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運輸的服務合同
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發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那么正式、規范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有關運輸的服務合同,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有關運輸的服務合同1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郵編:郵編:
電話:電話: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開戶行:開戶行:
帳戶:帳戶:
甲乙雙方為攜手合作,促進發展,滿足利益,明確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之相關規定,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結合雙方實際,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條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價款
貨物編號品名規格單位單價數量金額
第二條包裝要求
托運人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有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人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貨物起運地點:__
貨物到達地點:
第四條貨物承運日期
貨物運到日期
第五條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
第六條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
第七條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
第八條運輸費用、結算方式
第九條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托運人的權利義務
1、托運人的權利:要求承運人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托運后,托運人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托運時,有權向承運人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人,并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人所需費用。
2、托運人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人交付運雜費。否則,承運人有權停止運輸,并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托運人托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托運貨物。
二、承運人的權利義務
1、承運人的權利:向托運人、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人對其貨物有扣押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人應及時于托運人聯系,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并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于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人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承運人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到的通知。對托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以后,按規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后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簽訂變更協議。
2、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后,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費用,超過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托運人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托運的貨物,托運人應按其價值的%償付給承運人違約金。
2、由于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而招致調具斷裂、貨物摔損、調機傾翻、爆炸、腐蝕等事故,托運人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于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它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托運人應承但賠償責任。
4、在托運人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鐵道字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托運人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5、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規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時,托運人應償付承運人卸車等存費及違約金。
二、承運人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發運的,承運人應償付托運人違約金元。
2、承運人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到達,承運人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人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賠償托運人。
4、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應由承運人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人向負有責任的其它承運人追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運輸,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人不承擔違約責任:
不可抗拒;
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貨物的合理損耗;
貨運人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送等單位各留一份。
托運人:承運人:
代表人:代表人: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簽約日期:_年_月_日訂
有關運輸的服務合同2
委托單位名稱(甲方):咨詢單位名稱(乙方):
甲方茲有內蒙古凱萊大酒店工程委托乙方內蒙古誠澤項目管理有限責任公司,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特議定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委托的范圍及技術要求:
1、范圍:
(1)土建二次結構工程
(2)室內裝飾裝修工程
(3)室外裝飾裝修工程
(4)水、暖、電、通風、空調設備安裝工程
(5)維修工程
(6)附屬工程(園林綠化、市政、景觀等)
2、技術要求:全過程造價咨詢服務
3、負責施工單位對甲方的結算工作,不負責與紀檢委的結算工作。
二、甲方承擔的義務和責任:
1、負責提供下列資料:
(1)相關圖紙和設計變更通知等文件(安裝工程圖紙按比例出圖);
(2)隱蔽記錄和有關技術經濟鑒證;
(3)預(結)算書(含工程量計算式);
(4)招標書及招標答疑;
(5)施工合同書(含變更合同或補充協議及有關會議紀要等);
(6)施工日志、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
2、負責與有關方面的聯系和協調。
3、配合進行現場勘察。
4、按合同規定及時足額付給乙方咨詢服務費。
三、乙方承擔的義務和責任:
1、根據甲方提供的有效資料和現場勘察的情況,遵循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開展工程造價咨詢服務,以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
2、對所出具的咨詢結論真實性負責,且其準確率應保證在正常允許范圍內。
3、負責與有關各方進行聯系、核對和解釋。
4、保守機密,不得擅自與有利害關系的人員接觸或透露有關情況。
5、不得遺失甲方認為必須返還的資料。
6、在約定的時間內完成任務,按合同規定收取咨詢服務費。
7、不得收取各施工單位的任何形式下的禮金。
四、合同實施期限:
乙方負責在_20__年_3_月_1_日以前的現場跟蹤咨詢業務。
五、收費標準及結算方式:
1、收費標準:按工程總造價的‰(不含稅)計取咨詢服務費,乙方負責在_20__年_3_月_1_日以前的`現場跟蹤咨詢業務。如因甲方的施工工期順延,增加2萬元/月(不含稅)的咨詢服務費。
2、支付方式:每月5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3萬元的咨詢服務費,余款于20_年5月1日前結清。
六、技術成果的分享:
按節約投資額或核減結算值,甲方得______%,乙方得______%,并由甲方結算對一并付給乙方。
七、違約責任:
因違約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負責。
八、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
九、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自20_年10月1日起生效,至合同內容履行完畢,款項付清之日終止。
十、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十一、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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