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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務工人員管理制度(通用11篇)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外出務工人員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外出務工人員管理制度 篇1
一、目的
為了進一步規范員工外出流程及報銷,加強差旅費及有關費用的控制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三、外出定義
1、員工外出分為外勤和出差二種。
2、因公出差,于本市或本地區范圍內,當天往返的',視為外勤。
3、因公出差,不能當天往返,且發生住宿的,視為出差。
四、審批程序、權限和流程
1、員工因工作需要出差時,填寫《出差申請單》。并交由廠長審批,總工批準。
2、研發部人員因工作需要出差時,填寫《出差申請單》,由總工審批,并報請總經理批準。
3、項目組人員因工作需要出差時,填寫《出差申請單》,報請總經理批準。
4、公司總部人員因工作需要出差時,須填寫《出差申請單》,由人事部審批,報總經理批準。
5、員工出差國外一律由總經理批準。
6、各部門將填寫好《出差申請單》交由前臺處,前臺確定簽批完整后,掃描電郵至相關人員,并在第一時間通知到出納及人事行政部。
7、出納收到《出差申請單》,根據出差日期及出差人員級別購買火車票或飛機票。若火車售票系統內車票不足或無票情況下,需要更換出差日期,應在第一時間通知到相關部門負責人。
8、員工外出時,必須嚴格按照上述流程操作。因特殊情況未能履行出差審批手續的,可由部門負責人或相關人員代為填寫或出差后補辦。否則,視為曠工。
五、外出人員管理原則
1、出差人員必須采用高效、經濟、安全、便捷的交通工具、路線和時間出行,反對浪費行為,提倡節約。
2、外出人員公干時,應隨時保持熱情、禮貌、友好,自覺維護公司形象。
外出務工人員管理制度 篇2
1、外勤人員外出時,須在《外勤人員登記表》上登記簽字即可。外勤人員報銷:公司這邊只報車費,工廠除了報車費,另外報銷餐費和住宿費。但是沒有出差補貼。外勤寫外出單,出差寫出差單。餐費按15元/餐補貼中/晚餐。
2、出差人員選擇交通工具一般以火車/長途大巴為主,火車行駛6小時以內,乘坐硬座;6小時以上為硬臥。管理級人員或研發部人員可乘坐高鐵/飛機出行。特殊情況下,出差人員選擇飛機出行,必須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執行。出納也可綜合市場票價,擇優選擇交通工具。
3、普通員工一線城市餐費補貼50元/天,二三線城市餐費補貼40元/天;主管級以上人員一線城市餐費補貼70元/天,二三線城市餐費補貼60元/天。
4、部門負責人可根據出差具體情況(如工作量、工作環境等),為外出人員申請出差補貼,補貼標準為15—20元/天。
5、因工作需要產生的通訊費,出差負責人每月可享受100元/月補貼,特殊情況,可酌情增加報銷費用。出差人員出差時間不足一個月情況下,也可按此標準執行。
6、普通員工住宿費用報銷一般不超過120元/晚,管理人員不超過150元/晚。超出部分自理。
7、因特殊情況需要乘坐出租車的人員,須事前征得部門負責人同意后方可執行。否則不予報銷。
8、因公務出差,不得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項。因特殊情況,確實需要辦理私事時,應提前向廠長/總工申請,同意后方可辦理。否則按曠工處理。
9、出差人員中途改變路線時,應提前向部門負責人申請,同意后方可執行。
10、員工出差必須每天以郵件/電話形式向部門負責人匯報工作,不能以郵件形式匯報的,應每天記錄當天工作內容,并于返回后以郵件形式發放至相關人員。重要人員出差返回5天內應向總工和相關人員提交出差報告。
11、出差人員需要借款時,填寫《借款單》,并經相關負責人簽字后方可領取。
12、管理人員因個人原因需要參加會議、學習、培訓期間,公司提供有薪假,但每月不超過二次,每次不超過一天。公司不承擔任何食宿和交通費用。所產生的一切費用自理。
13、員工因病、因事需要在當地請假,可由出差負責人批準,并知會相關人員。出現無出差負責人或請假超過二天以上者,須報請廠長或總工批準。
14、因生病(需要住院)可按標準支付出差補貼,不報住宿費、餐費和市內交通費。住院期間出差補貼不超過10天。
15、出差中公休:出差過程中,若遇公休日,應以公務為重,繼續執行出差任務;若遇到出差單位公休無法辦公,可安排休息。
16、超期停留:出差過程中,因生病(未住院)交通中斷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超過預定期限停留的`,在核清事實基礎上,按實際差旅費報銷。
17、出差結束后回公司的交通費用,實報實銷;出差地請事假/病假,不直接回公司的,按出差地到公司的交通費用(火車硬座/硬臥)報銷;出差時遇法定節假日放假,不直接回公司的,不予報銷。
18、員工出差期間因工作需要加班按國家規定加班費計算。出差在途遇周六日可計作加班或安排調休。
19、外出時借道探親訪友須經部門負責人批準方可,相關費用不予報銷,探親訪友期間公司不予發放任何補貼。
外出務工人員管理制度 篇3
1、外出人員一律穿戴本公司安裝下發勞保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帶、工作服、大頭鞋(電工為絕緣鞋),要求衣服整潔干凈,衣物不全者每件罰款5元,衣物不整潔者罰款3元。負責人:王秀金、帶隊者
2、外出安裝及售后服務主要負責人一定要帶有安裝、售后服務記錄表,在現場做好記錄,并請對方單方相關負責人簽字驗收,丟失、忘記、不認真填寫者罰款5元。負責人:帶隊者
3、外出安裝售后服務主要負責人事先要計劃好所帶物品、工具等,如在現場需外購物品則要請示公司負責人,待服務結束后,由公司視情況進行處理。
4、外出所購物品、工具等在服務結束后交于庫房保管人員清點查收,并請其列單簽字后交于總經理。
5、外出人員在未完成任務情況下,如家中有事中途須回,則必須請示公司生產負責人或總經理,在準假后方可進行,途中日工資、車票、飲食票據視情況予以削減;如出現隱瞞不報的情況除扣除相應工資、車票飲食等補貼外,當事人并每天罰款10元,另外主要責任人知情不報者,要連帶每次罰款10元。
6、外出人員任務完成后,返回時要及時向公司匯報說明。
外出務工人員管理制度 篇4
1、目的
為了保證外出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和工程順利進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特制定本程序。
2、適用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公司外出施工單位及其人員。
3、職責
3.1生產管理部門負責外出施工全過程的組織協調,組織召開安全生產準備會。
3.1外出施工單位負責外出施工全過程的安全保障工作和安全告知。
3.2安全環境部門負責外出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
3.3人力資源部門負責外出作業人員的'安排和二級單位外出人員備案。
4、程序
4.1外出人員的安排與安全告知
4.1.1外出作業人員由人力資源部門統一安排,外出人員確定后,通知所在單位和安全環境部門。
4.1.2外出作業人員少于5人時,由所屬單位對其進行安全告知,并填寫《外出作業人員告知表》(見附表);當等于或大于5人時,應由生產管理部門組織召開安全生產準備會,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技術交底、人員生產組織調配等,并填寫好相應的安全告知表,若作業規模較大時,可由公司同其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
4.2外出人員安全管理
4.2.1外出人員由所屬單位或相關部門指定現場負責人兼管安全生產工作。
4.2.2負責人在作業前應對現場安全狀況進行確認,識別危險因素并采取相應的控制措施,制訂應急響應措施。
4.2.3外出作業負責人應對外出人員進行全面管理,作業時應督促職工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不服從指揮的人員,由施工單位或人力資源部門按公司的管理制度進行處罰。
4.2.4作業人員外出作業期間應服從負責人指揮,作業過程中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做好自我防護。
4.2.5外出施工發生安全事故后,現場負責人應立即采取傷員救護和事故控制措施,并通知公司派人前往處理。
4.3二級單位承包工程外派施工人員時應報人力資源部門備案。按4.1.2條進行安全告知。對外出人員的`安全管理按4.2條執行,由單位對安全生產負責。
4.4監督檢查
4.4.1外出施工單位負責人應定期派人到施工現場布置和檢查工作,包括安全生產工作。
4.4.2當外出施工時間超過一個月以上,工程量大且復雜時,安全環境部門可視情況派人到現場檢查安全生產工作。
4.4.3責任單位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隱患的排查,對檢查發現的安全隱患,責任單位應及時采取整改措施,消除隱患。
4.4.4安全環境部門在檢查時發現的問題,除通知責任單位(人)進行整改外,對發生的重要問題要及時報告公司領導。
4.4.5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不執行本規定、忽視安全、違章指揮、無安全保障、冒險蠻干而造成人員傷亡及經濟損失的,安全環境部門進行調查分析后,要追究部門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并進行處理。
外出務工人員管理制度 篇5
1、為了便于管理及有效控制辦公成本,提高日常辦公效率,公司不配備辦公專用車輛,采取私車公用補貼及公司員工因公外出交通費報銷相結合的管理辦法。
2、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各部門或崗位的私車公用及公司員工因公外出交通費報銷管理。
3、本辦法所稱私車公用是指符合一定條件的人員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將其私有車輛用于公務活動。(不包括已實行工資本身含費用包干人員)
4、對于有私車公用的'部門或崗位,根據公司各部門或崗位工作性質,外出辦公事頻繁程度,核定一定額度的交通費用補貼限額(詳見附錄一)。每月隨車輛所有人工資一并發放,公司不再對其辦公交通費用予以報銷。
5、車輛所有人在領取車輛私車公用補貼后,應按時保證本部門日常辦公用車需求及公司特殊情況下的車輛調配使用,如未能保證應說明理由,以便于公司另行安排。如未及時說明導致公事延誤造成損失則本月補貼扣除,如有多次則停止其私車公用活動及補貼。車輛使用原則定車定人。
6、對于未有私車公用的部門或崗位,員工因公外出辦事,原則上應乘坐公共交通車不鼓勵乘坐出租車,但因特殊情況確要坐出租車的,經本部門領導批準后可乘坐出租車,費用報銷時需在費用報銷單上注明起止地點,時間及因何外出等情況說明,實報實銷。
7、屬私車公用車輛,必須按時向車輛管理部門交納相關規費,車輛一切規費由車輛所有人自行承擔。
8、私車公用車輛在因公外出情況下,違反交通法規,罰款由當事人自行負擔。如發生交通事故,除應先急救傷者及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外,應立即聯絡單位主管或處理,并通知保險公司辦理理賠及確認肇事責任。
9、對因公須至外地出差,必須駕駛私有車輛時,應先向部門主管或相關負責人提出申請,經核準后本次外出費用經核對后予以實報實銷。未經批準異地出差所產生費用自行承擔。
10、公司對私車公用的辦公使用管理及調派歸口公司行政部。
外出務工人員管理制度 篇6
(一)總則
第一條本辦法依據機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人事管理規則之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出差旅費之支給概依本辦法辦理。
第三條本公司員工出差分為:
1.當日出差:出差當日可能往返者。
2.遠途出差:出差必須在外住宿者。
3.國外出差;赴國外出差者。
(二)當日出差
第四條員工當日出差時由科長以上主管核準之。
第五條當日出差每延誤正餐時間一小時以上得按延誤餐次支給誤餐費每餐30元。但外勤已支津貼人員概不支給誤餐費。
第六條當日出差除依前條規定支給誤餐費外不另支付出差旅費。
第七條當日出差之交通費憑乘車證明實數支給。
第八條當日出差人員必須于當日趕回,不得在外住宿。但因實際需要,事先呈奉各部經理以上主管核準者按遠途出差辦理。
(三)遠途出差
第九條本公司員工奉命或因業務需要遠途出差時必須事先填報出差申請書(格式另定,記明出差日程、出差目的地及出差要務等呈部(室中心)經理(主任)或分公司經理核準后方可出差。
第十條遠途出差之員工得在出差申請書添附出差旅費概算表向財務單位預借旅費。
第十一條未及呈準出差人員須補辦手續后方得支給出差旅費。
第十二條出差人員因急病或不可抗力之天災地變致無法在預定期限返回銷差而必須延長滯留,得據出差者之申請,經調查確實無誤乃得支給出差旅費。
第十三條出差人員必須于公畢返回后三日內填具員工出差旅費報告單請領出差旅費。
第十四條出差人員之交通工具除可利用公司車輛外,以利用火車、公路車為原則。但因特急事情經協理以上人員核準者得利用空運交通工具。
第十五條出差人員之交通費憑乘車證明以實費計算支給。因乘坐出租汽車三輪車,無法取得乘車證明者呈請部(室、中心)經理(主任)以上主管核準后得實數支給之。
第十六條使用公司交通車輛或借用車輛者不得申領交通費。
第十七條員工遠途出差旅費,按下列標準支給:表3.4.5
第十八條遠途出差如利用夜間(午后9時以后,午前6時以前)車次,住宿費減半支給,但不支給日當。
第十九條日當自出發日起算至回公司之日給付之,但午后出發或午前回公司者減半支給。
第二十條出差人員每日必須作成出差日報向各直屬主管報告。
第二十一條住宿費按出差人員在外住宿日數定額支給。
第二十二條出差人員住宿費必須取得住宿費憑證(旅社給一發票),但住宿在自宅(含其他住宅)或本公司招待所未取得住宿費憑證者減半支給住宿費。
第二十三條與經理以上人員隨行,其住宿費不夠時得呈經上級人員核準,憑住宿費支給憑證支給與上級人員同等之住宿費或實費。
第二十四條各分支機構人員因業務需要或受命到總公司述職,比照遠途出差支給日當及住宿費。但支領外勤津貼人員不得支給住宿費。
外出務工人員管理制度 篇7
第一條為了加強公司財務工作的管理,為了規范財務工作程序及財務人員的分工考核,為了促進公司經營業務的發展、從財務工作的角度提高公司經濟效益,現根據國家有關財務管理法規制度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財務部門工作的基本任務
(一)建立健全財務工作制度,及時做好財務收入與支出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二)及時有效的管理好公司及客戶的資金,保證借貸業務的資金本金和利息的準確到位;同時監督資金正常運行,維護資金安全,開辟財源。
(三)加強財務日常核算與月度結算的管理,以保證每一筆業務數據及時準確的統計出表及記入帳薄,月度終了要提供會計資訊,利用財務會計資料及時進行經濟成果分析。
(四)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五)監督公司財產的購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綜合管理部定期進行財產清查,如電腦、空調、打印機、辦公桌椅等。
(六)按期編制各類會計報表和財務說明書。
第三條公司財務部由財務總監、會計、出納等工作人員組成,業務量小的時候可以一人兼多崗,比如出納可以兼文員,會計兼后勤管理,但會計與出納不能一人兼管。
第四條公司各部門和職員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規定,不能為省事兒搞特殊化。
第五條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核算、報帳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按期報帳。
按照經濟核算原則每月終了出具公司成本和利潤報表,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公司參謀。
應根據帳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及董事長并,會計報表每月編制并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會計簽名或蓋章。
應當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帳簿記錄與實物相符、會計現金銀行總帳與出納的現金銀行明細帳相符。
妥善保管未歸檔前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它會計資料。
完成總經理及董事長交付的其它工作。
第六條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5000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
(二)不坐支現金,不以白條抵庫存現金。
建立健全現金及銀行帳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及時與會計對賬保證金額的準確。
嚴格支票管理制度,支票使用時須有"支票領用單",經總經理及董事長批準簽字后將支票按批準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登記號碼,簽經手人備查。
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帳、報帳工作。
配合會計做好相關帳務處理及業務數據統計工作。
完成總經理及董事長交付的其它工作。
第七條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并在記帳憑證上簽字。
第八條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九條制度化、規范化使用和保管好公司內部的原始憑證,內部原始憑證是公司經營業務活動的書面證明,是會計核算的主要依據。
第十條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內部審計。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第十一條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單位實行會計監督。
第十二條財務工作人員發現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及董事長書面報告,并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財務工作人員對上述事項無權自行作出處理。
第十三條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十四條公司員工借款
員工現金借款需由經手人填寫“借款申請單”,經項目經理、部門經理、總經理審批后到財務支取,超過經手人工資50%的需由董事長鑒字。
凡借現金1000元以上的必須提前與出納約定,以便提前準備。
第十五條報銷時間及報銷憑證的規定。
(一)公司財務人員支付每一筆款項均須總經理及董事長簽字,總經理及董事長外出應由財務人員設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補簽。
所有當月發生的費用應于當月報銷,最遲不能超過次月10日。對于報銷時短缺的金額,財務人員要及時催辦,超過還款期限即轉應收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
所有填制的報銷單據,應字跡清楚、不能涂改,否則財務不予受理。
所有由外部取得的報銷憑證,必須是稅務部門或財政局統一規定使用的正式單據,(印稅務局章、財政局章并蓋有收款單位財務章)一切非正式單據不能作為報銷憑證,報銷憑證抬頭一定要寫上本單位名稱。
第十六條無論何種匯款,財務人員都須審核《匯款通知單》,分別由經手人、部門經理、總經理及董事長簽字,會計審核有關憑證。
第十七條發票的開具及管理:正式發票由客戶經理親自送達,或者由客戶親自來公司拿取。由于未按照規定送達發票,造成發票遺失,公司將根據造成的損失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
第十八條工資和提成由財務人員依據綜合管理部及各部門每月提供的核發工資及提成表,交主管經理審核,總經理及董事長簽字,財務人員按時提款,次月日發放工資,填制記帳憑證,進行帳務處理。
第十九條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它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
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由總經理指定專人歸檔保存。
會計報表應分月報、年報、按時歸檔,由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并分類填制目錄。
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復制、摘錄會計檔案,須經總經理及董事長批準。
第二十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并扣發本人月薪:
1、超出規定范圍、限額使用現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庫存現金金額留存現金的;
2、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的;
3、利用帳戶替其它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的;
4、保留帳外款項或將公司款項以財務人員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的;第二十一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財務人員應予解聘。
5、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6、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帳表、文件資料的;
7、偽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的;
8、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
9、在工作范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于玩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10、有其它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辭退的。
外出務工人員管理制度 篇8
學院教學委員會是指導、評價和處理學院重大教學事項的機構。院教學委員會由院領導、教研室主任及辦公室主任組成,主任委員由主管教學工作的副院長擔任。
為了做好全院教育教學工作,特制定我院教學委員會工作制度。
第一條 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基于《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履行指導、評價和處理音樂學院教育教學工作的職責。
第二條 組織教育教學理論的學習和討論,堅持改革、創新,始終把“培養人”作為一切工作的`中心。
第三條 主持和審查學院重要的教學事項:
1、主持修訂《教學計劃》;
2、主持制訂學科、專業及課程發展與建設規劃;
3、審定教學大綱;
4、擬訂學院年度教學工作要點;
5、組織對教師教學工作及課程建設的評估;
6、組織申報教研立項;
7、審核、審定教師資格及調入和留校教學人員;
8、組織申報職稱人員的教學審核工作;
9、審核教師教育教學成果獎勵;
10、認定及處理重大教學事故;
11、組織指導教育實習工作;
12、組織指導畢業論文工作;
13、負責審核畢業資格及學士學位資格;
14、審核優秀畢業生評選結果。
外出務工人員管理制度 篇9
第一條為嚴格加強公司內部管理,提高公司各部門的工作積極性和工作效率,提高企業效益,做好各種保密管理工作,貫徹積極防范、突出重點、方便工作、內外有別的方針,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的財務機密是關系公司的權利和利益,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內的人員知悉的事項,公司每一名員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義務;
第三條公司實行嚴格的財務保密和處罰制度。
第四條公司財務機密的范圍:
⑴、公司財務狀況,經營狀況;
⑵、財務部的收款、存款、付款、現金流量等財務狀況;
⑶、客戶資料情況,合作伙伴情況,以及公司將要發展方向的方針、策略;
⑷、材料設備采購方式、采購價、采購渠道,采購合同,分包商資料情況;
⑸、項目成本核算、經營成本、勞動力成本、機械成本、管理成本;
⑹、技術、文檔資料、計算機內不能公開的資料;
⑺、合同及分包商合同、協議;
⑻、在經營活動中的保密行為;
⑼、投標價格、投標預算、投標書;
⑽、公司領導臨時交待的保密事項;
第五條一切不宜對外或對內,泄漏會對公司利益造成不良影響的會計資料和信息等財務機密,均屬公司保密范圍,未經董事會許可任何人不得向外泄漏,同時禁止向外傳播;
第六條公司財務部門需向外部報送的會計資料必須經公司董事會、財務總監和財務經理許可并由公司行政部進行相應登記,加蓋公章后予以報出;公司內部其他職能部門需要查閱、審查、借閱、復印、拷貝會計資料的,必須經財務總監和財務經理批準許可后方能執行;
第七條會計憑證、賬薄、報表、財務會計報告,經營意向、決策資料,財務安排、關系客戶資料、財務會議記錄,公司有關財務制度、銷售傭金制度、員工工資福利及其獎金情況、證件、印章,會計數據、會計資料及其會計載體(包括計算機、稅控裝置及程序、電算化程序、備份文字數據的軟盤、光盤及移動硬盤等),財務設備等各種資源管理,均適用此保密制度;
第八條各主管會計在其職責范圍內,按會計核算期準確及時的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薄、編制并報送各種報表、編寫財務會計報告,定期將其整理裝訂成冊進行臨時性保管,兩個會計年度后,各主管會計必須及時移交給公司檔案管理部門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進行管理。在臨時保管期間,財務總監有權現場查閱和審查憑證、賬薄、報表及報告。其他任何人不得在未經財務總監或主管領導批準的情況下出借或復印會計憑證、賬薄、報表及報告;
第九條財務部門各崗位要加強保密工作教育,提高保密意識;要求財務人員必須做到下列幾點:
⑴、不該知道的不要問,不該說的不要說,不該動的資料不要動;;
⑵、交際活動中,注意保守公司機密,不準隨便談論公司機密情況;
⑶、沒有授權不準談論及動用的機密資料,凡是標有機密字樣的公司資料用后都必須歸還;
⑷、董事會或主管領導交待的工作,沒有特別說明的理由,你不能追根究底,努力完成交待的工作即可;
⑸、董事會及主管領導有權知道員工所掌握的'有關公司的信息、資料及其工作成果;
⑹、員工不得泄露業務或崗位上的機密,對于非本人工作職權范圍內的機密,做到不打聽、不猜測,不參與并制止小道消息的傳播;非經發放部門或文件管理部門允許,員工不得私自復印和拷貝有關文件;
⑺、員工有義務向董事會及主管領導如實匯報公司財務活動中的工作人員及其工作行為;對于其違章工作行為,不得虛報、隱瞞、猜測,必須如實匯報;
⑻、各財務人員不得在未經公司董事會同意的情況下將其掌握的公司經營狀況、資金使用狀況透露給其他任何人知曉;
⑼、發現泄密或者及有可能泄露公司秘密的言論、文檔等,要及時向主管領導或董事會匯報,以便及時彌補可能造成的損失;
⑽、發現其他員工有泄密行為或非本公司人員有竊取機密行為和動機,應及時阻止采取補救措施并向董事長匯報;
第十條凡違反上述規定者,視其下列情況之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警告,并處罰款100元--500元。
⑴、因操作失誤,尚未造成嚴重后果或經濟損失的;
⑵、因無主觀故意泄露公司有關信息,尚未造成公司內部混亂、引起嚴重后果或經濟損失的;
⑶、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補救措施的;
第十一條凡違反上述規定者,視其下列情況之情節輕重,予以辭退并酌情賠償經濟損失或追究法律責任。
⑴、故意或過失泄露公司財務秘密,造成嚴重后果或重大經濟損失的;
⑵、違反本保密制度規定,為他人竊取、刺探、對外轉讓、出售或違規提供公司秘密的;
⑶、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保密規定的;
第十二條凡違反上述規定者,由財務總監組織有關部門及人員對其情節的輕重及經濟損失大小做定論;
外出務工人員管理制度 篇10
(一)負責領導辦公室的服務工作;
(二)負責區領導、機關各類會務的安排和服務,及時向機關事務管理局辦公室通報會務安排情況;
(三)負責會議登記和提前確認工作,確保會議如期召開:
(四)負責按會議召開的單位、出席人數和召集的領導職務來決定會議的大小,采取相應的服務措施:
(五)負責安排工作人員對會議室進行布置,保障會議室整潔舒適;
(六)負責在會議進行期間巡查,及時處理突發事件,確保會議順利進行;
(七)日常會務工作
1、小型會議的會務工作
(1)服務員必須注意自己的儀表,穿好工作服,戴好工作牌,提前30分鐘到崗;
(2)到崗后首先檢查燈光、空調、影視音響設備是否正常,發現異常及時向主管領導報告;
(3)仔細做好會議室的桌子、凳子等的清潔衛生工作,保證有一個舒適整潔的會議環境;
(4)提前將消毒好的茶杯擺放好,準備好茶葉,打好開水,提前15分鐘在會議室門外面帶笑容站好等待迎接參會人員;
(5)參會人員進入會場后,服務員應舉止大方地為他們遞上茶水,并每隔15分鐘加茶水一次;
(6)服務工作要細致周到,服務中要做到三輕(走路輕、講話輕、動作輕):
(7)會務服務中心負責人必須到場監督服務員工作,巡視會議室的`準備情況和會議的進行情況,以便有突發事情時及時應對;
(8)會議快結束時,服務員在會議室門外站好準備歡送參會人員:
(9)會議結束后,及時做好茶杯及會議室的清潔衛生工作,并關好燈、音響、空調、門、窗等。
2、中、大型及重要會議的會務工作
(1)客戶服務部接到中、大型及重要會議通知后,作出詳盡的會務安排并及時向機關事務管理局辦公室匯報;
(2)客戶服務部根據會議需要,提前一天準備好橫幅并作好相關協調工作:
(3)提前一天對會議室進行全面檢查,應與會議主辦單位保持聯系,對座位數、名位牌、會標等進行核對,同時應對影視、音響設備、燈光、花卉擺設、茶水、茶杯準備、衛生情況、進出通道進行檢查,要求達標后對會議室進行封閉管理,不準無關人員進入會場(會議室);
(4)服務員必須注意自己的儀表,穿好工作服,戴好工作牌,提前1小時到崗;
(5)仔細做好會議室的桌子、凳子等的清潔衛生工作,保證有一個舒適整潔的會議環境;
(6)提前將消毒好的茶杯擺放好,準備好茶葉,打好開水,提前15分鐘在會議室門外面帶笑容站好等待迎接參會人員;
(5)參會人員進入會場后,服務員應舉止大方地為他們遞上茶水。并每隔15分鐘加茶水一次并牢記領導飲用茶水的習慣,以便做好個性化服務;
(6)若領導有事交待,應主動熱情地走上前去詢問,及時辦好領導交待的事情。服務工作要細致周到,服務中要做到三輕(走路輕、講話輕、動作輕)。
(7)會務部部長必須到場監督會務t作人員的情況,巡視會議室的準備情況和會議的進行情況。以便育突發事情時及時應對;
(8)會議快結束時服務員在會議室門外站好準備歡送參會人員;
(9)會議結束后,及時做好茶杯及會議室的清潔衛生工作,并關好燈、音響、空調、門、宙等;
(10)安全管理部在會議期間應加強與機關事務管理局保衛科聯系,防止無關人員進入會場擾亂會議,應注意會議期間用電設備的工作情況,防止事故產生,保證走火通道的餐通,緊急情況下,應有服務員在場進行疏導。
外出務工人員管理制度 篇11
一、業務收入管理
醫院所有的業務收入必須通過收費部門,各收費室必須按照收費登記表所列項目,對每一張處方或其他業務收入款項進行逐項登記,收款后給交費人開據有效發票,每天中午藥房交班前與藥房核對后結帳,除特殊情況及銀行原因以外當天的業務收入款項,當天必須存入銀行,不準坐支或挪作他用。
二、業務及費用支出
1、藥品衛生材料采購的管理
各組長及藥房負責人,因開展業務需購進藥品或衛生材料,先填制《藥品材料采購計劃》一式三份,交藥事管理委員會審批后由單位統一購進;藥品或衛生材料購回后,由藥品庫房負責人及組長清點、簽字后填寫藥品入庫單一式二份,單位統一結算。
2、費用報銷
A:為個人目的:職稱評定及考試、繼續教育、自學考試、函授教育、電大、夜大、或證件填發為個人名字考試學習等發生的差旅費不能報銷,也不能報銷其他任何費用。
B:通過單位安排的其他不同形式的醫學講座、學習、學術交流會議等。在報銷會議費時,應有稅務部門印章的正式單據,并附會議通知文件或復印件。
3、差旅費的報銷
A:職工因公出差報銷標準嚴格按照縣委、縣府縣財政局文件規定。
B:因公出差每人每天住宿費最高:省外一般地區30.00元,省外經濟特區35.00元,成都市區25.00元,省內其余地市州(包括綿陽市)1500元,北川縣城12.00元,北川縣的各區鄉10.00元。
C:住宿費只按規定標準報銷,因公派出參加各種講座、學習、學術交流或會議,不得按召開單位超標準收取住宿費的票面處理,超過標準部份一律由當事人處理。
D:因公出差每人每天在途出差補助或住勤補助(每天每人只能填報其中一項):省外一般地區10.00元,省外經濟特區15.00元,省內8.00元,綿陽市5.00元,縣內4.00元,小壩轄區內1.00元,本鄉內無補助;往返區間車票及往返市內公共汽車票據實報銷,包括三輪車及中巴車在內的出租車費一律拒報。出差人員返回單位后,半個月內必須結清包括差旅費在內的經濟手續,過期不愿意報銷差旅費者作為自動放棄處理,以后不再補報。
4、公務接待費
加強內部財務管理和費用開支管理,接待費開支總額不得超過本單位全年公務費的2%,接待費財務上單獨列項反映。
5、獎金、取暖費及職工醫藥費
A:獎金開支:除工資、醫藥費、取暖費及特殊規定(需另附批準文件)外,所有發放的個人部份應視為獎金,其發放標準按文件之規定,全年發放月獎、年終獎及其他名稱的獎金,總額度不超過全院增收節支總額的28%。按稅務部門規定,月工資超過國家平均水平者,進行納稅,并由納稅人主動繳納。
B:取暖費開支:從上年的12月、次年的元月和2月,標準每職工每月10.00元。
C:職工醫藥費:由醫院義務代管,由職工個繳納特殊醫療保險,同時按年度職工本人工資總額的2由個人計繳;按全院職工年工資總額的6由單位繳納。
職工門診及住院發生的.醫療費用,按北川縣社會保障局文件規定執行。年末時,職工將手續齊備的醫療費單據主動交到財務處,由醫院歸集后到縣社保局報領費用,醫院不越權為職工墊支或報銷任何醫療費用。
6、職工因病或生小孩不能上班(生小孩假期為75天,難產、剖腹產或雙胞胎增加15天),工齡在10年以上者,享受下列工資待遇,工齡不滿10年遞減總額10。
A:不能上班的兩個月內執行:固定工資+活工資。
享受護士工資系列的職工需要重新計算活工資,以下相同。
B:從第三個月起執行:(固定工資+活工資)×90。
C:從第六個月起執行:(固定工資+活工資)×70。
D:滿一年起執行:(固定工資+活工資)×50。
E:滿三年起執行:(固定工資+活工資)×40。
三、職工借款
原則上職工不能借支公款,若特殊情況,例如:長時間出差、因病住院、批準外出辦公事或批準為單位代購物品者,可由借款人開據財政統一格式的借據,經院長審批后,出納方可支借款項--出納無權私借公款,返回單位后及時歸還借款,逾期一個月未歸還者單位(出納)有權在次月工資中抵扣。職工因私有急事,除上述手續外,一般情況預借款金額不得超過職工本人次月工資的50。
四、醫療設備、一般設備等固定資產的管理
科室購進醫療設備或一般設備,先由科室負責人遞交書面申請,經院務委員會討論后由醫院統一購置,實物購回由科室或驗收人在憑證(或調撥單)上簽字。
五、財務監督與管理
財會部門除每月向縣衛生局報送會計報表和軟盤外,每月還必須為院長提供會計報表,同時在院務委員會(或職工會)上公布、宣傳、講解有關財務政策或收支情況,提出合理化建議,院務委員會主動征求職工對財務工作的意見,及時發現、糾正、處理問題。
六、報銷程序
除專用特殊憑證外,報銷憑證必須是經稅務部門確認、蓋有稅務公章字樣的稅務憑證,嚴禁各種白條子入帳。
除購入本地中藥可由稅務部門開票以外,放射材料、檢驗材料、B超材料、五官材料、婦科材料、外科材料及其他各種衛生材料等,必須有專用或專業發貨票,只有稅務發票而無專業、無專用發票無效。
各科室及職工個人一般性正常的業務開支,持有效合法的報銷憑證,需有經辦人(小組公共性支出由組長)、證明人簽字后,交財務會計審核,再由院長審查批準后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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