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申請書(集合15篇)
在現在社會,很多事項都需要使用申請書,申請書可以使我們的愿望和請求得到合理表達。寫申請書時理由總是不夠充分?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行政申請書,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行政申請書1
申請人:xxx
被申請人:x
申請行政復議的請求:xx
請求撤銷編號:xx的《xx省公安交通管理建議程序處罰決定書》
事實和理由:
20xx年xx月xx日(星期日)中午12時08分許,本人將車牌為魯xx車停在大寺街與育才街十字路口東面十余米處,臨時接人上車,在即將驅車離開的時候被交警警車攔下。當時一民警未表明身份,直接說:“駕駛證,行車證,有保險嗎?”本人將證件交出,出面的兩位警察二話不說拿了證件,轉頭就走。本人急忙上前詢問理由和表示需要開車回鄉下老家吃午飯,希望取回證件。民警這才表示本人違章停車需要交罰款,本人在爭論時強烈表示立即駛離的意愿并提出這種情況下應該先警告,民警卻說:警告不過來。而當本人指出附近另一輛違章停車在十字路口拐角處為何無警察管理時,該民警這樣回答:忒忙,管不過來。本人在辯解被無視后只能交付罰款才拿回證件。該民警在沒有對本人所指的違章車提出異議的同時,除了以太忙為由推脫并沒有管理本人所指違章車,隨即開車往東面谷山路方向離去。
(另,該民警自始自終都沒有提出讓本人駕車離開讓道路暢通,而且拿走本人相關證件的行為只能逼迫本人把車依然停在原位。該民警警車就在本人面包車前幾米處停駛,在繳納罰款時,該民警稱所在副駕駛位置不能繳納,讓本人在靠近路中心的主駕駛位置的第三名未下車民警繳納(該民警原話:南邊交不了,向北邊交去)。該民警不考慮本人和其他車輛道路安全和道路暢通問題,這種行為嚴重違背了他作為一個交警應盡的職責。)
申請人認為:
一、該民警的執法程序違反了20xx年xx月xx日公安部部長會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xx年xx月xx日起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以下簡稱為《規定》)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第七條第一款規定、第十條規定、第四十二條(一)(二)款規定。
二、該民警所開具的'《xx省公安交通管理建議程序處罰決定書》中所填違法行為代碼為10390,處罰依據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簡稱為《道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機動車停放、臨時停車規定的,可以指出違法行為,并予以口頭警告,令其立即駛離。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并可以將該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停放。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拖車不得向當事人收取費用,并應當及時告知當事人停放地點。”且不論民警同志所開處罰決定書所填處罰依據為《道法》第九十條,民警同志并沒有警告本人駛離,還以本人相關證件要挾本人繳納罰款。
三、具體對照而言:
1、該民警違反《規定》第三條第三款:對違法行為的處理,應當以事實為依據,與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以及社會危害程度相當。
根據該民警開具的《xx省公安交通管理建議程序處罰決定書》所填違法行為代碼10390,在駕駛員在場且有駛離意愿的情況下,本人被攔下且被罰款,民警對本人違法行為的處理并沒有以事實依據;
2、該民警違反《規定》第七條第一款:交通警察調查違法行為時,應當表明執法身份。
兩名警察不但沒有表明身份,而且在要求本人出具證件時態度極其傲慢;
3、該民警違反《規定》第十條:交通警察查驗機動車駕駛證時,應當詢問駕駛人姓名、住址、出生年月并與駕駛證上記錄的內容進行核對;對持證人的相貌與駕駛證上的照片進行核對。必要時,可以要求駕駛人出示居民身份證進行核對。
該民警在拿到本人出具的證件后轉頭就走,并沒有核對;
4、該民警違反《規定》第四十二條(一)(二):(一)口頭告知違法行為人違法行為的基本事實、擬作出的行政處罰、依據極其依法享有的權利;(二)聽取違法行為人的陳訴和申辯,違法行為人提出的事實、理由或者證據成立的,應當采納。
該民警不表明身份,不說明本人違法情況,以“有保險嗎?”為由索取證件,拿到證件轉頭就走。同時對本人辯解不予理睬,在本人強烈表達駛離愿望的情況下仍以代碼為10390的違法行為開具《xx省公安交通管理建議程序處罰決定書》,嚴重違反了《規定》中簡易程序處罰的實施程序
5、再次強調,該民警在本人在場并主動表示愿意立即離開的情況下,依舊堅持開具《xx省公安交通管理建議程序處罰決定書》,與《道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規定不符,違背立法本意。
綜上所述,申請人認為警號為086632、姓名為xx的民警于20xx年xx月xx日(星期日)中午12時08分許對申請人車牌為魯xx車停放在大寺街與育才街十字路口東面的違章停車一事的處理程序違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第三條第三款、第七條第一款、第十條、第四十二條(一)(二)款之規定;執法依據不符《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規定,應認定為執法程序有嚴重瑕疵,執法依據適用不當。
據上事實和理由,申請人望復議機關能查明事實,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支持本申請人的申請復議請求,以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同時督促提高執法人員的執法水平。
此致
敬禮!
申請人:xx
xx年xx月xx日
行政申請書2
申請人:名稱: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___年齡: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職務:_________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被申請人:名稱: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案由:因對_____________________(單位)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號處理決定不服,申請復議。
申請復議的要求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簽章)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行政申請書3
申請人:______
被申請人:______
(原告名稱或者單位名稱)訴______(被告名稱或者單位名稱)______一案,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訴到你院(或向你院提出上訴),現請求撤回起訴(或上訴),其理由如下:______。請予批準。
原在起訴時所附送的證據材料______共____件,請予發還。
此致
______人民法院
申請人:(簽名或蓋章)
___年___月___日
填寫說明:
1.寫明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的基本情況:申請人與被申請人是公民的,應寫明其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或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等。申請人與被申請的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寫明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全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電話。如果申請人與被申請人沒有訴訟行為能力,則在申請人或者被申請人的基本情況后還應寫明法定代理人的基本情況,包括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住址以及與申訴人的關系等。委托律師代理申訴的,應寫上律師的姓名以及該律師所在律師事務所的名稱。
2.寫明撤訴請求與理由,撤訴的原因應當注意言簡意賅。
3.申請人簽名一欄,申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加蓋單位公章。
行政申請書4
申請人:喬* 性別:男身份證號:
通信地址址:
被申請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蔡緒安?? 職務:市長
行政復議請求:
麻城市人民政府不作為,對我的信息公開申請置若罔聞;請求黃岡市人民政府責令麻城市人民政府對我的申請作出明確的書面回復并向我道歉。
事實和理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十條、第十二條和第十三條,我的信息公開申請完全合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六條第十一款,麻城市此種不作為的`行政行為已然侵犯到我的合法權益,我向貴政府申請行政復議又是完全合法的,希望貴政府能盡快給予我回復!
為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鼓勵更多的公民監督政府,請查明有關事實,依法支持申請人的請求!
行政申請書5
申請人:姓名xx性別xx年齡xx職業xx
住址:xxxx(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名稱xx住所xx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姓名xxx職務xx)
法定(委托)代理人:姓名xx單位xxxx住址xx
聯系電話:xxx
被申請人:名稱xx地址xxx
申請人不服被申請人(具體行政行為)現申請行政復議。
行政復議請求:xx
事實和理由:xx
申請人:(簽名或蓋章)
時間:
行政申請書6
申請人:____市________有限公司,地址:____市西城路25號法定代表人:______,職務:總經理。
被申請人:____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地址:____市市府路9號,負責人:______,職務:局長。
申請人因不服被申請人20____年3月14日作出的工傷認定決定書(十人社工傷認字[20____]1620號),向____市____提出復議申請,請求: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工傷認定決定書(十人社工傷認字
[20____]1620號)。
事實及理由:
______于20____年1月21日向被申請人____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自稱其本人在20____年12月6日下午16時左右在申請人____市________有限公司車間干活時受傷,請求認定工傷。
____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受理該案件后,僅以現場目擊證人的電話錄音作為唯一的認定工傷的核心證據,申請人____市________有限公司認為____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認定工傷的證據嚴重不足,理由如下: 現場目擊證人的電話錄音從證據類型來講,很明顯屬于證人證言,____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若采納本證據認定工傷,必須應當找電話錄音的證人當面核實證人身份真偽、證言證言真偽,且眾所周知錄音證據由于其自身的`特點,錄音證據被剪接、剪輯或者偽造的概
率非常大,其客觀真實性和連貫性局限性極大,無論是在行政訴訟還是在民事訴訟中,錄音證據都應有其他證據佐證才能作為證據被采信。據此,申請人認為____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直接以一份未經核實的錄音證據作出工傷認定決定,明顯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28條第三款第(1)項“主要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的情形,行政復議機關應當依法撤銷該工傷認定行為。
綜上,懇請復議機關依法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工傷認定決定(十人社工傷認字[20____]1620號)。
此致
____市____
申請人(公章):____市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年____月____日
行政申請書7
申請人李xx,男,漢族,1952年xx月13日生,住址:山西省xx縣xx鎮三元村;身份證號:xxxxxx
被申請人山西省婁煩縣國土資源管理局,住所地:婁煩縣城南大街
法定代表人陰建軍,職務:局長。
復議請求:
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婁國土資監罰〔20xx〕號土地行政處罰決定書的具體行政行為。
事實和理由:
一、被申請人于20xx年6月5日作出的`處罰決定書相對人錯誤。李某已于1999年3月與離婚,所有夫妻共同財產全部歸韓秀珍所有,處罰決定書相對人應是韓秀珍而不是李某。
二、被申請人作出的處罰決定書,認定申請人占用林地錯誤。20xx年縣政府批準申請人取得0。3畝集體建設用地,批準用地之前此地早已沒有林木(政府修路時已將林木全部砍伐完),不屬林地。政府批準申請人取得建設用地,處罰決定書卻認定占林地,不符合事實。
三、被申請人作出的處罰決定書認定申請人非法占地不符合事實。處罰決定書認定申請人于1995年在位于三元村濱河北路邊,澗河一號橋北建房,現實際占地面積為1003。08平方米(占地時地類,其中三元村集體建設用地375。62平方米,三元村林地627。46平方米),建筑面積355。6平方米,20xx年縣政府批準占用0。3畝,超占面積為803。08平方米(占地時地類,其中三元村集體建設用地175。62平方米,三元村林地627。46平方米),屬非法占用地,此認定不符合事實。而事實上八十年代初李貴堂和李景生就建了予制板廠,申請人于1997年8月10日購買了此予制板廠,當時訂了契約,并有李建峰代筆,李存懷作證(見證據5、6)。此予制板廠長27米寬21米,共計567平方米。20xx年縣政府批準申請人另取得0。3畝集體建設用地使用證(見證據7),申請人在此建造了房屋(見證據8)。購買予制板廠房屋占地和批準的0。3畝用地面積已達767平方米,還沒有包括院子占地,處罰決定書卻認定申請人違法占地達803。08平方米,違背事實,認定錯誤,依法應予撤銷。
綜上,申請人為維護自己合法權益,依法向貴局申請行政復議,請求貴局支持申請人的復議請求。
此致
申請人
年月日
行政申請書8
尊敬的領導:
我叫xx,于xx年x月x日進入公司,根據公司的需要,目前擔任行政一職,本人工作認真、細心且具有較強的責任心和進取心,勤勉不懈,極富工作熱情;性格開朗,樂于與他人溝通,具有良好和熟練的溝通技巧,有很強的`團隊協作能力;責任感強,確實完成領導交付的工作,和公司同事之間能夠通力合作,關系相處融洽而和睦,配合各部門負責人成功地完成各項工作;積極學習新知識、技能,注重自身發展和進步。
在本部門的工作中,我勤奮工作,當然,在工作中我也出現了一些小的差錯和問題,部門領導也及時給我指出,促進了我工作的成熟性。
在公司的領導下,我會更加嚴格要求自己,在作好本職工作的同時,積 極團結同事,搞好大家之間的關系。在工作中,要不斷的學習與積累,不斷的提出問題,解決問題,不斷完善自我,使工作能夠更快、更好的完成。初來公司,曾經很擔心不知該怎么與人共處,該如何做好工作;但是公司寬松融洽的工作氛圍、團結向上的同事們,讓我很快進入到了工作角色中來。我相信我一定會 做好工作,不辜負領導對我的期望。
在此我提出轉正申請,希望自己能成為公司的正式員工,懇請領導予以批準。
此致
敬禮!
申請人:xx
行政申請書9
撤訴人:王______,男,_____歲,漢族,農民,住______縣______鄉______村二組。
委托代理人:曲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律師。
王______訴______縣______鄉人民政府(______)___號文[關于拆除王______違章建筑的處理決定]一案,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訴至你院,現請求撤回起訴,其理由于下:
我與______縣______鄉人民政府為房屋拆遷糾紛一案,已訴至貴院。經人民法院和委托代理人重復給我學習宣傳法律知識和[土地管理法],我最終明白了法律規定精神,熟悉到了我自己的錯誤,認為______鄉政府對我的處理是正確的合法的,故向______縣人民法院依法申請撤訴,接受鄉人民政府的處罰,請法院準許。
此致
________人民法院
撤訴人:________(名稱)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行政撤訴的條件
(1)前提條件
行政撤訴的原告必須具有申請撤訴的意思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原告申請撤訴的意思表示有兩種:
①明示的意思表示。
原告以口頭或書面的形式向人民法院明確表示放棄訴叔,申請撤訴。體此刻[行政訴訟法]第五十一條中。歸納起來,原告主動申請撤訴,原因主要有以下五種:
第一,訴訟程序開始以后,原告意識到自己確有錯誤,同意接受行政機關對其行為的管理和調整,自愿履行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所設定的義務而申請撤訴。
第二,行政機關利用其地位,不依法履行行政訴訟義務或濫用訴訟權利,使原告產生打官司費時費力又受氣的看法,從而申請撤訴。
第三,被告行政機關對原告直接或間接實施脅迫,恐嚇等手段,使原告產生畏懼心理,從而申請撤訴。
第四,在訴訟過程中,行政機關對自己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的錯誤有所熟悉,改變或撤銷原行政決定后,原告同意并申請撤訴。
第五,原被告暗中達成協議,以傷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的利益為代價,并且雙方都從中獲得某種好處后,原告申請撤訴。
②默示的意思表示。
原告不明確表示要放棄自己的訴訟權利,但依其行為可推定其有申請撤訴的意思表示。主要有以下三種情形:
第一,經人民法院兩次合法傳喚,原告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
第二,原告未經法庭許可而中途退庭。
第三,原告逾期不交納案件受理費又沒有申請緩交減交或免交。
(2)根本條件
行政撤訴的根本條件是人民法院行使撤訴準許權,審查撤訴申請,確定其合法性,然后作出準允撤訴的裁定,行政撤訴方可成立。
人民法院在審查中應注重以下問題:
①提出撤訴申請的人只能是原告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經過原告特殊授權的委托代理人,
②申請撤訴必須出自原告的自愿;
③撤訴不得侵犯國家集體或者他人的合法權益,不得規避法律或者意圖逃避其應負的‘責任’,不得使行政行為處于嚴重違法狀態;
④撤訴申請必須在人民法院宣判前提出。
行政申請書10
申請人:
性別:女
年齡:歲
單位:
職業:
住址:X市X區X小區120幢35號
被申請人:X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地址:
X市路X號法定代表人:
職務:
申請人因不服被申請人X年X月XX日作出的《工傷認定結論通知書》(X勞工傷認326號)具體行政行為,向X市人民政府提出復議申請,要求撤銷該具體行政行為。事實及理由:我丈夫王系X市XX公司職工,X年X月被借調至X市X區X單位,從事崗位工作。年3月13日上午10時30分許,在X單位辦公室突發病,同事當即撥打120急求電話,X市人民醫院現場搶救,并以“呼吸心跳驟停”收住院,住院后診斷為:多發腦干出血、蛛網膜下腔出血;深度昏迷,提示腦死亡。在搶救治療過程中,X單位、XX公司領導十分關心,聘請專家,醫院也是本著人道主義精神積極采取措施救,最終王于年3月19日呼吸心跳停止,3月28日醫院出具死亡醫學證明書,死亡原因系:多發腦干大量出血。XX公司于年3月30日向X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提出工傷申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核實,認為王在工作中突發疾病,經搶救155小時后死亡的情形,不屬于視同認定工傷范圍。我認為X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作出的結論不正確。理由:
一、是王系在X單位工作崗位發病,屬于工作時間工作崗位上突發疾病,有4名同事證人證言為證;
二、王突發疾病沒有當場死亡,但病情嚴重,呼吸心跳驟停,送往醫院后,經醫院評定,達深度昏迷7分,診斷為腦死亡。后經醫院的積極救治,延遲了呼吸心跳停止的時間,有醫院的診斷證明書及搶救經過為證。
因此我認為:王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三章第十五條第(一)項的規定,在工作時間,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的情形,應該認定因工死亡。王死亡給家庭造成了極大的損失,使本來生活拮據的家更加貧困,70多歲的母親年邁體弱無收入;做為妻子的我無正式工作,收入極低,孩子年幼僅5歲。如果王在48小時內不經積極救治呼吸心跳停止,我們的待遇就可以得到補償。但是王沒有在48小時搶救之內死亡的原因是醫療機構的救死扶傷的積極救治、是家人不放棄不拋棄的努力、是單位領導的全力關心才延緩了生命、延遲了呼吸心跳停止的時間,勞動保障局認為的`王發病155小時之后死亡,不屬于因為死亡的情形,我們就得不到應有的待遇,對此我們不能理解。
勞動法律規范所體現的是傾斜立法、保護弱者的原則。提請復議。
xxx
日期:xx年年xx月xx日
行政申請書11
申請人:xxxx有限公司,住所:xxxxx,法定代表人:xxx,職務:執行董事。
被申請人:xxxx工商行政管理局,住所:xxxxxxxxxxxx。因申請人不服xxxxxx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xx年8月1日作出的“高工商案(20xx)第21號《”行政處罰決定書》,現提請行政復議。
一、從程序上論,被申請人不能立案處理本案。
1、被申請人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以下簡稱《商標法》)第五十三條規定受理本案,但《商標法》第五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只有當存在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之一引起糾紛時當事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時,商標注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亦即在被申請人無法提供商標注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的請求處理申請時是無法受理本案的。對這一程序要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行政處罰程序規定(試行)》第22、23條均有嚴格規定。而本案被申請人提供的所謂《投訴書》并非商標注冊人的請求。
2、根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查處商標違法行為工作中若干問題的意見》第9條規定,如果是外國企業或外國人提出保護其商標專用權請求的,必須通過國家指定的涉外商標代理組織代理。本案被申請人認為注冊商標權利人在國外,但至今未提供其通過國家指定的涉外商標代理組織提出要求保護商標專用權的請求,被申請人又何來管轄權?
3、根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查處商標違法行為工作中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0條規定,如涉及涉外商標侵權案件,被申請人除向其上級報告查處工作情況外還應當及時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報告。但至今申請人未看到被申請人有類似的報告材料,這從另一側面證明了被申請人無權管轄本案。
4、聽證中,被申請人認為申請人使用“金本田一電動車”這種行為是由于使用不當的企業名稱侵犯了“本田”商標專用權,但根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解決商標與企業名稱中若干問題的意見》第9條“商標與企業名稱混淆的案件,發生在同一省級行政區域內的,由省級工商行政管理局處理;跨省級行政區域的`,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處理。”的規定,“本田”商標注冊人在日本國,被申請人也無權管轄。
5、在聽證結束后,被申請人以存在筆誤為理由撤銷了“高工商聽告字(20xx)第12號”,重新作出了“高工商聽告字(20xx)第21號”聽證告知書。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的此行為顯然屬于濫用行政權的惡劣行為,該行為無法使其最終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合法有效。
二、從實體上論,被申請人認為申請人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沒有任何事實和法律依據。
1、申請人認為自己使用“金本田一”商標不存在任何不妥或違反《商標法》的情形。在自己生產的電動車上標明和告知消費者車輛系“金本田一電動車”,不存在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
2、申請人使用“金本田一”的商標也不構成對“本田”商標的侵權。理由為:“本田”商標與“金本田一”商標在客觀上不近似,兩個文字商標不僅在設計理念、圖形含義上完全不同,而且在視覺效果上也完全不同。“金本田一”由四個漢字組成,且字體、大小、顏色均一致,結合汽車、摩托車產品與電動自行車產品的相關公眾在市場中的感知規律和注意力程度、對比“本田”與“金本田一”所存在的差異以及不同產品的差別程度等因素,可以綜合判斷出兩個商標不近似,相關公眾對商標或產品不會產生混淆或對其來源產生誤認。
3、“金本田一”商標已經由常州高新金獅自行車工貿有限公司于20xx年7月27日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申請注冊,該公司同意申請人使用此商標。申請人不存在任何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
4、申請人生產的“金本田一”電動車是符合《關于對電動自行車生產企業及產品試行備案制的通知》的產品(見江蘇省經濟貿易委員會〔20xx〕61號和〔20xx〕189號文件),在省內任何地區均能到車輛管理部門申領牌照,申請人在江蘇省乃至全國同類行業中生產的“金本田一”都具有一定的知名度。
5、被申請人作為本案的處理行政機關,無法舉證充分的證據證明“金本田一”商標存在侵犯“本田”商標的行為。聽證中被申請人的案件調查人認為,由于有兩輛電動車商標印制的“金本田一”的一字錯印為1,故認定申請人系突出使用“金本田”三個字系“雞蛋里挑骨頭”的行為,如果申請人要突出使用“金本田”,為何銷入高淳縣境內的28輛電動車只有兩輛用“金本田1”商標,而其他26輛均用“金本田一”商標?
綜上,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將“莫須有”的“罪名”強加于申請人是嚴重侵犯申請人合法權益的行為,也嚴重破壞了正常的經濟秩序,有違建立和諧社會的宗旨。故申請人特向貴府提起行政復議,望能依法支持申請人的復議請求。
此致
xxxxx人民政府
申請人:(公章)
代理人:xxx
行政申請書12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年齡:_____性別: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名稱: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姓名: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請人: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姓名: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
行政復議請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實根據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行政復議機關
(說明:本文書供當事人向作出征收社會撫養費決定或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的上一級人口計生行政部門提出復議申請時使用)
申請人:(簽名或蓋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行政申請書13
申請人:關琳江
性別:男民族:漢族出生年月:1974年4月住址:成都市青羊區寧夏街207號電話:xx
被申請人: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五分局
申請事由:申請人因對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五分局在20xx年12月22日在紅星路出具的編號為xx的處罰決定不服,特此提出行政復議。
事實與理由:
1、xx號處罰決定處罰50元扣1分。處罰依據為“駕駛人未按規定系安全帶”。但執行該處罰的`警官并沒有證據能證明申請人在當時未系安全帶。并且申請人認為該警官的處罰依據與事實不符。
2、xx號處罰決定書上對當事人的電話與其他聯系方式未做詢問,也未填寫該兩欄。由此申請人認為以上的行政處罰所涉及的行政處罰程序不合法。
3、在此次事件中,申請人是在道路上正常行使情況下被警官攔下處罰的。申請人認為這種處罰方式欠妥,并且有違道法精神。另外在警官要求申請人在處罰決定上簽字時,申請人說是否可不在上面簽字,警官便把此事擱置去處理其他事情,讓申請人在一邊等待。此種做法是否合適?
復議目的與要求:申請人認為該處罰決定1、證據不足。2、行政處罰程序不合法。要求取消以上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五分局出具的01122366495號處罰決定。并衷心希望一線警官能切實提高執法水平也在此對廣大交警的辛苦工作表示感謝!
此致
敬禮!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申請人:關琳江
20xx年1月9日
行政申請書14
益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我公司于20xx年8月17日收到安化縣工商行政管理局對我司下達的安工商處字(20xx)310號行政處罰決定書,處罰決定書稱:我公司從20xx年1月14日至20xx年5月11日,以328元的價格購進五糧液公司生產的圣牌白酒30瓶,以388元的價格購進水晶包裝的圣酒42瓶,至20xx年6月8日止,以418元的價格銷售22瓶,計銷售收入9196元,以488元的價格銷售水晶包裝的圣酒33瓶,計銷售收入16104元。因在包裝上粘貼了五糧液三個字涉及商標侵權,而作出沒收全部貨物,處以49500元罰款的處罰決定,由于處罰明顯太重,我公司無法接受,特向貴局提出復議申請,其事實理由如下:
一、我們公司并無有意侵權行為:五糧液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系列白酒單品有數百個,五糧液圣牌白酒和粘貼了五糧液字樣的圣牌白酒系同一個生產單位,粘貼標鑒并未隱藏原圣牌標識,僅僅在外包裝上加貼了五糧液三個字,并且由于該標鑒不是我公司粘貼,所以我們難以甄別,還有一個客觀的查對困難是,圣牌白酒外包裝注明有五糧液股份有限公司出品,包裝上是否單獨有五糧液三個字,我們無法查驗,如果說侵權那也是廠方自己的產品侵了自己產品的權。當然是由于我們工作的失誤,未對該酒的資料進行細致的查對,才導致了這一問題的發生。
二、粘貼了五糧液三個字的`圣牌白酒,給廠方商標帶來了影響,所幸的是受益方和受損方屬于同一個商標權所有者,其受益和損害程度難以裁量,我們公司自成立以來,堅持守法經營,積極配合工商部門的工作,特別是從宣傳食品安全法到各種培訓,快速檢測儀器的配臵等,我們都作了積極的努力和忠誠的配合,此次因工商部門查出五糧液有限公司生產的圣牌白酒粘貼有五糧液標示問題,我們才知道有貼五糧液三個字的情況,存在商標侵權的事實。
三、我們公司并未因為經營粘貼了五糧液標識的圣酒而額外獲取了高額利潤,消費者也并沒有因為購買粘貼有五糧液字樣的圣酒而增加了支出,一瓶五糧液售價600多元,而我們出售的貼有五糧液標識的水晶包裝圣酒進價388元,售價只有488元,貼有五糧液字樣的紙包裝圣酒進價328元,售價418元,明顯低于五糧液的價格,我們經營五糧液的經營差價與經營粘貼有五糧液標識的圣酒差價率基本相等,并無欺蒙顧客的主觀意識,也沒有給消費者帶來損害。
四、處罰決定書認定我們所銷售的圣酒全部侵權與事實有出入,圣酒在湖南上市時間并不長,最初并無五糧液標識,后來在包裝上增加了五糧液三個字,我們只是認為廠方改變了包裝好像變漂亮了,并不知道貼標及存在侵權行為,因此,首先幾次進的酒并沒有粘貼五糧液三個字,全部銷售量認定侵權存在事實上的出入。
五、我們法人代表劉燕系市人大代表,給企業提出的經營宗旨是守法經營,顧客至上,所以自公司成立以來,公司始終堅持守法經營,為安化縣的經濟發展作出了一定的貢獻,也獲得了安化縣當地民眾的普遍好評,成為了安化縣掛牌重點保護企業之一,此次經營粘貼了五糧液字樣的圣酒,純屬工作人員業務不精,工作失誤,未詳細查驗供貨方的有關資料,又未與廠家核對,才導致這一問題的發生,所幸在社會上未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當然,不管導致這一問題發生的原因有多么客觀,但畢竟在我公司存在,我們誠懇接受工商部門的批評教育,保證將被查扣的圣酒粘貼了五糧液標識的全部撕掉,恢復圣酒包裝的本來面目,吸取教訓,在今后的經營業務中做好細致的工作,加強對業務人員政策和業務技能培訓,把今后的工作做好做細。
鑒于我公司始終堅持顧客至上、守法經營,積極配合和支持工商部門的工作,又是無意識的過失經營行為,且無前科,此次侵權行為在社會上造成的影響極小,請求根據湖南省行政處罰裁量的有關規定,本著教育為主,處罰為輔的原則,退還被扣貨物,免于行政處罰,特此報告,當否,請審核。
此致
敬禮
益陽市金太陽商業貿易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行政申請書15
申請人:汪茂榮,男。漢族。1967年9月19日出生,住舒城縣城關鎮沙埂村康居點,電話:15956408728
被申請人:舒城縣人民政府,法人:張秀萍。地址:舒城縣城關鎮梅河路403號。
原由:申請人不服被申請人20xx年9月29日作出的《舒城縣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補償決定書》(舒政征補【20xx】6號),申請復議。
申請事項:
1、認定被申請人作出的《舒城縣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補償決定書》(舒政征補【20xx】6號)違法。
2、撤銷《舒城縣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補償決定書》(舒政征補【20xx】6號)。
事實與理由:
一、申請人房產為證件齊全的商品用房
申請人于1995年購買沙埂村開發的商用房一套,并相繼辦理了《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舒國用[1997]字第030xx6號)和《房地產權權證》(皖舒字第00045781號),土地性質為國有出讓。
二、被申請人未能出具征收土地審批文件,其土地征收行為是違法的
20xx年,舒城縣人民政府作出南溪河綜合改造工程(一期)項目的決定。該決定確定征收總面積1742畝,征收范圍包括申請人房產所在的國有出讓土地以及周邊大片的農用土地。舒城縣人民政府指定縣住建局為該項目中的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與補償部門,縣住建局委托縣房地產管理局為房屋征收實施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的規定:“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國務院批準:(一)基本農田;(二)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超過三十五公頃的;(三)其他土地超過七十公頃的”。南溪河綜合改造工程(一期)項目征收1742畝農用土地,審批權是國務院,應經國務院批準并取得附屬建筑物拆遷許可證,并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后方可實施征收。
但申請人多次要求出具土地征收的批準文件均未果。20xx年房屋拆遷工作啟動后,申請人多次要求相關單位出具南溪河綜合改造工程(一期)涉及1742畝土地的審批文件及拆遷許可證,但作為實施及監管單位的舒城縣人民政府和縣住建局,始終沒有出具。而且,舒城縣國土局工作人員還聲稱“先拆遷再辦理審批手續”(有錄音證據)。20xx年9月2日,申請人再次向舒城縣人民政府提出出具1742畝土地的審批文件及拆遷許可證的書面申請,但其在法定的時間內并未回復。
由此,被申請人未能出具南溪河綜合改造工程1742畝土地征收的審批文件,其征收行為是違法的。
三、申請人房產所在區域用于商業性房產開發建設,被申請人出具征收補償決定書的行為是非法的
20xx年9月29日,舒城縣人民政府向申請人出具《舒城縣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補償決定書》(舒政征補【20xx】6號),其主要內容為:依據國務院令第590號《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經北京寶孚房地產評估事務所有限公司評估,作出征收補償決定。
首先,申請人房產所在地為二類住房用地,不屬于公益性用地范疇。根據六安市舒城縣城市總體規劃(20xx—20xx),申請人房產所處土地性質為二類住房用地。從南溪河綜合改造規劃平面圖來看,申請人房產及周邊大面積土地都不在該項目規定的公共用地范疇,而是進行商業性的房產開發。因此,對申請人房產的征收應該是屬于商業化行為,而非類似公路、醫院、學校等公益性建設需要。
其次,對申請人房產的征收不適用國務院590號令的相關條例,應按照物權法的相關條例進行平等協商。舒城縣人民政府在未出具國務院土地審批文件的前提下,擅自作出1742畝土地征收的決定已屬于違法。而且,在違法征收的前提下,再次單方面對申請人的`房產進行評估并出具強制執行的決定書,更屬于非法的強盜行徑。根據《物權法》的相關規定,政府無權凌駕于法律之上,對申請人的私有財產單方面評估作價和強制執行,而應該是建立在市場化平等基礎上的公平協商。
綜上可知,舒城縣人民政府在違法的基礎上作出的《舒城縣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補償決定書》(舒政征補【20xx】6號)是不合法的。
土地是國家的,國家是人民當家作主的國家,人民群眾依法享有的土地使用權受法律保護。懇請六安市人民政府依法撤銷《舒城縣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補償決定書》(舒政征補【20xx】6號),依法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六安市人民政府
申請人: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日
【行政申請書】相關文章:
行政申請書03-06
行政申請書11-18
行政申請書02-18
行政轉正申請書05-04
處罰行政申請書03-17
行政撤訴申請書04-18
行政辭職申請書02-02
行政抗訴申請書02-09
行政加薪申請書07-17
行政轉正申請書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