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協議書模板集合8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很多情況下我們需要用到協議,簽訂協議可以約束雙方履行責任。我們該怎么擬定協議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合同協議書8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合同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現就甲方委托乙方對奧特貝希鄉玉素甫阿力中心管護站和色熱克阿熱中心管護站進行修繕事宜達成如下協議,共雙方恪守執行。
一、工程量及規格:
刷墻總面積:平方米,每平方米元,總工程費用:元(大寫)。
二、工程期限:自簽訂之日起15日內完工。
三、付款(結算)方式:
1、銀行轉帳。
2、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無偷、漏稅或其它違法行為,各自承擔中國有關機構根據中國稅法向其征收的所有與本合同及本合同執行有關的稅項。
3、乙方應提供符合國家稅法規定的正規發票,如果乙方提供虛假的發票或發票內容不真實,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并永不與乙方合作,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和相關的法律責任。
4、工程完工后,經驗收合格一次性付清款項。
四、爭議解決
雙方發生爭議協商解決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五、違約責任
1:合同雙方當事人中的任一方因為履行合同的約定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受到罰款或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均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并賠償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未造成損失的應支付合同總價的5%為違約金;
2、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該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辦理合同終止手續,并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3、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誤,每延誤一天向對方支付合同總造價的1%為違約金。
六、附則
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直接簽訂,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執三份乙方執一份。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2、本合同簽訂后工程不得轉包。
3、乙方在施工、運輸及裝卸過程中若出現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等安全問題均乙方負責。
4、合同履行完后自動終止。
5、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蓋章)
(蓋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
簽約日期:年月日
合同協議書 篇2
(適用于包括聯合竟買土地的合作開發)
立本協議當事人:
甲方:
乙方:
丙方:
目 錄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機構的設置和職責分工
第三章、費用的分擔
第四章、會計財務制度
第五章、房屋的分配
第六章、合作項目所需資金和其他費用的支付方式
第七章、土地竟買:
第八章、工程前期:
第九章、工程營造:
第十章、房屋銷售:
第十一章、竣工材料報批:
第十二章、工程保修:
第十三章 物業管理
第十四章 本協議的變更和終止
第十五章、違約責任
第十六章、合同管理
第十七章、其他約定事項
第一章、總則
1.1 根據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等單位發布的青國土資房(預)告字[200×]×號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拍賣預告的規定,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定于200×年×月×日公開拍賣×宗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經本協議本協議當事人當事人(以下簡稱本協議當事人)充分協商,本協議當事人決定聯合參加青島市×區×路×號地塊(以下簡稱×號地塊)的竟買,拍買購得寧夏路×號地塊后,由本協議當事人按本協議的約定聯合投資開發。
1.2 項目部是本協議項下合作項目(以下簡稱合作項目)的最高權力機構,由其全權負責合作項目的開發、決策和管理。項目部下設各部具體負責合作項目實施。
1.3 土地竟買、工程前期的報批、對規劃設計單位、工程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的選擇和確定、工程的營造(本協議當事人按整樓座取得房屋的除外)、工程款支付、通過媒體推介合作項目、工程的驗收以及工程竣工后材料的備案、房屋的保修、物業管理單位的選擇等事項由項目部統一管理。分得房屋的銷售由本協議當事人自行負責。
1.4 本協議當事人通過聯合竟買的方式取得合作項目的土地。
1.5 本協議當事人通過竟買方式競得開發土地,實行土地按份共有。根據經審批的施工圖分配房屋。按照各自分得的房屋,分別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本協議當事人各自銷售其分得的房屋。
1.6 合作項目設立獨立的財務帳戶,費用的支取按本協議的約定統一撥付。
1.7 根據本協議當事人實際分得房屋的確權建筑面積分攤合作項目所發生的相關工程費用和其他稅費。
第二章、機構的設置和職責分工
2.1 為便于合作項目的開發、建設、管理,由本協議當事人派員共同設立“ ”項目部(以下簡稱項目部),項目部全權負責合作項目的開發和管理,是合作項目的最高權力機構。項目部下設綜合部、工程前期部、工程部、銷售部、財務部、工程予決算部等部門。
2.2 項目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項目部設總經理1人,副總經理 人。
項目部的職責:
全權負責和決定合作項目的一切事宜。
項目部的議事規則:
項目部實行工作例會制度,決定合作項目所涉一切事宜。項目部召開會議時,由專職人員負責記錄,參加會議人員對會議記錄無異議時應在會議記錄上簽名。會議記錄由專職記錄人員負責保管。專職記錄人員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后確定。項目部例會由項目部經理主持,經理因故不能參加的,由副經理主持。合作項目所涉事項由項目部協商一致確定,達不成一致的,按每方繳納竟買保證金數額比例予以表決,其重要事項按占竟買保證金數額的三分之二方的意見辦理,一般事項按占竟買保證金數額過半數方的意見辦理。重要事項和一般事項的劃分,屆時由工程部另行確定。
經理的職責:組織和協調項目部的日常工作,主持項目部的例會。
副經理的職責:副經理協助總經理的工作。
2.3 綜合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綜合部設經理 人。
綜合部的職責:
綜合部經理的職責:
2.4 工程前期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工程前期部設經理 人。
綜合部的職責:
綜合部經理的職責:
2.5 工程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工程部設經理 人。
工程部的職責:
工程部經理的職責:
2.6 銷售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銷售部設經理 人,銷售部經理的人選由項目部決定。
銷售部的職責:
銷售部經理的職責:
2.7 財務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財務部設經理 人。
財務部的職責:
財務部經理的職責:
2.8 工程予決算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工程予決算部設經理 人。
工程予決算部的職責:
工程予決算部經理的職責:
第三章、費用的分擔
3.1 合作項目的配套費用,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后,按實際測繪的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本項的配套費用是指建設和安裝房屋基礎外墻以外的所有的建筑物、構筑物、地下管線、綠化、建筑小品、配電室等所發生的全部費用。
3.2工程款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后,按實際測繪的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如本合同當事人是按整樓座取得房屋的,房屋工程價款、稅費由各自負擔。
本項的工程款是指建設和安裝房屋基礎外墻以內所發生的全部工程款和相關稅費。
3.3 合作項目發生的竟買保證金、拍賣傭金、出土出讓金、行政性事業性收費,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后,按實際測繪的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3.4 項目部及下設各部專職人員的工資、辦公費用、招待費用、辦公家具和配備車輛等所發生的費用,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后,按實際測繪的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3.5 售樓處的建造費用和售樓處經理的工資,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后,按實際測繪的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3.6 項目部下設各部實行費用包干,超資不補,節余作為獎勵由各部自行支配。各部下設各部的具體費用數額,屆時由項目部確定。
3.7 本協議當事人派員到項目部及下設各部工作的專職人員的福利、保險、工傷費用等,均由派出方負擔。
3.8 除銷售部經理外,其他銷售人員的工資、福利、保險以及在銷售工程中發生的全部費用均由派出方負擔。
3.9 本協議項下合作項目的貸款利息按比例予以分攤。
3.10 項目部及下設部門租用的辦公場所發生的租賃費用, 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后,按實際測繪的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第四章、會計財務制度
4.1 合作項目所涉的會計、稅務各自進帳,分別處理。
4.2 合作項目所需資金實行統一管理、統一支出的原則。為便于資金的管理,其資金設立獨立帳戶,該帳戶須預留不少于兩方法定代表人的印鑒。資金的支出由項目部書面決定后,由財務部實施。
4.3 主管會計和出納應由不同本協議當事人分別委派擔任,本協議當事人有權隨時派員審閱、了解費用支出情況。
4.4 財務部應定期以書面的方式公布費用支出情況。
4.5 通過銀行貸款解決合作項目建設資金的,不論以本協議當事人任何一方的名義申請貸款,本協議其他當事人應為此提供有效擔保。
第五章 房屋的分配
施工圖通過審批后,由項目部確定分房方案。協商不成的,由項目部根據本協議當事人繳納竟買保證金的比例,將房屋劃分為若干份,通過抓閹的方式分配房屋。任何一方拒絕抓閹的,視為拒絕抓閹一方接收本協議其他當事人抓閹分配后剩余的房屋。
第六章、合作項目所需資金和其他費用的支付方式
6.1 竟買保證金的繳納日期按7.4項辦理。
6.2 拍賣機構傭金的繳納日期按7.5項辦理。
6.3 土地出讓金的繳納日期按7.8項辦理。
6.4 竟買土地不成的,其竟買保證金的退還按7.6項辦理。
6.5 工程前期向有關部門所繳納的行政性事業性收費,在項目報批前由本協議當事人支付。
6.6 合作項目各項稅收的繳納按稅法和稅務機關的規定各自繳納。
6.7 項目部及下設部租用的辦公場所發生的租賃費用,在房屋租賃合同簽訂前繳納。
6.8 根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約定,屆時由項目部確定具體的支付工程款日期。
6.9 根據《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的約定,屆時由項目部確定具體的支付設計費日期。
6.10根據《建設工程監理合同》的約定,屆時由項目部確定具體的支付監理費日期。
6.11 其他費用的支付,屆時由項目部根據合作項目的進度另行確定。
第七章、土地竟買:
7.1 本次拍賣會及本協議當事人共同擬竟買的地塊的簡介:
根據《青島市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拍賣公告》青土資房告字[200×]×號,200×年×月×日,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等單位將在青島市房地產交易中心(巫峽路9-11號)五樓拍賣廳舉行青島市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拍賣會。本協議當事人決定參加上述×號拍賣地塊的竟買。
7.2 1號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劃設計主要指標
1. 地塊位置:
2. 地塊總面積:
3. 土地用途:
4. 土地面積:
5. 容積率:
6. 建筑密度:
7、 綠地率:
8. 規劃建筑面積:
7.3 本協議當事人一致同意,竟買×號地塊的樓面地價的竟買應價不超過人民幣 元/平方米。
7.4 竟買保證金人民幣 元,甲方支付 元,乙方支付 元,丙方支付 元。前述保證金應于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規定的截止日期的×日前支付給出資最多的一方,由其代本協議其他當事人轉交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7.5 拍賣機構的傭金,在拍賣機構規定日期的×日前向出資最多的一方支付,由其代本協議其他當事人繳納。本協議當事人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分攤拍賣傭金。分房方案確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后,按照每方分得房屋的確權面積具實結算。
7.6 土地竟買的有關手續,由出資最多的一方負責辦理。竟買不成的,應在拍賣機構退還保證金到帳后×日內退還本協議當事人。
7.7 每方派員一名參加拍賣會,由出資最多的一方派員負責舉牌。竟買成交的,由負責舉牌人簽署成交確認書和拍賣筆錄。
7.8 拍賣成交后,本協議當事人最遲應于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規定的截止日期的×日前備齊土地出讓金,并通過出資最多的一方轉交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7.9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由出資最多的一方代本協議當事人簽訂。
7.10 拍賣成交后至《國有土地出讓合同》簽訂前,任何一方毀約導致其他方將競得土地再行拍賣的,違約方應支付前次委托方和本協議當事人的傭金,如再行拍賣的價款低于原拍賣價款的,違約方負責補足差額。
7.11 應價超過7.3項約定的,其他本協議當事人有權予以追認,也有權單方終止本協議。選擇終止本協議的,負責舉牌的一方,應在拍賣結束后三日內退還其支付的保證金。
7.12 除竟買不成的,任何一方已支付的竟買保證金和傭金不再退還。
7.13 竟買不成的,除4.9項外,本協議的其他條款自動失效。
第八章、工程前期:
8.1 合作項目的工程前期工作由項目部統一管理和決策,工程前期部具體負責經辦,本協議當事人應予以積極協助。
8.2 工程前期部的報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項:
1、報批建設項目的立項和可行性研究報告
2、建設項目的市場調研,確定開發項目的整體方案;
3、規劃設計單位招標(或確定規劃設計單位),簽訂《規劃設計合同》;
4、規劃方案設計和規劃方案的報批;
5、申領《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6、建筑設計單位招標(或確定建筑設計單位),簽訂《建筑設計合同》;
7、方案設計和施工圖的審批;
8、申領《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9、施工單位招標(或確定施工單位),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10、監理單位招標(或確定監理單位),簽訂《工程監理合同》;
11、委托質檢工作;
12、申辦開工計劃和《施工許可證》;
13、辦理規劃驗線,開發項目開工。
8.3 辦理上述事項向有關部門繳納的相關費用,本協議當事人應在繳納費用的×日前支付給財務部。
第九章、工程營造
9.1 合作項目工程施工單位的選擇,應通過招標或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未經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協議的任何一方不得參加合作項目工程的招標和施工。
9.2 合作項目工程的監理單位的選擇,通過招標或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
9.3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應具備下列條款:
1、工程總價款采用“包死價”和工程設計變更據實結算的決算方式:
2、工程材料由施工單位總包,未經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施工單位提供工程所需任何材料。
9.4 工程款的撥付日期由項目部決定,由財務部統一支付。屆時由工程部按工程進度提出工程款撥付計劃,待項目部批準后,由財務部執行。
9.5 工程的簽證、隱蔽記錄等工程資料由工程部保存。
9.6 工程的施工和管理由工程部負責,工程施工過程中的資料由專人負責。……
第十章、 房屋銷售:
10.1 根據本協議當事人分得的房屋,分別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10.2 分得的房屋由本協議當事人獨自派員銷售。以各自的名義分別與購房的業主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各自出具收款收據。收取的購房款進合作項目設立的獨立帳戶。
10.3 售樓處房屋建設費用、營銷費用、購置辦公家具和銷售部經理的工資按分得的房屋的面積分攤。待工程竣工測繪后,按確權的建筑面積據實決算。
本條約定的售樓處房屋建設費用是指建設售樓處發生的土建和安裝費用。
本條約定的營銷費用是指為銷售房屋通過媒體進行廣告宣傳所發生的費用。
10.4 房屋的銷售采用統一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文本。《商品房買賣合同》文本的起草由合作項目聘任的法律顧問負責。
10.5 本協議當事人選派的銷售人員,應經過培訓后方能上崗。
10.6 本協議當事人選派的銷售人員應服從銷售部經理的管理。
第十一章、竣工驗收和竣工材料的報批:
11.1 工程的竣工驗收工作,由項目部負責統一組織,其他各部予以積極配合。……。
第十二章、工程保修:
12.1 房屋交付后,其保修單位的確定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的方式確定。協商不成的,由出價最低的一方承擔,或由本協議當事人共同委托第三人承擔。
12.2 房屋的保修金按工程結算值的 %計算,每方按實際分得的房屋面積予以分攤。除工程出現嚴重質量問題時,保修單位不得再要求追加保修費用。
12.3 保修合同由本協議當事人共同與保修單位簽訂。
12.4 工程保修金在工程保修合同簽訂時一次付清。
12.5 保修期限內,如因保修單位的原因造成業主損失的,由保修單位承擔賠償責任。如一方承擔了責任,其有權向保修單位予以追償。
第十三章 物業管理
13.1 房屋交付后,實行統一的物業管理。
13.2 物業管理單位的確定,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協商不成的,本協議當事人共同委托其他的物業管理單位,并與之簽訂物業管理合同。
第十四章 本協議的變更和終止
14.1 經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終止本協議。
14.2未經本協議當事人的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協議項下的項目向他人轉讓。
14.3 竟買土地被有關部門收回的,本協議自動終止。
14.4 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的,本協議自動終止。
第十五章、違約責任
15.1 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第六章的約定支付費用的,每逾期1日,按應交金額的׉支付違約金。
15.2 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第六章的約定支付費用的,逾期超過30日,視為違約方放棄本協議的一切權利和權益。其已支付的費用作為違約金。違約方已交的'費用不足以賠償其他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應足額賠償其他方的全部損失。
15.3 財務人員未經項目部同意擅自支付費用的,由派出單位按實際支付費用的×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六章、合同管理
16.1 合作項目所涉的合同,實行洽談權、審查權和批準權相對獨立、互相制約的原則。為保證合作項目的依法、規范開發,由本協議當事人共同聘請法律顧問。
16.2 合同的洽談根據合同所涉內容,由項目部牽頭,所涉各部派員參加。根據洽談的內容由參加人員起草合同要點或草擬合同。合同的審查均由本合作項目聘請的法律顧問負責。合同的批準權由項目部行使。
16.3 本項目所涉合同一律采用書面形式簽訂,嚴禁口頭合同和非正式的書面協議。杜絕合同履行在先,簽訂在后的現象發生。
16.4 洽談部門在合同簽訂前,應審查對方當事人的有效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資信狀況;驗明對方當事人是否具有簽訂合同的主體資格;審查代理人是否具有代理權、是否超越代理權限和代理期限及其真實性;審查對方使用印鑒是否合法與真實有效。在實施前述行為時,必要時應請求法律顧問予以協助。
16.5 洽談部門負責收集、記錄、整理、保管與合同有關的協議、 往來函件等。
16.6 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糾紛,各部應及時上報項目部,所涉部門的負責人應及時組織本部門的人員及時分析查明原因,提出解決辦法。必要時應咨詢法律顧問,共同提出解決辦法,及時與對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根據合同的規定,在規定的時效內向仲裁部門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6.7 各類合同統一由綜合部專人負責管理,綜合部應對收集、整理各類合同進行歸檔管理。
16.8 土地出讓合同、設計合同、工程監理合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以及與前述合同有關的補充協議、會議機要、信函、電報、電傳、電話記錄、簽證、索賠報告、合同臺帳等資料均是合作的主要原始資料,應定期按項目、合同分類建立詳細的臺帳,及時歸擋保存。
第十七章、其他約定事項
17.1 合作項目完成后,項目部及下設各部的辦公家具、辦公車輛和其他用品由項目部協商一致處理。協商不成的,通過變賣的方式處理,變賣所得的資金按比例分配。
17.2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解決。
17.3 本協議簽訂后,未經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17.4 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的有關補充協議、會議記錄等材料均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5 本協議書自本協議當事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17.6 本協議書一式 份,其中正本 份、副本 份。正本本協議當事人各方各執 份,副本各方各執 份。每份協議書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合同協議書 篇3
甲方: ——
地址(或身份證號碼):
乙方:——
地址(或身份證號碼):
丙方:——
地址:
根據《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企業暫行規定》和市——有限公司于——年——月——日在——(地點)召開的全體股東大會決議,甲、乙、丙各方就認購增資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公司注冊資本由——萬元人民幣增至——萬元人民幣。
二、——萬元人民幣的增資額,由甲方認購——萬元人民幣,乙方認購——萬元人民幣,丙方同意認購——萬元人民幣。
三、認購增資后,——有限公司的性質由內資企業轉變為外商投資企業。公司投資總額為——萬元人民幣,注冊資本為——萬元人民幣,其中甲方出資——萬元人民幣,占注冊資本的——%,增資部分的出資額以——出資;乙方出資——萬元人民幣,占注冊資本的——%,增資部分以——出資;丙方出資——萬元人民幣,占注冊資本的——%,認購增資的出資額以——出資。合營期限為——年。
四、出資期限:公司注冊資本增資部分的出資額由甲、乙、丙三方按其認購增資額自變更后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六個月內繳清。
(分二期繳付:第一期自變更后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三個月內繳付認購增資額的15%,余額自變更后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年內繳清)。
五、原公司所有的債權、債務由變更后的合資企業承繼。
六、本協議所規定手續交割完成后,丙方開始履行股東的權利和義務,合營公司取得的利潤或造成的虧損按合營各方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七、合營期滿后,其資產按合營各方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八、任何一方不得違約,如因違約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九、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或與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或調解解決,如經過協商或調解無效,則提請仲裁或司法部門解決。
十、合資公司原則上使用原有職工,缺額部分按規定公開招聘。
十一、協議經合營各方簽字并報審批部門批準后生效。
十二、本協議一式五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審批部門一份,備案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丙方(簽字):
二00 年月日
合同協議書 篇4
甲方(原出租方):
乙方(原承租方):
甲乙雙方于XXXX年1月28日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約定由甲方將位于***市***區***路***號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現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于XXXX年11月29日提前終止《房屋租賃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諒互讓的原則,就雙方提前終止《房屋租賃合同》協議相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
一、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于XXXX年11月29日提前終止雙方于xxxx年1月28日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
二、基于提前終止《房屋租賃合同》,甲方退還乙方實際返還房屋之日后的剩余租金,同時,甲方同意給予乙方元的補償,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給予的上述補償,該補償包括因提前終止《房屋租賃合同》可能給乙方造成的一切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如乙方未在本協議約定期限前將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交付給甲方,甲方可撤回上述補償。
三、乙方須于xxxx年3月30日之前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在交接時,甲乙雙方共同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煤氣使用等與房屋租賃有關的情況進行驗收。甲乙雙方同時結清包括上述補償在內的相關費用。如乙方不能按約定期限內返還房屋,乙方自愿承擔甲方就該房屋與第三人簽訂相關合同約定的全部違約責任。
四、在《房屋租賃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對各自民事行為負責并獨立承擔法律責任,與對方無關。
五、本協議簽訂之后,甲乙雙方不得依據《房屋租賃合同》再主張任何權利。
六、乙方自始放棄因簽訂《房屋租賃合同》而賦予的對承租甲方房屋所享有的優先購買權。
七、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協議,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八、因本協議所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因處理本協議項下糾紛所產生的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一切損失。
九、本協議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并簽訂補充協議。甲乙雙方于xxxx年1月28日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十、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協議書 篇5
甲方(托運人)地址:;乙方(承運人)地址:駕駛證編號:車牌號碼: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依據《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就貨物運輸等問題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二、在上述合同期限內,甲方委托乙方運輸貨物,運輸方式為汽車公路運輸。貨物運輸名稱:(化纖)數量:根據廠家出貨需求。價值:30-50(萬元)運費:根據客戶需求。
到貨地點:(廣東潮汕地區)收貨人:不定
三、甲方的權利、義務。
1、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的原則進行包裝,甲方貨物包裝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應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絕起運。
2、按照雙方約定的標準和時間向乙方支付運費。
四、乙方的權利、義務。
1、按照甲方的要求,
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
2、承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如出現此類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
3,為保證合同的有效性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保證金(伍仟元),在合同期內乙方需先滿足甲方的運輸要求。合同期內如乙方未履行義務甲方可將保證視為違約金。
4、乙方對甲方交付承運的貨物負有安全保護義務,若運輸途中發生貨物被盜、毀損、雨淋等,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5、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的事故由乙方自己負責。
六、由于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如不能協商,雙方都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本協議未經事宜,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抵觸之處,以補充協議為準。本協議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每份協議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年月日
合同協議書 篇6
供貨商:河北威縣騰達橡塑制品廠(以下簡稱甲方)
訂貨商:(以下簡稱乙方)
經雙方協商,就乙方向甲方購買甲方經營范圍內乙方需求指定產品_____,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嚴格履行。
一、產品名稱、質量、單價、規格
(1)產品名稱:pvc型材供擠膠條顆粒
(2)產品單價:甲方因成本須上調價格須提前7天以電話通知乙方并說明漲價原因。
(3)產品質量:我廠生產的膠條顆粒專業生產用于塑鋼型材共擠,質量穩定可靠,硬度適中,具有粘結強
度高拉力大表面光亮水密性和氣密性強,抗老化性能優良,與型材的粘接性強。始終秉承“確保質量,保證質量”的理念,繼續為廣大型材生產廠家提供優質的膠條顆粒。
(4)產品規格:袋裝,每袋25±0、1公斤。
(5)甲方依甲乙雙方共同確認的產品質量規格及報價單,向乙方提供質量符合標準的產品,具體的數量、金額、交貨時間以乙方訂貨單為準。
二、訂貨及供貨
(1)乙方提前前向甲方提供次月總預估訂貨量,甲方應根據乙方總預估訂貨量生產備貨。若甲方如不能滿足乙方的預估訂貨量,應于收到乙方預估訂貨量訂單后7天內通知乙方。
(2)甲方收到乙方正式訂單或電話訂單后,應于當日在訂單上簽字回傳并向乙方電話確認,若乙方超過3個工作日未收受甲方書面異議,視同甲乙雙方確認該訂單成立。
四、交貨地點及運輸方式和費用負擔
(1)交貨方式及地點:山東。濟寧塑鋼制品有限公司
(2)運輸方式:甲方送貨
(3)運輸費用:由甲方承擔
五、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乙方客戶應當自收到貨物時起當場完成驗收。在驗收中,乙方如果發現產品質量,數量不符合規定,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在當天向甲方提出異議,并在“發貨簽收單”上簽字注明實收數量、收貨時間,以便雙方核實解決,乙方因客觀原因不能當場完成驗收的,驗收后對產品如有異議可另行通知甲方。
(2)如乙方未按規定期限提出異議的,視為所交產品符合合同規定。
(3)乙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4)甲方在接到乙方異議后,應在十天內負責處理。
六、甲方違約責任
甲方在交售甲方經營范圍內乙方需求指定產品中質量不符合規定的。確屬甲方責任時,乙方有權拒收,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對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或雙方約定的產品予以退換貨處理。
七、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客戶無正當理由,無故拒收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由乙方按總值的10%賠償甲方。
(2)乙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付款的,應向甲方償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每延期一日,按延期付款總值的1%支付違約金。
八、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并采用書面形式由雙方達成協議。未達成成協議以前,原合同仍然有效,當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議后,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做出答復。當事人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的期限答復,逾期不做答復的。即視為默認。
甲方:河北威縣騰達橡塑制品廠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日期:_____年__月__日日期:_____年__月__日
合同協議書 篇7
寄存人(甲方):
身份證號:
電話:
地址:
保管人(乙方):
身份證號:
電話:
地址:
茲為保管,經雙方同意,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因的原因,將下列動產目錄記載的物品寄托乙方
保管,而乙方愿依約受寄保管,本保管物于本合同成立日由甲方點交與乙方接管清楚。
第二條本合同所稱寄托系不定期限,但甲方可隨時請求退還,而乙方亦得隨時自動返還寄托物。
第三條甲方保證保管物全部為甲方的完全所有,并無上手來歷不明或與第三人間有糾葛不清的或于寄托有不法因素瑕疵,如有上列情況發生,致乙方蒙受損失時,甲方應負其賠償責任。
第四條本件寄托保管為無報酬,所以乙方不得向甲方請求任何名目的補償。
第五條乙方在受寄存續期間中除禁止第三人使用外,乙方自己或其家屬可任意使用寄托物,甲方無異議。
第六條依前條使用保管物,致保管物的自然消耗損失,乙方不負其填補賠償責任,甲方決無異議。
第七條本件保管物乙方應存置于(某某地號)乙方或其家屬的住宅內,并應與處理自己事務為同一的注意保管,對于保管物的使用應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為之。
第八條前條保管處所,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變更,又不得使第三人代為保管寄托物。
第九條乙方如違反本合同約定,將寄托物使第三人代為保管,致寄托物發生損害,或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過失,致保管物滅損時,應負其賠償責任,、但因不可抗力縱不使第三人代為保管仍不免發生損害者,不在此限。
第十條乙方因保管寄托物,而支出的必要費用,不得請求甲方償還。
第十一條寄托物的返還應在該寄托物保管之地行之。
寄托物因使用上的自然消耗,或減滅價值,乙方仍依該物現狀返還,甲方不得異議。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悉依合同法關于保管的規定及其他有關法規的規定解釋。
第十三條因本合同發生的訴訟由甲乙雙方同意以法院為管轄法
院。
第十四條本件寄托動產目錄。(略)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住址:
乙方:
住址:
年月日
合同協議書 篇8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當事人
委托人: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托法》、《信托投資公司管理辦法》、《信托投資公司資金信托管理暫行辦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就信托設立及信托管理有關事宜,經平等協商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
合同正文
第一條 信托目的
1.甲方為理順投資關系,確保財產權益,基于對乙方信任,特將其在 有限公司的股權(出資額)信托給乙方,并通過本合同設定雙方的信托關系。
2.本合同設定的信托系甲方指定管理方式的指定型信托,經雙方同意,在本合同執行期間,乙方以自己的名義按照甲方的意愿對信托股權進行管理、運用和處分。
第二條 信托的種類
經雙方同意,本合同設定的信托系甲方將其持有的公司股權交由乙方管理的股權信托。
第三條 信托股權數量、信托起始時間、信托期限
1.信托股權數量:_________股。
2.信托起始時間:甲方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到有關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將本合同所涉全部股權辦理到乙方名下。
3.信托期限:自本條第2款手續辦理完成之日起年。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
1.甲方承諾:本合同所指向的全部信托股權是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托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財產。
2.甲方可以隨時向乙方或被授權人了解信托股權的管理、處分、收益、收支情況,并要求乙方做出說明。
3.甲方有權查閱、抄錄或復制與其信托股權有關的信托賬目以及處理信托事務的其他文件,其復制費用由甲方承擔。
4.因設立信托時未能預見的特別事由,致使信托股權的管理方法不利于實現信托目的或者不符合受益人利益的情況下,甲方在沒有指定乙方授權他人行使該信托股權的管理權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調整該信托股權的管理方法。
5.乙方違反信托目的處分信托股權或者不因甲方的特殊要求而違背管理職責、處理信托事務不當致使信托股權受到損失的,甲方有權申請人民法院撤銷該處分行為,并有權要求乙方恢復信托股權的原狀或予以賠償。
6.甲方作為本合同項下的惟一受益人,自本信托生效之日起享有信托受益權,從信托股權投資中獲得收益。乙方應當按(月/年)向受益人支付信托收益。信托不因委托人或受托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或受托人辭任而終止。
7.由于本合同終止或者其他特殊原因,甲方希望將信托股權、信托股權的受益權和信托股權產生的對公司間接的財產權一并轉讓給其他第三方的情況下,乙方同意依照法律、法規或者其他有關規定配合甲方辦理股權轉讓事宜。
第五條 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信托股權必須是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托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財產。
2.甲方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組織。
3.乙方受甲方委托在投資項目中行使部分股東權力、履行股東義務時所需承擔的各項義務和責任若與甲方及信托股權有關,都應由甲方實際承擔。
4.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有關資料,以使乙方從事本合同項下的信托業務符合有關監管規定。
5.乙方以信托股權(含孳息)為限向受益人支付信托利益。
6.乙方將依照公司章程及本合同的約定行使股東權利。如果在行使股東權利時甲方要求乙方按其意志行使股東權利,甲方或其代理人應提前15天書面通知乙方其意志,乙方將按照書面通知行使股東權利,甲方承擔由此產生的義務及責任。如果甲方的通知違反法律法規及合同與章程時,乙方有權拒絕執行該項委托,并以書面形式在10日內通知甲方,經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或甲方未作書面通知,乙方有權按照保護甲方及受益人利益的原則行使股東權利,甲方承擔由此產生的義務及責任。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
1.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托法》和本合同的約定,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處理信托事務。
2.乙方有權依照本合同第八條第2款的約定取得報酬。
3.乙方因處理信托事務所支出的費用(指對第三人所負債務費用),以信托財產承擔。乙方有權拒絕以自己固有財產先行支付。
第七條 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從事信托活動,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約定,不得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眾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權益。如遇國家金融政策重大調整,應及時通知甲方及受益人,雙方應就手續費等內容進行協商和調整。
2.乙方管理信托股權,必須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
3.乙方必須保存處理信托事務的完整記錄,并應當每年定期將信托股權的管理運用、處分及收支狀況報告給甲方。
4.乙方對甲方、受益人以及處理信托事務的情況和資料負有依法保密的義務,但根據法律、法規規定應予以披露的除外。
5.信托股權不屬于乙方的自有財產,乙方終止時,信托股權及其收益不屬于乙方清算財產或破產財產,乙方亦不得以信托股權對外承擔債務清償責任或擔保責任。
6.乙方違反信托目的處分信托股權或者因違背管理職責、處理信托事務不當致使信托股權受到損失的,在未恢復信托股權的原狀或者未予賠償前,不得請求給付報酬,并應在信托合同結束后的90日內予以恢復或賠償。
第八條 信托利益分配方式及乙方報酬
1.乙方經營信托業務,以收取手續費的方式收取報酬。
2.乙方按信托股權賬面價值的(年費率)每年從股權收益中收取手續費,支付時間為每年月日之前,共支付年。
3.乙方須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3個營業日內,將全部信托利益移轉至甲方的指定單位或個人,并且在合理期限內,根據當時的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完成與甲方或受益人的財產轉移手續。
第九條 稅費的繳納
甲方、受益人和乙方應分別承擔各自取得的信托收益和手續費等應繳納的有關稅費。
第十條 信托的變更或終止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乙方均不得擅自變更。如需要變更本合同,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
2.在本合同約定的信托期限內,甲方不得隨意提前終止合同,由于甲方提前終止合同造成的損失,全部由甲方承擔,且甲方須向乙方全額支付手續費。
3.信托期限屆滿或甲方和乙方以書面協議提前終止合同,本合同設定的股權信托即告終止,信托終止時,乙方協助甲方辦理信托股權股東名稱變更手續,并在扣除手續費后將全部信托股權及利益歸還給甲方或受益人。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信托可以變更或終止:
(1)信托的存續違反信托目的;
(2)信托目的已經實現或者不能實現;
(3)信托當事人雙方協商同意;
(4)信托被解除或被撤銷;
(5)作為惟一受益人的甲方死亡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6)如果由于政策導致本協議無法繼續履行,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各方當事人將終止本協議或另行協商解決;
(7)本信托合同期限屆滿。
5.信托終止后,乙方應做出處理信托事務的清算報告。甲方或者受益人的權利歸屬人對清算報告無異議的,乙方就清算報告所列事項解除責任。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本協議成立后,雙方應真實、全面履行。如任何一方違約致使本協議的目的無法實現,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支付賠償金;如雙方違約則分別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發生爭議后,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無法達成協議,可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第十三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在信托股權依法辦理完畢登記手續后生效。
第十四條 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及信托股權登記部門各執一份。
2.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簽訂。
甲方:(蓋章)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合同協議書模板集合8篇】相關文章:
合同協議書模板集合六篇12-21
勞動合同協議書模板集合6篇08-06
勞動合同協議書模板集合8篇08-06
終止合同協議書模板04-30
關于勞動合同協議書模板集合五篇08-09
公司合同轉讓協議書模板12-27
企業借款合同協議書模板09-24
【精選】合同協議書模板9篇12-23
關于合同協議書模板八篇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