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教育培訓方案
消防安全是關系到我們自身生命財產安全的重要話題下面是小編給大家介紹的消防教育培訓方案,歡迎閱讀。
消防教育培訓方案一
為貫徹落實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以下簡稱《消防法》),強化消防安全主體責任意識,進一步普及消防知識,提高我單位人員的消防安全素質,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推動消防工作社會化進程,制定本計劃。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消防工作原則,通過多渠道培訓、新手段施教,推動各級、各部門強化“安全發展”理念,建立健全社會化的消防工作網絡,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提高我單位人員消防安全素質,有效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發生。
二、工作目標
通過分級分期培訓,使受訓對象普遍受到一次系統的消防法規和消防知識教育。著力提高消防安全監管人員的業務水平,提高消防設施操作基本技能,著力提高廣大員工的自防自救能力,切實促進消防安全兩個主體責任的落實。
三、培訓安排
(一)參訓對象
單位全體人員
(二)培訓方式
培訓采取理論授課、現場參觀、實地操作、考試考核等方式進行。
(三)培訓時間
原則上每月最后一個星期星期五下午進行培訓,如遇特殊情況另行通知。
四、培訓內容
1、學習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條例》;
2、建筑防火基本知識;
3、建筑火災危險性分析及消防安全管理;
4、建筑消防設施及其檢查維護管理;
5、初期火災處置及人員疏散逃生;
6、火災事故案例分析。
消防教育培訓方案二
為深入推動“五大活動”的開展,進一步強化我市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全面提高社會各類人員的消防安全意識、自防自救能力和火災防控管理水平,有效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支隊決定在全市廣泛開展全方位、多層次的社會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現制定培訓教育工作計劃如下:
一、培訓目標
(一)對負責消防安全管理的鄉鎮長、村“兩委”負責人的培訓率達到100%;
(二)對重點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的培訓率要達到100%,督促指導單位自行組織全體員工開展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培訓達到100%;
(三)力爭50%以上的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員取得相應的國家職業資格證書;
(四)派出所消防專兼職民警的消防監督執法能力全面提升;
(五)初步實現“人人關注消防安全、人人學習消防常識、人人掌握自救技能”的消防安全新格局。
二、培訓對象及培訓安排
(一)縣級以上黨委、政府及各職能部門領導;鄉鎮、街道辦領導;社區居民委員會負責人;村支部委員會、村民委員會負責人。
1、培訓形式:集中培訓
2、工作分工:由各大隊負責組織培訓對象,安排培訓場地,培訓中心負責集中授課。
3、時間安排(4月18日至5月31日):4月18日中山大隊、4月2016崗大隊、4月22日沙河口大隊、4月26日甘井子大隊、4月28日高新園大隊、5月5日旅順大隊、5月9日金州大隊、5月11日開發區大隊、5月13日金石灘大隊、5月17日保稅區消防科、5月19日普蘭店大隊、5月23日瓦房店大隊、5月25日莊河大隊、5月27日長興島大隊、5月31日長海大隊。
(二)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
1、培訓形式:集中培訓。
2、工作分工:由防火處重點科、各大隊負責組織培訓對象,安排培訓場地,培訓中心負責開展“消防安全明白人”培訓。各單位至少培養1至2名“消防宣傳教員”,負責對本單位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3、時間安排(4月19日至6月2日):4月19日中山大隊、4月21日西崗大隊、4月25日沙河口大隊、4月27日甘井子大隊、4月29日高新園大隊、5月6日旅順大隊、5月10日金州大隊、5月12日開發區大隊、5月16日金石灘大隊、5月18日保稅區消防科、5月2016蘭店大隊、5月24日瓦房店大隊、5月26日莊河大隊、5月30日長興島大隊、6月1日長海大隊、6月2日重點科。
(三)公安分局分管副局長、派出所分管副所長及消防專兼職民警
1、培訓形式:①集中培訓;②個別輔導。
2、工作分工:①由防火處和治安支隊共同負責組織各分局分管副局長、派出所分管副所長開展培訓;由各大隊負責組織轄區各派出所專兼職民警開展經常性培訓,同時指導公安派出所組織高層居民住宅小區的常住居民,特別是婦女兒童等弱勢群體開展滅火和應急逃生自救演練活動,開展演練活動率要達到100%。②由防火處法制科、指導科等有關科室負責對消防監督業務信息系統的使用等有關業務工作進行輔導培訓。
3、時間安排:全年
(四)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全體員工
1、培訓形式:①公益性宣傳教育;②社會單位內部培訓。
2、工作分工:①由支隊宣傳中心會同廣電部門制作、播出消防專題節目,并結合消防宣傳“五進”活動,采取發放宣傳資料、懸掛宣傳掛圖、播放公益廣告和視頻資料等形式,開展公益性消防安全宣傳教育;②由各大隊負責督促社會單位樹立消防安全主體責任意識,定期組織開展單位內部全員性的消防安全知識培訓,特別是要有針對性地開展提升員工“四個能力”水平的培訓,達到“一懂三會”的要求。
3、時間安排:4月至11月底
(五)電工、電氣焊工等特種作業人員、保安員
1、培訓形式:聯合培訓
2、工作分工:由支隊培訓中心負責會同人社、安監等部門對電工、電氣焊工等特種作業人員開展專題培訓,并跟蹤指導,掌握其培訓進度等有關情況;會同各級保安培訓機構對保安員進行全員消防技能培訓,重點提高火災防范和撲救初期火災能力。
3、時間安排:全年
(六)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員
1、培訓形式:專門機構培訓
2、工作分工:由重點科、各大隊負責組織培訓對象,依托大連消防職業培訓學校開展培訓。
3、時間安排:待專門培訓機構成立后另行安排。
(七)中小學校師生
1、培訓形式:公益性宣傳教育
2、工作分工:支隊宣傳中心聯合教委,結合消防安全教育宣傳月活動,開展“百所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學校評比”活動,對中小學生開展每學期不少于2次的消防安全知識普及教育,全面提升中小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安全教育能力,引導、激勵師生學習消防安全知識,掌握必要的消防常識與逃生自救技能。
3、時間安排:4月中旬至10月中旬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周密部署。各單位要充分認識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的重要意義,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計劃,逐級明確職責,落實責任,各單位主要領導要親自協調組織,親自督導核實。同時,要建立完善培訓工作檔案,對培訓人員名冊、講義、錄像錄音等影音資料要指派專人收集整理,存檔備查。
(二)拓寬渠道,全員發動。各單位要掌握本地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現狀,充分發揮參謀助手作用,主動向當地黨委政府和公安機關匯報,協調有關部門積極發動社會各行各業和廣大公眾參與到教育培訓工作中來。要綜合運用各類社會培訓力量和資源,開展全方位、多層次、立體化的消防安全大教育、大培訓,全面提高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識和素質。要會同住建等部門對建筑施工工地的管理單位普遍開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會同民政部門對養老機構、福利機構的弱勢群體開展一次消防安全知識講座。
(三)形式多樣,注重實效。各單位要針對不同行業、不同崗位、不同人員,采取豐富多彩、寓教于樂的形式,開展實用性強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訓,不得隨意刪減培訓內容,縮減培訓課時,切實保證教育培訓質量,堅決防止走過場、走形式等現象的發生。
(四)義務培訓,禁止亂收費。各單位要嚴格遵守總隊提出的凡是公安機關消防部門組織的培訓,不得以任何名義,收取培訓費的規定,堅決杜絕亂收費現象的發生。消防安全專業培訓機構的收費標準,應經財政、物價部門批準,并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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