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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師年終考核方案

      時間:2024-10-29 18:05:13 考核方案 我要投稿

      【薦】教師年終考核方案15篇

        為了確保工作或事情能有條不紊地開展,就常常需要事先準備方案,方案屬于計劃類文書的一種。那么我們該怎么去寫方案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教師年終考核方案,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薦】教師年終考核方案15篇

      教師年終考核方案1

        師德是校風、教風、學風和教工作風的高度概括與濃縮,其核心是教師的職業道德。學校是培養人才的搖籃,教師是塑造學生靈魂的工程師,青少年學生處于“染于蒼則蒼,染于黃則黃”的不成熟階段,學校和教師對他們的影響有著終生的作用。因此,狠抓師德師風建設對于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完成培養目標有著極其的重要作用。為了重塑教師形象,切實抓好師德師風建設,結合我校教代會通過的'各項管理細則,特制訂師德師風考核方案:

        一、師德考核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師德考核等級確定

        90分以上的為優秀

        80——89分為良好

        60——79分為合格

        60分以下為不合格

        三、師德考核比例指標(按學校教職工總數確定)

        優秀:20%

        良好:30%

        合格:45%—50%

        不合格:0至5%

        四、師德考核考評辦法

        1、綜合考核評分(由學校考評小組進行)(按《考評細則》考評,百分制)占60%。

        2、學生民意調查,占10%。(由年段組織考核)

        3、教職工民意測評,占10%。(由工會組織考核)

        4、樣級領導考核,占20%。(校務會組織考核)

        按上述五項得出個人總分,并確定等次。

        五、師德考核結果三掛鉤

        1、直接與評先評優掛鉤。即師德考核結果不為良好級以上者,不能參與任何級別的先進的評選。

        2、直接與評定職稱掛鉤。即師德考核結果為優秀者,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

        3、直接與年度考核掛鉤。即師德考核結果為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定為不合格。

        六、師德考核時限規定

        1、每學期期末進行初評,學年度進行總評并確定考核等次。

        2、考核結果每半年一次登記,學校存檔案。

        七、師德考核評價機制

        1、每學期結束后由辦公室根據考核細則計算出教師師德得分,交考核領導小組審核后向教師公布。

        2、考核結果做為教師評優、評先、評職稱的依據。

      教師年終考核方案2

        為進一步推進人事制度改革,加強學校規范化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激勵機制和科學合理的管理體制,逐步實現學校內部管理的制度化、科學化,切實保證依法治校、照章辦事,根據上級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本著客觀公正、民主公開和注重實績的原則,特制定本單位績效、年度量化考核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績效工資實施為契機,建立科學規范的收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杠桿作用,真正做到干與不干不一樣,干多干少不一樣,干好干壞不一樣,激勵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扎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目標,努力推進教育事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二、實施對象

        學校全體教職工。

        三、量化考核分配原則

        1、堅持“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優績優算制”的原則,績效工資以工作績效考核結果作為分配的主要依據,無論什么原因,只要沒有崗位績效考核結果,就不能參與績效工資分配發放。

        2、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績效工資考核分配的全過程公開,切實做到公平、公正。

        四、績效工資的發放辦法

        1、資金來源:按照上級撥給的績效工資總量(不含班主任津貼、校長津貼、邊遠地區津貼等)中每位教職工不分級別提取1000元,納入績效工資的范圍。

        2、資金發放:

        (1)代課費:1節15元,超課費:1節15元,課時基數以文件為準(校長4節,教導主任、總務主任7節,辦公室主任、少先隊輔導員各8節,教導副主任、總務副主任、報賬員、工會主席各9節,關工委主任、關工委秘書各10節。)圖書管理員按超2節課計算,實驗儀器管理員按超2節課計算,體育器材管理員按超2節課計算,食堂管理員按超3節計算,教研組長組織一次教研活動30元,上公開課或組織教研活動的教師一次30元。

        (2)事假1節扣15元,一般病假1節扣10元(大病住院除外),曠工一節扣50元,早退和遲到一節扣15元。(請假須先寫請假條,否則視為曠工)

        (3)期末統考獲全鎮第一名獎勵600元(畢業班獲縣一等獎追加600元),第二名獎勵400元(畢業班獲縣二等獎追加500元),第三名加200元(以平均分為準)(畢業班獲縣三等獎追加400元)。平均分和合格率超過鎮、縣平均分每分各獎勵20元。平均分和合格率低于鎮、縣平均分每分各扣10元,鎮級平均分、合格率倒數第一名各扣100元,縣級平均分、合格率倒數第一名各扣100元。

        (4)公假和特假不扣績效。

        (5)(績效工資總量—(1)至(5)項)÷全校教職工考核量化總分數=分值,用每個教職工的考核分數×分值,計算出每個教職工此項績效考核獎金。

        3、請長假(連續請假超過15天)的教職工的考核分數為60分,績效工資本學期不參與計算全數返還(學校的各項扣款除外)。

        4、量化考核結果作為年度考核、評優、評模、晉升、脫產培訓、末位淘汰的條件和依據等評優評先的依據。

        五、量化考核辦法

        每位教師給基礎分80分,依據下列條款進行加分和扣分。

        (一)加分

        1、熱愛黨、熱愛祖國和人民,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愛崗敬業、為人師表、關愛學生。(3分)

        2、根據上級文件要求在國家正規刊物上發表論文及論文評比獲獎的,按縣級到國家級刊物每學期只以級別最高一次加分(鎮級0.6分,縣級1分,州級2分,省級3分,國家級4分)。(發表之前必須到教務處登記備案,否則不予加分)

        3、獲“文明教室”稱號班級的教師每人每周加0.5分,第二名加0.3分,若有教師不負責,則將積分加給另一位教師。

        4、按上級文件要求指導學生發表作品或參加校外活動獲獎,按鎮級到國家級每次鎮級加1分,縣級加2分,州級加3分,省級加4分,國家級加5分。(活動必須真實,學生將作品或活動項目到教務處登記備案)

        5、班級學生鞏固率為100%,加教師(語文、數學教師)各1分。

        6、當月出滿勤加1分。

        7、期末統考獲縣前5名加10分,6—10名加6分,獲全鎮第一名加6分,第二名加5分,第三名加4分(以上名次均以平均分為準)。

        (二)扣分

        1、違法亂紀被公安機關或有關單位抓獲一次,或被上級黨政機關處分一次扣5分(影響學校團體獎金者除扣積分外,按團體應得獎金總額的5%進行罰款分發給其他團體成員)。

        2、不負責任,造成學校工作損失,導致安全事故發生,使學校聲譽受到影響及不服從學校分配安排的拒絕一次扣0.5——6分。

        3、體罰學生、造成學生身體傷害,重傷扣10分,輕傷扣5分,輕微傷或未有明顯傷痕,但造成一定影響的扣3分。

        4、衣冠不整(穿拖鞋、短褲、超短裙、濃裝艷抹、奇裝異服)進校園者每次扣2分。

        5、酒醉上課和在課堂上抽煙、接打手機、玩手機、看無關書報等每次扣1分。

        6、教職工互相吵架,每次扣3分,打架每次扣5分。

        7、挑撥離間,制造矛盾者,發現一次扣5分。

        8、會議、學習時間批改作業、看書報、打毛線等,做與開會無關的事,發現一次扣1分,少一次會議記錄扣1分,記錄不認真的視為無記錄。

        9、在校園亂丟煙頭、果皮、紙屑等臟物每次扣1分。

        10、不按時間交計劃、總結、表冊、繼續教育資料、論文、心得體會和各種費用,遲一天扣1分,少一種扣2分。

        11、在“文明教室”評選中獲倒數第一名的班級每周扣語文、數學教師各0.3分(本學期按低、高二個年級組進行評比)。未上主科教師以最低分計算。

        12、值日領導和值日教師實行全天坐班制,不做班者一次扣0.5分,必須認真清查當天各種考勤,檢查各處衛生,缺少記錄和公布一次扣0.1分,并且安排好當天的課,少安排一次扣0.1分,拒絕代課的教師每次扣0.5分,課間操時值日領導要作安全、衛生等教育,并作好記錄,少一次扣0.1分。值日教師做好當天食堂出庫工作和陪餐(值日領導)并做好相關記錄,少一次扣1分。

        13、班級黑板報不按要求出刊,或不認真對待的一次扣1分。

        14、上課、集體活動、會議發言時不使用普通話的一次扣0.5分。

        15、教師亂收費、亂罰款,視情節扣1——5分。

        16、教師收到上級下發的各種表冊、文件不交學校,除追究其責任以外,每份扣2分。

        17、教師必須認真書寫教案,凡與教學進度不吻合或不認真者,視情節扣0.5——5分。(每月查一次)

        18、課堂作業與課外練習必須做到全批全改(一、二年級每周3次,四、五、六每周4次)少一次扣0.1分。測試和作文每單元一次,要求全批全改,少一次測驗和作文扣0.5分。

        19、聽課少于10節(教務主任15節)的每節扣0.5分。(以聽課記錄為準)

        20、所任班非正常流失1名學生,扣直接責任人2分。

        21、教師遲到、早退一次扣0.5分,曠工一節扣1分,事假一節扣0.5分,一般病假和護理假(除住院治療外)扣0.2分。(活動每天按6節計算,會議一次按1節計算)

        22、凡對班級財產管理不善的'或所任班級學生故意損壞財產的,由總務處檢查記錄,視情節扣0.1——5分。

        23、每天早上有第二節課、當天學生就餐管理和星期五下午最后一節課的教師,不負責班級紀律的一次扣1分。

        24、辦公室每月公布一次教師量化積分情況,總務處每月公布一次收支情況,少先隊每月公布一次“文明教室”評選情況(公布時間為每月1——5號),少公布一次扣責任人1分,遲一天扣0.2分。

        (三)備注

        1、該量化積分以學期為單位,必要時以年度為單位。

        2、凡加分、扣分中,學校教務處有詳細記錄,加分必須有相關部門出示真實依據,扣分記錄人必須公布告知本人。

        3、本方案中未考慮到的加分、減分由學校行政會議決定。

        4、年度量化積分低于60分的,年終考核不合格。

        5、被評為各級優秀教師、優秀班主任、優秀教育工作者、勞動模范、因評選時均以本方案從高到低產生,所以此類獲獎不加分。

        (四)量化要求

        1、依據本細則,結合本校實際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及評價標準,并經校委會或80%以上教師討論通過,上報方案時,必須附有詳細的量化標準。

        2、制定各項目評價標準要注重過程,在平時量化考核過程中,必須公平、公正、實事求是,量化結果每月在校內公示,做到每月一總結,每學期一核算,凡在量化考核過程中不堅持原則、徇私舞弊者,將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3、凡是年度考核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教職工,實行績效工資一票否決。

        4、本細則由全體教師會議通過后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教師年終考核方案3

        為進一步調動教師工作積極性,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全面推進素質教育,更好發揮學年度考核的導向作用,本著“公正、公平、競爭”的原則,根據省市中小學教師年度考核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黨的教育方針,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考核必須有利于充分調動廣大教師的積極性,有利于人事制度的改革,有利于“優勝劣汰”競爭機制的建立。

        二、組織領導:

        1、領導小組:

        2、職 責:

        校 長:全面督促、檢查教師教育教學工作,組織領導考核領導小組開展對教師的學年度考核工作。

        辦 公 室:記錄教師出勤情況,匯總行政值班記錄情況。

        教務處教研室:檢查、記錄教師教學常規、成績統計;對教育教學事故按一次一表作好記錄。

        工 會:參加并監督考核工作。

        教 師 代 表:參加考核,反饋教師信息。

        三、考核辦法:

        1、考核對象:任教的教師、見習教師。

        2、考核實行定性與定量相結合,平時與學年相結合;考核指標為德、勤、能、績。

        3、考核程序:自下而上,教研組考評與學校考核小組考評相結合。教研組嚴格對照《教師業務考評細則》推選出優秀教師,學校考核組在此基礎上,根據《學年度考核方案》全面綜合考評出優秀教師。

        4、學年度考核總評=思想政治(等級)+工作態度(等級)+教育教學業務素質分。最終評定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級。

        5、考核結果“德、勤、能、績”計入教師業務檔案,作為今后教師聘用、晉職、評優、崗位選擇、待聘、解聘的依據。

        6、考核的`學年度時間為每學年9月1日——次年8月31日。

        注:學校中層以上干部按干部管理權限,由教育主管部門組織考核、教代會代表測評;工勤人員由人事局進行年度考評,教代會代表測評。

        四、教師學年度考核內容

        (一)思想政治(德):

        考核要求:

        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方針路線政策,貫徹黨的教育方針;遵守教師職業道德,自覺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有良好的師德表現,關心維護學校形象聲譽,關愛學生,有較好的團隊合作精神。

        責任部門:學校考核組

        考核說明: 凡受上級任何部門處分、通報批評,出現嚴重教育教學事故者,學校紀律處分,不參與評優,并視情節評定為不合格或基本合格。

        凡屬下列行為認定為教育教學事故。

        1、教職人員在校內排斥差生,體罰、辱罵或侮辱學生造成嚴重后果。

        2、教職人員在非教學因素作用下泄露考試內容。

        3、命題出現重大錯誤;試卷在傳送、保管過程中泄密造成嚴重后果;考試監考過程中因遲到早退、擅離工作崗位或不作為而造成秩序混亂、后果嚴重(中考高考會考出現差錯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處理);考試閱卷工作中發生重大失誤。

        (二)工作態度(勤):

        考核要求:

        (1)工作任務:服從學校工作安排,積極主動承擔學校分配的其他工作任務,熱心公務;完成教育教學任務;開齊課程開足課時。

        (2)出勤:遵守勞動紀律,不誤課,全學年出勤率高,無曠工無事假現象。

        責任部門:學校考核組

        考核說明:曠課2節視為曠工 一天,早讀、晚督修缺席四次視為曠工一天;校會,教研活動缺席四次;事假超過一周、病假產假超過一個月,不參與評優;經學校批評教育仍無改變造成嚴重后果,可評定為不合格或基本合格。

        (注:未辦理正式手續私自調課或停課視為曠課;上課遲到早退10分鐘以上曠課。以上數量認定按學年累積)

        (三)教育教學工作能力(能)

        考核要求:

        詳見《教師業務評估細則》

        責任部門:教務處、教研室

        (四)教育教學工作業績(績)

        考核要求:

        詳見《教師業務評估細則》

        責任部門:教務處、教研室

      教師年終考核方案4

        為了正確評價教師的德才表現和教學效果、工作實績,促進教師隊伍整體素質的提高,為教師職務晉升,聘任和待遇分配等提供依據,現根據上級有關黨政群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的通知精神,結合我縣教育實際情況,對教師考核工作,提出以下方案。

        一、考核范圍

        全縣中小學、幼兒園;縣特校、縣職業技術學校。

        二、考核內容

        教師的考核內容是德、能、勤、績四個方面,重點是考核教學效果和工作實績。

        德:指政治思想和師德品質的表現;

        能:指業務知識、教育教學的水平和能力;

        勤:指勤奮精神、工作態度和出勤率;

        績:指教育教學的數量、質量和效果(包括教學目標評估、班主任和少先隊工作評估、教研與成果、常規工作、差生轉化工作等)。

        三、考核標準

        1 、考核要以教師崗位職責和所承擔的教育教學任務為基本依據,堅持客觀公正、上下結合的原則。

        2 、教師考核結果分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四個等次。被考核審定為優秀等次的人數,一般控制在本單位教師總人數的10%。

        3 、四個等次的基本標準:

        ( 1 )優秀:能正確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模范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令和規章制度,業務熟悉,工作勤奮,教育教學效果好,成績顯著。

        ( 2 ) 稱職:能正確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和政策,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令和規章制度,熱愛教育工作,業務熟悉,工作積極,較好地完成各項教育教學任務。

        ( 3 )基本稱職:政治表現與業務素質一般,勉強適應工作要求,工作積極性、主動性不夠,基本完成教育教學任務,在工作中有失誤。

        ( 4 )不稱職:政治思想覺悟較低,不勝任教育教學工作,責任心不強,組織紀律性差,或在工作中造成嚴重失誤。

        四、考核辦法

        1 、縣直學校校長的考核,由縣教育局負責;各鎮學校校長的考核,由鎮教委負責;各校教師的考核,由校長負責。實行一級考核一級。

        2 、教師的'考核分為平時考核、學期考核、學年考核三種。平時考核可以隨時進行。學期考核每半年一次,在每年1 月和7月份進行。學年考核每年進行一次,在每年7 月份結合學期考核同步進行。學年度考核以平時考核和學期考核為基礎。

        3 、下列人員按以下辦法進行考核

        (1) 因公離開現職崗位的,參加原學校的學年考核,其中時間超過半年以上,由其服務或學習單位提供詳細書面表現情況。

        (2)正式調動工作單位的,參加新工作單位的學年考核,其中在新單位工作不滿半年的,由調出學校提供詳細書面表現情況。

        ( 3 )見習期、試用期教師參加考核,不定等次,轉正定級后才評定等次。

        (4)一學年內請病假( 公傷除外) 累計超過6個月,或請事假累計超過3 個月,或曠工累計超過3 天的教師,當年度的考核,只寫評語,不定等次。

        (5)離退休教師,以審批執行時間為準,下半年批準離退休的不參加學年度考核。

        (6)因某種情況正被停職調查,以至立案審查未作結論的教師,不能參加當年的學年度考核。

        (7)受行政記大過或黨內嚴重警告及以下處分的教師,處分期間參加考核,但不定等次。

        ( 8 )違反計劃生育的教師不能參加考核。

        五、考核程序

        1、被考核教師,根據考核內容,自我總結,填寫《學年度考核登記表》 。

        2 、被考核教師在所在單位認真總結、匯報一學年來教育教學工作情況,自報考核等次,群眾評議,各單位根據被考核教師平時教育教學工作情況和群眾評議意見,寫出考核評語,提出考核等次意見。

        3 、學校考核小組對處室主任提出的考核等次進行復核。

        4、學校考核小組將考核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被考核教師。如被考核教師對考核結果有不同意見,應在接到考核通知之日起10天內,向考核小組提出復核申請。考核小組在認真進行調查研究廣泛聽取各方意見的基礎上,10 天內提出復核的處理意見,并以書面形式通知其本人。

        5、凡等次評定為優秀或不稱職的,在鎮工作的,由鎮教委考核小組評定,縣直學校報縣教育局考核小組評定。對不稱職和因處分不定等次的 ,各單位要給每個人寫出書面報告。

        六、考核結果的使用

        ( 一)教師在學年度考核中被確定為稱職以上等次的,具有晉職和晉升工資的資格。

        1 、教師年度考核被確定為稱職等次以上的,具有晉升職務的資格。

        2 、教師在聘任期內,學年度考核連續兩年被確定為稱職以上等次的,在本職務所對應的職務工資標準內晉升一個工資檔次。

        (二)教師在學年度考核中被確定為基本稱職等次的,按以下辦法處理:

        1 、教師被確定為基本稱職等次的,所在單位要安排人員進行幫帶。

        2 、教師被確定為基本稱職等次的,不影響調整工資(即在國家未作出明確規定之前,可視同稱職等次按有關規定給予晉升職務工資檔次)。

        3 、對連續兩年考核確定為基本稱職等次的教師,應調整其工作崗位。其中:屬領導職務的,應改為非領導職務。

        (三) 教師學年度考核被確定不稱職等次的,按以下辦法處理

        1、當年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等次的,在3 個月內作出辭職,調換工作或緩聘、短聘處理。

        2 、連續兩學年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等次的,按我縣教師聘任制實施辦法和實施意見的規定,予以解聘或不聘。

        七、審批權限

        1 、縣直學校校長、教師考核評定等次,受獎勵或短聘、緩聘、不聘等,送縣教育局,按干部管理權限審批。

        2 、農村學校校長、教師考核評定等次,受獎勵或短聘、緩聘、不聘等,由考核小組提出意見,報鎮教委批準,縣教育局備案。

        八、考核機構

        (一) 各單位都要設立考核小組,由單位主要領導、主管人事政工的領導和骨干教師代表組成,一般3 一5 人為宜。

        ( 二)縣教育局設立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人事股,負責處理考核工作的日常事務。各單位也要相應設立考核領導小組,負責本單位教師考核工作。

        ( 三)縣、鎮、校考核領導小組職責

        1 、制定具體的考核方案和實施辦法。

        2 、設立教師個人考核檔案(檔案內容包括:教育教學計劃、總結;聽評課記錄;所教學科的競賽、考試成績記錄;獎懲記錄;教育教學論文;考查、考核總結及教育教學工作情況記錄考核鑒定表等)。

        3 、組織、指導、監督本單位的考核工作。

        4、審核本單位對教師提出的考核意見。

        5 、受理教師對考核結果不服的復核申訴。

        6 、發放考核結果的書面通知書。

        九、加強領導和組織工作

        建立教師考核制度,是加強我縣教師隊伍科學管理的重要措施。各鎮教委、縣直學校要加強領導,認真做好宣傳工作,精心組織,積極實施,做到力求客觀、全面、科學、實事求是、準確地對教師工作作出評價。

        各鎮、縣直學校參照本方案,結合各自的實際,具體制定教師考核的實施細則。各鎮中小學報鎮教委審定;縣直學校報縣教育局審定。

        本方案從二00三學年度起實施,解釋權屬縣教育局。

        博興縣教育局

        二0XX年七月八日

        

      教師年終考核方案5

        為及時檢查、客觀評價一個學期來全鎮小學及全體教職工的工作情況,為下學年教職工評聘及各類評優提供可靠的依據,進一步調動教干、教職工的積極性,中心校擬于期末對學校、教職工進行全面考核。

        一、加強組織領導

        中心校成立考核小組,研究制定分類考核的實施意見,安排考核工作日程,同時,成立業務考核小組,進行考核工作的具體操作。

        考核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業務考核小組

        組長:

        成員:

        各完小成立完小的考核小組,成員由校長、主任,輔導員等3—5人組成。

        二、考核對象

        全鎮小學及全體教職工。

        三、考核內容及量化方法

        (一)學校

        學校整體工作成績共100分,其中開學檢查權重為0.10,期初、期中視導權重為0.20,期末考核權重為0.20,期末復習檢查權重為0.05,各項師生競賽活動成績權重為0.10,各種材料上交情況權重為0.05,教學檢測成績權重為0.30。

        (二)學校負責人

        總分為100分,根據學校整體工作成績和個人工作成績(評價指標同教師)量化出該負責人得分。其中學校整體工作成績權重為0.6,個人工作成績權重為0.4。

        (三)小學、成教校教職工(含臨代教師)

        基本分為100分,評價指標共7項,其中師德表現權重為0.05(由各中心小學組織測評)班級管理權重為0.10(先由各校按3:2:1的'比例評出優、良、中、三個等次上報中心校,與中心校檢查成績合并使用);備課權重為0.15(由中心校和完小考評,各校按4:3:3的比例評出優、良、中三個等次上報中心校,非班主任權重為0.25,音體專職教師權重為0.40,在縣備課檢查被點名批評的一律下降一個等次);作業權重為0.15(由各校按3:2:1的比例評出優、良、中三個等次上報中心校,與中心校檢查結果合并使用);各種學習記錄、會議記錄及學習效果權重為0.10(由中心校組織考評);出勤權重為0.20(由各校按4:3:3的比例評出優、良、中三個等次上報中心校,凡參加中心校活動遲到,下降一個等次,未經批假者不參加的下降兩個等次,重大活動遲到、曠工的一律為差(出勤抽查被點名的參照執行);教師工作量權重為0.10(由各校按4:3:3的比例依據臨時工作、日常工作的執行情況評出優、良、中三個等次上報中心校)教學檢測成績權重為0.15(無教學檢測成績的由中心校考評)。

        (四)、其他情況

        行政后勤、成教等有關人員,根據本人承擔的實際工作,進行述職打分和量化考核結合進行。

        附加部分:教職工本人參加教育部門組織的比賽,獲國家、省、市、縣一等獎每人次分別加1分、0.7分、0.5分、0.3分,每下降一個等次少加0.1分;教師輔導學生參加鎮級比賽,獲一等獎每人次分別加0.2分,每下降一個等次少加0.05分,加滿5分為止。本學期加分范圍為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1月20日所獲獎勵,以獲獎證書或簡報上的時間為準。

        四、有關要求

        為了使考評工作公開、公平、公正,讓教職工放心,各校要按要求做好有關的工作,特別是各考核小組對每一位教職工的考核量化打分一定要實事求是,嚴肅認真,嚴格按要求執行。

      教師年終考核方案6

        根據《xxx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工作規劃》及《xx省黨的基層組織建設考核評價項目》、《基層黨建工作考核評價實施辦法》精神,現就做好全省基層黨建工作集中考評提出如下方案。

        一、考評內容

        以《xx省黨的基層組織建設考核評價項目》為依據,由市(州)、縣(市、區)委、省委省直機關工委、省委高校工委、省國資委黨委分別制定相應的《考評細則》。省委組織部在過程考評、專項督辦的基礎上,突出重點項目,制定《復查考評細則》和相關《登記表》(附后)。

        二、責任分工

        考評工作在省委領導下進行,由省委組織部牽頭組織、分級負責。考評工作責任分工如下:

        (一)縣(市、區)委

        依據《考評細則》,負責組織本縣(市、區)所有基層黨組織實施基層黨建工作情況的全面自查和考評。

        (二)市(州)委

        負責對本級和所屬縣(市、區)實施基層黨建工作的全面考評。依據《考評細則》,對縣(市、區)進行普查和重點抽查。每個縣(市、區)抽查3個鄉鎮(街道)及所屬村(社區);抽查縣(市、區)直屬的5家黨政機關、5家事業單位、5家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

        重點抽查的單位名單在考評前由市(州)委組織部確定。

        (三)省委省直機關工委

        負責省直機關黨建工作的全面考評。在各單位自查的基礎上,依據《考評細則》,考評各單位黨組(黨委)自身建設情況、開展基層黨建工作情況。抽查2個機關直屬單位或處室,抽查名單在考評前由省委省直機關工委確定。

        (四)省委高校工委

        負責高等學校黨建工作的全面考評。在各單位自查的基礎上,依據《考評細則》,考評各學校黨委自身建設情況、開展基層黨建工作情況。抽查3個院系,抽查名單在考評前由省委高校工委確定。

        注:黨組織關系在市(州)的省屬普通本科院校,納入省委統一考評,由市(州)考評組負責考評。

        (五)省國資委黨委

        負責國有企業黨建工作的全面考評。在各單位自查的'基礎上,依據《考評細則》,考評各國有企業黨委自身建設情況、開展基層黨建工作情況。抽查3家二級單位,抽查名單在考評前由省國資委黨委確定。

        三、考評方式

        根據責任分工,由縣(市、區)委、市(州)委和省委省直機關工委、省委高校工委、省國資委黨委分別派出考評組對所屬基層黨組織進行考評,省委組織部負責組織復查考評。考評工作主要采取以下方式進行:

        (一)查閱資料。考評組對照相應的《考評細則》,查閱被考評單位黨的基層組織建設的文件、制度、臺賬、記錄、名冊、檔案等資料原件,并采取隨機詢問等方式,核實工作的真實性。

        (二)查看現場。考評組對照相應的《考評細則》和項目要求,查看被考評單位基層黨建工作的現場。

        (三)問卷調查。向被考評單位的黨員群眾發放調查問卷,并按一定比例計入被考評單位“社會調查考評”分值。

        (四)量化評分。考評組對照相應的《考評細則》,對所抽查的基層單位進行評分。縣(市、區)和市(州)的綜合計分和排序辦法由各實施單位研究確定(可參照全省計分辦法)。省委省直機關工委、省委高校工委、省國資委黨委對各考評單位按照《考評細則》直接評分、計分排序。

        (五)建立臺賬。集中考評結束后,各實施考評的單位分級、分類建立考評工作臺賬,省委復查考評工作組在復查過程中對考評臺賬進行抽查。

        (六)匯總上報。考評結束后,以市(州)委、省委省直機關工委、省委高校工委、省國資委黨委為單位對考評情況進行匯總,形成考評工作報告和相關報表報送省委組織部。考評報告內容包括:考評簡要情況、主要成績、存在的問題、各單位綜合得分及排序。同時附各被考評單位需要整改的項目及建議等。

        各縣(市、區)的自查考評報告(考評簡要情況、主要成績、存在的問題、自查得分及扣分原因、整改項目及建議等)由市(州)委組織部收集匯總后一并上報。

        四、復查考評

        省委組織部組派省委復查考評工作組,重點對基層黨建工作重點項目進行復查考評。

        (一)復查單位

        直管市、神農架林區,全省所有的縣(市、區)。

        (二)復查內容

        依據《復查考評細則》進行。復查考評重點項目:

        1、村、社區黨員群眾服務中心“五務合一”建設情況;

        2、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情況;

        3、村“兩委”換屆工作情況;

        4、開發區(園區)非公企業黨建情況;

        5、基層黨建工作保障措施落實情況。

        (三)復查方式

        省委復查考評工作組深入縣、鄉、村和開發區(園區),采取查閱資料(臺賬)、查看現場、社會調查(問卷測評)等方式進行。其中:

        1、關于村、社區黨員群眾服務中心“五務合一”建設情況。調閱縣(市、區)、鄉鎮(街道)有關資料、臺賬。由各縣(市、區)提供建制村、社區全名單登記表和達到“五務合一”要求的村、社區認定名單,依據縣(市、區)提供的所有達標村和社區名單,逐一實地查看(“五務合一”建設標準分別見村、社區《黨員群眾服務中心“五務合一”建設復查考評登記表》,附后)。

        2、關于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情況。調閱縣(市、區)、鄉鎮(街道)有關資料、臺賬;由各縣(市、區)提供集體經濟年收入5萬元以上村的名單,結合“五務合一”驗收村安排抽查。

        3、關于村“兩委”換屆工作情況。調閱縣(市、區)、鄉鎮(街道)有關文件資料、臺賬;結合“五務合一”驗收村安排抽查。

        4、關于開發區(園區)非公企業黨建情況。調閱縣(市、區)有關資料、臺賬;深入開發區(園區)隨機抽查5家企業。

        5、關于基層黨建工作保障措施落實情況。調閱縣(市、區)、鄉鎮(街道)有關文件資料、賬目;結合“五務合一”驗收村、社區安排抽查。

        (四)計分辦法

        以縣(市、區)為單位、按照百分制計分、排序。

        1、縣(市、區)黨員群眾服務中心“五務合一”建設項目,單獨計分排序。同時作為綜合項目之一計分。

        2、縣(市、區)基層黨建工作考評實行百分制計分,按照過程管理考評占20%,專項督辦考評占15%,社會調查考評占15%,年度復查考評占50%的比例,計算綜合得分。其中復查考評實行百分制計分,按照村、社區黨員群眾服務中心“五務合一”建設項目占30%、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項目占25%、村“兩委”換屆工作項目占20%,開發區(園區)非公企業黨建占10%、基層黨建工作保障措施落實項目占15%的比例計分。

        3、市(州)基層黨建工作考評實行百分制計分,按照復查縣(市、區)基層黨建綜合考評實際得分累加平均,計算市(州)得分和排序。對市(州)沒有組織實施集中考評工作的,將通報批評,年度基層黨建工作計零分。

        五、時間安排

        全省考評工作從11月下旬開始到3月底結束。具體安排如下:

        (一)縣(市、區)和省直機關、高校、國有企業自查考評工作12月15日前完成,并按要求分別向市(州)委組織部和所歸口管理單位報送自查考評情況報告和相關報表。縣(市、區)同時報建制村(社區)全名單登記表(A4紙張裝訂成冊)。

        (二)市(州)對縣(市、區)的普查考評工作在縣(市、區)自查結束后進行,1月15前完成,并按照要求向省委組織部報送考評情況報告和相關報表。同時報送各縣(市、區)建制村(社區)全名單登記表(冊)。

        (三)省直機關、高校、國有企業考評工作12月31日前完成,并向省委組織部報送考評情況報告和相關報表。

        (四)全省復查考評工作在2月15日至3月15日期間進行。3月底前完成考評工作綜合報告,分別向省委組織部部辦公會和省委常委會匯報。

        六、結果運用

        (一)以省委名義下發考評工作通報;對各地、各部門、各單位發出《基層黨建工作整改通知書》,部署開展集中整改工作;對縣(市、區)核定上報黨員群眾服務中心“五務合一”建設達標村、社區和集體經濟年收入5萬元以上村名單,數量不實、經復查考評出入較大的,將通報批評。

        (二)根據全省市、廳級領導班子年度考核辦法,將基層黨建工作考評得分按一定比例計入其年度考核總分。

        (三)根據年度綜合考評情況,結合全省“七一”創先爭優活動總結會議,對基層黨建工作先進單位進行表彰。

      教師年終考核方案7

        一、考核范圍:在職全體任課教師。

        二、考核內容及評價標準

        (一)思想政治表現

        1、考核內容:

        政治素質、思想作風、道德修養等。具體看:是否熱愛祖國,遵紀守法,擁護和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是否熱愛教育事業,為人師表,教書育人,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社會公德。

        2、定性評價標準

        (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為不合格:

        a、有違犯憲法、法律行為,證據確鑿,受到司法機關拘留收審者;

        b、違反四項基本原則,在學生中散布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有嚴重抵觸的言論,造成不良影響者;

        c、體罰或侮辱學生,影響惡劣者;

        d、品行不良,人格或行為有悖于社會公德和教師職業道德,有損教師形象,造成惡劣影響者;

        e、由于失職,給學校或師生造成嚴重損害和嚴重影響者;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能評優:

        a、有變相體罰或侮辱學生人格尊嚴現象,或歧視后進生

        者;對學校造成不良影響者;

        b、未經學校許可,在學生中亂訂資料、亂收費,造成不良影響者;

        c、傳播流言蜚語,挑撥離間,影響他人團結或在發生爭吵時負有主要責任者;

        d、未經請假,無故不參加應該參加的`活動、會議、學習,年度累計5次以上者(含5次);

        e、不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經常遲到、早退甚至無故曠課2節以上者;

        f、外借、內退、待崗人員一般不能評優。

        (3)定量評價標準(5分)

        能否積極參加上級和學校組織的各項政治活動,能否堅持寫讀書筆記,心得體會。在思想作風整頓中表現如何,成績如何。

        A、5 B、4 C、3 D、2.5

        (二)履行職責情況(20分)

        1、考核內容:

        履行教育教學工作的責任感、計劃性、積極主動性、配合協調性。具體看:教師對教育教學工作是否認真負責,積極主動,能否做到有工作計劃、總結,對業務勤于探索和鉆研、精益求精,熱愛學生,循循善誘,遵守紀律,忠于人民的教育事業。

        2、評價標準:

        ①服從工作安排,履行工作職責,遵守學校紀律,獲基本分3分。

        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實行加分:

        a,工作計劃、總結:A 2 B 1.6 C 1.2 D 1

        b,備課:A 2 B 1.6 C 1.2 D 1

        c,上課:A 4 B 3.2 C 2.4 D 2

        d,輔導:A 2 B 1.6 C 1.2 D 1

        e,作業批改:A 2 B 1.6 C 1.2 D 1

        f,考勤:A 5 B 4 C 3 D 2.5

        (三)業務能力(15分)

        1、考核內容:

        教師的教學水平、學術水平、工作能力。具體看:是否具備履行教育教學職責所需的專門知識和技能;是否具有教育教學的實踐經驗;是否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學管理或科學研究管理方面的組織工作能力。

        2、評價標準:

        ①勝任本職工作獲基本分3分;

        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實行加分:

        a,教科研(包括論文發表) A 4 B 3.2 C 2.4 D 2

        b,業務考試A 6 B 5 C 4 D 3

        c,優質課評比等A 2 B 1.6 C 1.2 D 1

        (四)工作實績(25分)

        1、考核內容:

        教師的工作實績及貢獻大小。具體看是否按質按量完成

        本職工作,教育教學成績是否卓越。

        2、評價標準:

        ①能完成所規定工作任務者獲基本分10分;

        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實行加分:

        a,期中、期末考試:A 10 B 8 C 6 D 5

        b,中考、高考:A 3 B 2 C 1 D 0

        c,競賽:A 2 B 1.5 C 1 D 0.5

        (五)有關方面綜合評價(班主任35分任課教師32分)

        1、互評A 5 B 4 C 3 D 2.5

        2、年級主任A 4 B 3.2 C 2.4 D 2

        3、教研組長A 3 B 2.4 C 1.2 D 1

        4、學生、家長A 10 B8 C6 D 5

        5、評委A 10 B 8 C 6 D 5

        6、政教處A3 B 2.4 C 1.8 D1.5

        (征求有關方面意見給班主任打分)

        三、考核辦法

        1、教職工考核要在黨支部和校長領導下進行,具體工作由主管副校長和辦公室負責。

        2、采取領導考核與民主測評相結合的原則,在人人總結,民主評議,職能部門考核基礎上,由考核領導小組根據年級、學科分布比例確定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名單。

        四、要求

        1、全體教師要高度重視考核工作,要寫出書面總結,按時出席有關會議,積極參加評議。

        2、參與考核的領導和工作人員,要堅持原則,實事求是,做到客觀、公正。

        3、各環節要按時完成任務,不得拖延。

        4、全體教師要正確對待組織對自己的定格,多從自己找原因,嚴禁無理取鬧。

      教師年終考核方案8

        為客觀、公正地評價教職工的德才表現和工作實績,激發教職工奮發進取的積極性,更好地履行崗位職責,并為其晉升、調薪、獎懲、聘任等提供依據,根據區教育局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考核原則、要素及權重

        1、堅持客觀、公正、公開和注重實績原則,堅持組織評鑒與群眾測評相結合的原則;堅持平時與年度相結合的原則;堅持定性與定量相結合原則。增強考核工作的科學性、公正性和準確性。

        2、設置考核的必備條件:

        (1)凡師德考核不合格的,學年度考核直接進入不合格。

        (2)45周歲以下教師教科研成果(包括論文、案例、優質課、課題、學生競賽)獲區三、區二(市三)以上為良好、優秀的必備條件,45周歲以上教師獲區三以上為優秀的必備條件。

        3、建立經常性的考核記載制度,用表式反映教師的全面工作和實績。包括:(1)論文、優質課、課題遞交和獲獎一覽表;(2)輔導學生獲獎一覽表;(3)期終考試和抽測成績統計表;(4)個人榮譽一覽表;(5)班主任考核情況表;(6)考勤統計表。以上表格是考核時的依據之一。

        4、考核內容分德、能、勤、績四大要素,權重比例2.5:2.5:1:4。學校根據上級規定,結合學校實際,確定具體內容和評分標準。

        二、考核方法和程序:

        1、成立考核組。

        考核組由7人組成,校長為組長,其他全都由老師無記名選舉,票數從多到少當選,學校領導和教師代表各3人。

        2、被考核人撰寫個人述職報告,填寫《教職工學年度考核表》。

        3、以工會小組為單位在組長組織下,每位被考核人向組內教師述職。

        4、群眾賦分。

        5、學校領導賦分。

        6、考核組考核。

        7、統計。按照群眾平均賦分×40%+學校領導平均賦分×20%+考核組平均賦分×40%,計算最終得分。群眾賦分由考核組成員統計,學校領導分和考核組分在校長領導下,由考核組外的二位教師統計,總分由考核組成員統計。

        8、根據個人最終得分確定考核結果和等次。優秀為實際參加考核人數的15%,良好為20%。考核組成員的優秀比例一般不超過考核組人員的50%,并保證至少有1名為非考核組人員。連續二年考核優秀的教師如在第三年考核中仍為優秀將自動放棄,認定為良好。

        9、反饋。考核小組將考核結果用通知書形式反饋給被考核人,優秀、良好人員進行公示。對考核結果有異議的教師應提交書面申請,考核組及時予以答復。為保證考核的權威性,考核組只接受對考核程序是否違規和統計是否有誤的申述。

        10、將考核結果報區教育局人事科,并存入個人檔案。

        三、特殊對象的考核辦法:

        1、下列對象參加年度考核,只寫評語,不確定等次。

        (1)累計請假半年或半休八個月以上的。

        (2)學年度內已辦理退休手續和經教育局批準離崗退養的.。

        (3)對表現較差,難以確定等次的人員,可先予以告誡,期限為三至六個月。告誡期滿有明顯改正的,可定為合格等次,表現仍不好的,定為不合格等次。

        2、下列對象直接記入不合格等次。

        (1)全學年曠工、曠課累計達三天以上的。

        (2)違反學校規定從事第二職業,嚴重影響教育教學工作的。

        (3)違反師德,在學校和社會造成不良影響的。

        (4)向家長學生索要財物或違反規定搞有償家教,在師生和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的。

        (5)在工作中造成嚴重失誤的主要責任人。

        (6)在校內和學生中從事傳教、封建迷信活動的。

        (7)連續二年受告誡暫緩確定等次的。

        (8)無正當理由拒不參加考核的。

        3、享受法定產假,單位批準同意哺乳假的女教師一般認定為合格等次。

        四、考核注意事項:

        1、關于賦分

        (1)賦分必須參考賦分標準逐項賦分,否則為無效賦分,不作統計。

        (2)賦分必須在指定地點獨立進行,不準討論,否則為無效賦分,不作統計。

        (3)賦分必須客觀、公正,同時規定最高賦分為97分,最低分為85分,否則為無效賦分。考核組將進行賦分有效性鑒定。

        2、關于保密工作

        (1)規定可以公開的公開,不可以公開的必須嚴守保密制度,對違反保密制度而造成考核工作混亂的,經學校領導班子研究直接記入考核最后一名。

        (2)各被考核人對評定分數自行保密,不必互相打聽。

      教師年終考核方案9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內部管理,規范教師考核工作,調動廣大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發揮良好的導向作用,并有利于教師堅守工作崗位,履行崗位職責,提高工作質量。根據區教育局、盤龍教育總支關于教師年度考核工作考評方案的精神,結合我校教育教學實際情況,特制訂本方案。

        一、考核原則

        1、激勵性原則 考核工作堅持有利于促進事業的發展和教師的成長;有利于調動廣大教職工工作積極性,激勵教師出滿勤,愛崗敬業,注重師德,鉆研業務,更好地教書育人;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2、全面性原則 在考核中堅持平時考核和階段考核相結合,領導、教師考核和民主評議相結合的方法,對教職工的德、能、勤、績全面考核,全面評價,既要防止求全責備,又要防止以偏概全。

        3、客觀性原則 考核工作要堅持一切從實際出發,實事求是,力求做到考核內容真實全面,考核方法科學簡便,考核結果客觀公正。

        4、導向性原則 在考核過程中要重視教師思想政治工作,以精神鼓勵為主,積極引導教師參與考核工作,引導教師立足崗位比奉獻,比貢獻 二、考核內容

        我校共有58名教師參加考核。教師年度考核內容是20xx年度全年工作的`考核。分政治思想及師德修養、學識水平及業務能力、教學工作和教育工作等四個方面進行,對教師的德、能、勤、績全面考核,全面評價。考核的重點是工作實績,也就是教師的政治思想表現和教書育人的工作實績。

        二、考核方法和步驟

        1、我校成立考核領導小組,由考核小組部署和組織實施考核工作。

        組 長:甘紅枝

        組 員:汪 峰 張傳東 鄭 鈞 蘭宏偉 段 毅

        鄧建華 羅 銳 楊 剛 鄧惠蘭 舒 霞

        2、全體教師按照職位職責和有關要求進行的總結。總結要求全面系統、客觀真實、實事求是,并形成文字材料。總結材料交考核小組。

        3、考核小組匯總考核材料,開始進行考核。在考核稱職的基礎上,按相關要求進行評定優秀。

        4、按教師總人數12%的標準我校評定6名教師為優秀。分別從語文組、數學組、綜合組中分別評出2名德能勤績突出的教師。每個組別按照20xx年月考總分、20xx年度獲獎情況、平時工作表現和工作實績提出侯選人;再由全體教師進行民主評議、不記名投票,按得票數評出優秀人選。

        5、考核小組將優秀人選公示,充分聽取教師、學生的意見。

        6、考核小組進行審核鑒定,簽寫意見,評定等級,匯總結果,上報教育總支。

      教師年終考核方案10

        一、考核工作目標

        為了推進我校基礎教育改革和發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努力創建和諧校園,創辦人民滿意的教育,學校決定在全鎮開展中小學教師教學工作質量年度考核活動。

        開展這項活動,就是要進一步強化常規教學管理,突出教學中心地位,引導教師鉆研教材,研究教法,不斷創新,努力實現教師教學技能發揮最大化、教學過程最優化、教學績效最佳化的目標。

        二、考核對象與時間

        全校在職教師均應參加教學工作質量年度考核。

        教師教學工作質量考核每學年度進行一次,一般在暑假結束前完成。

        三、考核內容及等級劃分

        中小學教師教學工作質量年度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教學過程(40%)

        ①教學常規月報(20%)——主要考查教師教學各個環節的執行情況;

        ②課堂教學(20%)——主要考核教師課堂教學的組織和實施情況;

        2、教學效果(40%)——綜合考查教師教育教學的績效。主要包括:學生的學習興趣、學習習慣、學習方式、學習方法與能力以及考試成績,同時參考平時其他教學考查和學科活動績效等情況。

        3、教學創新(20%)——主要考查教師教育科研能力和水平情況。

        教師教學工作質量考核將依據上述各項指標的考核結果,將教師教學工作質量分為四級八等,具體標準為:60-69分為一級乙等,65-69分為一級甲等,70-74分為二級乙等,75-79分為二級甲等,80-84分為三級乙等,85-89分為三級甲等,90-94分為四級乙等,95分以上為四級甲等。60分以下的不定等級。

        四、考核工作的組織

        1、為加強對這項工作的組織和領導,學校成立中小學教師教學質量年度考核工作領導小組,其具體人員如下:

        組 長:羅碧輝

        副組長:豐德義

        成 員:劉桂書 何雪峰 方國平

        劉桂書主任通知負責日常考核任務和檔案整理,何雪峰主任負責歸檔。

        2、考核工作職責具體分工是:中小學教師教學工作質量一、二級的考核由學校負責組織,鎮中心學校負責審核;三、四級的考核由鎮中心學校集中組織,縣教育局負責審核學校將在每年7月20日前將考核結果報鎮中心學校中小學教師教學工作質量年度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

        3、各級考核均實行個人申請、分級測評、集中審核發證的基本程序。各單位將鎮中心學校初步審核的結果于8月1日前記載在教師證書上,以便縣教育局審核蓋章。

        五、相關管理規定

        1、中小學教師教學工作質量考核實行等級證書和“五掛鉤”制度。即在各級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年度工作考核、人事聘任、各類評優及骨干教師(含名師、特級教師、教學能手等)推薦、績效工資發放等工作中,堅持把教師的教學工作質量作為主要考核指標。

        其中,申報中學高級職稱的教師,除應符合相關基本條件外,其近兩年教學工作質量考核最低應達到三級水平;

        申報中級職稱的,其近兩年教學工作質量等級最低應達到二級水平;

        申報初級職稱的',其近兩年教學工作質量等級最低應達到一級水平(截止當年12月31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50周歲的教師可降低一個等級要求)。

        凡教學工作質量等級不能達到三級水平以上的教師,其年度工作考核不能評為優秀,也不得作為縣級以上綜合模范及特級教師、名師、骨干教師、教學能手的推薦對象。

        對連續兩年教學工作質量考核不能達到一級水平的教師,將作待崗或轉崗處理。

        學校將教學質量考核作為發放績效工資的重要依據。

        2、教師教學成績考核以常規教學檢查記載、期中期末考試成績、學生評教等為基本依據。對在重大活動中取得突出成績及獲得其他教學質量獎勵的適當予以加分。

        3、學校將及時收集和保管相關數據,建立和完善教師教學質量檔案,為教學質量考核提供必要的可信依據。教師教學質量檔案作為教師工作調動的重要檔案資料之一,接受教師調入的學校必須查收此檔案。

        4、教學工作質量考核三、四級指標的控制比例原則上,一般中小學分別控制在上崗教師的20%、10%以內;對教學點等特殊教學崗位的教師和有突出貢獻的教師,學校就將在三級指標的分配上適當予以傾斜。

        5、學校將向全體教師宣傳有關政策規定,在教學工作質量考核過程中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考核結果將在本單位予以公示,自覺接受全體教師監督。

        6、學校研究決定:

        (1)在縣級及以上的檢查、調考、抽測、調研等工作中,位于全縣鄉鎮后三名的相關責任教師在教師教學工作質量年度考核中一律不得評為二級及以上級別;

        (2)鎮級統調考中連續兩學期都位于后三分之一區間的教師在教師教學工作質量年度考核中不得評為三級及以上級別(但學校將適當考慮教師中途換班接手的情況,上升達三個位次但仍位居后三分之一區間的教師不能一票否決);

        凡是在原來基數上下降了五個位次的教師當年度不能評為三級及以上級別;

        (3)若學年教學工作綜合結賬位于全鎮倒第一名,學校校長、分管教學副校長、教務主任在教師教學工作質量年度考核中一律不得評為三級及以上級別;

        (4)當年度的“四優評選”一項沒有達到10分的不能評為三級及以上級別的教師(必須是各級教研部門評選中獲獎的,具體類別詳見考評細則3中的“四優評選”、“公開發表”、“其他”三項,其中縣級至少要有不同類別的兩項獲獎);

        (5)當年度的“四優評選”一項沒有達到20分的不能評為四級教師(必須是各級教研部門評選中獲獎的,具體類別詳見考評細則3中的“四優評選”、“公開發表”、“其他”三項,其中縣級至少要有不同類別的三項獲獎);

        (6)不按時完成各級布置的工作任務而造成全校工作受到嚴重影響的學校負責人在教師教學工作質量年度考核中一律不得評為三級及以上級別。

        (9)在縣教育局、教研室、普教股、教師管理股等相關科室、鎮中心學校的隨機檢查中發現各教學環節中的突出問題,將酌情扣除該環節得分。

        學校平時視導、檢查的數據直接作為教師教學工作質量年度考核的評價依據。

        六、考核程序

        1、建立學校、教師個人教學質量年度考核檔案;

        2、平時過程考核資料的整理與積累。將教師平時考核的資料及時歸放到學校和教師個人教學工作質量年度考核檔案(包括教學月查表、課堂教學評價表、教師四優及其他獲獎證書復印件、學校對教師“教學素質部分”考核記載、參與校本研訓資料、期中期末考試成績證明單等)。

        秋季學期結束時,學校應整理一次教學工作質量年度考核檔案,算出相關考核得分。

        3、學年考核。每年7月份各單位組成的考核專班對教師的教學工作質量進行考核,給每位教師評出得分、評定等級,教師在綜合評價表上對考核結果確認簽名;

        4、將考核結果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一周);

        5、公示期滿后,學校以書面形式申請鎮中心學校對本單位教師教學工作質量年度考核結果進行復查;

        6、鎮中心學校復查后各單位將三、四級教師的申請和考核資料送交鎮中心學校復審;

        7、鎮中心學校對復審情況進行公示;

        8、學校完善考核檔案,并將本單位本年度教師教學工作質量年度考核情況進行匯總,將教師教學工作質量年度考核匯總表以文本和軟盤形式上交鎮中心學校;

        9、鎮中心學校將全鎮教師教學工作質量年度考核情況匯總送交縣教育局審核復查,最終確認得分和等級;

        10、填寫教師教學工作質量年度考核記載證書。

        20xx年2月4日

      教師年終考核方案11

        根據市局文件精神和柏楊壩鎮中心學校工作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現就教師年度考核工作制訂如下方案:

        一、考核的原則

        考核工作要堅持客觀公正、注重實續、分層考核和一票否決的原則,實行領導與群眾相結合、平時與定期相結合、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辦法,按照規定的權限、條件、標準和程序進行。

        二、考核的對象

        我校正式在編在冊教師。

        三、考核標準

        考核等次分別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各等次的`基本標準是:

        優秀:正確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模范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業務熟練,工作勤奮,有改革創新精神,廉潔奉公,履行聘用合同,成績突出。

        合格:正確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熟悉或比較熟悉業務,工作積極,廉潔公正,履行聘用合同,成績較好。

        基本合格:其表現介于合格與不合格之間。能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工作責任心、組織觀念、履行崗位職責一般,工作效率不夠高,基本能履行聘用合同。

        不合格:政治業務素質較差,難以適應工作要求,或工作責任心不強,不能履行聘用合同,或工作中造成嚴重失誤。

        四、優秀人數

        根據柏楊壩鎮中心學校給定的數字確定,班子成員占33%,教師占67%。

        五、考核的程序

        (一)教師本人主動申請,并把申請表上交到學校考核小組辦公室主任向春艷同志處。

        (二)成立考核領導小組

        組長:袁藜名

        成員:龔善煜肖婷婷陸先政向春艷張清山曹東

        考核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向春艷同志擔任辦公室主任,向春艷同志根據教師上交申請表,組織考核領導小組進行考核。

        (三)量化評分

        1、考核組成員依據教職工工作表現、業績量化評分。具體見《西坪小學20xx年度考核量化細則表》。

        2、教師評價,全體教師根據學校制定的評價表對申請教師打分,學校考核領導小組算出平均分,依據《西坪小學20xx年度考核量化細則表》中給予相應分值。

        3、校委會評價,校委會成員根據學校制定的評價表對申請教師打分,學校考核領導小組算出平均分,依據《西坪小學20xx年度考核量化細則表》中給予相應分值。

        (四)確定等次。從高到低確定人數,優秀人數不超過上級部門規定的指標數。量化考核中如出現分數相等,年齡大者優先。

        (五)總結。考核結束后,考核領導小組將考核結果進行公示并上報柏楊壩鎮中心學校審核。

        六、有關問題的處理

        (一)受行政處分人員的考核問題

        按上級有關文件精神處理。

        (二)受黨紀處分人員的考核問題

        按上級有關文件精神處理。

        七、本考核方案通過教代會討論通過。解釋權柏楊壩鎮西坪小學考核領導小組。

      教師年終考核方案12

        為了更好地培養和造就一支政治素質好、業務水平高的教師隊伍,調動教師工作積極性,促進學校教育教學質量的不斷提高,根據上級教育部門有關文件和我校實際,特制訂柳林小學教師年度考核實施方案。

        一、學校成立教師年度考核領導小組:

        組長:龔金華

        成員:

        二、學校根據工作崗位將教師分成三個組:

        A組:中心校語文、數學教師及在編不在崗教師。

        B組:村校老師。

        C組:除AB組其他教師。

        根據教師人數比例確定“優秀人數”指標。A組:5人;B組:1人;C組:2人。

        三、考核內容

        (一)基本分考核部分(100分):

        1、工作量:細則見《績效考核方案》(5分)分管教學副校長考評

        2、師德:細則見《績效考核方案》(5分)德育處考評

        3、日常工作。細則見《績效考核方案》(5分)辦公室匯總

        4、值周工作。細則見《績效考核方案》(5分)值周領導考評

        5、考勤。細則見《績效考核方案》(5分)辦公室考評

        6、安全。細則見《績效考核方案》(5分)安保處考評

        7、工作質(70分)教務處考評

        各年級第一名為70分。其余名次的`得分為:用70分減去本人平均分與第一名平均分的差的3倍為實得分;最低分為40分。

        (二)附加分考核部分:(5分)。

        附加分主要是對教師學年其它綜合成效性的考核。

        1、根據《柳林小學宣傳工作獎懲方案》考核獎金額×0.5%即實得分,此項累計得分不超過5分。

        2、教齡:每一年加0.2分。

        3、若對學校有特殊貢獻的教師經校務會討論可以直接評優。

        四、原則上優秀教師不得連任4年。

        五、本方案如與上級文件精神相抵觸時,以上級文件規定為準。未盡事宜由校務會負責解釋并補充。

      教師年終考核方案13

        晉升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忠誠人民的教育事業,有良好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凡受縣局通報及其以上處分、有違師德者一票否決。

        2、業務能力強,學識水平高

        ①年限與資格:申報高級職稱的教師必須是任中級(中一)職稱滿五年的教師,申報中級職稱的教師必須是初級(中二)滿四年的`在職在編教師;任職期內,考核均為稱職以上且至少有二——三為優,所有參評教師必須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②學歷:須具有大學專科以上文憑(含專科)。

        ③業務能力:能勝任本學科教學;能獨立主持本學科的教研教改活動;能指導學生參加本學科競賽或專業技能比武,且獲得較好的成績;能獨立撰寫質量較高的教育教學論文;申報高級職務的教師須有輔導教師備課、上課和開展教研活動的能力;能為同科教師上觀摩示范課。

        3、工作實績突出

        ①所教學科參加統考、中考、或課程合格考試,成績優異;輔導學生競賽在縣市以上獲獎。

        ②任職以來,申報中級任職資格的教師至少有一篇論文在縣級以上交流、獲獎或刊物上公開發表;申報高級任職資格的教師至少有一篇論文在地級以上交流、獲獎或刊物上公開發表。③能獨立主持或參與科研課題研究,申報中學高級任職資格的教師原則上須有縣級以上立項的研究課題。

        ④任職期內,承擔過教研公開課和教學業務輔導講座。⑤任職期內,能堅持正常工作,滿工作量。

        4、申報對象須具有繼續教育證,同時具有普通話等級證和計算機等級證。

        實施要求:

        1、學校成立職稱申報考評小組,派專人負責,確保申報評審工作順利進行。

        2、在申報考評過程中,嚴格按照本方案實施,堅持做到公開、公平、公正。

        3、對在申報評審過程中弄虛作假的個人,將追究其責任,收回其申報名額,取消其申報資格,并通報批評。

        4、當年學校推薦上去的高、中級人員,如在上級評審中落選,連續兩年不得參選。

      教師年終考核方案14

        一.指導思想

        為進一步落實學校發展白皮書關于構建優質師資資源的有關規定與要求,形成學校系統評比框架,促進骨干隊伍的建設,形成優質優酬,形成能者、優者多酬的良性競爭格局,特制定此考核方案。

        二.考核原則

        本考核方案力求全面具體地考核教師在校的各項表現,主要原則如下:

        ①過程結果并重,充分注重學校平時的有月度考核,同時也重視學期結束后的結果考核。

        ②定性與定量并舉,既有量化的分數,也有質性的.評價,全面反映教師的工作情況。

        ③個人努力與團結合作結合,既看個人成績,同時也看其與各部門協作的精神與態度。

        三、考核對象及比例

        1、除校長、書記以外的學校在職、在崗、在編教師。校長、書記的考核由教育局組織,學校教師推薦。

        2、學校組織當年申報優秀等次的教師進行考核,綜合成績前10名的教師獲得考核優秀稱號。

        3、年度考核優秀、專業技術考核優秀按考核成績4:6分配,綜合成績前4名的為年度考核優秀,后6名為專業技術優秀。上報教育局當年度的考核人員根據教育局下達指標比例按學校考核結果梯次錄取呈報。

        4、未申報優秀等級的教師由學校考核小組組織考核,確定合格、不合格等次。

        四、考核的流程

        1、教師個人根據本人一年的工作情況填寫申報表格,向考核小組提交申報表。

        2、考核小組對申報人員進行申報資格評審,研究決定公布參與評定人員名單,并公布。

        3、參評人員向全體教職工和評審小組匯報全年工作。

        4、群眾評議。(投票制)

        5、考核小組評議。(投票制)

        6、公示。

        7、呈報上級部門審核

        五、考核項目及比例

        采用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評比辦法。

        個人成績:年度師德總分;教學常規總分;考勤總分(4;3:3)占50%。

        群眾認可占20%。(票選)

        部門認可占10%。(票選)

        考核小組20%。(票選)

        綜合四項得分,進行排名.票選過程中必須堅持回避原則。

        六、考核結果的使用及獎勵

        1. 教師的考核結果按教育局對結果使用的文件精神一致,包括晉級與晉升.

        2. 對本年度考核優秀者,將在下一年度享受由學校提供的每月年度考核優秀津貼50元。時效一年。寒暑假不在此列。

        3. 對本年度專技考核優秀者,將在下一年度享受由學校提供的每月專業技術考核優秀津貼30元。時效一年.寒暑假不在此列。

        4、發放證書。

        七、義務

        待定

        八、關于年度考核與專技考核不合格的規定

        按學校的章程辦理.

      教師年終考核方案15

        一、考核工作目標

        為了推進我縣基礎教育改革和發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努力創辦人民滿意的教育,縣教育局決定在全縣開展中小學教師教學工作質量年度考核活動。

        開展這項活動,就是要進一步強化常規教學管理,突出教學中心地位,引導教師鉆研教材,研究教法,不斷創新,努力實現教師教學技能發揮最大化、教學過程最優化、教學績效最佳化的目標。

        二、考核對象與時間

        全縣在職中小學教師(含中專、特校、幼兒園教師及代課教師,下同)均應參加教學工作質量年度考核。

        鄉鎮中心學校管理人員及學校非教學崗位工作人員的工作質量考核將按系列另行分別組織。

        中小學教師教學工作質量考核每學年度進行一次,一般在暑假結束前完成。

        三、考核內容及等級劃分

        中小學教師教學工作質量年度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教學素質(15%)——主要考查素質基礎和平時教學技能發揮情況;

        2、教學過程(45%)

        ①教學設計(10%)——主要考查教師常規教案的設計(含基本課件制作)的情況;

        ②課堂教學(25%)——主要考核教師課堂教學的組織和實施情況;

        ③教學批輔(10%)——主要考核作業批改和師生輔導的情況。

        3、教學效果(30%)——綜合考查教師教育教學的績效。主要包括:學生的學習興趣、學習習慣、學習方式、學習方法與能力以及考試成績,同時參考平時其他教學考查和學科活動績效等情況。

        4、教學創新(10%)——主要考查教師教育科研能力和水平情況。

        教師教學工作質量考核將依據上述各項指標的考核細則(附后),將教師教學工作質量分為四級,具體標準為:60-69分為一級,70-79分為二級,80-89分為三級,90分以上為四級。60分以下的不定等級。

        四、考核工作的組織

        1、為加強對這項工作的組織和領導,縣教育局成立中小學教師教學質量年度考核工作領導小組,其具體人員如下:

        組長:z

        副組長:z

        成員:z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教育局普教股,由周能國同志任辦公室主任。

        縣教育局普教股、教師管理股、教研室及相關職能股室共同負責該項工作的具體實施。

        各鄉鎮中心學校及縣直單位都要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主要領導要親自抓這項工作。要把中小學教師教學工作質量年度考核工作作為今后一個時期教學常規管理的重要措施抓緊抓實,以此達到消滅差課、提高課效,大面積提升教育教學質量的目的。

        2、考核工作職責具體分工是:鄉鎮中小學教師教學工作質量一、二級的考核由各中學、片中心小學負責組織,三、四級的'考核由中心學校集中組織;縣直學校一至四級的考核均由各學校負責組織。各單位應在每年8月31日前將考核結果報縣教育局中小學教師教學工作質量年度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

        各鄉鎮中心學校應加強對一、二級教學質量考核工作的指導和監控,并對各級別的申報工作嚴格把關。縣教育局每年將對各單位的考核組織工作及三級以上的考核結果進行隨機抽查,并依據縣鄉兩級抽查結果核定具體發證人數。

        3、各級考核均實行個人申請、分級測評、集中審核發證的基本程序。20xx年完成第一次考核、發證工作后,每年定時將當年考核結果記載在證書上。

        五、相關管理規定

        1、中小學教師教學工作質量考核實行等級證書和“五掛鉤”制度。即:從20xx年起,在各級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年度工作考核、人事聘任、各類評優及骨干教師(含名師、特級教師、教學能手等)推薦、績效工資發放等工作中,堅持把教師的教學工作質量作為主要考核指標。

        其中,申報中學高級職稱的教師,除應符合相關基本條件外,其近兩年教學工作質量考核最低應達到三級水平;申報中級職稱的,其近兩年教學工作質量等級最低應達到二級水平;申報初級職稱的,其近兩年教學工作質量等級最低應達到一級水平(截止當年12月31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50周歲的教師可降低一個等級要求)。

        凡教學工作質量等級不能達到三級水平以上的教師,其年度工作考核不能評為優秀,也不得作為縣級以上綜合模范及特級教師、名師、骨干教師、教學能手的推薦對象。

        對連續兩年教學工作質量考核不能達到一級水平的教師,應作待崗或轉崗處理。

        各單位還應將教學質量考核作為發放績效工資的重要依據。

        2、教師教學成績考核以常規教學檢查記載、期中期末考試成績、學生評教等為基本依據。對在重大活動中取得突出成績及獲得其他教學質量獎勵的適當予以加分。

        3、各單位均應及時收集和保管相關數據,建立和完善教師教學質量檔案,為教學質量考核提供必要的可信依據。

        4、教學工作質量考核三、四級的指標原則上分別控制在上崗教師的15%、5%以內,對部分優秀教師相對集中需要突破指標的單位,須向縣考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交書面申請,縣教育局在組織專家組赴校考核后依據實際情況確定。

        5、各單位應向全體教師宣傳有關政策規定,在教學工作質量考核過程中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考核結果應在本單位予以公示,自覺接受群眾監督。

        附件:田羅縣中小學教師教學工作質量年度考核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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