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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東協議書

      時間:2022-11-04 12:29:35 股東協議書 我要投稿

      股東協議書【薦】

        在當下社會,協議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協議具有法律效力,確立某種法律關系。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協議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股東協議書,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股東協議書【薦】

      股東協議書1

        第一章 總則

        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共同投資成立_________(以下簡稱公司)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 股東各方

        第一條 本合同的各方為:

        甲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第三章 公司名稱及性質

        第二條 公司名稱為:_________。

        第三條 公司住所為:_________。

        第四條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_________。

        第五條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關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的債權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四章 投資總額及注冊資本

        第六條 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_整(rmb_________)。

        第七條 各方的出資額和出資方式如下: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丙方:_________。

        第五章 經營宗旨和范圍

        第八條 公司的經營宗旨:_________。

        第九條 公司經營范圍是:_________。

        第六章 股東和股東會

        第一節 股東

        第十條 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繳納出資后,即成為公司股東。公司股東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額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第十一條 公司股東享有下列權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獲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參加或者推選代表參加股東會及董事會并享有表決權;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行使表決權;

        (四)對公司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的規定轉讓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規定獲得有關信息;

        (七)公司終止或者清算時,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參加公司剩余財產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第十二條 公司股東承擔下列義務: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認購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繳納股金;

        (三)除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規定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十三條 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過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

        第十四條 公司的股東在行使表決權時,不得作出有損于公司和其他股東合法權益的決定。

        第二節 股東會

        第十五條 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

        第十六條 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

        (三)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四)審議批準董事會或執行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準監事會或監事的報告;

        (六)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七)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八)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九)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十)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十一)對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十二)修改公司合同;

        (十三)其他重要事項。

        第十七條 股東會的決議須經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但有關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十八條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第十九條 股東會會議每年召開-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會議。股東會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其他董事主持。

        第二十條 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十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

        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七章 董事和董事會

        第一節 董事

        第二十一條 公司董事為自然人。

        第二十二條 《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

        第二十三條 董事由股東會推選或更換,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第二十四條 董事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忠實履行職責,維護公司利益。董事應承擔以下義務:

        (一)在其職責范圍內行使權利,不得越權;

        (二)非經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董事會批準,不得同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三)不得直接或間接參與與公司業務屬同一或類似性質的商業行為,或從事損害公司利益的活動;

        (四)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財產;

        (五)不得挪用公司資金,或擅自將公司資金拆借給其他機構;

        (六)未經股東會批準,不得接受與公司交易有關的傭金;

        (七)不得將公司資產以其個人或其他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儲存;

        (八)不得以公司資產為公司的股東或其他個人的債務提供擔保;

        (九)未經股東會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五條 未經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董事會的合法授權,任何董事不得以個人名義代表公司或者董事會行事。

        第二十六條 董事連續兩次未能親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會會議,視為不能履行職責,董事會應當建議股東會予以撤換。

        第二十七條 董事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董事辭職應當向董事會提交書面辭職報告。

        第二十八條 如因董事的辭職導致公司董事會低于法定最低人數時,該董事的辭職報告應當在下任董事填補因其辭職產生的缺額后方能生效。

        余任董事會應當盡快召集臨時股東會,選舉董事填補因董事辭職產生的空缺。在股東會未就董事選舉作出決議以前,該提出辭職的董事以及余任董事會的職權應當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二十九條 董事提出辭職或者任期屆滿,其對公司和股東負有的義務在其辭職報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間內,以及任期結束后的合理期間并不當然解除,其對公司商業秘密保密的義務在其任職結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該秘密成為公開信息。其他義務的持續期間應當根據公平的原則決定,視事件發生與離任之間時間的長短,以及與公司的關系在何種情況和條件下結束而定。

        第三十條 任職尚未結束的董事,對因其擅自離職給公司造成的損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一條 公司不以任何形式為董事納稅。

        第三十二條 本節有關董事義務的規定,適用于公司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第二節 董事會

        第三十三條 公司設董事會,對股東負責。董事會由七名董事組成。

        第三十四條 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召集股東會,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方案;

        (七)擬訂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總經理,根據總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并決定其報酬事項;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修改公司合同方案;

        (十二)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五條 董事會應當聘請經驗豐富的,在高新技術領域內有造詣的技術專家及其他管理專家組成專家委員會,輔助董事會進行對管理層遞交投資項目的決策。公司董事會可以自行決定以不超過公司總資產80%的資金進行投資,但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三十六條 董事會設董事長一名,以全體董事的過半數產生或決定罷免。

        第三十七條 董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會議;

        (二)督促、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執行;

        (三)簽署董事會重要文件和其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其他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職權;

        (五)在發生特大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緊急情況下,對公司事務行使符合法律規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別處理權,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會報告;

        (六)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八條 董事長不能履行職權時,董事長應當指定其他董事代行其職權。

        第三十九條 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兩次會議,由董事長召集,于會議召開十日以前書面通知全體董事。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董事長應在七個工作日內召集臨時董事會會議:

        (一)董事長認為必要時;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聯名提議時;

        (三)監事會或監事提議時;

        (四)總經理提議時。

        第四十一條 董事會召開臨時董事會會議應于會議召開三日以前書面通知全體董事。

        如有本章第四十三條第(二)、(三)、(四)規定的情形,董事長不能履行職責時,應當指定一名董事代其召集臨時董事會會議;董事長無故不履行職責,亦未指定具體人員代其行使職責的,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負責召集會議。

        第四十二條 董事會會議通知包括以下內容:

        (一)會議日期和地點;

        (二)會議期限;

        (三)事由及議題;

        (四)發出通知的日期。

        第四十三條 董事會會議應當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舉行。董事會決議采取記名方式投票表決,每名董事有一票表決權,董事須在贊成、反對或棄權項中選擇一項舉手投票。董事會作出的決議經全體董事的過半數同意后生效。

        第四十四條 董事會臨時會議在保障董事充分表達意見的前提下,可以用書面或傳真方式進行并作出決議,并由參會董事簽字。

        第四十五條 董事會會議應當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書面委托其他董事代為出席。

        委托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項、權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簽名或蓋章。

        代為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授權范圍內行使董事的權利。董事未出席董事會會議,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視為放棄在該次會議上的投票權。

        第四十六條 董事會會議應當有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和記錄人,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出席會議的董事有權要求在記錄上對其在會議上的發言作出說明性記載。董事會會議記錄作為公司檔案保存,保留期限為五十年。

        第四十七條 董事會會議記錄包括以下內容:

        (一)會議召開的日期、地點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會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會議議程;

        (四)董事發言要點;

        (五)每一決議事項的表決方式和結果(表決結果應載明所投贊成、反對或棄權的票數及投票董事姓名)。

        第四十八條 董事應當在董事會決議上簽字并對董事會的決議承擔責任。董事會決議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合同,致使公司遭受損失的,參與決議的董事對公司負賠償責任。但由會議記錄證明在表決時曾表明異議的董事可以免除責任。

        第八章 總經理

        第四十九條 公司設總經理一名,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但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職務的董事不得超過公司董事總數的二分之一。

        第五十條 《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總經理。

        第五十一條 總經理每屆任期三年,總經理可連聘連任。

        第五十二條 總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并向董事會報告工作;

        (二)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公司年度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六)提請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及財務負責人;

        (七)聘任或解聘除應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員;

        (八)擬定公司職工的工資、福利、獎懲,決定公司職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提議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

        (十)公司合同或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五十三條 總經理列席董事會會議,非董事總經理在董事會上沒有表決權。

        第五十四條 總經理應當根據董事會或者監事會的要求,向董事會或者監事會報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簽訂、執行情況,以及資金運用情況和盈虧情況。總經理必須保證該報告的真實性。

        總經理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凈資產20%(含20%)的單項對外投資項目,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凈資產20%(含20%)的單項貸款與擔保。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總經理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總資產50%(含50%)的單項短期投資,但須按照公司制訂的決策程序進行。

        第五十五條 總經理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五十六條 總經理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有關總經理辭職的具體程序和辦法由總經理與公司之間的聘用合同規定。

        第九章 監事

        第五十七條 公司設監事會。監事會的組成方式及成員的產生由股東會另行通過決議。

        第五十八條 《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監事。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第五十九條 監事每屆任期三年,連選可以連任。

        第六十條 監事連續二次不能親自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視為不能履行職責,應由股東會予以撤換。

        第六十一條 監事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合同第四章有關董事辭職的規定,適用于監事。

        第六十二條 監事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六十三條 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的財務;

        (二)對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合同的行為進行監督;

        (三)當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利益時,要求其予以糾正,必要時向股東會或國家有關主管機關報告;

        (四)提議召開臨時董事會;

        (五)列席董事會會議;

        (六)公司合同規定或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六十四條 監事行使職權時,必要時可以聘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專業性機構給予幫助,由此發生的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十章 財務會計制度、利潤分配和審計

        第六十五條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制定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第十一章 解散和清算

        第六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應當解散并依法進行清算:

        (一)股東會決議解散;

        (二)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三)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依法宣布破產;

        (四)違反法律、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

        (五)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續經營的原因。

        第六十七條 公司因前條第(一)項情形而解散的,應當在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清算組人員由股東會決議確定。

        公司因前條第(二)項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當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時簽訂的合同辦理。

        公司因前條第(三)項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公司因前條第(四)項情形而解散的,由有關主管機關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第六十八條 清算組成立后,董事會、總經理的職權立即停止。清算期間,公司不得開展新的經營活動。

        第六十九條 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一)通知或者公告債權人;

        (二)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三)處理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四)清繳所欠稅款;

        (五)清理債權、債務;

        (六)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七)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第七十條 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至少一種報刊上公告三次。

        第七十一條 債權人應當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債權人申報債權時,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并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

        第七十二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應當制定清算方案,并報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七十三條 公司財產按下列順序清償:

        (一)支付清算費用;

        (二)支付公司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

        (三)交納所欠稅款;

        (四)清償公司債務;

        (五)按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進行分配。

        公司財產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項規定清償前,不分配給股東。

        第七十四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認為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

        第七十五條 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以及清算期間收支報表和財務帳冊,報股東會或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七十六條 清算組應當自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對清算報告確認之日起三十日內,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注銷公司登記,并公告公司終止。

        第七十七條 清算組人員應當忠于職守,依法履行清算義務,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財產。

        清算組人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公司或者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章 合同修改

        第七十八條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應由各方以書面形式作出并簽署。

        第十三章 附則

        第七十九條 本合同所稱以上、以內、以下,都含本數;不滿、以外不含本數。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自簽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股東協議書2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丙方: 身份證號:

        甲、乙、丙三方因共同投資設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協商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擬設立的公司相關信息

        1、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注冊資本: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5、經營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具體以工商部門批準經營的項目為準。

        6、性質: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丙三方 各以其注冊時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二、股東及其出資入股情況

        公司由甲、乙、丙三方股東共同投資設立,總投資額為___________萬元, 包括啟動資金和注冊資金兩部分,其中:

        1、啟動資金_________萬元

        1)甲方出資_______萬元,占啟動資金的______%,持有公司股份的_______%,其中_____%為技術股。

        2)乙方出資___________萬元,占啟動資金的________%,持有公司股份的________%。

        3) 丙方出資_____________萬元,占啟動資金的________%,持有公司股份的_______%。

        4) 公司預留30%的股份用于后期融資以及吸引人才的期權池,由甲方代持。

        5) 該啟動資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開支,包括租賃、裝修、購買辦公設備等,如有剩余作為公司開業后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6) 在公司賬戶開立前,該啟動資金存放于甲、乙、丙三方共同指定的臨時賬戶(開戶行: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

        公司開業后,該臨時賬戶內的余款將轉入公司賬戶。

        7) 甲、乙、丙三方均應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_日內將各應支付的啟動資金轉入上述臨 時賬戶。

        2、注冊資金_____________萬元

        3、任一方股東違反上述約定,均應按本協議第八條第1款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三、公司管理及職能分工

        1、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和監事,任期三年。

        2、甲方為公司的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負責公司的日常運營和管理,具體職責包括:

        (1)辦-理公司設立登記手續;

        (2)根據公司運營需要招聘員工(財務會計人員須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聘任);

        (3)審批日常事項(涉及公司發展的重大事項,須按本協議第三條第5款處理;甲方財務審 批權限為___________元人民幣以下,超過該權限數額的,須經甲、乙、丙三方共同簽字認可,方可執行)。

        (4)公司日常經營需要的其他職責。

        3、乙方、丙方擔任公司的監事,具體負責:

        (1)對甲方的運營管理進行必要的協助;

        (2)檢查公司財務;

        (3)監督甲方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

        (4)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責。

        4、重大事項處理

        公司不設股東會,遇有如下重大事項,須經甲、乙、丙三方達成一致決議后方可進行:

        (1)擬由公司為股東、其他企業、個人提供擔保的;

        (2)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3)《公司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其他事項。

        對于上述重大事項的決策,甲、乙、丙三方意見不一致的,在不損害公司利益的原則下,由甲方做最后決定,

        5、除上述重大事項需要討論外,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每月進行一次的股東例行會 議,對公司上階段經營情況進行總結,并對公司下階段的運營進行計劃部署。

        四、資金、財務管理

        1、公司成立前,資金由臨時帳戶統一收支,并由甲、乙、丙三方共同監管和使用,一方 對另一方資金使用有異議的,另一方須給出合理解釋,否則一方有權要求另一方賠償損失。

        2、公司成立后,資金將由開立的公司賬戶統一收支,財務統一交由甲、乙、丙三方共同 聘任的財務會計人員處理。公司賬目應做到日清月結,并及時提供相關報表交甲、乙、丙 三方簽字認可備案。

        五、盈虧分配

        1、利潤和虧損由甲、乙、丙三方按照持股比例分享和承擔。

        2、公司稅后利潤,在彌補公司前季度虧損,并提取法定公積金(稅后利潤的10%)后,方可進行股東分紅。股東分紅的具體制度為:

        (1)分紅的時間:每財務年度第一個月第一日分取上個財年的利潤。

        (2)分紅的數額為:上個財年剩余利潤的50%,甲乙丙三方按持股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積金累計達到公司注冊資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3、如公司發展需要,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也可不分紅,全部利潤作為公司發展 資金。

        六、轉股或退股的約定

        1、轉股:公司成立起 3年內,除非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否則股東不得轉讓股權。 自第 4 年起,經三方股東同意,其中一方股東可進行股權轉讓,此時未轉讓方對擬轉讓 股權享有優先受讓權。若因該股權轉讓違法導致公司喪失法人資格的,轉讓方應承擔主要責任。若擬將股份轉讓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資金、管理能力等條件不得低于轉讓方,且應另行征得未轉讓方的同意。轉讓方違反上述約定轉讓股權的,轉讓無效,轉讓方應向未轉讓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_萬元。

        2、退股:

        (1)一方股東,須先清償其對公司的個人債務(包括但不限于該股東向公司借款、該股東行為使公司遭受損失而須向公司賠償等)且征得另兩方股東的書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則退股無效,擬退股方仍應享受和承擔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2)股東退股:若公司有盈利,則公司總盈利部分的50%將按照股東持股比例分配,另外 5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紅后,退股方方可將其原總投資 額退回。若公司無盈利,則公司現有總資產的80%將按照股東出資比例進行分配,另外20% 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種情況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 原總投資。

        (3)任何時候退股均以現金結算。

        (4)因一方退股導致公司性質發生改變的,退股方應負責辦-理退股后的變更登記事宜。

        (5) 甲、乙、丙三方約定公司成熟期為4年,任何股東入職公司一年內退出的,其股權必 須同時退出,公司按照當時估值回購其持有的全部股份。超過一年后退出的,實際股權按 照其在公司全職工作時間除以成熟期的比例來計算,比如甲方持有公司_____%股份,工作一年后退出,其實際股權為其持有股權的1/4(即40%*1/4=10%),其余股權由公司按照估 值以適當價格回購。另外,公司有權強制回購其實際所得股權。

        (6)公司股東因身體、觀念、犯罪、對公司造成重大傷害等原因離職的,處理方法同上一 條。

        3、增資:若公司儲備資金不足,需要增資的,各股東按出資比例增加出資,若全體股東 同意也可根據具體情況協商確定其他的增資辦法。 若增加第四方入股的,第四方應承認本協議內容并分享和承擔本協議下股東的權利和義務,同時入股事宜須征得全體股東的一致同意。

        4.離婚:甲、乙、丙三方一致約定,成熟期內,公司股權屬于合伙人一方個人財產,如離 婚其配偶不主張任何權力。

        5.繼承:公司成熟期內合伙人意外去世的,其有權繼承人只繼承公司財產權益,不能繼承 公司股東資格。

        七、協議的解除或終止

        1、發生以下情形,本協議即終止:

        (1)、公司因客觀原因未能設立;

        (2)、公司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

        (3)、股東合作協議書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4)、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協議。

        2、本協議解除后:

        (1)甲、乙、丙三方共同進行清算,必要時可聘請中立方參與清算;

        (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丙三方須在公司清償全部債務后,方可要求返還出資、按出資比例分配剩余財產。

        (3)若清算后有虧損,各方以出資比例分擔,遇有股東須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各方以出資比例償還。

        八、違約責任

        1、任一方違反協議約定,未足額、按時繳付出資的,須在30日內補足,由此造成公司未 能如期成立或給公司造成損失的,須向公司和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2、除上述出資違約外,任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須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并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100萬元。

        3、本協議約定公司持股本人參于公司業務及財務各事項,非持股本人不得插手干預,若 有違反對公司造成損失的,須向公司和守約方賠償造成的經濟損失。

        九、其他

        1、本協議自甲、乙、丙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三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 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協議約定中涉及甲、乙、丙三方內部權利義務的,若與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協議 為準。

        3、因本協議發生爭議,三方應盡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將爭議提交至公司住所地 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4、本協議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丙方(簽字):

        簽訂時間:年月日

      股東協議書3

        名義出資人(以下簡稱甲方):

        實際出資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以甲方名義投資入股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目標公司)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一、目標公司的概況:目標公司系出資人向工商登記管理機關申請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目標公司注冊資本為________元,公司工商登記資料中記載的股東為:________。其中以甲方名義出資________元,占目標公司________%的股權,但實際出資人為乙方。

        二、甲乙雙方一致確認,以甲方名義所持有的目標公司的股份,其實際出資人為乙方,甲方為該股權的名義出資人(顯名出資人),乙方為該股權的實際出資人(隱名出資人)。甲方在公司注冊成立時未出任何資金,以其名義持有的股權,全部系乙方實際出資形成。

        三、甲乙雙方一致確認,乙方為目標公司的實際股東,承擔投資風險,享有投資收益;乙方享有公司股東作為出資者所應享有的所有者資產受益、收取股息和其他股權財產利益,重大決策以及選擇管理者等全部股東權益,并承擔全部股東義務。

        四、甲乙雙方一致確認,甲方為目標公司的名義股東,不承擔投資風險、經營風險等一切股東義務。

        五、甲乙雙方均知曉本協議第一條所述及的目標公司其他名義股東與實際股東的關系。

        六、甲乙雙方一致確認,自目標公司注冊、成立以來,乙方有權且實際均由乙方以股東身份參與公司管理或者以股東名義向公司主張權利;甲方無權且甲方未曾以股東身份參與公司管理也未曾以股東名義向公司主張過權利。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協議自雙方簽署時生效。

        九、因本協議發生的爭議由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

        甲方(名義出資人簽字):

        協議簽訂地: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實際出資人簽字):

        協議簽訂地: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見證方(目標公司蓋章):

        協議簽訂地: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股東協議書4

        合伙人: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上述三方合伙人就合伙經營西餐廳一事,依據《民法通則》《合同法》等相關現行法律規定,經過平等協商,自愿誠信的原則就有關于合伙經營一事達成相關協議,并形成如下協議條款,以此共同信守:

        第一條合伙名稱、主要經營地:

        1、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

        第二條經營場所面積:_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條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_____________。

        第四條入股比例:_____________。

        第五條:本合同簽訂之后,協議三方需將入股現金一次性交付至合伙經營賬戶中,視為入伙完成,任何一方在合伙經營期限存續期間不得抽逃出資。

        第六條:三方約定每月號作為結算時間,在此時間將餐廳經營賬目進行全面核對,結算當月利潤、成本等事項,并形成書面結算單據,人手一份。

        第七條:盈余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伙創收盈余,此為合伙分配的重點,以三方出資比例為依據,按比例分配。分配時間定于。

        第八條:債務承擔:如在合伙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合伙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九條:退伙約定:合同簽訂年內,除出現法律規定及本合同約定的退伙事由之外,原則上不得提出退伙。

        第十條:合伙事務執行

        全體合伙人決定,共同聘請總經理一名作為西餐廳營業執照登記的名義經營人,作為餐廳日常經營的執行者。其權限為:

        1、良好執行完成合伙人下達的決策。

        2、負責西餐廳的日常經營。

        3、對不超過元的支出享有支配權。

        4、協調日常經營中餐廳產生的各類糾紛,協調相關部門關系,保障餐廳日常良好運轉。

        5、對餐廳內部一般服務人員(除合伙人直接聘用、委托人員之外。除大廚、財務、采購之外)享有管理、培訓、任免權利。

        6、不享有對外簽訂標的超過元或對餐廳經營有影響的合同的權利。

        7、不享有餐廳經營利潤的分配權、支配權及其他任何權利。

        8、不享有其他未經合伙人書面授權的權利。

        第十四條: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合伙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的啊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二)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五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

        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伙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伙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合伙人的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六條: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經營期限屆滿。

        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被依法撤銷。

        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同意,自合伙企業解散后15日內委托

        律師、會計師等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后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所欠

        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4、清償后如有剩余,則甲乙方股權比例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按合伙人

        的股權不理承擔。

        第十七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寧德市各級法院提請訴訟。

        第十八條:其他約定

        (一)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一式二份,合伙人各執一份。

        (三)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年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股東協議書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通過平等協商,就共同出資設立股份合作制企業(以下簡稱企業),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一、企業基本情況如下:

        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資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出資人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公司每年的盈利的50%做為次財年預算投資,50%按出合伙人股份比例進行利得分紅

        5.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伙人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三、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伙人在同一地區參與經營與本合伙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進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四、合伙營業的繼續:

        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五、出資方:

        姓名:_________ 性別: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六、出資額、出資方式及占出資比例:

        出資方出資______萬元人民幣,全額注冊。其中:

        _____以_____萬元貨幣出資,占出資額的_______%,另加______%做為技術股份,出資人共持有企業____%股份

        七、出資各方共同推舉_______作為企業的組建負責人。

        八、出資各方同意由組建負責人辦理企業設立申辦手續,企業設立失敗,設立過程中發生的費用和債務,由出資人按其出資比例承擔相應責任。

        九、公司經營期間雙方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示分割。

        十、經營期間任何一方請求退伙需提前一個月告知另一方,并經雙方協商同意才可以退股,同時執行退伙不退資的原則。退伙后,合伙人對退伙的股權有優先認購權,股權認購額度以公司實際注冊資本______萬的比例,即每股______萬元的價格進行認購。

        十一、未經雙方同意而自行退股造成損失,損失全部由退股方承擔。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名后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出資方親筆簽字:______________

        公證人: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股東協議書6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促進H省地方經濟的發展,擴大境內外經濟合作和交流,加快J市2×100MW級機組熱電聯產技術改造項目的建設,J市電力集團有限公司與亞能電力控股有限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等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充分協商,就共同組建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建設并經營J市2×100MW級機組熱電聯產技術改造項目達成共識,特簽訂本協議。

        第二章 合資各方

        第二條 本協議的合資各方為:

        1、J市電力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2、亞能電力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第三章 建設規模

        第三條 本期工程建設為2×100MW級抽汽供熱機組。

        第四章 合資公司

        第四條 甲、乙雙方以中外合資經營方式成立合資公司,公司名稱暫定為—————————電力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第五條 公司的注冊地在H省J市。

        第六條 公司實行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具有獨立法人地位。

        第七條 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

        第五章 投資總額、注冊資本、出資比例

        第八條 公司本期項目總投資估算為79361萬元人民幣(投資總額以最終審定的工程決算為準)。

        第九條 公司注冊資本金為19840萬元人民幣,占投資總額的25%。

        第十條 甲、乙雙方的資本金出資額及出資比例為:

        甲方出資額為7936萬元人民幣,占注冊資本金的40%;

        乙方出資額為11904萬元人民幣,占注冊資本金的60%。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認繳的資本金應按照合資合同約定的時間足額到位,由中國注冊會計師審驗并出具出資證明。

        第十二條 注冊資本金甲方以人民幣投入,乙方以美元或等值的人民幣投入。

        第十三條 公司投資總額與注冊資本金的差額,由公司向商業銀行融資解決,甲、乙雙方按其出資比例分別承擔相應融資擔保義務。

        第六章 利潤分配與外匯平衡

        第十四條 公司稅后利潤,在扣除按公司章程規定提取的儲備基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后,所余利潤由甲、(來自:)乙雙方按注冊資本金的比例分配。

        第十五條 公司支付給乙方的投資收益,由乙方按照中國有關外匯管理規定自行換匯。

        第七章 組織形式、經營機制

        第十六條 公司設董事會,董事長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七條 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

        第十八條 公司負責電廠的建設和經營。

        第八章 電價、電量銷售

        第十九條 公司與H省電力公司簽訂《并網調度協議》和《電量購銷協議》,明確并網調度和電量銷售有關事宜。

        第二十條 公司的上網電價按有物價管轄權的部門批準的電價執行。

        第九章 合資經營期限

        第二十一條

        公司的合資經營期限為20年,自營業執照批準之日起計算。

        第二十二條 合資期滿,雙方可提前商定延長合資經營期限或進行清算。

        第十章 協議的生效及其他

        第二十三條 本協議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后生效。

        第二十四條 本協議正式簽字后,甲、乙雙方應盡快成立項目籌備領導小組,負責項目前期工作等有關事宜。

        第二十五條 本協議正式簽字后,甲方不能再與第三方就該項目的投資等事宜進行洽談。

        第二十六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第二十七條 本協議于二ΟΟ*年 月 日由甲、乙雙方在H省Z市簽署。

        第二十八條 本協議一式6份,甲、乙雙方各執3份。

        甲方:J市電力集團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亞能電力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股東協議書7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丙方: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根據《公司法》等法律規定,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充分商量,決定合股投資經營________網絡有限公司。特訂立本協議,以便三方共同遵守:

        收費標準及結算辦法:前兩年學費由乙方根據當地情況自定并收取,同時向甲方繳納學費的15%教學質量保證金(不足一萬元按一萬元收取),為有利于雙方長久合作,學生后期到甲方學習期間,甲方每年按學費的15%向乙方返利。

        一、合股投資經營公司名稱為:“________網絡有限公司”,性質為有限責任公司,公司住所地在________。

        二、經營范圍為x等。根據公司的實際經營能力,可逐步拓展經營范圍。

        三、公司的投資方式為:甲方以現金出資,占現金出資總額的70%,折合公司股份為63%;乙方以現金出資,占現金出資總額的30%,折合公司股份為27%;丙方以技術出資,折合股份為10%,負責處理所有技術問題。

        (3) 租賃期限屆滿,若乙方未能將房屋及時交給甲方,乙方應按原日租金的貳倍按實際天數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四、各方出資方式,甲方與乙方在第一期共投資200萬,到使用完200萬后再共追加投資100萬,待追加的100萬使用完后再另追加投資100萬,如此類推,直到損益平衡后不再追加投資。

        五、甲方或乙方在任一期投資中,如一方不按比例追加投資,而由另一方單獨投資或多出資,則另一方按現金投資比率計算多出的投資部分算作一方向另一方的借款,并按1%的月息計息。如此類推,直至損益平衡不再追加投資時,另一方有權選擇:(1)雙方再按實際投資數(包括利息在內)重新計算各自投資額和應占的股份;(2)仍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股份比率計算各方應出資額,另一方有權就多出的投資部分算作一方向另一方的借款并按1%的月息計息,向一方追討。

        乙方應注意居住和經營安全,自行采取防火、防盜等安全措施。加強用電安全,不得亂拖、亂接電線;對于防盜、防火、用電安全進行經常檢查。

        六、公司設執行董事一名,執行董事由甲方擔任,兼任總經理,并設置相應的組織機構。各機構的負責人由三方商量出任。公司會計由________方委派擔任,出納由x方委派擔任。

        七、公司的重大事項經股東會決議,需由全體股東一致通過,一般事務由總經理全權處理。其他機構各司其職,做到勤勉盡責。

        八、利潤分配:甲、乙、丙三方根據《公司章程》和股東會議決定按照股份比例在每個會計年度后一個月內分取紅利。

        九、甲、乙任何一方中途撤出資金,需提前一個月提出并需得到對方及丙方同意。否則視為違約。

        (一)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成立初,公司未進入正常運營期以公司名義產生的生活費用均由當事人獨自承擔。

        十、股份轉讓:甲、乙任何一方轉讓股份,需得到另一方的同意,且另一方股東有優先購買權。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抽逃股金。丙方如需轉讓股份,必須經得甲乙雙方同意。

        十一、經營期限:甲、乙、丙三方合股投資經營的期限為x年。以《公司章程》確定的起止時間為準。到期按照公司法的規定進行清算,如繼續合股經營,續訂協議確定。

        十二、違約責任:甲、乙、丙三方應當嚴格遵守該協議。如果甲方違約,應按照乙方的出資額賠償乙方損失,并按照公司注冊資本的10%賠償丙方損失;如果乙違約,應按照甲方的出資額賠償甲方損失,并按照公司注冊資本的10%賠償丙方損失。若丙方未得到甲方和乙方雙方的同意而擅自退出,或者不提供技術支持,則視為違約,需向甲方和乙方各支付違約金叁拾萬元并負責賠償甲乙的損失。

        十三、本協議未盡事項,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執行,也可經各方另行商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十五、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報有關部門一份備查。各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乙方可作為甲方的招生代言人,為學生及家長提供咨詢服務并代表甲方對學生進行預面試。為有利于雙方長久合作,學生到甲方學習期間,甲方每年按學費的15%向乙方返利,直至該生畢業為止。如乙方希望一次性結算的,甲方將按照普通代理招生標準加100元支付給乙方(普通代理標準為:招收1—30人每生 1500元、31—60人每生1800元、61—100人每生1900元、101人以上每生20xx元)。為解決乙方在當地招生時的流動資金,乙方可代表甲方收取預錄費300元及30元報名費,甲方統一發放收據,學生入學憑收據可抵等額學費,甲方將此預錄費直接沖抵乙方的部分收入。

        丙方: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股東協議書8

        合伙人:甲(姓名),男(女),×年×月×日出生,現住址:×市(縣)×街道(鄉、村)×號

        合伙人:乙(姓名),內容同上(列出合伙人的基本情況)

        合伙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伙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愿合伙經營×××(項目名稱),總投資為×萬元,甲出資×萬元,乙出資×萬元,各占投資總額的×__%、×__%。

        第二條該合伙依法組成合伙公司,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該合伙公司經營期限為十年。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合伙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公司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公司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他人可以入伙,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并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出現下列事項,合伙終止:

        (一)合伙期滿;

        (二)合伙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伙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簽字或者蓋章)

        合伙人:×××(簽字或者蓋章)

        ×年×月×日

      股東協議書9

        第一條甲、乙第一條甲乙丙三方本著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決定共同出資建立公司,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出資方為:

        甲:,負責鋼材進貨渠道;

        乙:,負責銷售、拓展市場;

        丙:,負責銷售、拓展市場。

        第三條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有關法律規定決定在南寧市設立公司。

        地址:×省×市×區×路×號

        第四條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三方按各自的出資額在投資總額中所占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損失。

        第五條公司的宗旨:互惠互利,共同發展。

        第六條公司的經營項目為:主營鋼材,兼營。以《公司法人營業執照》核準的經營范圍為準。

        第七條公司投資總額為人民幣元,其中注冊資金元。

        甲方投資萬元,占投資總額__%。

        乙方投資萬元,占投資總額__%。

        丙方投資萬元,占投資總額__%。

        合同簽訂后30日內甲乙丙三方將現金投資足額存入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臨時帳戶;設備投資提供評估證明文件,并依法辦理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第八條權利

        1、依照其所出資比例獲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2、參加出資人大會,依照其持有的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3、對公司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4、依照規定轉讓、贈與其持有的股權。

        5、終止或者清算時,按其所持有的出資比例參加剩余財產的分配。

        6、法律、行政法規及章程賦予的其他權利。

        第九條義務

        1、遵守公司章程。

        2、依其所認購的出資比例和入股方式繳納出資;除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資。

        3、法律、法規及章程規定應當承擔的義務。

        第十一條出資人退股,應提前六個月提出書面申請,并經全體出資人大會代表3/4出資額的出資人書面同意。但當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出資人資格自動喪失:

        1、出資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2、出資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3、出資人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東權益的全部份額;

        4、喪失出資人資格的其他情行。

        第十二條出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出資人大會代表3/4出資額的出資人書面同意,可以決定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的;

        2、所持公司股東權益份額的一部分被人民法院判決沒收的;

        3、有意違背章程的規定或者嚴重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給公司帶來嚴重后果的;

        4、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公司造成損失的;

        5、其他嚴重損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第十三條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應成立董事會董事會由三名董事組成。其中,董事長由甲方擔任,副董事長由乙方擔任。董事會成員任期四年,可以連任。

        第十四條董事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對重大問題應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定。其它事宜,三分之二多數通過即可作出決定。

        第十五條董事長是公司的法定代表。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責時,可臨時授權副董事長或者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十六條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并主持會議。經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議,可召開董事臨時會議。會議記錄應歸檔保存。

        第十七條公司的經營管理機構由董事會決定。

        第十八條公司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第十九條公司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應制作財務、會計報告,并依法經審查驗證。

        第二十條公司在每一營業年度的頭三個月,編制上一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表和利潤分配方案,提交董事會審議通過。

        第二十一條公司經營期限為八年。營業執照簽發之日為公司成立之日。

        第二十二條合營期滿或者提前終止合同,甲乙丙三方應依法對公司進行清算。清算后的財產,按三方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二十三條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第七條規定依期如數提交出資額時,每逾期一日,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出資額的10__%作為違約金。如逾期三個月仍未提交的,另兩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二十四條由于一方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錯方承擔其行為給公司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的變更需經三方協商同意。

        第二十六條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時,另一方有權要求解除合同。

        第二十七條因國家政策變化而影響本合同履行時,按國家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出現的一切爭議,由三方協商解決。經協商仍不能達成協議的,提交南寧市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在甲乙丙三方簽字后生效。合同期滿后,經三方同意,可以續簽。

        第三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三方共同協商解決。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六份,合同各方各執兩份。

        甲方:乙方:丙方:

        地址:地址:地址:

        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

      股東協議書10

        甲 方:

        住 址:

        身份證號:

        乙 方:

        住 址: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因共同投資設立 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協商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擬設立公司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冊資本,經營范圍及性質

        1,公司名稱: 有限責任公司

        2,住 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冊資本: 元

        5,經營范圍: ,具體以工商部門批準經營項目為準。

        6,性 質: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成立有限責任公司,甲,乙雙方各以其注冊時認繳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二,股東及其出資入股情況

        公司由甲,乙兩方股東共同投資設立,總投資額為 元,包括啟動資金和注冊資金兩部分,其中: 1,啟動資金 元

        (1)甲方出資 元,占啟動資金50%;

        (2)乙方出資 元,占啟動資金50%;

        (3)該啟動資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開支,包括租賃,裝修,購買辦公設備等,如有剩余作為公司開業后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4)在公司賬戶開立前,該啟動資金存放于甲,乙雙方共同指定臨時賬戶(開戶行: 賬號: ),公司開業后,該臨時賬戶內余款將轉入公司賬戶。

        (5)甲,乙雙方均應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日內將各應支付啟動資金轉入上述臨時賬戶。 2,注冊資金(本) 元

        (1)甲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 元人民幣,占注冊資本50%;

        (2)乙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 元人民幣,占注冊資本50%;

        (3)該注冊資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冊時使用,并用于公司開業后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4)甲,乙雙方均應于公司賬戶開立之日起 日內將各應繳納注冊資金存入公司賬戶。

        3,任一方股東違反上述約定,均應按本協議第八條第1款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三,公司管理及職能分工

        1,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和監事,任期三年。

        2,甲方為公司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負責公司日常運營和管理,具體職責包括:

        (1)辦理公司設立登記手續;

        (2)根據公司運營需要招聘員工(財務會計人員須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

        (3)審批日常事項(涉及公司發展重大事項,須按本協議第三條第5款處理;甲方財務審批權限為 元人民幣以下,超過該權限數額,須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認可,方可執行)。

        (4)公司日常經營需要其他職責。

        3,乙方擔任公司監事,具體負責:

        (1)對甲方運營管理進行必要協助;

        (2)檢查公司財務;

        (3)監督甲方執行公司職務行為;

        (4)公司章程規定其他職責。

        4,甲方工資報酬為 元/月,乙方工資報酬為 元/月,均從臨時賬戶或公司賬戶中支付。

        5,重大事項處理

        公司不設股東會,遇有如下重大事項,須經甲,乙雙方達成一致決議后方可進行:

        (1)擬由公司為股東,其他企業,個人提供擔保;

        (2)決定公司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3)《公司法》第三十八條規定其他事項。

        對于上述重大事項決策,甲乙雙方意見不一致,在不損害公司利益原則下,按如下方式處理: 。

        6,除上述重大事項需要討論外,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每周進行一次股東例行會議,對公司上階段經營情況進行總結,并對公司下階段運營進行計劃部署。

        四,資金,財務管理

        1,公司成立前,資金由臨時賬戶統一收支,并由甲乙雙方共同監管和使用,一方對另一方資金使用有異議,另一方須給出合理解釋,否則一方有權要求另一方賠償損失。

        2,公司成立后,資金將由開立公司賬戶統一收支,財務統一交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財務會計人員處理。公司賬目應做到日清月結,并及時提供相關報表交甲乙雙方簽字認可備案。

      五,盈虧分配

        1,利潤和虧損,甲,乙雙方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享和承擔。

        2,公司稅后利潤,在彌補公司前季度虧損,并提取法定公積金(稅后利潤10%)后,方可進行股東分紅。股東分紅具體制度為:

        (1)分紅時間:每季度第一個月第一日分取上個季度利潤。

        (2)分紅數額為:上個季度剩余利潤60%,甲乙雙方按實繳出資比例分取。

        (3)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達到公司注冊資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轉股或退股約定

        1,轉股:公司成立起 年內,股東不得轉讓股權。自第 年起,經一方股東同意,另一方股東可進行股權轉讓,此時未轉讓方對擬轉讓股權享有優先受讓權。

        若一方股東將其全部股權轉讓予另一方導致公司性質變更為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轉讓方應負責辦理相應變更登記等手續,但若因該股權轉讓違法導致公司喪失法人資格,轉讓方應承擔主要責任。

        若擬將股份轉讓予第三方,第三方資金,管理能力等條件不得低于轉讓方,且應另行征得未轉讓方同意。

        轉讓方違反上述約定轉讓股權,轉讓無效,轉讓方應向未轉讓方支付違約金 元。

        2,退股:

        (1)一方股東,須先清償其對公司個人債務(包括但不限于該股東向公司借款,該股東行為使公司遭受損失而須向公司賠償等)且征得另一方股東書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則退股無效,擬退股方仍應享受和承擔股東權利和義務。

        (2)股東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則公司總盈利部分60%將按照股東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另外40%作為公司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紅后,退股方方可將其原總投資額退回。

        若公司無盈利,則公司現有總資產80%將按照股東出資比例由進行分配,另外20%作為公司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種情況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總投資。

        (3)任何時候退股均以現金結算。

        (4)因一方退股導致公司性質發生改變,退股方應負責辦理退股后變更登記事宜。

        3,增資:若公司儲備資金不足,需要增資,各股東按出資比例增加出資,若全體股東同意也可根據具體情況協商確定其他增資辦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第三方應承認本協議內容并分享和承擔本協議下股東權利和義務,同時入股事宜須征得全體股東一致同意。

      七,協議解除或終止

        1,發生以下情形,本協議即終止:(1),公司因客觀原因未能設立;(2),公司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4),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協議。

        2,本協議解除后:(1)甲乙雙方共同進行清算,必要時可聘請中立方參與清算;(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雙方須在公司清償全部債務后,方可要求返還出資,按出資比例分配剩余財產。(3)若清算后有虧損,各方以出資比例分擔,遇有股東須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各方以出資比例償還。

        八,違約責任

        1,任一方違反協議約定,未足額,按時繳付出資,須在 日內補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給公司造成損失,須向公司和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2,除上述出資違約外,任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須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并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元。

        3,本協議約定其他違約責任。

        九,其他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畫押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約定中涉及甲乙雙方內部權利義務,若與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協議為準。

        3,因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盡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將爭議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轄權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4,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簽訂時間:XX年 月 日

      股東協議書11

        投資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投資各方經過友好協商,就共同投資成立_________公司事宜,達成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本合同的投資方為:

        1、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2、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3、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二、公司的成立:

        1、公司住所為:_________。

        2、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_________。

        3、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關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投資各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的債權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三、投資各方的出資方式和出資額

        1、投資人:_______的出資額為(人民幣)____萬元,占投資總額的_______%;

        2、投資人:_______的出資額為(人民幣)____萬元,占投資總額的_______%;

        3、投資人:_______的出資額為(人民幣)____萬元,占投資總額的_______%;

        據公司法的規定組成股東大會及董事會,投資各方承諾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法定代表人的擔任、利潤分配和財務會計按照《公司法》等國家相關規定制定。具體內容見公司章程。

        四、利潤分配:

        五、合同的修改、變更和終止:

        本合同一經簽訂,投資各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資,但允許投資各方之間或與其他投資股東實行購買、轉讓、合并等。

        對合同及其附件所作的任何修改、變更,須經合同雙方在書面協議上簽字方能生效。

        六、違約責任:

        七、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進行協商,協商不成時,雙方均可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投資各方各執一份,共份。自投資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投資人簽字(蓋章):

        簽約時間:xx年xx月xx日

      股東協議書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甲方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的董事會決議和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的股東大會決議,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出資設立新公司具體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新公司名稱、注冊地及注冊資本

        公司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公司注冊資本為__________元

        公司注冊地址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新公司的企業性質

        新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的出資額為限對新公司承擔責任,新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新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三、出資方式、出資金額及出資比例

        甲方以其擁有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面積為______平方米、使用期限為____年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資,出資金額為______元(具體以____資產評估有限公司的評估值為準),占新公司注冊資本的____%;乙方以現金出資,出資金額為______元,占新公司注冊資本的____%。

        四、出資時間及違約責任

        甲方投入新公司的土地使用權應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辦理完畢過戶手續,乙方投入新公司的現金亦應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到達新公司銀行賬戶。

        未按期履行出資義務的,每逾期一日,應向新公司繳納尚未出資部分萬分之____的違約金。

        五、新公司經營范圍

        公司經營范圍為: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新公司組織結構

        1.公司設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總經理。

        2.公司董事會由五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名,董事長即法定代表人由甲/乙方委派的董事擔任。

        3.公司監事會由三名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名,監事會主席/召集人由甲/乙方委派的監事擔任。

        4.公司設總經理一名,副總經理二至三名,均由董事會聘任。

        七、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2.本協議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后生效。

        3.本協議一式__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股東協議書13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為尋求合作發展,合作各方經充分協商,一致同意共同出資設立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各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簽訂如下協議,作為各方發起行為的規范,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公司概況

        申請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名稱擬定為“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并有不同字號的備選名稱若干,公司名稱以公司登記機關核準的為準。

        公司住所擬設在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_________號_________樓(房)。

        本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

        責任承擔:甲、乙、丙方以各自的出資額為限對新公司承擔責任,新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新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二條公司宗旨與經營范圍

        本公司的經營宗旨為:_________。

        本公司的經營范圍為:主營_________,兼營_________。

        第三條注冊資本

        本公司的注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出資為_________(貨幣、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等)形式,其中:

        甲方:出資額為_________元,以_________方式出資,占注冊資本的_________%;

        乙方:出資額為_________元,以_________方式出資,占注冊資本的_________%;

        丙方:出資額為_________元,以_________方式出資,占注冊資本的_________%。

        全體股東的貨幣出資金額不得低于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三十。

        第四條出資時間

        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甲方投入新公司的土地使用權應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辦理完畢過戶手續;

        乙方投入新公司的現金應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臨時賬戶;

        丙方投入新公司的_________應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辦理完畢過戶手續。

        第五條出資評估

        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用實物(或者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出資,應當經有企業法人資格的評估機構評估作價,在公司注冊資本驗證后_________天內,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并在申請公司設立登記時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有關證明。

        第六條出資證明

        本公司成立后,足額繳付出資的發起人有權要求公司向股東及時簽發出資證明書。出資證明書由公司蓋章。出資證明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1)公司名稱;

        (2)公司登記日期;

        (3)公司注冊資本;

        (4)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繳納的出資額和出資日期;

        (5)出資證明書的編號和核發日期。

        第七條出資的轉讓

        任何一方轉讓其部分或全部出資額時,須經其他股東同意。任何一方轉讓其部分或全部出資額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違反上述規定的,其轉讓無效。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八條公司登記

        全體股東同意指定_________(指股東)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業務的公司派員或者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作為申請人,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公司名稱預先核準登記和設立登記。申請人應保證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的文件、證件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擔責任。

        第九條新公司組織結構

        1、公司設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總經理。

        2、公司董事會由_______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名,丙方委派_________名,董事長即法定代表人由甲/乙/丙方委派的董事擔任。

        3、公司監事會由_________名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名,丙方委派_________名,監事會主席/召集人由甲/乙/丙方委派的監事擔任。

        4、公司設總經理_________名,副總經理_________名,均由董事會聘任。

        第十條各發起人的權利

        1、申請設立本公司,隨時了解本公司的設立工作進展情況。

        2、簽署本公司設立過程中的法律文件。

        3、審核設立過程中籌備費用的支出。

        4、推舉本公司的執行董事候選人名單,各方提出的執行董事候選人經本公司股東會按本公司章程的規定審議通過后選舉產生,執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執行董事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5、提出本公司的監事候選人名單,經本公司股東會按本公司章程的規定審議通過后選舉產生,監事任期三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

        6、在本公司成立后,按照國家法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行使其他股東應享有的權利。

        第十一條發起人的義務

        1、及時提供本公司申請設立所必需的文件材料。

        2、在本公司設立過程中,由于發起人的過失致使公司受到損害的,對本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3、發起人未能按照本協議約定按時繳納出資的,除向本公司補足其應繳付的出資外,還應對其未及時出資行為給其他發起人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4、公司成立后,發起人不得抽逃出資。

        5、在本公司成立后,按照國家法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承擔其他股東應承擔的義務。

        第十二條費用承擔

        1、在本公司設立成功后,同意將為設立本公司所發生的全部費用列入本公司的開辦費用,由成立后的公司承擔。

        2、因各種原因導致申請設立公司已不能體現股東原本意愿時,經全體股東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請設立公司,所耗費用按各發起人的出資比例進行分攤。

        第十三條財務、會計

        1、公司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2、公司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應制作財務、會計報告,并依法經審查驗證。

        3、公司在每一營業年度的頭三個月,編制上一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表和利潤分配方案,提交董事會審議通過。

        4、財務會計報告應當在召開股東大會年會的二十日前置備于本公司,供股東查閱。

        5、公司分配當年稅后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6、公司的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在依照前款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應當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

        7、公司從稅后利潤中提取法定公積金后,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還可以從稅后利潤中提取任意公積金。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后所余稅后利潤,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規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8、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違反規定,在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向股東分配利潤的,股東必須將違反規定分配的利潤退還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潤。

        9、公司應當向聘用的會計師事務所提供真實、完整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及其他會計資料,不得拒絕、隱匿、謊報。

        10、公司除法定的會計賬簿外,不得另立會計賬簿。對公司資產,不得以任何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存儲。

        第十四條合營期限

        1、公司經營期限為_________年。營業執照簽發之日為公司成立之日。

        2、合營期滿或提前終止合同,甲乙丙各方應依法對公司進行清算。清算后的財產,按甲乙丙各方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十五條違約責任

        1、合同任何一方未按合同規定依期如數提交出資額時,每逾期一日,違約方應向其他方支付出資額的_________%作為違約金。如逾期三個月仍未提交的,其他方有權解除合同。

        2、由于一方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錯方承擔其行為給公司造成的損失。

        第十六條聲明和保證

        本發起人協議的簽署各方作出如下聲明和保證:

        (1)發起人各方均為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并擁有合法的權利或授權簽訂本協議。

        (2)發起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資金,均為各發起人所擁有的合法財產。

        (3)發起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資料等均是真實、準確和有效的。

        第十七條保密

        合同各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其他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各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第十八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九條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各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二十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各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各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各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各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國家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二條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各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第二十三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條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丙方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東協議書14

        甲方:_____姓名___

        乙方:_____姓名___

        雙方經反復商量一致,就下列事宜達成協議:

        一、(寫清情況) 甲乙雙方自愿簽訂本協議書,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二、 雙方商量確定,甲方提供合格商品,乙方負責提供業務銷售。

        三、雙方商量確定,乙方負責業務銷售的同時,甲方需根據約定的X%負責給乙方提供業務費用。

        四、雙方商量確定, 在經營期間根據xxxx比例進行提現。

        五、以上事實清楚,甲乙雙方無異議。

        六、(以后操作的想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支付方式:__銀行轉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違約金或賠償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商量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調解;商量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雙方商定的其他事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地址: 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

      股東協議書15

        甲方(出資人):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乙方(出資人):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同意按照上述法律、法規規定應具備的條件,自愿共同投資設立xxxxxx有限公司,特制定協議如下。

        第一條公司名稱、經營范圍、注冊資本、公司住所、法定代表

        1、公司名稱:甲乙雙方出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名稱為_____________科技有限公司,該公司已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成立。

        2、經營范圍:以工商登記的經營范圍為準。

        3、注冊資本:_____________萬元。

        4、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

        5、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以上信息以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登記為準)

        第二條股東占股比例

        1、甲方投資占公司注冊資本的_____________%。

        2、乙方投資占公司注冊資本的_____________%。

        第三條公司組織結構及財務管理

        1、公司設執行董事一名,系公司法定代表人由_____________擔任。

        2、公司監事由股東共同委任。

        3、公司財務由甲乙雙方共同委任,對財務支出均有決策權。

        第四條其他約定

        1、股東不按協議如期、足額繳納出資的,應當向已如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2、股東以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五條出資人的權利和義務、責任

        1、權利

        (1)出資人按投入公司的資本額占公司注冊資本額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資產權益。

        (2)出資人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出資人可以優先認繳出資。

        (3)出資人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轉讓其在公司的出資。

        (4)出資人有權對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出資義務的出資人和故意或過失損壞公司利益的出資人提起訴訟,要求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7)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章程》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2、義務

        (1)出資人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足額繳納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

        (2)出資人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東在公司登記后,不得抽回出資。

        (3)出資人應遵守公司《章程》。

        (4)本公司發給出資人的出資證明書不得私自交易和抵押,僅作為公司內部分紅的依據。

        (5)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章程》規定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六條費用承擔

        1、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設立過程中所需各項費用由發起人共同承擔,并詳細列明開支項目(見清單附錄)。

        2、實際運行中按列明項目合理使用,甲乙雙方相互監督費用的使用情況。

        第七條違約責任

        本協議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有關條款及其保證與承諾,均構成該方的違約行為,須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第八條聲明和保證

        本股東出資協議書的簽署各方作出如下聲明和保證:

        (1)甲乙雙方均為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并擁有合法的權利或授權簽訂本協議。

        (2)甲乙雙方投入本公司的資金,均為各發起人所擁有的合法財產。

        (3)甲乙雙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資料等均是真實、準確和有效的。

        第九條保密

        協議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其他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各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條協議的變更

        本協議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協議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7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一條爭議的處理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各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本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補充與附件

        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協議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協議的效力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簽訂地: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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