績效考核制度通用15篇
在現實社會中,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么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績效考核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績效考核制度1
第一條為建立良好的激勵機制,充分發揮員工個人才能,不斷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第三條公司成立由公司高管人員及各部門負責人組成的考核小組,考核小組負有監督、協調和仲裁職能。
人事部門為具體的執行部門。
第四條考核采用100分制。考核結果分為五檔,分別對應考核得分如下:優秀91-100分;良好81-90分;稱職71-80分;基本稱職60-70分;不稱職59分(含59分)。
第五條員工的工作包括日常工作和例外工作。日常工作考核比重占80%,例外工作占20%。直接主管對本部門的工作進行分配,將各崗位的日常工作形成崗位職責,崗位職責是績效考核的主要參考依據。部門主管根據各
崗位職責,對所述工作確定權重分值。根據公司特點,除崗位職責的日常工作外,員工還有例外工作,董事長和總經理安排的工作(包括部門主管對下屬員工安排的工作),視為責任人的例外工作,列入績效考核表,列入例外工作的績效考核最多不超過四項。
第六條對于部門正副經理級別員工在考核時除日常工作外,還包括其計劃、協作、督導和培訓指導四個方面的能力進行考核。
第七條每周的部門周工作總結計劃應細化,各部門需將各項工作落實到具體的執行人,工作完成的結果和及時性作為其考核的主要依據。各部門的周工作總結計劃表需在每周一報送行政部,未按時報送的每次扣部門負責人當月績效考核分2分/次。
第八條在月未考核時,未完成的主要工作按該項工作分值的80%扣分,未按要求完成按50%扣分,未及時完成按20%扣分;例外的工作未完成按3分/項扣分,未按要求完成按2分/項扣分,未及時完成按1分/項扣分。
第九條根據公司制度的規定,每違反公司制度中的一項,扣0.5分/次。特別地,對于上班時間玩游戲、大聲喧嘩、隨地吐痰、亂扔煙頭紙屑或其他雜物者、上班時間看與工作無關的書報、網站者,每違反一次扣1分;遲到、早退每次扣0.5分。
第十條考核流程:
(1)每月最后一個星期,人事部將各職位的《員工月度考核表》發放到各部門經理處,部門經理分發給員工。
(2)員工對照自己的工作完成情況進行自評,并填寫未完成的工作及其原因、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改進措施、工作體會及對公司部門的要求與建議。員工應在每月2前將《員工月度考核表》報送直接部門主管處。
(3)直接主管依據員工崗位職現,并結合員工實際工作情況,根據《員工月度考核表》進行考核,于5日前交人事部。
(4)人事部負責審核、匯總各部門員工的業績考核情況,將考核情況于每月8日前匯總報總經理核批。
(5)人事部將經總經理核批的考核結果于10日前反饋到各部門負責人處,各部門負責人應通過面談的形式把考核結果反饋給被考核員工,并與員工共同針對不足進行分析,指明今后努力方向,為員工實施績效改進計劃提供幫助,并跟蹤改進效果。
(6)每月的考核結果在最近的一次公司例會上予以通報。
第十一條員工只有在較好地完成本職工作和臨時安排的例外工作的前提下方可評為良好,只有在具有突出表現時方可評為優秀,評為優秀時考評人員應列出具體事例。對績效考核中被評為不稱職的員工,考核人必須進行說明,并經該部門的經理審核同意。
第十二條公司績效工資結合崗位工資發放,計算辦法為:崗位績效工資=[(最終績效評分-80)/80+1]*崗位工資
第十三條如員工表現特別優秀,為公司作出重大貢獻的,除評為“優秀”外,公司還將另行獎勵。如員工犯嚴重錯誤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除扣除全部工資外,將視損失大小追究其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員工如對當月考核結果有重大疑義,可以向部門經理或人事部提出申訴。
第十五條如考核結果調整,本月仍將按原考核結果發放工資,在下月發放工資時再予以調整。
第十六條員工自評和部門經理在對下屬員工進行績效考核時,應對照其工作計劃的完成情況,認真客觀地評分,不得敷衍應付。如敷衍應付的,扣除其當月績效考核分3分/人次。
第十七條人事部于每年1月份綜合全體員工上一年度各月績效考核結果,協同考核小組對員工上年度之工作績效進行年終綜合考評。
第十八條人事部為每位員工建立考核檔案,考核結果將作為獎金發放、評選先進、薪資調整、職務調整等的重要依據。
第十九條對符合以下條件者,給予“考核辭退”處理:
1、一個考核年度內有三次月度考核被評為不稱職的;
2、一個考核年度內,連續三次月度考核被評為基本稱職和年度績效考核被評為基本稱職的,又無適合的空缺崗位可調配或不服從公司重新安排工作崗位的;
3、每個年度績效考核結束后,對全體員工進行考核成績排序,除上述2項產生“考核辭退”的條件外,對排序處于尾端的人員實行績效考核的“尾端辭退”;年度的考核辭退率(包括尾端辭退)的比例由總經理確定。
公司同時與被考核辭退的員工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條本辦法解釋權歸人事部。
第二十一條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生效。
績效考核制度2
一、總 則
1.1目的
制定本方案的目的是為了公司全體員工能一起分享公司經營帶來的收益,提高員工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和能動性,并將短期收益和中長期收益與持續發展相結合,把薪酬管理合理化、標準化、制度化。考核不以懲罰、禁錮員工為目的,而是激勵員工的一種手段,增加團隊戰斗力,凝聚力。通過考核,讓每位員工把工作做得更精細,充分展示自身才華,提高工作效率,杜絕偷奸耍滑,“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工作態度,勇于承擔責任,從而取得合理的回報,推動項目更好的發展。
1.2制定原則:競爭性原則;公平性原則;經濟性原則;可操作性原則。
1.3考核對象:項目部全體員工(保潔員、炊事員、駕駛員、保安、試用人員等不參與考核)
1.4負責部門:由綜合部負責考核,財務部負責統計發放。
1.5薪酬與績效的關系
1、全體員工的薪酬與項目收益相關;
2、一般員工的薪酬與日常工作考核及相應的部門考核結果相關;
3、部門負責人的薪酬與項目收益、管理能力及部門業績考核結果相關。
1.6保密原則:全體員工不得以任何形式對外透露自己或詢問他人的薪酬狀況。
二、員工薪酬制度
2.1薪酬體系
1、年薪制:適用于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其他經總裁批準的特殊人才。包括基本工資、其他津貼、季(年)終績效考核獎。
2、提成工資制:適用于從事業務經營的員工。薪資包括基本工資、職務工資,崗位工資,工齡工資,其他津貼,提成工資、年終績效考核獎。
3、結構工資制:適用于中、基層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后勤管理人員等。薪資包括基本工資,職務工資,崗位工資,工齡工資,加班工資,其他津貼,年終績效考核獎。
4、固定工資制:工作量易于衡量的部分專業技術人員、后勤服務人員等,薪資包括基本工資,職務工資,崗位工資,工齡工資,加班工資,其他津貼,年終績效考核獎。
5、試用人員工資:試用期人員工資按既定的試用期工資發放,試用期內無浮動工資。
2.2薪酬組成
員工薪酬由以下幾部分組成:
基本工資、補貼、福利、其他獎、項目收益獎、業務提成(銷售部門)、非物質獎勵、季(年)度考核工資(年薪制)等(根據職務薪酬體系確定人員薪酬的組成)。
基本薪資:根據滿足基本生活,崗位性質,工作能力等條件制定為固定工資包括(職務工資,崗位工資,)。
考核工資:由季度績效考核和年終績效考核組成,每季度末發放季度績效考核工資,年終發放年終績效考核工資(次年2月份左右,農歷春節之前)。
補貼:公司統一制定各崗位相應補貼如交通補貼、電話補貼,及其他補貼
福利:根據項目部相關福利規定發放的現金、物品等
其他獎:項目部制定的有關獎項。因特定事項針對特定員工或部門發放的獎項,該獎項不完全針對全體員工。
項目收益獎:根據年度項目經營利潤情況及各部門全年工作目標承諾,參考全年績效考核分數,由項目部領導確定發放
提成:根據銷售提成制度發放
非物質獎勵:員工培訓、榮譽表彰、外出旅游等
內部方案
2.3薪酬計算與發放
每月薪酬=基本工資+季度績效工資(年薪制)+補貼+福利+其他獎 +提成(銷售部)
全年薪酬=每月薪酬+年度績效工資(年薪制)+年終獎+項目收益獎+非物質獎勵
基本工資:另附基本工資表
季(年)度考核:季(年)度考核工資=季(年)度績效工資基數*考核系數。
福利與補貼:見附表。
其他獎:根據會議、集團公司要求等情況確定
提成:根據銷售部提成制度計算
年終獎:根據公司效益情況由公司總經辦定制。
項目收益獎:根據項目收益情況由項目領導確定 ※總額及分配原則
三、考核辦法
3.1考核內容
績效考核的主要內容:一是針對各部門計劃工作,交辦(含口頭交辦)工作完成情況,工作重點。二是項目部員工通用準則。
參考內容:各崗位職責及項目部各項制度,另附崗位職責細則。
3.2具體實施辦法
由部門經理協助項目經理制定各部門全年工作計劃及考核分值,每季初10號前由部門經理協助項目經理制定月工作重點、計劃及考核分值,每季制定的工作計劃,以完成全年總計劃為原則,部門需對員工單獨打分的,說明原因,擬定單獨打分項。
員工通用考核細則由項目部統一擬定。
每季初10號前由各部門將上月重點工作、日常管理及工作完成情況及分值通過書面和電子版本方式提交給綜合部,書面提交的資料需經領導簽字確認。
綜合部在次季度初5-10號前對各部門上季度重點工作、日常管理及工作完成情況進行檢查和匯總打分,考核結果經項目部領導簽署后,交財務部,作為當月考核工資計發的依據。
年底綜合考核以全年工作計劃完成情況及其他考核內容匯總打分
3.3考核分值確定
采取百分制記分法,季度重點工作、日常管理及工作完成情況分值為100分,全年工作計劃及其他考核內容分值為100分。
員工個人考核得分=部門考核得分+員工通用準則考核得分。
考核系數:90分(含)以上考核系數為1;80分(含)以上-90分考核系數0.9;70分(含)以上-80考核系數0.8;60分(含)以上-70分考核系數0.7;50分(含)以上-60分考核系數0.6,如考核分數低于60分考核系數0.5,如考核分數極低,另行討論考核系數但不高于0.5。
有下列行為,取消當季部門或個人績效考核資格,情節嚴重者另行商議處理。
1、由于員工未履行職責或有失誤、過失行為,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
2、工作態度惡劣或其他原因,嚴重損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 3、有貪、盜竊、欺詐、腐化、營私舞弊等行為和劣跡的; 4、無理取鬧、酗酒、打架斗毆,嚴重影響社會秩序或犯有嚴重錯誤;
5、指揮不當或監管不力,致使部門或協作單位發生較大錯誤,造成項目部出現重大損失者;
6、無正當理由,故意延誤工作造成項目部重大損失者;
7、其他經討論確定事項。
績效考核制度3
一、考核對象
考核對象為州煤炭局機關全體干部職工。
二、考核內容和標準:考核內容包括“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重點考核工作實績。
考核標準,以規定的職責和所承擔的工作任務、工作標準為基本依據。
三、績效考核辦法:
績效考核實行量化打分,總分為100分,由個人自評得分、民主測評得分和領導考核得分組成,各部分所占權重比例為3:4:3。績效考核采取平時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結合的方法進行。平時績效考核的主要內容是:被考核人的出勤情況、完成工作的數量和質量、服務態度等情況,主要由科室進行,局績效考核領導小組將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抽查。年度績效考核在年底進行。對每位工作人員所得分值進行匯總,并按權重和扣分情況計算出工作人員績效考核綜合得分,確定考核等次,報局黨組審定。
四、考核指標
(1)德:學習培訓情況、講政治、顧大局、遵守職業道德情況。(10分)
(2)能:業務熟練、工作主動創新、團結協作、組織協調能力情況。(20分)
(3)勤:遵守考勤制度、參加集體活動、對工作盡職盡責情況。(20分)
(4)績:辦事效率及時穩妥、按時完成職責范圍工作任務和領導交辦事項情況。(30分)
(5)廉:遵守工作紀律、廉潔自律群眾投訴情況。(20分)
五、考核量化
1、機關工作人員考核結果分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和不稱職四個等次。其基本標準是:
(1)優秀: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均表現突出,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依法行政,遵紀守法,廉潔奉公,熟悉業務,工作勤奮,服務熱情,有改革創新精神,績效突出(95分―100分);
(2)稱職: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均表現較好,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依法行政,較好地遵守項規章制度,熟悉或比較熟悉業務,熱情服務,工作積極,能較好地完成工作目標任務(81分―**分);
(3)基本稱職:有一定的思想政治素質基礎,業務能力一般,能基本完成本職工作(65分-80分);
(4)不稱職: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表現較差,或政治業務素質較差,難以適應工作要求;或工作責任心不強,不能完成工作任務;或在工作中失職,造成嚴重失誤(64分及其以下)。
2、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其績效考核為不稱職:
(1)無正當理由遲到、早退,或無正當理由請假逾期不歸的;
(2)拒絕參加平時績效考核和年度績效考核,經教育仍拒絕參加考核的;
(3)在公共場合散布有損黨和政府形象、有損民族團結,影響社會穩定的言論,在業務工作中做出有損單位榮譽及尊嚴的行為,造成不良影響的,被有關部門通報的;
(4)因打架、酗酒鬧事等嚴重違反社會公德或參與、迷信、色情等活動,被有關部門處罰或告知本單位的;
(5)因責任差錯或工作失誤造成嚴重影響的;
(6)當年受到行政記大過及其以上處分或撤銷黨內職務及其以上處分的;
(7)弄虛作假騙取榮譽,或虛報、謊報成績欺騙領導、群眾,經查情況屬實,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
(8)在執行公務中吃、拿、卡、要,利用手中權力,謀取個人私利或收受紅包,經查證情況屬實的;
(9)其它嚴重違法違紀的。
六、考核獎懲:
1、績效考核獎金發放標準:參照《****績效考評管理辦法》(昌州黨辦〔**〕53號)文件執行,獎金基數為州績效考核定等獎金數。
(1)個人考核為優秀的,績效獎金數為:獎金基數+獎金基數×5%(若獲得等次獎金基數為5000元,則獎金數為5000+5000×5%=5250元)
(2)個人考核稱職的,績效獎金為:獎金基數(若獲得等次獎金基數為5000元,則獎金數為5000元)
(3)基本稱職的,績效獎金數為:獎金基數-獎金基數×5%(若獎金基數為5000元,則獎金數5000-5000×5%=4750元)
(4)不稱職人員不予發放績效獎。
2、扣分辦法:
績效考核中,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予以扣分:
(1)因工作效率低,辦事拖拉、推諉,服務態度不好,被服務對象投訴經查證屬實的,每發生1次扣2分,3次以上每次扣5分,情節嚴重的扣 10分;
(2)無正當理由遲到、早退,上班時間擅離崗位,或無正當理由不參加各類會議(含學習、集體活動等)的,每發生1次扣0.5分;如累計發生5次以上的,每次扣1分;
(3)曠工或無正當理由逾假不歸的每
績效考核制度4
季度績效考核制度
般員工季度考核。每季度進行一次綜合考核,由人力資源部根據每位員工本季度三個月的月度考核結果,計算該季度的平均分,并將成績送至該員工所在部門的主管。部門主管應根據考核記錄和當季度的整體表現,作出該員工的季度績效綜合考評,并與該員工進行績效溝通。
管理人員季度考評。每季度進行一次綜合考核,由人力資源部根據每位管理人員本季度三個月的月度考核結果,計算每季度日常考核的平均分,并將該成績連同該管理人員本季度三個月的考核成績原件(作為附件),送至該管理人員的直接上司。直接上司應根據考核記錄及當季度整體表現,作出該管理人員的季度績效綜合考評,并與該管理人員進行績效溝通。直接上司完成該管理人員的季度績效溝通之后,應及時將所有表格送至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根據季度日常考核平均分和季度綜合考評分,計算管理人員的季度績效考核最終成績。
年度績效考核制度
一般員工的年度考核。年度綜合考核,由人力資源部根據每位員工本年四個季度的最終考核結果,計算年度考核的平均分,并將該成績連同該員工本年四個季度的考核成績原件(作為附件),送至該員工所在部門主管。
部門主管應根據考核記錄及當年的整體表現,作出該員工的年度綜合考評分,提出有針對性的發展建議,并與該員工進行績效溝通。
人力資源部根據員工年度考核最終成績進行排序,分優秀、良好、合格、一般四等,四等所占比例分別為:20%,30%,45%,5%。計算結果及排序情況報送行政總監審核后,應傳遞至總經理,經總經理確認后,作為:工資晉升、降薪、職務變遷、淘汰、制訂員工培訓和發展計劃的依據。
管理人員年度考核。年度綜合考核,由人力資源部根據每位管理人員本年度四個季度的考核結果,計算年度的平均分,并將該成績連同該管理人員本年四個季度的考核成績原件(作為附件),傳遞至該管理人員的直接匕司和各市場部經理。
直接上司和各市場部經理應根據考核記錄及本年度的整體表現,作出該管理人員的年度綜合考評,直接上司和各市場部經理評分各占年度綜合考評的50%,直接上司還應根據該管理人員的年度綜合考評情況,提出有針對性的發展建議,并與該管理人員進行績效溝通。
直接上司完成下屬的年度績效溝通之后,應及時將所有表格送至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根據年度日常考核平均分和年度綜合考評分,計算管理人員的年度績效考核最終成績。人力資源部根據管理人員年度績效考核最終成績進行排序,分優秀、良好、合格三等,三等所占比例分別為:20%,60%,20%。考核及排序結果報送行政總監審核后,應傳遞至總經理,經總經理確認后,作為工資調整、職務晉升、淘汰、制訂管理人員培訓與發展計劃的依據。
績效考核制度原則
1.制度嚴格
績效是對員工過去和現在的考察,也是對他們將來行為表現的預測。只有將績效考核活動制度化,定期開展,才能全面了解員工的潛能,發現公司存在的問題,從而實現公司的高效運轉。
2.目標明確
績效考核作為一種管理工具,必須和相關的人事活動結合起來。這些人事活動包括招聘、晉升、培訓以及工資調整和獎懲相結合。
3.透明度高
績效考核制度要有足夠的透明度,首先要取得全行上下的一致認同,其次考核標準必須是十分明確的。上下級之間可以通過直接對話、面對面的溝通等方式來進行考核工作,搞暗箱操作是行不通的。在貫徹透明度原則時應注意做到以下幾點:
第一,引人自我考核機制。通過自我考核,可以在滿足個人需求的基礎上促進組織目標的實現。而且它若能側重于能力考核,并在智能資格等級制度的范圍內進行的話,至少能發現員工自身能力的差距,彌補自身的不足。
第二,根據銀行目標的不同,分階段引入績效考核標準和規則,使員工有一個逐步認識、理解的過程,實現績效考核時公司與員工之問的互動。
第三,將考核活動公開化,進行上下級的直接對話,并把考核的本來目的,即能力開發和發展的要求等內容引入員工考核體系之中。
4.反饋及時
只有及時反饋績效考核的結果,才能發現考核工作與經營管理活動中的不足。一個缺少反饋的考核制度沒有多大意義,既不能發揮能力開發的功能,也沒有必要作為管理系統的一部分獨立出來。
5.操作性強
考核制度要在人、財、物允許的限度之內,這就要求考核人員應根據目標來進行考核方案的設計,考慮到成本效益比、潛在因素對績效考核實施的影響。
績效考核制度5
1. 總則
1.1 為指引本所員工未來的發展, 使每位員工獲得與其職務擔當能力相適應的職級和資格,并使晉升、提薪、獎勵、能力開發等人力資源管理各項工作協調一致,有機結合,以充分發揮員工的專業技能和積極向上的進取精神,制訂本制度。
1.2 本制度適用于本所全體人員。
2. 考核的目的
2.1 利用在員工晉升、提薪、獎勵、淘汰等方面;
2.2 利用在把握員工工作適應性及正確配置員工等方面;
2.3 利用在員工能力開發及培訓等方面。
3. 考核的分類
3.1 本所員工考核分為績效考核和項目考評,其中績效考核分為年度考核、試用考核、臨時考核以及下屬人員對主管人員考核。
3.2 本所合伙人適用于年度績效考核。
4.考核的時間
4.1 年度考核每年進行一次,在七月進行,除試用人員和在考核期內累計缺勤三個月者外,其余員工一律參加年度考核。
4.2 試用考核在試用人員轉正時進行。
4.3 臨時考核是因工作特殊需要時的考核。
4.4 下屬人員對主管人員的考核隨同年度考核在七月進行。
4.5 項目考評系適用于參加某一約定項目超過40工時(含加班工時) 的員工,在項目完成時填寫。
4.6 合伙人考核在每年的十二月份進行。
5.對考核人和被考核人的要求
5.1 考核人必須用既定的考核標準進行考核, 在任何情況下都必須以客觀事實為依據,不為被考核者的年齡、性別、學歷、工齡、資歷等因素干擾,不為人際關系、好惡感、同情心、偏見等因素所左右.對于考核期以外的事實和業績不予考慮。
考核人應按期參加本制度規定的考核會議,詳實地填寫考核報告,并適當地關注被考核人將來的發展。
考核人應及時與被考核人面談,反饋考核結果,必要時可與被考核人商談考核結果。
5.2 被考核人必須認真回顧考核期內的工作表現,如實填寫考核報告,及時反映對考核結果的意見。
6. 考核標準原則上按能力、績效、態度分類,并依職務分級編制。
7. 考核方法和程序
7.1 年度考核
7.1.1年度考核報告由考核人和被考核人共同完成,旨在對過去十二個月的工作表現進行回顧和評價,從而考慮以后的職業發展和培訓需求。
7.1.2部門主管根據被考核人在考核期內所參與的約定項目,召集與該等約定項目相關的項目經理以上人員召開考核會議,參與考核會議的成員一般應與被考核人在考核期內共同工作至少為80工時以上,或在最近三個月內考核人對被考核人直接委派過任務。每次的考核會議可就一人或多人進行考核。
7.1.3部門主管應指定參與考核會議的一人為某一被考核人的考核人,考核人應在匯集考核會議意見的基礎上,完成考核報告。
7.1.4部門主管(或經理以上人員) 應及時將考核情況和結果告知被考核人,并征求被考核人的意見,必要時可根據被考核人的意見修訂考核報告。
7.2 試用考核和臨時考核比照年度考核實施。
7.3 下屬人員對主管人員考核
下屬人員對主管人員考核系由經理、合伙人、高級合伙人的下屬對其進行考核,即由項目經理、經理助理對經理進行考核;項目經理、經理助理、經理對合伙人、高級合伙人進行考核。
本所設立首席合伙人、分所主管合伙人專用電子郵件信箱,用于收集“主管人員考核表”。
7.4 項目考評
7.4.1 項目考評采用自上而下考評和自下而上考評相結合的方法,即:
(1) 項目小組負責人與項目小組成員相互考評;
(2) 外勤主管參照項目小組成員對項目小組負責人考核的情況對項目小組負責人進行考核,項目小組負責人對外勤主管進行考核;
(3) 部門主管或經理參照項目小組負責人對外勤主管的考核情況對外勤主管進行考核。
考評結果應由部門主管或經理審核。
7.4.2 項目考評表分為a、b、c三種。
a表適用于項目小組負責人和外勤主管,由被考評人的約定項目直接主管人填寫。部門主管或經理應給予必要的考評意見,或對考評表作相應的調整。
b表適用于除項目小組負責人和外勤主管以外的人員,由被考評人的約定項目直接主管人填寫,一般為項目小組負責人或外勤主管。部門主管或經理或外勤主管應給予必要的考評意見,或對考評表作相應的調整。
c表適用于項目小組負責人和外勤主管,由約定項目小組成員對項目小組負責人進行考評,以及由項目小組負責人對外勤主管進行考評。考評人應與被考評人共同承辦同一項目超過40工時,該表由考評人直接交予部門主管。
7.4.3 參與某一約定項目累計不超過40工時的人員,不需參加項目考評。但應將幾個連續參與、相關的、每個累計不超過40工時的項目綜合為一次項目考評。
7.4.4 各級項目考評人應于約定項目完成后及時組織填寫“項目考評表”,部門主管或經理應將考評結果告知被考評人。
7.5 合伙人考核
合伙人考核以自我考核為主,由被考核人撰寫“述職報告”,詳細闡述在考核期內的經營拓展、工作業績、組織管理能力等。
績效考核制度6
一、績效考核的目的:
1、不斷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產品質量,降低生產經營成本和事故發生率,提供公司保持可持續發展的動力;
2、加深公司員工了解自己的工作職責和工作目標;
3、不斷提高公司員的工作能力,改進工作業績,提高員工在工作中的主動性和積極性;
4、建立以部門、班組為單位的團結協作、工作嚴謹高效的團隊;
5、通過考核結果的合理運用(獎懲或待遇調整、精神獎勵等),營造一個激勵員工奮發向上的工作氛圍。
二、績效考核的原則:
1、公平、公開性原則:公司員工都要接受公司考核,對考核結果的運用公司同一崗位執行相同標準。
2、定期化與制度化原則:績效考核工作在績效考核小組的直接領導下進行,綜合部是本制度執行的管理部門。
(1)公司對員工(業務員每兩周考核一次)的考核采用每周考核方法,綜合部每周將各部門考核結果公布,每月根據考核結果兌現獎懲。
(2)績效考核作為公司人力資源管理的一項重要制度,所有員工都要嚴格遵守執行,綜合部負責不斷對制度修訂和完善。
3、公司對員工的考核采用分級考核的辦法:考核小組考核部門負責人,部門負責人考核下屬崗位。
4、公司對員工的考核采用百分制的辦法。
5、評分標準采取3:7的辦法:本人評價占30%,上級評價70%。
6、靈活性原則:公司對員工的考核分為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不同崗位、不同層次、不同時期兩者考核重點不同、所占分值比例不同。
中層干部:定量考核70%,定性考核30%。員工績效考核制度。
生產崗位:生產時期,定量70%,定性30%
非生產時期,定量30%,定性70%
其他崗位:定量60%,定性40%。
定量考核:
a。中層干部:部門重點工作(總經理安排的工作;每月中層干部會議確定的各部門重點工作;每周考核會安排的工作;部門年度工作目標分解;因生產經營所需隨時增加的工作。)完成的質量和數量。
b。其他崗位:本崗位崗位職責規定的工作,部門負責人安排的工作。
定性考核:公司行為規范(工作態度、工作能力、安全、衛生、考勤、行為準則等軟指標)。
三、組織領導
公司成立總經理領導下的績效考核小組,組織領導公司員工的考核工作。
組長:呂文波副組長:徐世興成員:邵尚鋒
工作職責:
1、組長負責主持每月、每周考核總結會,對上月考核工作總結,布置下月各部門工作重點;每周的考核由每周六組織召開。
2、負責考核制度的討論、修改及監督實施。
3、負責各部門“定量考核”的評價。
4、負責安排各部門下周工作重點。
四、考核標準
根據公司生產經營情況,公司各部門、各崗位每周工作重點不同,所以考核的標準也不相同(本部門每周考核標準不同,不同部門考核標準不同)。各部門定量考核工作目標和內容根據公司生產經營及管理情況確定。
1、定量考核標準說明:(各部門崗位考核標準附后)
(1)中層干部考核項目分值比例由考核小組確定;各部門下屬崗位考核項目分值比例由部門負責人確定。確定分值比例必須科學合理,結合工作重點,不得避重就輕,否則扣相關人員10分。
(2)評分小計=上一級評分×70%+自評分30%
(3)考核會時各部門負責人不能提出實質性工作(非日常事務性工作),則視為工作不作為,由考核會扣下周定量考核積分30分。
(4)定量考核出現產品質量事故、人身安全事故、設備運轉事故時(以上事故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500元以上),或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本部門本周定量考核積分為零。
(5)考核會要確定各部門每周重點工作完成的指標:質量要求、數量要求、完成時限、責任人等,由綜合部備案。
(6)對總經理的決定、指示或公司會議精神貫徹執行情況:未執行扣30分;執行不全面,效果不明顯扣10分。
(7)下屬崗位員工出現嚴重的工作失誤或違紀行為,視給公司造成的損失或影響扣10-30分。
(8)出現辦公設備事故扣10-40分。
(9)上級考核下級時要尊重客觀事實,不能受人際關系和感情的影響,不得有打擊報復的行為。否則扣相關人員20分。做評價時參照以下判斷基準:
a工作過程的正確性b工作結果的有效性
c工作方法選擇的`正確性d工作的改進和改善
e解決問題的能力f責任意識、個人品格
績效考核制度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強化績效意識,加強裕龍物流對員工績效結果及其形成過程的有效控制,特制定本制度。績效管理與績效考核的宗旨在于:
1.考察員工的工作績效;
2.作為員工獎懲、調遷、薪酬、晉升、退職管理的依據;
3.了解、評估員工工作態度與能力;
4.作為員工培訓與發展的參考;
5.有效促進員工不斷提高和改進工作績效。
第二條:績效管理是指上級為不斷提高和改善下屬員工職業能力與業績所做的管理活動。
第三條:績效考核是指上級對直接下級的工作結果進行定期評估,是績效管理的重要環節。
第四條:績效管理與績效考核是各級直線管理者不可推卸的責任,人力資源部負責指導、監督,并提供技術方面支持。
第五條:績效管理與績效考核檔案,是公司人力資源管理的基礎性材料,必須妥善保管。
第六條:本制度規定的績效管理與績效考核對象:控股公司及下屬公司中高層管理人員及一般員工(計件制員工除外)。
第七條:本制度規定的績效管理與績效考核的責任主體是有直接下屬、并對下屬承擔直接管理責任的各級管理人員。
第八條:各級管理者必須強化對績效管理與績效考核的認識,牢固樹立績效管理與績效考核的責任意識,包括:
1、員工的業績就是管理者的業績;
2、各級管理者是員工責任的最終承擔者;
3、不斷提高和改善下屬的職業能力和工作業績,是管理者不可推卸的責任;
4、在績效管理與績效考核過程中,管理者必須與下屬溝通,保證下屬高度的參與性。
第二章績效管理與績效考核的程序和實施辦法
第一條:績效管理與績效考核考核的基本程序:
第二條:制定績效目標:各級主管根據公司對員工要求和期望以及上一考核周期的考核結果,在與各部門和員工協商的基礎上確定本考核周期工作目標。
第三條:中高層管理人員的考核內容:
1、本制度規定的中高層管理人員包括公司副總裁、各職能部門經理(或相當)及主管(或相當);下屬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各職能部門經理(或相當)及主管(或相當)。
2、中高層管理人員的考核依據目標考核與述職報告制度來進行,并對中高層管理人員每個月的關鍵業績指標的完成情況進行考核。(詳見《裕龍物流目標考核與述職報告制度》)。
3、中高層管理人員的考核內容包括:
3.1關鍵業績指標考核:針對由企業關鍵指標分解而來的個人關鍵指標的考核;
(以上部分月考、季考、半年評,其中半年評權重為80%,其他為100%。指標權重分配由述職人提出,人力資源部核定);
3.2綜合素質考核:目的是促使管理人員不斷提高自身綜合素質,實現員工素質與工作業績的共同提升;
(該項半年評,半年評時權重為20%;參見附表一和《裕龍物流目標考核與述職報告制度》附表)。
3.3不良事故考核。
第四條:職員的考核內容:
1、職員關鍵業績指標考核系統的適用對象為第三條1款規定以外的其他員工。
2、職員的考核內容包括:
2.1關鍵業績指標考核:員工在考核周期內的個人關鍵業績指標的考核,指標數量一般在5個左右;參見
附表二(該項月考和年評,其中年評指標權重為80%。指標權重分配由上級主管核定并報人力資源部或本單位相關部門備案。)
2.2工作行為與態度考核:(該項年評,指標權重為20%)
(參見附表三)
2.3不良事故考核。
2.4職員的績效考核重點指月度績效考核;年度績效考評是對本人工作表現的總評價,影響勞動合同的簽訂或續簽。
3、臨時職員的考核內容:參照聘用合同,另行規定。
第五條:各單位、各部門需根據企業戰略經營目標的逐級分解確認不同績效考核周期所適用的各項指標,同時就各項指標的權重比例(或重要性排序)及評價標準進行設定,并呈報上級主管認定。
第六條:建立工作期望:
1、為了確保員工在業績形成過程中實現有效的自我控制,各級主管在填寫考核表后,必須與所轄員工就考核表中的內容和標準進行溝通;
2、溝通的基本內容包括:
2.1期望員工達到的業績標準;
2.2衡量業績的方法和手段;
2.3實現業績的主要控制點;
2.4管理者在下屬達成業績過程中應提供的指導和幫助;
2.5出現意外情況的處理方式;
2.6員工個人發展與改進要點與指導等。
3、在溝通的基礎上,管理者與被管理者雙方共同填寫“績效改進指導書”(見附表四)。
第七條:管理者必須在下屬績效形成過程中予以有效的指導,并把下屬在業績形成過程中存在的比較突出的問題、良好的表現以及管理者的指導,如實隨時記錄在“行為監督指導記錄”(見附表五)中,以便為實施績效管理積累評價依據。
第八條:各級管理者在考核時,必須依據客觀事實進行評價,盡量避免主觀,同時做好評價記錄,以便進行考核面談。
第九條:在一個考核周期結束后,各級管理者必須與每一位下屬進行考核面談,面談的主要目的在于:
1、肯定業績,指出不足,為員工職業能力和工作業績的不斷提高指明方向;
2、討論員工產生不足的原因,區分下屬和管理者應承擔的責任,以便形成雙方共同認可的績效改善點,并將其列入下一考核周期的績效改進目標;
3、在員工與主管互動的過程中,確定下一考核周期的各項工作目標和績效改進指導書;
如有必要,經上級主管同意后可修訂考核周期內的“績效改進指導書”。
第十條:員工的考核結果,經其直接上級核準后報各級人力資源部,以便統一備案與管理;
第十一條:公司人力資源部和下屬公司相關部門在對考核結果進行確認后,報總裁及下屬公司總經理核準,并按核準后的考核結果執行。
第十二條:考核資料必須嚴格管理,人力資源部和子公司相關部門須將原始表格歸入員工檔案,其他部門和員工個人只能保留復印件。
第十三條:任何員工對自己的考核結果不滿,均可以在一周內向上一級主管投訴,也可以直接向人力資源部投訴。接到投訴的主管或人力資源部,在接到投訴后一周內,組織有關人員對投訴者進行再次評估。如投訴者對再次評估仍不滿意,可以進入勞動爭議處理程序。
第十四條:考核資料的管理
1、公司所有人員的考核原始材料和結果由人力資源部備案;
12345
2、各下屬公司中高層管理人員的考核原始材料和結果由人力資源部備案;
3、各下屬公司等級制職工的季度考核原始材料由各部門自行備案、備查;
4、職工季度考核資料在次月15日內以書面和電子形式報人力資源部;
5、職員的年度考核資料在次年30日內以書面和電子形式報人力資源部;
6、考核資料保存備查期為三年。
第三章考核結果的應用
第一節總論
第一條:本著公正、客觀的原則,應用考核結果。
第二條:考核結果與員工利益的相關性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績效工資的確認;
2、工資晉級資格的確認;
3、職務晉升資格的確認;
4、培訓資格的確認;
5、其他資格的確認。
第三條:考核成績與職務晉升的關系,人力資源部另行擬訂,呈總裁核準后執行。
第四條:培訓資格的確認:
1、公司各部門中,凡涉及需要提高員工履行工作職責能力的培訓,由該部門負責人(或相當)根據考核結果提出,經部門匯總后報公司人力資源部統一安排;
2、公司各部門中,凡涉及員工職業發展能力培養,由該部門負責人(或相當)根據員工連續兩年考核優秀的結果以及員工職業發展報告,報公司人力資源部,以便編制單獨的職業培訓計劃;
3、下屬公司可根據上述原則,由本下屬公司相關部門自行提出、制定、審核和確認培訓資格并編制職業培訓計劃,呈報人力資源部審批;
4、所有中高層管理人員的培訓條件,見相關管理制度。
第五條:凡出現涉及勞動合同規定的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實行單項否決,予以辭退。
第二節中高層管理人員考核結果的應用
第一條:中高層管理人員的月度考核:
1、針對中高層管理人員關鍵業績指標和追加業績指標季度考核,對于每一個關鍵業績指標或追加業績指標,如果評價等級在c(不含)以下者,考核者應與被考核者進行績效面談,提出績效改進計劃,視實際情況決定是否提出警告。
2、月度考核不涉及職務和績效薪酬,但與崗位工資直接掛鉤。
考核分數90-100分75-89分60-74分59分以下
述職考核評價等級a(優秀)b(良好)c(合格)d(不稱職)
崗位工資考核系數1.00.90.80.7
第二條:中高層管理人員的季度考核:
1、針對中高層管理人員關鍵業績指標和追加業績指標季度考核,對于每一個關鍵業績指標或追加業績指標,如果評價等級在c(不含)以下者,考核者應與被考核者進行績效面談,提出績效改進計劃,視實際情況決定是否提出警告。
2、一次考核為不稱職者,警告;
3、連續兩次考核為不稱職者,降職直至免職。
第三條:中高層管理人員的述職考核:
1、中高層管理人員每年對關鍵業績指標、追加業績指標完成情況進行兩次述職,并結合綜合素質進行兩次評價;
2、述職考核標準分滿分為100分,綜合評價時劃分為四個等級,述職考核評價等級與考核分數的對應關系見下表:
考核分數90-100分75-89分60-74分59分以下
述職考核評價等級a(優秀)b(良好)c(稱職)d(不稱職)
績效年薪考核系數1.00.850.70.0
第四條:中高層管理人員述職考核結果與績效年薪的關系:
1、中高層管理人員績效年薪的發放比例根據年度績效考核系數和所在公司該年度整體業績指標的完成情況綜合確定。
2、個人績效年薪與公司整體業績掛鉤,如本年度公司整體業績指標未完成,則實發績效年薪需根據公司整體業績指標的實際完成量同比折算。
3、根據不良事故考核(不良事故條款及等級由人力資源部另行規定),對績效年薪的實際發放進行調整:根據不良事故造成不良后果的影響程度,劃分為a(重大)、b(一般)、c(輕微)三個等級,相應管理辦法見下表:
不良事故等級a(重大)b(一般)c(輕微)
績效年薪管理不享受該述職周期內績效年薪扣除該述職周期內50%績效年薪扣除該述職周期內20%績效年薪
第三節職員考核結果的應用
第一條:本節的績效工資專門指員工的崗位工資。
第二條:職員季度考核結果劃分為a、b、c、d、四個等級,考核等級直接與考核分數相對應,關系見下表:
等級a(優秀)b(良好)c(稱職)d(不稱職)
考核分數90-100分75-89分60-74分59分以下
第三條:職員月度考核結果與員工崗位工資的關系:
1、崗位工資根據月度考核結果以月為單位發放,同時參照部門業績,如考核周期內(月度)部門業績未達到經營目標70%,則個人崗位工資適當下調,最低可調至70%;
2、實發崗位工資占崗位工資總額的百分比具體標準見下表:
部門目標完成情況實發崗位工資等級比例(%)100%及以上86%-99%71%-85%70%以下
不稱職70%70%70%70%
稱職100%85%80%70%
良好100%90%85%70%
優秀100%95%90%70%
第四條:職員考核結果的其他具體應用為:
1、年度內,連續兩次月度考核d級(不稱職)者,警告;
2、年度內,連續三次月度考核d級(不稱職)者,降職、免職直至辭退;
第五條:職員年度考核與晉級的關系:
1、年度考核等級為稱職及以下者,免晉級;
2、年度考核等級為良好及以上(含稱職)者,可在本職等內晉升一級;
3、如果在本職等內沒有晉級空間,公司可根據該員工實際情況,考慮調整其他層次較高的崗位。
第六條:職員年度考核與晉等的關系(特殊情況除外):
1、職員的晉等以存在晉等空間為前提條件;
2、職員連續三年考核為良好(或以上)者,且薪資等級已處于所在職等的最高職級,可晉升一個職等。
第七條:考核成績與職務晉升的關系,由人力資源部根據情況擬訂,呈報總裁核準后執行。
第八條:不良事故考核根據相關不良事故造成不良后果的程度,劃分為a(重大)、b(一般)、c(輕微)三個等級。職員不良事故懲罰辦法見下表:
不良事故等級a(重大)b(一般)c(輕微)
崗位工資管理免職直至辭退扣除該月度內50%崗位工資扣除該月度內20%崗位工資
注:不良事故條款及等級由各部門根據具體工作情況確定。
第九條:職員在出現以下幾種情況時,不予考核:
1、病事假季度累計22.5個工作日者,不予以月度考核;
2、其他公司總裁及下屬公司總經理認為不予以考核的事項,需提前審批。
第十條:根據考核結果,給予職員若干單項獎,如:合理化建議、革新與創造獎、提案獎、總裁特別獎(或總經理特別獎)等。有關部門另行規定。
第十一條:職員考核結束后,直接上級主管會同人力資源部對績效考核結果進行分析(參見附表七)。分析結果應用于人員薪酬晉級(等)、人員晉升、績效改善和指導、培訓要素確認等。
第四章附則
第一條:本規定未盡事項,另行規定或參見其他規定的相應條款。
第二條:本規定的解釋權在人力資源部。
第三條: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生效,修改時亦同。
績效考核制度8
一、績效考核目的
1、規范公司網店客服組日常銷售工作,明確工作范圍和工作重點。
2、使公司對客服組工作進行合理掌控并明確考核依據。
3、鼓勵先進,促進發展。
二、績效考核范圍
網店客服組
三、績效考核周期
采取月度考核為主的方法,對網店客服組人員當月的工作表現進行考核,考核實施時間為20xx年6月7日起。
四、績效考核內容和指標
績效考核的內容
1、服務類
旺旺溝通(咨詢轉化率、平均響應時間、客戶流失率)
訂單類(訂單總金額、有效訂單比重、付款比例、退款比例、平均客單價)
其他類(顧客投訴比重、異常訂單比重)
2、管理類
公司報表上交及時性、報表數據真實性、報表整體質量。
考核指標數據來源
1、相關績效軟件實時監控。
2、對客服組進行抽訪問。
考核指標
網店客服組人員績效考核表見表二,總分為100分。
五、績效考核的實施
1、考核分為自評、店長考核兩種,兩類考核主體所占的權重及考核內容如下表所示。
考核者權重考核重點
被考核人本人30%工作任務完成情況
店長70%"工作績效、工作能力工作協作性、服務性"
2、績效考核指標
六、績效考核結果的運用
1、每月評比綜合排名第一名,獎勵100元;綜合排名最后一名,提成中扣100元。
2、月考核評比綜合排名后兩名,仔細分析落后原因,針對落后原因,尋找改進措施,并在月績效考核通報下發后的一周內,提交整改方案。
3、連續3個月(季度)評比綜合排名最后一名,考慮調崗。績效考核方案主要包含客戶服務部各崗位KPI考核標準、客服部KPI績效考核標準、奧迪客服專員績效考核模板、客戶服務主管績效標準、客戶經理的考核與激勵機制、客戶管理員績效考核表、客戶服務主管績效標準、客戶經理的考核與激勵機制等等。
績效考核制度9
一、目的
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在公司內推行績效考核工作,以建立長期、穩定和規范的績效考核制度。通過對員工的工作業績、工作能力及工作態度的評價,挖掘員工潛力,幫助員工正確認識自我。為員工升遷、獎懲以及薪酬調整提供合理的依據,同時為員工與上級領導之間提供一個正式溝通的機會,并使員工清楚公司對自己的真實評價。
二、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20xx年9月30日以前入職員工。考核表分為管理人員和一般員工;其中管理人員包括:項目部主管及以上管理人員;一般員工包括:副主管以下員工;所有參加考核人員均應認真填寫考核表。
三、考核依據和原則
以考核前的工作業績、工作能力及工作態度等實際表現為依據。考核人要對被考核人員的工作表現評價要客觀、公正,盡量使用量化指標衡量,必須根據日常工作中觀察到的客觀事實作出評價。必須排除考核者對被考評者的好惡、同情心等偏見。
四、考核辦法及程序
1、考核分為自評、初評、復評、審核。
2、自評:應由被考核人自己給自己打分。被考核人應客觀、公正、實事求是的評價自己,自評分數不計入考核總分。被考核人可以在員工意見欄反映自己對公司、對項目部或對員工績效考核的意見和建議。
3、初評:由被考核者的直接主管或是以主管為核心的一個評價小組。考核者應在評核前與被考核人進行績效面談,聽取被考核人意見,指出其成績和不足以及應努力的方向。初評者在意見欄里詳細填寫對被考核人的考察意見,針對被考核人素質條件提出自己的意見和建議。
4、復評:由再上一級領導負責打分評判,如發現初核打分與員工自評打分相差懸殊,應進一步深入了解情況,以求得更加公正、客觀。同時對初評者的工作能力、水平和客觀、公正性有一個了解。
5、審核:由人事行政部根據初評、復評打分進行加權平均,得出最終分數,并對各項目部所有員工績效考核情況進行綜合統計。
6、公司領導層可根據績效考核結果,制定員工晉級、加薪、降薪、辭退等方案。
7、本次績效考核增加對項目經理的考核,除了延續以前的績效考核方式:一線普通員工參加工資固定調整績效考核;部門、區域負責人或骨干員工參加每月根據績效及總部檢查的情況而浮動的績效考核。項目經理參加浮動獎金部分的績效考核。
8、由總部規定考核額度并于每月5日之前將考核打分及獎金額度下發到項目部,項目經理于每月10日前將獎金分配表報到人事行政部。項目經理的獎金部分由總部根據每月檢查打分情況確定;職能部門經理的獎金由總經理根據當月經營指標完成情況確定。
五、考核程序
自評
初核
物業公司績效考核細則范本_中士1997_新浪博客
復核
普通員工
員工自評
直接主管
項目經理
主管級員工
員工自評
項目經理
副總經理/總監
總部人員
員工自評
本部門經理
總經理
經理級員工
員工自評
總經理
六、績效考核的時間要求
1、各項目部于20xx年12月25日前將績效考核表交到人事行政部。
2、考核人及被考核人均要使用黑色或藍色墨水筆認真填寫績效考核表。
績效考核制度10
1、目的作用
員工的崗位績效考核又稱人事考核、績效評價,是收集、分析、評價和傳遞員工在其工作崗位上的工作行為表現和工作結果方面的信息情況過程。其作用如下:
1.1通過考核、對員工在一定時期內思想、技能、業務情況做出全面的檢查和總結,為其他人事管理工作提供依據。
1.2正確評價員工的德才表現和工作績效是實施獎懲、任用、工資、培訓等項工作的必要依據。
1.3可激發員工完成工作任務的積極性、創造性、提高工作效率。
1.4完善的績效考核系統可較準確地剖析組織中人力資源的優劣勢,以便掌握情況不斷優化員工隊伍。
2、管理職責
2.1企管部是公司對員工績效考核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考核制度的建立,擬定考核計劃,并對實施過程進行管理,通過合理的績效考核系統的運作,確保公司人力資源管理的決策正確性。
2.2崗位績效考核工作與各部門的職責和功能密切聯系著,各部門應通過對內部員工的績效考核調動員工的積極性,促進本部門目標任務的實現。在考核過程中,各部門主管應對所提供的數據準確性及評估結果的公正性負責。
2.3企管部負責對績效考核實施過程中,各部門執行政策、原則和相關規定情況進行監督,嚴格各項紀律、防范違規行為,及時反饋信息,保障績效考核工作良性運行。
3、績效管理
3.1公司內的各級管理人員,應加強對直接下級日常工作的指導和幫助,切實做好直接下級日常工作情況的詳細記錄。要倡導部門主管領導從具體的工作中解脫出來,切實履行好管理者的管理責任和指導責任。
3.2公司各級管理人員要加強與下屬之間的溝通與交流,指導下屬改善、提高績效,從而提高公司的整體績效和管理水平。各級人員要同步發展,提高團隊效能。
3.3公司的績效考核組織在對中層以上管理人員實施績效考核時,要把他們對直接下屬日常工作情況的記錄、輔導及與下屬共同協作、溝通情況,作為考核的關鍵指標進行考核。
4、績效考核
4.1考核分類:月考核、年度考評。
4.2考核細則(詳見績效考核實施細則)
4.3考核權限劃分:
4.3.1安防員、綠化員、保潔員、泳池救生員由直接管理員和轄區安防班長共同考核;
4.3.2安防班長由管理員和管理處主任共同考核;
4.3.3管理員由管理處主任考核;
4.3.4管理員、管理處主任由部門主管考核;
4.3.5其他部門員工均由本部門主管考核;
4.3.6各部門主管由企管部協助總經辦考核;
4.3.7總經辦及企管部對各部門考核進行監督指導。
4.4考核方式
4.4.1月績效考核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按照簡單化程序進行,在每月25日前,由考核者根據下級的日常工作情況,對照崗位考核指標與評分方式完成對員工的考核,原則上不再進行復核,考核結果在考核結束兩天內通知本人。各部門收集考核結果送企管部,企管部存檔后轉財務部,作為員工工資發放的依據。
4.4.2員工如對考核結果有異議,應在收到考核結果通知的當日,向企管部申訴,企管部協同該員工的考核者的成績重新核定。核定結果為最終結果。
4.4.3年度考評是對員工在一年工作績效的總評,在12月30日前完成,考評結果作為晉升的依據。
5、考核注意事項
5.1績效考核必須堅持公開、公平和公正的原則
5.2考核必須根據事實,實事求是,不明事項不能去猜想,必須核實;
5.3被考核者在被考核期間之前的考績無論好壞,均不得考慮在內;
5.4考核者必須熟練掌握被考核者的工作職責、考核具體內容及標準,不得夸大或縮小被考核者的成績;
5.5避免對工作時間較長的下屬給予過高評價,對新進下屬評價過低。
6、考核者的要求及責任
6.1對考核者的要求
6.1.1考核者要充分認識考核工作的重要性和嚴肅性,必須公開、公平、公正地評價被考核者,不得循私舞弊,不得利用職權進行打擊報復或謀取私利;
6.1.2考核者應理解考核的意義、步驟、方法,掌握考核技巧及考核程序。
6.2考核者的責任
考核者的考核工作中,不得利用職權之便,進行打擊報復、謀取私利或違反考核紀律,否則,由企管部根據相關規定,從嚴進行處理。
7、考核溝通及考核結果反饋
7.1考核后考核者要與被考核者進行溝通、面談,讓他們充分理解、認同實施績效管理與績效考核的意義和作用,使績效考核在全體員工認同的工作環境下進行。
7.2考核者對被考核者日常工作中的違紀事項要當場指出,說明扣分標準,并詳細記錄;月績效考核成績應在考核結束后兩天內通知被考核者本人,指出存在問題,提出努力方向。
8、績效考核對薪酬的調整
通過績效考核,對于超額完成任務的員工,公司將發給超額績效工資,并大力表彰;對于不能完成工作任務的除了按公司績效考核規定扣發績效工資外,公司還視情況按以下規定辦理:
8.1中層及中層以下員工
8.1.1如果連續三個月不能完成工作任務或績效考核不合格者,則調整職位或降低該員工工資等級一個級別(最低職位的以50元為一個級別進行降低)。
8.1.2如果降低其職位后該員工能在今后三個月內連續完成工作任務或績效考核合格者,則應恢復該員工物業公司績效管理與績效考核制度的具體內容的級別。
8.1.3如果降低其職位后該員工在今后兩個月內連續不能完成工作任務或績效考核不合格者,則公司對該員工予以辭退。
8.2高層員工
8.2.1連續兩個月不能完成工作任務或績效考核不合格者
績效考核制度11
教師績效考核指標是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推進學校績效工資制度順利實施,加強教師隊伍建設,促進教育事業科學發展的一種對教師考核制度。
教師績效考核的內容主要是:教師履行《義務教育法》《教師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教師法定職責,以及完成學校規定的崗位職責和工作任務的實績,包括師德和教育教學、從事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實績。
例如:XX年12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頒發的《教育部關于做好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考核工作的指導意見》指出:“做好教師績效考核工作是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制度的必然要求。績效考核結果是績效工資分配的主要依據。
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分配改革,必須建立符合教育教學規律和教師職業特點的教師績效考核制度,為績效工資分配更好地體現教師的實績和貢獻、更好地發揮激勵功能提供制度保障。”
“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義務教育學校要充分認識做好教師績效考核工作的重要意義,將其作為一項重要而緊迫的任務,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全面建立教師績效考核制度,深入推進教師績效考核工作,為深化義務教育學校崗位績效工資制度改革,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創造有利的條件。”并對把握績效考核工作的基本要求,探索績效考核的有效方法等工作,提出要求。
績效考核制度12
為完善學校的績效考核制度,建立科學準確、多層次、多維度和便于操作的量化績效考核體系,健全人力資源管理體制,形成良性的激勵機制,保證公司的可持續發展,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目的
1、通過公平、合理的評價來確定教師日常工作標準,并以此作為對教師待遇調整和升職、
降職、調職的依據。
第二條適用范圍
適用于小新星培訓學校全體教師。
第三條考核原則
1、考核人員在考核時,必須以客觀事實為依據,力求公平、公正,不得徇私。
2、績效考核以行為模式考核為導向,把績效考核作為提高校區形象和個人綜合素質的管理工具。
3、不應由于有達到目標的壓力而出現欺騙和不誠實的行為。
第四條考核期
每月為一個考核期,即每月1-31日為一個考核期。以月考核成績為依據進行年度考評。
第五條考核方式
以記分方式進行考核,滿分為100分。
第六條考核指標
1、教師考核指標詳見附表—教師月度績效考核表;
第七條考核指標的權重
考核指標總分為100分,各項指標權重由校部每年制訂一次。并公布考核結果。
第八條考核依據
考核主要依據以下內容:
1、工作行為
2、工作態度
3、工作能力第九條考核程序
1、每月7日前,校長將上月的對教師的績效考核情況即《教師月度績效考核表》公布。
2、考核總分按比例計算,教務長評分占總分50%,教師測評占總分30%,分管領導評分占
總分20%,以此標準計算該項評分總分。例如:某項總分7分,校區教務長打5分,總校長打3分,最后該項得分(5×70%+3×30%)=4.2分
3、前臺根據績效考核表統計總分數,并在每月20日前通報最終考核結果。
4、校長對人事行政部的統計情況不定期進行檢查和監督。
第十條獎勵與懲罰
1、本績效考核附帶績效工資,以(負50元——200元)為區間范圍,在每月工資中體現。
2、課堂教學部分為本制度核心內容,要求必須達到25分(該項總分35分)為及格,低
于25分均為不及格。
3、總分80分以下(不含80分)為不及格,處以50元罰款;
4、總分80-90分(其中課堂教學25分以上)為及格,獎勵50元;
5、總分90-99分(其中課堂教學25分以上)以上為良好,獎勵績效工資100元;
6、滿分100分,獎勵績效工資200元。
7、分數必須達90分以上取排名前1-3名,分別給予50元、40元、30元的獎勵。
第十二條其他
1、本辦法由本中心負責解釋。
2、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績效考核制度13
為提升XX教育招生人員績效,增強企業活力,提高工作效率,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特修訂此考核制度:
總考核=人數考核(注1)
院校比例考核(注2)
優惠成本考核(注3)
招生績效三重考核=(注1)x(注2)x(注3)相乘的規則。
(注1)人數考核:季度報名人數
底薪提成
150人 2.5元/人
151-200人 375元+(報名人數-150)x3/人
201-250人 375元+150+(報名人數-200)x3.5/人
251-300人 375元+150+175+(報名人數-250)x4/人
301-350人 375元+150+175+200+(報名人數-300)x4.5/人
351-400人 375元+150+175+200+225+(報名人數-350)x5/人
401-450人 375元+150+175+200+225+250+(報名人數-400)x5.5/人
451-500人 375元+150+175+200+225+250+275+(報名人數-450)x6/人
501-550人 375元+150+175+200+225+250+275+300+(報名人數-500)x6.5/人
551-600人 375元+150+175+200+225+250+275+300+325+(報名人數-550)x7/人
(注2)、院校比例考核
院校招生目標/學費
學費 比例考核
>50萬1.2
>30萬1.1
>15萬1
0.8<15萬
(注3)、成本考核
優惠是指優惠費
優惠幅度:人均成本考核
10萬9萬X0.1
8萬X0.2
7萬X0.3
6萬X0.4
5萬X0.5
4萬X0.6
3萬X0.7
2萬X0.8
1萬X0.9
0.5萬X1
注:
總報名量少于150人無提成。
績效考核制度14
工程技術管理人員是工程建設領域企事業單位中的中堅力量,所以對于工程技術管理人員切身利益相關的考核體系也應該給予充分的重視,在績效考核制度的應用方面,要加強基層人員對于績效考核的理念理解、對績效考核方式給予重視和公平、對績效考核的成績也要正確看待,將績效考核制度的效用最大化。
一、績效考核制度的概念
績效考核主要是指一種對于員工工作的效率與成績進行一定反饋的考核評價機制,它的主要意義在于為企事業單位的人力資源管理提供可靠的依據,促進企事業單位工作效率的整體提升。企事業單位中的績效考核主要是指根據既定的績效考核標準和一定的原則來對工作人員進行多方面的評價和考核,包括但不限于工作人員的工作業務成績、工作行為表現、工作成果反饋及工作業務素質等,考核標準和原則就是績效考核的制度體現。這些經過績效考核的數據會成為日后企事業單位進行人力管理與人力調動的重要依據,為職務變動、績效工資等問題提供一個客觀的依據,在單位管理日趨透明化的今天,合理的績效考核體系和標準就顯得尤為重要。
二、工程技術管理人員的績效考核制度設計管理原則
在對工程技術管理人員的績效考核制度設計管理過程中,應當注重以企事業的價值貢獻和能夠實現的利潤最大化為原則,切實體現企事業的用人標準及以企事業的發展為最終評判標準,把工程技術管理人員的業績作為重要參考坐標系,建立科學合理的績效考核制度,這種制度要有利于增強工程技術管理人員本身的責任感與危機感,督促他們更加努力地參與到工作當中,確保企事業單位的整體發展,在針對工程技術管理人員的績效考核制度的設立中,注重以下幾個設計原則。
1、業績主體、量化明顯的原則。在績效考核制度中,員工的工作業績應該是評價員工工作的最重要指標和依據,在制度的制定中,要注重工作業績的重要性,把工作人員對單位的貢獻和效益做出明確的量化分析與排名,嚴格按照制度與程序,確保評價制度的透明性與公開性。
2、團結一致,集體為軸的原則。在績效考核制度的設立中,應該以集體利益的考量為重要原則,確保總體的業績指標在企事業單位的績效考核制度之中得到體現,使工程技術管理人員能夠根據這個合理的績效考核制度對自身的工作和集體的要求之間實現更好的協調與規劃。
3、區分明顯,操作性強的原則。在績效考核制度的設立與管理中,要注重對于形式主義的預防,對工作實效的重視要大于對考核制度重要形式的重視,對績效考核制度中的關鍵點要加以區分對待和強化操作性,使這些關鍵點變得便于執行,簡明扼要,為績效考核制度的實行提供最大的便利。
4、考核嚴格,公平至上的原則。在考核的結果分配階段,由于工程技術管理人員都是根據自身的實際能力進行的工作,所以在績效考核的結果評比上一定要注重避免平均主義,把效益作為評價標準和對工程技術人員的激勵重要參考依據,使得工程技術管理人員更加注重于工作和集體意識的凝聚。
三、工程技術管理人員的具體評價標準應用
工程技術管理人員的具體評價制度應用要確保以單位的工作目標作為導向,結合工程技術管理人員的具體工作流程對員工進行評價,進行評價之后的結果和數據可以在單位中的多方面管理中得到應用。
1、反饋標準。績效評價制度在工作中的應用主要是成為工程技術管理人員和單位溝通和反饋的一個橋梁,績效評價制度可以在單位內成為制度化的正常的交流渠道,在績效評價與考核中,單位要注重對工程技術管理人員的進步和不足進行一定的交流反饋,對員工進行精確到個體的職業發展規劃和指導,激發員工的積極性。
2、工資標準。績效評價制度可以作為工程技術管理人員的工資調整與績效獎金發放的重要的依據,單位的績效工資應該與合理的績效評價制度掛鉤,對工作成績優異的工程技術管理人員要及時給予獎勵,從而促進員工的積極性,這些獎勵包括績效工資、基本工資提升及年度獎金,使員工充分認識到進行工作績效考核的重要性,也會更加積極地參與到績效考核中去。
3、人事調整與職稱評審。在企事業單位管理越來越規范化的今天,人事調整與職稱評審必須有一個合理的制度,合理績效評價制度就是重要的參考依據,也可以說是績效評價制度最為重要的應用部分。另外,績效管理的結果還可以應用于對工程管理技術人員的技術培訓、職務提升上,從而實現企事業單位的效率、規范發展。
四、結語
工程管理技術人員在從事工程建設領域企事業單位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所以合理科學的績效考核制度對于單位來說尤其重要,要對此引起高度重視,對績效考核制度的制定原則和合理的應用有一定的了解,才能更好地實現管理上的高效率發展。
績效考核制度15
第一條、工作績效考核,簡稱考核,目的在于通過對員工一定期的工作成績、工作能力的考核,把握每一位員工的實際工作狀況,為教育培訓、工作調動以及提薪、晉升、獎勵表彰等提供客觀可靠的依據。更重要的是,通過這些評價可促使員工有計劃地改進工作,以保證公司營運與發展的要求。
第二條、績效考核原則。
1、考績不是為了制造員工間的差距,而是實事求是地發現員工工作的長處、短處,以揚長避短,有所改進、提高;
2、考績應以規定的考核項目及其事實為依據;
3、考績應以確認的事實或者可靠的材料為依據;
4、考績自始至終應以公正為原則。決不允許營私舞弊。
第三條、適用范圍。
本規則除下列人員外適用于公司全員。
1、考核期開始進人公司的員工;
2、因私、因病、因傷而連續缺勤三十日以上者;
3、因公傷而連續缺勤七十五日以上者;
4、雖然在考核期任職,但考核實施日已經退職者。
第四條、本公司員工考核分為試用考核、平時考核、年終考核三種。
(一)考核依本公司人事規則規定任聘人員,均應試用三個月。試用三個月后應參加試用人員考核,由試用部門主管考核。如試用部門主管認為有必要縮短、延長試用時間或改派他部門試用亦或解雇,應附試用考核表,注明具體事實情節,呈報經理核準。延長試用,不得超過3個月。考核人員應督導被考核人提具試用期間心得報告。
(二)平時考核
1、各部門主管對于所屬員工應就其工作效率、操行、態度、學識每月進行考核,其有特殊功過者,應隨時報請獎懲。
2、員工假勤獎懲應統計詳載于請假記錄簿內,以提供考核的參考。
(三)年終考核
1、員工于每年12月底舉行總考核1次。
2、考核時,擔任初考各部門主管參考平時考核記錄及人事記錄的假勤記錄,填具考核表送復審。
第五條、考核年度為自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第六條、考核標準
(一)人事考核的種類。
人事考核可以分為兩種:
1、能力考核,就是參照職能標準,以員工在一定時間當職務的能力,進行評定。
2、業績考核,就是參照職務標準,對員工在一定時間務工作完成的情況,進行評定。
(二)人事考核必須把握的能力。
人事考核把握并測評的能力是職務擔當的能力,包括潛在能力和顯在能力。潛在能力是員工擁有的、可開發的內在能力;顯在能力是指職工工作中發揮出來的,并表現在業績上的努力。潛在能力,可根據知識技能、體力以及經驗性能力來把握;顯在能力,則可能通過工作業績(質和量),以及對工作的態度來把握。具體包括:
知識、潛在能力、體力、能力、經驗性能力、顯在能力、工作業績和質量、態度
第七條、考評者的職責。
1、第一次考評者,必須站在直接監督的立場上,并且,對于想要特別強調的評分和評語,以及對評定有顯著影響的事項,必須予以注明。
2、第二次考評者,必須在職務、級別上高于第一次考評者。有關需要特別強調的評分和評語,或與第一次評定有明顯差別的地方,必須予以注明。
特別在遇到與第一次評定有顯著差別的情況下,需要傾聽一下第一次考評者的意見,有必要的話,相互商討,對評定作出調整。
在不能做出調整的情況下。至少應該把第二次評定的結果,告訴給第一次考評者。
3、裁定、拍板者,參考評定經過報告,作出最終評語。
4、在職務級別層次很少的部門,二次考核可以省掉。
5、為了使人事考核公平合理的進行,考核者必須遵守以下原則:
(1)必須根據日常業務工作中觀察到的具體事實作出評價。
(2)必須消除對被考核者的發惡感、同情心等偏見,排除對上、對下的各種顧慮,在自己的信念基礎上作出評價。
(3)考核者應根據自己作出的評價結論,對被考核者進行揚長補短的指導教育。
(4)在考核過程中,要注意加強上下級之間的溝通與能力開發,通過被考核者填寫自考表,了解被考核者的自我評價及對上級的意見和建議,以便上下級之間相互理解。
第八條、考核結果的運用。
為了把考核的結果,應用于開發利用員工的能力,應用于人事管理的待遇方面的工作中去,做法如下:
1、教育培訓。
管理者以及教育工作負責人,在考慮教育培訓工作時,應把人事考核的結果作為參考資料。借此掌握教育培訓,進而是開發、利用員工能力工作的關鍵。
2、調動調配。
管理者在進行人員調配工作或崗位調動時應該考慮事爭考核結果,把握員工的適應工作和適應環境的能力。
3、晉升。
在根據職能資格制度進行晉升工作時,應該把能力以及業績考核的評語,作為參考資料加以運用。考核評語是按職能資格制度要求規范化的。
4、提薪。
在一年一度的提薪之際,應該參照能力考核的評語,決定提薪的幅度。
5、獎勵。
為了能使獎勵的分配對應于所做的貢獻,應該參照業績考核的評語進行。
第九條、考核結果的反饋,部門經理通過面談形式,把考核的結果,以及考核的評定內容與過程告訴被考核者本人,并指明今后努力方向,自我培養和發展的要點,以及相應的期待、目標和條件等等。
第十條、考核表的保管與查閱
(一)考核表的保管。
1、保管者。
考核表由規定的保管者加以保管。
2、保管期限
考核自制成之日起,保存十年。但是,與退休、退職人員有關的考核表,自退休、退職之日起,保存一年。
(二)表內容的查閱。
管理者在工作中涉及到某員工人事問題,需要查閱有關內容時,可以向考核表的保管者提出查閱要求。
第十一條、考核者的培訓
(一)在取得考核者資格之后,必須經過考核者培訓。
(二)培訓包括:
1、理解考核制度的結構;
2、確認考核規定;
3、理解考核內容與項目;
4、統一考核的基準。
第十二條、人力資源部負責考核考績的計劃和具體組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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