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item id="r3jhr"></menuitem><noscript id="r3jhr"><progress id="r3jhr"><code id="r3jhr"></code></progress></noscript>

      請假管理制度

      時間:2024-06-28 18:21:06 請假制度 我要投稿

      請假管理制度[實用]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請假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請假管理制度[實用]

      請假管理制度1

        1.目的:為了規范公司人員的考勤,特制訂本制度。

        2.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

        3.權責:

        3.1行政部:負責本制度的擬定及維護和修訂;

        3.2其他各單位:嚴格按照本制度實施。

        4.1打卡:

        4.1.1公司職工上下班均需打卡,員工上班時間因私事離廠,必須憑(外出申請單)打下班卡后離廠,上班時間因公離廠需憑(外出申請單)經保安驗證方可離廠,(外出申請單)留在保安處,等到出差人回廠時由保安在單上簽上回廠時間再交回總務,如因公離廠且錯過打卡時間必須持(外出申請單)經部門主管以上人員在單上簽署原因并經行政部主管確認后簽卡(外出申請單)由保安交行政部存檔備查。

        4.1.2上下班忘記打卡的,需請部門主管出具書面聯絡單寫明上下班時間,并由行政主管簽卡才可生效,簽卡每月不能超過三次,三次(不含三次)以上的處以警告處分每次;

        4.1.3上班時間內人員因公私事外出必須接受保安檢查,不得拒絕,違者不予放行;

        4.1.4打卡必須本人親自打,若替人打卡,打卡者與被打卡者均給記小過一次處理;

        4.1.5輪班時,應按時交接班,若接班者屆時沒到應及時上報處理,不得因時間到了就擅自下班。

        4.2遲到、早退、曠工處理:

        4.2.1遲到:上班時間后十五分鐘內到位為遲到,遲到一次給予記警告處理,一個月內遲到達三次以上給予記小過處理(不含三次);

        4.2.2曠工:遲到十五分鐘以上為曠工,超過十五分鐘到三十分鐘為曠工一小時;超過三十分鐘按曠工半天論處,如一天之內連續兩次曠工或兩次以上的以曠工一天論處(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

        4.2.3早退:不到下班時間就提前離位,提前十五分鐘以內的為早退給予警告處分.早退超過十五分鐘到三十分鐘的按曠工一個小時論處,早退三十分鐘到一小時按曠工半天論處理,一天內兩次或兩次以上早退的按曠工一天論處。

        4.3請/消假:

        4.3.1請假:員工應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請假須寫《員工請假申請單》(包括事假、病假、產假、婚假、喪假);

        4.3.2請假應上午上班,下午上班或加班前辦理,請假時間超過一天的應提前一天辦理,突發疾病等特殊原因除外;

        4.3.3員工請假一天由部門主管級干部批準后方可生效(包括一天),請假兩天或兩天以上,經班組長同意、部門主管復核,報總經辦批準后方可生效;

        4.3.4主管級及以上人員請假須經總經辦批準,各主管人員在請假獲批后,要提前安排好部門工作后,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4.3.5所有人員請假5天或超過5天的,應提前兩天提交《員工請假單》報權限主管人員逐級審批。

        4.3.6消假:請假人歸廠(或歸位)后還應進行消假(指提前回廠上班要進行消假)

        4.3.7請假人沒有及時消假的.以超時/超期歸廠(歸位)處理

        4.3.8請假人沒有按批準的時間歸廠(歸位)以曠工論處(參照曠工的處理方法處理)超過三天含三天)的以自動離職處理;

        4.3.9請假批準應逐級審批,不得越權批假。

        4.4延假:

        4.4.1特殊情況下造成在批準的時間內不能歸廠(歸位)上班的可延假,特殊情況指:因病或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因病的需有鎮級人民醫院所開的證明,因不抗拒的因素造成的需由當事人提供相應的證明人或證明材料并經行政部進行查驗,方可生效;

        4.3.9特殊情況下超期的經驗證屬實的應由當事人補寫延假條(請假條),補寫延假條按請假的程序進行,但需注明是延假并寫明原因。

        4.5.請假的流程:

        請假人到行政部領請假條-------組長簽字批準------部門干部簽字批準

        總經辦核準------回行政部備案

      請假管理制度2

        一、制定目的

        為將本公司有關請假的規定事項制度化、標準化,促使各部門員工的請假管理有章可循,特制定此準則。

        二、適用范圍

        凡經本公司所錄用的所有員工(含臨時工),均遵守本準則。

        三、權責

        1行政部負責準則制定、修改、廢止的起草。

        2總經理負責本準則的制定、修改、廢止的`審核批準。

        四、請假程序

        1員工請假應先到行政部或部門領導處領取《請假條》。

        2請假人詳細填寫所屬部門、請假日期、假別、請假事由等內容后,一式兩份,由上級部門領導批準簽字。

        3將已經批準的《請假條》,一份交行政部留存備案,一份交門衛留存并登記以便考勤。

        4、因特殊情況請假的,應經部門主管批準,并及時通知到行政部,否則記曠工處理。

        五、準假權限

        1普通員工請假一天以內者,可由當班班長批準,三天以內者要由各部門領導負責審核批準。超于三天者須經總經理審核批準。

        2部門領導須請假者,則由總經理審核批準。

        六、假別分類

        1事假

        (1)員工必須本人親自辦理請假手續;

        (2)且須提前申請;

        (3)事假期間不計工資;

        (4)不滿半小時著以半小時計算,累積滿4小時為半日;

        2病假

        (1)因病必須治療及休養者;

        (2)必須提供醫院相關證明;

        (3)病假期間內的工資依照勞動法相關規定發放;且沒有全勤獎。具體如

        下:①病假在一個月以內的,固定工資部分全額發放;②病假超過1

        個月不滿六個月的,從第二個月起,工作年限不滿五年的,固定工資

        部分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五年的,固定工資部分全額發放;③假

        期超過六個月的,從第七個月起,工作年限不滿十年的,固定工資部

        分按70%計發;工作年限滿十年的,固定工資部分按80計發;④上

        述人員病假期間,各類津貼由單位根據本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⑤病

        假期間的崗位津貼與基本工資一起按病假比例發放。

        3工傷假

        (1)員工因公受傷;

        (2)經醫院證明無法正常工作的;

        (3)須提供公司領導證明及醫院的診斷證明;

        (4)工傷期間內的工資,公司給予其基本工資;

        4其他假別

        (1)其他假別包括婚嫁、喪假、產假、護理假等;

        (2)請假必須聽過公司部門領導的書面證明;

        (3)婚嫁:切需提供結婚證原件!①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

        周歲)結婚的,可享受5天婚假(復婚和再婚除外,可享受3天婚假);

        ②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在法定基礎上續假

        1周;③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

        程假;④在探親假期間結婚的,不另給予假期;⑤婚假不包括公休假

        和法定假期;⑥工資照發;且沒有全勤獎。

        (4)喪假(直系親屬)3天,工資照發,且沒有全勤獎。

        (5)產假依據《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給予員工90天的假期,其中包含

        產前休假15天,產后休假75天。切需提交‘結婚證’‘準生證’,期

        間的工資不享受績效考核,給予其基本工資

        (6)法定節假日:元旦1天、春節3天(初一至初三)、清明節、勞動節

        3天、端午節、中秋節、國慶節3天,根據公司生產情況而定;

        (7)陪產假:法定婚齡男方可享受1天陪產假;男女雙方符合晚婚晚育的,

        男方可享受5-7天的假期;

        (8)探親假:暫無

        (9)路程假:除了過年有路程假之外,其余時間無,此路程假僅此針對路

        程較遠者。貴州地區單次3天,浙江地區單次1.5天,江蘇地區單次

        1天;

        (10)七、補充說明

        (1)員工請假須提前一天辦理相關請假事宜;

        (2)因突發事件或疾病必須請假而未辦理手續的,應先告知上級部門領導,得到允許后方可請假,并于事后立即補辦相關請假手續。

        (3)曠工的認定:未經批準而強行請假者;未經領導批準而擅自離開崗位者;未事先辦理請假手續休假者(事后又無辦理補假手續);假期已滿未辦理續假手續或未批準續假,繼續休假者;捏造虛假事實或無理由休假者;全月遲到次數在3次(含3次)以上者,以曠工半日計

      請假管理制度3

        1.目的

        為了進一步規范員工請假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規定。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所有員工。

        3.管理規定

        3.1國家法定假日為公司基本假日(若有變更時應事先公布),但因業務需要可指定照常上班或換休,工人以加班計算。

        3.2請假應于前一天找到工作代理人并填寫《員工請假單》(見附表);但因突發事件或急病來不及先行請假者,應利用電話或其它方式迅速向部門主管領導請假,并在假期終止后,于上班日補辦請假手續,否則視同為曠工。

        3.3事假

        3.3.1事假理由不充分或足以妨礙業務者,主管可不準假或暫緩準假。

        3.3.2事假工資計算方式:

        ①月請假半日(4小時以內),不可累計計算,不扣發工資;事假月超過4小時,按事假1日處理。若員工有意的連續每月請半日假期,視情況扣發一日工資。 ②職員事假日扣款=(基本工資+崗位津貼)/21.75天。

        ③工人事假日扣款=基本工資/21.75天。出勤天數不足11個工作日的,扣款參照職員級別執行。

        3.3.3員工在公司外因酗酒、打架、賭博、鬧事等原因休假的,扣發日工資,其當月獎金100%扣除。

        3.4病假

        3.4.1員工請假須附加有效說明書:加蓋醫生手戳并寫明生病狀態的《診斷書》原件或《病志》原件。

        3.4.2醫療期滿仍不能上班者,公司有權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3.4.3病假工資計算公式:

        ①職員病假日扣款=(基本工資+崗位津貼)/21.75天/2。

        ②工人病假日扣款=基本工資/21.75天/2。出勤天數不足11個工作日的,扣款參照職員級別執行;

        3.4.4規定的醫療期間內病假:

        ①超過1天(含1天)未滿11個工作日的,扣日工資的50%;

        ②超過11個工作日(含11個)未滿3個月的支付其基本工資的1/2;

        ③超過3個月(含3個月)未滿6個月,其超過部分支付其基本工資的1/3; ④超過6個月(含6個月)的,其超過部分支付基本工資的1/4。

        說明:

        ⑤按照以上方法計算的應發工資總額如低于880元(沈陽市最低工資標準1100元的80%),應按880元發放月工資。

        3.4.5請病假需為同一疾病,核算病假日期時應按連續考勤周期計算,期間只有連續出勤11個工作日,方可視為前一假期周期結束,否則自動視為連續假期周期(扣除出勤工作日)。

        3.4.6醫療期間5日以上病假須由二級以上醫院開具《診斷書》原件或《病志》原件。

        3.5婚假

        3.5.1員工結婚正常為3天,晚婚(女23周歲和男25周歲)為10天,應在休假前將手續辦理完畢,須附結婚證復印件,晚婚以結婚證日期為準,婚假日期從結婚請假日起連續計算(包括節假日,無路程假)。

        3.5.2正式員工婚假期間工資照發。

        3.6產假

        3.6.1休假需滿足領取《獨生子女光榮證》的條件,且經過公司審批: ①女員工享受98天產假;

        ②剖腹產增加15天產假、多胞胎每胎增加15天產假;

        ③晚育(23周歲零9個月以上)增加產假60天,產假另行辦理;

        ④其他情況按事假處理。

        3.6.2女員工流產的,給予15天產假,其他按事假處理。

        3.6.3女員工因休產假造成的崗位空缺,如確需補充可按規定提出用人申請,休完產假后上班的女員工由公司另行安排工作。

        3.6.4產假工資、獎金的發放。

        ①繳納保險者:休假期間應發工資按1100元/月發放,用于抵扣生育保險金;若提前上班,則按正常薪酬發放。另外,流產假扣日工資,返還保險公司保險金。

        ②未繳納保險者:未繳納保險者:休假期間應發工資按1100元/月發放,至正式上班止。另外流產假扣1/2日工資。

        3.7護理假

        3.7.1男員工護理假:妻子正常產3天,非正常產7天(需提供醫院證明、結婚證或出生證明);晚育(按妻子年齡計算,需提供結婚證或出生證明)7天,須附孩子的`出生證明,假期從孩子出生當日起連續計算。

        3.7.2護理假工資、獎金的發放。

        ①繳納保險者:扣發日工資,返還保險公司保險金;

        ②未繳納保險者:不扣工資。

        3.8喪假

        3.8.1本人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時,給予3天喪假;其余親屬(兄弟、姊妹、岳父母或公婆、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亡時,給予1天喪假。

        3.8.2正式員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

        3.8.3員工按照與本人的關系給予不同假期,在請假單上必須標明與本人關系。

        3.8.4其他親屬的喪禮如有必要參加,依有關規定應請事假。

        3.9工傷假

        3.9.1員工因工負傷須到指定醫療機構治療。醫療期按國家不同工傷等級的規定,醫療至傷愈或處于相對穩定狀態時,由醫療單位做出醫療結論。

        3.9.2醫療期間的工資發放:依據博林特電梯《工傷職工醫療管理辦法》執行。

        3.9.3超過醫療期的,由醫療機構做出醫療結論,公司安排繼續治療或重新安排工作。致殘或死亡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9.4工傷醫療期超過30天,須由總經理核準。

        3.9.5工傷的最長醫療期間為2年。

        3.10出差假

        3.10.1員工連續出差(不包括駐外人員)超過20天(含20天),給假1天,工資、獎金照發。

        3.10.2在公司工作滿11個工作日的,給與發放車補。

        3.11 請假獎金計發方式與原則

        3.11.1各部門獎金總體額度不得超過公司下達的標準,在標準范圍內部門領導有權進行合理分配。

        3.11.2一個月內累計出勤滿11個(含)工作日的,不予扣發獎金。

        3.11.3一個月內累計出勤未滿11個(不含)工作日的:其獎金額度由部門領導根據完成此項工作的人員數量、工作數量、工作質量等因素進行合理分配。

        3.12請假權限

        3.12.1請假1-2日,需經部門主管領導批準;

        3.12.2請假3-4日,需經系統主管領導批準;

        3.12.3請假5日(含):

        ①工人類由制造廠副總經理批準;

        ②其他崗位員工需經公司總經理批準。

        4.考核

        各級主管對所屬員工的請假,應嚴格執行各項規定,若有不照規定或其他隱瞞事項,一經查明,應連帶處分。

        5.附則

        5.1本制度的解釋、修改、廢止權歸人事部。

        5.2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開始執行。

      請假管理制度4

        一、請假規則

        1.請假分事假、病假、公假三種。事假,因私人或家庭親屬的重大事件無法按學校規定時間上課而提出的請假,一般情況下不得請事假;病假,因身體健康原因無法按時上課而提出的請假,病假同時須提供醫院的相關證明;公假,因參加學校開展的重大活動,并經有關學校領導證實后確無法按時上課而提出的請假。

        2.學生因病、因事、因社會工作等原因不能按時上課或參加全校性集體活動,必須辦理請假手續,否則按曠課處理。

        3.學生請超過兩天的'事假,原則上需學生家長打電話與班主任聯系,以說明原由。

        4.考試、考查(包括補考)期間,除病假外,一般不得請假。如必須請假,不論時間長短,均須報教務處審批,同意請假后方準予參加緩考或補考。

        二、請假程序

        1.請假條由班級紀律委員負責管理。請假的同學應到政教處領取請假條,并按要求如實填寫。

        2.學生請假,應事先填寫請假條,說明請假的原因和時間,請病假需有校醫務室或醫院有效證明。請事假要有充足理由,一般應從嚴掌握。請假條填好后,交班主任簽署意見,并送政教處辦理有關手續,請假結束后返校時將請假單(回單)交于政教處。

        三、準假權限

        1.午休的請假,由班主任審批;

        2.三天以內的請假,由班主任與政教處審批;

        3.一周以內的請假,經班主任同意、政教處備案、主管校長審批;

        4.一周以上的請假,經班主任同意、政教處備案、校長審批;

        5.班級干部一律沒有準假的權利。

        四、補假手續

        1.學生因急事但無法事先請假的,應在一天內由學生家長或介紹教師代為辦理補假手續。補假期滿,不能銷假者應事先辦理續假手續。

        2.學生在假期、節假日必須按學校的規定按時離校、返校,逾期不歸者必須持有效證明辦理補假手續,否則按曠課處理。

        五、銷假

        請假期滿,返校后必須及時到班主任或政教處銷假,否則超過準假時間者,按曠課論處。

        六、其它

        1.學生請假,如果學生以欺騙手段請假,被查出,則取消該生的請假資格,并追究相應的責任。

        2.若是住校生,還應持請假單到宿舍管理員處請假和銷假,到家后由家長致電宿舍管理員,否則予以曠宿處理。

        3.學生請假3天以上的,在政教處領導沒有同意,班主任已經同意的情況下,學生不準離校,必須按正常時間上課。如果不來上課,則要追究相應的責任。

        4.如學生違反請假制度,均作曠課處理。

        5.學生請假時數不得超過一學年授課總數的三分之一(含事假、病假、公假),否則即予以休學。

        6.所有學生、班干部、班主任等都應當嚴格按照本制度規定的程序履行自身的義務和職責。

        七、本制度由政教處負責解釋。

      請假管理制度5

        一、目的

        為了規范公司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有效提升員工的敬業精神,并使員工的工資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除總經理副總經理外)本公司所有員工。

        三、工作制度

        1、工作時間:

        上午8:00---12:00

        下午13:00—17:00

        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員工,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經公司同意,可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2、打卡制度

        公司實行上、下班指紋錄入打卡制度。全體員工都必須自覺遵守。

        打卡次數:一日兩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應填寫《外勤登記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時間。

        3、懲罰制度:

        遲到10分鐘以內扣5元、10-25分鐘扣15元、25-60分鐘扣30元、1小時以上按曠工處理(如有特殊情況須經許總同意)

        四、休息與請假制度

        每月定期休息2天,休息修提前至少一天向許總申請(同一天不能有兩人以上同時休息)

        請假需提前向許總申請,扣當月工資的1/30。如沒有提前申請按曠工處理罰款150元

        五、加班管理

        定義

        加班是指員工在節假日或公司規定的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況。

        加點是指員工在正常班次內已保質保量完成額定工作之后,為完成領導安排的額外工作或超前性工作而延長工作時間的情況。本規定中所指的“加班”,包括以上加班、加點兩種情況。員工在完成計劃工作目標過程中,因個人原因而產生的加班加點不作為加班,因增加非計劃內工作且必須在限定時間內完成時,可申請加班,加班的最終審批權為公司總經理,否則為無效加班。

        加班申報及補償規定按小時計算每小時10元。

      請假管理制度6

        一、適用范圍

        公司全體員工

        二、請假程序

        1、審批權限

        ①員工請假1天,由物管部長審批

        ②員工請假3天,由公司經理審批

        ③員工請假3天以上,由董事長審批

        2、員工請假須填寫請假條,經各部門領導批準后交佳和物業辦公室

        備案歸檔。

        3、請假前必須交接好工作,確保工作的連續性。

        4、超假期應及時請示有關領導,之后補辦手續。

        三、請假規定

        1、事假:

        ①經領導批準的事假3天以內,工資照發,超過3天不發工資。

        ②員工因事請假原則上,全年累計不得超過20天。

        ③員工因特殊情況可電話請假事后辦理審批手續,未辦理補辦手續

        按曠工處理。

        2、病假:

        ①員工因病請假需憑醫院診斷證明,領導審批。

        ②員工因病請假,工資照發。

        3工傷假:

        ①凡因工作中非個人過失造成負傷,憑正規醫院簽發的《診斷證明》依法享受工傷假。

        ②工傷假工資照發。

        4、婚假

        ①凡請婚假應提前一周填寫《請假單》,報相關領導審批,并做好交接工作。

        ②婚假期間工資照發

        ③婚假按國家規定可請假七天。

        5、產假

        ①凡請產假應提前一周前填寫《產假請假單》,報公司有關領導審批,并做好交接工作。

        ②產假可享受一個月假期,產假期間按國家規定工作照發。

        6、喪假

        以下情形視為喪假

        ①員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近親屬(兄弟、姐妹、祖父母或配偶的祖父母)死亡,準假3天,需報有關領導審批。

        ②喪假期間工資照發。

        6、曠工認定:

        員工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曠工:

        ①未經領導批準,擅自休假

        ②未辦理請假手續休假

        ③不請示報告休假

        上述曠工行為視其情節按一下規定進行處罰

        ①按工資3倍處罰,在當月工資扣除

        ②曠工2次,按辭退處理

        公司員工請假管理制度2

        第一條總則

        1、為規范人員管理及公司考勤制度,嚴格請假紀律,保障公司的正常運作,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及公司制定的考勤管理制度,結合公司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2、適用范圍: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條請假程序

        1、員工請假須先口頭征得經理同意,再從辦公室索取請假條填寫。員工填寫請假單,注明請假種類、假期、時間、事由、交接事項,經領導審批。(臨時請假1小時內不需)。

        2、各級管理人員應在確定不影響正常檢測安排的前提下批假。較長假期必須交接手頭工作,以確保工作連續性。

        3、一般情況下,員工請假須提前一天提交請假條,不允許臨時(已過到崗時間)請假,不允許找人代請假,不允許事后補假。有特殊情況,也應在上班以前親自致電經理請假,回來后及時補辦請假手續。

        4、員工請病假,不超過三天的,可直接審批,超過三天的須提供縣級醫院的診療證明,方可審批。

        5、主任級以上管理人員在請假期間必須隨時與公司保持聯系,并隨時服從公司安排。

        第三條各種假別及規定

        婚喪嫁娶、工傷以及意外事故等特殊情況按實際情況經開會協商后再行處理。一般情況下:

        1、事假:因事必須本身處理者可請事假,每年累計以10天為限。

        2、病假:因病治療修養者,每年累計以30天為限。

        3、婚假:

        ②子女結婚可請假5/15天(包括法定假日);

        ③兄弟姊妹結婚可請假5天。

        4、產假:

        ①女職工生育產假90天(含產假休假15天);

        ②女職工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的,流產假為15——20天,懷孕滿4個月以上流產的,流產假為60天。女職工享受流產假,必須是計劃內生育,限終生只能享受一次。特殊情況按實際情況經開會協商后再行處理(以上假期均包括節假日)。

        5、喪假:

        ①父母配偶喪亡可請假10天(包括節假日)。

        ②祖父母、兄弟姊妹及子女、岳父母的喪亡可請假5天(包括節假日)。

        ③其他直系親屬喪亡可請假3天(包括節假日)。

        4請假時間規定1-5天,6-10工資推遲發15天發11-15工資推遲發一個月發。請假本月滿勤沒有,取消優秀員工評比。

        第四條獎懲制度

        1、請事假期間員工工資一律不予支付(工傷除外)。

        2、組長須關注員工滿假未歸現象,要及時聯系跟蹤,并知會人事部。

        3、未履行以上請假手續、請假未準而擅自不到崗者或請假期滿不主動銷假者,按曠工論處,曠工一日,罰款100元,連續曠工三天或月累積曠工五天者,按自動離職論處,扣發其所有工資。

        第五條附則

        1、本制度由公司人事負責解釋、補充。

        2、本制度頒布之日起執行。

        公司員工請假管理制度3

        為規范人員管理,嚴格請假紀律,維持總公司的正常運作,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及xx師院人(20xx)第7號《關于重申教職工請假手續辦理的有關規定》的精神,結合總公司實際,特制訂本規定。

        一、病、事假

        1、請病假者需提供醫院開具的有效病情證明單,請事假者需填寫事假申請單送交所在部門審核。有特殊情況需及時聯系說明并補假。

        2、所在部門需將簽批后的病情證明單、事假申請單原件交人力資源部備案。

        3、病、事假七天(含)以下的,由所在部門負責人簽準;七天以上,十五天(含)以下的,由總公司分管領導簽準;十五天以上的,由公司總經理簽準。

        4、病、事假期間的基本工資待遇及相應年度考核管理按校人事處的有關規定辦理。

        5、病、事假期間的崗位工資、效益工資待遇由所在部門拿出意見報分管領導審批。效益工資原則上不享受。

        二、產假

        1、產假假期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作計劃生育手術,按計劃生育有關規定休息。

        3、產假請假手續可由家屬代為辦理,部門負責人簽準后,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4、產假期間,基本工資和崗位工資照發。

        三、哺乳假

        1、女員工生育后確有困難,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部門負責人簽準后,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2、哺乳假假期及給予撫育未滿一周歲子女的女員工的哺乳時間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哺乳假期間,國家工資發放80%,崗位工資不發。

        四、婚、喪假

        1、填寫請假申請單,所在部門負責人簽準后,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2、符合法定結婚年齡的員工,給予婚假三天,雙方達到晚婚年齡的,增加十二天;喪假一般為一至三天。可根據實際情況給予路程假。

        3、婚、喪假期間包括公休假、法定假。

        4、婚、喪假期間,工資照發。

        五、凡未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的,均按曠工處理。

        六、各部門要把各類請假與考核掛鉤,與分配掛鉤,嚴格請假制度,按月上報請假情況。

        七、本規定適用對象為總公司在編員工,非在編員工的請假可參照辦理。

        公司員工請假管理制度4

        一、目的:

        為規范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加強員工組織紀律性,維持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范圍:

        1、公司生產車間和倉庫等一線員工及臨時工適用本制度第一條至第四條、第五條的2、3項、第六條和第七條。

        2、各管理部門、市場業務部門人員及生產部、倉庫等主管以上人員(合同制員工及處于試用期的員工)適用全部條款。

        三、請假程序:

        1、公司員工請假,需提前向部門負責人或部門分管領導遞交書面申請,填寫《請假單》,交行政人事部備案,否則請假不予生效;員工休假期滿后,須及時到部門負責人或部門分管領導處銷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2、員工請假應提前辦理請假手續,填寫《請假單》。因急事或身體不適臨時請假,應在上班前電話告知部門主管,返崗后補辦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四、請假審批權限:

        1、各管理部門人員和市場業務部門人員3天(含)以內的請假,由部門負責人審批;請假3天以上、7天(含)以內的,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同意后,須報部門分管領導審批;請假7天以上須經總經理批準。請假申請經相關領導審批同意后,請假員工須在休假前持《請假單》及時到行政人事部備案,否則請假不予生效。

        2、各管理部門及市場業務部門負責人請假3天(含)以內,由部門分管領導審批,請假3天以上須報經總經理批準,并須在休假前及時到行政人事部備案。

        3、生產部門員工請假在5天(含)以內的,由車間主管負責審批;請假在5天以上、15天(含)以內的,經車間主管審核同意后,由生產部經理負責審批;請假15天以上,須報經部門分管領導(總經理)批準。員工請假經審批同意后,須在休假前持《請假單》及時到行政人事部備案,否則請假不予生效。

        4、生產部主管請假在3天(含)以內的,由生產部經理負責審批;請假3天以上,須報經部門分管領導(總經理)批準;生產部經理請假,須報部門分管領導(總經理)審批,并在休假前持《請假單》到行政人事部備案。

        五、請假類別

        1、病假

        員工請病假應持區級以上醫療單位(或公司指定就診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和病假單辦理請假手續。休病假期間,公司按員工基本工資的60%發放工資。休病假半年未能正常上班者,公司將予辦理病退離職手續。如國家或地方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則按相關法律規定執行。

        2、事假

        員工請事假必須說明請假事由,填寫《請假單》,按請假申請程序和審批權限經批準后方可離崗。事假的最小請假單位為半天,事假為無薪假(不享受工資、補貼及獎金);請假期間,按事假實際天數全額扣除相應天數的工資,年累計事假30天(含)以上者,不享受年終獎待遇;員工連續請事假滿30天者,公司將與其解除勞動關系。

        3、工傷假

        因工負傷需住院的員工,須在指定醫院就醫,由該醫院出具證明,確定其休息時間。工傷假期間的員工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及上海地方政府有關政策及規定執行。

        4、婚假

        員工試用期滿且結婚登記日在本公司入職后的可以享受婚假。員工休婚假,須本人憑結婚登記證,并提前一個月提出申請,公司給予婚假3天;男女雙方若符合晚婚條件(男25周歲,女23周歲),除享受國家法定3天婚假外,另加晚婚假7天,休假時間連續計算(包括雙休日)。

        婚假應在結婚登記之日后半年內一次性休完,逾期不休作自動放棄。婚假期間的員工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5、產假及哺乳假

        女職工在合同期內生育,其產假及哺乳假按國家及地方計劃生育有關政策執行。

        6、喪假

        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公婆)亡故可享有3天喪假;員工的近親屬(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及本人直接供養的家屬)亡故可享有1天喪假;喪假期間的員工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7、年休假

        根據國家規定,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休假期間的員工工資福利待遇不變(聘用及臨時用工人員除外)。根據公司生產經營的'實際情況,員工的年休假原則上在每年的春節前后由公司統一進行安排。員工如不服從公司統一休假安排的,作自動放棄休假處理;員工不遵守放假及上班時間規定,不按要求準時上班的,將按曠工或解除勞動關系處理。

        六、其它規定

        1、為維護員工身心健康,使其以更好的精神面貌投入工作,各管理部門、市場業務部門人員及生產部、倉庫等主管以上人員原則上每周休息不少于1天。為確保公司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員工每周休息日在月度內不得進行累積休息;同時,為體現企業對員工的人性化管理,因工作原因造成休息日(本休)應休未休的,每月可以積休1天在當季內換休使用,逾期作自動放棄,每季度末累計積休天數不得超過3天,;公司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以小時、半個工作日、1個工作日為單位合理安排員工提前使用其積休,員工應予理解和支持。生產部門其他員工可根據生產經營任務安排和計件工作制實行情況,參照本規定或按另行制定的具體實施辦法執行。

        2、員工必須做到事前請假,事后銷假。因事不能上班時,必須提前1天履行書面請假手續,如遇特殊情況事先無法辦理請假手續的,須以電話向部門主管請示并得到批準,事后立即補辦手續。如未辦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假期屆滿仍未銷假、續假者,均以曠工論處,曠工1天扣除3天工資,連續曠工3天或一年累計曠工7天按開除處理。

        3、各部門負責人、主管及員工請假前均須事先落實本人請假期間的工作代理人,并提前做好工作交接,以確保其崗位及負責的相關工作正常開展。

        4、員工請假、調休以半天(4小時工作時間)起算,按照先加班后調休的原則,在當月完成,不得累計。一年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病假、工傷除外)。對于請假超過30天的員工,將作為年度是否給予員工加薪、晉升的重要考核依據。

        七、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試行,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負責解釋、修訂和完善。

        公司員工請假管理制度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請假管理,依據國家相關政策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范圍:公司所有員工。

        第三條 本制度的請假種類為:病假、事假、婚假、喪假、產假、哺乳假、計劃生育假。

        第四條 員工請假,首先填寫《員工請休假申請表》,按程序批準,并將批準后的《員工請休假申請表》交所在考勤員后,方可休假。請假未批準而離開工作崗位,按曠工處理。

        員工銷假,應辦理銷假手續,病假(30天以上)銷假憑醫保定點醫院出具的出院或康復證明。

        第五條 請假批準程序

        (一)普通員工

        請假天數批準程序

        1—4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

        5—8天由部門負責人審核,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8天以上 由部門負責人和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公司總經理批準。

        (二)中層管理人員

        請假天數批準程序

        1—4天 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5天以上由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公司總經理批準。

        (三)公司高管人員

        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請假由總經理批準,總經理請假由董事長批準。

        第二章病假(含非因工負傷假)

        第六條 員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憑醫保定點醫院的診斷證明休假。如發生急診,不受指定醫院限制,但急診病假不得超過3天,并且不可連續發生。

        第七條 員工因病住院治療,在規定的醫療期內,工資標準為:3個月以內(包括3個月)發放當月本人工資的50%,3個月以上1年以內(包括1年)發放當月本人工資的30%,一年以上發放疾病救濟金。

        第八條 員工醫療期滿,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公司可以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章事假

        第九條 員工因私事請假,原則上每次不得超過30天,年累計不得超過60天。

        第十條 必須在《員工請休假申請表》注明請假具體原因。

        第十一條 事假期間不發工資。

        第四章婚假

        第十二條 符合法律結婚年齡的員工結婚,給予婚假3天。

        第十三條 符合晚婚條件(男年滿25周歲、女年滿23周歲初婚登記)除3天婚假外,在結婚當年可享受晚婚假15天。

        第十四條 進入本公司后結婚的員工可以享受婚假,婚假必須自結婚登記日起6個月內休完。辦理請假手續時應提供結婚證書復印件并出示原件。

        第五章喪假

        第十五條 員工的父母(養父母、繼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可以享受假期5天,(外)祖父母、兄弟姊妹死亡可以享受假期為3天。

        第十六條 員工到外地辦理喪事,可根據實際路程所需時間,另行給予路程假。

        第六章產假、哺乳假

        第十七條 女員工生育可享受90天產假(其中產前休假15天)。如遇難產,可憑醫院有效證明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第十八條 已婚婦女二十四周歲以上生育第一胎,增加晚育假30天。

        第十九條 女員工懷孕不滿3個月施行計劃生育補救措施的,休假25天,懷孕3個月以上施行計劃生育補救措施的,休假42天;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的,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意見,給予15天至30天的產假;懷孕滿4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42天產假。

        第二十條 妻子生育,男方可給予護理假10天。

        第二十一條 有不滿一周歲嬰兒的女員工,經其主管批準,在每班勞動時間內給予兩次哺乳(含人工喂養)時間,每次30分鐘。哺乳時間算作勞動時間。

        第二十二條 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不享受以上規定待遇。

        第七章計劃生育假

        第二十三條 放置宮內節育器的,休假3天;取宮內節育器的,休假1天;結扎輸精管的,休假7天;結扎辦理卵管,休假21天。

        第二十四條 接受結扎輸卵管手術的,男方可以享受5天護理假。

        第二十五條 同時接受兩種節育手術或者晚育的同時接受節育手術的,假期合并計算。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 以上各種假期,應以申請上批準的時間為準,遇公休假日、法定節假日不順延。

        第二十七條 婚假、喪假、產假、哺乳假、計劃生育假期間工資、獎金照發,福利待遇不變。

        第二十八條 工傷假、年休假、法定節日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 本制度由行政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 本制度從分布發之日起執行。

      請假管理制度7

        請假制度整改為強化全院教職工的紀律觀念,規范考勤管理,全面落實崗位責任制,根據上級有關文件規定,結合我院實際,現對《XX學院教職工請假制度》修訂如下:

        第一條考勤管理

        1.教職工要認真遵守工作紀律,堅守工作崗位,按時上下班,因病、事、婚、喪、產、育、探親、進修、培訓、實踐鍛煉、借調等需請假的,應事先填寫《XX職業學院教職工請假條》,嚴格履行請假手續。

        2.考勤工作以部門為單位,建立部門考勤制度,由部門指定責任心強、敢于堅持原則的同志任考勤員。此項管理工作納入部門年度考核。

        3.各部門主要負責人是本部門考勤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考勤員應實事求是地填報本部門考勤表,并在每月3日以前將上月考勤表經部門主要負責人簽字后報組織人事處(如遇節假日、雙休日,報表時間順延)。

        4.嚴禁弄虛作假、隱報瞞報。考勤不實的,部門主要負責人和考勤員年度考核不能評為優秀等次。

        5.學院對教職工的出勤情況組織不定期、不定形式的檢查。

        第二條假期規定、請假手續及待遇

        一、事假

        (一)事假規定

        1.確有特殊原因必須占用工作時間處理私人事務的,需事先履行事假手續。

        2.事假每月一般不得超過5天,全年事假累計一般不得超過30天。

        (二)請假手續

        1.請事假3天(含3天)以下,需經部門負責人審批后,報組織人事處備案。

        2.請事假3天以上5天(含5天)以下,需經部門負責人、分管院領導審批后,報組織人事處備案。

        3.請事假5天以上,需經部門負責人、分管院領導、分管人事院領導審批后,報組織人事處備案。

        4.請事假超過30天,需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部門負責人、分管院領導簽署意見后報組織人事處,由組織人事處提交院長審批。

        (三)事假期間的待遇

        1.檔案工資:當月事假超過3天(含3天)者,按天數扣發本人工資[日扣發工資=月基本工資(崗位工資+薪級工資)/ 21.75天(月計薪天數),試用期、見習期工作人員以本人實際執行的試用期、見習期工資為基數];當月事假累計超過5天(不含5天)者,同時扣發當月考勤獎和目標管理獎;當月事假累計超過30天(含30天)者,不再發放當月全部檔案工資。

        2.院內崗位津貼:每學期末按事假累計天數核減(日崗位津貼=學期崗位津貼總額/計發天數)。

        3.當年事假累計超過30天者,年度考核不能評為優秀等次;超過6個月者,不參加當年度考核,不調整薪級工資,不享受部門年終考核獎勵浮動。

        二、病假

        (一)病休證明

        教職工請病假需在《XX職業學院教職工請假條》后附病休證明。

        1.院內病休證明:由學院衛生科醫生出具診斷證明書(包括:①主要病情及診斷結論;②建議休息天數,下同)。

        2.院外病休證明:需先由學院衛生科批準,到指定醫院就診(急診除外),由指定醫院出具診斷證明書。

        3.病假2個月以內的為短期病休,2個月以上的為長期病休。

        (二)請假手續

        1.請病假3天(含3天)以下,需經部門負責人審批后,報組織人事處備案。

        2.請病假3天以上5天(含5天)以下,需經部門負責人、分管院領導審批后,報組織人事處備案。

        3.請病假5天以上,需經部門負責人、分管院領導、分管人事院領導審批后,報組織人事處備案。

        4.請病假超過2個月,需個人提出書面申請(附病休證明),經部門負責人、分管院領導簽署意見后報組織人事處,由組織人事處提交院長審批。

        5.連續病休達2個月后要求恢復工作者,需持醫院出具的病愈證明,經部門負責人、分管院領導批準,方可恢復工作。從恢復工作之日起4個月內又請病假,除另患其他疾病需要休養外,其上班前后的病假時間合并計算。

        6.病假期間如遇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連續計算。

        7.病假或因工致殘導致休假,連續累計2個月以上或1年內累計病假在6個月以上,且不能恢復工作的,經市勞動能力委員會鑒定,確認為完全喪失工作能力,并符合國發[1978]104號文件,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參加工作年限(繳費年限)滿10年的人員,應辦理退休手續。確實因病不能恢復工作,經市勞動能力委員會鑒定,沒有完全喪失工作能力者,由個人提出書面申請,經學院研究同意后,可繼續休病假。從鑒定之日起,滿1年再進行鑒定,仍不能恢復工作的應辦理離崗手續。

        經市勞動能力委員會鑒定,可以進行正常工作,但本人拒不上班的,從第7個月起停發其工資和一切福利待遇;滿1年仍不上班工作的,按自動離職處理。

        8.教職工因工致傷、殘期間的待遇,按照《關于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工作人員工傷有關問題的通知》(淄勞社發[20xx]41號)及《關于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參加工傷保險工作的通知》(淄勞社發[20xx]49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病假期間的待遇

        1.檔案工資:當月病假累計超過5天(不含5天)者,除扣發當月考勤獎和目標管理獎外,按照以下標準執行:

        (1)病假在2個月以內的,發給原工資;

        (2)病假超過2個月的,從第3個月起,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扣發本人基本工資的10%;工作年限滿10年的,工資照發;

        (3)病假超過6個月的,從第7個月起,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扣發本人基本工資的30%;工作年限滿10年的,扣發本人基本工資的20%。

        2.院內崗位津貼:每學期末按病假累計天數核減(日崗位津貼=學期崗位津貼總額/計發天數)。

        3.當年病假累計超過60天者,年度考核不能評為優秀等次;超過6個月者,不參加當年度考核,不調整薪級工資,不享受部門年終考核獎勵浮動。

        三、婚假

        1.婚假假期

        教職工按法定婚齡結婚,給予3天婚假,遇法定節假日、寒暑假、公休日假期不順延;男女雙方均符合晚婚年齡(男25周歲,女23周歲以上初婚)的,增加婚假14天。

        2.請假手續

        請婚假教職工填寫《XX職業學院教職工請假條》,經計劃生育辦公室負責人、部門負責人審批后,報組織人事處備案。

        3.婚假期間的待遇

        婚假期間檔案工資照發,院內崗位津貼按休假天數核減,路途費等其它費用自理。

        四、喪假

        1.喪假假期

        教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去世的,可給予喪假3天;在外地的直系親屬去世,可另給路程假。

        2.請假手續

        請喪假教職工填寫《XX職業學院教職工請假條》,經部門負責人審批后,報組織人事處備案。

        3.喪假期間的待遇

        喪假期間檔案工資照發,院內崗位津貼按休假天數核減,路途費等其它費用自理。

        五、產假

        (一)產假規定

        對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女教職工(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而生育者,除給予必要的處分外,休假按事假處理),其產假按下列規定執行:

        1.女教職工正常生育者,產假為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產后休假75天);難產者,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對晚育(女23周歲以上)者,增加產假60天,并給予男方護理假7天。若產假正值寒暑假期間,其寒假、暑假休假時間不可順延。

        2.孕期不滿4個月流產者,可以根據醫療單位的意見,給予15至30天的產假;孕期在4個月

        以上(含4個月)流產者,給予產假42天。

        (二)請假手續

        請產假教職工填寫《XX職業學院教職工請假條》,經學院衛生科負責人、計劃生育辦公室負責人、部門負責人審批后,報組織人事處備案。

        (三)產假期間的待遇

        產假期間檔案工資照發,院內崗位津貼按休假天數核減。

        產假期滿,因身體原因不能工作的,經醫療單位證明,視情況可以延續1-3個月假期。其超過產假期間的休假,按照病假處理。

        六、節育假

        (一)節育假規定

        實行各種節育手術后可請3天節育假。

        (二)請假手續

        請節育假教職工填寫《XX職業學院教職工請假條》,附醫療單位證明,經學院衛生科、計劃生育辦公室負責人、部門負責人審批后,報組織人事處備案。

        (三)節育假期間的待遇

        節育假3天(含3天)以下,檔案工資照發,院內崗位津貼按休假天數核減。超過3天的假期,按照病假處理。

        七、哺乳假

        (一)哺乳假規定

        對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生育的女教職工,可享受哺乳假(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不享受哺乳假)。坐班制女教職工哺乳未滿一周歲嬰兒,在工作時間內每天哺乳兩次,每次半個小時,兩次哺乳時間可合并使用。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半個小時。嬰兒滿1周歲后,請哺乳假者應正常上班。

        (二)請假手續

        請哺乳假教職工,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部門負責人批準,由部門負責核定其具體時間。

        (三)哺乳假期間的待遇

        在規定的哺乳假期間,完成崗位職責者,視為出勤。

        八、探親假

        (一)享受探親假的'條件

        1.工作滿1年的正式職工;見習期、試用期人員不享受探親假待遇。

        2.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

        3.與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其中,與父親或母親一方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不享受探親假。

        (二)探親假期

        1.按照《國務院關于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中的有關規定,教職工應在寒、暑假期間探親(包括出國、出境探親),探親假期不得提前或分期使用。探親假期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假日在內。

        2.教職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給予探親假1次,假期為30天。

        3.未婚教職工探望父母,原則上每年給假1次,假期為20天;或者職工自愿兩年探親1次的,假期為45天。

        4.已婚教職工探望父母的(不包括探望岳父母和公婆),每四年給假1次,假期為20天。雙職工都具備每四年一次探望父母條件的,一方自愿放棄探望父母,要求改為雙方同行去探望岳父母或公公、婆婆的,可分別按各自探望父母的規定處理。

        5.女教職工到配偶工作地點生育,在生育休假期間,超過產假期限后,與配偶團聚30天以上的,不再享受當年探親待遇。

        6.教職工的父親或母親和其配偶同居一地的,教職工在探望配偶時,即可同時探望其父親或母親,不再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7.帶薪脫產進修教職工,符合探親條件的,可享受探親待遇。

        8.教職工探望父母或配偶,均以他們的定居地(戶口所在地)為準。

        9.已婚教職工配偶死亡或離婚后又未再婚的,符合探望父母條件的,在喪偶或離婚滿一年后,可按未婚教職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三)請假手續

        請探親假教職工填寫《XX職業學院教職工請假條》,經部門負責人、分管院領導、分管人事院領導審批后,報組織人事處備案。

        (四)探親期間的待遇

        探親路費按《XX職業學院關于工作人員差旅費開支規定》(淄職院政辦字[20xx]11號)中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條曠工

        (一)曠工規定

        1.不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而未出勤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2.請假事由被證實為偽造的,其已享假期按照曠工處理。

        3.休假期滿,未續假或續假尚未批準前而不到崗工作者,自批準的假期期滿至未到崗時間按曠工處理。

        4.教職工在休假期間從事第二職業或從事個體經營的,自請假之日至查實之日按曠工處理。

        5.不服從組織調動、拒不到新崗位工作、待聘人員及借調、進修等外出人員在規定期限內無正當理由不報到的,自拒絕之日起按曠工處理;無故拖延報到日期者(含內部調動),未按期報到的時間至到崗時間按曠工處理。

        6.在申請辦理調動、進修及出國手續期間,未經批準借故不上班的,未到崗時間按曠工處理。

        (二)曠工期間的待遇

        1.曠工者,不發放當月檔案工資,不發放本學期院內崗位津貼,不享受年內一切福利待遇,并視情節輕重和造成的不良后果給予處理。

        2.連續曠工時間超過15天(含15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30天的,按人調發[19xx]18號文件規定予以辭退。

      請假管理制度8

        1、目的

        為了進一步規范員工請假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規定。

        2、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工廠所有員工(包括試用期內員工)。

        3、內容

        3.1工廠各部門員工因私事需親自處理或因病無法上班的,須辦理請假手續。

        3.2員工請假應填寫《請假單》,注明請假原因及請假類別后,由職務代理人和主管領導簽準后送行政科備案,員工請假期間所屬事務及責任由職務代理人承擔。

        3.3員工請假類別及規定累計時間。

        3.3.1事假

        員工因處理個人事務需親自處理而無法上班的,可以申請事假。

        申請事假須提前填寫《請假單》,經部門主管及管理部批準后方為有效。

        事假最小請假單位為半天,每月累計不能超過3天。

        員工申請事假,全年累計不得超過30天,違反規定的以自動離職處理。

        當月事假將計入員工考勤,請假工資核算按工廠《薪酬管理制度》執行。

        3.3.2病假

        員工因疾病或受意外傷害,可憑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或住院證明申請病假。

        病假全年累計時間不得超過40天,需要住院治療或修養的,不能超過3個月(含門診期間的病假)。

        由于病情嚴重,需要延長治療的,可視具體情況經工廠領導批準酌情處理。

        病假全年累計超過規定天數的,以事假處理。

        3.3.3婚假

        符合國家有關法律,并已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可準予7天婚假。

        請婚假應提前15天申請,并附《結婚證》復印件。

        婚假含節假日。

        婚假期間按正常出勤計算考勤,不扣除期間請假的工資。

        3.3.4慰唁假

        員工直系親屬死亡的,可請3天慰唁假。

        慰唁假不扣工資。但事后需交一份村級(或居委會等)以上有關單位出據的員工與死者關系的證明。

        3.3.5產假

        女性員工符合國家法規政策的,可請生育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息15天,產后75天),請產假不扣工資。

        如所請產假超過時間的`,經工廠部門經理簽準的可視同病假,不得超過30天,并按實際天數扣除工資,但不計入病假累計天數。

        3.3.6公傷假

        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因公受傷,經醫院診斷暫時無法工作,需要停工休息的時間為工傷假。

        經縣級以上醫院證明需要繼續治療或休養的可請公傷假。

        員工工傷期間,按本人崗位工資100%計發。

        3.3.7調休假

        凡在工廠連續工作滿六個月者,自第7月起開始均可享受此假。

        員工申請調休假,全年累計不得超過12天,一次申請不得超過2天,調休假期間按正常出勤計算考勤。

        年累計調休假超過規定天數的,以事假處理。

        3.4.員工未辦理請假手續的或請假期滿未續假而不到崗的,視為曠工,情節嚴重者公司將予以開除處理。

        4、假期審批

        4.1請假1天以內的,由部門主管簽準,否則視為曠工;

        4.2請假1~3天(含3天)的,須部門經理簽準,否則不予承認,視為曠工;

        4.3請假3天以上的,須部門經理審核,副總經理批準,否則視為曠工;

        4.4員工請假由部門主管或副總經理簽準后,送行政科備案;

        4.5部門經理級員工由副總經理簽準,送行政科備案;

        4.6急病或臨時重大事項,不能事先親自辦理的,事后應補辦手續。

        5、職責

        5.1員工請假,應事先填寫《請假單》并附有關證明,根據假期核準權限呈請部門主管批準。

        5.2因特殊情況,未能事先辦理請假手續的,應以電話向直屬主管請假并知會行政科,并在假后上班當天補辦請假核準手續,否則,做曠工處理。

        5.3超過請假期限逾期未回的,應使用電話向直屬主管申請,上班當天補辦續假手續。否則以曠工處理。

        5.4請假所需提供之證件,必須真實。如持假證明,將作嚴重違紀行為處理。

        6、附則

        6.1本規定的解釋權在行政科。

        6.2本規定自頒布日起執行。

      請假管理制度9

      公司各部門:

        為規范公司內部關于員工請假的規章制度和加強公司內部關于員工請假事務的管理,提高員工的工作效率和公司的營運質量,對于員工請假制度與流程進行規范,特此通知:

        一、適應范圍

        除公司根據國家法定假日安排休假及因公出差、員工旅游活動外,凡不能到崗上班的員工均需辦理相關請假手續。

        二、請假流程

        1.請假(含事假、病假、婚喪假、產假等)應提前填寫請假條說明請假事由和注明請假起止時間,經部門各級主管批準后方可休假;

        2.員工因緊急事情無法預先填請假條,必須向本部門主管以電話或短信方式請假,經查明屬實獲允許方可休假;并由部門主管代辦請假手續;未及時辦理請假手續的休息按曠工論處;

        3.凡工作中非個人過失造成負傷,經正規醫院獲取工傷休假的,應及時告知部門主管,并由部門主管或委托人辦理相關請假手續。

        三、批假權限

        一般員工請假1天以內可由廠部車間班長批準,2天以內可由部門主管(或廠部車間主任)批準,3天以內須經部門經理(或廠部廠長)批準,4~6天須經人力資源部批準,7天以上經副總經理批準;經理級以上員工請假需經副總經理批準。

        休假批準權限表

        四、報備管理

        1.公司各部門已獲批準的請假條,由休假指定報備者先報備至部門考勤專管員處,再統一由各部門考勤專管員報備至人力資源部;若無報備,一經發現按無假條處理,計曠工。

        (1)管理人員、辦公類人員請假須于一個工作日內報備至人力資源部;(2)生產一線員工請假須于七個工作日內報備至人力資源部。

        2.若有發現不及時報備情況,由各部門指定報備者承擔員工的'處罰。各部門休假報備職權參照下表:

        五、續(銷)假管理

        1.續假

        確有原因要求延長請假時間的,應到所在部門辦理續假手續,注明續假原因和續假時間;經所在部門同意后,予以續假;未及時辦理續假手續者,按曠工處理。

        2.銷假(指員工于請假日期內提前回司上崗的情況)

        員工提前處理好相關事宜,提前來司報到者,回司上崗當日應到所在部門辦理銷假手續,注明銷假原因和銷假時間;未及時辦理銷假手續者,按之前請假日期計算休假。

        六、本請假制度與流程由通知發放之日起執行,請各部門嚴格遵守。

      請假管理制度10

        1.目的

        為了進一步規范員工請假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規定。

        2.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工廠所有員工(包括試用期內員工)。

        3.內容

        3.1工廠各部門員工因私事需親自處理或因病無法上班的,須辦理請假手續。

        3.2員工請假應填寫《請假單》,注明請假原因及請假類別后,由職務代理人和主管領導簽準后送行政科備案,員工請假期間所屬事務及責任由職務代理人承擔。

        3.3員工請假類別及規定累計時間。

        一事假

        1.員工因處理個人事務需親自處理而無法上班的,可以申請事假。

        2.申請事假須提前填寫《請假單》,經部門主管及管理部批準后方為有效。

        3.事假最小請假單位為半天,每月累計不能超過3天。

        4.員工申請事假,全年累計不得超過30天,違反規定的以自動離職處理。

        5.當月事假將計入員工考勤,請假工資核算按工廠《薪酬管理制度》執行。

        二病假

        1.員工因疾病或受意外傷害,可憑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或住院證明申請病假。

        2.病假全年累計時間不得超過40天,需要住院治療或修養的,不能超過3個月(含門診期間的'病假)。

        3.由于病情嚴重,需要延長治療的,可視具體情況經工廠領導批準酌情處理。

        4.病假全年累計超過規定天數的,以事假處理。

        三婚假

        1.符合國家有關法律,并已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可準予7天婚假。

        2.請婚假應提前15天申請,并附《結婚證》復印件。

        3.婚假含節假日。

        4.婚假期間按正常出勤計算考勤,不扣除期間請假的工資。

        5.慰唁假

        6.員工直系親屬死亡的,可請3天慰唁假。

        7.慰唁假不扣工資。但事后需交一份村級(或居委會等)以上有關單位出據的員工與死者關系的證明。

        8.產假

        10.如所請產假超過時間的,經工廠部門經理簽準的可視同病假,不得超過30天,并按實際天數扣除工資,但不計入病假累計天數。

        四公傷假

        1.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因公受傷,經醫院診斷暫時無法工作,需要停工休息的時間為工傷假。

        2.經縣級以上醫院證明需要繼續治療或休養的可請公傷假。

        3.員工工傷期間,按本人崗位工資100%計發。

        五調休假

        1.凡在工廠連續工作滿六個月者,自第7月起開始均可享受此假。

        2.員工申請調休假,全年累計不得超過12天,一次申請不得超過2天,調休假期間按正常出勤計算考勤。

        3.年累計調休假超過規定天數的,以事假處理。

        4.員工未辦理請假手續的或請假期滿未續假而不到崗的,視為曠工,情節嚴重者公司將予以開除處理。

      流程:

        假期審批-職責-執行。

      請假管理制度11

        工業大學學生請銷假辦法

        為規范學生請銷假程序,加強學生組織紀律性,嚴格日常管理,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的有關要求,特制訂本規定。

        第一條、除節假日外,學生應當參加學校規定的教學活動,未經準假,不得擅自離校。遇寒暑假,學生應當按學校規定的日期離校、返校。

        第二條、學生應自覺遵守學習紀律,因病因事不能上課必須事先辦理請假手續,填寫《z工業大學學生請假申請審批表》(下稱《申請審批表》)。《申請審批表》一式兩份,審批生效后,學生本人或委托他人將《申請審批表》交由學院教務中心和學生工作辦公室分別留存備案。如學生請假期間離開學校或夜間不能返回宿舍住宿,學生本人或委托他人必須將《申請審批表》復印件報學生所在公寓辦公室備案。學生請病假應附縣級以上醫院或校醫院診斷結果。

        第三條、學生在一學期內,因病因事請假累計不得超過6個星期,單次請假不得超過4個星期。一學期內請假累計超過6個星期或單次請假超過4個星期,應當辦理休學手續。

        第四條、學校安排的教學環節包括課堂教學、實習、實驗、課程設計、畢業設計、軍訓、公益勞動、社會實踐等,未明確規定課時的,一律按一天6課時計。

        第五條、正常課堂教學環節期間,學生請假按下列程序辦理。

        1、學生請假時間在3日內(含3日)的,《申請審批表》由班主任審批生效;請假時間在3日以上7日以內(含7日)的,《申請審批表》由學院學生工作辦公室負責人審批生效;請假時間在7日以上15日(含15日)以內的,《申請審批表》由學院分管領導審批生效;請假時間在15天以上4個星期以內的,《申請審批表》由學院院長審批生效,并報教務處學籍管理科和學生工作處綜合辦公室備案。

        跨校區學院駐金川校區學生請假時間在7日以內(含7日)的,由所在學院駐金川校區學生工作人員簽字審批生效。請假時間超過7日的,按照上述要求履行審批手續。

        2、學院教務中心負責核實請假學生教學環節安排情況,請假期間有課的`,學生本人或委托班級負責人必須向任課教師請假,教師應做好相應考勤記錄。未向任課教師請假者,任課教師可按曠課處理上報。

        3、如學生請假期間離開學校或夜間不能返回學生宿舍住宿,請假時間計算含節假日,如學生請假期間不離開學校且在學生宿舍住宿,請假時間計算不含節假日。

        第六條、學生因故不能參加除課堂教學之外的實習實踐環節(包括實習、實驗、課程設計、畢業設計、軍訓、公益勞動、社會實踐)或在實習實踐環節期間請假的,須經該環節指導教師批準并按上述條、款相應程序履行請假手續,未經批準擅離實習單位的,按曠課處理。在校外實習實踐期間,不便辦理上述請假審批手續的,學生本人應以書面形式向指導教師請假,請假超過實習實踐環節規定時間1/3的,指導教師應及時向學院相關領導匯報。

        第七條、學生請假期滿,應及時辦理銷假手續。在學院教務中心、學生工作辦公室及所在公寓辦公室留存的《申請審批表》備注欄內,學生本人簽字確認已返校,并注明返校時間。

        第八條、寒暑假后或請假期滿不能按時返校的,均需提前通過電話等有效方式向班主任或學院學生工作負責人取得聯系,告知事由及返校時間,并取得續假批準,否則按曠課處理。學院相關部門做好信息交流和登記備案。

        第九條、未辦理請假手續或請假未獲批準而擅自離校的,按曠課處理。

        第十條、曠課學生的紀律處分按《z工業大學學生違紀處分實施細則》中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本規定由學生工作處、教務處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本規定自20xx年10月9日起執行。

      請假管理制度12

        為嚴格執行華南農業大學大學生學籍管理制度,進一步規范本院學生請假手續,特制定請假制度,望各班認真領會,嚴格照此執行。

        一、學生因故(因公、因事、因病)不能參加學習,均須辦理請假手續。請假期滿,應及時到班主任或政治輔導員處辦理銷假或續假手續。

        二、學生請假須提出書面申請,按準假管理權限逐級遞交學院、學校有關部門審批,獲得批準后方可休假。

        三、學生請假(包括病、事假)一天~三天內由政治輔導員批準;三天以上由政治輔導員簽署意見,報告學院領導或學校相關部門批準,并在政治輔導員處備案。

        四、學生因病請假,需持學校醫院的診斷書或證明辦理手續;學生因事請假,須有充分的理由,或附有必要的'證明,不得找人代為請假。

        五、學生因急病、特殊急事須緊急離校時,必須經班主任或政治輔導員批準,并辦理請假手續。

        六、學生在考試期間,一般不得請假。因特殊原因須請假者,本人提出申請,由學院批準,辦理緩考手續。

        七、本院學生雙休日外出(離穗)必須辦理請假手續,經向班主任或輔導員說明情況批準后,方可記假。

        八、學生放假期滿應在規定時間內及時返校,由班級負責向班主任匯報,有特殊情況應向政治輔導員報告。寒暑假期滿應在規定時間內按學院要求進行注冊登記,不能正常注冊的應出示相關證明才予以補注冊。

        九、凡不辦理請假、續假手續或請假未經批準而擅自離校者,均按曠課論處,視其情節給予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

        十、各班學習委員在授課前要查清學生出勤人數、曠課人數及請假人數,如實填寫《公共管理學院學生上課考勤表》并由任課教師簽名確認,于每周末匯總送交學院學生會學習部。

        十一、班會活動應建立點名考勤制度,考勤情況應在《華南農業大學班委會工作手冊》認真記錄,特別是星期天晚上11:00仍未歸校的學生,由班長登記并于下周星期一向政治輔導員報告。

        十二、各班班委會應認真加強自身建設,如實記錄班級考勤情況,并及時向班主任或政治輔導員匯報。對不履行職責、工作不稱職的班委成員給予批評教育或罷免。

        十三、本制度自二六年三月一日起執行,由學院黨委解釋。

      請假管理制度13

        為進一步完善管理制度,明確公司休假規定,保障員工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制定員工請假管理制度。

        一、假期種類:

        事假、病假、婚假、產假、喪假、工傷假、法定節日、周休息日。

        二、請假制度:

        1、員工請事假、病假、婚假、產假、喪假、工傷假應提前1天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假期2天以上5天以下應提前3天請假;6天以上應提前10天請假。續假必須得到總經理批準,并及時補請假單,請假超過15天的,續假期不得超過5天。

        若遇特殊情況應先口頭請假,經獲準后可予事后主動補辦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處;未辦手續擅離崗位,或假期屆滿仍未銷假、續假者,均以曠工論處。

        2、請假時應辦理好工作交接,不得因請假延誤工作。

        3、假期滿應準時到崗復工,上班時間請假或銷假必須在第一時間打卡記錄,并到辦公室辦理銷假手續,辦公室人員不在時,可暫由部門經理或總經理辦理,并在辦公室人員在崗時上交銷假手續,否則以曠工處。

        4、假期計算:

        ⑴假期連續在5天或5天以下的,其間的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不計算在內。

        ⑵假期連續在5天以上的,其間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計算在內。

        ⑶請假以半小時為最小單位,0-35分鐘為半小時,35-65分鐘為1小時,65-95分鐘為1.5小時,95-125分鐘為2小時,單次請假超過2小時以半天計。

        5、公司職員請假,均須記錄請假人聯絡方式,以備緊急聯絡、維持正常工作秩序。

        6、請假審批流程:

        ⑴員工填寫公司制定的《請期申請單》,并按規定程序審批。

        ⑵辦公室、財務部、業務部:假期0.5天以下的由部門經理審批;超過0.5天由部門經理審批后報總經理審批。

        生產部、技術部、檢驗部、倉庫:假期由廠長審批。

        部門經理的休假一律由總經理審批。

        假期以有最終審批權領導批準的時間為準。

        ⑶員工直接上級依據總經理批準的《請期申請單》安排好請假員工的工作交接。

        ⑷請假期滿應按時復工,逾期未歸的按曠工處理。

        各部門應及時將超假未歸員工名單上報辦公室。

        7、曠工

        ⑴員工有以下情況之一為曠工:

        ――未請假或請假未被批準,即不到崗的;

        ――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領導分配工作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者;

        ――其他經公司認定,決定給予曠工處理的行為。

        ⑵曠工1日扣除當日工資的4倍。

        ⑶員工連續曠工3天或1年內累計曠工5天以上者,公司解除與其的勞動合同關系,并不支付工資。

        三、事假

        1,員工因家庭有重要事情確需本人親自處理的可以書面提出請假申請。

        2,員工全年請事假時間一般不得超過15天。

        3、員工請事假按200%扣發實際請假天數日工資,事假超過1天(不含1天),取消當月滿勤獎,滿3天(含3天)以上者扣除當月獎金50%,滿5天(含5天)以上者則扣除當月獎金,當月無獎金。

        4、員工一年內累計請事假在15天以上視為不能勝任崗位工作,不予保留原職務和崗位。

        四、病假

        1、員工因病(含非因工負傷,下同)無法正常工作需要治療時應事先書面提出請假申請。突發疾病的應在上班時間前1小時向直接上級請假。

        2、員工在工作時間需要看病時須征得部門領導的同意后填寫《請假申請單》方可離開崗位。 3、凡請病假的1天以上的員工應在上班后2天內持縣區級及其以上醫院的建休證明、病歷、醫療藥品發票之一,補辦完善病假請假手續,未按上款規定補充完善病假請假手續的均以事假處理。

        4、員工全年病假累計不得超過60天,并按參加工作未滿2年100%、未滿5年80%,未滿10年按30%,滿10年以上10%扣發工資,當月病假超過2天,取消滿勤獎,獎金按請假天數扣發。

        5、員工病假連續30天以上或年累計60天以上視為不能勝任崗位工作,公司不給予保留原崗位。

        6、員工的醫療期滿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依國家有關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7、員工醫療期未滿合同期滿的合同期順延至醫療期滿時終止。

        五、婚假

        1、婚假(包括再婚)為3天。

        2、婚假包括休息日、法定假日在內。

        3、婚假應當在領取結婚證書后3個月內一次性休完應休假期。逾期為自動棄權。

        4、員工請婚假應出示結婚證書。婚假期間(不含補假期)基本工資、滿勤獎、崗位補貼不扣除。

        5、新員工入職前已經領取結婚證書的不在本公司享受婚假待遇。

        六、產假

        1、產假90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需提供結婚證、準生證及有關醫院的證明等);

        2、女職工產假期間只發放基本工資。

        3、已婚女員工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在計劃生育指標內懷孕三個月及以上的,憑醫院相關證明,每月給予一次(4小時以內)進行定期孕期檢查時間;八個月及以上的,每月給予兩次(每次4小時以內)進行定期孕期檢查時間(兩次不能合并使用),孕期檢查假按出勤對待,工資照發,沒有醫院相關證明的按事假處理。員工申請孕期檢查假,應事先經部門經理批準、總經理審核同意。

        4、違反計劃生育規定生育的不享受公司規定的產假、孕期檢查假、哺乳假期間的工資和福利待遇等。

        七、工傷及職業病

        1、在工作崗位若發生工傷事故,有關人員須立即向直接上級報告,發生大事故時可以超級上報,并由公司指定醫院對受傷員工進行診治。用人部門須在事故發生的.24小時內將事故發生情況以書面形式向辦公室報告。

        上下途中發生的交通事故應有交警部門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2、員工經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確認為工傷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公司按月支付。

        其它待遇依《工傷保險條例》規定。

        八、喪假

        1、員工的直系祖父母、父母、兄弟、姐妹、配偶、子女去世的,可享受3天的喪假。

        2、外祖父母及配偶父母去世,員工可申請獲得2天有薪假期。職工在外地的親屬死亡時需要職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由辦公室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1至3天的路程假。

        3、職工親屬以職工戶口登記和職工的檔案的記載為準。

        4、職工請喪假期間(不含路程假期)基本工資,滿勤獎、崗位工資等不扣除。

        5、喪假應在親屬死亡后7天內休假。

        九、周休息日

        公司員工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十、法定節日

        按國家法定規定,并結合公司經營生產情況安排假期。

        本制度公布之日起生效,原有規定同時廢止。公司保留對本制度的解釋權。

        

        部門 姓名 代理人 緊急聯絡人

        聯系方式 假別 聯系方式

        情 況

        事 由 填表

        日期

        請假期間自 年 月 日 時至 年 月 日 時共 天 小時

        部門主管

        審批意見

        時間: 總 經 理

        審批意見時間:

        銷假時間年 月 日 時提前或超假

        天 數

        天請假人簽字經辦人簽字

        注:①假別:事假、病假、婚假、產假、喪假、工傷假等; ②員工請假應提前1天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假期2天以上5天以下應提前3天請假;6天以上應提前10天請假。續假必須得到總經理批準,并及時補請假單,請假超過15天的,續假期不得超過

        公司員工公出管理規定

        為了規范公司員工公出管理程序,達到合理調配、有序運轉,提高部門間協同辦事效率之目的,并使總經理隨時掌握各部門工作人員辦公去向,以便有效安排工作,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公出:公司員工因工作需要或受總經理指派離開辦公間外出辦事(工作)的視為公出。(本市內的為公出,市外為出差。)

        1、需要公出者,應向本部門經理說明事由并填寫《公出申請單》,外出前將有部門主管和總經理簽字的《公出申請單》交辦公室備案并打卡出門。

        2、公出回來后打卡并至辦公室銷假。

        3、如果本人不到公司報到直接公出的,要在前一天填寫《公出申請單》,特殊原因應電話告知辦公室去向,由辦公室工作人員代為填寫《出差申請單》,公出回來后,必須馬上辦理手續,否則以曠工處。

        4、經公司批準的特殊崗位人員的公出,按公司特批決定執行。

        5、任何部門不得違反上述規定,擅自調動其他部門的人員外出的,如確需部門間人員協同辦事,需經該人員部門主管同意,并在《公出申請單》上簽字后方可外出,否則以曠工處。

        6、公出本著高效,快捷的原則,把公出任務集中起來處理,各部門主管嚴格控制公出時間和頻率。

        7、公出單由辦公室保管,公出前領用填寫,每月裝訂成冊編號使用。

        公 出 申 請 單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部 門 隨同人員

        公出事由:

        公出時間:自 年 月 日 時至 年 月 日 時共 (天、小時)

        部門主管

        審批意見時間: 總 經 理

        審批意見

        時間:

        銷假時間: 年 月 日 時共計 (天、小時)

        公出人: 經辦人:

        其他情況說明:

        注:①公出申請單經批準后,公出申請單應在出公前交于辦公室,否則按曠工處理。

        ②特殊情況公出批準后,由所在部門在公出當日將公出申請單交辦公室,否則按曠工處理。

        編輯提醒:請注意查看“員工請假管理制度”一文是否有分頁內容。

      請假管理制度14

      公司全體員工:

        為規范人員管理及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嚴格請假紀律,保障公司的正常運作。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公司制定的考勤管理制度。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一、請假程序

        1)、不論何種假期,員工請假2天(含)以內者,由主管領導審批確認即可。員工請假2天以上者,直接由中心主任審批確認。

        2)、員工填寫請假單,經各主管領導,中心主任審批后,交由人事備案歸檔。

        3)、較長時間的假期,必須交接好工作,確保工作的連續性。

        4)、超假期應及時通告請示有關領導。

        5)、公司所有員工無論因公、私事請假經批準后,均需交請假單至人事備案歸檔。否則,按曠工處理。

        二、請假申請規定:

        1

        按照請假程序辦理,員工若因急病未能在當天親自遞交《請假單》,必須及時電話告知或委托他人向主管請假,

        待回公司后半天內補齊請假手續,交由人事備案。否則一律按事假處理,

        2)、事假

        ①員工因事需要休假時,可申請無薪事假,并填寫《請假單》。

        ②一天以內事假需提前一天提出申請,主管同意后,人事備案方可休假;事假3天(含)以上,需報中心主任批準后,人事備案方可休假;不允許電話請假和代為請假,特殊情況除外,但需相關領導同意后方可休假,事后必須于上班后的半天內補辦手續,否則按曠工論處;未辦任何手續或請假未經同意而缺勤者,一律作曠工處理。

        ③員工親屬住院需要本公司員工護理的,按事假處理。

        ⑤特殊情況需報中心主任批準,未經批準的超過假期者按曠工處理。

        ⑥事假期間扣除當日基本工資。

        4)、婚假凡請婚假者,應提前一周填寫《婚假請假單》直接交中心主任,由中心主任安排人員接替其工作,并持《婚嫁請假單》至行政人事部備案。

        ①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嫁。

        ②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0天(含3天法定婚嫁)。

        ③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是國家規定保障員工權益并依法享受的假期,憑結婚登記證一年內一次性休完,不可分開休假。

        ④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嫁,不能享受晚婚假。

        ⑤婚嫁期間的工資照常發放。

        5)、產假女職工生育符合《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辦妥生育假期手續的,公司準予假期。

        ①請產假應提前一周填寫《產假請假單》,由中心主任安排人員接替其工作,并持《產假申請單》至行政人事部備案。

        ②凡在公司連續工作滿12個月(自轉正之日起)的正式員工,持醫院證明書均可申請帶薪產假或產后護理假

        ③單胎順產者,產假98天,其中包括產前假15天;產后休息83天;難產者,再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④符合晚育年齡員工(女24周歲,男26周歲),單胎順產者,產假為128天,難產者,再增加15,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⑤女員工妊娠三個月內自然流產或子宮外孕者,根據醫院的證明,視情況給予15-30天的.產假;妊娠三個月以上,七個月以下自然流產者,給予45天的產假。

        7)、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①員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近親屬(兄弟,姐妹、祖父母或配偶必須一次性休完,不休不補,超期按事假處理。

        ②所有年休假以半天為一個單位,由行政部根據工齡發放相應的《年假單》,每次請年假需出示《年假單》,并交行政人事部備案。

        ③帶薪休假期間,不記錄考勤,發放全額工資。如果年底年假未用完,可用剩余的《年假單》

        5、公出

        1)、在工作時間需要外出辦理業務時,需在《出門登記表》中作登記,需注

        明時間,內容,地點,并且簽名。

        2私自外出而未登記或告知部門經理的,一律按曠工處理。

        3)、如有緊急事情,早上不能直接前來公司的,可電話告知主管,待返回公司后補辦手續,否則一律按照曠工處理。

      請假管理制度15

        一、目的:

        為規范人員管理及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加強員工組織紀律性,嚴格請假紀律,保障公司的正常運作,維護公司正常工作秩序,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公司制定的考勤管理制度,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范圍:

        公司全體員工適用全部條款。

        三、請假程序:

        1、公司員工請假,需提前向部門負責人或部門分管領導申請,填寫《請假單》,交行政人事部備案,否則請假不予生效;員工休假期滿后,須及時到行政人事部銷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2、不論何種假期,員工請假1天(含)以內者,由部門主管領導審批確認,總經理申請審批,員工請假2天以上者,直接由公司總經理審批確認,如遇不在公司,公司領導按級別逐級報批。

        3、員工填寫請假單,經各部門領導審批后交由辦公室備案歸檔。

        4、較長時間的假期,必須交接好工作,確保工作的連續性。

        5、超假期應及時通告請示有關領導。

        6、公司所有員工無論因公、私事請假經批準后,均需交請假單至交行政人事部備案。

        7、因急事或身體不適臨時請假,應在上班前電話告知部門主管,返崗后補辦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四、請假類別

        1、病假

        ①員工請病假應持醫療單位(或公司指定就診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和病假單辦理請假手續。休病假期間,公司按員工基本工資的60%發放工資。休病假半年未能正常上班者,公司將予辦理病退離職手續。如國家或地方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則按相關法律規定執行。

        ②員工因病假請假一天以上,需醫療單位(或公司指定就診醫院)出具的病假證明,請假一天(含)內下,可憑請假單銷假。

        ③員工病假休假,需填寫《請假單》,寫明假別、原因、時間,按照請假程序辦理,員工若因急病未能在當天親自遞交《請假單》,必須及時電話告知或委托他人向部門主管請假,待回公司后半天內補齊請假手續,交由行政人事部備案。否則一律按事假處理,未辦任何手續而缺勤者,作曠工處理。

        ④無病假條不上班者(又不是請事假人員),按曠工處理。對于頻繁請病假,且對公司日常運作產生不利影響的,公司會根據實際情況,對相關員工進行處罰。

        2、事假

        ①員工因事需要休假時,可申請無薪事假,請事假必須說明請假事由,并填寫《請假單》。按請假申請程序和審批權限經批準后方可離崗。

        ②事假的最小請假單位為半天,事假為無薪假(不享受工資、補貼及獎金);請假期間,扣除當日基本工資,員工因事請假原則上一次最長不得超過10天,全年累計不得超過30天,年累計事假30天(含)以上者,不享受年終獎待遇;員工連續請事假滿30天者,公司將與其解除勞動關系。

        ③一天以內事假需提前一天提出申請,部門主管同意后,總經理批準后,行政部備案方可休假;事假2天(含)以上,需報總經理批準后,行政部備案方可休假;連續請假3天以上,需提前一周申請,報總經理批準后,行政部備案方可休假;不允許電話請假和代為請假,特殊情況除外,但需相關領導同意后方可休假,事后必須于上班后的1天內補辦手續,否則按曠工論處;未辦任何手續或請假未經同意而缺勤者,一律作曠工處理。

        ④員工親屬住院需要本公司員工護理的,按事假處理。

        ⑤特殊情況需報公司總經理批準,未經批準的`超過假期者按曠工處理。

        3、工傷假

        ①工作中因工負傷,需住院的員工,須在指定醫院就醫,由該醫院出具證明,確定其休息時間。,憑正規醫院簽發的《診斷證明》依法享受工傷假。

        ②工傷假期間的員工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及柳州地方政府有關政策及規定

        4、婚假

        ①員工試用期滿且結婚登記日在本公司入職后的可以享受婚假。員工休婚假,須本人憑結婚登記證,并提前一個月提出申請,公司給予婚假3天;休假時間連續計算(包括雙休日)。

        ②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是國家規定保障員工權益并依法享受的假期,婚假應在結婚登記之日后半年內一次性休完,不可分開休假,逾期不休作自動放棄。婚假期間的員工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③凡請婚假者,應提前一周填寫《婚假請假單》直接交總經理,由總經理安排人員接替其工作,并持《婚嫁請假單》至行政部備案。

        ④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嫁。

        5、產假及哺乳假

        女職工生育符合《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辦妥生育假期手續的,公司準予假期。

        ①請產假應提前一周填寫《產假請假單》,報公司總經理,由總經理安排人員接替其工作,并持《產假申請單》至行政部備案。

        ②凡公司的正式員工,持醫院證明書均可申請帶薪產假或產后護理假

        ③單胎順產者,產假90天,其中包括產前假15天;難產者,再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④符合晚育年齡員工(女24周歲,男26周歲),單胎順產者,產假為120天,難產者,再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⑤女員工妊娠三個月內自然流產或子宮外孕者,根據醫院的證明,視情況給予15-30天的產假;妊娠三個月以上,七個月以下自然流產者,給予45天的產假。

        ⑥男員工的產后護理假為7天,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⑦產假期間薪水按照《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標準發放。其產假及哺乳假按國家及地方計劃生育有關政策執行。

        ⑧員工休完假期后,應持相關證明到行政人事部報銷假期。

        6、喪假

        ①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公婆)亡故可享有3天喪假;員工的近親屬(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及本人直接供養的家屬)亡故可享有1天喪假;喪假期間的員工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②職工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死亡,需要職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可根據路程遠近,另給路程假。

        ③喪假是國家規定保障員工權益并依法享受的假期,必須一次性休完,不休不補,超期按事假處理,喪假期間工資照常發放。

        ④員工休完假期后,應持相關證明到行政人事部報銷假期;如公司相關人員見證或能夠證明者,則不需要要證明,如路程較遠無相關人員能證明則由親屬死亡所在當地村委會開據證明(并加蓋村委會公章),到行政人事部報銷。

        7、年休假

        ①根據相關規定,在公司工作滿一年者,可享受3天帶薪年休假,累計工作已滿2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休假期間的員工工資福利待遇不變(聘用及臨時用工人員除外)。

        ②根據公司生產經營的實際情況,員工的年休假可以申請在每年的春節前后進行休息。春節期間員工應遵守放假及上班時間規定,不按要求準時上班的,將按曠工或解除勞動關系處理。

        ③所有年休假以半天為一個單位,由行政部根據工齡發放相應的《年假單》,每次請年假需出示《年假單》,并交行政部備案。

        ④年休帶薪休假期間,不記錄考勤,發放全額工資。每年年假不計累計,如果年底年假未用完,可用剩余的《年假單》兌換補貼,補貼標準為當日基本工資的兩倍,計入次月工資中發放。

        六、其它規定

        1、為維護員工身心健康,使其以更好的精神面貌投入工作,各部門人員原則上每周休息不少于1天。為確保公司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體現企業對員工的人性化管理,因工作原因造成休息日(本休)應休未休的,可累計休息,日后根據工作情況可進行補休,公司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以小時、半個工作日、1個工作日為單位合理安排員工提前使用其累計未休時間,員工應予理解和支持。各部門應根據工作制實行情況,參照本規定或按另行制定的具體實施辦法執行。

        2、員工必須做到事前請假,事后銷假。因事不能上班時,必須提前1天履行書面請假手續,如遇特殊情況事先無法辦理請假手續的,須以電話向部門主管請示并得到批準,事后立即補辦手續。如未辦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假期屆滿仍未銷假、續假者,均以曠工論處,曠工1天扣除3天工資,連續曠工3天或一年累計曠工7天按開除處理。

        3、各部門負責人、主管及員工請假前均須事先落實本人請假期間的工作代理人,并提前做好工作交接,以確保其崗位及負責的相關工作正常開展。

        4、員工請假、調休以半天(4小時工作時間)起算,按照先加班后調休的原則,在當月完成,不得累計。一年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病假、工傷除外)。對于請假超過30天的員工,將作為年度是否給予員工加薪、晉升的重要考核依據。

        5、各部門人員請完假之后找借口再請連假的則打曠工處理,1年之內請連假最多不超過2次(3天以上含3天算連假,特殊情況(工傷、婚、喪、病、產假)除外,如請連假超過兩次則年終獎減半。如請假日期已到,找其他借口加請假,則以曠工處理,曠工1天扣3天工資。

        七、全勤獎

        1、當月在公司規定的上班時間內無任何遲到、早退、等缺勤記錄,無任何事假、病假、婚假、喪假、產假及其他假期等(國家法定假日、年假、補休除外)才能享受全勤獎。

        2、公司規定時間上班計算考勤,以考勤機資料為準。

        3、不服從安排怠工、擅自離崗影響工作正常進行者,扣除本月全勤獎。

        4、每月全勤獎為50元。

        八、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試行,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負責解釋、修訂和完善。

      【請假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請假管理制度06-13

      請假的管理制度12-05

      請假管理制度【精選】07-07

      請假的管理制度[精選]07-07

      請假管理制度06-25

      企業請假管理制度08-29

      公司請假管理制度11-04

      【推薦】請假管理制度11-07

      請假管理制度【薦】11-07

      學生請假管理制度12-07

      久久亚洲中文字幕精品一区四_久久亚洲精品无码av大香_天天爽夜夜爽性能视频_国产精品福利自产拍在线观看
      <menuitem id="r3jhr"></menuitem><noscript id="r3jhr"><progress id="r3jhr"><code id="r3jhr"></code></progress></noscript>
        一区二区三区欧美国产 | 亚洲国产日韩欧美 | 日本一道丝袜国产一区高清 | 在线精品国精品国产3d | 中文字幕国内一区二区三区 | 日本日本乱码伦视频在线观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