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經營合作協議書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協議,簽訂協議可以解決現實生活中的糾紛。到底應如何擬定協議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餐飲經營合作協議書,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餐飲經營合作協議書1
合伙人:
聯系方式:
地址
合伙人:
聯系方式:
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中國其它法律、法規規定,出資人遵循自愿和協商一致原則,共同出資成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餐飲公司。
第一條公司基本情況
1、合作餐飲公司中文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公司)
2、公司中文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本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
第二條公司經營范圍
餐飲制作、銷售。
第三條合作期限
公司經營期限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四條投資資本及出資人
公司投資資本為_______萬元人民幣,出資人出資額和所占注冊資本比例的基本情況為: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出資額:_____________________,占注冊資本比例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出資額:_____________________,占注冊資本比例__________%
第五條出資人權利和義務
出資人應享有下列權利:
1、出席股東會,按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2、選舉和被選舉為董事、監事。
3、可查閱股東會記錄和公司財務會計報告。
4、按出資比例分取紅利。
5、按出比例分取公司清算后為出資人可分配的資產。
6、按章程規定轉讓出資。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權利。
出資人應履行的義務:
1、承認并遵守公司章程。
2、按時足額繳納認繳的出資額。
3、公司依法成立后不得抽回資額。
4、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5、保守公司內部經營方式及營運機密。
6、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
第六條資金到位及核算約定
1、第一期資金到位:甲乙雙方于____日內按投資比例繳納該預算之總投資____%金額匯至____________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指定賬戶。
2、第二期資金到位:甲乙雙方第一次次資金到位后____日內或雙方協定本店之營運日前____日,按投資比例該投資預算之總投資____%金額匯入____________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指定賬戶。
第七條組織管理
1、公司最高權力機構為股東會,股東會由全體出資人組成,為更好地經營、管理好本店,在與甲方互相協商的基礎上,就聘請甲方經營人員管理本店。
2、董事、監事的權利、義務、議事規則由公司章程規定。
第八條公司財務、會計制度
1、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本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2、公司每月制作財務會計報告,并依法經審查驗證,第二或三個月份利潤給予各出資股東。財務會計報告應當包括財務會計報表及附屬明細表: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財務狀況表(有變動時提供)。
3、聘請甲方對其經營成果進行月度核算,并根據具體經營業績情況,向出資方收取一定的`經營管理費用及給予經營成效獎勵,具體按下列方法計算并支付:
(1)甲方每月純利潤的____%作為甲方的經營管理費用;
(2)當本店的純利潤在____萬元(含)人民幣以上時,甲方除了收取當月利潤____%的經營管理費用外,超出金額按利潤____%作為經營成效獎勵給甲方;
(3)經營管理費用計入當月份之營運成本。
4、在經營期間,若出現盈虧,均按出資比率共同承擔。
第九條合同的終止及終止后事項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伙期屆滿;
②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③合伙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伙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伙終止后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糾紛的解決
合伙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__________法院。
第十一條其他
1、本合同自訂立并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準之日起生效并開始營業。
2、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伙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餐飲經營合作協議書2
甲方:
乙方:
為了結合雙方優勢,共同致力于開創餐飲經營,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共同發展,優勢互補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在合作意向上達成一致,結為合作伙伴,現就雙方合作的具體事宜及雙方的權力與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作宗旨:共同開創餐飲經營事業
第二條合作經營項目:餐廳籌措、設立、經營、管理;
第三條合作期限 年:從 至 止
第四條合作方式
甲方出資 萬元。乙方出資 萬元。
2.雙方的出資,于餐廳設立前十日內交齊,一方若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對餐廳不享有合伙人權利,不能參與該餐廳之盈利分配。
3.合伙期間雙方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雙方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合伙期間各項決策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甲方為合伙負責人。其權利義務為:
① 對外以合伙名義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 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③ 餐廳設立后,享有20xx元/月的工資;
④ 支付合伙債務;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①參予經營管理;
②餐廳設立后,享有20xx元/月的工資;
③負責會計職務。
第六條 合伙期間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以出資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利潤為餐廳的總收入減去總支出后的'盈余,產品折舊年限不能超過三年。
2.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雙方的出資額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合伙期間入伙、退伙、出資轉讓
1.入伙: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雙方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伙:①合伙第一年內不得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時退伙;③退伙需提前一月告知對方并經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3.出資的轉讓:在合伙期限內,可以原出資額為限將其在合伙中的出資轉讓給對方或者第三人。
第八條合伙的終止及事項
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而終止:
①合伙期屆滿;②雙方同意終止合伙關系;③合伙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伙終止后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比例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一方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九條甲乙雙方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餐廳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敦煌市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執 一份,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訂立雙方簽字并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準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餐飲經營合作協議書3
甲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式: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式:
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式: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合作經營甲方承包___________餐飲專營店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 定義
1、本協議所稱的餐飲店,系指甲方依法承包的由各方合作經營的營業場所,該場所專業從事餐飲服務相關業務。
2、餐飲店的地址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餐飲店正式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本協議所稱的合作經營,系指餐飲店由合作各方按約定承擔費用及經營責任,甲方作為負責人,全權負責管理工作,對外開展業務,負責日常的經營管理活動的經營行為。
第二條 合作經營項目、范圍、經營期限
1、經營項目為特色餐飲,范圍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業務。
2、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終止合作,視為終止。
第三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餐飲店的所有投資及日常費用的開支均由各方共同出資承擔。
2、各方出資合計人民幣_______元(人民幣)。
甲方以_____________________出資,合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占出資總額_______%。
乙方以_____________________出資,合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占出資總額_______%。
丙方以_____________________出資,合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占出資總額_______%。
3、各合作人的出資,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日匯到甲方銀行卡上,甲方使用股份資金時,其他合作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第四條 經營管理及人員管理
1、甲方代表各方對餐飲店進行全方位的經營管理,其他各方有權對甲方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但不得干涉甲方經營。
2、甲方有權對餐飲店經營所需人員進行管理,其他各方不再進行管理。
第五條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
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作創收盈余,此為合作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作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
如在合作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作債務先由合作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作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1、入資
(1)新合作人入資,必須經甲方同意。
(2)新合作人須承認并簽署本合作協議。
(3)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資的新合作人對入資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退資
(1)在經營期限內,經甲方書面同意,合作人可以退資,合作人擅自退資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損失。
(2)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
(3)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作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生效,被除名人退資。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作人退資后,其他合作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3、出資的轉讓
經甲方書面同意后合作人可以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七條 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作人的權利:
(1)合作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決定。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2、合作人的義務:
(1)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八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作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作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2、禁止合作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作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3、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九條 合作營業的繼續
1、在退資的情況下,其余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經營。
2、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據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條 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1、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屆滿;
(2)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系;
(3)被依法撤銷;
(4)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作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作企業解散后日內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稅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各合作人按出資比例進行承擔。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合作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2、合作人未經甲方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資處理,轉讓的合作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3、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作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 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向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
1、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2、新入資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協議一式_____份,合作人各執_____份。
4、本協議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
乙方(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
丙方(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
餐飲經營合作協議書4
甲方:
乙方:
為了結合雙方優勢,共同致力于開創餐飲經營,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共同發展,優勢互補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在合作意向上達成一致,結為合作伙伴,現就雙方合作的具體事宜及雙方的權力與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作宗旨:共同開創餐飲經營事業
第二條合作經營項目:餐廳籌措、設立、經營、管理;
第三條合作期限年:從_______至_______止
第四條合作方式
甲方出資_______萬元。乙方出資_______萬元。
2.雙方的出資,于餐廳設立前十日內交齊,一方若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對餐廳不享有合伙人權利,不能參與該餐廳之盈利分配。
3.合伙期間雙方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雙方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合伙期間各項決策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甲方為合伙負責人。其權利義務為:
①對外以合伙名義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③餐廳設立后,享有20xx元/月的工資;
④支付合伙債務;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①參予經營管理;
②餐廳設立后,享有20xx元/月的工資;
③負責會計職務。
第六條合伙期間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以出資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利潤為餐廳的總收入減去總支出后的`盈余,產品折舊年限不能超過三年。
2.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雙方的出資額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合伙期間入伙、退伙、出資轉讓
1.入伙:
①需承認本合同;
②需經雙方同意;
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伙:
①合伙第一年內不得退伙。
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時退伙;
③退伙需提前一月告知對方并經同意;
④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3.出資的轉讓:在合伙期限內,可以原出資額為限將其在合伙中的出資轉讓給對方或者第三人。
第八條合伙的終止及事項
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而終止:
①合伙期屆滿;②雙方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③合伙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伙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伙終止后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比例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一方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九條甲乙雙方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餐廳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敦煌市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訂立雙方簽字并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準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餐飲經營合作協議書5
甲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式: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式:
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式: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合作經營甲方承包___________餐飲專營店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 定義
1、本協議所稱的餐飲店,系指甲方依法承包的由各方合作經營的營業場所,該場所專業從事餐飲服務相關業務。
2、餐飲店的地址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餐飲店正式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本協議所稱的合作經營,系指餐飲店由合作各方按約定承擔費用及經營責任,甲方作為負責人,全權負責管理工作,對外開展業務,負責日常的經營管理活動的經營行為。
第二條 合作經營項目、范圍、經營期限
1、經營項目為特色餐飲,范圍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業務。
2、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終止合作,視為終止。
第三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餐飲店的所有投資及日常費用的開支均由各方共同出資承擔。
2、各方出資合計人民幣_______元(人民幣)。
甲方以_____________________出資,合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占出資總額_______%。
乙方以_____________________出資,合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占出資總額_______%。
丙方以_____________________出資,合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占出資總額_______%。
3、各合作人的出資,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日匯到甲方銀行卡上,甲方使用股份資金時,其他合作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第四條 經營管理及人員管理
1、甲方代表各方對餐飲店進行全方位的經營管理,其他各方有權對甲方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但不得干涉甲方經營。
2、甲方有權對餐飲店經營所需人員進行管理,其他各方不再進行管理。
第五條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
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作創收盈余,此為合作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作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
如在合作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作債務先由合作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作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1、入資
(1)新合作人入資,必須經甲方同意。
(2)新合作人須承認并簽署本合作協議。
(3)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資的新合作人對入資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退資
(1)在經營期限內,經甲方書面同意,合作人可以退資,合作人擅自退資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損失。
(2)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
(3)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作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生效,被除名人退資。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作人退資后,其他合作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3、出資的轉讓
經甲方書面同意后合作人可以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七條 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作人的權利:
(1)合作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決定。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2、合作人的義務:
(1)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八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作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作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2、禁止合作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作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3、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九條 合作營業的繼續
1、在退資的情況下,其余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經營。
2、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據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條 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1、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屆滿;
(2)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系;
(3)被依法撤銷;
(4)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作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作企業解散后日內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稅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各合作人按出資比例進行承擔。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合作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2、合作人未經甲方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資處理,轉讓的合作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3、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作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 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向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
1、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2、新入資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協議一式_____份,合作人各執_____份。
4、本協議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
乙方(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
丙方(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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