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規章制度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人力資源規章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人力資源規章制度1
第一章培訓管理制度
第一條員工培訓的目標與宗旨
1、為提高員工素質,滿足公司發展和員工發展需求,創建優秀的員工隊伍,建立學習型組織。
2、培訓的目標是通過不斷提高員工的知識水平、工作能力和能動性,把因員工知識、能力不足和態度不積極而產生的人力成本的浪費控制在最小幅度,使員工達到實現自我的目標。
3、公司的培訓制度與員工的職業生涯設計相結合,促進公司與個人的共同發展。
4、培訓方針是自我培訓與傳授培訓相結合,崗位培訓與專業培訓相結合。
第二條培訓的組織策劃和實施
1、總部人力資源部負責培訓活動的統籌、規劃。
2、各公司人事行政部門負責培訓的具體實施。
3、公司其它各部門負責人應協助人事行政部門進行培訓的實施、督促,同時在公司整體培訓計劃下組織好本部門內部的培訓。
第三條培訓的形式與方法
1、公司的培訓形式包括公司內部培訓和員工自我培訓。內部培訓又分為員工職前培訓、崗位技能培訓和員工態度培訓。
2、職前教育:公司新入職人員均應進行職前教育,使新入職員工了解公司的企業文化、經營理念、公司發展歷程、管理規范、經營業務等方面內容。職前教育由公司人力資源部統一組織、實施和評估。
3、崗位技能培訓:根據公司的發展規劃及各部門工作的需求,按專業分工不同對員工進行崗位技能培訓。崗位技能培訓由各部門進行規劃與執行。由各部門提出年度崗位技能培訓計劃,報人事行政部門,再將其匯總報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根據需求統籌制定培訓方案,呈報董事長核準后,由人力資源部會同各公司人事行政部門共同安排實施。
4、部門內部培訓:部門內部培訓由各部門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對員工進行小規模的、靈活實用的培訓。同時各部門經理應經常督導所屬員工以增進其處理業務能力,充實其處理業務應具備的知識。部門內部培訓由各部門組織,定期向人事行政部門通報培訓情況。
5、臨時培訓:各級管理人員可根據工作、業務需要隨時設訓,人事行政部門予以組織和配合。第四條培訓結束后,要開展評估工作,以判斷培訓是否取得預期的效果。評估的形式包括:考卷式評估、實際工作驗證評估等。
第五條培訓過程前、中、后所有記錄和數據由人力資源部統一收集、整理、存檔。
第六條各單位(部門)經理(主管)實施員工培訓的成果列為考績的記錄,作為年終考核的資料之一。
第七條凡受訓人員在接獲培訓通知時,應在指定時間內向組織單位報到,特殊情況不能參訓,應經分管領導批準。
第八條本制度經董事長核準后實施,修訂時亦同。
第二章考勤制度
為了加強管理,增強員工的組織紀律性,體現良好的工作風貌,使公司的工作逐步走向科學化、制度化和現代化。不斷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和員工素質。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考勤簽到制度
1、考勤是建立公司管理的基礎工作,是計發工資、獎金及福利待遇的重要依據。
2、凡本公司在冊員工均應建立考勤登記卡,由辦公室指定專人負責,每天按人登記考核記錄。
3、公司實行上、下班簽到(退)制度。員工須本人親自簽到(退),不得代簽,如有違反,代簽者與被代簽者當次簽到(退)作廢,按曠工處理。并記入每人考核檔案。
4、正常上班簽到(退)時間應為7:30—8:00(12:00以后簽退),下午13:00—13:30(17:30以后簽退),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時,由辦公室另行通知。
5、因公外出(含出差)不能按時簽到(退)者,要由本人在外出前或返回后當日到辦公室領取、填寫外事單(附表),報直接上級簽字后交公司辦公室,考勤員在卡中注明事由,以備核實。沒按規定時間填寫外事單造成考勤統計失誤的,自行承擔考勤責任。
6、簽到(退)由辦公室負責監督實施,辦公室派考勤員負責簽到(退)登記和出差、病事假登記,并根據當月記錄,作出公司員工(當月)出勤詳細統計,出勤與個人當月工資掛鉤。
7、正常工作情況不提倡加班,確因工作需要必須加班的,經部門經理批準,到辦公室領取填寫加班單,經審核后方可進行。
第二條假期及假期待遇
1、按國家規定休公假。工作日休息,要辦理各種手續,遇到公休日連續計算。
2、請假類別:包括事假、病假、工傷假、婚假、探親假、慰唁假、生育假。
3、請假批準權限:公司非特殊崗位、非骨干人員病假、事假一天內,由部門經理審批;一天以上由總經理批準;各公司、部門中層以上或者公司特殊崗位、骨干人員離開公司辦公場所、請假,由總經理批準,總經理不在時由副總經理批準,以上手續均交辦公室留存。尤其是后者外出必須在總經理辦報備。否則視同曠工,給公司造成重大影響的由總經理視情況給以處理。
4、員工請假,以請假單為準。事假應于離開前一日覓妥職務代理人,并在辦公室領取請假單,依照前款規定辦妥后方可離崗,否則以曠工論處;但因突發事件或重病未來及先行請假者,應電話迅速向直接上級報告,并于當日由主管或代理人依照請假程序辦妥請假手續,否則亦視同曠工。
5、本公司實行病事假無薪制。
6、員工因公負傷,需由縣、市以上醫院證明和工傷鑒定,假期待遇按勞保條例執行。
第三條遲到、早退、曠工及其管理規定
1、遲到、早退:
以上、下班鈴響為準,30分鐘以內到崗或者離崗的情況為遲到或者早退。
2、曠工:
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均視為曠工:
1)沒請假上班時間開始30分鐘后到崗者,沒請假提前30分鐘以上的下班者均按曠半日論。
2)沒請假不到崗上班者。
3)請假未批準不到崗者。
4)不服從工作調動、經教育仍不到崗者。
5)月遲到累計3次以上(含三次)者。
6)用不正當手段騙取、涂改、偽造證明(病假條等)者。
3、處罰規定
1)遲到、早退、曠工均與工資掛鉤。
2)遲到、早退一次扣罰50元工資;曠工半日扣罰100元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00元工資。
3)月遲到、早退一次者,除按照本規定扣罰工資外并由部門經理點名批評。
4)月遲到、早退二次以上(含二次),除按照本規定扣罰工資外并由公司辦公室通報批評。
5)月遲到、早退三次,按曠工一天論處,除按照本規定扣罰工資外并由公司辦公室給予警告處分。
6)月曠工1天,視情節及認識檢查態度,除按照本規定扣罰工資外并由公司辦公室給予嚴重警告處分。
7)月曠工2天以上,除按照本規定扣罰工資外并由公司予以除名。
8)考勤員應認真負責,不得徇私情,如有違反給以100元/次經濟處罰。
第三章績效考核管理制度
為適應市場經濟形勢的發展,為企業尋求新的利潤增長點,不斷完善公司內部管理,保持和發揚神陽公司的創業精神、使各項工作和經營有創新性的突破,擬實行目標績效管理。考核對各事業部管理層人員、行政管理人員等按各自職責的不同進行不同性質及內容的評價。
人力資源規章制度2
為了加強學校人力資源管理的規范化、制度化,根據國家勞動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根據教學和服務需要,擬訂用人計劃,報經主管部門批準后,按照“公開、公正、公平、擇優錄用”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由校辦具體負責。其中,招聘老師由教務處組織考試和考核并提出聘任意見。其他人員由分管副校長提出聘用計劃,辦公室組織考察,根據考察結果提出聘用意見。所有待聘人員,必須由董事長確認簽字。人員一經錄用,在一周內由辦公室負責與聘用人員簽訂試用期《勞動合同》,試用期一個月,一個月后進行綜合考核,符合條件的轉為合同制職工管理并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學校將根據職工個人表現確定勞動合同期限,對表現突出的,勞動合同時間可定為長期或無固定期限。
二、招聘教師時,應將其能否勝任班主任工作作為第一條件。既能勝任班主任工作,又能上講臺授課的,可以錄用。不能勝任班主任工作的不予錄用。對安排班主任工作而不干的,或者目前已在班主任崗位而不愿意干的教職工,學校將停止安排其它工作。
三、學校根據每學期的課時量,可以酌情聘請兼職教師。兼職教師的課時工資根據其試講情況及面談情況而定。
四、對與學校簽訂了正式勞動合同的教職工,學校都將為其購買社會保險。
五、每月25日由校辦牽頭,各業務科室配合,按制度規定對全體教職員工進行考核,考核結果與本人工資掛鉤,學校將在次月15日前將上月工資發放到位。
六、學校將按有關部門的要求,及時為教職工申報、辦理社會保險。按公積金管理部門的要求,及時為教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繳費業務。個人承擔部分從本人工資中扣除。
七、嚴格執行《勞動合同》。由于學校工作的特殊性,所有聘用人員提出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只能在寒暑假提出,以便學校進行統籌安排。聘用人員提前單方面解除合同視為違約,學校將依法追究其違約責任,并賠償學校因此而造成的損失。由學校出資送出去培訓的教職工,應與學校簽訂培訓合同,約定服務期限。被培訓人員若違約,應負賠償責任。學校鼓勵教師自學成才,并根據其表現給予適當的獎勵。
八、所有聘用人員因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的,應在批準后的三天內將工作進行徹底移交,歸還所有領用、借用物品,結清在財務的借款手續,填寫《離職人員工作移交清單》和《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證明》,經董事長批準后方可離校。其最后一個月的工資在三個月后方可領取,以防止由于人員流動給學校帶來損失。
九、學校要客觀公正地對待干部職工在工作中的成敗得失,實事求是地將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風上過得硬”的人員推薦到領導崗位和教學管理崗位上來。
十、凡違反上述規定給單位或職工帶來損失的賠償其損失,情節嚴重的,解除勞動合同。
人力資源安全規章制度6
1、每月20日前完成公司勞資報表,遲報一天罰款五元;
2、每月10日前辦理好退休送報手續,漏報一人罰款十元;
3、每月5日前審查完成各部門車間考勤表,遲一天罰款五元;
4、每月8日前審核完成車間計件工資表并送財務,遲一天罰款五元;
5、每月養老金對帳一次,未及時辦理增減手續一人次罰款五元;
6、每月醫保金對帳一次,未及時辦理增減手續一人次罰款五元;
7、每月住房公積金對帳一次,未及時辦理增減手續一人次罰款五元;
8、每月5日前完成上月考勤機數據統計,推遲一天罰款五元;
9、每月30日前完成計件車間工資核算,推遲一天罰款五元;
10、每月8日前將公司內工資異動單送財務,推遲一天罰款五元;
11、按照年度計劃進行培訓,全年少一次罰款二十元;
12、每年3月前完成養老金基數調整,未按時完成罰款一百元;
13、每年3月前完成醫保金基數調整,未按時完成罰款一百元;
14、每年3月前完成住房公積金基數調整,未按時完成罰款一百元;
15、每年3月前完成工傷保險金基數調整,未按時完成罰款一百元;
16、在公司招聘員工中,按時辦理試用和轉正手續,未按時辦理一人次罰款二十元;
17、年終未制訂下年度工作計劃,罰款一百元;
18、年終未按規定時間上報社保局和統計局的《勞資報表》,罰款一百元;
19、未按規定完成gmp檔案的整理,罰款五十元;
20、發揚團隊精神,積極做好部門間的協作工作,在協作工作中因我方原因造成失誤,每次罰款五十至二百元。
以上部份工作需在相關部門的支持下才能完成,否則其責任由相關部門承擔。
人力資源規章制度3
一、路徑選擇:企業和專家共同研究設計是制度建設的理想做法
強化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建設——已成為當前中國企業的共識。當前國內企業建立人力資源管理制度有以下幾種做法:
(1)照搬成功(或績優)企業做法;
(2)摸著石頭過河,自行探索;
(3)聘請外腦,意在尋求科學之道;
(4)企業內部工作人員與外聘專家共同研究,旨在探索適合企業特點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方案。
據調查,國內約95%以上的不同背景企業皆選擇“自己建立”的途徑來建立本企業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不管采用何重方法,“拿來主義”、“經驗主義”皆盛行。另據調查,大部分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建設及執行在各種不同背景企業之間皆存在顯著性差異(p<0.05)。這說明,在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建設中,簡單借鑒其他企業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是不可取的,難以達到“激活人力資源”的預期效果。
企業內部工作人員在外聘專家的幫助下,借鑒績優公司的人力資源管理經驗,共同研究設計本企業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應該是一條比較理想的路徑選擇。
首先,應該認真分析績優公司人力資源管理成功經驗、制度發生良好作用的環境、背景條件,學習先進人力資源管理制度體系構建的思路。
一種制度效果一定是與特定企業所處發展階段、經濟社會政策環境、人員素質及管理水平相關聯的。由于甲乙企業各方面的差異性,甲企業成功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不一定在乙企業能發揮良好的預期效果。因此,借鑒甲企業成功人力資源管理制度時,應該認真分析甲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發揮作用的特定環境條件、背景特點,明確人力資源管理制度與特定環境條件、背景特點的關聯性,據此判斷甲企業成功人力資源管理制度構建的基本思路。
其次,應該認真分析本企業的人力資源管理環境及現狀。
在明確績優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發揮作用的特定環境條件、背景特點基礎上,應該采用員工職業滿意度調查、組織士氣調查、訪談、文獻資料分析等方法認真診斷分析本企業的人力資源管理環境及現狀,判斷:本公司與績優公司所處的特定環境條件、背景特點是否具有類同性?
如果類同,本公司完全可以借鑒績優公司成功人力資源管理制度體系;如果有差異,本公司僅可以借鑒績優公司成功人力資源管理制度體系構建的基本思路——當前大部分公司的最優選擇。
最后,構建適合本企業特點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體系。
在借鑒績優公司成功思路及明確本公司現狀(發展階段、業務性質、組織機構、人員素質、管理水平、企業文化、戰略目標、政策環境等)的基礎上,確定本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構建定位及切入點;
認真進行崗位分析與人員分析,搭建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基礎平臺;按照“吸引人、甄選人、任用人、考評人、引導人、培育人、激勵人、保障人、留住人”等職能模塊,共享人力資源管理信息庫,貫徹人力資源戰略規劃,體現人力資源管理各職能模塊內在本質聯系,個性化定制適合本企業特點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體系。
二、制度關注:戰略觀念和技術事務應并重
對不同背景企業的不同人力資源管理制度模塊建設狀況調查發現:所有不同背景企業在崗位管理、人員招聘錄用、勞動合同管理、定期考核、新員工崗前培訓或新員工見習、獎懲、薪酬分配、社會保障等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建設及執行方面做得普遍比較好;
在與企業發展戰略相結合的人力資源規劃、后備干部管理、員工職業生涯管理、員工申訴等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建設及執行等方面做得普遍比較差,尤其是與企業發展戰略相結合的人力資源規劃、員工職業生涯管理等方面十分缺乏。
根據以上調查結果可以看出,中國企業在“人的管理”方面還處在從傳統人事管理向現代人力資源管理的轉型時期,依然難以適應企業參與市場競爭的需要,呈現出許多經濟轉軌時期的特點:
(1)大多數企業的人力資源管理還處于傳統行政性人事管理階段。以“事”為中心,只見“事”,不見“人”,只見某一方面,而不見人與事的整體、系統性,強調“事”的單一方面的靜態的控制和管理,其管理的形式和目的是“控制人”;把人視為一種成本,當作一種“工具”,注重的是投入、使用和控制。
(2)大部分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往往注重于招聘、員工合同管理、考勤、績效評估、薪金制度、調動、培訓等與公司內部員工有關的事項,卻忽略了關注顧客需求和市場變化、與企業經營戰略、市場環境相一致的人力資源管理戰略,強化現代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建設,尤其是“關心員工職業發展”的戰略性人力資源管理勢在必行。
(3)人力資源部門定位太低,無法統籌管理整個公司的人力資源。比如,人力資源部無法將公司和部門戰略與人力資源戰略統一結合;人力資源部的實際工作停留在主管層以下;公司高層領導受業務困擾,對人力資源管理重要性認識不夠。
企業規章制度范本
總則
第1條為規范公司和員工的行為,維護公司和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2條公司簡介(用一兩句話簡單說明公司的投資者、主要產品和生產規模即可)
第3條公司機構(用一兩句話簡單說明公司的部門劃分、治理層次和主要治理人員即可)
第4條本規章制度所稱的公司是指×××××有限公司;員工是指×××××有限公司招用的所有人員(包括治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員工)。
第5條本規章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包括治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員工;包括試用工和正式工;對非凡職位的員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6條員工享有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等勞動權利,同時應當履行完成勞動任務、遵守公司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等勞動義務。
第7條公司負有支付員工勞動報酬、為員工提供勞動和生活條件、保護員工合法勞動權益等義務,同時享有生產經營決策權、勞動用工和人事治理權、工資獎金分配權、依法制定規章制度權等權利。
第二章員工招用與培訓教育
第8條公司招用員工實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則,非凡工種或崗位對性別、民族有非凡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9條公司招用員工實行全面考核、擇優錄用、任人唯賢、先內部選用后對外招聘的原則,不招用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員工。
第10條員工應聘公司職位時,一般應當年滿18周歲(必須年滿16周歲),身體健康,現實表現良好。
第11條員工應聘公司職位時,必須是與其他用人單位合法解除或終止了勞動關系,必須如實正確填寫入職《登記表》,不得填寫任何虛假內容。
第12條員工應聘時提供的身份證、畢業證、計生證等證件必須是本人的真實證件,不得借用或偽造證件欺騙公司。公司錄用員工,不收取員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員工的身份證、畢業證等證件。
第13條公司十分重視員工的培訓和教育,根據員工素質和崗位要求,實行職前培訓、職業教育或在崗深造培訓教育,培養員工的職業自豪感和職業道德意識。
第14條公司用于員工職業技能培訓費用的支付和員工違約時培訓費用的賠償問題由勞動合同另行約定。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和合同期滿終止勞動合同,員工不用支付培訓費用;員工無過錯而由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員工不用支付培訓費用。
第15條勞動合同對培訓費用的支付沒有約定時,假如試用期滿在合同期內,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則公司有權要求員工支付培訓費用,具體支付辦法是:約定服務期的,按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員工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沒有約定服務期的,按勞動合同期等分出資金額,以員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遞減支付;沒有約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員工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
第16條公司對新錄用的員工實行試用期制度,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試用期為15天至6個月:合同期限不滿6個月的,試用期15天;合同期限滿6個月不滿一年的,試用期30天;合同期限滿一年不滿兩年的`,試用期60天;合同期限滿兩年以上的,試用期3至6個月。
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勞動合同治理
第17條公司招用員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自員工入職之日起30日內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一份。
第18條勞動合同統一使用勞動局印制的勞動合同文本,勞動合同必須經員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的人)簽字,并加蓋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19條勞動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時成立并生效;勞動合同對合同生效時間或條件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20條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10年以上的員工,可以與公司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續延的除外。
深圳戶口的員工,男性連續工齡滿25年、女性連續工齡滿20年,且在本公司連續工齡滿5年的,可以與公司簽訂無固期限的勞動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續延的除外。
第21條公司與員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依法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按本規定第31條支付);由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包括變更合同期限、工作崗位、勞動報酬、違約責任等。
第22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實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公司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被勞動教養的;
(6)公司依法制定的懲罰制度中規定可以辭退的;
(7)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第23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書面通知員工,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
(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協商不能達成協議的;
(4)公司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按國家及本省、市有關規定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按本規定第31條支付);未提前30天通知員工的,另多支付員工一個月工資的補償金(代通知金);
依本條第一款第(1)項解除勞動合同,除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外,同時支付員工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50,患絕癥的增加100。
第24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據本規定第23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但可以依據本規定第22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被確認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應征入伍,在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25條公司與員工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違反勞動合同的違約責任,違約金的約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則。
員工違反法律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應賠償公司下列損失:
(1)公司錄用員工所支付的費用;
(2)公司為員工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3)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第26條非公司過錯,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知悉公司商業秘密的員工,勞動合同或保密協議對提前通知期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不超過6個月)。員工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不得依前兩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員工自動離職,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按本規定第25條第二款的規定賠償公司的損失。
第27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雙方不再續訂的;
(2)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3)員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
(4)公司依法解散、破產或者被撤銷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終止勞動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法律、法規、規章有非凡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28條員工在規定的醫療期內,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合同的期限自動延續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滿為止(本規定第22條的情形除外)。
第29條勞動合同期滿公司需要續簽勞動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員工,并在30日內重新簽訂勞動合同;不再續簽的,在合同期滿前書面通知員工,向員工出具《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并在合同期滿后3個工作日內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
第30條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向員工出具《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并在合同解除后3個工作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人力資源規章制度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公司的人力資源管理,優化人力資源結構,體現公司人性化管理理念,實現管理的規范化、標準化、制度化、程序化、根據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公司自董事長以下各級工作人員,均稱為本公司員工,分為正式員工、試用員工。
第三條
本公司員工的聘用、職務任免、人事變動、出差、離職、考勤、績效考核、獎懲、薪資、福利待遇、員工培訓、人事檔案管理及其它有關人力資源管理事項除國家有關規定外,均按本制度辦理。 第四條
本公司員工均應遵守各項規章制度。
第二章 聘用
第五條
各部門根據工作需要,每年第四季度上報次年度人員需求計劃。人力資源部匯總編制公司下一年度需求計劃,報總裁申批。
第六條
本公司員工的聘用,包括招聘、錄用、報到和試用四個環節。
第七條
本公司員工招聘堅持統一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 控制編制、先內后外的原則;公平競爭、擇優錄用的原則。
第八條
本公司聘用員工參照應聘人員既往工作表現,遵循學識、品德、能力、經驗、體能適合于職務或工作的原則。
第九條
對員工的聘用,根據業務需要,各部門至少提前一周向公司人力資源部提交《人員需求表》,列明所需人員各額條件以及聘用期限,經部門經理簽字批準,人力資源部進行綜合平衡后報董事長審批后自行實施。
第十條
招聘計劃經董事長批準后,由人力資源部門完成招聘人員的筆試、初試工作、填寫《招聘表》,經初步篩選,再協助用人部門經理、負責人進行復試,后進行招聘總結,根據《面試綜合評分》,報用人部門經理審檢后呈報董事長批準,由人力資源部通知錄用部門及錄用人員。
第十一條
錄用人員接到通知后,次日到公司報到。錄用人員在人力資源部人員引 1 TIANBAO REAL ESTATE
規章制度
領下,辦理入職手續,其中報到必須提交如下證件、材料:
1.、一寸免冠照片2張。
2、身份證復印件1份。(原件當面交驗后退還本人)
3、學歷證書及證書復印件1份。(如上) 附:錄用人員《背景調查表》1份。
第十二條
應聘人員交齊證件、材料后,人力資源部與該員工簽訂《員工試用期合同》,并安排新員工到對應部門報到,人力資源部出具《聘用員工入職單》,1 試3份交于入職部門、公司財務部、考勤員,接收部門接收到新員工安排入職后,需填寫《回執單》,交于人力資源部存檔。向試用人員發放辦公用品及公司的畫冊及《員工手冊》。培訓部負責進行公司有關制度、公司企業文化的崗前培訓,用人部門自行負責職責、崗位所必須的基礎知識的崗前培訓。
第十三條
新進人員的試用期依據簽訂勞動合同年限約定試用期限,試用期滿轉正需經過考核。依據考核結果給出試用者是否符合公司要求,合格者錄用為公司正式員工,不合格者予以辦理辭退手續,表現優秀者可經部門同意,報分管領導,經總經理批準后提前轉正。用人部門須填《新員工試用期鑒定表》,錄用員工需填寫《轉正申請表》,經批準后方可轉正。
第十四條
新進人員于試用期間應遵守本公司一切規章制度,品行和能力欠佳的,不適合本職工作的,公司有權依據考核結果給予辭退。
第十五條
新入職員工薪資依據試用期標準支付,試用期間工資金額為轉正后薪資的80%。
第十六條
新入職員工在試用期間經考核不合格停止試用的,其薪酬按公司與試用員工的《試用期合同》執行。
第三章 職務任免
第十七條
本公司員工必須具備以下資格,才能擔任相關職務:
1、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應具備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熟悉業務,具有多年實際工作經驗、品德良好、能力突出、業績優異的不受此限。
2、部門經理及部門經理以上人員,應具備大專以上學歷,熟悉業務,具有多年實際工作經驗,工作表現和成績優異的不受此限。
3、中級以下人員,除司機、保安外,均須具備中專以上學歷,其自身條件符合所任職務、所在崗們的要求。
第十八條
公司財務總監、總經理助理、副總經理等高層管理者,以及各職能部門經理由董事長直接聘任。各職能部門副經理以下人員由分管公司根據用人計劃要求及結合實際業務開展需要,報董事長批準,由人力資源備案。
2 TIANBAO REAL ESTATE
規章制度
第十九條
公司員工職務任免經核定由人力資源部以文件形式,發文通知各職能部門。
第四章 人事變動
第二十條
公司基于工作上的需要,可隨時調動員工的工作或服務地點,被調員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及推諉。
第二十一條
被調員工接到《調令》后,需在2個工作日內辦妥移交手續。人力資源關于《調令》一試3份交于被調員工的原部門,即將調入部門,及財務部各1份,并附《回執》存檔。
第五章 離職
第二十二條
員工離職包括辭退、開除、辭職、退休等情況。
第二十三條
公司對違紀員工,經勸告、教育、訓誡、而不改者,有辭退的權利。對于工作中的失誤,部門可視情節嚴重依據《員工手冊》相關規定給予處分。 第二十四條
公司對以下行為之一者,給予辭退:
1、一年記過3次的;
2、連續曠工3日的;
3、工作疏忽、貽誤重大事項,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的;
4、品德不端、行為不檢,屢次教育仍然不改的;
5、擅自在其它公司工作或在外兼職者;
6、員工在試用期內經考核不合格者;
7、其它原因。
第二十五條
公司按相關規定辭退員工時,應提前通知被辭退人員,由其直屬領導向員工出具《離職表》,按規定辦理手續。
第二十六條
公司員工因個人提出辭職的,應首先向主管領導申請,經批準后,出具局面辭職申請書,向人力資源申請《離職表》,由直接主管領導簽發意見,部門經理審核同意,董事長署名后由人力資源部門等相關部門辦理交接手續,并在2個工作日內辦完手續。
第二十七條
公司員工無論以任何理由提出辭職申請,必須提前7-15日提出,以便工作順利交接。
第六章
考勤 第二十八條
公司考勤依照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執行。
第七章 績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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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章制度
第二十九條
公司員工的績效考核為月考核,每個月25號進行考核,具體參照《績效考核管理辦法》。 第三十條
公司員工依據各部門績效考核表,經分管公司領導簽字轉呈董事長批復后,由人力資源部匯總整理,行政職能部門員工先個人評定,再由部門負責人評定,最終由績效考核小組,共同評定,得出結果。人力資源部負責匯總整理、存檔,并交于財務部一份,列入當月工資績效考核成績。 第三十一條
考核小組人員應嚴守秘密,不得營私舞弊。
第八章 福利待遇
第三十二條
為了保障公司員工享受國家法定福利、激發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為員工提供良好的節假日福利,特制定員工福利管理制度。
第三十三條
本著公平、公開的原則,所有正式員工均可享受公司的各項福利。 第三十四條
公司按照國家相關法律規定為公司員工提供有法定節假日的11天帶薪假期。
第三十五條
公司女職工在婦女節(3月8日)當天可休假半天。
第三十六條
公司在傳統節日向每位員工發放價值不等的實物,如湯元、粽子、月餅等。
第三十七條
社會保險
公司根據國家規定,為每們正式員工按時足額繳納社會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 第三十八條
健康體檢
公司每年4-5月份為所有正式員工安排一次體檢活動。
第九章 員工培訓
第三十九條
公司員工培訓根據《培訓管理制度》及培訓流程嚴格執行。
第十章
人事檔案管理制度
第四十條
公司人事檔案管理歸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
第四十一條
人力資源部負責公司所有員工人事檔案的立卷、歸檔、補充、借閱、管理等事項。
第四十二條
員工借閱人事檔案須向人力資源部領取
4 TIANBAO REAL ESTATE
人力資源規章制度5
第一節 員工招聘
一、招聘原則:用人唯賢、公開、公平、公正,不拘一格選拔人才。
二、招聘條件:符合工作崗位所要求的年齡、性別、學歷、學位、專業、執業資格、職稱等條件,思維敏捷、實際工作能力強,具備較好專業知識,身體健康,政治面貌清楚。
三、招聘程序:
1、公司行政辦每年定期進行人力資源盤點,全面了解各職能部門的崗位設置,人員及到崗情況,并擬定出公司年度人力資源配置計劃草案。
2、行政辦根據總經理批準后的人力資源配置計劃開展具體招聘活動。
四、招聘流程:
1、行政辦首先對應聘人員填寫的《應聘人員登記表》及提供的相關資料(身份證、學歷證、職稱證等)確認真實有效的基礎上,對照應聘崗位《職務說明書》進行初步篩選,確定符合條件的人員參加面試和復試。
2、應聘人員的面試和復試由行政辦與用人部門經理共同進行(高級員工由總經理進行)。
五、聘用
1、面試和復試合格者由行政辦呈報總經理批準后,發出聘用通知。被聘用員工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或用工協議(試用)并開始進入3個月的試用期。
2、行政辦組織開展新員工的入職培訓并與用人部門一道對員工試用期進行跟蹤考核。
3、被聘用的新員工試用期發給試用期包干工資,試用期滿并經考核合格的,公司將確定其正式工資級別并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或用工協議。
第二節 勞動合同
一、合同種類:
1、試用期合同:新員工須經過3個月試用期,其間與公司簽訂試用期合同。
2、正試合同: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男45歲(含45歲)、女40歲(含40歲)以下,原無工作單位或雖有工作單位(行政、事業單位除外)但己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員工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3、用工協議: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除以上第2條規定以外的所有員工簽訂用工協議。
二、合同期限:
1、試用期合同期限為3個月。
2、正式勞動合同(或用工協議)期限根據員工工作崗位等不同情況,分為以下兩種:
(1)公司與中、高級員工及骨干員工簽訂期限為3年的正式勞動合同(或用工協議),超過3年期限由總經理批準。
(2)公司與普通員工簽訂期限為1年的正式勞動合同(或用工協議)。
三、合同簽訂程序:
1、公司行政辦負責指導新聘員工和續聘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書》(或用工協議)。
2、《勞動合同書》(或用工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3、公司與員工雙方同意在勞動合同期滿后續簽勞動合同的,應在原合同期滿前30日內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書》(式用工協議)。
第三節 人事調整制度
一、人事晉升管理:
1、建立定期晉升制度,通過員工晉升,彌補空缺崗位,保證組織的正常運行。
2、員工晉升由其所在部門主管向行政辦提交《晉升推薦表》,并闡明晉升理由。
3、行政辦對部門晉升請求進行審核,并負責考察該員工的工作表現。
4、公司成立員工晉升考核小組,由行政辦安排晉升考核,具體晉升考核為:員工述職、部門評價、行政辦評價、考核小組隨機提問、考核小組總結。
5、員工晉升考核通過后,由行政辦發放書面晉升通知及新崗位《職務說明書》并以人事變動發文通報。
6、員工晉升職務后,按新任職務確定報酬。
二、人事降職管理:
1、員工有下列情行之一者,公司將對員工進行降職處理。
①、由于組織機構調整而精減工作人員。
②、不能勝任本職工作,年度考核不合格,但又不構成辭退條件的,可考慮降職處理。
③、員工因身體狀況欠佳不能承擔繁重工作的,可考慮對員工進行降職處理。
④、依公司員工獎懲條例對違反紀律的員工進行降職處理。
2、操作程序:
①、部門主管向行政辦提出該部門擬降職員工的降職請求和薪資降級申請(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總經理提出)。
②、行政辦根據降職管理規定對部門提出的降職請求和降薪申請進行審核后,呈報總經理批準。
③、經總經理批準后,行政辦以書面形式通知本人,并以人事變動發文通報。
三、人事調動管理
員工因工作需要進行公司內平行的人事異動依下列程序辦理。
1、部門主管向行政辦提出員工調動請求。
2、行政辦根據部門主管提供的資料和職務說明書中規定的任職資格對調動請求進行審核后呈報總經理批準。
3、經批準后,行政辦提前1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本人,并以人事變動發文通報。
4、員工須在7天內辦理好工作交接手續。
四、人事辭職管理
1、公司員工因故辭職,本人應提前30天向所在部門提出辭職申請報告并填寫《離職通知書》,經部門經理批準后送行政辦審核。
2、行政辦審核無誤后呈報總經理批準。
3、辭職員工須在規定時間(10個工作日)辦理好工作移交和財產清還手續。在規定時間內在財務部辦理相關手續,領取薪金。
4、員工有下列情行之一,不得辭職。
①、涉及公司重要機密,特殊職位不滿解密期的。
②、重要業務尚未處理完畢,且必須由本人處理的。
③、正在接受公司審查的。
五、人事辭退管理
1、員工有下列情行之一者,公司有權予以辭退。
①、在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②、不履行勞動合同的。
③、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或公司規章制度的。
④、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⑤、連續曠工超過三天或一年累計曠工超過10天(含10天)的。
⑥、因自身原因被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有下列情行之一者,公司有權辭退員工,但應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該員工。
①、因公司業務緊縮須減少一部份員工時。
②、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3、辭退程序:
①、員工出現以上情形之一時,由部門主管向行政辦提出辭退申請,(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總經理提出)。
②、公司依據以上第2點中①②條款規定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時,行政辦應審核員工工作日,報總經理批準后發給該員工一次性離職補償金(補償金計算:員工在公司連續工作滿6個月以上至12個月者發給一個月本人實得工資作為補償金,工作滿一年以上按每工作一年發給一個月工資標準計算補償金)
③、經總經理同意后,行政辦應提前通知員工本人,并向員工下達《離職通知書》,員工填寫好后由部門主管、行政辦分別簽注意見報總經理審批。
④、員工在離開公司前辦理好工作的交接手續和財產清還手續后,方可在指定日期到財務部辦理相關手續,領取薪金或離職補償金。
第四節 薪酬福利制度
一、薪酬組成:
本公司員工收入由基本工資,各種津補貼及獎金三部份組成。
二、薪酬制度:
1、公司按員工的實際工作天數支付工資,付薪日期為每月29日,支付的是員工當月工資,若付薪日恰逢節假日,則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2、新員工試用期工資按所聘崗位職能工資的60—80支付。試用期滿并經考核合格者,執行所聘崗位級別正式工資標準。
3、公司的工資實行多元化管理,駕駛員及短期聘用人員工資另行確定。
三、薪酬調整:
1、員工工資級別調整的依據。
①、公司范圍的工資調整,根據經營業績情況,社會綜合物價水平的較大幅度變動相應調整全公司范圍員工工資水平。
②、獎勵性薪金晉級:其對象為年終績效考核優秀,在本職崗位工作中表現突出,在促進企業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方面成績突出者。
③、職務變更:員工職務發生變動,相應調整其在該職務級別內的基本工資。
④、員工在年終考核中,工作績效低下者,將被下調崗位薪金。
2、員工工資調整依規定程序報批,集團董事會終審。
四、員工福利:
1、員工參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社會養老、失業保險等相關福利。
2、享受公司組織的每年一次的常規性健康體檢。
3、休假。
(1)、享受國家規定的公休日和法定節假日。
(2)、婚假:凡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12個月(自轉正之日起)的正式員工,可憑結婚證書申請14天(含休息日)的有薪假期。未用之假期不以薪金形式補償。
(3)、產假:凡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12個月(轉正之日起)的正式員工,持醫院證明書和準生證可申請有薪(基本工資)產假90天(含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
(4)、慰唁假:凡試用期滿的正式員工,其直系親屬(配偶、子女、父母)不幸去世的,可申請3天有薪慰唁假。
(5)、病假:凡試用期滿的正式員工一年可享受5天有薪病假。末用之病假不以薪金形式補償。
事假按實際出勤天數計發工資。
第五節 績效考核制度
一、轉正定級:
1、新員工要經過3個月的試用考察期,在此期間進行新員工入職培訓并通過培訓考核。
2、新員工試用期考察期間無故曠工或遲到、早退累計三次的將予以辭退。
3、行政辦在新員工試用期滿后一周內下發《試用員工轉正定級表》,部門主管根據該員工試用期在崗適應性,業務能力,工作主動性及團隊精神等方面的表現公正寫出評語并對該員轉正與否及工資定級情況提出部門建議。
4、行政辦根據該員工的轉正考核結果作出同意定級,延長試用期或不能錄用的決定,簽署意見后呈報總經理批準。
5、考核表經總經理批準后,行政辦與轉正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正式聘用。
二、績效考核
1、自評。自考核周期結束后的第一個工作日,行政辦向各部門員工發放考核表,由員工本人填寫,作為部門考核的初步依據。
2、部門主管考核。部門主管根據員工填寫匯總的考核表中所反映的員工考核情況及日常工作表現,客觀公正地進行主管考核評價。
3、復核:行政辦根據上述考核結果,客觀公正地復核。
4、一般員工考核結果由分管副總批準,部門經理以上人員考核結果由總經理批準。
5、考核結果將成為員工獎金發放的主要依據。
6、考核優秀者將獲得加薪、晉升的機會,考核成績低下者將視情況予以降薪、降級、調崗或淘汰。
第六節 培訓制度
一、內訓管理
1、結合公司的發展需求,行政辦負責制定公司的年度培訓計劃,并公布于眾。
2、公司指定的培訓對象須參加規定的培訓課程,行政辦將實行培訓考勤管理,培訓成績計入員工培訓檔案,作為年終考核,獎勵及任職依據之一。
二、外訓管理
1、因工作需要,員工外出參加培訓,應填寫《員工培訓申請表》,報部門經理審批,經行政辦審核后,呈報總經理批準,公司承擔培訓費用。
2、員工報銷培訓費,須持畢業證書,結業證書或有關證明文件,否則不予報銷。
3、公司鼓勵員工利用工作之余參加與本職工作相關的學歷、學位考試、職稱考試、執業資格考試,對取得相關證書的,給予員工500—1000元一次性獎勵。
4、對培訓費在20xx元以上者,須簽訂培訓合同,行政辦對培訓合同統一管理。
三、服務年限管理:
公司支出培訓金額須為公司服務年限
20xx元—3000元1年
3000元—5000元2年
5000元—8000元3年
8000元以上5年
凡員工培訓后在公司工作時間(從培訓之日起)不滿上述年限者,離職時公司有權按違約時間對應的培訓金額扣回員工培訓費。
第七節 獎懲條例
一、員工獎勵條件:
公司員工符合下列條件者,應由上級主管酌情申報,予以獎勵。
1、對公司業務有特殊貢獻成績或貢獻,有利計劃經采納實施有效。
2、對于舞弊或危害本公司權益的事,能事先發現或防止,而使公司減少或免受損失的。
3、嚴格控制開支,節省成本有顯著成績者。
4、發現事故苗頭及時排除,避免發生重大事故者。
5、提出合理化建議經實施確有成效者。
二、員工懲處的條件。
1、有瀆職、失職或對問題失察的。
2、泄露公司機密或謊報事實的。
3、偽造或涂改公司的任何報告或記錄的。
4、利用工作之便為自己和他人謀私利的。
5、違反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或對抗上級命令、決議的。
6、遇突發事件故意逃避的。
7、揮霍公款、浪費公司資產的。
8、違反任何安全條例或從事任何足以危害安全的行為。
9、工作時間偷閉怠工或擅自離崗的。
10、托人簽到、打卡或代人簽到、打卡的;無故曠工、遲到、早退的。
三、獲獎或懲罰方式的確定
1、獎勵的種類:本公司對員工的獎勵分為加薪和有薪假兩種。
2、懲處的種類:懲處分書面警告、降職、辭退三種。
(1)、書面警告:適用于違反各項規定者,并予以扣發相應工資或獎金。
(2)、降職:多次違反公司有關規定并無悔改表現者,公司將予以降職。
(3)、辭退:嚴重違反公司有關規定或嚴重過失者。
四、獎懲的實施
1、獎勵。部門經理提出獎勵建議并填寫《員工獎勵建議》,簽注意見后送行政辦審核,呈報總經理批準后執行,行政辦備案。
2、懲處。部門經理提出紀律處分建議,填寫《員工過失通知書》,簽注意見后,送行政辦審核,呈報總經理批準后執行,行政辦備案。
3、部門經理以上獎勵或懲處由總經理批準并送行政辦備案。
4、本制度解釋權歸集團公司行政辦。
人力資源規章制度6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使本公司員工的人事管理有所依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公司員工的管理,除遵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法令外,都應依據本制度辦理。
本規則所稱員工,系指本公司的全體從業人員。
第二章 招 錄
第三條 員工招聘渠道
(1)福興集團招聘
(2)嶧興公司招聘
(3)報刊發布招聘
(4)組織現場招聘會
(5)同類企業推薦
(6)公司內部員工推薦
本公司各部門如因工作需要,必須增加人員時,應先依據新新員工招聘流程的規定提出申請,經公司領導核準后,由人事部門辦理呈報和考選事宜。
第四條新進人員經考試或測驗及審查合格后,由人事部門辦理試用申請表,原則上試用三個月。期滿考核合格者,方可正式錄用;如考核成績優秀或確因工作能力突出者,可適當縮短其試用時間。第五條 試用人員如因品行不良或服務成績欠佳或無故曠班者,可隨時停止試用,予以解雇。試用未滿三日者,不給工資。
第六條 試用人員報到時,應向人事部門送交下列表件:
1、身份證、畢業證及其他相關證書原件、復印件;
2、縣級或以上醫院體格檢查表;
3、最后工作單位離職證明;
4、保證書及三個半月內半身免冠照片一張;
5、人事檔案及社保手續;
6、其他必要的材料。
第七條 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錄用:
1、剝奪政治權力尚未恢復者;
2、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緝,尚未結案者;
3、吸食毒品者;
4、拖欠公款、有記錄在案者;
5、患有精神病或傳染病者,或體檢結果經本公司認定不適合者;
6、品行惡劣,曾被開除者;
7、其他原因不適合錄用者。
第八條 員工一經錄用,公司可視情并根據員工意愿,經協商一致后簽訂勞動合同或勞動用工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第三章 培 訓
第九條 為提高員工素質和工作效率,根據工作需要,員工應參加各種教育培訓;被指定的員工,無特殊原因不得拒絕參加。
第十條 員工培訓分為:
崗前培訓:新進人員實施崗前培訓,由人事部門統籌辦理,內容為:
(1)公司介紹及人事管理規則的講解;
(2)業務特性、機器性能、作業規定及工作要求的說明;
(3)指定資深及專業人員輔導作業;
在職培訓:員工應不斷鉆研學習本職技能,相互鼓勵;各級主管應尋機施教,以期精益求精。
專業培訓:根據生產或業務需要,挑選各級優秀干部到各職業培訓相關機構,接受專業訓練;或邀請專家學者來本公司作系列專題演講,以增進職業技能,提高專業水平,以保證勝任本職工作和份內工作的順利完成。
第四章 調 動
第十一條 本公司基于工作上的需要,可隨時調動或調整員工的工作崗位。被調員工不得借故拖延或不服從安排,否則,視為嚴重違反規章制度。
第十二條 公司副科長級以上職位的管理人員調動,按集團有關干部管理權限辦理。
第十三條集團其他企業或集團部、室副科長級以下人員,如本人申請,經本公司或所轄煤礦的主要負責人簽字同意,報集團分管人事工作負責人批準,組織人事部開具《人員調配通知》后,方可接收。原則上本公司不予辦理員工申請調回集團駐地企業事宜,特殊情況下,須經集團批準。
第十四條本公司與所轄煤礦、煤礦與煤礦以及煤礦各部門之間一般人員的內部調動,由公司自行負責。所在單位填寫《福興集團企業內部職工崗位調整申報表》于5日內送集團組織人事部備案。申報表上須由單位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司公章。
第五章 檔案管理
第十五條公司所有職工均建立檔案,一人一檔。基于工作需要,公司對集團管理的員工可另建立一份副檔。歸檔的文件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層次分明,符合其實際。副檔材料由公司和煤礦根據需要填充。
第十六條 職工檔案包括紙質檔案和電子檔案,電子檔案須與紙質檔案保持一致。
第十七條檔案管理人員應及時、準確的收集員工的招錄、調配、獎勵、培訓學習、職稱晉升、違紀、處罰、辭職、解除、終止等反映員工真實內容和歷史過程的資料,歸入個人檔案。
第十八條嚴格勞動人事檔案的查閱制度。原則上不允許任何單位或個人到檔案室查閱職工檔案,確因工作原因需要查閱紙質檔案的,必須經公司負責人簽字同意后,在檔案管理員在場的情況下,進行查閱。
第十九條 職工提檔。
一、提檔包括檔案資料和社會保險關系的轉移。
二、公司正式員工離職者,需經集團組織人事部辦理提檔相關手續。其他員工離職時一律不準提檔。
第六章 工作證管理
第二十條 公司所有員工均應佩戴工作證。
第二十一條 工作證分為臨時工作證和正式工作證。
一、臨時工作證是在取得正式工作證前或工作證丟失、損壞時使用。
二、所有工作證均由人力資源部統一管理。
第二十二條 工作證的領取、回收。
一、新入職職工的臨時工作證由人力資源部根據崗前培訓情況統一發放。待正式工作證辦好后,通知本人換領。
二、正式工作證每人3個,均由職工本人保管。
三、正式工作證發放后,證件管理員要及時回收臨時工作證。臨時工作證丟失或不及時歸還者,將在工資中扣除20元工本費。
四、正式工作證丟失或損壞需補辦者,到人力資源部辦理補辦手續,將在工資中扣除50元工本費。
五、所有證件的發放、回收,證件管理員均應在《臨時工作證發放和回收登記表》或《工作證發放和補辦登記表》中認真做好記錄。
第二十三條 工作證的使用
一、工作證只限于員工本人使用,要珍惜、愛護、妥善保管,不得轉借、送人等。
二、工作期間須佩戴工作證,佩戴于衣服左上方。
三、嚴禁出現亂戴現象。
四、使用中發現問題,及時向人力資源部反饋。
第七章 勞動合同的簽訂與管理
第二十四條 勞動合同的簽訂遵循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和誠實信用原則,同時要遵循相關法律和法規。
第二十五條 公司用工必須簽訂勞動合同或勞務協議,勞動合同簽訂率達到100%,杜絕未簽訂勞動合同就從事工作的行為存在。
第二十六條雙方建立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合同,以規避勞動糾紛的發生,保障雙方的合法權益。非全日制及季節性等臨時勞務用工,應簽訂臨時用工協議書。
第二十七條公司應根據員工入職時間、簽訂勞動合同條件及約定,分類分批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變更應嚴格按照《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員工與集團簽訂勞動合同期滿,由集團組織人事部提前30天通知員工本人終止或續簽勞動合同;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期滿的,公司可視情續簽或改簽勞動合同。
第二十九條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章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的規定,有下列情形的,公司可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患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不能勝任工作的,用人單位可以作為不符合錄用條件解除勞動合同。
二、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
2、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3、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4、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5、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并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在違背一方真實意思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7、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公司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且用人單位或當事人無續簽意愿的;
2、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第三十條員工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日到集團組織人事部或公司人力資源部填寫《辭職申請表》。在未得到集團或公司批準之前,仍要嚴格遵守企業的各項規章制度,不得擅自離崗。未按規定辦理辭職手續擅自離崗者,扣除當月工資并對由此造成的損失追求其責任。
第八章 社會保險
第三十一條 集團依法承擔給所有正式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義務,每個正式員工依法享受基本社會保險待遇的合法權益。
第三十二條集團根據當年棗莊市人社部門通知要求,按照各項社保費的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如數繳納社保費。本公司還將執行貴州當地現行以噸煤上繳工傷保險費的政策,不受集團簽訂勞動合同的影響。
第三十三條 個人承擔的社保費按集團通知,由公司代扣代繳。
第三十四條在其他單位有工作經歷的員工,一經公司正式招聘錄用,應在試用期滿之后及時將原單位辦理的社保手續轉移至集團并送交至組織人事部管理,以便接續,影響接續的,責任由員工自負。
第三十五條公司申請調離或者辭職(退)的員工,如需辦理社保轉移,應持批準后的辭職申請表,經確認個人部分的社保費繳畢,待集團完成繳費后經分管領導批準方可辦理相關手續。
第九章 考勤管理
第三十六條 員工每月上滿26天為滿勤,2月份上滿24天為滿勤。公司除貴州當地以外的員工,均安排集中休假時間,故上班期間上滿每月天數方為滿勤。
第三十七條 員工考勤采用電子和紙質兩種方式,考勤記錄以電子考勤為主,紙質考勤為輔。
第三十八條公司所有員工必須參與考勤,員工考勤要嚴格遵循所在單位的考勤制度,對于沒有考勤記錄的人員一律不予以發放工資,否則將追究相關負責人責任。
第三十九條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公司所有職工考勤結果的審核工作。對于每頁考勤記錄要認真審核,并將相應意見寫到當頁考勤空白處。意見的填寫要求字跡工整,簡明扼要,并屬上負責考勤審核人員的名字。
第四十條 各單位工資計造員要嚴格按照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核后的考勤意見核算工資,否則造成的損失和后果由工資計造員負責。
第四十一條 職工考勤表由人力資源部統一印制,單位領用。對于非公司統一印制的考勤表,人力資源部一律不予以受理,由此造成的損失由各單位承擔。
第四十二條各單位紙質考勤要求字跡工整、標記清晰、裝訂成冊。由各單位考勤員和主要負責人簽字確認后方可報送,否則不予以受理。如有公休、事假、病假等不能正常出勤的請假情況,必須在考勤后附上由單位負責人簽字的請假條,病假還必須附上由縣級以上醫院開據的診斷證明,否則一律以曠班論處。崗位調整而無手續人員,一律以曠班論處。新調入或調出人員要在考勤中注明具體時間。
第四十三條職工的出勤記錄要嚴格按照考勤表上的標志進行標記,不準留有空格。對于考勤表上沒有的標志要用簡明的漢字標出,如學習培訓、停班,分別標記為“學”、“停”。
第四十四條 補簽、請假制度
一、員工因各種原因無法正常出勤的,須按照集團相關規定辦理請假手續,并將假條送至考勤員處,隨考勤表一并報人事聯絡員處。否則,一律以曠班論處。
二、員工休班時,需提前填寫《員工休/請假條》,經部門負責人、公司領導簽字批準后,遞交各單位考勤人員;無法提前遞交請假條的,需先電話請假,到單位上班2內補簽請假條,無《員工休/請假條》者視為曠班。
二、員工休班原則上不允許休半天或連續休班5天(含5天)以上,如有特殊情況經單位負責人同意方可連休。
三、員工因公務外出無法考勤的, 必須在到單位1日內由本人填寫《考勤補簽條》,經部門負責人或分管領導簽字后,遞交各單位考勤員,無《考勤補簽條》者視為曠班。
四、因延時工作而無法簽到簽退的人員在此期間可以不參與考勤,但必須由單位填寫《考勤補簽條》,標明人員名單及不考勤的時間及原因,經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后,遞交考勤人員。
五、員工若出現忘考情況,必須遞交由單位負責人簽字的請假補簽條,遞交考勤員處,考勤機無當日考勤記錄且沒有文字證明的一律視為曠班。
六、員工因違規違紀而停班者,單位須于停班2日前出具相關證明材料,經主要負責人簽字后報人力資源部處,一次性停班時間最長不超過90天(含90天),否則以曠班論處,由此造成的損失由各單位負責。
七、因不可預測的原因,如班車誤點、考勤機不能正常使用等而導致不能正常考勤,由單位出具書面證明說明情況,經負責人簽字后,遞交至考勤員處。
八、因工作性質無法正常參加電子考勤的人員,原則上可以不參加電子考勤。但為嚴肅工作紀律,防止無故脫崗,此類人員必須按照各單位的工作制度每月不定時到單位述職簽到。各單位考勤員要對此類人員考勤結果負責。
第十章 給 假
第四十五條 員工請假分為八種:事假、病假、婚假、產假、喪假、特別休假、公休假、工傷假。
第四十六條員工請假,事假應于前一天填寫請假條依照下列規定辦妥后方可離礦,否則以曠工論;但因突發事件或緊急情況來不及先行請假者,應利用電話或其他方式迅速向單位主管報告,并于當日由單位主管或其代理人依照下列規定代辦請假手續,否則也視同曠工論處。
1、公司主要及分管負責人、礦長,報經集團公司分管領導同意后,經集團董事長批準。
2、公司處級和礦井副總以上管理人員,經公司主要負責人同意后,報集團公司分管領導批準。
3、公司副處級、礦井科長(主任)、工區區長等管理人員,分別報經公司分管負責人、礦長同意后,經公司主要負責人批準。
4、公司職工,礦井副科長(主任)、工區副區長等管理人員及職工,分別報經公司處長、副礦長同意后,經公司分管領導、礦長批準。
第四十七條山東籍員工每年安排集中休假四次(包括春節假一次),每次休假不少于15天。當年實際休假天數少于應休天數的,剩余的天數下年不在重復計算;職工及其家屬均已安排在本公司工作的,且年內雙方累計休假天數均符合要求的,可以安排統一集中休假。但年內統一集中休假次數不得超過3次(不包括春節假期),且休假間隔必須1-2個月;不足3個月或休假天數不符合要求的,不安排統一集中休假。
第四十八條 公司員工各類休假期限參照集團人事管理暫行規定執行。
第十一章 福 利
第四十九條 本公司集團正式員工享受集團各類福利政策。
第五十條本公司依據有關勞動法法規規定,可發放過節津貼、防暑物品及勞保用品等,根據年度完成任務指標情況,可視情發給員工年終獎金。
第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享有當年的任何福利:
1、長期借調人員;
2、截至福利發放日,當年有重大違規違紀并給集團造成重大損失者;
3、截至福利發放日,近三個月累計曠班20天以上者;
4、截至福利發放日,近一個月連續曠班10天以上者。
5、截至福利發放日,當年事假累計超過100天者。
第十二章 離 職
第五十二條 員工離職分為“辭職、解雇、辭退、自動離職”四種:
1、辭職:試用期過后,員工自愿申請辭職者,應于請辭日前30天到公司人力資源部領取并填寫《辭職申請書》,經單位、部門負責人核實簽字,交由人力資源部辦理辭職手續。不按規定辦理辭職手續而擅自離崗者,扣發當月工資及福利待遇。
2、解雇:工作期內,員工因工作表現、工作能力等原因不符合公司用工要求,無法勝任本職工作或嚴重違反勞動紀律、規定及入職提供虛假信息等,公司有權解雇(解除勞動關系),屆時結算到職日期薪酬。
3、辭退:員工因觸犯法律、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或因嚴重失職給公司造成較大損失者,給予辭退,計薪至革職日止。
4、自動離職:凡未經批準無故連續曠工10天(含10天)以上者或一年內累計曠工30天(含30天)以上者,均作自動離職論處,自動解除勞動關系,不予結算任何待遇。
第五十三條 在試用期內辭職,須提前三天遞交《辭職申請書》,按規定辦理辭職手續。
第五十四條離職人員離崗前,須交接清其使用、保管的有關物品、工具、技術資料,如有損壞或遺失,應當予以賠償。損失金額從薪酬中扣繳,如薪酬不足以抵扣時,應繳納現金賠償。
第五十五條 離職人員須辦理相關手續后方可離開工作崗位,未辦完手續擅自離職者,以曠工論處,扣發當月工資并依法追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五十六條對于解雇、辭退、自動辭職人員,人力資源部必須于事發15日內在所在單位進行張榜通告并存檔。對于自動離職人員,人力資源部還必須要求所在單位出具《自動離職證明書》以備存檔和上報集團。
第十三章 附 則
第五十七條 本《規定》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并監督執行。
第五十八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正式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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