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交流實施方案(精選17篇)
為了確保工作或事情能高效地開展,時常需要預先制定方案,方案是書面計劃,是具體行動實施辦法細則,步驟等。那么你有了解過方案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教師交流實施方案,歡迎閱讀與收藏。
教師交流實施方案 1
為進一步優化教師資源配置,推進義務教育高水平均衡發展,根據浙江省教育廳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推進縣(市、區)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教師校長交流工作的指導意見》(浙教人〔xx〕x號)和xx市教育局xx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xx市財政局xx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進一步推進義務教育學校教師校長交流工作的實施意見》(x教人〔xx〕x號)精神,結合我市教育實際,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目標
通過交流著力構建科學、規范、有序的市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教師校長交流機制,不斷促進教師資源合理配置,優化教師隊伍結構,提升教師隊伍整體素質,增強教師隊伍活力,為辦好每一所義務教育學校提供有力保障。
通過校長合理流動,達到學校領導班子人員的優化組合,提升學校綜合管理的能力和水平;通過骨干教師流動,進一步促進骨干教師的合理分布,充分發揮引領、示范作用,提高學校教師隊伍建設和學科建設的水平;通過普通教師流動,優化教師隊伍結構,充分發揮多崗位任教對提高教師教學業務水平以及綜合素質的作用,消除教師職業倦怠,不斷激發工作熱情和工作活力。
二、基本原則
(一)均衡發展原則。以實現義務教育高水平均衡發展為目標,均衡合理配置教師資源,優化教師隊伍的學科結構、職稱結構和年齡結構,縮小城鄉差距、校際差距,積極引導骨干教師和優秀校長向農村學校和城區薄弱學校流動、向空編學校流動。
(二)因地制宜原則。從實際出發,把校長、教師交流納入我市教育發展和教師隊伍建設規劃,積極探索符合我市區域特點的義務教育學校教師校長交流實施辦法。
(三)積極穩妥原則。以人為本,穩步推進改革。統籌兼顧學校發展需要和教師實際情況,積極引導教師支持、主動參與交流,保持教師隊伍的動態平衡,維護學校良好的教育教學秩序。
(四)公開公正原則。公開教師校長交流工作的辦法,自覺接受群眾的監督。更加注重師德、能力和業績,把真正優秀的教師校長交流到重要崗位上去,激勵中小學教師提高教書育人水平。
三、交流對象
(一)交流對象
1.校長:在同一公辦學校連續任現職滿xx年的學校校長、副校長(下同)。
2.普通教師:男50周歲、女45周歲及以下的,在同一學校連續任教滿xx年(不含支教時間)的。
3.骨干教師:男50周歲、女45周歲及以下的,已在同一學校連續任教滿xx年(不含支教時間)或已享受骨干教師年度考核獎滿5年的。
4.在符合相應服務期的條件下,對尚未達到交流所需任教年限或其他不納入交流范圍的教師,自愿要求參加的,經所在學校同意并報市教育局批準,可納入交流。
其他校級領導和中層干部納入相應類別教師交流。
(二)暫不交流對象
1.已有2所以上其他學校的工作經歷且每所學校工作時間均達到3年及以上的教師,或在農村學校有6年及以上工作經歷的城區教師,可暫不納入交流,但在現學校已連續任職滿xx年的應納入交流。
2.處于孕期和哺乳期的教師,患重病并經指定醫院診斷不宜交流的教師,或有其他特殊情況確實不宜交流的教師,可暫不納入交流范圍。
3.現承擔學校特色課程的領銜教師、承擔學校重大教科研項目的教師,經市教育局同意,可暫不納入交流范圍,但延長時間至多不得超過3年。
上述骨干教師系指省特級教師、正高級教師(享受教授級待遇的中學高級教師)、瑞安市級及以上名師,“三壇”教師(教壇新秀、中堅、宿將),學科骨干教師,以及經市教育局確認,并納入市級骨干教師管理和校級后備干部管理的其他優秀教師。
四、交流范圍
符合交流條件的校長、骨干教師在全市范圍內交流,而普通教師一般就近或在同一片區內交流。xx年起,符合交流條件的校長、骨干教師、普通教師每年參與交流的比例分別不低于相應符合交流條件總人數的30%、15%、10%。對于超編學校,市教育局根據該校超編人數和學科結構情況,下達指令性交流指標。
五、交流辦法
(一)交流方式
1.指導型交流。重點是鼓勵城區學校的名師、骨干教師和校長向農村學校、城區薄弱學校流動,指導農村學校、薄弱學校的學科建設、隊伍建設等。
2.合作型交流。各教育學區、學校可根據實際情況以“名校集團化”、“城鄉互助共同體”、“聯盟合作學校”等形式進行交流,實現資源共享,優勢互補。
3.頂崗型交流。建立和健全新教師培養基地,既促進新教師培養,又緩解城區學校因選派教師參與交流而產生的任課教師不夠的矛盾。
4.優化型交流。特長教師向特色學校流動,富余學科教師向空缺學科學校流動,超編學校向缺編學校流動,進一步促進教師結構優化。
各教育學區、學校也可根據本片區、本校的特點,實行更有利于隊伍建設和教育均衡發展的交流形式。
(二)交流步驟
交流堅持個人申請、學校推薦和組織安排相結合,堅持與教師培養、使用和優化教師隊伍相結合。學校根據本校實際,制訂交流計劃,主要根據在本校連續任職時間從長到短推薦符合要求的教師進行交流。
市教育局把教師校長交流納入教育發展規劃和教師隊伍建設規劃,每年3、4月份全面掌握在編教職工基本情況和全市范圍內學校師資需求,統籌制定年度交流計劃,并報市編委辦、市人力社保局備案。按照年度交流計劃,市教育局將當年交流任務和交流指標下達到各教育學區、學校。各教育學區、學校進行調查摸底,核清人員學科、年齡、教齡結構和學校工作年限等情況,根據交流要求和教師隊伍的實際,提出年度交流方案上報審批。
上述交流對象原則上隨遷人事關系,交流后服務時間不少于3年(經市教育局審批選派的各類支教人員計算交流服務時間),交流期滿經考核合格的,可選擇回原學校任教,也可選擇參加市內教師流動或統籌調劑到交流前所在片區同類學校。
六、保障機制
(一)建立和完善與交流制度相適應的編制、人事管理機制。根據“以縣為主”管理體制,市教育局加強對交流工作的統籌規劃、管理和指導,探索建立由“學校人”向“系統人”轉變的教師管理新模式。在全市公辦學校教職工編制核定的總量內,根據崗位設置比例的總體要求,市教育局按照班額、生源和交流計劃等,統籌使用中小學教職工編制,統籌管理義務教育學校崗位,互補余缺,合理調劑;并及時將調整后的教職工編制數、崗位設置方案,報市編委辦、人力社保局、財政局備案。市編委辦、市人力社保局應加強對學校人員交流后的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和崗位聘任等相關編制、人事工作的監督。
(二)建立和完善校長選拔、名優教師評選機制。義務教育學校新任校長應有在2所及以上學校工作的經歷,其中每所學校任職時間一般不少于3年,或在農村學校有6年及以上的工作經歷。從20xx年開始,義務教育學校教師參評浙江省特級教師、瑞安市級及以上名師名校長時,被評選人須具有2所及以上學校的工作經歷,且每所學校工作時間不少于3年,或在農村學校有6年及以上的工作經歷。對積極參與交流并在工作中有突出表現的,在評先評優、職稱評聘、干部選拔任用等方面給予傾斜。
(三)建立和完善職稱評聘機制。義務教育學校的中、高級職稱教師原則上實行均衡配置,并適當向農村學校傾斜。市教育局可在全市中小學教職工崗位結構比例內,預留一定的中、高級崗位,專項用于評聘交流教師,確保交流后聘任職級保持不變或高于交流前。
在職稱評審中,農村學校中、高級教師的通過率原則上不低于城區學校。凡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城區義務教育學校教師在評聘中、高級職務(職稱)時,應有在農村、欠發達地區或薄弱學校任教3年及以上經歷。對交流的`教師,在中、高級職稱評審中可不受學校職稱比例限制準予參評,并給予傾斜和優先推薦。對交流到薄弱學校的教師,原沒有聘任相應專業技術職務崗位的,優先聘任到相應專業技術職務崗位。對城區學校交流到農村學校任教的教師,交流后在農村學校中、高級崗位任職滿3年的,由市教育局實行統一考核,對其中表現突出的,如有相應崗位職數空缺,可在同一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等級內高聘一級。
在薄弱學校、農村學校任職期間晉升中級及以上職稱,以及獲評瑞安市級及以上“三個層次”榮譽的,從取得高一級職稱或相關榮譽之日起在本校服務期均不得少于2年,服務期內非組織原因調離本校的,停發骨干教師年度考核獎和相關待遇。定向評選的瑞安市級及以上的“三壇”教師,服務期不少于5年,服務期內非組織原因調離本校的,取消榮譽稱號和相關待遇。
(四)建立和完善義務教育學校教師待遇保障機制。繼續實施并逐步提高農村教師任教津貼,并進一步向小規模學校和教學點、邊遠山區和海島學校傾斜。對城區交流到農村、人事關系隨遷的教師,在農村任教期間按規定享受農村任教津貼。在績效工資總量外,市政府設立教學獎勵資金,用于參與義務教育學校交流教師的骨干教師年度考核獎、生活補助及其他獎勵等。對城區交流到農村任教的骨干教師,按照交流地域近遠,其年度考核獎是城區學校骨干教師的1.5至3倍,并給予相應的生活補助。農村骨干教師和發達地區學校教師主動申請跨片區交流到農村薄弱學校,參照執行。優先資助參與交流到農村的名優教師設立工作室。國培和省、市級骨干教師培訓首先保證農村教師和參與交流的教師參加。
七、考核管理
(一)提升業務素質。充分發揮參與交流的骨干教師、優秀教師的傳、幫、帶作用,帶動農村學校、薄弱學校教師提升業務水平。加大交流教師培養培訓力度,在浙派名師名校長培訓和省級骨干教師培訓中,優先向城區學校交流到農村學校的骨干教師傾斜。擴大農村學校名師、學科帶頭人、教壇新秀等骨干教師的培養規模。組織實施以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為重點的中小學教師全員培訓,著力抓好新任教師崗前培訓、在職教師崗位培訓和骨干教師研修提高,努力提升教師隊伍整體素質。
(二)加強考核管理。市教育局負責全市義務教育學校教師校長交流的管理指導,把學校教師交流工作列入對學校年度考核的重要內容;建立完善交流教師校長檔案管理機制,加強對教師專業發展的跟蹤指導。各教育學區、學校要加強交流教師校長工作績效的管理和考核,進一步健全完善考核管理機制,堅持考核管理和教師聘任相結合,把考核的結果與教師績效工資分配、崗位聘任、職務晉升、培養培訓、表彰獎勵等掛鉤,充分調動廣大教師的積極性,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三)嚴格交流紀律。廣大教師校長要充分認識交流對促進我市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的重要性,服從組織安排和管理,積極參加交流活動。對應交流而不服從組織安排交流的教師,3年內不得參加各級各類評先評優和瑞安市級及以上“三個層次”骨干教師的評選,不得申報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在崗位聘任時,予以低聘一個崗位等級,停發骨干教師年度考核獎和相關待遇,同時取消或建議取消其相應榮譽稱號,是校級領導和中層干部的予以免職。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要充分認識教師校長交流的重大意義,予以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建立健全部門協調溝通機制,形成政府統籌、部門分工協作、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及時研究和解決教師校長交流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市教育局要成立教師校長交流工作指導小組,制定具體的工作規范和實施細則,具體指導和落實全市范圍內的教師校長交流工作。選派交流教師的學校,要深入細致地開展思想工作,組織教師有序開展交流。接收交流教師的學校,要熱誠對待每一位流入的教師,幫助教師解決交流中遇到的各類困難,盡快幫助流入教師熟悉學校環境和文化,及時融入學校的各項工作,充分發揮流入教師的作用。
(二)加強政策宣傳。市教育局和各教育學區、學校統籌協調各方面的利益關系,深入細致地做好政策解釋、輿論宣傳和思想政治工作,多形式引導教師深入認識交流的意義和價值,消除思想顧慮。通過各種形式,廣泛聽取意見建議,大力宣傳和總結交流教師的先進典型和成功經驗。
(三)平穩有序推進。各教育學區、學校要充分認識該項工作的復雜性、艱巨性,結合本片區和學校實際,妥善處理改革、發展、穩定關系,把握工作重點和進度,循序漸進。保持和發揚學校的辦學特色和優勢,發揮骨干教師的引領作用,避免“削峰填谷”。堅決防止部分學校因交流而引發學校超編、超崗位結構比例配置等現象發生。解決交流教師的后顧之憂,尤其要關心交流到農村學校任教任職的教師校長,保障他們的合法權益。
教師交流實施方案 2
一、指導思想
堅持科學發展觀,以促進教育均衡發展、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為目標,以辦好全鎮每一所小學和關注每一個學生健康成長為宗旨,以全面提高教師整體素質為核心,建立科學、靈活、人文的用人機制,努力建設一支業務精湛、師德高尚、能適應教育改革和發展需要的教師隊伍,達到取長補短、資源共享、共同進步、均衡發展的目的,使全鎮小學教育教學質量得到較大提高。
二、基本原則
遵循"政策引導、制度保障、穩妥推進、合理流動"的原則,教師個人申請與組織安排相結合,促進教師由師資富余學校向師資不足學校、由優質學校向薄弱學校合理流動。交流與晉職、評優、評模相掛鉤。
三、交流時間
自20xx年1月1日起,交流時間不少于1年。
四、交流對象
1.全鎮45周歲以下且在同一所學校連續工作滿6年的專任教師。
2.縣級以上學科帶頭人、骨干教師、教學能手等教學業務骨干到薄弱學校交流優先安排。
3.各小學根據專任教師和班級數確定交流教師數,對申請交流教師進行統一安排。
4.考慮到教師個人家庭實際情況,有下列情況的暫不安排交流:
(1)重病,不能滿負荷工作的;
(2)妊娠、產假或哺乳期的;
(3)子女在任教學校就讀四年級及以下,且無人接送的;
(4)依靠本人照顧的直系親屬重病的。
5.音體美和英語學科的優秀教師可以申請多校兼課,
五、交流類別與具體要求
1.獎勵性交流
(1)條件:優秀的在職在崗的任課教師。具備下列條件的教師可優先考慮:主動要求晉升中、高級職稱的教師;確定為學校后備干部的教師;學科帶頭人、骨干教師等;近三年年度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2)人數和年限:每校原則上限報1人,交流時間為1年及以上。
(3)產生辦法:由教師本人申請,學校推薦,中心校集體研究批準后,統一安排交流學校。
(4)優惠措施:
①專業技術職務評聘時加分。具體辦法由職稱評聘方案規定。
②在評先評優方面,同等條件下優先申報。
(5)要求:參加獎勵性交流的'教師要服從領導,聽從安排,安心工作,認真教學,在教育教學教研方面要真正起到引領帶動作用,師生滿意度較高。若在交流時所任教學科在鎮內文化素質測評時名列后三名或學生成績與全鎮平均分相差15分以上的,責任心不強引起學校及學生家長嚴重不滿的,出現違背師德師風的,取消優惠待遇,并由中心校進行嚴肅處理。
2.督促性交流。
(1)產生依據和人數:出現以下情況的教師作為督促性交流的對象:
①近三年來凡在全鎮文化素質測試中連續名列后三名的教師或學生成績與全鎮平均分相差15分以上的。
②工作不認真,不服從學校安排,在當地造成不良影響的。
③違背師德師風或體罰、變相體罰學生造成不良影響的。
(2)交流時間最少1年。
(3)產生辦法:由中心校統一安排交流學校。
(4)要求:交流期間要服從領導,聽從安排,安心工作,認真教學,素質測試較接任時排名上升,否則,繼續交流。
3.逆向交流
(1)由上級主管部門調入到中心校的教師,由中心校安排,首先必須到村小任教,1年后有資格參加交流。
(2)根據中心小學生源、班級數及學科缺額情況,確需補充教師的,由村小交流到中心小學,由本人申請,學校推薦,中心校領導班子研究、考核合格后方可交流。如出現“督促性交流”中第(1)條相應情況不得交流。
六、工作流程
1.每年7月下旬,獎勵性交流教師提交申請,所在學校審核后報中心校。
2.8月上旬,中心校根據工作需要,研究確定交流人數和學校。審查獎勵性交流教師材料,擇優確定人選;確定督促性交流人選。
3.8月中旬,將交流情況報告教育局備案。
4.8月25日前,中心校將交流情況通知到相關學校和教師。
5.8月25日教師到交流學校報到。
6.8月30日交流正式開始。
七、其他
以上方案,若出現遺漏或與上級文件精神相沖突的事項,以上級文件為準。
教師交流實施方案 3
為進一步建立健全干部教師的合理流動機制,不斷均衡協調我鎮學校發展,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優化教師資源配置,促進教師專業發展,辦人民滿意教育,現擬定烏石學校教師交流制度。
一、交流原則
教師交流工作要遵循“科學合理,統籌兼顧,穩步推進,均衡發展”的原則。將調整充實與素質提升相結合、立足當前與著眼長遠相結合、個人意愿與教育需求相結合,促進教師隊伍合理流動,盤活教師資源。
二、交流方式
因工作需要或個人申請,經學校討論決定在全鎮范圍內交流。
三、對象及范圍
1.凡男53周歲、女50周歲以下的(以當年8月31日為準)我鎮在職在編專任教師。
2.專任教師因工作需要或本人自愿的。
3.在交流期間,女教師法定產假可視作交流年限。
4.懷孕或哺乳期內的教師、患重大疾病正在治療的教師可暫緩交流。
5.承擔區級以上課題實驗的教師,課題實施期間原則上不安排交流。
四、交流措施
1.自愿交流。
(1)鼓勵校本部的優秀教師申請到其他學校交流任教。
(2)自愿交流的教師,由本人提出申請,學校簽署意見,學校根據學校編制和學科結構情況統一組織安排。
(5)自愿交流的教師服務期滿后,原則上安排回原學校任教,自愿交流的教師可在任職期內同等條件下評優晉級。
2.盤活交流。
為均衡各校發展,學校根據實際情況,選派骨干教師到各村小、教學點進行盤活交流,幫扶和帶動村小、教學點的教育教學工作。
3.磨練交流。
有以下情形者,需進行磨練交流:
(1)師德師風出現問題的,屬交流之列。對不服從組織安排、教學態度不端正、影響學校正常教學秩序、屢次違反師德規定和學校規章制度的教師要進行交流。
(2)教學成績連續下降或下降幅度大的,屬交流之列。
(3)工作出現嚴重失職的`,屬交流之列。
4.鼓勵交流。
各教學點的教師,連續三年教育教學成績優秀者,可到中心校主要教學崗位,交流期滿后,工作成績優秀者可繼續在中心校任教。
五、交流周期、交流人數和人事管理
1.交流周期:兩年。
2.交流人數:每年3人以內。
3.人事管理:交流期間的工資、人事、編制關系保留在原單位,但參與交流單位的年度考核、山區教師津貼和績效考核。交流期滿,對交流教師進行考核鑒定,鑒定合格回原校任教。
六、紀律要求:
1.各校要加強領導,提高認識、精心組織,服從全局安排,完成全面工作。
2.有關人員要積極參與,爭取機會,提高自我,為我校教育均衡發展作出貢獻。
3.派出學校要加強與接收學校的溝通與協調,了解交流教師的工作、學習等情況,及時給予關心和幫助,使其能夠思想穩定,工作安心。
4、確定交流而不參加交流的教師不能評優評先,不能晉升高一級教師職務。
5、所有交流人員都必須按要求準時到崗盡責,凡不服從組織調配,超過一周拒不到崗的,將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予以告誡;超過半個月時間拒不到崗的,按自動離職處理,上報教育局處理。
七、工作要求
1.統一思想,精心組織。教師交流工作是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深化教育改革,促進教育均衡發展的一項重大舉措,事關教師的切身利益,學校要加強宣傳和組織力度,顧全大局,統籌安排。20xx年12月,學校組織全體教師學習學校交流方案,宣傳教師交流政策,進行動員部署。通過宣傳,讓廣大教師充分了解教師交流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強參與交流的自覺性。
2.有關人員要積極參與,爭取機會,提高自我,為我鎮學校的均衡發展作出貢獻。
八、附則
本實施方案解釋權歸烏石學校所有。
教師交流實施方案 4
為了深入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建立符合我校特點的教師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教師輪崗交流工作長效管理機制,切實解決我鎮偏遠地區學校教師缺編、各小學教師資源配置上的結構性矛盾,優化教育資源配置,實現教育資源共享,促進海口鎮小學教育公平和均衡發展,不斷提升辦學水平和效益,努力辦好讓人民滿意的教育。經研究,制定大觀區海口中心學校教師輪崗交流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以辦好每一所小學和關注每一個學生健康成長為宗旨,以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質量為根本任務。立足我校實際,建立和完善教師輪崗交流制度,促進教師資源均衡配置,實現教師隊伍管理上的創新與突破,積極推動我校教師輪崗交流工作。
二、基本原則
按照“以人為本、統籌兼顧、增強活力、和諧穩定”的工作要求,實現“資源共享、協調發展”的原則,做到三個結合,即:建立教師輪崗交流機制與建立健全科學合理的教師年度工作考評和獎懲機制相結合;建立教師輪崗交流機制與教師評優、晉級、職稱聘任相結合;建立教師輪崗交流機制與校長、主任隊伍管理相結合。
三、組織領導
成立大觀區海口中心學校教師輪崗交流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江振霞副組長:劉晗昭汪長生馬永生成員:朱慶鋒馬劉杰何傳劍黃平江劉純斌設立大觀區海口中心學校教師輪崗交流工作辦公室辦公室主任:汪長生(兼)
四、實施辦法
(一)輪崗對象
海口中心學校在編(除外單位借調的)在崗、在現任教學校服務已滿3年的專任教師,均為輪崗對象。其中下列人員不作為輪崗交流對象:
1、年齡男55周歲以上,女50周歲以上的專任教師。
2、身體殘疾或長年病假的'教師(以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經區教育局批假為準)。
3、中層管理干部、教導主任輪崗交流方案另行制定。
(二)輪崗交流措施
1、競聘小學高級教師職務的教師,必須有在培文小學、保嬰小學、引河小學、義湖小學其中之一學校任教2年的經歷。(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50周歲不受此項限制)
2、小學高級教師崗位10級晉升9級,9級晉升8級;必須有在培文小學、保嬰小學、引河小學、義湖小學其中之一學校任教2年的經歷。(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50周歲不受此項限制)。
3、從20xx年開始,我鎮小學教師評先進、優秀等,必須有在培文小學、保嬰小學、引河小學、義湖小學等偏遠學校任教經歷。
4、從20xx年開始,中心學校將從公用經費和績效工資中提取相應部分,用于在偏遠學校任教而家不在任教學校所在村的教師生活、交通補貼。
5、超編學校教職工績效工資發放按中心學校績效工資方案執行。
6、從20xx年開始,新任命的校長、主任必須有在偏遠地區任教2年以上的工作經歷。
7、從20xx年開始,新分配的教師全部到培文小學、保嬰小學、引河小學、義湖小學等校任教。服務期為3年。
8、到偏遠地區學校輪崗交流任教時間為2年。中心學校與輪崗交流教師簽訂輪崗協議,輪崗交流結束后由中心學校統一安排。(原則上愿意回原校任教的安排到原校)
五、工作要求:
1、各校要加強領導,提高認識、精心組織,服從全局安排。
2、有關人員要積極參與,爭取機會,提高自我,為我鎮小學的均衡發展作出貢獻。
3、派出學校要加強與接收學校的溝通與協調,了解輪崗交流教師的工作、學習等情況,及時給予關心和幫助,使其能夠思想穩定、工作安心。
4、輪崗交流教師的工資關系不變,年度任職考核和教師工作量化評估由接收學校負責進行。
5、所有涉及到的輪崗人員都必須按要求準時到崗盡責,不得自行安排或雇用臨時人員頂崗。凡不服從組織調配,超過一周拒不到崗的,將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予以批評教育;超過半個月時間拒不到崗的,按自動離職處理,上報教育局予以除名。
6、各校校長是實施教師輪崗交流機制的第一責任人。凡對輪崗制度不落實、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影響的,將追究學校主要領導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7、從20xx年開始,每年的7月海口中心學校受理教師輪崗交流申請。8月編制海口中心學校崗位設置方案。
(對在20xx年上學年,主動申請到偏遠學校任教的,計算時間按20xx年8月執行)
教師交流實施方案 5
為了促進我區教育均衡發展,我校依據海教發142號文件精神,為加強我校教師隊伍建設,進一步提高教師業務素質,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一下方案:
一、成立“交流管理”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交流管理”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z負責具體的工作
二、組織學習文件
組織領導小組成員認真學習海教發(20xx)142號文件,領會文件精神并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相關的措施。
三、實施方法;
1.將海教發(20xx)142號文件上傳至學校網站,并利用校信通通知全體老師進行學習。
2.學校采用鼓勵教師自主申報、指派相結合的方法。
3.報名截止時間:20xx年8月23日下午2:00前。
4.聯系人:z zz
四、激勵措施
在落實區局文件的基礎上,經校務會研究,對于積極參與交流的教師給予以下條件優先:
1.參與交流的教師,經支教學校考核達合格以上的教師,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安排培訓、評優評先、骨干申報、提拔任用。
2.參與交流的教師在享受第1條優惠條件的基礎上,每月還享有交通補貼費800元(計10個月)。
3.參與交流的教師,年度考核經支教學校考核達合格以上,學校在年度考核時優先考慮評為“優秀”。在交流期間,評優評先活動至少落實1次。
4.凡自主申報的教師,在享有以上3條優惠條件的基礎上,交通補貼費再上浮20%。
5.經學校指派參與交流的.老師,只享有第1-3條優惠條件。
6.凡自主申報參與交流的教師,近3年內在職稱評定時優先考慮。
7.學校指派參與交流的老師服從安排的,在職稱評定、評優評先等也給予優先考慮。學校指派的交流老師不服從安排的,視同放棄評優評先、職稱申報等,在區局政策延期內,不得評優評先、申報職稱評定(含初級、中級、高級)。只能在輪流申報中置后申報,近3年內不得進行職稱評定(有職稱指標也不得申報)。
教師交流實施方案 6
為進一步推進義務教育學校均衡發展,實現教師均衡合理配置,努力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全面提升xx學區教育教學質量,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xx實際,特制定教師交流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科學發展觀,以促進教育均衡發展、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為目標,以辦好轄區內每一所小學和關注每一個學生健康成長為宗旨,以全面提高教師整體素質為核心,建立科學、靈活、人文的用人機制,努力建設一支業務精湛、師德高尚、能適應教育改革和發展需要的教師隊伍,達到取長補短、資源共享、共同進步、均衡發展的目的.,使轄區內學校教育教學質量得到較大提高。
二、基本原則
遵循"政策引導、制度保障、穩妥推進、合理流動"的原則,教師個人申請與組織安排相結合,促進教師由師資富余學校向師資不足學校、由優質學校向薄弱學校合理流動。交流與晉職、評優、評模相掛鉤。
三、交流時間
自每年8月31日起,交流時間不少于1年。
四、交流對象
1.本校45周歲以下且在同一所學校連續工作滿6年的專任教師。
2.區級以上學科帶頭人、骨干教師、教學能手等教學業務骨干到薄弱學校交流優先安排。
3.學校根據專任教師和班級數確定交流教師數,對申請交流教師進行統一安排。
4.考慮到教師個人家庭實際情況,有下列情況的暫不安排交流:(1)重病,不能滿負荷工作的;(2)妊娠、產假或哺乳期的;(3)依靠本人照顧的直系親屬重病的。
5.音體美和英語學科的優秀教師可以申請走教兼課,
五、交流條件要求及待遇
(1)條件:優秀的在職在崗的任課教師。具備下列條件的教師可優先考慮:主動要求晉升中、高級職稱的教師;確定為學校后備干部的教師;學科帶頭人、骨干教師等;近三年年度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2)人數和年限:按教育局目標分配數落實交流教師數,交流時間為1年及以上。
(3)產生辦法:由教師本人申請,學校推薦,統一安排交流學校。
(4)優惠待遇
①專業技術職務評聘時加分。具體辦法由職稱評聘方案規定。
②在評先評優方面,同等條件下優先申報。
六、工作流程
1、每年8月下旬,交流教師提交申請,學校審核后報總支。
2、學校根據工作需要,研究確定交流人數和學校。審查交流教師材料,擇優確定人選。
3、將交流情況報告教育局備案。
4、學校將交流情況通知到交流教師本人。
5、8月底教師到交流學校報到。
6、交流正式開始。
七、其他
以上方案,若出現遺漏或與上級文件精神相沖突的事項,以上級文件為準。
教師交流實施方案 7
根據xx市教育局《中小學教師交流工作實施意見(試行)》精神,為切實加強對學校教師交流工作的領導,確保教師交流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裡謳小學教師交流工作實施方案:
一、組織管理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二、交流對象、比例和學校
(二)交流對象:全體教職工
(三)交流比例:控制在不低于學校專任教師總數的8%(交流教師數5人)。
(四)交流學校、期限:開平市第五中學,期限20xx年1月到20xx年12月。
三、工作進程
四、交流方式
教師交流采取掛職鍛煉方式。學校在全面分析教師思想動態、年齡結構、骨干教師分布和特殊家庭狀況等基礎上,廣泛宣傳,深入動員,先由符合條件的教師自愿報名,若所報教師的數量和任教學科符合對等交流的原則,又符合東河中學和五中學校實際,就因地制宜組織干部、教師交流。從而確定學校的交流教師名單,其中中層干部、骨干教師分別不得少于一名。若所報教師數量和任教學科不符合對等交流原則,則由學校領導和工作小組統籌安排。交流人員的`行政關系和人事關系保留在原任職學校,教師交流年限為一年,交流期滿返回原學校任職。
五、工作要求
(一)教師交流工作是一項改革性舉措,涉及到廣大教師的切身利益,廣大黨員干部、骨干教師要在教師交流中發揮好先鋒模范作用和骨干示范作用,帶動廣大教師積極參與教師交流工作。
(二)對交流教師的考核由調入調出學校在學期結束、交流期滿時共同組織實施,考核結果與教師師德考核、年度考核和績效工資掛鉤。考核為“不合格”的教師,師德考核和年度考核不得定為“優秀”等第。
(三)教師交流工作既要與教師的職稱評審相掛鉤,也要與教師的評先推優相聯系。在各級各類評先推優中優先考慮具有交流工作經歷的教師和交流業績優秀的教師。在干部選拔任用中優先考慮具有交流工作經歷的干部和教師。從20xx年起凡申報高一級教師職稱、參評區級以上骨干教師,必須有一年以上的交流工作經歷或個人已自愿提出交流申請并經公示,因名額限制沒有交流成功的除外。
(四)學校教師交流方案、交流名單報市教育局人事股審核備案。
六、凡被確定為交流對象但拒不服從安排的,作如下處理:
1.三年內取消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評聘資格,已經評聘專業技術職務的,低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
2.三年內取消區級以上骨干教師申報資格,已經命名為鎮級以上骨干教師的,取消骨干教師待遇;
3.當年師德考核和年度考核定為“不合格”等第;
4.校級和中層干部給予相應的組織處理。
教師交流實施方案 8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中發〔20xx〕4號)和《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深入推進中小學教師“縣(區)管校聘”管理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盤政辦發〔20xx〕28號)精神,不斷優化干部、教師資源配置,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現結合我縣義務教育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要以《義務教育法》、《教師法》、《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若干意見》等法律法規為依據,以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為宗旨,通過全縣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科學有序地交流輪崗,優化干部、教師資源配置,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和全縣義務教育的教育教學水平全面提升。
二、工作任務與交流輪崗范圍
1.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由縣教育局在每學年開學前統一安排進行。
2.義務教育學校教師交流輪崗的范圍為公辦學校在編(在冊)在崗教師。在同一所學校任教滿9年及以上的教師(男50周歲及以下、女45周歲及以下)均應交流輪崗(特殊情況,可適當放寬交流條件),城鎮學校、優質學校每學年教師交流輪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條件教師總數的10%,其中骨干教師交流輪崗比例應不低于交流總數的20%。處于孕期、哺乳期、患病、離退休時間不足3年、學校傳統項目和特色課程的領銜教師,可不交流輪崗。
3.義務教育學校校長交流輪崗的范圍為公辦學校校長、副校長。校長、副校長在同一所學校連續任滿兩屆后,原則上應交流輪崗。
三、工作原則
校長、教師交流輪崗要有利于相對薄弱學校師資隊伍的加強與發展;要有利于滿足一線教學需求;要有利于區域內整體師資隊伍的結構優化;要有利于校際的學科配套;要有利于校長、教師的專業發展;要有利于激活學校用人制度改革。
四、交流輪崗形式和程序
1.校長交流輪崗堅持組織選派的原則,立足學校干部隊伍實際,促進均衡發展。教師交流輪崗堅持組織選派和個人自愿相結合的原則,從實際出發,積極穩妥推進。
2.符合交流輪崗條件的校長,交流輪崗期間考核不合格者做降職或免職處理。符合交流輪崗條件的教師,可自愿提出申請,經學校和縣教育局批準后實施。即在各校教職工編制核定范圍內,統籌考慮師資的實際需求,結合每學年區域內教師調劑補充計劃,實施城鎮學校與農村學校、優質學校與薄弱學校教師交流輪崗。交流輪崗時限為三個學年度。
3.申請交流輪崗的教師填寫《盤山縣交流輪崗教師申請表》,縣教育局黨委根據全縣各學校教學實際需求,決定交流輪崗教師人選及其交流輪崗學校,填寫《盤山縣交流輪崗教師登記表》并存入個人檔案。
4.交流輪崗教師必須在一線任教,由交流輪崗學校負責交流輪崗期間的年度考核,優秀比例大于20%(具體比例與縣人社局商定)。交流輪崗期間因為個人原因不再交流輪崗的,取消交流輪崗教師身份和待遇(縣直學校教師不視為農村工作經歷),并從交流輪崗終止之日起,2年內不許評優評先(提交申請后反悔的參照執行)。
5.支教是交流輪崗的特殊形式。支教時間須滿一年,支教比例不得大于學校在編人數的5%。支教教師需在《盤山縣交流輪崗教師申請表》“備注”中標明“支教”字樣。受援學校僅限古城子學校、沙嶺學校、沙嶺北鄭學校、棠樹學校、東郭學校、石新小學、羊圈子小學。
五、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推進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是實現區域教育資源均衡配置,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和教師專業發展的重要舉措,是《義務教育法》賦予縣政府的重要職責。因此,各學校要予以高度重視,加強領導,成立教師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認真組織好本校的教師交流輪崗工作。要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制定本校的教師交流輪崗工作方案,確定交流輪崗工作指導思想、目標、交流輪崗方式等。
2.加大政策宣傳。教師交流輪崗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社會影響大、觸及教師的切身利益。因此,各校在實施過程中要始終貫徹以人為本的思想,要以對教師高度負責、對教育事業高度負責的精神,搞好宣傳,做實做細各項工作,促進教師交流輪崗工作的健康發展。
3.加強考核管理。嚴格執行校長崗位責任目標管理制度和中小學教師考核測評標準。進一步規范和完善教職工考核程序,積極探索學生家長、學生參與評價、考核教職工的辦法,嚴格執行師德一票否決,重點考核工作實績。在考核等次的確定上不徇私情,準確定位。對那些業務技術水平低、不能勝任本職工作或工作不努力、不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未完成學年工作任務或在工作中出現較大失誤,造成較大損失的人員,考核等次應確定為“不合格”。考核不合格或不參加考核的'人員按照相關規定處理。
4.強化政策保障。從20xx年起,在職稱評聘工作中,將教師到其他學校交流輪崗的工作經歷作為申報評審高級教師職務(職稱)和特級教師的加分條件。到縣直學校交流輪崗按有關政策執行。
5.消除后顧之憂。各校要切實解決校長、教師交流輪崗中工作、生活等實際困難,為參與校際交流輪崗的校長、教師創設良好的工作平臺和條件。
(1)交流輪崗到異校中、高級崗位的教師,其在原學校聘任的中、高級職務的細分等級予以保留。
(2)交流輪崗校長、教師的差別化待遇、鄉鎮工作補貼待遇由交流地學校發放。選派學校根據交流地學校所開具的工作量(含教學和教育管理等工作)證明落實工資待遇、職稱評聘、崗位聘任和績效獎金等待遇。
6.各校要做好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的政策宣傳和思想教育工作,著力形成正確的輿論導向和良好的工作氛圍,進一步激發校長、教師的工作積極性、主動性,確保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取得實效。要將實施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作為推進義務教育高水平均衡發展的關鍵舉措,并與全面改善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有機銜接,形成全面發展的整體合力。
本方案自下發之日起執行,以前交流輪崗文件即行廢止。
教師交流實施方案 9
為推動全縣教育事業協調發展,促進教師隊伍合理流動,根據人事部、教育部關于印發《關于深化中小學人事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國人部發〔20xx〕24號)和《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實施意見》及中共河南省委編辦、河南省教育廳、河南省財政廳、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挖潛創新加強教職工管理的意見》(豫編辦〔20xx〕6號)文件精神,經研究,并報請縣委縣政府同意,決定面向全縣農村義務教育學校選聘部分教師到城區義務教育學校交流輪崗,結合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原則;
(二)堅持公開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則;
(三)堅持自愿申報,擇優聘用的原則;
(四)堅持人崗相適,人事相宜的原則。
二、交流對象
虞城縣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在編在崗一線教師。
三、學科及人數
本次交流教師150名,其中:
(一)小學(100人):語文30人、數學35人、英語18人、信息技術2人、體育5人、音樂5人、美術5人;
(二)初中(50人):語文10人、數學10人、英語6人、物理3人、化學1人、生物3人、歷史3人、地理3人、道法1人、信息技術2人、體育5人、音樂1人、美術2人。
四、申報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
(二)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教師職業道德,嚴謹治學,為人師表;
(三)45周歲及以下(以檔案年齡為準);
(四)申請初中教師崗位應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申請小學教師崗位應具有專科及以上學歷;
(五)持有相應學段教師資格證書。持有高學段教師資格證人員可以申請低學段的崗位,持有低學段教師資格證人員不得申請高學段的崗位;
(六)身心健康,能適應申請崗位工作要求;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報:
1.特崗教師服務期限未滿3年的人員;
2.小學定向全科教師服務未滿6年的人員;
3.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或正在接受審查調查的人員;
4.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5.近三年(20xx年、20xx年、20xx年)年度考核結果有“不合格”等次的人員;
6.存在其他違背師德師風行為的人員。
五、方法及程序
(一)報名及初審
由各鄉鎮組織符合條件的教師填寫申請表,并進行資格初審。各鄉鎮要嚴格把關,不得弄虛作假,資格審查貫穿全過程,凡被發現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除取消當事人交流資格外,將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二)復審及面試
8月15日下午6點前以鄉鎮為單位將本鄉鎮教師申請表(見附件),身份證、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獎勵證書復印件各1份,近期小二寸標準證件照2張統一報送至縣教體局干部人事股,由干部人事股組織人員對申報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結束后,按照不低于1: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
面試采取試講和答辯相結合的方式進行,面試總成績100分,其中試講70分、答辯30分。備課時間15分鐘,面試時間共10分鐘(試講時間8分鐘,答辯時間2分鐘)。試講主要考察申報人員的學科專業素養、教育教學基本素養、教育教學能力、職業道德素質和心理素質等,試講不使用多媒體,不帶教具,可帶試講提綱進入面試室。答辯主要考察申報人員的語言表達能力和臨場應變能力。每組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面試成績。
(三)公示與聘用
根據面試成績,按照1:1確定考察人員,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交流輪崗人員,考察不合格的依次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遞補,最終確定人員在各鄉鎮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交流輪崗教師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參與學校學年度綜合考核,考核合格人員,統一辦理調動手續;考核不合格人員,退回原工作單位。另外,交流輪崗教師需無條件服從工作分配,凡不服從工作安排,不能勝任教學工作的,原則上退回原工作單位,三年內不得申請交流。
(四)人員補充
各鄉鎮對符合條件報名的教師,不得以各種理由推諉拒絕,對因教師交流輪崗空缺的崗位,原則上由20xx年招聘的特崗教師、小學定向全科教師及城區輪崗支教教師進行補充。
未盡事宜由交流輪崗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教師交流實施方案 10
為貫徹落實《中共山西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山西省教育廳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西省財政廳關于加快推進義務教育教師縣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的意見》(晉教師〔20xx〕14號)、《山西省教育廳等六部門關于轉發<教育部等六部門加強新時代鄉村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的通知》(晉教師函〔20xx〕31號)等精神,加強教師隊伍建設,促進校長、教師交流制度化、常態化,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現就推進大同市20xx年度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全國、全省、全市教育大會精神,以實現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為目標,按照“統籌兼顧、均衡發展、因地制宜、以人為本、科學規范、積極穩妥”的原則,著力構建科學、規范、有序的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機制,優化教師資源配置,提升教師隊伍整體素質,增強教師隊伍內在活力,縮小城鄉、區域、校際之間師資差距,促進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質量。
二、交流范圍
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
縣域內以優質學校為龍頭,分別聯合周邊農村學校、薄弱學校,形成若干個片區(學區、盟區),實行教師在片區(學區、盟區)內學校間交流。鼓勵城區學校教師跨片區交流。校級領導一般在縣域內交流。有鎮區和鄉村學校的縣(區),以城鄉學校之間交流為主;沒有鄉村學校的市轄區,以優質學校和薄弱學校之間的交流為主;鄉鎮范圍內以中心小學與村小學、教學點交流為主。在此基礎上,不斷完善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機制,逐步擴大交流范圍。
三、交流對象
1、凡男50周歲、女45周歲及以下,在同一所學校連續任職滿6年及以上的校長(含其他校級領導),在同一所學校連續任教滿6年及以上且完成一輪教學任務的專任教師為應交流對象。校長的交流按照管理權限由主管部門確定。教師每年交流人數要達到應交流對象總數的10%以上,其中每年參與交流的特級教師、學科帶頭人、教學能手、骨干教師、縣級以上模范(優秀)教師以及中高級教師要達到應交流對象總數的20%以上。同一學校級領導每次交流人數一般不超過校級領導總人數的30%。
2、在山區、丘陵地區農村學校任教滿9年或在條件更為艱苦的邊遠農村學校、教學點任教滿6年的教師,自愿繼續留校任教的,應尊重本人意愿,視為具有交流經歷。
3、處于孕期和哺乳期的教師或患病并經同級教育行政部門指定醫院診斷不宜交流的教師,在校內公示后,可暫不交流。學校傳統項目、特色課程的.領銜教師經同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可暫不交流,但延長時間原則上不超過3年。
4、校長、教師自愿申請參與交流的,經學校和同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后實施交流。
四、交流形式
交流堅持個人申請、學校推薦和組織安排相結合,堅持與教師培養、使用和優化教師隊伍相結合,堅持多形式、多層面開展交流工作。
1.指導性交流。鼓勵城區學校的名師、骨干教師和校長向農村學校、城區薄弱學校流動,指導農村學校、薄弱學校的學科建設、隊伍建設等。
2.合作性交流。采取名校辦分校、集團化辦學、聯盟校等形式進行交流,實現資源共享,優勢互補。
3.優化型交流。特長教師向特色學校流動,富余學科教師向該學科短缺學校流動,超編學校教師向缺編學校流動,超編學校與缺編學校根據學科余缺進行互補式流動,進一步促進教師結構優化。
4.走教型交流。采取就近片區內走教兼課的辦法,解決部分學校音體美、勞技、信息、心理健康等結構性崗位空缺問題。
5.其它形式交流。各縣區教育局、各學校要不斷創新交流方式,采取名師名校長特聘崗交流、對口幫扶、支教、送教下鄉等形式,支持優秀校長、優秀骨干教師向農村學校、薄弱學校有序流動。
五、工作流程
縣屬學校將符合交流條件的所有人員花名冊報送各縣(區)教育局。各縣(區)教育局根據各學校教師編制、崗位及符合交流條件教師的情況,下達各學校應交流的學科及交流名額指標。各學校將參與交流的人員名單報各縣(區)教育局。各縣(區)教育局根據實際情況,統籌安排,確定交流人員的服務學校。各縣(區)教育局將本學年度教師交流情況報告、校長教師交流花名表、交流人員報到單上報市教育局備案。
六、保障措施
1、評職評優優先機制。對積極參與交流并在教育教學工作中發揮骨干示范作用的校級領導、教師,在職務晉升、評優評先等方面給予傾斜,對做出突出貢獻的給予表彰獎勵。
2、改善工作生活條件。各縣教育局和各學校要努力改善交流教師的工作、生活條件,加快建設教師周轉房,可根據各縣實際情況給予交流人員一定的交通補貼。城區學校交流到農村學校的教師,享受農村教師補貼。
七、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認識。全面推進縣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是優化中小學校長和教師隊伍結構的有效手段,是推進優秀校長和骨干教師合理分布,縮小師資校際差距、城鄉差距和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重要舉措。各有關部門和學校主要領導要深刻認識這項改革的重要意義,消除對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的片面認識,在總結以往工作經驗的基礎上,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積極組織開展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大力提升校長教師隊伍素質,激發校長教師隊伍活力,促進本區域義務教育均衡發展。
2、加強組織領導。要充分認識教師校長交流的重大意義,予以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市教育局成立校長教師交流工作領導組。由主要領導擔任組長,分管領導擔任副組長,相關科室人員擔任成員,具體指導和落實全市范圍內的校長教師交流工作。選派交流教師的學校,要深入細致地開展思想工作,組織教師有序開展交流,努力幫助教師解決交流中遇到的各類困難。接收交流教師的學校,要熱誠對待每一位流入的教師,盡快幫助流入教師熟悉學校環境和文化,及時融入學校的各項工作,充分發揮流入教師的作用。
3、分級規劃實施。縣教育行政部門要全面掌握所屬義務教育學校師資需求和在編教職工基本情況,統籌制定年度交流計劃,將交流指標落實到各校;各學校每年進行調查摸底,核清人員學科、年齡、教齡結構和學校工作年限等情況,根據交流指標,確定交流人員名單。
4、加強政策宣傳。要統籌協調各方面的關系,深入細致地做好政策解釋、輿論宣傳和思想政治工作,要多形式引導教師深入認識交流的意義和價值,消除思想顧慮。要廣泛聽取意見建議,研究制定科學合理的教師校長交流工作方案。要大力宣傳和總結交流教師的先進典型和成功經驗。
5、平穩有序推進。要充分認識該項工作的復雜性、艱巨性,結合本地實際,妥善處理改革、發展、穩定關系,把握工作重點和進度,循序漸進。保持和發揚學校的辦學特色和優勢,發揮骨干教師的引領作用。堅決防止部分學校因交流而引發學校超編、超崗位結構比例配置等現象發生。要制定相關配套政策,解決交流教師的后顧之憂,尤其要關心交流到農村學校任職任教教師校長,保障他們的合法權益。
6、其他要求。各縣(區)教育局要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全力推進校長、教師交流工作,確保圓滿完成年度目標任務。從9月份起,于每月25日前向市教育局書面報告該項工作進展情況。建立責任制度,確定1名分管領導和1名具體責任人負責日常管理、考核評價、信息報送等工作。
教師交流實施方案 11
一、指導思想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教育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推進縣(區)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的意見》(教師〔20x〕4號),湖南省教育廳《關于推進縣(市、區)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的意見》(湘教發〔20x〕51號)和長沙市教育局《關于推進縣(市、區)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的意見》(長教通〔20x〕121號),以及《事業單位管理條例》《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試行辦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為全面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優化教師隊伍結構,促進城鄉校長教師合理交流,激發教師隊伍活力,提升教育教學質量,推進城鄉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特制定本方案。
二、具體措施
(一)區管校聘工作
1.試點學校
望城區向陽中學望城區茶亭梅園中學
2.聘用原則
堅持按需設崗、雙向選擇、公開公平、以人為本的原則。
3.聘用流程
按需設崗→個人申請→審核聘用→公示結果→簽訂聘書(合同)
4.落聘人員由區教育局統籌調劑。
5.時間安排
3月-5月前期調研,6月-7月制定方案,8月具體實施并完成。
(二)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
1.交流輪崗方式
(1)支教:城區學校教師到農村學校支教。
(2)交流:城區與城區、農村與農村學校之間教師交流輪崗。
(3)考選:區內農村教師通過考試方式交流到城區。
(4)走教:片區或集團學校內部因學科需要跨校兼課;市、區級卓越教師對口支援相對薄弱學校或薄弱學科。
城區學校是指街道區域內的學校,農村學校是指鄉鎮區域內的`學校。
2.交流輪崗對象
(1)公辦學校(園)在編在崗教師(幼師)。
(2)公辦學校校長(園長)、片區校成員。
3.交流輪崗原則
(1)按個人申報、學校同意、雙向選擇、教育局審批的流程辦理。
(2)鼓勵城區教師到農村支教。
(3)支教時間原則上1-3年,也可直接辦理人事異動關系。
4.交流輪崗時間
除走教外,支教和交流均在6月28日前完成申報工作(申報審批表交區教育局318室),8月底前完成有關人事關系異動。
5.交流輪崗補助
(1)支教教師工作量達學校平均工作量及以上,根據支教學校距離及偏遠程度,享受300-900元/人?月的交通補助;享受相應農村學校教師的鄉鎮工作補貼。
(2)走教教師兩校工作總量(按課時計算)達所在學校平均工作量及以上,且在走教學校課時工作量達該校平均工作量三分之一及以上的,可享受支教相應交通補助。
(3)市、區級卓越教師對口支援相對薄弱學校,交通補貼酌情而定。
三、實施步驟
(一)宣傳發動
區管校聘試點學校要制定本校“區管校聘”改革試點工作的具體實施方案,及時召開教職工“區管校聘”管理改革試點工作動員會。區屬各學校、各片區校要根據長沙市教育局《關于推進縣(市、區)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的意見》(長教通〔20x〕121號)文件精神,鼓勵城區學校教師到農村支教,鼓勵卓越教師支教、走教。
(二)摸底申報
區屬各學校、各片區校要根據各校崗位需求等實際情況,精準制定崗位需求計劃,重點摸清緊缺學科、意向交流、支教教師實際情況,引導、規范教師流動。
(三)會議審定
區教育局根據各校崗位需求,結合教師申請意愿,意向學校教師結構、專任教師需求、崗位設置等實際情況,召開專題會議研究,統籌調劑。
四、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部門聯動。“區管校聘”和校長教師交流工作在區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開展。
2.明確目標,促進交流。以“城鄉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為目標,調優教師結構,推進教育優質均衡發展。
3.強化保障,激發活力。在教師職務晉升、職稱晉級、評優評先、培養培訓等方面向有農村工作經歷、有交流輪崗經歷的校長、教師傾斜。
4.嚴格考核,落實獎懲。一是考核學校。對派出學校和受援學校均設置專項指標進行考核。二是考核教師。以受援學校為主,派出學校為輔。
教師交流實施方案 12
為了促進基礎教育的改革和發展,建立符合我校特點的教師管理制度,促進教育公平和均衡發展,不斷提升辦學水平和效益,努力辦好讓人民滿意的教育。經研究,決定建立本校教師輪崗支教交流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趙化學區教育工作督導組和xx鎮政府關于均衡發展教育的精神,以關注每一個學生健康成長為宗旨,以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質量為根本任務,立足本校實際,建立和完善教師輪崗支教交流制度,積極推動我校教師輪崗交流工作。
二、基本原則
按照“以人為本、統籌兼顧、增強活力、和諧穩定”的工作要求,本著“資源共享、協調發展”的原則,做到三個結合,即:建立教師輪崗交流機制與建立健全科學合理的教師職務晉級和獎懲機制相結合;建立教師輪崗交流機制與弘揚艱苦奮斗、愛崗敬業的'師德教育相結合;建立教師輪崗交流機制與確保教育系統安定穩定、推動教育事業持續健康發展相結合。
三、基本情況
本校下轄青山、楊寺村小。青山村小現有五個教學班,學生110余人,教師6名。楊寺村小現有四個教學班,學生90多人,代課教師4名。
三、實施辦法
(一)輪崗對象
1、凡我校完小的在編在崗專任教師,均為輪崗對象。
2、當村小一旦出現差缺教師時,在完小教師中按照下列次序確定交流對象:
(1)教師自愿申報到村小任教。由本人提出申請,學校根據學科結構等情況確定是否安排輪崗支教。
(2)在近一學年期末統考中,所任教學科平均分與學區平均分差距最大者【教多班科的取平均,再乘以系數(1-0.1x),x為教師任教的統考班科數】,按照輪崗支教人數,按平均分差距從大到小依次確定。
(3)若統考成績名次相同,則年齡較小者為輪崗支教交流對象。
3、符合下列條件者,不作為輪崗交流的對象:
(1)男教師年齡58周歲以上,女教師53周歲以上的專任教師(時間截至到當年8月31日為準)。
(2)校委會成員。
(3)孕婦、身體殘疾或長期病假的教師(以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為準)。
(二)輪崗年限要求
到村小支教原則上應滿1學年,期滿后可申請回完小工作,也可申請繼續在村小工作。
四、激勵措施
1、參加輪崗交流的教師在評優評先時,在同等條件下予以優先考慮。
2、在崗位等級晉升時,在同等條件下有到村小支教工作經歷者優先晉升。若均有到村小支教工作經歷,則以支教工作時間較長者優先晉升。
3、到村小支教的教師,學校給予路費生活費補助:青山:300元/月,楊寺:500元/月。一學年按10個月計算。
五、紀律要求
1、全體教師要積極參與,爭取機會,提高自我,為我校教育事業均衡發展做出貢獻。
2、對于學校考核確定應該到村小支教而不參加輪崗支教的教師處理辦法:①師德師風年度考核“不合格”。②教師學年度考核“不合格”。
3、到村小支教的教師必須按要求準時到崗,不得雇用臨時人員頂崗。凡不服從組織調配,超過一天拒不到崗的,將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予以效能告誡;超過2天時間仍然拒不到崗的,按上述第2條處理。
4、本實施方案自20xx年8月1日起執行。
教師交流實施方案 13
為了促進我區教育均衡發展,我校依據海教發(20xx)142號文件精神,為加強我校教師隊伍建設,進一步提高教師業務素質,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一下方案:
一、成立“交流管理”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交流管理”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x負責具體的工作
二、組織學習文件
組織領導小組成員認真學習海教發(20xx)142號文件,領會文件精神并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相關的措施。
三、實施方法;
1.將海教發(20xx)142號文件上傳至學校網站,并利用校信通通知全體老師進行學習。
2.學校采用鼓勵教師自主申報、指派相結合的方法。
3.報名截止時間:20xx年8月23日下午2:00前。
4.聯系人:
四、激勵措施
在落實區局文件的基礎上,經校務會研究,對于積極參與交流的教師給予以下條件優先:
1.參與交流的教師,經支教學校考核達合格以上的教師,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安排培訓、評優評先、骨干申報、提拔任用。
2.參與交流的教師在享受第1條優惠條件的基礎上,每月還享有交通補貼費800元(計10個月)。
3.參與交流的'教師,年度考核經支教學校考核達合格以上,學校在年度考核時優先考慮評為“優秀”。在交流期間,評優評先活動至少落實1次。
4.凡自主申報的教師,在享有以上3條優惠條件的基礎上,交通補貼費再上浮20%
5.經學校指派參與交流的老師,只享有第1-3條優惠條件。
6.凡自主申報參與交流的教師,近3年內在職稱評定時優先考慮7.學校指派參與交流的老師服從安排的,在職稱評定、評優評先等也給予優先考慮。學校指派的交流老師不服從安排的,視同放棄評優評先、職稱申報等,在區局政策延期內,不得評優評先、申報職稱評定(含初級、中級、高級).只能在輪流申報中置后申報,近3年內不得進行職稱評定(有職稱指標也不得申報)。
教師交流實施方案 14
根據《教育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推進縣(區)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的意見》(教師〔20xx〕4號)、《關于進一步加強縣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的實施意見》(粵教師〔20xx〕1號)、《廣東省教育廳關于推進落實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有關工作的通知》(粵教師函〔20xx〕48號)和“強師工程”有關要求以及市縣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評價工作要求,20xx年樂昌市將繼續落實縣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有關工作,創新交流輪崗方式方法,不斷提高交流輪崗實效。結合樂昌市教育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立足縣域教育實際,深入挖掘本地師資潛力,有效整合教師資源,構建交流互助共同體,激發教師隊伍和學校管理活力,促進教師專業發展,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有效促進樂昌市縣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教育均衡、快速發展。
二、工作目標
(一)加強同等條件下的校際融合,師資互換,激發教師隊伍活力,促進教師專業發展,提升教育教學質量。
(二)進一步加大校本部與村小(教學點)間的教師交流輪崗力度、廣度和深度,激發隊伍活力,均衡配置師資,縮小教育水平差距,有效促進當地教育均衡發展。
(三)通過教師市內競崗激發教師隊伍活力,促進縣域內師資合理流動,實現師資均衡配置。
三、工作內容
(一)校長交流
20xx年樂昌市中小學正副校長繼續加大交流輪崗力度,合理調配資源,有效激發校級領導活力,提高學校管理水平和管理實效。具體由市教育局結合實際組織實施。
(二)教師交流
20xx年,縣域內教師的交流輪崗工作采取結對交流、競崗和支教等多種方式進行。具體安排如下:
1.交流范圍。
(1)城區及鎮義務教育學校繼續按學校整體情況互派教師結對交流。
(2)加大中心小學(學校)本部與村小(教學點)間交流輪崗力度,校本部與村小(教學點)繼續互派教師交流。
(3)直屬學校優秀教師到薄弱學校、農村學校支教或鄉鎮學校教師到城區學校跟崗學習。
(4)市內競崗。通過競崗加大城鄉師資交流,激發教師隊伍活力。
2.交流對象。結合樂昌市實際,參與交流的城區和鎮義務教育學校的'教師在現學校原則上任教9年(含9年)以上的需進行交流輪崗(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教師除外)。
3.交流人數。
(1)結對交流學校交流人數原則上按學段雙方各派6人。鑒于實際情況,實際派出交流學科由雙方按需協商后確定。
(2)中心小學(學校)與村小(教學點)間的交流輪崗人數由各校根據本校實際進行統籌安排、合理配置。
(3)競崗和支教等方式的交流人數均由市教育局結合實際予以確定。
4.交流時間。每位教師參與交流時間為1年。
5.交流安排。校際間需就交流工作進行充分溝通和協商,依照下表安排選派相關學科教師進行交流。
(1)結對交流安排如下:
略
除上表安排的交流學校及人數外,各校還可自行協商安排各學科其他教師參與交流。安排交流的教師信息需在確定人選一周內報市教育局人事股備案。
(2)全市各中心小學(學校)校本部與村小(教學點)間的教師交流輪崗,由各中心小學(學校)參照上級文件要求并結合本校實際,自行制定交流實施方案,并認真、扎實開展教師交流活動。9月10日前各中心小學(學校)還需將當年校本部與村小(教學點)間教師交流活動方案、交流教師名冊,以及上學年校本部與村小(教學點)間教師交流情況總結報備樂昌市教育局人事股。同時,學校需做好資料歸檔工作。
(3)市內競崗由市教育局組織實施。
四、管理要求
(一)宣傳動員。
縣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是實現教育均衡發展的重要舉措。實施結對交流、競崗及支教等教師交流方式是立足縣域實際、突破教師交流瓶頸的有效途徑。各校要提高認識,統一思想,加大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的宣傳力度,將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的有關政策精神傳達給每位教師,并動員廣大教師積極參與交流輪崗活動。
(二)交流管理。
交流輪崗教師接受派出學校和接收學校的雙重管理,按照“接收學校為主,派出學校為輔”的管理原則,由接收學校將交流輪崗教師納入本校教師管理范疇。
1.結對交流。按照原交流管理辦法進行。
2.支教。按照原支教管理辦法進行。
3.市內競崗。理順交流輪崗人員的崗位關系和工資關系。
(三)考核管理。
1.交流教師的各方面表現、工作情況、教學成績等列入當年交流學校的管理成績中,作為評價雙方學校教育教學管理成績以及學校和學校領導評優評先等的重要依據。
2.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納入職務評定、職級晉升等考核指標;在同等條件下,評優評先優先考慮。
(四)組織管理。
除競崗人員外,其他參與交流輪崗教師的工資、人事關系均在原任教學校。
五、保障措施
1.加強指導與落實,成立中小學校長教師交流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人事股,辦公室主任由何思同志擔任,負責教師交流工作的綜合協調和具體組織實施工作。
成立六個督導組,負責校長教師交流的指導和協調工作。
第一督導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掛點下列學校的股室負責人
負責學校:樂昌二中、金雞小學、沙坪中學、沙坪中心小學、云巖中學、云巖中心小學、樂昌四中
第二督導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掛點下列學校的股室負責人
負責學校:九峰中學、九峰中心小學、兩江中心學校、北鄉中心學校、樂園小學
第三督導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掛點下列學校的股室負責人
負責學校:中英文學校、三溪中心學校、老坪石中心學小、坪梅中學、坪梅小學、坪石實驗學校、關春中學
第四督導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掛點下列學校的股室負責人
負責學校:樂昌一中、樂昌中職學校、樂城一小、鳳凰小學
第五督導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掛點下列學校的股室負責人
負責學校:新時代學校、樂昌實驗學校、樂昌四中、啟智學校、樂昌小學、樂城二小、樂城三小、河南小學、果育小學
第六督導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掛點下列學校的股室負責人
負責學校:城關中學、梅花中學、梅花中心小學、秀水中心學校、長來中學、長來中心小學、樂昌三中、廊田中心學校、五山中心學校、大源中心學校、白石中心學校、黃圃中心學校、慶云中心學校
2.交流學習經費按相關規定執行。
教師交流實施方案 15
根據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xx年校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的通知》要求,結合我區學校、幼兒園實際,制定20xx年校(園)長教師交流輪崗工作方案如下。
一、交流輪崗人員范圍
全區中小學、職業學校、幼兒園、局所屬事業單位(以下簡稱學校)的在編在崗(含人員控制總量、合同制教師)校(園)長、教師(以下簡稱校長、教師)。
二、交流輪崗的對象和人數
符合以下條件的校長、教師均須按規定參加交流:
(一)在同一所學校連續任職滿2屆的校長。其中,校長每屆任期一般為5年、副校長為3-5年,同一所學校校長、副校長一般不同時進行交流;
(二)已聘任一級教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在同一所學校連續任教超過2個聘期的專任教師。高級教師及以下每個聘期為3年、正高級教師為5年;
(三)新晉升履職的教師原則上3年內至少安排其參加1次不低于1學年的城鄉教師輪崗交流。
除上述條件以外,本人自愿交流的校長、教師,所在單位要給予積極支持。
三、交流輪崗的類別和時間
(一)調配交流。校長的調配交流,按校長職級制的有關規定,按程序辦理,人事關系同步調整。教師的調配交流根據《墾利區教育系統人員調配暫行規定》(墾教發[20xx]41號),區教育局擬定人員調配方案,經區委編委領導同意后,報區委編辦、區人社局備案,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手續,調配交流人員人事關系同步調整。
(二)校際之間交流。由各區直學校提報交流任教教師到鎮、街道學校任教的材料,報區教育局審批備案,交流期間不轉人事關系,原單位工資待遇等保持不變;學校學科富余人員,根據學科情況,各學校提報人員名單,由教育局統籌安排交流,交流期間不轉人事關系,原單位工資待遇(鎮、街道學校教師交流到區直學校教師不再享受鎮、街道相應補貼)等保持不變。教師交流時間原則上為1-3學年。校長每次交流的年限原則上不少于一屆。
(三)局屬事業單位與學校之間的交流。局屬事業單位人員到學校交流,學校教師到局所屬事業單位交流,由所在單位提報人員交流材料,報區教育局審批備案,交流期間不轉人事關系,原單位工資待遇(鎮、街道學校教師交流到局所屬事業單位不再享受鎮、街道相應補貼)等保持不變。交流時間原則上為1-3學年。
四、交流輪崗的方式
(一)個人申請。符合交流輪崗要求的校長、教師本人提出交流申請,報學校和區教育局審批。
(二)學校推薦。學校根據教師交流的有關規定和本校教師隊伍實際,制訂年度交流計劃。主要依據教師在本校連續任職時間和個人申請,確定符合規定條件的校長、教師,原則上不低于符合交流條件人數的10%,分期分批進行交流,報區教育局備案后實施。
五、交流輪崗的實施步驟
(一)人員上報。確定全區各學校交流輪崗人員計劃,采取個人報名、組織安排的方式確定本單位交流人員,填寫《墾利區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登記表》,上報區教育局備案。
(二)資格審查。根據報名條件要求,區教育局審核報名人員資格,確定交流輪崗人員。
(三)組織交流。根據報名情況和資格審查情況,對審查合格的教師做出統一安排。各單位要為交流輪崗校長、教師創造必要的.工作條件,支持、指導、幫助交流輪崗校長、教師履行工作職責。
(四)報送要求。以學校為單位,將《墾利區符合交流輪崗教師統計表》、《墾利區教師交流輪崗登記表》、《墾利區校長交流輪崗登記表》和《墾利區校長教師交流輪崗人員匯總表》紙質版一式兩份于8月31日前報區教育局509室;上年度交流輪崗教師所在單位和交流學校要認真總結教師交流工作取得的成效,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的意見、建議,形成書面報告,一并上交。不按規定時間和要求提報材料的學校,區教育局不再受理。
六、有關要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經個人申請,所在單位同意,區教育局批準,可以不列入交流范圍:
1.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
2.因患重大疾病正在治療,或正在孕期、哺乳期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安排參與交流: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
2.因健康等原因不能保證正常工作的;
3.存在嚴重師德問題的。
(二)交流范圍內的校長、教師參加職稱評審、聘任的必須具有交流工作經歷,其中:申報評審高級教師職稱、正高級教師職稱和評選特級教師的必須具有在鎮學校任教1年以上的工作經歷。對出勤達不到要求、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認定支教經歷。
(三)交流輪崗待遇。按照區委組織部下派干部的標準發放交通、生活補貼,交流期滿結束時經考核合格后根據考勤情況一并發放。交流輪崗校長、教師與接收學校教職工在培訓學習、假期安排、日常管理等方面同等對待。
(四)優先安排交流輪崗校長、教師的培訓計劃和項目。
(五)嚴肅工作紀律。各學校在實施校長、教師交流工作中,必須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肅紀律,加強監督,切實維護參與交流人員的合法權益,維護教師隊伍穩定。
教師交流實施方案 16
為進一步促進城鄉義務教育協調均衡可持續發展,優化我學區學校教師合理配置,全面夯實教育內涵發展的基礎,制定本實施方案。
第一條、以實現我學區學校教育高位均衡發展、加快實現教育現代化為目標,不斷促進教師資源合理配置,優化教師隊伍結構,提升教師隊伍整體素質,增強教師隊伍活力,為辦好每一所學校提供有力保障。
第二條、根據教育局要求,教師校長交流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促進均衡。均衡合理配置教師資源,優化教師隊伍的學科結構、職稱結構和年齡結構,縮小校際差距,縮小城鄉差距,努力辦好每一所學校,促進每一個學生健康成長。
(二)增進激勵。通過交流,增加鍛煉機會,消除教師職業倦怠,不斷激發工作熱情和創新能力,提高教師適應不同學校、不同學生的教育教學能力,增強教師隊伍活力,促進教師的專業發展和學校的可持續發展。
(三)有序流動。教師校長交流工作納入教育發展規劃和教師隊伍建設規劃,重點引導骨干教師和校長向農村學校(教學點)和薄弱學校流動,引導超編學校教師向缺編學校流動。
(四)統籌兼顧。統籌各類學校和教師的不同需求,統籌交流與培養、使用與結構優化,統籌學校需要和交流對象的實際情況,兼顧學校的辦學特色與優勢,兼顧交流對象的工作、生活和家庭實際情況,保持教師隊伍的動態平衡,維護學校良好的教育教學秩序。
(五)公開規范。公開教師校長交流辦法、程序和結果,規范操作,嚴肅紀律,加強監督,切實防止不規范、不公平以致xx現象的.發生。
第三條、交流輪崗是指事業編制教師從一所學校調到另一所學校工作,并隨遷人事關系的流動過程。交流對象為在同一學校連續任職或任教達到一定年限的校長(包括其它他中層及以上干部,下同)和教師。
第四條、以下人員可以不納入交流范圍:
(一)男超過50周歲、女超過45周歲(具有高級職稱且選擇延遲退休的女教師為50周歲)的教師。
(二)已有2所及以上其他學校的工作經歷且每所學校工作時間均超過3年及以上的教師。
(三)處于孕期和哺乳期的教師,或患病并經教育局指定醫院診斷不宜交流的教師。
(四)現承擔學校特色課程的領銜教師、承擔學校重大教科研項目的教師,經區教育局同意,可暫不納入交流。
(五)下一學年擔任畢業班教學工作的教師,學校確需留任可暫緩安排,但延長時間一般不得超過一年。
第五條、以下人員為符合年度交流條件的對象:
(一)同一學校任職滿九年的校長或書記;
(二)同一學校同一崗位任職滿6周年的副校級及中層干部;
(三)同一學校任教滿12周年的教師;
(四)夫妻在同一學校的其中一方(符合第四條第一款的對象仍列入交流范圍);
(五)符合第四條第2、3、4款可不納入交流條件,但在同一學校已連續任職滿15周年的有關人員;
(六)無3周年以上非城區學校或2所以上學校(幼兒園)工作經歷的,獲得區學科骨干及以上榮譽的城區教師;
(七)其它因工作需要、結構優化,需調整交流的有關人員。
第六條、對沒有達到交流條件或可不納入交流范圍的教師校長,本人申請要求交流的,經所在學校(幼兒園)同意并報區教育局批準也可納入交流對象范圍。
教師交流實施方案 17
為了促進我區教育均衡發展,我校依據海教發(20xx)142號文件精神,為加強我校教師隊伍建設,進一步提高教師業務素質,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一下方案:
一、成立“交流管理”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交流管理”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x負責具體的工作
二、組織學習文件
組織領導小組成員認真學習海教發(20xx)142號文件,領會文件精神并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相關的措施。
三、實施方法;
1.將海教發(20xx)142號文件上傳至學校網站,并利用校信通通知全體老師進行學習。
2.學校采用鼓勵教師自主申報、指派相結合的方法。
3.報名截止時間:20xx年8月23日下午2:00前。
4.聯系人:
四、激勵措施
在落實區局文件的基礎上,經校務會研究,對于積極參與交流的教師給予以下條件優先:
1.參與交流的教師,經支教學校考核達合格以上的教師,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安排培訓、評優評先、骨干申報、提拔任用。
2.參與交流的.教師在享受第1條優惠條件的基礎上,每月還享有交通補貼費800元(計10個月)。
3.參與交流的教師,年度考核經支教學校考核達合格以上,學校在年度考核時優先考慮評為“優秀”。在交流期間,評優評先活動至少落實1次。
4.凡自主申報的教師,在享有以上3條優惠條件的基礎上,交通補貼費再上浮20%。
5.經學校指派參與交流的老師,只享有第1-3條優惠條件。
6.凡自主申報參與交流的教師,近3年內在職稱評定時優先考慮7.學校指派參與交流的老師服從安排的,在職稱評定、評優評先等也給予優先考慮。學校指派的交流老師不服從安排的,視同放棄評優評先、職稱申報等,在區局政策延期內,不得評優評先、申報職稱評定(含初級、中級、高級)只能在輪流申報中置后申報,近3年內不得進行職稱評定(有職稱指標也不得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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