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生校服管理制度(通用6篇)
在當下社會,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那么制度怎么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初中生校服管理制度(通用6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初中生校服管理制度1
為了確保校服質量安全,保xx大學生在校學習的健康、安全,根據xx市有關方面文件精神,特制定學校校服采購制度:
1、堅決貫徹執行《xx市人民政府辦xx廳轉發市教委等六部門關于加強本市中小學生校服管理若干意見的通知》(滬府辦發[20xx]10號)的精神,切實維護學生的身心健康與利益.
2、學校校服采購供應工作必須嚴格遵循“以校為本”原則.本校學生是否穿著校服,必須通過校務會,聽取學校家長委員會意見后決定。并由家校雙方制定相應的校服采購、校服穿著制度,經學校家長委員會審議通過后在學校網站、公告欄公布。
3、學校在采購過程中應通過綜合比較,選擇生產安全、管理規范、質量保證、服務到位的校服生產企業,并按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教委發布的校服采購格式合同,與校服生產企業簽訂合同,并送教育局備案。
4、校服合同價格應在市教委、市物價局、市財政局制定并公布的學校代辦校服價格范圍內,由學校在聽取家長委員會意見后,與校服生產企業約定。
5、學校接收校服時,必須查驗生產企業名稱標識、面料成分標識、洗滌標識、規格型號標識等是否齊全,是否有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本批次產品質量檢驗合格報告等.質量標識不齊全、與樣衣標準不一樣、未出具校服質量檢驗報告等,學校可以拒收。
6、學校在把校服發給學生前,應當按照質量技監部門規定的抽樣送檢比例,主動將每批次校服抽樣送檢.檢測合格后,在學校網站內進行公布,再將校服發放給學生。
7、學校學生校服管理工作實行“問責追究”制,列入學校考核內容.采購供應工作中如發生安全質量問題的,學校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8、校服采購供應工作接受教育局紀委、審計、安全管理中心等部門的監管。
初中生校服管理制度2
校服是學校學生精神風貌的體現,學生統一著裝既規范行為舉止、增強自我約束力,又提升同學們的自信心和朝氣蓬勃的精神狀態;學生統一著裝,還有利于學校對學生進行教育和管理,有利于學校和班級進行集體教育、教學活動。為使校服穿著規范化、日常化,學校特作如下管理制度:
一、著裝要求:
1、星期一至星期五,學生在學校期間都要穿好校服.季節更替或有特別安排時,學校會另行通知.
2、出席學校的集體活動、重要儀式或外出考察,學生都須穿著校服.
3、穿著校服要整潔,穿夏裝時紐扣從第二個開始往下必須扣上,穿著運動服時要將上衣拉鏈拉至胸部以上.
二、愛護要求:
1、學生要愛惜校服,養成良好的穿著、保護、洗滌、存放習慣.
2、不得在校服上吊掛飾物,不得在校服上寫字或涂畫.
3、校服損毀或丟失,需到總務處登記購買.
三、管理監督:
1、班主任具體管理本班學生穿著校服,負責校服的發放和穿著管理.政教處負責全校學生穿著校服的檢查和教育工作.
2、將學生穿著校服情況列入班級值周檢查內容,與班級一日常規考核掛鉤.
3、值周班級和值周教師重點檢查升旗、課間操等集體活動時學生穿著情況,并及時反饋.
初中生校服管理制度3
校服是一個學校對師生管理與學生精神風貌的體現,學生統一穿校服,有利于提升自信心,保持朝氣蓬勃的精神狀態,培養團隊意識,規范行為舉止,加強自我約束,有利于抵觸相互攀比和穿著奇裝異服的不良習慣,也有利于學校對學生的教育管理和開展教育教學活動,有利于推進校園文化建設。
為進一步推動我校精神文明建設,更好的加強內部管理,塑造建寧學子良好的精神面貌,經校委會決定,為規范校服著裝,特制訂如下管理制度:
一、著裝要求:
1、學生在學校期間必須穿著校服,校服必須成套著裝。季節更替或者有重大活動安排時,根據學校通知著裝。
2、學生以班級為單位集體參加活動,必須穿著統一校服。組織者嚴格要求,禁止不穿校服者參加活動。
3、穿著校服要整潔,上衣拉鏈位置不得低于領口以下15厘米。
4、因特殊原因不便穿校服者,須向班主任遞交有家長簽署意見的申請書,經年級組長審查無誤后上報有關領導,批準后方可不穿。
5、各年級不穿校服者須報政教處登記備案。
二、愛護要求
1、學生要愛惜校服,養成良好的穿著、保護、洗滌、存放的好習慣。
2、不得在校服上吊掛飾物,不得在校服上寫字或者涂鴉。
3、校服損毀不能穿或者丟失時,學生應及時補增。
三、管理監督
1、班主任具體管理本班學生的穿著校服。政教處負責全校、年級組負責本年級的學生穿著校服的檢查,教育工作。
2、學生穿著校服情況列入日常行為規范評比項目,對不符合服飾要求的,按人次扣減相應的考核分。
初中生校服管理制度4
校服是一個學校學生管理與學生精神風貌的體現。學生統一著裝,對培養團隊精神、平等意識、抵制相互攀比、奇裝異服的不良習慣,規范行為舉止、增強自我約束力、提升自信心和朝氣蓬勃的精神狀態,都有積極作用。為使校服穿著規范化,日常化,進一步推動校園文化建設,展現上南中學學生良好的精神風貌,塑造上南學生的良好形象,學校特制定如下管理規定:
一、著裝要求:
1、星期一至星期五,學生在學校期間原則上必須穿著校服。各年級組長根據天氣變化情況決定本年級統一穿著哪一款校服。
2、每周一及重大節日儀式活動,全體學生必須著正裝(男:西裝套裝,領帶;女:套裝,西褲)
2、學生以班級、年級為單位集體外出參加的活動,必須穿著統一校服。組織者要嚴格管理,禁止不穿校服者參加活動,通知家長,作為班級考評記錄在案,同時不退還該生的活動費用。
3、穿著校服要整潔,上衣拉鏈位置不得低于領口以下15厘米處。
4、因特殊原因不便穿校服者,須向班主任、年級組長遞交有家長簽署意見的申請書,經批準后方可不穿,同時須報請學生處登記備案。
二、愛護要求:
1、學生要愛惜校服,養成良好的穿著、保護、洗滌、存放習慣。
2、不得在校服上吊掛飾物,不得在校服上寫字或涂畫(校服內縫制學生姓名除外)。
3、校服損毀或丟失,應馬上上報學生處要求補辦;若要更換尺碼,于第一學期初經學生上報后向廠家購買。
三、管理監督:
1、班主任具體管理本班學生穿著校服,負責校服的發放和穿著管理。年級組長負責本年級學生穿著校服的檢查、教育工作。
2、管理程序:對未經批準而不穿校服的學生,按違反校紀、校規處理。第一次,班主任進行批評教育,要求該生寫出“說明書”;第二次,年級組長請其家長共同對該生進行批評教育,要求該生寫出“保證書”;同時取消該生的各類先進、模范的評選資格;第三次,學生處請其家長共同對該生進行批評教育,給予紀律處分,并取消該生所在班級各類先進稱號及班級評選各級、各類先進資格。
3、學生處對班主任和年級組長的`工作進行監督。在不定期的檢查中,發現學生無故不穿校服較多,則追究班主任和年級組長的責任,按管理事故處理。
4、班主任老師必須時刻強調學生要妥善保管,不得故意污損和丟棄校服。故意污損校服的,除給予處分外,必須及時清洗,洗不掉的,不得再穿,由學生重新在學校自行購買,認為校服不好或其他原因故意丟棄校服的,除自行購買補齊外,還要追究相關責任。
四、檢查考評:
1、學生穿著校服情況列入年級與班級考評及優秀班主任考核項目。
2、學校將不定時抽查校服穿著情況,對不按規定穿著校服者及班級進行通報批評,并扣除班級量化考核分:
①對不穿校服、不戴校徽者,每人次扣10分(上衣非校服者扣5分,褲子非校服者扣5分)。
②校服穿著不規范者,如不拉上上衣拉鏈,每人次扣5分。
③對不遵守學校規定,穿著奇裝異服,有損學校形象者,除按規定扣分外,將按《上南中學學生管理處分規定》作出紀律處分。
④嚴禁在校服上亂寫亂畫。發現此類現象,每處扣10分,并按本規定三—4條追究處理。
3、值周班級和值周教師重點檢查升旗、課間操等集體活動,不符合服飾要求,每1人次扣10分。
4、體育及各類活動課(含音樂、美術、勞技、實驗課)的相關教師有義務及責任在課后督促學生穿帶好校服。如在相關場所發現有丟棄的校服,將按本規定三—4條追究處理。
五、本規定自20xx年9月1日起執行
初中生校服管理制度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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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服是學校學生精神風貌的體現,學生統一著裝既規范行為舉止、增強自我約束力,又提升同學們的自信心和朝氣蓬勃的精神狀態;學生統一著裝,還有利于學校對學生進行教育和管理,有利于學校和班級進行集體教育、教學活動。為使校服穿著規范化、日常化,學校特作如下管理規定:
一、著裝要求:
1、星期一至星期五,原則上學生在校期間須穿著校服。季節更替或有特別安排時,學校會另行通知。
2、出席學校的集體活動、重大儀式或外出考察,學生須穿校服。
二、愛護要求:
1、學生要愛惜校服,養成良好的穿著、保護、洗滌、存放習慣。
2、不得在校服上寫字或涂畫。
3、校服丟失,需及時購買。
三、管理監督:
1、班主任具體負責本班學生校服的發放和穿著管理;教導處負責全校學生穿著校服的檢查、教育工作;
2、學生穿著校服情況列入值日護導老師的檢查項目,一并列入學期末星級班評比項目。
初中生校服管理制度6
學生統一穿戴校服校牌,可以體現學生良好的精神風貌,也有利于學校對學生進行教育和管理,有利于學校和班級進行集體教育、教學活動。為使校服校牌穿戴規范化、日常化,學校特作如下管理制度:
一、穿戴要求:
1、學生在校期間須穿校服、戴校牌。冬季寒冷天氣除外。
2、周一升旗儀式、學校大型活動或外出考察等,學生須穿校服戴校牌并佩戴紅領巾。
3、校服穿著具體要求
夏季:
周一、周三、周五穿1號格子領夏季校服;
周二、周四穿2號藍色夏季校服。
(如天涼,可按秋季規定外加秋季校服)
春秋季:
周一、周二穿3號藍白秋季校服;
周三、周四、周五穿4號綠白秋季校服(或黃黑秋季校服)。
1號格子領夏季校服
2號藍色夏季校服
3號藍色秋季校服
4號綠白秋季校服
二、愛護要求:
1、學生要愛惜校服,養成良好的穿著、保護、洗滌、存放習慣。
2、不得在校服上寫字或涂畫。
3、校服丟失或需要更換,請班主任在每學期初半個月內到總務處登記購買。
4、校牌丟失,請班主任直接在相關微信工作群與移動客服人員聯系。
三、管理監督:
1、班主任具體負責本班學生校服的發放和穿著管理;值周小組負責全校學生穿戴校服校牌的檢查工作。
2、室外體育課或活動課,體育教師可要求學生把班牌放在書包里。對脫下的校服要提醒學生及時帶走。
3、學生穿戴校服校牌紅領巾情況列入值周小組的檢查項目,并列入班級考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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