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item id="r3jhr"></menuitem><noscript id="r3jhr"><progress id="r3jhr"><code id="r3jhr"></code></progress></noscript>

      合伙經營協議書

      時間:2021-06-11 18:47:26 協議書 我要投稿

      關于合伙經營協議書范文

        篇一:合伙經營協議書

      關于合伙經營協議書范文

        合伙經營協議書

        合伙人(甲方):_____________ 出生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乙方):_______________出生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丙方):_______________出生于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幾方同意共同投資經營“游戲廳”,為明確各方的權利以及義務,幾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伙協議。 如下:

        第一條 合伙經營項目:游戲廳

        第二條 門店名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主要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合伙人 ____________以現金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萬元. 合伙人_____________以現金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萬元. 合伙人_____________以現金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萬元。

        第五條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伙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盈余分配:按三份比例,各合伙人分得一分。

        2、債務承擔:經營過程中的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

        財產不足清償時,合伙人共同承擔。 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后,另

        外幾方應當按投資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

        分。

        3、幾合伙人不承擔其中之一合伙人本經營協議外的所有

        的債權債務。

        第六條 入伙、退出、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合伙人各方同意;

        2、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3、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火人享

        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的債務

        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

        合伙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2、經其他合伙人同意退伙;

        3、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項目的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其他兩方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

        失。

        合伙人退伙后,幾方合伙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企業

        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給其他合伙人。未經過全體合伙人同意,不得將合伙股份轉讓給合伙人以外的其他人。其他合伙人均不同意接收轉讓股份的,按退伙方式結算。

        第七條 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幾方合伙人共同選舉_________為合伙負責人。以________為營業執照上的負責人。

        幾方合伙人共同選舉__________負責合伙門店的財務。

        幾方合伙人共同選舉__________負責合伙門店的運營。

        幾方合伙人共同商議決定合伙門店的重大事項,議事規則以負責人意見為主。

        第八條 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

        1、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2、合伙經營的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3、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以合伙名義進行相關的業務活動或者私自從事本行業業務,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另一方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進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 合伙營業的繼續。

        一、在一方退伙的情況下另幾方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業務。

        二、合伙人因其他客觀情況無法繼續經營的情況下,依該合伙人的書面授權或法定選擇,既可以結算其財產,其他合伙人繼續經營;也可經另幾方合伙人同意,接納其指定的直系親屬、配偶或指定的法定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第十一條 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1、經三方合伙人同意終止和合作關系;

        2、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3、被依法撤銷;

        4、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三方合伙人擔任。

        3、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約定的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4、清算是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一、合伙人未按本協議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

        二、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造成的損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伙人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法律而導致合伙門店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可向簽署地管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篇二:合伙協議書

        合伙協議書

        合伙人甲:姓名: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 合伙人乙:同上(如果是公司,應注明法定代表人)。 合伙人丙:同上(如果是公司,應注明法定代表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全體合伙人友好協商,自愿達成本合伙協議。

        第一條 合伙宗旨:共同合作、合法經營、利益共享、風險共擔。

        第二條 合伙企業名稱及經營地址

        本合伙依法組成合伙企業,名稱為: ,由甲負責進行工商登記。

        經營地址: 。

        第三條 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如經營項目為餐飲,經營范圍為本地特色小吃。

        第四條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年_月_日起,至___年___月__日止。 合伙期限屆滿,經各合伙人協商一致可以續展延長經營期限,也可以根據市場情況提前終止合伙經營。提前終止合伙或者延長合伙經營應須提前六個月取得各合伙人的一致意見,在期滿前辦理完畢有關手續。

        第五條 出資金額、 方式、期限

        (一)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元,占投資總額的 %;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 元 ,占投資總額的 %;丙以現金出資

        元,占投資總額的 %。

        (二)合伙人的出資,于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伙出資各占投資總額比例,作為確定盈余分配和債務承擔的基礎。

        (四)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一)盈余分配:以按出資比例 為依據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按出資比例 依據承擔。

        第七條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 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 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3. 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

        1. 自愿退伙。合伙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①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②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③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的事由。

        2. 當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①死亡或

        者被依法宣告死亡;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3. 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①未履行出資義務;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③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

        第八條 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一)全體合伙人共同執行合伙企業事務,同時作如下分工:

        (二)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甲作為合伙負責人 ,其權限為:

        1.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 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 出售合伙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 支付合伙債務。

        第九條 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 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二)合伙人的義務:

        1. 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超出權限進行業務活動;

        (二) 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競爭的業務。

        第十一條 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的權利義務

        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可以退還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也可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伙期限屆滿;

        2. 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 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銷;

        6.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 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 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3. 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4. 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2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二)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

        篇三:長期合作協議書下載

        長期合作協議書下載

        綿陽雙星翻譯社長期合作協議書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雙星(Double-star)翻譯社

        訂立本協議旨在乙方為顧客提供及時、準確、規范的翻譯或本地化服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合作目的:雙方充分利用各自的資源和條件開展合作,互惠互利、共同發展。

        二、合作期限:雙方的合作期為 年,從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合作期滿雙方另行續約。

        三、本協議從簽訂之日起甲方自動成為綿陽雙星翻譯社的會員;依照相關協議和規定,享受綿陽雙星翻譯社提供的服務,并擁有相應的權利和義務。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效的稿件及資料。(有效的稿件或資料是指甲方對所提供的稿件或資料不再修

        改)

        2. 在每筆業務發生時,甲方應詳細說明翻譯或本地化的要求。

        3.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要求提供相應的服務。

        4. 在涉及口譯服務時,甲方應說明時間和涉及到的專業領域。

        5. 在涉及本地化服務時,甲方有義務提供詳細的目標群體資料。

        6. 甲方在確認乙方完成翻譯或本地化服務后,應在三個工作日內付清余款。

        五、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應為甲方分配相應的'翻譯或本地化資源,必要時建立針對甲方業務的翻譯或本地化工作小組。

        2. 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提供及時、準確、規范的服務。

        3. 乙方對已經翻譯完成的譯稿,在一個月內仍有修改的義務。

        4. 乙方有義務對甲方的所有翻譯稿件或資料有保密責任,因乙方的泄密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

        負賠償責任。

        5. 在涉及本地化和全球化業務時,乙方必須保證符合本地化和企業全球化的相關要求,因乙方工作

        失誤,達不到相應的要求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六、本協議有效期內基于業務運作需要,雙方協商共同定制的其他相關制度和書面文件,其效力等同于本協議。

        七、本協議未盡事項,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協議經簽字蓋章后生效。

        八、協議的解除與終止:任何一方如遇對方當事人違反本合同或不履行合同義務時,均有權單方終止協議,并告之對方確認。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綿陽雙星翻譯社

        法人代表: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地 址:

        地 址: E-mail:

        E-mail: 電 話:

        電 話: 開 戶 行:

        開 戶 行:

        帳 號: 帳 號:

        篇四:合伙協議范本(完整版)

        合伙協議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以下簡稱《合伙企業

        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第二條 本企業為普通合伙企業,

        第三條 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四條 議享有權利,履行義務。 第五條第六條

        第七條 合伙目的:為了保護全體合伙人的合伙權益,使本合伙企業

        獲得最佳經濟效益。(注:可根據實際情況,另行描述)

        第八條 合伙經營范圍:。

        - 1 -

        (注:參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標準》具體填寫。合伙經營范圍用語

        不規范的,以企業登記機關根據前款加以規范、核準登記的為準。合伙經

        營范圍變更時依法向企業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合伙期限為 年。

        第四章 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

        第九條 合伙人共 個,分別是:

        12證件名稱:,

        第十條 合伙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1、合伙人: 。

        以貨幣出資萬元,以 (可填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

        權、勞務或其它非貨幣財產權利,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作價出資萬元,總認繳出資萬元,占注冊資本的 %。

        首期實繳出資萬元,在申請合伙企業設立登記前繳納,其余認

        繳出資在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 個月內繳足。

        - 2 -

        2、合伙人: 。

        以貨幣出資萬元,以 (可填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

        權、勞務或其它非貨幣財產權利,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作價出資萬元,總認繳出資萬元,占注冊資本的 %。

        首期實繳出資萬元,在申請合伙企業設立登記前繳納,其余認

        繳出資在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 個月內繳足。

        (注:可續寫) 。

        合伙事務的執行

        第十三條 合伙人對執行合伙事務享有同等的權利。

        經全體合伙人決定(注:也可以依據《合伙企業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的決定方式,例如“經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決定”), 委托 (列出所委托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其中法人合伙人委

        派 、其他組織合伙人委派 (注:可根據實際續寫,如無非

        - 3 -

        自然人合伙人,此內容刪去)代表其執行合伙事務,其他合伙人不再執行合伙事務(注:如果全體合伙人都執行合伙事務,此內容應刪除)。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對外代表企業。

        第十四條 不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的情況。執行事務合伙人應當定期向其他合伙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伙企業的經營和財務狀況,其執行合伙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合伙企業,所產生的費用和虧損由合伙企業承擔。

        第十五條 約定下列全部或某一事項“應當經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同意”或“經全體合伙事務執行人一致同意”等)

        (一)改變合伙企業的名稱;

        (二)改變合伙企業的經營范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三)處分合伙企業的不動產;

        - 4 -

        (四)轉讓或者處分合伙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五)以合伙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第十八條 合伙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除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據《合伙企業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同意方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第十九條 的出資。方式) 定新合伙人的其它權利和責任)。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二十一條 有《合伙企業法》第四十五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注:合伙協議約定合伙期限的,保留該條;否則,刪除該條)

        - 5 -

        篇五:合作協議范本

        合作協議書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定本協議,由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協議范圍內,雙方的關系確定為合作關系。為拓展市場更好地、更規范地服務消費者,根據公司的規劃,甲方根據乙方的申請和對乙方的經營能力的審核,同意乙方加入___________公司的銷售網絡。同意乙方在_______省(市、自治區)_________市(地區)_______縣(區)_______地點(商場建筑物)(代理、經銷、專賣、批發、零售)專屬性經營(_______)品牌________系列產品。

        第二條訂立本協議的目的在于確保甲、乙雙方忠實地履行本協議規定的雙方的職責和權利。乙方作為單獨的企業法人或經營者進行經濟活動。因此,他必須遵守對所有企業法人或經營者共同的法律要求,特別是有關資格的規則以及社會的、財務的商業要求。作為一個企業法人或經營者,乙方應就其活動自負一切風險和從合法經營中獲利。乙方不是甲方的代理人,也不是甲方的雇員和合伙人。乙方不是作為甲方委托代表,乙方無權以甲方的名義簽定協議,使甲方在任何方面對第三人承擔責任,或由甲方負擔費用,承擔任何義務。訂立本協議并未授予乙方任何約束甲方或甲方有關企業之權利,甲方對本協議任何條款有最終的解釋權。

        第三條有效期從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簽約日計。除非本協議提前終止,乙方可在協議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延長協議合作的書面請求,經甲方同意,可以續簽《__________合作協議書》。

        第四條甲方為使乙方所轄區域更好運營,開發和提供適銷產品,保證產品質量符合標準,合理定價,最大限度保證乙方的供應。在本協議期間,甲方承諾,積極協助承擔市場物流、組織功能乙方按甲方規劃進行市場設計和拓展市場網絡。甲方承諾在乙方要求下,可為乙方代辦貨物托運及相應事項,用乙方要求的方式運輸到乙方所指定的地點,其運輸、保險等費

        用均由受益人乙方支付。甲方為乙方提供適當的培訓和輔導。作為市場開發和業務拓展必備條件,以保證整個系統持續統一。甲方負責組織品牌宣傳,并協同承擔市場物流、組織功能的乙方開展區域性的促銷活動,最大限度地支持乙方的經營。甲方在作出的廣告及推廣活動之前,須先將有關活動資料通知乙方,以使乙方能于活動前作出適當準備及加以響應。甲方的品牌和產品及相關的燈箱廣告、POP廣告、店鋪內外之裝潢設計及陳設,由甲方定出VIS形象設計,并為乙方提供相應輔導。

        第五條乙方保護甲方的商標等知識產權,規范地使用甲方商標標識。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打假、市場監管。舉報、舉證假冒偽劣產品、竄貨以及其它不正當競爭行為。協同甲方與當地相關的執法部門進行協調、溝通。乙方只能在甲方授權的區域內開展業務,不得在其它區域銷售商品,如未有其它分銷商經營的區域,乙方如愿發展業務,必須向甲方申請。 乙方只能在甲方所指定的進貨渠道進貨,不得到其它地方進貨。通過市場的細分、有序的管理、合理地分配,有效支持網點商品供應,不得經營其它品牌產品和銷售假冒產品。協議有效期內,乙方所屬區域內網點的零售價格,在甲方建議價格范圍內保持統一,不得隨意大幅度調價。乙方有義務為甲方收集所需要的市場信息,或根據甲方的要求進行市場調查,并在規定期限內匯總上報甲方。妥善保存乙方的經營業務記錄,以備甲方的核查。

        第六條乙方有使用甲方授權范圍內的商標、商標標識、VIS形象設計及甲方提供的適當范圍的經營技術和商業秘密的權利。乙方具有從甲方指定進貨渠道進貨并在協議規定的范圍內進行銷售的權利。具有因甲方提供的產品本身質量問題可無條件退換的權利,但屬乙方經營問題則由乙方自理。獲得甲方所提供的培訓和指導的權利。獨立處理協議約定以外事項的權利。在協議約定的范圍內行使甲方所賦予的權利。承擔市場物流、組織功能的乙方有權推薦、考核所轄范圍內分銷商或零售商。但推薦的分銷商、零售商必須向甲方申請,簽定協議、由甲方頒發證書后方可運營。

        第七條在乙方違背本協議即違法經營、制假、售假、惡意竄貨、侵犯甲方知識產權等嚴重侵害甲方合法權益等行為時,本協議視作立即終止。甲方有權采取對乙方的下列措施:

        1.責令乙方自行承擔費用拆除所有的燈箱及一切有關的裝飾用具、店面裝修、宣傳品等。乙方自行承擔軟件和硬件設備投資的一切損失

        2.向有關執法機關提出執法請求,封存乙方所有的帶有甲方商標標識的商品。

        3.依法提請司法和執法機關追索乙方的賠償責任和法律責任。與此同時乙方必須

        (1)結清與甲方(甲方指定的供貨商)的財務往來關系。

        (2)不得再進行銷售甲方的商品。

        (3)必須承擔客戶后續服務成本,包括退貨、維修、索賠等。

        第八條甲方的商標,屬甲方所有的知識產權,受國家法律保護。所有相關產品的標識,均屬甲方所有。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專項授權,乙方不得使用甲方的名稱、商標、公司司標等涉及公司知識產權內容、標識進行工商注冊、招商、廣告等;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標識用于本協議以外的任何交易。乙方承諾不得擅自印刷有關商標、標識及促銷廣告發布;不得超越本協議所規定的權利范圍,擅自制作總經銷、總代理、代表處的證書、文件、名片、擱牌、銅牌等進行營業和運作;不得擅自改變統一的形象進行招牌、燈箱和有關標識物的制作和裝潢。若乙方違反規定,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協議,乙方除應按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賠償甲方遭受的一切損失。

        第九條如雙方因不可抗力,或非雙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預見事件的發生,包括自然災害、戰爭、政府行為、社會騷亂等情況而不能履行其業務,本協議的履行可以終止。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援引不可抗力的當事人必須在15天內或通訊障礙消除之日起_______天內以書面的方式,必要時以傳真或電傳的方式,立即通知另一方當事人該事件的發生。如果他在上述期限內未能這樣做,他將不能繼續從本條協議中獲益。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十條如果產生有關本協議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釋、終止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爭議發生之日起三個月內通過協商不能解決的,或者任何一方拒絕協商的,則任何一方均可訴請本協議簽定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一條協議簽署地為南京市。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備案一份,復印件無效。乙方茲承認簽署本協議,并已閱讀及明白本協議所列條款所包含的規定,并同意受其約束。

        如果某個條文認為是不適用或無效的,可以在本協議的附加協議中予以更改和修正,該條文不適用或無效不應影響整個協議的效力。同時簽署的本協議的附加協議中的更改和修正,與本協議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簽定日期: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簽定日期:____________

        篇六:合伙協議書

        合 伙 協 議 書

        姓名:身份證號:

        電話:

        姓名:身份證號:

        電話:

        為了規范合伙企業的經營行為,保障合伙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有關法規,經合伙人協商一致,制定本協議,合伙企業的宗旨是:共同出資,合伙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并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一條:合伙企業的經營范圍為餐飲

        第二條:合伙期限月日至日止。

        第三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伙人,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合伙人元

        2、合伙人的出資于年合伙出資直接存入指定卡號,逾期不交者,視為自動解除合伙協議。

        3、本合伙企業投資金額,以財務報表實際投資金額為準。 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屬企業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企業終止經營時,在承擔合伙債務后,剩余財產按各伙人出資比例分配。

        第四條: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按出資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按合伙人出資比例償還。

        第五條:入伙、退伙、出資轉讓

        1、入伙:需承認本合同,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力義務。

        2、退伙:不得在合伙企業虧損經營不利時退伙。

        3、出資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自己出資,轉讓時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第六條:合伙負責人及其合伙人的權力。

        合伙人共同推薦李軍生為合伙企業的負責人。

        (1)合伙企業負責人要認真履行合伙協議,全面負責合伙企業的日常事務和工作。企業負責人,應制定詳細投資報表,并分發各合伙人。

        (2)合伙企業的團隊建設人員招聘,骨干的提升使用由負責人自行決策。

        (3)企業負責人對企業所屬員工的工資待遇,有獨立自主的制定權利。

        (4)企業負責人應按季度召開合伙人會議,匯報企業經營狀況,公開帳目,講解資金使用情況。

        (5)企業負責人,按月給股東分紅,分紅利潤包括凈利潤和待攤回收。

        (6)負責人不能私自挪用合伙企業的資金。

        (7)負責人不能將合伙企業的資金以其個人名義或以其他人的名義開立賬戶存儲。

        (8)負責人不能違反合伙協議或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將合伙資金借貸給他人或為他人提供擔保。

        (9)負責人不能接受與合伙企業相關的交易的提成、擁金、回扣歸為己有的。

        (10)各合伙人資金來源自行負責,資金來源人不得干涉合伙企業任何事務和日常工作。

        (11)各合伙人,參與合伙重大事務的管理,不參與日常管理,聽取合伙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伙帳冊及經營情況,共同決定合伙經營中的重大事項。

        (12)合伙人不能以任何借口和理由侵占合伙企業的利益,否則雙倍賠償。

        第七條:合伙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1)合伙期屆滿;(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2、合伙終止后的事項:(1)進行合伙企業的清算,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共同指定。(2)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約定進行分配,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3)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比例清償。

        第八條: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伙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本協議自訂立后各合伙人簽字按手印即生效。每人各執一份,效力同等。

        合伙人:

        合伙人:

        年月日

        篇七:合伙協議范本(完整版)

        合伙經營協議

        第一章 總則

        茲有甲、乙、丙三方合伙經營包裝廠項目,為明確各方權利與義務,規范經營行為,更好的維護合伙各方利益,經三方共同協商,特訂立本合伙經營協議。

        本企業為普通合伙企業,是根據協議自愿組成的共同經營體。全體合伙人愿意自覺遵守本協議所協定之條款,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第二章

        住所(址): ,

        身份證號碼:;

        丙、。

        住所(址): ,

        身份證號碼:;

        以上合伙人為自然人的,都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四章 合伙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1、甲方以貨幣出資%。

        首期實繳出資萬元,在本協議簽訂后繳納,其余認繳出資在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一個月內繳足。

        2、乙方以貨幣出資%。

        首期實繳出資萬元,在本協議簽訂后繳納,其余認繳出資在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一個月內繳足。

        3、丙方以貨幣出資%。

        部事務享有同等的審議和監督權利。

        2、執行事務合伙人應當定期向其他合伙人報告本人所執行事務范疇的經營和財務狀況,其執行合伙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合伙企業,所產生的費用和虧損由合伙企業承擔。

        3、合伙人分別執行合伙事務的,執行事務合伙人可以對其他合伙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受委托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協議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其他合伙人可以決定撤銷該委托。

        4、合伙人對合伙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實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過半數通過的表決辦法。

        5、合伙企業的下列事項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一)改變合伙企業的名稱;

        (二)改變合伙企業的經營范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三)處分合伙企業的不動產;

        (四)轉讓或者處分合伙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五)以合伙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6 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7

        第八章 入伙與退伙

        1、本協議所約定的合伙期限內,

        (一)、除非合伙人喪失

        (二)、合伙人

        (二)、未經合伙人同意自行退伙的,

        ③退伙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1、合伙人出現以下行為,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決議將其除名:

        (一)未如期履行出資義務;

        (二)因故意或者個人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重大損失;

        (三)執行合伙事務時有損害企業或合伙人利益的不正當行為;

        (四)發生合伙協議約定的事由。《合伙企業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五條

        第二十條

        第九章 合伙財產份額轉讓

        第二十六條

        第二十七條

        第二十八條 協議享有權利,履行義務。

        第十章 爭議解決辦法

        第二十九條 合伙人履行合伙協議發生爭議的,合伙人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按照合伙協議約定的仲裁條款或者事后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合伙協議中未訂立仲裁條款,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章 合伙企業的解散與清算

        合伙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解散:

        (一)合伙期限屆滿,合伙人決定不再經營;

        (二)合伙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三)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三十天;

        (五)合伙協議約定的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第三十一條

        行分配。

        第三十二條 清算結束后,清算人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伙人簽名、銷登記。

        第十二章

        第三十三條

        第十三章

        第三十四條 九條第二款另行約定),可以修改或者補充合伙協議。

        第三十五條 本協議一式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報合伙企業登記機關一份。(注:此條供合伙人參考。設立合伙企業必須依法向企業登記機關提交合伙協議)

        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執行。

        篇八:合伙協議書

        合伙協議書

        為規范合伙的經營行為,保障合伙人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全體合伙人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伙協議。

        第一條:本合伙企業名稱為:

        第二條:經營場所:

        第三條:企業依法在 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注冊取得經營資格。

        第四條:本企業經營范圍為:

        第五條:本企業全體合伙人姓名及住所如下:

        第六條:本企業評估額共計為萬元,其中貨幣出資人民幣 萬元。

        合伙人出資額及出資比例如下:

        備注:

        第七條:合伙人的權利與義務

        1、對合伙企業事務享有平等的決定權;

        2、可以按規定選舉和被選舉為合伙企業事務執行人; 3、合伙人為了解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情況,有權查閱企業帳簿;

        4、依法轉讓出資,同等條件下,優先受讓其他合伙人轉讓的出資;

        5、根據合伙出資比例分配利潤,分擔風險;全體合伙人對合伙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6、按照合伙協議規定的出資數額和出資期限進行出資; 7、合伙人不得自營或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8、除經全體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第八條:合伙企業事務的執行

        經本企業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 同志為合伙企業事務執行人。但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1、處分企業的不動產; 2、改變合伙企業名稱;

        3、轉讓或者處分合伙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它財產權利; 4、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理登記手續; 5、以合伙企業名稱為他人提供擔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7、依照合伙協議約定的有關事項。 第九條: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辦法

        1、本合伙企業的利潤和虧損,由依照本協議約定的出資比例分配利潤、承擔虧損。

        2、企業存續期間,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可以增加對企業的出資,用于擴大經營規模或者彌補虧損。

        3、本合伙企業年度的或者一定時期內利潤分配或者虧損分擔的具體方案,由全體合伙人協商決定。 第十條:入伙、退伙與拆伙

        1、新合伙人入伙時,應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訂立書面入伙協議。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的權利,承擔同等的責任。新合伙人對入伙前的債務承擔連帶責

        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1)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

        (2)發生合伙人難于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事由; (3)其他合伙人嚴重違反合伙協議約定的義務。

        3、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的;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 (3)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對合伙人的除名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拆伙:

        (1)合伙協議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合伙人不愿繼續經營的;

        (2)合伙協議約定拆伙事由出現; (3)全體合伙人決定拆伙;

        (4)合伙協議約定的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合伙人違反合伙協議擅自退伙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賠償額為各合伙人實際交付的出資額的50%。

        第十二條:本協議有效期為二十年。

        第十三條:本協議如產生糾紛,由資陽區人民法院管轄。 本合伙協議一式三份,經全體簽名后即生效。

        全體合伙人簽名:

        年月

        日

        篇九:合伙經營協議書范本

        合伙經營協議書范本 甲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酒吧事宜達成如下合伙協議:

        第一條 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酒吧消費市場上所需綜合服務的部分空白,經營一家酒吧,使合伙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伙名稱 、主要經營地:

        合伙經營的酒吧名字為:

        經營場所位于: ,面積:

        第三條 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經營項目為特色酒吧,范圍包括煙酒銷售、中西式簡餐、棋牌等。

        第四條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五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2.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由合伙負責人甲方統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伙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余、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

        2、獎金分配:隨著合伙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后,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伙人商議后決定。

        3、盈余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伙創收盈余,此為合伙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伙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4.債務承擔:如在合伙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 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 新合伙人須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3. 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

        1. 自愿退伙。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伙人書面同意退伙;

        ③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損失。

        2. 當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3. 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

        第八條 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甲方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為:

        1.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 對合伙項目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 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4. 支付合伙債務;

        5.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 合伙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重大事項應由占出資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執行;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 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

        1. 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伙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伙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伙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伙期限屆滿;

        2. 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 已不具備法定合伙人數;

        4. 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銷;

        6.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 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伙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___合伙人或委托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4. 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余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二)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的合伙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伙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伙企業法》而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伙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伙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伙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 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西安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新入伙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肆份,合伙人各執壹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壹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全體合伙人簽章處: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

        合伙經營協議書

        甲方: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乙方: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甲、乙雙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伙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愿合伙從事藥品經營,經營品種雙方共同協商,總投資為30萬元,甲方出資20萬元,占投資總額的67%;乙方出資10萬元,占投資總額的33%。因經營需要追加投資的,按所占投資總額比例進行追加。

        第二條 本合伙經營由甲乙雙方共同負責。

        第三條 本合伙經營期限為兩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合伙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篇十:合伙協議書規范版

        合伙經營協議書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協商、互利共贏的原則,就合伙經營一事達成如下協議條款,以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伙項目名稱及地址:

        經營地址: 。

        第二條:合作經營范圍:。

        第三條:合伙經營期限: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

        第四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1、,甲方出資人民幣45萬(大寫:肆拾伍萬元整),乙方出資人民幣40萬(大寫:肆拾萬元整)。

        2、以上出資應于 年 月 日全部繳納到位。

        3、本協議生效期間,合伙經營項目涉及全部財產為雙方共同共有,任何一方不得隨意抽走、挪用或請求分割。如經雙方協商一致,或者合伙終止(包括合法解散)后,應當對合伙項目的資產進行評估,扣除合伙債務后仍有剩余財產的,按各方實際投資比例予以分配;合伙項目財產不足以清償合伙債務的,按第五條的相關約定辦理。

        第五條:盈余分配及債務承擔

        合伙雙方本著共同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共負盈虧的宗旨精誠合作。

        1、盈余結算:經營進銷存賬目應當每月結算一次,在結算中如出現的賬面應有現金、貨物等資產與實有資產不符的,應當查明原因、厘清責任。如賬目或貨物的損失屬于人為原因造成的,應由該責任人負責賠償。

        2、盈余分配:每月結算后,盈余部分按50%的比例進行分配。

        3、債務承擔:合作債務先以合作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以償還時,甲、乙雙方各按50%的比例承擔。

        第六條:合伙事務執行

        1、本合伙屬于隱名合伙,仍以方個體經營者的名義對外經營,不另行辦理合伙組織工商登記,如個體營業執照的經營范圍及期限存在法律上的沖突,應

        當依法變更營業執照的相關項目或對本合伙項目進行調整(須經雙方協商一致)。以后如有增加業務的必要,在不違反法律的前提下由雙方協商同意即可。

        2、不直接參與經營管理的一方,有權委派一人在合伙經營場所參與經營管理,其工資由合伙項目(財產)共同承擔,如因經營需要招聘名員工,員工的工資和生活福利都合伙項目(財產)承擔。

        3、內部管理,如聘任經營管理人員、 調整員工的工資、待遇、制定規章制度等會影響合作經營的重大事宜須經雙方一致同意方可執行。

        4、賬務管理:合伙項目應建立專門臺賬及專用銀行賬戶。屬于合伙項目的任何支出均應由甲乙雙方共同簽字確認后列支入賬。

        5、乙方負責店內經營和貨物管理的一方,必須把當天營業額全額登記入賬,并結算當天的營業利潤一并交予雙方確認后入賬。

        6、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取走合伙經營項目的現金和貨物。

        7、經營中,對于賒銷出去的貨物由經手人在規定的時間內(最長不超過三個月)負責全額收回,逾期應由經手人承擔應收賬款損失。

        第七條: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本店在不特別擴大經營的情況下,不增加合伙人;

        2、經甲、乙雙方同意,可增加合伙人,并與原合伙人簽訂合伙協議,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和義務,新合伙人對入伙前的商店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

        1、在不給合伙商店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原則上合伙人可自由退伙;

        2、一方可提出退伙,但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后方可生效。合伙人一致同意的,由各方對財務分割及債務承擔等事宜達成一致后,應當簽訂退伙協議方為有效。

        3、合伙人擅自退伙不產生退伙的效力,如果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三)、出資的轉讓:

        如一方欲轉讓自己合伙財產份額,須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方為有效。在同等條件下,原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

        第八條:合伙人的權利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合作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作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協商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合伙人享有同等的表決權;

        2、合伙人對合伙利益享有約定的分配權;

        3、合伙經營累積的財產歸合伙人共同所有;

        4、合伙人有按約定退伙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本協議約定,不得隨意侵害合伙財產權;

        2、分擔合伙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若由此造成合伙經營項目損失的,則由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的一方承擔;私自以合伙人名義進行業務活動獲得的利益劃歸合伙收益。

        2、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競爭的業務;

        3、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進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經營項目利益的行為。

        第十條:合作經營的繼續

        1、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合伙項目的名稱繼續經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新合伙人入伙經營。

        2、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以依另一方合伙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第十一條:合伙終止及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終止:

        1、合伙期限屆滿;

        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合伙事務不能繼續經營;

        4、依法撤銷、吊銷;

        5、出現法律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

        3、清償合伙債務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盈余分配約定進行分配;

        4、清算時合伙虧損,合伙財產不足以清償的部分,各合伙人應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承擔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嘗。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合伙人未按本協議出資的,應當支付其它合伙人元/人的違約金;

        2、合伙人未經另一合伙人同意而轉讓其合伙財產份額的,可按退伙處理,同時應當支付其它合伙人元/人的違約金;

        3、合伙人私自以其合伙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應當支付其它合伙人元/人的違約金;

        4、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因重大過失或違反法律規定而導致合伙項目解散的,應當支付其它合伙人元/人的違約金。

        第十三條:合伙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如甲、乙雙方因本協議發生糾紛,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一致同意由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四條:其他約定

        1、本協議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議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按指印之日成立,于2012年 月 日生效。

        合伙人(簽字): 合伙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簽訂時間:年 月日 簽訂時間: 年月 日 簽訂地點:

      【合伙經營協議書】相關文章:

      合伙經營協議書06-13

      合伙經營的協議書01-17

      合伙經營協議書01-06

      合伙的經營協議書10-22

      合伙經營協議書()07-14

      合伙經營協議書06-08

      合伙經營協議書12-10

      合伙購車經營協議書03-29

      養殖合伙經營協議書07-07

      合伙經營的協議書范文02-13

      久久亚洲中文字幕精品一区四_久久亚洲精品无码av大香_天天爽夜夜爽性能视频_国产精品福利自产拍在线观看
      <menuitem id="r3jhr"></menuitem><noscript id="r3jhr"><progress id="r3jhr"><code id="r3jhr"></code></progress></noscript>
        亚洲天堂网免费在线观看 | 午夜性爱视频免费在线观看 | 亚洲区国产精品精品 | 午夜亚洲国产理论片一二三四 | 视频思思久久免费国产 | 亚洲欧美性综合在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