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研發中心管理制度
研發中心是一種專門從事技術創新、產品研發、基礎研究、產品市場研究等業務活動的機構。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最新研發中心管理制度(精選6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最新研發中心管理制度1
為加強對軟件研發中心工作管理,縮短開發周期,提高軟件開發質量,降低開發成本,提高開發效率,特制定軟件研發中心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為保證日常工作正常有序的進行,讓開發中各個環節更緊湊,更可控,需要盡可能實現軟件研發中心項目管理的正規化,工作過程的流程化,以便提高軟件質量和開發效率,達到項目能按質按量按期交付的目標。
1、軟件開發總體遵循項目管理和軟件工程的基本原則。
2、項目管理涉及項目立項、項目計劃和監控、配置管理。
3、軟件工程涉及需求分析、系統設計、軟件實現、系統測試、用戶測試、試運行、系統驗收、系統上線和數據遷移、產品維護。
第二章、階段成果
根據軟件工程的過程理論并結合研發中心目前的實際情況,制定以下工作流程,并規定了各個重要環節需要提交的交付物。
1、立項:市場需求分析(或者合同)、項目立項申請表、項目風險分析清單。
2、需求分析:軟件需求報告或設計方案、需求規格說明書。
3、總體設計:概要設計說明書或功能模塊描述。
4、詳細設計:詳細設計說明書,包括軟件接口說明、單元測試計劃。
5、軟件實現:軟件功能說明、源代碼、源代碼說明或者注釋
6、產品測試:測試報告
7、產品發布:產品說明書、使用手冊
8、產品維護:問題反饋記錄
9、項目總結:提交客戶方的項目總結和研發中心項目匯報的PPT。
第三章、崗位設置
根據研發中心目前的開發過程主要分為分析、開發、測試三個階段。分析階段完成用戶需求文檔的編寫,系統總體設計的編寫;開發階段完成設計文檔的編寫,代碼的編寫、代碼的維護。測試階段完成系統的測試,測試文檔及其他材料。通過逐漸的調整崗位,明確工作職責,逐步實現項目經理,需求分析工程師,高級軟件開發工程師,軟件開發工程師,測試工程師的崗位設置。
第四章、項目立項
1、需求分析工程師進行應用調查與分析,確認軟件的應用需求。
2、成立項目評審會,開發總監、研發中心經理和指定人員必須參加。對項目進行可行性研究,編寫項目建議書,評估項目的難度和工作量,形成可行性研究報告。
3、根據項目配置的優劣成立項目開發組,制定軟件開發計劃,確定項目經理,由研發中心和項目經理共同來確定具體項目配置,知識技能要求,團隊成員及團隊的角色。
第五章、項目計劃與監控
1、以項目為單位,項目經理負責整個項目的計劃、組織和控制。
2、在整個項目過程中,項目經理定期檢查項目進度和完成情況,調整人員分工和安排。
3、項目計劃需要變更時,需要明確變更內容并及時匯報。項目經理需要說明客戶變更原因并將變更說明提交研發中心領導審核,以便根據變更內容及時調整計劃。
第六章、需求分析
1、對用戶提出的需求進行分析匯總,梳理用戶的業務流程和詳細的功能定義。
2、做出簡單的界面原型,與客戶進行有效的溝通,編寫需求詳細說明書。
3、根據現有條件進行估計,制定項目進度,制定詳細的軟件開發計劃。
第七章、總體設計
1、在該階段確定總體結構和軟件開發架構,文件命名規范,編碼規范?砂窜浖枨髣澐殖勺酉到y,也可直接定義目標系統的功能模塊及各個功能模塊的關系。
3、確定軟件模塊結構,給出每個功能模塊的功能描述、數據接口描述,并完成系統概要設計說明書。
4、完成數據庫的設計,并編寫數據庫設計說明書。
5、完成的文檔需提交研發中心進行歸檔管理。
第八章、詳細設計
1、調整前一步設計的不足,確認各模塊之間的詳細接口信息。
2、設計功能使用的具體描述、行為者、前置條件、后置條件、UI描述、業務流程/子流程/分支流程,界面說明等。
3、確定模塊內的數據流或控制流,對每個程序模塊必須確定所有輸入、輸出和處理功能。
4、匯總并提交所有相關文檔,審核確認質量和進度。
第九章、軟件實現
1、項目組根據概要設計說明書、詳細設計說明書制定系統實現計劃
2、有條件的情況下保證開發、測試和生產環境獨立。選擇軟件工具,明確項目成員的職責分工,按照編碼規范和詳細設計實現軟件功能。
3、代碼應滿足結構良好,清晰易讀,且與設計一致,符合編碼規范。
4、開發人員需要軟件實現過程中編寫軟件功能說明,源代碼說明。軟件功能說明文檔應說明項目名稱、編號、軟件名稱和版本號,軟件功能、主要功能實現過程。源代碼說明應說明項目編號、源代碼類名稱、編寫人員、編寫日期、變更履歷、功能、全局變量、數據庫字典、函數功能、接口。該文檔包含在源代碼文件中,以注釋形式存在。
5、項目組進行單元測試和集成測試。開發人員處理測試人員反饋的測試問題,并以書面形式反饋主要問題及解決辦法,直至系統運行穩定。
6、匯總并提交所有相關文檔,提交研發中心備案,形成項目知識庫。
第十章、軟件測試
1、根據單據測試和集成測試兩個過程,制定測試計劃。按階段設計測試實例,并將測試結果記錄,未通過的的反饋給開發人員調整。
2、完成測試文檔、操作手冊、安裝維護手冊的編寫。
第十一章、用戶培訓
1、準備用戶培訓計劃、培訓手冊
2、確定培訓時間、培訓地點,向用戶進行系統使用培訓、操作指導及提供軟件操作手冊。
3、保留培訓簽到表,用戶意見等存檔。
第十二章、系統上線
1、制定上線計劃,確定上線工作時間表,部署的環境。
2、上線操作步驟以及問題處理步驟;
3、根據軟件特點、客戶需求進行軟件部署,并記錄軟件部署和運行結果;
4、項目組根據系統運行請款對系統進行優化,記錄系統的運行情況、系統問題和處理后的版本。
第十三章、系統驗收
1、驗收工作準備,按要求整理項目成果物,打印裝訂成冊,并提交客戶方。
2、系統主要使用研發中心及信息技術研發中心聯合成立項目驗收小組,從需求功能及技術需求層面對系統進行綜合評估和項目成果物的審核,根據驗收情況形成系統驗收報告
第十四章、產品維護
1、調出項目主要開發人員,按照合同要求安排維護人員對系統進行技術支持。
2、系統需求變更或調整,記錄變更原因和軟件及源代碼的版本控制,按照軟件變更要求對系統進行維護。
第章十五、源碼和文檔
1、源代碼/文檔管理采用版本控制軟件VisualSourceSafe。
2、按項目的階段性完成源代碼、文檔的上傳。項目負責人每天對代碼進行檢查,開發總監或研發中心經理定期進行抽查。
3、文檔分為項目文檔和個人文檔,文檔上傳前進行歸類和匯總。
第十六章、質量檢查
1、項目負責人每天要檢查成員的工作完成情況,特別是新員工的工作進展;
2、工作抽查制度:不定期的進行抽檢,并將檢查對象、檢查時間、檢查內容、檢查結果反饋給被抽檢人。
3、內部審核制度:針對業務需求、概要設計(功能界面、數據庫)或疑難問題組織評審會,提出意見或解決方案。
第十七章、文檔規范
1、需按照軟件實施的階段落實成果物,參照《軟件過程提交成果表》。
2、如果客戶有特殊要求,請按照客戶要求的規范完成。并將最終的問題提交研發中心歸檔備份。
第十八章、軟件變更
為規范軟件變更與維護管理,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于應用系統開發完畢并正式上線,移交給客戶方之后的運行支持及系統變更工作。
1、系統變更工作可分為功能完善維護、系統缺陷修改、統計報表生成。
2、需求研發中心提出系統變更需求,項目經理同開發人員一起根據重要性和緊迫性做判斷,確定其優先級和影響程度,并進行相應處理,同時將變更需求整理成系統變更申請表。
3、系統變更實現過程按照軟件開發過程規定進行,遵循軟件開發過程統一的編碼標準和版本控制,并經過測試通過才能完成部署和上線。
4、在系統變更完成后,開發人員需將系統變更表的執行結果提交給項目經理,測試人員確認執行結果后,項目經理與需求提出方確認簽字后,提交至研發中心進行歸檔管理。
最新研發中心管理制度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著推動企業技術進步,為企業生存與發展提供技術支持的原則,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成立研發中心。
第二條:研發中心的工作目標是通過技術創新、增強公司的市場競爭能力、經濟效益和發展后勁,強調市場意識、整體意識、效益意識和創新意識。
第三條:公司是研發中心的主體和依托,技術開發的經費由公司提供并主要服務于公司的技術進步,有條件時還可承擔國家、行業、地方和其他企業的研究項目,開展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轉讓、技術服務等活動以拓寬資金渠道,增加研發投入,提高研發水平。
第四條:為了規范與促進研發中心的建設、運作與發展,充分發揮研發中心的作用,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研發中心職責
第五條:研發中心職責
1、參與制定和執行公司技術發展戰略和技術創新、技術改造、技術引進、技術開發規劃和計劃。
2、負責公司中長期發展需要的技術研究開發工作,研究開發有市場前景、有競爭力的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負責新技術的引進、消化、吸收和再創新工作,形成公司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主導產品和核心技術。
3、參與公司有關技術創新、技術引進、技術開發等重大項目的調研和技術論證工作;組織制定公司重大科技開發和技術攻關項目的實施計劃。
4、協助組織召開公司級技術方案審評會和重大技術問題討論會。
5、有效地組織和運用社會技術資源及國內外已有的科技成果,進行綜成和二次開發;以產、學、研合作為主要載體,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相關企業建立長期、穩定的合作關系,開展廣泛的、多種形式的技術交流和合作。
6、收集分析與本公司有關的行業和市場信息,研究行業產品技術的發展動態,為公司的產品開發,技術發展決策提供咨詢意見和建議。
7、負責組織科技成果上報鑒定工作,促進科技成果的推廣應用。
8、創造良好的研發條件、工作條件和學術氛圍,建立有效的人才激勵機制,要使公司現有技術人員留得住、用得好,組織好在職科技人員的培訓、“充電”和知識優化,為公司培養高素質的技術和管理人才。
第三章:研發中心的組織機構及聘用人員制度
第六條:研發中心是以技術開發為主兼具技術管理職能的公司常設機構。
第七條:聘用人員素質與要求:
1、能掌握和應用國家有關政策、法令。
2、對公司的現狀和發展方向有正確的了解,以協助領導找出公司生產、技術、管理等薄弱環節和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法。
3、精通本專業的技術知識,能解決生產中的技術問題。
4、善于收集與運用國內外新產品、新材料、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以適應本公司技術改造和產品開發的需要,有開創一流產品的膽識和勇氣。
5、工作中有效益觀念,各項工作能力從最佳效益考慮。
6、熟悉或精通本職業務,并能與同事和相關部門密切配合。
7、具有一般的管理能力。
8、外聘人員可以是高、中級專業技術人員,也可以是退休的專家,但必須是能解決生產技術問題的專家和具有戰略決策能力的專家。
第八條:聘用人員時,本著互補原則。
1、專業結構合理,達到專業之間的互相補充。
2、層次間互補、高級、中級、初級的比例合理。
3、不同年齡的區間互補,老科技專家與中青年科技人員相結合,以體力、智力、創造力最旺盛的中青年科技人員為主。
第九條:對外聘人員的管理與使用:
1、研發中心聘用的部分松散人員在項目完成之后可以流動。
2、有項目時,研發中心選擇合適的聘用人員組成項目組,完成技術開發任務,任何部門不得阻止,必須積極配合與支持。
第四章:研發中心的建設與運行
第十條:研發中心實施主管負責制,技術開發課題實施項目負責人負責制。
第十一條:企業技術創新的選擇、立項、計劃、實施、監督、驗收、評價等工作嚴格按《ISO9000設計開發控制程序》規定的程序進行。研發中心管理章程。
第十二條:重點課題和經費預算等重大問題的決策、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創新計劃及工作目標、考核辦法以及技術開發課題的選擇論證等工作由技術委員會負責。
第十三條:企業研發中心的開發經費主要由公司投入,公司應根據有關規定和實際情況在年度計劃中按照銷售收入的一定比例列入技術開發經費,并保證及時、足額到位。財務部應為研發中心設專門賬戶,委派專職會計予以監督管理。
第十四條:研發中心要建立開放的運行模式,廣泛收集整理國內外先進的科技成果,篩選適用技術以便推廣應用,要注重產學研合作和人才交流,充分利用社會科技資源,提高研發中心的研發能力和水平。
第十五條:研發中心應成為公司技術開發、創新體系的核心和主體,并在公司生產、營銷、財務、企管等部門的配合下,推動技術開發和創新體系規范運行不斷進步。
第五章:研發中心工作的考核、獎懲和激勵
第十六條:公司會每年度對研發中心的工作績效進行評估。
第十七條:每年年初,研發中心應對上一年度工作進行總結,并結合本公司下年度方針目標制定技術開發和創新工作計劃。
第十八條:研發中心人員的考核按《研發人員績效考核制度》實行。
第十九條:建立科技成果創新獎勵制度,研發中心從公司投入的開發經費中設立獎勵基金。每年根據項目的技術水平、經濟效益、投資大小予以獎勵。
第二十條:積極提高科技人員的綜合素質,組織技術人員參加各種學習、培訓、考察、調研、技術交流活動,使其加強創新意識,更新知識結構,同時注重對技術人員進行思想品德教育,充分發揮其創新積極性。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本章程解釋權歸研發部。
第二十二條:本章程自20xx年1月1日起生效。
最新研發中心管理制度3
1、總則
第1條為適應公司快速發展的需要,規范研發中心管理,確保研發中心各項工作優質高效地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公司以軟件產品研發為中心,強調技術第一,力求在所進入的行業中做到技術領先,掌握能區別于同行業其它競爭對手的核心技術;并在核心技術研發上持續投入,不斷提升公司產品的競爭力。作為公司軟件產品研發任務的承擔者,研發中心的主要職責包括:
1)制定公司研發戰略規劃和年度,月份計劃,按時保質完成軟件項目開發;
2)跟蹤技術發展,及時引入適合公司產品的新技術,確保產品技術水平處于行業領先地位;
3)制定公司軟件項目研發管理規程,并確保研發管理規程的貫徹實施和不斷改進;
4)結合研發實際情況,制定研發人員技術培訓方案和考核方案,提高人員素質,建設一支過硬的研發隊伍;
5)組織研發設備增減計劃的制定;
6)制定相關人力計劃,研發人員配置,根據研發人員特長、特點和職業規劃合理安排崗位,充分發揮各人能力;
7)維護公司內部及數據中心的軟硬件設施,及時解決或協調供應商解決軟硬件故障。
第3條開發理念
1)以用戶為中心:以用戶體驗為中心,界面清晰易用;
2)技術為業務服務:提倡使用先進技術,但強調技術為應用服務,為提供用戶更好的功能、性能和體驗而服務,避免單純追求技術,避免過度設計而帶來額外的開發成本,導致用戶學習使用“不必要”的功能;
3)不斷完善自有開發框架:對引入第三方框架、組件持謹慎態度,逐步形成并豐富自己的開發框架,從而提高編碼效率,便于項目資源調動,減少開發維護成本;
4)嚴格需求管理:把好需求關,做到需求文檔清晰、明確,避免需求模糊導致的返工;按規程做好需求變更管理;
5)貫徹全程測試:提倡全程測試,測試人員與設計人員同步了解需求,盡早開始測試;開發人員應做好單元測試后再提交代碼給測試人員,“低級錯誤”不應留給測試人員發現。
2、組織架構
第4條組織架構
1)研發中心由研發總監負責,下轄3個部門,分別是技術部、開發部、it部。
2)技術部包括:
a)技術部經理:參與核心技術研究戰略規劃和年度,月份核心技術研究計劃的制定;負責技術部的建設與考核;負責進行核心技術研究;
b)技術委員會主任:負責研發中心技術人員培養、評比和研發項目的技術選型工作;
c)架構工程師:主導公司產品的公共架構設計、核心技術研究和推廣工作;主導公共架構核心模塊實現、重大技術難題攻關;
3)開發部包括:
a)開發部經理:參與產品、項目戰略規劃和年度,月份開發計劃的制定;負責開發部的建設與考核;
b)項目管理辦公室主任:負責項目管理辦公室規劃、管理和運作;組織相關標準的引進和制定;組織標準的推廣使用;協調項目之間的溝通;
c)配置管理工程師:項目審批、備案、制定模板、維護項目管理信息系統、維護各項目基線;
d)質量保證工程師:通過項目審計,監督對項目管理標準、政策、程序和模板的遵守程度;
e)過程改進工程師:評估和引進業內先進管理標準、規范、工具;制定項目管理政策、規范、方法、流程;提供項目管理的咨詢與顧問服務;
f)項目經理:負責構建項目團隊、管理項目、確保項目的成本、進度和質量目標;
g)開發工程師:負責詳細設計、編碼和自測;
h)測試工程師:負責集成測試、系統測試和性能測試;
4)it部包括:
a)it部經理:參與it戰略規劃和年度,月份it部工作計劃的制定;負責it部的建設與考核;
b)網絡組主管:參與公司辦公室、數據中心網絡規劃、設計、實施相關的管理工作;
c)服務器組主管:參與服務器選型、設備維護規劃、安排定期值守等管理工作;
d)技術支持組主管:參與公司產品售后的技術支持規劃、工作調配、公司內部桌面故障任務分配等管理工作;
e)網絡工程師:管理公司網絡及數據中心網絡,更新維護各種工程用網絡器材;
f)服務器工程師:負責服務器選型、采購,idc設備巡檢,服務器故障處理;
g)應用系統工程師:負責服務器系統優化,監控、日常維護、數據備份;
h)商務技術支持工程師:負責對公司產品提供售后的技術支持;負責組織客戶支持材料的撰寫,并能為客戶提供培訓;
i)桌面技術支持工程師:負責公司內部弱電工程,辦公用電腦系統的維護,故障處理,員工問題解答;
3、過程改進制度
第1條過程改進工作的'目的是對軟件工程過程進行持續改進,不斷提高研發管理水平,確保按時、保質、不超預算地完成軟件產品或項目的開發,節省研發成本,增強企業的市場競爭能力。
第2條過程改進工作的目標是在吸收其它軟件過程方法論(如rup、xp、cmmi)優秀思想及實踐經驗基礎上,構建起一套適合本公司的研發管理流程,并不斷根據實際操作中發現的問題進行調整,逐步使其優化。
第3條過程改進的方針:
1)不迷信或者死搬硬套他人推崇的過程標準和規范,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如發展戰略、研發實力等)來制定適合公司的、可操作性強的過程規范。
2)充分考慮過程改進的成本和效益,以比較低的代價有效地改進過程能力,優先選擇改進效果大、成本低的過程域進行改進。
3)采用先試點,后推廣的方式推進過程改進,避免造成對公司正常產品研發的大面積不良影響。
4)認真撰寫規范,力求使規范中的文字和圖表沒有歧義,并且簡單易懂。
4、技術決策制度
第1條研發中心各項技術決策采取“充分討論,協商決策”的原則。
第2條技術委員會成員由技術經理選定,并根據研發中心發展情況更新成員名單。技術經理為技術委員會成員之一。
第3條在充分討論各種備選技術方案的優缺點后,技術委員會成員投票決定最終獲選方案,獲得票數超過總票數60%的方案為獲選方案。
第4條技術經理、研發總監之外的每位技術委員會成員擁有1份投票權,技術經理擁有2份投票權,研發總監擁有3份投票權。
5、附則
第1條本制度隨公司的發展而做相應的修改、變更及補充說明。
第2條本制度的最終解釋權歸公司研發中心。
第3條本制度自總經理審批之日起開始生效。
最新研發中心管理制度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和規范交通運輸行業研發中心(以下簡稱研發中心)的管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國家工程研究中心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和規章,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研發中心是交通運輸行業科技創新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以企業為主體,以協同創新等方式開展共性關鍵技術和工程化技術研究、推動科技成果轉化及產業化、聚集和培養優秀科技人才、開展技術交流與合作的重要基地。
第三條研發中心的主要任務是圍繞安全、便捷、高效、綠色、經濟的現代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建設,開展前沿引領技術、現代工程技術、顛覆性技術創新,促進重大科技成果的工程化、產業化,為提高綜合交通供給能力、服務管理能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建設交通強國提供科技支撐。
第四條研發中心由具有較強研究開發和成果轉化能力的企業牽頭進行建設與運行,是具有相對獨立性的研究開發實體,在人、財、物上實行相對獨立的管理。
第五條研發中心按照有關規定設立的黨的組織,依照黨章黨規和中央要求發揮作用。
第二章管理職責
第六條交通運輸部科技主管部門是研發中心的歸口管理部門,主要職責是:
。ㄒ唬┙M織擬定研發中心發展政策及相關管理規定,指導研發中心的建設與運行。
(二)以部名義發布研發中心認定指南,組織申報認定工作。
。ㄈ┙M織開展研發中心評估工作,依據評估結果對研發中心進行調整。
第七條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部屬單位、中央管理的大型企業是研發中心的協助管理機構(以下簡稱協助管理機構),指導本地區或所轄單位研發中心的建設和運行管理,主要職責是:
。ㄒ唬┩七M研發中心建設,落實相關配套支持政策,協調解決研發中心建設與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ǘ┙M建、調整研發中心管理委員會,聘任管理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委員。
。ㄈ┮罁巨k法,指導和監督研發中心的運行和管理。
。ㄋ模﹨f助交通運輸部審核研發中心有關重大事項,配合做好研發中心的考核、評估等工作。
第八條研發中心依托單位(以下簡稱依托單位)是研發中心運行與管理的主體,主要職責是:
。ㄒ唬┲贫ㄑ邪l中心的發展目標、任務和研究重點,負責研發中心的建設與管理。
(二)提出研發中心技術委員會組建、調整方案,聘任技術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委員。
。ㄈ檠邪l中心提供必要的支撐保障條件。
。ㄋ模┡浜辖煌ㄟ\輸部做好評估等工作。
。ㄎ澹└鶕芾砦瘑T會和技術委員會建議,提出研發中心研究方向、發展目標和參加單位調整等重大事項變更的申請。
第三章申報與認定
第九條研發中心采用申報認定方式確定,由交通運輸部發布申報指南,組織開展認定工作。申報指南由交通運輸部科技主管部門商有關業務主管部門研究確定。
第十條申報研發中心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ㄒ唬┭芯糠较蚍辖煌ㄟ\輸發展現實和長遠需求,規劃清晰、目標明確,在所申報領域有重要影響。
。ǘ┚哂幸慌写こ袒_發、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和良好市場前景、處于國內領先水平的重大科技成果。
。ㄈ┚哂袊鴥纫涣魉降难芯块_發和技術集成能力及相應的人才隊伍。
(四)具有良好的實驗條件和充足的研究場所,擁有國內先進水平的科學研究試驗設備、儀器裝備及配套設施等。
。ㄎ澹┚邆漭^為完善的管理制度與運行模式。
第十一條符合申報基本條件的依托單位,應按照規定格式提交《交通運輸行業研發中心申報書》,經協助管理機構審核后報交通運輸部。鼓勵相關領域的優勢企業、科研院所、高校等單位聯合申報。
第十二條認定主要對依托單位、參加單位的基礎條件與認定要求的匹配程度進行綜合評估。認定程序分為初審、現場評審和結果確定與公布三個階段。
。ㄒ唬┏鯇。交通運輸部組織專家對研發中心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初審包括形式審查、會評等。通過初審的,進入現場評審。
(二)現場評審。交通運輸部組織專家對研發中心進行現場評審,形成評審意見。
。ㄈ┙Y果確定與公布。交通運輸部根據初審和現場評審意見,研究確定研發中心認定結果,經公示無異議后予以公布。
第四章運行與管理
第十三條研發中心實行“開放、共享、合作、競爭”的運行機制。
第十四條研發中心實行主任負責制,研發中心主任應具有較高的專業技術水平、較強的組織管理和市場開拓能力。
第十五條研發中心主任任期5年,可以連任。任期內每年在研發中心工作時間一般不少于8個月。
第十六條研發中心設管理委員會和技術委員會。
第十七條管理委員會是研發中心的日常管理組織,主要職責是:審定研發中心發展規劃和管理制度;聘任研發中心主任;審定技術委員會組建方案;審議研發中心年度工作報告,對研發中心進行年度考核;監督和審查研發中心的財務預決算;負責協調研發中心建設和運行過程中的其他事項等。
第十八條管理委員會由協助管理機構及依托單位、參加單位有關人員組成,人數不少于7人。管理委員會主任一般由依托單位推薦人員擔任;委員每屆任期5年,每次換屆一般更換1/3以上委員,原則上連續兩次不出席管理委員會會議的委員應予以更換。管理委員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1次,每次實到人數不得少于總人數的2/3。管理委員會的組建、調整由協助管理機構負責,并報交通運輸部備案。
第十九條技術委員會是研發中心的學術指導組織,主要職責是為研發中心技術發展方向進行把關,為研發中心開展技術研發、成果轉化提供技術咨詢。
第二十條技術委員會由相關專業領域的專家組成,人數不得少于9人,其中依托單位的技術委員會委員不得超過總人數的1/2。技術委員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1次。技術委員會組建及調整由依托單位提出并報管理委員會審定。
第二十一條研發中心研究方向、發展目標、參加單位變更等重大事項,須經技術委員會論證、管理委員會審核后,由協助管理機構報交通運輸部備案。
第二十二條研發中心的日常運行費用由依托單位自籌,應建立多渠道籌措研究與管理經費的機制,鼓勵研發中心與相關企業或機構合作開展技術研發、成果轉化等活動,吸引社會力量等投資建設。
第二十三條研發中心應加強知識產權的規范管理。完成的專著、論文等研究成果均應標注研發中心名稱;專利申請、成果轉讓、獎勵申報等應按國家和部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鼓勵研發中心對外開放,加強國際國內學術交流,積極承辦、參加國際國內學術活動;設立開放課題,吸引優秀人才開展合作研究。
第二十五條研發中心的科研設施和儀器設備、科學數據等科技資源,符合條件的,應建立開放共享機制,依托有關平臺面向社會開放運行;研發中心應強化社會責任,積極服務行業發展,并面向社會開展科學知識傳播與普及。
第二十六條研發中心應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國家有關保密、安全等管理規定。
第二十七條研發中心應注重科研誠信建設,維護良好學術風氣,營造寬松民主、創新共享、嚴謹求實的科研環境。
第五章考核與評估
第二十八條研發中心建立并實行年度考核與報告制度。管理委員會每年組織年度考核,考核內容包括研究水平與貢獻、研究條件建設、隊伍建設與人才培養、開放交流與運行管理、技術轉化及經濟效益、科研誠信建設等。年度考核報告應在下一年度3月底前經協助管理機構審核后,報交通運輸部備案。
第二十九條研發中心實行定期評估制度,評估周期一般為5年,主要對研發中心評估周期內整體運行狀況進行綜合評估。
第三十條交通運輸部負責定期評估的組織實施,包括:制定評估規則,確定參評名單,組織和指導有關機構開展具體評估工作,確定和發布評估結果,受理并處理異議等。
第三十一條評估程序分為自評、現場評估和綜合評議三個階段。
。ㄒ唬┳栽u。參加評估的研發中心,應填寫《交通運輸行業研發中心評估報表》《交通運輸行業研發中心評估指標測評表》,并形成自評工作總結報告,經協助管理機構審核后,報交通運輸部。
。ǘ┈F場評估。交通運輸部對自評工作符合要求的研發中心,組織有關機構和專家進行現場評估并形成評估意見。
(三)綜合評議。交通運輸部根據自評和現場評估情況進行綜合評議,經公示無異后確定評估結果。評估結果分優秀、合格、不合格。
第三十二條交通運輸部根據評估結果,對研發中心進行動態調整。評估結果為優秀的優先推薦申報國家級科技創新平臺。評估結果為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不通過的,不再列入研發中心序列。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三條交通運輸部對通過認定的研發中心授予銘牌。銘牌的中文名稱統一命名為“交通運輸行業xx研發中心(依托單位)”,英文名稱為“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Center of Transport Industry of xx(依托單位)”。
第三十四條在研發中心建設與運行管理中,凡是屬于國家科學技術涉密范圍的相關情形和內容,應按照《科學技術保密規定》等相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國家鐵路局、中國民用航空局、國家郵政局可參照本辦法制定或修訂鐵路、民航、郵政領域研發中心管理辦法。
第三十六條本辦法自2018年10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蛾P于印發交通運輸行業研發中心管理辦法(暫行)的通知》(交科技發〔2011〕437號)、《關于印發交通運輸行業研發中心認定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廳科技字〔2011〕179號)同時廢止。
第三十七條本辦法由交通運輸部科技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最新研發中心管理制度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研發中心的管理,確保研發工作的順利進行,提高研發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研發中心的日常運營、項目管理、人員管理、知識產權保護等方面。
第二章 組織架構與職責
第三條 研發中心設主任一名,負責全面管理研發中心的工作,制定研發計劃和目標,并對研發成果負責。
第四條 研發中心下設若干項目組,每個項目組設項目經理一名,負責項目的具體執行和管理工作。
第五條 研發中心設立技術委員會,負責技術評審、決策和咨詢工作,確保研發工作的科學性和前瞻性。
第三章 項目管理
第六條 項目立項前,應進行充分的市場調研和技術可行性分析,確保項目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七條 項目經理負責編制項目計劃書,明確項目目標、任務分工、進度安排和預算等,并報請主任審批。
第八條 項目實施過程中,應嚴格執行項目計劃書,確保項目按時、按質完成。如遇特殊情況需變更項目計劃,應報請主任審批。
第九條 項目完成后,應進行項目總結,評估項目成果和經驗教訓,為后續項目提供參考。
第四章 人員管理
第十條 研發中心人員應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專業素養,遵守公司規章制度,積極履行工作職責。
第十一條 研發中心應定期組織培訓和交流活動,提高人員的技術水平和創新能力。
第十二條 研發中心應建立績效考核制度,對人員的工作表現進行定期評估,并根據評估結果進行獎懲。
第五章 知識產權保護
第十三條 研發中心應加強對知識產權的保護,確保研發成果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第十四條 研發中心人員應嚴格遵守公司的知識產權管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技術秘密和商業秘密。
第十五條 研發中心應積極申請專利、軟件著作權等知識產權,保護公司的創新成果。
第六章 附則
第十六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由研發中心主任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十七條 本制度與公司其他相關制度相銜接,如有沖突,以本制度為準。
第十八條 本制度的修訂和廢止,應經公司領導層審批后執行。
最新研發中心管理制度6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研發中心的管理,保障研發工作的順利進行,提高研發效率和創新能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研發人員及研發活動,所有研發人員必須遵守本制度的規定。
第二章 組織架構與職責
第三條 研發中心設主任一名,負責全面管理研發中心的日常工作,對研發成果負最終責任。
第四條 研發中心下設若干項目組,每個項目組設組長一名,負責具體項目的研發實施與協調。
第五條 研發中心主任職責:
1. 制定研發中心的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和預算;
2. 組織研發項目的立項、審批和驗收;
3. 監督研發項目的進度和質量,確保研發目標的達成;
4. 負責研發團隊的組建、培訓和績效考核;
5. 對外交流與合作,提升研發中心的影響力。
第六條 項目組組長職責:
1. 負責項目組的日常管理,確保項目按計劃進行;
2. 組織項目組成員進行技術攻關,解決研發過程中的難題;
3. 撰寫項目進展報告,定期向研發中心主任匯報;
4. 負責項目成果的整理、歸檔和申報。
第三章 研發項目管理
第七條 研發項目立項:
1. 項目組提出立項申請,包括項目背景、目標、技術方案、預期成果等;
2. 研發中心主任組織評審,對項目可行性、技術難度、預期效益等進行評估;
3. 經批準后,項目正式立項,項目組開始實施研發工作。
第八條 研發項目實施:
1. 項目組按照項目計劃進行研發工作,確保研發進度和質量;
2. 研發中心主任定期對項目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意見;
3. 項目組應積極參與內外部技術交流與合作,提升研發水平。
第九條 研發項目驗收:
1. 項目完成后,項目組提交驗收申請,包括項目總結報告、成果展示等;
2. 研發中心主任組織驗收評審,對項目成果進行評價;
3. 驗收合格后,項目正式結項,成果納入公司知識庫。
第四章 研發成果管理
第十條 研發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專利、軟件著作權、論文、新產品等。
第十一條 項目組應確保研發成果的完整性和真實性,及時申請知識產權保護。
第十二條 研發成果歸公司所有,項目組和個人享有相應的榮譽和獎勵。
第十三條 研發中心應定期對研發成果進行梳理和評估,推動成果的轉化和應用。
第五章 保密與安全管理
第十四條 研發中心應嚴格遵守公司的保密規定,確保研發過程中的技術秘密和商業秘密不被泄露。
第十五條 研發中心應加強安全管理,制定并實施防火、防盜、防病毒等安全措施,確保研發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六章 附則
第十六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如有未盡事宜,另行補充規定。
第十七條 本制度的解釋權歸公司研發中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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