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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請假制度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范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擬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疫情請假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疫情請假制度1
為了保證幼兒正常入園,提高幼兒園保教活動的質量,規范收費管理,特制定幼兒請假制度如下:
1、在幼兒身體健康的情況下,請家長保證幼兒每天入園;不得無故請假、缺勤。
2、病假幼兒請提供病歷證明,康復后交到保健室。
3、不提倡請事假,除非有特殊原因;更不可因家長有事而讓幼兒缺勤。
4、請假幼兒請提前交請假條,說明原因及請假天數。班主任配合保健室做好缺勤原因登記。
5、請假期間的伙食費,憑請假條,由班主任和保健老師核對缺勤記錄后全數退還。由家長和班主任共同簽字確認。
6、幼兒園全天開放,不提倡幼兒中午離園,如有特殊原因只來半天的,請遞交書面申請,說明原因;身體原因的提供相關證明。(如需要中午服用中藥,有病需要半休等)
7、如中途轉園,請遞交轉園申請,辦理相關手續;如不請假、不申請的,離園一個月以上,園方聯系、通知3次以上未有結果的,視作自動離園。
疫情請假制度2
每天早上及下午第一節課前由班主任負責檢查班內學生身體狀況,追蹤因病缺勤的學生狀況,并填好《xx市學校晨午檢登記表》。第二節下課前報給醫務室。
一、班主任在晨檢、午檢中,發現學生體溫超過37.3°C,應了解學生具體情況,是否剛運動結束等,給予學生第二次測量,如果體溫居高不下,應該讓學生先到學校衛生室觀察。
二、班主任發現各類傳染病疑似病人(如發熱、皮疹、嘔吐、腹瀉、黃疸、眼結膜紅、腮腺腫大、咳嗽大于2周等),不得讓其與其他人接觸,馬上讓學生到學校衛生室做觀察。
三、學校衛生室接到有疑似病癥的學生后,應給予觀察,發現學生出現較強傳染性疾病,立即送至應急隔離室,并視情況向傳染病工作領導小組匯報。
四、通知疑似病癥學生家長,送疑似病人到指定醫院就診。同時電話追蹤醫院診斷結果。
五、按相應隔離期進行居家隔離。并為學生辦理隔離請假手續。
疫情請假制度3
為進一步加強我院的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學生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維持常態化疫情防控期間學校的正常秩序,根據國家和地方衛生防疫相關法律法規和疫情防控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疫情防控常態化學生請假、銷假制度。
一、請假類型,請假分為事假、病假兩種。
1. 事假:因學生本人或家庭直系親屬的重大事件無法按學校規定參加教學活動或集體活動而提出的請假。因學校有關部門委派參加校內外競賽、會議、培訓、活動等需要請假的。
2. 病假:因學生本人身體健康原因無法參加教學活動或集體活動而提出的請假。
二、請假的程序和審核流程
(一)請假申請
1.學生在校期間應當按時參加學校培養方案規定和統一組織的活動,因故不能參加的,應當履行書面請假手續,確因特殊情況無法書面請假的,可事先用通信方式請假,事后及時辦理書面補假手續,經批準后生效。
2.學生因病請假的,應當出具醫院診斷證明或者三級甲等以上醫院出具的病歷診斷書、病假證明等材料。
3.學生因事請假的,應當提供請假事由的證明材料。學生因事請假原則上不得超過7天。
4.學生因學校、學院委托辦理公事,或者參加校內外競賽、會議等活動需要請假的,應當由用人單位應提供用人函說明用人事由,請假時長在三天以內,由班級輔導員所在班級輔導員簽署意見,并報送學工辦蓋章登記備案;大于三天,由班級輔導員簽署同意意見后,再由學院分管教學副院長簽署意見后,到學工辦蓋章登記備案。學生因公請假,應當遵循 “非必要不請假”原則,用人單位需正確貫徹第二課堂教育理念,在學生學業之余安排參加活動。
(二)學生事、病請假辦理程序及審批權限
1.學生請假須填寫《人文學院學生請假條》,并按程序辦理請假手續。同一事由連續多次請假的,須按累計請假天數履行審批手續。
(1)請病假七天以內、事假三日(含半日)以內的,由輔導員審批,到學工辦蓋章并登記備案;
(2)病假七天至十五天以下,事假三日以上至七日以內,由輔導員簽署意見,報學院分管教學副院長審批,學工辦蓋章并登記備案;
(3)病假假時間為十五天至三十天以內,事假七日以上至三十日以內,由輔導員、學院院長簽署意見,到學工辦蓋章并登記備案。
(4)請假時間為三十天以上,建議休學處理
2.學生在寒暑假、法定節假日及雙休日前后,不得提前離校或者延遲返校。確因特殊情況,需提前離校或者不能按時返校的,應當按規定辦理續假手續。
3.學生每學期累計請假時間不得超過當前學期三分之一時間,超過三分之一學期的必須辦理休學手續。
4.學生應當在批準的請假期限內按時返校,若請假期限屆滿后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時返校的,應當辦理續假手續;未辦理續假手續或者續假手續未獲得批準的,視為曠課,并按照相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
(三)請假要求
1.學生因病、因事要出校區以外市、縣的,學生須告知家長請假事由并征得家長同意才能請假,同時,學生家長須主動聯系輔導員,并向輔導員說明請假原因且同意學生請假的輔導員老師才能審批,學工辦審批蓋章并登記。
2.因防疫規定需要在校外治療或隔離的學生,按照防疫工作具體要求辦理復課、銷假手續。
3.學生請假外出,必須遵守公共場所相關規定,遵紀守法,注意自身安全。
4.所有請假學生,返到目的地后須向輔導員老師發短信或QQ消息報告自己已安全到目的地。
三、銷假辦法
1.學生因事假時間屆滿后,應及時向班級輔導員履行銷假手續。由本人填寫并提交《人文學院外出行程記錄單》書面銷假手續,返校后將紙質版的《人文學院外出行程記錄單》報送給輔導員處備案。
2.因病假治愈后返校的,應按照疫情期間返校流程辦理,并由本人填寫《人文學院外出行程記錄單》書面銷假手續,同時須向輔導員老師提供醫院治愈材料,返校后將紙質版的《人文學院外出行程記錄單》、治愈證明材料一并報送給輔導員處備案。
3.所有學生經過輔導員老師審核通過后方能參加教學活動。
四、請假管理
1.學生請假申請條、請假證明等材料,輔導員應當記錄和存檔,同時學生所在班級班長、學習委員上課時應向任課教師報告學生請銷假情況。
2.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視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
(1)未按照本辦法辦理請假手續、請假未獲得批準自行離校或者擅自離校的;
(2)請假時間屆滿,回校后未按規定辦理銷假手續的;
(3)請假時間屆滿后不能按時返校,不辦理續假手續或者續假手續未被批準的;
(4)虛構請假事由或者請假證明材料造假的。
五、本規定自20xx年3月28日起施行,由人文學院學生工作辦公室負責解釋。
疫情請假制度4
疫情防控不容忽視!為進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據學校疫情防控指揮部工作安排,確保學院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避免因外出感染引發聚集性感染疫情,現就嚴格執行疫情防控期間學院教職工及學生外出請假報告制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請假報備規定
1、教職工請假流程
教職工疫情防控期間離開廣州,出差或因私外出等的,須如實填寫、提交《教職工離穗申請表》(附件1)紙質版,履行請假報備手續。
2、學生請假流程
依據學校相關規定,全日制在讀學生請假外出超過1天,即外出當日不返校住宿或外出多日的,必須履行請假手續(研究生填寫附件2,本科生填寫附件3),研究生需征求導師同意,本科生需征求家長和班主任同意,經學院審批后方可外出。未報備而擅自離校,將按相關規定給予批評教育或違紀處分。
二、有關要求
1、疫情防控期間(尤其是節假日放假期間),全體教職工和學生疫情期間沒有工作需要和特殊原因,原則上不得外出;除非必須前往,原則上不到中高風險地區。
2、經請假報備外出的教職工和學生,外出期間必須嚴格自身防護,保持社交距離,避免到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氣流動性差的場所,并及時、如實報告活動軌跡及身體健康狀況。
3、請假期間需妥當安排工作和學習,返回學校后要及時銷假。
4、外出中高風險地區的返回人員,必須按要求進行集中或者居家隔離,做好健康監測。
5、如有教職工、學生或同住親屬從中高風險地區返回或與中高風險地區來穗人員有密切接觸等情況,每日須及時、準確填寫《當日從外地返穗教職工或親屬情況登記表》(附件4)并于當日中午11點前發給xx。
6、必須按要求嚴格執行疫情期間外出請假報備規定,因瞞報、漏報、緩報等造成嚴重后果的,將嚴肅追責。
疫情請假制度5
一、自覺遵守校園防疫規定,做到“非必要不出校”。
二、學生因特殊情況外出須按規定履行請假報備手續,請假外出審批流程如下:
1.因病:學生憑學校醫務室轉診證明,填寫《疫情防控期間請假條》,經輔導員或班主任進行防疫教育與情況核實后,由學院審批。
2.因事:學生本人填寫《疫情防控期間請假條》,經輔導員或班主任進行防疫教育與情況核實、學院簽署意見蓋章后,由學生工作處審批。
3.特殊情況:如遇緊急或突發情況,可通過網絡、電話等方式向輔導員和學院申請,學院審批通過后,由學院黨總支部負責人電話告知保衛處處長,學生方可離校。學生返校后應補齊書面請假手續。
三、學生離校后,應遵守當地防疫規定,不得前往請假以外區域。學生返校后須向輔導員銷假,輔導員向學生核實外出所去地、就診信息等。
四、轉診證明、請假條等相關材料僅限本人使用。不得以借用、冒用、仿造等方式偽造材料。
五、學生如有瞞報、謊報、漏報等現象的,學校將依據疫情防控期間學生管理規定從快、從嚴、從重處理。
六、因疫情防控要求,學生外出管控措施如有調整,另行通知。
疫情請假制度6
根據學校疫情防控常態化工作要求和《鹽城師范學院教職工請銷假若干規定》、《后勤基建處、后勤保障集團人力資源管理暫行辦法》等制度規定,結合處(集團)實際,就做好職工(含編外用工)考勤和請銷假工作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
各科室(中心)要高度重視疫情防控工作,把疫情防控作為當前最緊迫、最重要的政治任務。要認真貫徹落實學校疫情防控決策部署和相關要求,落實落細疫情防控各項措施,扎實做好應對工作,嚴防出現聚集性疫情和散發病例傳播擴散,確保各項工作平穩有序。
二、進一步加強日常考勤
1.各科室(中心)要明確一名考勤負責人,按逐級考勤流程抓好日常考勤工作。
2.員工由各條塊班組長負責考勤;班組長由分管科長(主任)負責考勤。
3.考勤時間:當月1日至當月月底。
4.考勤報送:考勤表需經考勤負責人和科室(中心)負責人簽字確認,次月5日前將紙質版和電子版送交人力資源科(遇節假日可順延)。(附件1:后勤基建處、后勤保障集團職工考勤表)
5.各科室(中心)的考勤負責人務必堅持原則、實事求是、嚴格考勤,不得弄虛作假,凡是當月發生病假、事假、離職、工傷等情況,必須將相關假條、通知單等材料一同附上,如有弄虛作假,一經發現將追究考勤人員及科室(中心)負責人的責任。
6.各科室(中心)職工要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嚴禁私自調班和請人代班,考勤負責人一旦發現此類情況,要及時匯報科室(中心)負責人,并向人力資源科備案。
三、進一步規范請銷假制度
1.請假
(1)在編人員
實行網上申請流程,通過“企業微信”APP辦理請假手續。選擇“所在二級學院或部門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負責人”時,向科室(中心)負責人、人力資源科科長、處(集團)分管領導、黨總支書記、處長(總經理)同時發起請假申請。
(2)編外人員
填寫《后勤基建處、后勤保障集團職工請假審批表》,按表格要求進行逐級審批,審批后送人力資源科備案。
2.銷假
請假期滿的,應在1天內到人力資源科履行銷假手續。
四、進一步嚴肅請假紀律
1.緊急情況不能及時辦理請假手續的,可通過電話請假,次日辦理補假手續。
2.如遇特殊情況需續假的,須按上述規定辦理新的請假手續,否則視為曠工論處。
3.未經請假或請假未準而擅自離職者,逾期不歸或補假不準者,及經查明所請假理由與事實不符者,一律視為曠工論處。
4.請假期間,必須保證24小時通訊暢通,以便工作聯系。因通訊不暢或失聯造成不利影響的,將嚴肅追究當事人責任。
五、其他未盡事宜,以學校辦公室、人事處相關規定為準。
疫情請假制度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落實落細疫情防控要求,嚴把疫情“外防輸入”關口,切實維護廣大師生的健康安全,根據《蘭州工業學院學生管理規定》、《蘭州工業學院學生處分管理規定》、《蘭州工業學院學生考勤管理規定》,結合新冠疫情防控特點和學校工作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在校學習的各級各類學生。
第二章校園封閉管理
第三條廣大學生應嚴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嚴控個人活動軌跡,除外出就醫、考試、復試、面試等其他特殊情況外,其他事由一律不允許請假外出。
第四條未履行請假手續,擅自外出者,按照《公共突發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和《蘭州工業學院學生違紀處分條例》第十三條之規定,視情節給予記過、留校察看或開除學籍處分,情節惡劣者,報請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五條學生請假須提前申請,不得事后補假,如有突發、緊急情況下,學生請假手續可由輔導員代為辦理。
第六條請銷假流程:
(一)學生應提前向輔導員請假并填寫《疫情期間學生請假出入審批單》,輔導員核實情況并跟學生家長溝通后簽字。
(二)輔導員同意后報學院領導簽字審批。
(三)學院領導簽字審批后經學校疫情防控辦主任簽字審批方可生效。
(四)返校時由輔導員審核學生返校提供的相關證明,簽署符合返校條件的意見后由二級學院領導簽字并經疫情防控辦批準后方可入校,同時在輔導員處辦理銷假手續。
(五)學生突發急性病等情況下可特事特辦,及時撥打120等救援熱線,事后逐級去辦理報批流程。
第三章校園閉環管理
第七條廣大學生應嚴控個人每日行動軌跡,線上教學時不離開校園,全面實行線下教學方可正常穿行南北校區,非必要不得離開學校所在地域。
第八條若因特殊原因必須請假的學生,應嚴格履行請假手續。
第九條未履行請假手續私自外出或校外住宿造成不良影響者,按照《蘭州工業學院學生違紀處分條例》第十三條之規定,視情節給予記過、留校察看或開除學籍處分。
第十條學生因公、因病、因事請假須提前提出申請,不得事后補假,如有突發、緊急情況下,學生請假手續可由輔導員代為辦理。
第十一條學生請假必須由輔導員進行初審,判斷學生請假事由是否適當,并根據實際情況填寫請假條,再逐級審批,不得越級審批。
第十二條學生因公、因病、因事請假應提供以下材料:
(一)因公請假:申請者必須持活動組織方加蓋公章的證明材料(紙質版、電子版均可)、往返行程計劃,到輔導員處填寫請假條后,按程序規定辦理請假手續。
(二)因事請假:申請者需聯系家長,由家長以電話、傳真或信函等方式與輔導員溝通后,輔導員按批假程序和規定辦理請假手續。
(三)因病請假:因病需要在宿舍靜養休息或需要轉診、回家療養的,需提供校醫務所或三甲以上醫院所開具的“轉診證明”或“休養治療證明”。
第十三條請銷假流程:
(一)學生應提前向輔導員請假,輔導員同意后按要求填寫請假條。
(二)學生請假前往蘭州市區以內的,輔導員審批簽字交由二級學院主管學生工作領導簽字審批;請假離蘭的還需報疫情防控辦主任審批簽字,并報學生處備案。
(三)請假期滿后,學生應到輔導員處進行銷假,銷假時應提供本人活動軌跡清單、所乘交通工具相關信息。
(四)請假期滿不能如期返校者,應當提前通過網絡或電話等形式向輔導員提出續假申請,返校后應及時補辦續假、銷假手續。
第四章常態化管理
第十四條廣大學生嚴控個人每日行動軌跡,非必要不得離開蘭州市區。
第十五條若因特殊原因需要請假的學生,應嚴格履行請假續。
第十六條未履行請假手續私自離蘭外出或校外住宿造成不良影響者,按照《蘭州工業學院學生違紀處分條例》第十三條、第三十一條之規定,視情節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第十七條學生因公、因病、因事請假應當提前申請,不得事后補假,如有突發、緊急情況下,學生請假手續可由輔導員代為辦理。
第十八條所有學生請假必須由輔導進行初審,核實學生請假事由是否適當,并根據實際情況填寫請假條,再逐級審批,不得越級審批。
第十九條學生因公、因病、因事請假應提供以下材料:
(一)因公請假:申請者必須持活動組織方加蓋公章的證明材料(紙質版、電子版均可)、往返行程計劃,到輔導員處填寫請假條后,按程序規定辦理請假手續。
(二)因事請假:請假離開蘭州市區者,家長以電話、傳真或信函等材料與輔導員確認無誤后,按請假程序辦理相關手續。
(三)因病請假:因病需要在宿舍靜養休息或需要轉診、回家療養的,均需提供校醫務所或三甲以上醫院開具的.“轉診證明”或“休養治療證明”。
第二十條請銷假流程:
(一)學生應提前向輔導員請假,輔導員同意后按要求認真填寫請假條。
(二)請假前往蘭州市區的,由輔導員審批;請假離開蘭州市區的,經輔導員審批后由二級學院分管學生工作領導簽字審批并報學生處備案。
(三)需要請假出省的需由學校疫情防控辦主任簽字審批并報學生處備案。
(四)請假期滿后,學生應到輔導員處進行銷假,銷假學生以院為單位報備學生處。
(五)請假期滿不能如期返校者,應當提前通過網絡或電話等形式向輔導員提出續假申請,返校后應及時補辦續假、銷假手續。
第二十一條批假權限:
學生病事假三日之內的,由輔導員審批;三日以上的經輔導員簽字后由二級學院主管學生工作的領導審批;請假兩周以上的須報學生處審批。
第二十二條委托辦理:
(一)因不可抗力因素,學生無法辦理請假手續的,可委托同學代為辦理。被委托人應持委托雙方身份證明以及由委托人出具的請假申請,到委托人所在班級輔導員處按本規定的程序辦理請假手續。
(二)因健康狀況(學生行動不便、患傳染性疾病、有嚴重心理問題及精神疾病的),學生無法返校辦理請假手續的,可委托家長代為辦理。家長應提前以電話、電傳或信函等形式與申請者輔導員進行聯系,由輔導員代為辦理請假手續,不允許托人捎信請假。
第二十三條返校銷假:
(一)請假三天以內,活動范圍在蘭州市內者,返校后到輔導員處銷假。銷假時應提供本人活動軌跡清單、所乘交通工具相關信息。
(二)請假三天以上(含三天),活動范圍在蘭州市內的按上一款規定返校銷假。活動范圍超出蘭州市區域的,學生返校銷假時應提供本人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每日活動軌跡清單、每日外出所乘交通工具相關信息。
(三)請假兩周以上(含兩周),無論活動范圍在蘭州市內或市外,均需學生返校銷假時應提供本人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上報14天以內活動重點場所、地區。
(四)請假一周以上者,均應在返校前通過“大學小幫手”平臺提出返校申請,經班主任批準后方可返校。返校申請應提供“通信大數據行程卡”、“甘肅省健康出行碼”、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從疫情重點地區返校后應嚴格遵守學校留觀制度,進行14天留觀,留觀期滿且健康狀況良好的可返回班級銷假上課。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本規定所指蘭州市區包括城關區、七里河區、安寧區、西固區,其他地區以蘭外對待。
第二十五條本規定由學生工作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本規定自2022年4月10起執行。
疫情請假制度8
1.全院教職工,必須按學校有關規定,做到有事(病)要請假(假期內不計工作量),任何人不得例外。未經批準擅離工作崗位者,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請假人要寫假條,按規定權限有關領導同意簽字后送學院辦公室備查。請假人要自己請假,不得口頭請假或請他人代為請假,否則,不視為請假(因突發性重病臥床不起或住院者除外)。假期屆滿或提前結束,需到批準人處銷假。教師耽誤的課,由教師到辦公室領取調課登記表,辦理調課手續。否則,按未上課處理。
3.集體活動(如勞動、學習、運動會、各種比賽及排練等)和周二下午學習時間,原則上不準請假,確因特殊情況而請假者要經計算機學院院長或學院黨總支書記批準。
4.科級領導批準假期的權限為半天,副院長的批準權限為一天,計算機學院院長批準假期的權限為三天,超過三天的假期經學院報學校有關部門審批。
5.按規定權限,工作人員分別向其主管領導請假銷假,專職教師在任課期間請假需征得教學院長的同意。
疫情請假制度9
一、學生因病請假
1、學生因疑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臨床癥狀的疾病需要請假,需報二級學院審批,二級學院要做好相關學生隔離工作,及時送醫并上報學工處,同時做好相關學生安撫工作,待確認學生病因后按照衛生防疫相關規定處理。
2、學生因其他疾病需要請假,必須持有學校醫院或二級以上醫院診斷書方可辦理請假手續。病假三天以內的,由所在學院輔導員批準;病假在三天以上至二周以內的,經輔導員同意后報學院主管領導批準;病假兩周以上至一月以內的,由輔導員報學院主管領導簽署意見后,報學生工作處批準;病假超過一個月,需經學院主管領導簽署意見后報學生工作處,由學生工作處呈報校主管領導批準,并轉教務處備案。病假超過或累計超過一學期總學時的三分之一者,應辦理休學手續。
二、學生因事請假
1、學生原則上不得因事請假離開校園,如確有需要請假離開校園的,需提前2天報備學院審批,學院交學工處審批通過后方可離開校園。
2、學生請事假但不離開校園的,一天以內由所在學院輔導員批準;一天以上至三天以內的,經輔導員同意后報學院主管領導批準;三天以上至一周以內的,由輔導員報學院主管領導簽署意見后,報學生工作處批準;一周以上,需經學院主管領導簽署意見后報學生工作處,由學生工作處呈報校主管領導批準,并轉教務處備案。事假超過或累計超過一學期總學時的三分之一者,不予準假。
三、學生因公請假
由組織單位依據參賽文件或上級通知提出申請并簽署意見,學生所在學院分管學生工作領導會簽,報組織單位的分管領導批準后,報備學工處和教務處。學生將批準函復印件交給輔導員和班長辦理請假手續,否則按曠課論處。
四、學生銷假
1、學生自校外返回銷假,需經過學校相關防疫檢測通過后,來學工處辦理銷假手續;
2、學生未離開學校需銷假,需于請假時上報的最高級管理部門辦理銷假手續。
疫情請假制度10
為深入貫徹落實上級關于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復工復學工作精神,不斷完善機制、細化措施、壓實責任,確保疫情防控有力有度、復工復學有序有效,現就進一步規范新冠肺炎疫情期間教職工外出請銷假制度如下:
一、高度重視教職工外出請銷假制度
教職工外出請銷假制度,是嚴守政治紀律和組織工作紀律的體現。加強新冠肺炎疫情期間教職工外出管理與監督,是切實有效地降低人員流動帶來的疫情傳播風險,慎終如始地鞏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良好勢頭的必然要求。全體教職工要牢固樹立規矩意識,進一步增強紀律觀念,嚴格執行外出請銷假制度,因公或因私跨市(青島校區教職工赴青島市外,東營校區教職工赴東營市外)外出均需按規定請假,未經批準不得外出,不得擅離職守。
二、嚴格履行教職工外出請銷假審批程序
(一)請假。教職工因公或因私跨市外出需提前24小時向各單位負責人請假,其中各單位負責人跨市外出需向主管校領導請假。
(二)備案。各黨工委、二級黨委應全面準確掌握相關人員出行信息和動態,完善《中國石油大學(華東)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外出請假人員信息登記表》,并報送學校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教職工管理工作組備案,備案完成后請假人員方可出行。備案表格等過程材料發送至教工組聯系人胡煜郵箱。
(三)銷假。教職工需嚴格按照《關于我校返回青島教職工落實疫情防控有關措施的通知》要求返回,返回后需及時向各單位負責人銷假,其中各單位負責人需向主管校領導銷假。
三、其他事項
(一)實行“誰審批、誰負責”制度。教職工因故提前或延期返回的,需要提前申請,未經批準嚴禁擅自變更行程。
(二)對擅離職守、無故超假、越權批假、返回不銷假等瞞報、謊報、遲報和漏報者,均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造成不良后果的,給予相關人員紀律處分。
疫情請假制度11
為保障師生健康、校園安全和教學秩序,健康教育專家根據國家發布的學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術方案,為學校教職員工履行疫情防控責任提出以下建議。
一、成為“健康第一”理念的踐行者
新冠肺炎疫情深刻影響著學校的教學模式、生活方式和運行秩序。學校教職員工都是校園疫情防控的責任人、奉獻者,也是自身健康的負責人、守護者,更是學生健康成長的引路人、促進者。教職員工全身心抗疫,同疫情交戰,與時間賽跑。作為教職員工,要踐行“健康第一”理念,加強個人防護,保重身體,對自身健康、學生健康和校園健康負責,確保健康、安全、高效工作。
二、校內校外保持健康生活方式
堅持科學佩戴口罩,保持勤洗手、常通風、少聚集等良好衛生習慣。保持心理健康,加強健身鍛煉。在校外避免進入通風不良、人群密集的密閉空間或公共場所。減少參加校外大型會議、培訓、聚會、聚餐等聚集性活動,不將疫情風險帶入校園。
三、在實踐中提升疫情防控能力
自覺接受疫情防控教育培訓,遵守《公民防疫基本行為準則》,在日常工作生活和抗疫實踐中跟進學習疫情防控政策、法規和制度,提高防病意識、自我防護能力與環境消毒技能,增強疫情防控實際本領。在校園進入疫情防控應急處置狀態時,按崗位分工配合做好核酸檢測、流調轉運、隔離管控、住院就醫等重點工作,主動完成教育、教學、管理、服務等各項任務。
四、嚴格遵守學校疫情防控規定
積極配合入校登記,接受身份核驗和體溫檢測,必要時出示健康碼、行程卡、核酸檢測結果證明,健康碼和體溫正常、佩戴口罩方可進入。嚴格落實外出請假備案制度,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風險地區,倡導非必要不出校、不出市、不出省。遵守學校疫情防控期間工作規定,學校一旦進入疫情防控應急狀態,嚴格遵守當地封控、管控或防范管理。
五、主動如實報告自身健康狀況
主動如實報告自身及共同居住人員的健康狀況尤其是新冠肺炎相關癥狀以及近期行程等信息。符合接種條件的要按要求接種新冠病毒疫苗。配合做好流行病學調查,必要時按照規定接受集中隔離醫學觀察或就醫。
六、引導學生非常時期健康成長
全面履行學校疫情防控職責,為學生履行疫情防控個人責任做表率。各科任課教師認真備課,上好每一堂課,線上教學高質量,線下教學保安全。輔導員、班主任密切與學生及其家長聯系,傾聽學生心聲,加強學生思想引導、生活關心、心理關愛。分類精準指導在校、居家防護、隔離醫學觀察或住院就醫的學生安全學習、健康生活。
七、當好全校疫情防控的領航者
學校黨組織書記和校長全面負責學校疫情防控的組織領導,明確各部門、各崗位教職員工的防控職責并組織監督落實,關心關愛全體師生員工身心健康。組織落實國家決策部署、屬地政策規定、教育系統要求,加強學校常態化疫情防控,完善學校突發疫情應急預案,健全學校疫情應急處置機制,將學校疫情防控納入屬地聯防聯控機制。
八、認真履行學校醫護工作職責
校醫院、醫務室等工作人員應發揮專業技術保障作用。支持學校制定實施疫情防控方案、突發疫情應急預案。對接聯系疾控機構、醫療機構,做好橋梁紐帶。負責學校衛生設施管理、衛生保障、監督落實等工作。組織校內外出就醫人員的閉環管理。
九、從嚴執行校內留觀場所規定
校內(臨時)隔離(留觀)室的工作值守人員,要確保必備物資齊全,操作流程規范,記錄詳細完整,業務技術合格,以備人員出現發熱等癥狀、可疑感染或較高風險暴露時立即進行緊急隔離。
十、服從校園防控隊伍各項要求
學校衛生管理員、宿管人員、輔導員或班主任、校內志愿者、宣傳員等校園防控隊伍要規范開展服務。加強個人防護,按照規定堅守崗位,原則不出校門,不參加具有疫情風險的活動。負責學生管理和服務的校園防控人員,必須掌握“三區兩通道”和穿脫防護服等基本知識和技能。
十一、特殊崗位人員加強健康管理
校(樓)門值守人員、保潔人員和食堂工作人員等應接種新冠病毒疫苗,工作期間全程佩戴醫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級別口罩,佩戴一次性手套,口罩弄濕或弄臟后,及時更換。食堂工作人員應當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并保持清潔、定期洗滌與消毒。如出現發熱等新冠肺炎相關癥狀,應立即上報并及時就診,不得帶病工作。校內工地施工人員進入校園及到崗工作應檢測體溫,查驗健康碼、行程卡。
十二、外聯人員遵守閉環管理要求
校內負責外出采購以及接受校外物流的工作人員,科學佩戴 N95 口罩和防疫手套,強化個人防護,按規定做好物流緩沖區物資管理工作,對外來物資配送和快遞人員核查、登記與管理,加強冷鏈食品包裝、郵快件預防性消毒,接觸校外來人應保持安全距離。根據疫情變化遵守學校相對閉環管理規定,減少或不與校內其他教職員工接觸。
疫情請假制度12
根據《關于加強疫情期間師生員工外出管理措施的通知》(泉教防控辦〔20xx〕36號)文件精神,為有效地降低人員流動帶來的疫情傳播風險,切實加強師生員工外出管理,疫情期間(含節假日)全體師生員工,原則上不跨地市出行。若因公或因私確需離開泉州市的,實行跨地市出行審批制度,嚴格落實請銷假規定,經批準后方可休假,休假結束后須履行銷假手續。
(一)教職員工。
①請假時,需至少提前3個工作日向人資處提出申請,對出行原因、行程安排、乘坐的交通工具、返泉時間等作出具體說明,經學校及所屬教育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離泉。
②離泉期間,需嚴格按報備的行程出行并全程做好個人防護,不得擅自變更行程。
③返泉后,要及時向人資處銷假,做好來泉登記,按要求需要落實醫學觀察措施或核酸檢測的人員,須服從安排、積極配合。
④對未經批準擅自離泉、未請假擅離職守、無故超假、返回后不銷假、擅自變更行程等瞞報、謊報、遲報和漏報的人員,由人資處根據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二)學生。學生要嚴格按照學校的規章制度管理,經學校批準后方可外出離泉。
1、返校復課前請假流程:
①離開所在居住地時,需經家長同意,并提前向輔導員報備,對出行原因、行程安排、乘坐的交通工具、返回所在居住地時間等作出具體說明。
②離開期間,需嚴格按報備的行程出行并全程做好個人防護,不得擅自變更行程。
③返回所在居住地后,要及時向輔導員報備。
④對未及時報備的人員,由學生處根據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2、返校復課后請假流程:
①請假時,需至少提前3個工作日提出申請,對出行原因、行程安排、乘坐的交通工具、返泉時間等作出具體說明,經輔導員、學生處及分管校領導批準后方可離泉。
②離泉期間,需嚴格按報備的行程出行并全程做好個人防護,不得擅自變更行程。
③返泉后,要及時做好來泉登記,按要求需要落實醫學觀察措施或核酸檢測的人員,須服從安排、積極配合。
④對未經批準擅自離泉、無故超假、返回后不銷假、擅自變更行程等瞞報、謊報、遲報和漏報的人員,由學生處根據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三)家長及實際共同居住者。疫情期間,師生員工共同居住者不提倡前往中、高風險地區。
疫情請假制度13
近期,國內新冠肺炎疫情呈多點散發態勢,疫情形勢趨向嚴峻,為切實落實學校實行疫情防控常態化管理模式,要求全院學生嚴格遵循“非必要不外出”原則,現將疫情防控常態化管理期間請銷假制度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落實學生外出請銷假制度
常態化疫情防控期間,仍然倡導全院學生非必要不離昌、不出省,不得前往疫情中高風險地區。確需離開的,必須履行請假審批手續,經學校和家長同意后必須在釘釘上提出申請。
(一)1天以內的請假,由班主任審批。
(二)3天以內的請假,由班主任及學院分管領導審批。
(三)3天以上的請假,由班主任、學院分管領導簽署意見后,報教務處和學生工作部審批報備。
二、嚴格落實學生出入校園的要求
(一)學生外出在南昌市活動的,返校時憑學生證或校園卡、健康綠碼并測溫正常后進出校園,外出時佩戴好口罩,入校時主動出示證件。
(二)學生經審批離開南昌市,但不出省的,返校前要提前向班主任報備返回時間、體溫、健康碼信息等,返校時憑學生證或校園卡、健康綠碼并測溫正常后進出校園,返昌后按照“愿檢盡檢”原則,到昌后24小時內開展1次核酸檢測。
(三)學生經審批離開江西省的,返校前要提前向班主任報備返回時間、體溫、行程碼、健康碼信息等,返校時憑學生證或校園卡、行程碼、健康綠碼、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并測溫正常后進出校園,返昌后按照“應檢盡檢”原則,在24小時內開展1次核酸檢測。
三、具體其他要求
(一)學院學工辦將對各班疫情防控工作責任和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落實主體責任不到位、防控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相關人員,將予以通報批評與問責。
(二)對于違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學生,將按照《南昌師范學院學生違紀處理與矯正教育辦法》嚴肅處理。
疫情請假制度14
為深入貫徹落實上級及學校關于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復工復學工作精神,進一步完善機制、細化措施、壓實責任,確保疫情防控有力有度、復工復學有序有效,現就規范新冠肺炎疫情期間中心員工外出請銷假制度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外出請銷假制度
加強疫情期間員工外出管理與監督,是切實有效地降低人員流動帶來的疫情傳播風險,慎終如始地鞏固疫情防控良好勢頭的必然要求。中心全體員工須牢固樹立規矩意識,進一步增強紀律觀念,嚴格執行外出請銷假制度,因公或因私跨市(青島校區員工赴青島市外,東營校區員工赴東營市外)外出均須按規定請假,未經批準不得外出,不得擅離職守。
二、外出請銷假審批流程
(一)請假
因公或因私跨市外出,需至少提前24小時向中心請假。通過中心OA系統-審批流轉,填寫《教育發展中心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外出請假審批表》,經部門、分管領導審核,中心審批后,由辦公室(黨群工作部)匯總信息,報送學校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教職工管理工作組備案,備案完成后請假人員方可出行。
(二)銷假
中心全體員工須嚴格按照《關于返青教職工落實疫情防控有關措施的通知》要求返回,返回后須及時向分管領導銷假,并向辦公室(黨群工作部)報備。
三、其他事項
(一)實行“誰審批、誰負責”制度。因故提前或延期返回的,需要提前申請,未經批準嚴禁擅自變更行程。
(二)對擅離職守、無故超假、越權批假、返回不銷假等瞞報、謊報、遲報和漏報者,均嚴格按照學校疫情防控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造成不良后果的,給予相關人員紀律處分。
疫情請假制度15
1、各班每天上午、下午第一節課前對學生進行一次點名,并認真填寫班級簿;教務處每天對教師上班情況進行統計,并填寫考勤記錄表。
2、學生因故缺席,必須向班主任遞交請假條,說明事由并在請假條上注明返校時間,家長要在請假條上簽名,返校后應銷假;教師因故缺勤,必須向教務處遞交請假條,說明事由并在請假條上注明返校時間,主管領導要在請假條上簽名,返校后應銷假。
3、教師、學生患流行病、傳染病期間,必須回家休息、治療,憑疾控部門的證明方可返校上班上課。學校應及時將信息報告上級疾病防控辦公室。
4、如有未請假不到校的學生,班主任應立即與家長聯系,弄清原因,填寫好登記表。
5、學生請假一周以上的,班主任應向教導處報告;教師請假一周以上的,需校長審批簽字。
6、師生中途離校的,應憑請假條出校門,請假條由門衛收存。原則上不同意除學生家長或監護人以外的人員來校請假并帶走學生。
7、各班應切實加強學生的組織紀律性教育,要求學生嚴格遵守請假、銷假制度。
8、對無故遲到、早退或曠課的學生應給予批評教育,并及時通報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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