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合伙經營協議書匯編6篇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用到協議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了協議就有了法律依靠。大家知道協議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合伙經營協議書6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合伙經營協議書 篇1
合伙人甲:姓名: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 合伙人乙:同上(如果是公司,應注明法定代表人)。 合伙人丙:同上(如果是公司,應注明法定代表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全體合伙人友好協商,自愿達成本合伙協議。
第一條 合伙宗旨:共同合作、合法經營、利益共享、風險共擔。
第二條 合伙企業名稱及經營地址
本合伙依法組成合伙企業,名稱為: ,由甲負責進行工商登記。
經營地址: 。
第三條 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如經營項目為餐飲,經營范圍為本地特色小吃。
第四條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年_月_日起,至___年___月__日止。 合伙期限屆滿,經各合伙人協商一致可以續展延長經營期限,也可以根據市場情況提前終止合伙經營。提前終止合伙或者延長合伙經營應須提前六個月取得各合伙人的一致意見,在期滿前辦理完畢有關手續。
第五條 出資金額、 方式、期限
(一)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元,占投資總額的 %;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 元 ,占投資總額的 %;丙以現金出資
元,占投資總額的 %。
(二)合伙人的出資,于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伙出資各占投資總額比例,作為確定盈余分配和債務承擔的基礎。
(四)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一)盈余分配:以按出資比例 為依據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按出資比例 依據承擔。
第七條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 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 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3. 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
1. 自愿退伙。合伙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①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②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③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的事由。
2. 當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①死亡或
者被依法宣告死亡;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3. 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①未履行出資義務;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③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
第八條 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一)全體合伙人共同執行合伙企業事務,同時作如下分工:
(二)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甲作為合伙負責人 ,其權限為:
1.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 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 出售合伙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 支付合伙債務。
第九條 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 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二)合伙人的義務:
1. 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超出權限進行業務活動;
(二) 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競爭的業務。
第十一條 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的權利義務
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可以退還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也可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伙期限屆滿;
2. 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 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銷;
6.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 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 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3. 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4. 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2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二)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
合伙經營協議書 篇2
綿陽雙星翻譯社長期合作協議書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雙星(Double-star)翻譯社
訂立本協議旨在乙方為顧客提供及時、準確、規范的翻譯或本地化服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合作目的:雙方充分利用各自的資源和條件開展合作,互惠互利、共同發展。
二、合作期限:雙方的合作期為 年,從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合作期滿雙方另行續約。
三、本協議從簽訂之日起甲方自動成為綿陽雙星翻譯社的會員;依照相關協議和規定,享受綿陽雙星翻譯社提供的服務,并擁有相應的權利和義務。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效的稿件及資料。(有效的稿件或資料是指甲方對所提供的稿件或資料不再修
改)
2. 在每筆業務發生時,甲方應詳細說明翻譯或本地化的要求。
3.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要求提供相應的服務。
4. 在涉及口譯服務時,甲方應說明時間和涉及到的專業領域。
5. 在涉及本地化服務時,甲方有義務提供詳細的目標群體資料。
6. 甲方在確認乙方完成翻譯或本地化服務后,應在三個工作日內付清余款。
五、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應為甲方分配相應的翻譯或本地化資源,必要時建立針對甲方業務的翻譯或本地化工作小組。
2. 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提供及時、準確、規范的服務。
3. 乙方對已經翻譯完成的譯稿,在一個月內仍有修改的義務。
4. 乙方有義務對甲方的所有翻譯稿件或資料有保密責任,因乙方的泄密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
負賠償責任。
5. 在涉及本地化和全球化業務時,乙方必須保證符合本地化和企業全球化的相關要求,因乙方工作
失誤,達不到相應的要求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六、本協議有效期內基于業務運作需要,雙方協商共同定制的其他相關制度和書面文件,其效力等同于本協議。
七、本協議未盡事項,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協議經簽字蓋章后生效。
八、協議的解除與終止:任何一方如遇對方當事人違反本合同或不履行合同義務時,均有權單方終止協議,并告之對方確認。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綿陽雙星翻譯社
法人代表: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地 址:
地 址: E-mail:
E-mail: 電 話:
電 話: 開 戶 行:
開 戶 行:
帳 號: 帳 號:
合伙經營協議書 篇3
協議編號: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餐飲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并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名稱及經營場所
1、本企業為合伙企業,是根據協議自愿組成的共同經營體。合伙人愿意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依法納稅,守法經營。
2、企業名稱:
3、企業主要經營場所:
第二條 合伙期限
1、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年。
2、到期后,若雙方仍需合伙經營,可進行協議續簽。
第三條 出資方式
1、甲方以_________方式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整,占出資總比例_________。
2、乙方以_________方式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整,占出資總比例_________。
3、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交齊。
第四條 企業法人
1、經過甲乙雙方協定,為了便于生產運營,現決定由_________為企業法人代表,負責辦理工商、稅務、衛生等經營手續。
第五條 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
1、利潤分配,雙方同意按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2、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家庭或個人財產同等比例承擔。
3、合伙企業存續期間,合伙人依據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可以增加對合伙企業的出資,用于擴大經營規模或者彌補虧損。
4、企業年度的或者一定時期的利潤分配或虧損分擔的具體方案,由全體合伙人協商決定或者按照合伙協議約定的辦法決定。
第六條 入伙、退伙、出資轉讓
1、新合伙人入伙時,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訂立書面協議。訂立書面協議時,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物狀況。
2、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3、協議約定合伙企業經營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
(3)發生合伙人無法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嚴重違反合伙協議約定的義務。
4、出資的轉讓:
(1)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
(2)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擅自退伙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 合伙的繼續
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第八條 合伙事務的處理方式及負責人
1、全體合伙人共同執行合伙企業事務。
2、合伙協議約定或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_______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3、在合伙期間合伙人出資的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合伙企業依法或法定事由終止時,企業盈虧按照本協議書相關條款規定的比例承擔。
4、合作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伙人甲、乙雙方共同決定。
5、合伙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6、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1、未經雙方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因此獲得了利益應歸合伙,造成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伙人經營與合伙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伙人對合伙經營的飯店做單方處置,如抵押、出租、轉讓、變賣等行為。
4、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5、如果合伙人違反上述各條規定,應賠償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一條 合同的終止
1、合伙期屆滿。
2、雙方均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合伙事業的目的無法完成。
4、合伙事業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被撤銷。
第十二條 解散與清算
1、本企業發生了法律規定的解散事由,致使合伙企業無法存續,合伙協議終止,合伙人的合伙關系消滅。
2、企業解散、經營資格終止,不得從事經營活動,只可從事一些與清算活動相關的活動。
3、企業解散后,由清算人對企業的財產債權債務進行清理和結算,處理所有尚未了結的事務,還應當通知和公告債權人。
4、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伙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________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5、清算人主要職責:
(1)清理企業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2)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伙企業未了結的事務。
(3)清繳所欠稅款。
(4)清理債權、債務。
(5)處理合伙企業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6)代表企業參與民事活動。
(7)清算結束后,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伙人簽字、蓋章,在15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辦理企業注銷登記。
6、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7、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五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8、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五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如果一方違反合同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并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2、如果一方做出有損合伙企業發展的行為,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而造成合伙企業解散,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并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第十四條 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簽約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 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后的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2、本協議一式三份,合作人各執一份,送工商部門留存一份。
3、本協議經全體合作人簽名、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簽字:(蓋章)
身份證號碼:
電話:
地址:
乙方代表簽字:(蓋章)
身份證號碼:
電話:
地址:
合伙經營協議書 篇4
甲方: 身份證號( )
乙方: 身份證號( )
一、合伙宗旨
甲乙雙方本著互利共盈,共負盈虧,共同投資,合伙經營貨車運輸。
二、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合伙經營項目為貨車運輸,根據甲方的要求,乙方同意甲方所購 __________汽車壹輛(已使用個月);發動機號______;車架號______,計價人民幣__拾__萬__千__百__拾__元(¥____),歸甲乙雙方共同所有。經營范圍為。
三、合伙出資額和份額
甲方、乙方各出資二分之一,即人民幣( ),大寫 ()元整 ,共同經營所購貨車的運輸。
四、合伙利潤的分配
1 、合伙利潤按雙方所占合伙份額分配,合伙利潤為除去貨車運營成本(成本包括油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車輛修理費、拖車費等)的全部收入。
2 、合伙利潤按 結算,每 分配一次。
乙方駕駛車輛,雙方共同為乙方支付工資為 元/月。每( )結算一次。
五、合伙費用和開支
1 、以甲、乙雙方的合伙方式進行財務記賬,按份額分紅。
2 、合伙經營過程中產生油費、過橋過路費、車輛修理費、配件費用,記入運營成本。
3 、車輛運輸途中發生交通事故的,駕駛員(乙方)應立即向甲方報告,甲方應馬上與乙方共同商量交通事故的處理辦法。如果是重大交通事故(有人員傷亡或重大財產損失)的,應當報警,走保險,保險費不足的,由營業收入或公共帳戶中支出,仍不足的,甲、乙雙方按合伙份額承擔。
4 、所有車輛運營成本雙方均等共同承擔。
六、散伙和協議終止
1、中途若車輛轉讓、變賣則視為散伙,本協議自動終止。
2、車輛轉讓、變賣所得雙方均等分配。
3、若中途一方要求退出,則雙方共同協商處理。
七 本協議需經公證處公證后生效。
八 本協議無其他未盡事宜。
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公證處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伙經營協議書 篇5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飯店事宜達成如下合伙協議:
第一條 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獨特風味,使合伙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伙名稱、主要經營地、法人
合伙經營的飯店名為:
經營場所位于:
法人:
第三條 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經營項目:
經營范圍:
第四條 合伙期限本次合伙由合伙人三方均同意終止合伙,視為終止。
第五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以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占總股份的____%;乙方____________以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占總股份的____%;丙方____________以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占總股份的____%。
2、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_____年___月___日以前交齊,匯到銀行卡___________________上,卡和密碼由甲、乙、丙三方認同的指定人________持有,使用股份資金時,需至少兩人同時在場。其他合伙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伙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余、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伙創收盈余,此為合伙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伙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伙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 合伙人簽單事項合伙人到店簽單事項由合伙人三方決定后另行約定。
第八條 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一)入資
1、新合伙人入資,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新合伙人須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3、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資的新合伙人對入資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資
1、自愿退資。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資:
(1)合伙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伙人書面同意退資;
(3)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法定事由。合伙人擅自退資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資。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
3、除名退資。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3)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資。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合伙人退資后,其他合伙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伙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 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
第九條 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合伙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決定;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資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伙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伙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伙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資的情況下,其余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屆滿;
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已不具備法定合伙人數;
4、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伙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合伙人或合伙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4、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六條 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余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二)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資處理,轉讓的合伙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伙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伙企業法》而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伙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伙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不聽勸阻者,可由其他合伙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 協議爭議解決方式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貴陽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 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
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新入資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肆份,合伙人各執壹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壹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全體合伙人簽章處:
甲方:
乙方:
丙方: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經營協議書 篇6
甲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養雞場事宜達成如下合伙協議:
第一條 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經營一家養雞場,使合伙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伙名稱 、主要經營地
合伙經營的養雞場名字為:
經營場所位于: 面積:
第三條 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經營項目為: 范圍包括:
第四條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如遇特殊情況,經雙方一致同意,可以提前解除合伙;如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內雙方辦理有關手續。
第五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2.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由合伙負責人甲方統一保管,另一方合伙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伙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余、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
2、獎金分配:隨著合伙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后,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伙人商議后決定。
3、盈余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伙創收盈余,此為合伙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伙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4.債務承擔:如在合伙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 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 新合伙人須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3. 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
1. 當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2. 協商退伙。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伙人書面同意退伙;
③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法定事由。
3.單方退伙。一方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另一方合伙人可以單方退伙: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單方退伙的合伙人需以書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合伙人退伙事宜。另一方合伙人人對單方退伙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單方退伙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4.合伙人退伙后,另一方合伙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養雞場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5. 合伙人退伙后,退伙人對基于退伙前的原因發生的養雞場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三) 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另一方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伙對待。出資全部轉讓的,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
第八條 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甲方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為:
1.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 對合伙項目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 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4. 支付合伙債務。
5.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 合伙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重大事項應由合伙人協商一致方可執行;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 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
1. 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 分擔養雞場經營損失的債務。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本養雞場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則歸全體合伙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伙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養雞場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養雞場進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養雞場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伙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養雞場名義繼續經營原養雞場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伙期限屆滿;
2. 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 已不具備法定合伙人數;
4. 合伙事務已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銷;
6.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 合伙解散后由雙方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3. 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社會保險費用;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4. 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四款盈余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另一方合伙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二)合伙人未經另一方合伙人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另一方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的合伙人應賠償另一方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本養雞場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另一方合伙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伙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而導致本養雞場解散的,應當對另一方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另一方合伙人的全部損失。第十四條 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解決。
第十五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一式兩份,合伙人各執壹份。
(四)本協議經雙方合伙人簽名并摁印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