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借款協議協議書合集六篇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很多情況下我們需要用到協議,簽訂協議是解決糾紛的保障。一般協議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借款協議協議書6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借款協議協議書 篇1
本借款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下列雙方簽訂:
借款人: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
目錄
第1條 定義
第2條 借款額度及用途
第3條 借款期限及有效提款期
第4條 先決條件
第5條 提款
第6條 保管帳戶及凈現金收入的使用
第7條 利息存款帳戶
第8條 借款利率及計收利息方法
第9條 承擔費
第10條 還款,提前還款及遲延還款
第11條 保險
第12條 稅款
第13條 費用
第14條 聲明及保證
第15條 約定事項
第16條 違約事件
第17條 修改
第18條 適用的法律及訴訟管轄
附件
1.提款通知書
2.工程超支保證書
3.繳資保證書
4.轉讓書
5.法律意見書
6.還款擔保書
7.還款計劃(略)
鑒于借款人向貸款人申請貸款,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最高限額為_________法郎和_________美元的外匯貸款,經借貸雙方協商,議定如下:
第1條 定義
在本借款合同中,除另有明確規定外,下列詞語應具有下列含義:
“有效提款期”指本借款合同3.2款中規定的借款人可以提取本“借款額度”的期限;
“銀行工作日”指1)北京_________,2)巴黎的法國銀行,3)紐約_________,和4)倫敦_________都營業的一天;
“承包合同”指由借款人與“承包商”簽訂的關于“本項目”的承包合同(no.)
“建設費用”指建筑安裝工程費用、設備購置費、海運費以及其他與“本項目”建設有關的費用;
“建設期”指從“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初步交付日”為止的一段時間;
“承包商”指法國n公司其總部設在法國巴黎,和中國ncc總公司;
“美元(us¥)”指美利堅合眾國的法定貨幣;
“違約事件”指本借款合同16.1款中規定的任何一個事件或事實;
“借款額度”指本借款合同2.1款中規定的可以由借款人提取的和/或已經提取的借款金額,包括“借款額度(1)部分”和“借款額度(2)部分”和“借款額度(3)部分”;
借款協議協議書 篇2
甲方(出借人):身份證號:電話:
乙方(借款人):身份證號:電話:
丙方(擔保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電話:
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事宜,達成如下借款協議:
第一條、借款金額及用途
乙方向甲方借款¥元(大寫:人民幣拾萬仟佰元整)用于(用途),乙方保證該筆借款專款專用,所借款項必須而且只能用作(用途)。
第二條、付款方式及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為2年,自全部款項匯入乙方帳戶之日起開始計算。(或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三條、借款利率及利息支付
乙方按每月1.5%的利率標準向甲方支付借款利息,利息自款項匯入乙方帳戶之日起開始計算(或自約定日期開始計算)。利息采用按月支付的方式,乙方須于每月25日之前支付當月利息。
第四條、借款本金的償還
1、乙方應于年月日前償還借款本金¥元(大寫:人民幣元整)。
2、乙方應于年月日前償還借款本金¥元(大寫:人民幣元整)。
3、借款期間,乙方可提前償還甲方借款,利息據實結算至實際還款之日。
第五條、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支付借款利息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逾期支付利息總金額的千分之二向甲方支付違約賠償金。
2、乙方未按本協議第四條約定償還借款本金的,除按第三條規定的利率標準向甲方支付利息外,自逾期還款之日起每日按逾期還款總金額的千分之二向甲方支付違約賠償金。
3、在借款期限內,如果出現影響乙方債務償還能力的事實(如乙方負有數額較大的債務或卷入、可能卷入重大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或乙方的經營、經濟狀況惡化等情形)或者甲方認為乙方的行為可能造成乙方不能按期償還借款的,甲方有權隨時要求乙方提前償還本合同項下的全部借款本息。
第六條、保證條款
1、乙方自愿以其名下全部財產及家庭共有財產為本合同項下乙方的全部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擔保,擔保范圍包括:借款本金及利息、違約金、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交通費、律師費等。保證期間為自借款之日起至借款期限屆滿后兩年之日止。
2、丙方自愿為本合同項下乙方的全部債務承擔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擔保范圍包括:借款本金及利息、違約金、損失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交通費、律師費等。保證期間為自借款之日起至借款期限屆滿后兩年之日止。
第七條、本合同經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簽訂、履行地:鄭州市區。
第九條、甲、乙、丙三方營業執照(或身份證)復印件及丙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作為本協議附件。
甲方(出借人):乙方(借款人):
丙方(擔保人):
年月日
借款協議協議書 篇3
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向出借人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借款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額
第一條 出借人向借款人提供借款資金人民幣(大寫)萬元。
二、借款期限及用途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為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借款實際發放日與借款起始日不一致的,借款起始日以借款實際發放日為準,借款期限隨之順延。
第三條 借款指定用于,借款人不得挪作他用。
三、借款利率及支付方式
第四條 本合同項下借款利率為固定利率,借款月利率為________%。
第五條 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采用以下_____方式歸還:
5.1 本金到期一次性歸還,利息按月支付,到期利隨本清。每月利息_______元。如涉及到按日計算利息,日利率=月利率÷30。付息日為每月的日, 還本日為借款到期日。
5.2 等額本息還款法:即借款期限內每月以相等的額度償還借款本息。每月還款額為人民幣(大寫金額): 。還款日為每月 日。
第六條 借款人應當將借款本金和利息等通過轉賬方式支付到出借人名下的銀行賬戶,賬戶信息如下:
開戶名:
賬 號:
開戶行:
四、借款的發放
第七條 借款人符合出借人要求的借款發放條件并辦妥相應借款及擔保手續后,出借人在個工作日內放款。雙方一致同意,出借人將借款通過轉賬方式匯入借款人以下賬戶,轉賬一旦成功,即視為借款已被借款人提取和使用。
戶 名:
賬 號:
開戶行:
五、借款人債務范圍及清償順序
第八條 本合同項下借款人借款及所涉債務系指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所花費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證費、評估費、鑒定費、拍賣費、保全費、訴訟或仲裁費、送達費、執行費、保管費、過戶費、律師代理費、差旅費等全部費用)。
第九條 出借人依本合同和相應擔保合同所獲得的用以清償債務的款項,原則上按照先清償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的費用,再清償違約金、賠償金,之后清償利息,最后清償本金的順序進行清償。
六、借款人的陳述與保證
第十條 借款人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具備所有必要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并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一條 借款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實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第十二條 借款人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出借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資料及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未向出借人隱瞞可能影響其還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七、出借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三條 出借人有權對借款人的借款使用情況、經營情況和財務資金狀況、負債和對外擔保、重大健康狀況、婚姻、工作、收入、住所、個人財產等信息和情況進行檢查、監督,借款人應給予配合并按時如實提供出借人要求的有關資料和報告相關信息。
第十四條 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前提下,出借人應按本合同約定向借款人發放借款。
第十五條 對借款人存在逃避出借人監督、拖欠借款本金及利息、惡意逃廢債務或其他嚴重違約行為時,出借人有權向有關部門或單位予以通報,并有權在新聞媒體上公告催收,出借人作出的通報和公告行為視為向借款人主張權利。
八、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六條 借款人應當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將本合同項下借款挪作他用。借款人應承擔本合同項下所有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證費、鑒定費、評估費、登記費、保險費等。
第十七條 借款人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金額和幣種償還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第十八條 借款人在出現和可能出現影響其還款能力的行為或事件時應當在五日內書面通知出借人。
第十九條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如有)發生不利于出借人債權的變化時,借款人應按出借人的要求及時提供出借人認可的其他擔保。
九、提前還款
第二十條 借款人要求提前還款的,應提前向出借人提出申請,經出借人同意后,雙方應另行簽訂書面協議,載明雙方權利與義務。未經出借人同意,借款人不得提前還款。
十、擔保方式
第二十一條 為保證本合同項下的借款能得到清償,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保證、抵押、質押等),具體擔保事宜以相應的擔保合同為準。
十一、違約責任
第二十二條 借款人違反本協議約定的義務或承諾與保證的均構成違約,出借人有權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交付的借款,單方面宣布合同項下已發放的借款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所有到期借款本金并結清利息,并有權要求借款人支付借款本金 %的違約金。
第二十三條 借款人逾期還款的,借款人自逾期之日按照逾期清償本息的【 】%/日按日計收逾期違約金,直至清償完畢之日。
第二十四條 借款人未按時足額還款的,應當承擔出借人為實現債權而支付的所有費用,該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財產保全費和所有其他應付合理費用。
十二、爭議解決方式
第二十五條 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和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出借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爭議期間,各方仍應繼續履行未涉爭議的條款。
十三、通知與送達
第二十六條 雙方的聯系信息如下:
聯系人信息 | 出借人 | 借款人 |
聯系人姓名 | ||
聯系電話 | ||
聯系地址 | ||
電子郵箱 |
第二十七條 雙關于送達的特別約定
27.1 本合同第二十六條中雙方預留的聯系地址系雙方送達各類通知、協議等文件以及發生糾紛時相關文件及法律文書的送達地址。
27.2 本合同約定的送達地址的適用范圍包括非訴階段和爭議進入仲裁、民事訴訟程序后的一審、二審、再審和執行程序,法院可直接通過郵寄或其他方式向雙方預留的地址送達法律文書。
27.3 任何一方的送達地址變更的,應在變更當日書面通知對方。
27.4 因一方提供或者確認的送達地址不準確、送達地址變更后未及時依程序告知對方和法院或仲裁機構(若爭議已經入司法程序解決)、拒收或指定的接收人拒絕簽收等原因,導致相關文件或法律文書未能被該方實際接收的,郵寄送達的,以文書退回之日視為送達之日;直接送達的,送達人當場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情況之日視為送達之日。
27.5 雙方一致同意采用傳真、電子郵箱、移動通訊等能夠確認對方收悉的方式送達,產生上述地址送達的同樣法律效果。采用傳真、電子郵箱、移動通訊等方式送達的,發送之日即為送達之日。
27.6 本條約定的送達條款屬于本合同中獨立存在的有關有效送達地址的確認和解決爭議方法的條款,本合同及本合同其他條款的效力不影響本條的效力,雙方均須依合同約定承擔有效送達的.法律后果。任何一方變更其聯系方式或地址應及時書面通知另一方,否則另一方仍有權將變更前的聯系方式視為有效。
十四、合同生效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經合同雙方簽名或蓋章后成立,自出借人支付出借款項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九條 對本合同的任何變更應由雙方協商一致并以書面形式作出。變更條款或協議構成本合同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變更部分外,本合同其余部分依然有效,變更部分生效前本合同原條款仍然有效。
第三十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出借人執兩份、借款人執一份。
(以下為簽章處,無正文)
出借人(簽字或蓋章) 借款人(簽字):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市 區
借款協議協議書 篇4
甲方(借款人):張吉,男,52歲,系紅旗鄉文化村農民。
乙方(貸款人):于麗,女,36歲,系紅旗鄉個體工商戶。
甲乙雙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協議。
一、乙方借給甲方人民幣5萬元,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交付給甲方。
二、貸款利息,參照國家規定的標準,月息按每元0.002元。
三、借款期限為2年,至某年某月某日還清本息。
四、甲方如果不能按期歸還本息,從延期之日起,月息按每元0.004元計算;乙方如果提前索要貸款,甲方不支付利息。
五、本協議自簽訂之日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張吉(簽章)
乙方:于麗(簽章)
20xx年xx月xx日
借款協議協議書 篇5
借款人、保證人、抵押人請認真閱讀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條款,尤其是用黑體字表明的條款,對于不理解的條款,可以向貸款人征詢,貸款人將進行解釋。借款人、保證人、抵押人一旦簽訂本合同,即認為借款人、保證人、抵押人已理解并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條款。
本合同各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充分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借貸條款
第一條貸款金額。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申請,經審查同意向借款人發放個人貸款(以下稱貸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
第二條貸款用途。貸款用于 。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將貸款挪作他用。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貸款人有權就挪用貸款部分自挪用之日起按本合同約定的貸款利率上浮 %計收罰息。若遇本合同約定的貸款利率調整,則分段計收罰息。
第三條貸款利率。按照人民銀行有關規定,確定貸款利率為月利率 ‰,利息從貸款放款之日起開始計算并按月結息。借款期限在1年(含)以下的,前述貸款利率為固定利率,無論法定利率是否調整,均執行本合同的約定利率,不分段計息;借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前述貸款利率一年一定,于每一年度的貸款發放日根據當天的法定利率確定應執行的利率,貸款人將在營業場所對法定貸款利率調整情況進行公告。
第四條貸款期限為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實際放款日與到期日以借款借據為準,借款借據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條借款人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在本合同生效后,以借款人名義將貸款以轉帳形式劃入 在銀行開立的帳戶(開戶行: ;帳號: ),以支付本合同第二條所列用途之款項。上述行為視為借款人提用了借款,貸款人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
第六條貸款人與借款人雙方商定,自貸款發放次月起,借款人按月歸還貸款本息(一次性還本付息除外),還款日為每月 日。借款人自愿按下列第 種方式歸還貸款本息(如放款日與扣款日不同,首期、末期還款金額按實際天數計算):
(一)等額本息還款法:每月歸還本息之和元;
(二)等額本金還款法:首期歸還本息之和元,利息逐月遞減;
(三)到期一次還本付息;
第七條借款人在中國銀行開立 帳戶,戶名 ,帳號,并保證在每期還款日前存入當期足額還本付息的存款,同時授權貸款人于每月還款日從該帳戶中扣收貸款本息。如果該帳戶內資金不足償還當期款項,貸款人即可將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其他帳戶內的資金與貸款債權相抵銷。帳戶幣種與貸款幣種不同的,按抵銷當天人民銀行對外公布的匯率折算。貸款人為上述扣收行為時,應通知借款人。
第八條借款人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歸還貸款本息,貸款人有權對逾期貸款本息自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上浮%計收罰息。若遇本合同約定的貸款利率調整,則分段計收罰息。借款人以長城信用卡歸還貸款本息發生透支,應立即無條件歸還透支本金,并按信用卡透支利率支付透支利息。貸款人有權按追償信用卡透支款辦法直接向借款人催收。
第九條貸款人和借款人雙方任何一方需變更合同借貸條款,均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意見,同時征得擔保人書面同意后方可變更。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條訂立、執行本合同所需有關費用,按照以下方式承擔:
抵押條款
第十一條抵押人自愿將其享有處分權的財產抵押給貸款人(即抵押權人),作為償還本合同借貸條款項下之借款的擔保,并保證承擔法律責任。抵押物詳細情況見本合同所附《抵押物清單》。
第十二條抵押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包括按本合同第二條約定所計收的罰息、按本合同第八條約定所計收的罰息)、因償還貸款而引起的信用卡透支款本息以及實現債權的各項費用。
第十三條抵押期間從抵押登記之日起至主債務履行完畢止。抵押人在本合同抵押設定并登記完畢之日,將該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或抵押登記證明交存于抵押權人保管。
第十四條抵押人在抵押期間應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貸款人的監督檢查。
第十五條抵押物抵押期間由于抵押人的過錯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應由抵押人承擔責任,抵押人應在三十天內或貸款人規定的期限內向貸款人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抵押人不能提供價值相當的擔保的,抵押權人可以選擇提前處分抵押物以行使抵押權。
第十六條抵押物抵押期間,抵押人出租抵押物的,須通知貸款人;抵押人以變賣、抵償債務、贈與等方式處分抵押物的所有權的,須征得貸款人同意。抵押人擅自處分抵押物引起貸款人的損失,由抵押人承擔責任。
第十七條設定抵押物需要到相關主管部門進行抵押登記,抵押人應與貸款人、保證人合作。
第十八條因發生本合同第十一條所述情況,貸款人宣布提前收回貸款而未受清償的,貸款人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
第十九條借款人須向 保險公司辦理保險,并以抵押權人為保險第一受益人。抵押期間,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消保險。為防止保險中斷,貸款人可以代替借款人投保,保險費用由借款人承擔,保險權益屬貸款人。抵押期間,抵押物如發生投保范圍內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用于向貸款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二十條本抵押條款所設立的擔保具有獨立性,無論何種情況,本抵押條款將不因其所擔保的借款條款的無效或可撤銷而無效或可撤銷。
保證條款
保證人根據借款人的請求,同意為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提供保證擔保,保證人承諾并遵守本合同的如下條款:
第二十一條保證人自愿為借款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在借款人沒有按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時,保證人承諾按貸款人要求履行還款義務。
第二十二條保證責任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包括按本合同第二條約定所計收的罰息、按本合同第八條約定所計收的罰息)、因歸還貸款本息而引起的信用卡透支款本息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二十三條保證期間從本合同生效之日開始到本合同借貸條款項下債務最后一期還款履行期屆滿之日起經過兩年。貸款人依據本合同借貸條款中的約定,宣布貸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清償部分或全部債務,保證人應當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十四條若保證人不按合同履行保證責任,貸款人有權向保證人追索,而且僅需通知,貸款人即可將保證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帳戶內的資金與擔保債權相抵銷。帳戶幣種與貸款幣種不同的,按抵銷當天人民銀行對外公布的匯率折算。
第二十五條保證人承諾督促借款人按時歸還貸款,并按貸款人的要求,幫助貸款人追收借款人的債務。
第二十六條貸款人與借款人、保證人商定,在貸款人認為必要的情況下,貸款人僅需通知借款人,即可將債權轉讓給保證人或第三人。保證人同意接受轉讓的債權,轉讓的價格不低于借款人所欠貸款本息及罰息、罰金、違約金等之和。
第二十七條貸款人由于國家利率政策調整而執行新利率的,無須征得保證人的同意。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中“借貸條款”如因某種原因導致其部分或全部無效,不影響“保證條款”的效力,保證人仍應按照約定承擔責任。
其他條款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合同各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采用下述第 種方式解決:
(一)由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二)向下述第項所列人民法院起訴。
1、 被告所在地;
2、 合同履行地;
第三十條本合同自借款人、貸款人、抵押人、保證人簽字或蓋章之后生效,本合同中的抵押條款在辦妥抵押登記之后生效。
第三十一條借款人、保證人、抵押人違反本合同時,貸款人可以采用下述第
方式進行強制執行:
(一)通過公證直接強制執行,借款人、保證人、抵押人自愿接受強制執行;
(二)經司法機關裁決后進行強制執行
第三十一條貸款人有權向有關個人征信系統提供貸款信息;借款人嚴重違約影響貸款人債權實現時,有權通過向社會公告的形式追究其違約責任。
第三十二條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借款人、貸款人、保證人各執一份,登記、公證機構各存檔一份。
貸款人(蓋章):授權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借款人(簽章):抵押人(簽章):
保證人(蓋章):法定或授權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合同簽訂地:
合同簽署日期:年 月 日
(蓋章):
簽字時間:年 月 日
借款協議協議書 篇6
借款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為解決完成學業所需資金,經甲方所在學校批準,向乙方申請國家助學貸款,乙方經審查同意發放貸款。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和《 分行國家助學貸款管理辦法》,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借款用途借款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借款金額:________________ 其中:學費每年:_____________元; 生活費每月: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條 借款期限
本合同約定借款期限為________年________月,自乙方將借款劃入本合同規定賬戶之日起計算,即(或)從_____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借款支用
(一)雙方約定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個工作日內辦理第一筆貸款支用。
(二)以后各筆貸款,甲方委托乙方按下列時間劃入甲方指定賬戶
1.用于支付學雜費的貸款于每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遇法定節假日提前至節假日的前一天)劃入甲方指定賬戶;
2.用于支付生活費的貸款于每________月________日(遇節假日提前)劃入甲方指定賬戶,二、八月份除外。
(三)甲方同意乙方將貸款劃入下述賬戶
賬戶名稱: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
如甲方提供的賬戶因掛失、銷戶等原因無法入賬時,甲方應及時提供新的賬戶。
(四)甲方停止支用貸款時,需經所在學校批準,并提前15天書面通知乙方,并經乙方同意。
第五條 借款利率
(一)雙方約定月利率為:___________________
(二)借款期內遇國家法定利率調整時,實行一年一定,每年年初按中國人民銀行確定的相應檔次的利率確定借款利率;但借款期限不超過一年的(含一年),執行本合同利率,不受國家法定利率的調整而影響。
第六條 還本付息
(一)借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甲方在讀期間,即________年__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月按月歸還借款利息;自甲方畢業次月起至貸款合同到期日止,即________年________月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甲方按月等額還本付息法歸還借款本息。
借款期限不超過一年的(含一年),甲方則在借款到期時一次性償還借款本息。
(二)甲方委托銀行自動從甲方在________銀行開立的儲蓄(卡)賬戶________________中扣除每月本息額,因該賬戶存款余額不足等甲方原因導致乙方在還款日未受足額清償的,未受清償的貸款視為逾期貸款。
如甲方提供的個人賬戶出現掛失,凍結等情況而造成無法扣收本息的,甲方須及時向乙方提供新的還款賬戶用于扣收貸款本息。
(三)甲方全部提前歸還貸款本息,需經所在學校批準,并提前15天書面通知乙方并經乙方同意。乙方按合同約定的利率已計收的利息,不隨還款期限、國家法定利率的變化而調整。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二)當乙方認為申請人的信用狀況發生變化,足以影響其償還貸款時,可以要求申請人提供相應擔保,如不能提供,乙方可以提前收回貸款。
第八條 甲乙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一)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不得將貸款挪作它用,甲方無條件接受乙方對貸款使用情況進行檢查。
(二)甲方應對向乙方提供的借款有關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三)甲方自愿接受乙方對其收入情況進行檢查。
(四)乙方須按合同約定及時足額發放貸款。
(五)乙方可以定期在學校或其他媒體上公布借款人違約情況。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還款計劃償還借款的,乙方按逾期金額和天數以日利率萬分之________計收利息。
(二)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乙方對挪用部分的貸款按挪用天數以萬分之________計收利息。
(三)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停止向甲方發放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貸款的本息并提前解除本合同: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的;
2.甲方向乙方提供虛假借款資料的;
3.甲方拒絕按受乙方對其行為表現及收入情況進行檢查的;
4.借款人連續三個月不履行還款義務或有其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
5.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內被宣告失蹤、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由借款人的合法繼承人繼續履行還款義務;
6.甲方卷入或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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