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消息:據說,“中國十大文化偶像評選”活動的靈感來自于美國,旨在了解當代中國人的文化心態,擴大中國文化的世界影響。這次大型公眾調查活動得到了眾多讀者和網友的肯定和支持,但對于候選人的資格和評選活動動機等問題,網友們眾說紛紜,莫衷一是。
不少人認為,像魯迅等文化名人的當選無可厚非,他們對中國文化的貢獻無可取代;但一些娛樂明星的當選,卻著實令人吃驚。有人發問,這些當選明星中,有誰能像瑪麗蓮夢露和奧黛麗赫本那般不僅深得美國人心,而且享譽全球,歷久不衰?
有人論斷,“中國文化偶像”就是一個文化名人的社會知名度和影響力表現,并在某些方面代表“中國文化”的發展趨勢。21世紀的今天,這次“中國十大文化偶像”的評選,對比外國同類的評選活動,其實已失去評選的本質意義,反而有一種畫虎不成反類犬的感覺。當然,從某種意義上看,僅僅接受這個形式,也不失為一種探索。畢竟,它已引起大家對中國文化問題的思考,激起一場中國當代文化偶像的爭論。
概括地說,“文化偶像”可分為兩大類:一類是“精英文化偶像”。他們對中國文化的貢獻無可取代,足以見證中國文化百年歷史。他們的思想、行為和品格足以影響后人。這類偶像注重精神意義的文化價值追求,對人類文明的發展和中國文化的建構都有著重要的意義和深遠影響,是民族精神的象征,是中國精英文化的符號,比如魯迅、老舍、巴金等文化名人。另一類是“時尚文化偶像”。他們多為媒體一時關注的對象,更多是借助于媒體而走紅的人物。時尚文化多是娛樂性的、平面的、感官的、刺激的和消遣的,在一定程度上屬于一種泡沫文化,缺乏文化內涵和精神高度,對國家和民族文化的建構起不到根本性的作用。
20世紀90年代以來,商品文化的浪潮沖擊著公眾的視覺神經,使時尚“文化偶像”變成了時尚“偶像文化”。“偶像”這個詞在追星族里頻繁使用著,成為一種新的文化時尚。許多影星、歌星、體育明星的名字、形象、發式、衣著、舉止、個性氣質和音容笑貌等感性的東西,吸引著成千上萬追星族的追隨、崇拜和模仿,甚至其緋聞都成了公眾和新聞關注的熱點。他們的形象和名字占據著許多人的視覺空間、娛樂空間和新聞空間。
從人群結構分析,每一類人都有固定的群體、話語方式與崇拜對象。什么樣的人就有什么樣的偶像崇拜,他們選擇“文化偶像”的標準和尺度也是不同的。比如,一個專家學者選出來的“文化偶像”與一個平民選出來的“文化偶像”是不同的。又比如,一個50歲左右的人選的“文化偶像”與一個中學生選的可能差異很大。這些都為社會學家從社會人群結構的角度去研究當代中國人的文化心態提供了新的課題。
這次文化偶像評選活動,引起的幾點反思:
首先,評選暴露了時下文化的結構性問題。過多的人關注“時尚文化偶像”,忽視“精英文化偶像”,反映出當代中國文化結構的不健全和缺失現象。
在任何時代的不同國度,大眾文化和公眾永遠是多數,精英文化和精英永遠是少數。但是,精英比例過少及其文化不占主導,就應該引起社會的重視。當今的全球化與信息化加速了大眾文化的形成,大眾文化成為引人注目的社會現象和文化熱點,出現另類人群翻倍增長,精英文化得不到應有的重視,必然會出現文化的結構性缺失,進而又導致各種社會性問題的出現。
其次,文化偶像評選折射出當代文化的危機。“文化偶像”本身代表著一種文化價值取向,是一個民族的象征和文化符號。由于全球化的影響,當代中國文化呈現多元化趨勢,共享的價值觀越來越少,社會因缺乏一種共同對精英文化和文化偶像的認同而失去凝聚力,這是值得反思的。這次評選中,娛樂明星得票數超出文化巨匠的現象,就折射出這種文化的危機。
再次,這次評選體現出“文化偶像”的異化現象。“文化偶像”失去它的本質意義,所提供的文化偶像如果是物質化、金錢化、娛樂化、快餐化和消費化的話,那么所包含的文化偶像意義就是商品文化的價值,這也是透過“文化偶像”評選所反映的令人擔憂的現象。
透過“中國十大文化偶像評選”,折射出許多令人深思的文化現象,應該引起社會的高度重視。(齊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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