情況。重點檢查是否存在不相容職務混崗的現象。

        (2)無形資產業務授權批準制度的執行情況:重點檢查在辦理請購、審批、采購、驗收、付款、處置等無形資產業務時是否有健全的授權批準手續,是否存在越權審批行為。

        (3)無形資產投資預算制度的執行情況:重點檢查購建無形資產是否納入預算,預算的編制、調整與審批程序是否適當。

        (4)無形資產處置制度的執行情況:重點檢查處置無形資產是否履行審批手續,作價是否合理。

        (5)檢查入帳依據是否合法,完整。

        6.3監督檢查結果處理

        6.3.1不按照上述流程操作,造成無形資產增加、啟用、變更、處置不能及時進行處理,按照損失程度相應承擔責任。

        6.3.2對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的無形資產內部控制中的薄弱環節,審計部應當提請有關部門采取措施加以糾正和完善。

        7、生效實施本制度經第一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批準后生效并實施。

        資產管理制度 18

        第一章校產涵蓋的范圍

        第一條校產涵蓋的范圍包括以下七個方面:

        1、教室

        2、專用室(含操作室、準備室)

        3、辦公室

        5、田徑場地(含籃球場、器械場)

        6、物品(器具)儲藏室

        7、總機房

        8、其他公共區域:報告廳、自行車庫、校門、圍墻、操場公廁、照明及消防設備、衛生設施、草坪、花壇及廣場、宣傳長廊等。

        第二章管理組織系統

        第二條校產管理組織系統

        1、在校長室的統一領導下,由分管副校長主管,總務處具體負責、總管學校財產。

        2、各類設備、校產根據分塊、分線管理原則落實,由各有關負責人具體負責、管理。各處室內財產負責人為各處室主任;各教師辦公室財產負責人為各辦公室主任;各班級財產分塊主管為年段長及年段核心小組,具體負責人為班主任;各專用室(含報告廳、會議室、實驗室、圖書閱覽室、音、體、美、勞室等)的財產負責人為各專用室負責人;

        田徑場(含籃球場)財產負責人為體育室負責人;

        各儲藏室財產負責人為各物品儲藏單位的負責人。

        第三條總務處協助財務核算中心建立學校固定財產帳并立卡存檔,分類建立固定資產帳和分類明細帳,所有固定資產和大宗物品(圖書、儀器、課桌椅等)都必須登記造冊;各處室(包括教室、辦公室、實驗儀器室、以及各專用室等)現有財產均應登記造冊,經總務處核對無誤后,總務處代表學校與各處室財產負責人簽定有關協議,建立固定資產管理責任制度,落實具體責任人。

        第四條學校經常性地對師生進行“愛我學校從愛護公物做起”的道德教育,努力引導養成愛護公物光榮,損壞公物可恥的良好習慣。

        第三章購物與領用制度

        第五條學校添置財產,須先經校長同意,必要時經校長辦公會議確定,由總務處負責組織購置。

        第六條學校基建和較大型維修,較大型物品添置由分管副校長組織人員進行預算編制,交校長辦公會議確定,必要時須報鎮人民政府批準;基建維修和較大型以上物品添置,必須通過公開招投標形式,必要時報請鎮人民政府或委托上級有關職能部門公開招投標。

        第七條添置校產經校產專管員驗收簽字后,登記入冊,方可分配使用,嚴禁未報購物和購物后未報驗收入冊擅自領用。

        第八條上級有關部門或有關單位、組織無償調撥的儀器和贈送的設備,應由驗收人員或接受人員填報《固定資產調撥使用單》入帳后方可使用。

        第九條各處室的用品、常規教具由總務處根據需要和可能情況統一配備。各處、室負責人或教職工個人領用公物均需填寫《領物登記本》,寫清數量、用途并簽字,嚴格手續,明確責任。筆墨紙張雖屬低價易耗品,也力求勤儉節約,減少浪費。

        第四章使用、借用和檢查制度

        第十條處室財產由其負責人負責或由有關人員負責使用管理,總務處每學期檢查一次。

        第十一條班級

        使用財產,原則上每一學期清點驗收一次。在期初由總務處與班主任簽定責任書(年段長證明),中途發生變化(增減),發現損壞應及時記載,由負責人追究責任人的具體責任,期末由總務處組織人員進行清點結算,作為考核和獎懲負責人的依據。

        第十二條教師寢室財產由其教師本人負責,總務處一般一學期檢查一次。

        第十三條總務處依據以上規定期限進行檢查外,有權利可以對各處室及部門的校產進行不定期的抽查,了解校產使用及維護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發現損壞,查明原因及時理賠維修。

        第十四條校長室要定期對總務處校產管理情況進行驗審,保證帳帳相符。

        第十五條校產原則上不出借。如確實需要的,應由借物單位或借物人出具借條,說明物品、數量、歸還時間等內容。出借人簽名并經校長室批準后,總務處備案方可出借,并由總務處開具出門證。本校教師確因特殊需要向學校借用財產的,也應辦理相關手續。出借財產由總務處限期收回。歸還時應嚴格驗收,遺失或損壞的,應按賠償制度處理,教學儀器為常用設備,原則上不予出借。

        第五章賠償制度

        第三款各處室財產損壞或損失,由各處室負責人及時向責任人了解并核實情況,及時以書面形式報告總務處,并索賠。

        第四款專用室內的財產損壞或損失,由專用室負責人依據借用登記記載情況,書面向總務部門報告,追究借用人的責任或最近一次借用單位負責人的責任,并索賠。

        第五款公共設

        第十六條財產缺損的責任追究

        第一款學校校產被損壞或缺少,由總務處逐級追究財產損壞或缺少者的責任。

        第二款班級財產的損壞或損失,由班主任追查班級中的責任學生并索賠。

        施被損壞或損失的,由值周老師、保安及有關負責人查實情況,追究損壞人或攜帶人的責任,并索賠。

        第六款班級中損壞或損失的財產,班主任未能查明責任人;各處室損壞或損失的財產,處室負責人未能查明責任人;專用室負責人未能查明專用室內財產被損壞或損失的責任人;值周老師、保安及有關負責人未能查明公共設施被損壞或損失的責任人,追究有關負責人應承擔的失責責任。

        第七款報損財產修復后,各相關處室的負責人和責任人應在修理單上填上明確回復意見。否則,將分別追究相關處室責任人及修理人的責任,必要時還將追究負責人的責任。

        第八款學校貴重物品及設備由專人負責保管,如有失竊,學校將視具體情況分別追究有關責任人及保安的責任。

        第十七條學校嚴格執行“誰損壞,誰賠償”的原則、“照價賠償”的原則和“有意損壞,從重賠償”的原則。

        第十八條未增值校產損壞照價賠償,已增值校產損壞按現價賠償,貶值校產損壞由有關部門或領導估價后賠償。

        第十九條無法評估現價的校產,按原價的一倍至三倍進行賠償;有意損壞的,原則上按原價的三倍進行賠償。

        第二十條損壞后經修理仍可使用的校產,考慮到修理后校產內在質量影響及外觀影響,按修理價(含工、本費等)的2――3倍賠償。

        第二十一條班級財產損壞,堅持先賠償后修理的原則。班級有關設施損壞賠償金額參見《錢清鎮中學班級財產自查賠償金額參考表》。

        第二十二條賠償途徑

        第一款由損壞責任人向相關負責人報告設備損壞情況,再由負責人用書面形式向總務處報告財產損壞(或損失)情況。

        第二款由總務處核實設備損壞程度,定出賠償金額,或根據損失財產的價值定出賠償金額,并由總務處出具賠償通知單。

        第三款由負責人督促責任人向財務處繳納賠償經費(由負責人直接向財務處繳納)。并向總務處出示已賠償金額的收據。

        第四款專用室內損壞或損失的財物由各專用室負責人查實情況,并通報給使用單位的.負責人(班主任)或最后一次使用單位的負責人(班主任)由負責人(班主任)按上述途徑執行賠償。同時專用室負責人應將財產損壞或損失情況報給總務處備案。

        第五款學生在實驗操作過程中,損壞玻璃器具等低價易損失物品的賠償,由實驗室管理人員根據一般定價在課后立即索賠,并開具由財務處發給的收據單,收取的賠償款連同收據存根及時回交財務處。

        第六款教師損壞財產的,根據總務處核定賠償金額,相關負責人應督促責任人直接向學校財務處繳納賠償金。

        第七款教師個人損壞財產而隱瞞實情、謊報或逾期(直至期末檢查)不報的,將在期末崗位獎或月崗位工資中強行扣除賠償,并視情況按教師崗位責任制和月崗中有關條款給予必要的處分。

        第八款凡負責人無法查實財產損壞或損失者,由負責人個人承擔賠償。

        第九款各處室公物損壞,須先繳賠償金后修理,情況特殊的,可以由負責人先向總務處書面申請,經獲準可先修理后支付賠償金。

        第十款教職工調離學校,應如數交回領用的所有校產(含圖書、教參、耐用教學用具等)及寢室鑰匙等,再分別由有關處室負責人出具校產回收證明報校長室,校長室據此開具“行政介紹信”,“工資介紹信”,損壞或損失的必須按規定賠償。

        第六章報廢制度

        第二十三條固定資產超過使用年限,并被確定不能使用和修復的,或修復費用大于使用價值的,低值財產或另星校產應由總務處鑒定,校長室主管領導批準,填《報廢單》,調整財產帳。高價值校產或大宗校產的報廢須經校長批準或校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必要時報請鎮政府審批。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本制度所提校產,主要指固定資產即指在多次使用過程中并不改變它自身的實物形態者,不包括高(低)價易耗品、文具紙張、一般低價辦公用品、化學藥品、低檔塑料制品用具、衛生工具、報紙等。

        第二十五條在執行《學校財產管理制度》中有突出成績或貢獻的有關部門負責人或其他個人,總務處將呈報校長室予以公開表揚,并給予一定的獎勵。

        第二十六條本制度所有條款與上級有關新規定不符,則執行上級規定。

        資產管理制度 19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校固定資產管理,防止固定資產流失,提高投資效益,根據國有資產管理辦法和財務管理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學校固定資產是學校國有資產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保證教學、科研、行政等工作正常進行的重要物資基礎,對固定資產的管理和使用,必須貫徹“統一領導,分工管理,層層負責,合理調配,管用結合,物盡其用”的原則。要健全計劃、采購、驗收、維修、保養等各項管理制度,使固定資產經常保持完好、可用狀態,防止固定資產流失,促進其保值增值。

        第二章 固定資產分類、范圍和作價

        第三條 按照教育部2000年頒布的《高等學校固定資產分類及編碼》,固定資產按其性質分為房屋及建筑物;土地及植物;儀器儀表;機電設備;電子設備;印刷機械;衛生醫療器械;文體設備;標本模型;文物和陳列品;圖書;工具、量具和器皿;家俱;行政辦公設備;被服裝具;牲畜等十六類。

        第四條 符合下列條件的應列為固定資產的具體范圍:

        ㈠單價在500元以上,耐用期在一年以上,并能在原有狀態下獨立使用的教學、科研、行政辦公、生活后勤物資設備;

        ㈡永久性的房屋、道路及其它建筑物;

        ㈢土地;

        ㈣家俱、圖書資料;

        ㈤無償調入或贈送給學校符合上述條件的物品;

        ㈥特殊需要且單價500元以上被服裝具。

        第五條 下列資產不論價值大小,均不列為固定資產:

        ㈠臨時簡易房屋、臨時建筑物,如工棚、臨時廁所、崗亭、簡易人行道、刺絲圍墻等;

        ㈡替換性資產。如輪胎、投影機燈泡等(該項中屬于成套中原已配套的仍作為固定資產完整的組成部分,其價值計入成套設備價值之內,替換時可分別不同情況按維修或消耗對待)。

        第六條 新添固定資產的安裝費,應計入新添固定資產總值內,基本建設投資或獨立核算的校辦企業新添固定資產運雜費,計入新添固定資產總值內,其它則不計入。

        第七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增減固定資產原值:

        ㈠原有固定資產因改制而提高質量或擴大功能而增加附件,按實際開支增加其原值;

        ㈡成套設備因損壞或其它原因拆除其中一部分時,應減少其原值;

        ㈢已列入固定資產的房屋和建筑物,擴建、改建或部分拆除,應分別增減其原值。

        第八條 固定資產原值的增減,應按規定的程序辦理記帳手續,以保證帳帳、帳卡及帳物相符。

        第三章 固定資產管理體制、職責及隊伍

        第九條 學校固定資產的管理和使用,實行統一領導,分口分級管理和管用結合的二級管理體制。

        第十條 校產設備管理處為全校固定資產的歸口管理部門,全面負責固定資產管理及監督檢查工作。建立固定資產總帳、分戶帳、明細帳和財產卡片;督促使用單位做好固定資產的驗收入帳工作,受理固定資產的調劑、報損、報失、報廢、改裝、拆除等工作;檢查、評估固定資產日常維護情況和使用效益;定期進行固定資產帳、卡、物的核對并及時對固定資產的存量、分布、增減異動情況進行登記;做到帳帳、帳卡及帳物相符。

        財務處負責全校固定資產金額的核算。每月由校產設備管理處提供上月固定資產入帳金額與財務處對帳,做到帳帳相符,對出現的差額及時查明原因進行調帳。

        院、系(部)、機關處室負責本單位設備、家具使用管理和日常維護工作。各單位對所管理的固定資產每年都要進行清查核對,確保帳帳、帳卡、帳物相符。發現問題要及時向校產設備管理處反映,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妥善處理。

        第十一條 逐步建立一支數量恰當、思想素質好、業務熟悉的與學校改革、建設和發展相適應的固定資產管理隊伍,努力提高管理人員的.業務素質和管理水平;保持管理人員的相對穩定,以保證各項管理措施的落實。

        第十二條 建立必要的固定資產技術管理制度及管理(保管)人員崗位責任制。各級固定資產管理人員(含兼職),對所管固定資產負有全部責任。管理人員工作調動時,應辦好交接手續。

        第十三條 資產管理部門與使用部門應加強聯系,及時了解固定資產使用狀況,督促其提高固定資產使用率,充分發揮固定資產效能。

        第四章 固定資產的驗收、管理、維修

        第十四條 校內所屬各單位所添置的固定資產均屬于學校財產,必須到校產設備管理處辦理驗收、登記、建帳手續,憑校產設備管理處出具的固定資產驗收單報帳聯,到財務部門報帳,否則,將追究當事人和財務人員責任。實行二級核算的單位,所購置的固定資產,也必須到校產設備管理處辦理入產手續,其驗收單報帳聯送交學校財務處,以增加學校固定資產。

        ㈠房屋、建筑物的驗收,由基建部門填寫驗收移交單,并提交房屋及建筑物平面圖、管道電氣圖等,會同校產設備管理處及使用單位進行驗收后,按標的加待攤費用填制房屋、建筑物估價入帳單入帳,待辦理決算后,按決算數正式辦理房屋建筑入產手續。

        ㈡儀器設備驗收,由采購訂貨單位(人員)對照實物填寫驗收單,并通知有關單位進行嚴格驗收,考核是否達到預期目標。大型、精密、貴重儀器設備的驗收比照教育部高教司 [2000] 9號《高等學校儀器設備管理辦法》中所規定的方法和程序進行。如發現損壞或質量和數量有問題,應由采購訂貨部門與廠商聯系解決,驗收合格后,憑驗收單及發票等到校產設備管理處辦理固定資產入產手續。

        ㈢圖書、家俱等由使用單位根據其特點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按規定辦理固定資產入產手續。

        第十五條 利用學校固定資產對外服務及創收必須堅持有償使用原則,事先到校產設備管理處辦理有關手續;非經營性固定資產轉經營性固定資產必須提交報告,經主管校長批準后,到校產設備管理處辦理有關手續。對金額大且投入企業的資產,需經校長辦公會議決定,并作為學校對校辦產業的投資。

        第十六條 大型專用設備在校內要實行資源共享。設備由主要使用單位負責管理,學校撥一定的運行費,教學使用不收費,科研使用適當收費,以彌補運行費用的不足。

        第十七條 學校逐步增加固定資產更新、改造、維修資金,以確保固定資產的正常使用。固定資產的處置收入,應入專用基金帳,作為更新、改造、維修專用。

        第五章 固定資產變動

        第十八條 固定資產使用期滿,確已喪失效能的,應作報廢處理;由于人為的或自然災害等原因造成毀損,應作報損處理。申請報廢報損的固定資產必須是:經技術鑒定確實無法修復使用的;使用已超過一定的年限的;修復費用超過重新購置費用 5 0%的;技術落后、效益差的;主要零部件無法補充而又年久失修的固定資產。

        第十九條 由于使用人違反操作規程或保管人保管不善,致使固定資產損壞、丟失,應查明原因,視情節對責任人追究其責任,情節嚴重的報學校處理。

        第二十條 固定資產在校內調撥,須填寫“固定資產調撥單”,經調出、調入單位保管人和負責人及校產設備管理處負責人簽字后,方可作為做帳依據,固定資產調出學校須由使用單位提交報告征得校產設備管理處同意,報主管校長批準(金額大的報校長辦公會決定),并辦理相關手續,報校產設備管理處沖減固定資產。

        第二十一條 固定資產在校內借用,由保管、使用單位自行協商解決。校外單位借用,價值在1萬元以下的固定資產由校產設備管理處批準,超過1萬元的報主管校領導批準,5萬元及以上的由校長辦公會議決定。

        第二十二條 學校固定資產的處置權在校產設備管理處,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私自處理學校固定資產。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由校產設備管理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實施。學校原有文件與本辦法不符的,以本辦法為準。

        資產管理制度 20

        為加強我校財產管理,明確經濟責任.保證資產的安全完整、賬實相符,防止固定資產流失,根據有關財經法規,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制度。學校的固定資產一般分為房屋和建筑物、交通工具、通用設備、專用設備、圖書、文物和陳列品、其他固定資產七類。

        (一)、采購制度

        1、采購物品必須有購物申請單,并注明名稱、品種、規格、數量、用途。采購的物品一定要與購物申請單內容相同。

        2、購物申請單須有申請人、部門負責人、學校財產(管理員)三人的簽名。

        3、凡列入專控商品和政府采購項目,必須按規定的程序辦理,手續完備后方能采購。

        (二)、驗收入庫制度

        1、財產管理員負責驗收入庫。驗收入庫時所購物品、購物申請單、購物發票三者缺一不可,并登記賬冊。會計入賬聯應及時交財務入賬。教育局調撥的財產憑基建科財產調撥單入帳。

        2、入庫時要區分物品性質,危險品、易腐蝕物品、易爆物品,區別對待,妥善保管。

        3、根據勤儉辦學原則,倉庫內積壓物品應盡量減少,但教學所需物品要保證供應。學校總務負責人應定期檢查驗收入庫制度執行情況。

        (三)、造冊登記制度

        1、學校所有物品的賬冊登記工作由財產管理員負責。

        2、財產管理員根據物品的歸類及時記賬,分別登記賬冊或實驗(專用室)賬冊。

        3、按時完成上級部門布置的各種報表。

        (四)、領用、借用及賠償制度

        1、倉庫存放物品,由財產管理員統一管理。

        2、領用辦公用品,需辦理領用手續。領用物品若有多余,須歸還倉庫。

        3、教學物品不能挪作他用。教學物品和器材專供本校教學使用,在不影響教學前提下,經領導同意方可出借。

        4、出借的物品須填寫出借單,物品出門必須有出門單。

        5、出借的物品要按期收回。

        6、每學期結束時,財產管理員要及時收回、統一管理。

        7、人員調動一定要做好個人物品借用歸還工作。

        8、歸還物品時要當面驗收,如有損壞或遺失,按賠償制度執行。

        9、賠償辦法由設備管理人員填寫賠償單,經學校分管領導批準再由損壞者憑賠償單到財務部門繳款。

        (五)、財產報廢制度

        1、報廢物品要加以區別,找出報廢原因,若是失竊物品,要有備案記錄,根據實際情況酌情處理。

        2、報廢的物品由財產管理員統一登記,單項固定資產報廢金額按有關規定執行。

        3、報廢單要有學校負責人,財務主管和財產保管員簽字、說明。

        4、報廢物品處理后的回收資金,要及時入賬。

        (六)、資產清查制度:

        1、對所有固定資產,每年進行一次清查、以物對賬、以賬對物,做到賬表相符,賬賬相符,賬實相符。發生盈虧、報廢等及時處理調整賬戶,保持固定資產賬、卡、物相一致。每年固定資產清查都要留有書面資料。

        2、學校在進行財產清查時,要在學校領導的安排下,由總務主任具體負責,組織相關人員參加。

        3、清查方法以核實賬面、實地盤點為主,以抽查、臨時盤倉的方法為輔,以達到摸清家底、保證財產安全的目的。發現差錯應查明原因,經批準后,進行調賬,并指定人員寫出報告,以便核查。

        2.學校各項資產管理規章制度

        學校資產管理制度

        1、財產保管員應按財產分類建立固定資產明細賬。(固定資產按現行管理辦法分橫向賬和縱向賬)按使用部門(個人)建立的分賬及總賬,稱為橫向賬;以設各類別和使用情況所建立的卡片賬,稱為縱向賬,兩賬的建立便于規范管理。

        2、校內全部國有資產不得擅自借給個人或外單位使用,特殊情況須經主管領導批準辦理借用手續,并要求按期歸還。

        3、學校貴重物品應設專人專庫(或專柜)保管,建立安全措施,保證物品安全無恙。

        4、定期清查盤點。總保管員與分保管員每年要進行一次清查核資,對清查出的問題應及時查明原因,報主管領導,按規定辦理入賬消賬手續。每月末應與財務會計人員核對各大類固定資產的金額,做到賬賬相符,賬物相符。

        5、校內設備一般不得擅自移動,必須移動時分保管員或部門負責人應及時通知總保管員,辦理設備移動手續并及時調賬。使全校設備做到有序流動。

        6、由個人使用并保管的財產,使用人到總保管員處領取并登記上賬,便于以后的清點與查找。教職工調離或退休時,校務辦公室通知校財產保管員為其辦理財產清賬手續。

        8、保管員在工作變動前由新、老分保管員和總保管員共同清點財產,并做交接手續。做到人員變動賬物清楚。

        固定資產定期清查制度

        1、學校成立以校長為組長、主管財務領導、固定資產管理員、主管會計參加的固定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固定資產清查工作進行統一領導、制定具體實施方案。

        2、固定資產清查工作每年必須定期組織實施,并至少進行一次,一般于每年年底進行。

        3、學校各部門有義務按清查領導小組的統一布置,對本部門管理和使用的固定資產予以登記造冊,并對數據的準確性負責。

        4、對于不能確定具體責任人的固定資產,由領導小組指派專人進行登記造冊。

        5、各部門要認真組織實施,密切配合,不漏項、不留死角。

        6、領導工作小組要根據各部門財產登記表進行逐一核查,確認無誤后核查人簽字,并檢查有無疏漏。

        7、由固定資產管理員對數據進行匯總和整理,并逐一與固定資產明細賬進行核對。

        8、清查出應當報廢或更新的固定資產由領導工作小組統一研究處理,并報上級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審核批準后,核減固定資產原值,對于閑置或不適用的固定資產報上級部門設備管理機構統一進行處置,并作相關會計處理。

        9、對盤盈、盤虧的固定資產,請示有關領導批準后進行必要的會計處理。

        10、根據有關手續及憑證,調整固定資產明細賬和固定資產總賬。

        11、根據調整后的固定資產明細賬,調整固定資產管理系統的數據,將數據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并做好數據備份工作。

        12、對固定資產清查工作及時進行總結,查找問題,提供經驗。

        固定資產報廢、核銷、轉移管理制度

        1、固定資產的核銷、轉移,是指學校占有的固定資產產權或使用權的轉移和核銷,包括固定資產的調撥、變賣、報廢。

        處置的范圍包括:

        (1)閑置不需用的固定資產;

        (2)報廢無法使用的固定資產;

        (3)盤虧、呆帳、丟失等非正常損壞的固定資產;

        (4)因技術、經濟因素、繼續使用不合理并經過科學論證,確需淘汰的固定資產;

        (5)因單位撤銷、分立、合并等原因發生產權或使用權轉移的固定資產;

        (6)根據國家政策規定需處置的固定資產。

        2、提出核銷、轉移固定資產申請之前,學校主管固定資產的負責人,應會同固定資產專管員及使用人,對該固定資產進行初步鑒定。由于人為因素造成損毀的,按非正常報廢處理,應追究有關人員的管理責任和經濟責任。丟失的固定資產,要上報當地公安機關。

        3、核銷固定資產應填寫《固定資產核銷審批表》,轉移固定資產應填寫《固定資產轉移審批表》,并加蓋印章,上報教委計財科。單價在500元以下、且批量總價值不超過10000元的固定資產核銷時,《固定資產核銷審批表》只需上報一式兩份;單價500元以上、或當批總價值超過10000元的固定資產核銷時,需上報一式四份。《固定資產轉移審批表》一律上報一式五份。

        盤虧、呆帳、丟失等非正常損壞的固定資產核銷申報時,在填寫《固定資產核銷審批表》的同時,還要出具書面證明一式兩份,并加蓋公章(屬于丟失的還要加蓋當地公安機關公章)。

        4、報廢后的固定資產可以變價出售的,固定資產的變價所得,一律做為單位重新購置固定資產的專用資金,由財務部門按照財務會計制度進行處理。

        5、報廢后的固定資產變價出售,必須本著公開原則。自覺接受財務、審計和監察部門的監督。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將變價收入隱瞞、截留、坐支或挪作他用。

        資產管理員崗位職責

        1、擬定學校固定資產管理辦法和有關制度;

        2、運用現代信息技術管理固定資產。建立使用《北京市中小學校辦學條件管理系統》,并保證系統的安全運行及正常維護工作,負責固定資產增減變動的財務審核、統計報表、統計分析、數據備份工作;

        3、負責設置登記固定資產明細帳,按月與學校財務會計帳簿進行核對;

        4、建立固定資產卡片、組織學校固定資產清產核資工作;

        5、負責辦理固定資產調劑、處置及對外出租出借等手續,組織固定資產報廢、報損的技術鑒定,提出處理意見,報較為計劃財務科辦理審核批準手續;

        6、監督、檢查固定資產管理、維護和使用情況。

        3.蘇州市第三中學校固定資產管理規章制度

        學校固定資產是國家財產的組成部分,是保證完成學校各項行政任務和教學工作的物質條件。為加強我校財產管理,明確經濟責任.保證資產的安全完整、賬實相符,防止固定資產流失,根據有關財經法規,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管理原則

        1、分級管理原則

        總務處是學校財產物資的總管。總務處設置專職財產管理員和倉庫保管員,依據財產物資的分類建立各類帳冊,做好財產物資的驗收、登記、計帳工作,定期清點工作,報損、報廢、銷帳工作。

        組室部門管理。財產物資使用部門(主要是實驗室、信息中心、圖書館、食堂等部門)落實部門兼職財產管理員,依據財產物資分類建立部門分類帳冊,做好新添置財產物資的登帳工作,配合總務處財產管理員清點財產,做好報修工作以及報廢銷帳工作,做到帳物相符。

        班級管理。班主任是班級財產物資管理的直接責任人,班主任要落實班干部一起管好班級財產,要對學生進行愛護公物的教育,防止班級財產的丟失和人為損壞。

        財務監管。財務是負責固定資產財務金額變動審核記賬。

        三中固定資產管理人員配置結構圖:

        2、資產管理的范圍

        產權屬于本單位使用的固定資產都需要登記。這個定義從兩個方面進行了界定:一是產權屬于本單位,它包含了產權屬于單位,但發給職員個人使用的辦公用品,例如:筆記本電腦、數碼相機等。同時它排除了租借的辦公大樓、其他單位委托或暫存的資產、個人帶到單位的資產等非本單位產權的資產;二是固定資產。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長期保持形態不變化的資產,可以根據價格數量分為固定資產和低值耐用品兩類。這里我們只管理固定資產、耐用品,易耗品和易損品不登記,易耗品是指在使用過程中逐漸損耗的資產,有些雖然價值不菲,例如打印機硒鼓幾百元一個,使用不到幾個月,就不用登記,易損品是指容易損壞的,例如玻璃杯、燈泡、試管等也不用登記。

        二、固定資產管理

        1、固定資產的核算范圍

        (1)單價在800元以上、耐用在一年以上的各類物品

        (2)課桌椅

        (3)圖書資料

        2、固定資產的分類

        按原國家制定的《固定資產分類目錄》

        3、固定資產的'計價

        (1)新建、購入、有價調撥的固定資產,分別按造價、購入價和調撥價入帳。

        (2)自制的固定資產按實際開支的人工費、材料費入帳。

        (3)原財產改制成另一財產,應先辦理報廢手續,后這將改制成的財產估價入帳。

        (4)無償調入、贈送的固定資產,按同期市場價估價入帳。

        (5)調出、報廢、盤虧和變價處理的固定資產在辦妥手續后按帳面數銷帳。

        (6)房屋和建筑物擴建、拆除應分別增減其原值。

        (7)修理、修繕所開支的費用不計固定資產(不增加其原值)。

        (8)購置固定資產所發生的包裝費、雜費不計入固定資產原值,購置固定資產所發生的附加費(除汽車外)也不計入固定資產原值。

        學校固定資產按現行財務制度不計提折舊。

        4、固定資產的管理辦法

        (1)固定資產應由總務處統管,建立學校固定資產總帳和部門財產明細帳。

        (2)部門指定兼職財產管理員,建立部門財產明細帳。

        (3)定期清查財產做到學校帳、部門帳。帳帳相符、帳物相符。

        (4)固定資產購置,必須經由倉庫保管員驗收、登記,在核對數量、規格、質量和金額無誤后錄入教育資產監管網,打印出資產條形碼連同實物交使用部門驗收。并開出固定資產記賬單送財一式二份,一份連同發票辦理手續。

        (5)固定資產的報損、報廢應區分不同情況妥善處置。屬自然損耗可由使用部門,財產管理員經部門主管審定后填寫報損、報廢單連同報廢殘品如數交總務主管核對驗收。

        (6)報廢殘品變價處理后的殘值收入交學校財務部門,財務部門打入財政局指定賬戶,作重置固定資產之用。

        (7)圖書資料按圖書管理辦法管理,凡借閱圖書產生損壞或遺失應照價賠償,對貴重和稀缺圖書資料無法補充的應視其價值增加不同倍數補償。

        (8)部門財產管理員應相對穩定,確因工作原因變動,必須會同學校財產管理員一起辦妥財產清點交接手續。

        (9)固定資產帳務核算。會計控制固定資產總值,總帳設固定資產和固定資產基金;部門設部門明細帳記錄本部門新有財產物資,會計和學校財產管理員應定期對帳,保持帳帳相符。學校財產管理員應定期與部門財產管理員對帳,保持帳帳相符、帳物相符。

        三、低值耐久物品管理

        1、價值在500元以下,使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財產列為低值耐久物品。

        2、低值耐久物品分類。按使用功能區別分類。

        3、低值耐久物品管理辦法與固定資產同。

        4、學校設低值耐久物品總帳,部門設低值耐久物品明細帳。

        四、低值易耗品管理

        凡領用后就被消耗的材料物品即為低值易耗品,如辦公用品,實驗用藥品材料,維修用材料等均屬之,這些材料物品都是先行于工作和教學活動的必備物資,在財產物資中占相當大的比重,有的還要經常保持一定的庫存量。學校設收發室及倉庫管理員,建立低值易耗品明細帳做好購入驗收登記和使用登記手續。

        五、帳簿設置

        1、財產物品驗收登記簿

        凡訂購、自行采購和上級調撥的財產物資,無論是固定資產、低值耐久物品,還是低值易耗品都必須經由倉庫管理員驗收登記入帳、記入《財產物資驗收登記簿》。

        2、固定資產、低值耐久物品驗收單

        倉庫管理員按物品分類,對固定資產、低值耐久物品開出驗收單,第一聯留存,第二聯交財務(必須是固定資產)登記入固定資產總帳,低值耐久物品驗收單不需要交會計,第三聯交部門管理員登入部門財產帳。

        3、固定資產登記冊

        固定資產登記冊是隨時隨刻詳細記錄學校固定資產情況的表冊,倉庫管理員憑固定資產驗收單登入固定資產登記冊。

        4、耐久物品登記冊

        耐久物品登記冊同固定資產登記冊,記入方法完全相同。

        低值易耗品明細帳

        消耗性物品,面廣量多,在記錄同一物品,不同型號或不同價格時,可一并記錄,在記錄中宜粗不宜細,但必須做到帳與實物數相符,并結出存數。

        5、固定資產帳冊

        學校設固定資產資產總帳、總分類帳,部門設固定資產分類帳。固定資產總值表固定資產總值表是反映學校每年固定資產變化情況的表格,一般一年記錄一次。

        6、教職工公物借用保管登記卡

        學校教職工借用或專人保管學校固定資產、低值易耗物品在一個月以上的必須記錄在卡,不滿一個月的可用借條的方法,便于教職工在離開學校時移交新有物品。

        資產管理制度 21

        為了加強公司固定資產保管及物資的管理工作,加強員工對公司財產的責任心,維護公司各固定資產的完整安全和有效使用,保證正常工作的順利開展,特指定本制度。

        一、資產定義及分類

        1、固定資產:公司以單價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資產為固定資產,分為五大類: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2)儀器設備;

        (3)電子設備;

        (4)運輸工具;

        (5)其他設備;

        2、低值易耗品:公司以單價10元以上,2000元以下,使用年限一年以內的資產為低值易耗品。

        二、資產采購流程

        1、編制采購計劃。

        (1)固定資產采購按季度提前編制采購計劃,各部門編制完成交辦公室匯總統一交總經理批準,采購期限內按計劃采購,超出計劃部份須及時報副總經理、總經理批準;

        (2)低值易耗品按月采購,每月限采購一次(新開項目酌情考慮),超出計劃部分順延至下月采購;

        2、填寫《采購申請單》。采購物資須填寫《采購申請單》交副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執行采購。(附件1.《采購申請單》)

        3、采購驗收入庫,采購完成。

        三、資產的登記、保管、移交及盤點

        所有采購后資產均需做入庫處理。(附件2.《物品采購入庫登記表》)

        1、固定資產入庫登記、保管、移交及盤點:

        (1)公司所有固定資產采購完成后須在辦公室處進行登記入庫,入庫后再由領用人填寫《物品領用登記表》,簽字登記領用,落實到部門或專人保管使用;(附件.3《物品領用登記表》)

        (2)固定資產的保管以“誰使用誰保管”為原則,使用部門的部門負責人或使用人是第一保管人和日常保養人;領用登記人或部門有領用固定資產的使用權、保管權及損壞、丟失賠償責任;

        (3)在使用部門或使用人發生更替時,應及時到辦公室辦理固定資產移交手續,填寫《固定資產轉移申請單》;(附件4.《固定資產轉移申請單》)

        (4)公司所有固定資產盤點按財務管理制度由財務部門負責人及辦公室資產專員共同進行,每年一次(年末),須如實填寫《固定資產盤點表》,盤點數據報財務部后入檔留存。(附件5.《固定資產盤點表》)

        2、低值易耗品入庫登記、領用、盤點:

        (1)低值易耗品采購完成后由辦公室入庫管理,部門或領用人簽字登記領用,領用執行“按需領用,嚴禁浪費”,辦公室有權根據實際使用情況和部門消耗情況控制領用數量;

        (2)低值易耗品盤點由財務部人員和辦公室資產專員共同進行,每半年一次(6月末、12月末),須如實填寫《低值易耗品盤點表》,盤點數據報財務部后入檔留存;(附件6.《低值易耗品盤點表》)

        (3)辦公用品每月盤點一次(月末),如文件袋、筆、計算器等,須如實填寫《辦公用品盤點表》,盤點數據報財務部后入檔留存。(附件7.《辦公用品盤點表》)

        四、固定資產的報修、報廢

        1、儀器、設備、辦公工具因本身缺陷或使用年久而不能正常工作時,責任人或部門需到辦公室進行報修或報廢處理;

        2、使用部門或相關責任人填寫《固定資產報修/報廢申請單》交辦公室,辦公室協調相關人員處理。(附件8.《固定資產報修/報廢申請單》)

        (1)如需外購維修材料的,由辦公室直接填寫《采購申請單》執行采購程序,直至維修好后交付使用部門使用;

        (2)如經辦公室與相關人員衡量報修物品已經無法修理恢復使用、技術落后無修復價值或修理費超出本身價值50%以上等情況時,由辦公室通知相關責任人或部門填寫《固定資產報修/報廢申請單》,經財務審核價值,報公司副總經理簽字審批;原價格在5000元以上的需由公司分管副總經理審核后,報總經理審批。

        五、固定資產的損壞、丟失賠償

        公司將本著批評教育、吸取教訓、改進工作為主的精神處理有關事故,并根據具體原因、設備性質、當事人一貫表現及事故發生后的態度等區別對待。

        1、損壞、丟失賠償界定如下:

        由以下主觀原因造成的公司儀器設備及辦公用品的損壞、丟失,均按損失價值賠償,情節較重者可加重處罰。

        (1)未經批準擅自動用或拆毀儀器設備及辦公用品造成的損失(包括待報廢或已報廢但未處置的儀器設備及辦公用品);

        (2)不聽從指揮,不遵守操作規程或不按規定要求進行操作造成的損失;

        (3)工作失職,不負責任,如部門經理指導錯誤或不及時,保管人員保管不當等造成的'損失;

        (4)未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擅自將各儀器設備及辦公用品挪作私用或私自外借造成的損失;

        (5)未了解儀器設備性能及操作使用方法,輕率動用各儀器設備及辦公用品造成的損失;

        (6)因管理嚴重失職導致各儀器設備及辦公用品被盜、失火、水災等情況造成的損失、丟失;

        (7)發生故障,隱瞞不報,推諉責任,態度惡劣;

        (8)個人借用辦公用品,如照相機、筆記本電腦、打印機等,由于使用不當或保管不善而造成的損失、丟失;

        (9)由于其他不遵守規章制度等主觀原因造成的各儀器設備及辦公用品損壞、丟失。

        2、屬下列情況的,可按損失價值酌情減輕賠償或免于賠償:

        (1)因操作本身的特殊性引起的,確實難于避免的損失;

        (2)因儀器設備及辦公用品本身缺陷或使用年久接近損壞程度,在正常使用時發生的損壞和合理的自然損壞;

        (3)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試行新的實驗操作,雖采取預防措施,仍未能避免的損失;

        (4)按照指導和操作規程進行操作,確因缺乏經驗或技術不熟練造成損失的;

        (5)事故發生后能積極采取措施減少損失程度,并主動如實上報,態度較好的;

        (6)損壞較輕或丟失零配件,經當事人修復不影響固定資產及儀器設備功能的;

        (7)一貫遵守規章制度,愛護儀器設備,偶爾疏忽造成損失的;

        (8)由于其他客觀原因造成損失的。

        3、損壞、丟失賠償計算方法:

        儀器、辦公用品損壞、丟失按原價根據使用年限折價或當時市場價計算賠償,使用1—10年按5%-80%計價賠償。

        儀器設備的局部損壞,可以修復,但性能、精度下降,經鑒定尚可使用的,根據下降程度,由相關技術人員(辦公室負責)協商出一個合理計價,按下列辦法計賠:

        (1)損壞丟失零部件的,只計算零部件損失價值;

        (2)局部損壞可修復的,只計算修理費;

        (3)修復后質量下降的,按質量下降程度計算損失價值;

        (4)損壞丟失的儀器設備或零部件,應按新舊程度合理劃分等級,九成新按原價的90%計價,八成新按原價的80%計價,以此類推。

        損壞丟失設備器材的責任事故,屬于多人共同負責的,應根據每個人的責任大小和表現認識,分別給予批評和處分,并分別承擔經濟賠償。

        4、私自處置設備的處罰:

        (1)凡擅自將非經營性設備轉為經營性設備,擅自變賣或出租儀器設備者,除沒收所得外,并處責任人或部門原值1-2倍的罰款;

        (2)凡擅自用儀器設備進行抵押、擔保的,除承擔因無效合同造成的損失外,并處責任人或部門設備原值1-2倍的罰款;

        (3)凡擅自外借儀器設備者,除責令收回儀器設備外,并處責任人或部門設備原值1-2倍的罰款,造成損失的,另加損失賠償;

        (4)凡擅自處置儀器設備者,除經濟處罰外,酌情給予行政處分,違法者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5、具體實施辦法:

        如出現儀器設備非正常原因損壞、丟失、私自處置事件等情況,按如下方法處理:

        (1)由辦公室協調、牽頭相關人員迅速查明原因,分清責任,提出處理意見,交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執行。若屬重大事故,應保護好現場,同時報公安部門立案調查。

        (2)損壞、丟失的儀器設備及辦公用品,由責任人或部門及辦公室、財務根據情況提出賠償處罰意見、確定賠償處罰金額及交款期限,報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原價5000元以上的物品賠償須報總經理審批。

        資產管理制度 22

        按照“集中采購,各負其責”和“誰使用,誰采購”的原則,實行動態式采購方式,避免弊端存在和資金的浪費。本著精打細算的原則,節約每一分資金。

        1、由所需購物部門或處室提出書面申請報校長室,校長批準后再由總務處匯總上報xx區教育體育局后勤服務中心批復。

        2、批復后同意自行購置的由校委會組織相關人員成立考察小組對所購固定資產進行全面考察;寫出考察報告報請校委會通過,然后進行購置。

        3、考察小組由校委會決定人選,原則是誰使用,誰考察,誰采購。

        4、考察人員必須充分掌握市場信息,收集市場物品情況,為學校物資采購提出合理化建議。

        5、嚴把質量關,認真檢查物資質量,貨比三家,力求價格合理,質量合格。

        6、采購的物資要適用,避免盲目采購造成積壓浪費。

        7、嚴格按采購計劃辦事,執行物資預算,遵守財經紀律。

        8、外加工訂貨,要對生產廠家及物資的性能、規格、型號等進行考察。將結果報請校委會,批準后擇優訂貨。

        9、簽訂合同,必須注明供貨品種、規格、質量、價格、交貨時間、貨款交付方式、供貨方式、違約經濟責任等;否則,造成的.損失由采購人員負責。

        10、對于教學用的儀器、設備等物資要《山東省中小學儀器配備標準》按計劃定購。

        11、嚴格物品驗收、入庫手續。專人收發登記,實行領用制,任何部門、個人不得自購自管自用。

        資產管理制度 23

        (一)資產清查內容包括流動資產清查、固定資產清查以及其他資產清查。

        1.流動資產清查

        (1)庫存現金:現金應不定時的由單位領導或財務人員實施清查工作。

        (2)銀行存款清查:銀行存款應每月與銀行對賬單進行逐筆核銷,對查明原因的未達賬應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對不明原因的長款和短款,應及時查明原因,專項報告單位領導或上級財務主管部門。

        (3)應收、應付、代管賬款的清查:對所有往來單位的往來款項,要加強核對清理。凡一年內未能收回與付出的款項應向單位領導匯報。

        (4)存貨的清查:主要包括庫存物品、低值易耗品的清查。領用要有記錄,賬實要相符。

        2.固定資產清查:對所有固定資產,每年進行一次清查、以物對賬、以賬對物,做到賬表相符,賬賬相符,賬實相符。發生盈虧、報廢等及時處理調整賬戶,保持固定資產賬、卡、物相一致。

        (二)學校在進行財產清查時,要在學校領導的安排下,由總務主任具體負責,組織相關人員參加。

        (三)清查方法以核實賬面、實地盤點為主,以抽查、臨時盤倉的.方法為輔,以達到摸清家底、保證財產安全的目的。發現差錯應查明原因,經批準后,進行調賬,并指定人員寫出報告,以便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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