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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時間:2022-07-21 09:22:37 規章制度 我要投稿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集合15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集合15篇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1

        1 目的

        為了加強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的管理,及時評審和修訂,確保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持續合規性、充分性、有效性、適用性和可操作性,保證崗位所使用的為最新有效版本,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的評審和修訂管理。

        3 引用文件

        《公司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范》

        4 職責

        (1)安保部負責組織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編制、評審、修訂工作。

        (2)公司主要負責人負責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的審批工作。

        (3)安保部負責組織公司安全操作規程的發布工作。

        (4)各部門、班組負責制定本部門、班組相關的安全操作規程并適時修訂。

        (5)公司安全管理領導小組組織負責對相關制度、規程評審、修訂的參與與監督。

        5 內容與要求

        5.1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制訂

        (1)安保部組織有關的專業部門制訂公司級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并送達相關部門進行會簽,征求修改意見。

        (2)安保部根據會簽提出的修改意見,對初稿進行修改,形成審批稿。

        (3)審批稿經分管安全的領導審核后,由總經理審批,發布實施。

        5.2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評審與修訂

        5.2.1 評審

        (1)評審的頻次

        正常情況下,每三年組織評審一次;當出現以下情況時,可隨時組織評審。

        ①適用的法律法規、標準及其他要求廢止、修訂或新頒布時;

        ②公司的管理機構或體制發生重大調整時;

        ③公司的生產活動、服務發生重大變化時;

        ④當安全檢查、風險評價或其他情況下發現涉及到規章制度的缺陷時;

        ⑤當上級管理部門提出相關整改意見時;

        ⑥當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復性事故原因時,發現制度性因素時;

        ⑦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時;

        ⑧當生產設施新建、改建、擴建時;

        ⑨其他相關事項。

        (2)評審組織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評審,本著制訂部門組織相評審的原則。

        (3) 評審內容:

        ①與法律、法規符合性;

        ②與公司發展總體水平的相適應性;

        ③與工藝流程和裝置變化的相適應性;

        ④安全管理制度之間的相容性和匹配性。

        (4)評審輸出

        ①評審結果作為安全生產制度修訂的主要依據之一。

        ②評審結果要形成書面材料,反饋給參加評審的人員和審批人。

        5.2 修訂

        5.2.1 修訂頻次

        正常情況下,每三年組織修訂一次。當出現以下情況,可隨時組織修訂。

        1) 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程、標準廢止、修訂或新頒布時;

        2) 當公司歸屬、體制、規模發生發生重大變化;

        3) 當生產設施新建、擴建、改建時;

        4) 當工藝、技術路線和裝置設備發生變更時;

        5) 當上級安全監督部門提出相關整改意見時;

        6) 當安全檢查、風險評價過程中發現涉及到規章制度層面的問題時;

        7) 當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復事故原因,發生制度性因素時;

        8) 其它相關事項;

        5.2.2 修訂組織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修訂,本著制訂部門組織修訂的原則,當制訂部門發生職能變化時,由該職能的后續承接部門組織。必要時,需了解該制度的制訂的原始背景。

        5.2.3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的發放、使用、保管和回收,嚴格執行公司文件控制程序,保證各相關崗位和人員所使用的為最新有效版本。

        5.2.4 修訂依據

        (1)國家行業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條例。

        (2)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評審結果。

        (3)制度執行過程中,員工提出其它合理建議。

        5.2.5修訂后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要履行會簽手續,最后由安全管理領導小組主任審批后,修訂版發布實施。

        5.2.6 安全生產制度終止執行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2

        一、院長為醫院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主管副院長為主管責任人,病區科主任、科室科長為部門安全責任人,班組長為崗位安全責任人。各級領導共同擔負著中醫院安全生產責任。

        二、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制,院領導與衛生避簽訂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書。全院中層干部與院長簽訂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書,層層負責,按照領導責任制度實行“一票否決”制。

        三、各級領導對所主管部門,做到組織落實,制度落實,認真履行安全生產職責,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搞好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四、各級干部在開展管理工作的同時開展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做到有計劃,有落實,有檢查,有整改,把安全生產工作落到實處。

        五、各部門領導要堅持安全生產日查工作,發現安全問題和隱患,及時排查和整改,向領導匯報。

        六、特行部門領導,要特別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嚴格落實安全生產制度,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加強對易燃、易爆品、有毒、有害化學藥品、毒麻劇藥品、特種設備的安全生產標準化、規范化管理。

        七、事故處理

        一旦發生事故,各部門領導積極采取救援措施,消除事故在萌芽中。如果發生重大事故,部門領導在積極組織救援的同時向上領導匯報,向“119”報告,請求支援。事故發生后,由院事故調查小組進行事故調查,真實、準確、及時向上級報告。事故處理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依法追究事故責任。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3

        為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管理,保障安全生產資金的供給,確保安全教育、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及相關經費使用的及時、到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訂以下安全生產資金投入制度。

        一、按公司營業收入的1.5%作為財務提取的安全生產資金,由公司財務部專項儲存,劃撥至安全生產資金保障專項資金賬戶,專項用于安全生產,由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管理。公司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的支出由公司安全部提出,報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二、安全資金的管理:

        1、安全教育專項資金。安全教育專項培訓的保障資金主要用于日常安全教育學習活動、員工崗位培訓、安全技能培訓和應急救援演練支出以及購置或編印安全技術、安全知識的參考書刊物、宣傳畫、標語、教育光盤等;建立與貫徹有關安全生產規程制度的措施。

        2、安全防護用品資金。勞動防護用品的保障資金主要用于購買安全防護用品:應急救援器材和設備投入、從業人員安全防護品等。用品采購要嚴格按照公司制定的采購程序進行,勞保產品必須嚴格控制使用年限和使用范圍,對安全性能不能滿足工作需要的,要及時向總經理室提出報廢更換申請。對違反采購規定的行為,必須退貨。

        3、設備裝置專項資金。主要用于安全設備的購置,行車記錄設備和GPS監控設備的投入,各類安全器材的投入包括大小警示牌、繩索、雨披、千斤頂、滅火器等設備。安全設備和設施的完善、改造和維護支出。應急車輛的維修保養、保險費的支出。

        4、安全隱患排查和治理專項資金。主要用于公司日常安全檢查、隱患排查和治理等安全監管費用支出。

        三、公司安全部對安全生產投入保障資金的使用進行監管,對安全防護用具及應急設備的監督管理,要對安全勞保用品、應急用品、應急車輛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和抽查,發現不合格的用具、安全性能不能滿足安全生產需要的應立即停止使用。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4

        1目標

        為了明確安全生產責任,加強安全生產工作,保障員工的安全和健康,保護財產免受損失,促進企業經濟發展,根據國家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和市和行業相關規定,結合我廠實際制定本責任制。

        適用范圍

        兩項規定適用于全廠各部門和全體員工。

        3相關術語

        3.13不傷害:不傷害他人,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

        3.23同時:生產管理機構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消防設施、環境保護措施應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3.35同時:計劃、配置、檢查、總結、評價生產經營時,必須同時計劃、配置、檢查、總結、評價安全工作。

        三違:違反指揮、違反操作、違反勞動紀律。

        3.54不放過:事故原因不清楚,事故負責人不處理,整改措施不落實,教訓不吸收。

        4相關要求

        4.1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是明確企業各級負責人、各職能部門和員工在生產中應承擔的安全責任的制度。

        4.2安全生產工作貫徹安全第一、防控為主的方針,執行企業責任、行業管理、國家監察、群眾監督、工人遵守紀律的管理體制,堅持管理生產要管理安全、誰負責的原則。

        4.3各單位、部門要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加大宣傳教學力度,推廣安全生產知識,不斷增強全員安全意識,提高企業、員工安全防范能力,積極推廣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不斷提高安全生產水平。

        4.4任何單位、部門和個人都有維護安全生產,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履行各自安全責任的義務,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本規定和其他安全生產的行為有權檢舉、控告和抵制。

        5.營銷部門安全責任

        5.1負責本部門倉庫的安全管理,保證倉庫的安全設施、消防器材完全可靠,有效使用。

        5.2加強本部門人員安全教育和管理,負責營銷人員外出期間的安全管理,嚴格執行廠內臨時機構和外出人員安全管理規定。

        5.3負責總部業務中的安全教育和預防措施。

        6.物流安全職責

        6.1負責總部轄區內電線、燃氣管道、液化氣罐安全;負責全廠各小區安全值班管理,組織開展小區防火、防盜;負責防止燃氣泄漏、中毒等宣傳防控工作。

        6.2負責員工食堂、浴室的安全衛生,防止食物中毒。

        6.3負責工廠衛生清潔管理和夏季防暑冷卻飲料(代用券、菜票)和藥品發行的防汛應急物資儲備。

        6.4負責現場及其他建筑物、生活區公共設施的周期維護。

        7.辦公安全職責

        7.1負責組織全廠汽車檢查、維護、檢查、檢查,確保車輛安全運行。

        7.2負責全廠司機的日常安全管理,組織司機審查、交換工作。

        7.3負責全廠司機職業技能、職業素質培訓,組織開展安全教育和培訓。

        7.4嚴格執行廠內交通安全、行駛安全的規章制度。

        7.5負責使用安全工作所需的車輛。

        7.6負責文件安全和保密工作管理。

        7.7負責全廠各部門安全值班電話通暢。

        8.生產車間安全責任

        8.1負責本現場范圍內其他各種設備及其安全設施、防護設施、安全鏈裝置和各種安全附件的維護,負責確保可靠有效的本現場范圍內消防設施、器材裝備的日常管理。

        9.財務安全生產職責

        9.1負責全廠財務票據、資金、資料安全。

        9.2實行安全生產和危險整改所需資金,保障危險及時整改。

        9.3負責制定財務安全管理制度。

        10.車間、部門主要負責人安全責任

        10.1車間、部門主要責任人對本車間、部門安全生產負全責,是本車間、部門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

        10.2確保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各種規章制度在本單位、部門實施,在實現安全工作的同時。

        10.3組織制訂、完善車間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規劃,貫徹落實。

        10.4組織對新員工、實習生、調動員工進行崗位級安全教育,對員工進行日常安全教育,開展各項安全教育活動,堅決制止三項違反現象。

        10.5組織現場、部門安全檢查,實行危險整改。

        10.6建立本廠、部門安全管理組織網絡,配備有相應知識和專業技術的安全人員,保持比較穩定。

        10.7發生事故時,立即組織救治,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按規定向上級報告。

        11.班組長安全職責

        11.1貫徹落實工廠、工廠安全生產制度、規定,全面負責本班安全生產。

        11.2組織本班成員學習,貫徹工廠、工廠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文件,教育員工遵守紀律,杜絕三項違規行為。

        11.3組織本班組員工積極開展或參加安全活動。

        11.4負責新員工和調動員工的崗位安全教育。

        11.5負責班組安全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應及時組織排除力量,并報告車間。

        11.6發生事故立即報告,組織救治,保護現場,做詳細記錄。

        11.7做好生產設備、安全裝備、消防器材、防護設施和急救器具的檢修維護工作,督促教育工作人員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器具。

        12職工安全責任

        12.1安全生產人人有責,全體員工要牢牢樹立安全第一思想,嚴格遵守工廠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各安全規章制度,熟悉本單位安全責任,直接責任本單位安全生產。

        12.2出港前必須按規定正確穿工作服,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各種勞動保護用品和安全保護用具,嚴禁酒后出港,禁止在班里吵鬧,禁止穿拖鞋、高跟鞋、赤臂、長發進入生產作業場所。

        12.3嚴格執行生產工藝、維理、檢查程序,做好各項記錄,交接時應交接安全生產情況。

        12.4作業前、作業中、作業結束后,必須按規定進行設備檢查,發現異常情況立即處理報告書,在危險、故障排除后才能生產,嚴禁設備帶故障。

        12.5嚴格遵守設備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精心維護設備,保持作業場所、環境清潔,保持安全通道暢通,實現文明生產和安全生產。

        12.6掌握消防器材和各種安全設施工具的使用方法和急救設備的使用方法。

        12.7積極參加各種安全學習、宣傳活動,掌握安全知識和安全生產技能的特殊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有效的操作證明書。

        12.8有權拒絕執行違反作業的命令,阻止和阻止他人違反作業,不傷害他人。

        13實施安全否決權規定

        13.1實施安全否決權應在規定時間范圍內實施,在規定時間范圍內有權實施一票否決權。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5

        一、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事業的發展,根據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

        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貫徹執行總經理(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各級領導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第三條

        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違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論處。

        二、機構職責

        第一條

        設安全環保部為本公司安全生產的管理機構,任命分管安全、環保、職業健康經理進行監管,安全部人員由取得相關資格證書的專職(或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生產隱患治理、安全生產事故管理、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事故等工作。

        公司必須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對本單位的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制訂安全生產實施細則和操作規程。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確保生產安全。安全生產小組組長由本單位的領導提任,并按規定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三、責任劃分

        公司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的劃分:單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分管生產的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員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

        四、人員職責

        第一條

        協助分管安全生產經理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令、制度,綜合管理日常安全生產工作。

        第二條

        匯總和審查安全生產措施計劃,并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行。

        第三條

        制定、修訂、健全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對這些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四條

        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檢查。經常深入現場指導生產中的勞動保護工作。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停止生產,并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第五條

        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搞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培訓。

        第六條

        .根據有關規定,發放符合國家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正確佩戴和使用。

        第七條

        .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防止職業危害的措施,并監督執行。

        第八條

        本生產單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協助本單位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單位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第九條

        參加審查新建、改建、擴建、修工程的設計文件和工程驗收及試運轉工作。

        第十條

        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時實現。

        第十一條

        對上級的指示和基層的情況上傳下達,做好信息饋工作。

        第十二條

        各生產班組安全員要經常檢查、督促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做好設備、工具等安全檢查、保養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原始資料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五、職工安全職責

        職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設備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領導,迅速予以排除。

        工程設備

        第一條

        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并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第二條

        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產生量蒸氣、蝕性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設備;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設備;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采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第三條

        勞動場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有毒有害的作業,必須有安全防護措施。

        第四條

        有高溫、低溫、潮濕、雷電、靜電等危險的勞動場所,必須采取相應的有效安全防護措施。

        電信線路

        第一條

        電信線路的設計、施工和維護,應符合郵電部安全技術規定。凡從事電信線路施工和維護等工作人員,均要嚴格執行《電信線路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二條

        電信線路[10-14] 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組織施工。對架空線路、天線、地下及平底電纜、地下管道等電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環境都必須相應采取安全防護措施。施工工具和儀表要合格、靈敏、安全、可靠。高空作業工具和防護用品,必須由專業生產廠家和管理部門提供,并經常檢查,定期鑒定。

        第三條

        電信線路維護要嚴防觸電、高空墜落和倒桿事故,線路維護前一定要先檢查線桿根基牢固狀況,對電路驗電確認安全后,方準操作。操作中要嚴密注意電力線對通信線和操作安全的影響,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不準聘用或留用退休職工擔任線路架設工作。

        六、易燃易爆

        第一條

        易燃、易爆物品的運輸、貯存、使用、廢痞理等,必須設有防火、防爆設施,嚴格執行安全操作守則和定員定量定品種的安全規定。

        第二條

        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貯存點,要嚴禁煙火,要嚴格消除可能發生火種的一切隱患。檢查設備需要動用明火時,必須采取妥善的防護措施,并經有關領導批準,在專人監護下進行。

        電梯

        第一條

        簽訂電梯訂貨、安裝、維修保養合同時,須遵市勞動部門規定的有關安全要求。

        第二條

        新購的電梯必須是取得國家有關許可證并在勞動部門備案的單位設計、生產的產品。電梯銷售商須設立有(經勞動局備案認可的)維修保養點或正式托保養點。

        第三條

        電梯的使用必須取得勞動部門頒發的《電梯使用合格證。

        第四條

        工程部門辦理新安裝電梯移交時,除應移交有關文件、說明書等資料以外,還須告訴接受單位有關電梯的維修、檢測和年審等事宜。

        第五條

        負責管理電梯的單位,要切實加強電梯的管理、使用和維修、保養、年審等工作。發現隱患要立即消除,嚴禁電梯帶隱患運行。

        第六條

        確需聘請外單位人員安裝、維修、檢測電梯時,被雇請的單位必須是勞動部門安全認可的單位。

        第七條

        電梯管理單位須將電梯的維修、檢測、年審和運行情況等資料影印副本報公司安辦備案。

        七、防護

        第一條

        根據工作性質和勞動條例,為職工配備或發放個人防護用品,各單位必須教育職工正確使用防護用品,不懂得防護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準上崗操作。

        第二條

        努力做好防塵、防毒、防輻射、防暑降溫工作和防噪音工程,進行經常性的衛生監測,對超過國家衛生標準的有毒有害作業點,應進行技術改造或采取衛生防護措施,不斷改善勞動條件,按規定發放保健食品補貼,提高有毒有害作業人員的健康水平。

        第三條

        對從事有毒有害作業人員,要實行每年一次定期職業體檢制度。對確診為職業病的患者,應立即上報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會視情況調整工作崗位,并及時作出治療或療養的決定。

        第四條

        禁止中小學生和年齡不滿18歲的青少年從事有毒有害生產勞動。禁止安排女職工在懷孕期、哺乳期從事影響胎兒、嬰兒健康的有毒有害作業。

        八、檢查整改

        第一條

        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公司安會組織全公司的檢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產單位每季檢查不少于一次;各機樓(房)和生產班組應實行班前班后檢查制度;特殊工種和設備的操作者應進行每天檢查。

        第二條

        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如本單位不能進行整改的要立即報告安辦統一安排整改。

        第三條

        凡安全生產整改所需費用,應經安辦審批后,在勞保技措經費項目列支。

        九、教育培訓

        第一條

        對新職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三級教育即(生產單位、部門、班組)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工人,必需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第二條

        對從事電氣、焊接、車輛駕駛、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后,才能準其立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教育內容

        一般分為思想、法規和安全技術教育三種主要內容:

        1.思想教育,主要是正面宣傳安全生產的重要性,選取典型事故進行分析,從事故的影響、經濟損失、個人受害后果幾個方面進行教育。

        2.法規教育,主要是學習上級有關文件、條例、本企業己有的具體規定、制度和紀律條文。

        3.安全技術教育,包括生產技術、一般安全技術的教育和專業安全技術的訓練。其內容主要是本廠安全技術知識、工業衛生知識和消防知識,本班組動力特點、危險地點和設備安全防護注意事項;電氣安全技術和觸電預防;急救知識;高溫、粉塵、有毒、有害作業的防護;職業病原因和預防知識;運輸安全知識;保健儀器、防護用品的發放、管理和正確使用知識等。

        獎勵處罰

        獎勵內容

        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年總結一次,在總結的基礎上,由公司安全生產員會辦公室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對安全生產有特殊貢獻的,給予特別獎勵。

        十、先進集體

        第一條

        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落實總經理負責制,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第二條

        安全生產機構健全,人員措施落實,能有效地開展工作;

        第三條

        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不斷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能力;

        第四條

        加強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整改事故隱患和塵毒危害,積極改善勞動條件;

        第五條

        連續三年以上無責任性職工死亡和重傷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減少,安全生產工作成績顯著。

        十一、先進個人

        第一條

        .遵守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各項操作規程,遵守勞動紀律保障生產安全;

        第二條

        積極學習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第三條

        .堅決對違安全生產規定的行為,糾正和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十二、懲罰內容

        第一條

        發生重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并追究單位領導人的責任。

        第二條

        凡發生事故,要按有關規定報告。如有瞞報、虛報、漏報或故意延遲不報的,除責成補報外,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并追究責任者的責任,對觸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三條

        對事故責任者視情給予批評教育、經濟處罰、行政處分,觸及刑律者依法論處。

        第四條

        對單位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最高不超過3%;對職工個人的處罰,最高不超過一年的生產性獎金總額(不含應賠償款項),可并處行政處分。

        第五條

        由于各種意外(含人為的)因素造員傷亡或廠房設備損毀或正常生產、生活受到破壞的情況均為本企業事故,可劃分為工傷事故、設備(建筑)損毀事故、交通事故三種(車輛、駕駛員、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參照本規定另行制訂,并組織實施。

        十三、工傷事故

        第一條

        從事本崗位工作或執行領導臨時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務而造成的負傷或死亡。

        第二條

        在緊急情況下(如搶險救災救人等),從事對企業或社會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負傷或死亡。

        第三條

        在工作崗位上或經領導批準在其他場所工作時而造成的負傷或死亡。

        第四條

        職業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第五條

        乘坐本單位的機動車輛去開會、聽報告、參加行政指派的各種勞動和乘坐本單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車輛上下班,所乘坐的車發生非本人所應負責的意外事故,造成職工負傷或死亡。

        第六條

        職工雖不在生產或工作崗位上,但由于企業設備、設施或勞動的條件不良而引起的負傷或死亡。

        十四、事故傷害

        輕傷

        負傷后需要歇工1個工作日以上,低于國標105日,但未達到重傷程度的失能傷害。

        重傷

        符合勞動部門《關于重傷事故范圍的意見》中所列情形之一的傷害;損失工作日總和超過國際105日的失能傷害。

        死亡失去生命

        十五、事故處理

        第一條

        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和防止事故擴,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志,詳細記錄或拍照和繪制事故現場圖。

        第二條

        立即向單位主管部門(領導)報告,事故單位即向公司安辦報告。

        第三條

        開展事故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辦接到事故報告后,應迅速指示有關單位進行調查,輕傷或一般事故在15天內,重傷以上事故或事故以上在30天內向有關部門報送《事故調查報告書》。事故調查處理應接受工會組織的監督。

        第四條

        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第五條

        以事故有責任的人作出適當的處理。

        第六條

        以事故通報和事故分析會等形式教育職工。

        第七條

        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關方面對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責任者的處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時,勞資部門有權提出結論性意見,交由單位及主管部門處理。第八條

        在調查處理事故中,對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者,應追究其行政責任,觸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責任。

        十六、玩忽職守

        各級單位領導或有關干部、職工在其職責范圍內,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己應盡的職責,有如下行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職守論處:

        第一條

        不執行有關規章制度、條例、規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第二條

        對可能造成重傷亡的險情和隱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第三條

        不接受主管部門的管理和監督,不聽合理意見,主觀武斷,不顧他人安危,強令他人違章作業的。[7]

        第四條

        對安全生產工作漫不經心,馬虎草率,麻痹意的。

        第五條

        對安全生產不檢查、不督促、不指導,放任自流的。

        第六條

        延誤裝、修安全防護設備或不裝、修安全防護設備的。

        第七條

        違操作規程冒險作業或擅離崗位或對作業漫不經心的。

        第八條

        擅動有“危險禁動”標志的設備、機器、開關、電閘、信號等。

        第九條

        不服指揮和勸告,進行違章作業的。

        第十條

        施工組織或單項作業組織有嚴重錯誤的。

        十七、總結

        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關制度、規定等如與本規定有抵觸的,按本規定執行。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快遞管理,保障快遞安全,保護用戶合法權益,促進快遞行業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江蘇省郵政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快遞業務以及相關保障、服務、安全和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快遞服務是現代服務業的重要組成部分。

        市、市(縣)、區人民政府應當制定、完善快遞業發展政策,引導、扶持快遞業發展,提升快遞服務水平,促進產業聯動,滿足經濟社會需要。

        第四條市郵政管理部門負責本市行政區域內快遞業務的監督管理工作。

        市郵政管理部門可以托市(縣)相關部門,具體負責本轄區內快遞業務的監督管理工作。

        發展和、經濟和信息化、商務、國家安全、、工商、國土資源、建設、城鄉規劃、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交通運輸、海關、出入境檢驗檢疫等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共同做好快遞業務管理的相關工作。

        第五條鼓勵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用現代信息、自動化、物聯網等技術,開展技術改造和創新,高效利用交通運輸資源,降低能源消耗,發展低碳快遞。

        第六條快遞行業協會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及其章程規定,制定快遞行業規范,加強行業自律,為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提供信息、培訓等服務,促進快遞行業的健康發展。

        第二章促進與保障

        第七條市、市(縣)、區人民政府應當將快遞業發展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將快遞服務設施布局納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和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保障快遞業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市郵政管理部門應當編制快遞業發展規劃,并會同城鄉規劃、國土資源等部門編制包括快遞園區、快件處理場所、城鄉快遞服務網點等在內的快遞服務設施專項規劃;快遞業發展規劃、快遞服務設施專項規劃經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第八條市人民政府設立的現代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應當為快遞業發展提供支持。

        第九條市、市(縣)、區人民政府應當支持快遞服務設施建設,統籌考慮快遞投資項目用地需求,合理安排用地指標。鼓勵將工業舊廠房、倉庫和存量土地資源用于快遞業發展,涉及原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或者用途改變的,經批準可以采取協議出讓方式辦理用地手續。

        第十條鼓勵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總部或者區域總部落戶本市;符合條件的,按照規定享受本市總部經濟的相關政策。

        第十一條蘇南快遞產業園等快遞園區應當根據園區規劃,建立健全運行管理機制,完善園區功能,推動快遞產業集聚發展。

        第十二條鼓勵有條件的工業園區、住宅區、商業區為設置快遞服務網點提供便利。鼓勵利用城市配送網絡、郵政網點、村郵站、城市社區工作站、農村服務中心、便利店等提供快遞服務。引導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利用城鄉客運班車、客運場站等開展快遞下鄉便民服務。

        第十三條機場應當設置快件監管中心,建立快速安檢、配載、裝卸、交接、運輸通道,為快件快速通行、通關提供便利。

        第十四條新建住宅區應當設置與其規模相適應的快遞服務場所。舊住宅區整治改造時具備條件的,應當將快遞服務場所設置納入提升性項目,滿足居民對快遞服務的需求。

        第十五條鼓勵在機關、企業事業單位、高等院校、車站、機場、住宅區、商業區等場所設置符合國家《智能快件箱》標準的公共智能快件箱。市、市(縣)、區人民政府應當支持公共智能快件箱的投放,并提供必要的便利和安全保障。

        第十六條交通管理、城市管理部門應當在確保安全和不影響通行的前提下,為快遞服務車輛通行、停靠等提供便利;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不得利用快遞服務車輛從事快件運遞以外的經營性活動。市郵政管理部門應當會同、交通運輸等部門參照省有關規定制定快遞服務車輛管理辦法。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收投快件使用的非機動車,應當按照市郵政管理部門的要求統一標識。

        第十七條機關、企業事業單位、住宅區、商業區、學校以及其他封閉管理的場所,應當為快遞服務提供通行、臨時停車、派送等便利。快遞收派員無法按址當面投交快件,經收件人同意交由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單位收發室代收的,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單位收發室應當代收、代轉。

        第三章快遞服務

        第十八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推進服務質量體系建設,加強快遞服務質量管理,完善安全保障措施,為用戶提供迅速、準確、安全、方便的快遞服務。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提供的快遞服務應當符合快遞服務國家標準,鼓勵提供高于國家標準的快遞服務。

        第十九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在其營業場所公示服務種類、服務時限、服務價格、損失賠償、投訴處理等服務承諾事項;服務承諾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及時發布提示公告。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提供上門取件服務的,應當在承諾或者約定的時限內完成;不能按照約定時限上門取件的,應當及時告知用戶。

        第二十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在收寄快件時,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指導寄件人如實填寫快遞運單;

        (二)提示寄件人是否選擇保價或者保險業務;

        (三)當場核對內件物品性質等運單信息;

        (四)告知寄件人收費標準、賠償方式以及其他注意事項;

        (五)準確標注內件物品重量、資費等內容。

        第二十一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按照快遞服務標準分揀快件,不得在露天場地堆放、分揀快件,不得野蠻分揀快件。

        第二十二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在承諾的時限內將快件投遞到約定的收件地址和收件人,收件人本人無法簽收的,經收件人同意,可以由收件人指定的其他人代為簽收。因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原因,經兩次免費投遞后尚未投交的快件,仍需投遞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可以收取額外費用,但應當事先告知收費標準。

        第二十三條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應當對包裝完好、重量相符的快件予以簽收。快件注明為易碎品以及外包裝出現明顯破損等異常情況的,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權要求當面開拆驗收。對內件短少、損毀或者與運單不符的快件,快遞收派員應當在快遞運單上注明情況,并由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和快遞收派員共同簽字;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拒絕簽字的,快遞收派員應當予以注明。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與寄件人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二十四條代收貨款的快件,收件人可以先驗收內件再簽收付款;驗收時,可以檢查內件外觀,清點內件數量,但不能對內件進行試用。

        第二十五條快件發生延誤、丟失、損毀或者內件與運單不符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按照與用戶的約定依法予以賠償。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與用戶對賠償事項未約定的,對購買保價的快件,按照保價金額賠償;對未購買保價的快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郵》、《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規定賠償。

        第二十六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對于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的快件,應當按照國務院郵政管理部門《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快件管理規定ˇ理。

        第二十七條快遞收派員在收寄、投遞過程中,應當穿著具有企業統一標識的服裝,并佩戴工號牌、胸卡或者其他能夠證明其工作身份的有效證件。

        第二十八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在經營許可期內不得擅自停止提供快遞服務。臨時停止或者暫停提供快遞服務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向市郵政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報告,妥善處理未投遞的快件,并及時向社會公告。

        第二十九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妥善應對快遞業務高峰期,制定快遞業務應急預案,做好業務量監測,加強服務網絡統籌調度,避免造成快件積壓,并及時向社會發布服務提示,處理用戶投訴。

        第三十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按照市郵政管理部門規定的'項目收集、統計、分析運營信息,確保有關數據的真實、完整,并按時向市郵政管理部門報送。

        第三十一條提供快件代收、代轉等快遞末端公共服務的,應當具備與其服務相適應的場所、人員以及設備,并接受市郵政管理部門的監督管理。

        第四章安全管理

        第三十二條郵政管理、國家安全、、海關、出入境檢驗檢疫等部門應當建立健全快遞安全保障機制,確保寄遞渠道安全和信息安全。

        第三十三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完善安全生產條件,確保生產安全。

        第三十四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建立、完善從業人員管理和教育培訓制度,及時、準確、完整地保存從業人員個人信用信息。

        第三十五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依法保護用戶的信息安全和通信秘密,除法律明確規定或者用戶書面同意外,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及其從業人員不得將用戶使用快遞業務的信息提供給任何單位或者個人。

        第三十六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設置快件處理場所,應當事先征詢市郵政管理部門以及有關部門意見,并按照國家規定配備安全檢查設備、預留工作場地,其設計和建設應當符合國家安全機關、海關依法履行職責的要求。

        第三十七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依法建立并執行收寄驗視制度。收寄快件時,對信件以外的快件,應當當面驗視內件,符合寄遞規定的,應當當場封裝并加蓋收寄驗視戳記;用戶拒絕驗視的,不予收寄。

        第三十八條寄件人交寄快件應當遵守國家禁止寄遞或者限制寄遞物品的規定,不得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

        第三十九條國務院郵政管理部門規定寄件人需要出具身份證明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要求其出示有效身份證件;依照國家規定需要寄件人提供有關書面憑證的,應當要求其提供憑證原件,核對無誤后方可收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收寄已出具安全證明的物品時,應當如實記錄收寄物品的名稱、規格、數量、重量、收寄時間、寄件人和收件人名址等內容;記錄保存期限不少于一年。

        第四十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接受網絡購物、電視購物和郵購等經營者托提供快遞服務的,應當遵守郵政管理部門的規定,與托方簽訂安全保障協議。

        第四十一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發現收寄的快件中有國家禁止寄遞物品的,不得繼續轉發和投遞。對于依法應當沒收、銷毀的物品或者不能判定其安全性質的物品,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立即向郵政管理、、國家安全等部門報告,并配合處理。對已經收寄但不需要沒收、銷毀的禁止寄遞物品以及一同查處的禁止寄遞物品之外的物品,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與寄件人或者收件人取得聯系,妥善處理。

        第四十二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建立快遞運單實物以及電子檔案管理制度,采取技術措施確保用戶信息安全。快遞運單的實物保存和電子檔案保存應當滿足快遞服務標準規定的檔案保管期限;保存期滿后,按照規定集中銷毀或者刪除。

        第五章監督管理

        第四十三條市郵政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快遞行業信用評價體系,指導快遞行業協會實行企業信用分類管理和公示制度。快遞行業協會應當引導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建立完備的自律管理制度,強化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對服務質量、消費維權、誠信經營的評價機制。

        第四十四條市郵政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快遞服務質量社會監督網絡,聘請社會監督員對快遞服務質量進行監督。

        第四十五條市郵政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和完善快遞市場監管體系,規范和優化行政審批程序,加市場監管力度,提高行政監管效能。

        第四十六條市郵政管理部門應當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可以采取下列監督檢查措施:

        (一)進入有關場所進行檢查;

        (二)查閱、復制有關文件、資料、憑證;

        (三)約談有關單位和人員;

        (四)按照行政強制措施實施程序,查封與違法活動有關的場所,扣押用于違法活動的運輸工具以及相關物品;

        (五)經市郵政管理部門負責人批準,對信件以外的涉嫌夾帶禁止寄遞或者限制寄遞物品的快件開拆檢查。

        第四十七條市郵政管理部門工作人員應當按照法定程序進行監督檢查,并對監督檢查過程中知悉的技術秘密和商業秘密予以保密。市郵政管理部門工作人員實施監督檢查,應當出示執法證件,并由兩名以上工作人員共同進行。被檢查單位及其有關人員應當予以配合,不得拒絕、阻礙。

        第四十八條市郵政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快遞服務申訴制度,依法及時處理用戶提出的申訴,并自收到申訴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答復。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九條違本辦法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利用快遞服務車輛從事快件運遞以外的經營性活動的,由市郵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五十條違本辦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在露天場地堆放、分揀快件或者野蠻分揀快件的,由市郵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第五十一條違本辦法第三十條規定,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未按照規定收集、統計、分析運營信息,報送有關數據的,由市郵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五十二條違本辦法第三十七條第二款規定,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收寄快件時,未加蓋收寄驗視戳記的,由市郵政管理部門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五十三條違本辦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發現收寄的快件中有國家禁止寄遞物品,繼續轉發和投遞的,由市郵政管理部門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十四條違本辦法規定,法律法規已規定處罰的,從其規定。

        第五十五條市郵政管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快遞管理工作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行政主管部門、監察機關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7

        1.為保證公司財產和員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各單位主管在員工進廠前一定要強調安全操作規程及注意事項,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3.未經允許嚴禁員工操作自己不熟悉或不屬自己工作范圍的機器設備。

        4.嚴禁亂動電閘電線,工作時出現故障必須請電工修理,不得私自拆、卸、修理。

        5.工作時,必須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

        6.不準穿拖鞋、裙子上班。

        7.機器設備使用人員要注意設備的運行狀況,發現問題及時停機匯報有關領導或通知維修部門進行維修。

        8.機電設備部門要經常到車間巡視,發現設備運轉異常或漏電、漏水、漏氣現象要及時進行維修、上報。

        9.因違章操作造成的人身傷害,其醫療費用由本人承擔,公司不予報銷。

        10.車床工、鉆床工不準戴線手套、披長發工作。

        11.機電維修人員在維修機械設備和電力設施時需切斷電源,并在電源開關處懸掛"禁止合閘""禁止開車"等警示標志。

        12.每周由管理部、設備部不定時的抽查1-2次各車間的職工勞動防護用品的配戴、違章操作、用電、消防設備安全等生產問題;每周日公司固定的組織所有管理人員對全公司進行一次安全生產大檢查。

        12.1檢查存在的安全隱患問題根據情況每項罰款5-20元,由管理部、設備部在一個工作日內進行匯總下發到相關部門,由部門在一個工作日落實到責任人上報管理部或設備部,由管理部張貼通告并上報財務。

        12.2安全隱患需要限期整改的由管理部或設備部同時下發限期整改通知單到相關部門限期整改,期限一到由職責部門進行復查,整改不合格或未整改的加倍罰款。

        12.3根據存在的問題管理人員需負連帶責任的,每項罰款5-10元。

        13.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8

        總則

        1、為加強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發生,保障職工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公司發展,制定本制度。

        2、凡在本公司管理范圍內從事與安全生產活動有關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本制度。

        3、安全生產貫穿于施工生產的全過程,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

        4、各部門和個人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正確處理安全與效益、安全與生產、安全與發展、安全與穩定的關系,努力改善勞動條件,確保安全生產。

        5、公司主要負責人、各車間主要負責人、各班組組長是本公司、本車間、本班組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分別對其所轄區域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6、公司從業人員有依法獲得安全生產保障的權利,并應依法履行安全生產方面的義務。

        7、公司工會組織應依法組織職工參加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維護職工在安全生產方面的合法權益。

        8、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應當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支持、督促各有關部門或個人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9、公司應采取各種形式,加強對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知識的宣傳,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

        10、公司鼓勵和支持安全技術研究和安全生產先進技術的推廣應用,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11、公司對在改善安全生產條件、防止安全事故、參加搶險救護等方面取得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

        12、本制度依據國家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規程和上級部門對安全生產管理的規定編制。

        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1、為充分發揮各級安全生產管理部門的監督管理作用,做好對各單位安全生產狀況的研究分析及重大安全生產問題的對策制訂,公司實行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2、公司每年組織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對全公司上一年度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總結,對本年度的安全生產規劃及安全生產工作進行部署。

        3、各車間每周組織召開一次安全生產會議,組織對本車間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檢查,制定對事故隱患的整改措施,并落實整改。

        4、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每季度組織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對公司本季度的安全生產形勢進行分析,研究、統籌、協調、指導公司的重大安全生產問題。

        5、各部門必須堅持使各級安全生產例會制度化,經常化,并認真做好會議記錄,確保使每次會議都有一定的實質內容,都能解決一定的實質問題。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1、為提高職工的安全技術素質,防止傷亡事故,減少職業危害,必須加強各級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2、公司對公司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實施綜合管理,并行使監督檢查職能。

        3、公司的安全教育工作應納入本公司培訓教育年度計劃和長期規劃,所需人員、資金和物資應予以充分保證,經費從公司職工教育經費中列支。

        4、公司應采取會議、板報、標語、印發宣傳品、圖片展覽、安全知識競賽、專場教育講座等多種形式,做好對職工的安全教育。

        5、公司應健全安全教育、培訓檔案,安全教育檔案由公司安全生產分管領導(安全專管員)負責實行分級管理。

        6、公司主要負責人或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接受有關主管部門對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的教育和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職。

        各級安全管理人員任職期間,其每年安全教育的時間不得少于120學時,其它管理人員不得少于24學時,一般作業人員不得少于40學時。

        7、新進場工人必須接受公司、車間、班組三級安全教育,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三級安全教育的時間不得少于四十學時。

        公司級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生產分管領導(安全專管員)組織實施。

        車間級安全教育由各車間負責人組織實施。

        班組級安全教育由各班組長組織實施。

        8、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專門的安全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后,方可上崗。

        9、從業人員調整工作崗位或離崗一年后重新上崗時,必須通過相應的車間及班組級安全教育。

        10、公司在實施新工藝、新技術或使用新設備、新材料時,必須對有關人員進行相應的有針對性的專項安全教育和培訓。

        安全生產檢查及事故隱患整改制度

        1、為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現象的發生,及時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生產,必須加強各級安全生產檢查。

        2、安全生產檢查的依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規程及政府、上級部門和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規定、制度等。

        3、各級安全生產檢查應以查思想、查制度、查措施、查隱患、查教育培訓、查安全防護、查機械設備、查操作行為、查勞保用品使用、查傷亡事故處理等為主要內容。

        4、公司安全檢查應以定期安全檢查為主,以查處“制度性違章”為主要內容,每半年組織進行一次。

        車間安全檢查應以定期安全檢查、專業性安全檢查和重點抽查為主,以查處“裝置性違章”為主要內容,每季度組織進行一次。

        班組安全檢查應以經常性安全檢查和自查、互查、交接查為主,以查處“操作性違章”為主要內容,每周組織進行一次。

        各級檢查都應對檢查情況及時予以通報,并將檢查結果作為安全評比的主要依據。

        5、公司及各車間班組應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對大型機械設備、施工用電、壓力容器等專業性或重大危險項目的安全問題進行專項、重點檢查。

        6、公司及各車間班組應根據生產實際及綜合氣候變化,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季節性安全檢查。

        7、各級安全檢查結束后,要認真全面系統地進行分析、總結和評價,要針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制定整改措施,落實整改,并將整改、復查情況及時反饋到檢查部門。

        8、對嚴重威脅安全生產但有整改條件的隱患項目,應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做到“三定”、“四不推”(即定項目、定時間、定人員和凡班組能整改的不推給工段、凡工段能整改的不推給車間、凡車間能整改的不推給廠部、凡廠部能整改的不推給上級主管部門)限期整改。

        9、企業無力解決的重大事故隱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應書面向企業隸屬的直接主管部門和當地政府報告,并抄報上一級行業主管部門。

        10、對物質技術條件暫時不具備整改的重大隱患,必須采取應急的防范措施,并納入計劃,限期解決或停產。

        11、各級檢查組織和人員都應將檢查出的隱患和整改情況報告上一級主管部門,重大隱患及整改情況應由安全技術部門或安全管理人員匯總并存檔。

        設施、設備的維護、保養和檢測制度

        1、公司的安全設備、特種設備(包括行車等)由公司統一管理并負責對其實施監督。

        2、公司做好安全設備、特種設備的進場組織、安裝調試、拆卸退場及日常檢查、維修、保養工作,負責向當地設備監督、檢驗部門進行報檢、報驗,未經當地設備監督、檢驗部門許可和驗收合格的安全設備和特種設備不得投入使用。

        3、公司必須嚴格執行定人、定機、定崗位的“三定”原則,做好對現場安全設備和特種設備的管理,所有從事與安全設備與特種設備作業有關的操作、維修保養等人員均必須由公司統一派遣,禁止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4、公司應做好對現場安全設備和特種設備的日常安全管理,并對其安全運行實施監督,不得以任何借口支持或強迫安全設備和特種設備操作人員違章作業。

        5、公司應把對外租設備的管理納入到本單位的安全管理中,不允許以租代管、以包代管。

        危險作業現場管理制度

        1、公司及各車間班組必須加強對危險作業的管理。

        2、施工前,應對作業人員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并認真對作業場所進行全面安全檢查,確保安全防護措施到位,安全裝置靈敏可靠。

        3、臨時用電必須做到三級配電兩級保護,其安裝、拆除、維修必須由專業電工完成,搬運、移動用電設備,必須切斷電源并做妥善處理后進行,停用的機械設備必須切斷電源并鎖好開關箱。非電工人員嚴禁亂動電氣設備。在潮濕、危險場所作業,必須使用安全電壓。

        4、各種氣瓶的運輸、儲存、使用,應嚴格遵守有關規定,有防火、防爆、防曬、防劇烈震動措施,距離明火10m以上。

        5、在強腐蝕、放射性場所作業時,必須保持防護設施的安全、有效;鍋爐、壓力容器安裝、維修作業時,必須加強通風。

        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度

        1、公司必須免費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地方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帶、使用。嚴禁以貨幣或其他物品替代應當按規定配備的勞動防護用品。

        2、公司應建立健全勞動防護用品的采購、驗收、保管、發放、使用、更換、報廢等管理制度。

        3、公司采購、發放和使用的勞動防護用品,必須是具有《國家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生產許可證》或《勞動防護用品生產條件資格認可證》和《安全鑒定證》的產品。各單位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應協同材料管理部門認真做好對新購勞動防護用品的驗收,杜絕假冒、偽劣勞動防護用品進入施工現場。

        4、從業人員必須按規定正確使用和保管好勞動防護用品,確保勞動防護用品在使用期內防護性能完好。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9

        第一章安全生產業務操作規程

        一、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工作規范,嚴肅安全生產操作規程,落實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制度,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和安全知識學習,提高全員安全生產意識。

        二、對道路運輸駕駛人員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載超限、不超速行車、不強行超車、不開帶病車、不開情緒車、不開急躁車、不開冒險車、不酒后開車”。保證精力充沛,謹慎駕駛,嚴格遵守道路交通規則和交通運輸法規。

        三、做好危險路段記錄并積極采取應對,特別是山區道路行車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

        四、運輸貨物要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運輸證件后方可運輸的貨物,應當按規定查驗證件,符合要求的方可承運。

        五、保持車輛良好技術狀況,不擅自改裝營運車輛。

        六、做到三不違:不違反勞動紀律,不違章指揮,不違反操作規程。

        七、發生事故時,應立即停車、保護現場、及時報警、搶救傷員和貨物財產,協助事故調查。

        八、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貨物脫落、揚撒。

        九、不違章作業,駕駛人員連續駕駛時間不超過4小時。

        第二章安全生產和崗位責任制度

        一、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守法經營,落實各級交通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組織學習安全生產知識,最大限度地控制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二、公司總經理負責經營許可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責,具備安全員資質。

        三、聘請符合道路運輸經營條件的駕駛人員,并與駕駛員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將責任書內容分解到每個工作環節和工作崗位,職責明確,責任分清,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四、積極參與各項安全生產活動,設立安全生產專項經費,保證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

        五、落實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

        六、建立營運車輛維護、檢修工作制度,督促車輛按時做好綜合性能檢測及二級維護,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七、安全生產和日趟檢機構人員名單:

        日趟檢承諾書

        漳州開發區運管處:

        為貫徹實施開展我區營業性道路貨運車輛的日常維護、檢驗(日趟檢)制度,本公司鄭重承諾按照運管部門的要求,嚴格組織實施、監督、檢查,把營業性道路運輸車輛建立日常維護檢驗制度,作為本公司安全生產中的一件頭等大事來抓,為確保日趟檢工作的順利開展,特規定:

        一、出車前和收車后要對車輛進行全面檢查,檢查范圍包括油箱、剎車、發動機、輪胎。要做到一日三檢

        二、做好出車前、停車后的準備、檢查工作,確保行車安全,發現隱患要及時修復后方可出車。

        三、嚴查超載和擅自裝載危險品。

        四、不定期檢查車輛的安全裝置、燈光信號、證件。

        五、做好各項檢查工作的記錄,如有異常,及時匯報。

        第三章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一、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全面安全檢查,重點檢查安全生產責任制、規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隱患整改、應急預案、法律法規及會議精神的學習貫徹落實情況,并做好記錄。

        二、做好出車前、停車后的準備、檢查工作,確保行車安全,發現隱患要及時修復后方可出車。

        三、嚴查超載和擅自裝載危險品。

        四、不定期檢查車輛的安全裝置、燈光信號、證件。

        五、檢查駕駛員是否帶病或疲勞開車,是否違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六、檢查消防設施是否安全有效。

        七、建立安全生產獎懲制度,依制度進行獎懲。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10

        總則

        一條為了改善公司生產中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的經營活動能夠順利的開展下去,根據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二條公司必須樹立“安全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由總經理(法定代表人)總體負責,各級領導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來實現公司的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三條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因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而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法的,交由司法機關進行處理。機構與職責

        四條公司應該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來總體組織領導公司的安全生產,安委會應該由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領導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檢查和監督生產安全,調查處理發生的事故等工作。安委會的日常事務由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安委辦)負責處理。

        五條公司下屬生產單位必須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對本單位的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制定安全生產實施細則和操作規程,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貫徹執行安委會的各項安全指令,確保生產安全。安全生產小組組長由各單位的領導任命,并按規定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各機樓(房)、生產班組要選配一名不脫產的安全員。

        六條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的劃分:單位行政一把手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一責任人,分管生產的領導和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

        七條公司安全生產專職管理干部職責:

        1.經常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深入現場指導安全生產工作。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生產情況時,有權停止生產,并立即報告領導,進行研究處理。

        2.制定、修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監督檢查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

        3.參加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大修工程的設計文件和工程驗收及試運轉工作。

        4.協助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令、制度,綜合管理日常安全生產工作。

        5.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協助有關部門搞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培訓工作。

        6.匯總和審查安全生產的計劃,并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計劃執行。

        7.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提出防止事故發生的措施,并督促其進行實施。

        8.做好信息反饋工作,對上級的指示和基層的情況要馬上進行上傳下達。

        9.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防止職業危害的措施,并監督執行。

        八條各級工程師和技術人員在審核、批準技術計劃、方案、圖紙及其他各種技術文件時,必須使其符合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的要求。

        九條各職能部門必須在本職務范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

        十條各生產單位的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協助本單位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單位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十一條職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設備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時,要及時報告領導,并迅速予以排除。

        十二條各機樓(房)的生產班組安全員要經常督促本機樓(房)、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經常檢查設備、工具的安全。及時向上級報告本機樓(房)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原始資料的登記和保管工作。設備的維護和勞動場所的安全

        十三條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并正確進行使用并且經常進行維護和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十四條引進國外設備時,對國內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須同時引進,引進的安全附件應符合我國的安全生產要求。

        十五條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保護措施;產生大量蒸氣、腐蝕性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設備;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設備;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采用安全電壓。

        十六條勞動場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有毒有害的作業,必須有防護措施。

        十七條生產用房、建筑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且光線要充足;為生產所設的坑、壕、池、走臺、升降口等危險的處所,必需要有安全保護設施和明顯的安全標志。

        十八條有高溫、低溫、潮濕、雷電、靜電等危險的勞動場所,必須采取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

        十九條被雇請的施工人員需進入機樓、機房施工作業時,須到保衛部辦理《出入許可證》;需明火作業者還須填寫《公司臨時明火作業申請表》,辦理相關手續。電信線路的設計與維護

        二十條電信線路的設計、施工和維護,要符合郵電部安全技術規定。凡從事電信線路施工和維護的工作人員,都要嚴格執行《電信線路安全技步操作規程》。

        二十一條電信線路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組織施工。對架空線路、天線、地下及平底電纜、地下管道等電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環境都必須相應采取安全防護措施。施工工具和儀表要合格、靈敏、安全、可靠。高空作業工具和防護用品,必須由專業生產廠家和管理部門提供,并經常檢查,定期維護。

        二十二條電信線路維護要嚴防觸電、高空墜落和倒桿事故,線路維護前一定要先檢查線桿根基牢固狀況,對電路進行安全確定后,方準操作。操作中要嚴密注意電力線對通信線和操作安全的影響,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不準聘用或留用退休職工擔任線路架設工作。電梯

        二十三條簽訂電梯訂貨、安裝、維修保養合同時,須遵守勞動部門規定的有關安全要求。

        二十四條工程部門辦理新安裝電梯移交時,除應移交有關文件、說明書等資料以外,還須告訴接受單位有關電梯的維修、檢測和年審等事宜。

        二十五條新購的電梯必須是取得國家有關許可證并在勞動部門備案的單位設計、生產的產品,電梯銷售商須設立有(經勞動局備案認可的)維修保養點或正式委托保養點。

        二十六條負責管理電梯的單位,要切實加強電梯的管理、使用和維修、保養、年審等工作。發現隱患要立即消除,嚴禁電梯帶隱患運行。

        二十七條電梯的使用必須取得勞動部門頒發的《電梯使用合格證》。

        二十八條確需聘請外單位人員安裝、維修、檢測電梯時,被雇請的單位必須是勞動部門安全認可的單位。

        二十九條電梯管理單位須將電梯的維修、檢測、年審和運行情況等資料影印副本報公司安委辦備案。個人防護用品和職業危害的預防與治療

        三十條根據工作性質和勞動條例,為職工配備或發放個人防護用品,各單位必須教育職工正確使用防護用品,不懂得防護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準上崗操作。

        三十一條對從事有毒有害工作的作業人員,要實行每年一次的定期職業體檢。對確診為職業病的患者,應立即上報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會視情況調整工作崗位,并及時作出治療或療養的決定。

        三十二條努力做好防塵、防毒、防輻射、防暑降溫工作和防噪音工程,進行經常性的衛生監測,對超過國家衛生標準的有毒有害作業點,應進行技術改造或采取衛生防護措施,不斷改善勞動條件,按規定發放保健食品補貼,提高有毒有害作業人員的健康水平。

        三十三條禁止中小學生和年齡不滿8歲的青少年從事有毒有害的生產勞動。禁止安排女職工在懷孕期、哺乳期從事影響胎兒、嬰兒健康的有毒有害的作業。教育與培訓

        三十四條對新職工、臨時工、民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三級教育(即生產單位、機樓(房)或班組、生產崗位)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工人,必須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三十五條對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桿線作業、易爆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后,才能準其獨立進行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安全檢查和整改

        三十六條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公司安委會組織全公司的檢查,每年應不少于三次;各生產單位每季度檢查應不少于二次;各機樓(房)和生產班組應實行班前后檢查制度;特殊工種和設備的操作者應每天進行檢查。

        三十七條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如本單位不能進行整改的要立即報告安委辦統一安排整改。

        三十八條凡安全生產整改所需費用,應經安委辦審批后,在勞保經費項目中列支。獎勵與處罰

        三十九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年總結一次,在總結的基礎上,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四十條安全生產先進個人條件:

        1.遵守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各項操作規程,遵守勞動紀律保障生產安全;

        2.積極學習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3.堅決反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行為,糾正和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四十一條安全生產先進集體的基本條件:

        1.認真貫徹“安全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落實總經理負責制,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2.設立了健全的安全生產機構,并能有效地開展工作;

        3.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不斷增強職工安全意識和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能力;

        4.加強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整改事故隱患和塵毒危害,積極改善勞動條件;

        5.連續三年以上無責任性職工死亡和重傷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減少,安全生產工作成績顯著。

        四十二條由于各種意外(含人為的)因素造成人員傷亡或廠房設備損毀或正常生產、生活受到破壞的情況均為本企業事故,可劃分為工傷事故、設備(建筑)損毀事故、交通事故三種(車輛、駕駛員、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參照本規定另行制定,并組織實施)。

        四十三條凡發生事故,要按有關規定報告。如有瞞報、虛報、漏報或故意延遲不報的,除責成補報外,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并追究責任者的責任,對觸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四十四條發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并追究單位領導人的責任。

        四十五對事故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最高不超過3%;對職工個人的處罰,最高不超過一年的生產性獎金總額(不含應賠償款項),并可進行行政處分。

        四十六條工傷事故,是指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急性中毒的事故。

        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1.在工作崗位上或經領導批準在其他場所工作時而造成的負傷或死亡。

        2.在緊急情下(如搶險救災救人等),從事對企業或社會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負傷或死亡。

        3.乘坐本單位的機動車輛去開會、聽報告、參加行政指派的各種勞動和乘坐本單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車輛上下班,所乘坐的車發生非本人所應負責的意外事故,造成職工負傷或死亡。

        4.職業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5.從事本崗位工作或執行領導臨時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務而造成的負傷或死亡。

        6.職工雖不在生產或工作崗位上,但由于企業設備、設施或勞動的條件不良而引起的負傷或死亡。

        四十七條發生無人員傷亡的生產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經濟損失程度分級:

        1.一般事故:經濟損失不足萬元的事故;

        2.大事故:經濟損失滿萬元,不滿0萬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經濟損失滿0萬元,不滿00萬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經濟損失滿00萬元的事故。

        四十八條職工因發生事故所受的傷害分為:

        1.輕傷:指負傷后需要歇工個工作日以上,但低于國際標準的05日,并未達到重傷程度的失能傷害。

        2.重傷:指符合勞動部門《關于重傷事故范圍的意見》中所列情形之一的傷害;損失工作日超過國際標準05日的失能傷害。

        3.死亡。

        四十九條發生事故的單位必須按照事故處理程序進行事故處理:

        1.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和防止事故擴大,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作出標志,詳細記錄或拍照和繪制事故現場圖。

        2.立即向單位主管部門(領導)報告,事故單位即向公司安委辦報告。

        3.開展事故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辦接到事故報告后,應迅速指示有關單位進行調查,輕傷或一般事故在5天以內,重傷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內向有關部門報送《事故調查報告書》。事故調查處理應接受工會組織的監督。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五十條無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

        1.機動車輛駕駛員發生事故后,駕駛員和有關人員必須協助交管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分析、參加事故處理。事故單位應及時向安委辦報告,一般在4小時內報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應即時報告。事后,需補寫“事故經過”的書面報告。肇事者應在兩天內寫出書面報告交給單位領導。肇事單位應在七天內將肇事者報告隨本單位報告一并送交安委辦。

        2.因公駕車肇事者,應根據公安部門裁定的經濟損失數額的0%對事故責任者進行處罰,處罰款項原則上由肇事個人到財務部繳納。處罰的最高款額以不超過上年度公司生產性獎金總額(基數.0計)為限。

        3.凡未經交管部門裁決而私下協商解決賠償的事故。如公司的經濟損失超過保險公司規定免賠額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者自負。

        4.擅自挪用車輛辦私事而肇事的,按款規定加倍處罰;可視情況給予扣發一年以內的獎金,并進行行政處分。

        5.凡因私事經主管領導同意借用公車而肇事的,參照款處理。

        6.發生事故隱瞞不報(超時限兩天屬瞞報),每次加扣當事人三個月以內的獎金。

        五十一條在調查處理事故中,對玩忽職守、濫用職權、詢私舞弊者,應追究其行政責任,觸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責任。

        五十二條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關方面對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責任者的處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時,勞資部門有權提出結論性意見,交由單位及主管部門處理。

        五十三條各級單位領導或有關干部、職工在其職責范圍內,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己應盡的職責,有如下行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職守論處:

        1.違反操作規程冒險作業或擅離崗位或對作業漫不經心的。

        2.對可能造成重大傷亡的險情和隱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施工組織或單項作業組織有嚴重錯誤的。

        4.不執行有關規章制度、條例、規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5.對安全生產不檢查、不督促、不指導,放任自流的。

        6.延誤裝、修安全防護設備或不裝、修安全防護設備的。

        7.對安全生產工作漫不經心,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五十四條本規定由公司安委辦負責解釋。

        五十五條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執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關制度、規定等如與本規定有抵觸的,按本規定執行。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11

        為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構建安全生產長效機制,形成可靠的基層安全監管網絡和科學的基礎保障體系,提高生產經營單位防災、抗災、抵御風險能力,防治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實現安全生產,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業法規、規定,結合煤礦實際,制定本制度。

        為了加強煤礦的安全生產管理,深入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工作方針,牢固樹立“用心做事”的核心理念,落實和明確各級人員安全生產責任,保障員工的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等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的有關規定,結合煤礦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煤礦實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各科室負責人和員工有責任和義務參加各種安全管理(技術)的教育和培訓,不斷提高自身的安全生產意識和安全生產工作能力,遏制事故的發生。

        第二條安全生產責任制是煤礦對各科室、各級管理人員和各類員工所規定的在他們各自職責范圍內,應負的安全生產責任的制度。是貫徹安全生產方針的重要保證,是落實“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的具體措施,是確保安全生產的重要組織保證,也是實現安全管理目標的有效手段。

        第三條煤礦安全生產管理采用分級負責制。煤礦設立安全生產委員會,是煤礦安全生產管理的最高機構,統管煤礦安全生產的制度、目標的制定、落實、監督、考核和完善、改進;安全監督部負責對各部門安全生產的制度、目標和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監督、考核。各分管領導、業務部室、各煤礦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直接負責人,執行落實煤礦制定的安全生產制度、分解目標,并監督、檢查、考核執行情況;各區隊、科室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直接負責人。從而形成層次分明、分級管理、監督有序的管理架構。

        第四條各科室負責人在各自的工作范圍和管理權限內,負責組織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部門的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企業的規章制度,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時候,必須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第五條各科室負責人、職能部門和員工要認真履行煤礦制定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位并實行一級對一級負責,真正把安全生產工作落實到實處,實現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六條為督促各級管理人員履行各自崗位的安全生產職責,對各級人員進行定性考核,形成嚴格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保證體系。考核辦法適用于煤礦各個部門、各類管理人員及各類員工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考核。

        第七條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考核,實行分級考核的辦法,即礦長負責組織對煤礦副礦長、各科室負責人考核;各副礦長負責人對各科室管理人員、區隊負責人考核;各科室負責人負責對科室人員考核;

        第四條安全辦公會議主要內容:及時傳達貫徹上級安全文件、安全會議等精神,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充分調動各級安全管理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宣傳典型經驗和先進事跡,吸取典型案例的經驗教訓,推進依法依規安全管理。

        第二條煤礦要將年度安全生產總體目標逐級分解,層層落實責任,形成自上而下負責的安全保證體系。安全目標與經濟效益掛鉤。安全目標在生產經營中必須占重要比重,結合安全生產實際,納入經濟管理考核體系。

        第六條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嚴格落實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對排查出來的故事隱患要“五定”原則,制定整改計劃,積極落實整改,做到“閉環”管理。整改期間要制定完善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嚴格落實。

        第七條強化現場安全管理,控制各類事故發生。煤礦要根據本單位的實際,由總工程師負責編制《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組織全體員工學習、考試,做到人人皆知;由安全負責人組織演練,確保《預案》啟動靈活、救援及時可靠。

        1、嚴格落實從噸煤工資中按規定分別提取安全獎懲基金。每月對綜合安全管理和機關部室的業務保安工作進行考核,每月對業務科室和區隊安全掛鉤情況進行考核,考核結果與績效掛鉤。

        3、各生產經營單位每月要從銷售收入中按規定提取安全獎勵基金和質量標準化獎勵基金,由煤礦統籌使用;每月從包干工資中分別提取安全獎勵基金和質量標準化獎勵基金,用于獎勵本單位職工。

        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切實加強安全生產基層和基層工作建設,構建自我約束、持續改進的安全生產長效機制,實現煤礦安全狀況根本好轉,全面提升整體素質。為加大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力度,筑牢安全基礎,保證安全生產,結合煤礦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建立健全質量標準化工作機構。從煤礦到基層單位逐級建立標準化工作領導機構,明確行政一把手是單位安全質量標準化的第一責任人,各科室要設立標準化工作機構,煤礦在安監科設立質量

        第二條、建立質量標準化培訓制度。為使員工達到規范操作,上標準崗、干標準活,必須使每位員工熟知標準,因此,各科室必須簡歷標準化培訓制度,按照員工的崗位歸屬,即“干什么學什么”的原則每半年進行一次質量標準化培訓,考試不合格者眼嚴禁上崗。對上級修改、下發的質量標準要做到隨到隨學。

        第三條、建立質量標準化檢查驗收制度。嚴格工程質量檢查驗收制度,采掘工作面要做到每月驗收,其他工程做到完成一項驗收一項。煤礦安監科每季度組織一次質量標準化驗收。煤礦標準化驗收要做到動、靜結合,動態檢查與靜態驗收在標準化驗收結果中各占一定比例,促使標準化由靜態達標向動態達標轉變。

        第五條、積極開展質量標準化觀摩、學習活動。為不斷提高各單位質量標準化水平,要采用“請進來,走出去”的方式,開展專業與專業,煤礦與煤礦之間的觀摩、學習;要做到每半年組織一次質量標準化管理人員外出參觀、學習。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煤礦員工安全技術培訓工作,全面提高員工安全技術素質和崗位操作技能,根據《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煤礦安全規程》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要求和煤礦關于

        第九條、煤礦將建立安全信息站,信息管理人員按照信息卡多填寫的事故隱患進行分類,對解決不了需要煤礦幫助解決的,按A級經礦領導簽字后報煤礦,按B級交分管領導組織解決,按C級下發科室決解。但所有A、B、C級隱患卡都必須報所屬煤礦分管安全的礦長,按專業分析系統落實。

        第十一條、煤礦每月安排兩天安全學習和安全活動,要進行檢查,檢查單主要內容:一是事故隱患排查是否落實;二是查貫徹上級會議精神落實情況,查是否有安排、有落實;三是安全活動是否有組織、有內容、有記錄;四是查安全技術資料是否齊全,有無欠缺。檢查結果每月在安全辦公會議上進行一次通報。

        二、加強設備日常性檢查、維護及修理,加強安全保護裝置使用與維護,各科室必須按規定期限檢查、試驗,確保設備運轉正常、動作靈敏可靠。安監科負責對各單位使用的機電設備完好情況進行隨時抽檢及監督管理,確保設備的日常維護、檢修到位。

        八、設備的日常維護保養,應及時填寫記錄,包機組必須進行日檢、周檢、月檢、半年檢、年檢制度。由于包機人員責任心不強,造成漏檢者,要追究責任,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處罰。

        發生事故后,事故現場的人員必須立即將事故的時間、地點、事故范圍大小、受災人員數量、事故點附近有無重要設備特別是移變及電控設備等反饋到調度室,由值班調度員立即按照事故匯報流程向安全副礦長及相關科室匯報,并通知負責人和救災指揮組各成員。

        相應的預案啟動后,煤礦救災指揮部必須迅速查清災害發生地點、性質和波及范圍,并迅速組織現場的工作人員按《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中規定的路線組織人員撤離危險區域。

        事故發生后,有關部門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志、拍照、詳細記錄和測繪事故現場圖,并妥善保護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五、安全用電:煤礦必須由電工負責施工及生活用電,電工無證上崗,發現一次罰款100元;各隊的施工及生活用電必須經電工同意,否則一次罰款100~200元;電閘箱及電氣設備沒有地線接地,電閘箱無門、無鎖、無防雨、不按規定安裝漏電保護器、一閘多用、電閘無標簽,發現一次罰款200元。若有偷電,一次處罰500~1000元。

        七、在施工現場生火取暖,一次罰款1000元。機械設備操作違反操作規程,一次罰款500元。土方運輸車輛搶裝搶卸、違章超車、無證駕駛、穿拖鞋駕車、超速行車;駕車吸煙、吃東西,一次罰款300~500元。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12

        一、本公司汽車駕駛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有本地常住戶口; 或在本地暫住一年以上;

        2、年齡為18周歲至55周歲;

        3、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三年以上;

        4、取得相應的道路運輸從業資格證;

        5、三年內無重大責任道路交通事故;

        二、具備以上條件的駕駛員,經公司安全、機務科審核、測試合格后,報公司核準并簽訂《安全責任書》,予以錄用。

        三, 新招聘的駕駛一律采取試用制,試用期為二個月,在試用期內,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將予以辭退:

        (1)發現有傳染疾病、身體不適宜從事駕駛工作者;

        (2)發生有責交通事故者;

        (3)不遵守公司規章制度,不服從調度安排,工作懈怠,不能按時完成工作任務者。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13

        第一章:總則

        安全生產是公司生產發展的一項重要方針,實行“防火、防盜、防事故”的安全生產是一項長期艱巨的任務,因此必須貫徹“安全生產、預防為主、全民動員”的方針,不斷提高全體員工的思想認識,落實各項安全管理措施,保證生產經營秩序的正常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令、法規,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產組織架構

        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是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公司總經理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任安全生產小組組長,負責本公司的安全事務的全面工作;副總經理任副組長,具體負責安全事務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門負責人任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成員,負責落實執行本部門安全生產事項。各部門設立一名兼職安全員,負責監督、檢查、上報安全事項。車間設立義務消防員,負責對突發災情的緊急處理。

        第三章:安全生產崗位職責

        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人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對本公司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3、把安全管理納入日常工作計劃。

        4、積極改善勞動條件,消除事故隱患,使生產經營符合安全技術標準和行業要求。

        5、負責對本公司發生的重傷、死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認真落實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6、組織安全管理人員制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實施細則。

        二、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職責

        1、制訂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實施細則并負責組織落實。

        2、落實本部門兼職安全員、消防員(車間)人選。

        3、組織本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

        4、負責本部門的安全責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檢查、安全獎懲等制度以及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并督促實施。

        6、協助和參與公司職工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7、定期向安全生產負責人反映和匯報本部門的安全生產情況。

        8、在每周檢查公司管理工作的同時檢查各部門安全生產措施執行情況(安全生產責任區與管理工作責任區的責任人相同),在例會上通報檢查情況,及時做好安全總結工作,提出整改意見和防范措施,杜絕事故發生。

        三、安全員崗位職責

        1、具體負責相應區域(車間車輛、設備操作等)的安全管理、宣傳工作。

        2、每日巡查相應區域的安全生產情況,定期檢查維護生產設備、消防器材、電路,確保設備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時糾正解決安全隱患,落實整改措施。

        3、了解管轄區域的安全生產情況,定期向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匯報安全生產情況。

        4、及時匯報突發事故,協同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處理事故,維持事故現場,及時搶救傷亡人員,制止事故事態發展。

        四、義務消防員崗位職責

        1、接受安全員的工作安排,分管每一具體區域的安全生產工作。

        2、由安全員組織,進行不定期的消防演習,確保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

        3、由安全員組織對公司安全生產進行定期檢查,發現安全隱患立刻制止并做好防范措施,向安全員匯報。

        4、協助安全員負責事故現場的處理工作。

        五、員工的安全生產職責

        1、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生產知識的學習活動,增強安全法制觀念和意識。

        2、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遵守勞動紀律和公司的規章制度。

        3、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4、及時向公司有關負責人反映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第四章:安全會議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例會制度,每月的工作總結各部門要求有安全生產方面的內容,定期分析安全生產狀況,對重大安全生產問題制訂對策,并組織實施。

        第五章:安全培訓

        一、公司全體員工必須接受相關的安全培訓教育。

        二、本公司新招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車間、班組安全知識教育。員工在公司內調換工作崗位或離崗半年以上重新上崗者,應進行相應的車間或班組安全教育。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14

        為了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充分運用科技手段對車輛運行動態進行監控,以提高行車安全管理水平,確保道路運輸安全。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及企業《行車安全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管理

        1.公司新購車輛必須安裝行業管理部門認可并符合國家標準的車輛行車記錄儀和GPS系統,其中GPS必須符合《道路運輸車輛衛星定位系統車載終端技術要求》(JT/T794-20xx)的衛星定位裝置要求,并接入全國重點營運車輛聯網聯控系統,保證車輛監控數據準確,確保裝置正常運行、監控有效。

        2.行車記錄儀、GPS系統設備的選型、審批、安裝、管理統一由安全部門負責,公司安全管理部門負責日常使用、維修、管理工作。

        3.公司應實行二級監控管理制度,一級監控中心由本市有資質的信息服務公司負責監控。

        4.公司應加強對車輛的動態管理,記錄運行過程中駕駛員的操作和車輛的運行情況,以提高駕駛員遵紀守法的自覺性和安全責任心,從而降低事故率,確保運輸生產安全有序。

        5.一級監控中心負責對公司所有車輛的運行情況進行監控、抽查,以監督各車輛的工作有效性。

        6.通過GPS系統對公司所有車輛的車速、運行情況、行駛線路等動態進行監控,發現異常情況立即與車輛取得聯系,及時消除不安全隱患。

        7.二級監控中心應配備專職或兼職信息管理員,具體負責實時監控、數據采集、整理、記錄、分析工作,并建立基礎臺帳。根據現場檢查、抽查、駕駛員報告的故障信息,督促、指導駕駛員及時維修。

        8.經常與車輛行車記錄儀和GPS系統監控部門聯系,及時掌握操作要領和更新相關的軟硬件,促使設備不斷升級優化。及時培訓駕駛員掌握操作要領,不斷提高業務水平。

        9.公司每月對車輛行車記錄儀進行一次數據采集,并填寫車輛行車記錄儀檢查情況,對車輛最高車速、平均車速、停車記錄、超速記錄、疲勞駕駛等記錄進行檢查、等級,發現異常應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建立動態監控工作臺帳。

        10.為確保GPS車載系統通訊、定位始終有效,GPS車載電話費、信息服務費應及時支付,以防欠費而造成停機。

        11.公司將GPS車載電話設置內部互通,報警裝置確保有效。無故不得撥打GPS車載電話,不得占用GPS監控系統從事其他工作。

        12.每天通過GPS監控對車輛車速、運行情況、行駛路線等進行監控,定期發送有關安全行車、天氣變化、道路狀況等短信消息,并填寫車輛GPS系統監測情況。發現車輛超速、偏離正常行駛路線等現象的,立即以短信提醒,及時糾正、消除交通違規違法等異常現象。

        13.在GPS“日查”、行車記錄儀“月采”中發現駕駛員有違規、違法行為的,應立即報告,如連續出現違規違法行為的,要書面報告公司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按“四不放過”原則,做好教育、處理工作。車輛發生事故應及時分析車輛行車記錄儀“事故疑點”和GPS系統的有關數據,為查清事故原因提供科學依據。

        14.通過設備查詢、現場巡查等方式經常性地對車輛行車記錄儀和GPS系統工作狀況進行檢查,始終保持設備處于正常工作狀態,發現問題及時和監控中心聯系,并做好維修記錄。特殊情況未能及時修復的須在維修記錄上書面說明原因,并盡快拿出處理辦法。

        15.公司對車輛行車記錄儀和GPS系統設備主要連接線接口處封上標簽,任何人不得擅自撕毀封簽,因維修保養需要損壞封簽的,信息管理員應在設備維修保養完成后及時重新貼上標簽。

        16.車輛轉讓過戶、報停、報廢,信息管理員將做好車輛行車記錄儀和GPS系統的拆機保管工作,長期報停車輛,及時辦理GPS車載電話停機手續,車輛啟用時及時予以恢復。

        二、車輛駕駛員應履行的職責:

        1.駕駛員要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公司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行駛中按照《駕駛員安全操作規范》的要求安全駕駛,杜絕各類違規違法現象。

        2.駕駛員必須在“出車前、行車中、回場后”經常性地對行車記錄儀和GPS系統工作狀況進行檢查,確保設備運行正常,發現故障或工作不良,應立即報修,一時無法修復的,應向信息管理員反映,確保系統正常運行。

        3.嚴禁駕駛員私自修理、故意破壞和拆、撥車輛行車記錄儀和GPS系統設備各部件;嚴禁擅自修改有效參數值;嚴禁它物覆蓋GPS天線;嚴禁重物堆壓設備;清潔時使用干毛巾、防止儀器受潮損壞。

        4.駕駛員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應注意觀察車輛行車記錄儀及GPS顯示器,及時了解各種信息,調整駕駛操作,嚴禁利用車載電話與外界人員聊天、說笑及有其他妨礙安全行車的行為。如需使用車載電話時,駕駛員應選擇安全停車區域,待車輛停放安全后,方可接聽和撥打電話。

        5.車輛在維修保養過程中需要電焊等作業的,駕駛員須關閉電源開關,切斷車輛行車記錄儀和GPS系統的供電電源。因車輛維修需要將GPS終端設備、行車記錄儀拆裝時,駕駛員有義務提醒修理人員輕拆輕放,必要時報告信息管理員和監控中心由專業人員拆裝。

        三、處理辦法:

        1.公司將確保車輛行車記錄儀和GPS系統正常工作,列正當理由停機的,公司將書面向上級監控中心說明情況,造成嚴重后果的,追究管理責任。

        2.公司將車輛行車記錄儀和GPS系統管理、檢修、信息管理員、車輛駕駛員、現場管理人員的工作納入考核范圍,對造成系統無法正常工作運轉的責任人,在批評教育的同時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3.不按時“日查”、“月采”的,接報或發現行車記錄儀和GPS系統故障未能及時聯系維修的,未能在工作日內發現車輛行車記錄儀內在故障及其它有無上述辦法規定的行為,應對責任人給與警告,按公司制定規章制度給與一定經濟處罰,造成嚴重后果的,應調離崗位。

        4.不按規定使用、管理、保修等原因導致車輛行車記錄儀和GPS系統不能正常工作時,除要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外,還要相應經濟處罰。

        5.遲到,瞞報車輛行車記錄儀和GPS系統故障的駕駛員,故意使車輛行車記錄儀和GPS系統處于間斷失效狀態的,對負有責任的駕駛員給予解聘處理。

        6.因故意損壞而導致車輛行車記錄儀和GPS系統無法正常工作的,發生事故導致責任認定被動,加重公司損失的部分由責任人承擔,對負有責任的車輛承運駕駛員給予解聘處理,設備受損的修復費用由責任人承擔。

        7.車輛發生事故等原因而使行車記錄儀和GPS系統受損失時,駕駛員按“行車安全管理辦法”規定承擔賠償責任。車輛的GPS系統、行車記錄儀故障或事故修復費用均由駕駛員承擔。

        8.車輛行車記錄儀和GPS系統在監控時,發現駕駛員有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和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的行為,按有關規定處罰。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15

        總則

        安全生產是關系到國家、企業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的大事,為了加強機動車和駕駛員的安全管理,消除各種隱患,防止行車事故的發生,提高運輸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根據本公司的運輸工作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本公司屬下各運輸安全管理部門及所有從事道路貨物運輸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本制度。

        細則

        第一章管理機構及工作職責

        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負責人是(姓名)職務,主要工作職責是:

        1、宣傳和貫徹政府頒布的安全法規、條例、規定,組織各項活動、技術培訓。

        2、根據上級要求和企業實際制訂的安全工作計劃和有關管理措施,修訂本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標準并負責組織實施。

        3、組織召開安全會議,總結、分析各階段的安全生產情況,并針對存在問題制定相應的防范措施。

        第二負責人(姓名)職務,主要工作職責是:

        1、布置和檢查公司各部門工作人員的安全學習。

        2、負責駕駛員的安全考核、培訓及安全獎罰,參與公司重大生產、交通事故的調處及善后工作。

        3、負責機動車和駕駛員的建檔管理以及有關牌證的換發、年檢審業務的組織、管理事項,并做好有關資料的收集、統計和各階段工作總結。

        4、培訓駕駛員掌握汽車基本原理,及對交通事故有一定的分析水平和現場處理能力。

        駕駛員的崗位職責:

        1、遵守交通法規和操作程序,抵制違章行為,維護交通秩序,確保安全行車。

        2、積極參加各項學習活動,提高安全行車意識和技術水平。

        3、嚴格執行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服從指揮,按時、按質完成運輸任務。

        4、遵守車輛管理和保修制度,自覺做好車輛"三清例保"工作,保持車輛、輪胎、附屬裝備、隨車工具的整潔及車輛、證件齊全和完好。

        5、熟悉車輛性能、熟練駕駛技術,學習先進經驗,掌握行車規律。

        6、服從安全管理人員(負責人)的指揮和檢查,接受上級布置的有關任務和培訓。

        第三章安全生產業務操作規程

        貨物運輸的流程圖:(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編制)

        一、貨物裝載:

        1、貨物要堆碼整齊,捆扎牢固,關好車門,不超寬、超高、超重,保證運輸全過程安全。

        2、裝載時防止貨物混雜、撒漏、破損。

        3、整批貨物裝載完畢后,敞蓬車輛如需遮蓬布時必須嚴密,綁扎牢固,關好車門,嚴防車輛行駛途中松動和甩物傷人。

        二、貨物運輸:

        1、在運貨過程中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嚴禁盲目開車、超速駕駛,要確保貨物及駕駛員本人的安全,防止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發生散落或丟失的情況。

        2、行車過程中注意行車安全,文明禮讓,防止因為違規或違章行駛發生交通事故,延誤交貨時間。

        三、貨物卸載

        1、當到達貨物的目的地時,觀察和選擇最佳的停車位置。

        2、當車輛停穩熄火后方可卸貨。

        3、卸貨時注意貨車周圍的行人安全。

        4、與收貨人(收貨單位)核對貨物后返回。

        注意:如公司是從事集裝箱運輸或是其他類型的運輸,則需按實際的情況編制這一章節。(此為注釋性內容,企業實際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文本不需此內容)

        第四章應急預案及事故處理

        一、發生交通事故后、肇事駕駛員應迅速報告交警部門和公司負責人,在處理機關人員未到達前,應主動做好事故后果的搶救工作及保護好現場。

        二、公司負責人接到事故信息后應立即派員前往現場協助處理。對重大事故還要會同公司其他負責人做好善后工作。

        三、肇事駕駛員在處理事故現場后在四十八小時內應寫出書面檢查報送公司相關負責人。

        四、對肇事駕駛員應根據其事故性質、責任和認識、表現,按照有關規定給予批評、警告、吊證及追究賠償等處理。

        第五章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1、出車前和收車后要對車輛進行全面檢查,檢查范圍包括油箱、剎車、發動機、輪胎等。要做到一日三檢。

        2、駕駛員對車輛做定期保養,并送到專業維修中心(廠)做定期維護。

        3、單位負責人定期詢問駕駛員的休息時間,防止疲勞駕駛。

        4、定期抽查駕駛員對交通法規、法則的掌握度,對檢查不合格的人員加強培訓。

        5、定期跟車送貨,了解駕駛員在貨物運輸過程中的操作情況。

        第六章駕駛員和車輛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一)駕駛員的管理

        1、將駕駛員信息登記在冊,檢查駕駛員證件的真實性。

        2、定期檢查駕駛員的相關駕駛證件,確保證件做定期審驗。

        3、定期與駕駛員進行座談,了解情況。

        4、牢固樹立駕駛員安全生產、安全駕駛的思想,做到不盲目開車、不違章開車、不疲勞開車、不酒后開車、不超載、不超速。

        (二)車輛管理

        1、將每輛車的信息登記在冊。

        2、定期做車輛的維護:

        (1)車輛維護的原則。車輛維護應貫徹"預防為主、強制維護"的原則。保持車容整潔,裝備完好、及時發現和消除故障、隱患,防止車輛早期損壞。

        (2)車輛維護的方式。車輛維護作業,包括清潔、檢查、補給、潤滑、緊圓、調整等,除主要總成發生故障必須解體時,不得對其進行解體。

        (3)車輛維護的類別及作業范圍。車輛的維護分為日常維護、一級維護、二級維護等。維護主要作業范圍如下:

        日常維護:是日常性作業,由駕駛員負責執行。其作業中心內容是清潔、補給安全檢視。

        二級維護:由專業維修工負責執行。以檢查、調整為主,并拆檢輪胎,進行輪胎換位。

        季節性維護可結合定期維護進行。

        車輛二級維護前進行的檢測診斷和技術評定,根據結果,確定附加作業或小修項目,結合二級維護一并進行。

        強制維護。車輛的維護必須遵照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規定的行駛里程或間隔時間、按期強制執行。各級維護作業項目和周期的規定,必須根據車輛結構性能、使用條件、故障規律、配件質量及經濟效果等情況綜合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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