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的合同
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么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定期的合同,歡迎閱讀與收藏。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訂立條件
第一條乙方保證符合甲方如下錄用條件:
(1)崗位技能:___________________
(2)工作經驗:___________________
(3)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
(4)其他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乙方保證在簽訂本合同時與其它任何單位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勞動關系。
二、合同期限
第三條甲、乙雙方選擇簽訂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四條合同期限前個月為試用期。即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五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部門從事崗位工作。
第六條甲方根據經營情況和乙方工作業績能力表現,可以變更或調整乙方的職位和工作內容。
第七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量,達到規定的標準要求。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八條乙方實行實行工時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
第九條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工資分配遵循按勞分配原則。甲方每月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遇節假日可以微調發薪日期。
第十一條乙方試用期的月工資為人民幣_ __元整(稅前),轉正后的月工資為人民幣元整(稅前)。乙方的個人所得稅由甲方代扣。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第十二條乙方任職不同的職位和不同的級別享受相應的工資和獎金。甲方將根據乙方的工作質量、能力和表現調整乙方的工資和獎金。
第十三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甲方根據實際經營狀況、規章制度、對乙方考核情況,以及乙方的工作年限、獎罰記錄、崗位變化等,調整乙方的工資標準,但不可低于國家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五條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十六條乙方依法享受各種休假期間,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或規章制度規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與福利待遇
第十七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等社會保險費用。其中單位應繳部分由甲方繳納,個人應繳部分由乙方繳納,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代為扣繳。
第十八條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規定執行。
七、勞動條件與勞動保護
第十九條甲方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工作規范、操作規程制度。
第二十條乙方須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崗位規范、工作流程、操作規定、勞動安全制度,自覺預防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
第二十一條甲方根據工作的需求,對乙方進行必要的業務、技能、職業道德、勞動安全等有關規章制度的培訓教育。
八、勞動紀律
第二十二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履行所從事職位的職責;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遵守工作規范;愛護財產;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工作能力。
第二十三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的規定,給予相應的經濟處罰處理,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九、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四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及規章發生變化時,本合同相關內容亦相應變更。
第二十五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合同履行期間被證明不符合工作要求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勞動記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七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方與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八條乙方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試用期內應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第二十九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二)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
(三)甲方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并且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四)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期滿后,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如果勞動合同到期,甲乙雙方簽訂的培訓協議約定的服務期限未到期,原勞動合同有效期順延至培訓協議約定的服務期限到期為止。
第三十二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三條乙方提出提前解除合同申請,經甲方批準后,應在規定期限內辦理離職手續。甲方依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的經濟補償金,在乙方辦理好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三十四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不辭而別,或者辭職未提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或未在規定期限內辦理離職手續,除以其最后一個月的全部收入作為賠償金外,應按其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五條乙方不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或拖延工作時間的,除非甲方認為有充分合理的理由,否則視為乙方辭職,甲方可通知乙方辦理離職交接手續。
第三十六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愿調解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七條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及員工手冊,均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八條《職位說明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定期的合同】相關文章:
定期贈與合同08-21
花菜定期供貨合同04-22
定期合同范本07-28
定期勞動合同09-06
定期性贈與合同11-22
定期性贈與合同09-02
定期合同范文9篇11-16
定期合同范文7篇12-22
定期合同模板六篇10-11
定期合同模板10篇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