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車輛管理規章制度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車輛管理規章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車輛管理規章制度1
第一條 為加強我市城市建成區車輛清洗站(場)管理,維護市容和環境衛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國務院《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建設部《城市排水許可管理辦法》、《湖南省實施<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辦法》、《湖南省城市市政公用設施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凡在我市城市建成區(以下簡稱市建成區)范圍內設立車輛清洗站(場)的單位和個人應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 市城管和行政執法局是市建成區車輛清洗站(場)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會同市規劃局審查市建成區車輛清洗站(場)的新建、擴建、改建方案,負責會同市工商局對市建成區車輛清洗站(場)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對違反法律法規和本辦法規定的行為實施行政處罰。
第四條 在市建成區內選址建設車輛清洗站(場),應當符合城市總體規劃和城市環境衛生專業規劃,報市規劃局辦理相關規劃手續,按規定進行環境影響評估,經市環保局依法審批后,方可進行建設。
第五條 嚴禁占用城市道路、廣場和綠地建設車輛清洗站(場)和開展車輛清洗服務,嚴禁任意排放清洗機動車輛所產生的污水、污泥、油污等污物。
第六條 車輛清洗站(場)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興建隔油池、沉淀池、排水溝等配套設施,防止污物污染環境。
第七條 新建車輛清洗站(場),應向市規劃局申請規劃定點。
從事車輛清洗活動的單位和個人,應按有關規定向市城管和行政執法局提出申請,并提交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文件等有關資料。未經市環保局、市城管和行政執法局審核通過,工商部門不得核發營業執照。
第八條 車輛清洗站(場)須按規定標明營業范圍及名稱等內容,做到文明清洗,講究衛生。
第九條 市建成區車輛清洗站(場)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市城管和行政執法局責令改正,并依法處罰:
(一)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廣場和綠地進行車輛清洗服務的';
(二)擅自向城市道路及其他公用設施排放污水、污泥、油污等污物的;
(三)侵占、拆毀、損壞及其他破壞市政公用設施的。
第十條 對不符合要求的車輛清洗站(場),由市城管和行政執法局、市環保局提出整改意見;對不具備車輛清洗條件、擅自占道清洗車輛、擅自排污污染路面的車輛清洗站(場),由城管和行政執法部門、工商部門依法處理。
第十一條 對車輛清洗站(場)違反法律、法規和本辦法的,廣大市民或單位可以向市城管和行政執法局投訴。
第十二條 行政執法人員執行職務時,應當出示行政執法證件。對不履行職責、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依法追究相關責任;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三條 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由公安機關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四條 本辦法由市城管和行政執法局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 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施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車輛管理規章制度2
直屬企業自有機動車輛為完成指派的工作任務在道路及廠區道路、作業現場上行駛過程中的安全管理屬機動車輛交通安全管理的范疇。
第一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一條直屬企業應根據實際情況在本企業設置機動車輛交通安全科(崗);二級單位應設置機動車輛交通安全崗;基層單位應設立專職或兼職安全員。
第二條機動車輛交通安全管理機構(崗位)職責:
直屬企業及二級單位機動車輛交通安全管理科(崗)的安全職責:
1、貫徹國家有關機動車輛交通安全管理的法規、條例及集團公司有關機動車輛交通安全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2、制定、修改、完善本企業機動車輛交通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并貫徹、落實;
3、參加檢查本單位車輛的安全技術狀況,組織或參加企業內機動車輛交通安全檢查,制止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行為;參與廠(礦)區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
4、組織或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各項安全活動,開展對駕、乘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工作;
5、負責本單位所屬車輛、機動車駕駛員的證照管理,參與或組織本單位車輛和駕駛員的定期檢審,負責本企業內部機動車輛的保險;
6、組織或參加對本單位機動車駕駛員的技術考核工作,對機動車駕駛員的評聘有權提出建議。
7、建立健全機動車輛交通安全的各項檔案資料。
8、協助地方交警部門對本單位所屬車輛發生的道路交通事故進行調查、處理,負責事故的統計和上報工作;
9、表彰獎勵機動車輛交通安全先進集體和個人,向相關部門提出對違反各種法規、規章制度、道路交通事故的責任人提出處理、處罰建議;
10、及時總結、發現、推廣下屬單位機動車輛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先進經驗做法,提高全企業的交通安全管理水平。
專(兼)職安全員職責
1、在本單位負責人領導下負責本單位的安全工作,貫徹上級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
2、模范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勞動紀律及各項規章制度,堅持原則,制止違章行為。
3、負責或參與制訂、修訂本單位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并檢查執行情況。
4、負責安排并檢查指導班組安全活動
5、搞好員工的崗位安全教育。
6、組織開展本單位的進出場安全檢查等日常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消除,不能消除應采取防范措施,并及時向領導匯報。
7、督促、檢查職工對機動車輛進行日常維護、保養工作。
8、負責本單位機動車輛、駕駛證、機動車輛準駕證的定期檢審及車輛保險工作。
9、參與本單位事故調查、處理,負責統計分析,按時上報。
10、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基礎資料。
第二章一般安全規定
第三條直屬企業應開展經常性的機動車輛交通安全專項檢查。
直屬企業每半年組織1次,二級單位每季度組織1次,基層單位每月組織1次。
直屬企業機動車輛交通安全管理部門每月路檢路查應不少于1次;二級單位安全部門的路檢路查每月應不少于2次;基層單位應根據自身情況開展路查或場查。
安全檢查應建立完整的檔案,隱患整改應有記錄。
第四條直屬企業應建立并實行以下制度:
1、路檢路查制度;
2、內部機動車輛準駕證(以下簡稱“準駕證”)制度。準駕證管理制度至少應明確申請領證的范圍和準駕證的申領種類、準駕證的審驗辦法和對違反準駕證管理規定的處理辦法;
3、出車路單(派車單)和長途車輛審批制度;
4、法定節假日期間無工作(公務)任務車輛的“二交一封一定”制度;
5、車輛進出(停車)場、車庫安全管理制度;
6、惡劣天氣下的車輛行駛規定;
7、長期在基層值班的車輛安全管理制度;
8、租用外部車輛的安全管理制度;
9、駐外單位的機動車輛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0、汽車修理安全管理規定;
11、廠區機動車輛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2、水陸聯運、大型搬遷、吊裝等聯合作業的企業應根據作業特點制訂聯合作業的機動車輛交通安全管理規定。
第五條廠區道路應設立禁行、禁停、限速等標志。直屬企業所屬的生活區應設立交通安全標志、停車場地等安全措施。
1、機動車輛檔案;
2、機動車駕駛員檔案;
3、道路交通事故檔案;
4、駕駛員安全行駛km數統計檔案;
5、安全檢查記錄,隱患整改記錄;
6、機動車輛保險檔案。
第三章駕駛員管理
第七條機動車輛駕駛人員應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和身體條件,作風正派,遵紀守法,并取得國家政府頒發的機動車輛駕駛證。
經直屬企業或二級單位安全部門考核其駕駛技能、交通安全法規知識等科目合格后頒發企業內部機動車輛準駕證方可駕駛。
第八條駕駛大型、重型、危險貨物及特種專用車的駕駛員應具備5年或15×104km以上的安全駕駛經歷,對所駕車輛的基本性能以及裝載的特種設備性能、施工工藝流程有一定的'了解;駕駛運輸危險貨物車輛的駕駛員應經過相關安全知識培訓,掌握危險貨物性能和一般的安全規程,持有有效的相關證件方可上崗。
第九條駕駛員應做到:
1、應模范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集團公司規章制度,不應違章駕駛車輛;
2、應愛護車輛、服從調度、接受安全檢查;車輛出車前、行駛途中、收車回場后應按規定進行車輛檢查,及時做好車輛的維護保養工作,保證車輛處于良好狀態;如實匯報機動車輛出車情況;
3、自覺參加本單位組織的各種安全活動,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識;
4、對違章指揮應拒絕執行。
機動車輛管理
第十條機動車輛應經當地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后,方準上路行駛;尚未登記的機動車在臨時上道路行駛時,應申領臨時證,按規定行駛。
第十一條機動車輛嚴禁帶病上路行駛,具體要求是:
1、制動器、轉向器、喇叭、刮水器、后視鏡和燈光裝置,應保持齊全有效;
2、機動車輛應按規定配備隨車工具,配備滅火器、故障車警告標志牌等;
3、大型貨車、大型特種車、大型礦山專用車(帶裙邊的車輛除外)等機動車輛應按照GB11567《汽車和掛車側面及后下部防護裝置要求》的有關技術要求安裝側下部安全防護裝置;
4、小型客車、大型客車、客貨兩用車前排應配備安全帶,安全帶性能應符合GB14166《汽車安全帶性能要求和實驗方法》有關規定,其安裝應符合GB14167《汽車安全帶固定點》有關要求;
5、行駛在山區、冰雪、泥濘道路上的車輛,應配備防滑鏈和溜木;
6、起重車、輪式專用機械車,不準拖帶掛車或牽引車輛;
7、車輛所有的裝置應符合GB7258《機動車輛運行安全技術條件》的要求。
第十二條機動車應按車輛管理機關規定的期限接受檢驗,未按規定檢驗、檢驗不合格或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輛,不準繼續行駛。
第十三條機動車輛應投保有效行駛期內的第三者責任險。
第十四條嚴禁機動車輛客貨混裝,機動車輛載人(物)不準超過行駛證核定的載質量(人),運輸“四超”物件(超長、超寬、超高、超重)應按規定辦理手續。
嚴禁特種作業機動車輛、礦山專用機動車輛(包括工程車、儀器車、吊車等)當作運輸車或交通(通勤)車使用。
隊車行駛時,應根據道路情況、運輸貨物性質以及車輛性質等因素保持安全行車距離,并做好途中對車輛的“三停四查”。
第十五條石油專用車在施工作業過程中應嚴格按照保證安全、利于健康、保護環境的原則進行,不應妨礙其他車輛通行。需要駕駛人員配合的作業項目,在工作時,駕駛員應堅守崗位,嚴格遵守相關安全操作規程。
乘員安全管理
第十六條乘員在乘坐機動車輛時應遵守國家及集團公司有關要求,不應有妨礙駕駛員安全駕駛的行為。乘員有協助駕駛員了望的義務,有制止駕駛員違章行為的權利。乘員應按規定系好安全帶。
第十七條乘員乘坐車輛時應聽從指揮,車未停穩不準上下車,不準跳車。中途上車時,不準強行攔車、扒車和搭車。乘車時先下后上,不準將身體任何部分伸出車外。
第十八條乘坐貨運機動車、吊車等專用車輛除駕駛室外,一律不應坐人。
第十九條不準攜帶易燃易爆物品乘坐客車。
車輛管理規章制度3
為加強公務車輛(以下簡稱公車)的使用管理,提高車輛使用效率,嚴格用車制度,做好車輛的維修、保養,確保行車安全,節約各項費用支出,特制定本制度。公車的日常管理由駕駛員、車管負責人和分管領導共同負責。
1、機關車輛實行定車定人管理,駕駛員必須做好車輛的保養、維修、年審、保險和交納養路費等工作,精心愛護車輛,經常檢查車輛安全狀況,保持車容整潔,使車輛始終處于良好的技術性能狀態。嚴禁擅自將公車外借,嚴禁將車輛交與他人駕駛。
2、公車必須在單位定點的加油單位使用IC卡加油,實行一車一卡,專卡專用,車輛油耗必須與車輛的.技術參數及所運行的公里數相符。
3、公車保險必須在定點保險機構和險種范圍內辦理。
4、車輛使用費用的管理:
(1)車輛的例行保養、清潔按實際費用給予報銷。
(2)車輛修理實行定點維修。維修金額在1000元以上的向分管領導請示,維修金額在1000元以下的向綜合科提出,經同意后實施。除應急情況外,駕駛員不得擅自購置配件或先修后報。維修費用一次一報。
(3)過路(橋)、停車費用報銷時,應填寫報銷憑證并寫清楚起訖地點,一月一報。
(4)在定點加油單位以外加油的費用不予報銷(出差等特殊情況除外)。
5、公務用車,用車人必須向車管負責人或分管領導提出申請,由車管負責人或分管領導統一調度,統一派車。
6、派車本著“先領導后一般、先急后緩、先遠后近”的原則進行,車輛緊張安排不過來時,用車人不得無理取鬧。因公赴外地開會、出差、學習的,原則上不予專程接送。
7、所有公車全部安裝GPS衛星監管系統,每輛車兩張卡,分別由綜合科負責人和駕駛員保管,凡用車必須刷卡。出車前駕駛員到綜合科負責人處領取機動卡,車輛發動后五分鐘內必須刷卡。
8、非工作日用車,駕駛員需事先填寫《非常規用車申請表》,經車管負責人和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出車,否則視為違規用車。
9、未經申請批準出現非常規用車的,駕駛員需在出車后3個工作日內填寫《非常規用車事后說明表》,經車管負責人和分管領導審查通過后,視為常規用車,否則視為違規用車。
10、駕駛員在出車任務完成后,及時將車輛駛入指定地點停放,并向派車人匯報出車情況。未實行定點停放的,視作違規用車。
11、不準動用公車接送子女學、親屬上下班及辦其它私事,未經審批私自出車的,視為違規用車。
12、公車使用情況實行定期公開制度,每季度對公車使用情況在本單位公示欄進行定期公示。
13、凡被發現公車私用的,按每公里1.00元向當事人收取用車費用,還將對當事人進行批評教育,責令寫出書面檢查,全辦通報,并將處理結果報市紀委監察局備案。
14、下列情況由駕駛員負全部責任:
(1)違規駕駛公車的;
(2)私自出車、公車私用發生交通事故的;
(3)駕駛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4)酒后駕駛車輛的;
(5)公車在工作之余,未按規定及時進入單位指定地點停放造成損失的;
(6)有其他違反車輛管理規定的。
15、給予駕駛員出車以每公里0.1元的車公里補助,年終一次性領取;
16、駕駛員一年中未發生交通違章而被處罰的或處罰數額低于400元的,給駕駛員以400元差額部分的獎勵。
車輛管理規章制度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嚴格管理車輛,合理使用車輛,節約費用開支,最大限度地發揮車輛的使用效益,以適應公司公務用車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指車輛系公司管理的公務車輛。
第二章 車輛管理與使用
第三條 公司車輛由綜合管理處統一管理、統一調度,并實行“一人一車制”。車鑰匙統一放在綜合管理處。任何人不得直接指定駕駛員或私自利用備用鑰匙出車。
第四條 車輛的附帶資料,除行駛證、保險卡、附加稅告知證由駕駛員隨車攜帶外,其余均由綜合管理處統一保管。隨車攜帶資料由車輛責任人保管,不得遺失。如車輛交接或移轉時應辦理移交手續,隨車攜帶資料一并移交。
第五條 本公司人員因公外出需要用車時,應填寫經部門負責人核準的《車輛使用申請單》報綜合管理處,綜合管理處將根據公務的重要性安排車輛。未辦理申請的,綜合管理處不予安排。
第六條 每輛車內均設有《車輛使用記錄表》,供駕駛員記錄車輛使用詳細情況,駕駛員應認真填寫,并于每月1日將《車輛使用記錄表》報綜合管理處。
第七條 車輛應由專職駕駛員駕駛(除公司許可自駕者外)。駕駛前駕駛員必須對車輛進行安全檢查,包括:水箱、油量、機油、電瓶液、輪胎、外觀等。
第八條 車輛在行駛途中應遵守交通規則,注意安全。
第九條 駕駛員不得將公務車開回家,不得公車私用或將車擅自借給他人駕駛。
第十條 出車期間,車輛應停放在安全位置。晚上車輛駛回后應停放在公司指定場所。
第十一條 駕駛員出車的(除出差一天以上),必須當天把車輛開回公司車輛停靠地。
第三章 車輛維修保養
第十二條 車輛的維修、保養由公司統一安排。未經許可,駕駛員不得私自將車輛送到修理廠修理、保養,否則費用自理。
第十三條 需要維修、保養的車輛,由駕駛員提出申請,經綜合管理處審核批準后在公司指定的地點進行。維修保養費用由駕駛員申請,維修保養后憑有效單據報銷。
第十四條 車輛于行駛途中發生故障或其它耗損急需修復或更換零件時,應向綜合管理處匯報并請求批示。事后再補辦申請手續。
第四章 車輛違規與事故處理
第十五條 未經許可將車輛借予他人駕駛以致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事故,所發生的罰款及責任由責任駕駛員自行負責。
第十六條 各種車輛如在公務中發生車禍,除及時報案外,還應即刻與公司綜合管理處聯系。綜合管理處除即刻派員前往處理外,還應即刻通知保險公司辦理理賠手續。
第十七條 駕駛員因超速、超載、任意停車及其他違反交通規則行為所發生的一切罰款和費用由駕駛員自行負責。特殊情況需報銷的',駕駛員應寫書面情況說明并由用車人證明,報經總經理特批。
第五章 駕駛員行為規范
第二十條 駕駛員應絕對服從公司領導和綜合管理處的管理,認真、熱情地做好公司領導和各部門及公司客人的安全駕駛工作。
第二十一條 因公司需要在正常工作時間之外用車的,駕駛員不得無故推諉。
第二十二條 駕駛員應遵守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如在唐山本地出車不能及時趕回公司簽到、簽退的,應及時告知部門負責人,否則按違反公司考勤管理制度處理。
第二十三條 駕駛員必須保持通訊暢通,凡享受公司手機費補貼者必須24小時開機,否則取消手機費補貼。
第二十四條 駕駛員若有私自出車、公車私用、公車出借等行為,經教育不改者,予以除名。
第二十五條 駕駛員應保持清潔的車內衛生,禁止車內吸煙。
第二十六條 駕駛員應保持良好的個人形象、保持服裝的整潔衛生。
車輛管理規章制度5
一,車輛選購管理制度
1,選購車輛時應根據當地運輸市場狀況和使用條件進行選型論證,重點考察車輛的適應性,可靠性,經濟性,環保性及維修方便性,選購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車輛發展規則,滿足實際需求的車輛。
2,選購的車輛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以及(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等有關法規的要求。
3,選購車輛時,優先選擇交通部對社會發布的推薦車型。
二,車輛技術檔案管理和定期報告制度
1,出廠新車投入使用前,建立車輛技術檔案。
2,車輛技術檔案主要內容包括:車輛基本情況,主要部件更換情況,修理和二級維護記錄(含出廠合格證),技術等級評定記錄,營運客車等級核定記錄,車輛變更記錄,行駛里程記錄,交通事故記錄等。
3,妥善保管車輛技術檔案。相關內容的記載及時,完整準確。
4,車輛二級維護執行情況,總程修理,整車修理情況,每季度向市,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報告一次,車輛事故情況每月報告一次。
5,車輛辦理過戶變更手續時,完整移交車輛技術檔案。
三,車輛維護制度
1,車輛維護分為日常維護,一級維護和二級維護。
2,日常維護是以清潔,補給和安全檢視為作業中心內容的車輛維護作業。
3,一級維護是除日常維護作業外,以清潔,潤滑,緊固為主,并檢查有關制動,操作等安全部件的車輛維護作業。
4,二級維護是除進行一級維護作業外,以檢查調整轉向節,轉向搖臂,制動蹄片,懸架等經過一定時間使用容易面磨損或變形的安全部件為主,并拆檢輪胎,進行輪胎換位,檢查調整發動機工作狀況和排氣污染控制裝置等的車輛維護作業。
5,按規定進行車輛維護。二級維護按期執行。維護作業項目符合(汽車維護,檢測,診斷技術規范)(GB18344)等有關技術標準或原廠使用說明書的規定:無漏項或減項作業,符合技術要求。
6,車輛二級維護應在道路經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許可,具有整車維修能力的機動車維修企業進行車輛維護作業。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維護作業時應在經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許可,具備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維修條件的機動車維修企業進行。
7,車輛維護按行駛間隔里程進行。
8,日常維護是在出車前、行車中、收車后進行。一級維護是車輛每運行2—3千千米進行一次。二級維護是車輛每運行1.4-1.7萬千米進行一次。
9,對不便于按行駛間隔里程進行二級維護的車輛,按下列間隔時間進行二級維護:客車和道路貨物專用運輸車輛、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車輛不超過4個月:道路普通貨運車輛等其他道路運輸車輛不超過5個月進口及特種車輛按出廠說明書的規定執行,無出常說明書的,按上述行駛間隔里程或時間進行。
10,車輛維護實行合同制,承、托修雙方應簽訂維修合同,實行二級維護竣工檢測、出廠合格證和質量保證期制度。
11,道路運輸車輛經封存后啟封使用時,進行必要的維護。封存3個月以上啟封使用時進行二級維護。
四,車輛檢測制度
1,按規定對車輛進行綜合性能檢測。車輛綜合性能檢測應到經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委托,符合《汽車綜合性能檢測站能力的通用要求》(GB/T1799)等標準規定規定的檢測站進行。
2,到具備條件的.A級監測站進行車輛技術等級評定檢測。
3,車輛二級維護、總成修理等進行竣工檢驗時,到具備條件的A級或B級監測站進行檢測。
4,車輛檢測結果報送道路運輸管理機構。
五,車輛定期例行檢查制度
1,對車輛進行技術狀況例行檢查(簡稱“例檢”),掌握車輛技術狀況變化情況,及時消除故障隱患。
2,“例檢”一般應5-8天、或車輛進行1-1.5千千米進行一次,檢查內容以日常維護內容為主,重點對有關安全部位進行檢查。
3,例檢”由企業車輛技術管理人員負責執行。
六、車輛換季維護制度
1、車輛進行換機維護工作。根據當地氣候條件,冬季應采取預熱、保溫、防凍、防滑措施;夏季應采取降溫、防爆、放氣組等措施
2、換季維護結合二級維護進行,換用冬、夏季潤滑油(脂),檢查、調整油、電路等。
七、車輛報廢更新制度
1、以提高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為原則,節能降耗、保護環境,按照國家車輛報廢更新規定、標準,及時報廢更新車輛,保持車輛技術狀況良好和技術水平的先進性。
2、車輛經長期使用,車型老舊,性能低劣,繼續使用不經濟、不安全的應予以報廢、更新。報廢更新車輛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并報有關部門備案。
八、車輛出入庫(站)檢驗制度
1、出入庫檢驗員負責對出入庫車輛進行檢驗,對合格車輛簽發合格證,合格證由檢驗員簽發并署名,誰簽發誰負責。
2、對車輛出入庫檢驗中發現的故障,及時安排維修,做好維修記錄。維修竣工重新檢驗合格后,簽發合格證。
九、節能管理制度
1、加強節能管理、統計等工作,逐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2、加強對駕駛員隊伍的節能降耗培訓,建立節能降耗機制,定期開展節能比武等活動,提高駕駛隊伍的技術業務素質。
3、實行定車型定線路油耗考核獎勵機制,提高駕駛人員節油的自覺性。
4、積極選用和推廣節能新技術、新設備、新裝備,提高節能技術水平。
5、選用和推廣乙醇汽油、液化汽體、電動汽車等替代能源車輛或發動機。
十、輪胎使用管理制度
1、加強輪胎管理。及時總結推廣減少輪胎消耗、降低成本、保護環境以及確保行車安全的先進經驗。
2、健全輪胎入庫、領用、核發、報廢管理制度。在用輪胎(含周輪胎)有專人管理,建有輪胎卡片,定車使用,及時記錄換裝日期、實行行駛里程等。
3、車輛二級維護時采用循環換位或交叉換位法進行輪胎換位。采用專用工具拆裝輪胎,按工藝要求和技術條件進行檢查和維護。同一軸上配裝統一規定、尺寸、花紋、成色、簾線層數的輪胎。
4、各類輪胎按標準氣壓充氣,并經常保持。沖入的空氣不得含有水分和油液等雜質。
5、定期檢查車輛的前輪定位、輪轂軸承松緊度、左右軸距、輪胎與翼板間的距離和車身地板間的距離,以及胎面的磨損成度和胎體的技術狀況、輪輞情況等,保持技術狀況良好。
6、組織有關人員對早期損壞的輪胎進行分析研究,查出原因,分清責任及時采取措施。
車輛管理規章制度6
一、工作制度
1、垃圾清運員必須具備愛崗敬業、認真負責的態度,吃苦耐勞的精神,遵紀守法,按時上下班,有事請假。
2、每日上午對責任區內的生活、建筑、垃圾池等進行清運。
3、保潔車輛、保潔工具,保持清潔,確保垃圾清運設備正常,規范安全使用,上班時間內必須穿環衛服。
4、做好本村(社區)群眾的'宣傳引導工作,指導農戶做好垃圾分類工作,對群眾亂倒、亂放生活垃圾及時進行制止,自己不能解決的.問題及時向村兩映。
5、完成村兩交辦的突擊清潔任務。
二、管理辦法
1、清運員實行擇優上崗,采取聘用制,聘用合同一年簽訂一次,每季度進行考核,如工作責任心差,又不能完成任務的,將進行及時調整,重新招聘。
2、清運員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服從工作安排,堅守工作崗位,規范作業,盡職盡責,不斷提高工作標準和清運質量,保質保量完成工作任務。
3、每季度考核由村兩會組織召開村民組長會議,實行百分制考核。
車輛管理規章制度7
1、垃圾清運實行“專車專人,定時計量”的原則:運輸車輛全部采用專門購置的垃圾吊臂車配備專門的.封閉垃圾箱;配備專業駕駛員;運輸車每天早晨6時(冬季7時)開始清運,確保9:00結束;對每個運輸垃圾數量統一計量,作為半年及年終考核依據。
2、拉運人員在運輸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駕駛員行為規范駕駛車輛,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每天出車前必須檢修車輛,要保證安全操作清運,如有特殊情況發生,要及時停運,在第一時間告知主管領導另作處理,避免安全事故發生,確保行車安全。
3、運輸車輛必須做到密閉化,如果各村有自配的臺式車要用篷布遮蓋嚴實,運輸過程中嚴謹揚撒、泄漏。
4、在清運過程中,吊臂車只能運輸生活垃圾,嚴禁用于建筑垃圾、醫療垃圾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垃圾的混裝清運。
5、車廂內清運后不得有殘留,垃圾箱要每日清理一次污水箱。收車后,車輛要停放整齊,車體干凈衛生,無異味。
6、必須愛護垃圾桶、垃圾箱、垃圾臺等環衛設施,愛護清運車輛,不得野蠻清運,惡意損壞設施及車輛。
7、為保護清運人員的健康,清運人員在工作時要有必要的勞保用品。
8、清運工作人員違上述規定者,將視情節輕重予以2000元的經濟處罰或待崗檢查,情節嚴重者,予以辭退。
車輛管理規章制度8
一、鎮機關車輛使用實行分口負責、統一管理,分管領導對車輛的使用安全負直接領導責任。
二、嚴禁司機私自出車或將車輛轉借給他人使用。一經發現,要給予經濟處罰,造成重大損失或事故的.,由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三、正常工作日司機要保證24小時通信暢通,有事履行請假手續并報黨政辦。無出車任務時,所有司機不得遠離,等候工作安排。
四、車輛實行油耗定量制度,油料由財政所統一購買。具體標準為:現代每100公里公升汽油,雪佛蘭每100公里公升汽油,普桑每100公里公升汽油,商務車每100公里公升汽油。
五、車輛需要保養與維修的,主管領導報書記、鎮長同意后,由財政稅具體負責實施。車輛出差在外地維修的,由用車領導按規定程序辦理。
六、節假日期間所有車輛由黨政辦公室統一安排值班,司機要隨叫隨到,不準出現脫崗、誤崗現象。
七、車輛無特殊情況一律不準在外停放,晚上要及時回鎮大院停放保管,對違反車輛停放規定造成車輛丟失或損壞的,一切損失由司機本人負責。
八、因公出車發生事故,按照交警部門劃分責任,由保險公司和單位負責賠償;私自出車造成事故,由駕車司機負責全額賠償。車輛轉借給他人駕駛造成事故的,由借車司機承擔責任并賠償損失。
車輛管理規章制度9
為了加強面包車的管理,節省運輸費用開支,特作如下規定:
一、面包車由廠辦公室統一管理和安排使用。
二、鑒于業務需要,原則上作接待客戶及協作單位之用,并作廠級領導公務用車。
三、各部室、車間如因生產經營需要使用面包車,應提前一天填寫“使用車輛登記表”,并經廠主管領導簽名后,交給辦公室安排使用。非廠級領導如無接待任務或帶貨,一般不安排使用面包車。
四、為了節約開支,要求各級領導配合,力求安排正常工作日用車,休息日、節假日使用面包車,使用部門須持“使用車輛登記表”經廠長簽名后交由辦公室安排。司機以“使用車輛登記表”為依據,填報加班表。
五、在上班時間員工因工傷或患急病,要送醫院緊急治療的,均可以先用車,事后補辦手續。
六、外單位如借用面包車,須經廠辦公室同意后才能辦手續借出。
七、廠領導用車由辦公室協調安排。
八、因公載貨用車(貨物40公斤以上)由廠主管領導簽批,辦公室安排。
九、所有面包車路橋費、保管費由廠主管領導審核,交廠長審批,由財務部報銷。
十、希各車間、部室切實配合執行以上規定。如違反規定派車的,其費用由派車人自付,如違反規定私自開車的.,其費用由司機自付。
十一、面包車在晚上和廠休息日,包括節假日,規定放置廠區。
十二、面包車出入廠均需進行登記,有關登記工作由保衛部門安排門衛配合做好。
十三、凡廠休息日,包括節假日,面包車開出廠,司機必須交給門衛有廠長簽名的《使用車輛登記表》,門衛才能放行。
車輛管理規章制度10
(一).使用范圍。
公司員工在本地或短途外出開會、聯系業務、聯差迎送;接送公司賓客和來公司辦事人員;離退休中高層人員健康用車或員工因私用車;定期開車;其他緊急和非凡用車。
(二).車輛使用程序
車輛使用實行派車制度。用車須填寫用車記錄單,經部門經理、分管副總或行政部長批準后,由派車調度統一安排方可使用。
駕駛員按派車記錄上報批準的行車路線和目的地行車。
用車畢,加強員填寫用車實際情況記錄。
在影響公務情況下,酌情滿足員工因私用車要求,但因私且車應嚴格審批。
對近似方向、時間的派車要求盡量合用,減少派車次數和成本。
車輛治理
公司所有車輛均由公司行政部統一治理。
公司所有車輛均建立車輛檔案,須填寫車輛登記表。駕駛員如實填寫用車里程和耗油量,經行政和財務部門聯審后方可報銷。
公司所有車輛實行專人保養責任制。駕駛員發現無力排除之故障,應及時報告其主管,不得帶病出車。
公司車輛既有按部門使用,又由公司行政部門統一計劃使用時,各部門和駕駛員應顧全大局,愉快服從指揮、調度。
公司實行用車收費制度。各部門用車按月進行內部財務核算,列入部門成本效益考核范圍;因私用車的費用則在其工資中列支扣除。
公司車輛必須按規定停放在認呆地點,一般不答應在外過夜。因保管不善造成車輛被盜、損壞,駕駛員和行政部領導共同承擔部分賠償責任。
駕駛員治理
除公司答應的非凡員工以外,禁止非專職駕駛員駕駛公司車輛。
發生交能事故,駕駛員乘車人員必須保護事故現場,及進向交警、主管和公司有關領導報告,做好善后工作。
交通事故、違章責任在我方之罰款和修理費用,原則上由駕駛員自行承擔;如遇
非凡情況,經各級領導特批,可報銷費用的----。
如何管理公司車輛
安裝GPS車載定位監控系統也不失為一種好的方法:
車子在外難管理,司機謊報塞車,謊報車壞了需要修理,謊報油費,謊報過路過橋費……
實現車輛及貨物精確定位、實時監控、智能報警、高效調度,讓一切盡在掌控不再是物流企業管理者們的奢望。
車輛實時定位:實時查詢選定車輛的位置、行駛方向、速度信息;
車輛偵蹤定位:偵蹤查詢選定車輛的位置、行駛方向、速度信息;
行駛路線控制:預先設定車輛的行駛線路,如車輛偏離行駛線路,立即向監控中心發出報警;
行駛區域控制:預先設定車輛的行駛區域,如車輛超越規定區域,立即向監控中心發出報警;
歷史軌跡回放:按時間段查詢車輛行駛狀態,包括車輛信息回傳時間、車輛屬性信息、該車當時的位置、速度、狀態、方向、行駛路線等信息;
行駛數據記錄及統計:系統自動記錄并儲存車輛行駛路線、報警信息、行駛里程等數據,并會自動生成相應的統計報表;車輛遠程控制:系統可對車輛實施遙控斷油斷電、監聽及遠程開關車門;
公司內的車輛和司機,大家是如何管理
1)公司統一購買加油卡,指定加油地點,核算下油耗,是否有異常.
2)司機是隨時待命,具體需要分清楚是小車司機還是送貨司機。
3)車輛的`維修保養也是由指定的4S店或者指定的維修站處理。一般費用都是明碼標價的,部門人工費用會有一些折扣。主要看您找的維修站是如何談的了。
車輛管理規章制度11
一、局機關車輛由辦公室調派。
二、用車人必須事先報分管領導同意到辦公室或監理站領取出車通知單,司機憑派車單出車,因緊急情況不能及時開派車單的,應事先報告,用車后及時補開。
三、用車人員不能強行要求駕駛員開快車或將車輛開到影響車輛及人員安全的區域,造成事故的.,由用車者和駕駛員同等承擔責任和負擔損失費用。
四、建立用車加油逐次登記制度。每次用車完畢,司機應登記用車事由、里程表讀數、用車里程數,并把單次計程表歸零。每次加油,司機應登記加油升數、刷卡加油金額,過境費、停車費發票及每次用車加油登記,必須有局黨組1人或其他人員2人簽字證明。
五、加油卡充值辦法。一車一卡,每卡預充值1000元,每次刷卡加油金額應整拾整佰,加油卡金額用完時,司機把派車單和用車加油登記表交計財股,由計財股按簽證的刷卡金額數充值。派車單、用車加油登記表作發票附件。
六、嚴禁公車辦私事,一經發現公車私用,除批評指正外。凡屬私事用車,油料費及過境費等一切費用自負。
七、夜間車輛停放一律鎖入車庫,特殊情況需在外面停放,必須報主要負責人同意后,車輛在當地停車場停放,同時做好安全措施,確保車輛安全。
八、車輛修理由司機填寫申報單報辦公室,由分管財務領導審核,由辦公室和司機一道到指定的修理廠修理,維修項目由辦公室人員和司機簽字,由計財股結帳。
九、司機必須做好車輛保養工作,隨時保證車輛潔凈、狀況良好。車輛發生安全事故,除扣發司機當月出車補助外,并視其情況承擔經濟損失。年度未發生安全事故,按有關規定發放安全獎。
車輛管理規章制度12
一、目的
為確保公司的人身、財產安全、出入廠人員、車輛物品等管理有序。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所有進出廠人員、車輛及物品。
三、職責
1、所有人員及車輛按本制度執行。
2、門衛值班人員按本制度監督檢查和管理。
四、工作內容
1、人員出入管理
員工上班時間因公外出辦事,必須寫明事由,返回后在門衛處核簽返回時間,如不能返回時寫明理由,方可離開。
2、就餐時間含在工作時間內的非管理人員除上下班時間出入外,嚴禁出入大門,確因有事,門衛人員必須和部門領導取得聯系,方可出入,門衛嚴格監督檢查,如無證明,不允許出入大門。
3、員工醉酒者一律禁止入廠。
五、車輛出入管理
1、送貨車輛憑送貨單等憑證進入廠內,需要時過磅稱量,然后聽從門衛或保管員指揮在指定位置等待卸貨,非本公司貨物進廠時在門衛處登記以便離開時方便清點,確認。
2、拉運糠醛的車輛一律憑裝車單在指定位置放停,所裝重量不得大于車輛行駛證規定的`運輸重量。
3、外來人員或車輛出廠,經檢查無攜帶物資,即可放行,但應進行登記。如有物資攜帶出廠,應辦理物資出門證,否則門衛不予放行。
4、上班前與下班后,非加班工作人員不得在廠內逗留。
5、倒班生產工人可按倒班規定時間提前30分鐘入廠,交班后30分鐘內離廠。
6、非工作時間入廠要經車間主任同意,否則門衛不予放行。
7、非工作原因找人不得入廠,由門衛電話通知。(包括本廠人員)。外來辦事人員或車輛入廠是要經相關部門或人員同意,并進行登記后方可進入,否則不予放行。
8、任何部門人員,車輛出入工廠必須無條件接受門衛的檢查與指揮,否則公司將對當事人予以嚴肅處理。
車輛管理規章制度13
1目的
為使醫院董事、總經理等高管人員使用的車輛(下簡稱“工作車輛”)以及公務車輛調配合理,使用安全、高效、節省,統一規范車輛管理流程,制定本制度。
2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集團下屬各醫院及籌備處的工作車輛與公務車輛的管理。
3職責部門
3、1醫院車輛管理機構為院辦(人事行政部),負責車輛調度、日常監督、維修保養等;
3、2部門(科室)公務用車需由本部門(科室)負責人向車輛管理機構提出申請;
3、3以上所稱“車輛管理機構”下簡稱為“車管部門”。
4要求
4、1駕駛員任職要求
4、1、1必須具有與所駕車型符合的駕駛證;
4、1、2本地實際駕齡五年以上;
4。1、3身體健康、40周歲以下(已婚人員優先);
4、1、4素質好,為人忠厚;
4、1、5無煙、酒、賭嗜好;
4、1、6入職時須簽勞動協議和擔保協議書。
4、2工作車輛、公務車輛使用要求
4、2、1醫院高管人員工作車輛及其它公務車輛均配置專職駕駛員;
4、2、2禁止任何人員在工作時間及非工作時間用車不使用專職駕駛員而擅自駕車的行為;
4、2、3公務車輛在工作時間及非工作時間因公用車,必須由部門(科室)負責人填寫《公務用車申請單》,并嚴格履行審批手續;
4、2、4駕駛員憑《公務用車申請單》的有關項目內容履行職責。超路線、超項目、超時間時,用車人必須及時報告并事后在審批手續上補充說明;
4、2、5車輛在節假日或每日下班收車時,必須停放在單位指定地點;
4、2、6車輛鑰匙及行駛證件統一由車管部門授權專職駕駛員保管。非經車管部門主管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持有或保管車輛鑰匙或行駛證件。
5原則及程序
5、1用車原則
5、1、1工作車輛根據領導上下班時間、工作時間內的公務情況,安排使用。當工作時間內無公務外出,醫院因重要公務急需用車,而沒有其他車輛可調配時,由車管部門負責人向工作車輛專用人報告后調配使用;
5、1、2公務車輛在工作時間內由車管部門統一安排、調配;
5、1、3醫院領導因公外出或辦理緊急重大事項用車優先。多位領導同時提出用車時,原則上按職級從大到小依次安排;
5、1、4任何部門、任何人員因公外出沒有公務車使用而必須搭乘出租車時,需經車管部門主管許可后方可報銷交通費用;
5、1、5非工作時間用車、因私用車、外單位借用車輛,由總經理(或授權車管部門負責人)批準。
5、2用車程序
5、2、1各部門工作時間及其它時間因公務用車,應提前兩小時填寫《公務用車申請單》報車管部門后,統一由車管部門負責人調配出車;
5、2、2駕駛員按照批準的《公務用車申請單》有關項目嚴格執行出車任務。
6車輛管理
6、1車管部門負責建立詳實的車輛管理檔案,按規定辦理交納有關費用,按規定審計車輛費用憑證;
6、2堅持對每日用車情況的管理,掌握車輛的里程、油耗、維修、整潔保養等事項;
6、3堅持對定點停放車輛,定點加油、維修的檢查、監督、管理,發現異常予以糾正或處理;
6、4堅持日常教育、督促駕駛員安全駕駛車輛;
6、5車輛檢修或維修費用在5000元/次以上,由總經理核準;車輛檢修或維修費用在10000元/次以上的',由執行董事(或呈報董事長)核準;
6、6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應馬上報告車管部門負責人及上級主管,車管部門應積極辦理有關事故事宜。
7罰責
7、1不用駕駛員而擅自駕駛車輛,無論因公因私,無論任何職級,每發現(發生)一次,對當事人扣款100元;若發生交通事故,按事故所有費用扣罰當事人;若駕駛員同車同行而讓他人駕駛的,駕駛員亦按本條規定處罰;
7、2未辦理出車手續而出車的,扣罰駕駛員100元/次;駕駛員擅自把車鑰匙交他人駕駛的,
按責任條款7、1處理;
7、3非公務和非工作時間的私事用車,非經有權批準人同意而出車的,扣罰當事人100元/次。給與車輛鑰匙者與當事人承擔連帶責任;
7、4酒后駕車或違章違規駕車,一經發現,扣罰當事人(駕駛員)1000元/次;發生交通事故由當事人(駕駛員)承擔全部責任;
7、5未按規定停放車輛的,扣罰駕駛員20元/次;車輛保養不善的,按造成損害程度由駕駛員承擔經濟補償責任;
7、6對違反本規定第7條責任條款中的7.1、7.2、7.3、7.4任意一項,將根據事件嚴重程度在醫院或集團范圍內給予處罰通報。發生交通事故時,同時解聘駕駛員。
7、7以上責任扣款,在當月薪酬中兌現,舉報人按扣款100%獎勵(對舉報人予以保密)。
醫院相關人員出現違反本規定未執行或難于執行處罰時,由總部人事行政部與財務部監督并強制執行。
7、8駕駛員出車過程中因違反交通法規而被交警部門處以違章罰款時,由駕駛員自行承擔全部罰款費用。
車輛管理規章制度14
為了加強車輛管理,有效提高車輛使用效率,保證行車安全,預防事故的發生,減少單位支出,杜絕浪費,特制定本制度。
一、實行定車、定人、定保養制度,對車輛做到勤檢查,勤調整,勤保養,做到每日三檢(即出車前、行車中、收車后)
二、必須保持車輛清潔。在不耽誤工作的情況下,做好清潔工作,例行保養。
三、對車輛要做到不超保、不脫保。車輛行駛5000公里進行保養一次。
四、換季保養。冬季換用冷卻防凍液,調整擋風玻璃清洗液比例和輪胎氣壓。夏季檢查空調制冷情況,清除冷卻器水垢,降低輪胎氣壓。
五、駕駛員要愛護車輛,熟悉車輛性能,發現故障及時維修,避免等到大故障再維修。
六車輛的.維修必須在定點維修廠進行。維修前由駕駛員本人提出申請,經維修鑒定小組3人以上鑒定同意,報請局領導,經過批準后方可維修。維修時原則上要有鑒定小組和駕駛員3人以上參與估價,確定更換零配件的品牌、型號、廠家等(更換零配件原則上要以舊換新),并報請局領導同意后,才可委托廠家維修、更換,否則,不予報銷。
平時需要更換車輛配件、輪胎等必須經維修鑒定小組3人以上研究同意后,才可更換,否則,不予報銷。
出差(或出車)途中需要急修更換大配件的,也要電話向車輛主管領導說明情況,得到認可后,才能更換維修。
維修時要求司機到場鑒修,對維修廠家更換的零配件品牌、型號、價格等逐一確認,發現問題及時報告。
七、每輛車維修保養以后,管理員要及時做好記錄歸檔。
車輛管理規章制度15
1、總則
1、1為加強工廠內(以下簡稱廠內)機動車輛的安全管理,提高廠內機動車輛的安全技術狀況,保障作業安全,根據國家有關<廠內機動車輛管理>的規定,特制定本規定。
1、2本規定所稱廠內機動車輛,是指限于廠區范圍內(含廠區外堆場等生產作業區域和作業現場)行駛及作業的機動車輛。
2、安全技術要求
2、1車輛應車容整潔、車身周正。車輛的裝備、安全防護裝置及附件應齊全有效。車輛安全管理制度。
2、2車輛的整車技術狀況、污染物排放、噪聲應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及規定。
2、3全車各部位在發動機運轉及停車時應無漏油、漏水、漏電、漏氣現象。
2、4車輛的液壓系統應管路暢通,密封良好;操作桿無變形,無卡阻;分配器元件配合良好,安全閥動作靈敏可靠;工作部件在額定速度范圍內不應有爬行、停滯和明顯沖動現象。
2、5車輛發動機應安裝牢固可靠,動力性好,運轉平穩,無異響,起動和停機性能良好。
2、6發動機起動系、點火系、燃料系、潤滑系、冷卻系應機件齊全,性能良好,安裝牢固,線路、管路不磨碰。
2、7車輛方向盤的最大自由轉動量從中間位置向左右各不得大于30度。
2、8車輛轉向應輕便靈活,行駛中不得輕飄、擺振、抖動、阻滯及跑偏現象。車輛安全管理制度。在平直的道路上能保持車輛直線行駛,轉向后能自動回正。
2、9車輛的方向盤轉向力及前輪側滑量應符合的有關標準和規定。
2、10前輪定位值應符合設計規定。
2、11轉向機不得缺油、漏油,固定托架必須牢固。轉向垂臂、橫直拉桿等轉向運動零件不得拼湊焊接,不得有裂紋、變形。球頭與球頭座、轉向節主銷與襯套配合松緊適度,潤滑良好。
2、12車輛及掛車必須設置彼此獨立的行車和駐車制動裝置,制動裝置的各零部件應完好有效。
2、13行車制動裝置的制動力、儲備行程、踏板的自由行程及制動完全釋放時間等指標應符合有關標準、規定及該車整車有關技術條件。
2、14氣壓制動系統技術指標應符合有關標準及規定,必須裝有放水裝置和限壓裝置。
2、15機械式制動器、拉桿拉線等機件應完好無損。
2、16在車輛運行過程中,不應有自行制動現象。
2、17車輛的制動距離、跑偏量、駐車制動性能要求等應符合有關標準及規定。
2、18車輛照明及指示燈具應安裝牢固、齊全有效。燈泡要有保護裝置,不得因車輛震動而松脫、損壞、失效或改變光照方向。所有燈光開關應安裝牢固,開關自如,不得因車輛振動而自行開關。
2、19車輛均應設置喇叭,其性能應可靠,喇叭的音量應符合有關標準的噪聲規定。
2、20車輛的各種儀表應齊全且靈敏有效。
2、21車輛輪胎的充氣壓力應符合其技術性能要求。輪胎胎面的局部磨損不得暴露出輪胎簾布層。
2、22車輛同一軸上的輪胎應為相同的型號和花紋。車輛轉向輪不得裝用翻新的輪胎。
2、23車輛的鋼板彈簧不得有裂紋、斷片和缺片現象,其中心螺栓和u形螺栓須緊固。
2、24減震器應工作正常。車架不得有變形、銹蝕、彎曲,螺栓、鉚釘不得缺少或松動。前后橋不得有變形、裂紋。
2、25車輛的離合器應接合平穩,分離徹底,不得有異響、抖動和打滑現象。踏板力和自由行程等應符合有關標準、規定及該車整車有關技術條件。
2、26變速器應無裂紋,變速換擋靈活、輕便,自鎖、互鎖可靠,變速桿無變形。
2、27傳動軸萬向節應無裂紋和變形,鎖止齊全、可靠;傳動平穩,在運轉時,不發生震抖和異響。
2、28駕駛室的`技術狀況應能保證駕駛員有正常的勞動條件。
2、29車輛駕駛室必須視線良好,風擋玻璃不得使用有機玻璃及普通玻璃。必須裝設后視鏡、刮水器。
2、30燃油箱及燃油管路應堅固并有防護裝置,防止由于振動、沖擊而發生損壞及漏油現象。燃油箱與排氣管的位置應相距300mm以上或設置有效的隔熱裝置。燃油箱應距裸露電氣接頭及電氣開關200mm以上。
2、31運送易燃、易爆物品的車輛,必須備有消防器材和相應的安全措施。
2、32進入易燃易爆場所作業的車輛必須具有防爆措施。
2、33各類廠內機動車輛還應符合各自特有的安全條件和要求。
3、安全管理
3、1用車單位應加強對廠內機動車輛的安全管理,保證廠內機動車輛的安全運行。
3、2公司、用車單位應建立健全廠內機動車輛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并認真執行。
3、3廠內機動車輛應逐臺建立安全技術管理檔案,其內容包括:
3、3、1、車輛出廠的技術文件和產品合格證;
3、3、2、使用、維護、修理和自檢記錄;
3、3、3、安全技術檢驗報告;
3、3、4、車輛事故記錄。
3、4調度部、安全部負責本公司廠內機動車輛安全監督檢查。
3、5在用、新增及改裝的廠內機動車輛應由調度部及用車單位到所在地廠內機動車輛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建立車輛檔案,經主管部門對車輛進行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核發牌照后方可使用。
3、6廠內機動車輛牌照由管理部門統一設計、監制。
3、7廠內機動車輛遇有過戶、改裝、報廢等情況時應及時到所在地主管部門辦理登記手續。
3、8廠內機動車輛駕駛人員屬特種作業人員,由地、市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管理部門組織考核、發證。
3、未經公司總經理批準(特殊情況除外),不得以車代步。私自以車代步者,加重處罰。
4、安全技術檢驗
4、1公司用車單位應對廠內機動車輛進行年、季、月度及日常檢查。
4、2調度部、安全部在用車單位自檢的基礎上對廠內機動車輛進行年度檢驗。檢驗不合格的車輛由調度部、安全部限期整改,并予以復檢。
4、3廠內機動車輛修復、改裝后必須向調度部申請檢驗,合格后方準使用。
5、罰則
5、1對違反本規定的單位,調度部、安全部可視情節輕重,并根據有關規定,分別給予通報、停駕、停駛、罰款的處罰。
5、2對在檢查工作中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檢查人員,應按有關規定查處。
6、附則
6、1本規定由安全部負責監督實施。
6、2用車單位可根據本規定制定實施辦法。
6、3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車輛管理規章制度】相關文章:
車輛管理的規章制度06-29
車輛管理規章制度06-14
車輛管理規章制度(合集)06-29
車輛安全管理規章制度06-16
車輛管理規章制度【薦】02-18
【熱門】車輛管理規章制度02-02
【熱】車輛管理規章制度02-01
車輛管理規章制度優秀02-01
車輛管理規章制度【推薦】02-01
車輛管理規章制度【精】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