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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時間:2023-01-05 09:50:38 應急預案 我要投稿

      西安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精選16篇)

        在現實的學習、工作、生活中,有時會面對自然災害、重特大事故、環境公害及人為破壞等突發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常常需要預先準備應急預案。那么優秀的應急預案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西安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歡迎閱讀與收藏。

      西安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精選16篇)

        西安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1

        一、組織指揮

        學校供水應急防范領導小組,統一負責學校供水應急系統的組織、指揮、協調、管理。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兼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應急期間的信息收集、匯總和按程序報告,督促落實領導小組決定事項和上級領導批示、指示精神等工作。辦公室設在通慧樓三樓事務室。

        二、 響應和處置

        對發生的一般性影響危及學校正常供水的事件,領導小組盡快判明事件的性質和危害程度,果斷處置,全力控制事態的發展,減少財產和社會損失。

        1、供水水質防范預案

        (1)學校發生飲用水污染突發事件時應及時做好登記,上報學校領導,并同時向市衛生監察支隊和教體局報告,報告的內容為事件發生的時間、涉及班級、發病人數、主要癥狀。

        (2)學校發生飲用水突發污染事件時,應啟動應急機制,落實專人負責,及時調動人員共同處置:

        ①校長統一安排、指揮調控;

        ②總務處事務室負責立即保護好現場和關閉進水總閘閥閥門,保存造成污染或疑似有毒的飲用水;

        ③總務處服務部負責立即組織和提供全校師生員工可飲用的水,并準備好器具盛裝飲用水,校醫負責對提供的飲用水進行余氯比對和消毒;

        ④安全處、校醫、班主任以及老師一起保護好患者的嘔吐物、排泄物,并及時送患者去醫院治療和進行嘔吐物、排泄物的檢測;

        (3)供水和相關人員在接受調查后方可離開。

        (4)學校派人做好家長和全校師生員工的安撫工作。

        (5)學校配合市衛生疾病控制中心、市衛生執法監察支隊的調查工作,提供患者的信息,協助工作人員做好必要的采樣工作。

        (6)嚴格按照二次供水的要求和專業人員的建議做好預防飲用水污染的措施:

        ①嚴格執行日常檢查制度;

        ②加強日常衛生工作;

        ③加強消毒和余氯比對工作;

        ④加強全校范圍內的健康教育工作;

        ⑤暫停集體性活動。

        (7)每日向市衛生疾病控制中心、市衛生執法監察支隊報告師生員工病例的恢復情況,新發病情況,并做好記錄。

        2、管網搶修應急預案

        供水搶修范圍:學校校園內所有供水管網

        (1)保證有足夠用于供水管網的機械、設備、配件、器材,并保證設備處于良好狀態。

        (2)供水管網搶修時限:20mm、25mm供水管網白天1小時內,夜晚2小時內;50mm白天2小時內,夜晚3小時內;500mm白天6小時內,夜晚10小時內。

        西安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2

        1 城市供水水源危機概論

        1.1 城市供水水源形勢

        據有關資料統計,我國現在668座城市,2/3面臨不同類型的缺水。其中京津滬三大直轄市都屬缺水地區。而大多數南方城市都面臨水污染的問題,大部分已經或即將造成水質型缺水。位于滔滔珠江邊的廣州市既是如此,地處桂南沿海的欽州市也毫無例外地面臨著工程型缺水和水質型缺水的雙重威脅。這已足以表明城市供水水源已經面臨著不少的壓力。

        現在城鎮化水平比較低,只有36.1%,8億人在農村。隨著國家城鎮化建設的進一步推進,據預測,2020年城鎮化水平將達50%,城市人口增加3億人。由于城市人口快速增長,一方面,增加城市水資源的負荷量,另一方面,增加水環境污染負荷,城市的水資源問題將變得尤為突出。據專家論證,未來中國淡水資源需求的增加主要表現在工業用水、生活用水方面,就是表現在城市用水上。欽州作為建設中的廣西大型臨海工業城市,城市需水量急劇增加,供水水源將面臨著前所沒有的壓力和挑戰。

        1.2 城市供水水源危機情形

        1.2.1 水源枯竭性危機

        水源枯竭是城市供水水源危機主要情形。水源枯竭分兩種情況:一是由于生態環境惡化,水土流失嚴重,水資源的涵養能力降低,造成河流基流減小形成的水源枯竭;二是由于城市規模的不斷擴大,城市需水量增加而形成的水資源相對不足的水源枯竭。

        1.2.2 水質污染性危機

        水質污染也是城市供水水源危機情形之一。指城市供水水源地受上游或周邊排污以及突發性水污染事故影響,致使水體水質達不到集中式供水水源水質的基本要求,造成水質型的水資源短缺。

        2 城市供水水源危機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

        2.1 影響政治穩定

        城市水源危機,自然會影響到城市經濟發展和城市生活的方方面面,對國家權力平穩運行,政治生活和政治關系的相對穩定造成諸多負面影響。

        2.2 影響經濟發展

        城市水源危機,必然造成部分行業供水量不足,從而引發城市經濟建設的波動,而又由于城市經濟的輻射影響,進而影響和制約整個區域經濟的發展。

        2.3 影響城市的形象、品位和對外開放

        城市水源危機一方面造成供水不足,另一方面造成城市水環境惡化,直接影響到城市的形象和品位。中國加入WTO后,對外開放和招商引資工作步伐不斷加快。但,對外商來說,他們投資辦企業有兩個目的:一是追求企業的最大利潤,使資本保值增值,二是使管理者自己和他的員工能在一個舒適的環境中工作和生活。道理很簡單,誰都不愿意把錢投入到一個連用水都不能保障的地方,毫無疑問,水源危機會直接影響城市對外開放工作。

        2.4 影響城市居民生活質量

        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城市居民的生活水平較以往有了質的提高,人們不僅僅滿足于吃飽穿暖,更渴望有一個美好的生活環境,而城市供水不足恰恰給居民帶來諸多不便,直接影響居民的生活質量。

        3 建立城市供水水源應急預案的必要性

        3.1 法律依據

        建立城市供水水源應急預案是非常情況下滿足城市居民生活用水的有效手段,是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第十四條關于“開發利用水資源,應當首先滿足城鄉居民生活用水”規定的具體體現。

        3.2 維持社會穩定,促進經濟健康發展的有力保障

        城市是區域政治、經濟、文化中心,能量巨大。一旦出現問題牽涉面廣,影響范圍大,負面效應持續時間長。建立城市供水水源應急預案是維持社會穩定,促進城市健康發展,輻射和帶動區域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基本條件和有力保障。

        3.3 防止城市臟渴危機的有效手段

        21世紀,在人類還未徹底解決溫飽貧困的同時,又面臨著臟渴危機的挑戰,臟渴已經成為第二貧困危害和威脅人類的生存與發展。我國的水資源形勢尤其是城市水資源十分嚴峻。建立城市供水水源應急預案是防患和解決城市臟渴貧困的有效手段。

        3.4 彌補“塊塊”管理缺陷的補救措施

        目前,國家對水資源實行統一管理與分級、分部門管理相結合的制度。在實踐中往往“統”得不夠,而“分”得過多,使得流域管理的有效性和權威性得不到體現,“塊塊”(非流域)管理缺陷日益凸現。因缺乏流域的統一管理,遇到枯水年份或用水高峰期,上下游用水分配失控,水環境管理目標責任也難以落實,對利益主體的約束性也極差。導致重點用水地區——城市用水得不到保障,水環境趨于惡化。為此,需建立供水水源應急預案,作為“塊塊”管理缺陷的補救措施。

        3.5 對只有單一供水水源的城市建立預案尤其顯得重要和迫切

        以地表水水源為例,遭遇特枯年份時,不可能利用適當超采地下水方式來補充特枯年地表水源的不足。解決城市供水水源問題變得更為復雜,建立供水水源應急預案顯得尤其重要和迫切。

        4 建立城市供水水源應急預案的可行性

        4.1 城市經濟發展和居民收入增加,使供水水源應急預案的補償機制的實現成為可能

        建立城市供水水源應急預案,必定牽涉到工程投入和水資源的重新分配問題。在市場經濟的情況下,如何使應急預案在價值上得到補償,這是一個不能回避的問題。改革開放20多年,城市經濟發展速度加快,經濟總量增加。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得到提高,在解決了衣食住行前提下,更加渴望過著平穩、高質量的生活,他們愿意同時也有能力拿出一份錢來,作為建立城市供水應急預案的補償。

        4.2 水務改革使供水水源應急預案的實施具備可操作性

        隨著水務改革的不斷深入,水資源統一管理工作將得到進一步的加強。過去那種管水源的不管供水,管理供水的不管排污的局面,將被統一、協調、高效的管理模式替代。城市水源與城市供水關系的協調、城市部門之間的用水分配與管理變得更為直接和有效,這將大大提高了供水水源預案的可操作性。

        4.3 網絡和信息技術的發展,提高了水源應急預案運作的預見性和可靠度

        網絡和信息技術的發展滲透和影響到社會的每一個層面,促進了生產力的發展,推動了社會的進步。同樣,計算機及網絡技術為水源應急預案的決策和實施提供了諸多便利,可優化水資源調度和配置,預測水資源的形勢及水污染的變化趨勢,提高了水源應急預案運作的預見性和可靠度。

        5 城市供水水源應急預案實例

        5.1 欽州市城市供水水源應急預案

        5.1.1 城市概況

        欽州市地處廣西南部,背靠大西南,面向東南亞,是經國務院批準成立的我國南方新興的地級海濱城市,具有得天獨厚的區位優勢,欽州港更是我國南方的深水良港。進入新世紀,國家實施西部開發,廣西在實施區域經濟發展戰略中,把廣西大型臨海工業園重點放在欽州,再一輪掀起了欽州開放、開發建設的新浪潮,欽州將成為世人矚目的一方熱土。

        欽州市轄欽城、欽州港、欽南、欽北4區及靈山、浦北2縣,土地總面積1.08萬k㎡,總人口330萬人,國內生產總值146億元。

        欽州市城市建成區面積56k㎡,城市人口約25萬人,2010年規劃城市人口53萬人。

        5.1.2 城市供水水源的基本情況

        欽江青年水閘是城市供水水源,同時擔負著鄉鎮供水、農業供水和下游景觀用水區生態環境供水任務。控制集雨面積2240k㎡,平均流量56.1m/S,90%最枯月平均流量3.66m/S,95%最枯月平均流量2.87 m/S。城市公共供水能力7.5萬噸,年供水量近1500萬噸。

        欽江青年水閘水源地水質尚好,基本保持在Ⅱ~Ⅲ類水平。但,近年來也多次出現河流基流量小及水體污染事件,造成城市供水受限和水質不符合要求等現象,直接影響社會的穩定和經濟的發展。因此,宜建立城市供水水源應急預案。

        5.1.3 城市供水水源工程應急預案

        5.1.3.1特枯月份水源工程應急預案

        當欽江青年水閘上游陸屋水文站流量小于0.9m/S時,青年水閘上游來水量小于1.5 m/S。城市供水遭遇特枯月份,考慮啟動水源工程應急預案

        (1) 連續干旱1個月水源工程應急方案

        ·確立中型大馬鞍水庫作為城市一級應急水源。大馬鞍水庫位于欽州市欽城區北部的大馬鞍村,距市區4km,控制集雨面積8.0k㎡,多年平均降水量2043mm,多年平均徑流量為1014萬m。水庫總庫容1216萬m,有效庫容781萬m。

        ·由大馬鞍水庫放水1~2m/S,經巫屋分水閘和青年水閘西總干增補城市供水水源,可持續供水時間約一個月。

        (2)連續干旱2個月水源工程應急方案

        ·確立中型吉隆水庫作為城市二級應急水源。吉隆水庫位于欽州市欽北區平吉鎮賢駕村委那杯村,水庫位于欽江支流賢駕江上游,控制集雨面積12.66k㎡,水庫總庫容1680萬m,有效庫容1080萬m。

        ·連續枯水月初期由大馬鞍水庫放水1~2m/S,經巫屋分水閘和青年水閘西總干增補城市供水水源;后期由吉隆水庫放水2~3 m/S,通過欽江約20km河道增補城市供水水源,大馬鞍水庫與吉隆水庫聯合調度可持續供水約2個月。

        5.1.3.2 水污染事故水源工程應急預案

        欽江青年水閘是欽州市城市供水的唯一水源地,青年水閘枯水期河道基流量很小,納污能力非常有限,加上欽江干流周邊交通干線縱橫交錯,物流量大,極易受到上游排污和各類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的影響。水體受到污染后,水質不能滿足規定的供水水質要求時,宜建立水污染事故水源應急預案,以保障城市供水系統的正常運行。

        欽州自來水公司第一水廠的取水口位于青年水閘西總干。青年水閘進水口至水廠取水口的渠道長3km;大馬鞍水庫壩首至水廠取水口的渠道長4.8km,其中,壩首至巫屋分水閘2.5km,巫屋分水閘至水廠取水口2.3km。當欽江青年水閘上游水體受到污染后,關閉西總干渠進水閘,改由大馬鞍水庫供水1~2 m/S,經過4.8km的渠道到達水廠取水口,解決城市短期供水的需要,保證城市供水系統的正常運行,直到欽江青年水閘水源地污染事故解除,水質達到規定的標準后,恢復由青年水閘水源地供水。

        5.1.4 城市供水管理應急預案

        (1)控制大馬鞍水庫枯水期運行水位,保留城市一級應急水源

        大馬鞍水庫控制集雨面積8.0k㎡,水庫總庫容1216萬m,有效庫容781萬m。死庫容1萬m,相應水位10.5m。大馬鞍水庫規劃為城市一級應急水源,在汛期結束前,保持水庫蓄滿,枯水期農業用水運行水位控制在20m,此時,相應的庫容為481萬m,扣除死庫容后,可利用水量480萬m,可滿足城市一個月供水需要。

        (2)控制吉隆水庫枯水期運行水位,保留城市二級應急水源

        吉隆水庫控制集雨面積12.66k㎡,水庫總庫容1680萬m,有效庫容1080萬m。死庫容19萬m,相應水位28.58m。吉隆水庫規劃為城市二級應急水源,在汛期結束前,保持水庫蓄滿,枯水期農業用水運行水位控制在36m,此時,相應的庫容為538萬m,扣除死庫容后,可利用水量519萬m,與大馬鞍水庫聯合調度,可滿足特枯期連續二個月城市供水需要。

        (3)在城市供水水源嚴重短缺時,嚴格實行控制性供水,優先保障城市居民生活用水

        城市枯水期供水的優先級為:首先滿足生活用水、生態用水,其次是副食品生產用水,再是重點工業用水,最后是農業用水。主要耗水工業實行限量分時段供水或周期性臨時停產。

        (4)加快 “欽州市水資源保護規劃”和“欽州市城市飲用水水源地保護規劃”的實施步伐

        “欽州市水資源保護規劃”和“欽州市城市飲用水水源地保護規劃”對如何保護水資源、防治水污染和涵養水土做了全面的規劃,通過實施上述規劃可有效減少枯水期水污染出現的頻度,改善水生態環境,增加河流基流量。

        (5)建立水資源流域統一管理機制,提高資源優化配置水平

        積極推進“欽州市水資源優化配置決策系統”和“欽江水污染預警預報系統”建設,提高資源配置的自動化水平和科技量,建立水資源配置動態監控系統,提高水資源的使用效率。

        (6)加強水文科學研究,提高欽江水文中長期預報的能力、時效和可信度

        在枯水年份,合理調度蓄水工程供水是緩解供水需求的有效措施,今后,要不斷加強水文科學研究,提高水文中長期預報的能力、時效和可信度,做好水文中長期預報,合理調度水庫水源,保障城市枯水期供水水源。

        6 結語

        21世紀,是充滿著競爭的世紀,發展的機遇和挑戰并存。只有按照可持續發展的思路,建立城市供水水源應急預案,優化水資源配置,實現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才能促進城市經濟的協調運行,進而輻射和帶動整個國民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西安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3

        一、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常抓不懈。提高對突發二次供水水質污染事件的防范意識,落實各項防范措施,盡量杜絕因各種原因引起的二次供水水質污染事故的發生。對各類可能引起突發二次供水水質污染事件的情況要及時進行檢測、分析、預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2、統一領導、分部負責。行政辦負責突發二次供水水質污染事件應急處置的統一領導和指揮,各部門按照預案規定,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做好突發二次供水水質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置有關工作。

        3、依法規范、措施果斷。各部門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完善突發二次供水水質污染應急處置體系,對突發二次供水水質污染事件和可能發生突發二次供水水質污染事件做出快速反應,及時、有效開展監測、報告和處置工作。

        4、要重視開展突發二次供水水質污染事件防范和處置的培訓,組織員工廣泛參與突發二次供水水質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二、應急指揮體系和職責

        1、應急指揮組織及職責

        重大、特別重大的突發二次供水水質污染事件時,行政辦牽頭成立突發二次供水水質污染事件應急指揮部,負責領導、指揮協調突發二次供水水質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各部門根據職責做好相應的應急處置和行動保障工作。

        2、日常管理機構

        設立專職的二次供水水質污染事件監測機構,該監測機構負責日常定期監測水質情況、二次供水設施的安全巡查,預防水質污染事件發生,若突發二次供水水質污染事件則由該監測機構直接向行政辦匯報,并配合行政辦協調處理應急處置工作。

        三、突發二次供水水質污染事件采取的措施

        1、立即停止一切供水,封存保護二次供水現場,以便相關部門檢測;

        2、二次供水監測機構立即向行政辦、衛生行政部門等報告突發事件情況;

        3、行政辦牽頭成立水質污染事件應急指揮部,組織各部門及時配合衛生醫療部門救治因水質污染受害的病人;

        4、積極配合有關部門的檢查、檢測等工作,待水質污染事件有效控制后,在衛生行政部門指導下,恢復供水。

        四、總結報告,存檔備查

        1、突發二次供水水質污染事件結束后,各部門在行政辦領導下,組織有關人員對水質污染事件的處置情況進行評估,包括事件概況、現場調查處置情況、病人救治情況、處置措施情況、應急處置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總結的經驗教訓,提出需該進的意見。后期的總結報告由行政辦進行存檔備查,同時將事件總結報告上報衛生行政部門。

        2、對于突發二次供水水質污染事件的預防、報告、調查和處置過程中,有失職、瀆職等行為的相關責任人,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責任。

        五、培訓與預演

        1、邀請主管的衛生行政部門根據突發二次供水水質污染事件應急處置情況,定期開展培訓和演練,提高應急處理能力。

        2、行政辦不定期開展模擬突發二次供水水質污染事件應急演練,并對演練結果進行總結。

        3、對各部門員工廣泛開展突發二次供水水質污染事件應急知識的普及和教育,指導員工以正確的行為和方式對待突發二次供水水質污染事件。

        六、嚴格執行,責任到人

        各部門要嚴格執行《突發二次供水水質污染事件應急預案》的規定,根據預案要求,嚴格履行職責,實行責任制。對履行職責不力,造成工作損失和后果的,要追究相關當事人的責任。

        西安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4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進一步做好西安市高陵區城市供水應急工作,及時、有序、高效、妥善處置供水突發事件,排除隱患,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后果,保障企業、市民用水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

        1.2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預防為主;資源整合,依法規范;統一領導,屬地為主;依靠科技,提高素質;協同作戰,公眾參與。

        1.3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城市供水管理條例》、《陜西省城鄉供水用水條例》、《西安市城市供水用水條例》、《西安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西安市供水應急預案》、《西安市高陵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高陵區轄區內突發性城市供水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活動。

        1.5分類分級

        依據城市供水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態勢等因素,分為四個等級,即:一般(Ⅳ級,用藍色表示);較大(Ⅲ級,用黃色表示);重大(Ⅱ級,用橙色表示);特別重大(I級,用紅色表示)。

        Ⅳ級:供水突發事件發生后,在啟用備用水源的情況下,日供水能力為多年同期平均日供水能力的40%—50%(含40%)的,造成部分區域停水48小時以上,城區供水影響人口在2000—3000人。

        Ⅲ級:供水突發事件發生后,在啟用備用水源的情況下,日供水能力為多年同期平均日供水能力的30%—40%(含30%)的,造成部分區域停水48小時以上,城區供水影響人口在3000—5000人。

        Ⅱ級:供水突發事件發生后,在啟用備用水源的情況下,日供水能力為多年同期平均日供水能力的20%—30%(含20%)的,造成部分區域連續停水48小時以上,城區供水影響人口在5000—10000人。

        Ⅰ級:因地震、滑坡、泥石流、干旱等自然災害導致水源、水廠或輸配水管網其中之一或全部完全損壞,造成城區連續停水48小時以上,城區供水影響范圍為10000人以上。

        上述事件分級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供水應急指揮部

        區政府設立西安市高陵區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區供水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指揮預案各成員單位,協調、整合各方資源,開展城市供水突發事件的應對和處置工作。區供水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承擔區供水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區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區水務局,辦公室主任由區水務局分管供水的副局長兼任。

        總 指 揮:區政府分管副區長

        副總指揮:區水務局局長

        成員單位:區委宣傳部、區委網信辦、區發改委、區教育局、區科技工信和商務局、公安高陵分局、區財政局、資源規劃高陵分局、生態環境高陵分局、區住建局、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區交通運輸局、區水務局、區農業農村和林業局、區衛生健康局、區應急管理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氣象局、區消防救援大隊、區供電分公司、供水企業、事發街辦(開發區管委會)等。

        供水應急指揮部職責

        (1)決定本應急預案的啟動和停止;

        (2)指導和協調高陵區供水系統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部署高陵區政府交辦的有關工作;

        (3)及時了解掌握高陵區供水系統突發事件情況,根據情況需要,向高陵區政府和市供水應急指揮部報告突發事件情況和應急措施;

        (4)處置其他有關城市供水系統突發事件應急的重要事項;

        (5)完成應急工作專班交辦的其他供水突發事件應急處置事項。

        2.2區供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主要職責

        (1)整理、分析及研判各類城市供水監測信息,向區供水應急指揮部提出發布預警建議;

        (2)根據城市供水突發事件的具體情況,向區供水應急指揮部提出啟動或結束應急響應的建議;

        (3)在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過程中,負責相關單位的綜合協調和信息傳遞;

        (4)負責組織、協調城市供水突發事件的善后處置;

        (5)負責編制、修編《西安市高陵區城市供水應急預案》,負責組織預案演練;

        (6)負責培訓、指導預案成員單位及相關部門(單位)進行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對。

        2.3成員單位職責

        區委宣傳部:按照相關規定督導、協調區屬媒體、重點門戶網站開展城市供水突發事件的信息發布和新聞報道;督導、協調新聞媒體開展安全用水、節約用水知識的宣傳工作;指導有關部門(單位)及時回應社會關切。

        區委網信辦:負責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期間的網絡輿情收集、匯總、分析和上報等工作;組織、指導相關部門(單位)做好網絡輿情監測和引導。

        區發改委:負責在城市供水突發事件中協調石油天然氣、電力設備設施的產權單位進行監測、排查風險點及搶修工作;負責在城市供水突發事件中協調應急油氣電等應急能源;負責應急供水項目審批。

        區教育局:負責教育系統用水安全和城市供水應急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組織教育系統內部做好城市供水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

        區科技工信和商務局:在城市供水突發事件發生時,配合區供水應急指揮部和工業企業所在街辦、開發區,協調落實生產用水應對措施;負責協調通信運營企業在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過程中提供必要的通信保障。

        公安高陵分局:在城市供水突發事件發生后,負責現場警戒、維護秩序、交通管制與疏導;負責水源地、水廠、重要供水設施、管網及供水單位(企業)的安全保衛;負責依法對相關違法犯罪行為進行打擊。

        區財政局:負責落實城市供水應急資金的統籌管理、資金撥付及監督使用。

        資源規劃高陵分局:指導和監督水務部門對影響水源地、供水設施的地質災害進行監測,會同氣象等部門及時發布水源地、供水設施的地質災害預報預警信息。

        生態環境高陵分局:負責開展水源地水質檢測,水污染事件調查;參與水污染事件預警信息研判、應急處置及評估工作。

        區住建局:負責城市供水管網搶修中涉及市政道路、設施開挖或拆除的應急審批、協調及技術支持;負責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處置中熱力和天然氣管線及設施的排查、維修;負責協調相關企業做好停供水的應對措施;在向停水區域送水時,負責組織、協調物業公司維護取水秩序。

        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負責恢復城市供水突發事件對市容環境、園林綠化等造成的毀壞;按照上級統一安排,派出灑水車參與應急送水。

        區交通運輸局:負責組織和協調車輛、設備參與城市供水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

        區水務局:承擔區供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收集、整理各類監測預警信息并進行研判和上報;負責在城市供水突發事件中組織、協調相關預案成員單位、應急隊伍、應急資源開展應急處置;負責組織城市供水突發事件的善后處置和事件評估工作。

        區農業農村和林業局:負責組織、協調相關部門(單位)積極應對因城市供水突發事件對農業、林業造成的影響;負責統計和上報農業、林業受影響范圍。

        區衛生健康局:負責組織、協調或調集醫療單位對受傷、中毒人員開展醫療救治,并隨時上報相關情況;配合水務部門做好飲用水衛生監督工作,及時互通相關情況。

        區應急管理局:履行應急值守、信息匯總和信息傳遞職責;組織安置、救助、慰問受災群眾;組織協調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工作。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在城市供水應急事件處置過程中組織、協助相關部門穩定水制品物價,查處擾亂市場、哄抬水制品物價等違法行為;負責在發生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時,加強餐飲、藥品行業的監管工作,防止次生、衍生事件發生。

        區氣象局:負責災害性天氣的監測、預報及預警,及時發布氣象信息,提出相關建議。

        區消防救援大隊:負責組織火災撲救和人員搜救,抽調消防車輛參與應急送水。

        區供電分公司:負責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時電力管線、設施的排查、維修及應急電力保障。

        供水企業:負責城市日常供水水質、水壓、水量的監測;配合區水務局制定應急送水、集中供水和備用水源供水方案;負責在應急處置時提供供水設施、管網的相關資料;負責組織實施供水設施、管線搶修。

        事發街辦(開發區管委會):負責協助統計受城市供水突發事件影響的區域范圍及人口數量;負責管轄范圍內城市供水突發事件的信息上報和組織先期處置;負責本預案啟動后應急處置的后勤保障及應急送水保障。

        2.4現場指揮部

        根據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需要,由區供水應急指揮部設立現場指揮部,并指派現場指揮迅速趕赴現場組織、領導應急處置工作。現場指揮部需設于相對固定場所,設置明顯標志,準備應急處置所需的相關資料及保障,在區供水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負責事件現場具體的應急處置。

        2.5應急工作組

        現場指揮部成立后,應根據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需要,設置下列一個或多個應急工作組:

        2.5.1綜合協調組

        牽頭部門:區水務局

        負責聯絡和協調預案各成員單位開展應急處置,傳達上級政府指示,協調各類應急資源參與應急處置。

        2.5.2水務搶修組

        牽頭部門:事發地供水企業

        負責提出水務搶修的建議和意見,按照擬定的搶修方案指導和開展水務搶修工作。

        2.5.3水源保障組

        牽頭部門:區水務局

        負責組織、協調相關部門擬定應急調水、送水方案,并依照方案實施。

        2.5.4治安維穩組

        牽頭部門:公安高陵分局

        負責維護受城市供水突發事件影響區域的社會治安和秩序,對重點部門(單位)進行保護,組織相關部門對各類違法犯罪行為進行查處。

        2.5.5信息發布組

        牽頭部門:區委宣傳部

        負責指導協助相關部門開展信息發布和媒體接待工作,負責輿情監測和應對工作。

        2.5.6其他工作組

        除以上工作組外,區供水應急指揮部還可根據現場處置的實際情況,成立其他工作組,參與城市供水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

        2.6專家組

        區供水應急指揮部設立應急專家組,選派或聘請供水、管網、水利等方面專家,建立健全聯絡機制,確保在城市供水突發事件發生時第一時間派出相關專家進行技術支持。

        專家組職責:

        (1)根據預案成員單位提供的預警信息或事件信息,對城市供水事件發生的可能、嚴重程度及影響范圍作出判斷,提出相應建議;

        (2)協助或參與研究、評估及制定城市供水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方案及善后恢復方案;

        (3)對城市供水突發事件發展的趨勢及可能造成的次生、衍生事件進行分析,預測事件發展趨勢,提出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的建議;

        (4)根據城市供水突發事件的實際情況,直接參與事件的應急處置、善后恢復及調查處理等工作。

        3.預警和預防機制

        3.1預警預防行動

        預警信息發布后,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應采取相應措施,做好供水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的準備工作。

        (1)供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密切關注事態的發展,及時做出反應;

        (2)相關單位要加強值守,采取防范措施,做好應急準備工作;

        (3)供水企業做好影響范圍內供水調度和應急措施的準備工作;會同供水管理單位或部門根據事態發展態勢,做好啟動保障居民基本用水、限制或暫時停止企事業單位用水方案的準備工作;

        (4)相關單位做好應急保障隊伍、應急設備物資等的準備工作。

        3.2預警級別

        根據西安市高陵區城市供水突發事件的危害程度及影響范圍,對可能導致城市供水突發事件的下列一項或多項情況,經研判后在適當的范圍內發布預警;預警級別分為四級:Ⅰ級(特別嚴重)、Ⅱ級(嚴重)、Ⅲ級(較重)、Ⅳ級(一般),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藍色表示。

        (1)水文、氣象等監測數據在一定時間內低于往年平均水平;

        (2)水位監測指標出現異常波動;

        (3)水源、水廠或供水管網設施水體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污染;

        (4)水廠或重要供水管網設施因事故災難、突發性事件導致損毀;

        (5)經區供水應急指揮部研判,需要發布預警的其他情況。

        3.3預警信息發布

        Ⅳ級(一般)預警由區供水應急指揮部報請區政府,經批準后發布,并上報市指揮部辦公室;

        Ⅰ級(特別嚴重)、Ⅱ級(嚴重)及Ⅲ級(較重)預警的發布,區供水應急指揮部上報區政府和市指揮部辦公室,由市供水應急指揮部報請市政府,經批準后發布。

        預警信息包括事件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警示事項、應采取的措施和發布機關等。

        預警信息的發布應填寫《城市供水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單》(見附件),可通過廣播、電視、報刊、通信、信息網絡、警報器、宣傳車或組織人員逐戶通知等方式進行發布,對特殊人群、特殊場所和重點區域應當采取有針對性的公告方式。

        3.4預警級別調整

        根據相關監測信息的分析研判結果及實際情況,對于預警級別需作出相應調整的,依照預警信息的發布程序和要求進行發布。

        3.5預警解除

        當城市供水風險消除,經預警信息發布部門研判后可解除預警,終止相關預警響應行動,并及時對外發布預警解除信息。

        4.應急響應

        4.1信息報告

        供水系統突發事件發生后,現場人(目擊者、單位或個人)有責任和義務向供水企業報告突發事件情況。供水企業接到報告后,立即指派相關部門工作人員前往現場處理,同時上報區水務局,水務局接到報告后,根據實際情況立即報告供水應急指揮部,由供水應急指揮部決定是否啟動應急預案,同時報告區政府。當突發事件等級為Ⅳ級或Ⅳ級以上時,應立即上報區政府和市水務局,啟動相應等級應急預案。

        突發事件報告應依具體情況盡可能包括以下內容:

        (1)突發事件報告單位的詳細名稱、單位負責人、聯系電話及地址;

        (2)發生突發事件的時間、地點、類別;

        (3)突發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4)突發事件的簡要經過;

        (5)突發事件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斷;

        (6)突發事件發生后采取的應急處理措施及突發事件控制情況;

        (7)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8)突發事件報告人姓名、聯系電話;

        (9)其他需要上報的有關事項。

        4.2先期處置

        城市供水系統發生突發事件后,堅持屬地處置為主的原則,供水單位立即進行先期處置,組織相關人員搶險、控制事態發展,并立即向區水務局報告。

        4.3分級響應程序

        區供水應急指揮部、預案各成員單位應根據預警發布的等級,確定預警響應措施,并及時將相關準備情況報送市指揮部辦公室。

        (1)Ⅳ級(一般)預警響應

        ①準備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

        ②區供水應急指揮部加強城市供水風險信息的收集和監測,組織專家進行全面、科學的研判;

        ③根據研判結果和事件發展的實際情況,及時向可能受影響的群體、區域發布警示信息,指導其采取針對性應對措施;

        ④區供水應急指揮部組織相關預案成員單位人員24小時值班,確保通信聯絡暢通;

        ⑤對應急處置物資、裝備、設備、設施及車輛等進行檢查,確保其可以正常使用;

        ⑥通知相關應急處置人員、隊伍進入待命狀態;

        ⑦研究制定調水、供水方案,準備啟用應急供水或備用水源;

        ⑧其他針對性措施。

        (2)Ⅰ級(特別嚴重)、Ⅱ級(嚴重)、Ⅲ級(較重)預警響應

        西安市高陵區發生Ⅰ級(特別嚴重)、Ⅱ級(嚴重)、Ⅲ級(較重)突發事件后,區供水應急指揮部在第一時間采取先期處置措施,并迅速上報區政府和市供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請求啟動上級政府應急預案。各成員單位在上級政府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參與供水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行動。

        4.4響應行動

        4.4.1應急措施

        (1)組織、調集相關人員、隊伍、車輛及設備趕赴現場;

        (2)調集應急物資、裝備、設備及車輛,采取有效措施,搶救受傷人員,全力防止事態擴大;

        (3)最短時間了解并掌握事件情況,確定事件等級,及時報告事件發展趨勢與應急處置情況;

        (4)維護現場治安、秩序,疏散、轉移或采取措施保護受災人員。

        4.4.2響應措施

        根據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性質和類別的不同,市供水應急指揮部可視情況采取相應的響應措施。

        (1)水源地污染、水廠污染或水源不足

        ①發生水源地、水廠污染事件,各水廠、供水單位(企業)要立即啟動本企業應急處置預案,加強原水取水口、水廠水質情況監測,及時將污染情況報告市指揮部辦公室;

        ②區應急供水指揮部辦公室組織、協調相關預案成員單位做好水源地、取水口污染物的應急處置;

        ③組織相關專家確定水源地污染物的性質、污染范圍、污染物的質量、污染物在水體實時運動方向,并提出處置建議;

        ④針對水源不足情況應緊急調度各應急供水或備用水源,同時制定長期、科學的解決方案;

        ⑤指導、協助企業緊急調整生產工藝,采取稀釋、中和、截流等措施防止不合格的水進入供水管網;

        ⑥組織專家擬定應急處置方案。

        (2)供水單位(企業)發生突發事件影響供水

        ①采取措施優先保證飲用水供應,再解決其他用水;

        ②監督責任單位要針對不同突發事件種類,啟動相應的應急處置規程實施處置;

        ③根據突發事件發展態勢,組織專家擬定應急方案,協調行業技術力量,緊急組織應急救援隊伍,協調各種搶險物資和設備,配合相關企業開展應急搶險;

        ④制定調水、送水方案,調集相關預案成員單位車輛送水,保障受影響區域最基本的生活用水;

        ⑤穩定水制品物價,打擊哄抬物價的行為;

        ⑥發布權威信息,打擊傳播不實信息的行為,消除民眾恐慌情緒,做好民眾的勸導與安撫工作。

        4.4.3現場保護

        因人員搶救、防止事態擴大、恢復生產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當做好標識,采取拍照、攝像、繪圖等方法詳細記錄突發事件現場原貌,妥善保護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4.5擴大應急

        因突發安全突發事件情況嚴重,高陵區應急救援力量無法控制時,高陵區供水應急指揮部請示區政府同意后,立即向市人民政府和市水務局報告,請求緊急支援和啟動上級相關預案。

        上級專業應急救援隊伍來到突發事件現場后,高陵區供水突發事件供水應急指揮部應組織高陵區應急救援隊伍和相關單位應急救援力量配合進行供水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和搶險救助行動。

        4.6指揮協調

        區水務局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后,根據突發事件的性質和嚴重程度提出啟動預案的建議。

        區水務局根據突發事件的嚴重程度和涉及的方面,通知供水應急指揮部有關成員參加應急處置的工作,并將情況上報區政府和市水務局。

        成員單位接到通知后,立即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做好相應的準備工作。

        4.7新聞報道

        供水突發事件信息的公開發布需請示區政府同意后予以發布,具體由區委宣傳部負責。信息發布要求及時、準確、客觀、全面。區屬媒體負責配合做好信息發布和新聞報道的組織協調工作。

        4.8響應結束

        應急結束遵循“誰啟動、誰負責”的原則,由有關應急組織指揮機構決定,并通知相關單位和公眾。特殊情況下,報區政府或市水務局決定。

        5.后期處置

        5.1善后處置

        突發事件救援結束后,由區民政局、區應急管理局、各相關街辦負責做好安撫、撫恤、理賠工作。

        5.2調查報告

        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結束后,應調查、評估城市供水突發事件的原因、性質、影響范圍、損失程度及責任認定,總結事件教訓,提出防范與整改措施,形成調查、評估和總結報告。

        城市供水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和總結根據不同等級,自突發事件發生之日起30日內完成:

        (1)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城市供水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和總結依照陜西省城市供水相關規定及上位預案執行;

        (2)Ⅲ級(較大)城市供水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和總結由市水務局負責,并將報告提交市政府、省水利廳及市應急管理部門;

        (3)Ⅳ級(一般)城市供水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和總結由區水務部門負責,并將報告上報區政府、市水務局及市應急管理部門。

        5.3設施恢復及重建

        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結束后,應根據事件的不同性質由各單位根據調查評估報告,提出設施恢復及重建的意見和建議,按突發事件不同等級報上級政府審批后組織實施;恢復重建工作包括以下內容:

        (1)水源地污染、水廠污染突發事件應落實疫病防治和環境污染治理等工作,確保用水安全;

        (2)針對水源不足情況應制定長期、科學的解決方案并嚴格落實;

        (3)供水單位(企業)發生突發事件影響供水的,由責任單位(企業)負責維修、恢復或重建供水管網、設備及設施。

        在設施恢復及重建工作中需要多部門聯合開展工作的,由組織恢復重建工作的政府統一協調。

        6.應急保障

        6.1通信保障

        區供水應急指揮部建立指揮部成員單位應急通訊錄,并定期更新,以滿足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聯絡及信息傳遞需要。

        6.2應急隊伍保障

        進一步優化、強化以專業隊伍為主體、群眾性隊伍為輔助的應急搶險救援隊伍網絡。充分發揮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公益團體和志愿者隊伍等社會力量參與供水突發事件的應急工作。各類搶險救援隊伍要合理部署和配置,配備先進的救援裝備、器材和通信、交通工具,制訂各類應急處置專業技術方案,并積極開展專業技能培訓和演練。

        6.3物資保障

        根據本預案規定的職責分工,各成員單位應準備好各種必要的應急支援力量與物資器材,以保證應急響應時能及時調用,提供支援。

        6.4宣傳、培訓與演習

        6.4.1應急培訓與演習

        區水務局結合高陵區供水實際情況定期組織相關成員單位、各街辦(管委會)或企業事業單位進行應急培訓、演練活動,不斷提高陵區供水突發事件的應急響應能力。

        供水企業對所有參與供水突發事件應急準備與響應的相關成員單位骨干人員進行培訓。

        6.4.2宣傳教育

        公眾信息交流的對象應包括一般公眾和新聞界,主要內容是水質安全知識及供水突發事件應急的基本概念與知識。公眾信息交流工作由水務局和供水企業負責進行。

        7.附則

        7.1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區水務局負責管理并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及時更新。

        7.2獎勵與責任

        高陵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對在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突發公共事件重要情況或者在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法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3預案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區水務局負責解釋。

        7.4預案實施日期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西安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5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迅速、有序、高效、安全、妥善地處置好城市供水過程中出現的各類突發事件,及時控制事態發展,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保護公共財產和人民利益,保障市民的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體現政府“以人為本”的執政理念,確保城市供水安全可靠,保障我縣經濟穩固、可持續發展,維護社會穩定,制定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山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國家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山東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淄博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淄博市供水管理辦法》、《淄博市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淄博市城市供水突發事故應急預案》、《高青縣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文件及相關規定。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系高青縣處置城市供水突發事件的依據,適用于高青縣城市供水管網供水突發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置。突發性事件主要包括:

        1)供水水源或供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污染;

        2)取水水庫大壩、攔河堤壩、取水渠道、涵管等發生垮壩、斷裂致使水源枯竭;

        3)地震、洪災、臺風、雷電等導致取水受阻,泵房(站)淹沒,機電設備毀損;

        4)主供配電系統因故癱瘓或發生爆炸、火災的;

        5)消毒、凈水構筑物等設施、設備發生火災、爆炸、倒塌、嚴重泄漏事故;

        6)城市主要輸供水干管和配水系統管網發生大面積爆管或突發災害影響大面積供水;

        7)調度、自控、營業等計算機系統遭受入侵、失控、毀壞;

        8)其他影響城市供水系統正常運行的事故。

        1.4突發供水事故分級

        根據城市供水突發事件的可能性、預計嚴重程度和事件可能影響的范圍,分為特別重大級(Ⅰ級)、重大級(Ⅱ級)、較大級(Ⅲ級)、一般級(Ⅳ級)等四個級別。其中:

        1) 特別重大供水突發事件(Ⅰ級):

        受影響的供水范圍占城市總供水范圍或占供水總人口的30%以上,且48小時不能恢復供水的;

        2)重大供水突發事件(Ⅱ級)

        受影響的供水范圍占城市總供水范圍或占供水總人口的20~30%,且48小時不能恢復供水的;

        3)較大供水突發事件(Ⅲ級)

        受影響的供水范圍占城市總供水范圍或占供水總人口的10~20%,且24小時不能恢復供水的;

        4)一般供水突發事件(Ⅳ級)

        受影響的供水范圍占城市總供水范圍或占供水總人口的5~10%,且24小時不能恢復供水的。

        1.5工作原則

        各部門、單位和個人在供水突發事件處置中應執行“科學預警、緊急處置、統一指揮、分級負責”的工作原則。

        1.5.1 科學預警:包括“群策群防”和“科學預測”,充分發揮全體市民的責任感和積極性,把預防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責任落實到各相關職能部門、個人。各相關職能部門、個人應定期收集、分析供水和社會綜合信息,建立靈敏的預警機制,對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及時預防和化解,爭取把問題處在萌芽狀態時就得到解決。

        1.5.2 緊急處置:按照就地就近、及時處置的要求,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接到突發事件信息時,有義務在第一時間報告有關主管部門,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置,不得延誤。責任部門按應急預案采取緊急處置措施,避免事態進一步擴大,同時按規定上報。

        1.5.3 統一指揮:對發生各類突發事件,由縣城市供水突發事故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和布置,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能范圍負責處置突發事件,其他相關部門和個人應積極協調配合。

        1.5.4 分級負責:突發事件中,各部門、單位和個人應按規定及時采取行動,聽從指揮,對分工負責的工作不得推諉回避。

        2 組織體系

        2.1 縣供水突發事故應急指揮部及其職責

        在縣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中心(以下簡稱“指揮中心”),設立高青縣城市供水突發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負責領導、組織和協調全縣突發供水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總指揮由縣政府分管副縣長擔任,副總指揮由縣政府辦公室主任、縣水利局主要負責人及事故發生地街道辦主要負責人擔任,成員由縣委宣傳部、縣發展改革局、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財政局、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縣交通運輸局、縣水利局、縣衛生健康局、市生態環境局高青分局、縣應急局、縣綜合行政執法局、縣商務外事服務中心、縣市場監管局、縣消防救援支隊、國網高青供電公司、事故發生地街道辦分管負責人,以及高青豐源水務有限公司主要負責人組成。

        指揮部主要職責為: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城市供水應急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縣委、縣政府有關城市供水應急工作的指示和要求,部署突發供水事故應急工作;

        (2)建立和完善預警機制,組織制定相關應急預案;

        (3)指導和協調供水突發事故應急工作,研究決定應急處理工作的重要事項和重大決策;

        (4)組織有關部門對事故發生地區進行技術支持和支援;

        (5)組織指揮較大及以上供水突發事故的調查;

        (6)負責審定城市供水系統重大事故應急信息的通報、報告;

        (7)向縣政府報告供水事故應急工作開展情況。

        2.2縣供水突發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其職責

        指揮部下設指揮部辦公室(以下簡稱“指揮部辦公室”),作為供水突發事故應急辦事機構。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縣水利局,主任由縣水利局主要負責人見人,副主任由分管負責人擔任,成員由縣水利局相關科室、有關單位負責同志組成。

        主要職責是:

        (1)負責落實指揮部的指令,制定和修訂應急響應方案;

        (2)建立相關的專家庫,組織應急人員培訓和演練;

        (3)受理和收集有關供水事件信息并及時上報;(4)指導供水企業做好應急物資儲備;

        (5)發生供水事故時,負責甄別供水事故級別,初步提出實施預警和啟動應急預案的建議;

        (6)應急響應期間,負責指揮部成員單位和專家工作組之間的聯絡,根據分工組織開展水質、水量的監測和處置工作;

        (7)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對事故的原因、發展趨勢及影響程度等進行評估,為指揮部決策提供依據。

        2.3 指揮部成員單位具體職責

        縣政府辦公室:負責城市供水突發事故的組織協調等工作。

        縣委宣傳部:負責協調、指導主管部門和其他單位開展信息和通知發布,統籌做好輿論引導工作。

        縣發展改革局:參與協調現場救援處置工作,負責城市應急輸水、調水和供水工程項目的審批工作。

        縣公安局:參與協調現場救援處置工作,負責供水突發事故現場交通疏導;維護現場治安,保證應急搶險的順利開展。

        縣民政局:指導事故發生地區縣政府做好受災群眾的臨時安置和基本生活救助工作,協調做好死亡人員的善后處理工作。

        縣財政局:負責對供水突發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必需的專項資金和有關救援物資儲備資金,建立相關管理、監督和專用賬戶制度,對應急經費的申報、審批和使用情況進行嚴格控制和管理,做到專款專用。

        市生態環境局高青分局:負責污染源排查,組織實施水源周圍環境檢測,及時作出水源污染評估,制定水源污染應急處理方案,強化水源周圍污染源的防控。

        縣住房城鄉建設局:參與協調現場救援處置工作,為應急搶險提供有關地下管線資料,負責因供水突發事故造成損壞的道路以及供熱、燃氣等設施的搶修和恢復工作。

        縣交通運輸局:負責應急供水和搶修的交通運輸工具調集保障工作,負責因供水突發事故造成損壞的公路搶通和恢復重建工作。

        縣水利局:承擔指揮部辦公室職責,負責指導、協調全縣供水突發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組織開展供水突發事故調查及處置情況的上報工作;負責縣供水突發事故應急預案的修訂;組織和督導供水企業供水應急預案的演練;負責調度城市供水水源,啟動應急和備用水源,制定應急送水、集中供水、企業避峰用水方案;依托水利工程實施調水引流、引清釋污等措施,保證出廠水質達標;組織協調防汛搶險,為城市供水突發事故處置提供雨情、水情信息。

        縣商務外事服務中心:負責協調縣內各商業企業做好瓶裝水的儲備、調配工作,組織縣內各大超市將儲備瓶裝水集中送達指定地點。

        縣衛生健康局:負責供水水質衛生監測,提出應對措施及建議;組織和指導醫療單位做好醫療救治工作,并根據需要調派醫務人員、醫藥物資、醫療設備進行支援。

        縣應急局:參與協調供水突發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協調做好供水突發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參與供水突發事故調查處理。

        縣消防救援支隊:負責組織消防供水車輛對指定地點進行送水。

        縣市場監管局:負責查處市場乘機哄抬涉水商品物價的違法行為。

        縣城市管理局:負責協調市政綠化特種車輛對指定位置飲水供應,限制或停止洗車場用水。

        國網高青供電公司:負責為供水突發事故應急搶修提供電力供應,為應急供水提供電力保障。

        高青豐源水務有限公司做好供水設施運行及管理工作,加大供水設施巡視巡查工作力度,科學合理調度城市供水;供水設備設施出現突發事件時,按照供水企業事故應急預案進行先期處置并按照規定程序上報;組建搶險救援隊伍,做好搶修設備保養維護和物資儲備工作,接受指揮部統一調度安排;通過網站、微信公眾號等媒體渠道及時向社會發布停水公告和水質信息。

        2.4現場指揮部

        根據工作需要,由指揮部辦公室牽頭組織相關成員單位、事故發生地街道辦、相關供水單位組成現場指揮部。負責組織協調搶險人員和物資,指揮實施搶險預案,確保實現應急供水目標。主要負責組織傷員救治、人員疏散轉移和群眾安置工作,維護現場治安和交通秩序;對供水突發事故進行綜合分析、快速研判,確定現場應急處置方案;調動應急救援隊伍和物資裝備,盡快開展應急處置;及時報告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協調指導有關單位統一發布有關信息,確保新聞報道的客觀真實。

        2.5專家工作組

        指揮部設立專家工作組,作為指揮部的咨詢機構。專家工作組由相關專業部門、供水行業的專家組成。主要負責分析研判事故信息和有關情況,研究制定供水突發事故搶險救援方案,對城市供水突發事故造成的影響進行評估,為應急決策、事故處理提供咨詢和建議。

        3監測預警

        3.1監測

        建立完善日常供水監測機制,做好風險評估,有效預防供水突發事故。

        (1)縣水利局做好水源地、輸水工程、水廠等重要環節的安全防護,預防和減少城市供水水源突發事件的發生。

        (2)縣水利局、市生態環境局高青分局加強對城市供水水源水質監測,為城市供水提供保障。

        (3)供水企業要采取人防、技防、物防等措施,做好重點部位安全防控,保證設施設備運行安全。

        (4)供水企業要加強對供水調度、自動控制等系統的安全防范,實現供水水量、水壓的實時監測,保證供水系統安全穩定運行。

        (5)供水企業水質檢測中心要做好供水水質檢測,隨時掌握水質變化情況,預防水質突發事件發生。

        (6)供水企業要加強危險化學品管理,水廠和水質檢測中心的危險化學品要實行雙人雙鎖管理,消毒間應設置回收和報警裝置。

        (7)指揮部依托供水企業水質檢測中心,開展供水水質監測,強化水質抽檢督察,為水質突發事件提供早期預警。

        (8)指揮部定期開展隱患排查.對查出的隱患,要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

        (9)指揮部指導供水企業完善供水突發事故應急預案,組織應急演練,并做好相關宣傳工作,提高全民安全意識。

        3.2預警

        根據早期信息、監測信息,縣有關部門要綜合分析可能引發的供水突發事故級別,預警信息應及時上報,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理。

        預警和報警信息應包括:供水事故預警的級別、類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態勢、警示事項以及應采取的相關措施等。

        3.3預警級別

        依據事件即將造成的危害程度、發展情況和緊迫性等因素,由高到低劃分為特別嚴重(Ⅰ級)、嚴重(Ⅱ級)、較重(Ⅲ級)、一般(Ⅳ級)四個預警級別,并依次采用紅色、橙色、黃色、藍色來加以表示。

        紅色(Ⅰ級):預計將要發生特別重大事故,事件會隨時發生,事態正在趨于嚴重。

        橙色(Ⅱ級):預計將要發生重大以上事故,事件即將發生,事態正在逐步擴大。

        黃色(Ⅲ級):預計將要發生較大事故,事件已經臨近,事態有擴大的`趨勢。

        藍色(Ⅳ級):預計將要發生一般事故,事件即將臨近,事態可能會擴大。

        根據事態發展情況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預警可以升級、降級或消除。

        3.4預警信息的發布與解除

        接到報警信息后,縣水利局分析評估突發事件發生的可能性,根據分析評估結果,按國家有關規定立即發布預警信息.紅色、橙色預警由指揮部辦公室提請總指揮批準發布或解除,黃色、藍色預警由指揮部辦公室發布或解除。

        發布的內容包括預警級別、預警期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警示事項、應采取的措施和發布單位等。

        充分運用廣播、電視、報刊、通信、信息網絡、宣傳車、電子顯示屏或組織人員逐戶通知等方式進行通告,對受停水影響較大的公安、消防、市政、供暖等部門以及工業用戶進行專門告知,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和警報盲區應當采取有針對性的通告方式,確保預警信息發布與解除的及時、廣泛、有效。承擔應急處置職責的相關單位接收到預警信息后,應及時向發布預警信息的單位反饋接收結果。

        4 應急處置

        4.1 應急處置程序

        4.1.1 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一旦獲悉供水突發事件警報,應立即向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4.1.2 指揮部辦公室立了解事件發生情況以及發展趨勢形成匯報,報告指揮部,由指揮部決定是否啟動應急預案。

        4.1.3 指揮部負責向社會公眾媒體統一發布突發事件信息,讓有關部門和群眾做好充分準備,將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

        4.1.4 經指揮部研究部署應急措施后,通知有關部門迅速組織實施,指揮部進行協調指揮。根據突發事故應急處理的需要,指揮部有權緊急調集人員、儲備物資、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施、設備,實施搶險、救災等工作。

        4.1.5 有關單位履行各自應急職責,按指揮部統一部署,成立現場應急指揮機構,提出具體實施方案,迅速開展搶險、救災工作,并將有關情況及時向指揮部匯報。

        4.1.6 突發事件處置程序可簡單概括為“定性質、早報告、快處置、保安全”。

        4.2 應急響應

        4.2.1 分級響應

        紅色預警響應(Ⅰ級)

        紅色預警情況下,由指揮部提出建議,報縣政府主要領導批準、授權后啟動應急預案,并按程序上報上一級政府、部門。指揮部所有成員單位主要負責同志到崗到位。縣長主持成員會商會議,部署有關處置工作,各行動小組按照分工開展工作,組織調度全縣應急救援隊伍和資源進行處置。

        橙色預警響應(Ⅱ級)

        橙色預警情況下,由指揮部辦公室提出建議,報指揮部批準,由指揮部啟動應急預案,必要時由指揮部將有關情況上報縣政府主要領導,有關成員到崗到位。指揮部總指揮主持成員會商會議,成立現場指揮部,由指揮部總指揮任現場總指揮,按照分工開展工作,所有成員單位分管負責同志要前往應急第一線,現場指揮部負責協調所有成員單位的資源,確保搶險成功。

        黃色預警響應(Ⅲ級)

        黃色預警情況下,由指揮部辦公室提出建議,報指揮部批準、授權后啟動應急預案,由指揮部辦公室成立現場指揮部,由指揮部副總指揮任現場總指揮,根據實際情況作出相應工作部署,協調相關成員單位,負責現場的應急搶險與指揮工作。

        藍色預警響應(Ⅳ級)

        藍色預警情況下,指揮部辦公室啟動應急預案,并報指揮部,由指揮部辦公室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組織調動供水企業相關應急救援隊伍和資源進行協同處置。根據實際需要,縣有關部門(單位)啟動部門預案進行應急響應,配合處置。

        4.3 應急搶修及應急供水

        當啟動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時,縣有關部門應按照現場指揮部的要求,對搶修現場提供物資、通訊、運輸等后勤保障,維護社會穩定。同時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證搶險、救災工作順利開展。

        4.3.1 供水設施損壞引起的供水事件

        ①以專業搶修隊伍為主,動員和協調一切社會力量,迅速搶修損壞的供電、供水、凈配水設施及管網設施。

        ②組織安排各成員單位臨時向無水或者低壓區域送水,優先保障居民生活用水需要。

        ③在最短時間內建立臨時供應設施和取水點。

        ④在情況嚴重情況下可啟動應急水源,包括水廠貯存水、局域管網水補壓井、自備井。

        ⑤供水企業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科學、合理調配轄街內水廠水量。

        ⑥根據自來水廠產量和管網情況,采取分時段供水。

        ⑦必要時限制或者停止其他行業用水。

        4.3.2 水源水質或供水設施受到污染引起的水質突發事件

        ①水廠現有工藝不能解決時,及時上報應急指揮部下令停止該水廠的供水。

        ②及時調度其他正常水廠的自來水或啟用未受污染的備用水源,保證居民的基本生活飲用水。

        ③確認被污染的供水設施徹底斷開。

        ④立即通知可能受其影響的用戶。

        ⑤迅速展開現場調查,判明發生的污染種類、污染范圍、影響程度等情況。

        ⑥通知相關醫院,采取相應救治措施。

        ⑦通過消火栓和排水口等設施對污染管段進行排放、沖洗、消毒。

        ⑧加強對水源水和管網水進行檢測,確認水質合格后恢復供水。

        ⑨加強水質監測,隨時掌握水質的變化情況。

        4.3.3 儲存間二氧化氯、臭氧嚴重泄漏導致供水企業停止供水

        ①迅速組織醫療技術人員全力搶救中毒人員并疏散人群,同時啟動吸收裝置。

        ②以專業搶修隊伍為主,動員和協調其他社會力量,對現場組織搶險救援工作。

        ③切斷泄漏源,控制事故發展,盡量縮小影響范圍。

        ④向受影響居民臨時送水,確保居民生活用水需求。

        ⑤科學調度轄區內水廠產量,緩解供水需求。

        ⑥檢測空氣中有毒氣體含量,確定對人體無危害后才能進入事發地。

        ⑦全面檢查有關供水設施,確保無安全隱患方可恢復生產。

        4.4 擴大應急

        4.4.1 如果城市供水突發事件的事態進一步擴大,預計以高青縣現有應急資源和人力難以實施有效處置,指揮部及時向縣人民政府匯報情況,縣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決定是否請求上級部門參與處置工作。

        4.4.2 當城市供水突發事件已經波及到本縣大部分地區,造成的危害程度十分嚴重,超出高青縣自身控制能力,需要省、市提供援助和支持的,指揮部通過縣人民政府,將情況立即上報省、市人民政府,由上級有關部門直接指揮或授權高青縣指揮,統一協調、調動各方面和外市應急資源共同參與事件的處置工作。

        4.5 社會動員

        4.5.1 依據城市供水突發事件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圍、人員傷亡等情況,確定社會動員的等級。在啟動全縣或部分地區城市供水應急處置時,由縣政府批準并發布社會動員令,向社會公眾發布事件信息,實施現場動員。

        4.5.2 全縣范圍內的社會動員,由縣政府報請市政府批準。指揮部負責全縣社會動員工作,會同宣傳部門搞好宣傳教育,制定社會動員方案,協調相關部門開展工作。

        4.6 應急結束

        4.6.1 城市供水突發事件處置工作已經基本完成,次生、衍生和事件危害被基本消除,應急處置工作即告結束。

        4.6.2 特別重大和重大城市供水突發事件由指揮部宣布應急結束。一般和較大城市供水突發事件由指揮部辦公室宣布應急結束。

        4.6.3 城市供水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結束后,應將情況及時通知參與事件處置的各相關部門,必要時由指揮部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發布應急結束消息。

        5 恢復重建

        5.1 善后處置

        5.1.1 在縣委、縣政府統一領導下,由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善后處置工作。

        5.1.2 事發地各街道辦事處應當做好安民,安撫、理賠工作,有關部門和相應機構應當做好社會救助、保險賠付工作。

        5.1.3 供水企業繼續跟蹤對源水、管網水水質的監測,及時掌握情況,做好處置。

        5.2 調查和總結

        指揮部辦公室組織參與處置的各部門對應急預案的啟動、決策、指揮和后勤保障等全過程進行評估,分析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的意見和建議,并在應急救援結束后一個月內,一般、較大供水突發事故的總結評估報告,由事故發生地街道辦事處報指揮部辦公室;重大、特別重大供水突發事故的總結評估報告,由指揮部辦公室報縣人民政府。

        6 附則

        6.1 本預案由縣水利局牽頭擬定,由縣政府批準后印發實施。預案要定期評審,并根據形勢變化和實施、演練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修訂,并報縣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中心備案。

        6.2 本預案由縣水利局負責解釋。

        西安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6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及時、有序、高效、妥善地處置城市供水事故,有效減少供水事故對城市群眾正常供水的影響,維護正常生產生活秩序,構建和諧社會,特制定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城市供水條例》、《城市供水水質管理規定》、《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污染防治管理規定》、《山西省城市供水和節約用水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其它規定編制本預案。

        1.3 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分工協作。

        (2)統籌安排,協調配合。

        (3)依法規范,加強管理。

        (4)以人為本,救援第一。

        (5)屬地為主,就近處置。

        (6)及時報告,信息暢通。

        1.4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忻州市行政區域內城市供水系統運行過程中的事故預防和應對工作。

        2 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市城市管理局設立忻州市城市供水系統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供水應急指揮部”)

        2.1 忻州市城市供水系統事故應急指揮部及職責

        總 指 揮:由市城市管理局局長擔任

        副總指揮:由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長擔任

        成 員:由局機關各科室、局屬各單位、市水務有限責任公司負責人組成。

        市供水應急指揮部職責:

        (1)指導、協調城市供水事故應急工作,部署市政府和省住建廳交辦的有關工作;

        (2)及時了解掌握城市供水事故情況,向市人民政府和省住建廳報告事故情況和應急措施的建議;

        (3)發布供水突發事件相關信息,組織對事故發生地區進行技術支持和支援;

        (4)開展事故應急技術研究。

        2.2 忻州市城市供水系統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職責

        忻州市城市供水系統事故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指揮部辦公室”,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城市管理局公共事業管理科,辦公室主任由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長兼任,辦公室副主任由市城市管理局公共事業管理科科長和市水務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兼任,市供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1)負責市供水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2)負責城市供水事故應急信息的收集、核實、處理、傳遞等信息匯總工作;

        (3)負責接收和傳達、執行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和市人民政府的各項決策和指令,并檢查和報告執行情況;

        (4)提出應急處置建議;

        (5)協調供水事故的應急處置、調查評估、信息發布、應急保障等工作;

        (6)負責和專家咨詢組專家的聯絡;

        (7)承擔市供水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3 縣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按照屬地管理和分級響應的原則,各縣(市、區)可比照本預案,成立本行政區域城市供水事故應急指揮部。其主要職責是負責本行政區域城市供水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3 預防預警機制

        3.1 信息監測與報告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供水行政主管部門要建立城市供水運行監測預警系統,完善預測預警機制,確定信息監測方法與程序,建立信息來源與分析常規數據監測、風險分析與交流和預測制度。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提高監測水平和應急處置能力。市水務有限責任公司具體負責市本級的供水運行監測預警。

        3.2 預防行動

        市、各縣(市、區)供水應急指揮部根據有關部門提供的信息,要立即組織人員到現場進行復核確認,情況屬實的,迅速上報,同時分析事件可能的方式、規模、影響,立即擬定相應的工作措施,及時、有效地開展先期處置,將事件消除在萌芽狀態,防止事態擴大。

        3.3 預警級別

        事發地供水應急指揮部根據供水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及發展趨勢,及時作出必要的預警。

        3.4 預警信息系統

        3.4.1 接警

        市、各縣(市、區)供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分別設立接警中心、公布值班電話。

        3.4.2 預警信息通報

        各級城市供水主管部門應積極與供水企業(單位)溝通聯系,及時掌握企業運營相關信息,對可能發生的停水事故進行預警。

        3.5 預警信息處理

        3.5.1 接警處理

        市、各縣(市、區)供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報警后,應立即組織力量到現場進行確認,及時采取必要的應急措施。事態嚴重時,應當在1小時內將報警信息上報上一級供水應急領導機構。

        3.5.2 預警信息處理

        市、各縣(市、區)供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在收到相關部門提供的預警預報信息后,組織專家,結合預警地區的情況,對預警信息進行風險評估。

        3.6 預警發布

        市、各縣(市、區)供水應急指揮部要根據預警信息風險評估情況,及時發布預警信息,并要密切關注事故進展情況,并依據事態變化情況,適時調整預警級別,并將調整結果及時通報各相關部門。

        4 應急響應

        4.1 事故分級

        城市供水事故按照人員傷亡、影響范圍和影響時間,分為特別重大(I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一般(Ⅳ級)四個級別。

        (1)特別重大(I級):造成城市5萬戶以上居民供水連續停止48小時以上;造成死亡30人以上(含失蹤),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億元以上的事故;

        (2)重大(Ⅱ級):造成城市3萬戶以上居民供水連續停止24小時以上;造成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含失蹤),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事故;

        (3)較大(Ⅲ級):造成城市1萬戶以上3萬戶以下居民供水連續停止24小時以上;造成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含失蹤),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事故;

        (4)一般(Ⅳ級):供水事件

        ①造成城市5千戶以上1萬戶以下居民供水連續停止24小時以上;造成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含失蹤),或危及1人以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下的事故;

        ②縣(市、區)供水應急領導小組確定的供水事故。

        4.2 信息報告

        4.2.1 城市供水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地供水企業或產權單位應立即報告同級城市供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當地供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立即對收集到的供水事故信息進行匯總和分析,根據事故級別,按規定逐級上報,報告應有電話報告和書面報告兩種形式來不及形成文字的,可先用電話口頭報告,然后再呈書面報告;來不及呈送詳細報告的,可先做簡要報告,然后根據事態的發展和處理情況,隨時續報。

        對于I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供水事故,事發地供水應急指揮部要在依照上款規定報告的同時,可直接向省供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報告內容應包括: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故性質、影響范圍、事故發展趨勢和已經釆取的措施等。

        4.2.2 應急處置過程中,要及時續報有關情況,并實行快報制度。事發地供水應急指揮部應在事故發生后3小時內寫出事故快報,報送市供水應急指揮部。

        事故快報依具體情況應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單位的詳細名稱、單位負責人、聯系電話及地址;

        (2)事故單位的經濟類型,生產、輸配規模、水源地、供水站處數;

        (3)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類別;

        (4)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5)事故的簡要經過;

        (6)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斷;

        (7)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應急處理措施及控制情況;

        (8)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9)事故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10)其他需要上報的有關事項。

        4.3 先期處置

        城市供水事故發生后,事發地人民政府供水行政主管部門要立即進行先期處置,啟動應急響應,組織相關人員搶險,控制事態發展。

        4.4 分級響應

        4.4.1 發生I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供水事故時,由事發地供水應急指揮部負責做好前期處置工作,市供水應急指揮部立即報告市人民政府和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及時啟動省級應急預案進行處置。

        4.4.2 發生Ⅲ級(較大)供水事故時,由事發地供水應急指揮部負責做好前期處置工作,市供水應急指揮部立即啟動本級應急預案進行處置,并報請市人民政府和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根據工作需要進行指導。

        (1)市供水應急指揮部應急響應事項:向市人民政府、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報告供水突發事故基本情況、事態發展和救援進展情況等;趕赴事故現場,指導開展應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做好與事故發生地的應急救援指揮部、現場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及相關專業應急處理指揮機構的聯系溝通,隨時掌握事故發展動態;根據申請派出有關人員和專家趕赴現場參加、指導現場應急救援,必要時協調專業力量救援;根據市人民政府和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的要求,組織開展其他有關工作。

        (2)事發地供水應急指揮部響應事項:向市供水應急指揮部報告供水突發事故基本情況、事態發展和救援進展情況等;組織有關部門,調配本行政區域內應急資源進行應急處置;按照市供水應急指揮部指示,協調落實其他有關事項。

        4.4.3 發生Ⅳ級(一般)供水事故時,事發地供水應急指揮部立即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同時事故發生單位按照本單位應急預案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按預案工作原則和辦法及時上報事故并開展救援工作。同時協調有關部門保護現場,維護現場秩序,妥善保管有關物證,配合有關部門取得證據。

        上級預案啟動后,相關的下級預案隨之啟動。

        4.5 擴大應急

        當供水事故所在地的應急力量不足,需要上級部門支援時,由事發地供水應急指揮部報上一級供水應急指揮部請求支援。

        4.6 人員防護

        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根據需要攜帶響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相關規定。

        4.7 群眾安全

        事發地供水應急指揮部應配合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做好群眾的安全防護工作,宣傳安全防護知識,及時制定群眾疏散、轉移和安置方案,必要時啟用應急避難場所。

        4.8 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

        事發地供水應急指揮根據救援工作需要或按照市供水應急指揮部要求組織動員本行政區域內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

        4.9 信息發布

        市供水應急指揮部或當地人民政府負責統一發布信息,其他機構和個人無權對外發布信息。城市供水事故應急信息發布要及時、準確、客觀、全面。

        4.10 應急結束

        4.10.1 應急結束條件

        (1)突發事故現場搜救工作已經完成;

        (2)幸存人員已撤離、疏散;

        (3)傷亡人員已經得到妥善救治和處理,重要財產已進行必要保護;

        (4)對事故現場、應急人員和周邊群眾已采取有效防護和安置措施;

        (5)事故所造成的各種危害已被消除,并無繼發可能;

        (6)停水區域已經恢復正常供水。

        4.10.2 應急結束程序

        經突發事故現場救援指揮部確認符合應急結束條件后,按照“誰啟動、誰負責”的原則結束應急。

        5 后期處置

        5.1 善后處置

        事發地供水應急指揮部要積極穩妥地做好善后處置工作。對事故中的傷亡人員、以及緊急調集、征用的有關單位及個人的物資,要按照規定給予撫恤、補助或補償。

        5.2 調查與評估

        各級應急指揮部要根據事發地政府組織事故調查后的結論認真總結,提出進一步的防范措施和建議。

        5.3 恢復重建

        恢復重建工作在事發地人民政府領導下開展。

        6 應急保障

        6.1 隊伍保障和裝備保障

        市水務有限責任公司和各縣(市、區)供水行政主管部門及供水企業(單位)要成立供水事故應急專業隊伍,加強業務培訓和應急演練,建立聯動協調機制,提高應急救援能力。

        市水務有限責任公司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供水行政主管部門及供水企業(單位)應當為專業應急預備隊員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備必要的防護裝備和器材,減少應急處置人員的人身風險。

        6.2 通信保障

        市水務有限責任公司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供水行政主管部門及供水企業(單位)負責逐步建立完善以城市供水事故應急響應為核心的通信系統,并建立相應的通信能力保障制度。

        6.3 物資保障

        市水務有限責任公司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供水行政主管部門及供水企業(單位)要做好供水設施、設備配件的物資儲備和綜合管理工作,與有關企業簽定大型施工機械設備調用合同,以保障應急響應時能及時調用。

        6.4 經費保障

        市水務有限責任公司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供水行政主管部門及供水企業(單位)要做好應急救援必要的應急資金準備,所需經費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

        6.5 宣傳和培訓

        市水務有限責任公司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供水行政主管部門及供水企業(單位)要做好城市供水、安全用水及應急搶險的基本概念與知識的宣傳,增強公眾的預防、避險、減災等常識,要對所有參與城市供水事故處置的人員進行培訓,尤其是要加強對供水企業(單位)的應急專業技術人員的培訓。

        6.6 預案演練

        市水務有限責任公司和各縣(市、區)供水應急指揮部要制定應急演練計劃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搶險演練,并根據演練情況,不斷修訂完善預案。

        7 附則

        7.1 名詞術語解釋

        本預案所稱供水突發事故是指城市供水在供應過程中,突然發生影響整個供水系統安全穩定供水,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一定區域內供水中斷較長時間,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重大環境污染,影響社會正常秩序和公共安全的事件。

        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1)城市水源或供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污染;

        (2)城市主要供水系統管網發生斷裂或遭到第三方破壞影響大面積區域供水;

        (3)取水水庫大壩、攔河堤壩、取水涵管等發生垮塌、斷裂致使水源枯竭;

        (4)地震、洪災、滑坡、泥石流等導致取水受阻、泵房(站)淹沒、機電設備毀損;

        (5)消毒、輸配電、凈化構筑物等設施設備發生火災、爆炸、倒塌、嚴重泄漏;

        (6)調度、自動控制、營業等計算機系統遭受入侵、失控、毀壞;

        (7)傳染性疾病爆發;

        (8)戰爭破壞、恐怖活動等導致供水企業停產,供水區域減壓等;

        (9)城市供水系統:由城市供水的水源、水廠、公共供水管道等設施組成;

        (10)城市供水:城市自來水供水企業以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屬設施向單位和居民的生活,生產和其他各項建設提供用水。

        (11)供水企業:指城市自來水供水企業。

        7.2 預案管理與修訂

        本預案為市政府部門預案,由市城市管理局根據國家和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的相關要求制定,可根據需要進行修訂,并報忻州市人民政府備案。

        本預案由忻州市城市管理局負責解釋。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7.3 責任和獎懲

        對供水事故應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供水事故信息或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法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西安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7

        一、組織機構和工作原則

        (一)市政府成立市供水應急指揮部,由市城管、水利、財政、公安、衛生、建設、環保、消防、供電等相關部門和單位組成,市政府分管副市長擔任總指揮,負責對供水應急事件處理的統一指揮。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在市城管局,負責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二)供水應急工作遵循預防為主,統一調度、保障重點、計劃供應、節約用水,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一般工作服從應急工作的原則。

        (三)應急期供水優先順序

        1、居民生活和黨政機關用水;

        2、學校、醫院用水;

        3、重點工程用水;

        4、賓館酒店用水;

        5、重要園林、綠地用水;

        6、一般工業、建筑業用水;

        7、其它用水。

        (四)供水重點保障區域

        1、城區主要居民生活區;

        2、市委、市政府辦公區;

        3、學校和醫院;

        (五)在供水應急期間,市供水應急指揮部根據搶險的需要,在本行政區域內有權緊急調用各類物資、設備、人員和占用場地,在應急搶險結束后及時歸還;造成損壞或者無法歸還的,按照xxx有關規定給予適當補償或作其他處理。為保證城市供水,調用農業等其它用水造成損失的,給予適當補償。

        (六)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積極參加供水應急搶險救災的義務。對在應急供水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失職、瀆職等違法違規行為按有關規定追究其責任。

        二、預防和應急準備

        (一)水利、城管、財政、公安、衛生、建設、環保、消防、供電等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根據本預案的要求,結合各自工作職能,制訂本單位供水應急預案,報市供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二)市各有關部門和單位供水應急預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供水應急領導組織機構及聯系方式;

        2、供水應急工作方案;

        3、供水應急搶險救災物資、設備、交通運輸工具和人力儲備和調度;

        4、供水應急信息收集、上報制度;供水應急搶險隊伍建設、培訓和演練。

        (三)市供水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工作職責

        1、協調和督促供水安全隱患的處理,核定重點單位供水調度方案;

        2、根據市供水應急指揮部的命令,發布供水應急公報;

        3、編制全市供水應急搶險經費、物資年度計劃,并監督管理供水搶險經費、物資的使用;

        4、監測、協調各有關部門和單位的搶險救災工作,及時收集、報告險情、災情及搶險救災情況;

        5、經市供水應急指揮部授權,采取必要的緊急處置措施;

        6、完成市供水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城市供水企業供水應急期間的工作職責

        1、建立內部完善的安全供水保障體系,并制定科學有效的供水應急方案報市政府批準;

        2、設立企業內部供水應急指揮系統并定期演練應急措施方案;

        西安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8

        為應對農村飲水突發事件,建立健全農村飲水安全應急管理機制,提高保障農村飲水安全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因突發事件造成農村飲水困難及其造成的損失,保障人民群眾飲水安全,維護人民生命健康和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文件要求,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和飲水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建立健全預防預警機制。加強培訓、演練,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鼓勵群眾報告突發性飲水安全事件及其隱患,及時處置可能導致事故的隱患。

        (2)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建立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機構,制訂應急預案,確定不同等級的安全事件及其對策,落實應急責任機制。

        (3)統籌安排,分工合作。以鄉政府為主體,整合資源,統籌安排應急工作任務,加強協調配合和分工合作,處理好日常業務和應急工作的關系。

        (4) 快速反應,有效控制。突發事件發生后,應急指揮機構應根據應急要求快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啟動相應預案,有效控制事態發展。

        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村范圍內,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置,突發性事件包括:

        (1) 發生特大旱情,導致飲用水源取水量嚴重不足;

        (2) 飲用水源保護區或供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質等污染,致使水質不達標;

        (4)爆破、采礦等生產活動或地質變遷等導致供水水源枯竭;

        (5)因人為破壞導致飲水安全突發事件;

        (6)其它原因導致飲水安全突發事件。

        二、 應急機構及職責

        (1) 應急機構

        成立菜花坪鎮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由歐陽中勝(黨委書記)擔任總指揮 ,副總指揮由余霆(鎮長)、王斯(人大主席)擔任,農業辦、綜治辦、黨政辦、環保站、文化站等有關部門為成員單位,其主要負責同志為指揮部成員,指揮部下設工作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農業辦主任徐運川兼任。各村(社區)相應成立應急指揮機構。

        (2)部門分工及職責

        指揮部職責。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重大飲水安全事故預防和應急救援的規定;及時了解掌握農村飲水重大安全事件情況,指揮、協調和組織重大飲水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根據需要向鄉政府和上級水務部門報告事件情況和應急措施;在應急響應時,負責組織協調相關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負責指導、督促、檢查下級相應指揮機構的工作。

        指揮部辦公室職責。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指揮部的日常工作,其職責是:起草飲水重大安全事件應急工作制度和應急預案;負責農村飲水重大安全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上報;協調指導事發地相應指揮機構組織勘察、設計、施工力量開展搶險排險、應急加固、恢復重建工作;負責協調部門組織救援工作;負責對潛在隱患工程不定期安全檢查,及時傳達和執行鄉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的各項決策和指令,并檢查和報告執行情況。

        其他成員:根據職責分工、加強協調配合,確保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管理科學安全。

        三、預防與預警

        重點預防對象及其責任

        西安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9

        1.總則

        編制目的

        為及時、妥善處置水旱災害突發事件,保證抗洪搶險、抗旱救災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減輕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以保障高壩鎮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編制依據

        根據《xxx水法》、《xxx防洪法》、《xxx防汛條例》、《xxx河道管理條例》、《國家突發性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涼州區突發性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有關文件,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預案。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鎮范圍內突發性水旱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突發性水旱災害包括:河流洪水、內澇災害、山洪災害、干旱災害,以及由洪水、地震、恐怖活動等引發的堤防決口的次生衍生災害。

        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抗旱防汛并舉,努力實現由控制洪水向管理洪水轉變,由單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轉變,不斷提高抗旱防汛的現代化水平。

        抗旱防汛工作實行各村委會主任,各單位一把手負責制,統一指揮,分村、分單位負責。

        抗旱防汛以防洪安全和供水安全、糧食生產安全為首要目標,實行“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險”的方針和堅持執行防抗結合的原則。

        抗旱防汛工作按照流域或區域統一規劃,堅持因地制宜,突出重點,兼顧一般,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

        堅持依法抗旱防汛,實行公眾參與、軍民結合、專群結合,平戰結合。

        抗旱用水以水資源承載能力為基礎,實行先生活、后生產,

        先地表、后地下,先節水、后調水,科學調度,優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滿足城鄉生活、生產、生態用水需求。

        堅持抗旱防汛統籌,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盡可能利用洪水資源;嚴格執行相關法規,在充分利用水資源的同時,要切實保護好水資源,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相處。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組織指揮體系

        XX鎮人民政府設立鎮抗旱防汛領導小組,負責領導組織全鎮的抗旱防汛日常工作及水旱災害突發性事件應對工作,鎮抗旱防汛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政府辦公室。

        鎮抗旱防汛領導小組組織機構

        鎮抗旱防汛領導小組由鎮政府鎮長任組長,分管農業的副鎮長和武裝部長任副組長,成員為:鎮政府辦公室、鎮水管站、派出所、國土所、鎮財政分局、鎮民政辦、鎮統計站、鎮農技站、畜牧站、林業站、學區輔導站、供電所、鎮衛生院、鎮廣播站構成。

        職責分工

        鎮抗旱防汛領導小組職責:負責領導、組織、指揮全鎮抗旱防汛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區抗旱防汛搶險的各項政策、規章和制度以及上級抗旱防汛指揮部調度指令和批準的防洪搶險預案;及時掌握全鎮旱情、水情、汛情、災情,組織實施抗旱減災措施、抗洪搶險、組織災后處置,并做好有關協調工作。

        鎮抗旱防汛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

        鎮政府辦公室:負責執行鎮黨委、鎮政府及鎮抗旱防汛領導小組發布的重大抗旱防汛、救災等決策、指令,督促有關站、所履行職責,并監督協調執行過程中發生的問題。

        鎮武裝部:負責全鎮抗旱防汛搶險隊伍的組織、訓練等工作。根據汛情、災情需要,協調民兵連隊協助政府擔負抗洪搶險、營救群眾、轉移物資及執行重大防洪搶險任務。

        鎮水管站:負責全鎮防汛搶險及所屬重點水利渠系的運行和管理;制定完善全鎮抗旱防汛搶險各類預案;收集、提供旱情、雨情、水情、汛情、洪水預報,;負責實施全鎮抗洪搶險工作的技術指導及

        水毀工程的修復工作。

        派出所:負責維護抗旱防汛搶險秩序和災區的社會治安工作,緊急防汛期間協助防汛部門組織群眾撤離和轉移;打擊偷竊防汛物資、破壞防汛工程及通信設備的違法犯罪行為,做好抗旱防汛搶險的治安保衛工作。

        國土所:負責地質災害的監測、勘測、預報和預防工作;負責全鎮范圍重點區域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的監測預警工作;負責地質災害及泥石流防御預案的制定和落實。

        鎮財政分局:負責落實、解決防汛搶險經費;及時下撥省、市、區下達的抗旱、防汛投資并監督使用;根據防汛搶險和水毀工程修復的急需程度,籌措、調劑、落實防汛經費。

        鎮民政辦:負責全鎮水旱災害的調查評估,做好災民的生活安置和救災工作。

        鎮統計站:統計旱情、汛情、險情、災情,并及時做好上報工作。

        鎮農技站、畜牧站:負責做好本行業的抗旱防汛搶險工作,及時準確掌握水旱災害動態,組織、協調、落實災區農、牧業減災、救災措施。

        鎮林業站:負責全鎮造林地抗旱保苗預防工作。

        學區輔導站:負責做好本系統的防汛安全工作。加強對中小學生的安全教育,教育中小學生不到水庫、河道、池塘等水域游泳,及時掌握并上報學校受洪澇災害情況,做好學校的防災、減災、救災工作。

        供電所:負責全鎮抗旱防汛及抗洪搶險期間電力設施的安全運行和電力供應;發生緊急情況,線路中斷時,要及時派出專業技術人員搶修,確保防洪搶險的電力供應。

        鎮衛生院:負責組織災區醫療救護和衛生防疫工作。緊急情況發生后,要立即組織衛生醫療救護隊進入受災區域,及時救治和運轉傷病人員,做好災區災后消毒和防疫工作。

        鎮廣播站:負責根據抗旱防汛領導小組提供的旱情、汛情,及時向群眾發布抗旱防汛信息,做好防汛搶修、抗洪救災知識的宣傳

        指導工作,做好嚴厲打擊盜竊防汛物資、破壞水利工程設施等犯罪行為的宣傳報道。

        3.預防及預警機制

        預防預警信息

        預警級別分為四級:Ⅰ級預警(特別嚴重)、Ⅱ級預警(嚴重)、Ⅲ級預警(較重)、Ⅳ級預警(一般),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藍色表示。預警信息包括洪水、干旱災害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的范圍、警示事項、應采取的措施和發布機關。

        洪澇災情信息

        (1)洪澇災害信息主要包括: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范圍;降水量、洪峰、洪量、受災人口、農作物、群眾財產;工礦企業設施;農林牧、交通運輸、郵電通信、水利設施等方面的災情損失。

        (2)洪澇災害發生后,受災村組及時向鎮抗旱防汛領導小組報告受災情況,鎮抗旱防汛領導小組迅速收集匯總災情,全面掌握救災情況,并及時向區政府和區抗旱防汛指揮部辦公室報告。突發重大險情或重大災情,應在第一時間內采用電話或其他方式向區抗旱防汛指揮部辦公室上報情況,同時組織核實災情,并及時將核實的災情上報。

        旱情信息

        鎮抗旱防汛領導小組、各村應隨時掌握實時旱情災情,并預測干旱發展趨勢,根據不同干旱等級,提出相應對策,為抗旱指揮決策提出科學依據。

        災害發生后,各村組及時收集旱情災情動態信息,并及時向鎮抗旱防汛領導小組報告,重大抗旱行動應隨時上報區抗旱防汛指揮部。

        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發生的時間、地點、程度、受旱范圍、影響人口,以及對工農業生產、生活、生態環境等方面造成的影響。

        預防預警行動

        預防預警準備工作

        (1)思想準備。加強宣傳,增強全民預防洪水和干旱災害的自我保護意識,做好抗大旱、防大汛的思想準備。

        (2)組織準備。建立健全抗旱防汛組織領導機構,落實抗旱防汛責任人、抗旱防汛隊伍及預警措施,加強抗旱防汛專業搶險隊伍建設。

        (3)工程準備。按時完成重點地段水毀工程修復,對存在問題的堤防等各類水利工程設施,實行應急除險加固。

        (4)預案準備。編制、修訂、完善各類抗旱防汛應急預案,研究制定防御超標準洪水的應急方案,制定嚴格的抗旱水資源調度方案和節水限水方案,主動應對大洪水。針對河流堤防險工險段,要制定工程搶險方案。

        (5)物資準備。按照各村負責的原則,儲備必須的防汛物資,合理配置。在防汛重點部位應儲備一定數量的搶險物資,以應急需。鎮抗旱防汛領導小組可按險情、災情需要統一調配抗旱防汛物資,以應急需。

        西安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10

        為了保障全園師生員工健康地學習、工作、生活,促進學校各項工作順利開展,防范安全事故發生,切實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級有關要求及有關法律法規,從我校實際出發,特制定我校飲用水應急預案。

        一、組織機構。

        1、學校飲用水事故處理機構。

        總指揮:

        副總指揮:

        成員:

        二、應急預案。

        (一)飲用水中毒事件

        1、處置事件的組織:幼兒園領導,教育局、保健醫生,衛生防疫部門人員。

        2、報告程序:

        (1)幼兒園領導。

        (2)教育局領導。

        (3)根據事件需要,經領導同意后報告報告地方防疫部門。

        3、處置措施

        (1)發現情況后立即向有關部門和幼兒園主要領導匯報。

        (2)以最快速度將中毒人員送往就近醫院,無交通工具時撥打急救中心電話“120”或“110”請求救助。

        (3)由保健醫生飲食服務管理人員封存現有飲用水食物,無關人員不允許到倉庫存水處。通知供水單位到校接受調查。

        (4)立即組織骨干教師組成陪護人員隊伍,由各幼兒園領導安排負責陪護,無關人員未經批準不準到醫療單位探視,以免影響治療秩序。

        (5)根據領導要求,分別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市、區防疫部門報告。

        4、注意事項

        (1)穩定師生情緒,要求各類人員不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

        (2)如有個別家長來校探視,由各幼兒園做好家長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事故發生后,要注意維護正常的學習秩序和工作秩序,組織人員做好食物中毒人員的思想工作。

        (4)如有新聞媒體要求采訪,必須經過有關領導同意,未經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接受采訪,以避免報道失實。

        (二)飲用水供應中斷

        如幼兒園飲用水短期(臨時)中斷供應:

        (1)幼兒園可安排食堂人員及時在幼兒園的主要通道處設置溫開水供應點,保證幼兒飲水的正常供應。

        西安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11

        一、組織指揮

        學校供水應急防范領導小組,統一負責學校供水應急系統的組織、指揮、協調、管理。

        組 長:xx

        副組長:xx、xx

        成 員:xx、xx、xxz、xxz、xx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xx兼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應急期間的信息收集、匯總和按程序報告,督促落實領導小組決定事項和上級領導批示、指示精神等工作。辦公室設在通慧樓三樓事務室(電話:236xx0)。

        二、 響應和處置

        對發生的一般性影響危及學校正常供水的事件,領導小組盡快判明事件的性質和危害程度,果斷處置,全力控制事態的發展,減少財產和社會損失。

        1、供水水質防范預案

        (1)學校發生飲用水污染突發事件時應及時做好登記,上報學校領導,并同時向市衛生監察支隊和教體局報告,報告的內容為事件發生的時間、涉及班級、發病人數、主要癥狀。

        (2)學校發生飲用水突發污染事件時,應啟動應急機制,落實專人負責,及時調動人員共同處置:

        ①校長統一安排、指揮調控;

        ②總務處事務室負責立即保護好現場和關閉進水總閘閥閥門,保存造成污染或疑似有毒的飲用水;

        ③總務處服務部負責立即組織和提供全校師生員工可飲用的水,并準備好器具盛裝飲用水,校醫負責對提供的飲用水進行余氯比對和消毒;

        ④安全處、校醫、班主任以及老師一起保護好患者的嘔吐物、排泄物,并及時送患者去醫院治療和進行嘔吐物、排泄物的檢測;

        (3)供水和相關人員在接受調查后方可離開。

        (4)學校派人做好家長和全校師生員工的安撫工作。

        (5)學校配合市衛生疾病控制中心、市衛生執法監察支隊的調查工作,提供患者的信息,協助工作人員做好必要的采樣工作。

        (6)嚴格按照二次供水的要求和專業人員的建議做好預防飲用水污染的措施:

        ①嚴格執行日常檢查制度;

        ②加強日常衛生工作;

        ③加強消毒和余氯比對工作;

        ④加強全校范圍內的健康教育工作;

        ⑤暫停集體性活動。

        (7)每日向市衛生疾病控制中心、市衛生執法監察支隊報告師生員工病例的恢復情況,新發病情況,并做好記錄。

        2、管網搶修應急預案

        供水搶修范圍:學校校園內所有供水管網

        (1)保證有足夠用于供水管網的機械、設備、配件、器材,并保證設備處于良好狀態。

        (2)供水管網搶修時限:20mm、25mm供水管網白天1小時內,夜晚2小時內;50mm白天2小時內,夜晚3小時內;500mm白天6小時內,夜晚10小時內。

        西安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12

        1、總則。

        創建目的。

        根據山陽區農村飲用水安全工程現狀和水源分布特點,切實提高農村飲用水安全處理突發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農村飲用水安全困難及其危害,有效保障農村飲用水安全,保持社會穩定,加快農村經濟

        工作原則。

        制作依據。

        山陽區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預案的制定主要基于《xxx水法》、《xxx水污染防治法》、《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意見》等法律、行業規章、文件等。

        適用范圍。

        山陽區農村飲用水安全應急預案用于指導全區農村飲用水安全工作,適用于本區農業相關兩個事務所,21個行政村內萬農村人口。

        2.基本情況。

        自然地理狀況。

        山陽區位于焦作市區東部,西與解放區相鄰,東與馬村區相鄰,全區平方公里,區內以山門河、甕河、群英河為主要排水河。

        山陽區屬暖帶大陸季風型氣候,四季分明,干旱頻繁,雨熱同季,全年平均氣溫攝氏度,多年平均降雨量600mm以上,雨量集中在7、8、93個月,約占70%。

        3.指揮系統和責任。

        指揮系統。

        為了加大農村飲用水安全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科學指揮力度,我區成立了農村飲用水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政府區長任組長,常務副區長、主管農業副區長任副區長,區發展改革委員會、水利局、財政局、監察局、衛生局、山陽公安局、環境保護局、山陽國土資源分局和相關事務所成員,領導小組設立了事務所,事務所設立在區水利局。

        的責任。

        我區農村飲水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和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責任分別如下

        區農村飲用水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對農村飲用水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思想認識到位,決定指揮到位,資金投入到位,及時組織不同等級警報響應的工作會員、工作配置,指揮部門聯動,協調指導和宣傳。

        區農村飲水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農村飲水安全的日常工作。

        區發展改革委員會與有關部門合作編制農村飲用水安全工程計劃,制定計劃發行、建設監督工作和應急經費計劃。

        區財政局對該區飲水安全辦公室進行正常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和各種警報所需經費的及時安排、撥號和管理。

        區衛生局負責農村飲用水安全水質定期監測和各種預案臨時水質監測工作及其監測資料整理分析報告。

        區環境保護局負責水環境監測和各種警報狀況下的水環境保護工作。

        山陽公安局負責農村飲用水安全突發事件區域內的治安管理。

        山陽國土資源分局負責正常和各種警告狀況下飲用水工程建設用地的審查、批準。

        各事務所負責上級警報等級和應對措施的貫徹,組織飲用水工程建設的施工安排。

        4.預防和警告。

        預防。

        信息監測和采集。

        西安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13

        一、水源水質事故的分級和應急處理措施

        1、一般水質事件

        由于大量降雨,源水含有大量泥沙和懸浮物質,造成原水渾濁度增高時。可通過合理調整凈水劑投放量的方法來達到滿意的效果。高藻期原水藻類含量高時處理難度大,沉淀后水和出廠水難以達標時,水廠應立即在原水中投加氯,并適當提高加氯量,提高預氯化效果。

        源水水質出現異常,污染物質超過有關標準,但經過水廠正常處理,水廠源水水質可以達標時,水廠化驗室要實行24小時值班,加強水質檢測的頻率。

        2、較大水質事件

        當發生不明原因的水質惡化,污染物嚴重超標及水源性疾病爆發時,接到報告或發現源水水質問題的第一負責人,應立即向公司總經理報告,同時向有關部門報告,中心化驗室要加強對水源水質的監測,增加檢測頻率和檢測項目,并協同有關部門盡快查明原因。同時水廠要提高氯投加量,增加殺毒效果。采取必要的特殊處理措施,確保出廠水的水質達標,如果水質不達標,確需停止供水的,應當報經供水主管部門批準,并通知用水單位和個人用戶,直到水質達標后恢復供水。

        3、重大水質事件

        源水水質發生突發性化學污染事故時,接到報告的第一負責人,應立即向公司總經理報告。同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中心化驗室要協同有關部門迅速了解清楚污染物的種類、包裝、數量及出事地點等有關情況。加強對出廠水水質的檢測,對水源水質的監測應沿著源水上游在接近被污染的斷面采集水樣檢測或在取水口上游斷面采水檢測,同時可采取生物監測措施,若生物監測出現異常情況,化學檢測超標時,應立即停止供水,并通過媒體告知市民停止用水,直至水質達標后恢復供水。

        4、應急響應

        進入應急狀態時,各部門要立即到位,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防止事態擴大。發生一般水質事件,水廠化驗室要向水廠廠長和中心化驗室報告,由水廠廠長現場指揮,保證正常供水。發生較大水質事件,立即報告公司總經理,聽從總經理指揮,水廠和化驗室全力以赴,并會同有關部門盡快查明原因,研究對策,采取措施,并將事故的發生和處理情況及時向上級領導報告。發生重大水質事件,水廠廠長接報告后立即到達現場,了解情況,迅速向有關部門報告,請求啟動更高級別的應急預案,在上級領導的指揮下采取必要的應急措施。應將水體受污染情況向有關部門通報。

        二、水廠供水故障應急預案

        1、一般突發故障停水

        a、供電線路故障:引起突發臨時停水,能在短時間內恢復供電的。

        b、電氣控制或機泵設備故障:引起突發短時停水,能在短時恢復的。

        c 、加氯加藥系統故障:可能導致出廠水水質超過3NEU,能在短時內修復的。

        2、信息通知

        運行人員發現故障后,根據操作規程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并立即報告運行班長,運行班長及時判斷故障種類,迅速報告水廠廠長并通知機電維修人員。

        3、搶修措施

        機電維修人員到達現場后,查明故障原因及時處理,工作完成后,撤離安全防護設施,恢復供水。恢復供水后將維修信息反饋至水廠廠長。

        搶修責任人:技術部經理

        4、嚴重突發故障停水

        a 、供電線路故障:引起突發停水,能在12小時內修復的。

        b、電氣控制或機泵設備故障:引起突發停水,能在12小時內修復的。

        5、信息通知

        故障發生后,運行人員根據操作規程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并立即報告水廠廠長。廠長接到報告后立即到達現場,判斷事故等級,發生故障的情況及時報告公司總經理。

        6、搶修措施

        水廠廠長現場組織指揮,協調生產技術人員分析故障原因,制定搶修方案,組織搶修,搶修工作完成后,撤消安全防護設施,恢復供水。恢復供水后將維修信息反饋至公司總經理。

        西安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14

        1、總則

        編制目的

        為做好我鎮水旱災害突發事件防范與處置工作,使水旱災害處于可控狀態,保證抗洪搶險、抗旱救災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特制定xxx鎮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編制依據

        依據《xxx水法》、《xxx防洪法》、《xxx防汛條例》、《xxx河道管理條例》《取水許可制度實施辦法》、《水旱災害統計報表制度》制定本預案。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鎮范圍內水旱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水旱災害包括:大雨洪水、干旱災害以及由洪水、地震引發的堤防決口、水閘倒塌、供水水質被侵害等衍生災害。

        工作原則

        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人為本,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防汛抗旱并舉,努力實現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轉變,由單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轉變,不斷提高防汛抗旱工作的現代化水平。

        防汛抗旱工作實行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統一指揮。

        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城鄉供水安全為首要目標,實行“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防抗結合”的原則。

        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區域統一規劃,堅持因地制宜,城鄉統籌,突出重點,兼顧一般,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

        堅持依法防汛抗旱,實行公眾參與,專群結合。

        抗旱用水以水資源承載能力為基礎,實行先生活、后生產,先地表、后地下,先節水、后調水,科學調度,優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滿足城鄉生活、生產、生態用水需求。

        堅持防汛抗旱統籌,在防洪保安全的前提下,盡可能利用洪水資源;以法規約束人的行為,防止人對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資源又保護水資源,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相處。

        2、組織指揮及職責

        組織機構

        xxx鎮人民政府設立防汛防旱指揮部(以下簡稱鎮防指)。成員組成如下:

        工作職責

        負責領導、組織全鎮的防汛抗旱工作,擬訂全鎮防汛抗旱預案和行政區劃的調水方案,及時掌握全鎮汛情、旱情、災情并組織實施抗洪搶險及抗旱減災措施,統一調控和調度全鎮水利、水電設施的水量,做好洪水管理工作,組織災后處置,并做好有關協調工作。

        3、預防和預警機制

        預防預警信息

        汛情信息

        加強對當地災害性天氣的監測和預報,并將結果及時報送縣防汛指揮部和相關成員單位。當預報即將發生嚴重水旱災害時,鎮防汛指揮部應提早通知有關區域做好相關準備。發生洪水時,雨情、水情應在30分鐘內報到縣防指,為適時指揮決策提供依據。

        洪澇災害信息

        (1)洪澇災害信息主要包括: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范圍、受災人口以及群眾財產、農林牧、交通運輸、郵電通信、工礦企業、水電設施等方面的損失。

        (2)洪澇災情發生后,鎮防汛指揮部應及時向縣防汛指揮部報告洪澇受災情況,對人員傷亡等重大災情在災害發生后,應立即將初步情況報到縣防汛指揮部,并對實時災情組織核實,核實后及時上報。

        旱情信息

        (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發生的時間、地點、程度、受旱范圍、影響人口,以及對工農業生產、城鄉生活、生態環境等方面造成的影響。

        (2)鎮防汛指揮部應掌握水雨情變化、加強旱情監測,按照《水旱災害統計報表制度》的規定上報受旱情況。

        預防預警行動

        預防預警準備工作

        (1)思想準備。加強宣傳,增強全民預防水旱災害和自我保護的意識,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準備。

        西安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15

        為保證師生身體健康和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確保我校冬季取暖安全,根據本校實際,特制定冬季取暖應急預案如下:

        一、成立組織機構

        加強領導,認真做好冬季防寒取暖應急工作

        組長:xxx

        副組長:xxx

        成員:各班班主任、各科任教師

        明確職責,嚴格落實冬季防寒取暖安全工作的各項要求,組長負責全面工作,副組長負責工作的協調和反饋,成員負責工作的具體實施。

        二、基本情況

        取暖方式:鍋爐房采用電子速熱裝置取暖,各室為暖氣片供暖。取暖時間:周一至周五的上午6:00至下午4:00取暖范圍:全校幼兒園及小學的教室和專業室、功能室。

        三、事故預防及報告程序

        1、取暖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必須每天對鍋爐,各室內外等進行巡查,并記錄在冊,指定專人(我校為任桂林)整理記錄定期上報,學校要將相關記錄留檔備查。

        2、事故報告

        鍋爐房及室外、地下管道設備等有特別情況時,應立即向廠家應急人員報告,請專業人員前來處理,學校做好記錄工作。

        各室內暖氣設備出現漏水、不熱等故障時,應及時向校長報告,應積極采取應急措施,讓學生做好緊急避險工作,以防發生燙傷、凍傷、感冒等事件

        四、應急預案

        當出現如停電或其他安全事故時,學校安全取暖領導小組轉為安全應急指揮部,立即啟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要立刻撥打電話求助,向上級報告突發事件情況,并組織應急救援工作。

        事件發生后,做好學生安撫工作,及時查請事件發生起因,做好事件的發展分析、預測,開展救援工作宣傳,配合其他部門做好相關工作,確保師生減少或不受傷害。

        五、工作措施

        1、學校應對師生進行安全防火、防燙、防觸電等安全教育,讓學生拿握安全預防的基本知識和方法,提高學生的安全防范意識和應急處置事故能力。

        2、加強對相關安全預防知識的宣傳,讓師生們時刻注意安全。

        3、加強安全課教育,定期開展安全知識講座。

        4、切實進行安全預警演練,提高師生預防自救自能力六、廠家應急聯系方式:

        西安城市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16

        為了進一步加強衛生管理工作,根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 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 》,著力提高物業公司處理應急事故能力,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保障“XXX”小區飲用水衛生安全,為物業公司提供強有力的后勤保障,創建和構筑平安和諧社會。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為本,樹立和落實科學的發展觀和正確的價值觀,堅持預防為主,堅持日常巡查和定期大檢查相結合,從小事做起,處理事故做到迅速、科學。

        二、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成員及職責

        組 長:XXX 副組長:XXX 成員:XXX 領導小組職責:

        1、負責調度、協調應急處理事故

        2、做好應急救援和善后處理的各項工作

        3、負責上報有關事故調查情況

        三、具體措施(及預防措施)

        發現停水后,負責人必須在第一時間弄清事情發生的原因以及修復時間的長短,及時用通告和廣播通知各用水戶。若斷水時間超過 2 天以上,采取臨時送水等措施,要爭取消防部門援助,用消防車拉水供應用水。

        發現水體投毒,導致三人以上出現嘔吐、頭暈、腹瀉、暈倒或死亡,應立即采用應急預案:首先停止供水,通報上級有關部門到場,并配合保護好現場,通過了解中毒者開展各項調查,分析原因,移交相關部門處理。在處理事故的同時,做好應急用水保障工作,若斷水兩天以上,要爭取消防部門援助,用消防車拉水供應。并對二次供水設備的水池、水塔、水箱、管網進行反復沖洗,等取水送檢合格后,方能供水。

        傳染病高發季度或傳染病暴發,應督導二次供水部門人員聯系檢測部門對水池、水塔、水箱等進行檢測,確保飲水衛生安全。

        如遇洪水、山洪暴發,污染了水池、水塔、水箱及管網等,必須立即停水,清理污泥,污沙,反復沖洗水池、水塔、水箱及管網。管網恢復后水樣送檢合格,方能供水。

        四、應急處理程序

        1、接到報告后要立即停止運行二次供水設施,核實情況后,經應急小組領導同意,第一時間上報上級部門。

        2、立即撥打急救電話 120 ,救護、治療病人。

        3、負責保護好現場,穩定用戶情緒。

        4、若需公安部門配合,立即撥打電話。

        5、了解事故經過,做好調查。

        6、做好衛生防疫工作,配合上級部門做好善后處理。

        7、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取證、取樣工作。

        8、做好清洗、消毒和恢復供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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