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的含義
管理制度是組織、機構、單位管理的工具,對一定的管理機制、管理原則、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機構設置的規范。它是實施一定的管理行為的依據,是社會再生產過程順利進行的保證。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簡化管理過程,提高管理效率。
管理制度的重要性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沒有制度管理就沒有約束。在實際的管理當中我們發現,當團隊在十個人左右的時候,靠的是管理者的人格魅力,只要有一個有能力、有魅力的領導者就可以玩的風生水起。但是當團隊到幾十個人、上百人的時候,靠的就是制度管理,只有制度完善才能更好的約束人的行為,規范人的行為,才能管理規范。
市場管理制度(精選22篇)
為了進一步開拓市場,做好公司各項業務的開展以及公司的形象宣傳,提高市場部工作的效率,并加強市場部的管理,嚴肅紀律,特制定制度。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市場管理制度(精選22篇),希望你喜歡!
市場管理制度1
為了積極引導市場經營戶文明經營、規范經營,創造清潔、優美、文明的購物環境,維護市場公共秩序及市場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以及結合本市場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請各商戶遵照執行。
一、小商品市場經營戶經營行為管理標準
(一)凡進入市場經營者,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市場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自覺服從管理人員的監督管理。做到持證、亮證經營,依法納稅。
(二)經營者不得轉讓、出租、出借、出賣、涂改營業執照和行政許可證,不得擅自改變營業執照和行政許可證的核定內容。
(三)熱情服務,文明待客,不準在市場內大聲吆喝、打牌、下棋、赤膊。
(四)維護市場整潔,自覺遵守衛生制度,保持商位整潔,不準在墻上隨意涂寫、張貼、鉤掛、釘牌,自覺愛護場內公物,不準隨地吐痰,不準亂丟瓜皮、果殼、紙屑和亂倒垃圾、污水。
(五)如要對商位進行裝潢,必須先向市場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施工。
(六)商位在租賃期內如遇市場布局調整,應無條件服從整體安排。
(七)不得在市場經營過程中從事下列活動:
l、涉毒活動;2、賭博活動;3、尋釁滋事,聚眾斗毆,擾亂公共秩序;4、制作、復制、出售、出租、傳播xx、淫畫、淫穢錄像及其他淫穢物品;5、酗酒鬧事;6、銷售危險物品,管制刀具等違法犯罪活動。
(八)經營者應保管好自己的錢物,嚴防失竊。
(九)場內嚴禁下列行為:
1、使用明火;2、禁煙區內吸煙;3、焚燒;4、燃放煙花爆竹;5、其他不適宜場內進行的活動。
(十)場內不得擅自從事下列行為:(如確需進行改造的,須先報請市場管理部門審批同意后方可施工)
1、損壞建筑結構;2、改造電氣線路;3、進行室內裝修;4、其他破壞房屋設備、設施的行為。
(十一)嚴格執行《易x易x品經營管理辦法》,不得將易燃易爆等危險品帶入市場,打火機、氣體、摩絲等樣品必須空罐陳列。
(十二)應當愛護市場消防設施,不得擅自挪用、拆除、遮擋消防設施和器材。
(十三)經營者應自覺遵守市場的各項管理制度,自覺做好店鋪前、攤位前衛生“三包”工作,簽訂“門前三包,門后達標”責任書,保持店內、攤內整潔衛生。
二、小商品市場經營秩序管理標準
(一)凡銷售商品和服務項目必須明碼標價,規范有序。
(二)出樣商品必須整齊美觀,不得超出營業房前規定范圍,網格、泡沫板、鐵架等出樣工具不得在營業房前使用。
(三)做到誠實守信,買賣公平,禮貌待客,不強買強賣,不欺行霸市。
(四)凡需要設置商品廣告、燈箱,進行廣告宣傳的經營戶,應向市場管理部提出申請,統一安排,不得擅自進行。
(五)經營范圍。日用百貨,服裝鞋帽,五金小家電等。嚴禁小吃、飲食、水產、肉食禽蛋等農副產品進場交易。
(六)市場內店鋪(商家)不得出攤占道,禁止跨門擺貨經營。
三、小商品市場商品質量管理
(一)經營戶要按《產品質量法》有關要求,嚴把商品進貨關,對銷售的商品應保證質量,承擔商品質量責任,不以次充好,不以假充真,嚴禁銷售假冒偽劣商品。
(二)標識齊全。經銷商品須有廠名、廠址、合格證,“三無”商品不得進場銷售。
(三)承諾服務。零售、批發商品時,應主動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消費票據或信譽卡并詳細填寫,對所提供的服務給予相應承諾。
(四)售后服務。根據“誰銷售,誰負責”的原則,經營戶必須做好售后服務工作。如遇質量糾紛,應積極配合、服從市場質量管理部門的依法調解和處理。
四、小商品市場環境衛生管理標準
(一)物業公司承擔并做好市場內外的經常性保潔工作。物業公司保潔人員做好市場內外公共部分的保潔衛生,店鋪內部衛生由各經營戶自行打掃,并要求達到市場管理衛生標準。
(二)市場內外實行垃圾袋裝化,按規定配備相應數量的垃圾箱,由專人負責管理。
(三)市場經營戶應將垃圾置放到指定的地點,由物業公司統一外運。不得將垃圾隨意掃地出門、亂扔亂放;嚴禁在商鋪外任意理菜、洗刷、擺放雜物等行為。
(四)市場管理人員負責場內外除害消殺工作。每月一次集中消殺,確保市場滅蠅、滅蚊、滅鼠、滅蟑螂達到國家規定標準。市場消殺期間,經營戶需全面配合。
(五)店鋪前后嚴格落實門前衛生“門前三包,門后達標”責任制,確保不出現衛生死角。
五、小商品市場安全管理標準
(一)市場內各種安全制度健全落實,人員、職責、崗位責任需明確。
(二)市場內消防器材和設施處于正常狀態,任何人不得隨意挪動、破壞消防設施,占用消防通道。
(三)場內不得留宿生火,禁止亂拉亂接電線;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
(四)市場內基礎設施保持良好狀態,未經批準,任何人不得拆解、增添場內建筑設施。
六、小商品市場設施管理標準
(一)場內保持設施配套齊備、功能完善。
(二)場內禁止亂搭亂建、亂牽亂掛。
(三)市場設置停車場并有指示牌。車輛停放整齊、進出有序。
(四)市場設置公共廁所并有指示牌,由專人進行管理。
(五)市場設置科普宣傳欄,對公眾開展衛生、消防、科技等科普宣傳,并定期更換內容。
(六)依照相關法律法規,未經批準不得擅自利用市場建(構)筑物設置戶外廣告和招牌。
七、小商品市場作息時間與上貨時間以及車輛管理
(一)進入小商品市場的經營戶應當遵守小商品市場規定的作息時間,經營時間上午08:00—晚上19:00點,本市場的作息時間根據季節隨時變動。
(二)為了保持市場的有序,市場經營戶上貨時間每天上午06:30———07:30分。
(三)車輛管理
1、經營戶及消費者應當服從市場管理人員管理,根據市場管理人員的安排,在規定的場所有序停放車輛。
2、經營戶每天用于進出貨的車輛應當在規定的時間、通過規定的進出貨通道進入市場,不得擁擠、搶道,以確保進出貨有序進行。
3、經營戶及消費者的車輛在營業時間內不得以任何理由進入市場,如有特殊情況需事先征得市場管理人員的許可,并聽從指揮。
4、為了保持農貿市場內外秩序,市場經營戶不得在每天上午08:00———下午18:00期間進行上下貨。
八、小商品監督考核管理
(一)市場管理部門定期根據考核標準對經營戶的證照情況、商品質量、衛生狀況、商譽信譽等方面進行考核,并如實記錄,建立經營戶信用檔案。
(二)市場管理部門聘請義務監督員對經營戶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
(三)市場管理部門制定了日常經營考核標準,根據考核結果對經營戶予以獎勵、警告、處罰、停業整頓,情節嚴重的予以終止合同,清理出場。
(四)市場管理部門定期公示考核結果,對被處罰的經營戶,給予通報批評。
九、對違規行為的整改措施
(一)對有下列行為的:
1、任意在通道上堆放物品。
2、任意在通道上停放車輛。
3、攤內垃圾不袋裝和桶裝,或不按規定置放的。
4、場內場外任意攤外設攤。
5、其他違規行為。
整改措施:
第一次違規:嚴重警告;
第二次違規:停業整改一天,支付整改費用50元,寫出書面檢查;
第三次違規:停業整改三天,支付整改費用200元,寫出書面檢查;
第四次違規:全場通報批評,終止租賃合同,清除出場。
(二)對有下列行為的:
1、短秤少量。
2、摻雜使假。
整改措施:
第一次:補足差額數,當面向顧客道歉并進行書面檢查。
第二次:通知政府職能部門進行處罰,并終止合同,清退出場。
(三)對在市場內打架和嚴重吵架的違規行為的處罰措施:
第一次違規:停業整改3天,支付整改費用100元,寫出書面檢查,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第二次違規:停業整改15天,支付整改費用200元,寫出書面檢查,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第三次違規:停業整改30天,支付整改費用300元,寫出書面檢查,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第四次違規:賠償一切損失,終止合同,清除出場。如違規行為情節惡劣或產生嚴重后果,或造成較大損失的,可直接終止合同,清理出場。
市場管理制度2
為了加強廢舊物資市場的管理,保障國家、集體、個人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經濟秩序,實現社會治安的綜合治理,促進廢舊物資市場的健康發展,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本規定所指的廢舊物資是指社會生產和消費過程中產生的可以利用的各種廢舊物,包括企事業單位生產和建設中產生的金屬和非金屬邊角廢料、廢液,報廢的各種設備和運輸工具,城鄉居民和企事業單位出售的各種廢品和舊物。
廢舊金屬包括生產性廢舊金屬(指廢舊機械設施及零部件,交通、通訊、建筑、供電、市政設施的廢舊金屬原材料以及生產中報廢的金屬制品和切削金屬邊角下料等)和非生產性廢舊金屬(指城鄉居民使用過的廢舊金屬工具、農具和自行車、人力車的金屬零部件以及廢舊生活金屬器皿等)。
第二條、經營廢舊物資收購業務的單位,必須有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資儲存庫(場)。
廢舊物資代購站(店)的工作人員和個體流動代購人員,必須有經營地常住戶口或暫住證。
第三條、申請經營廢舊物資收購(代購)業務的單位和個人,按分工范圍,經市供銷社或市物資總公司批準后,報市公安機關審查同意,領取《特種行業經營許可證》,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領營業執照,方可收購(代購)廢舊物資。
第四條、廢舊物資收購單位、代購站(店)必須公開懸掛《特種行業許可證》和《營業執照》,亮證經營。
第五條、外地到我市經營廢舊物資收購業務的應持派出單位所在地市、縣公安機關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同意外出經營證明,經我市供銷社或市物資總公司同意,向我市公安機關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換領許可證和營業執照,方準經營。
第六條、廢舊物資收購實行三級網點管理。第一級是由市供銷社的“東莞市物資回收公司”和市物資總公司的“東莞市再生資源利用公司”經營;第二級是由各鎮(區)供銷社牽頭組成的物資回收有限公司經營;第三級是由各鎮(區)的代購站(店)經營。各鎮(區)物資回收有限公司實行獨立經營,自負盈虧。對于生產性廢舊金屬,第一級公司可以在全市范圍內經營;第二級限于本鎮(區)范圍內經營;第三級代購站(店)限于代購經營一般廢舊物資和非生產性廢舊金屬。各鎮(區)物資回收有限公司負責本鎮(區)廢舊物資經營業務,并負責對本鎮(區)的代購點的申報和行業管理。
第七條、生產性廢舊金屬的收購必須由供銷、物資部門經營。其他單位和個人,一律不得收購生產性廢舊金屬,對于個人檢拾的生產性廢舊金屬,收購單位應登記銷售者身份證號碼。
第八條、嚴禁經營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從個人手中收購鐵路、油田、供電、電信通訊、礦山、水利、測量和城市公用等生產性和軍用設施的專用金屬器材。對出售以上的廢舊金屬器材的單位必須持有關部門證明和經辦人身份證,由一、二級網點收購,并建帳登記,其它單位和個人一律不準收購。
第三級代購站(店)只限于收購城鄉居民出售的生活器具和廢舊工具、農具、自行車、人力車等的廢舊零件。
第九條、三資、三來一補、加工貿易企業所產生的廢舊物資特別是廢舊金屬(含邊角料、碎料),需在國內交售、辦理核銷的,憑海關核銷手續,一律交售給一、二級網點收購。
第十條、各級公安、工商等部門依法收繳和沒收廢舊物資、國有企業的報廢生產線和大型生產設備,經市價格事務所估價后,交一、二級網點收購。
第十一條、廢舊物資的收購和銷售價格,國家有規定的執行國家規定;國家規定了最高限價的,不得超越最高限價;國家無限價的按市場價格收購和銷售。對國家規定專營的報廢汽車以及國有企業的報廢生產線和大型生產設備等,其收購價格由市價格事務所估價。
第十二條、廢舊物資回收實行管理者與經營者相分離的原則。由政府統一領導,工商、公安、物價、供銷、物資部門要互相配合,各司其職,切實加強對廢舊物資市場的管理。經營廢舊物資收購、代購業務的單位和個人,必須自覺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和政策,建立和健全各項規章制度,落實安全責任制,接受公安、工商、物價等部門的檢查和監督。
第十三條、堅決取締無證經營和非法轉讓出租證照。嚴禁一證多店和超越經營范圍;嚴禁收贓、窩贓、銷贓;嚴禁物資、供銷系統以外的單位、企業、個人插手收購生產性廢舊金屬。如有違反,嚴肅處理。
第十四條、凡違反上述規定,屬于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屬于價格管理方面的,由物價部門處理;屬于治安管理方面的,由公安部門處理;觸犯刑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五條、本規定公布前已領有營業執照經營廢舊物資收購、代購業務的單位和個人,必須自本規定公布之日起3個月內重新辦理登記手續。
第十六條、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執行。過去我市有關規定如與本規定有抵觸的,按本規定執行。
市場管理制度3
凡是進入市場的經營者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以及市場的各項制度,嚴格遵守食品衛生法,嚴禁下列產品及其制品進入市場進行銷售:
一、嚴禁無生產日期、有效期、保質期、生產廠家、生產地址及有毒、有害、霉爛、變質、過期產品和假冒偽劣產品進入市場。
二、嚴禁按規定應當檢疫而未檢疫的不合格的家禽家畜及病死的豬、牛、羊肉及其加工產品進入市場銷售。
三、嚴禁國家和本市重點保護的野生動物及其制品進入市場。
四、嚴禁外包裝與食物不相符的產品進入市場。
五、進入市場經營的物品必須按規定進行存放,不準亂擺、亂設攤點。
六、在銷售過程中必須實行公平交易,嚴禁短斤少兩。
市場管理制度4
第一部分經營戶及從業人員管理規范
一、需入市交易的經營戶應當根據所經營的商品及服務的類別,取得相應的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衛生許可證等相關證照后方可入市經營。
二、進入農貿市場從事經營活動的從業人員,需憑本人有效的健康證到市場管理部門領取經營服務證。從業人員在營業期間內必須佩戴經營服務證,以便于消費者的監督。
三、進入農貿市場從事經營活動的從業人員在營業期間應當著裝整齊、舉止端正、用語文明、誠實經營。
四、進入農貿市場從事經營活動的從業人員如有變化,應當到市場管理部門辦理相關手續,領取上崗證后,方可入場營業。未經登記的從業人員及閑雜人員不得私自進入營業區域。
五、進入農貿市場從事經營活動的從業人員應當遵守農貿市場規定的作息時間。本農貿市場的作息時間根據季節隨時變動。
六、進入農貿市場從事經營活動的從業人員未經許可不得在店、攤位內亂拉電線,不得使用煤氣及其他非經營性電器設備。
第二部分商品質量管理規范
一、經營戶應當確保入市的商品符合國家有關質量、計量、價格、環保、衛生、安全等方面的規定和要求。
二、進入市場銷售的商品應當具有廠名、廠址、合格證等標識以及有關質量標準的證明文件,不得有引人誤解的虛假表示。食品類商品標注生產日期,有效期和保質期。
三、經營戶應當嚴格執行入市商品的進貨索證索票和查驗制度,以確保進貨渠道明確,商品質量合格。并積極配合市場管理部門的監督檢查。
四、經營戶必須接受市場管理部門對其商品進行的抽檢檢測,經檢測為不合格的商品應當積極配合市場管理部門進行妥善處置。
五、經營戶應當經常對自身商品質量進行檢查,對變質、損壞商品應立即撤柜、撤攤,并做好商品退市的臺帳記錄。
六、經營戶應當嚴格按照營業執照核準的經營范圍經營,不得超范圍經營,不得在店外、攤外經營。
七、經營戶必須保證計量設備完好、準確,應定期對計量器具進行檢查,嚴禁短斤缺兩。
八、經營戶對經營的商品應當明碼標價,不得高于市場管理部門公示的商品最高指導價。
市場管理制度5
為進一步清理整頓城區,城鄉結合部的市容市貌,和農貿市場管理辦法,創建省級衛生城市,結合我鎮實際情況,為廣大人民群眾提供一個舒適、整潔、美觀的市場環境,確保人民群眾的財產安全和生命安全,促進精神文明和物質文明建設,特制定我鎮兩個農貿市場管理制度如下:
1、整理肉攤。要擺成一條線,按指定的地點和攤位距離不動,不準調換攤位和隨時搬走攤位,違者警告、處罰、自離市場。
2、水果攤點。要擺成一條線,按指定的地點和攤位距離不動,嚴禁變動和流動,違者警告、處罰、自離市場。
3、蔬菜類的攤點。嚴禁亂擺亂放亂占,按指定的地點不動和流動,違者警告、處罰、自離市場。
4、豆腐鹵肉攤點和老雞老鴨等攤位,按指定的地點和距離不變,擺成一條線,嚴禁變換和流動,違者警告、處罰、自離市場。
5、各類魚攤位,按指定的地點和距離不變,擺成一條線,嚴禁變換和流動,違者警告、處罰、自離市場。
6、群眾上市賣雞、鴨、鵝蛋的擺在指定的地點銷售,嚴禁亂放亂占行為按指定的地點和距離不變,擺成一條線,嚴禁變換和流動,違者警告、處罰、嚴禁上市。
7、群眾上市賣魚的,要求擺在固定賣魚的地點位置,嚴禁亂放亂占行為。
8、群眾上市賣狗肉、羊肉、貓肉、蛙等要按指定的地點進行銷售,嚴禁亂擺、亂占流動行為,違者警告處罰嚴禁上市。
9、凡在我鎮農貿市場收購的老板,必須按照我鎮市場管理條例,進行收購,并在指定的地點不變,嚴禁流動收購,避免發生矛盾和交通事故,違者警告處罰。
10、對外來老板在我鎮農貿市場賣食品、五金等行業的必須遵守市場管理制度和指定地點經營,否則嚴禁上市。
11、凡在我鎮農貿市場經營者,各人搞好自己攤點環境衛生,嚴禁公民在市場內亂扔紙屑、果皮等垃圾物品。請用塑料袋裝好垃圾倒在指定的垃圾箱內,違者警告處罰。
12、凡上市場購買、賣的顧客、大小車輛必須服從鎮管理工作人員的安排停在指定地點,嚴禁亂停亂放行為,違者警告處罰、扣車。
13、市場內有一名保潔人員,做到每天上午12時下午6時清掃市場內的衛生和周邊地段的環境衛生。
14、我鎮市場管理人員蔣永龍、楊文斌兩位同志做到每月三次上市督查,規范整治四次,早上6時前趕到市場值班管理、整頓服務制。
市場管理制度6
發布內容:為了進一步加大友助農貿市場管理力度,切實解決集貿市場環境衛生臟亂差問題,提高場鎮內集貿市場環境衛生質量,落實長效化管理機制,保障環境治理工作的順利進行,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市場管理規范,商品劃行歸市,攤位擺放整齊,無超范圍占道(地)經營現象。從業人員個人衛生良好;
第二條、市場應做到凈菜進市,蔬菜進筐,垃圾進袋,攤位(點)周邊衛生承包;
第三條、市場內商鋪嚴格落實“門前三包”責任制,攤位(點)實行環境衛生區域責任制;
第四條、攤位應配備垃圾收集容器(前桶、后筐),清潔工具;()攤位(點)設置規范、物品擺放整齊,周邊無垃圾、雜物和污跡,垃圾隨產隨清。
第五條、垃圾收集容器要加蓋并保持完好、清潔,垃圾袋裝化率達到100%;
第六條、有足夠數量的專職保潔人員,服裝統一、有明顯標志;
第七條、配備足夠數量的果皮箱,垃圾無外溢、外觀整潔;
第八條、市場撤市后,清掃、清運及時,做到垃圾日產日清;垃圾車轉運保持清潔、密閉,使用滯留消殺藥物滅蠅;
第九條、地面全日保潔,攤前、攤底、攤后垃圾隨掃隨清,1000㎡≤8片果皮、10片紙屑、10個煙蒂、10處痰跡、1.5㎡污水,市場內不得有暴露的亂堆放垃圾和垃圾死角;
第十條、市場內排水口無污水(積冰);
第十一條、市場內環衛設施齊全,給、排水設施完善,公廁、垃圾站建設符合衛生要求,公共廁所做到專人管理,水沖式、無臭味、無尿堿。
市場管理制度7
為保障勝浦農貿市場日常管理工作正常有序,確保消費者合法權益,特制定農貿市場日常經營管理制度。本管理制度內容包括:經營管理規范,商品質量管理規范,市場衛生管理規范,市場車輛管理規范,監督考核管理規范。
第一部分經營戶及從業人員管理規范
一、需入市交易的經營戶應當根據所經營的商品及服務的類別,取得相應的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衛生許可證等相關證照后方可入市經營。
二、進入農貿市場從事經營活動的從業人員,需憑本人有效的健康證到市場管理部門領取經營服務證。從業人員在營業期間內必須佩戴經營服務證,以便于消費者的監督。
三、進入農貿市場從事經營活動的從業人員在營業期間應當著裝整齊、舉止端正、用語文明、誠實經營。
四、進入農貿市場從事經營活動的從業人員如有變化,應當到市場管理部門辦理相關手續,領取上崗證后,方可入場營業。未經登記的從業人員及閑雜人員不得私自進入營業區域。
五、進入農貿市場從事經營活動的從業人員應當遵守農貿市場規定的作息時間。本農貿市場的作息時間根據季節隨時變動。
六、進入農貿市場從事經營活動的從業人員未經許可不得在店、攤位內亂拉電線,不得使用煤氣及其他非經營性電器設備。
第二部分商品質量管理規范
一、經營戶應當確保入市的商品符合國家有關質量、計量、價格、環保、衛生、安全等方面的規定和要求。
二、進入市場銷售的商品應當具有廠名、廠址、合格證等標識以及有關質量標準的證明文件,不得有引人誤解的虛假表示。食品類商品標注生產日期,有效期和保質期。
三、經營戶應當嚴格執行入市商品的進貨索證索票和查驗制度,以確保進貨渠道明確,商品質量合格。并積極配合市場管理部門的監督檢查。
四、經營戶必須接受市場管理部門對其商品進行的抽檢檢測,經檢測為不合格的商品應當積極配合市場管理部門進行妥善處置。
五、經營戶應當經常對自身商品質量進行檢查,(規章制度)對變質、損壞商品應立即撤柜、撤攤,并做好商品退市的臺帳記錄。
六、經營戶應當嚴格按照營業執照核準的經營范圍經營,不得超范圍經營,不得在店外、攤外經營。
七、經營戶必須保證計量設備完好、準確,應定期對計量器具進行檢查,嚴禁短斤缺兩。
八、經營戶對經營的商品應當明碼標價,不得高于市場管理部門公示的商品最高指導價。
第三部分市場衛生管理規范
一、經營戶應當保持所經營的店面、攤位衛生狀況良好,定期做好清潔工作。店面、攤位及其附近必須做到無積水、無垃圾。
二、經營戶所經營的商品應當擺放整齊,不得超過陳列臺面,不得店外設攤,攤外設攤。
三、經營戶應當做好防蟲、防蠅、防蚊、防鼠工作。
四、經營戶應當對門前實行三包,不得隨意將垃圾扔到過道等市場公共場所。
五、經營戶應當積極配合市場管理人員的衛生檢查,并服從管理。
第四部分市場車輛管理規范
一、經營戶及消費者應當服從市場管理人員管理,根據市場管理人員的安排,在規定的場所有序停放車輛。
二、經營戶每天用于進出貨的車輛應當在規定的時間、通過規定的進出貨通道進入市場,不得擁擠、搶道,以確保進出貨有序進行。
三、經營戶及消費者的車輛在營業時間內不得以任何理由進入市場,如有特殊情況需事先征得市場管理人員的許可,并聽從指揮。
第五部分監督考核管理規范
一、市場管理部門應當定期根據考核標準對經營戶從證照、商品質量、衛生狀況、誠實守信等方面進行考核,并如實記錄。建立經營戶信用檔案。
二、市場管理部門應當聘請義務監督員對經營戶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
三、市場管理部門應當制定日常經營考核標準,根據考核結果對經營戶予以獎勵、警告、處罰,情節嚴重的予以淘汰。
四、市場管理部門應當定期公示考核結果和處罰的經營戶。
市場管理制度8
一、市場公共環境衛生管理規范
(一)、市場內攤區劃分標識明確,人流、物流通道暢通。
1、無占用公共通道經營現象;
2、無出攤、離攤占道現象;
3、無在公共通道上停放車輛現象;
4、無在公共通道上亂堆、亂放物品現象;
5、公共通道、垃圾箱周邊無垃圾堆放現象,垃圾及時清運;
6、公共通道上無積水、無油污,攤位(門面)整潔無殘標。
(二)、經營區域內地面清潔衛生,沒有影響環境衛生的污染情況。
1、攤位(門面)區內物品堆放整齊,無亂堆、亂擺情況;
2、攤位(門面)區標識明確,攤位(門面)及設施干凈衛生,垃圾、雜物等裝入垃圾容器內,垃圾容器擺放整齊;
3、攤位(門面)區內衛生整潔,地面無垃圾、無積水、無油污,廣告懸掛規范整齊,無殘標。
(三)、經銷商“攤前三包”(包衛生、包商品擺放整齊、包無四害)定期搞好攤位(門面)區內清潔衛生,衛生習慣良好。
1、監督經銷商搞好“攤前三包”,攤前紙屑、菜葉等廢棄物由經營戶負責清理,嚴禁亂扔亂倒行為,保持良好的衛生習慣;
2、監督經營戶每周一次搞攤區衛生大掃除,洗抹攤面、攤架、經營用具。
二、市場各攤位(門面)區經營秩序管理規范
(一)、肉類攤位區:
1、保持攤位臺面整潔干凈,攤架、證照干凈,定期搞衛生。
2、證照懸掛整齊,進銷商品檢驗合格手續齊全,入場人員持證經營。
3、嚴禁搭攤、加長攤位、在攤內加臺操作。
4、按規范統一經營用器具,嚴禁在攤位區內擺放雜物。
5、嚴禁用木板、木盆等擺放商品。
6、嚴禁銷售白肉、病(牛)豬肉、死豬(牛)肉。因此造成的食品安全事故,一切責任由經營者承擔。
(二)蔬菜、綜合攤位(門面)區:
1、保持攤位(門面)整潔干凈,攤架、證照干凈,定期搞衛生。
2、證照懸掛整潔,進銷臺賬完整,入場人員持證經營。
3、攤位(門面)上不準加墊泡沫板、木板等雜物,商品擺放不準超出攤位(門面),嚴禁加搭邊攤。
4、垃圾、雜物清理后投放在垃圾箱內,不準扔在攤位(門面)地面上,影響蔬菜、水果等商品經營的環境衛生。
5、嚴禁在攤位(門面)內擺放雜物,嚴禁用泡沫箱、盆、桶等蓄水淋菜、泡菜、洗菜。
6、保持攤位(門面)周邊清潔衛生,嚴禁在公用通道上堆放物品、清理蔬菜。
7、嚴禁經營戶淋菜將水灑落在公共通道上,因經營戶灑水、亂扔。
市場管理制度9
為進一步維護市場交易秩序,規范市場經營者的經營行為,保證食品消費安全,切實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制度。
1.市場經營戶在與市場管理辦公室簽訂《租賃合同》獲得攤檔、鋪位使用權后,應按規定持有效證件及時向市場管理監督部門申領營業執照等有關證照,經領取后方可開業經營;實行許可證制度銷售的商品,必須同時取得相關“許可證明”,方可開業經營。
2.市場經營戶要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市場各項管理制度,服從市場管理,接受市場檢查監督,落實違章整改;按規定依法納稅,及時交納市場各項費用。
3.按規定的經營范圍在攤檔、鋪位上經營,做到亮證經營,人證相符,不隨意設攤堆物,不占道經營。
4.確保銷售的商品符合質量要求。銷售的食品符合食品衛生、食品質量的安全規定;包裝產品的標識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實施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制度的食品必須有QS標志。商品的進貨索證要齊全,并接受市場管理人員核查和檢測;凡索證不全的商品一律不準在市場上銷售。禁止銷售假冒偽劣的商品和腐敗變質的食品及國家明令禁止的商品。禁止生產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購物袋,其它塑料購物袋必須明碼標價,實行有償使用。
5.在商品交易中,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遵守商業道德,不缺斤短兩,不以次充好,不強賣強買,不欺行霸市;不得以任何手段欺騙消費者,自覺維護市場信譽,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6.市場內不準打牌、賭博、偷竊、打架斗毆、酗酒鬧事,不準以任何形式擾亂市場的正常交易秩序。遇消費者投訴或糾紛,到市場管理辦公室協商調解或經政府職能部門依法處理,不得仗勢欺人、態度粗暴。
7.愛護市場設施。不準亂搭貨架、亂掛亂貼、亂接亂拉,有礙于市場環境行為的發生;不準擅自改變市場設施和水電管線。不隨意挪用市場或他人的經營設備用具,如造成損壞照價賠償。攤檔、鋪位裝修、廣告、空調設置及使用大功率電器,必須經市場管理辦公室申報批準。自有設施使用不得有礙市場外觀形象,不得危害毗鄰攤檔、鋪位的利益及安全。
8.做好消防、治安安全防范工作,經營戶要保管好自己的錢物、單據和物品;市場內不得帶入有毒和易爆物品,不得動用明火及燃放煙花爆竹;每日營業結束,清除好應清理的物品,關閉電源,鎖好門窗,帶走現金和物品。
9.維護市場整潔,搞好攤檔、鋪位門前“三包”工作,樣品上貨架或上攤檔臺面,要擺放整齊;車輛要在指定停放的位置停放。嚴禁亂堆商品,亂丟垃圾雜物,瓜皮果殼,嚴禁隨地吐痰。不準在市場內帶養寵物,以及做與本市場不適宜的其它行為。
10.不準轉租、轉借和買賣攤檔、鋪位。轉讓、搭拼攤檔、鋪位應事前向市場管理辦公室提出報告,經市場管理辦公室批準,市場管理監督部門申辦證照后,方準經營。經營者應配合市場管理辦公室的開業計劃和經營指導,應在開業前一個月內將商鋪內的經營設施安裝完畢,在開業前十日內將臺檔位經營設施準備妥當,否則,在開業之日造成無法營業的視為放棄其在本市場經營權,終止其租賃合同,不予退還保證金,由市場收回攤檔、鋪位。
11.市場經營戶在合同期內終止經營,應提前一個月提出報告,經市場管理辦公室同意,交清各項費用,辦好設施歸還手續,手續齊全后方能終止合同,并在規定期限后清退出市場,市場將保證金退還。在經營中需要更換執照戶名或負責人的,須經市場管理辦公室同意,并報市場管理監督部門批準后方可繼續經營。
12.經營戶不準雇傭情況不明人員,必須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度用工;用工對象必須證件齊全,并由攤檔、鋪位負責人向市場管理辦公室辦理相關登記手續。根據“誰用工,誰負責”的原則,做好聘用的進場工作人員的登記、管理、教育、并承擔各項用工責任,人員變動及時辦理登記變更手續,不辦理登記手續的人員不給予進攤檔、鋪位工作。
13.開展‘文明經商、誠信經營’活動。經營戶之間應互助關愛,和睦相處,支持、配合市場開展各項服務管理工作,與市場簽訂《食品安全承諾書》、《消防安全責任書》、并交納保證金。
本制度望各經營戶遵照執行。違反制度的,根據市場管理規約予以處理;違法的則報政府相關職能部門追究法律責任。
市場管理制度10
為促進市場繁榮發展,營造文明、健康、和諧的經營環境,更好地保護商戶、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特制定本規則。
一、市場商戶經營制度:
1、各商戶按區劃擺攤經營,不得私搶亂占攤位。
2、使用面積根據攤位大小而定,攤位費按年一次性交清。
3、個體工商戶不得在房前屋后堆放東西,亂倒垃圾,一經發現每次罰款20元。
4、商戶負責自己攤位內環境衛生,不準亂扔垃圾,收攤時要把本攤內垃圾帶走;不準在市場內亂砸樁橛、在攤位內私搭亂建。如有損壞地磚現象要照價賠償。
5、攤位區內物品堆放整齊,無亂堆、亂擺情況;
6、不得在市場內屠宰牲畜、家禽等。
7、嚴禁在市場內銷售國家明令禁止的各類商品、假冒偽劣品、保護動物,嚴禁進行非法交易。
8、文明經商,商戶間相互禮讓,商客間相互謙讓,不許打架斗毆。
9、嚴禁超重車輛進入市場,違規者并破壞相關設施者要照價賠償損壞物品。
二、市場公共環境衛生管理規范
1、市場內攤位區劃標識明確,人流、物流通道暢通。
2、無占用公共通道經營現象;
3、無邊攤、側攤現象;
4、無停放車輛現象;
5、無亂堆、亂放物品現象;
6、公共通道無垃圾堆放現象,違規者罰款20元。
三、其他規定
1、市場管理員要積極引導、教育經營者服從管理,配合職能部門開展的各項管理工作,愛護市場設施及周圍環境。
2、市場管理人員按照規定收取市場管理費,并及時上交。
3、市場管理人員必須約束經營者遵守法規和市場內各項規章制度,按照約定的地點或區域經營,不得隨意擺攤設點,占道經營。
4、市場管理中心要經常組織檢查,發現存在漏洞和隱患及時采取措施進行整改,防止案件、事故的發生。
5、市場管理中心要根據實際情況制訂市場管理公約,并教育經營者嚴格遵守。對違反市場管理規定的經營者,應本著“教育為主,處罰為輔”的原則進行處理.7、不按規定繳納市場管理費費的不予提供攤位。
8、不按市場規定亂擺亂賣的,按應繳攤位費加倍收費后,再安排到適當的位置上擺賣。
9、違反市場管理規定經勸阻仍不改正、或拒不服從市場管理員管理的,取消其進場經營資格。
10、進行危害市場人財物安全行為的,取消進場經營資格,造成損失的追究其有關責任。
11、出攤的商戶不得以高出全年管理費的價格私自把攤位轉租給別人,從中牟利。
四、對于市場四周有商廳個體戶的規定:
1、市場北側、東側和西側有商廳的商戶房前臺階下三米起開始劃分攤位,有商廳經商的個體戶不得擠占市場攤位,如有擠占根據實際情況加倍收取管理費。
2、市場南側有商廳的個體戶,房后臺階下一米起開始劃分攤位,有房屋經商的個體戶不得擠占市場攤位。如有擠占根據實際情況加倍收取管理費。
市場管理制度11
為加強對農獸漁藥市場的監督管理,從源頭上保證農產品質量安全,保障全市人民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農產品質量法》、《農藥管理條例》、《獸藥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條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生產銷售的農藥,其生產企業及經營者應當將其生產和銷售的農藥送到市農業主管部門登記備案。
從事獸藥經營的,由市畜牧獸醫主管部門依據《獸藥管理條例》等規定核發《獸藥經營許可證》。
第二條各類農獸漁藥必須做到產品來路清楚,標簽明確,內容真實,成份達標,經登記備案或許可后,方可在我市境內銷售。
第三條農藥生產企業、經營者從事農藥生產、銷售活動,應填寫《市農藥登記準入備案申請表》。
農藥生產企業及經營者在填寫《市農藥準入登記備案申請表》時,應當由生產企業或經營者主要負責人簽署產品質量承諾聲明并加蓋印章。
第四條市農業主管部門接到農藥生產企業及經營者的申請和有關資料后,組織質量評審組進行審核。
第五條市農業主管部門組織評審時如果發現樣品中含有違禁成份和未在標簽上標明的成份,不得注冊備案。對評審不合格的,簽發評審不合格通知;對現場評審和樣品檢驗合格的,予以備案,發放《市農藥準入備案通知書》,并予以公布。
第六條農藥準入登記備案有效期為2年。
第七條市農業、畜牧獸醫主管部門對準入登記備案和經營許可的農獸藥實施監督管理。監督管理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產品原料、輔料和成品的質量狀況及出廠檢驗等情況;
(二)產品中是否含有國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違禁成份和未在標簽上標明的成份;
(三)產品原料、配方是否有變化。
第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農業、畜牧獸醫主管部門取消其登記備案資格或經營許可:
(一)企業由于原料、生產、加工、儲存內部管理等原因,致使產品出現質量問題,造成不良影響的;
(二)企業隱瞞產品安全質量問題事實真相,造成嚴重后果的;
(三)借用、冒用、轉讓、涂改、偽造《市農藥準入備案通知書》或《獸藥經營許可證》的'。
被取消備案資格或經營許可的農獸藥產品,其生產或經營者自收到取消通知書或經營許可之日起1年內不得重新提出申請。
第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農藥產品備案資格自動失效:
(一)企業的名稱、法人代表、通訊地址發生變化后30日內未申請變更的;
(二)配方改變,沒有申請備案的;
(三)逾期未申請換證復查的。
第十條對無獸藥經營許可證經營獸藥的,或者雖有獸藥經營許可證,經營假、劣獸藥及擅自改變獸藥產品標簽和說明書(包括改變規格、用法用量、夸大療效)等行為,由市畜牧獸醫主管部門依據《獸藥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予以查處。
第十一條本管理制度實施中的具體問題由市農業、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本制度自年5月7日起施行,有效期至年5月6日。
市場管理制度12
時近隆冬,天干物燥,安全防火進入高度警戒防控階段,市場堅持每天對所有大廳內商戶抽煙現象和不安全用電行為進行全面的檢查,望各位商戶予以配合和支持,同時要求諸位商戶嚴格遵守市場安全管理制度和簽訂的《防火安全責任書》,在此重申以下管理事項:
1、市場禁煙,如發現商戶個人攤位有煙頭,處以個人100元人民幣罰款。
2、發現在禁煙區或攤位中吸煙者,處以200元罰款;不主動繳納罰款者,罰款單交財務部扣除質保金500元,情節嚴重者逐出市場,不賠償任何損失。
3、如發現顧客在攤位內吸煙或送貨員和顧客交談吸煙不制止者攤主、送貨員各罰200元。
4、嚴禁使用麻花線、脫皮電線、插盤上接插板、一根線上三個接頭以上等不安全用電現象,一經發現,立即沒收,并處罰款200元。
5、不準私拉亂接用電線路和使用和違規電熱器具(熱得快、電暖器、破插盤、電熱扇、取曖器等),發現者沒收違規用品,罰款300元。
6、市場各出入口、通道、配電箱、消防設施前禁止碼放商品、物品,違者罰款100元;擅自損壞市場消防標識者,除照價賠償外,罰款500元。
7、超過本通電線路負荷用電者,導致后果自負,不再重新接電,另行罰款100元。
8、造成火災險情者,處以2000元的罰款,另外賠償損失。
9、嚴禁在市場內經營和存放易燃、易爆、油桶、有毒、有輻射或其他危險性的貨物,發現者除沒收外并處2000元罰款。
10、自覺約束家人、小孩、老人在市場內的安全及其他行為,特別是交通安全與防火行為,履行好監護人職責,造成事故者,責任自負,另行罰款300元。
11、市場禁止明火作業、電氣焊作業前要及時向市場保衛部門申請,批準后現場有專人防護、現場配備滅火器材、水或沙子;四級風以上時在室外不準明火作業。
12、時值冬季,請各位商戶及生活區租房朋友們注意防煤氣中毒,使用合格的爐具取暖;市場商戶嚴禁經營不合格的煤爐,一經發現,立即沒收并處以相應數額的罰款。
以上管理措施利人利已利發展,望所有商戶朋友、消費者朋友及市場管理人員自覺執行,并相互監督;市場承諾:積極舉報違反安全規定的人員,市場將根據實際情況給予獎勵。
市場管理制度13
第一條情報報告
義務公司業務人員應對《客戶情報報告書》的各個項目深入理解,及時搜集有效情報并向上級報告。
第二條報告的種類與方法
(一)日常報告:當面口述。
(二)緊急報告:當面口述或電話。
(三)定期報告:依照《客戶情報報告書》的有關規定進行。
第三條客戶的級別分類按照客戶的信用狀況,將其分為三個等級:
(一)甲等級:以公司的大小來劃分,較佳的信用狀態。
(二)乙等級:普通的信用狀態。
(三)丙等級:信用狀況較差。主要包括以下幾類:
1.尚欠賬款(達X萬元以上)并在甲等級以外的公司。
2.尚欠賬款達X萬元或以下的公司。
3.從業人員20人以下的小公司。
4.有信用問題前例的公司。
5.業界評判不佳的公司。
6.新開發顧客。
甲等級“業界的一流公司”及乙等級“大多數的優良客戶”不由業務人員來做判斷,而由營業主管來進行分級。指定以外的顧客均應被列為丙等級。
第四條定期報告
(一)業務員依照甲、乙、丙各等級的分類,及《客戶情報報告書》向主管人員定期報告。
(二)定期報告的時間規定為:
1.甲等級:每半年報告一次。
2.乙等級:每季度報告一次。
3.丙等級:每月報告一次。
第五條日常報告
以《客戶情報報告書》的各項準則實行。
第六條緊急報告拒付或支票的延期要求等緊急情報,依據情況盡可能以最迅速的方法向公司報告。
市場管理制度14
1、堅決服從執行銷售總經理工作安排。
2、參與制定企業的銷售戰略、具體銷售計劃和進行銷售預測。
3、組織與管理銷售團隊,完成企業產品銷售目標。
4、控制銷售預算、銷售費用、銷售范圍與銷售目標的平衡發展。
5、招募、培訓、激勵、考核下屬員工,以及協助下屬員工完成下達的任務指標。
6、收集各種市場信息,并及時反饋給上級與其他有關部門。
7、參與制定和改進銷售政策、規范、制度,使其不斷適應市場的發展。
8、發展與協同企業和合作伙伴關系,如與經銷商的關系、與代理商的關系。
9、協助上級做好市場危機公關處理。
10、協助制定企業產品和企業品牌推廣方案,并監督執行。
11、妥當處理客戶投訴事件,以及接待客戶的來訪。銷售總監崗位職能
市場管理制度15
1、制訂銷售策略:根據公司市場戰略與市場銷售目標,結合所掌握的市場信息進行市場預測,制訂市場拓展目標、銷售策略與規劃,并組織實施,管理并指導銷售代表,完成銷售、回款與市場目標。
2、銷售體系管理:根據公司銷售策略,建立維護公司的銷售網絡與渠道管理體系,通過系列市場推廣活動,營造市場環境,提升公司與產品品牌,支撐公司產品銷售的增長;
3、銷售業務管理:根據客戶需求與公司營運流程,接收并管理客戶訂單,跟蹤生產、計劃、庫存、發貨執行、客戶資信與回款等情況,完成銷售服務。
4、客戶關系管理:通過客戶拜訪、客戶培訓和推動客戶意見、建議與投訴的處理等服務活動提高客戶滿意度,建立、鞏固均衡的客戶關系平臺,逐漸滲透終端客戶,掌握最終消費群體。
5、市場信息分析:通過一線銷售代表收集市場信息,如:客戶、產品、競爭對手等,并進行統計與分析,及時向公司市場、研發等部門反饋,推動快速響應。
6、費用管理:根據公司費用政策,指導下屬了解銷售重點,評估客戶資源需求,制訂預算使用計劃,確定費用開銷方式,合理協調、分配公司資源,并審核費用使用的合理性,提高投入產出比。
7、部門內部管理:根據公司經營方針和部門業務需要,合理設置部門組織結構和崗位,優化業務流程,合理配置人力資源,開發和培養員工能力,對員工績效進行管理,提升部門工作效率,提高員工滿意度。
大區經理崗位職責:
1、分析市場狀況,正確作出市場銷售預測報批;
2、擬訂年度銷售計劃,分解目標,報批并督導實施;3、根據中期及年度銷售計劃開拓完善經銷網絡;
4、根據網絡發展規劃合理進行人員配備;
5、匯總市場信息,提報產品改善或產品開發建議;6、洞察、預測渠道危機,及時提出改善意見報批;
7、把握重點客戶,控制70%以上的產品銷售動態;8、關注所轄銷售人員及經銷商的思想動態,及時溝通解決;9、參與所屬區域重大銷售談判和簽定合同;
10、組織建立、健全客戶檔案;11、指導、巡視、監督、檢查所屬市場的各項工作;
12、向直接下級授權,并布置工作;13、定期向直接上級述職;并提出合理化及可行性建議。
14、定期聽取直接下級述職,并對其作出工作評定;
15、根據工作需要調配直接下級的工作崗位,報批后實行并轉人力資源部備案;
16、負責本區域市場銷售人員任用的提名;
17、負責制定銷售區域的工作程序,報批后實行;
18、負責區域銷售部門主管工作程序的培訓、執行、檢查;
19、填寫直接下級過失單和獎勵單,根據權限按照程序執行;
20、及時對下級工作中的爭議作出裁決;
21、每周定期組織例會,并參加公司有關銷售業務會議。
22、按時完成公司銷售部相關報表并及時上交上級部門主管審核。
領導責任:
1、對所屬區域銷售工作目標的完成負責;
2、對所屬區域銷售網絡建設的合理性、健康性負責;
3、對所屬區域確保經銷商的信譽負責;
4、對所屬區域確保貨款及時回籠負責;
5、對區域銷售指標制定和分解的合理性負責;
6、對所屬區域銷售給公司造成的影響負責;
7、對所屬下級的紀律行為、工作秩序、整體精神面貌負責;
8、對所屬區域銷售預算開支的合理支配負責;
9、對所屬區域銷售工作流程的正確執行負責;
10、對區域銷售部所掌管的公司商業秘密的安全負責。
主要權限:
1、有對銷售部所屬員工及各項業務工作的管理權;
2、有向營銷總監報告的權力;
3、對篩選客戶有建議權;
4、對重大促銷活動有現場指揮權;
5、有權對直接下級崗位調配的建議權和任用的提名權;
6、對所屬下級的工作有監督、檢查權;
7、對所屬下級的工作爭議有裁決權;
8、對直接下級有獎懲的建議權;
9、對所屬下級的管理水平、業務水平和業績有考核權;
10、一定范圍內的經銷商授信額度權;
11、有退貨處理權;
12、一定范圍內的銷售折讓權。區域經理
1、負責產品的市場渠道開拓與銷售工作,執行并完成公司產品年度銷售計劃。
2、根據公司市場營銷戰略,提升銷售價值,控制成本,擴大產品在所負責區域的銷售,積極完成銷售量指標,擴大產品市場占有率;
3、與客戶保持良好溝通,實時把握客戶需求。為客戶提供主動、熱情、滿意、周到的服務
4、根據公司產品、價格及市場策略,獨立處置詢盤、報價、合同條款的協商及合同簽訂等事宜。
5、動態把握市場價格,定期向公司提供防水涂料市場分析及預測報告。
6、協助經銷商維護和開發及完善專賣店系統。
7、收集一線營銷信息和客戶意見,對公司營銷策略、售后服務、等提出參考意見。
8、按時完成公司銷售部相關銷售報表并及時上交上級部門主管審核。
著裝規定:
1、工作期間,公司要求員工穿統一工作服,女性身著統一職業裝;男性穿西裝打領帶,夏季要求身著白襯衣深色西褲(領帶)。
2、上班時必須統一著裝,佩戴胸卡。
儀容要求:
1、工作期間,員工應注意自己儀容。女性要求淡妝,并梳齊頭發,男性頭發不能蓋耳,至少每月理發一次,勤洗頭、頭發應梳理整齊,不凌亂,不留胡須。
2、所有員工應每天打掃衛生后將鞋面擦干凈,上班期間應保持鞋面無污物、灰塵。
3、員工應隨時注意個人形象,談吐時講究禮儀,謙虛寬容,時刻保持微笑。
4、所有員工工作期間衣著必須保持整潔,無污物,衣服應熨燙整齊。
考勤制度
1、每天上、下班均由銷售人員自己打卡簽到。
2、每天早上8:00上班,考勤在8:15之前完成。
3、考勤時間標準:以標準時間為準。要求每位銷售人員均核對自己的時間。
4、公司晨會如無特殊情況,銷售部員工必須全體參加,必須著裝整齊,儀容儀表于會前整理好,不規范者不得參加晨會。5、調休、請假需提前一天經同意,并跟人事提前打招呼,以備考勤。
6、請假1天以內由上級主管負責人簽字批準,2天以內由銷售總監簽字批準。3天以上需總經理簽字批準(總經理不在由副總經理批準)。請假必須填寫請假條,否則按照曠工處理。月底核算,扣發請假日工資。
市場管理制度1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推進本市農貿市場規范化管理,加強農貿市場的日常監督管理工作,維護農貿市場交易秩序,明確相關職能部門的監管職責,落實農貿市場開辦單位的管理責任、規范市場經營者的經營行為,保證食用農副產品消費安全,切實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的農貿市場是指由開辦者提供固定場所、設施,有若干經營者進場進行集中和公開交易農副產品,并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的交易市常
本辦法所稱農貿市場開辦者,是指依照《廣東省商品交易市場管理條例》設立從事農副產品交易的商品交易市場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村(居)民委員會等主體。
本辦法所稱農貿市場經營者,是指在農貿市場內經營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
第三條本市范圍內農貿市場的開辦、經營和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農貿市場實行屬地管理。各鎮街人民政府履行對農貿市場規劃、培育和發展的職能,統籌協調有關部門加強轄區內農貿市場的監督管理,對農貿市場文明創建、食品安全、動物防疫、消防安全、建筑安全和重大疾病防控等工作開展檢查和考核評比。牽頭組織對不依法經營的農貿市場進行整治、關閉、取締和拆遷。
經貿、國土、建設、消防、農業、工商、衛生、食品藥品監督、質量技術監督、公安、稅務、物價、城監、動物防疫等部門根據各自職責,依法協同做好農貿市場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五條市農貿市場專項規劃作為商業網點規劃的重要組成部分納入城市總體規劃。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根據市關于開展農貿市場專項規劃和本管理辦法的要求,制定轄區內農貿市場發展規劃和建設、管理的實施方案并組織落實。
第二章市場開辦者
第六條開辦農貿市場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符合農貿市場專項規劃的要求;
(二)具備與開辦市場規模相適應的固定場地、設施、管理機構和專職管理人員;
(三)具有與開辦市場的規模相應的資金;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條件。
第七條開辦農貿市場應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市場登記注冊手續。領取商品交易市場登記證后市場方可開業。
第八條市場開辦者應當嚴格落實食品安全責任,建立健全市場食品準入制度,杜絕各類不安全食品上市:
(一)應當與場內經營者簽訂食品質量安全保證書(協議),訂立食品質量保證及對不合格食品的退市、召回、退貨等條款;
(二)應當督促場內經營者落實索證索票制度,建立食品經營臺帳,記錄進貨渠道;
(三)應當建立健全食品質量查驗登記制度。市場開辦者應當每天派專人檢查場內經營者的重要食品進貨憑證,審核重要食品供應商的經營資質和實際經營情況;
(四)應當設置規范的市場食品準入檔案柜,建立食品安全質量檔案;
(五)應當在市場內設置獨立的蔬菜檢測室,配置檢測設備和人員,每天對場內銷售的蔬菜和水果進行農藥殘留檢測,并做好檢測記錄,或與有資質的質量檢驗中心簽訂定期送檢協議,也可將檢驗機構引入市場;
(六)應當查驗畜產品、禽鳥及其產品檢疫檢驗合格證明和法律法規規定應當檢測合格方可銷售的其他農副產品的檢測證明,對未取得檢疫合格證明或檢測不合格的,禁止入場交易;
(七)應當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在農貿市場入口處等顯著位置設置宣傳欄和公示欄,向消費者公示與交易相關的基本事項和重大事項。
公示內容包括:場內經營者的證照情況、市場管理制度(含市場食品準入管理制度)、消費者投訴電話、農副產品的抽檢結果、不合格商品退市情況、場內經營者違法違章記錄等。
(八)應當建立健全不合格食品退出制度。市場管理人員每天都應對市場內所經營的食品進行檢查,發現不合格食品應立即要求經營戶停止銷售,或監督其銷毀,做退市處理。
(九)應當建立健全市場食品購銷掛鉤制度。市場開辦者應積極以協議方式與優質農產品生產基地、生豬屠宰嘗食品質量合格的生產企業、加工單位和管理規范的批發市嘗大型批發商建立購銷掛鉤關系,明確供貨主體和供貨產品質量責任,建立優質食品進入市場的快速通道,保障上市食品的安全。
第九條市場開辦者應當嚴格落實市場安全第一責任人職責,按要求做好消防、建筑等安全工作:
(一)制定市場消防管理制度和人員崗位責任制并認真落實,配置專職人員負責消防工作,消防檢查到位,有記錄。管理人員必須經公安消防機構培訓,持證上崗;
(二)配備齊全的消防設施,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
(三)每個固定鋪位應當配置滅火器;
(四)市場內禁止商住不分、使用明火作業、存放易燃物品、電線亂拉亂接、燒香拜佛等造成消防隱患的行為;
(五)市場開辦者應當經常檢查市場建筑物狀況,及時消除建筑安全隱患;
(六)市場開辦單位應嚴格消防管理,嚴禁違章搭建占用防火間距,堵塞消防通道或者損壞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
第十條市場開辦者應當建立健全市場管理組織制度,承擔對其所辦農貿市場的升級改造和日常管理工作:
(一)市場開辦單位應當保證場內經營者的主體合法性,領取證照經營,與入場的經營者簽訂場地租賃和經營管理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二)市場開辦單位應當建立經營者檔案,記載市場經營者基本情況、信用狀況等。專業或批發市場應實行計算機管理;
(三)應在市場內設立消費者投訴服務站,落實專人受理消費者投訴。消費者投訴站應當設有公平秤、意見箱和監督電話,公平秤須經市法定計量檢定機構強制檢定合格。
要求并督促檢查農貿市場經營者配備和使用與其經營相適應的經市法定計量檢定機構強制檢定合格的計量器具;也可以統一配置經強制檢定合格的計量器具,提供給經營者使用。
配合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做好市場定量包裝商品、零售商品等商品的計量監督管理工作;
(四)應當設立專門機構,配備負責維護市場秩序、環境衛生、食品衛生、設施設備檢修、治安管理、消防安全、建筑安全和信息宣傳等方面的管理人員;建立市場管理人員工作責任制,市場管理人員定期接受培訓和考核,并佩戴統一證件上崗;
(五)劃行歸市,設置規格統一、美觀、醒目的經營區域標志牌及明確的市場導購圖;
(六)維護市場內環境衛生整潔有序。督促家禽及肉品經營戶實施每天清潔消毒制度,對鮮活家禽存放銷售區實施每月清空家禽停業消毒制度。有完善的清潔制度、配備專職保潔人員,定期進行清潔消毒,并有記錄;場內地面應做到硬化、平整、清潔,及時清除場內的污水、垃圾和其他廢棄物;保持市場通道暢通,無占道違章經營、亂擺賣、亂搭建、亂張貼;配備與經營規模相適應的停車場,保證門前、場內車輛停放整齊;承擔市場責任區內的“門前三包”責任;
(七)保持三鳥檔口排水排污通暢,禁止人畜混居;應修建專門的活家禽宰殺加工室,實行封閉式宰殺;銷售、屠宰人員防護措施到位;
(八)家禽及肉品經營戶應對經營場所實施每天清潔消毒制度,其中鮮活家禽經營戶營業時要落實安全防護措施、穿戴口罩手套等防護品上崗作業,禁止人與家禽混合居祝在市場開辦者組織下實施每月清空家禽休市消毒制度;
(九)市場內熟食檔應設置預進間和售賣間,生熟食品分開,從業人員有《健康證》,有防蠅、防鼠、防塵設施;
(十)應當修建公用衛生間,并保持整潔明亮;
(十一)應當根據國家政策調控規定的需要調整相關責任。
第三章市場經營者
第十一條除農民銷售自產的農副產品外,市場經營者必須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辦理營業執照,方可從事經營活動,并在其營業場所懸掛營業執照;需要辦理其他經營許可手續的,還應當懸掛相應的經營許可證件。
第十二條市場經營者應當遵守和執行市場食品準入制度,履行食品安全責任:
(一)市場經營者應實行索證索票制度,建立進貨臺帳,記錄進貨渠道。
經營者與初次交易的供貨單位交易時,應索取證明供貨企業和生產加工者主體資格合法的證明文件,包括營業執照、生產經營許可證、衛生許可證等法律法規規定的證明文件。
經營者在購進食品時,應當按批次向供貨單位或生產加工者索取食品質量合格的票證。其中牲畜活禽及其肉類應提供動物產品檢疫合格或畜產品檢驗合格證明;糧食及其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飲料、酒類應提供檢驗合格證明和進貨票據;其他類產品參照上述執行;
(二)市場經營者應向消費者出具信譽卡或市場銷售專用憑證,明示經營者名稱、具體經營場所或攤位號、聯系電話等;
(三)市場銷售的肉類及肉類制品須從政府批準設立的定點屠宰場進貨,未經檢疫檢驗的肉類食品不得上市,肉品經營者必須在攤檔明顯位置張掛肉品的檢疫和檢驗合格證明;
(四)市場經營者不得銷售違禁野生動、植物和水產品;
(五)市場經營者不得銷售國家禁止使用的農藥、獸藥或者其他化學物質以及國家明令禁止銷售的商品;
(六)市場經營者不得銷售使用不符合國家有關強制性技術規范保鮮劑、防腐劑、添加劑的生熟食品;
(七)市場經營者不得銷售腐爛變質食品。禁止在市場內銷售不明死因的河水產品、腐爛去皮瓜果;
(八)市場經營者不得露天制作直接入口食品。經營直接入口食品及熟食制品的,要具備防塵、防蠅設施和冷藏器具、消毒設施。
第十三條農貿市場內的經營者還應當履行下列責任:
(一)市場經營者應當按照進場經營協議書的約定,在指定地點經營,服從管理,遵守市場各項規章制度;
(二)市場經營者在市場交易中應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遵守公認的商業道德,嚴禁欺行霸市、哄抬物價、強買強賣;
(三)農貿市場內商品實行明碼標價。農貿市場經營者應當使用經市法定計量檢定機構強制檢定合格的計量器具,不得使用不合格的計量器具以及人為破壞計量器具準確度或者偽造數據;
(四)市場經營者不得銷售假冒他人注冊商標、使用虛假產地、假冒其他企業名稱或代號、偽造或冒用優質商品、認證產品、許可證標志及危及人身安全和身體健康等的假冒偽劣商品;
(五)市場經營者不得利用廣告對銷售的商品作引人誤解的虛假表示,不得貶低其它市場經營者的商品或者服務;
(六)市場經營者應保證經營場所內消防安全,不應商住混用,嚴禁搭建住人夾層,不應使用可燃材料搭建其他夾層;
(七)法律法規規定應履行的其他職責。
第四章市場監督管理
第十四條經貿部門負責組織制定農貿市場建設發展的專項規劃,組織制定農貿市場管理的行業規范,推進行業組織建設、開展行業交流和指導行業自律,履行農貿市場內生豬及其肉品采購、定點屠宰、食鹽、酒類監管等職責。
第十五條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對農貿市場實行登記注冊,審查確認市場經營者的主體資格,履行對其交易行為進行監督管理,依法查處交易活動中的違法行為,維護市場交易秩序等職責。
第十六條農業部門負責制定并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計劃,對農貿市場上銷售的農產品進行監督抽查,依照有關規定適時公布監督抽查結果,履行對農貿市場內豬肉瘦肉精檢測、三鳥檢驗檢疫、蔬菜、水果農藥殘留檢測等職責。
第十七條公安消防部門對農貿市場防火安全負有監督管理責任,對新建、擴建、改建及室內裝修的農貿市場,依照國家有關消防技術規范的規定進行審核和驗收,履行對未經消防驗收而擅自開業的市場依法進行監督和查處等職責。
第十八條規劃建設部門對農貿市場規劃發展以及建筑工程質量負有監督管理責任,對新建、擴建、改建的農貿市場,依照國家有關建筑技術規范的規定進行審核和竣工驗收,履行對未經建設工程質量驗收而擅自開業的市場進行監督和查處等職責;
第十九條公安部門應當加強對農貿市場的治安管理,督促市場開辦者建立安全保衛機構,落實安全保衛措施,履行依法查處市場上欺行霸市、強買強賣、阻礙執法、抗法等違法犯罪行為的職責。
第二十條城市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農貿市場市容環境的監督管理,履行對市場擺賣秩序、車輛停放、亂張貼等監管職責。
第二十一條衛生部門應當加強對農貿市場食品衛生的監督管理,履行查處有害、有毒及危害消費者身體健康的農副產品交易行為,市場防疫、清潔消毒、衛生保潔等監管職責。
第二十二條動物防疫監督機構應當加強對禽畜產品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督促市場開辦者履行禽畜產品檢疫檢驗合格證明的查驗義務和定期清潔消毒措施義務。
第二十三條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當加強對農貿市場經營活動中的計量器具、商品量和計量行為的監督管理,依法查處短斤缺兩行為,確保公平交易。
第二十四條其他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根據各自職責加強對農貿市場的監督管理。
對違反規劃、用地、消防、建設等新建、擴建、改建的農貿市場由相關職能部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進行制止,關閉、拆除和取締。
市場管理制度17
1、鎮內經營者,要嚴格按照市場布局,劃行規市從事經營。所售商品需陳列整齊,不得亂擺亂放、下臺經營。必須做到“坐商歸店、行商歸市、商品歸區、車輛歸位、廣告歸欄、垃圾歸桶”。
2、鎮內衛生實施”三包”,每個攤位的經營戶必須搞好自己攤前、攤后、攤下衛生,做到隨臟隨掃,垃圾入袋不落地,不亂丟垃圾、污物和雜物。
3、對”三包”區域內,衛生存在臟、亂、差現象的經營戶,由工商所管理人員按照《集貿市場管理規定》進行處罰,確保執罰到位。
4、賦予督查員權利和職能,發揮督察員的作用。由督察員對場內保潔員及場內衛生進行日常監督管理;場內衛生嚴格落實”三定”方案,達到定員、定崗、定時,劃片包干,責任到每一位保潔員。
6、鎮內衛生堅持隨臟隨掃不間斷,及時清運場內垃圾,保持場內無菜葉、污水、雜物、糞便及其他廢棄物等。做到交易不散,清掃不斷,污物、垃圾及時清運。
7、經營熟食的人員要嚴格按照標準和要求,佩戴健康證,配備食品夾、食品鏟,并有防塵和防蠅設施。否則不得在市場從事經營。
市場管理制度18
一、目的
為了預防疾病,控制傳染源,保障廣大客商的身體健康,創造良好的市場衛生環境,特制訂環境衛生管理制度。
二、職責
1、市場內配備衛生督查專員,負責環境衛生的檢查、預防和處理工作;
2、市場管理員和安保員協助衛生督查專員做好市場內環境衛生的督查工作;
3、保潔公司組織保潔員,全面負責市場內的環境衛生清掃工作;
三、要求
1、工作人員和食品從業人員必須定期進行體查,持健康證上崗;
2、保潔員必須統一著裝,按時上下班;
3、市場環境衛生工作由專人全面負責,分包干,責任到人;
4、清掃后的垃圾及時清運到垃圾庫,保潔期間市場內不能有成堆垃圾堆放30分鐘以上;
5、每天定時對垃圾桶進行傾倒和清洗兩次以上;
6、定期對地下管網和化糞池進行清掏,確保地下管網排泄通暢;
7、定期對市場內場地進行消毒處理,并開展除“四害”工作;
8、垃圾庫的垃圾做到及時外運,確保日產日清;
9、垃圾庫派專人負責守護,避免蔬菜垃圾外流;
10、市場衛生工作負責人對整個市場的衛生工作要經常監督檢查,督促經營戶自覺搞好攤前攤后和攤位周圍的衛生,做到衛生“門前三包”;
11、公共廁所實行專人管理,勤打掃、勤沖洗,保持廁所內外清潔,每天必須做到一次全面打掃,及時開關水閥,節約用水;
12、廣大商客戶都要養成愛清潔、講衛生的習慣,自覺遵守社會公德,維護公共衛生,做到不隨地吐痰,不亂丟瓜皮果殼,不亂扔煙蒂,不隨地大小便,不亂潑污水;
13、進場人員有愛護場內衛生設施,果殼箱、清潔桶等不得隨意搬動或亂放,未滅煙蒂不得投入桶內,以防火災,對損壞衛生設施者照價賠償;
14、在分管地段堅持做到隨臟隨掃,不留污物積水,地面干凈;
15、下水道每月沖洗二次;
16、愛護公物,勤儉節約,妥善保管掃把、翻斗車等清掃(運)工具。
17、經營直接入口食品的,從業人員應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戴口罩,配備售貨工具,做到貨款分開,包裝材料符合食品衛生法規定。
市場管理制度19
第一節、總則
為加強市場部的管理,維護和建立公司與客戶的良好關系,使其他部門各項工作得以順利開展,特制訂本制度,公司制度之——市場部管理制度。
第二節、市場部職責
第一條·嚴格遵守商業道德,保守商業秘密。
第二條·負責公司配送范圍內的業務開發。
第三條·負責客戶的維護工作。
第四條·負責所管轄客戶應收款項的回籠。
第五條·負責倉儲客戶的訂單整理與核對工作。
第六條·負責與有關部門的協作配合工作。
第三節、市場部經理職責
第一條·主持市場部全面工作。負責對本部門不同時期工作目標、工作計劃的組織實施、指導、協調、檢查、監督及控制,不斷提高部門服務水平,管理制度《公司制度之——市場部管理制度》。
第二條、負責部門制度及工作流程的擬定、上報及監督實施。
第三條、要求部門人員按照公司規定進行操作,做好部門各工種的業務指導、培訓工作,并對其工作定期檢查、考核和評比。
第四條、全面熟悉、掌握市場動態,努力開拓市場。
第五條、督促、檢查部門人員做好客戶的維護工作。
第六條、向主管領導提議下屬管理人員人選,并對其工作考核評價。
第七條、做好與其他各部門的溝通與協調工作。
第四節、市場部副經理(助理)職責
第一條·服從領導的工作安排,協助部門經理做好各項管理工作。
第二條·熱情對待客戶,文明禮貌。
第三條·熟悉本部門各工種的職責及操作規定。
第四條·負責本部門員工的考勤、工作量統計、以及工資匯總。
第五條·負責每月營業額報表的統計匯總工作。
第六條·組織、召開有關會議。
第七條·負責各類文件的分類、整理工作。
第八條·及時發現、處理部門的各種問題。
第五節、業務員職責
第一條·服從領導的安排,按業務操作規定作業。
第二條·熱情對待客戶,文明禮貌。
第三條·負責客戶的開發工作及所管轄客戶的維護工作。
第四條·協助收款員收回所管轄客戶的應收款項。
市場管理制度20
為了進一步發展xx地區經濟,促進市場繁榮穩定,確保農產品批發市場有一個良好的交易環境,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市場管理
1、經營業戶必須遵守有關法律、法規,遵守公平、自愿、誠信的原則,遵守商業道德。
2、經營業戶對攤位(商鋪)進行調換和轉租,必須到市場管理部辦理有關手續。否則,由市場收回攤位(商鋪),所交攤位費不退。
3、市場內擺放商品應整齊有序,攤位、商鋪外未經市場批準,不得擺放貨物,對超出規定區域外經營的商戶,先責令整改,對未按期整改的給予50元的經濟處罰。
4、市場內不準亂搭亂建,發現一次限期拆除。如未按期拆除的,將給予50—500元的經濟處罰。
5、市場內不準賭博或做與市場經營無關的違法活動,違者除由有關部門處理外,處以50—200元的罰款。
6、在市場內設立廣告牌或門頭,必須書面請示市場管理部,經同意后,按統一規定、統一尺寸制作。對違反規定的責令拆除,未按時拆除的處以50—200元的罰款。
7、對不服從市場管理、無理取鬧、擾亂市場秩序者,情節嚴重的除按有關規定處理外,責令停業整頓,在繳納500—2000元保證金后方準營業,如在保證期內再次違反,沒收保證金。
8、經營業戶的經營范圍必須符合工商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范圍,商品劃行歸市,若有違反,由市場收回攤位(商鋪),已交攤位費不退。
9、商戶須在規定時間內辦齊經營資質(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否則,市場有權予以停業,待經營資質齊全后方可營業,由此產生的損失自負。
10、經營業戶不準欺行霸市、強買強賣、短斤少兩、蒙騙客商,禁止銷售有毒、有害、過保質期及其他違反《食品衛生法》的食品。
11、經營蔬菜業戶必須按照有關規定,主動到指定地點進行蔬菜有毒、有害物質殘留檢測,檢測人員對蔬菜進行檢測時,受檢業戶應積極配合,不得以暴力、威脅等手段進行阻礙。經相關部門認定的不合格食品、蔬菜等不得入市交易,一經發現,市場有權予以沒收并銷毀,由此產生的損失自負。
12、凡因購銷或使用不合格蔬菜、食品,給他人造成經濟損失或身體損害的,經營業戶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市場對其清出市場,收回攤位,已交攤位費不退。
13、經營業戶所使用水、電、暖氣等費用自行繳納,由市場管理部代收,繳費標準按照哈密地區確定的標準執行。對未按期繳納相關費用的將按規定收取滯納金
二、衛生管理
1、保持市場衛生整潔,經營業戶攤位(商鋪)前衛生實行門前三包,發現門前、攤前臟、亂、差,市場工作人員當即責令清理,如未及時清理,一次處以20元的罰款。
2、經營業戶經營產生的垃圾必須袋裝,交易結束時將垃圾投放于指定地點或自行帶走,違者除責令清除外,對未按期清理的,每次處以50元的罰款。
3、經營業戶嚴禁向排污管道傾倒廢物,防止排水管道堵塞,違者每發現一次處以50元罰款。
三、治安、消防管理
1、市場內嚴禁打架斗毆、互相吵罵、酗酒鬧事、欺負外地客商、擾亂市場經營秩序,違者除由公安部門依法處罰外,給予停業整頓處理,情節嚴重的清出市場,所交攤位費不退。
2、對在市場上無理取鬧,影響工作人員正常工作,特別是辱罵、毆打市場工作人員者,由公安部門依法嚴懲,市場視情節給予停業整頓處理,情節嚴重者,市場將收回攤位(商鋪),所交攤位費不退。
3、市場內商鋪必須配備滅火器。消防設施、器材,人人有責任愛護,除搶險救災外,任何人不準損壞或動用。不得遮擋、圈占、埋壓消防設施,違者除責令整改外,一次處以20—50元的罰款。
4、不準擅自搭、移電線、改電路和安裝使用大負荷電器等設施,違者予以停電,沒收電器設施,并處以50—200元罰款。
5、市場內嚴禁烤火、焚燒物品,違者除責令整改外,處以50—200元的罰款,情節嚴重者,給予停業整頓。
6、市場內商鋪不得安裝火爐做飯、取暖,不得使用電取暖氣等取暖設備,攤位或商鋪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違者除責令整改外,并處以50—200元的罰款。
7、一旦發生火情,市場內人人有責任參與撲救,或撥打火警電話119。
本管理制度的解釋權歸xx市場開發有限公司。
本制度從20xx年9月1日起執行。
市場管理制度21
第一節總則
為加強市場部的管理,維護和建立公司與客戶的良好關系,使其他部門各項工作得以順利開展,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節市場部職責
第一條嚴格遵守商業道德,保守商業秘密。
第二條負責公司配送范圍內的業務開發。
第三條負責客戶的維護工作。
第四條負責所管轄客戶應收款項的回籠。
第五條負責倉儲客戶的訂單
第六條負責與有關部門的協作配合工作。
第三節市場部經理職責
第一條主持市場部全面工作。負責對本部門不同時期工作目標、
第二條負責部門制度及工作流程的擬定、上報及監督實施。
第三條要求部門人員按照公司規定進行操作,做好部門各工種的業務指導、培訓工作,并對其工作定期檢查、考核和評比。
第四條全面熟悉、掌握市場動態,努力開拓市場。
第五條督促、檢查部門人員做好客戶的維護工作。
第六條向主管
第七條做好與其他各部門的溝通與協調工作。
第四節市場部副經理(助理)職責
第一條服從
第二條熱情對待客戶,文明禮貌。
第三條熟悉本部門各工種的職責及操作規定。
第四條負責本部門員工的考勤、工作量統計、以及工資匯總。
第五條負責每月營業額報表的統計匯總工作。
第六條組織、召開有關會議。
第七條負責各類文件的分類、
第八條及時發現、處理部門的各種問題。
第五節業務員職責
第一條服從
第二條熱情對待客戶,文明禮貌。
第三條負責客戶的開發工作及所管轄客戶的維護工作。
第四條協助收款員收回所管轄客戶的應收款項。
第六節收款員職責
第一條服從
第二條負責客戶運輸清單的打印及應收款項的核對、收回。
第三條負責核實客戶提出的應收款項質疑,并向部門負責人提出處理意見。
第四條負責定期對帳款收回情況的統計工作。
第五條協助業務員做好客戶的維護工作。
第七節倉儲訂單
第一條服從
第二條負責倉儲客戶訂單的
第三條負責與客戶、倉儲倉庫之間訂單的核對與查詢工作。
第八節業務操作規定
一、開發客戶
1、業務員應盡最大努力,通過各種渠道搜集客戶資料。
2、若業務員之間在開發客戶時發生重疊,以第一時間聯系人為準。
3、不得抄襲他人的客戶聯系資料,不得將其他業務員管轄的客戶據為已有。
4、對待任何客戶來電或來訪,都應積極、熱情地接待。
5、對于有意向合作的客戶,應將有關客戶的詳細資料上報部門
二、拜訪客戶與洽談業務
1、主動與客戶取得聯系,向客戶發送、傳遞公司資料與信息,做好記錄,并保持聯系,必要時上門拜訪。
2、有新進客戶或要求改變結算方式的客戶,經辦人需填寫《新(重)進客戶操作通知單》。《新(重)進客戶操作通知單》交相關部門,并由相關部門的負責人在存根上簽字確認,存根由本部門妥善保存。
3、不得擅自做主承諾客戶
4、外出拜訪客戶,需實事求是,并做好記錄。不得拒絕客戶的拜訪要求。
5、時刻保持手機暢通。
三、維護客戶
1、盡最大努力滿足客戶要求,不得與客戶發生爭吵。
2、客戶要求上門提貨,且符合我公司提貨條件的,經辦人填寫《提貨通知單》,交調度員簽字確認。
3、不得答應以現金結算客戶的欠款,若有特殊情況,經部門
4、對待任何客戶,都應積極、熱情地服務。
5、客戶有特殊操作要求或運價需調整時,應填寫《部門信息聯絡處理單》交相關部門,并由相關部門的負責人在存根上簽字確認,存根由本部門妥善保存。
6、應及時通知客戶其所占用的倉儲面積,并收取倉儲費。
7、定期填寫《流失客戶分析表》,分析客戶流失原因,盡最大努力挽留客戶。
8、定期回訪客戶,請客戶配合填寫〈客戶滿意程度調查表〉,征求客戶對公司操作部門的意見和要求,并反饋至部門
四、積極配合收款員的催款工作,不得以各種理由推卸責任。
五、處理超過業務員權限之外的日常業務,需請示部門
第九節收款操作規定
一、定期打印《托運清單列表》,并及時送達客戶。
二、將客戶的點數費、倉儲費、裝卸費等費用,一并計算到此客戶的總費用中,并請客戶予以確認。
三、對于客戶提出的理賠、扣款等要求,與相關部門核實無誤后,做好書面記錄,注明事由與扣除金額,并報告部門
四、不得同意客戶推遲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期。
五、按照與客戶確認的金額開具《公路運輸發票》,并負責催收帳款。
六、每月初對上月應收帳款及已收帳款進行統計,交部門
第十節倉儲訂單
一、認真與客戶核實其訂單與送貨單的內容。
二、按各收貨單位的要求
三、將
第十一節對于違紀現象的處理辦法
一、違反操作規定作業的,每人/次罰款10元,若產生經濟損失的,個人承擔一定比例的賠償。
二、出現下列情況的,每人/次罰款50元,并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
1、擅自答應客戶降低運價或
2、擅自答應無理由扣款,則損失部分由本人承擔。
3、擅自答應客戶以月結類方式結帳的,則每月產生的應收款項由本人負責收回;若無法收回的,則由本人賠償。
4、有意竊取其他業務員客戶資料,將他人客戶據為己有。
三、謊報外出訪問客戶,按曠工處理。
市場管理制度22
1、目的
為適應企業發展要求,充分發揮薪酬的激勵作用,進一步拓展員工職業上升通道,建立一套相對密閉、循環、科學、合理的薪酬體系,根據集團公司現狀,特制定本規定。
2、制定原則
本方案本著公平、競爭、激勵、經濟、合法的原則制定。
2.1公平:是指相同崗位的不同員工享受同等級的薪酬待遇;同時根據員工績效、服務年限、工作態度等方面的表現不同,對職級薪級進行動態調整,可上可下同時享受或承擔不同的工資差異;
2.2競爭:使公司的薪酬體系在同行業和同區域有一定的競爭優勢。
2.3激勵:是指制定具有上升和下降的動態管理,對相同職級的薪酬實行區域管理,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和責任心。
2.4經濟:在考慮集團公司承受能力大小、利潤和合理積累的情況下,合理制定薪酬,使員工與企業能夠利益共享。
2.5合法:方案建立在遵守國家相關政策、法律法規和集團公司管理制度基礎上。
3、管理機構
3.1薪酬管理委員會
主任:總經理
成員:分管副總經理、財務總監、人力資源部經理、財務部經理
3.2薪酬委員會職責:
3.2.1審查人力資源部提出的薪酬調整策略及其他各種貨幣形式的激勵手段(如年終獎、專項獎等)。
3.2.2審查個別薪酬調整及整體整體薪酬調整方案和建議,并行使審定權。
本規定所指薪酬管理的最高機構為薪酬管理委員會,日常薪酬管理由人力資源部負責。
4、制定依據
本規定制定的依據是根據內、外部勞動力市場狀況、地區及行業差異、員工崗位價值(對企業的影響、解決問題、責任范圍、監督、知識經驗、溝通、環境風險等要素)及員工職業發展生涯等因素。(崗位價值分析評估略)
5、崗位職級劃分
5.1集團所有崗位分為六個層級分別為:一層級(A):集團總經理;二層級(B):高管級;三層級(C):經理級;四層級(D):副理級;五層級(E):主管級;六層級(F):專員級。
6、薪酬組成
基本工資+崗位津貼+績效獎金+加班工資+各類補貼+個人相關扣款+業務提成+獎金
6.1基本工資:是薪酬的基本組成部分,根據相應的職級和職位予以核定。正常出勤即可享受,無出勤不享受。
6.2崗位津貼:是指對主管以上行使管理職能的崗位或基層崗位專業技能突出的員工予以的津貼。
6.3績效獎金:績效獎金是指員工完成崗位責任及工作,公司對該崗位所達成的業績而予以支付的薪酬部分。績效獎金的結算及支付方式詳見《公司績效考核管理規定》。
6.4加班工資:加班工資是指員工在雙休日、國假、及8小時以外為了完成額外的工作任務而支付的工資部分。公司D職級(包含D級)以上崗位及實行提成制的相關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工作時間以完成固定的工作職責與任務為主,所以不享受加班工資。
6.5各類補貼:
6.5.1特殊津貼:是指集團對高級管理崗位人員基于他的特長或特殊貢獻而協議確定的薪酬部分。
6.5.2其他補貼:其他補貼包括手機補貼、出差補貼等。
6.6個人相關扣款:
扣款包括各種福利的個人必須承擔的部分、個人所得稅及因員工違反公司相關規章制度而被處的罰款。
6.7業務提成:公司相關業務人員享受業務提成,按公司業務提成管理規定執行。
6.8獎金:獎金是公司為了完成專項工作或對做出突出貢獻的等員工的一種獎勵,包括專項獎、突出貢獻獎等。
7、試用期薪酬
7.1試用期間的工資為(基本工資+崗位津貼)的80%。
7.2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崗位要求而終止勞動關系的或試用期間員工自己離職的,不享受受試用期間的績效獎金。
7.3試用期合格并轉正的員工,正常享受試用期間的績效獎金。
8、見習期薪酬
見習員工的薪酬詳見公司關于見習期的相關規定。
9、薪酬調整
薪酬調整分為整體調整和個別調整。
9.1整體調整:指集團公司根據國家政策和物價水平等宏觀因素的變化、行業及地區競爭狀況、集團公司發展戰略變化以及公司整體效益情況而進行的調整,包括薪酬水平調整和薪酬結構調整,調整幅度由董事會根據經營狀況決定。
9.2個別調整:主要指薪酬級別的調整,分為定期調整與不定期調整。
薪酬級別定期調整:指公司在年底根據年度績效考核結果對員工崗位工資進行的調整。
薪酬級別不定期調整:指公司在年中由于職務變動等原因對員工薪酬進行的調整。
9.3各崗位員工薪酬調整由薪酬管理委員會審批,審批通過的調整方案和各項薪酬發放方案由人力資源部執行。
10、薪酬的支付
10.1薪酬支付時間計算
A、執行月薪制的員工,日工資標準統一按國家規定的當年月平均上班天數計算。
B、薪酬支付時間:當月工資為下月15日。遇到雙休日及假期,提前至休息日的前一個工作日發放
10.2下列各款項須直接從薪酬中扣除:
A、員工工資個人所得稅;
B、應由員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
C、與公司訂有協議應從個人工資中扣除的款項;
D、法律、法規規定的以及公司規章制度規定的應從工資中扣除的款項(如罰款);
E、司法、仲裁機構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款項。
10.3工資計算期間中途聘用或離職人員,當月工資的計算公式如下:
工資計算期間未全勤的在職人員工資計算如下:
應發工資=(基本工資+崗位津貼)—(基本工資+崗位津貼)×缺勤天數/20.83
10.4各類假別薪酬支付標準
A、產假: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B、婚假:按正常出勤結算工資。
C、護理假:(配偶分娩)不享受崗位技能津貼。
D、喪假:按正常出勤結算工資
E、公假:按正常出勤結算工資。
F、事假:員工事假期間不發放工資。
H、其他假別:按照國家相關規定或公司相關制度執行。
11、社會保障及住房公積金
11.1上海戶籍員工依照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為基數繳納養老保險金、失業保險金、醫療保險金、住房公積金。
11.2非上海戶籍員工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公司審批后也可按上海戶籍員工同等標準繳納。
11.3其他非上海戶籍員工一律繳納上海綜合保險。
12、薪酬保密
人力資源部、集團財務及財務所有經手工資信息的員工及管理人員必須保守薪酬秘密。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將員工的薪酬信息透漏給任何第三方或公司以外的任何人員。薪酬信息的傳遞必須通過正式渠道。有關薪酬的書面材料(包括各種有關財務憑證)必須加鎖管理。工作人員在離開辦公區域時,不得將相關保密材料堆放在桌面或容易泄露的地方。有關薪酬方面的電子文檔必須加密存儲,密碼不得轉交給他人。員工需查核本人工資情況時,必須由人力資源部會同財務部門出納進行核查。違反薪酬保密相關規定的一律視為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的情形予以開除。
公司執行國家規定發放的福利補貼的標準應不低于國家規定標準,并隨國家政策性調整而相應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