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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學校期末考試通知
在生活中,能夠利用到通知的場合越來越多,通知是一種下行性常用公文,其使用不受機關級別的限制,可用于發布規章、轉發公度文,布置工作、傳達事項等。那要怎么寫好通知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關于學校期末考試通知,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關于學校期末考試通知1
各院(部):
根據本學期期末考試工作,第19-20周為考試全校期末考試周,具體的期末考試相關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務組織
本學期的期末考試工作按照校、院(部)二級排考組織方式進行。學校負責落實校通識平臺課和全校性課程的排考工作,教學單位負責落實各自其他所屬課程的排考工作。
二、考務工作標準
1、期末考試的排考工作(含考試、考查)嚴格執行《南昌工程學院課程考試管理辦法》(南工發[]111號)文件要求。所有的考試安排嚴格按照標準化考場排考和落實監考老師。
2、所有的考務安排都在教務綜合管理系統中操作。系統外不產生期末考試課程監考工作量。系統中必須發布排考結果,可供師生查詢。
三、時間安排及工作要求
1、學校安排的通識平臺課、全校性課程以及學院申報給學校排考的課程的期末排考工作于11月19日前完成,課程考試的教室和時間在教務綜合管理系統中可以查詢,教務處在12月4日將公布排考結果。12月11日前各院(部)負責落實每一個考場的監考老師,并錄入系統。
2、12月4日前各院(部)完成課程所屬的其他考試課程的排考工作,并及時發布排考結果(要求發布在綜合教務管理系統、學院網站、學生班級群)供師生查詢。
3、學校統一安排的期末考試課程及院(部)安排的其他課程,院(部)要按照課程考試管理辦法的規定落實監考教師,監考教師名單填寫在期末考試安排表的監考教師欄位中,于12月11日16:00前將監考教師名單錄入至系統,并打印全院(部)的所有監考安排表加蓋院部公章后交教務處教學運行科。監考任務要求在考前以紙質單的'形式通知到監考教師。相關責任教師按時、按地組織考試,學校將組織檢查。
4、由院(部)安排的考查課程,院(部)組織相關教師按規定時間嚴格執行《南昌工程學院課程考試管理辦法》(南工發[]111號)文件要求組織考試,并于12月18日之前將監考教師名單錄入至系統,并打印全院(部)的所有監考安排表加蓋院部公章后交教務處教學運行科。
5、本次期末考試按教學班排考,同一班級、同一課程的學生可能不在同一教室考試,各院(部)務必通知到每個班級、每個學生認真查看各自的期末考試安排表(要做到“三看”:一看教務系統學生專區考試安排、二看教務處網站安排表或學院網站、三看考場安排名單),以免錯過了考試場次,走錯了考場等情況。
6、各院(部)安排好期末考試的出卷工作,按規定備好A、B卷,并將試卷分別裝入2個信封中,各院(部)在粘貼口縫線處封裝、簽字、蓋章,到書庫進行試卷的印制并安排指定教師進行分裝工作,試卷交印時請務必做好簽收手續。
7、各院(部)要認真落實干部監考工作,繼續執行百名干部下考場活動,干部監考的安排表格要求從系統安排表格中篩選出來單獨打印蓋章,并將電子稿()一并交教務處教學運行科。
8、學生查詢各自考試安排,如遇個別同學因留級、自主選課、重新學習導致的排考有沖突,請于18周前到行政樓218辦理緩考手續。
9、本學期期末考試所有課程的的考試成績于考試結束后三個工作日內錄入綜合教務管理系統。
10、為確保期末考試安全、穩定,各院(部)要組織開展監考教師培訓和學生誠信考試教育活動。
教務處-11-23
關于學校期末考試通知2
校屬各有關單位:
~X學年第一學期期末考試周即將開始,為切實做好普通本科學生期末集中考試的各項工作,確?荚図樌M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X學年第一學期期末集中考試時間安排在X年1月11日~1月22日,即本學期第19、20周,各學院必須高度重視,認真做好實施工作。
二、本學期第15周及其以后結束的以考試方式進行考核的課程,一般安排在考試周內進行,第15周后課程考核異動不予辦理。教務處根據各班情況對部分課程的期末考試安排進行適當調整,原則上各班考試周內考核課程不少于兩門。
三、未到期末結束學校統一放假時間,學生原則上不能離校,對于提前完成期末課程考核的學生、班級,各學院必須根據教學實際需要調整相關工作安排,并在學校放假前做好學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四、各學院要按照《畢業設計(論文)及試卷規范化管理要求要點》、《X大學試卷規范及保存辦法(試行)》等文件的要求,加強考試各環節工作的組織、管理和監控,確保在試卷的命題、印制、考試(查)、評卷、成績評定、試卷分析和存檔保管等各個環節,嚴格按規范要求操作,做到格式規范、標準統一、評分公正、計分準確、存檔材料齊全;確保涉及試卷各環節管理及安全保密保密工作責任到人,嚴格規范工作流程,各學院領導帶頭抓好薄弱環節、主動排除隱患,確保期末考試和補考工作平安順利。
五、考試必須嚴格按照《X大學教師教學工作規范》、《X大學本科教學考試管理規定》、《X大學考場規則》等有關文件的規定進行。由于期末教材科試卷印刷室(設在第八教學樓二樓東側)印刷試卷工作量大,任課教師應提前10天付印試卷,若不按期交付樣卷至教材科試卷印刷室印刷而造成考試耽誤的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六、各學院老師要規范填寫試卷印刷報印單,試卷印刷報印單名稱要與所印試卷名稱一致,按要求有命題教師、教研室主任(或專業負責人)、教學副院長三人簽名后方可交試卷印刷中心安排印刷,不按要求填寫和簽名的將不予辦理試卷印刷。試卷的送交、印刷、管理和領取過程中,應由任課教師本人或學院教學管理人員按照試卷安全保密保管的規定和要求完成,學院必須提前做好相關安排。
七、為確保良好考試環境,避免對學生考試的干擾,考試時間內,后勤、保衛等部門要加強巡邏檢查,任何人不得在考試教學樓區制造噪音影響考試,包括上課、開會、設立學習輔導點或其他影響考試的活動。X級學生參加時,在考試期間應該自覺避開安排考試的教學樓及其周邊。為避免電動車防盜報警聲對考試的.影響,建議師生不要騎行電動車到考場,或停車在遠離考場的場地。
八、各學院必須組織監考教師認真學習考試紀律管理有關規定,營造良好的考試氛圍。各監考教師必須認真監考,自覺維護良好的考紀考風環境,嚴格按照《X大學監考守則》等學校有關規范與要求實施監考工作。監考教師不能隨意更換,若有特殊原因不得不進行變更的須由學院主要負責人嚴格審批,并提前報教務處備案。
九、各學院必須按學校的要求對學生進行考風考紀和誠信考試教育,加強宣傳營造氛圍,組織學生學習《X大學考場規則》、《X大學學生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試行)》等文件規定,教育學生嚴格遵守考場規則和考試紀律,對于考試的違紀違規和考試作弊行為,學校將依法依規進行嚴查嚴處,并納入學生年度綜合考評。
十、學生參與考試時,不得攜帶考試必備文具之外的物品(考試必備物品包括任課老師統一指定的計算器等應考器材,或開卷考試中符
關于學校期末考試通知3
各院系、各班級:
為保證本學期期末考試有序進行,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試組織與管理
根據《湖北經濟學院考試管理規定》,本學期期末考試繼續采取集中組織、分級管理方式進行。
1.學?荚囌n程的組織管理由教務處負責。主要內容包括抽考科目的確定、命題與審題,印制試卷、安全管理、考場安排等。學?荚囌n程的考試科目見附件1。
學?荚囌n程全部采取教考分離方式,由教務處指定命題人(或授權院系代表學校指定)。命題教師要與學校簽訂命題,并對試卷質量及試題安全負責。命題工作完成后將試卷紙質版與電子版各一份交至教務處教務辦。
2.院系考試課程(除學校考試課程之外的所有課程)的組織管理由各院系負責。主要內容包括院系考試課程各環節的全部考務工作和學校抽考課程的閱卷、評分、登分、考試分析評估工作。
各院系要加強對期末考試工作的組織領導,要召開會議專門研究部署本單位的工作,把工作要求和任務落實到每一位教師和有關工作人員。
二、各類課程考試時間
1.本學期課堂教學結束時間為X年1月8日,期末集中考試時間為X年1月11日-15日。其中院系考試時間為X年1月11日-12日,學?荚嚂r間為X年1月13日-15日。
2.全學期排課的課程、后半段排課的必修課在X年1月11日-15日考試(在教務系統-集中考試里進行安排)。
3.后半段排課的選修課程在X年1月4日至1月8日考試(需提前辦理第19周最后一次課的停課手續,再在教務系統-分散考試里進行安排)。
4.編班重修課程在最后一次課組織隨堂考試。
5.輔導重修與插班重修學生隨課程班級考試,如遇考試時間沖突,應及時到教務處辦理緩考手續。
6.學期中途結業的按照期中結業考試的通知要求排考。
7.雙學位課程原則上在期末統一考試前舉行結業考試,具體時間由主辦院系確定公布。
三、考場安排
1.期末考試排考前需要認真核對每個教學班的學生名單,核準人數,確定考試課程的試卷編號,院系考試課程試卷編號由機器按照“年級(4位)+課程代碼(8位)+T(正考標識,1位)+流水號(2位)”規則自動生成。生成的卷號須在試題紙上標注,學?荚囌n程試卷編號規則與院系考試課程相同,在自動生成的編號前加“X”,以示區別。相同課程不同卷的,應單獨編號。
2.考試時間和地點在教務管理系統里安排,考試區域主要在J1、J2、J3教學樓。開課院系在安排考試時,根據教學場地、學生班級等情況合理安排,盡量注意班級考試時間的均衡性。
3.開課院系須在12月10日前完成考試安排工作(只排考試時間、地點),教務處審核后,12月11日在教務系統公布。同時,各院系通知學生進個人教務系統查詢。
四、命題與制卷
1.各教學單位要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加強命題保密教育和制卷保管環節的安全管理。嚴禁以任何形式向考生泄露試卷或試題內容,嚴禁簡單地套用舊試卷,一經舉報查實,作為一級教學事故嚴肅處理。為保證試卷安全,各環節工作要落實到人,建立交接責任制度,教師嚴禁將試題帶入教室或放置到公用電腦上,電子數據不得在QQ群中傳遞。
2.學?荚囌n程(主要是通識必修課與學科基礎課)需命制4套試題(A、B、C、D),教務處從4套試題中隨機抽取一套作為期末考試用卷,具體課程以教務處下發的命題為準。
3.院系考試課程均出A、B卷,要根據學校命題工作規范確保命題質量。
4.學?荚囌n程和院系考試課程命題交卷截止時間為12月17日。
五、監考與考場管理
1.所有教師都有參加監考的.職責。監考教師必須由專任教師、院系管理干部、輔導員等擔任,院系監考人員不足時在院系之間協調解決,監考酬金由開課院系負責發放。
2.按照分級管理權限由教務處或課程院系安排專人在考場辦公室發放和回收考試試卷,監考教師必須按時領卷和交卷。
3.所有考生必須憑學生證或身份證參加考試,自覺遵守學校考場規則。
4.期末考試期間,學校成立巡視組,負責對全校的考場紀律、考場組織、監考人員履行職責等情況進行檢查和督促;各院系成立巡視小組,負責督查本院系期末考試工作。
六、閱卷、評分與登分
1.各院系要嚴格按照考試管理規定的相關要求,組織教師認真做好試卷評閱、復核、分析等工作。
2.考試結束后3天內按要求完成成績登錄工作。登分時要逐個核對課堂注冊考生,確認無誤后提交。發現沒有卷面成績的學生,要核對試卷袋封面上的考試記錄和考生簽名的《考場情況登記表》,查明具體原因,具體處理,不允許出現既無原因又無成績的數據記錄。成績一經提交不得更改。
3.考試材料按要求整理歸檔并經教學秘書檢查合格后,教師方可放假。(考試材料歸檔要求見附件2)
七、其它注意事項
1.各院系部近期要安排召開專門的黨政聯席會議、全體教師會議和學生主題班會,做好研究部署、宣傳教育、檢查落實等工作。
2.加強學生平時成績管理,嚴格考試資格審查。任課教師必須在考前一周向學生公布平時成績的評定結果,做到有依據、有記錄、有成績,公平公正;同時,公開宣布本課堂考試資格審查結果,凡缺課(或缺交作業、缺做實驗)達到1/3以上者,一律取消考試資格,并將取消考核資格的學生名單交所在學院,由教學秘書匯總后報教務處。
3.學生考試期間不得請假,因本人生病或直系親屬去世原因不能參加考試的,應在考前辦理緩考手續。其它原因一律不予準假,無故不參加考試者按曠考處理。
4.12月31日前,各院系完成試卷的印制、分類、裝袋、保管工作,并打印《考場情況登記表》裝入試卷袋。要在試卷袋封面、試卷、參考答案和評分標準的指定位置填寫試卷號。
5.成績登錄工作完成后,各院系分析考試成績數據,協助教務處做好學生學業預警工作。
6.為嚴肅考風考紀,保證考試質量,考試期間設立舉報電話:,也可通過教務處網站留言板、電子郵件等途徑實名舉報考試中的異常情況。
附件1:X1學期學?荚囌n程目錄.xlsx
附件2:考試材料歸檔要求.doc
教務處
Xx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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