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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塔吊設備租賃合同

      時間:2023-02-19 13:42:00 設備租賃合同 我要投稿

      塔吊設備租賃合同4篇

        隨著人們對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范。那么常見的合同書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塔吊設備租賃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塔吊設備租賃合同4篇

      塔吊設備租賃合同1

        承租方: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出租方: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根據雙方共同協商,同意租用吊車,配合甲方吊裝,具體內容磋商如下:

        一、施工機械名稱_____________噸吊車,數量:_____________臺。

        二、施工內容和地點:_____________。

        三、租賃時間從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四、甲方同意支付乙方設備進出場費用_____________元整。

        五、稅后計收費標準_____________元/月,沒有滿月按_____________元/天計算,租用費用按月付款,租賃時間每滿一個月時,承租方在三天內匯入出租方指定帳戶。甲方退場當天結清所有月租金,如未結清乙方有權不退場,并按月租價的2%收取每天的滯納金,結帳時乙方不提供正式發票。

        1、乙方機組人員在甲方施工期間,住宿就餐等生活問題由甲方負責;

        2、乙方機組在施工期間所用燃油料,由甲方負責;

        3、乙方機械在施工行駛過程中所發生的過路、過橋費由甲方負責。

        六、施工現場的場地條件、吊裝條件及吊具均由甲方負責。如需夜間施工,甲方必須做好充足的照明工作。乙方機械進場后,如因上述問題不能起吊,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七、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不能違章作業,嚴禁超負荷起吊。乙方機械進場后,甲方須負責每天工作之余該吊車的保衛工作,以免發生機械意外,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機械損壞或丟失(包括車上零部件),甲方要負責賠償。

        八、甲方在吊裝中,必須指派具有起重指揮資質的`起重工指揮,并在施工前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工作,統一指揮信號,確保施工安全。如因甲方在吊裝指揮中的失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堅持做到“十不吊”即:

        1、超過額定負荷不吊

        2、指揮信號不明,重量不明不吊

        3、吊索和附件捆綁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吊車吊重物直接進行加工的不吊

        5、歪拉、斜吊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動物不吊

        7、氧氣瓶、乙炔發生器等危險物品無安全措施不吊

        8、帶棱角、刃口物件未墊好(防止鋼絲繩磨斷)不吊

        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拔、不吊

        10、非起重指揮人員指揮時不吊

        九、乙方機組人員應加強機械的檢修和保養,使機械處于良好的運行狀態,乙方機組人員應積極配合甲方,在不違返安全操作規程的前提下,除發生故障不能起吊外,應服從甲方指揮人員的指揮。責任劃分原則:吊鉤以上事故乙方承擔責任,吊鉤以下事故甲方承擔責任。

        十、在施工配合中如乙方機械發生故障,乙方應積極組織人員搶修。甲方包月租用,每月需有3天維修、保養車輛的時間,不得扣除租賃費,乙方不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十一、本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價款全部結清后本合同自動失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磋商解決。本合同共打印2份(每份2頁),雙方各執正本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時間: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塔吊設備租賃合同2

        出租方:(以下甲方)

        承租方:(以下乙方)

        根據國家《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條款:

        一、甲方將租給乙方,經乙方安裝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則,后果自負。

        二、租賃時間(租賃費起止時間)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送還之日止(最多扣減春節期間2月份一個月時間,春節放假時間不足一個月按實際停用天數計算,使用期不足半年按6個月計算)。

        三、本合同附件,發貨單、驗收單、對賬結算單均是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四、租賃期間,乙方對租賃物品要妥善保管并負責維修、保養,交回時必須完整清潔,如有損壞、變形、保養不善或零部件缺失等情況,要按租賃物的原價賠償給甲方。

        五、租賃期間乙方要嚴格按照所租物品的操作規程、保養要求操作使用,在此期間如有安全事故發生,責任由乙方負責,由此造成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六、租賃物由甲方負責裝車、運送至乙方指定地點,用完送還時由乙方負責裝車、運送至甲方指定地點(不超出范圍),租賃物交驗地點由甲方指定。裝車費及運輸費用甲、乙方各承擔一次。甲方不負責設備自身的安裝及拆卸。

        七、租賃時乙方交付押金___元,并提供證明信及身份證等手續,租賃費每月結算一次并給付上月產生的費用,送還物品時必須結清租賃費,如有拖欠,乙方須承擔每日‰滯納金。乙方如拖欠租賃費超過60天,甲方有隨時收回租賃物的權利,且由乙方負擔因此產生的維修、拆卸設備、裝卸車等費用。

        八、乙方租賃的甲方設備需設專人持證操作,因操作人無證上崗,違章作業而對租賃物造成損壞,所產生的責任及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九、租賃物品的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轉租、轉讓、抵債,更不得變賣或作抵押品,甲方有隨時收回租賃物的權利,否則,將按國家及地方有關法律、法規追究其責任。

        十、解決合同糾紛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果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塔吊設備租賃合同3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雙方工作的需要,乙方需向甲方租賃施工塔吊臺,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地點:工程名稱:

        二、塔吊型號:塔吊臂長:最大幅度起重量:安裝形式:固定式獨立高度:所需高度:附墻道

        三、進場日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費用結算:

        進場費:___元/臺退場費:___元/臺組裝費:___元/臺拆裝費:___元/臺附墻費:___元/道租賃費按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按日歷天數收取___元/日歷天/臺,附墻以上高度按___元/道/天收取,即每塔___元/天總費用___元/天=___元大寫:

        五、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1、在塔吊進場的前三天,乙方應支付進場費用___元。

        2、乙方根據甲方的技術要求,負責做好塔吊的`基礎(固定式安裝)。

        3、塔吊需附墻,乙方應根據甲方的要求,負責鐵件的預埋,在正常距離內(4米),附墻桿由甲方提供,若超出(4米),附墻桿由乙方提供。

        4、在基礎做好的前提下,乙方應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進場。

        5、塔吊進場后,應在七日內安裝和使用,若超出七日,承租方應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

        6、安裝結束后,乙方應立即支付甲方安裝費___元,每月結算,定期五號支付上月發生的租賃費用,若無故拖延費用,甲方有權停機。

        7、塔吊結束后,立即辦理結算手續,7日內付清所有余款。

        8、塔吊操作人員的工資及福利待遇由乙方負責發放,并免費提供食宿。

        9、塔吊在使用過程中,如發生故障,甲方應積極派人修理,并承擔修理費用,修理時間超過4小時,停收當日臺班費用。

        10、在使用中,如果由于操作工違章作業等原因造成塔吊損壞的及安全事故的,由甲方承擔。

        11、如因乙方亂指揮造成損失及安全事故或基礎等原因,造成塔吊損傷和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擔相關的經濟損失。

        12、如施工中不再需要塔吊,乙方應提前一周通知甲方,甲方應立即做好塔吊的準備,于三日內退場。

        13、乙方提供塔吊操作人員必須持有效上崗證件,進行操作,禁止無證上崗。

        14、其他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六、違約

        違約按照總價10%收取違約金,即___元

        本合同一式貳份,因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以上條款待全部余款結清后自動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塔吊設備租賃合同4

        出租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簽訂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恪守。

        一、承租設備情況概述

        1、出租設備名稱:塔式起重機;

        2、規格、型號:中聯5610;

        3、數量:壹臺,使用高度:110M;

        4、出租設備使用地點:星沙大道與漓湘路交匯處,即楚天五期8#商住樓工地;

        5、租賃時間:約20個月。

        6、計費起止日期:塔機安裝調試完畢,能正常運轉后2天內,雙方應共同驗收,驗收之日為設備啟租日,若因乙方原因延遲驗收,則視為啟租開始;乙方書面通知甲方設備停止使用,且滿足拆除條件之日為設備租賃費終止日;中途不能報停,直至工程完工;春節期間優惠15天。

        二、租賃價格及付款方式:

        1、塔吊進出場費按___元/臺總包干(含檢測費、安裝拆卸費、進出場運輸費)。其中塔吊到位檢測合格后付款120xx.00___元,塔吊到頂后付8000.00___元,拆除后付6000.00___元。

        2、塔吊租賃費按月計算,其月租費為/月(此價為不含稅價)。不足壹個月按日歷天數計算510.00___元/天。

        3、付款方式:塔機按月辦理結算單。每月結算一次。乙方如未能按期付款,每遲延一天則按月租金0.3%標準加收遲延履行金,超過10天未支付租賃費甲方有權停止設備使用。停機期間,正常收取費用(含設備租金、人員工資、食宿費用),且甲方不承擔乙方因停機而造成的損失,拆除費用從定金中扣除(協商付款除外);乙方退租之日,雙方必須結清全部費用,逾期乙方未付清費用,甲方有權將設備停留在施工現場,不予折機,設備停留時間和租賃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不能挪動、拆遷甲方的設備。

        三、甲方責任

        1、塔機地腳螺栓購制、預埋、附墻的購制、預埋由甲方負責;基礎制作、附著距離超過4M的增加費用、道路、場地不符合安拆條件的增加費用由乙方負責。

        2、甲方須提供準確的塔機相關資料,保證塔機零部件在租賃期內整個使用過程中完好;塔機安裝后負責報驗檢測合格。操作人員不得無故拒絕乙方的合理指揮。

        3、負責設備在使用過程中頂升加節和日常維保工作。

        4、保證塔機能正常運轉使用,每月累計維修不得超過72小時,設備完好使用率在90%以上。

        5、負責塔吊安拆方案編制工作及向乙方提供安拆方案、安裝資質、合格證、基礎圖。

        四、乙方責任

        1、負責配合甲方塔吊安裝前的申報工作,并準備好基礎隱蔽資料(經項目部、監理部蓋章認可)。

        2、乙方作業人員不準違章操作和指揮,如不聽勸告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負責;乙方任何人員不得操作甲方設備。

        3、負責甲方進出場的條件,如設備電源至塔機底座,照明,道路平整暢通等及所耗電費。

        4、根據甲方提供的基礎圖,結合現場的實際情況,進行核實后方可施工,并提供相應的地質資料及竣工資料給甲方存檔、報檢;由于建設方的.圖紙變更或施工原因造成不能用20噸吊車正常裝拆塔機,所超出的費用由承租方負責。

        5、塔吊使用及停機時間,乙方應協助甲方做好塔機及各附件的保衛工作。

        6、乙方應負責附墻時搭設防護架及上塔吊的安全通道。

        7、頂升、附墻、維修保養應合理安排正常工作時間。

        8、在租賃期內,乙方必須保管好設備,如有毀損或滅失均由乙方負責賠償。

        9、租賃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在所租賃設備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附件或配件;不得擅自轉移使用地點或轉讓給第三者;不得將設備作為自家財產進行抵押,違反此款規定,甲方有權立即解除合同,收回設備,乙方所交定金不退且應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10、乙方應提前7天提出書面報停,報停后如因乙方未結清所有費用或不能滿足拆除條件,甲方不予受理報停,費用照算。

        五、安全責任

        1、設備使用期間,乙方負責監督操作人員按章操作,堅決禁止違章操作;由于乙方人員監督不到位以及違章指揮作業或指揮失誤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負責。因甲方設備質量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負責。

        2、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事故,根據《合同法》相關規定協商解決。

        六、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15天內未安地腳螺栓或30天內未安裝塔吊,要按月租支付租金,并承擔從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未安裝之前的租金費用。

        七、爭議的解決:有關合同執行中的一切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則雙方均應向合同簽訂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因違約行為導致對方維權而產生的律師費、訴訟費等相關費用概由違約方承擔。

        八、合同生效后,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廢止;如有特殊情況需要修改或有未盡事宜,均按《合同法》的相關規定,雙方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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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塔吊設備租賃合同4篇

          隨著人們對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范。那么常見的合同書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塔吊設備租賃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塔吊設備租賃合同4篇

        塔吊設備租賃合同1

          承租方: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出租方: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根據雙方共同協商,同意租用吊車,配合甲方吊裝,具體內容磋商如下:

          一、施工機械名稱_____________噸吊車,數量:_____________臺。

          二、施工內容和地點:_____________。

          三、租賃時間從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四、甲方同意支付乙方設備進出場費用_____________元整。

          五、稅后計收費標準_____________元/月,沒有滿月按_____________元/天計算,租用費用按月付款,租賃時間每滿一個月時,承租方在三天內匯入出租方指定帳戶。甲方退場當天結清所有月租金,如未結清乙方有權不退場,并按月租價的2%收取每天的滯納金,結帳時乙方不提供正式發票。

          1、乙方機組人員在甲方施工期間,住宿就餐等生活問題由甲方負責;

          2、乙方機組在施工期間所用燃油料,由甲方負責;

          3、乙方機械在施工行駛過程中所發生的過路、過橋費由甲方負責。

          六、施工現場的場地條件、吊裝條件及吊具均由甲方負責。如需夜間施工,甲方必須做好充足的照明工作。乙方機械進場后,如因上述問題不能起吊,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七、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不能違章作業,嚴禁超負荷起吊。乙方機械進場后,甲方須負責每天工作之余該吊車的保衛工作,以免發生機械意外,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機械損壞或丟失(包括車上零部件),甲方要負責賠償。

          八、甲方在吊裝中,必須指派具有起重指揮資質的`起重工指揮,并在施工前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工作,統一指揮信號,確保施工安全。如因甲方在吊裝指揮中的失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堅持做到“十不吊”即:

          1、超過額定負荷不吊

          2、指揮信號不明,重量不明不吊

          3、吊索和附件捆綁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吊車吊重物直接進行加工的不吊

          5、歪拉、斜吊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動物不吊

          7、氧氣瓶、乙炔發生器等危險物品無安全措施不吊

          8、帶棱角、刃口物件未墊好(防止鋼絲繩磨斷)不吊

          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拔、不吊

          10、非起重指揮人員指揮時不吊

          九、乙方機組人員應加強機械的檢修和保養,使機械處于良好的運行狀態,乙方機組人員應積極配合甲方,在不違返安全操作規程的前提下,除發生故障不能起吊外,應服從甲方指揮人員的指揮。責任劃分原則:吊鉤以上事故乙方承擔責任,吊鉤以下事故甲方承擔責任。

          十、在施工配合中如乙方機械發生故障,乙方應積極組織人員搶修。甲方包月租用,每月需有3天維修、保養車輛的時間,不得扣除租賃費,乙方不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十一、本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價款全部結清后本合同自動失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磋商解決。本合同共打印2份(每份2頁),雙方各執正本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時間: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塔吊設備租賃合同2

          出租方:(以下甲方)

          承租方:(以下乙方)

          根據國家《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條款:

          一、甲方將租給乙方,經乙方安裝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則,后果自負。

          二、租賃時間(租賃費起止時間)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送還之日止(最多扣減春節期間2月份一個月時間,春節放假時間不足一個月按實際停用天數計算,使用期不足半年按6個月計算)。

          三、本合同附件,發貨單、驗收單、對賬結算單均是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四、租賃期間,乙方對租賃物品要妥善保管并負責維修、保養,交回時必須完整清潔,如有損壞、變形、保養不善或零部件缺失等情況,要按租賃物的原價賠償給甲方。

          五、租賃期間乙方要嚴格按照所租物品的操作規程、保養要求操作使用,在此期間如有安全事故發生,責任由乙方負責,由此造成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六、租賃物由甲方負責裝車、運送至乙方指定地點,用完送還時由乙方負責裝車、運送至甲方指定地點(不超出范圍),租賃物交驗地點由甲方指定。裝車費及運輸費用甲、乙方各承擔一次。甲方不負責設備自身的安裝及拆卸。

          七、租賃時乙方交付押金___元,并提供證明信及身份證等手續,租賃費每月結算一次并給付上月產生的費用,送還物品時必須結清租賃費,如有拖欠,乙方須承擔每日‰滯納金。乙方如拖欠租賃費超過60天,甲方有隨時收回租賃物的權利,且由乙方負擔因此產生的維修、拆卸設備、裝卸車等費用。

          八、乙方租賃的甲方設備需設專人持證操作,因操作人無證上崗,違章作業而對租賃物造成損壞,所產生的責任及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九、租賃物品的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轉租、轉讓、抵債,更不得變賣或作抵押品,甲方有隨時收回租賃物的權利,否則,將按國家及地方有關法律、法規追究其責任。

          十、解決合同糾紛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果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塔吊設備租賃合同3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雙方工作的需要,乙方需向甲方租賃施工塔吊臺,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地點:工程名稱:

          二、塔吊型號:塔吊臂長:最大幅度起重量:安裝形式:固定式獨立高度:所需高度:附墻道

          三、進場日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費用結算:

          進場費:___元/臺退場費:___元/臺組裝費:___元/臺拆裝費:___元/臺附墻費:___元/道租賃費按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按日歷天數收取___元/日歷天/臺,附墻以上高度按___元/道/天收取,即每塔___元/天總費用___元/天=___元大寫:

          五、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1、在塔吊進場的前三天,乙方應支付進場費用___元。

          2、乙方根據甲方的技術要求,負責做好塔吊的`基礎(固定式安裝)。

          3、塔吊需附墻,乙方應根據甲方的要求,負責鐵件的預埋,在正常距離內(4米),附墻桿由甲方提供,若超出(4米),附墻桿由乙方提供。

          4、在基礎做好的前提下,乙方應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進場。

          5、塔吊進場后,應在七日內安裝和使用,若超出七日,承租方應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

          6、安裝結束后,乙方應立即支付甲方安裝費___元,每月結算,定期五號支付上月發生的租賃費用,若無故拖延費用,甲方有權停機。

          7、塔吊結束后,立即辦理結算手續,7日內付清所有余款。

          8、塔吊操作人員的工資及福利待遇由乙方負責發放,并免費提供食宿。

          9、塔吊在使用過程中,如發生故障,甲方應積極派人修理,并承擔修理費用,修理時間超過4小時,停收當日臺班費用。

          10、在使用中,如果由于操作工違章作業等原因造成塔吊損壞的及安全事故的,由甲方承擔。

          11、如因乙方亂指揮造成損失及安全事故或基礎等原因,造成塔吊損傷和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擔相關的經濟損失。

          12、如施工中不再需要塔吊,乙方應提前一周通知甲方,甲方應立即做好塔吊的準備,于三日內退場。

          13、乙方提供塔吊操作人員必須持有效上崗證件,進行操作,禁止無證上崗。

          14、其他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六、違約

          違約按照總價10%收取違約金,即___元

          本合同一式貳份,因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以上條款待全部余款結清后自動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塔吊設備租賃合同4

          出租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簽訂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恪守。

          一、承租設備情況概述

          1、出租設備名稱:塔式起重機;

          2、規格、型號:中聯5610;

          3、數量:壹臺,使用高度:110M;

          4、出租設備使用地點:星沙大道與漓湘路交匯處,即楚天五期8#商住樓工地;

          5、租賃時間:約20個月。

          6、計費起止日期:塔機安裝調試完畢,能正常運轉后2天內,雙方應共同驗收,驗收之日為設備啟租日,若因乙方原因延遲驗收,則視為啟租開始;乙方書面通知甲方設備停止使用,且滿足拆除條件之日為設備租賃費終止日;中途不能報停,直至工程完工;春節期間優惠15天。

          二、租賃價格及付款方式:

          1、塔吊進出場費按___元/臺總包干(含檢測費、安裝拆卸費、進出場運輸費)。其中塔吊到位檢測合格后付款120xx.00___元,塔吊到頂后付8000.00___元,拆除后付6000.00___元。

          2、塔吊租賃費按月計算,其月租費為/月(此價為不含稅價)。不足壹個月按日歷天數計算510.00___元/天。

          3、付款方式:塔機按月辦理結算單。每月結算一次。乙方如未能按期付款,每遲延一天則按月租金0.3%標準加收遲延履行金,超過10天未支付租賃費甲方有權停止設備使用。停機期間,正常收取費用(含設備租金、人員工資、食宿費用),且甲方不承擔乙方因停機而造成的損失,拆除費用從定金中扣除(協商付款除外);乙方退租之日,雙方必須結清全部費用,逾期乙方未付清費用,甲方有權將設備停留在施工現場,不予折機,設備停留時間和租賃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不能挪動、拆遷甲方的設備。

          三、甲方責任

          1、塔機地腳螺栓購制、預埋、附墻的購制、預埋由甲方負責;基礎制作、附著距離超過4M的增加費用、道路、場地不符合安拆條件的增加費用由乙方負責。

          2、甲方須提供準確的塔機相關資料,保證塔機零部件在租賃期內整個使用過程中完好;塔機安裝后負責報驗檢測合格。操作人員不得無故拒絕乙方的合理指揮。

          3、負責設備在使用過程中頂升加節和日常維保工作。

          4、保證塔機能正常運轉使用,每月累計維修不得超過72小時,設備完好使用率在90%以上。

          5、負責塔吊安拆方案編制工作及向乙方提供安拆方案、安裝資質、合格證、基礎圖。

          四、乙方責任

          1、負責配合甲方塔吊安裝前的申報工作,并準備好基礎隱蔽資料(經項目部、監理部蓋章認可)。

          2、乙方作業人員不準違章操作和指揮,如不聽勸告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負責;乙方任何人員不得操作甲方設備。

          3、負責甲方進出場的條件,如設備電源至塔機底座,照明,道路平整暢通等及所耗電費。

          4、根據甲方提供的基礎圖,結合現場的實際情況,進行核實后方可施工,并提供相應的地質資料及竣工資料給甲方存檔、報檢;由于建設方的.圖紙變更或施工原因造成不能用20噸吊車正常裝拆塔機,所超出的費用由承租方負責。

          5、塔吊使用及停機時間,乙方應協助甲方做好塔機及各附件的保衛工作。

          6、乙方應負責附墻時搭設防護架及上塔吊的安全通道。

          7、頂升、附墻、維修保養應合理安排正常工作時間。

          8、在租賃期內,乙方必須保管好設備,如有毀損或滅失均由乙方負責賠償。

          9、租賃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在所租賃設備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附件或配件;不得擅自轉移使用地點或轉讓給第三者;不得將設備作為自家財產進行抵押,違反此款規定,甲方有權立即解除合同,收回設備,乙方所交定金不退且應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10、乙方應提前7天提出書面報停,報停后如因乙方未結清所有費用或不能滿足拆除條件,甲方不予受理報停,費用照算。

          五、安全責任

          1、設備使用期間,乙方負責監督操作人員按章操作,堅決禁止違章操作;由于乙方人員監督不到位以及違章指揮作業或指揮失誤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負責。因甲方設備質量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負責。

          2、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事故,根據《合同法》相關規定協商解決。

          六、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15天內未安地腳螺栓或30天內未安裝塔吊,要按月租支付租金,并承擔從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未安裝之前的租金費用。

          七、爭議的解決:有關合同執行中的一切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則雙方均應向合同簽訂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因違約行為導致對方維權而產生的律師費、訴訟費等相關費用概由違約方承擔。

          八、合同生效后,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廢止;如有特殊情況需要修改或有未盡事宜,均按《合同法》的相關規定,雙方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