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章程15篇(集合)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我們都跟章程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章程是組織或團體的基本綱領和行動準則,在一定時期內穩定地發揮其作用。那么擬定章程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學校章程,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學校章程1
制定學校章程,是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建立現代學校制度的重要舉措,是《教育法》提出的明確要求,特別是教育部新出臺的《全面推進依法治校實施綱要》對學校章程建設做出了具體的要求。學校章程建設也是逐步實現學校內部管理與運行機制制度化、規范化、法制化的重要手段。現將全市教育系統學校章程建設工作具體情況總結如下。
一、高度重視,成立組織機構
教育局成立,由主要領導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各科長為成員的學校章程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各校工作的督導和指導。
綜合組:
組長:
成員:
第一督導組:
組長:
成員:
第二督導組:
組長:
成員:
第三督導組:
組長:
成員:
第四督導組:
組長:
組員:
各中小學、幼兒園要充分認識學校章程建設工作的重要意義,制定詳細的學校章程制度,成立由校長為組長、副校長為副組長、各中層領導及班科任為成員的領導小組,加強對項工作的組織領導。
二、建立健全了各項規章制度
各中小學校充分發揮“校長負責制”等相關制度的作用,把學校章程建設工作作為學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工作來抓,都按照《中小學學校章程建設工作實施方案》中規定的內容及要求,建立健全了各校的學校章程。一是制定了學校的性質和地位,二是按照學校章程建設的合法性、規范性、先進性、可操作性和個性特色的`原則制定學校章程制度。三是能按照學校章程涵蓋的內容制度學校章程。使學校各項工作在制度下運行,做到了有法可依、依法治校的目的。
三、強化對學校章程制度建設工作的督導并注重結果的運用
市教育局將中小學學校章程制度建設工作納入對學校工作的考核內容,定期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專項督查,并在學期末開展學校章程制度建設工作先進單位評選活動,對工作成效顯著的單位給予表彰獎勵,并推薦到榆樹市級和長春市級依法治校先進校,對工作不力的單位給予通報批評。
學校章程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學校的規范管理,全面貫徹教育方針,全面提高教育質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及其有關教育法律,法規,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任丘市議論堡中學
第三條 學校性質:任丘市教育體育局直屬公辦中學。學校實施初等義務教育,學制為三年。
第四條 學校辦學宗旨: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為國家培養高素質人才。
第五條 學校的辦學目標:全國知名,省級一流,教育高質,管理高效。
第六條 學校的育人目標:全面發展、身心健康、學會求知、善于創新。初步具有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社會主義的思想感情;遵守社會主義公德的意識,集體主義意識和文明行為習慣;良好的意志品格和活潑開朗的性格;自理能力、分辨是非的能力,具有閱讀、書寫、表達、計算的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具有初步的'觀察、思維、動手操作和學習的能力,養成良好的學習習慣。具有健康的身體和初步的適應環境能力,具有較廣泛的興趣和健康的愛美情趣。
第七條 校風:堅定、團結、勤奮、活潑
校訓:誠實儉樸、文明守紀、全面發展、立志成才
教風:嚴謹治學、教書育人、務實奉獻、開拓創新
學風:學有雄心、聽講專心、作業細心、預習耐心
第八條 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制,校長是學校的法人代表,全面負責學校的行政工作。
第二章 管理體制
第九條 學校按編制設置校長、副校長、主任、副主任、教師和其他人員。設置教導處、德育處、教科室和總務處等機構。
第十條 學校成立黨支部,全面負責黨務工作。黨支部有書記、支委等人組成。
第十一條 學校黨支部是黨在學校的基層組織,是團結、帶領教職工完成黨在學校的各項任務的政治核心。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適應改革和發展,全面提高教育質量。
第十二條 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制,校長是學校的法人代表,對學校教育教學和行政工作全面負責。其主要職責和權利如下:
1、貫徹執行黨的教育方針,執行教育法律、法規和教育行政部門的指示規定。遵循育人規律,提高育人質量。
2、有權根據黨的方針政策和上級指令,在聽取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對學校的重大問題行使最后決定權。
3、按有關規定權限和程序,根據學校實際情況,有權對教職工進行分工和管理。
4、對國家撥給學校的辦學經費及其他經費,校長有權決定使用方案,對校舍和設備,有權合理安排和使用,并不斷改善辦學條件。
第十三條 校長工作原則:
1、正確處理黨政關系,充分發揮黨組織的政治核心作用,定期向黨組織通報工作,重大決策要主動征求黨組織意見,請黨組織提出意見,參與決策。
2、校長應充分尊重教職工的民主權利,聽取他們的意見和建議,對有不同意見者,應正確看待,不得阻撓,打擊報復。
3、不搞特權,廉潔奉公,不搞以權 謀私。
4、努力加強政治思想及業務、文化知識的學習,提高個人素質,率先垂范,深入教學第一線,不斷提高管理水平和業務素質。
準。
學校章程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優化育人環境,完善學校、家庭、社會有機結合的教育體系,特成立“灣龍區第一小學學校家長委員會”。家長委員會是學校及家長學校的參謀和咨詢機構,是家長會議的常設機構,也是民主辦學的重要形式之一。
第二條:學校家長委員會是在學校的領導下的群眾性組織,是學生家長直接參與學校教育的一種組織形式,是學校教育有益的補充和發展,是學校爭取更多的社會力量辦好學校的主要途徑。
第三條:宗旨:
1、促進學校與家庭之間的緊密聯系,健全和完善互相溝通的`渠道,使學校教育和家庭教育能協調統一,形成良好的合力。
2、積極探索學校、家庭、社區三位一體的教育新模式,討論共同關心的事宜,增進家長與教師、家長與學校之間的相互了解,進一步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第二章 家長委員會會員條件
第四條:個人思想、文化素質高,有一定的教育理論基礎,熱愛教育、熱心公益事業。
第五條:了解和關心教育,懂得一定的教育規律,關心學校,能積極為學校工作教育教學出主意,提意見。
第六條:具有較豐富的家庭教育經驗,并有良好的教育效果。
第七條:有組織協調能力、有號召力,有時間參與活動。
第八條:思想品德高尚,從集體利益出發,勇于奉獻,開拓進取。
第三章 家長委員會的權利
第九條:聽取學校有關教育、教學方面的工作計劃和總結及重大事件的報告,審議學校教育、教學工作計劃,有權對學校各項工作提出咨詢,并隨時可提出辦學意見和建議。運用各種形式總結和交流家庭教育的經驗。
第十條:家委會成員每學期可以通過學校配合進行聽課、參觀、筆談、對話等形式參加學校活動,了解學校教育情況,督導學校工作。
第四章 家長委員會的義務
第十一條:支持、參與學校教育教學工作,各方面共同配合,齊抓共管,形成教育合力,為學生的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校園、家庭和社會環境。
第十二條:為學校學生的社會實踐、國防教育和勞動教育基地建設等提供幫助,宣傳學校有關改革及辦學成果。
第十三條:協調家長之間、社會部門與學校、班級之間的關系,協助上級部門對學校教育管理引起爭議的問題進行仲裁。
第十四條:主動參與學校與家庭,教師與家長,學生與學生之間的溝通,注意搜集各位家長對學校管理、教育教學活動諸方面的意見和建議,每學期向委員會提交提案1—2份,由學校有關科室及時給予答復。
第十五條:與學校共同管理家長學校。負責不定期舉辦家庭教育講座,提升家庭教育管理水平。
第五章 組織結構
第十六條:“學校家長委員會”設主任一人;副主任三人;委員若干名;原則上一年換屆一次(可連任)該會議由教務處主持,學校其它科室協調參加。
第十七條:家長委員會聘請領導、專家作相關指導與講座;學校班子成員,列席家長委員會會議。
第六章 附則
第十八條:學校家長委員會,定期開展各類工作會。
第十九條:本章程在全體委員會議通過之日起生效,在實踐過程根據實際情況,經大會討論對本章程進行修改和補充。
學校章程4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為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和管理水平,全面營造學生自主發展的最佳氛圍,扎實推進素質教育,加快教育現代化進程,堅持依法治教,走規范化、特色化、品牌化辦學之路,促進學校持續、健康、穩定地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及有關的法律法規,制定本章程。
第2條學校性質:東臺市教育局直屬初級中學。學校地址:東臺市富安鎮莊丁村四組。
第3條辦學宗旨:為國家和地方三個文明建設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建設者和接班人。
第4條辦學目標:為學生終身發展、全面發展奠定基礎,為教師成名成家創設平臺。
第5條辦學理念: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努力實施素質教育,對全體學生負責,對學生全面負責。
第6條校風:嚴謹、求實、團結、進取、創新
第7條教風:敬業、愛生、爭先、奉獻
第8條學風:尊師、守紀、勤勉、自立
第9條辦學措施:科學管理、全員奉獻、全程拼搏、質量立校、依法治校、民主興校、科技強校、三育并重。
第10條校園精神:挑重擔、吃大苦、一切為一切學生的一切。
第11條校徽:校徽由“莊丁”漢語拼音首字母變形結合成帆船狀,圖案周圍分別為莊丁學校的中文名和英文名。喻意為:全體莊丁人團結拼搏,揚帆遠航。
第二章行政管理
第12條學校由東臺市教育局主管,校級干部應具有國家規定的任職資格,由教育局按照干部管理權限任免。學校設校長1名,副校長2名。校長是學校行政負責人,主持學校全面工作。兩名副校長協助校長工作,分管教學、后勤。
第13條學校中層設教導主任1名,副教導主任2名。總務主任1名。教導主任在校長的領導下,負責學校的教學和教務方面的組織管理工作。總務主任在校長的領導下,負責學校的財務管理、治安保衛,提供良好的教學條件和環境,以及必要的生活設施和服務,保證教育、教學任務的完成。
第14條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制、崗位責任制、教師聘任制、結構工資制、獎懲制、依法治校責任制。
第15條校長履行以下職責:
(1)堅持社會主義的辦學方向,具有創新務實的思想作風和工作作風,堅持正確的辦學思想,執行教育法規,按教育規律辦事;
(2)具有先進科學的管理理念,堅持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的原則,改進教育、教學方法,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3)組織實施校務委員會及教代會作出的各項決定;
(4)堅持民主集中制,尊重理解教師,切實加強教師隊伍建設;
(5)管好、用好學校經費,提高辦學效益,改善教職員工的生活福利待遇;
(6)加強自身建設,廉潔從政,堅守高尚情操。實行民主管理,接受民主監督,每年向全校教職員工作一次述職報告;校長室擁有學校重大事務決策權、人事任免決定權、財務基建審批權、自主招生管理權。
第16條學校黨組織是學校的政治核心,除完成上級黨組織交給的各項任務外,還必須切實加強對學校的政治領導,參與學校重大問題的決策,負責對學校干部的培養、教育、管理與監督,領導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發揮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學校黨組織要加強對共青團工作的領導,充分發揮青年團員教師的先鋒模范作用。
第17條建立和完善教職工代表大會的民主管理機制。教職工代表大會按照黨的方針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行使職權,其中主要職權包括:
⑴聽取、評議校長的工作報告和校級干部的述職報告,討論審議學校的辦學思想、發展規劃、改革方案、財務預決算等重大問題,提出建議。
⑵評議監督學校的領導干部,建議校長或上級主管部門,對教職工予以記功、晉升或處分、免職。根據市教育局人事部門統一部署,參與民主推薦學校行政領導人選。
⑶審議校務委員會重大決定,考核方案、獎罰條例及各重要規章制度。反映教職員工的意見和要求
⑷支持校長工作,推進學校民主管理建設,在校務公開中發揮民主監督作用。
第18條建立健全網絡管理機制,開拓性工作,綱舉目張,各自職責明確又齊心合力,不斷開創學校改革與發展的新局面。
第19條學校接受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督導評估、檢查、審計、監督。接受物價、審計、監督部門的檢查監督。接受社會、家長、學生的輿論監督,定期聽取他們的'意見。
第20條嚴格執行計劃生育政策,做好計劃生育工作。
第三章教育教學管理
第21條學校按照國家或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發布的課程計劃、課程標準,開展學校教育教學管理活動。學校在教育教學工作中,應充分發揮各類課程的育人功能,對學生進行德育、智育、體育、美育和勞動教育,努力增強學生的主體意識和主動精神,使學生得到主動地、生動活潑地發展,逐步學會做人,學會求知,學會動手,學會健體,學會審美,學會創造。為學生全面發展奠定基礎,應為學生終身發展奠定基礎。
第22條學校應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加強對德育工作的領導,建立黨政工團齊抓共管的德育工作體制,增強全體教職工的德育意識,做到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全員管理,全員育人。使學校的德育工作有計劃、有目標、有措施、有實效。
第23條堅持以教學為中心,牢固樹立質量意識,積極進行教育教學改革,開展教學研究,不斷更新教育觀念,改進教學方法和考試方法,采用現代化教學手段,提高教學質量。
⑴嚴格執行教育部頒發的新課程標準,開齊上足國家規定的課程,維護課程表、作息時間表操作的嚴肅性,任何人不得擅自調課停課。停課半天需經校長批準,并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停課一天或一天以上需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
⑵認真抓好教學質量及其評估,抓好擬訂教學計劃、備課、上課、輔導、批改作業、考試各個環節的管理。過程管理與結果管理并重,每次考查后都堅持召開質量分析會,每學年實行兩次考核評估。
⑶積極開展教育教學研究,運用現代化教育理論指導教學活動。轉變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觀念,鼓勵教師積極參與教育教學改革。加強教研組建設,每周開展一次教研活動,堅持集體備課制度,真正發揮教研組的作用。校長室、教導處人員至少每周聽1—2節隨堂課,教師相互之間每兩周聽一節隨堂課。
⑷嚴格執行教育部及省市教育行政部門的規定,學校統一征訂教材、學習資料,任何人不得擅自征訂或向學生推銷學習資料。學校、班主任或任課教師不得利用寒暑假、節假日整班性補課,嚴格控制作業量,切實減輕學生的課業負擔。不得歧視后進學生。
第24條嚴格執行國家教育部頒發的《學校體育工作條例》、《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等有關法規,通過體育課和其他形式的體育活動,增強學生體質,保證學生每天有1課時的體育活動。加強學校體育傳統項目建設,實行普及與提高相結合。搞好環境衛生,增強環保意識,提高學生身體健康素質。每學年組織1次運動會。
第25條落實《全國學校藝術教育總體規劃》,上好音樂課、美術課,其他各科也要按照不同的特點,發揮美育功能。培養學生欣賞美的能力,增強美感體驗,提倡服飾樸素、整潔,儀表端莊、大方,待人有禮貌,語言文明,培養健康的審美情操。每學年組織1次校園藝術節活動。
第26條學校定期組織學生深入勞動基地,加強對學生的勞動教育,增強勞動意識,培養愛勞動、愛勞動人民和珍惜勞動成果的思想。教育學生要愛護公物,愛惜書籍文具,不浪費糧食。培養自我服務、家務勞動、公益勞動和簡單生產勞動的能力,養成勞動習慣。
第27條加強科技教育,形成人人愛科學、學科學、用科學的良好氛圍。認真抓好科技興趣小組,不斷提高科技水平。每學年組織1次小制作、小發明評比活動。
第28條開設體健教育課,對學生進行體育、衛生、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教育。使學生掌握必備的體育知識、衛生常識,增強他們的體質,養成良好的衛生行為習慣,提高學生的心理素質,健全學生人格,培養承受挫折和適應環境的能力。
第29條學校把班會活動、課外興趣小組活動納入課程計劃。通過開展多種形式的假日學校活動,發展學生的個性特長,培養學生的良好道德情操、意志品質和生活情趣。
第30條加強學籍管理,健全學籍檔案,對轉學、休學、借讀、復學等嚴格手續程序。嚴肅招生、畢業證書頒發、學生檔案管理等紀律制度。
第31條按教育局直屬中學的標準,配齊配足教學設施、儀器設備、文體器材、圖書資料,加強管理,積極使用,努力發揮現代化教學設施的使用效益,積極推廣現代教育技術。
第32條加強圖書館建設。建立校園圖書館。
第四章總務后勤管理
第33條總務處的工作必須樹立為教學服務、為教育科研服務、為師生服務的觀念。制定各項規章制度,規范工作程序。廉潔自律,克己奉公、講求效率。
第34條依據《中小學財務制度》,加強財務管理,堅持節儉、規范的原則,搞好經費的預算、執行和決算,統籌計劃,保證重點,嚴格把關,提高經費使用效益。學校依法向上級有關部門提出收入經費安排意見,申請經費支持。
第35條學校嚴格按照上級教育、物價、財政部門確立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依法向學生收取費用。收費項目和標準向社會公示。
第36條加強學校內部的財務審計工作,進行定期不定期的內部審計。
第37條加強基建維修、物品購置管理。堅持集體研究,重大項目先報批,再公開招標,規范操作程序。
第38條加強校舍、校產管理,嚴防公物流失和浪費。發現危房,應立即采取措施,并向主管部門書面報告。
第39條加強校園的安全保衛工作,成立安全領導小組,制定安全工作制度并嚴格執行。做好門衛工作和防火、防盜、防電、防毒工作,經常檢查校舍和設施,及時發現和排除安全隱患,確保學校安全無事故。
第40條加強用水用電管理,做到節約用水用電,安全用水用電,保證水電供應正常。
第五章校園環境管理
第41條加強校園環境建設。做到校園綠化、美化、凈化、亮化、香化,營造文明、健康、向上、和諧的育人環境。校園綠化率達標。
第42條學校從實際情況出發,制訂校園建設和整體發展規劃,有計劃分步驟地合理進行基本建設和維護管理,創設符合學校特點的花園式文明校園。
第43條創造健康向上的濃郁的校園文化氛圍。學校、年級組、班級正常開展豐富多彩的校園文化活動。
第44條全體教職工要加強道德修養,努力建立和諧的人際關系和團結向上、文明協調的工作和生活環境。
第45條加強校園管理。建立健全衛生包干和檢查評比制度。配備必要的衛生設施,努力創建衛生、整潔的工作學習環境。
第46條加強行政值日和教師值日工作,抓好常規監督崗,培養學生"五自"能力和文明行為習慣。
第47條創建步行校,校園內一律不騎自行車,教師、學生的自行車必須按指定地點排放整齊,外來車輛進出校門和停放,必須執行有關規定。
第48條嚴禁商販進入校園,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到校內擺攤設點。
第六章教師管理
第49條學校教師享有《教師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權利,履行《教師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義務。
第50條實行全員聘任制,學校根據需要設置崗位,明確崗位職責,所有教職工都由學校考核后聘任,部分崗位通過競爭上崗。學校按照《教師法》的規定,保障教師的權利,督促教師依法履行義務。積極開展各種形式的教師培訓,打造一支高素質的教師隊伍。
第51條教師應自覺按《教師日常行為規范》嚴格要求自己,為人師表,敬業愛生;遵紀守法,團結協作;儀表端莊,舉止文明。自覺做到不講教育忌語、不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搞亂收費、不向學生推銷商品、不搞有償家教、不接受家長的吃請、不參與黃賭毒及一切封建迷信活動、不參與任何xxx組織或活動。
第52條學校按上級有關部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定崗、定編、定人、定責、定工作量。實行崗位目標責任制,強化教職工的崗位責任意識,加強師德教育,開展立業建功活動。
第53條建立一個學習型的團體,鼓勵終身學習,為教師的繼續教育提供各種便利。勉勵教師積極進取,做到教學基本功要扎實,教學方法要改革,教學手段要更新,教學質量要提高。
第54條教師須嚴格執行崗位規范,自覺做到教學五認真。狠抓課堂教學,把課堂教學作為主陣地,貫徹三大教學原則:即以教師為主導,以學生為主體,以訓練為主線。實施五個一點,即:講課精煉一點,指導訓練實在一點,教學反饋及時一點,教學手段創新一點,課堂氣氛活躍一點。
第55條注重培養青年教師和發揮老教師的骨干作用,讓他們在相應的崗位上盡其才,顯其能。
第56條班主任:
(1)聘任條件:師德高尚,事業心強,作風正派,業務水平高,組織能力強,熱愛學生,有奉獻精神。
(2)職責:班主任是班級德育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每學期制定班主任工作計劃,及寫好學期工作總結,抓好班風學風建設。利用班會課做好正面教育,利用課外組成學校、家長、社會的教育網絡。做學生的良師益友,使班建設成為一個尊師守紀、勤奮學習、互助互愛、富有凝聚力、朝氣蓬勃、團結向上的班集體。
第七章學生管理
第57條學生的培養目標是:初步具有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社會主義的思想感情,遵守社會公德的意識、集體意識和文明習慣,自主學習、自我管理的能力。具有必備的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具有初步的觀察、思維、動手操作和學習的能力;具有健康的身體和初步的環境適應能力;具有較廣泛的興趣和健康的愛美情趣。
第58條學生享有法律、法規規定的接受平等教育的權利,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受教育的義務。
第59條對取得優秀成績和對學校作出重大貢獻的學生給予表彰和獎勵。對極少數錯誤較嚴重的學生可分別給予警告、嚴重警告和記過處分。
第60條學校對施教區內符合入學條件但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提供資助,不讓一個適齡兒童因經濟困難而輟學。
第61條學生享有下列權利:
⑴接受平等教育。認為合法權益受到侵犯時,可以向教師、學校或上級教育部門及司法部門提出檢舉、控告和申述的權利;
⑵參與學校管理,對學校有關事務有提出批評、建議和要求的權利,評議學校工作、教師工作。
⑶參加學校組織的各種活動,使用教學設備、圖書資料。
⑷在德、智、體及第二課堂活動中成績優異者可獲得獎勵的權利;在學習成績和操行評語等第上獲得公正評價。完成規定的學業后獲得相應的學業證書。
⑸在校生中的孤兒、特殊家庭子女享有從社會、學校得到關心和幫助的權利。享有法律法規和學校制度規定的其它權利。
學生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法律法規、《中小學生守則》及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2)認真參加學校的升旗儀式,積極學校或上級組織的各項集體活動;
(3)尊敬師長,團結同學,培養良好的思想品德。
(4)勤勉自主,完成規定的學習任務,立志成才。
(5)文明守紀,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
(6)積極參加體育活動,達到體鍛標準;積極參與小組合作,培養探究意識和合作精神。
(7)參加力所能及的自我服務勞動、家務勞動、公益勞動;
(8)維護學校聲譽,為校爭光。
第62條改革評價制度,建立新型的評價體系,促進學生全面、和諧、健康發展。
第八章附則
第63條本章程經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后,報東臺市教育局批準實施。章程的修訂需由教職工代表大會三分之二以上的人數同意,并報市教育局批準。
第64條學校依據本章程,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學校原制定的各類規章制度凡與本章程抵觸的,一律以本章程為準。
第65條本章程有校長室負責解釋,本章程如與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一律以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為準。
第66條本章程自教代會通過,報上級部門批準之日起施行。
學校章程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依法自主辦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民辦職業培訓學校設置標準》《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暫行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單位的名稱:惠東縣職業培訓學校。辦學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
第三條本單位的性質是利用非財政經費、自愿舉辦、從事教育事業,是非營利性社會服務活動的民辦非企業單位。
第四條本單位接受登記管理機關惠東縣民政局的監督管理及業務主管單位惠東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的業務指導。
第五條辦學宗旨: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保證教育、教學質量,遵守社會道德風尚,為社會培養人才。
第六條本章程中的各項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法則、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二章舉辦者、開辦資金、業務范圍
第七條本單位的舉辦者是。舉辦者享有下列權利:
(一)了解本單位經營狀況和狀況;
(二)推薦理事和監事;
(三)查閱理事會會議記錄和本單位財務會計報告。
第八條本單位開辦資金:萬元;舉辦者出資金額萬元,占全部出資額的%。
第九條本單位的業務范圍:
(一)辦學范圍:【必須具體明確,與業務主管單位確認的業務范圍一致】
(二)培訓形式:短期培訓。
第三章組織管理
第十條本單位實行學校理事會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理事會是本單位的決策機構,理事會成員為人【須單數,(3―25人)】。本單位首屆理事會的理事由舉辦者推選(或其他產生)。每屆任期年【最長4年】,屆滿可連選連任。理事長、理事名單報審批機關、登記機關備案。
理事由舉辦者(包括出資者)、職工代表(由全體職工推舉產生)及有關單位(業務主管單位)推選產生。
第十一條理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修改章程
(二)業務活動計劃
(三)年度財務預算、決算方案;
(四)增加或減少開辦資金的方案;
(五)本單位的分立、合并、變更或終止;
(六)聘任或解聘本單位校長及內部機構負責人;
(七)罷免、增補理事;
(八)內部機構的設置;
(九)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決定教職工的編制額和工資標準;
(十一)決定出資人取得合理回報的比例(出資人要求取得合理回報的學校)。
第十二條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2次會議,理事長認為有必要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理事聯名提議時應當召開理事會議。
第十三條理事會設立理事長1人、副理事長1―2人。理事長、副理事長由理事會以全體理事的過半數選舉產生或罷免。
第十四條副理事長協助理事長工作,理事長不能履行職權時,由理事長指定的副理事長代其行使職權。
第十五條召開理事會議,應于會議召開10日前將會議的時間、地點、內容等一并通知全體理事。理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書面委托其他理事代為出席理事會議,委托書必須載明授權范圍。
第十六條理事會議應由二分之一以上的理事出席方可舉行。理事會議實行1人1票制。理事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全體理事的過半數通過時方可有效。
下列重要事項的決議,須經全體理事的三分之二以上成員同意方可為有效:
(一)聘任、解聘校長;
(二)章程的修改;
(三)制定本單位的發展規劃;
(四)審核本單位預算、決算;
(五)決定本單位的分立、合并、終止;
第十七條理事會議應當制作會議記錄。形成決議的,應當當場制作會議紀要,并由出席會議的理事審閱、簽名。理事會決議違反法律、法規或章程規定,致使本單位遭受損失的,參與決議的理事應當承擔責任。但經證明在表決時反對并記載于會議記錄的,該理事可免除責任。
理事會議記錄由理事長指定的人員存檔保管。
第十八條理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會議;
(二)檢查理事會決議的實施情況;
(三)法律、法規和本單位章程規定的其它職權。
第十九條本單位校長由理事會提出,報審批機關核準后聘任。校長負責本單位的教育教學和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本單位的日常工作,組織實施理事會的決議;
(二)組織實施發展規劃,擬訂年度工作計劃、財務預算和本單位規章制度;
(三)擬定本單位內部機構設置的方案;
(四)擬定內部管理制度;
(五)聘任和解聘本單位工作人員,實施獎懲;
(六)組織教育教學、科學研究活動,保證教育教學質量;
(七)理事會交給的其他事項。
本單位校長列席理事會會議。
第二十條本單位設立監事會,其成員為3人。
監事任期與理事任期相同,任期屆滿,連選可連任。
第二十一條監事在舉辦者、本單位從業人員或有關單位推薦的.人員中產生或更換。監事會中的從業人員代表由單位從業人員民主選舉產生。
本單位理事、校長及財務負責人不得兼任監事。
第二十二條監事會或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本單位財務;
(二)對本單位理事、校長違反法律、法規或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
(三)當本單位理事、校長的行為損害本單位的利益時,要求其予以糾正。
監事列席理事會會議。
第二十三條監事會會議實行1人1票制。監事會決議須經全體監事過半數表決通過,方為有效。
第四章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四條本單位的法定代表人為。
第二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本單位的法定代表人: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
(二)正在被執行刑罰或者正在被執行刑事強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機關或者國家機關通緝的;
(四)因犯罪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3年,或者因犯罪被判處剝
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滿未逾5年的;
(五)擔任因違法被撤銷登記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的法定代表人,自該單位被撤銷登記之日起未逾3年的;
(六)非中國國內居民的;
(七)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資產管理、使用原則及勞動用工制度
第二十六條本單位經費來源:
(一)個人出資;
(二)在業務范圍內開展服務活動的收入;
(三)利息;
(四)其它合法收入。
第二十七條本單位存續期間,資產必須用于章程規定的宗旨、業務范圍,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
第二十八條本單位存續期間,出資人不得抽逃資金或者挪用辦學經費。辦學的積累不得用于校外投資或擔保,不得轉讓或分紅。
第二十九條本單位接收的資助或捐贈,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及與資助人或捐贈人的約定執行。
第三十條本單位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建立嚴格的會計財務管理和資產管理制度,并按國家有關規定設置會計賬簿,進行會計核算、編制財務會計報告,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出納,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接受稅務部門依法實施的稅務監督和會計監督。
第三十一條本單位理事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進行財務審計。
第三十二條本單位按照《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的規定,自覺接受登記管理機關組織的年度檢查。
第三十三條本單位勞動用工、社會保險制度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及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
第三十四條本章程的修改,須經校務會表決通過后15日內,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自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之日起30日內,報登記管理機關批準。
第七章規章制度
第三十五條本單位的基本制度有:
(一)管理制度(含保險保障規定);
(二)教學管理制度(含招生規定);
(三)教師管理制度(含聘任、考核規定);
(四)學生管理制度(含畢、結業、學籍制度);
(五)財務管理制度(含收退費制度);
(六)其他規章制度
第八章終止和終止后資產處理
第三十六條本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終止:
(一)完成章程規定宗旨的;
(二)無法按照章程規定的宗旨繼續開展活動的;
(三)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連續兩年年檢不合格的;
(四)連續兩年未招生;
(五)因資不抵債無法繼續辦學;
(六)自行解散的;
(七)發生分立、合并的。
第三十七條本單位終止,應當在理事會表決通過后15日內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
第三十八條本單位辦理注銷登記前,應當在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單位和有關機關的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剩余財產,完成清算工作。
剩余財產,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理。清算期間,不進行清算以外的活動。
本單位應當自完成清算之日起15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
第三十九條本單位經審批機關審查同意后方可終止,并將辦學許可證交回審批機關予以銷毀,將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印章交回登記管理機關予以銷毀,同時辦理注銷登記。
第四十條本單位自行登記管理機關發給注銷登記證明文件之日起,即為終止。
第九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一條本單位章程的修改,須由學校理事會決議通過,報審批
機關備案。
第十章附則
第四十二條本章程經20 年月日理事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三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單位理事會。
第四十四條本章程如有與國家的法律法規和上級政策相抵觸時,以國家的法律、法規和上級政策為準。
第四十五條本章程自登記管理機關核準之日起生效。
全體理事會成員簽名:
申請人(簽名)或民非單位(簽章)
20××年××月××日
學校章程6
為切實做好中小學校章程制定工作,依據《沈陽市中小學校章程制定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學校章程制定以憲法、法律法規規章為依據,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遵循教育規律,推進中小學校科學發展;以改革創新為動力,圍繞立德樹人要求,依法完善學校內部治理結構,體現和保護學校改革發展的成功經驗與制度成果;以推進依法辦學、自主管理、民主監督、社會參與的現代學校制度建設為目標,反映學校的辦學特色,全面促進依法治校。
二、工作原則
(一)分類指導。根據公辦中小學校不同的辦學層次和組織特點,對小學、初中、高中、九年一貫制學校,對農村學校及城市學校的章程建設,包括章程的重點內容、制定的程序等加強分類指導,統籌推進,確保章程制定工作在《暫行辦法》規定的原則和程序下順利進行。
(二)改革創新。將學校章程制定作為推進現代學校制度建設的重要內容和載體,使之與落實和擴大學校辦學自主權、推進學校特色發展相互促進,以改革創新為章程制定提供動力。
(三)突出特色。各中小學校應當根據《暫行辦法》,以及各自的辦學層次、辦學定位和辦學特色,在堅持“法制統一”的前提下,制定符合本校實際、各具特色的章程,避免千校一面。
三、工作步驟
學校章程制定工作分為三個階段進行,自本方案發布之日起開始全面啟動,20xx年1月底以前完成全市公辦中小學校的章程制定和核準工作。
(一)學習宣傳和制定方案階段(20xx年10月20日前)。通過多種形式積極開展《暫行辦法》的學習培訓和章程制定研討活動,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明確要求。各區縣(市)教育局和各中小學校要根據《暫行辦法》和本方案,研究制定本區縣(市)及本校章程制定的實施方案,明確章程制定的組織領導、程序和時間表等。各地區的實施方案、牽頭職能部門及負責人的聯系方式,要上報市教育局政策法規處。
(二)學校章程起草(或修訂)階段(20xx年10月20日―20xx年12月31日)。各中小學校組建具有廣泛代表性的章程起草(或修訂)小組,在校長的統一領導下,積極開展章程起草(或修訂)工作。學校章程草案起草(或修訂)好后,要提交教職工代表大會審議,審議通過后,由學校法定代表人簽發,報區縣(市)教育主管部門核準。市直屬學校的章程報市教育局核準。
(三)學校章程核準階段(20xx年1月4日―20xx年1月31日)。組建由教育行政人員、相關部門領導、學校管理者、社會知名人士和有關專家組成的學校章程核準委員會,對本區域內中小學校章程進行核準。市教育局從20xx年1月4日起開始受理市直屬學校章程核準申請。各區縣(市)教育局受理章程核準申請的時間由各區縣(市)自行決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要高度重視章程制定工作,納入本區縣(市)當前工作重要議事日程。主要領導要帶頭學、親自抓,要成立主要領導任組長的章程制定工作領導小組。市教育局成立中小學校章程制定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全市章程制定工作的組織領導。
(二)加強學習宣傳。各中小學校要集中一段時間,通過專題學習、培訓輔導、研討會等多種形式,組織學校領導干部、起草班子成員和廣大教師認真學習領會《暫行辦法》和有關文件精神。同時,要利用校園網、校園廣播、舉辦專欄等,加大宣傳工作力度。通過學習和宣傳,充分認識制定學校章程的意義,調動廣大教職員工參與章程建設的積極性和自覺性,從原則、內容、程序和效力上準確把握《暫行辦法》的內涵,切實提高開展學校章程建設的能力。
(三)嚴格制定程序。各中小學校在章程起草過程中,要嚴格遵循《暫行辦法》的規定,采取開門立法的方式,廣泛聽取政府有關部門、學校內部組織、教職工的意見,充分論證,全面反映學校舉辦者、管理者以及教職工、學生的要求與意愿,使章程起草過程成為凝聚共識、促進管理、增進和諧的.過程。涉及到與舉辦者權利關系的內容,學校應當與教育主管部門及其他相關部門充分溝通、協商。章程草案形成后,要切實做好提交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報送教育主管部門核準等兩個關鍵環節的工作。
(四)嚴格規范內容。章程內容是章程建設的重點和核心。各中小學校章程必須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規章及《暫行辦法》規定的內容進行制定,明確學校行使辦學自主權相關事項的基本規則、決策程序與監督機制,明確學校內部各種權力的運行規則,體現以人為本的辦學理念,突出對師生權益和地位的確認與保護。章程內容必須完備、明確、具體,具有可操作性,并符合學校發展實際需要。
如有意見,請于20xx年9月20日前向市教育局提出。深表感謝!
學校章程7
為了提高廣大家長的素質,使廣大家長積極配合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共同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學校成立家長學校,定期對家長進行培訓,讓他們參與到學校的大型活動中來,使他們能夠了解學校教育教學的`發展情況,了解學生的在校表現,和教師共同加強對學生培養和教育,同時為使家長學校工作更加規范、科學。現制定家長學校工作章程如下:
1、學校每年制定家長學校工作計劃,有條不紊的開展工作。
2、學校成立家長學校領導機構和家長委員會機構,各班成立家長委員會機構,有專人負責此項工作,以便開展工作。
3、學校設立家長學校開放日,使廣大家長能夠定期參與到教育教學管理中來。
4、學校每年召開兩次家長會,家長、教師互相反饋學生學習活動表現,共同探討教育方向。
5、學校有專門培訓家長的教材和素質高的領導和教師進行講座,保證培訓質量。
6、學校將此項工作納入學校工作日程,按時開展各種活動。活動時鼓勵家長積極參與和支持學校的活動。
學校章程8
一、行為準則
1.監控室實行專人(政教處負責安排)值班制度,值班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值班時間,不得遲到、早退,不得擅自換崗,嚴禁脫崗、睡崗。
2.要保持室內的清潔衛生,不準在監控室內存放雜物和個人物品。
3.嚴禁在監控室內吸煙、使用明火及違章電器。
4.值班人員嚴禁酒后上崗、不得在室內娛樂活動,不得利用監控設備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5.堅持對系統設備的日常維護,保持系統設備的清潔。
6.注意防潮,防腐,經常檢查各系統運行情況,保證系統設備處于良好工作狀態。
7.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進入監控室。
8.嚴禁使用有干擾儀器正常運行的電子設備和使用電爐、電飯堡等電器。
二、管理準則
1.政教處要密切注意監控設備運行狀況,保證監控設備系統的正常運作,發現設備出現異常和故障要及時報修,并向有關領導報告。
2.學校設立門房值班室監控系統和校園內監控系統,門房監控系統保衛人員隨時檢查、管理,保證系統設備處于良好工作狀態。校內監控設備主由政教處管理和維護。
3.系統管理員不得擅自改變視頻系統設備,設施的位置和用途。
4.不得刪改、破壞視頻資料原始數據記錄。
5.不得擅自復制、提供、傳播視頻信息。
6.嚴禁擅自開發、修改、升級、刪除、安裝影響監控系統正常運行和安全的程序或軟件。
7.熟練掌握各種情況的處置方案,若在監控中發現情況,要及時采取相應措施,并報告有關領導。
8.不得無故中斷監控,監控錄制的資料應妥善保存。未經允許,不得隨意更改、刪除原有資料。
三、保密準則
1.非監控室管理人員不得進入監控室,師生員工、觀訪者和外來人員需到監控室查看資料和情況必須經政教處及相關領導同意方可進入監控室查看。
2.未經有關領導批準,值班人員不得修改系統設置。
3.監控室值班人員必須具有保密意識,校園監控的范圍、監控設備的布防嚴禁外傳,不得在監控室以外的場所議論有關錄像的內容。
4.經學校領導同意,配合行政主管部門、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依法查詢調用。
5.微機儲存、顯示的有關監控數據、資料、發送的信息等,工作人員應妥善將其保存,未經領導批準不準泄露。
學校章程9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西安電力高等專科學校(以下簡稱“學校”)招生,保證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體現公開、公平、公正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相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二條學校名稱:西安電力高等專科學校
學校國際代碼:11826 在陜招生代碼:8110
第三條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辦學層次:專科
學制:三年
第四條辦學地址:西安市新城區長樂西路180號
第五條頒發學歷的學校名稱:西安電力高等專科學校。
證種類:國家承認學歷的普通高校專科證書。
第六條西安電力高等專科學校前身是創建于1953年的'西安電力學校,1980年被教育部確立為全國重點中等專業學校,1994年升格為大專。學校承擔著國家電網公司、國網省電力有限公司人才建設和普通高等職業教育的雙重職責,享有“西北電力黃埔”美譽。
學校辦學成果得到全國電力行業、國家電網公司系統和社會各界的高度認可。先后被全國總工會、中電聯、國網公司認定為“全國職業技能實訓基地”“電力行業仿真培訓基地”“國家電網公司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電力行業無人機巡檢作業人員評價基地”“電力行業職業能力評價基地”。被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授予“五星電力技能人才評價機構”。近年來,先后榮獲“全國文明單位”“國家電網公司先進集體”“國家電網公司文明單位”“中國企業大學50強”“電力行業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貢獻獎”“國網公司職業教育和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先進集體”等榮譽稱號。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七條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根據教育部和各生源省(直轄市、自治區)相關規定,領導開展學校招生各項工作。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校長擔任;副組長由分管校領導、紀委書記擔任;成員由學校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
第八條學校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設在學生處,負責學校招生錄取及日常工作。
第九條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紀檢監察電話:
紀檢監察郵箱: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十條20xx年學校擬安排8個專業面向全國14個省(直轄市、自治區)計劃招生,各省(直轄市、自治區)分專業招生計劃以生源省級招生部門公布數據為準,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核定的招生計劃同時在學校官網公布。
第五章錄取規則
第十一條堅持“公正、公開、公平”錄取原則。
第十二條對進檔考生實施德智體全面考核,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原則錄取。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結合考生專業,依次確定錄取專業(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考生填報的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且服從專業調劑的,由學校根據考生專業志愿等實際情況調劑到其他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做退檔處理。如錄取數未達計劃數,按照規定進行志愿征集。
第十三條外語語種:學校對考生外語語種不作限制。但學生入學后學校只提供英語教學,請非英語語種考生謹慎報考。
第十四條對于實行高考綜合改革招生專業“選考科目”的省(直轄市、自治區)的考生,執行生源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工作文件明確規定的錄取政策。
第十五條體檢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學校所有招生專業的主要為電網企業、發電企業、電力建設企業及其他電力相關企業,色盲、色弱考生須依據自身情況,謹慎報考。
第六章收費標準
第十六條學校嚴格按照陜西省價格主管部門規定的標準收取和住宿費。
第七章獎、助學金及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措施
第十七條學校建立了以國家獎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等多種方式并舉的獎勵資助體系。在入學報到時開通“綠色通道”,保證家庭經濟困難新生順利入學。
第十八條國家資助:
國家獎學金:每生每年8000元;
國家獎學金:每生每年5000元;
國家助學金:一般困難每生每年2800元,特別困難每生每年3800元,退役士兵每生每年3300元;
國家生源地助學貸款: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在生源地縣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國家生源地助學貸款,每生每年不超過12000元;
服兵役學生國家教育資助:每生每年最高不超過12000元。
第十九條學校資助
學校獎學金:600元~20xx元/學年;
勤工助學:學校為幫助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培養學生自立自強、創新精神,增強學生社會實踐能力,組織開展勤工助學活動,按規定計酬發放。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條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合格者予以注冊,即取得學籍。復查不合格者,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屬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經查實,取消入學資格,予以退回。
第二十一條學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之外的任何費用。對以學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二條學校招生通訊地址及聯系方式:
地址:西安市新城區長樂西路180號
郵編:
咨詢電話:
傳真:
網址:
第二十三條本章程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制定,上報省教育廳審核通過后生效。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未盡事宜,以教育部及生源省份普通高校招生有關政策規定為準,由學校學生處負責解釋。
學校章程10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主要任務
第三章 管理體制
第四章 教職員工
第五章 教育教學
第六章 學生及家長的權益和義務
第七章 學校資產及財務管理
第八章 附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建立學校自主管理、自我約束的運行機制,保證學校持續、穩定、健康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貫徹執行教育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與生產勞動相結合,培養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和接班人的教育方針,堅持某某辦學指導思想,實現xx辦學目標。
第三條 本校名稱為xx,位于xx,是xx性質的學校,學制年xx,基本辦學經費由地方財政撥付。
第四條 本校由xx教育局領導,是獨立事業法人單位,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學校嚴格執行國家的教育方針,自覺遵守各項法律法規,并受國家法律保護。
第五條 本校的校訓是xx,教風是xx,學風是xx。
第二章 主要任務
第六條 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全國實施素質教育,堅持“某某”的辦學理念,堅持“某某”的辦學思路。
第七條 依法在普通中小學教育階段(普通高中)為受教育者學習文化科學知識、思想道德養成、發展智力和培養技能、進行科學探索提供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場所和設施、設備。
第八條 初中、小學教育屬于義務教育范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實施。高中教育有雙重任務,一方面為高一級學校培養和輸送合格的新生,另一方面為社會培養素質良好的勞動后備人才。
第九條 重視和加強學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工作,堅持以“五愛”教育為基本內容,以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社會主義教育為主線,以基礎道德和日常行為規范教育為基礎,使受教育者成為德智體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第十條 把教學工作作為中心工作,實行國家教育教學標準,努力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第十一條 開展群眾性的體育鍛煉活動,重視衛生工作,增強師生體質,保護師生的身心健康。
第十二條 開展教育教學科學研究活動,逐步實現教育教學工作的科學化和現代化。
第十三條 致力于建立一支學歷合格、師德高尚、年齡結構合理、業務素質優良并具有奉獻和創造精神的教師隊伍。
第三章 管理體制
第十四條 本校在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直接領導下實行校長負責制。校長及班子成員實行xx,由上級主管部門按干部管理權限審批。校長是學校的法人代表。對內全面負責學校的行政工作,對外代表學校。在校內的行政管理工作中,校長按規定有最后決策權,并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五條 領導決策機構
(一)校務委員會。由校長主持,學校的黨政校級正副職人員參加,審議和決定學校的
重大事項。根據需要和可能,在有影響的校友和社區人員中聘任校務委員,參與學校管理。
(二)黨組織。xx是中國共產黨在學校的基層組織,起政治核心和戰斗堡壘作用,對校長工作和學校整個行政工作進行監督,以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在學校得以正確貫徹執行,確保學校辦學的社會主義方向。
(三)校長辦公會。由校長負責召集和主持,學校中層正副職人員和其他有關處室、組負責人參加,討論和決定校長提交的有關事項。
第十六條 執行機構
(一)校長辦公室。負責做好學校決策和監督所布置工作任務的執行、反饋工作信息,傳達學校領導的工作意圖,推動學校工作的正常運轉。
(二)政教處。負責學生思想品德的教育和管理,通過年級組和教學班執行校務委員會和校長辦公會關于學生德育工作的決策。
(三)教導處。負責學校的教務工作,通過教研組和教師執行校務委員會和校長辦公會關于教學方面的工作決策,落實教學常規,執行教學工作計劃,進行教學全程的組織、監督和調控。
(四)總務處。負責學校的總務后勤和勤工儉學工作,為教育教學和科研服務,為師生生活服務。理好財,嚴格制度,管好用好校產。搞好校舍建設,負責校園的綠化、美化工作。
(五)教科室。負責學校教育科研工作的開展。
第十七條 學校實行層級管理,實行崗位責任制。副校長要起到校長參謀、助手的作用。學校部門負責人是學校行政工作的管理組織實施者,應協助副校長抓好管理。全體干部應具有現代教育思想和管理能力,具有創新精神和責任意識。
第十八條 監督機制
教職工代表大會。接受學校黨組織的領導,代表以教師為主體,由全體教職工民主選舉
產生。每年至少召開一次,聽取和審議學校的工作報告,參與審議學校的工作計劃、發展規劃、教育教學和管理制度,審查學校的財務收支、依法監督校長和學校行政領導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教職工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由工會委員會行使其職權。高中建立學生會組織,參與學校的民主管理和監督。
學校實行校務公開制度。接受政府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督導、評估、檢查、審計、監督,接受社會、家長和公眾媒體的監督,以此規范學校的辦學行為。
第四章 教職員工
第十九條 深化學校內部人事制度改革。依據國家政策、法規和工作程序,推行教職工聘用(任)制和競爭上崗制度,建立起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人事管理體制和鼓勵優秀人才脫穎而出的用人機制,提高教職工素質,優化教職工隊伍結構,提高辦學質量效益。
在教職工評聘中,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任人唯賢的標準。
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不勝任現職工作的教職工,實行緩聘、待聘、解聘。
第二十條 學校教師享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規定的權利并履行相應的義務。
第二十一條 學校執行國家教師資格證制度和教師技術職稱評定制度,鼓勵教職工在職進修。
第二十二條 學校依法保護教職工的合法權益,努力改善教職工的工作條件,保障教師享有國家政策規定的相關待遇。學校通過對教職工的工作評估,推進學校內部勞動分配制度改革。堅持獎懲制度,調動教職工工作的積極性。
第二十三條 本校教職工嚴格履行《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
第五章 教育教學
第二十四條 教育教學的整體目標與任務:促進學生身心素質的協調發展,構建學生正確的認知結構,使學生的思想、道德、行為整合一體。
第二十五條 德育工作:學校成立德育工作小組,通過各種途徑確保德育工作落到實處。
引導學生學會做人、學會做事、學會學習、學會與人相處,自覺成為品德良好、人格健全、行為規范的模范執行者。
第二十六條 教學工作:學校以教學為中心,抓好科學管理,深化科研教改,提高課堂教學質量。端正教育思想,依照國家課程計劃,開齊開足各學科課程,搞好科際間學科滲透,使學生獲得廣博的知識。認真搞好課程改革。更新教育觀念,切實抓好科研課題的實踐。嚴格執行各級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下發的`“減負”規定。
第二十七條 學校體育衛生藝術工作:在廣泛開展體育、藝術教育的同時,增強學生自我鍛煉的意識和自覺審美的情趣,使課內、課外有機結合,使普及和提高相得益彰,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不斷提高校園文明程度。
第二十八條 通過富有成效的教育科研和教學研究工作,形成濃厚的教研學術氛圍和鮮明的學科教學流派。
第二十九條 學校環境是重要的教育資源,是隱性課程的具體反映,是學生安靜地讀書、愉快地生活的場所。校園環境的設計和布置充滿教育意義,并達到綠化、凈化、美化、人文化的要求。
第六章 學生及家長的權益和義務
第三十條 本校學生享有下列合法權益:
(一)參加教育教學計劃安排的各種活動,使用教育教學設施、設備、圖書資料;
(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獲得獎學金、助學金;
(三)在學業成績和品行上獲得公正評價,完成規定的學業后獲得相應的學業證書;
(四)對學校給予的處分不服可以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訴,對學校、教師侵犯其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提出申訴或者依法提起訴訟;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學校章程11
家庭教育是整個義務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學校教育、社會教育的基礎,是培養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接班人和提高民族素質的.重要環節。學校是家庭教育的組織者,辦好家長學校是引導家長樹立教育子女的正確思想和觀念,掌握優教優育的知識和方法,提高家庭教育水平的重要舉措。為了規范我校在指導家庭教育方法和行為特制定本章程。
(一)組織領導
1、以學校黨支部書記、校長為首,教導處、教研處為核心,同時聘請家長代表、老同志、老領導組成的家長學校校務委員,明確責任分工,定期會商家長學校工作。
2、組織以在校生家長為核心的家長委員會,負責全面協調學校與家庭間工作。
3、學校教導處負責實施家長學校的具體教學工作。
(二)教學工作
4、確保家長學校有相對穩定的專、兼職師資隊伍,并聘請一些有理論工作和實際工作者來校輔導。
5、家長學校有相對固定的教學內容,并突出德育為首,強化素質教育。
6、家長學校有固定教學場所,正式掛牌授課。
7、家長學校的教學以面授為主,對外地學生或長年在外工作的家長借助其它媒介進行指導。
8、加強家庭教育的研究,努力提高家庭教育實效。
(三)教學管理
9、認真執行家長學校章程和上級有關精神。
10、家長學校的工作制度、辦學計劃、學員名冊、課程安排、授課教材、活動記錄、學習體會、經驗總結等資料要建立檔案。
學校章程12
為深入推進湖北高等學校章程建設,加快現代大學制度建設,根據《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高等學校章程制定暫行辦法》等相關規定,制定本計劃。
一、計劃目標
計劃自xx年6月起實施,xx年底完成。到xx年底,73所湖北省屬公辦高等學校分批完成章程制定和核準工作。
二、實施步驟
1、xx年10月,完成湖北大學、三峽大學、武漢輕工大學、武漢體育學院、湖北師范學院、武漢船舶職業技術學院、襄陽職業技術學院等7所試點高校章程的核準與發布工作。
2、xx年12月,完成武漢科技大學、長江大學、江漢大學、湖北工業大學、武漢工程大學、武漢紡織大學、湖北中醫藥大學、湖北汽車工業學院、湖北民族學院、湖北醫藥學院、湖北經濟學院等11所本科高校章程的核準與發布工作。
3、xx年4月,完成湖北警官學院、湖北美術學院、武漢音樂學院、湖北文理學院、湖北工程學院、湖北科技學院、黃岡師范學院、湖北理工學院、湖北第二師范學院、荊楚理工學院、武漢商學院等11所本科高校章程的核準與發布工作。
4、xx年6月,完成鄖陽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湖北中醫藥高等專科學校、湖北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武漢職業技術學院、湖北職業技術學院、武漢鐵路職業技術學院、黃岡職業技術學院、湖北工業職業技術學院、恩施職業技術學院、荊州理工職業學院、鄂州職業大學等11所高職高專院校章程的核準與發布工作。
5、xx年8月,完成武漢軟件工程職業學院、荊州職業技術學院、仙桃職業學院、湖北輕工職業技術學院、湖北交通職業技術學院、武漢工程職業技術學院、武漢航海職業技術學院、湖北三峽職業技術學院、隨州職業技術學院、武漢電力職業技術學院、湖北水利水電職業技術學院等11所高職高專院校章程的核準與發布工作。
6、xx年10月,完成武漢警官職業學院、湖北城市建設職業技術學院、湖北生物科技職業學院、湖北生態工程職業技術學院、咸寧職業技術學院、湖北藝術職業學院、武漢交通職業學院、長江工程職業技術學院、武漢工業職業技術學院、湖北國土資源職業學院、武漢民政職業學院等11所高職高專院校章程的核準與發布工作。
7、xx年12月,完成鄂東職業技術學院、湖北財稅職業學院、江漢藝術職業學院、三峽電力職業學院、湖北青年職業學院、湖北工程職業學院、武漢城市職業學院、三峽旅游職業技術學院、襄陽汽車職業技術學院、湖北體育職業學院、長江職業學院等11所高職高專院校章程的核準與發布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提高章程質量。各高校要健全章程建設工作機制,主要領導要親自主持章程制定工作,明確工作機構、人員,加強條件保障。要嚴格按照《高等學校章程制定暫行辦法》的規定,組織章程起草工作,保證章程內容和起草程序符合要求。要充分借鑒國內外高校章程建設的經驗,制定出具有中國特色、符合學校實際與改革發展要求的高質量章程。要按照本計劃的時間安排,制定章程起草工作方案,明確校內起草程序各個環節的時間節點,保證按時完成章程起草工作。
2、落實高校辦學自主權。高校主管部門要結合簡政放權、轉變職能和落實高校辦學自主權的改革要求,加強與有關主管部門的溝通與聯系,通過章程建設,推動高校健全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和自我監督機制,明確高校辦學自主權的內涵,以及主管部門與高校之間權利義務和管理職權的邊界。
3、做好高校章程核準工作。成立湖北省高校章程核準委員會,定期召開會議,對提交核準的`高校章程從不同角度進行評議、提出意見。章程核準委員會采取書面評議與會議集中評議相結合的方式開展評議、核準工作。高校申請核準章程,應當同時提交章程起草說明,對起草過程、章程內容、主要特點和制度創新等內容做出說明。章程核準委員會召開會議集中評議高校章程的,被評議高校的主要負責人應當到會做出說明、回應提問。
4、完善章程核準后的執行機制。主管部門要會同高校建立健全章程執行機制,形成高校依據章程自主辦學、主管部門對章程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并作為實施管理依據的新格局。各高校要健全校內章程監督機制,依據章程統一規章制度、健全組織機構、規范管理職能、完善民主監督機制。章程執行情況要形成年度報告或者作為學校年度工作報告的內容之一,向教職工代表大會以及主管部門報告。
學校章程1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堅持學校的社會主義辦學方向,推進素質教育,全面提高辦學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為規范學校管理,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我校系公辦省三星級全日制高級中學,學制三年。學校全稱:xx市廠大高級中學,地址:xx市沿江工業開發區旭東路279號。辦學規模12軌,招生人數540人以上。教職工編制按省重點中學的班級教工數比1:4.6標準,應配有教工166人。
第三條 學校遵守法律、法規,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全面推進素質教育,深化教育教學改革,保證教育教學質量,接受教育督導機構和教育行政部門的督導檢查。
第四條 我校的校訓是“求真、存善、尚美”,校風是“謙遜、自信、和諧、上進”,教風是“博學、善教、篤行”,學風是“樂學、善思、合作、進取”。
第二章 管理體制
第五條 我校舉辦和主管單位為xx市沿江工業開發區社會事業處。
第六條 我校實行校長負責制,黨組織在學校中發揮政治核心作用。
第七條 校長由xx市沿江工業開發區社會事業處黨委任免。
第八條 校長有如下權利:
(一)校長是學校的法人代表;
(二)按照教育行政部門的規定組織實施學校的教育、教學活動;
(三)組織實施學校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
(四)執行學校經費預算計劃;
(五)代表學校對外開展工作;
(六)領導和組織教師隊伍的建設,提高教師政治思想素質和職業道德水平;
(七)行使學校章程賦予的其他職權。
第九條 學校設副校長3~4名,副校長協助校長工作,分管教育、教學、科研、總務等方面工作。副校長由xx市沿江工業開發區社會事業處黨委任免。
第十條 學校設辦公室、教務處、教科室、德育處、總務處、生活中心等職能部門,上述職能部門在校長領導下,開展學校各項工作。處室主任、副主任由學校校長辦公會研究,報xx市沿江工業開發區社會事業處黨委批準。
第十一條 學校設各學科教研組、各年級組,各學科教研組、各年級組貫徹學校教育、教學、科研和總務工作的計劃和要求。
第十二條 班級是學校最基本的教學單位,班主任由學校行政任命。
第十三條 學校建立黨委,學校黨委職責如下:
(一)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保證和監督學校堅持黨的基本路線,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上級部門的有關規定,切實保證教育教學質量。
(二)配合校長做好學校學校干部的推薦、考察、培養、教育工作。
(三)抓好黨組織的自身建設,充分發揮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和共產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
(四)參與行政工作重大問題的決策。
(五)領導學校精神文明的建設和教職工的思想工作,積極支持校長作好學生的德育工作。
(六)支持和監督校長履行職責,調動各方面積極性,共同辦好學校。
(七)領導學校工會、共青團的群眾組織,支持他們根據各自的章程獨立開展工作;落實統戰政策,幫助、關心民主黨派的組織建設,并支持其開展工作。
第三章 教育教學管理
第十四條 學校通過教務處、德育處、教科室,對全校教育、教學、科研進行日常管理和改革實驗,具體計劃、安排、指導年級組、班主任、教研組、備課組工作。
第十五條 認真貫徹《中學德育大綱》,不斷加強和改進德育工作。努力培養學生成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公民。
第十六條 學校堅持以教學為中心,端正教育思想,加強常規管理,大力改革教學。學校執行國家統一編制的教學計劃、教學大綱,選用適當的教材組織教學。并結合學校實際,努力開發校本課程,利用本地區企業先驅范旭東等名人的事跡,對學生進行愛國主義教育。學校執行國家教育考試制度。認真執行省教育廳、市教育局學籍管理有關規定。
第十七條 認真執行《學校體育工作條例》和《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執行《國家體育鍛煉標準》,上好體育課,做好廣播操和眼保健操,組織群眾性的體育活動,堅持衛生保潔制度。
第十八條 重視藝術教育,上好美術、音樂必修課,開展課外藝術活動,培養學生正確的審美觀念、情趣和一定的藝術修養。 第十九條 堅持搞好勞動技術課,上好勞技課,組織好課外科技活動。
第四章 總務財務和財產管理
第二十條 總務工作堅持為教育教學和科研服務,為師生生活服務的原則,講究實效,貫徹勤儉辦學的方針。
第二十一條 學校實行經費預算制度和經費使用監管責任制。學校經常性經費,由校長負責監管;學校建設性經費,由xx市沿江工業開發區社會事業處負責監管。
第二十二條 學校購置重大設備和建設項目一律實行政府采購。
第二十三條 學校依法管理和使用學校財產,不得擅自將學校財產轉讓、轉移或者用于擔保。
第二十四條 學校嚴格按物價部門批準的項目和標準收費,收費使用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票據。
第五章 教師、職員和工人
第二十五條 學校教師、職員和工人必須遵守憲法和其他法律、法規,遵守職業道德,遵守學校章程和規章制度。學校必須維護保障教師、職員和工人的合法權益。
第二十六條 學校教師應當享有《教師法》規定的權利,同時應當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
第二十七條 學校根據xx市沿江工業開發區社會事業處有關規定實行聘用合同制。
第二十八條 學校每年對教師、職員和工人的政治、業務水平、工作態度和工作成績,進行全面、客觀和公正的考核。
第二十九條 學校教師、職員和工人在教育、教學、教科研、學校管理和建設等方面成績優秀的,由學校予以表彰、獎勵,對有突出貢獻的',學校將報請上級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三十條 學校對違反學校章程和規章制度,在工作中犯錯誤的教師、職員和工人予以教育、批評和處理。
第三十一條 教師、職員和工人認為合法權益受到學校侵犯或所受處理不當,可以依法提出上訴。
第六章 學生
第三十二條 學生完成作業,經考試合格的,學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頒發相應的學歷證書。
第三十三條 學生應當享有《教育法》規定的受教育的權利,同時應當履行《教育法》規定的受教育者的義務。
第三十四條 學生必須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學校應維護法律規定的學生的合法權益。
第三十五條 學校對全面提高素質、發展個性、特長方面成績突出的學生,予以表彰和獎勵。對違反《中學生守則》、《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和學校規章制度的學生予以教育、批評和處理。
第三十六條 學生認為合法權益受到學校侵犯或所受處理不服的,可以依法提出申訴。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七條 本章程經學校教工大會通過并經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核準后實施。
第三十八條 學校依據章程建立、健全配套的規章制度。
第三十九條 本章程與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的,一律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在學校發展過程中,根據客觀情況的變化,需對章程進行修改的,經學校行政辦公會提出修改意見,再經教工大會三分之二以上通過實施。
第四十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xx市廠大高級中學校長室。
學校章程14
首先學習了教職年度考核方案。現在我明確的了解,我必須從德。能。勤。績四個方面來要求自己。其中的幾點學習感受頗深。關于備課,今年做了很大的調整。從上至下的出謀劃策,以及每個老師對每個環節的錙銖必較,都想把自己所備的課,做到極致的完美。關于〝輔導〞那條。我也感受頗深。以前自己在堅持培優幫困補差上做的稍顯不夠。雖然課堂上都能分層教學,在拔高優秀生的同時也會兼顧到后進生,但是在課后明顯對后進生的的幫助要少很多,下學期,我計劃要對班里的后進生有計劃,有目標的進行課后輔導,課堂雖然是主戰場,但是跟不上的學生還是會有,一定要爭取不讓每個孩子掉隊,下學期我帶三年級的4.5.6并同時擔任三年級組小組長。自己覺得擔負的'任/務很重大。三年級是每個孩子的轉折點,因為一。二年級的課本內容相對簡單,三年級和二年級的英語跨度較大,我要做的不僅是讓自己這三個班的每個學生都輕松地跟上隊,而且我也有責任讓我們三年級這個團隊的每位老師都認識到這點。一定要認真對待跟不上隊的學生,一定要對這些學生做到有計劃的輔導,不是盲目的無計劃的今天想起來了,叫來輔導一下,忘了,幾個星期月又沒動靜。我們一定要做好充分的工作,認真對待幫差,分析學生,做好輔導時有的放矢。爭取不讓學生掉隊。讓每個學生都能輕松自信的學好英語。 學習教職工考勤制度時,覺得學校真是事無巨細,每件事情都為老師考慮,特別是這個親情假,實施了這么長時間不知道為多少老師解決了多少難題。但是極個別老師竟然鉆這個空子。真是讓人無語。組里雖然沒有這種現象,但是對一些不良跡象也有所耳聞,心里難免有些憤憤不平,到不是覺得會對自己有什么,只是覺得,總是想著遲到早走,總是想著鉆學校制度上的一些漏洞,那教學能好到哪里,這樣怎么可能把學教好。
學習到高新一小教導處教學檢查制度。里面有提到學校適時舉辦年級組以及全校性作業展評。以前英語很少有這樣的展評,只有書寫比賽的展評,其實適時地舉辦作業展評真的會在很大程度上激發學生的上進心,每個人都想把自己最優秀的一面展示給別人。
學校章程15
在學校章程的學習過程中,我深深感受到這是一份對學校運作規則的重要概述,同時也是對學校各項活動及機構設置的理論支持。以下是我在學習學校章程過程中得到的一些心得體會。
首先,學校章程對于學校的組織架構、職責劃分、管理制度等方面進行了詳細的規定,讓我對學校的日常運作有了更深入的理解。例如,在我們的學校中,哪些部門負責什么工作,各自承擔什么職責,如何進行管理等等,這些都為我更好地融入學校生活提供了便利。我明白了作為一個學生,如何更好地適應并參與到學校的日常運作中。
其次,學校章程中強調的規則和紀律讓我深刻地認識到,無論是在學術學習還是個人行為上,都需要遵循一定的規范和標準。規則和紀律是保證學校正常運作的基礎,同時也是維護學校秩序、保障學生安全的重要保障。在學習學校章程的過程中,我更加明確了自己作為學生應該遵守的行為規范,以及如何更好地維護學校的秩序和安全。
此外,學校章程中強調的以人為本的理念也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學校章程中明確提出了尊重每一個學生,維護學生的權益,注重學生的全面發展。在學習過程中,我深入了解到,學校是學生成長的重要場所,每一個學生都應該有權利享受到優質的教育資源,學校應該致力于每一個學生的全面發展。這樣的理念讓我更加明確了自己作為學生的責任和使命,也讓我更加熱愛這個學校。
最后,學校章程的學習讓我更加明確了學校的教育目標,以及如何更好地參與到學校的教育活動中。章程中強調的`教育目標,如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實踐能力等,都是我們作為學生應該努力實現的目標。在學習過程中,我深入思考如何更好地實現這些目標,如何更好地參與到學校的教育活動中,這對于我個人的成長和發展也具有重要意義。
總的來說,學習學校章程讓我更深入地了解了學校的運作規則和管理制度,更加明白了學校的辦學理念和目標,更加明白了作為學生應該遵守的行為規范和責任。這些認識將對我未來的學校生活產生積極影響,并對我個人的成長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我相信,在學校章程的學習過程中,我將更加成熟和有擔當,為學校的建設和發展貢獻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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