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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鋪租賃合同

      時間:2023-07-12 16:31:35 商鋪租賃合同 我要投稿

      商鋪租賃合同【實用】

        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么合同要怎么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商鋪租賃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商鋪租賃合同【實用】

      商鋪租賃合同1

        出租方(甲方):

        聯系電話:

        身份證號碼:

        承租方(乙方):

        聯系電話: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經好友協商,就商鋪租賃事宜簽訂協議如下:

        一、租賃標準:

        甲方同意將位于“xxx國際商貿城” ____________號商鋪(以下該物業)租給乙方作為經營___________使用,本商鋪建筑面積為_____________平方米(含公共分攤面積)。

        二、租賃期限:

        租賃期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止。

        三、租金、其它費用及支付方式:

        1、甲、乙雙方約定該商鋪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元整),押金_____________元。

        2、下年房租根據臨街行情增加,其它費用自理。

        3、房租按每個季度交。

        四、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須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_元(相當于三個月租金)作為押金,租賃期滿后,乙方無違約行為,則甲方將押金還給乙方,押金不計算利息。

        五、租賃期內,該商鋪的水、電費,垃圾清理費,物業管理等由乙方承擔。租賃期內未經甲方允許,乙方無權轉讓店面。

        六、違約責任,合同生效終止:

        租賃期間乙方所有的人身安全、財產、債務糾紛均與甲方無關。

        1、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超過十天,則應向甲方支付一個月租金作為罰金。

        2、合同租賃期滿,甲乙雙方有意延長期限,應租賃期滿前四個月內向另一方發出申請,經協商同意后,另行簽訂后續合同,乙方有優先租賃權。

        3、如雙方不延長租賃期限,則合同終止,乙方必須在三日內清場退出,并需按該商鋪的'原設計進行恢復,否則沒收押金。

        七、其它事項: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糾紛或者異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如果解決未果,可向租賃物所在地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八、備注(本備注條款與上述條款不一致可以本備注條款為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鋪租賃合同2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商鋪出租給乙方作為門面房使用,房租為每月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及租期內甲、乙雙方過使用的水電費兩部分組成(水電費按實際使用由乙方自行收費部門上交)。

        二、商鋪租期暫定______年,日期從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起到______日為止,必須按季度付清租金,水電費按實際使用費用由乙方自行到收費部門上交,退租時,乙方必須出示結清的電水費收費發票。

        三、商鋪租金分為租費人民幣陸佰元整及商鋪出租期內甲、乙雙方所使用的水電費(水電費按實際使用費用由乙方自行到收貨部門上交)。

        四、商鋪使用保證金

        1.交付第一季度租金的同時,乙方應另付保證金人民幣伍佰元整(小寫:________元人民幣)。

        2.本協議作為保證金收據,請妥善保管;當本期房租期滿后,簽訂下期租房協議后,本協議作為保證金收據的功能自動作廢、同時按新協議條款執行,老協議自行作廢。

        五、乙方租用后應注意以下事項

        1.乙方應遵紀守法,合法經營,并自行辦理相關手續,承擔相關責任。

        2.乙方應注意居住和經營安全,如乙方使用措施不當造成的所有損失,其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3.電、水及其他設施由乙方使用,產生的費用(包括治安、政府部門的各項管理費用)由乙方按時、足額繳納,如有失誤,造成麻煩,乙方自行解決,確需甲方出面協助解決時,甲方可協助解決。以上繳費收據請乙方自行保存,以備查對。

        4.乙方在租用期內,不得改變商鋪結構及其設施;使用中如有損壞或管道堵塞,應予修復、疏通,費用自理。乙方裝修須合理且費用自理;乙方退租或租期到期如需拆除裝修請同時恢復商鋪原樣,產生費用由乙方自理。并按違約處理。

        5.甲方不分擔乙方在租房期內對其自身造成的損失和對第三方造成的任何道德、經濟、經營和法律責任及損失。

        六、有關退租、轉讓的條款

        1.協議期內,乙方履行本協議所有條款后,甲方不得提前收回商鋪(發生甲方能力范圍之外的'不可抗事件和乙方違約的情況下除外),如因甲方提前收回商鋪給乙方造成損失,由甲方全額賠償乙方,并另支付違約金伍佰元給乙方。

        2.乙方租期未到期而要求退租時,必須與甲方協商一致,提前一個月提出退租協議,否則乙方另要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給甲方。

        3.協議期內,乙方如果出現以下任何情況:退租、轉讓及由于乙方違約原因造成甲方提前收回商鋪的任一情況下,乙方都必須按協議繳清所有應付款項。

        4.乙方承租到期應完好歸還所有鑰匙及有關物品,如果所租房內的所有設備有損壞,乙方負責修復或者甲方在保證金內扣除相應賠償額。

        5.甲方原則上不同意轉讓,但乙方經營確有困難時,應提前向甲方申明,經甲方授權同意,乙方才可實施轉讓事宜,但轉讓風險自擔,請轉讓雙方謹慎考慮。

        6.乙方轉讓時需向續租方明示本協議內容,轉讓期為租期內期限;乙方沒有通過甲方書面同意及簽字的轉讓行為,屬乙方無效轉讓、乙方的無效轉讓是違約行甲方不予承認。

        7.乙方無效轉讓的責任由乙方(即轉讓方)和續租方承擔,如該無效轉讓已接結束,責任由續租方全額承擔,甲方在收回商鋪的同時續組方還將支付乙方應負擔的金額違約金及相關費用。

        8.有效轉讓租期為合同內租期。

        9.續租方需超出租期時,必須同甲方簽訂新的租房協議。

        10.轉讓交接,水、電及商鋪內設施及有關經濟費用問題,由雙方自行處理,如有遺留問題,續租方自行承擔,甲方不負連帶責任。

        七、有關續租的事項

        1.乙方在遵守前期協議的情況下,可以獲得優先續租權,但必須在原租期結束日前一個月與甲方重新簽訂租房協議,租金由雙方協議商定。

        2.在原期已到期,新的續租協議還未簽訂的情況下,甲方有權收回商鋪,不再簽約續租。

        八、本協議經甲乙各方協商一致、同意、簽名后生效,簽訂之日為本協議的生效日期;所有條款必須執行、本協議內所涉違約的違約金金額為人民幣伍佰元整,凡乙方違約將支付給甲方違約金外同時甲方收回商鋪并且乙方根據協議條款繳清各種費用所有應付款。

        九、本租房協議為甲方雙方的正式協議,以原件為準(復印件不能作為正式協議作用),如有轉讓,則經甲方、乙方(即轉讓方)和續租方三方同意簽名的轉讓附件應附于下式協議一并使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協議壹式兩份,每份肆頁,甲乙各方執壹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

      商鋪租賃合同3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雙方本著互利互惠、平等自愿的原則,經雙方協商就衡一國際一樓商鋪臨時租賃事項簽訂本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臨時租賃位置。

        1、臨時租賃位置位于_________區_________層

        2、甲方提供促銷展架計____個、每個____個、每個____元。

        3、經營范圍:臨時租賃位置僅限于經營

        4、經營品牌:_________

        二、租賃期限為: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該租賃攤位的租金為____元。

        四、該攤位的質保金為____元。

        五、乙方須在本協議簽署之日向甲方一次性交付上述租金和質保金共計人民幣____元。租賃期限屆滿,甲方對臨時攤位進行驗收,乙方并歸還甲方所提供的所有道具并確保無任何損壞,甲方在乙方搬出租賃區之日起二十天內將質保金退還乙方(不計利息)。

        六、臨時租賃期間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①、甲方有權利提供攤位指定物業部門進行管理。

        ②、甲方保留改進,擴充,增加或減少商場用途,數量或面積的`權利。

        ③、甲方盡量減少給乙方經營上帶來的不便。

        ④、甲方有權合理使用公共地方不須通知乙方。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①、乙方必須遵守甲方各項規章制度和流程。

        ②、乙方必須接受甲方指定的物業部門進行管理。

        ③、臨時租賃期間,乙方承擔該租賃攤位的防火,防盜責任,并為甲方定期的入鋪安全檢查提供協助。

        ④、負責臨時租賃期間環境衛生,公共設施設備的保養,安全防范工作等。

        ⑤、臨時租賃期間內,不得將攤位轉租,分租,轉讓,出借,抵押,出售,用于非法活動或改變攤位用途。

        ⑥、乙方經營活動中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由其承擔。經營中一切債權債務均由乙方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因經營糾紛等被法院和有關部門查封租賃攤位,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

        ⑦在經營過程中如有質量問題或要求退貨的、乙方應無條件服從。⑧專柜員工工資由乙方支付,實行同工同酬,按勞分配、多勞多得的原則發放工資。同時乙方應承擔員工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費、各項社會福利等。

        七、違約處理。

        雙方在臨時租賃期間,任何一方違約必須承擔法律責任。

        乙方未按照本協議中約定的日期開業或為經甲方同意擅自停業的,連續二天以上不營業,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協議,收回商鋪,沒收乙方所交的質保金。

        八、本協議續租

        1、本協議期滿后,乙方有優先續租權。

        2、乙方如需續租,應在租期屆滿前10天向甲方提出,并簽訂新租賃協議。

        九、其它約定:

        1、如甲方經營需要或其他租戶進場,甲方提前三天通知乙方,乙方必須無條件調整位置。

        2、乙方保證展示和銷售的產品必須為

        十、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代理人:

        代理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簽約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租賃合同4

        出租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承租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商鋪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租賃物的狀況

        1-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商鋪系坐落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鋪(以下簡稱該商鋪)。該商鋪建筑面積約為__________平方米。

        二、租賃物的用途

        乙方租賃此房僅作商業房使用,乙方向甲方承諾:在租賃期限內,未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商鋪的原有結構和用途。

        三、租賃期限

        租賃期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商鋪,乙方應如期返還(雙方均有意續租并重新簽訂租賃合同的除外)。

        四、A、租金支付

        A-1:(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每月租金為__________元,每年年租金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每月租金為__________元,每年年租金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A-2: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租金為每年支付壹次,并必須提前十五天時間交付下年的房租。乙方必須按照約定向甲方交納租金,到期不交視為違約,違約金六千元整;乙方未按約定向甲方支付相應費用;乙方逾期支付超過七日,甲方有權要求解除合同,收回商鋪使用權。

        A-3:為確保出租房屋設施完好及租期內相關費用如期結算,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日交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元,作為房屋使用保證金(租賃押金)。待合同期滿后乙方付清本應交納的所有費用及交接完成后,甲方應將保證金全額退還給乙方(保證金不計算利息)。

        B、各項費用的繳納

        B-1、 物業管理費:乙方自行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或交付給甲方;

        B-2、 水電費:由乙方自行繳納;(水表底數為__________________度,

        電表底數為______________度,此度數以后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直至合同期滿)。

        B-3、維修費:租賃期間,由于乙方導致租賃房屋的質量或房屋的內部設施損毀,包括門窗、水電等,維修費由乙方負責。

        五、A、水電的安全約定:

        因乙方承租商鋪后對商鋪水電進行改造!對商鋪的設施,包括水電的鋪設和布置,乙方應做到定期檢查水電的`安全隱患,發現問題提前處理;由乙方根據商鋪經營需要自行改造鋪設水電路線,所以對水電安全引起的任何損失和水電導致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與甲方無關!

        B、營業執照注銷約定:

        B-1、乙方合同到期或者終止合同,應注銷或遷移營業執照,甲方確認后退還交房押金。

        B-2、如果是乙方轉讓給新的承租方,要先行注銷或遷移營業執照,等待新的承租方營業執照辦理下來后,甲方確認后退還交房押金。

        C、商鋪消防安全責任約定:

        根據消防安全的規定,為保證及做好商鋪消防安全管理,經甲乙雙方商定,特簽訂本責任約定,由乙方遵守執行。水電線路由乙方鋪設改造布置,乙方應做到定期排查消防隱患,乙方對消防安全導致的后果承擔全部責任!

        C-1、嚴禁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入或存放在商鋪內,商鋪內嚴禁違章使用電器,酒精爐,液化氣,禁止亂拉、亂接電線。應按照有關規定配置滅火器材,加強對雇員的消防安全知識教育。

        C-2、租賃期間,如果乙方因忽視安全防火措施或者其他原因而人為地發生事故所造成租屋損害、破壞,乙方必須向甲方賠償經濟損失,同時乙方負全部經濟責任和刑事責任。

        六、甲方的權利、義務

        6-1、甲方在簽訂合同之時將房屋交給乙方使用。

        6-2、租賃期內,甲方如需出售該商鋪的,應提前兩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6-3、甲方在合同期內不得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給他人,否則,甲方必須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直接損失。

        6-4、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營業所需的各種材料。

        七、乙方的權利、義務

        7-1、租賃期內,商鋪所發生的水、電、物業管理,工商稅收等費用由乙方自理,并負責申報及繳納因經營所產生的各種稅費!

        7-2、未經甲方和有關部門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房屋的結構作任何改動,乙方對該房屋的裝飾應以不損壞該房產整體結構和設施為原則,并征得甲方同意,可按照乙方的需要進行裝飾,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在租用到期后所附屬的裝修無償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將所有裝修進行損壞。

        7-3、乙方負責租賃期間商鋪的防火防盜及商鋪內的人身、財產的安全。對于因在租賃商鋪內發生的任何事故,包括但不限于斗毆、火災、煙霧、水浸或任何物質的溢漏等造成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乙方承擔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損失,但因租賃物自身原因導致的除外。

        7-4、租賃期內沒有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對于出租屋不得以任何形式轉租、轉讓、轉借、聯營、分租或其他有損于甲方利益的行為均視為無效,否則甲方可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乙方如需轉租時,應告知甲方,經甲方同意,甲方重新和新的承租人簽訂合同!乙方不得私自和他人(第三方新承租人)簽訂合同。

        7-5、如乙方到期不續租亦需在合同到期前三個月通知甲方,甲方好提前聯系新的承租人;

        乙方在未違反租約的前提下,本合同期滿后,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續租權,應重新簽訂合同。如要求續租,在本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再由雙方另行商議續租事宜。

        八、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8-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簽訂書面協議的,可以變更本合同。

        8-2、承租期內,非甲方原因造成該商鋪毀損,滅失的,本合同自行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8-3、若因國家政策變動或不可抗力的因素需要提前終止合同,甲方應提前半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必須按通知要求辦理終止合同手續,按時退出所租用房屋,甲方不承擔由此造成的任何損失,但甲方必須負責退還乙方已交房租但未使用完時間的租金。

        九、違約責任

        9-1、租賃期內,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或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合同期內乙方提前終止合同,已提前交納的租金不作退回,甲方不退還租賃押金;

        9-2、合同期內甲方提前終止合同收回房屋的,甲方應退還乙方雙倍租賃押金。

        十、其他

        10-1、若本合同的部分條款被認定為無效,不影響合同其他條款的法律效力。

        10-2、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出現的一切經濟糾紛及其它任何責任與甲方無關。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與第三方發生的一切經濟糾紛、民事等糾紛,甲方概不負責。

        10-3、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0-4、甲、乙雙方如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商鋪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10-5、本合同1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或簽字按壓指紋后生效。

        出租人(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抄)本人已閱讀以上全部內容,愿意遵守以上條款的約定責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承租人(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抄)本人已閱讀以上全部內容,愿意遵守以上條款的約定責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月_______日

      商鋪租賃合同5

        合同編號:

        甲方:______ 地址:______ 郵編:______ 電話: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開戶行:____ 帳戶: _____

        乙方:______ 地址:______ 郵編:______ 電話: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開戶行:____ 帳戶: _____

        甲乙雙方為攜手合作,促進發展,滿足利益,明確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之相關規定,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結合雙方實際,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條 房屋坐落、間數、面積、房屋質量:_________。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_____年____月,出租人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_________個月的。 租賃合同如因期滿而終止時,如承租人到期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出租人應當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如承租人逾期不搬遷,出租人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執行,出租人因此所受的損失由承租人負責賠償。 合同期滿后,如出租人仍繼續出租房屋的,承租人享有優先權。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租金的標準和交納期限,按國家的_________規定執行(如果國家沒有統一規定的,此條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協商確定,但不得任意抬高)。

        第四條 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修繕房屋是出租人的義務。出租人對房屋及其設備應每隔____月(或年)認真檢查、修繕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維修房屋時,承租人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出租人如確實無力修繕,同承租人協商合修,屆時承租人付出的修繕費用即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償還。

        第五條 出租人與承租人的變更

        1、如果出租人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

        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出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3、承租人需要與

        第三人互換住房時,應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應當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出租人未按前述合同條款的規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負責賠償_________元。

        2、出租人未按時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負責償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3、出租人未按(或未按要求)修繕出租房屋的,負責償付違約金_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人人員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產受損的',負責賠償損失。

        4、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應及時如數補交外,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5、承租人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毀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 免責條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毀損和造成承租人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方法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它約定事項 _________。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人、承租人各執一份;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單位備案。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租賃合同6

        甲方(出租方): 身份證號: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

        根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有關商鋪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時間: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租金 元一次性付清。

        第二條,房屋租賃期間,發生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租賃期間,乙方不得轉租、轉讓。

        第四條,合同期滿后,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續租;如果不租,乙方須提前1個月通知甲方。

        第五條,乙方開業前,如需對店面進行裝修,裝修費由乙方自理,合同期滿后,解除關系前,乙方不得拆除地磚、吊頂和墻面裝修,保持店面完好。

        第六條,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租賃合同7

        甲方(出租人):

        身份證號:

        乙方(承租人):

        身份證號/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臨街商鋪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臨街商鋪基本情況

        1.臨街商鋪坐落于 ,建筑面積 平方米。

        2.臨街商鋪權屬狀況:

        甲方持有臨街商鋪所有權證(詳見附件),臨街商鋪所有權證書號為: 。

        3臨街商鋪(□是 / □否) 已設定了抵押。

        4.該臨街商鋪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本合同附件(《設施設備清單》)。

        二、臨街商鋪租賃情況

        乙方租賃該臨街商鋪經營范圍為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經營項目。

        三、租賃期限

        1.臨街商鋪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年 個月。

        2.租賃期滿,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后雙方重新簽訂臨街商鋪租賃合同。

        3.租賃期滿,甲方繼續出租臨街商鋪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

        四、租金及押金

        1.租金標準: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月租金為人民幣(大寫) (¥ 元)。

        2.支付方式: (現金/銀行轉賬)

        3.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租金實行季度支付制,每期支付三個月的租金,本協議生效后乙方須于 年 月 日支付第一季度租金,后續租金乙方應在每季度到期前 日內向甲方支付下一季度租金,以此類推。

        4.甲方同意從甲乙雙方簽訂本租賃合同之日起,給予乙方一定期限的免租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該期間免收租金。

        5.甲方應當于 向乙方提供租賃發票。

        6.合同租金為含稅價。

        7.押金: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后 日內須向甲方繳納人民幣(大寫) (¥ 元)作為押金。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臨街商鋪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余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五、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的下列費用中, 由甲方承擔,由乙方承擔:

        1.水費;

        2.電費;

        3.電話費;

        4.電視收視費;

        5.供暖費;

        6.燃氣費;

        7.物業管理費;

        8.臨街商鋪租賃稅費;

        9.衛生費;

        10.上網費;

        11.車位費;

        12.室內設施維修費;

        13. 費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臨街商鋪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乙方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乙方返還相應費用。

        六、臨街商鋪的交付與返還

        1.臨街商鋪交付:甲方應于 年 月 日前將租賃物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設施設備清單》經雙方交驗簽字并移交房門鑰匙及 后視為交付完成。

        2.臨街商鋪返還:乙方經甲方同意對臨街商鋪進行裝飾裝修的,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權收回臨街商鋪及其附屬設施設備。甲乙雙方應對臨街商鋪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3.對臨街商鋪裝飾裝修部分的處理方法如下:

        (1)對未與臨街商鋪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乙方可自行收回。

        (2)對與臨街商鋪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部分,具體處理方法如下:

        合同期滿的,對上述裝飾裝修部分,歸甲方所有但甲方折價補償。

        因甲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合同解除后,上述裝飾裝修部分,乙方放棄收回,甲方應賠償乙方剩余租賃期內裝飾裝修殘值損失。

        因乙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合同解除后,上述裝飾裝修部分,乙方放棄收回。

        七、維修、裝修

        1.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臨街商鋪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處于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2.臨街商鋪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可直接從應付租金中扣除上述費用金額。因維修臨街商鋪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3.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臨街商鋪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裝修臨街商鋪時增設的附屬設施、設備的損壞,由乙方自行負責修復。

        5.甲方同意乙方對所租賃臨街商鋪進行裝修改造,但不得破壞臨街商鋪主體結構。

        八、承諾與保證

        1.甲方承諾與保證

        (1)甲方應保證所交付臨街商鋪的建筑結構和設備設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衛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

        (2)甲方保證所出租的臨街商鋪供水、供電。

        (3)甲方保證乙方能夠使用該臨街商鋪地址作為注冊地址申請工商營業執照,并且應向乙方提供辦理相關行政手續所需的房屋資料、文件,協助乙方辦理有關行政手續。若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無法使用該臨街商鋪申請工商營業執照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要求甲方按照 個月租金金額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承諾與保證

        (1)乙方應保證取得在本合同約定的租賃場所經營的合法資質,自行辦理在租賃場所經營所需的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衛生許可、消防審批等各類許可審批手續,按相關政府部門的要求辦理有關證件。因乙方沒有辦理使用租賃場所經營所需的合法手續及證照而導致甲方被索賠或被罰款的,乙方應負責予以賠償。

        (2)乙方應保證遵守臨街商鋪所在區域的物業管理規約。

        九、轉租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對臨街商鋪進行部分或全部轉租。

        十、合同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臨街商鋪達 日的。

        (2)交付的臨街商鋪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臨街商鋪的。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臨街商鋪: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 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人民幣 元的。

        (3)擅自改變臨街商鋪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臨街商鋪主體結構的。

        (5)利用臨街商鋪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6)擅自將臨街商鋪轉租給第三人的。

        十一、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有第十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向乙方支付人民幣 元的違約金,乙方并可要求甲方賠償相應損失。

        (2)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臨街商鋪的,應提前 日通知乙方,并按 個月租金金額的標準向乙方付違約金,甲方還應退還相應的租金。

        (3)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臨街商鋪,每延期交付一天,應當按照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并且實際交付臨街商鋪交付日期作為租金起算日。

        2.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有第十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元的違約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將臨街商鋪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

        (2)租賃期內,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 日通知甲方,并按 個月租金金額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不退還乙方已交付的租金。

        (3)乙方未按約定時間支付租金的,每延期支付一天,應當按照延付租金總額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臨街商鋪,每延期交付一天,應當按照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十二、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定義:指在本協議簽署后發生的、本協議簽署時不能預見的、其發生與后果是無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礙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約的所有事件。上述事件包括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國際或國內運輸中斷、流行病、罷工,以及根據中國法律或一般國際商業慣例認作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一方缺少資金非為不可抗力事件。

        不可抗力的后果:

        1.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影響一方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則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誤期內中止履行,而不視為違約。

        2.宣稱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應迅速書面通知其他各方,并在其后的十五(15)天內提供證明不可抗力發生及其持續時間的足夠證據。

        3.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各方應立即互相協商,以找到公平的解決辦法,并且應盡一切合理努力將不可抗力的影響減少到最低限度。

        4.金錢債務的遲延責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

        5.遲延履行期間發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責效力。

        十三、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合同各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應向 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其他約定事項

        1.在本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內,臨街商鋪被拆遷或者被征收、征用,甲方應承擔因設備拆除、安裝和搬遷等所產生的費用,賠償乙方停產停業損失。在此種情況下,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有權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乙方如有對房屋進行裝飾裝修的,甲方還應當賠償乙方剩余租賃期內裝飾裝修殘值損失。

        2.本合同生效后,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協議一式二份,協議各方各執一份。各份協議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經各方簽署后生效。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

        聯系人:

        聯系方式:

        地址:

        乙方:

        聯系人:

        聯系方式:

        地址:

        附件:設施設備清單

        本《設施設備清單》為 (甲方)與 (乙方)所簽訂的《辦公場所租賃合同》的附件。

      商鋪租賃合同8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 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將該房屋位于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__路,房屋產權證(房屋買賣合同)編號:___________,建筑面積約為_________平方米,樓前約________平方米。甲方需保證已取得該房屋及地塊的合法所有權,并承擔簽訂本合同相關事宜的全部責任并保證房屋的出租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并未與他人發生租賃糾紛及產權爭議。現同意將該房屋租賃給乙方使用,用途為辦公用房 。

        二、該房屋租賃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房屋及場地。乙方有優先承租權,但必須在租賃期滿提前壹個月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重新訂立租賃合同。如乙方沒有通知甲方要求續租,合同到期后則視為本合同到期自動終止。租賃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或阻撓乙方生產經營活動。

        三、房屋租金。________年至________年為每年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元),________年至________年租賃費為上年租金實際交付額乘以(1上年度GD增加比)含使用辦公樓壹座及附屬北側倉庫(詳情見交房確認書)。支付方式 現金或轉賬 ,簽訂標準合同書0天內支付首次租金,同時甲方將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后期支付時間提前30天交付下期租金。甲方有義務為乙方足額開具相應的房屋租賃費發票。房屋在租賃期間產生的電話費、寬帶費、水費、電費、等費用由 乙方方支付。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上述有關費用達壹個月時,甲方有權向乙方追上述有關費用,乙方必須承擔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四、租賃合同期內。甲方單方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或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供租賃房屋,甲方應按違約天數每天租金的雙倍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超過30天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另甲方還須賠償乙方日租金的雙倍租金及退還已交租金及其它經濟損失。

        五、租賃合同期內乙方提前解除或未按合同約定交付租金。乙方應按拖欠租金天數每天租金的雙倍計算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超過30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該出租房屋終止合約。房屋內留臵的一切物品乙方在____日內自行處臵,否則視為棄物。

        六、租賃期間,房屋由于不可抗力(自然災害、戰爭、自然老舊)及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承擔有關維修的費用,若有特殊約定則另行補充。乙方承擔租賃期內的該房屋產生的實際使用費用及使用不當所造成的房屋及其相關設備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租賃期內乙方因使用需要對出租房屋裝修或屋內設施進行改動,需經甲方同意,甲方有權對裝修或改動情況進行監督。乙方不得隨意損害房屋租賃所附帶的物品;租賃期間,甲方需要對房屋及其附屬設施進行檢查、修繕,乙方應予積極配合,不得阻撓施工;甲方有權督促乙方做好防火災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工作,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并承擔全部責任。

        七、乙方不得在該房屋內進行違反法律、法規及政府對出租房屋用途有關規定的行為。租賃期間乙方因單位、個人作為商業、辦公用途所產生的相關費用及債務由乙方全權負責。

        八、租賃期滿或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終止,乙方必須在____日內交還房屋,交房之日將房屋鑰匙及正常使用狀態下附件中的所列物品交付給甲方。房屋內留臵的一切物品均視為棄物,甲方有權自行處臵,乙方絕無異議。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后,甲方需配合乙方辦理工商登記等各種經營所需證照并提供相關資料。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版本及相關內容,甲、乙雙方充分了解并認同且無異議。一經簽訂即為生效,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可簽補充合同,本合同及補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商鋪租賃合同9

        甲 方:

        乙 方:

        簽署時間:

        合同編號:

        位于成都市成華區的A商城系由甲方投資建設并經營的商業物業,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成都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租賃成都A商城商鋪事宜訂立本《成都A商城商鋪租賃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除另有說明外,下列用語在本合同及附件中使用時具有如下的含義:

        1.1 “本合同” 指甲方和乙方訂立的本合同,包括本合同主文、所有附件及雙方不時就修訂本合同而做出的任何書面補充協議。

        1.2 “A商城”

        1.3 “該商鋪” 指甲方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提供的出租商鋪。

        1.4 “營業額” 指乙方在該商鋪內從事的任何經營活動或利用商鋪,直接或間接收取的所有現金、支票、營業款與賒賬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且不扣除任何稅款和費用。

        1.5 “租賃保證金” 指乙方依據本合同向甲方交付的保證金,該保證金不是乙方預付的租金、管理費或推廣費,僅作為乙方履行本合同義務的保證。

        1.6 “管理費” 指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為維護整個A商城的正常運作,而對A商城的公共區域執行保安、清潔、維修等工作而發生的必要費用以及該公共區域本身的水電費,A商城正常營業時間內該商鋪和公共區域使用的空調用冷水費、供熱費費用。

        1.7 “起租日” 免租裝修期結束之次日。

        1.8 “書面形式” 指信件、信函等可以有形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9 “元” 指人民幣元。

        1.10 “‰” 指千分之一。

        第二條 出租商鋪

        2.1 甲方將坐落于成都市成華區成都A商城第 層 號商鋪(以下簡稱“該商鋪”)出租給乙方使用。

        2.2 該商鋪的具體位置在本合同附件一(商鋪位置示意圖)中以紅色予以標注,該紅色標注只作位置確定及方便鑒別之用。

        2.3 該商鋪的承租面積(GLA)約為 平方米,建筑面積(GFA)約為 平方米。

        (最終以成都市政府認可的具有測量資質的測繪部門測量面積為準)。

        承租面積(GLA)包括僅供乙方使用的功能性空間。柱體面積包含在承租面積內,租戶之間內墻按照一半墻體計算其面積,面向街道或后勤通道的墻體按照全部計算其面積。

        2.4 在租賃期限內,乙方有權根據其正常經營需要與A商城中的所有其他租戶共同、平等地使用A商城中的公共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樓梯、通道、衛生間、電梯、電動扶梯等,但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對公共部分的使用予以合理的臨時限制。

        2.5 乙方租用該商鋪的期限:自該商鋪交付之次日起 年。

        第三條 商鋪用途

        3.1 號商鋪只供乙方作為 品牌經營之用,甲方保證該商鋪能夠作為該用途使用。

        3.2 本合同簽訂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A商城《土地使用權證》。

        3.3 乙方將該商鋪用于本合同約定用途以外的其他用途的,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并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辦理改變該商鋪用途的報批手續,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提供必要的協助,但所需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3.4 乙方在該商鋪內進行經營活動前,應向政府有關部門申請必要的執照、批準證書或許可證等(如法律、法規要求),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提供必要的協助,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應按照該等執照、批準證書或許可證的規定進行經營活動。

        3.5 乙方必須以正當手法從事經營活動,不得做出對甲方或A商城的商譽及名聲有不良影響的行為。

        3.6 乙方在該商鋪內不得銷售假冒偽劣商品、違禁物品或進行其他違反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行為,并保證甲方不因乙方在該商鋪內銷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務而受到任何第三方的投訴或索賠且保證甲方不承擔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法律責任。

        3.7 乙方保證,在租賃期間, 號商鋪是“ ”(英文為“ )商標及所經營商品/服務的其他相關知識產權的合法所有人或合法許可/被授予人,該權利有合法來源且不存在影響該商鋪正常經營的限制。

        3.8 如因上述3.7所述之權利瑕疵導致甲方被責令先行或連帶承擔法律責任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四條 租金、費用及支付方式

        4.1 租金

        4.1.1 乙方每月租金為:每月基本租金或每月營業額提成租金,兩者取高。

        營業額提成租金以每月總營業額(稅前)為基數計算,面積均統一以GLA計算。

        1) 第1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幣 元,(人民幣 元/m2* m2),

        或當月總銷售額(稅前)的 %,兩者以高者作為當月的租金;

        2) 第2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幣 元,(人民幣 元/ m2* m2),或當月總銷售額(稅前)的 %,兩者以高者作為當月的租金;

        3) 第3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幣 元,(人民幣 元/ m2* m2), 或當月總銷售額(稅前)的 %,兩者以高者作為當月的租金;

        4) 第4年,每月基本租金人民幣 元,(人民幣 元/ m2* m2),或當月總銷售額(稅前)的 %,兩者以高者作為當月的租金。

        4.1.2 上述租金并不包括乙方需交付之推廣費、管理費、因乙方經營活動而產生的政府稅費及其他所有費用(如水、電、燃氣、電話費等)。

        4.1.3 免租裝修期結束之次日(如此時A商城尚未對外營業,則起租日為A商城對外營業之日)。

        4.1.4 除首月基本租金于起租日支付外,每月基本租金須于每月第1日支付(遇法定節假日順延至該節假日后第一個工作日)。

        首月及最后一個月的基本租金計算方式為:乙方在該月實際租賃的天數乘以當月日基本租金額。

        日基本租金額為該商鋪承租面積乘以當月每平方米基本租金額除以該月實際天數的得數。

        每月的營業額提成租金須于次月第15日前依據本合同第4.1.1條約定的營業額提成租金計算方式結算,如結算出的數額少于基本租金的,則月租金以基本租金為準;如結算出的數額多于基本租金的,則月租金以提成租金為準,乙方應于該月第15日前向甲方補足提成數額多于基本租金部分的款項(遇法定節假日順延至該節假日后第一個工作日),如因營業額差異造成提成租金差異,于結算后的下月調整。

        4.1.5 根據本合同第4.1.1條規定,如遇乙方租金調整,租金調整月份的基本租金及提成租金計算方式為:按本合同約定的調整時間及調整前后的租金標準,分段計算調整前后各時段的租金。

        4.2 租賃保證金

        4.2.1 乙方應向甲方交納相當于 2 個月基本租金加管理費及推廣費數額的租賃保證金,該租賃保證金不是乙方預付的租金、管理費及推廣費,僅是乙方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保證。

        4.2.2 租賃保證金共計人民幣 元,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向甲方交納。

        該商鋪的面積最終確定后,甲乙雙方應計算租賃保證金的實際數額;如乙方已經交納的租賃保證金多于該實際數額,甲方應在5日內向乙方退還該多余部分,如乙方已經交納的租賃保證金少于該實際數額,乙方應在5日內向甲方補足該不足部分。

        租賃保證金應當以人民幣匯款形式支付到甲方指定賬戶內。帳戶信息如下:

        開戶銀行:

        銀行地址:

        戶名:

        賬號:

        4.2.3 租賃期間,如果乙方有違反或不履行本合同的行為,并給甲方造成損失或者損害,在甲方發出要求乙方糾正該等行為并賠償甲方損失的書面通知后7個工作日內,乙方拒不糾正該等行為并賠償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直接從租賃保證金中抵扣賠償款(不影響甲方對乙方該等行為可行使的任何其他權利或補救方法),以補償甲方因乙方該等行為而造成的損失或者損害,但甲方應在抵扣行為發生后3個工作日內書面告知乙方。

        乙方應在收到前款所述書面抵扣通知的10個工作日內向甲方補足被扣除部分的租賃保證金,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該商鋪,剩余的租賃保證金作為違約金賠償給甲方,甲方損失超過剩余租賃保證金的,仍有權追索。

        4.2.4 甲方須在本合同結束(不論基于什么原因)及乙方把該商鋪交還給甲方,且雙方就租賃該商鋪而產生的一切權利、義務、責任清理完畢后10個工作日內,向乙方退還該租賃保證金(不計利息)。

        4.3 管理費

        4.3.1 乙方應交納的管理費按該商鋪建筑面積計算每月每平方米45元。租賃期間,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調整管理費,但每次調整需提前30天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

        在免租裝修期內,如乙方使用空調,則管理費 元/月/建筑面積平方米;如乙方不使用空調,則管理費為 元/月/建筑面積平方米。

        4.3.2 首月管理費于商鋪交付之日支付,其余月份管理費于每月第1日支付(遇法定節假日順延至該節假日后第一個工作日)。

        首月及最后一個月的管理費計算方式為:乙方在該月實際租賃的天數乘以當月日管理費。

        日管理費為該商鋪建筑面積乘以當月每平方米管理費除以該月實際天數的得數。

        4.3.3 空調的正常供應時間為全年每天上午10:00時起至晚上10:00時止。如乙方根據經營需要需于空調正常供應時間以外使用空調,應支付額外空調費,額外空調費的收費標準為每小時 元/建筑面積平方米,不足1小時的按1小時計算,不足1000建筑面積平方米的按1000建筑面積平方米計算。

        4.4 推廣費

        4.4.1 甲方將不時為A商城進行商業推廣活動,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推廣活動并承諾為此向甲方按月支付推廣費。

        4.4.2 推廣費按該商鋪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 元計算。租賃期間,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調整推廣費,但每次調整需提前30天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

        首月推廣費于商鋪交付之日支付,其余月份推廣費于每月1日支付(遇法定節假日順延至該節假日后第一個工作日)。

        首月及最后一個月的推廣費計算方式為:乙方在該月實際租賃的天數乘以當月日推廣費。

        日推廣費為該商鋪建筑面積乘以當月每平方米推廣費除以該月實際天數的得數。

        4.4.3 租賃期間,如乙方欲在A商城內、租賃區域外組織商業推廣活動,事先必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并向甲方支付必要的費用,收費標準屆時協商確定。

        4.5 水、電費

        4.5.1 水、電費的計算標準按照政府相關規定及A商城實際情況結合制定,乙方須自行負擔每月的水、電費,乙方需按甲方的收費通知單所約定的日期支付。

        4.5.2 水、電費押金共計 元,乙方應于該商鋪交付之日向甲方支付。(一般租戶 元/㎡,餐飲租戶 元/㎡,按照建筑面積GFA計算)。

        4.5.3 甲方須在本合同結束(不論基于何種原因)及乙方把該商鋪交還給甲方,且雙方就租賃該商鋪而產生的一切權利、義務、責任清理完畢后10個工作日內,向乙方退還該水、電費押金(不計利息)。

        4.6 其他費用

        4.6.1 乙方須自行負擔與該商鋪使用有關的電話費、水費、電費、燃氣費及其他費用;

        4.6.2 乙方須按該商鋪獨立記錄表所示,或按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公共事業單位賬單,在收到該等記錄表或賬單后7天內支付所有因使用該商鋪而產生的燃氣、電話費用及其他費用。

        4.7 乙方依據本合同應支付的租金、管理費、推廣費及其他費用以銀行轉賬方式存入甲方指定的賬戶(但應向甲方提交相關轉賬憑據,以便甲方核實),甲方核實收妥乙方交納款項后,應向乙方出具發票(其中管理費的發票可以由甲方或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出具,開具發票主體由甲方確定)。根據需要,甲方有權變更收款賬戶,變更賬戶信息需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乙方。

        甲方的銀行賬號(人民幣)由甲方另行書面通知。

        4.8 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從其向甲方繳納的租賃保證金或合同約定的其他保證金、押金中,抵扣其必須向甲方繳納的租金和其他款項。

        4.9 乙方不得因甲方有不能完成或拖延完成修理、或不能及時提供服務設施等任何其在本合同中應承擔的義務,而減少或停止支付租金或其他根據本合同須支付的費用。

        4.10 甲方接受乙方的租金,不得被視作甲方放棄其向乙方追究乙方違反、不遵守、不履行本合同項下乙方須遵守及履行的任何協議、條文、規定及條件的權利。

        第五條 商鋪交付與驗收

        5.1 該商鋪的交付日期為 年 月 日之前,甲方應當于該日期前交付該商鋪,而乙方應當于該日期前接受交付。具體交付時間由甲方另行通知。

        5.2 甲乙雙方交付/接收該商鋪時,應當簽署一份交接憑據,交接憑據應當載明交接日期及交付狀況,該商鋪交付狀況以交接憑據所載為準,交接憑據一旦簽署,則甲乙雙方的交付/接收義務立即完成。

        5.3 如前款所述的交接憑據簽署之日在 年 月 日之前(含 年 月 日當日),則該商鋪交付之日以交接憑據簽署日期為準;如前款所述的交接憑據簽署日期在 年 月 日之后,則該商鋪交付日為 年 月 日。

        5.4 乙方有權并應該在交付日期前詳細查看該商鋪現有裝修、設施及A商城的公共部分。

        交付驗收的具體標準見本合同附件二(商鋪交付條件)。

        5.5 甲方應于該商鋪交付時向乙方說明承租該商鋪建筑物的狀況,包括空調、照明、用電、消防等使用注意事項。

        5.6 乙方接收該商鋪時,應當謹慎和適當的檢查該商鋪;如果乙方認為該商鋪存在缺陷,應當于接收后7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5.7 前款所述的缺陷不影響乙方裝修的,則乙方應當立即接收該商鋪;同時,甲乙雙方應當將該等缺陷書面記錄,而甲方則應當于交付/接收之日起21日內對有必要修復部分修復。

        5.8 若非因甲方原因,乙方沒有在 年1月1日前與甲方辦理該商鋪的驗收、交接手續,則乙方應被視為在 年1月1日辦理了該商鋪的驗收、交接手續, 年1月1日視為交付日,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自 年1月1日起支付在正常交付情況下乙方應當支付的費用,如管理費、推廣費等。

        5.9 若非因甲方原因,乙方超過 年1月1日一個月后仍未辦理驗收、交接手續,則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沒收租賃保證金,并有權追索因乙方的該等行為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5.10 甲方遲延交付的責任見本合同第15條中的規定。

        第六條 免租裝修期

        6.1 乙方有 天的免租裝修期,自該商鋪交付之日起算。

        6.2 免租裝修期內,乙方無需交付基本租金,但仍需承擔管理費、推廣費以及裝修和/或經營活動而產生的政府稅費及其他費用(如水、電、燃氣、電話費等)。

        6.3 免租裝修期內,乙方除免交基本租金外,本合同及附件規定的其他義務均不免除。

        6.4 乙方需在該商鋪交付日向甲方支付裝修押金和裝修垃圾運輸費,裝修押金為該商鋪建筑面積人民幣 60 元/平方米,裝修垃圾運輸費為該商鋪建筑面積人民幣 8 元/平方米。

        6.5 如乙方沒有違反本合同及有關裝修的規定,于免租裝修期屆滿,且消防部門驗收合格后1個月內,甲方應向乙方無息返還前款所述的裝修押金。

        6.6 如因乙方原因,自該商鋪交付之次日起30天內仍未開始進行裝修工程,甲方有權收回出租商鋪,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租賃保證金作為違約金賠償給甲方,甲方損失超過租賃保證金的,甲方仍有權追索。

        6.7 若乙方于免租裝修期結束之前完成裝修工程,則不論乙方是否進行經營活動,乙方依然只需于起租日開始向甲方支付租金。

        6.8 若因乙方原因,于免租裝修期屆滿后第一個月內未能完成裝修并開業,乙方可繼續裝修,但須向甲方支付基本租金、管理費、推廣費及其他實際發生的費用。

        6.9 若因乙方原因,于免租裝修期屆滿后第二個月內未能完成裝修并開業,乙方可繼續裝修,但須向甲方支付基本租金、管理費、推廣費及其他實際發生的費用,除此之外,甲方還有權于免租裝修期屆滿后第二個月起每日向乙方收取當月基本租金的2‰作為違約金,直至乙方完成裝修并開業。

        6.10 若因乙方原因,于免租裝修期屆滿后第三個月內仍未能完成裝修并開業,則甲方有權收回商鋪,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乙方須對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承擔包括但不限于被扣除租賃保證金在內的責任,且無權要求甲方賠償任何裝修費用,或就商鋪內的裝修、設施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主張、補償或索賠。合同解除后,甲方因清理乙方的裝修而支付的費用亦由乙方承擔。

        6.11 若因甲方的原因,乙方于免租裝修期內未能進行裝修或乙方免租裝修期不足 天的,乙方的裝修免租期應相應的予以延長。

        第七條 商鋪裝修

        7.1 乙方對該商鋪進行內部裝修、分隔、修建、安裝設備或改建,必須:

        7.1.1 該商鋪內之建筑、裝修及有關機電工程,所有室內設計圖、平面間隔、機械及電力需求,以及各裝修物料之挑選,事先報甲方會審(甲方應于收到乙方提交的會審材料15個工作日內出具書面會審意見,逾期未答復者,視為甲方同意乙方的意見);

        7.1.2 獲得必要的政府有關部門的批準、執照或許可證;

        7.1.3 保證該等內部裝修、分隔、修建、安裝設備或改進不得影響整個A商城結構安全及其他租客的正常經營活動;

        7.1.4 即使乙方對該商鋪進行內部裝修、分隔、修建、安裝設備或改建的申請書,由甲方代為向政府有關部門提交,乙方仍須支付一切為符合本條規定而引起的費用,且乙方須獨自承擔因政府有關部門拒絕、修改乙方裝修工程申請書或因此而引起的延遲及損失的后果;

        7.1.5 乙方如對該商鋪進行機電系統、消防系統或其他影響或可能影響A商城整體機電系統的工程,應聘用甲方推薦或甲方認可資質的施工單位,并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費用和責任。

        7.2 甲方在會審乙方的裝修申請時,有義務向乙方說明該商鋪的裝修標準,并向乙方提供《租戶裝修手冊》,乙方需按照甲方提供的《租戶裝修手冊》進行裝修,以確保裝修安全。

        7.3 在沒有獲得甲方書面認可或同意前,乙方在裝修時,特別不得:

        7.3.1 在該商鋪或A商城任何部分搭建、安裝、拆除或改裝任何固件、分隔物、建筑和設施;

        7.3.2 改裝、增加或允許他人改裝、增加電氣設施、燃氣設施、空調設備、下水管道、消防/火警監測或保安系統;

        7.3.3 安裝或允許他人安裝任何需要附加電氣/燃氣、市電布線/管道、或不通過分表計量的電/燃氣、或其重量超過了地面的設計載重的設備、機器;

        7.3.4 在該商鋪的門窗、天花板、墻面、橫梁、地板、結構件、衛生設施、空調設備、消防/火警監測設備上裝釘、插入或允許他人裝釘、插入任何釘子、螺絲釘、金屬鉤、托架或類似物件;也不得損壞、損傷、鉆入、劃傷、毀損或允許他人損壞、損傷、鉆入、劃傷、毀損上述物品的表面;

        7.3.5 鋪設或使用任何可能損壞或穿透地板的覆蓋物。

        7.4 除非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且成都市消防部門指定安裝消防鐵門,乙方不得使用密封式鐵門,不得改裝消防出口現有之門鎖、門閂及裝配。

        7.5 甲方有權就乙方對該商鋪的裝修、分隔、修建、安裝設備或改建行為進行規范、管理,包括對乙方施工人員的進出、材料運輸、施工時間、施工安全等事宜進行合理管理,以保障A商城整體的運作安全及順暢,避免因乙方的行為給A商城其他商鋪的使用人造成滋擾。乙方應服從甲方規范及管理,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在A商城營業時間之內進行裝修施工。

        7.6 在裝修期內,甲方應乙方的事先書面要求,為乙方在該商鋪內的裝修提供臨時用水及用電,但乙方應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費用。

        7.7 乙方必須自行承擔費用按照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在租賃期內的任何時間移除該商鋪內任何乙方建造的不合規格的結構物、建筑物、分隔物及其他改建物,無論該等結構物、建筑物、分隔物及其他改建物建立時是否得到或未得到甲方的同意,甲方對乙方因此蒙受的損失概不負責。

        7.8 如乙方對該商鋪做出任何修建,或安裝任何附屬物、裝置、附加物,即使該等裝修、改建或安裝已得到甲方的同意,甲方仍可要求乙方在合同終止交還該商鋪時,復原、移去或拆走該等改建、附屬物、裝置及附加物或其任何部分,且乙方應承擔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

        7.9 合同期限內,甲方確因合理原因而需對該商鋪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的,應提前30天獲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八條 商鋪修繕

        8.1 在該商鋪使用過程中,如非乙方原因,該商鋪及甲方提供的設施出現妨礙安全、正常使用的損壞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擴大。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1日內進行維修。

        8.2 租賃期內,乙方應正常使用并愛護該商鋪內部的各項設施,包括但不限于地板、墻面、所有店面、門窗、電氣設施、燃氣設施、給排水設施、消防設施、空調設施、線纜和管道等,并確保其處于正常租用的使用狀態。

        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該商鋪及其內部的設施出現損壞或發生故障,乙方應負責及時維修或賠償。

        8.3 租賃期間,甲方應盡力確保該商鋪屋頂、墻壁、主要供水管道以及動力電纜處于符合國家安全規范狀態。

        8.4 租賃期間,甲方應盡最大努力保證A商城中的電梯、消防/火警監測系統、空調系統及其他各種設施處于良好的正常工作狀態。

        8.5 租賃期間,甲方有權進入該商鋪視察該商鋪的維修狀態,檢查該商鋪內的電氣、燃氣、給排水等設備的運作情況,進行必要的修繕和保養工作,但甲方進行維修保養工作前,應事先書面通知乙方以選擇合適的時間,并避免因此而影響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8.6 租賃期間,遇到火災等緊急事態時,甲方或其授權代表可在無通知的情況下強行進入該商鋪,且甲方不需賠償因強行進入該商鋪而給乙方造成的損壞,甲方有過失的除外。

        8.7 無論乙方是否購買相應的保險,亦無論是否因乙方的疏忽,或因乙方不能控制的原因而導致該商鋪的窗戶或玻璃破裂、毀壞,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或償還因甲方更換該商鋪所有破損的窗戶和玻璃而引起的一切費用。

        8.8 乙方對下列行為和事件引起的損失和損害,必須進行賠償。該等賠償包括但不限于任何修理、維修費用,以及任何其他人士因下述情形向甲方索賠或主張其權益而導致甲方支出的任何款項,和甲方因向乙方索賠所發生的一切開支和費用(包括律師費用):

        8.8.1 因該商鋪內任何電器裝置、電器用品、電線等的故障、失修、危險而導致甲方、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及任何其他人或任何物品的損害;

        8.8.2 因乙方原因而導致該商鋪水管通道、廁所、器具堵塞、損壞或停止運作而造成甲方、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及任何其他人或任何物品的損失;

        8.8.3 因乙方原因而導致火、煙霧在該商鋪內擴散或任何來源的水(包括風暴或雨水)在該商鋪或其任何部分泄漏或滿泄而造成甲方、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及任何其他人或任何物品的損害。

        第九條 經營條款

        9.1乙方同意在租賃期限內租用甲方提供的POS專用收銀系統(下稱“POS系統”) 臺,并遵守本合同附件四《POS專用收銀系統租用規定》。

        在經營過程中,乙方應將租用該商鋪內的每一筆交易在交易發生時如實、實時、全額通過POS系統進行結算,不得以任何方式隱瞞營業額,并隨時接受甲方的日常監督和必要的核查。如乙方未遵守上述約定,一經發現,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金額相當于未提供或少提供銷售金額的30倍加上乙方前一個月的實際租金,租金金額以乙方前一個月的實際月租金為準,與下月租金同日支付。

        乙方應保證其POS系統數據的真實準確,甲方可以對該數據進行核實。甲方核實時,乙方應配合并提供本商鋪經營有關的賬冊及原始憑證等資料。

        9.2 乙方應配合甲方于指定的時間開業。

        A商城正常營業時間為10:00-22:00(法定節假日期間營業時間另行通知),乙方應服從甲方對A商城營業時間的安排,不得于營業時間內無故停止營業、撤離派駐人員或商品。

        9.3 乙方并應配合甲方對整個A商城進行的推廣活動的時間安排。

        9.4 乙方提供的商品或服務必須實行明碼標價,商品或服務價格的制定及商品標識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成都政府的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規定。

        9.5 如因乙方的商品質量或服務質量引起消費者直接向甲方提出修理、更換、退貨或其他正當合理的要求時,甲方有權視具體情況,直接做出修理、更換、退貨或其他合理的決定,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9.6 乙方應確保該商鋪內商品的貨源充足,避免發生商品脫銷的現象。

        第十條 轉租、轉讓和續租

        10.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能轉租、委任或特許第三方經營和管理該商鋪。經甲方同意轉租的,轉租合同終止期不得超過本合同的終止期,乙方應保證其受轉租人不將轉租商鋪再行轉租。

        10.2 發生下述各項行為及事件時,乙方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否則,視為乙方違反本合同對轉租的約定:

        10.2.1 乙方為公司,而公司發生收購、重組、合并、清算;

        10.2.2 乙方的名稱發生變更;

        10.2.3 法定繼承事實發生,致使該商鋪的使用人發生變更。

        10.3 本合同有效期限屆滿,乙方需繼續租用該商鋪的,應于有效期屆滿之日前 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續租要求,乙方未能在前述時間內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視為乙方放棄續租權。甲、乙雙方就續租達成協議的,應重新訂立合同,并到合同登記機關重新登記。

        10.4 若乙方未在本合同規定的時限內提出對該商鋪續租,則甲方有權攜同該商鋪未來的任何租戶或有關人士在租賃期結束前或提前結束前的3個月內的所有合理時間內,預先通知乙方后視察該商鋪,乙方不得阻撓,但甲方的該等行為不得干擾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第十一條 保險

        11.1 乙方應當在商鋪交付完成以前或最遲不超過商鋪交付完成之日自費為該商鋪在裝修期間可能遇到的風險購買保險,該等保險的險種至少應包括裝修工程一切險和公眾責任險,保險責任期間為開始裝修之日起至開始營業之日止。

        11.2 乙方應當于開業前的15日自費為該商鋪可能遇到的風險購買保險,該等保險的責任期間從乙方開業日起至本合同所述的租期屆滿之日止,該等險種至少應包括財產一切險及公眾責任險。

        11.3 乙方所購買的公眾責任險不應少于人民幣100萬元,并在保險單中將甲方列為共同被保險人,且粘貼交叉責任條款。

        11.4 在甲方提出要求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和出示前述保險保單及最后一次支付保險金的收據,以及保險公司發出該等保單是全數繳足的及在各方面均有效及存在的證明。

        11.5 乙方不得做出任何行為、事件,導致A商城或該商鋪以外的其他任何部分的保險無效;乙方亦不得做出或容許乙方所雇傭的相關人員和承包商做出任何行為、事件,致使A商城或該商鋪以外的其他任何部分的保險風險增加。

        11.6 若本合同第11.5條所述保險風險增加,并導致保險金增加,甲方有權在不影響其任何其他權利和補救的前提下,要求乙方立即補足因此而增加的保險金,而不論該等保險的投保人是甲方、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或其他第三者。

        11.7 如因乙方原因,發生涉及甲方損失的保險事故,乙方從保險公司獲得的賠款應當首先用于賠償甲方的損失;如乙方從保險公司獲得的賠款不足以賠償甲方的損失,則差額部分由乙方賠償予甲方。

        第十二條 物業管理

        12.1 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下稱“物業公司”)負責包括A商城在內的全部物業管理事項;甲方得將本合同書載明之權利或其一部分授予物業公司行使。物業公司于行使權利時需知會乙方其行為代表甲方,乙方須與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簽署《物業服務協議》。

        12.2 甲方保留不時制訂、引進、修改、廢除任何其認為經營和維持A商城作為一流購物中心所必要的一切規章制度的權利。該等規章制度由甲方向乙方做出書面通知后即生效,但該等規章制度不得專門針對乙方做出,并因此而侵害乙方的合法權益。

        上述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在任何方面均不得減損本合同的效力。倘上述規章制度和本合同發生歧義,須以本合同的條文為準。

        12.3 乙方須遵守物業公司的規章、制度、規定(以下簡稱“物業管理規定”);該等物業管理規定向乙方做出書面通知后即生效,但該等規章制度不得專門針對乙方做出,并因此而侵害乙方的合法權益。

        12.4 不論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是否有專門規定,甲、乙雙方現就下列事項特別約定如下:

        12.4.1 在獲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有權以甲方指定的統一格式,在A商城的指示牌(如有)上展示乙方的名稱。

        12.4.2 乙方有權自費在該商鋪入口處或其門上,安置經甲方批準設計的LOGO。

        12.4.3 在獲得甲方書面同意之前,乙方不得以任何目的使用A商城的名號及標志或該名號及標志的圖片、聲明及畫像。

        12.4.4 乙方須把該商鋪的普通垃圾、廢物,以及物業公司指定的廢物箱盛載,在物業管理公司指定的地點倒卸。

        12.4.5 乙方的廢舊報紙、紙箱(皮)、木箱、潲水(餐飲)以及其他特定行業的商業垃圾應由物業公司認可人員收取或處理,乙方不得隨意聘用其他人員收取或處理。

        12.4.6 乙方如需聘請專門的清潔公司進行該商鋪的清潔工作,應聘請物業公司指定的清潔公司,且有關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12.4.7 乙方不得在A商城任何進出口、樓梯、平臺、通道、大堂或其他公共地方鋪設、安裝、豎立、附加任何電線、電纜或其他物件,亦不得將貨品或其他任何東西擺設或堆放在該商鋪之外。

        12.4.8 甲方有權在沒有發出通知的情形下,以甲方認為妥當的辦法,清理及處置乙方在該商場公共區域內留下或未處理好的任何裝箱、紙盒、垃圾或其他任何種類或性質的障礙物,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且甲方無須向乙方或任何其他人士承擔任何責任。乙方必須向甲方賠償因其執行本條規定而引起的所有損失、開支或費用。

        12.4.9 乙方應采取必要的有效措施防止該商鋪免受臺風、暴雨或類似事件的破壞,除甲方書面同意外,乙方應保持該商鋪的外窗始終處于關閉狀態。

        12.4.10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A商城屋頂、天花板、墻壁等地方安裝任何天線、接收器、管道、附屬物、遮陽物、涼蓬或其他任何類型、性質的安裝物和附屬物。

        12.4.11 乙方不得破壞、損毀或涂污A商城結構的任何部分,或A商城的公共地方、樓梯、電梯、自動樓梯的任何裝飾外貌,包括A商城內的任何樹木、植物及灌木。

        12.4.12 甲方有權在不影響乙方正常營業的前提下,在A商城任何部分安裝或固定甲方認為適合的機器、設備、標記、廣告架及其它設施并有權維修、拆除、更換該等設備和設施。甲方應盡量減少干擾乙方。

        12.4.13 除非獲得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該商鋪、窗框、玻璃外墻、玻璃或墻壁的內面或外面涂漆、噴漆、使用或黏貼任何東西、物件或懸掛霓虹燈廣告。

        12.4.14 乙方應以甲方滿意的風格和方式布置該商鋪店面玻璃及陳列櫥窗,在收到甲方對其展示提出反對意見的書面通知后,立即改變或更換有關擺設。

        12.4.15 除非乙方向甲方申請并獲得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外,在租賃期內,乙方不得以固定物料或不透明物品遮擋該商鋪的櫥窗以及面對外街、走廊、行人通道或入口大堂的櫥窗玻璃。

        12.4.16 乙方必須使用物業管理公司指定的貨物裝卸區、出入口處及貨物電梯,并在甲方和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規定的時間內裝卸貨物。

        12.4.17 乙方需遵守物業管理公司制定的,有關專用停車場、車輛進出通道或用來裝貨、卸貨的場地的使用規定。

        12.4.18 乙方在任何情形下,不得以客戶電梯或電動樓梯作運貨用途。

        12.4.19 乙方不得在A商城的任何電梯內放置任何重量超過該電梯的最大載重的物件。

        12.4.20 乙方應自行承擔費用,在A商城正常營業時間內,使該商鋪營業標志、店面和窗戶保持照明;為達到理想的視覺效果,乙方應允許甲方控制該商鋪的營業標志、店面及窗戶電路。

        12.4.21 乙方不得在該商鋪或A商城內進行任何拍賣或類似的促銷活動,或利用不道德或不合法的商業手法進行商業活動,但純周期季節性的促銷活動或經甲方同意的除外。

        12.4.22 乙方不得在A商城的公共區域內進行任何兜售、招徠行為;亦不得分發各種宣傳性的小冊子及廣告資料,甲方或物業公司同意者除外。

        12.4.23 除根據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該商鋪而生產、制造或加工物品外,乙方不得在該商鋪進行生產、制造或加工任何其他貨物或商品。

        12.4.24 乙方在任何時候不得在該商鋪內放置或貯存任何武器、火藥、硝石、煤油或其他可引起爆炸、燃燒的物品或危險貨物。

        12.4.25 乙方不得在該商鋪內產生、向外滲透、泄漏或容許在該商鋪內產生、向外滲透、泄漏有毒及有害的氣體或氣味。

        12.4.26 除本合同約定乙方可在該商鋪內經營餐飲行業外,乙方不得在該商鋪內預備食物或飲食,亦不得使用器具烹煮或加熱任何食物。

        12.4.27 乙方不得在該商鋪飼養任何動物、寵物。

        12.4.28 乙方須自費采取所有甲方要求的步驟及預防措施,以防止白蟻、老鼠、蟑螂或其他害蟲、寄生蟲在該商鋪內滋生。

        12.4.29 乙方不得在該商鋪內居住或容許他人居住。

        12.5.30 不論甲方在該商場內設置保安人員或安裝電子防盜系統與否,甲方對該商鋪及其內部財物不負任何保安及保管責任。

        12.4.31 甲方須盡力保持A商城商場的屋頂、主要結構、墻壁、水管通道及電纜電線在良好的使用狀態。

        12.4.32 甲方須盡力保持A商城商場的公共地方清潔及妥當的狀態。

        12.4.33 甲方須盡力保持A商城商場內任何電梯、自動樓梯、消防及保安設備、空調設施及其他設備在妥當及可運作的狀態。

        12.4.34 甲方應在正常營業時間內向該商鋪提供空調服務。若乙方要求甲方在前述時間外提供額外空調服務,須預先向甲方或物業公司申請并繳付相應的收費。

        12.4.35 甲方在收到乙方需要在額外空調服務的合理通知后,應責成物業公司向乙方提供該等空調服務。

        12.4.36 乙方承租區域內的照明系統由乙方控制,但乙方承租區域與A商城公共部分交接的邊界區域單獨設置照明回路,由甲方控制,甲方應保證乙方在正常營業時間內邊界區域的照明。

        第十三條 商鋪交還

        13.1 交還日期及適用范圍

        13.1.1 乙方應當于本合同約定的租期結束之日起不超過5日內交還該商鋪。

        13.1.2 除租賃期限屆滿合同正常終止外,如甲方或乙方依據本合同或法律、法規的規定單方面解除合同,或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等其他原因致使本合同提前終止的,則乙方應當在合同提前解除或終止之日起不超過3日內交還該商鋪。

        13.2 交還狀況及裝修和附屬設施/設備的歸屬

        13.2.1 合同結束(不論基于何種原因),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下述方式之一交還商鋪:

        乙方自費將該商鋪內的所有動產(附屬設施/設備除外)搬離該商鋪,該商鋪交還時的狀況應當與乙方在最后一段正常營業時間時的狀況一致;商鋪之裝修及所有附屬設施/設備屬甲方所有,甲方無須給予乙方補償,如因乙方原因導致商鋪的裝修或附屬設施/設備遭到破壞,乙方應當賠償甲方由此導致的損失。

        乙方自費將商鋪內的所有物品搬離該商鋪,并將商鋪恢復至商鋪交付時的狀態(正常使用導致的磨損除外)。

        13.2.2 如果該商鋪交還時之狀況不符合前項規定,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采取一切措施或自行采取措施,使得該商鋪之狀況符合前項規定,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開支由乙方負擔。

        13.3 交還通知、查驗及接收

        13.3.1 合同結束(不論基于何種原因),各方均應提前3日通知對方交還/收回該商鋪的具體日期,甲方應當按照該等通知查驗及接收該商鋪。

        13.3.2 甲方應當依照通常合理的標準及本合同第13.2條規定查驗該商鋪。

        13.3.3 在符合本合同第13.2條規定的情形下,甲乙雙方應當簽署一份交還憑據,交還憑據一經簽署,乙方交還該商鋪的義務立即完成。

        13.4 逾期交還的后果

        13.4.1 如果乙方未依照本合同第13.1條的規定交還該商鋪,則甲方有權在公證機關的公證下選擇采用下述方法之一收回商鋪,因此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該商鋪內的一切動產搬離該商鋪,該商鋪商鋪之裝修及所有附屬設施/設備屬甲方所有,甲方無須給予乙方補償。

        將該商鋪內的一切動產搬離該商鋪,并將該商鋪內的一切裝修、附屬設備/設施拆除。

        13.4.2 乙方逾期交還商鋪,除應當依照合同最后一個月的標準交付逾期期間的租金、管理費等各項費用外,每天還應按照合同最后一個月日基本租金的1.5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直至乙方交還該商鋪或甲方依照本合同第13.4.1條的規定收回該商鋪。

        13.5 質量保證金

        本合同結束(不論基于何種原因),乙方在撤場前應向甲方繳納商品質量保證金。如乙方系一般零售類租戶,商品質量保證金為人民幣1萬元;如乙方系美容美發、餐飲等特殊類型租戶,商品質量保證金額度雙方另行協商。如三個月內沒有任何第三方因乙方原因向甲方提出權利主張,甲方將向乙方退還該質量保證金(不計利息)。

        第十四條 合同變更和提前終止的條件

        14.1 變更本合同的條件如下:

        14.1.1 租賃期限內,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如出現下述情況,雙方可變更本合同:

        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變更合同的。出現非甲方能及的情況,使該商鋪設施正常運行、或水、電、燃氣等正常供應中斷,且中斷期一次超過30天,乙方認為嚴重影響正常使用商鋪的。

        乙方違反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的約定,且經甲方提出后的14天內,乙方未予糾正的。在租賃期間,司法、行政機關依法限制該商鋪房地產權利,且超過15天的.。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損壞,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14.1.2 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合同的一方應主動向另一方提出。

        14.1.3 因變更本合同,使一方遭到損失的,有過錯的一方應賠償另一方的損失。

        14.2 解除本合同的條件如下:

        14.2.1 租賃期限內,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如出現下述情況,可解除本合同:

        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

        出現非甲方能及的情況,使該商鋪設施正常運行、或水、電、燃氣等正常供應中斷,且中斷期一次超過60天,乙方認為嚴重影響正常使用商鋪的。

        乙方違反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的約定,且經甲方提出后的30天內,乙方未予糾正的,甲方有權提出解除合同。

        在租賃期間,政府決定征用該商鋪所在土地而需拆除該商鋪的。

        在租賃期間,司法、行政機關依法限制該商鋪房地產權利,且超過30天的。

        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14.2.2 提前終止本合同的,有權提前終止合同的一方應主動向另一方提出。

        14.2.3 因提前終止本合同,使一方遭到損失的,有過錯的一方應賠償另一方的損失。

        第十五條 甲方違約責任

        15.1 在租賃期限內,甲方逾期交付商鋪,每逾期一日則應按首月月基本租金的2‰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15.2 租賃期限內,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該商鋪發生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5.3 在租賃期內,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由此而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予以賠償:

        15.3.1 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交付商鋪供乙方使用,超過60日的。

        15.3.2 違反本合同的約定,使乙方無法按其用途繼續使用該商鋪的。

        15.3.3 違反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的約定,不承擔維修責任或支付維修費用,致使乙方無法繼續租用的。

        15.3.4 未經乙方同意及有關部門批準,將該商鋪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的。

        15.3.5 甲方破產或進行清算程序,因重組或合并原因進行清算者除外。

        15.3.6 由于甲方原因,致使該商鋪因法庭強制執行而被查封。

        15.3.7 法律、法規或本合同其他條款允許乙方單方提前終止合同的其他情況。

        15.4 乙方依據本合同第15.3條單方終止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甲方,要求甲方返還租賃保證金,退還多收的預交款項(如有)并賠償損失,并在3日內遷離該商鋪。

        15.5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署后,甲方未按規定向政府有關部門辦理登記的,由甲方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

        15.6 乙方因甲方違約行為而引起的所有費用和開支(包括一切律師費),均由甲方承擔,乙方有權向甲方追討該等費用、開支。

        15.7 乙方一次或多次原諒、寬恕甲方違反或不履行任何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不得構成乙方放棄追究對甲方任何日后持續違反或不履行義務的依據,亦不得在任何方面減損或影響乙方追究甲方任何日后持續違反或不履行的義務的權利,除非乙方以書面方式作如此表示。

        15.8 乙方對甲方做出的任何同意,只構成乙方對某一特別事件的同意,并不構成放棄追究或豁免本合同任何條款的執行,亦不得理解為乙方在日后同類型事件中放棄須獲得其特別同意的要求,除非乙方以書面作如此表示。

        第十六條 乙方違約責任

        16.1 在租賃期限內,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管理費、推廣費及水、電、空調費之一或全部的,每逾期一日,應按逾期交付金額的2‰支付滯納金。

        16.2 在租賃期限內,乙方逾期交付水、電、空調及其他費用,經甲方書面通知,仍未能于7日內交付的,每逾期一天,應按上述費用的2‰或國家有關規定支付滯納金。逾期達14天以上的,甲方有權委托A商城的物業管理公司采取停止供應或使用水、電、空調或其他設施的措施,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16.3 租賃期限內,乙方非因法律、法規及本合同規定的情況,中途擅自退租的,租賃保證金作為違約金賠償給甲方;若租賃保證金不足賠償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16.4 在租賃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收回該商鋪,由此而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16.4.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該商鋪轉租、轉讓、轉借他人或調換使用。

        16.4.2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拆改變動商鋪結構,或損壞商鋪,且經甲方書面通知,在限定時間內仍未糾正、并修復的。

        16.4.3 擅自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商鋪進行違法違章活動的。

        16.4.4 乙方違反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的規定,不承擔維修責任或支付維修費用,致使商鋪或設備嚴重損壞的。

        16.4.5 拖欠支付租金、管理費及其他費用之一或全部的達到30日。

        16.4.6 乙方破產或進行清算程序,因重組或合并原因進行清算者除外。

        16.4.7 由于乙方原因,致使該商鋪因法庭強制執行而被查封。

        16.4.8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中斷、停止其經營活動1天(含1天)以上的。

        16.4.9 法律、法規或本合同其他條款允許甲方單方提前終止合同的其他情況。

        16.5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16.4條單方終止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乙方3日內遷離并交回該商鋪;租賃保證金作為違約金賠償給甲方;若租賃保證金不足賠償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16.6 甲方依照本合同規定向乙方發出的解除合同通知,表明甲方行使本合同賦予其提前收回該商鋪的權利,并構成甲方對該項權利已全面及充分的行使,甲方無須以實際進入該商鋪的行為作為行使該項權利的標志。

        16.7 甲方根據本合同,要求或收取滯納金,并不損害及影響甲方行使任何本合同賦予的其他權利和補救的權利(包括收回該商鋪的權利)

        16.8 甲方因向乙方催付租金或其他費用而引起的所有費用和開支(包括一切律師費),及甲方因行使本合同項下其他任何權利而引起的所有費用、開支,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向乙方追討該等費用、開支。

        16.9 甲方一次或多次原諒、寬恕乙方違反或不履行任何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不得構成甲方放棄追究對乙方任何日后持續違反或不履行義務的依據,亦不得在任何方面減損或影響甲方追究乙方任何日后持續違反或不履行的義務的權利,除非甲方以書面方式作如此表示。

        16.10 甲方對乙方做出的任何同意,只構成甲方對某一特別事件的同意,并不構成放棄追究或豁免本合同任何條款的執行,亦不得理解為甲方在日后同類型事件中放棄須獲得其特別同意的要求,除非甲方以書面作如此表示。

        16.11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3.7條、第3.8條約定,不論甲方是否實際支出了賠償或處罰款項,甲方均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收回該商鋪,并向乙方追究相關損害賠償。

        第十七條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雙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預見、亦無法避免的事件,該事件妨礙、影響或延誤任何一方根據本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義務。該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臺風、洪水、火災或其他天災、戰爭或任何其他類似事件。

        17.2 如發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該事件的一方應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對方該事件的性質、發生日期、預計持續時間等有關的細節,以及該事件阻礙通知方履行其于本合同項下義務的程度。

        17.3 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續期間,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定期及時地告知對方不可抗力事件的現狀,如不可抗力事件結束,應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17.4 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暫行中止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消除為止,并且無需為此而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盡最大努力克服該事件,減輕其負面的影響。

        17.5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當向對方提供事件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或其他適當機構)出具的證實不可抗力事件的合法證明,如其不能提供該等證明,對方可根據本合同的規定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八條通知與送達

        18.1 任何與本合同有關的由本合同雙方當事人發出的任何文件、通知及其他通訊往來,必須采取書面形式,并送達至下述地址或雙方書面通知的其他地址。

        18.2 任何文件、通知或其他通訊往來,如以郵寄的方式,在寄出后第3個工作日將被視為已送達,郵政局出具的掛號投送收據,將作為有效證明;如以傳真的方式,則發出時視作已送達,對方傳真機收到的傳真報告將作為有效證明;如以手遞的方式,則于對方簽收時視作已送達,收條將作為有效證明。

        18.3 甲方在乙方租賃商鋪門口或其他醒目位置張貼的與日常物業管理有關的通知或文件,即視為已合理通知乙方。

        18.4 甲乙雙方之間的書面函件,如任何一方在其中提出具體要求或建議且要求在收到函 件后指定期限內(不得少于5日)回函的,則另一方有責任于指定期限內回函,否則,視同同意函件內的相關內容和要求。

        第十九條 法律適用

        19.1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選定下列19.1.2方式解決:

        19.1.1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成都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9.1.2 依法向該商鋪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19.2 本合同條款業經雙方協商和談判而達成,不構成任何一方的格式條款。

        19.3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其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及受其管轄。

        第二十條 合同效力

        20.1 本合同構成甲方和乙方就有關本合同所涉事項的全部協議,并且取代有關本合同的所載的各事項先前的所有口頭及書面協議。

        20.2 本合同附件所列明的內容為本合同雙方就本合同有關條款內容所作之補充、修正、解釋及說明,為本合同雙方所確認及同意,亦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0.3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各自的公章之日起生效。

        20.4 甲方負責向成都市成華區租賃管理辦公室辦理合同登記手續,乙方應提供必要的協助。

        20.5 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兩份,合同登記機關執兩份,各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0.6 本合同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參閱方便而設,不得用于解釋合同條款。

        20.7 本合同條款業經雙方協商和談判而達成,不構成任何一方的格式條款。

        20.8 本合同以中文書寫,如其他文字文本與中文文本不符,以中文文本為準。

        第二十一條 稅費負擔

        21.1 與本合同有關的公證費(如有)、房產稅、土地使用費等將由甲方和乙方各自按有關規定負擔,如果法律、法規沒有規定負擔方法的,則由雙方各半負擔。

        21.2 租賃手續費由甲方承擔,印花稅由甲乙雙方各自負擔。

        21.3 除法律規定或經雙方協議由甲方代扣代繳的以外,乙方須自行向政府有關部門支付因租賃及經營該商鋪而產生的一切政府稅費。

        21.4 各方因簽署本合同而發生的律師費,由雙方各自負擔。

        第二十二條 其他

        22.1 甲方聲明,本合同簽署時,A商城包括該商鋪尚未設置抵押,但甲方作為所有權人有權將A商城及商鋪進行抵押。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已完全了解和接受本合同承租房屋抵押權狀態。本合同簽署后,甲方在設定抵押權時無需通知乙方或征得乙方同意。如為抵押權登記需要,乙方承諾向甲方提供必要協助。

        22.2 甲方保留對A商城的命名權,甲方在給予乙方不少于3個月的通知后,甲方有權更改A商城的名字,且無須對乙方做出任何賠償。

        22.3 租賃期間,甲方因合理變更、修繕需要,在事先知會乙方后,有權臨時封閉該商鋪所在建筑物公用區域(包括廣場)及公用設施或其部分(包括但不限于走道、門戶、窗戶、電動裝配、電纜電線、水管通道、燃氣管道、電梯、自動扶梯、防火、保安設備、空調設備),變更該商鋪所在建筑物之公用區域整體結構、布局及安排。

        22.4 甲方有權在該商鋪所在建筑物本體的內外及室外空間設置廣告及獲取利益,但該等設置不得影響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22.5 甲方有權對該商鋪所在建筑物的中庭、屋頂、車庫、廣場、通訊網絡使用和獲取收益。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商鋪租賃合同10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簽訂日期:

        根據《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將于出租給乙方作使用。乙方在租賃期間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守法經營。若因違規、違法受罰或被追究法律責任,甲方不負連帶責任,并有權收加店面,終止合同。

        二、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年,甲方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將出租店面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店面:

        1.擅自將店面轉租、分租、轉讓、轉借或與他人調劑交換的;

        2.拖欠租金個月或空關個月的。

        合同期滿后,如甲方仍繼續出租店面的,同等條件下,乙方擁有優先承租權。租賃合同因期滿而終止時,如乙方確實無法找到店面,可與甲方協商酌情延長租賃期限,但需提前三個月與甲方協商重新簽訂合同。

        三、租金和保證交納方式

        租金:租金每年度支付一次。在合同簽

        訂之日交清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的'租金元整,大寫人民幣萬仟佰拾元整,先付后用。第二年度的租金在第一年度的第十二個月內一次性交清,依此類推。第二年起,租金每年一訂,隨行就市。但乙方必須提早一個月與甲方協商確定,否則合同自動終止。

        保證金:為保證乙方在租賃期間,不違反合同約定,在簽訂合同之日,一次性支付保證金元整,大寫人民幣萬仟佰拾元整。若合同期滿,乙方無違約行為,甲方將保證金全數歸還乙方;若乙方未按時繳納租金或有其它違約行為,保證金不退。

        四、租賃期間的店面裝飾和修繕

        乙方開業前,若需要對店面進行裝修,裝修費由乙方自行處理。租賃期間發生用水、用電、稅收、房產稅、工商、物業管理費以及其它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自行負責。租賃期間,乙方不得擅自將店面改造,如需改造,必須經甲方同意后方可進行,否則,甲方有權動用保證金或要求乙方無條件將店面還原,

        乙方對所租店面及店內一切設施,必須嚴格管理,及時維修,因維修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自付。店內安全、防火由乙方負責。由于乙方的責任造成失火或者店面財產物品丟失、損壞,乙方必須負責賠償甲方的一切失。

        五、租賃雙方的變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續程序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在無約定的情況下,本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租賃期間,乙方不得擅自將店面進行轉租、分租、轉讓或轉借,如有進行轉讓或轉租必須經甲方同意后方可進行,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所租店面。

        3、乙方在租賃期中途如欲轉讓店面,必須征得甲方同意。乙方與轉讓人之

        間發生的一切問題,由乙方與丙方自行協商處理,與甲方無關。租賃期滿,乙方應將店面完好交還甲方。若丙方在轉讓期內有對店面進行裝修改造,在合同終止、解除租賃關系時,裝修或改造與店面有關的設施全部歸甲方所有。其裝修設施不得破壞,應保持店面完好,無償交還甲方,如有損壞,酌情賠償。

        4、如乙方在租賃期間,因某些原因無法繼續營業,在合同終止、解除租賃關系時,乙方原先對店面進行的裝修和其他設施、物品全部歸甲方所有,其設施、物品不得破壞,應保持店面完好,無償交還甲方,如有損壞,酌情賠償。

        六、特約事項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項,經雙方協商另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

      商鋪租賃合同11

        甲方:(簡稱甲方)

        乙方:(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租賃場地情況:

        1、該場地位于 購物三樓中部南側,總面積為 m2。

        2、該場地由乙方承租,主要從事“ ”品牌服飾經營活動。

        二、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_______年。租賃時間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三、租金標準:

        1、租金按平方米計算,租賃期內乙方足額向甲方繳納元。

        2、租金交付辦法為上打租,自承租日起乙方每三個月向甲方繳納一次,繳納時間分別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四、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負責為乙方提供經營場地,并保證供電、供暖、供水等基本條件設備。

        2、甲方負責乙方營業人員的招聘,培訓和人員的管理工作。

        3、合同期內,甲方負責為乙方做好商品宣傳工作。其費用由乙方負責支付。

        4、合同期內,甲方豐潤區境內不得經營或與其它商家簽訂同類商品的購銷協議。

        五、乙方權利、義務:

        1、按規定時間向甲方繳納租金。

        2、保證商品貨真價實,手續齊全,符合國家的強制性執行標準,有良好的售后服務保證。不允許有假冒偽劣行為。一旦有關部門查出有不合格情況,乙方承擔一切責任,甲方概不負責。

        3、乙方在合同期內,必須保證商品供應,出現斷檔、斷號要及時調貨補貨,以達到增加客流促進銷售的目的。

        4、乙方負責支付員工工資并與員工簽訂勞動協議,每月月末員工工資從結算款中扣除.

        5、乙方員工在上下班途中發生意外及交通事故,所涉及費用由乙方承擔。

        6、乙方如不能按期繳納租金,逾期10日后甲方有權終止協議,并有權從銷售額中扣留租金。

        六、以上各項條款要求甲乙雙方共同遵守,信守承諾,由于市場競爭或不可抗力及其它未盡事宜,合同不能繼續時,雙方可協商解決。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一份,其他事項可另行協商。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甲方將產權屬自己的______________鋪位租給乙方使用。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租賃地點與鋪位面積

        租賃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賃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底層鋪面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二樓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_____年,即從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條 保證金、租金、設施費、管理費等

        1.乙方須在簽訂本合同時,向甲方繳納保證金為人民幣______元,租賃期滿,費用結算清楚并經甲方驗收商鋪合格后,甲方退回上述保證金給乙方(不計息)。

        2.乙方應在每月______號前向甲方繳交當月的以下費用。

        從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當月租金:人民幣______元。

        設施費每月分攤人民幣______元。

        3.當月管理費(含公共衛生、保安、消防、公共綠化等管理費用)每月每平方米2元。

        4.電費、水費按有關部門規定的商業用電、用水價格收費(含損耗、區內路燈分攤)。次月1號前應交清上月的水電費。

        第四條 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在小區內配備消防設施、公共衛生、供水、供電設施,并負責上述設施的維修保養。

        2.甲方負責制定《______________商業小區的綜合管理規定》和小區內的其它管理制度。

        3.甲方依照本合同和《商業小區綜合管理規定》,對商業小區進行日常管理,甲方負責配備相應的管理、服務員(如保安員、清潔工、電工、水工),做好保安、防火、防盜、清潔、供電、供水等項目工作,維護小區內正常的經營秩序。

        4.合同期內的租賃稅由甲方負擔。

        第五條 乙方責任

        1.乙方完全自愿自覺遵守甲方制定《______________商業小區綜合管理規定》(見附件)和商業小區的其它管理制度,以保證小區的正常運作。

        2.乙方在承租商鋪之后,應立即到工商管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和到稅務管理部門辦理稅務登記手續,不得無證經營。乙方必須自行辦理小區內自己的財產和人身保險。

        3.乙方要做好商鋪的安全、防火、防盜工作,不得在商鋪內(包括二樓)使用明火的炊具,不能占用公共場地作經營或堆放貨物雜物之用。因乙方責任發生的失火、失竊等事故并因此導致商業小區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賠償。

        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動,拆除鋪位內的建筑結構和裝修設備。

        5.乙方負責保管,維護商鋪內的設備、設施,如有損壞,要及時維修,費用由乙方負擔。

        6.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甲方對商鋪、設備、公共設施的檢修工作,不得妨礙檢查和施工,更不得以此作為不交、少交或拖欠各項應交費用的理由。

        7.乙方如需對所承租的商鋪進行內部裝飾、裝修,應將裝修設計方案報知甲方,批準后方能施工。乙方遷出時,商鋪內所增設的一切的嵌裝在建筑物結構內的附屬設施不得拆除,甲方也不予補償。乙方在小區內張貼宣傳品或設置廣告,應按小區的有關規定辦理手續,并服從甲方統一規劃。

        8.乙方承租的.鋪位只限于經營服裝和服裝輔料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或經營其他商品。

        9.乙方在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債權債務均由乙方享有、承擔。

        1.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該小區開張之日乙方務必開門營業,此后乙方連續停業、空置、歇業不得超過七天,否則按本合同第七條第6項處理。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乙方在租賃期內確需中途退租,應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后,乙方須繳清應繳費用,乙方所交保證金無償歸甲方。

        2.在租賃期內,如乙方提出將商鋪的承租權轉租給第三者經營的,須經甲方審核同意,中途轉租的,按乙方所交的保證金的____%退還給乙方(不計息),其余_____%保證金無償歸甲方。

        3.如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有關部門征用等原因,確需收回商鋪時,甲方須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乙方應無條件按甲方要求交還商鋪,所繳的保證金在扣清乙方應繳的費用后,將余額退回乙方(不計息),如保證金不足抵繳乙方所應交的費用,則由乙方補足差額。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期交付出租商鋪給乙方使用的,甲方按實際交付時間計收租金。

        2.乙方在租賃期內違約或人為損壞小區建筑物、設施的,先以保證金賠償,保證金如不足以賠償時應補足差額;扣除保證金后,乙方應在____天內補足原保證金數額,如不按期繳納或補足保證金,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應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3.租金、設施費、管理費和水電費等乙方應繳費用,乙方應如期繳交,否則每逾期一天,按應繳總費用額的每日千分之一加收違約金,逾期二十天,除必須繳清所欠費用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商鋪,保證金不予退還,乙方應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4.乙方如違反商業小區綜合管理規定,甲方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扣除保證金、單方解除合同的處理。如導致甲方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5.乙方如擅自改動、拆除鋪位的建筑結構、裝修,除必須恢復原狀外,并賠償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6.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商鋪使用性質和經營項目;不得擅自轉租、分租;不得連續停業、空置、歇業超過____天;不得將商鋪作經濟擔保、抵押;更不得利用商鋪進行非法活動。如乙方有上述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提前單方解除合同,保證金不再退還,并由乙方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7.因提前解除合同或合同期滿不再續租時,乙方應按甲方要求退還商鋪,并將存放在鋪位內的一切財物搬走,三天內不搬走,視乙方放棄該財產,甲方有權對乙方所放棄財產進行處分,而不作任何補償給乙方。

        第八條 其它

        1.租賃期內,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協商減免停業期間的租金(須致使乙方連續停業達_____天以上,方計入甲方減免收乙方租金的范圍,否則乙方應正常繳交租金給甲方),若因災害影響連續兩個月還不能使用該商鋪的,則作本合同自動終止,互不承擔責任。

        2.合同期內如乙方無違約行為,則在租賃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如繼續承租,乙方須在租賃期滿前三個月內,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經甲方審核同意后雙方簽訂新租賃合同。否則,甲方將另行安排其它租戶。

        3.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后,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由_______律師事務所見證。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見證律師各執一份。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經協商仍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____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附件:(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簡稱甲方):

        承租方(簡稱乙方):

        根據我國《合同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有關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租賃范圍及用途:

        甲方同意將位于興國縣將軍大道南外村委會西側2號樓D2110商鋪(該商鋪具體地址以房產證中標示為準),在良好及可租賃的狀態下租給乙方作為商業經營___使用,出租商鋪的建筑面積為__61.03_㎡。

        第二條租賃期限為_3年,自20__年7月22日起至20__年7月21日止。

        第三條租金、保證金:

        1、租金為_30_元/平米/月。每月租金為人民幣__1830.00__元(大寫:壹仟捌佰叁拾元整);租金每月一次性付清,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第一個月房租,以后每月租金均在當月__1_日前一次性付清。甲方在收到租金后應當給乙方收費憑證。

        2、為確保出租房屋設施完好以及租期內相關費用如期結算,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日交納人民幣(大寫)__叁仟元整_(_3000.00___元)作為房屋使用保證金。待合同期滿后乙方付清本應交納的所有費用后,甲方應將保證金全額退還給乙方(保證金不計算利息)。

        第四條設施及費用承擔:

        1、房屋租賃期間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房屋租賃稅)由乙方負責。

        2、如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條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保證出租商鋪產權清楚,若有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

        2、甲方在簽訂合同之時將房屋交給乙方使用。

        第六條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按合同的規定,按時支付租金及其它各項費用,且合法使用房屋,不得從事違法亂紀活動。

        2、未經甲方和有關部門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房屋的結構作任何改動,乙方對該房屋的裝飾應以不損壞該房產整體結構和設施為原則,并征得甲方同意。

        3、在租賃期間,乙方對于出租房屋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轉租、轉讓、轉借、抵押、聯營或其他有損甲方利益的行為。

        4、承租期內,由被盜、火災等事故造成損失,和乙方人為造成事故,損害甲方房屋的,由乙方負責。

        5、乙方在未違反租約的前提下,有權優先續租該房屋。如要求續租,在本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再由雙方另行商議續租事宜。

        第七條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除發生下列情形外,合同期內完全有效,不得單方解除。

        1、租賃期屆滿。

        2、因乙方過錯嚴重造成房屋毀損的。

        3、出現不可抗力造成房屋毀損達不到使用目的的。

        4、政府強制征收或拆除該房屋的。

        5、乙方遲延交付房租超過10天的。

        第八條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因違約造成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賠償合同總值的10%_違約金,并賠償其他的一切損失和費用。

        第九條補充約定:

        承租期內,若因國家政策變動或不可抗力的因素需要提前終止本合同,甲方應提前半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必須按通知要求辦理終止合同手續,按時退出所租用房屋,甲方不承擔由此造成的任何損失,但甲方必須負責退還乙方已交房租但未使用完時間的租金。

        第十條甲方應提供產權證(或具有出租權有效證明)、身份證明(營業執照)等文件,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后可復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復印件僅供本次租賃合同使用。

        第十一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商鋪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與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方:

        (以下筒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筒稱乙方)

        甲方將出租給乙方經營使用,經雙方共同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店面包括二層租給乙方,租期為_________ 年,從_________ 年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到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乙方每年向甲方繳納租金為人民幣壹萬貳仟元整,分月份繳納,每月租金為壹仟元整,乙方應在每月五日前繳清。

        三、 乙方應按時足額支付租金,逾期未付清租金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并收回店面,沒收押金。

        四、乙方必須對甲方的財產妥善愛護使用,并負責維修,若有損壞,應照價賠償。

        五、租賃期間,水費、電費、物業管理費,工商、稅收、衛生、房屋出租稅費等其它一切費用由乙方繳納。

        六、租賃期間,乙方如需裝修在不影響整體結構和外觀的前提下,必須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進行,所需各種費用由乙方自付,租賃期滿裝修部分不得拆除。

        七、租賃期間,乙方不得將店面轉讓給他人使用,乙方—1—在租賃未到期間,需要解除合同時,甲方將沒收乙方押金。如乙方找到他人出租,必須得先通過甲方同意,由甲方與他人簽訂合同后,再退還乙方押金。

        八、乙方租賃期間滿,必須將店面、房間完整無損交還甲方,所經營的商品乙方自行處理。如需續租,乙方應在合同到期前兩個月向甲方告知,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權。

        九、本合同訂立之日,乙方交押金壹仟元給甲方,合同期滿,如果乙方沒有違約,甲方將押金歸還乙方。

        十、本合同簽訂之前店面的一切債務由甲方自行負責,本合同簽訂之后店面的一切債務由乙方負責。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從簽字之日起生效執行。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身份證:

        身份證: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商鋪租賃合同12

        出租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方愿意將產權屬于自己的商鋪出租給乙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詳細情況如下:

        第一條商鋪基本情況

        甲方將坐落于_________,占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另附配套設施有_________的商鋪出租給乙方。用途_________(以乙方營業執照核準的經營范圍為準)。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商鋪及其相關設施交付乙方驗收使用。

        第二條租期

        租期共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零時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24時止。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交納期及條件

        1.租金:共_________元。租賃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整租金。

        2.支付時間、方式:租金每_________個月交一次,第一次租金于合同生效后_________天內交給出租人,第二次租金于______交清,以后交付方式以此類推。

        3.乙方必須按照約定向甲方繳納租金。如無故拖欠租金,甲方給予乙方_________天的寬限期,從第_________天開始甲方有權向乙方每天按實欠租金_________%加收滯納金。

        4.在簽署本合同時,乙方向甲方交納_________元的押金。合同期滿或終止,在乙方交清租金、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和違約金等相關費用并對有損失的部分進行賠償后,甲方即可無息退還乙方押金。

        第四條租賃期間商鋪的修繕

        由甲方維修的,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_________日內維修好。如甲方未盡維修義務,乙方可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甲方負擔。

        由乙方維修的,修理費由_________負擔。

        甲方(是/否)允許承租人對商鋪進行改善或增設他物。合同期滿,柜臺的改善或增設他物的處理是:_________。

        第五條各項費用的繳納

        1.物業管理費:乙方自行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2.水電費:由乙方自行繳納;(水表表底數為_____度,電表表底數為_____度,此度數以后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直至合同期滿)。

        3.使用該商鋪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乙方繳納(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請按裝電話、寬帶、有線電視等設備的費用)。

        4.甲方、乙方必須按有關稅收規定,按期交付各自所依法負擔的納稅金額。

        第六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期交付租金。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上報各種報表,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活動是否合法、是否遵守相關紀律和有關規章制度等進行監督。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擅自改變商鋪的使用性質;

        (2)擅自轉租、轉讓商鋪或利用商鋪從事非法經營活動;

        (3)逾期交納租金,經甲方限期交納后仍拒不交納者;

        (4)乙方嚴重違反相關紀律的有關規章制度不聽規勸者。

        4.甲方必須尊重乙方的經營權利,不得以監督為名干涉乙方的正當經營活動。

        5.甲方必須給予乙方以同本店商鋪平等的一切經營條件,為乙方的經營活動提供方便。

        第七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在經營范圍所從事的經營活動,不受甲方干預。

        2.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一切開展正常營業活動所必需的條件。

        3.乙方對于租用的商鋪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不準以任何形式進行轉租,轉讓(個體工商戶的承租經營人員必須是營業執照上核準的人員)。

        4.乙方不得利用商鋪從事非法經營,其經營活動不得超出其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范圍,也不得超出甲方的經營范圍。

        5.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必須亮證經營。乙方的.商品銷售活動必須實行現貨交易,不準開展預收款式的預售或代購、代銷業務。

        6.乙方必須愛護商鋪設備,在租賃期間如損壞所租賃商鋪設備,必須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7.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店堂紀律,端正經營態度,文明經商,禮貌待客,遵守安全消防規則,維護店容衛生。

        第八條擔保方的權利、義務

        1.擔保方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情況進行了解,有權要求乙方依法經營和遵守相關紀律、規章制度,要求乙方按期向甲方交納租金。

        2.乙方如不按期、按規定數量交納租金,并經甲方催交仍拒不交納時,甲方有權要求擔保方代為交納租金。擔保方對此承擔連帶經濟責任。擔保方代交納后,有權要求乙方償付代交租金。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租賃期滿未能續租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當于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后_________日內將租賃的商鋪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

        態交還甲方。乙方拒不交還的,甲方有權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2.乙方在租賃期內確需中途退租,應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后,乙方須繳清應繳費用,乙方所交保證金無償歸甲方。

        第十條續租

        1.乙方若要求在租賃期滿后繼續租賃該處商鋪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當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作出書面答復。如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當重新訂立租賃合同。租賃期滿前甲方未作出書面答復的,視為甲方同意續租,租期為不定期,租金同本合同。

        2.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同等條件下對商鋪的優先租賃權。

        第十一條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1.若甲方在乙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為甲方違約,按甲方解除合同之日起到合同期滿之間租金的_______%作為違約金支付給乙方。

        2.若乙方拖欠租金____天以上,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乙方從拖欠租金的第二天起到合同期滿之間租金的___%作為違約金支付給甲方。

        第十二條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三條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 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四條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有關部門征用等原因,確需收回商鋪時,甲方須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乙方應無條件按甲方要求交還商鋪,所繳的保證金在扣清乙方應繳的費用后,將余額退回乙方(不計息),如保證金不足抵繳乙方所應交的費用,則由乙方補足差額。

        第十五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六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八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

        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

      商鋪租賃合同13

        轉租方(簡稱甲方):

        承租方(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在友好平等互利的基礎上,一致訂立本合同如下,以資共享遵守。

        一、 商鋪地址:

        甲方將其租賃的位于 的商鋪在良好的狀態下,轉租部分給乙方用于 試用。

        二、 商鋪面積:

        轉租該商鋪的試用面積約為平方米。

        三、 租賃期限:

        租賃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 租金:

        1.數額:甲乙雙方議定每月租金為人民幣整,租賃押金為 月租金。 若需續簽,續簽租金甲、乙雙方根據市場價另行商確定。

        2.支付方式:

        租金按 為壹期支付,首期租金及租賃押金由乙方于本合同簽訂時一次付清;以后每期租金于每期開始前提前 繳納,先付后用。

        3.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超過 個工作日,每逾期一天,甲方有權按所欠費用款項的1‰收取滯納金,如超過天,則視為乙方自動退租,構成違約。甲方有權收回商鋪,并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五、租賃期內,甲方承擔下列責任:

        依約將商鋪及附屬設施按時完整交付乙方使用。

        承擔租賃期內的水、電、物業、衛生費。

        六、 租賃期內,乙方承擔下列責任:

        依約按時交納租金,依法按章經營。

        乙方在裝修期間內應注意安全設施的設備及安全意識,否則在本租賃場所內由此而產生的`消防,人身傷害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自己負責。

        七、合同終止及解除的規定:

        甲乙雙方因在同一場所經營,若有一方覺得對方的經營及服務影響其正常經營,可向對方提出意見和建議,若得不到改善,雙方可當月終止合同,提出方需向對方支付月的租金,以作補償。

        合同租賃期滿后,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租權。如需續約,乙方應提前兩個月通知甲方,由雙方另行協商續租事宜。

        租賃期滿后,乙方應在3天內將承租的商鋪交還甲方,如有留置的任何物品,在未取得甲方的諒解之下,均視為放棄,任憑甲方處置,乙方絕無異議。本合同一經雙方簽署后立即生效,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

        八、 不可抗力:

        商鋪租賃期內如遇市政動遷或其他不可抗力,導致雙方合作無法進行,本合同自然終止,甲方應退還乙方已預付的未履行期間的租金給乙方。

        九、 違約處理: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如未按本合同的條款履行,并且過錯方在未征得對方諒解的情況下,責任方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雙方約定違約金為人民幣 租金。如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對方的實際損失,責任方應賠償對方的實際損失。凡在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事情時雙方發生爭議,應首先友好協商,協商不成,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 乙方:

        電話: 電話:

      商鋪租賃合同14

        訂立合同當事人雙方: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商鋪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商鋪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及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商鋪描述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商鋪具體位置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租賃期限

        1.本合同租賃期為____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商鋪,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租權,如乙方要求續租,需在租賃期滿前____月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雙方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三條 租金和費用

        1.該商鋪年租金總額為人民幣 。

        2.乙方驗收完并接付商鋪后____日內按(月、季、半年、年)________交納租金。

        3.甲方向乙方交付租賃商鋪前,雙方需明確各項費用的支付狀況,租賃商鋪交付后各方依約各自承擔。

        第四條 商鋪和設施的維修責任

        1.租賃期間,由于乙方故意或使用不當造成商鋪及其附屬設施、設備損壞的,由乙方負責修復或賠償損失。乙方正常、合理使用下,租賃商鋪及其附屬設施、設備的自然損耗,乙方不承擔任何維修或賠償責任。

        2.除上述第1款約定外,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設備的維修責任及費用全部由甲方承擔。甲方應在接到乙方的維修通知后______日內予以維修。

        3.甲方需要維修商鋪的,應提前______日通知乙方;因維修商鋪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甲方應當按照乙方不能正常使用商鋪的時間相應減收租金或延長租期。

        第五條 甲方責任

        1.甲方不得無故干擾乙方正常使用租賃商鋪及經營活動。

        2.無正當理由,甲方不得人為停水停電。

        3.甲方必須保證對所出租的商鋪享有完全的所有權,并有權出租,保證出租商鋪不存在權屬瑕疵或非法出租、抵押擔保。并提供土地使用證、產權證、商鋪租賃許可證等相關權屬證明給乙方審驗,并將其復印件蓋章后提供給乙方。

        4.非因政府拆遷及不可抗力因素甲方不得解除租賃合同提前收回商鋪。

        5.甲方若違約則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元)。

        第六條 乙方責任

        1.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拆改、破壞租賃商鋪結構,否則視破壞程度賠償甲方損失。

        2.乙方要嚴守國家法律、法規,依法經營。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商鋪租賃期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2.乙方需要中途退租的,需提前____月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則本合同解除。甲方不同意退租的,在不影響甲方租賃收入的情況下乙方可以將商鋪轉租。

        3.商鋪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商鋪:

        (1)未經甲方同意,拆改、破壞商鋪結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2)利用承租商鋪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3)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并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4.商鋪租賃期間,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并應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無故干擾乙方正常使用租賃商鋪及經營活動,嚴重影響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的;

        (2)甲方人為停水停電,嚴重影響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的;

        (3)租賃商鋪及其附屬設施、設備存在或發生質量問題,危及乙方人身財產安全的;

        (4)甲方不依約履行租賃商鋪的維修義務,經乙方催告后仍不維修或不承擔維修費用的;

        (5)甲方發生糾紛致使租賃商鋪被查封的,或者出租商鋪存在權屬瑕疵發生爭議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租賃商鋪的。

        5.租賃期滿或租賃合同解除后,甲方按合同約定驗收租賃商鋪及附屬設施、設備完好,乙方未拖欠租金及相關費用的,甲方收回租賃商鋪,有剩余租金時須一并全額退回乙方。

        第八條 商鋪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甲方應保證租賃商鋪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均處于能夠正常使用狀態,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

        第九條 本合同共2頁,一式____份,由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他不盡事宜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訴諸法律途徑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鋪租賃合同15

        出 租 方(甲方):

        法 定 代 表 人:

        地 址:

        承 租 方(乙方):

        法 定 代 表 人:

        營業執照或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甲方愿意將產權屬于自己的商鋪出租給乙方使用。雙方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如下:

        第一條 租賃商鋪位置、面積

        1。 租賃位置:甲方將位于華寧金城財富廣場 ___幢 ___層 ___號,共 ___間,建筑面積約 ___平方米的商鋪使用權出租給乙方;(此商鋪的面積以產權約定為準,本合同面積與產權面積如有誤差,此租金不作調整)

        2。 租賃商鋪的用途為: ___ 。

        第二條 租賃期限

        1。 租賃期限: ___ 年 ___ 月 ___日起至 ___ 年 ___月 ___日止。

        2。 此商鋪為甲方未銷售商鋪,租賃期內,乙方放棄優先購買權,甲方無需通知乙方,擁有對此商鋪的自主銷售權力;

        3。 若甲方在租賃期內將該房屋出售給第三人,甲方應在銷售后三十日內書面告知乙方,本合同甲方權利義務自動轉與買受人;

        4。 合同期滿后,甲方尚未出售該房屋,如乙方欲續租該商鋪,需在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續租要約,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經雙方協商另行簽訂租賃合同;

        5。 合同期滿后,若此商鋪已銷售,如乙方需繼續承租,由乙方與該商鋪所有權人(購房業主)協商簽定租賃合同。

        第三條 租金、保證金繳納及優惠方法

        1、首年度租金( ___年 ___月 ___日至 ___年 ___月 ___日),共計租 ___金 ___ 元。以后每年度租金在前一年租金上遞增8%;

        第二年租金( ___年 ___月 ___日至 ___年 ___ 月 ___日)

        共計租金 ___ 元;

        第三年租金( ___年 ___ 月 ___ 日至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共計租金 ___ 元;

        第四年租金(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共計租金 元;

        第五年租金(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共計租金 元;

        2、甲方給予乙方 個月的租賃優惠期,優惠期為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優惠期內租金全免;

        3、乙方應于本合同簽定當日向甲方交付定金 元,于入駐裝修之時向甲方交付第一年的余下租金即 元;

        4、以后每年度應至少提前三十日一次性付清下年度租金。逾期繳納,每逾期一天須向甲方支付應交租金及費用的3%作為滯納金。逾期一個月,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5、另外,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元作為租賃保證金, 并于入駐裝修之時付清。

        第四條 其它費用

        1。乙方應按物業管理公司規定按時、如數交納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物業管理費;水、電、氣等乙方產生的費用按實照繳。(乙方進場時須同時簽訂物業管理合同,費用標準和交納辦法以物管合同約定為準);

        2。乙方使用該商鋪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各種稅費(包括但不限于房產稅),由乙方按照國家有關稅收規定自行繳納,甲方不承擔代扣代繳義務。若乙方未按國家有關稅收規定繳納相關稅費而引發的一切糾紛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 交付時間和標準

        1。 在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并付清租賃保證金、租金、物管費等后,甲方應于20xx年2月28日前將出租商鋪交付乙方使用;

        2。 甲方遲于前款時間交付出租房屋,乙方可要求將租期順延,雙方應書面簽字確認。逾期兩個月,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3。 甲方向乙方出租的商鋪設施和裝修標準按實際交房時現狀為準。

        第六條 雙方責任和義務

        1。 合同期內,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乙方在國家法律法規允許且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范圍內開展經營,自行辦理工商、稅務、衛生、治安等一切相關證照手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2。 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享有按本合同第一條約定經營范圍的該商鋪使用權,因非質量原因或因使用所產生的正常維修等費用由乙方負責;

        3。 甲方應保證房屋及其內部設施的安全,符合有關法律、法規或規章的規定要求;

        4。 乙方應正常使用并愛護甲方的各項設施、設備,防止不正常損壞。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造成的維修、損壞、賠償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5。 在乙方裝修或經營過程中,因乙方原因或租賃場地內設備、設施對甲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害,由乙方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6。 乙方自行裝修房屋,自付裝修費用,租期屆滿,或中途退租,或違約終止解除合同,不得以裝修費抵租金或向甲方要求賠償裝修費用。

        7。 乙方在裝修之前,必須將裝修方案、圖紙報甲方審定書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8。合同期滿后乙方需要續租的,乙方應提前三個月通知甲方,并且在同等租金價位上,乙方有優先承租權。

        9。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直接解除本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權,已繳納的租金和保證金不退還,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向甲方賠償;

        1) 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經營范圍的;

        2) 乙方拖欠租金及其它各項費用達壹個月;

        3) 未經甲方同意及有關部門批準,乙方擅自改變出租房屋用途的;

        4) 乙方擅自將出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轉租他人;

        5) 乙方經營期間環境污染引起周邊居民投訴三次以上,經整改仍不能達到要求的。

        甲方依據上述情形單方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乙方遷離,并于30天之內收回出租房屋。

        第七條 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若甲方單方面違約,按違約時乙方已交納的當年租金額的50%支付違約金;若乙方單方違約,按違約當年所交租金總額的50%支付違約金,同時甲方收回該商鋪使用權。

        第八條 免責條件

        如發生不可抗力事件以及自然災害,造成場地及商品毀損和其它損失的,雙方各自承擔自己的損失。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租賃合同而產生的爭議,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可在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條 生效日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和物業管理公司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補充條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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